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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廉洁制度7篇

发布时间:2023-08-12 15:55:03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公司廉洁制度

  

  公司廉洁管理制度

  一、目的加强公司廉洁文化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廉洁自律问题,保持员工队伍的清正廉洁。

  二、适用范围

  重点在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物流控制、产品销售、项目外包、财务付款等相关工作过程.三、管理职责

  1、公司股东会对总经理、副总级及股东、董事长、董事、监事廉洁事件表决处理。

  2、总经理办公会议或董事会对其它人员的廉洁事件决定处理。

  3、由董事会信箱和总经理信箱分别接受对相关人员非廉洁事实的举报。功能包括:

  1)接收员工反馈,收集意见;

  2)严格保密举报人,落实奖惩政策.四、管理规定

  1、全体员工应廉洁自律,忠于职守,禁止利用工作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而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3、严格岗位入职资格和条件预审,对重点岗位,如采购、工程、物流、销售、外协、财务等相关岗位,应着重品德素质及个人经历考察,考察不合格一律不准录用。新到岗员工,应加强廉洁自律方面的训导,自觉接受全方位的监督。

  4、与供应商及业务合作方签定阳光合作协议,坚决打击任何非法获利的行为。对于一次50元以上业务和累计1元以上业务供应商需签定阳光合作协议,未签者处承办人10元罚金/次。

  5、总经理组织不定期对供应商、客户等相关方开展廉政相关的活动调查,收集证据.并对公司高管人员建立廉政档案,形成系统化、全方位的监督跟踪管理。

  6、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查实,除应退回所有不正当获益外,另处以10?50元罚款,并记大过一次:

  1)弄虚作假,违规操作,损害公司整体利益;

  2)以任何形式泄漏公司重要商业秘密,随意透漏企业重要信息;

  3)擅自接受关联或合作单位当事人的宴请或高档娱乐消费等活动;

  4)向外协或合作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信息费等不正

  当费用等;

  5)利用工作为家人和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从事营利性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6)在物资采购和产品销售过程等重要环节进行利益输送;

  7)要求、暗示和接受所辖属员工烟酒、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物品、礼品或收取好处费、信息费、保护费、关照费等不正当费用;

  8)私自处理任何废旧物资.7、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除应退回所有不正当获益外,另处以50元以上罚款,予以开除.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财务人员作假账或利用付款权力,贪污受贿者;挪用公款、公司设备、材料及其他公司财物行为

  2)仿效上级主管人员或领导签字,盗用印信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3)报销各种费用、上报考勤情况或结算工资,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损公肥私者;

  4有意向外界泄露公司内的机密文件资料、数据,使公司利益遭到重大损害者;

  5利用职务之便假公济私,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索取回扣或好处费,蒙骗领导,侵占公司财物者;

  6)盗窃、私藏、私卖、倒卖公司和员工财物,挪用公款,故意毁损公物者;

  7)未经公司允许,同时受雇于其它雇主、公司或单位者;

  8接收供应商以免费或者象征性投入资金或设备等形式,提供的干股(暗股)、红股等获利途径;

  9)违反财务纪律,违规借用公款或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违规担保以及违归操作资金的二次分配权等;

  10)参加供应商或客户之间的赌博活动。

篇二:公司廉洁制度

  

  公司廉洁管理制度

  XXX廉洁管理制度(最新)

  一、目的为营造廉洁高效的工作氛围,加强公司廉洁管理,不断增强自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规范全体工作人员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

  三、管理内容

  1、公司员工在工作中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公司财物,挪用公款,不准收受贿赂以及行贿。

  2、公司员工在公务交往活动中,必须厉行节俭,不准违反规定公款吃喝,不准用公款接待与公务活动无关的人员。

  3、公司员工不得索要或接受供货或协作方赠送的礼金、物品等贵重礼品,在进行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在一万元以上的业务洽谈时,应要求供货或协作方签订廉洁承诺书,审批时作为附件随后。

  4、所有供货和协作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原则上予以拒绝,实在不能拒绝的,需报公司批准,私自接受宴请作违纪处理。

  5、公司员工对分管的事情,应按程序和要求办事,不得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和徇私舞弊,不准拉帮结派,搞“私人关系”、“人情关系”,不准使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活动。

  6、相关事情人员要严把货物及工程质量关和价格关,严禁使用职务之便以次充好,牟取私利。

  7、严厉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资金领取,认真执行资金领取审批制度,严禁提前领取或故意延后领取,非凡情形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8、全体员工必需操行端正,遵守社会品德,不准构造、参与或支持各类腐败活动。

  9、凡违反公司廉洁管理制度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极坏的,除追缴相关款物及赔偿公司损失外,将根据情节严重进行相应处罚,直至开除处理,并保留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

  附样表:

  承诺书

  XXX:

  为了维护贵我双方利益,双方开展良好的合作关系,我方在开展

  XXXXXXX业务合作前向XXX做到郑重承诺:我方不对XXX

  任何部门和员工进行宴请和礼金礼品馈赠,不与XXX业务相关人私下产生其他经济往来,如有发生,我方甘愿接受XXX取消合作的处理,同时甘愿按合同总额的20%对XXX做出补偿。

篇三:公司廉洁制度

  

  企业廉洁制度

  廉洁制度

  为了提高公司的执业信誉,规范员工的职业道德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要求公司全体人员共同遵守。

  第一条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维护社会公众利益。

  第二条执行各类评估咨询业务,应当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遵守业务准则,做到勤勉尽责。

  第四条履行对客户的责任,对执业过程中获知的客户信息保密。

  第五条执行评估业务时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因任何利害关系影响客观、公正的立场,公司和执业人员要做到:

  1、不得与客户存在专业服务收费以外的直接或重大的间接经济利益;

  2、不得与客户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或雇佣关系;

  3、执行项目的人员不得在客户的公司兼任任何职务;

  4、执行项目的人员若其家庭成员、关系密切的亲朋好友是客户的关键管理人员,应当主动向公司提出申请回避;

  5、公司的任何员工不得担任客户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经理或其他关键管理职务。

  第六条公司人员不得私自接受客户或其关键管理人员等赠送的贵重礼品或超出社会礼仪的款待,不向客户提特殊要求。若收到确属与执行业务无关的赠品,应向领导说明,悉数上缴公司。

  第九条执业人员不得对外宣称自己具有本不具备的专业知识、技能或经验,不得自行承接不能胜任的专业服务。第十条执业人员不得利用在执业过程中获知的客户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不得将公司的业务客户推荐给他人而收取佣金。

  第十二条公司任何人员对于发现的违反廉洁制度的行为均有责任及时向公司或其上一级领导反映,不得隐瞒不报。第十三条公司定期由组织人事部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各级业务领导对廉洁事宜应起到示范作用,对所辖员工应经常强化其职业道德意识。员工廉洁行为的执行情况由公司组织人事部负责监督,每年末向所有员工获取其遵守廉洁制度的书面确认函。

  第十四条对员工发生违反廉洁制度的行为,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谈话提醒、公开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等惩戒,同时给予经济处罚。对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除名。

  第十五条本规范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重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内设部门职责

  重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设置有健全的组织机构,设置一室五部:办公室、财务部、招标代理部、工程造价咨询部、业务拓展部、质量控制部。其职责为:

  一、办公室职责

  办公室主要负责公司文件收发、制度的拟定及实施、人事及档案管理等内勤工作;

  二、财务部职责

  财务部主要负责公司账务处理、税收缴纳及工资发放等财务工作;

  三、工程招标代理部职责

  工程招标代理部主要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及工程建设有关的主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的代理;

  四、工程造价咨询部职责

  工程造价咨询主要负责建设工程概(预、结、决)算编制和审核。

  五、业务拓展部职责

  业务拓展部主要负责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开拓、与相关部门进行工作衍接及业务回访工作;

  六、质量监管控制部职责

  质量监管控制部主要负责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质量、保证业务水平,避免差错与过失。

  重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岗位职责

  重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设置岗位有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一般专业技术人员、校核人员、审核人员。其工作岗位职责为:

  一、技术负责人

  本公司设立独立的技术管理部和技术负责人,负责对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专业人员的岗位职责、业务质量的控制程序、方法、手段等进行管理。

  技术负责人的职责如下:

  1、审阅重要工程招标代理文件,审定工程招标代理条件、代理原则及重要技术问题;

  2、协调处理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各层次专业人员之间的工作关系;

  3、负责处理审核人、校核人、编制人员之间的技术分歧意见,对工程招标代理成果质量负责。

  二、项目负责人

  1、负责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各子项、各专业间的技术协调、组织管理、质量管理工作;

  2、根据工程招标代理实施方案,有权对各专业交底工作进行调整或修改,并负责统一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技术条件,统一技术经济分析原则;

  3、动态掌握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实施状况,负责审查及确定各专业界面,协调各子项、各专业进度及技术关系,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4、综合编写招标代理成果文件的总说明、总目录,审核相关成果文件最终稿,并按规定签发最终成果文件和相关成果文件。

  三、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1、负责本专业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实施和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一般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

  3、动态掌握本专业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实施状况,协调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4、组织编制本专业的招标代理成果文件,编写本专业的咨询说明和目录,检查招标代理成果是否符合规定,负责审核和签发本专业的成果文件。

  四、一般专业技术人员

  1、依据工程招标代理业务要求,执行作业计划,遵守有关业务的标准与原则,对所承担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质量和进度负责;

  2、根据工程招标代理实施方案要求,展开本职招标代理工作,选用正确的数据、计算方法、计算公式、计算程序,做到内容完整、计算准确、结果真实可靠;

  3、对实施的各项工作进行认真自校,做好咨询质量的自主控制。招标代理成果经校审后,负责按校审意见修改;

  4、完成的招标代理成果符合规定要求,内容表述清晰规范。

  五、校核人员

  3、校核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的数据引用、计算公式、计算数量、软件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的咨询原则和有关规定,计算数字是否正确无误,招标代理成果文件的内容与深度是否符合规定,能否满足使用要求,各分项内容是否一致,是否完整,有无漏项;

  4、校核人员在校审记录单上列述校核出的问题,交招标代理成果原编制人员修改,修改后进行复核,复核后方能签署并提交审核。

  六、审核人员

  1、审核人员参与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准备阶段的工作,协调制订咨询实施方案,审核咨询条件和成果文件,对所审核的咨询内容的质量负责;

  2、审核咨询原则、依据、方法是否符合咨询合同的要求与有关规定,基础数据、重要计算公式和计算方法以及软件使用是否正确,检验关键性的计算结果;

  3、重点审核招标代理成果的内容是否齐全、有无漏项,采用的技术经济参数与标准是否恰当,计算与编制的原则、方法是否正确合理,各专业的技术经济标准是否一致,招标代理成果说明是否规范,论述是否通顺,内容是否完整正确,检查关键数据及相互关系;

  4、审核人员在校审记录单上列述审核出的问题,交招标代理成果原编制人员进行修改,修改后进行复核,复核后方可签署。

  重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职责

  重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招标代理服务项目负责人由造价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担任。其职责:

  1、负责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各子项、各专业间的技术协调、组织管理、质量管理工作;

  2、根据工程招标代理实施方案,有权对各专业交底工作进行调整或修改,并负责统一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技术条件,统一技术经济分析原则;

  3、动态掌握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实施状况,负责审查及确定各专业界面,协调各子项、各专业进度及技术关系,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4、综合编写招标代理成果文件的总说明、总目录,审核相关成果文件最终稿,并按规定签发最终成果文件和相关成果文件。

  重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业务档案科学管理,控制风险,提高执业质量,保证业务档案的安全、完整、方便调阅、有效利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四、档案室要按规定建立档案目录、卡片,保持整洁,查找方便,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损坏发霉,要保持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序。

  五、档案管理的保密制度。查阅档案要按程序办理手续,查阅完毕应及时归还。外单位和个人依法查阅档案时,应有管理员在场监督。

  六、业务档案在各部保管期间,本公司则

  1.1目的为了提高重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咨询单位”)的业务管理水平,规范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操作程序,明确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操作人员的工作职责,保证工程招标代理业务质量和效果,特制定本质量控制制度。

  1.2工程招标代理业务范围

  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主要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主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的代理。

  二、一般原则和程序

  2.1一般原则

  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操作规程必须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行业规定要求和相应的标准、规范、技术文件要求,体现公正、公平、公开执业原则,诚实信用,讲求信誉。

  2.2一般程序

  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操作可由业务准备、业务实施及业务终结三个阶段组成。操作的一般程序如下:

  1、为取得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开展的各项工作,包括获取业务信息,接受委托人的邀请,提供咨询服务书等;

  2、签订工程招标代理合同,明确工程招标代理标的、目的及相关事项;

  4、制定工程招标代理实施方案;

  5、根据工程招标代理实施方案开展工程招标代理相关工作;

  6、形成工程招标代理初步文件并征询有关各方的意见;

  10、工程招标代理服务回访与总结;

  11、工程招标代理成果的信息化处理。

  三、操作人员配置

  3.1技术负责人

  本公司设立独立的技术管理部和技术负责人,负责对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专业人员的岗位职责、业务质量的控制程序、方法、手段等进行管理。

  技术负责人的职责如下:

  (1)审阅重要工程招标代理文件,审定工程招标代理条件、代理原则及重要技术问题;

  (2)协调处理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各层次专业人员之间的工作关系;

  (3)负责处理审核人、校核人、编制人员之间的技术分歧意见,对工程招标代理成果质量负责。

  3.2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专业人员

  参与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专业人员可分为项目负责人(造价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担任)、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一般专业技术人员三个层次(对于较为简单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操作人员配置可适当从简),各自的职责如下:

  1、项目负责人

  (1)负责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各子项、各专业间的技术协调、组织管理、质量管理工作;

  (2)根据工程招标代理实施方案,有权对各专业交底工作进行调整或修改,并负责统一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技术条件,统一技术经济分析原则;

  (3)动态掌握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实施状况,负责审查及确定各专业界面,协调各子项、各专业进度及技术关系,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4)综合编写招标代理成果文件的总说明、总目录,审核相关成果文件最终稿,并按规定签发最终成果文件和相关成果文件。

  2、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1)负责本专业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实施和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一般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

  (3)动态掌握本专业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实施状况,协调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4)组织编制本专业的招标代理成果文件,编写本专业的咨询说明和目录,检查招标代理成果是否符合规定,负责审核和签发本专业的成果文件。

  3、一般专业技术人员

  (1)依据工程招标代理业务要求,执行作业计划,遵守有关业务的标准与原则,对所承担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质量和进度负责;

  (2)根据工程招标代理实施方案要求,展开本职招标代理工作,选用正确的数据、计算方法、计算公式、计算程序,做到内容完整、计算准确、结果真实可靠;

  (3)对实施的各项工作进行认真自校,做好咨询质量的自主控制。招标代理成果经校审后,负责按校审意见修改;

  (4)完成的招标代理成果符合规定要求,内容表述清晰规范。

  3.3工程招标代理成果文件的质量控制程序

  为保证招标代理成果文件的质量,所有招标代理成果文件在签发前应经过审核程序,成果文件涉及计量或计算工作的,还应在审核前实施校核程序。校核人员和审核人员的职责如下:

  1、校核人员

  (3)校核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的数据引用、计算公式、计算数量、软件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的咨询原则和有关规定,计算数字是否正确无误,招标代理成果文件的内容与深度是否符合规定,能否满足使用要求,各分项内容是否一致,是否完整,有无漏项;

  (4)校核人员在校审记录单上列述校核出的问题,交招标代理成果原编制人员修改,修改后进行复核,复核后方能签署并提交审核。

  2、审核人员

  (1)审核人员参与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准备阶段的工作,协调制订咨询实施方案,审核咨询条件和成果文件,对所审核的咨询内容的质量负责;

  (2)审核咨询原则、依据、方法是否符合咨询合同的要求与有关规定,基础数据、重要计算公式和计算方法以及软件使用是否正确,检验关键性的计算结果;

  (3)重点审核招标代理成果的内容是否齐全、有无漏项,采用的技术经济参数与标准是否恰当,计算与编制的原则、方法是否正确合理,各专业的技术经济标准是否一致,招标代理成果说明是否规范,论述是否通顺,内容是否完整正确,检查关键数据及相互关系;

  (4)审核人员在校审记录单上列述审核出的问题,交招标代理成果原编制人员进行修改,修改后进行复核,复核后方可签署。

  3、每份招标代理成果文件的编制、校核、审核人员须由不同人员担任。

  3.4招标代理成果文件的签发

  凡依据咨询合同要求提交的招标代理成果文件须由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由规定

  的注册咨询工程师签发。

  四、准备阶段

  4.1签订咨询合同

  4.2制订咨询实施方案

  由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的咨询实施方案一般包括如下内容: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概况、工程招标代理业务要求、咨询依据、咨询原则、咨询标准、咨询方式、招标代理成果、综合咨询计划、专业分工、咨询质量目标及操作人员配置等。

  该咨询实施方案经技术负责人审定批准后实施。

  4.3配置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操作人员

  为工程招标代理业务配置相应的操作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相应的各专业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及一般专业技术人员。

  五、实施阶段

  实施阶段包括项目前期及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决)算及项目后评估阶段等五个阶段以及其它相关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本公司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可从事建设项目前期及可行性研究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决)算及项目后评估阶段以及其它相关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建设项目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5.1项目前期及可行性研究阶段工作规程

  1、项目前期及可行性研究阶段的主要工作

  建设项目投资策划、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及建设项目财务评价)。目的是对拟建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对不同建设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选及作出判断和决定。

  2、收集和熟悉有关咨询依据

  (1)国民经济发展的长远规划,国家经济建设的方针政策、任务和技术经济政策;

  (2)项目建议书和咨询合同委托的要求;

  (4)有关工程技术经济方面的规范、标准、定额等,以及国家正式颁布的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

  (5)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项目前期评价的基本参数和指标。

  3、招标代理成果文件的校审

  (1)确保招标代理成果文件的真实性和科学性。在具备充分咨询依据的基础上,按客观情况实事求是地进行技术经济论证,技术方案比选,确保项目前期咨询及可行性研究的严肃性、客观性、真实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2)项目前期及可行性研究内容应符合并达到国家及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现行规定与要求,项目齐全、指标正确、计算可行。工程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应、环境效益)分析方法正确,符合实际,结论可靠。

  校审后的招标代理成果文件由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发,并对其质量负责。

  4、准确确定项目造价控制目标值

  随着项目建议书、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的不断深入,所编制的投资估算应根据各阶段特点不断深化,并形成项目造价控制的目标值。

  5.2项目施工阶段的主要工作

  1、项目施工阶段的主要工作

  工程款使用计划的编制与工程合同管理、工程进度款的审核与确定、工程变更价款的审核与确定、工程索赔费用的审核与确定。其目的是以工程合同为依据,达到全过程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的目标。

  2、收集和熟悉相关咨询依据

  (1)施工合同,特别是工程造价的计价模式、工程进度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等内容;

  (3)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沟通协调,并确定作为工程结算计价依据的相关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的程序与职责。

  3、招标代理成果文件的校审

  (1)工程款使用计划应在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合同价款的基础上编制,编制内容应与工程合同确定的工程款支付方式相一致,在设计或施工进度变化较大的情况下应按需进行动态调整;

  (2)工程进度款的审核与确定报告应符合施工合同相关支付条款的要求,所套用的计价基础上应正确,工程量的核定应与施工进度状况相一致,中期付款报告的签发程序及时间应符合施工合同要求;

  (3)工程变更与工程现场签证审核的依据应充分,设计变更手续、签证程序应齐全,内容与实际情况应相符,所选用的计价方式应合理并符合施工合同规定,工程变更的数量(包括核增与核减)应考虑全面。

  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价格的审核与确定应由相关的专业造价工程师签发,工程款使用计划书、工程进度款审核报告(或付款证书)应由项目负责人签发。

  4、所有涉及工程量计算及计价的计算书不对外印发,经过校审签署后整理齐全保存备查。

  5.3项目竣工结(决)算及项目后评估阶段工作规程

  1、项目竣工结(决)算及后评估阶段的主要工作

  编制建设工程竣工结(决)算报告、竣工项目可行性后评估分析。其目的是反映建设工程项目实际造价和投资效果。

  2、收集和整理核对相关咨询依据

  (1)建设工程项目的概况,包括名称、地址、建筑面积、结构形式、主要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等内容;

  (2)项目经批准的概算或相关计划指标、新增生产能力、完成的主要工程量等内容;

  (5)若项目还存在收尾工程,则应明确收尾工程的内容、计划完成时间及尚需的资金额度;

  3、招标代理成果文件的校审

  (1)编制招标代理成果文件所需依据的完备性,成果结论的真实性和科学性;

  (2)项目竣工结(决)算应严格依据施工合同的规定执行,对工程量计算与计价、相关费用的核定、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的手续齐全性及实际竣工项目状况的一致性进行审核,确保计算无误、计价正确、深度符合规定要求、计算和结论清楚、附表齐全;

  (3)项目工程财务决算及后评估报告应按竣工项目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进行汇总、分析,确保招标代理成果的严肃性、真实性和可靠性。

  (4)招标代理成果文件应符合并达到国家及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现行规定与要求。审核后的招标代理成果文件由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发,并对其质量负责。

  5.4其它相关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工作规程

  1、其它相关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主要工作

  包括投标报价书的编写、工程造价的信息咨询、工程造价的鉴证等内容。其目的是依据造价工程师的专业知识向委托人提供专业的技术咨询服务,达到相应的咨询成效。

  2、参照前述规程原则,依据委托咨询的内容与要求由项目负责人在咨询实施方案中制订切合实际要求的业务操作规程。

  六、终结阶段

  6.1招标代理成果文件的完备性

  招标代理成果文件均应以书面形式体现,其中间成果文件及最终成果文件须按规定经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发后才能交付。所交付的招标代理成果文件的数量、规格、形式等应满足招标代理成果咨询合同的规定。

  6.2确定招标代理成果文件的完备性

  在咨询服务的终结阶段,项目负责人应确定所交付的招标代理成果文件已满足咨询合同的要求与范围,且所有招标代理成果文件的格式、内容、深度等均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的标准。

  1、咨询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

  3、经签发的所有中间及最终招标代理成果文件;

  4、与所有中间及最终招标代理成果文件相关的计算、计量文件、校核、审核记录;

  6.4工程招标代理服务回访与总结

  大型或技术复杂及某些特殊工程招标代理服,技术管理部制订相关的咨询服务回

  访与总结制度。回访与总结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2、咨询服务总结应在完成回访活动的基础上进行。总结应全面归纳分析咨询服务的优缺点和经验教训,将存在的问题纳入质量改进目标,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与方法,并形成总结报告交技术负责人审阅。

  3、技术负责人应了解和掌握本单位的咨询技术特点,在咨询服务回访与总结的基础上归纳出共性问题,采取相应解决措施,并制订出针对性的业务培训与业务建设计划,使工程招标代理业务质量、水平和成效不断提高。

  6.5招标代理成果的信息化处理

  技术管理部在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终结完成后,应选择有代表性的招标代理成果进行项目造价经济指标的统计与分析,分析比较事前、事中、事后的主要造价指标,作为今后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参考。

  重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业务档案科学管理,控制风险,提高执业质量,保证业务档案的安全、完整、方便调阅、有效利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四、档案室要按规定建立档案目录、卡片,保持整洁,查找方便,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损坏发霉,要保持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序。

  五、档案管理的保密制度。查阅档案要按程序办理手续,查阅完毕应及时归还。外单位和个人依法查阅档案时,应有管理员在场监督。

  六、业务档案在各部保管期间,本公司内部人员因工作需要调阅其他部门业务档案或本部门已归档档案的,需经建档部门负责人签字,才能由

  管理员(或各部保管档案员)登记调出,查阅后尽快归还原调出部门或档案室。各部门保管档案期间的调阅登记记录,移送档案时,一并交管理员保管。

  七、违反上述规定私自查阅、复印或者摘录档案有关内容、遗失档案、不按期归还档案等,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经济处罚。

  1、正件在前,附件在后,2、定稿在前,修改稿在后;

  3、批示在前,请示在后;

  4、批示在前,报告在后;

  5、重要材料在前,次要材料在后;

  1)请示与批复排列在一起;批复在前,请示在后;2)正件与附件排列在一起,正件在前,附件在后;3)正本与定稿(有领导签批的草稿)排列在一起,正本在前,定稿在后。

篇四:公司廉洁制度

  

  公司名称

  文件编号

  HR-003文件名称

  制订单位

  管理部

  保存年限

  永久

  廉洁制度

  总页数

  2版本

  A01发行日期

  制订

  审核

  核准

  核准日

  一、目的为加强公司廉政建设,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员工廉洁从业,保障公司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依据国家、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二、适用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旗下各分公司全体员工;所有公司员工都有义务秉承廉洁的职业操守;三、原则

  3.1公司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勤业;3.2公司员工一旦发现公司内部有违反廉洁制度的行为,及时举报并提供证据,公司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同时,公司保护举报人的隐私以免正当权益受到侵害;但举报人须对所举报事项真实性负责,严禁虚构举报事项,一经查实对举报人从严处理;

  四、廉洁从业行为规范

  4.1严禁将公司财物据为己有、损公肥私的下列行为:

  (1)

  利用工作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挪用、私分或以其他非法手段占有公司财物;(2)

  在企业业务、经济往来中的折扣费、中介费、回扣、佣金、礼金等据为己有或者私分;(3)

  借租用公司财物长期不归还,或不按规定缴交费用,或工作调动、离岗时不按规定移交个人使用的公配物品;(4)

  违反规定公车私用;(5)

  其他侵吞、违规占有企业财物、损公肥私的行为;4.2严禁公司员工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的下列行为:

  (1)

  借公司便利或利用公司的资产资源为本人或者他人从事牟利活动;譬如招聘人员、驻厂人员、资源人员等,利用公司资源及职务之便,私自将所招聘人员转给人力供应商谋取金钱利益;(2)

  私自从事或参与关联企业经营与公司构成竞争的经济活动,谋取私利;(3)

  利用工作便利或以任何一种有损公司利益的条件作为交换,对供应商或其他利益相关体吃、拿、卡、要;(4)

  挪用客户委办业务款项不上缴,或应退还不退还;(5)

  其他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的行为;4.3公司员工不准有欺瞒作假、谋取不当利益的下列行为:

  (1)

  违反财经纪律,隐瞒、转移、截留企业收入或做假账;(2)

  与客户、供应商、求职者、公司内部员工或其他相关方,勾结串通,谋取不当利益,损害公司利益;(3)

  将本属自有渠道的业务转让或直接给代理商受理,谋取不当利益;(4)

  弄虚作假谎报业绩骗取荣誉或其他利益,或虚构、歪曲事实蒙骗上级;(5)

  其它为谋取不当利益而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五、处罚措施

  5.1因违规行为而获取的不正当利益,责令清退,并处以5倍的罚款,且依情节轻重,对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记过、撤职、开除,必要时公司将移交公安等部门处理;5.2因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5.3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5.4因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较大不良影响者,公司除以上处罚外,还将在人力资源行业通报纳入黑名单,后续永不录用;六、本管理规定最终解释权为管理部;由管理部负责修订,报总经理审批后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篇五:公司廉洁制度

  

  公司廉政制度

  XXX:公司廉政管理制度

  公司反腐倡廉管理制度

  为了营造廉洁高效的工作氛围,加强公司防腐倡廉建设,不断增强自

  一.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

  二.主要内容:1.公司员工在工作活动中要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公司财物、挪用公款,不准收受贿赂以及行贿或介绍贿络。

  2.公司员工在公务交往活动中,必须厉行节俭,不准违反规定公款吃喝;不准用公款接待与公务无关活动的人员。

  3.公司员工在外出公务活动中,应当有明确的公务目的,一切从简,不准超标报销差旅费用;不准借公务之机绕道旅游。

  4.公司员工不得索要或接受施工方、供货商、监理、设计等单位赠送的礼金、有价证券、通讯工作、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不得在施工方、供货商、监理、设计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5.所有施工方、供货商、监理、设计等单位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原则上予以拒绝,实在不能拒绝的,需报公司批准,私自接受宴请作违纪处理。

  6.公司员工对分管的工作,应按程序办事,不得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徇私舞弊,不准拉帮结派,搞“私人关系”、“人情关系”。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

  7.严把质量关、价格关,严禁利用采购牟取私利,以次品充优品,以高价采购低价产品。

  8.公司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施工方、供货商、监理、设计单位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施工单位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9.公司员工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施工方、供货商

  、监理、设计单位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旅游等提供方便。

  10.严格遵守工程设计变更制度,对重大设计变更应充分论证,按规定程序对工程变更进行审查、审批,防止因工程变更产生腐败行为。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规范全体工作人员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11.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资金支付,执行资金支付审批制度,严禁资金提前支付或故意延后支付,确有需要提前支或延后支付,需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并有书面意见。

  212.公司员工必需品行端正,遵守社会道德,不准组织、参与或支持色情、赌博、迷信以及邪教等活动。

  13.落实反腐倡廉扶植责任制,实行反腐倡廉扶植领导负责制,责任追究制。凡违反公司反腐倡廉扶植有关规定或对违反反腐倡廉扶植规定的行为知情不报、纵容包庇违规违纪责任人形成严重后果,影响极坏的,按规定从严追究有关当事人及领导的责任。

  14.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

  15.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办公室

  XXX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XXX:公司廉政管理规定

  廉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员工的廉洁从业行为,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廉政扶植,要注重廉政教育、制度扶植、监视制约和奖励惩处的有效联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目标。

  第三条本规定合用于公司各部分及员工。

  第二章内容与要求

  3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和大宗设备、物资采购一律按公司《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实行公开招标或议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和供货方,签订正式合同,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行政办公资产采购一律按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择优选择供货方。

  第五条、严禁涉项人员以任何借口弄虚作假签证人工费、机械台班费、超付或大额现金支付劳务队伍、设备、材料商各种款项。

  第六条、严禁涉项人员的配偶、子女、亲友在自己管理的项目分包工程或从事供销、租赁、加工等与项目发生经济关系的业务。

  第七条、公务活动中,严禁利用职权“索、拿、卡、要”礼品、礼金、银行卡、有价证券及其他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

  第八条、节、庆日各部分员工须严厉自律,拒绝业务单位以礼物、礼金、银行卡、有价证券、其他支付凭证、宴请等方式开展的慰劳活动。

  第九条、严禁员工擅自接受业务单位各种形式的宴请,收到外单位请柬,一律

  交公司总经办统一安排。

  第十条、严禁在业务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公司或个人支付费用,严禁承受业务单位任何形式的好处费及工程等回扣;不得索要或在业务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公司或个人支付的费

  4用。

  第十一条、严禁利用事情之便为自己或亲友谋利,不得承受业务单位提供的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不得要求或者承受业务往来单位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事情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

  第十二条、各岗亭职权严厉区分,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越权指挥、越权审批,影响正常任事程序,确有特殊原因需报经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三章责任与义务

  第十三条公司设立总经理廉政举报电话;总经理廉政举报邮箱:,由行政部、财务部、总经办、职工代表组成4人调查组,调查过程公开、公正、严禁徇私舞弊,若因调查组成员个人故意行为影响调查结果的真实、有效性,从严处理。

  第十四条部门经理是部门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廉政建设负总责,对本部门内员工和业务单位(人员)发生的违规问题,要及时向总经办报告,不得隐瞒,纵容包庇。

  第十五条各部分员工自发遵守《廉政管理规定》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准绳(除法令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公司利益,自发承受监视,自发推行监视义务,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人和事给予劝阻,劝阻不成功的应向公司举报。

  5第十六条举报人须对所举报事项真实性负责,严禁假造检举事项,一经查实对检举人从严处理。

  第十七条被举报员工必须主动配合调查组成人员完成调查谈话、取证。

  第十八条对违反公司廉政管理规定及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员工视情节轻重处于以下一种或两种以上处罚:

  (一)通报批评

  (二)行政记过

  (三)留职查看

  (四)撤职

  (五)开除

  (六)罚没违纪所得金额1.2倍经济处理

  (七)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并处行业通报

  (八)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第十九条本规定由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XXX:公司廉洁自律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员工廉洁自律的事情态度及看法,弘扬集团公司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使干部员工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XXX实践,制定如下廉洁自律规定。

  61、不准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2、不准指定或变相指定设计、施工以及材料和设备供应单位,为个人或亲友谋取私利。

  3、不准接受与公务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信用卡和各种有价证券以及任何名义的不正当收入,对未能拒收的要按规定登记上交。

  4、不准接受供应商和顾客及相关方的宴请。

  5、不准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6、不准索取、承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与利用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7、不准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或者私存私放公款。

  8、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9、不准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10、不准以任何名义参与任何形式的变相行贿、受贿活动。

  以上规定要自觉遵守,相互监督,对举报真实、准确的要给予表

  彰;违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以至按照集团公司条例处理。

篇六:公司廉洁制度

  

  公司廉洁管理制度

  公司廉洁管理制度

  在当下社会,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司廉洁管理制度(精选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司廉洁管理制度11.总则

  1.1目的:

  为营造廉洁高效的工作氛围,加强公司作风建设,宣传廉洁文化,不断增强自律意识,预防利用职务及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保护公司的利益不受侵害,树立健康积极的企业文化形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1.3定义:

  廉洁:清白高洁,不贪污,从不使用公家的钱来养活自己,引申为人生光明磊落的态度和诚信,正直的风气。

  业务单位:与公司有一切业务(含但不限于供货、施工、促销合作等关系)往来或联系的单位或个人。

  1.4职责权限

  3.1总经办负责廉洁自律文化建设方向的指引,监督廉洁规范的有效执行,对廉洁管理规范具有最终裁决权和解释权。

  3.2监察部负责廉洁自律管理规范的执行,接受全体员工的举报和监督,对举报和违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出具调查过程事实报告。

  3.3行政部负责廉洁自律文化的"宣传和教育,接受员工收受外部钱物的申报处理,代表公司统一对内外部业务往来的礼品/礼金进行保管和处理。

  3.5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职务行为的日常监督管理,并进行

  廉洁自律制度的传达和教育,履行廉洁自律管理规定的监督权和举报权。

  2.主要内容:

  2.1成立廉洁自律监督委员会

  组长:总经理

  成员: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监、财务部总监、品质部总监

  开发部总监、总务主管、监察主管、人事专员

  2.2廉洁自律监督委员会工作程序

  2.2.1案件的受理:对反映员工廉洁违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委员会成员应及时受理;对所反映的问题线索、性质比较严重的,监督委员会必须登记备案,并及时上报总经理。

  2.2.2案件的调查:对反映的廉洁违纪问题,经初步核实确有违纪事实、需要追究相应责任的,监督委员会应将相应证据材料及书面调查报告一并上交至总经理。

  2.2.3案件审理:监督委员根据证据材料及当事人的笔录,进行案件的定性,并经综合汇总评议后进行统一发布公告处理。

  2.3廉洁自律规范

  2.3.1不准收受任何业务单位的个人现金、购物卡券、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2.3.2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业务单位的,必须及时向公司行政部申报统一处理。具体需申报的情况如下:

  业务单位不回收的样品和商品赠品;

  业务单位节假日馈赠的礼品、礼篮等;

  业务单位赠送的其他具有实际价值实物、活动等。

  业务单位组织的集体考察、学习、旅游等外出活动;

  业务单位赠送的无法拒绝的各类现金、购物卡券、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2.3.3不准向业务单位及其个人借贷钱物。

  2.3.4不准在各业务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有关票据。

  2.3.5不借业务办理之机,对各业务单位吃、卡、拿、要。

  4.3.6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2.3.7工作中不弄虚作假,按规定收集整理好各类基础资料,不做假帐或帐外账。

  2.3.8不准用公款支付个人名义的宴请。公关或业务接待必须经总经办批准后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

  2.3.9不准接受可能对商品和设备供应价格、工程施工价格的业务合作行为产生影响的钱、物馈赠和宴请。

  2.3.10不准利用逢年过节、婚丧嫁娶、子女升学、乔迁新居、生病住院、生日宴请等借机敛财,收受下属及业务往来单位或个人的礼金、礼品等。

  2.3.11不准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在经济往来中违反有关规定,以各种名义收取回扣、中介费、手续费等归个人所有。

  2.3.12不借出差、考察、学习之机利用公款进行旅游娱乐活动,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办理业务的宴请、礼品馈赠或其他服务。

  2.3.13严禁以虚报、谎报等手段获取荣誉;以虚报、谎报等手段获取的荣誉、职称及其他利益予以取消或者纠正。

  2.3.14不准在推荐、选拔人才中任人唯亲、拉帮结派。

  2.3.15禁止利用知悉或掌握的公司信息牟取个人利益。

  2.3.16不准利用公司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为本人或他人牟取利益。

  2.3违规追责处理

  2.3.1对违反员工廉洁自律管理规定未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对当事人处以1000元的罚款,并进行调岗和降职的行政处理。

  2.3.2对违反员工廉洁自律管理规定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的,公司将对当事人及其直接上级均处以1000元的罚款,当事人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其直接上级调岗或降职留用。

  2.3.3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公司保留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权利。

  2.4规定的实施与监督

  2.4.1员工自查

  所有员工每月对照廉洁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一次自查,自查中发现有任何违规或监督的异常,须将自查报告及时上交监察部留存,由监察部提交监察委员会进行处理。

  2.4.2部门内部检查

  每个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岗位权责,必须每季度进行一次廉洁检查,检查中发现有任何违规或监督的异常,须将检查报告及时上交监察部留存,由监察部提交监察委员会进行处理。

  2.4.3检举和举报

  公司设立廉洁自律举报监督电子邮箱,接受全体员工的举报和监督。

  3.附则

  3.1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市x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3.2本制度自2015年8月16日起实行,暂定实施1年。

  公司廉洁管理制度2为贯彻集团公司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落实领导责任制,切实加强公司廉政建设,高标准、高质量把北湖商业街建设好,特对公司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作如下规定:

  一、不准收受勘察、施工、监理等业务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必须及时向组织说明并上交。

  二、不准接受可能对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有影响的礼物馈赠和宴请。

  三、不准在勘察、施工、监理等业务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有关票据。

  四、不准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在经济往来中违反有关规定,以各种名义收取回扣、中介费、手续费等归个人所有。

  五、不准在工程招、投标中徇私舞弊。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坚持集体研究和公开监督制度。

  六、未经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不准个人私自作出承诺。

  七、不准用公款支付个人名义的宴请。不准违反接待规定进行公关接待和业务接待。

  八、不准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任何便利与优惠条件。

  九、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非法手段占有公司财物。

  公司廉洁管理制度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树立企业与员工队伍的良好形象,促进公司全体员工诚信从业、廉洁自律,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各下属部门全体员工。

  第三条:全体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依法经营、廉洁从业、诚实守信,全心全意地为公司工作,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和个人的良好声誉。

  第二章廉洁从业行为规范

  全体员工应当忠实维护公司利益,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的利益。不得有下列行为:

  ⑴接受或索取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或个人提供的任何利益或利益输送;

  ⑵接受或索取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任何利益;

  ⑶将公司业务往来中的折扣、回扣、佣金、礼金、礼品、中介费等据为己有或私分;

  ⑷将公司业务往来中的物品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获取利益;

  ⑸利用公司的资源、业务渠道、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为本人或他人从事牟利活动或利益输送;

  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

  侵占公司财物;

  ⑺利用公司的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差旅费等费用假公济私;

  ⑻有其他谋取私利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三章实施与监督

  公司督查保卫科将建立下列监督机制,以保证本规定的贯彻执行:

  ⑴鼓励社会人员和公司内部员工对违规行为进行的投诉或举报(在各个主要岗位、部门设立举报电话);由督查科负责人按制度进行调查处理。

  ⑵财务部门在费用审核时发现问题按第一条的原则进行汇报处理。

  ⑶督查科不定期对所有员工和部门进行抽查,涉及金额较大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⑷发现问题先进行调查,并听取被投诉人员的陈述和申辩,收集有关证据,根据调查结果按制度进行处理。

  ⑸对能提供一定证据的举报者,在情况查实后给予举报者一定的的现金奖励。

  ⑹在和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或个人签订合同时,每份合同后都要附廉洁自律公告书,双方要严格遵守。

  公司廉洁管理制度4为加强公司廉政建设,杜绝违法乱纪行为,保持公司员工队伍的清正廉洁,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在采购工作中,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应当将供应商发来的询价单在公司网站公示公开而不公示;

  (二)将应当采购项目用化整为零或以其它方式规避招标;

  (三)在采购过程中弄虚作假、泄露标底(或其它与招标相当的应当保密的有关情况、资料);

  (四)不按公司制度或购置文件另行订立合同,或修改合同条款

  (五)负责采购项目的有关工作人员私下接触供应商;接受供应商登门拜访;接受供应商的财物或其它好处;参加供应商的宴请或其它高消费娱乐活动;

  (六)违反公司规定程序,随意改变公司的.采购标准或增加采购量;

  (七)利用虚假计量等手段,虚报高报采购量;

  (八)通过虚列项目或采购量等手段套取相关款项;

  (九)利用质量验收或检验等手段,索取和收受相关单位财物或

  好处;

  (十)以计量支付和项目结算等手段索取相关单位财物或好处;

  (十一)订立的项目合同或材料、设备采购单价明显超出正常价格范围;

  (十二)以资金拨付手段谋取私利,索取和收受相关单位财物或其它好处;

  (十三)开具虚假的发票报销差旅费用等;

  (十四)在采购工作中出现任何漏洞,造成严重后果的,在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还将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十五)其它违背“客观、公正、科学”原则,进行招标、评标。

  二、在公司领导班子管理中,严禁以下情形。

  1、上级接受下属的贿赂,过节等特殊情况接受下属送礼等情形;

  2、下属范错上级有意包庇等情况;

  3、部门团队活动中,避免铺张浪费,摆阔气等情形;

  三,公司所有人员必须坚持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办事结果,自觉接受监督;

  四、公司所有人员应该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反对讲排场、摆阔气,搞铺张浪费;对外接待要严格按标准执行;

  五、勤政廉政,严禁利用职权"索、拿、卡、要",不得擅自接受当事人的宴请或高档娱乐消费等活动。外单位请柬,一律交公司行政部,由行政部经理酌情处理或上报总经理处理;

  六、严禁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亲友谋利,未经批准不得公车私用;

  七、公务活动中,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礼金、信用卡、有价证券以及各种贵重物品。如因特殊原因难以谢绝而接受的,礼金礼物必须如数交行政部,由行政部备案,财务部登记,并按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十,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廉洁管理制度5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廉洁自律意识,促进员工职业道德建设,增强

  拒腐抗变的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廉政建设,要注重廉政教育、制度建设,监督制约与奖励惩处相结合,综合治理。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其他分支机构以及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内容与要求

  第四条

  不准将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变为个人牟取私利的有偿中介活动;禁止从事与公司经营品类相同的业务;禁止与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经营。

  第五条

  不公物私用,不化公为私。不得将公司配发的岗位用品、办公用品等物品以私人理由带到公司以外的地方使用或者据为已有。

  第六条

  不得在公司利用工作之便售卖私人物品。

  第七条

  在公司任何地方发现遗失的财物等,须在第一时间上交部门领导,登记拾遗地点、时间、拾物名称,以便尽快物归原主。

  第八条

  不得做出任何破坏公司声誉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径。

  第九条

  公务活动中,严禁利用职权“索、拿、卡、要”礼品、礼金、银行卡、有价证券及其他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

  第十条

  禁止员工以婚丧嫁娶、乔迁新居、摆满月酒、父母祝寿、子女升学等为由宴请客户,收受客户礼金、礼品、购物卡、各种有价礼券等贵重物品。

  第三章

  特别规定

  第十一条

  凡涉及公司采购、审计、财务、业务、结算、谈判等技术资金敏感部门的人员,不得有如下行为发生:

  1、以任何名义收受、索取客户或者合作伙伴的现金、有价券(卡)、红包、贵重礼品等财物;要求客户或者合作伙伴为自己及亲友报销任何费用或者代办任何私人事项;或者以其他方式变相索贿受贿。

  2、未经批准接受宴请、受邀外出旅游或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正常公开的业务招待除外)。

  3、在公司帐外单独或私下收取回扣;私下向客户或者合作伙伴借

  款;利用职务便利对客户或者合作伙伴进行要挟或者设置人为障碍。

  4、违反公司财务制度,弄虚作假,将公司资金挪作他用。

  5、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串通内部人员或第三方损害公司利益。

  6、在销售过程中弄虚作假,损害公司既得利益或者预期利益。

  7、伪造、盗用公司票据或印鉴与第三方签订虚假合同,谋取利益、损害公司形象。

  8、侵占、挪用、贪污、盗窃公司财物;谎报虚报成本、费用;开虚假票据等各种形式的化公为私。

  9、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资金支付,执行资金支付审批制度,严禁资金提前支付或故意延后支付,确有需要提前支或延后支付,需向总裁请示并提到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四章

  监督与处理

  第十二条

  公司设立总经理廉政举报电话xx;廉政举报邮箱xxx,由行政部、人事部、法务部、总经办、职工代表组成调查组,调查过程公开、公正、严禁徇私舞弊,若因调查组成员个人故意行为影响调查结果的`真实有效性,从严处理。

  第十三条

  各部门分管领导是部门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廉政建设负总责,对本部门内员工和业务单位(人员)发生的违规问题,要及时向总裁办报告,不得隐瞒,纵容包庇。

  第十四条

  各部门员工自觉遵守《廉政管理规定》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公司利益,自觉接受监督,自觉履行监督义务,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人和事给予劝阻,劝阻不成功的应向公司举报。

  第十五条

  举报人须对所举报事项真实性负责,严禁虚构检举事项,一经查实对检举人从严处理。

  第十六条

  被举报员工必须主动配合调查组成人员完成调查谈话、取证。

  第十七条

  对违反公司廉政管理规定及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员工视情节轻重处于以下一种或两种以上处罚:同时追究分管领导管理失职

  之责。

  1、通报批评

  2、记过处分

  3、降薪降职

  4、撤职

  5、开除

  6、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并处行业通报

  7、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篇七:公司廉洁制度

  

  公司廉洁自律管理制度三篇

  公司廉洁自律管理制度三篇

  篇一:公司廉洁自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廉政建设,杜绝违法违纪行为,保持员工队伍的清正廉洁,培养员工高尚的职业操守,保证员工履行职务的廉洁性,加强监督和员工自律,处理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及员工因贪污收受商业贿赂渎职而损害履行职务廉洁性的行为,结合公司基本建设时期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员工是指公司的所有从业人员,包括正式聘用的员工、试用期员工、临时工。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

  第四条公司倡导员工合法取得劳动报酬;鼓励员工廉洁自律,并对廉洁优秀员工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禁止贪污、收受商业贿赂以及其他玷污职务廉洁性的行为;禁止用损害公司利益换取个人在物质和非物质方面的利益的行为;禁止因廉洁不适而损害公司形象和声誉的行为;禁止员工擅自在外兼职,禁止同业经营。第五条公司行政纪审部为本制度和员工廉洁自律状况的监督、执行机构,并直接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各部门和所有员工有协助义务。

  第六条公司执行机构常年接受部门和员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举报,并给予举报人严格保密;对查证属实的举报线索,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第七条公司鼓励员工互相监督,互相约束;提倡客观公正、事实求是;禁止诬

  告陷害;禁止打击报复。

  第二章分则

  第一节贪污和挪用资金

  第八条本制度所称贪污是指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物的行

  为。包括个人私吞、合谋私分、虚构事实窃取公司财物、名义上是赠送而实际上是侵吞公司财物等所有用非正常、违反制度和违反法律的手段将公司财物据为已有的行为。第九条本制度所称挪用资金是指员工或部门违反公司财务制度,或违反审批程序,或弄虚作假,将公司资金挪作他用的行为。

  第十条贪污或挪用资金不论多少均应依本制度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同时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员工个人贪污的,除全额追缴所贪污财物外;同时以贪污数额为基数,自贪污行为发生之日起至追缴财物之日止,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两倍追缴利息;并处相当于所贪污数额等值的罚款。

  员工合伙或部门集体贪污的,对员工个人依前款规定处罚;其中对部门集体贪污的部门负责人依前款处罚时,处罚的贪污基数为总体贪污的数额。

  员工或部门有贪污行为,其直接上级处扣发一个月薪资。

  第十二条员工有贪污行为,除依本制度第十一条处罚外,同时予以除名并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员工个人挪用资金的,自发现之日起限十五日内归还;同时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自挪用之日起至实际归还之日止承担利息;并处相当于挪用金额50%以下的罚款。如果在限期内未归还,但自发现之日起不超过60日的,则依本款规定加重50%进行处罚。

  部门挪用资金的,对部门负责人和直接经办人员依前款规定进行处罚。

  员工或部门有挪用资金行为,其直接上级处相当于其本人一个月薪资50%的罚款。

  第十四条员工有挪用资金的行为,除依本制度第十三条处罚外,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或除名并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

  员工有挪用资金的行为,经限期催缴而超过60日未归还的,除依本制度第十三条加重50%进行处罚外,直接予以除名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有挪用资金构成犯罪的,公司将同时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二节收受商业贿赂

  第十五条收受商业贿赂是指在公司及分支机构对外业务交往过程中,员工收受对方给予的或向对方索取财物,损害公司利益而为对方谋取利益的行为。

  索取商业贿赂是指业务活动人员或与某项业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司员工,主动以损害公司利益给对方谋取利益为条件,向对方索要财物的行为。

  对公司利益的损害包括某一具体业务即得利益的减少和应得而未得利益的损失。员工收受或索取商业贿赂不论是在业务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发生均属本条所指的收受商业贿赂的行为。

  第十六条员工有收受商业贿赂的行为,本制度有具体规定的,依相应规定处理;无具体规定或规定不明的,公司将依实际受损情况或应得利益的情况加倍向有关责任人员追缴损失,同时对损害公司既得利益的行为人按其致损额度自其发生该行为之日起至实际归缴之日止据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率向其追缴利息,并视情形给予严重警告或除名并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

  员工收受商业贿赂构成犯罪的,公司将同时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在物资采购、工程及其他业务发包的招投标等活动中通过泄露标底,或透露或压低其他竞争者的投标条件,或故意拔高欲使其中标的投标者的条件,或固定投标者而排斥竞争等手段致使公司就某项物资采购或工程发包拟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达到条件最优的目的不能实现,活动人员及有利害关系的工作人员据此事前,事中或事后获取财物的,公司对有关人员依其所获得的财物双倍追缴,同时予以除名并解除劳动合同。

  依前款情形,根据一般市场情况,公司利益未受损害,但业务经办人员及有利害关系的工作人员为使某一投标者中标而获取财物的,公司对有关人员依其所获得的财物双倍追缴,同时给予严重警告或除名并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

  员工有本条第一款所示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损的,应同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员工有本条所示行为,其直接上级处扣发一个月标准

  薪资。

  第十八条员工在职责范围内代表公司对合作单位据相关合同对履行合同的情形进行鉴证时,因事前、事中、事后收受相对方的财物而故意或不负责任对相对方履行合同的情形不合理的予以鉴证的,或违反相应程序进行鉴证的,公司对员工据其收受的财物给予双倍追缴的处罚,同时予以除名并解除劳动合同。

  直接上级或相关人员对员工的该不合理鉴证予以核认的,处扣发一个月薪资并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

  第十九条员工在向相对方出卖或提供公司的产品或劳务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实行不合理或违反规定与程序致使公司利益受损的,公司对该员工按其所获财物额的双倍予以追缴,并按该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额度予以追偿;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或除名并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

  直接上级或相关人员对员工的前述利益饶让情形予以核认的,处扣发其本人标准

  月薪50%的薪资,并给予通报批评。

  第二十条员工在职责范围内采购物资、设备,私自接受对方给予的利益、或回扣等财物的,以收受商业贿赂论处;采取虚抬价格、或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手段,通过对方套取公司财物的,以贪污论处。

  员工有本条所列情形,其直接上级失察的,对该直接上级处扣发相当于其标准月薪资10%—50%的薪资。

  第三章渎职

  第二十一条依公司相关规定及岗位职责的要求,员工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未尽到审慎尽职义务、或未严格按要求履行职责、或不正确的履行职务、或滥用职权、或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接收与其履行职责有利害关系的对方的宴请和参与对方提供的其他娱乐活动、或向其对方索取财物等,可能影响其履行职务的廉洁性或给公司形象造成损害的行为等均属本制度所称的渎职行为。

  第二十二条员工有制度第二十一条所列示的行为,均应受到处罚。本制度有明确规定的,依相应的规定进行处罚;本制度无明确规定,或规定不明的,则依下列原则进行处罚。

  一、给公司造成损失但个人未获得利益的,承担赔偿责任,并处扣发相当于损失额度30%—50%的薪资,同时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除名并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

  二、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侵害了公司利益,且个人获得利益的,按收受商业贿赂论处,依本制度第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三、未给公司造成损失或未侵害公司利益,且个人未获得利益的,处扣发相当于其本人标准月薪的10%—30%的薪资,同时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

  四、未给公司造成损失或未侵害公司利益,但个人获得利益的,追缴其所获得的利益,并处扣发相当于其本人标准月薪30%—50%的薪资,同时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五、相应员工的直接上级失察的,处扣发相当于其标准月薪10%—50%的薪资。第二十三条员工擅自在外兼职或同业经营的,处扣发本人薪资100—500元,并给予通报批评;因此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增加管理成本的,除依前款规定处罚外,应同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或增加的管理成本。

  第二十四条员工履行职务时未尽到审慎之责,造成公司事务延误的,处扣发相当于本人标准月薪10%—30%的薪资,并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员工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故意不尽到审慎之责而造成公司事务延误的,处扣发相当于本人标准月薪30%—50%的薪资,并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或除名并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

  员工有本条所示情形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损失的,应同时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员工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越权,滥用权力,造成公司损失的,处扣发相当于本人标准月薪50%—60%的薪资,并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有前款情形并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依前款规定扣发薪资,同时应承担相应损失,并给予严重警告、或除名并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

  第二十六条员工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不正确地履行职务,造成公司损失的,依本制度第二十四条规定处罚。

  第二十七条员工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消极行事、或假公济私等造成公司事务延误,但未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处扣发相当于其本人标准月薪60%—80%的薪资,并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造成了损失但个人未获得利益的,依前款

  规定处罚,并承担相应损失;造成了损失且个人获得了利益的,依第一款扣发薪资,同时承担损失、追缴个人所得,并给予严重警告、或除名并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

  第二十八条员工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利用职权、刚愎自用、或压制部属、或堵塞言路、或排斥异已或不服从指挥等从而延误公司事务,削弱团队力量的,处扣发一个月薪资,并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或除名并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依前款情形未受到除名处分的,应同时降职、降级并调整工作岗位。

  员工有本条第一款情形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同时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九条员工未经批准,接受与其履行职务有利害关系的相对方的宴请和参与相对方提供的其他娱乐活动或收受礼品、红包、享受对方提供的其它利益活动,处扣发相当于其本人标准月薪30%—50%的薪资,并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员工有本条所示情形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按收受商业贿赂论处。收受贿赂的额度为宴请或娱乐活动人均费用额度。

  第三十条员工利用职务便利,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与其履行职务有利害关系的相对方透露可能要给其制造障碍而要挟对方索取财物,且已获得财物的,处扣发1—2个月薪资,并按其所获取的财物双倍予以追缴,同时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或除名并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在本款所示情形下,如未受到除名并解除劳动合同处分的,应同时予以降职、降级并调整工作岗位。

  虽已实施要挟行为,但未实际获取财物的,处扣发相当于其标准月薪60%—80%的薪资,并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可视情形对其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员工有本条第一款所示情形而损害公司利益的,以索取商业贿赂论处。

  第三十一条员工在履行职务或对外交往的过程中,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承诺,从而加重公司义务或引发法律纠纷的,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已造成实质上的义务加重,公司必须为此付出相应代价的,则员工应自行承担该代价,同时处扣发其标准月薪30%—50%的薪资,并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2.已造成前项所示情形属员工恶意而为,则由该员工承担该代价;同时处与该代价等值的罚款,并予以除名并解除劳动合同。

  3.未造成实质上的义务加重,或公司不必因此而付出相应代价的,处扣发其标准月薪30%——50%的薪资,并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属恶意而为的,则处扣发其标准月薪60%-80%的薪资,并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或除名并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

  4.引发法律纠纷,致使公司败诉且必须基于该承诺支付相应代价的,由员工承担诉讼费用及相应代价,同时扣发其标准月薪30%-50%的薪资,并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因员工恶意而为造成前述情形的,由员工承担诉讼费用及相应代价,同时对该员工处相当于该代价额度的罚款,并予以除名并解除劳动合同。

  5.引发法律纠纷,但公司胜诉,以及虽败诉但无须支付相应代价的,由员工承担诉讼费用,处扣发相当于其标准月薪30%-50%的薪资,同时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属恶意而为的,则由员工承担诉讼费用,处扣发其标准月薪60%—80%的薪资,并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或除名并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

  员工有本条所列情形,已依相应规定给予处罚后,还应据具体情形对未受到除名并解除劳动合同处分的员工进行岗位调整。

  第三十二条员工不通过正常途径反映个人意见,而是在其他公私场所,或对外部人员通过散布、透露工作意见、不满情绪等而影响公司形象的,处扣发其标准月薪10%—30%的薪资,并给予通报批评、或严重警告处分。

  员工有前款情形而泄露公司秘密的,依公司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罚。

  员工有第一款情形造成公司业务运作受阻、或失去业务合作机会、或增加业务成本、或增大业务运作风险的,处扣发1—2个月其月标准薪资的薪资,并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或除名并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

  第三十三条员工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对外部人员态度傲慢,有意或因重大过失言行失格,引发公共关系危机的,处扣发其标准月薪60%—80%的薪资,并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本制度执行程序

  第三十四条员工有本制度所示的贪污、收受商业贿赂、渎职情形可能应予处罚的,按本章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公司执行本制度的部门实行自主检查或接受内外人员的举报以获取线索。对所取得的线索自取得之日起应在10—30天内进行查证,并对查证的情形分别情形进行处理。

  1.不构成本制度处罚条件的,应告知当事人和举报人。

  2.构成处罚条件的,应作出处罚意见书报公司董事长或董事会审查批核后公布执行。

  第三十六条公司执行本制度的部门在依本制度进行具体事件的处理时应将相关措施控制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如果具体事件的处理可能要国家相应机关介入时,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相应机关,由相应机关予以处理。

  第三十七条员工对公司的处理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诉、或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公司的所有员工在入职时应与所在单位签署廉洁自律保证书,并作为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十九条公司的所有与外界有关的业务活动,依财务制度的规定应签署合同、或虽然财务制度没有规定,但属于连续重复发生的业

  务活动亦应签署合同。公司对外签署的合同应有如下内容的条款:

  1.对方有协助本公司执行本公司关于员工廉洁自律制度的义务。保证遇有本公司该制度所列示的情形时及时向相关部门或人员举报。

  2.保证不以谋取其自身利益为目的而对本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贿赂或给予好处;同时保证不谋取经济利益,但为了工作方便而给相关人员的好处。否则甘受等值处罚。

  3.前述一、二项内容应是合同的生效要件。

  合同洽谈、审查人员未按本条规定办理的,依本制度第二十四条处理。

  第四十条本制度相应处罚条款中涉及扣发薪资处罚的应视金额大小以每月不超过该员工月实际薪资20%的额度予以逐月分摊。但受到除名并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同时其他经济处罚亦不在此限。

  第四十一条公司其他规章制度对涉及员工廉洁自律的事项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但相应处罚低于本制度的最低限度的则以本制度为准。

  第四十二条公司董事长可以对员工有本制度所列示的行为进行即时处理,且处理程度可突破本制度限制,但经济处罚以不突破本制度相应条款最高限额的两倍

  为限,行政纪律处分不够除名并解除劳动合同的以严重警告为限。

  第四十三条员工诬告陷害、或因受到处罚而打击报复的,视情形给予100—2000元的经济处罚,并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或严重警告、或除名并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

  第四十四条员工知悉有制度所列示的情形隐匿不报的,则以共谋论处,并依相应条款进行处罚。

  第四十五条公司执行部门的人员对举报或自查获取的线索压而不查或毁灭相应证据的,处扣发1—2个月其月标准薪资的薪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或除名并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

  第四十六条公司执行部门的人员故意或过失泄露举报人情况给相关人员的,依第四十五条规定处罚;过失泄露举报人情况的,处扣发其标准月薪60%—80%的薪资,并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

  第四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XX省XX有限公司

  廉洁自律保证书

  :

  在我受聘期间,我保证严格遵守公司《员工廉洁自律管理制度》,努力维护公司的利益和企业形象。若违反公司《员工廉洁自律管理制度》,甘愿接受相关处罚。以上保证书为本人自愿签署。

  保证人:

  日期:

  指挥部廉政建设制度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工程项目建设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到依法管理、科学管理。

  2、指挥部所属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收受回扣和其它利益。

  3、指挥部所属员工与各方保持正常业务往来,不得接受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不得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4、指挥部所属员工不得参加可能对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性高档消费。

  5、指挥部所属员工不得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本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承包等经济活动。

  以上廉政建设制度在施工现场竖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凡经查证情况属实投诉,视情节给予投诉人一定的物质奖励。

  投诉地点:指挥部监察室

  投诉电话:

  指挥部工作人员廉政承诺书

  为了在工程建设中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不正当行为发生,努力实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目标,在参加公司建设工作中作以下廉政承诺:

  一、认真学习和遵守上级和公司有关工程管理方面的法纪、法规,保持清正廉洁,勤俭节约的工作作风,以国家利益为重,为公司办好

  实事,把好关口。

  二、自觉接受监督,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

  三、不单独参加采购材料设备或洽谈业务,不把自己的家庭地址告诉客户,不与客户在家中洽谈业务。

  四、不利用工作便利实施违法、违纪行为,不从中牟利,不损害国家和公司利益。

  五、在考察、采购、工程发包、合同签订、阶段验收等环节中,绝不借机收取钱、物。如有难以谢绝而接受的礼品、回扣等,及时上交公司。

  六、在联系工作和洽谈业务中,保持正常的工作关系,并做到以下六点:

  1、不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

  2、不在任何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3、不参加可能对公正开展业务有影响的宴请、旅游和娱乐活动;

  4、不损害公司利益,不为对方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5、个人不决定应由集体决定的任何事项;

  6、在业务洽谈中不泄露应保密的内容。

  七、积极参与“双优”活动,争当优秀干部和优秀员工。

  承诺人:

  年月日

  关于在业务交往过程中收受的礼品

  实行登记上交制度的规定

  为保证指挥部全体人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保持廉洁自律,确保“工程优质、人员优秀”,在公司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指挥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指挥部全体人员在行使管理职权、业务交往过程中,对赠送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含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不论数额、价值,一律不得收受。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必须一律登记、上交。

  二、与行使管理职权、业务交往的活动主要包括:

  1、各种礼仪、庆典、招投标、业务洽谈等公务活动。

  2、以联谊等形式为名,实际上为解决某事项而进行的“公关”、“疏通”或为办成的事项进行酬谢的猜奖、摸奖等活动。

  3、涉及行使管理职权、业务交往的活动。

  三、在业务交往过程中收受的礼品,按下列办法登记、上交:

  1、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品(包括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受礼人需向指挥部行政管理部负责人报告。

  2、受礼人须填写《礼品登记表》,礼品移交指挥部办公室。

  3、指挥部办公室对礼品进行接收并对填写《礼品登记表》的人员开具收据。

  4、指挥部对所上交的礼品定期造册,随礼品一并上交公司。

  四、按规定须登记、上交的礼品,自收受之日起一月内如实填写《礼品登记表》,对不登记、不上交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或行政处分。

  五、指挥部人员对配偶、子女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礼品不制止、不退回或不上交的,追究其本人的责任。

  六、收交的礼品处理办法:

  指挥部所收交的礼品统一造册,定时随礼品一起上交公司,由公司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纪律

  1.招标工作实行集体研究的工作制度,贯彻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意见服从集体意见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会前不允许相互串通,会中坚持原则,会后有不同意见保

  留,但必须认真执行集体研究,报公司批准的决定。

  2.建设工程、材料、设备招标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合理造价和社会信誉开展竞争,择优录用。

  3.集中精力和时间,认真严肃、高度负责地审查,考察投标单位的资质(资格)和在建设(或已建)工程质量、技术力量、施工设备、现场管理等。

  4.招标小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规定,在招标过程中如有索贿、徇私舞弊、泄露标底、串通作弊违纪者,一经查明严肃处理。

  5.招标小组成员接待投标单位,必须在办公室两人以上接待,外出办理招标事项,必须两人同往,招标资料全封闭装袋,招标成员不得打听,更不得接触标底。未经允许,在招标小组会议之外不得传播有关标底和评标信息。

  6.招标、投标、委托编制标底、发标、开标、签订发包合同等一系列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指导下,按《XX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及《XX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执行。

  篇二:廉洁自律管理制度

  一、目的加强公司廉政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廉洁自律问题,杜绝违法乱纪行为,保持员工队伍的清正廉洁。

  二、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全体员工。重点在物资采购、工程建设、招投标、计划合同、审计、产品销售等相关岗位。

  三、稽查科职责

  1、公司成立监察部稽查科,隶属监察部,监察部由董事长直接领导及分管领导。

  2、在董事长及分管领导、监察部的领导下,及时分析、研究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

  3、有计划的组织、协调对公司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及查处;

  4、对公司廉政建设落实情况进行总结;

  5、了解和掌握公司廉政建设工作的全面情况,不定期向监察部报告;

  6、负责廉政建设管理制度的拟定、解释和修改;

  7、根据工作部署,实施廉政建设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

  8、接收员工及外部信息反馈,及时上报,报道公司廉政建设开展

  情况;

  9、严格保密举报人,落实奖惩政策。

  四、重点岗位廉洁自律重点职责

  (一)物资采购:1、在物资采购过程中应当按照程序招标、比价,为公司节约成本,采购优质产品,禁止违反程序采购;2、严禁利用职务便利、工作便利在物资验收、保管、发放中索取、收受贿赂,损害公司利益,牟取个人私利;

  3、严禁违规收受供应商的贿赂,接受高消费宴请等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4、物资采购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及合同履行中应以公司利益为根本,严格、审慎的工作,不得滥用权力,不得疏忽大意。

  (二)工程建设:1、严格各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控制,制定施工技术管理办法及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及调度工作;2、在检查、指导生产计划和工程合同的过程中应当严格管控,不得疏忽大意,不得借机索拿卡要;3、对工程质量进行认真检查、指导、控制,不得接受对方的非正常宴请、赠与,严禁因任何原因放松检查、监督,降低工程质量要求。

  (三)招投标:1、保守招投标过程中相关的秘密,严禁向无关人员透露招投标的价格、工作计划、关键数据、技术文件等;2、协调相关部门提供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标底等工作,不得利用掌握的信息牟取个人利益;3、在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程序要求办事,禁止擅离职守,禁止与利益相关方有非正常的经济往来和个人交往;4、对投标单位的考察工作中不得收受、索要任何财物,不得擅自作出承诺。

  (四)计划合同:1、项目的施工进度管理工作中应严格、公允,不得在施工进度的管理中怠于履职,禁止利用考核、奖惩牟取私利、打击报复;2、严格审查工程计量和结算报表,不得疏忽大意;3、严格审查工程延期、索赔、分包,认真执行对各承包人违约事项的支付审查,严格审查工程变更的单价和费用,禁止索取、接受承包方的赠与、宴请;

  (五)审计:1、认真审计子、分公司、相关单位经营目标责任的履行情况,不得因外界影响作出错误结论;2、认真对分公司、部室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离任审计,禁止徇私情、谋私利而损害公司利益;3、严格审计有关合同、协议

  的合法和履行情况,审计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和会计核算、会计决算情况等,发现问题应当按程序提出,不得隐瞒事实,掩盖问题,禁止利用发现的问题牟取个人利益、小团体利益。

  (六)产品销售:1、严格把控费用的审核、使用,严禁滥用公司资源,虚报费用;2、做好代理商和客户的开发、管理工作,禁止擅自增加费用,虚报开支;3、不得在签订、审核、执行跟踪、监督、检查过程中利用信息优势、管理职能牟取私利和小团体利益。

  (七)项目部:应当做好财务管理、物资管理、施工管理、质量管理、风险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1、禁止利用职权虚报各项开支、收入不入账;2、严禁利用职务便利、工作便利索取、收受贿赂,违规接受吃请;3、应排除外界干扰,严格施工,保证质量,不得徇私情、谋私利;4、人员管理应当公正合理,不得凭个人喜好随意考核、评价他人,使用人员应当坚持以公司利益为宗旨,依法依规进行人员管理,不得使用不符合要求的人员;5、对外协调应合法合规,不得有行贿等违规违法行为。

  (八)财务:1、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杜绝财务活动的违规违法行为;2、严格公司各项财产的登记、核对、抽查的调拨,公司资金管理,严禁不按照程序进行管理、使用公司的财物、资金;3、严格审核单据及帐务处理,各项费用支付审核及帐务处理,严禁违规处理账目、费用,严禁作假;4、应收帐款帐务处理应认真细致,不得疏忽大意,随意处置,拖延散漫。5、在工作中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财务制度,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提出。

  (九)人力资源:1、招聘、选拔人员应认真细致,不得不做背景调查或者不严格考察就聘用,严禁利用招聘、选拔人员徇私、谋私,损害公司利益;2、严格

  按制度员工进行考核,严禁利用职权谋私;3、在员工日常劳动纪

  律、考勤、绩效考核工作、办理员工晋升、奖惩等人事手续的工作中,禁止利用工作便利牟取私利。

  五、管理规定

  1、管理方针:着力源头预防,有错必改,违法必追。

  2、全体员工应廉洁自律,忠于职守,禁止利用工作职权和职务上的权利谋取不正当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

  3、廉政预防及管理

  (1)廉政预防从源头抓起,严格岗位入职资格和条件预审,做好背景调查。对重点岗位,如物资采购、工程建设、招投标、计划合同、审计、设计院、产品销售等相关岗位,应着重品德素质及个人经历考察,考察不合格一律不准录用。新到岗员工,应加强廉洁自律方面的训导,自觉接受全方位的监督。

  (2)公司不定期组织开展廉政培训和案例警示教育,相关人员必须积极参与,不得缺席。

  (3)监察部稽查科不定期和供应商、客户、工程分包商等相关方开展廉政相关活动调查,收集证据。

  (4)对集团部级和子公司副总以上管理人员建立廉政档案,系统化、全方位的监督和跟踪管理。

  (5)廉政监管结果纳入绩效考核中,对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的员工给予表扬和奖励。

  4、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查实,予以处罚:

  (1)搞自由主义,发表有悖于公司重大决策和有损于公司形象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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