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洁范文网
当前位置 首页 >范文大全 > 振兴乡镇 >

【乡镇方案】蔺市镇冬春季蓝天行动百日攻坚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6-02 12:11:02 来源:网友投稿

2017年冬春季蓝天行动百日攻坚工作方案为有效防治冬春季节大气污染,有效防范和减少重污染天气,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按照区政府关于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17年冬春季蓝天行动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方案】蔺市镇冬春季蓝天行动百日攻坚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乡镇方案】蔺市镇冬春季蓝天行动百日攻坚工作方案



2017年冬春季蓝天行动

百日攻坚工作方案


为有效防治冬春季节大气污染,有效防范和减少重污染天气,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按照区政府关于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17年冬春季蓝天行动百日攻坚工作方案(涪陵府办发[20176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一系列工程措施、管理措施、技术措施和应急措施的严格执行,有效应对冬春季节大气污染,进一步降低全镇大气污染物浓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发生频次。

二、工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重庆市涪陵区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涪陵区2017年冬春季蓝天行动百日攻坚工作方案》等工作要求。

三、工作时间

201715日—415日(根据气象条件和工作需要,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

四、工作范围

蔺市场镇、堡子场、五马场、龙泉场、长冲场、松荫场、桃园村、凤阳社区、梨香社区、大桥社区(美心片区)等为蓝天行动百日攻坚的控制重点区域,其它区域为一般控制区域。

五、工作措施

通过采取强化扬尘控制、机动车排放管理、工业大气污染防治、生活源排放管理、加大执法惩处力度和督查考核等措施,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一)强化扬尘控制

1、施工工地扬尘控制

规建所、综合执法大队要按照《涪陵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控制工作方案》,加强工地扬尘管理,督促责任单位严格落实现场全密闭施工、场地硬化、车辆冲洗等强制性控尘设施,责令控尘不达标的工地停工整改。

规建所重点应加强公共停车场、客运站、美心娱乐项目、石沱变电站等工地的监督管理。

综合执法大队重点应加强滨江路改造工程、阿兴记项目(包括凤阳湖回填场)等工地的监督管理。

2、道路及运输扬尘控制

综合执法大队要加强场镇道路冲洗、清扫保洁作业,对场镇主干道、大气环境敏感点周边道路适当增加冲洗、洒水作业频次,根据具体情况,应坚持每4-8小时组织实施一次冲洗、洒水;加强道路周边绿化植物积尘的冲洗作业,有效控制绿化带积尘,积极开展绿化种植覆土整治工作。

综合执法大队牵头、派出所、安监办配合,要加大对冒装撒漏运渣车和带泥车辆的执法力度,严格检查运渣车“三定”(定工地、定线路、定渣场)落实情况,在污染天气开展夜间执法,严查无准运证违章运输行为,重点督查上路运渣车办理许可手续、建筑运渣车密闭运输等情况。

(二)强化机动车排放管理

派出所要严格按照区公安局的要求,加大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力度,加强机动车尾气抽检工作,严厉打击不达标车辆和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尤其要加强对大气环境敏感点周边柴油货车行驶的管控,切实减少对空气质量的不利影响。

工商所要加强镇内3座加油站销售的车用油品质量监管,督促供油单位全面供应符合国五标准的车用汽、柴油,禁止销售达不到国五标准的车用油品,禁止销售和使用重油、渣油、石油焦等高污染燃料,严厉查处、定期曝光销售不合格油品的违法行为。

交管所、农业服务中心要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排气污染管理,禁止使用不合格油品。

(三)强化工业大气污染防治

企服办要加强对华龙菜厂、铁骑力士、美心门业等企业的监管,通过限产或使用优质煤或煤改气等方式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四)强化生活源排放管理

综合执法大队牵头,食药监办配合,要加强对场镇的夜间露天烧烤排放油烟污染的执法监管,严厉查处长期油烟污染扰民、排放污染物不达标、油烟净化装置不装或闲置等违法行为。

规建所要加强辖区内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监管执法,及时查禁使用煤炭、木材、重油等高污染的行为。

农服中心、林业站应按各自分工,密切配合,要按照区府办《关于全面禁止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露天焚烧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对露天焚烧垃圾、焚烧落叶、焚烧农作物秸秆及杂草等行为的劝阻、查处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鼓励农用秸秆综合利用。各村(社区)要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本行政区域内禁烧管理工作。

(五)进一步加大执法惩处力度

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强化联防联控,加大对相关环境违法行为的执法惩处力度。对夜间超标、直排及空气污染期间顶风违法、拒不整改的行为,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上限进行处罚,对污染严重的违法行为,实行按日连续处罚。

(六)进一步加大督查考核力度

党委、政府落实专人对重点地区开展巡查执法,分片包干,进行夜巡查、周检查、月通报,要对各单位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相关部门每周五将蓝天行动冬春季百日攻坚工作情况报规建所汇总,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冬春季百日攻坚工作的情况进行抽查,每月通报并纳入年终考核记分登记。对行动开展不力、问题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进行追责问责,确保2017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按期实现。

六、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2017年冬春季蓝天行动百日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环保工作领导任副组长,党政办、规建所、综合执法大队、安监办、交管所、派出所、工商所、企服办、食药监办、农服中心、林业站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规建所,由吴向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文云强、何力、况林宏同志负责蓝天百日攻坚活动日常事务。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明确人员组织实施百日攻坚行动。

二是强化应对处置。规建所要随时关注市、区环保局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形势研判和分析,及时发布空气质量预警,启动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临时措施,为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党政办牵头,搞好宣传报道。对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要大力宣传推广,对拒不整改、严重排污的行为要敢于曝光,营造积极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的范围。

四是强化督查追责。党委、政府严格责任落实,启动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对工作开展不力、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涉及违纪、违法的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并将本次活动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推荐访问:市镇 攻坚 乡镇 【乡镇方案】蔺市镇冬春季蓝天行动百日攻坚工作方案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