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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低碳乡镇项目培训材料范本四篇

发布时间:2023-08-15 18:55: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浙江省低碳乡镇项目培训材料范本四篇,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浙江省低碳乡镇项目培训材料范本四篇

浙江省低碳乡镇项目培训材料4篇

第1篇: 浙江省低碳乡镇项目培训材料

乡镇消防安全责任人培训材料

前言:

《消防法》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福建省消防条例》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一)确定消防安全组织及专兼职工作人员;

  (二)指导、支持和帮助村(居)民委员会制定消防安全公约,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

  (三)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四)组织初起火灾扑救,协助火灾事故调查,做好火灾事故善后处理;

  (五)根据需要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提高本辖区的防火救灾能力。

乡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巡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分管负责人是消防安全主要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履行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1、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
2、掌握辖区消防安全现状,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
3、指导检查辖区消防工作,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4、依照规定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5、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扑救。

习近平总书记在7月18日政治局第28次常委会上对安全生产工作作了重要指示要求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消防常识培训内容

我国是世界上灾害频率最高、灾害种类最多、且灾害破坏最严重的少数国家之一。除火山喷发外,其他灾害都在我国发生过,并且给我们国家造成了深重的灾难。据统计,近年来,我国平均每年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造成的非正常死亡人数超过20万,伤残超过200万,经济损失超过6000亿元。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每年都以两位的速度增长。国国经济总量占世界经济的份额从1978年的1.8%提高到2009年的8.5左右。2010年中国经济总量超过39万亿元,超过40多年保持全球“老二”的日本成为全球第二经济体。规模和总量的超越意义非凡,但中国的发展及其质量远远没有超过日本,中国和日本仍具有非常大的差距。从人均GDP看,即使GDP总量相当,中国的人均GDP仅为日本的十分之一, IMF数据显示,相较于日本的42431美元的人均GDP水平,中国的人均GDP仅为4412美元,在全球排名百名之后。

总体上讲,我们国家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长期以来,受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影响,消防工作的重心一直放在经济社会发展较快、物质财富较为集中的城市,造成我国城乡消防安全工作发展不平衡,农村缺乏消防规划、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落后、消防组织和火灾扑救力量缺乏、农民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十分突出,火灾形势严峻,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的脱贫致富。

下面,从六个方面讲如何做好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重要性

二、农村火灾的特点

三、农村消防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农村的消防安全管理

五、农村重点部位和场所的火灾预防

六、消防法律责任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重要性

我国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国,农村幅员辽阔。截止2009年底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有3.3万余个乡镇、59.9万个建制村,250多万个自然村,目前仍有7.15亿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数的53.6%。“农村安,则全国安”。做好农村消防工作对于推动新农村建设,维护社会安定和政治稳定,推动全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关系到国家一系列政策的贯彻落实。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国家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多年来,城乡发展失衡的问题突出,从2004年到2010年,中央已连续下发了7个“1号文件”,推动和指导农村改革和建设,给我国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巨大变化。当前,我国农村的改革和发展正处在关键阶段。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积极为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是各级公安消防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保障国家一系列政策贯彻落实的前提和基础。

第二、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关系到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人口大国,农村人口占一半多。可以说,没有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小康。因此,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随着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城镇化进程以及乡镇企业、民营企业发展的步伐加快,农村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量必然大量增加,农村火灾隐患也必然呈增多趋势,致富千日功,火烧当日穷。“辛辛苦苦几十年,一把火烧回解放前”、“烧了一个寨,毁了一片林,苦了几代人”,这是火灾给农村百姓造成灾难的真实写照。这就迫切要求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重大意义,认真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农村消防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强农村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努力为广大农民群众顺利奔小康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第三、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关系到我国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农村稳定是整个社会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必须突出抓好农村稳定这个重点。消防工作既是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保障条件,同时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最直接因素。实践证明,没有农村火灾形势的稳定,就没有全国火灾形势的稳定,全国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也会受到影响。因此,切实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减少火灾危害,是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第四、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关系到广大农村群众的根本利益。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建设和社会的发展,广大农民群众的物质财富的积累,生活水平的改善,生活质量的概念已不再仅仅是人们对物质生活的需要,而且越来越多地包含了对生命财产和生活环境安全的需求。珍爱生命,远离火灾,已成为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心声。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的生命安危最重要。以民为本,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这一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切实把关爱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一切工作做好、做细、做实,才能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农村火灾的规律和特点

长期以来,受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影响,消防工作的重心一直放在经济社会发展较快、物质财富较为集中的城市,造成我国城乡消防安全工作发展不平衡,农村缺乏消防规划、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落后、消防组织和火灾扑救力量缺乏、农民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十分突出,火灾形势严峻,受非传统因素影响,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几率增加。据统计,2001~2010年,全国农村共发生火灾75万余起,造成1.2万余人死亡、1万余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60余亿元,四项指数分别占总数的37.5%、62.7%、53.1%和41.1%。火灾已经成为威胁农民人身安全,影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灾害事故之一。

分析全国农村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火灾起数增长迅猛。全国农村经济发展迅速,特别是广东、浙江、江苏、山东等一些东部沿海发达省份,农村从事电子、玩具、纺织品、服装鞋帽等加工的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数量众多,集贸市场、旅馆、饭店、网吧、商店、酒吧等服务场所分布广泛,农村生产经营活动日益频繁,火灾起数增长迅速。1998年至2010年的13年间,全国农村火灾起数从每年2万余起上升到7万余起,最高的2002年达到了8.6万起。农村火灾起数占的比例较大,从近十年的火灾数据分析,每年所占比例均在40%至60%之间。

(二)因灾致贫问题突出。由于我国农村经济仍然以“家庭承包”为基本单位的农、林、渔业为主,农村的大多数火灾发生在居民家庭。火灾不仅使群众住宅遭受损坏,而且烧毁大量的生产、生活资料,给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影响。从统计数据看,2001~2010年,农村共有35万户家庭受灾,受灾群众达140万人次以上。农村火灾损失占全国总数的38.6%,在农村经济远不如城市经济发达的情况下,这个比例是非常大的。另据统计,农村每发生100起火灾,就有51.8户家庭受灾,而城市仅为26.4户。农村平均每年有3万余户家庭受灾,受灾群众在12万人以上,大量群众因火灾致贫、返贫,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三)人员伤亡比例较大。由于农村公共消防设施缺乏,消防力量薄弱等原因,农村火灾事故很难得到及时有效的扑救,往往使小火酿成大灾。2001~2010年,农村每年因火灾致人死亡1200余人,每万起火灾死亡162人,而城市为 58人,农村万起火灾亡人数是城市的2.8倍。农村火灾死亡和受伤人员的总数所占的比例也较大,每年均在50%以上。

(四)人为致灾因素明显。由于农村用火、用电安全条件差,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出打工,“空巢家庭”现象日益普遍,用火不慎、电气火灾、小孩玩火等人为因素成为导致农村火灾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据统计,农村每年因用火不慎、吸烟、小孩玩火等人为因素导致的各类火灾3万余起,占全国农村火灾总数的44.2%。

(五)较大以上尤其群死群伤、火烧连营火灾时有发生。仅从2007-2009年三年的火灾数据分析,全国农村共发生较大以上火灾112起,死亡472人,受伤72人,直接财产损失1.1亿元,分别占三年较大以上火灾总数的50.5%、44.2%、24.4%和15%。

三、农村消防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深层次剖析农村火灾原因,农村消防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可以总结为“七难”:

(一)管理薄弱难约束。由于农村地域广阔,高度分散,受经济、交通、历史、教育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农村消防工作管理几乎是一个空白点。许多村庄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受自然条件、地理环境、经济条件的限制,房屋建设总体无规划,无防火设计,建房随意性大,住宅砖瓦结构较少,大多房屋建筑耐火等级低,多系土木、砖木、石木结构,门窗多由木质材料制成,屋顶大部分由木材、板皮、油毡等可燃材料搭建而成。国家统计局2008年发布的第二次农业普查数据显示,我国一半以上的农村住宅为砖木、竹草土坯结构建筑,耐火等级多为三、四级,发生火灾蔓延迅速、容易垮塌。并且房前屋后大多堆有柴草,造成室内外可燃物相连,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小,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火烧连营的局面。

管理薄弱的一个根本问题是:农村的消防工作机制、监督网络不健全,空白点多。由于对消防工作重视不够,组织制度不健全,工作职责不明确,消防监督不到位,国家关于农村消防工作的规范、规定贯彻不力,使农村消防工作形成了真空和盲点。消防监管力量不足,公安现役消防监督重心在城市,乡镇一级消防工作管理薄弱。基层派出所警力有限,消防分级管理往往停留在一般部署上,很难落到实处。

火灾案例:

2005年7月17日,被誉为“苗族环保第一村”的贵州锦屏县河口乡文斗村,因村民使用电器不当引起重大火灾,受灾273人,烧毁房屋43座192间,直接经济损失19.5万元,部份被国内外专家学者称为最完整、最系统、最集中的清代林业契约文书也被烧毁。

2003年3月6日,贵州从江县丙妹镇奕里村因村民处理生活用火不当引发重大火灾,受灾89户,405人,烧毁民房56栋336间,禾仓78个,粮食16.2万 公斤,牲畜49头及部分家具衣物,直接损失45.1 万元

(二)道路不通车难行。许多村庄由于在建设时缺乏统一的规划,乱搭乱建现象突出,村内道路狭窄,或道路崎岖不平,消防车不能正常通行。有的村庄为了保护村内道路,人为地安装了栏杆或地桩,严重阻碍消防车通行。

火灾案例:

2007年1月26日凌晨1时30分,东莞市大岭山镇一废旧塑料回收加工家庭小作坊因电线短跑发生火灾。造成13人死亡,5人轻伤。此次火灾过火面积仅300平米,由于该作坊位于一偏僻的山脚下,消防车辆进出十分不便,附近没有任何公共消防设施,而且该小作坊二楼只设有一个楼道,没有其他消防通道,加上二楼宿舍的窗户全部用防盗网封死,导致里面被困人员无法逃脱。

(三)设施不足火难灭。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滞后。多年来,我国公共消防设施主要集中在城市,消防队伍主要部署在城市,农村消防投入严重不足,公共消防设施十分薄弱。据统计,全国95%的乡镇未编制消防规划,部分乡镇、村庄不通公路,消防车无法通行,90%以上的村庄缺乏消防水源和基本消防器材设施,39%的自然村没有通讯设施,发生火灾不能及时报警。全国3.4万多个乡镇中,90%以上没有专业消防力量;
全国62万个行政村、257万多个自然村中,95%以上没有消防力量。许多火灾因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扑救,导致火灾蔓延、危害扩大。

火灾案例:

2005年7月19日下午,广西壮族自治区三江县独峒屯发生了特大火灾,400多间房屋顷刻间火光冲天,大火燃烧了足足5个小时,之后整个村寨变为了一片废墟。大火足足燃烧了5个多小时,烧毁 57万多斤粮食、1万多斤茶油以及245头牲畜,火灾面积达到19840平方米,共造成246户1270人受灾,直接损失643.5万元。村里的消防栓是由一个容量为120吨的消防水池提供水源的,可消防水池里面只有2、3吨水。刚平出水口,没有压力。乡干部和正在乡政府院内的70多名村民赶赴现场救火。但却发现没有消防器材,一些村民们跑到村委会去拿消防水泵,想抽取旁边小溪里的水救火。却发现这台缺少零件的消防水泵根本发动不起来。

(四)宣传培训难到位。长期以来,我们在消防宣传教育方面只注重城市,消防重点转移不及时,致使农民群众的消防意识不强,消防法律观念淡薄。我们把消防宣传的主要精力和警力用于城市,农村消防宣传工作起步晚,重视程度不够,农村居民消防安全意识仍然十分薄弱。特别是政府部门对农村消防宣传工作认识不足,没有把农村消防宣传教育纳入工作议事日程。这是导致农村火灾多发的根本原因之一。

2004年,国家统计局对3万名城乡居民的消防安全素质情况进行了调查,有80%以上的人没有受过消防知识教育,46.3%的人没有火场逃生知识,35.3%的人没有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农民受教育程度与城市相比普遍较低,接受消防宣传教育的途径和机会少,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安全常识更为缺乏。

特别是对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培训不到位。从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看,农村劳动力的就业途径主要有三条:一是从事种植业、养殖业;
二是就地转移从事非农生产,主要是进入当地乡镇企业务工;
三是跨地区就业,主要是进入经济发达地区和城镇就业。这三条途径在解决农村就业问题上都发挥了重要作用。20世纪90年代以来,农村劳动力跨地区就业日趋活跃,数量和比重持续上升。这些人员大量流动到城市和经济较发达地区,主要从事制造业和服务业。据国家统计局报告显示,2009年度全国农村劳动力务非农产业(俗称农民工)的人数总量达到22978万人。

目前,农民工的消防安全状况很不乐观。由于他们的生活环境和受教育程度的不同,缺乏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许多农民工未经必要消防安全培训即上岗操作,特别是在电气焊(割)、机械操作、油漆等特殊岗位工作时,往往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2000年12月25日,河南省洛阳市东都商厦发生特大火灾,造成309人死亡;2010年11月15日,上海静安区一高层居民住宅楼在进行外部装修时发生特大火灾,造成58人死亡……都是由于电焊工无证上岗、违章操作引起的。同时,农民工缺乏灭火和逃生自救的基本常识,一旦发生火灾,不知道如何扑救和逃生,在很多事故中,农民工已经成为最大的受害者。

火灾案例:2005年3月8日,山东省临沂市一个名叫“小神童”的农村幼儿园,接送幼儿上下学的汽车,因司机在维修车辆时违章操作,发动机起火造成火灾,造成12名孩子死亡,最小的只有2岁7个月,最大的7岁。

(五)用火习俗难改变。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的经济文化水平还比较落后,部分地区的封建迷信思想和用火陋习较为突出,制约了农村消防工作的发展,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长期遭受火灾的威胁。

如祭祀、烧香拜佛等,放火烧荒等,都极易引起火灾。

火灾案例:

2004年2月15日,浙江海宁一土庙发生火灾事故,造成40死亡。是日14时15分,用来从事迷信活动的草棚失火,当时草棚内聚集了50余人,短短5分钟的大火共造成40人死亡、3人受伤的惨烈后果。遇难者平均年龄高达72岁。

(六)弱势群体难关照。

在社会处于转型期和市场经济高速发展过程中,养儿防老的家庭观念以及传统的家庭结构正在发生巨大变化,新的家庭规模越来越小,年轻人在工作、事业和小家庭的多重压力下,缺乏更多的时间照顾家中的老人、儿童、病人和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导致很多老人、病人及残疾人独居,发生弱势群体火灾伤亡的危险性增加,一些年轻人独自生活在新建居民区,家中的老人独自生活或者老人和孩子一同生活,缺少对他们的关心和照顾。弱势群体防火知识缺乏,预防火灾及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差。一些老人、孩子、病人及残疾人,在发生火灾后惊慌失措,不报警,不采取任何扑救措施,甚至连火警电话都不清楚,从而导致火灾蔓延扩大,造成较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火灾案例:

2004年5月2日,黑龙江的兰西县红星乡敬老院的一位老人在房间内吸烟,烟头掉在点着电褥子的床上,继而引发火灾。敬老院的房子年久失修,建筑材料防火等级差,没有防火设备。敬老院有5名老人身亡。

(七)“三合一”问题难解决。在厂房、仓库、商场中设置员工宿舍,或是在居住等民用建筑中从事生产、储存、经营等活动,而住宿部分与其它部分又未按规定采取必要的防火分隔和设置消防设施,使得这类建筑的消防安全条件与建筑使用性质不相适应,具有很高的火灾危险性。这就是所谓的“三合一”。由于外来人口多、出租房屋等多种因素,这类现象在经济发达地区尤其普遍。此类火灾事故多发,已经给人们造成了很严重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火灾案例:

1、2006年7月8日凌晨,晋江市梅岭街道双沟社区的霸登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一“三合一”厂房发生火灾,造成三人死亡,三人受伤。

2、2006年9月14日,浙江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一个体商厦发生火灾,造成15人死亡。10月份,这里的一个个体童装作坊又发生火灾,造成8人死亡。

四、农村的消防安全管理

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消防工作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部署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根据国家关于农村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公安部构筑 “防火墙”工程的统一部署,做好农村消防安全工作,重点要夯实“四个基础”:

(一)夯实组织建设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消防组织建设,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加强消防技术人才培养,增强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农村消防工作的开展应当以组织建设为基础,责任制度为保障,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构组织是否健全、管理机制是否完善、工作职责是否落实,直接影响农村消防工作的实际效果。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构主要由乡镇的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村庄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组成。

一是健全乡镇消防组织机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成立消防安全领导组织和机构,具体抓好消防工作的贯彻落实。

1.成立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或消防安全委员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要求“切实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工作负责制,建立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把消防工作联席会议作为政府领导消防工作的一种组织形式,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解决重大消防问题。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由政府主要领导或者分管领导任主任或者召集人,发展改革、经贸、建设、规划、工商、财政、质监、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民政、交通、农业、文化、卫生、监察、安监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每个部门明确一名领导为联席会议组成人员。联席会议一般在政府设立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应明确一名联络员作为办公室成员,负责传达政府对消防工作的有关要求,及时收集反馈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工作情况。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应当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目前全国大部分乡镇都成立了消防工作了联席会议。

2.依托综治办、安监办等机构成立消防工作机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是作为一种非常设的比较松散的组织形式,只有议事权,没有监管权。根据公安部《关于印发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公通字﹝2010﹞16号)要求,鼓励经济发达地区的乡镇成立消防工作专门机构,其他地区乡镇依托综治办、安监办等机构,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

2010年4月,中央编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0〕50号),部署在河北等13个省的25个经济发达镇开展创新体制、创新机构编制管理、下放管理权限等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为同步解决好经济发达镇设置消防机构问题,公安部消防局下发《关于积极推动将消防机构纳入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公消[2010]285号),要求各地努力推动将乡镇消防机构纳入国家乡镇行政管理编制序列。

各地的经验做法:

浙江湖州:湖州市政府 “一中心六站”的安全管理组织构架。乡镇成立公共安全监督管理中心,“中心”主任由乡镇分管领导兼任,设1至2名专职副主任,下面设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消费维权等6个监督管理工作站,消防工作站为必建站。目前全市68个乡镇(街道)的消防工作站均挂牌成立,落实工作人员204名。

江苏:乡镇消防机构建设三种模式。一是乡镇消防中队模式。苏州张家港市在6个乡镇建立了镇消防中队。消防中队为镇政府隶属部门,行政级别为正股级。由公安局调配副所级民警任队长,队员由派出所专兼职消防民警和具有执法资格的地方事业编制消防工作人员组成。中队日常办公经费和人头经费由市、镇两级财政负担。二是消防管理办公室模式。苏州常熟市的13个乡镇建立了乡镇消防管理办公室,为镇政府组成部门,政府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一名副所级民警任常务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由派出所民警和原配置在各派出所的消防协管员组成。三是消防联席会议模式。未设立专门消防机构的乡镇,有的通过明确安监办、综治办等现有机构消防工作职能的形式,实现对消防工作的统一组织协调;
其他的普遍建立了消防联席会议。

山东淄博市:在80%以上的乡镇,依托安监站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配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2至4名,有专门的办公场所和专用车辆,每年由乡镇财政拨付办公经费。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作为乡镇消防职能部门,受公安消防部门的业务指导,是乡镇政府消防工作的组织落实者与实施者。

山东省东营市大王镇是全国确定的25个经济发达镇之一,借助这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机会,已经初步同意,在大王镇设立公安分局,分局下设消防科,具体负责辖区的消防工作职责。镇政府成立消防工作联席会议。

二是健全村庄消防组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是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的基层自治组织,它不同于政府机构和其他的群众组织,具有与村民联系紧密,代表村民利益实行自治的特点。村民自治的主要内容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村民委员会的具体工作任务是: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消防法》第三十二条对村民委员会在农村消防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进行了规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安全管理人是村民委员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村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负责人,一般由村民委员会负责人或者治安保卫委员会的负责人担任。

各地的经验做法:

山东聊城:构建“双保三员三队”的农村消防工作新模式。一是契约式“双保”机制,既保农村财产安全又保消防安全。动员群众参加人身和家庭财产保险,通过由保险公司出资、依托公安机关招聘、培训、管理保安人员并对参保村庄实行治安消防巡逻。二是发展 “三员”队伍,在乡镇政府综治办设立消防助理员(经过消防安保正式培训,并且是政府正式工作人员),在公安派出所设立专兼职消防监督员,在各行政村治保会(警务室)设立消防联络员(或消防巡查员)。三是加强“三队”建设,在中心镇建立专职消防队;
结合“联村自治”治安模式,将消防巡查纳入巡逻职责;
在各村建立志愿消防队伍,配备一套灭火器材,实现“小火不出村,一般火灾不出乡”的基本目标。

山东省:在农村、社区,结合实施公安部农村社区警务战略,依托3.2万个警务室设置了消防工作室,负责对农村、社区消防工作的组织实施,将消防组织体系建设落实到了最基层。

三是健全工作制度。乡镇政府、村委会要按照《消防法》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第107号令)的要求,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要逐级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消防宣传教育、防火检查巡查、火灾隐患整改等制度,并通过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的形式,推动农村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形成以县(市)和乡镇政府为主导,以村委会为依托,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督促指导,社会单位、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农村消防工作管理运行机制。

要建立考评制度。为了严格落实责任,调动各部门和广大群众参与消防工作积极性,乡镇政府要将消防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各乡镇政府每年与辖区单位、村委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将防火安全责任纳入村负责人任期目标,并与个人的政绩、利益挂钩。同时,防火安全责任要与农村创建安全单位、安全村居、文明户、五好家庭等评比活动挂钩,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

要建立经费保障制度。各地要将农村消防工作业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和完善农村消防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和企业单位捐助农村消防公益事业,多渠道增加消防经费投入。

(二)夯实设施建设基础

一是制定实施乡镇村庄消防规划。《消防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是指国家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内容所进行的分阶段的具体安排。消防工作是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所以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明确一个阶段内消防工作应当达到的目标以及为此而采取的具体措施。

《城乡规划法》明确规定除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外的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乡规划、村庄规划。《消防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消防规划是城乡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城乡建设的重要依据。编制、实施城乡规划以及消防规划是各级人民政府实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职责。各地在制定《村镇建设规划》时,要同步编制消防规划。村镇消防规划要报县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公安消防机构评审审批。消防规划一经制定、批准,就具有法律效率,任何单位、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以确保城乡建设沿着科学、合理、健康的轨道运行。

二是合理安排消防安全布局。村镇消防安全布局要根据村镇的地理自然条件,对村镇的生活居住区、人员密集场所、生产储存场所、易燃易爆物品场所进行合理布局,分区建设。

1、生产、储存爆炸危险物品的场所,要在村镇生活居住区以外单独布置;
并布置在村镇常年主导风向下风或侧风方向及地势较低的地带;

2、农村的打谷场和柴草堆场要布置在村庄的边缘并靠近水源的地方,堆场与堆场之间,堆场与生活居住区之间,要有合适的防火间距。

三是加强消防车通道的建设与管理。村庄消防车通道要结合乡村道路统一规划,综合建设。

1、消防车通道要与乡村公路连接,路面宽度、转弯半径要能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消防车通道需要穿行管线架、栈桥的,管线架、栈桥的净空高度也要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

2、消防车通道下的管道、暗沟、管井盖等应能承受大型消防车的压力。

四是加强消防水源建设。农村火灾基本都是固体可燃物质火灾,水是最经济、最有效的灭火剂,一定要把水作为常备灭火剂储备建设。消防水源要和村镇生产、人畜饮水工程统一规划,综合建设。

1、村镇铺设自来水管网时,要同步安装消火栓,消火栓的间距和数量根据实际灭火需要确定;

2、无给水管网的村镇,在富水地区,要充分利用江、河、湖、泊、池、塘等天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并铺设通向消防水源的消防车通道和设置取水设施。采取措施,保证枯水期最低水位也能取水。在寒冷地区,要采取措施,保证冬天也能够顺利取水。

3、在贫水地区,要将消防水源和解决人畜饮水、灌溉用水的水井、水池一并统筹建设,并设置取水设施。

五是加强消防设施器材配置与管理。灭火必须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水源,这也正是农村所缺少的。要坚持因地制宜,“一机多用”,由警务室、各村负责对现有的农用车、拖拉机、喷灌机、手台机动泵等农业机具登记造册,一旦发生火灾,即可作为“消防车”、“消防泵”使用。要依托天然水源,建立消防车取水平台。针对村庄、社区道路比较狭窄的问题,山东济宁等地为农村社区配备了消防摩托车。

六是整治火灾隐患。结合新农村村容村貌整治,开展农村路改、房改、水改、电改、灶改五大改造工程,对比较集中、连成片的木结构建筑的村庄进行治理,建设消防水源,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提高建筑耐火等级,增强火灾抗御能力,逐步改善农村消防安全基础设施条件。大力开展清土堆、柴堆、石堆、粪堆和垃圾堆等“清五堆”活动,并重点做好柴草堆垛的管理工作,在村外统一划定堆放地点,按防火要求有序堆放。要积极推广秸秆还田、青贮饲料转化、气化等无害化处理技术,大力推广沼气等清洁能源,做到“村边清、路边清、街道清”,既节约能源,改善环境,又畅通消防通道,消除火灾隐患,可谓一举多赢。

各地的经验做法:

山东省: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鲁发〔2009〕24号),从2010年起,计划用5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全省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所有村庄在向社区改造的过程中,全部编制整体规划和消防规划,彻底解决农村村庄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通道不畅、房屋耐火等级低等问题。

贵州省:2009年3月19日,从江县往洞乡朝利村发生火灾。接警后,从江县消防大队12名官兵,2辆携带2台手抬机动泵赶往火灾现场。由于现场距离县城较远且路况较差,车辆行驶较慢,消防官兵到场时大火已经被乡政府和村委会以及在附近修建快速铁路的施工队联合扑灭。在火灾扑救中,消防水池和机动泵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朝利村为2008年全县30个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村寨之一。火灾发生后,该村立即组织村民利用消防水池和机动泵开展灭火工作。乡政府到场后,又组织邻村的3台机动泵投入灭火战斗中,通过乡政府和该村村民的努力以及高速铁路施工队的帮助,此次火灾仅烧毁房屋5栋,没有再次出现“火烧联营”的现象,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初显成效。

(三)夯实群防群治工作基础

一是制定防火安全公约。防火安全公约是村民基于共同的消防安全利益和愿望,规定共同遵守的消防安全行为规范,是村民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将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一种有效方式。村民委员会要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并通过多种方式向群众进行广泛宣传。要在村务公开栏、黑板报进行公开张贴,要印制成宣传材料,分发到每家每户,便于群众学习和遵守。

二是实行“多户联防”机制。各地坚持依靠群众,大力推行“七户联防”、“十户联防”等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共同维护村庄安全。多户联防中国历史上就有类似的做法,最早见于《元史.刑法志》:“诸城郭人民,邻甲相保,门置水瓮,积水常盈,家设火具,每物必备”。

安装“手机大喇叭”。移动公司有一种“手机大喇叭”的业务,就是用手机接通农村既有广播系统,通过手机向村民广播,这是中国移动推出的一种名为“农信通”业务的一项功能。“农信通”的核心设备是农村信息机,通过农村信息机与村委会既有的功放广播系统、计算机、电子黑板和移动运营商无线通信设备以及农业信息提供商的信息平台相连,村民与村干部之间、村民与信息提供商之间可以有效互动。许多村庄利用这个平台,传播消防信息。特别是当村庄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在传播警示信息、调集力量处置灾害事故或组织群众疏散时,这个“手机大喇叭”更是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一个电话就可以将火警信息瞬间传递到村庄的每一个角落。

各地经验做法:

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卫星镇政府:“七户联防”。将村民、社区居民每7户编为一个小组,每天一户负责本组防火巡查,并订立防火公约,发生火灾,当日巡查户负责赔偿起火家庭50%的损失,其余损失由各户均摊,通过责任连带、风险共担,有效调动了群众参与消防工作积极性,目前,全镇已建立“七户联防”组1376个。在每个村屯确定了5名妇女督导队员、5名摩托车巡逻队员、20名志愿消防队员,协助包片民警、治安联防员开展防火检查。凡五级以上大风天,全镇鸣放警报,升挂禁火旗,社会单位一律禁火限电,治安联防员、妇女督导队、摩托车巡逻队全部出动,开展不间断的防火巡查。

山东临沂、济宁等地:推行“十户联防”。每10户安装一套报警联动装置,任何一户发生治安、火灾等紧急情况时,只要按下报警按钮,其他9户就会收到求救信号,立即组织施救。

三是开展消防宣传。

1、农村消防宣传的内容。开展农村消防宣传,重点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消防工作的方针和政策。“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以消防安全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消防安全工作的具体政策,是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措施。所以,进行农村消防宣传,首先应当进行消防工作的方针和政策教育,这是调动群众积极性,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前提。

(2)消防法规。消防法规是人人应当遵守的准则。包括消防法律、消防行政法规、地方性消防法规、部门和地方消防规章以及消防技术标准等。通过消防法规教育,使广大农村群众懂得哪些应该做,应该怎样做;
哪些不能做,为什么不能做,做了又有什么危害和后果等,从而使各项消防法规得到正确地贯彻执行。特别是对农民群众进行宣传时,不能照本宣科,要将消防法规中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进行总结提炼,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教育,才能起到良好的效果。

(3)消防基础知识。消防基础知识是普通群众都应了解、掌握的基本的预防火灾、扑救初起火灾及火场逃生自救常识和技能。如物质燃烧知识、电气防火知识、建筑防火知识、易燃易爆物品防火防爆知识,家庭防火、灭火常识,消防器材使用、火灾逃生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发生火灾后如何报警、如何扑救初起火灾等。

(4)典型火灾案例。典型火灾案例教育是通过农村火灾的实例,深入剖析火灾原因,讲解火灾案例中的经验教训,向农民群众阐明火灾危害性,使大家从火灾案例中汲取教训,不断提高自身消防安全意识,增强防火警惕性。火灾案例教育是农村消防宣传教育中一种具有较强说服力的教育形式。

2、农村消防宣传的方法

(1)利用新闻媒体开展消防宣传。主要是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移动电话进行消防宣传。

(2)利用农村文化阵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农村文化阵地是建立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基础,也是开展文化活动的必要条件。农村文化阵地主要有宣传阵地,如宣传窗、黑板报、阅报栏、有线电视、广播;
文教阵地,如基层党校、农民学校、党员活动室、图书阅览室;
体育阵地,如老年活动室、乒乓球室、篮球场等。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村居民委员会,可以借助农村文化阵地,把消防知识纳入其中,通过在宣传阵地开设消防宣传专栏、在文教阵地开设消防学校、在体育阵地开展疏散逃生演练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消防宣传活动,不断拓展消防知识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3)利用民俗文化推进消防宣传教育。我国56个民族中蕴涵着丰富的民俗文化资源,是一座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库。利用民俗文化形式开展消防宣传一方面,民俗文化能促进人们对防火灭火、自救逃生及消防法律法规知识和技能的理解与掌握;
另一方面,消防宣传的丰富内容将提升民俗文化的内涵,使民俗文化在传承中获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4)开展对特殊群体的消防宣传

1)对幼儿的消防宣传。幼儿是指3~6周岁的儿童。幼儿的活动欲望强烈,但自我保护意识薄弱,几乎没有逃生自救的能力。因此,对幼儿实施学前消防安全教育,要根据幼儿体力、智力特点,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掌握防火和逃生技巧为目的。

2)对儿童的消防宣传教育。儿童主要是指6~7岁至11~12岁的童年期。这个时期的孩子由于身心各方面的发展还很不成熟,知识经验非常缺乏,能力非常有限,在体力和神智等方面都不能完全适应各种复杂情况,一旦面临火灾,自护能力比较弱。因此,加强对儿童的消防安全教育,对保护儿童的身心健康以及今后安全行为习惯的养成具有重要作用。儿童一旦掌握了消防知识后,不仅发现火灾能够及时报警,还能够有效地保护自己,还能用学到的知识保护家人安全。有的家庭发生火灾,孩子运用在学校里学到的消防知识,带领全家安全地逃离火场。

案例:

去年12月7日晚,湖南湘乡市育才中学发生一起学生踩踏事件,共造成8名学生遇难,多人受伤。据称因下雨,52个班的学生大部分从离宿舍比较近的一号楼梯下楼,但有几个调皮的男生将楼梯口堵住,导致事故发生。湘乡市教育局长朱清华因负有领导责任被免职。

3)对老年人的消防宣传教育。老年人是指65岁以上的老人。我国的老年人已经达到1亿人以上,并正以每年3%的速度急剧增长。老年人的活动能力较弱,与社会关联度减小,接受新知识的能力下降。当老人面临火灾时,其风险比年轻人要大。老年人大多行动不便,遇到火灾等灾害时易受到伤害。据统计,老人因衣服着火致死的占37%,而65岁以下的人同样原因致死的仅占4%。所以,这一群体应当是我们在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时特别关注的重点之一。

对老年人进行消防宣传教育的内容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老年人的自救知识。老年人应当掌握基本的家庭防火安全、报警求救、自救知识等。如遇到火灾,怎样扑救初起火灾,怎样向消防队报告火警,怎样躲避烟火的侵袭,怎样逃离火场,身上的衣服起火怎样处理等等。二是护理人的护理知识。生活不能自理者的护理人(包括子女和雇用的家政人员等),要根据老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掌握在遇到火灾等危险情况时怎样救护和自救。

(5)开展季节性消防宣传

1)农忙时节的消防宣传。春种、夏收、秋收,正是农民群众一年中最为繁忙的时节。但在这个时节,由于农作物大量收割、存放,农民群众劳动强度大,精神和身体都十分疲劳,往往忽视消防安全,极易引发火灾。农忙时节,要提醒群众做好田间、场间和住宅的消防安全工作。有条件的村,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在农忙季节到来之前,组织群众集中学习相关的防火灭火和逃生知识,确保农忙季节的消防安全。

2)重大节日期间的消防宣传。主要是结合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传统节日的火灾特点,做好消防宣传工作。

3、消防宣传的形式

(1)消防标语。每逢农忙季节和火灾多发季节,各乡镇、村社可以组织在街头巷尾张贴、悬挂带有标志性、提示性、警示性的消防标语、口号,如“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大火蔓延勿逞能,速速撤离叫救援”,“防火灾、除隐患、齐治理、包平安”,“小小秸秆有大用,放火烧荒祸患生”,“燃放烟花爆竹、远离草垛房屋”,“辛辛苦苦几十年,一把火回到解放前”,等等。提醒村民注意消防安全,营造一种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

(2)消防漫画。漫画除了娱乐功能外,还有着更浓郁的审美趣味,受到许多人的欢迎。现在许多地方,把漫画作为一种消防宣传形式,通过夸张但合理、形象的表现形式,向群众传授消防知识,在消防宣传中起到了不小作用。

各地做法:

山东省在全省8.6万个村庄,每个村庄粘贴了一幅消防宣传瓷砖漫画壁画,建立了一个新的农村消防宣传固定阵地。这种壁画时间持久性强,形式新颖,宣传内容几乎涵盖家庭防火灭火和自救逃生的各个方面,受到了群众的喜爱。

(3)消防板报。各村庄都建立了村务公开栏。各乡镇要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利用好这个平台,制作消防安全板报,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更换内容,利用板报进行农村消防知识宣传。消防板报要围绕农村消防工作中心或针对某一时期、某一方面火灾特点制作。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是流动的,配合消防宣传车,用载有广播或录像设备的流动消防宣传车,到村庄、集贸市场等处进行宣传。

(4)消防文艺演出。以文艺的形式普及消防知识也是一个群众喜闻乐见的好方法。消防文艺宣传的主要形式包括曲艺、诗歌、小品、戏曲、歌曲、故事等。与文艺团体密切合作,结合消防中心工作,举办不同规模的消防文艺宣传活动,取得了很好的社会宣传效果。一些村寨坚持使用传统的“传锣”防火,并用快板、顺口溜、山歌等形式提醒村民时时崩紧“防火弦”。一些省市以民俗文化带动消防宣传,编唱消防快书、消防歌曲,将消防知识编写成现代京剧、地方戏曲、木偶戏等在各地巡回演出。一些地方还专门成立消防艺术团,利用社会文艺力量,常年坚持演出,将消防知识寓教于乐,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各村居民委员会可以借助这种形式,主动邀请消防文艺团体到村子里演出,使村民在娱乐的同时,接受消防宣传和教育。许多村庄每到冬季农闲时节或重大节日期间,也会组织村民自编自演文艺作品,可以借助这种形式,将消防知识纳入其中进行广泛宣传。

四是开展农村消防安全培训

开展农村消防安全培训的目的主要在于提高农民群众尤其是农民工的消防安全整体素质,提高他们对消防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
提醒、督促他们遵守消防法规,增强消防法制观念。同时,通过消防培训,使农民群众特别是农民工能够熟练掌握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掌握防火、灭火和火场逃生自救的技能和方法。

1、农村劳动力转移消防培训。

20世纪90年代以来,农村劳动力跨地区就业日趋活跃,数量和比重持续上升。这些人员大量流动到城市和经济较发达地区,主要从事制造业和服务业。据国家统计局报告显示,2009年度全国农村劳动力非农产业(俗称农民工)的人数总量达到22978万人。

许多农民工未经必要消防安全培训即上岗操作,特别是在电气焊(割)、机械操作、油漆等特殊岗位工作时,往往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2000年12月25日,河南省洛阳市东都商厦发生特大火灾,造成309人死亡;
2010年11月15日,上海静安区一高层居民住宅楼在进行外部装修时发生特大火灾,造成58人死亡……都是由于电焊工无证上岗、违章操作引起的。同时,农民工缺乏灭火和逃生自救的基本常识,一旦发生火灾,不知道如何扑救和逃生,在很多事故中,农民工也成为受害者。

培训的形式。根据我国目前的管理体制,对农民工的消防安全培训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第一,将消防知识纳入社会力量办学内容。社会力量办学,是通过社会上的各类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等,按行业对技术操作人员的需求,开办技术人员培训班,对农民工进行专业培训。如电脑操作、服装裁剪、烹调、旅游服务、电工、机械操作工、电气焊割工等企业需要的专业人员,主要以特种作业人员和技术工人为主。在这类教育应纳入有关的消防安全内容,特别是在对电焊、气焊、气割等特殊工种人员进行培训时,必须进行必要的消防安全培训。

第二,将消防知识纳入劳务培训基地培训内容。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相对集中的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结合当地的劳务输出情况,建立农民工转移培训基地,使他们在进入劳务市场前就能够接受基本的生产操作技能和消防安全知识的学习,这样有助于当地劳务输出的整体管理,也有利于他们就近接受消防培训教育。

第三,将消防知识纳入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内容。近年来,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部署在全国开展培训工程,农业部也部署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着力培养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的乡村实用人才。各级政府尤其是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各村居民委员会要借助这个平台,将消防知识纳入其中,同步培育农村消防安全“带头人”。同时,要在农业部设立的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建成消防安全示范村,增强培训效果。

第四,将消防知识纳入行业管理部门培训内容。行业管理部门组织培训,主要是根据上级的要求和管理需要,举办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标准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这些培训班多是依靠行业协会具体操作组织。在我国目前的管理体制下,这类培训带有一定的强制性,是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的重要力量。通过培训,能够及时将消防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宣贯到企业员工。另外,授课人员大多来自生产一线从事消防安全管理的骨干力量,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一定的理论知识,授课内容针对性强,授课语言通俗易懂,培训效果好。

第五,将消防知识纳入企业自身培训内容。企业培训的核心内容是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企业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的应知应会等。特别是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上岗前培训的重要内容,每一个人都必须具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引导人员疏散和消防宣传教育的能力。培训的对象要包括作为临时工的农民工。

2、企业消防安全培训

企业职工特别是乡镇企业、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从业人员,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比较淡薄,消防知识匮乏,是构成火灾隐患与诱发火灾事故的主要原因。分析近年来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多数是由于员工违反安全规定与操作规程等人为因素造成的。加强对企业员工的消防教育培训,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对预防和减少重特大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具有重要作用。企业内部消防安全培训,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对象:

(1)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依法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

(2)特种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企业单位特种作业的范围主要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和压力容器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消防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消防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单位应当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档案,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和日常检查工作。

(3)员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的培训。统计数据表明,60%以上的火灾和96%的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都发生在社会单位。抓住社会单位这一关键环节,推动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是增强社会防控火灾整体能力、保持火灾形势稳定的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扎实开展以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为核心,以提高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确保每一名员工都具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前移火灾预防关口,不断提高单位防控火灾的整体水平。

3、农村消防工作“带头人”培训

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广电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国家旅游局等九部门发布的《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要求定期对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负责人进行消防培训。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七部门《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公消〔2010〕259号)中要求重点组织开展负责消防管理的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消防安全大培训,着力培养农村消防工作“带头人”。分管消防工作的乡镇长及村“两委”负责人要主动接受消防培训,掌握国家有关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消防法规,掌握消防基础知识,掌握乡镇、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切实承担起农村消防工作“带头人”的职责。

各地经验做法:

广东省:实施“三千万新广东人消防培训工程”,东莞市投入800万元,采取政府招标方式,由社会宣传中介机构对基层单位和农村群众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节省了警力,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广东省总队在网上开办了广东消防网络培训学院,创新消防宣传形式,内容丰富,特别对农村单独设立了网页,针对性很强。

(四)夯实队伍建设基础

我国公安消防队编制有限,政府专职消防队处于发展阶段,专业消防力量仍然十分薄弱,加之我国农村地域广阔,大部分村(屯、寨)远离城镇、地处偏远,如果发生火灾单靠公安消防队和政府专职消防队进行扑救,会失去火灾扑救的最佳时期,导致小火酿成大灾,所以农村消防工作必须坚持群众自防自救的原则。2007年,中央综治委、公安部等7部委局联合下发《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村民委员会要组建专(兼)职、义务(志愿)消防队伍,加强管理和训练,组织火灾扑救。

一是建立政府专职队伍。新《消防法》实施后,公安部、国家发改委等7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十二五”期间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工作目标:建成区面积超过五平方公里或者居住人口五万人以上的乡镇,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密集的乡镇,全国和省级重点镇、历史文化名镇应当建立主要依靠县(市)财政和乡镇财力保障的专职消防队,并根据消防站建设标准配备灭火救援器材装备。

二是建立治安联防消防队。在非重点镇、中心镇和经济条件相对落后的乡镇,要依托现有的治安、联防等队伍,要组建一专多能、低耗高效的联防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车、个人防护装备和破拆工具等必要的器材装备。设有治安巡防队的村庄,要建设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并加强保安人员消防业务培训,配备小型消防车、手抬机动泵等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承担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能,做到治安消防合一。

三是建立志愿消防队伍。《消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有治安巡防队和民兵组织的,要依托治安巡防队和民兵组织,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承担消防检查巡查和初起火灾的处置工作。没有治安巡防队的村庄要建立群众参加的志愿消防队。分散居住的自然村,自然屯、自然寨,可以根据地域情况将农户划组,建立农民自治消防组。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各地的经验做法:

广东省中山市273个农村(社区)全部建立了消防安全站,所有消防安全站均配备了简易消防车和灭火器材,全市约40%的初起火灾都由他们扑灭,基本实现了“小火不出村,大火不死人”的目标。

贵州省黔东南州采取争取国家资金的支持,加大地方经费投入,同时,引导群众,投工投劳参与整治的方法,分批次对50至99户的村寨,建消防池、配消防机动泵、建志愿消防队;
对1O0户以上村寨实施 “五大改造”。改造后火灾起数大幅下降,特别是没有再发生火烧连营的火灾。

黑龙江省制定下发了《黑龙江省构筑农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标准》,创新农村消防管理机制,落实农村消防工作责任。在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上,提出建设“百乡千村”工程,提出实现“一乡一车一站” “一村一泵一队”的建设目标。

五、农村重点部位和场所的火灾预防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针对农村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必须重点做好农村家庭,乡镇、村办企业,农作物生产、储存场所,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等重点部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督促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大力消除火灾隐患,降低火灾风险,确保农村火灾形势稳定。

(一)家庭防火

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家用电器大量增加,沼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生活燃料也越来越多地进入农村家庭,在为农民生活提供方便的同时,也给消防安全带来了潜在隐患。据统计,每年发生的农村火灾中,住宅火灾占40%左右。因此,抓好农村家庭防火,是做好农村消防工作的基础和关键。

1、农村住宅形式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农村幅员辽阔,住宅形式随不同地域气候和生活方式而异,具有明显的地方特点和民族风格,因地制宜、因材致用的特点最为突出。例如傣族、景颇族,采用干阑式住宅;
蒙古、哈萨克等民族,采用帐幕式住宅;
黄河流域中部黄土地带广泛采用窑洞住宅;
闽南分布许多极富特色的客家土楼;
藏、羌族则习用石墙木梁建筑。即使以砖木结构体系为主的汉族住宅,从北到南,为了适应气候条件差异,变化也很大。一般说来,北方墙厚、屋顶厚,院落宽敞;
南方屋檐深挑,天井狭小,室内空间高敞。在消防安全方面,农村住宅与城市居住建筑相比,带有共性的问题是耐火等级低,致灾因素多,公共消防设施匮乏,总体抗御火灾能力差,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较大损失。

2、农村家庭火灾危险性及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1)自防自救能力弱。据相关统计数据,截止2010年底,全国已有约2亿农民进城务工,其中绝大多数是青壮年,农村家庭的空巢现象越来越突出。留守家庭的儿童、老人和残疾人,其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动作迟缓、自防自救能力弱,是消防安全领域里名副其实的“弱势群体”。如果没有必要的监护措施和消防器材,此类人员在火灾中往往最易伤亡。2010年全国农村住宅共发生火灾1.5万多起,死亡322 人,其中,年龄在18岁以下和60岁以上的人员约占60%,残疾人员、行动不便人员、精神病患者等约占30%。

(2)建筑耐火等级低。在经济建设相对滞后的农村地区,大多数住宅建筑采用木、竹、稻麦秸杆等作建筑主材,建筑的耐火等级低。有的村庄甚至发展成为以易燃建筑材料为主体的住宅集中地,抗御火灾的能力十分薄弱。

(3)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目前拥有农用车、摩托车的农村家庭日益增多,农民习惯在家中储存少量汽油、柴油、机油。一些农民家里还存有酒精、油漆、民爆物品等。这些物品一旦使用或管理不当,极易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4)电器设备使用量增多。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家中各种家用电器越来越多,电视机、空调机、音响、电饭煲、电冰箱、微波炉、录音机等已被普遍使用,用电负荷增大,电气线路如年久失修,极易引发火灾。

【案例】2009年11月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独峒乡林略村一村民住宅因电闸刀开关打火引发火灾,造成5人死亡,烧毁民房196栋,296户、1121人受灾,直接财产损失148万元。

(5)使用明火多,可燃物储量大。部分农村地区的农民取暖、烘烤衣物、做饭所用燃料以农作物秸杆和柴草为主。有的农民将收获的棉花、粮食等农作物存放在居室或仓房内,增加了火灾荷载,有的农民将大量秸杆、柴草储存在房前屋后,极易引起火灾。

【案例】2003年11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阳溪乡良培村良培屯发生火灾,造成1名70多岁老人死亡,168间房屋被焚毁,96户、421人受灾,直接财产损失73万余元。起火原因是村民在家中烧柴打油茶,火星从烟囱蹿出,引燃柴草酿成火灾。由于该屯的建筑均系木板楼,火势蔓延非常快,在很短时间内便“火烧连营”。

(6)使用气体燃料。一些农村地区结合村容村貌的治理改造,已经开始使用沼气、农作物秸杆气化燃气和液化石油气等燃料,极大地方便了生活。但是,如果储存、输送这些气体燃料的管道、设备发生泄漏,或者违规操作,都易导致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3、防火措施

预防农村家庭火灾并最大限度地减轻火灾危害,要在提高住宅耐火等级,保证必要防火间距,提高建筑抗御火灾能力的基础上,牢固树立防火意识,落实日常防火措施。

(1)安全使用明火。在做饭、照明、取暖、驱蚊、燃放烟花爆竹等的过程中,注意消防安全。特别是在使用炉灶时,北方和南方差别很大,要根据当地的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防火措施。吸烟引起的火灾也很多。注意吸烟时不要躺在床上、沙发上;
卧床的老人或病人吸烟时,应有人照顾。划过的火柴梗、吸剩的烟头,应及时熄灭。未熄的火柴梗、烟头应放进烟灰缸或痰盂内,不要用纸卷、火柴盒、卷烟包装纸代替烟灰缸。不要将烟头、火柴梗扔在废纸篓内或随处乱扔。家长、老师要教育儿童不要玩火。家长要把火柴、打火机等放在儿童不易拿到的地方。家长外出时,应关闭煤气、液化石油气总阀门。尽量不要把儿童单独留在家中,更不能把儿童锁在家中。

(2)摩托车、农用汽车防火。如存放在家中时应关闭油路,远离火源,不要在室内加油或从油箱抽取汽油,3.加油时严禁吸烟、动火,切忌使用明火检查油箱内的油量,不得在室内用汽油、煤油擦拭摩托车。

(3)燃气热水器防火。应当选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检测合格的燃气热水器,燃气种类应当与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的燃气相一致,严格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安装,严禁安装在通风不良的地方或浴室内。

(4)家用电器防火。安装家用电器前,要根据产品说明书查看家中的供电负荷能否满足要求。通电试运行前,应对照产品说明书顺序操作。如通电后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并切断电源。在使用过程中,不能用拖电线的方法移动家用电器,不能用拉电线的方法拔插头。严禁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要定期检查供电线路和电气设备,发现绝缘破损应及时维修或更换。家用电器用完后,应拔掉插头,彻底切断电源。电热器具用完后,应当待其温度降至常温后,方可存放。

使用照明灯具时,白炽灯与可燃物之间应保持0.5米以上的距离。台灯、落地灯、壁灯等灯具的灯罩要避免采用塑料布、纱绸或纸质等可燃物,防止灯泡烤燃灯罩引发火灾。日光灯的镇流器不应安装在木梁、木柱及木质天棚等可燃建筑构件上,镇流器必须与灯管相匹配,并按规定的方法接线。

使用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电风扇、电熨斗、电热毯、电炉、电取暖器等电器时,要仔细阅读说明书,按照说明书的要求,采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切忌麻痹大意。

(5)易燃易爆危险品防火。液化气、天然气、沼气是农村常用的燃料,它的易燃易爆特性,导致家庭火灾爆炸事故时有发生。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特别是在使用瓶装液化气、天然气时,严禁私自灌装,严禁将残液倒入下水道、地沟、排水沟等地点,严禁用残液生火或擦试机械零件等。

不应在住宅内大量储存汽油、煤油、柴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如储存少量汽油,应使用金属容器,不应使用塑料桶。平时汽油桶盖应旋紧,防止汽油挥发。油桶应放在人不易碰翻的地方,不要放在灶间、楼梯口、走道旁和床下,不要靠近火源。房间内如果有浓重的汽油味,应立即打开门窗,切忌开启电器开关或点火照明。使用油漆涂刷房间、家具时,要打开门窗通风,未用完的油漆应加盖密封并放置在安全位置。涂刷油漆时,不要在室内吸烟或使用明火。

(二)公共服务设施防火

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医院、商场和娱乐场所等公共服务设施通常具有人员密集、致灾因素多等特点,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因此,做好公共服务设施的防火工作是预防重特大火灾的关键环节。

1、中小学校、托儿所和幼儿园

中小学校、托儿所和幼儿园是集中培养教育少年儿童的重要场所。孩子的共同特点是缺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其判断、行动和应变能力都很弱,基本没有自救能力。如果忽视消防安全,消防设施设备匮乏,防火安全教育不到位或老师、保育员擅离职守,发生火灾时极易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导致不良负面影响。

【案例】2002年6月9日,云南省寻甸回族自治县羊街镇三元庄小学发生火灾,住校的8名男生全部被烧死,给这个仅有32户人家的小村庄造成巨大灾难。

【案例】1997年5月23日,云南省富宁县洞波乡中心学校因学生在蚊帐内点蜡烛看书,引燃蚊帐和衣物成灾,烧死学生21人,轻伤2人。

【案例】2001年6月5日,江西省广播电视发展中心艺术幼儿园因使用蚊香不当引发火灾,烧死13名幼儿,导致了不良社会影响。

【案例】2010年7月19日,新疆乌鲁木齐市河北路仁居三巷187号一居民自建房因小孩玩火,引燃地下室可燃杂物,造成12人死亡,17人受伤,过火面积540平方米。

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托儿所在建设时就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进行防火设计,按要求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避免造成消防安全条件的先天不足。投入使用后,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规要求落实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制度,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特别是要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强化教职员工“四个能力”。要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火灾时的自防自救能力。

2、养老院、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福利机构数量的不断增加,火灾起数也随之上升,造成人员伤亡的火灾事故时有发生。

发生时间

发生地点

人员伤亡情况

2008年3月5日

广东惠州市综合福利院

8名儿童死亡

2008年12月3日

浙江温州民办老人公寓

7名老人死亡

2009年8月27日

吉林辽源一无证经营敬老院

6名老人死亡

【案例】2007年3月25日,俄罗斯克拉斯达尔“老年人之家”发生火灾,造成近百人伤亡的严重后果。据俄罗斯警方调查,玩忽职守和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是导致发生火灾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火灾发生时,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延误了灭火和疏散;
火灾发生时楼内仅有3名勤杂工和1名护士,要组织93名老人撤离,人手不足,护士也在火灾中遇难。去年有关部门检查发现“老年人之家”未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应急照明电筒和呼吸器,一直没有整改。

(1)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各乡镇政府、村委会应当督促社会福利机构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依照《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认真履行各项消防安全职责,切实防范各类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2)严把建筑防火设计源头关。社会福利机构的建筑防火设计,应充分考虑老年人、儿童和残疾人的体能、心态特征,重点针对其疏散能力弱这一显著特点,严格执行相关建筑防火设计标准。要选址适当,布局合理,保证快捷施救。要严格控制建筑耐火等级、层数和防火分区,保证足够的可用疏散时间和实现一定范围内的就地保护。要提供更加安全、方便的通道和出口,确保有效疏散。要设置火灾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必须按要求设计,确保及时发出火灾警报并有效控制初起火灾。要严格控制建筑内部装修,有效降低火灾荷载和烟气毒害。社会福利机构的建筑内部装修,宜采用一次到位的设计方式,尽量避免二次装修。装修材料应积极采用不燃和难燃材料,严禁采用在燃烧时产生大量浓烟或有毒气体的材料。

3、乡镇卫生院

我国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构成县、乡、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通常情况下,前来就诊或住院的病人大多行动不便,一些骨折病人、正在动手术的病人和正在急救的危重病人,可能完全丧失行动能力。而一些心脏病、高血压病人遇火灾时,由于紧张可能导致病情加重,甚至猝死。所以,与其他场所相比,医疗建筑的疏散难度大。在诊断、治疗过程中,必须配备使用各种医疗器械和电气设备,增大了火灾的发生概率。另一个不容忽视的致灾因素是医院需要使用必要的易燃易爆化危品,如果操作、使用、管理不当,极易引发火灾事故。许多手术室内用品,如无菌单、纱布、棉球、胶布以及医疗机械上的橡胶制品等可燃物,在高浓度氧气流中,可发生迅猛燃烧。

(1)选址和总平面布置,耐火等级、允许层数和防火分区最大允许面积要符合防火要求。

(2)安全疏散

要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安全出口,一般情况下,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并保持畅通,不得锁闭、堵塞。

(3)内部装修。尽量采用不燃和难燃性材料,避免采用在燃烧时产生大量浓烟或有毒气体的材料。

(4)消防设施设备。要按要求设置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按规范配置灭火器。

(5)重点部位防火。对氧气瓶间、X光机室、胶片室、病房、药(库)房等,要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落实严格的防范措施。

(6)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卫生院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院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院的消防安全工作。卫生院应明确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结合本院实际建立适合本院特点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组织,实行消防安全责任目标管理,经常检查,定期考评,确保制度贯彻落实。

4、歌舞厅、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

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农村公共娱乐场所逐年增多。许多乡村公共娱乐场所是由村民住宅或其他建筑改造而成的,多数存在建筑布局不合理、防火间距不足、疏散通道不畅、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等难以整改的先天性火灾隐患,有的违规装饰装修,不符合建筑防火要求。火灾起数大幅上升,甚至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也时有发生。

【案例】2008年9月20日,深圳市龙岗区三和村舞王俱乐部发生火灾,造成44人死亡,5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589.76万元。起火原因是演员用自制礼花手枪向顶棚处发射烟花,导致聚氨酯泡沫装修材料起火燃烧。

【案例】2005年12月25日,广东省中山市坦洲镇檀岛西餐厅“老虎吧”灯具引燃周围可燃物成灾,过火面积241平方米。由于该场所空间狭窄,人员难以逃生,共造成26人死亡、11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1.6万元。

(1)场所设置。公共娱乐场所严禁设置在文物古建筑内,不得在住宅楼内改建。宜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物内的首层、二层或三层靠外墙部位,不宜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
当必须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时,最远房间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9米。与其他建筑相毗连或者附设在其他建筑物内时,应当按照独立的防火分区设置。

(2)装饰装修。公共娱乐场所内的顶棚、墙面、地面等部位应按照规范要求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建筑内部的配电箱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易燃材料基座上;
消火栓箱门不应被装饰物遮挡,四周的装修材料颜色应与消火栓箱门的颜色有明显区别。建筑内部装修不应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标志,不应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

(3)安全疏散设施。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疏散出口数量一般不应少于两个,每个安全出口上部都应设置安全疏散出口标志。安全疏散门应向外开启,不得采用卷帘、旋转门、吊门或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槛、台阶,不得悬挂门帘等影响安全疏散的遮挡物。不得在窗口、阳台等部位设置金属栅栏,当必须设置时,应有从内部易于开启的装置。窗口、阳台等部位宜设置辅助疏散逃生设施。

疏散走道、楼梯口、走道的转角处应设置发光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4)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公共娱乐场所应当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建筑消防设施,并确保完整好用,同时应按规范配足ABC干粉灭火器。

(5)电气设备、线路设置。公共娱乐场所内的电气设备应置于空气干燥、通风良好的环境中,并有可靠的接地保护。用电功率较大的电气设备,宜采用单独的供电线路,并应采用耐火耐热的绝缘导线。电气设备及控制设施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构件上,应加垫不燃材料做防火隔热处理。

(6)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公共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要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并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要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营业期间应当至少每两小时巡查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对营业现场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查看电源是否切断,有无乱扔的烟头、遗留的火种等。要大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制订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演练,每名员工做到“三懂、四会”(懂得本部门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自查整改火灾隐患;
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会扑救初起火灾)。

5、农家乐、出租屋、家庭旅馆等餐饮、住宿场所

近年来,农家乐、出租屋、家庭旅馆等餐饮、住宿场所火灾频发,时常造成多人伤亡。由于这些场所普遍存在小、散、多、远的特点,容易成为火灾防控工作的盲点。

(1)依法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手续。开业前,要依法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开业后,要依法制定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加强用火管理。除厨房外,其他部位不宜使用明火。对燃料管道、法兰接头、仪表、阀门应定期检查,防止泄漏;
发现可燃、易燃气体泄漏时,应立即关闭阀门,及时通风,妥善处置。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作燃料,必须设置专门的储罐间,并应符合相关消防技术规范规定,严禁在厨房内储存瓶装液化石油气罐。使用固体酒精炉、煤油炉,严禁在明火熄灭前加注燃料。使用蜡烛时,必须将蜡烛置于不燃材料基座上,并与其他可燃物品保持足够距离。营业结束后,应清理场所内部遗留火种,未熄灭的烟头等不得倒入垃圾桶。

(3)加强用电管理。电器设备应由具相应资格的电工安装、维修。配电线路宜穿管敷设,敷设在闷顶内的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保护。严禁用铜线、铝线代替保险丝。严禁乱拉乱接电气线路。电气线路上严禁擅自增加电气设备,以防过载引发火灾。营业结束后,应切断电源。

(4)加强疏散设施管理。应定期检查疏散门、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确保功能完备。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和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不应被遮挡和覆盖。营业期间,严禁锁闭安全出口。

(5)加强消防设施管理。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齐各项消防设施。严禁锁闭灭火器箱。室内消火栓不应被遮挡、圈占、上锁,消火栓箱内应配齐水带、水枪。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应当确定具有相应上岗资质的人员操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检查测试,确保完整好用;
严禁遮挡或拆除洒水喷头、火灾探测器,严禁擅自停用消防设施。

(6)加强消防安全培训与演练。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图4-2-10),确保员工了解场所的火灾危险性,掌握消防设施的性能及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知道如何引导疏散逃生,如何报告火警,如何扑救初起火灾。

6、商店、集贸市场、个体商铺等商品经营场所

商品经营场所可燃物多,电气设备多,火灾几率大,并且人员集中,一旦发生火灾,蔓延速度快,疏散困难,灭火和救援难度大,往往会造成大量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

【案例】1999年10月9日,广州市白云区竹料镇永发购销综合店一员工用电热丝切割海绵,离开时没有切断电源,电热丝引燃邻近堆放的海绵发生火灾,造成15人死亡,烧毁建筑面积1300余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92万元。

(1)合理划分防火分区并设置防火分隔。要按照规范要求划分防火分区。商店的小型中转仓库、服务加工及家用电器、钟表、眼镜修理部等,应与营业厅分开独立设置,或用防火墙分隔。

(2)严格火源电源管理。商店市场内禁止使用电炉、电热杯、电水壶等电加热器具,禁止吸烟。使用电熨斗、电烙铁,应备有不燃材料制成的托架,不得直接放在可燃物品上,用后应立即切断电源。商店装饰装修过程中,营业厅与装修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营业期间禁止动火。

(3)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普通商店、商场、市场内不得经营烟花爆竹、发令枪纸、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品。钟表、照相机修理等作业使用酒精、汽油清洗零件时,现场应禁用明火。

(4)保证疏散通道畅通。严禁堵塞、锁闭和占用。设置安全疏散线路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具。按规范要求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具,并应保持明显有效。禁烟标志应醒目。

(5)设置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按规范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建筑消防设施,配备灭火器。

(6)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大型的集贸市场要建立专职或志愿消防队。

(三)宗教、祭祀、民俗活动场所防火

1、寺庙、教堂等宗教活动场所

我国是一个有五千年历史的多民族国家,悠久的文明积淀了大量宗教建筑(寺、庙、观、院、教堂等),其中有相当一部分被列为文物,承载着厚重的宗教和民族文化,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一旦发生火灾,往往会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和影响。

【案例】2003年,列入世界文化遗产的湖北武当山遇真宫因电气故障引发火灾,遇真宫大殿主殿基本烧毁,烧毁面积283平方米。

【案例】:2005年1月15日,印度西南部马哈拉斯特拉邦在举行大型宗教活动时因火灾引发踩踏事件,造成300多人死亡,另有数百人受伤。

(1)实施技术改造,改善建筑防火条件。针对宗教活动场所建筑耐火等级低的实际情况,应结合维修、改建、扩建,逐步改善建筑的耐火性能。对老化严重的电气线路应及时更换,在可燃、易燃材料表面直接敷设的电气线路要穿金属管保护。在高大建筑(如寺庙的大雄宝殿等)应安装避雷针,防止雷击导致火灾事故。

(2)配齐消防设施,强化安全保障。宗教活动场所应设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结构古建筑应设室内消防给水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地处偏远、水源缺乏的宗教活动场所应设消防水池和机动消防泵。宗教活动场所内应配置足够数量的移动式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

(3)加强用火用电管控,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蜡烛、油灯、香火的设置地点应与可燃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有防止倾倒的措施,长明灯火应安排人员巡查值守。厨房、取暖等生活用火,应有专人负责。供人员上香、点烛、烧纸的器具和场地要远离建筑,并设在避风处。尤其在干旱、多风季节,要加强对香炉的管理,做到人去火灭。加强对电气线路、设备的管理,严禁擅自乱拉、乱接电气线路,严禁超负荷用电,避免过热或短路而引发火灾。

(4)强化消防宣传教育,提高有关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应加强重点人员的宣传教育,对阿訇、主持、牧师等管理和活动组织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培养宗教活动消防安全管理的“带头人”,起到“培训一人、影响一片”的效果;
利用庙会、佛事等重点时期,集中僧侣和香客讲授消防知识,播放火灾警示教育片,开展消防基本常识的宣传培训,普及消防常识,提高宗教教职人员消防安全管理和自防自救能力。对宗教旅游场所,应采取设置警示牌、发放消防安全手册、导游宣传等方式向游客宣传消防知识,提醒游人注意消防安全。

(5)完善工作制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积极推进宗教活动场所消防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落实各级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成立由专(兼)职宗教工作干部、宗教教职人员组成的专职或志愿消防队,建立值班巡逻制度,尤其要加强对寺观教堂的夜间巡逻,做到火情早发现、早报警、早扑救,切实把火灾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2、祭祀活动场所

清明扫墓、烧纸祭祀以及传统节日烧香祭拜等活动在我国由来已久,由此引起的火灾也屡见不鲜。特别是从2008年起,我国将清明节确定为法定节假日,群众祭祀与踏青游玩相结合,活动的规模和范围增大。据统计,2008年4月4日至6日“小长假”期间,全国共发生火灾1212起,死亡8人,伤2人,直接财产损失289.2万元。

【案例】:2004年2月15日,浙江海宁市黄湾镇五丰村及周边农村部分老年村民聚集在自行搭建的草棚内从事迷信活动,因焚烧锡纸“元宝”被风吹起引燃草棚,导致草棚坍塌,共造成40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356元。

(1)祭祀活动场所宜集中设置。室外祭祀活动应选择可燃物较少、靠近水源的地点,划定用火区域,并与粮、棉、油等物资仓库、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场所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
室内祭祀活动应将香火放在瓷盆、铁桶等专用器具内,做到人离火灭。

(2)加强清明节等重点时期祭祀活动的消防监管。相关部门应提前组织,安排专门力量,加强对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重点区域以及林区公墓等重点部位和场所的巡查,在祭祀集中地点设立固定和流动监控点,配备灭火器材。尤其对于林区要严格禁止带火进入,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巡查,制止上坟烧纸、林内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把吸烟人员、过往司机、返乡扫墓人员、林内作业人员、少年儿童等作为重点管理对象,防止因用火不慎、玩火、遗留火种等而引发山林火灾。

(3) 加大祭祀场所和活动的消防宣传力度。在群众祭祀、扫墓活动较为集中的场所明显位置张贴标语、悬挂防火警示条幅,教育广大群众不要在风天和野外用火,防止因烧纸、焚香、点蜡、燃放鞭炮等引发火灾;
要大力倡导文明祭祀,通过植树、献花、集体公祭等方式寄托哀思,改变传统的上坟烧纸习惯,从源头上减少和避免因祭祀用火不当而导致火灾的发生。

(4) 加强祭祀现场监护和消防保卫。充分发挥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作用,对集中燃放鞭炮和焚烧香、纸、烛的场所,确定责任人,对重点场所、部位进行重点监护;
对扫墓集中、人员拥挤、明火分散等可能诱发的火灾事故和突发事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并有针对性地开展灭火演练,做到有备无患。

(四)生产、加工场所防火

乡镇村庄常见的生产、加工场所,主要有化工企业、木材加工企业、棉花加工企业、纺织业、服务业、食品制造加工业、日用百货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在农村分布面广,数量多,并且具有易燃、易爆、易中毒、易腐蚀等特点,不安全因素多,危险性和危害性大,历来是消防安全防范的重点。

【案例】2005年5月3日,江苏省建湖县金龙马特种纺织有限公司七号车间,由于电机打火引燃棉绒造成火灾。据了解,该车间吊顶内的棉绒自投产之后就没有清理过,积聚的棉绒厚达30~50厘米,致使火势迅速蔓延,近4000平方米的厂房瞬间全部着火,造成了重大的财产损失。

火灾时间

发生火灾单位

死(人)

伤(人)

1991年5月30日

广东东莞兴业制衣厂

72

47

1993年11月19日

广东深圳致丽玩具厂

87

42

1993年12月13日

福建福州高福纺织有限公司

61

14

1996年1月1日

广东深圳圣诞饰品有限公司

10

109

1997年9月21日

福建晋江裕华鞋厂

32

4

2000年3月28日

广东揭阳市佳成打火机厂

17

6

(1)严格按照规范设计和施工。企业建构筑物必须严格依照消防技术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消防设计必须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竣工后必须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企业的选址要符合城乡消防规划。特别是化工企业总平面布局要根据生产流程及各组成部分的生产特点和火灾危险性,结合地形、风向等条件,充分考虑防火分隔、通风、防泄漏、防爆泄压、消防设施等因素,按功能分区集中布置。对设备的防爆要求和电气线路的防爆处理要严格把关,坚决防止先天性火灾隐患。不符合城乡消防规划的,要尽快予以改产或搬迁。

(2)加强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企业法人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结合自身消防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要确定各级和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要加大生产设备、生产条件、生产工艺流程等的技术改造,引进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提高自动化和智能化生产水平,设置完备的生产控制和事故处理系统,提高控制和管理水平,减少事故发生概率。

(3)配齐消防设施器材并加强维修保养。要根据企业的火灾危险性,投入足够资金,配齐消防设施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要与具有资质的企业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修,确保完整好用。防雷、防静电设施要定期经专业部门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厂区内要保证充足的消防水源,并设置室内外消防给水设施。消防车通道要保持畅通。大型的化工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4)加强员工消防安全培训。要对员工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使之熟练掌握本行业安全操作规程,重点岗位人员要做到持证上岗,严防违章操作和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为。要定期组织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使员工熟悉本行业火灾扑救和逃生的基本方法。各个车间、班组要成立志愿消防队并定期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快速有效地扑灭。

(五)个体作坊

个体作坊一般为设置在民用住宅内的,具有经营、加工、生产、储存和生活性质的场所。个体作坊一般生产规模较小,生产条件简陋,消防安全条件差,管理不规范,从业人员自防自救能力弱。近年来,全国各地的个体作坊火灾频发,是农村火灾防控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案例】2007年10月21日,福建省莆田市北埔村飞达鞋面加工作坊一楼仓库发生火灾,由于仓库和车间设在一至三层,员工宿舍和食堂设在四至六层,唯一的敞开楼梯被烟火封堵,且四楼以上窗户安装了铁栅栏,员工逃生无门,造成37人死亡、19人受伤。

【案例】2006年8月10日,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小板桥镇一沙发座垫加工作坊发生火灾,造成10死2伤。起火原因为工人违章使用自制电加热丝切割聚氨脂海绵引发火灾,产生大量有毒气体,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

1.建筑内部进行必要的防火分隔。与相邻建筑要用实体墙作必要的防火分隔,并按照独立的防火分区设置。单层建筑内个体作坊的生产、储存区域与生活区域,要采用实体砖墙和防火门将楼梯间与其它部位进行完全分隔,并各自设置独立的直通室外的消防通道。多层建筑内个体作坊的生活区域应设置在生产、储存区域的楼层以下,采用实体砖墙和混凝土楼板进行完全分隔,并设置独立的疏散楼梯。

2.增设必要的消防设施。要(塞、配备消防逃生梯、辅助爬梯等辅助疏散逃生设施,灾时往往人员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配备消防逃生梯、辅助爬梯等辅助疏散逃生设施。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要保持畅通,严禁锁闭、堵塞和占用。门窗上设有防盗窗、铁栅栏等设施的,要在上面开设紧急逃生出口。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有条件的可以安装简易喷水灭火系统等设施。在楼梯间和生活区域要设置独立式火灾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电铃等警报装置,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发出警报,提醒人员及时疏散逃生。

3.加强自身消防安全管理。个体作坊内不得乱拉乱接电气线路,不得使用电炉子、电暖器等大功率电器,不得使用明火作业。个体作坊严禁从事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和储存。生产过程中必须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不得超过当日使用量,并妥善保管,与火源、热源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要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业主和员工要经常进行演练,并积极参加当地公安派出所、村民委员会等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做到“一懂三会”,即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

(六)“三合一”场所

“三合一”场所,通常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使用功能于同一连通空间,多见于劳动密集型企业、私营企业和服务等行业。这些场所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甚至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案例】2006年9月14日,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织里中路50号“福音大厦”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5人死亡,2人受伤。同年10月21日,该镇秦家港安康西路137号一个体服装厂再次发生火灾,造成8人死亡,5人受伤。据调查,两家发生火灾的单位均为生产童装的“三合一”场所。

1.坚持严格执法,坚决取缔不符合要求的“三合一”场所。根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的规定,严格禁止在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储存、经营的建筑,耐火等级为三、四级的建筑,厂房、仓库,地下建筑,建筑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商场、市场等公共建筑内设置“三合一”场所,一经发现,要按照《消防法》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处罚。

2.加强技术改造,消除火灾隐患。鉴于“三合一”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必须采取调整功能布局、落实防火分隔措施、增设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等火灾防控手段,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隐患。在此基础上,各级人民政府要逐步引导此类企业向规模化生产转变。

3.强化内部管理,防范火灾发生。“三合一”场所要制订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除厨房外,“三合一”场所不应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罐和甲、乙、丙类可燃液体。存放液化石油气罐的厨房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并设置自然排风窗。电气线路敷设应避开可燃材料或采取穿金属管、阻燃塑料管等保护措施,不得乱拉乱接临时电气线路;
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不得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电热器具使用后应及时切断电源。室外广告牌、遮阳棚等要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制作,并且不能影响人员疏散和救援。

(七)农作物生产、储存场所防火

农作物绝大部分是可燃物质,其生产和储存都具有一定的火灾危险性,不同农作物、不同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也不尽相同。针对农作物生产、储存场所的火灾特点做好相应防范工作,对于保障农民生产生活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农作物堆场、打谷(麦)场。当前,在我国尤其是中西部农村,传统的打场、脱粒、晾晒等方式还广泛存在,作业周期长,农作物堆积集中,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大面积的火灾。

【案例】:2007年5月22日,某农场村民点火烧秸秆,火势顺风蔓延,烧毁另一村约2 平方公里麦田,烧毁麦子10吨,半年的劳动成果付之一炬。

(1)合理规划布局。农作物堆场或打谷(麦)场的位置应选择在相对独立的安全区域或村庄边缘,当地主要收获季节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并靠近河流、池塘、机井等有水源的地方,不应设置在架空电气线路下方。打谷(麦)场的规模应予以控制,占地面积不宜超过2000平方米。打谷场或粮场之间、打谷场或粮场与周围建筑应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粮场与粮场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米,粮场与学校、住宅、牲畜圈(棚)等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米,距铁路中心线不应小于30米,距公路不应小于15米,距加油站、甲类或乙类生产厂房不应小于25米,距电力变压器不应小于30米,距架空电力线路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倍杆高。

(2)正确摆放农作物堆垛。打谷(麦)场内已收割的庄稼,宜顺着风向堆在场地两侧。堆垛不宜过大、过高、过密,要留出一定间距。已经脱粒的秸杆应及时搬到场外,另设安全的地方堆放;
如一时搬运不出去,应与未打过场的庄稼堆垛保持一定的间距,且不宜堆放在场内堆垛的上风方向。

(3)加强火源安全管理。打谷(麦)场或粮场范围内应设置明显的禁火标志,场内作业人员严禁携带火种,严禁吸烟、动用明火。农业收获季节,严禁在打谷(麦)场周围50米内焚烧杂草和秸杆。

(4)加强农机设备管理。使用拖拉机、汽车等以内燃机为动力的机械打场、脱粒时,机械排气管的管口应装防火罩,防止火星喷出,机械各部位要润滑良好,防止摩擦生热起火;
拖拉机、汽车发生故障时,应拖出25米外方可进行修理,严禁在堆场内修理或加油;
冬季不要在场内用明火烘烤农用机械或拖拉机,发动农用机械或拖拉机应在场外下风方向安全地带进行,事后要清扫现场,防止留下火种。使用电动机械打场、脱粒时,最好采用防滴型或封闭型的电动机,电线绝缘应良好,电动机外壳应接地,电动机机壳上的尘土应经常清除,保持机壳散热良好;
脱粒机械各部件应保持润滑,及时清除轴承上缠绕的稻草、秸杆,防止摩擦生热,引燃周围的可燃物。

(5)加强电气线路和设备管理。打谷场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应由电工安装,电力、照明线路宜用橡胶电缆,埋地穿管敷设,不宜在地上拖拉电线;
电气设备及电源开关应距离堆垛25米以上;
打谷场或打麦场内的照明灯具应有防雨措施,灯具挂放应牢固,场内不宜使用高温碘钨灯,严禁在灯具下方堆放可燃物;
电气开关、熔断器等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严禁采用铜、铝、铁丝代替熔丝(片);
对电气设备应经常检查,发现漏电、接头包扎不良、接头松动、电线互相缠绕等情况应立即停电检修。严禁带电移动电气设备或接线、检修。

(6)健全消防组织和消防工作制度。水稻、小麦集中产区,需集中设置较大堆场的地方,堆场区应成立义务消防组织,建立值班看守、巡逻护场制度,并制订堆场安全管理规定,做好对村民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7) 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堆场内应按照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材,设置消防水源。通常应配置手抬机动消防泵、水缸、水桶等器具。

2、农作物生产塑料大棚。近几年,我国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塑料大棚在农业生产中得到较为广泛的应用。但消防安全管理相对滞后,塑料大棚火灾呈现多发势头,给农民群众造成较大损失,其防火工作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案例】:2003年2月8日,某地村民陈某在大棚内用焦炭炉给大棚加温,因焦炭炉散热管距离大棚太近引燃大棚,当晚住在棚内的陈某及其儿子被烧死,大棚被全部烧毁。

(1)正确选址。塑料大棚宜设置在天然水源充足、道路相对通畅的地方,不宜设置在村庄内,如确需设置在村庄内,应保证大棚与明火或散发火花的地点(如烟囱)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塑料大棚不应建在高压电线下方,防止电线杆倒断或电线坠落引燃大棚。

  (2)合理布置。塑料大棚的布置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单个大棚的长度、面积不应太大;
成组布置的大棚与大棚之间应留出足够的防火间距,防火间距内不应堆放易燃可燃物质和种植油性植物。

(3)加强管理。大棚内一般不要使用电气照明,确需使用时,不得使用卤钨灯和超过60瓦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需要加温时,应当在大棚外设置加温设施,并与大棚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利用塑料大棚进行规模种植的,宜将大棚布置在相对封闭的区域内,有条件的应建造围墙,设立门卫,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棚区,严禁进入棚区内的人员吸烟;
夜间应组织人员巡查,防止人为放火破坏。人员不应在大棚内居住,防止发生火灾造成人员伤亡。

3、粮食仓库、棉麻仓库

【案例】:2000年5月5日,河南省开封市棉麻公司杏花营中转库发生火灾,共烧毁棉花375.1吨,直接财产损失360.1万元。火灾原因系工作人员带小孩到仓库值班,小孩玩火引发火灾。

(1)合理规划布局。应建在村、屯边缘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并在长年主导风向的上风或侧风方向,且不宜与易燃、易爆工厂或仓库贴邻布置。上方,不能有架空电线通过,以免电线杆倒断或电线松弛相碰打出火花,引起火灾。

(2)应留有足够的防火间距,防止一旦发生火灾造成“火烧连营”的局面。

(3)保持仓库周围消防车通道畅通,消防通道可与库区交通道路合用,但应成环形,通向各个区,且应满足消防车通行与停靠的要求。

(4)严格控制火源和电源。

(5)预防发热自燃。严格控制其水分的含量和杂质的比例,凡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不得进库储存。加强对堆垛内部温度和湿度的检查监测。如发现升温现象,必须立即采取通风散热或翻堆、翻仓等措施。控制仓库内粮食堆垛的储量、高度,有利于堆垛的通风,降低发热温度,减少发生自燃的几率。

(6)控制库区内的可燃物。易燃、可燃材料不得随意堆放,应整齐堆放在指定地点,并与库房和堆场留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席穴、麻袋等应分类、分堆储存,并宜放在专用库内。库房外和露天堆场内应做到“三不留”,即不留杂草、不留垃圾、不留可燃物。如果采取露天或半露天堆放时,应分成若干小堆,并用油布覆盖。

(7)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8)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应建立昼夜值班、夜间巡逻和节假日领导带班制度。下班或作业结束后,必须切断仓库内的电源。

六、消防法律责任

(一)行政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不依法履行职责,致使可以避免的爆炸、火灾、传染病传播流行、严重环境污染、严重人员伤亡等重大事故或者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发生重大事故、灾害、事件或者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不按规定报告、处理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
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案例:

1、1999年10月26日,广东省增城市石滩镇鸿成皮具厂因电源插销板接触不良产生电孤,引燃皮具边角废料发生火灾,造成20人死亡、9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2.5万元。皮具厂法定代表人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石滩镇马修村村长谢镜华,治保主任陈锡和负有管理责任,被罢免职务并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石滩镇副镇长肖惠和,企业办主任陈汝添负有管理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镇长蓝锦强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2、2008年9月20日23时许,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东社区舞王俱乐部因在舞台上燃放烟花,发生一起特大火灾,事故共造成43人死亡,88人受伤。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依法开展事故责任追究。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龙岗街道办事处主任等5人,因消防管理工作开展不力,被撤职;
深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龙岗区委副书记、区长等人被给予党纪和行政处分。

(二)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章法律责任共15条,规定违反《消防法》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消防职责,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以下6种行政处罚:

1、警告。

2、罚款。

3、拘留。

4、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

5、责令停止执业或吊销相应资质、资格。

6、没收违法所得。

(三)刑事处罚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发生火灾事故,构成犯罪的,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1.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案例:

    2007年2月4日凌晨,台州市黄岩区东城街道绿汀路224号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800平方米,死亡17人,受伤6人,烧毁建筑及内部物品。经全面调查,认定起火原因系为放火,公安刑侦部门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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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浙江省低碳乡镇项目培训材料

乡镇项目建设汇报材料

  今年以来,XX镇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扭住超常规、跨越式发展这一主题,不断拓宽招商思路,优化投资环境,狠抓项目前期、开工、续建各阶段工作任务的落实,使各类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现将上半年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项目建设概况
  上半年全镇引进投资项目6个,合同利用资金105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7300万元。其中续建项目2个,当年到位资金2150万元;新建项目4个,到位资金3900万元;
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3个,实际到位资金3200万元。在谈项目和签约项目2个,计划投资5500万元。
  1、恒兴2万吨片碱项目:上半年累计投资1300万元,生产设备已全部安装到位,储碱罐基础设施已结束,罐体于7月底完成,8月初投产。
  2、果脯糖浆项目:总投入4500万元,目前已完成固定资产投入2300余万元,4个主厂房钢架正在陆续运回安装,储糖罐正在安装,主要设备已全部订购,货款已付出。预计8月底完工,9月上旬试生产。
  3、金立丰饲料项目:三通一平工作正在进行,环评手续已做完,正在办理城建、土地等手续。原创材料,尽在知音网络.com网。
  4、亿源肉制品项目:上半年累计投入860万元,完成了屠宰生产线、制冷设备的安装等,各种检疫设备已到位,预计6月底之前可投入生产。
  5、源诚皮业扩建项目:投资350万元完成了污水处理设施,预计7月底可投入使用;
投入150万元新购皮革抛光机、干燥机等设备;
总投资3000万元的扩建项目由于正在协调源诚皮业公司内部纠纷,项目合作在进一步洽谈之中。
  6、宇鑫丝绸缫丝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项目选址通过初审,等待市工业局上报市领导审批。
  二、上半年项目建设的特点
  1、项目建设势头较好。一季度,工业固定投产投资预计完成7300万元,占年计划3000万元的243%。
  2、项目质量数量较高。今年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总数达到3个,是历年我镇大项目最多的一年,其中丰乐园实业公司果脯糖浆项目已完成投资3200万元。
  3、项目切合地方优势。我镇是一个农业大镇,农业是惟一的资源优势,我们在引进项目时紧紧抓住“农”字做,亿源肉制品项目以生猪为原料,果葡糖浆项目、金立丰饲料项目以玉米等各类淀粉为原料,缫丝生产项目以蚕茧为原料,这些企业的投入在发展工业的同时将会带动我镇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4、项目绿色环保。我们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坚决拒绝污染项目,重点发展农产品深加工的轻工业项目,今年引进的项目全部是环保无污染项目,而且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
  5、项目社会效益明显。5个重点项目建成后,可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上千名,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方面将起到重要作用。
  三、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制订了项目建设工作台帐,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间。
  二是定期督查。镇党委、政府成立了督促检查,定期、不定期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督导检查,并对存在问题召开不同类型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确保工程进度。
  三是做好服务。为了促使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建立了“一对一”领导跟踪项目服务制度,并有经济办人员成立了项目建设服务小组,对项目的全过程予以跟踪,协调解决企业在用电、用工、用水、用地等方面的“瓶颈”问题,使企业以最快的速度投入生产。
  四是创优环境。在搞好服务的同时,注重优化投资环境,严厉打击扰乱项目建设的不法行为,及时调处各种涉企纠纷,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是为给项目建设铺平道路,积极盘活土地存量,尽量将新办项目、技改项目与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企业嫁接,有效化解了宏观调控带来的土地紧张矛盾。
  三、存在问题
  一是项目资金短缺。如:
  等项目均因资金缺乏至今未开工;
荣昌纺织有限责任公司扩建因企业资金短缺,没有能力进行扩建。恒兴化工有限公司等项目因资金短缺致使工程进展缓慢。
  二是与投资方谈判未果。
  三是有关部门手续办理缓慢,导致项目建设不能开工或投入生产。
  四、下步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加强项目储备,围绕我镇经济发展思路和目标定位,协助配合上级部门论证包装一批切合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且能充分发挥我镇优势的项目,积极推介给投资者,促进经济发展。
  2、进一步加大XX优势和存在机遇的宣传,让更多人认识并了解XX,让更多的投资者前来XX,共谋发展。
  3、抓住东部地区产业布局调整的机遇,积极跟踪符合我镇发展思路的项目,努力在承接相关项目的梯度转移中有所作为。
  4、进一步优化服务,努力构建引进来、请进来、带进来的局面,做好现有在建项目的上下游配套产业的招商引资。
  5、加强与在建项目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确保项目按预期进度安全施工。
  6、做好意向性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确保其顺利签约和按时启动建设。

第3篇: 浙江省低碳乡镇项目培训材料

浙江省幼儿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申报书

项目面向地区:
象山县

项目申报名称:新教师文学作品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班

项目负责人:盛敏菊

培训管理机构负责人:舒敏芳

学校名称(盖章):象山县教师进修学校

二0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浙江省教育厅制

一、培训方案研制

二、审核意见

第4篇: 浙江省低碳乡镇项目培训材料

xxx乡项目建设情况汇报

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对全县2012年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集中开工项目、十大工程、十件民生实事等重点工程进行全面督查的通知》要求,现将涉及xxx乡的民生实事、项目建设等情况汇报如下:

一、十大工程

(一)新农村建设(含危房改造):xxx乡2012年新农村建设只涉及危房改造,今年的任务数是210栋,总投资1420万元,其中二级危房改造137户、三级危房改造40户。目前,乡政府已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危房改造工作;
任务已分解到各村,部分农户已开始实施。

但是,上级明下达给农村五保户的33个指标,由于xxx乡需要危房改造的五保户户数没有这么多,现在还只落实了7户,有待和上级危改部门进一步沟通解决,确保在2012年10月30日前完成危房改造任务。

存在的问题:工程补助资金少,群众积极性不高,工作开展有难度。

下一步工作计划:进一步动员群众,保证危房改造工作如期完成。

(二)农业产业化建设:今年农业部门分给xxx乡的农业产业化建设任务是,蔬菜种植200亩和茶叶种植2000亩,共需资金210万元。目前,蔬菜已完成200亩种植任务;
茶叶种植任务也已分解落实到位,等茶苗到位后将全面实施。

存在的问题:目前上级到位资金只有10万元,而茶叶种植前期投入较高,农户无资金投入,导致工程进度慢。

二、集中开工项目

(一)教师周转宿舍建设:xxx乡中心小学、xx小学需要新建宿舍,计划投资138.6万元,1—6月份已完成投资7万元。

存在的问题:上级到位资金只有7万元,工程进展慢。

(二)学校食堂建设工作:xxx乡中心小学寄宿制攻坚工程食堂建设工程正在施工中,项目总投资24万元,但目前上级下拨资金只有15万元,下拨资金不足;
xxx学校食堂工程,xxx乡包括6所小学的食堂建设,总投资18万元,现已全部完工。但上级拨付的资金只有12万元,下差资金6万元,希望上级有关部门及时给予拨付。

四、工作建议

(一)xxx乡基本情况:xxx乡位于xxx南部,距xxx老城58公里、xx新城110公里、xxx23.5公里。总面积114 .56平方公里,整个地形西高东低,最高海拔为2063米,最低1320米,平均海拔约1700米。境内群山环绕,耕地较多,集中在山间平地和缓坡地带。

(二)xxx乡经济发展建议:

1、xxx乡有xx万亩林场等森林,覆盖率达50以上,年均气温14.7℃,是休闲、避暑的好地方;
境内xx水库和清底河水库(国家中型水库)风景秀丽,海中有岛、水天一色、绿树成荫,碧波荡漾,非常适宜发展乡村旅游业。因此,请示县政府将xxx乡旅游业纳入全县总体规划,全面促进xxx乡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2、xxx土地肥沃,气候温和,雨量充沛,适宜农作物生长,年平均气温14.7°C,年无霜期260天左右,年降雨量1200-1500毫米之间,多集中在夏季,非常适宜烤烟种植,烟叶品质也非常高。2011年,xxx乡烤烟种植8000余亩,2012年全面完成烤烟种植10200余亩。今年遭遇特殊干旱气候,xxx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领导深入田间地头,带领全乡广大干部职工客、克服天气干旱等不利因素,引导广大群众采用“井窖式”移栽方式种植。目前,烤烟长势良好。

鉴于xxx乡烤烟种植各方面的条件都比较成熟,请示县政府将xxx乡烤烟产业纳入xx园区产业建设的大盘子,使xxx乡烤烟产业规模化,更好的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带动全乡经济发展。

3、煤层气储量大。xxx乡煤层气开采由xxx公司(外资企业)具体实施,总投资约5亿,现已钻探井口14口,每口井投资2000万左右。但是还在探测阶段,希望上级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促使煤层气开发尽快投产,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发展跃上一个新台阶。

4、xxx乡属纯农业乡,贫困面广。截止2012年6月份,xxx乡贫困户数3171户,贫困人口6285人。201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000元,远远低于全县平均水平(2011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为4140元)。请示县政府将xxx乡纳入xx省一类贫困乡镇,加大对xxx乡惠民政策的投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增加农民收入,使xxx乡更好地与全县同步实现小康。

xxxxxx乡人民政府

201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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