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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如何对同级党委监督4篇

发布时间:2023-07-18 09:22:02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纪检监察如何对同级党委监督

  

  如何加强同级纪委对班子成员的监督

  ——以龙湾区加强基层纪委同级监督工作为例

  内容提要:作为党内的专责机关,纪委监督责任落实得如何,直接关系到基层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效。本文以龙湾为例,从该区在加强基层纪委监督同级党委的做法、成效入手,分析当前存在普遍问题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对在全市甚至全省范围内加强纪委监督责任,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洁工作实效,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基层纪委

  同级监督

  对策建议

  正文: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条例中明确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其承担的具体任务,首要的就是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纪委监督同级党委是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加强权力监督制约、有效预防腐败的一项重要措施。今年来,龙湾区着力强化“两个责任”落细落实,按照“分项突破、规范运行”的要求,完善基层纪委加强同级监督工作的制度机制,切实加大同级监督力度,提高实施和监督效果,探索推进同级监督制度化,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总的来说,还不

  尽人意,仍存在着许多问题。最近,我们采取问卷调查、座谈研讨、个别访谈、定性分析等方式对我区基层纪委监督同级党委的现状进行了调查研究,并从存在问题及原因入手,提出了如何进一步加强基层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工作的若干对策。

  一、主要做法、成效

  近年来,龙湾区紧跟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形势变化和工作要求,以全方位、多层次、全覆盖监督体系建设为目标,构建全面有效的监督合力。特别是去年以来,为积极破解基层纪委“底气不足、力度不大”的同级监督难题,从厘清权力职权、强化监督力度、完善保障机制等方面进行大胆尝试,探索加强基层纪委监督同级党委途径和方法。

  (一)精心部署,清除制约同级监督工作的思想“痼疾”

  基层纪委普遍认为自己无权限、无办法对同级党委及其班子成员进行监督,加之实施同级监督缺乏程序性的硬性要求,从而造成了纪委对同级党委、纪委书记对同级党委书记的监督相对处于弱势。为破除这一弊端,龙湾区结合区情实际,组织人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征求意见,研究制定了《龙湾区加强基层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工作的指导意见》,强调了基层党委(党组)班子必须自觉接受同级纪检组织的监督,明确了6大监督内容和5大监督方式,最大限度赋予基层纪委“尚方宝剑”,确保对同级党委的监督落到实处。同时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原则在状元、海滨、永兴三个街道率先开展同级监督试点工作。各试点

  单位在工作中结合本单位实际,相继制定了试点工作方案,单位“一把手”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如经常在班子会议上提醒班子成员正确对待和自觉接受来自同级纪工委的监督,从而为同级监督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厘清权力边界,为基层党委正确依法履职带上“紧箍”

  龙湾区专门制定落实“两个责任”实施办法,建立了党风廉洁建设中各责任主体的责任清单、履责清单、负面清单“三张清单”,从区级层面制定区委“第一责任人”、区党政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工作清单,向全区各部门单位派发主体责任季度工单等5类近200项任务事项,确保责任领导不掉一人,主体责任内容不落一项。同时以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季度工单为依托,督促街道依据党内法规和“三定”方案,厘清党委职责和权力,明确权力边界,详列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完善街道权力运行流程图等,规范用权行为,为开展同级监督工作提供基础保障。如海滨街道出台了《海滨街道权力清单》,永兴街道制定了《永兴街道党工委权力运行流程图》和《永兴街道党工委及其成员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等,这些举措都紧紧围绕监督主体的权力范围,为党工委正确履职划定红线,进而为纪工委开展监督政策依据。

  (三)明确监督内容,为纪工委开展同级监督列出“清单”

  针对基层纪委之前存在的职责不明确、业务未脱钩、主业不突出等问题,制定了基层纪委监督责任清单,详细列明了需要报告的11项“监督责任”。其中包括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和省、市、区委有关规定贯彻落实以及开展正风肃纪工作的情况;监督检查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和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情况;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监督的情况;办理信访举报,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情况。通过明确监督责任,增强基层纪委开展同级监督的责任感。各街道也均结合实际加大对选人用人、重大决策、关键领域、班子履行“一岗双责”等方面的重点监督,建立健全了重点项目监督办法,如海滨街道出台了《重大事项决策监督办法》,状元街道出台了《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实施办法(试行)》。

  (四)深化双重领导,为基层纪委开展监督校准“探头”

  针对基层纪委对同级党委监督主动性不强的问题,龙湾区强化了纪检工作双重领导机制,出台了《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明确了由区纪委会同区委组织部为主提名考察,解决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履行监督职责的后顾之忧,保障同级监督有底气。建立了纪委派员列席同级党委有关会议制度,明确了街道纪工委书记列席街道书记办公会议,纪工委副书记列席街道党委会议,保障同级监督有地位。强化了纪检干部专职专用工作,明确街道纪工委书记不再分工业务之外的工作,同时按照市纪委相关要求,对街道人员、机构配置情况、专职专用情况、三转后的履职情况进行多次督查,并制定下发《关于重申街道纪检监察干部专职专用的通知》,保障了同级监督有活力。

  自开展同级监督工作以来,各街道在丰富载体、完善制度、创新监督等方面成效显著,截止目前,各街道共出台各类重点领域监督机制办法12个,组织班子成员观看警示片15次,纪工委书记参与书记办公会28次,开展廉政谈心200余次,开展“守纪律、讲规矩”等各类廉政学习20多次,通过微信群等媒体转发相关廉政典型案例及有关规定50多次,配齐配强专职纪检监察干部17名,均为大专以上学历。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剖析

  从调研情况来看,当前我区发现基层纪委在加强监督职能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清醒审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有误区。纪委监督的主观性与党委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够同时存在。街道班子成员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纪工委是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多少存在怕惹事生非和得罪人而被打击报复或

  “碰钉子”、“穿小鞋”的想法。

  二是监督盲点较多。因为党委班子之间分工不同,班子成员各管一块,纪委书记没有了解其他班子成员工作情况的途径,更不便过问和干涉其工作情况。同时,监督的领域涉及面广,纪工委监督人员在部分领域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街道纪工委对班子成员存在的苗头性问题线索的掌握渠道有限。

  三是监督缺少权威性。纪工委书记是同级党委的成员,纪检组织监督同级党委的权威性不足,查办案件的独立性不强,制约

  了纪检监察机关对同级党委监督职能的发挥。如执行监督过程中因街道工作任务重、时间紧,为了赶进度,个别案例未在第一时间送交纪工委备案,也只能站在服务中心的高度进行妥协,难以严格按规定执行。

  四是监督缺少独立性。纪检干部的配备、考核、任免、调动及经费开支等,掌握在被监督对象即同级党委政府手中,监督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不但纪委书记冒着丢选票、挪位置的风险,普通纪检干部也得面临各种困境。

  出现这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一是监督体制不顺。基层纪委书记作为基层党委班子成员,“一口锅”里吃饭,监督主体在人、财、物方面依附于监督客体,同级监督权的行使受制于被监督者,取决于党委一把手的民主作风和重视程度,不要说对“一把手”本身的监督,就是对科室或科室负责人的监督与查处,往往需要党委一把手的点头。党委一把手重视了,同级监督便顺利一点,力度便大一点,查处便好办一点,反之便难以开展。监督的决定权不在监督者自身,而是掌握在被监督者手中,客观上制约了同级监督的有效实施

  二是监督意愿不高。一些基层纪委书记把履行同级监督职责与服从同级党委领导没有剥离开来,过多地强调服从,而忽视了监督,“怕得罪人、怕丢选票”的思想坎难以逾越,不愿、不敢大胆履行同级监督职责。如有的纪委书记,在监督同级党委时,对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上级纪委报告,怕受到“爱

  打小报告”的指责;向班子成员本人指出又怕引起别人反感,思想顾虑压力大。

  三是监督方法不多。同级监督的范围、权限、内容、方法和程序,缺乏慎密的具体规范,要么分散零碎不成体系,要么过于原则不好操作,特别是对党委一把手的同级监督中,传统的上对下式的开会、发文件、听汇报、搞专项检查的监督方法不适用,党纪政纪所规定的各类处罚手段不能用。这种制度机制的不全、方法手段的贫乏,使同级监督陷入了软弱无力的境地。

  四是监督效果不佳。少数基层党委班子成员在口头上接受监督,思想和行为上却规避监督,如少数班子成员与纪委书记之间产生一种“防备”心理,工作联系少、思想交流少、生活交往少,形成一道无形的墙,产生少数纪委书记“边缘化”、坐“冷板凳”现象,制约着基层同级监督职能作用发挥。

  三、对策和建议

  (一)抓改革,增强基层纪委监督权威

  同级监督的本质是权力对权力的制约,通过纪检体制的改革拓展纪委的权力资源,是强化同级监督的有效途径。一是继续深化双重领导下的监督机制。在市、区级层面制定落实基层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明确“两为主”、“双报告”等创新举措,为基层纪委大胆履行同级监督职责提供制度支持和政治保障。探索将纪检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延伸到基层纪委的可行途径,为同级监督提供有效的组织架

  构和工作机制。如贵州铜仁市就创新开展了乡镇一级纪检体制改革,实行各乡镇(街道)纪(工)委以区纪委监察局管理为主的工作机制,其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由区机构编制部门在乡镇(街道)层级实行总量管理,由区纪委监察局在乡镇(街道)层级统筹调配使用。二是健全纪委对党委决策干预机制。要大力推行班子履行“一岗双责”监督、廉政提醒告知等试点制度,建立健全纪委委员列席党工委会议、党委重大决策公示等制度,赋予纪委工作知情权、决策参与权、跟踪检查权、审核把关权、问题质询权、独立调查权、向上汇报权、一票否决权等8大权力,确保同级监督能有效开展。三是建立纪委独立的案件调查处理机制。探索改革纪委依据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监督和案件查办的模式,建立对同级党委班子成员涉案线索核查处理机制。纪委根据相关线索发现同级党委班子成员有违反党纪情形的,有权进行初步核实,并可约谈相关班子成员,保障纪委监督权的权威性和相对独立性。

  (二)抓规范,将纪委监督转化为制度和程序上制约

  同级监督要有重点,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要在容易导致权力偏轨的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建立防范机制,重点在人、财、物上规范权力运行。一是突出规范选人用人机制。实行干部任用“票决制”,打破以“一把手”的意见调配干部的做法,规范选拔干部提名渠道和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责任内容。通过民主测评、公推公示、竞争上岗,任用“票决制”等方法,配备干部,防止用人腐败。建立选人用人征求同级纪委意见制度,党委拟提拔任用的干部人选,组织部门在考察酝酿之初,应同步征求纪委意见,纪委有确凿证据认为不应提拔使用的可行使一票否决权。建立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制,落实党委一把手在干部选任、考察、决策等各个环节的责任,对违反干部任用程序,推荐干部失察的党委一把手,要严肃追究责任。二是要突出抓重点决策和关键领域。要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结合单位实际,推行对城中村改造、“大拆大整”、招投标等重大决策和关键领域等试点监督制度,进一步明确设备采购、财务运行与审计等方面的监督,真正将从对人的监督转变到对事的监督。三是突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监督。定期组织对党委“一把手”进行经济责任的审计,重点审计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经济项目决策经营情况、个人收支和家庭财产状况,离任前财务审批情况等,并向上级书面报告。定期填写上报党委一把手通讯费、招待费、差旅费、用车、外出等情况登记表;结合党委一把手的个人述廉活动,组织群众评议,并把评议情况记入廉洁档案,作为考核的一个重要依据。

  (三)抓公开,倒逼权力规范运行

  要增强同级监督的约束力,最重要的就是对权力运行合法性、决策部署的公正性进行专门监督,及时纠正权力的偏轨运行情况,因此必须推进权力运行等情况的公开化、透明化,为同级监督提供有效的载体环境。一方面要健全权力清单制度。根据“两

  个责任”实施意见,进一步厘清党委职责和权力,明确权力边界,规范用权行为,同时督促各责任主体对单领责、签字背书。同时明确权力行使的条件、运行步骤、责任和监督,并合理分解权力和责任,将党委权力配置到具体的党委会成员,确保行使职权时权责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明确规定党委“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等具体事务,形成“副职分管、正职监管”的权力体系,强化党委会成员内部的相互制约和监督。另一方面要公开权力运行情况。要大力推进党务、政务与执法公开,把决策、执行、结果及时告知本但单位干部或社会,增强工作透明度,以倒逼权力规范运行。特别要推动党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运行的公开,在政府采购、土地批租、工程招投标、项目审批等问题上,要实行“阳光操作”,发挥专家论证、科室承办、群众监督和市场调节的作用,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的参与度,让权力透明运行,全程留痕,压缩权力滥用的空间。

  (三)抓全程,增强同级监督的约束力

  监督本义为察看及督促,同级监督胜在察看,弱在督促,没有后续措施的监督只能是软弱无力的监督。要增强同级监督的约束力,重要的一条就是在发现问题后,要及时采取有效手段予以督促。一是实行同级约谈和函询,在事前监督上“发力”。将监督的关口前移到最初始,既监督好干部又保护好干部,力求治于初萌、防于未病。实行同级约谈,基层纪委发现同级党委成员出现违规违纪苗头时第一时间向党委书记报告,并由党

  委书记和纪委书记一起对其进行廉政谈话和约谈。实行同级函询,纪委发现同级党委成员在信访举报、经济责任审计等方面的问题时,通过同级函询向其了解核实情况并要求其作出书面回复。二是实行同级备案和检查,在事中监督上“着力”。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最前面,既早发现问题又早解决问题,力求早查早纠、动辄处咎。实行同级备案,要求党委成员把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情况送同级纪委备案并进行抽查核实。实行同级检查,纪委每年专门对同级党委成员的分管工作、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开展“体检式”专项监督检查并形成书面报告,上报上级纪委。三是实行同级述廉和评议,在事后监督上“用力”。把同级党委成员推到最前台,既自我发力又借助外力,力求营造氛围、聚成合力。实行同级述责述廉,每年组织党委成员述责述廉并接受辖区“两代表一委员”以及干部群众代表的质询和评议。实行同级质询评议,基层纪委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同级党委成员在“三重一大”决策方面存在问题时,组织召开专题的质询会、评议会对其进行现场质询和评议。

  (四)抓整合,构筑立体式监督网络

  要切实增强对基层党委的监督力度和效果,还需要最大限度凝聚监督力量,通过构筑立体式监督网络使权力滥用无处遁形。一要善借上级监督之力。善于借势,整合资源,合力监督。认真学习领会上级纪委的工作部署,准确把握反腐倡廉新形势、新动

  向,积极主动向上级纪委请示汇报。特别是对纪检工作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干部任用、经费保障、查办案件等工作,要首先赢得上级纪委的关心重视,借助上级纪委的强有力支持,减少工作阻力,扫除工作障碍。二要整合同级监督之力。按照多部门整体防治思维,对外横向整合反腐力量,对内优化机构设置,要积极整合各方资源,善于在工作中沟通左右、协调内外、联系上下,调动各个层面工作积极性,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工作整体合力。三依靠社会监督之力。要建立纪委内部监督与社会各界外部监督有机联动机制。通过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参加下级党委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准确掌握下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对上级党委会成员的意见建议,发现问题及时向党委报告。要认真受理、仔细核查群众反映的同级党委会成员的各种问题,正确引导媒体和网络开展监督,使监督触角覆盖到领导干部的工作圈和社交圈,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五)抓激励,调动同级监督主体的主观能动性

  监督工作依靠人来实现。同级纪委是同级监督行为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纪委对同级党委实施有效监督,最终取决于其自身的主观能动性。不敢监督、不愿监督问题的发生,从主观上讲在于纪委没有积极主动地对同级单位实施有效监督。同级监督行为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取决于政治信念、敬业精神、责任感或利益的驱动。因此,调动和发挥基层纪委的主观能动性,必须建立多层次的激励机制,形成持久的驱动力。一是思想教育激励。努

  力提高基层纪委的政治素质,增强他们的参与意识、监督意识、较真意识、碰硬意识,激发他们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坚定必胜信心,积极主动地搞好对“一把手”以及其他班子成员的监督。二是任用考核激励。真正把具有强烈正义感、责任感,不畏权势、敢于碰硬的同志选拔到基层纪委的领导岗位上来,配置到纪检干部队伍中去。同时上级党委和纪委要为敢于监督的同志挣腰,让符合同级监督整体价值的行为和人员得到精神上和物质上的鼓励,形成与荣誉、晋升、物质相挂钩的利益驱动机制,营造有利于同级监督的氛围。探索建立基层纪委书记、基层纪检干部异地交流机制。完善基层纪委年度工作考核办法,增加上级纪委对基层纪检干部年度考核定档的权重,进一步解决基层纪检干部不敢督的后顾之忧。三是政治责任激励。在继续深化监督责任工作清单的基础上,加大纪委对同级党委实施有效监督的政治责任,进一步明确对基层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追究办法:对基层纪委不能正确履行对同级党委及其班子成员监督职责的;有苗头不提醒、有问题不检查、该报告不报告或不如实反映情况和不能正确处理问题的;党委班子成员一把手被立案查处和问责,基层纪委应发现而未发现、应制止而未制止、应报告而未报告的,对基层纪委书记实行责任倒查,进行责任追究,以此形成强大的责任压力,有效地推动同级监督的持久运行。

篇二:纪检监察如何对同级党委监督

  

  调研报告:关于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监督的调查与思考

  各级纪委对同级党委班子及其成员开展监督,党章等党内法规制度已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但实践中依然存在“不愿监督、不能监督、不会监督”等难题。如何强化纪委同级监督职能,不断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班子成员的监督,是健全和完善惩防体系的重大课题,也是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永葆党性先进纯洁的重要举措。

  一、纪委履行对同级党委监督职能的重要意义

  (一)监督同级党委是党内法规赋予各级纪委的重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委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可以先进行初步核实,如果需要立案检查的,应当报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涉及常务委员的,经报告同级党的委员会后报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可见,纪委开展同级党委监督既是党章等党内法规制度赋予纪委的重大职责,又是纪委作为党内专门监督检查机构必须履行的神圣使命。

  (二)监督同级党委是强化党内权力监督制约的内在要求。腐败不是权力活动的必然产物,而是权力失去监督制约的直接后果

  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必然要建立起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开展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其实质就是加强纪委对党委决策权、执行权的监督,确保纪委能够更有效地行使监督权,从而形成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更有实质性的监督和制约。

  (三)监督同级党委是实现源头防控的重要举措

  对同级党委的思想倾向、工作动态和重大决策等方面的情况,最了解、最清楚的莫过于同级纪委,通过开展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将监督关口前移,有利于加强对

  “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的事前监督,防止决策失误和腐败发生;有利于及早发现党委班子在用人、用权以及个人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做到及时提醒、及时制止纠正,防止出现更大的问题。此外,如果纪委不能监督同级党委,在监督下级党组织时势必左右受制肘,不可能真正到位。

  二、纪委履行对同级党委监督职能的问题分析

  (一)监督意愿不强

  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和部门由于认识上的偏差和实践上的扭曲,视纪委为党委的一个部门,自觉接受同级纪委监督的意识淡薄,导致纪委自身也处于“自刀难削自把”的尴尬境地,难以理直气壮地履行同级监督职责。

  (二)监督体制不顺

  一方面,党章规定,“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既受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同时又是同级党委政府的监督者,客观上使得它很难独立负责地行使监督权。另一方面,各级纪检干部的配备、任免、调动,同级党委的意见起主导作用,人员编制、财政经费、工作生活待遇等一系列问题主要由同级党委、政府决定。上级纪委的领导,实际上主要是业务工作的指导,领导的力度、作用相对较弱。

  (三)监督方法不多

  从监督的内容和形式看,目前同级监督还普遍存在监督违纪违法多、监督工作情

  况少,事后监督多、日常监督少,具体事项监管多、系统防控少等问题。各级纪委(纪检组)在开展同级监督中,普遍感到有心无力、非常困难,尽管党章等党内法规制度已有了明确要求,但仍缺乏相应的配套制度作保障,在监督什么、如何监督、何时监督等问题上未能作出明确规定,自身在设计一些新的工作载体和抓手上又存在畏难情绪和本领恐慌,导致同级监督的效果大打折扣。

  三、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监督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对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预警防控

  建议进一步规范同级党委权力,科学界定主要领导职权职责,厘清党委、人大、行政机关等各自的权力,公布党委主要领导权力清单;在权力清单的基础上,关注权力运行每个环节的风险点,制定权力运行流程图,加强廉政风险预警防控。

  (二)加强对《党内监督条例》的落实力度

  按照《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党的地方和部门纪委、党组织纪检组可以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这实际上赋予了纪委在特殊情况下由接受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过渡为在上级纪委领导下,对同级党委开展监督的职责权限。纪委发现同级党委成员有违反党的纪律的情况,有权进行初步核实,并直接向上级纪委汇报。

  (三)加强派驻纪检组(纪委)对同级党组织及其成员监督制度

  将派驻机构人员薪资福利、人员考核等纳入纪委统一管理,加强派驻机构与纪委之间,派驻机构与派驻机构之间的干部队伍交流,防止出现因驻在同一个部门时间过长,不利于监督工作开展的情况。

篇三:纪检监察如何对同级党委监督

  

  关于基层纪委对同级党委实施监督的方法、途径和机制的调研报告

  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一个重要课题,更是党章赋予纪检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彰显了我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决心。今年来,市纪委围绕南通市纪委关于“基层纪委对同级党委实施监督的方式方法、有效途径和机制创新”重点课题,大胆探索,主动作为,着力破解同级监督难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纪委对同级党委监督的主要做法

  市纪委严格按照党章的要求,认真履行党内监督职责,在加强对全市党员干部监督的同时,积极探索对同级党委进行监督的途径和方法,有效发挥监督职能。

  (一)强化意识,切实加强对主体责任履行情况的监督。通过对市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促进班子成员自觉接受监督。一是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入手,市纪委年初下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常委会成员是各自分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年终对其分管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督促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市委常委会成员述职述廉,市纪委常委参加评议。二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制度。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工作方案》,督促市委梳理细化市委常委会及其成员的“责任清单”,签字背书,并进行公示,明确常委职责权限、用权程序等,促使其规范行使权力。三是坚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市委常委会成员带头主动向上级报告个人房产、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经商

  办企业、婚丧嫁娶等有关事项,与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共同接受监督。

  (二)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对同级党委权力行使的监督。紧紧抓住对常委会成员权力运行监督这一重点,从规范权力运行入手,明确常委职责权限、用权程序等,促使其规范行使权力。一是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坚持以“一把手”行权为监督重点,探索建立主要领导干部“四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事项报告、集体讨论末位表态等制度,确保市委主要领导依法规范用权。二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建立“政府五张权力清单”,制发了《市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管理办法》,并根据已公布的行政权力清单,结合上级部门下放、部门机构职能调整、法律法规修改情况对行政权力事项及运行流程进行了审核,为政府划定了权力边界,确保清单之外无权力,规范了权力运行流程,为行政权力事项的规范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并充分发挥群众对决策事项的监督作用,并强化市纪委监察局在研究决策阶段的监督作用。三是突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关键环节的监督,严把“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关。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程序规定,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坚决抵制拉票、跑官要官、跑风漏气等不正之风。认真落实省委严防“带病提拔”五项规定,市委在干部任用前充分听取纪委意见。

  市纪委严格落实公示制度,注重公示结果的运用,并组织对所有拟提拔任用干部实行廉政法规考试。

  (三)健全制度,指导督促基层纪委对同级党委实施监督。一是加强制度保障。市纪委注重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监督同级党委提供保障。梳理农村工作室现行相关监督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室对镇(区、街道)纪(工)委的监督指导,明确各镇(区、街道)纪(工)委书记兼任工作室副主任,为加强对同级党委监督提供平

  台和保障。制定关于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的相关实施细则,指导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对同级党委开展监督。市纪委探索建立纪律审查协作组机制,研究制定考核办法,将34名纪检组长划分为6个协作组,在执纪监督中凝聚纪检组长的力量,进一步聚焦主业主责,发挥好监督作用。同时,在课题调研过程中,注重思考,结合基层反映较多的突出问题,起草了《市纪委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党组(党委)意见交换与问题通报机制》,明确监督重点,通报方式,提升监督质效。二是提升监督能力。制定出台《纪检监察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加大问责力度,对不正确履行监督责任的5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进行问责。举办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邀请省纪委业务能手开展专题讲座。在浙江大学举办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素质能力研修班,有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和水平。三是指导各镇各部门健全相关制度。向各镇(区、街道)纪(工)委、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纪工委)下发调研通知,部署落实调研工作要求。要求各纪检监察组织紧扣课题开展调研。各镇(区、街道)、各部门纪检监察组织以课题调研为契机,制定出台相关制度。比如,市场监管局出台《廉政风险点和履职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意见》,针对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权力运行过程中容易诱发廉政和履职风险的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领导干部的廉政风险点和履职风险点。交通局制定了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明确要求重大事项须提交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下原镇推行镇纪委书记与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定期向班子成员发送廉政提醒短信,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筑牢了思想道德防线。

  二、存在的问题

  (一)体制运行不畅,监督缺乏独立性。纪委受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

篇四:纪检监察如何对同级党委监督

  

  潜江市关于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及其成员的实施办法(试?)第?章

  总

  则第?条

  为深?贯彻落实党的?九?精神,落实全?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全?深化改?若?重?问题的决定》《中国共产党地?委员会?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试?)。第?条

  本办法所称的同级监督是指各级纪检机关对同级党委及其委员、候补委员,重点是对同级党委常委会及其委员进?监督。第三条

  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为履?监督责任的第?责任?,纪委班?成员根据各?的职责承担相应的监督责任。第四条

  同级监督坚持加强党委统?领导与党委?觉接受监督相统?的原则,严格依法依规,积极探索创新,稳妥有序规范。第?章

  监督?式及内容第五条

  对同级党委及其委员监督?式主要有:(?)配合式监督。根据上级纪委授权或接受上级纪委委托,配合上级纪委对同级党委及其常委会委员进?监督,收集情况、报告问题、传导压?。(?)协助式监督。聚焦主责主业,协助同级党委对加强党委会尤其是常委会??建设、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党的路线?针政策以及党委成员廉洁?律情况进?监督,收集发现问题,协助党委开展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三)参与式监督。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在参与党委会、“五??组会”、党委民主?活会时,发现违反党内政治?活准则、违反民主集中制、违反议事决策程序等违纪违规问题,表明态度、当场指出、现场纠正。(四)常态化监督。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经常性对党委成员开展“同志式”监督,对收集发现的党委成员的错误??、不良反映、问题苗头等,及时提醒、批评、帮助。(五)专题式监督。各级纪检机关组织对党委及其成员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重?决策部署,党代会、全委会决议情况等开展专项监督,发现问题,督促改正。第六条

  在履?全?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监督:(?)督促同级党委及其委员根据职责分?,制定全?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每年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作不少于4次。(?)督促同级党委及其委员对下级党组织和分管范围内的地?和单位党组织落实全?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是严格执?纪实制度,做到重?问题亲?过问、重点环节亲?协调、重点对象亲?约谈、重要案件亲?督办,切实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醒。(三)督促同级党委及其委员履?党内监督责任,到联系地?和单位讲授廉政党课,并对下级党组织和?部职?开展廉政教育不少于2次。(四)督促同级党委及其委员对联系地?和单位党组织及其成员开展经常性谈话提醒,并做好纪实。(五)督促同级党委及其委员领导和?持执纪执法?作。(六)履?主体责任其他??的监督。第七条对同级党委及其委员在执?重?事项??进?监督:(?)加强对贯彻中央和上级重?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主要指全?贯彻中央关于“五位?体”总体布局,“四个全?”战略

  (?)加强对贯彻中央和上级重?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主要指全?贯彻中央关于“五位?体”总体布局,“四个全?”战略布局等重?决策部署,真正把中央、省委及市委关于加强宏观调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转变经济增长?式、增强?主创新能?、节约能源、保护?态环境、促进协调发展、精准扶贫等重?决策和改?措施落到实处。(?)加强对政治建设情况的监督。主要指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领导,执?党内政治?活准则,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反对”七个有之”,营造良好政治?态等情况。(三)加强对执?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主要指执?集体领导下的分?负责制等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实?”三重??”集体决策,反对独断专?或各?为政等情况。(四)加强对个?重?事项的监督。主要指同级党委及其委员将个?重?家事活动向同级纪委报备,与其他党员领导?部共同接受监督。(五)其他执?重?事项??的监督。第?条对同级党委及其委员在?部选拔任???进?监督(?)督促同级党委及其委员严格执?《党政领导?部选拔作??作条例》,对拟提拔任?的?部,事前征求同级纪委意见。(?)督促开展选???风?监督。全程对基层组织换届选举、?部选拔任?风?进?监督,坚持正确选???导向,提?选???公信度,反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情况。(三)督促开展任前廉政谈话?作。对新选拨任?的党政主职?部,党委书记采取?对?的?式,对其进?任前廉政谈话,并实?痕迹管理;党委班?成员对联系或分管的地?(单位)新任班?成员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并实?痕迹管理。(四)其他?部选拔任???的监督。第九条对同级党委及其委员在廉洁?律和加强改进作风建设??进?监督:(?)采取签订廉政承诺书、传达贯彻、观看警?教育?、宣传教育?等?式,将中央“?项规定”精神等廉政规定向同级党委及其委员进?宣传教育,督促其认真执?相关规定,防?和纠正“四风”问题。(?)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同级党委及其委员开展“三公”经费、办公?房、住房、会议、?件、仪式庆典等监督检查,督促模范遵守《廉洁?律准则》,执?党的纪律,防?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三)结合每年述职述廉述法和民主?活会,督促同级党委及其委员认真总结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部廉洁?律、模范遵守宪法法律的情况。(四)其他廉洁?律??的监督。第?条

  对同级党委及其委员其他需要监督的??,进?同级监督。第三章

  监督?法第??条

  对同级党委及其委员可采?以下?法进?监督,必要时实?问责:(?)提醒督办。纪委协助同级党委梳理汇总同级党委成员履?主体责任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对落实市委、市政府中??作进度缓慢的问题,通过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对?谈话提醒,或纪检机关书?送达履责提醒书、监督卡等?法,予以正式提醒,并督促整改。(?)常态谈?谈话。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与同级党委成员开展经常性谈?谈话,对收集发现的涉及党委成员及其主要管理对象履职?权、廉洁?律等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批评、帮助,并督促整改。(三)廉政风险问询。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在参与“五??组会”、党委会等议事决策时,对重?决策存在的廉政风险现场问询,党委分管领导和承办机构现场解释。对不能有效防范廉政风险的,提请暂缓决策。

  现场问询,党委分管领导和承办机构现场解释。对不能有效防范廉政风险的,提请暂缓决策。(四)组织述责述廉评议。纪检机关结合党委年终重要?作检查考核,协助党委开展履职尽责情况述责述廉,组织部分纪委委员开展现场评议,交办问题清单,并督促评议对象整改到位。(五)审计监督。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定期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分管的?作进?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对项?建设、招商引资、新农村建设、惠民政策落实等?作予以审计,并将审计结果进?分析。(六)情况通报。收集汇总、综合分析同级党委成员履职?权情况,每半年向党委报告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重要情况随时通报,并协助党委督促整改到位。(七)廉洁意见回复。坚持逢提必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党委拟选拔任??部?选回复廉洁意见,发现问题及时向党委书记和组织部门提出意见建议。(?)纪律建议。纪检机关每年收集分析同级党委成员及其管理联系地?或单位全?从严治党中存在的问题,针对权?运?制约和监督漏洞,向党委分管领导发出纪律建议书,并协助党委督促整改到位。(九)约谈谈话。受上级纪委委托,对同级党委履职?权中存在的问题进??作约谈,对存在违纪问题但不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进?廉政谈话,并协助上级纪委督促整改。(?)情况上报。定期向上级纪委书?报告同级党委及其成员严肃党内政治?活、践?监督执纪”第?种形态”等情况,每半年书?报告?次本地政治?态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协助上级纪委督促整改。(??)问题线索上报。按照有关规定,对上级党委管理?部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经纪委书记审核后,每?底向上级纪委案件监督管理部门书?报告。(??)先?初核。纪检机关按照《党章》等规定,对管理范围内的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等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先?初核,并按规定进?调查处理。属上级纪委管辖的及时上报。(?三)复查申诉。纪检机关按照《党章》规定,对同级党委处理案件的决定有不同意见,书?请求上?级纪委予以复查;发现同级党委或它的成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情况,在同级党委不给予解决或不给予正确解决的时候,书?向上级纪委提出申诉。(?四)完善廉政档案。纪检机关定期收集整理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各种监督?法运?及整改落实等情况,建?廉政档案,并作为廉洁意见回复、履职?权评价的重要参考。(?五)公?公开。按照党务政务公开规定,将群众关注的,容易滋?腐败的环节,按照流程,及时公开,让权?透明运?,减少腐败发?的空间,同时对同级监督结果,以?定形式定期公开,督促整改。第四章

  附

  则第??条

  各地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单位落实措施。第?三条

  本实施办法(试?)由市纪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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