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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党组议事规则7篇

发布时间:2023-07-19 16:00:08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党委党组议事规则

  

  党组议事规则

  为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中央纪委提出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纪律要求,加强我委集体领导,进一步提高议事质量和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和监督议事决策行为,依据有关规定,特制定平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会议议事规则》。

  一、议事原则

  委党组会议讨论、研究和决定重大事项,必须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会议讨论、研究和决定事项要充分发扬民主,每个党组成员要充分发表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定。做到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党组成员既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又要根据会议的决定和分工,主动抓好工作落实,对集体决策事项共担责任。

  二、议事规则

  (一)议事范围

  1.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指示和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2.研究决定市发改委工作中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改革措施、重点项目建设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

  3.讨论研究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大工作任务以及向市委、市政府报送的请示、报告等;

  4.研究市发改委内部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决定委机关及下属单位干部任免和人事管理等事项;

  6.研究委机关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7.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

  8.其他应当由党组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

  (二)会议主持

  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党组书记外出或请假期间,由主持工作的党组成员代为主持。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

  (三)会议议题

  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提出,或由其他党组成员提出建议,办公室收集汇总,报请党组书记确定。

  (四)参加人员

  党组会议由委党组书记和党组各成员组成。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干部问题,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履行请假手续,对会议议题的重要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可通知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相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三、议事程序

  (一)会前准备

  按照确定的会议议题,办公室督促议题承办科室充分做好会议材料的准备。凡需会议研究讨论的事项,办公室应在会前至少提前一天告知参会人员,便于充分酝酿、沟通和准备。

  (二)会议决策

  1.严格议题。严格按事先确定的议题进行,事先未经审定的议题原则上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不搞临时动议。

  2.充分讨论。会议决定事项,应先进行充分讨论,各成员要紧扣议题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

  3.民主表决。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表决以赞成数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的半数为通过。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列席人员经主持人同意后可以发表意见,但不参与表决。

  4.会议记录。会议由办公室负责人做好记录,对会议议题、出(列)席人员、发言、表决等做如实记录。

  四、会议落实

  1.纪要编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要及时编发党组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办公室负责起草,党组书记签发

  2.事项落实。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党组成员按分工组织实施,其他成员积极配合,相关科室抓好落实。在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对某项决定进行调整或变更

  时,应及时提交党组会议研究。

  3.督查督办。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由机关纪委会同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

  党组议事规则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法院党组的议事程序,进一步健全集体领导制度和民主集中制,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更好地发挥院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党组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中共景洪市人民法院党组是全院的领导核心,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结合本院实际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决策,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

  第三条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讨论决定党组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

  第二章议事范围

  第四条党组会讨论决定下列事项:

  (一)涉及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贯彻落实上级、同级党委工作部署的事项;

  (二)涉及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工作部署的事项;

  (三)涉及本院年度或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部署和工作总结的事项;

  (四)涉及本院干部队伍思想作风、组织、廉政、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事项;

  (五)涉及本院机构设置与机构改革的事项;

  (六)涉及人事任免、晋升、调配、辞退、处分等事项;

  (七)涉及评选、推荐、申报、奖励、表彰院级以上先进(优秀)、立功、授予荣誉称号的个人和集体的事项;

  (八)涉及编报、审议本院财务预算、重大财务支出的事项;

  (九)党组认为应由其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因情况紧急不能事先讨论的,应当由党组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党组成员做出处理决定,紧急情况消失后及时向党组汇报。

  第三章会议制度

  第五条党组会应当定期召开,但情况紧急的可以临时召开。

  第六条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党组书记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由党组书记委托其他党组成员主持。

  第七条党组会议的出席人员:党组成员。列席人员:与讨论事项有关,党组决定应该列席的人员。

  列席党组会议的人员没有表决权。

  第八条党组会议实行回避制度。在讨论涉及党组成员本人及其亲属利益的事项时,该党组成员应当回避。

  第九条党组会议须有党组成员半数以上到会方能举行,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党组成员不能出席会议时,如有必要,应征求其对决定事项的意见。

  第十条党组召开会议,党组成员应当按时出席。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事先向党组书记或者其委托的会议主持人请假。

  第十一条参加党组会议的党组成员,应当对讨论的事项充分发表意见。

  第十二条党组会形成的会议纪要,由党组书记审核签发。

  第十三条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在决议、决定公开前,与会人员(包括列席人员)应当严格保守秘密

  第十四条党组会议记录属于机密文件,应当妥善保存,未经党组书记批准,党组成员以外的人员不准查看。

  第四章党组秘书

  第十五条党组设党组秘书一名。人选由党组书记指定。党组秘书的职责如下:

  (一)通知与会人员按时参加党组会议;

  (二)负责党组会记录,起草会议纪要;

  (三)按照党组要求起草相关文件;

  (四)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第五章决议执行

  第十六条经党组会讨论通过的决议或者决定,党组成员应当严格执行,由分工负责的党组成员负责组织实施并检查

  执行情况,也可责成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检查督促,负责执行的部门应及时向党组报告执行情况。

  第十七条党组成员必须带头执行党组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不得有与决议或者决定相悖的言行。

  第十八条党组成员应当及时将贯彻落实党组决定或决议的情况向党组汇报。如发现党组决议或者决定确有错误,应当及时向党组报告并提出纠正意见。

  第十九条党组对确有错误的决议或者决定,应当及时召开党组会议予以纠正。

  第六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条党组成员及参加党组会议的列席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党组书记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党内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一)散布与党组会议决定相反言论的;

  (二)对党组会议的决定,不传达、不贯彻、不落实,影响全院工作部署的;

  (三)泄露党组会议秘密的;

  (四)党组认为应当追究违纪责任的其他情形。

  党组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党委决策行为,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提高会议效能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

  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精神,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党委议事的基本原则:

  (一)议大事原则。党委要围绕企业发展中心任务,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研究加强党在企业的领导、企业党的建设,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党委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定事项的前置程序,讨论《公司法》规定的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问题,为企业改革和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企业的贯彻执行。

  (二)群众路线原则。党委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前,要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听取意见,保证党委决策、决议和意见有坚实的群众基础,得到群众的理解、支持和拥护。

  (三)实事求是原则。党委议事、决策要从实际出发,以实事求是的精神,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并符合企业发展的实际。

  (四)民主集中制原则。党委通过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进行决策或参与决策讨论,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实行集体议事,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集体的意志。

  (五)回避原则。党委会讨论问题涉及到党委委员或其家属,需要回避的,该委员应主动回避或由党委在会前通知该委员回避。

  第二章议事范围

  第三条企业党的建设需经党委讨论做出决定和决议的事项:

  (一)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决议、指示,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和措施。

  (二)审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三)制定和修改公司党建工作制度、规定等规范性文件。

  (四)研究制定公司党委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工作报告,研究需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或报告的重要事项。

  (五)研究公司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人才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等工作,对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做出决定

  (六)提名、推荐和审议公司管理的干部以及出资人代表人选,确定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后备人选,提名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后备人选,决定公司管理的党群干部的任免和奖惩。

  (七)研究制定公司党员、干部及其他人才的教育培训规划和实施计划。

  (八)研究决定公司及上级单位各项先进和荣誉的评选、表彰和推荐事项。

  (九)研究决定党委、纪委、工会、共青团等组织机构的设置和调整,研究决定所属党组织请示的重要事项,研究决定工会、共青团和职工代表大会向党委请示的重要问题。

  (十)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体系,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研究决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

  (十一)审议董事会、经理层提请的有关公司改革发展中全局性、政策性的重大事项。

  (十二)研究公司重大稳定问题和重大突发性事件。

  (十三)研究决定需由党委会集体讨论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涉及“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决策时,党委会应专题研究,并把党委会研究作为董事会决策的前置条件。

  第五条按照市委要求开好每年一次的党内民主生活会,督促、指导所属单位党组织开好党内组织生活会。

  第三章议事程序及要求

  第六条党委会原则上每月召开1-2次,如遇重大或急办事项可随时举行。书记可根据会议议题和内容确定会议召开的方式(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

  第七条党委会由书记召集和主持,书记不在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和主持。

  第八条召开党委会时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需要做出决议或讨论重大事项、重大人事问题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党委成员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党委会,须在会前说明,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主任、办公室主任、纪检监事室主任列席党委会议。其他需要列席会议的人员由主持人

  根据会议内容确定。

  第九条会议议题的确定:

  (一)企业党的建设方面的议题,需报党委书记确定,也可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直接提出议题。重要议题事先须向党委委员通气、酝酿。

  (二)企业生产经营方面的议题,由党政主要领导共同商定。

  (三)党委议事过程中,一般不可插入临时议题,如遇急需提交党委会讨论的议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是否插入议题。

  第十条会议准备:

  (一)党委会的召开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前两天通知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会议期间发放,会后及时收回。

  (二)党委会召开之前,党委成员应就重要议题充分交换意见,沟通思想。

  (三)有关部门要求在党委会上形成决议的议案,应提前拟好决议草案,供研究时参考。

  第十一条会议讨论:

  (一)会议讨论实行一事一议。对议题涉及到有关部门的,必要时可通知该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讨论前先由相关部门或分管的党委委员汇报有关情况,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进行充分讨论。

  (二)讨论干部任免,应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党政主要领导就拟任干部人选先行沟通,经党委组织考察后,提交党委会研究,按照法定程序任免。提交会议研究之前,应先征求纪委意见。如原拟任人选被否定,应按照规定程序重新提出人选,下次会议再议,不可临时动议,仓促决定。

  (三)实行“党委书记末位发言制度”。会议讨论中,党委书记不首先发言定调,应在认真全面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后,综合各方面情况最后发言表态。

  第十二条会议决定:

  (一)党委会决定重大问题时,要充分酝酿讨论,然后进行表决。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一般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

  (二)遇到意见分歧较大的事项,一般应暂缓表决,在进一步调查研究和充分酝酿后再议。

  (三)党委会做出的各项决策,会后要及时行文,由党委书记或党委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并按照分工,抓好贯彻落实。

  第十三条党委会会议由办公室负责通知,记录等会务工作由党群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四章党委会决定或决议的执行

  第十四条每个党委成员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委的决

  定、决议,任何个人都无权改变。对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在行动上必须坚决执行党委决定。

  第十五条党委成员应自觉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和监督,按照分工负责抓好党委决定、决议的落实,并主动向党委汇报各自执行的情况。党委书记要对决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在党委会或民主生活会上通报。

  第十六条担任董事、行政领导职务的党委委员要按照党委决定在董事会、经理办公会发表意见,向董事会和经理办公会提出党委对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并向党委报告落实情况。

  第五章监督保障

  第十七条不能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不能以党委成员个人参与决策代替党委集体研究讨论,不能以个别征求意见、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凡重大问题没有按本规则进行民主讨论而擅自决定并造成重大失误和损失的,要对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八条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委会的,书记或副书记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委会报告,并得到确认。

  第十九条出席和列席党委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和保密规定,未经组织同意,不得向外传播或泄露党委会议内容,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党委会内容如需要整理成会议记要的,应当由

  党委书记签发,党委会纪要一般只发至党委委员,如需扩大范围,应当经党委书记书面批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规则由集团公司党群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篇二:党委党组议事规则

  

  xx县人民xxx(通知)稿纸

  签发

  会签

  核稿

  主办单位和拟稿

  事由

  附件

  发送机关

  打字

  校对

  发文

  x法党〔2017〕1号

  2017年8月

  日

  封发

  xx县人民xxx党组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院党组会议事活动,完善院党组决策程序,提高党组对重大事项的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xxx工作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院党组要自觉服从党对xxx工作的领导,研究决定全院重大工作问题和重要工作事项,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xxx各项工作中得以贯彻落实。

  第三条

  院党组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少数服从多数,保证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

  第四条

  讨论人事问题,涉及党组成员本人或亲属时,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第二章

  议事范围

  第五条

  本规则所指重大事项的议事范围为:

  (一)

  研究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xxx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

  (二)

  确定领导班子建设,xxx队伍建设的重大方针;

  (三)讨论、研究、决定本院重大的改革措施和涉及全局性的工作部署。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决定本院干警的任免或提请任免事项;研究干部培养、选拔、奖惩、任免、调动(含借调)等问题;讨论决定对干警的表彰、奖惩;讨论决定重大工程项目开支、重大经费开支等事项。

  (五)讨论审定以院党组或本院名义呈报上级机关的重要报告和请示。

  (六)研究讨论党组认为或按规定应由党组集体讨论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三章

  议事组织

  第六条

  党组会由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党组书记因故不能参加时,由受委托的党组成员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党组书记可以决定临时召开会议。

  党组成员为会议参加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须列席党组会的人员应经党组书记同意。因有议题须临时列席的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该议题讨论后即时退席。

  参加会议人员要遵守会议纪律,因故不能出席的,应事先向党组书记请假。

  第七条

  党组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党组成员参加才能举行。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

  第八条

  党组会的召集及必要的准备工作由党组书记责成某党组成员或其他专门人员负责。

  第九条

  党组设秘书一名,负责会议议题的汇总、印发、整理、归档,将会议时间、地点、主要议题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并做好会议记录。

  党组会议讨论情况由党组秘书负责记录,包括:年度序号、时间、地点、主持人、出(缺)席和列席情况、讨论事项、党组成员意见、议题表决结果。

  第四章

  议事程序

  第十条

  会议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确定议题:

  1、党组书记及党组成员提出需要讨论的问题;

  2、各部门提请需党组集体决定的议题;

  凡需党组会议讨论的议题需分管院领导审查同意后,由党组书记审定,党组会上一般不讨论临时性动议的问题。

  重要问题提交党组会前,要通知党组成员充分酝酿后,提交讨论。

  (二)提前通知。应将会议召开的时间、讨论的议题及有关书面材料提前二个工作日送达参会人员;

  (三)会议讨论。会议实行一事一议。应先由分管领导或指定人员简要明确地汇报事项提起的原因、内容、根据和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初步意见,然后其他人员发表意见,进行民主讨论;

  (四)逐项表决。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意见比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产生不同意见,持赞成与反对意见的人数接近时,除紧急情况下必须按照多数意见执行外,一般应暂缓表决,留待下一次会议再表决;

  表决时,以赞成票或赞成意见超过应到会班子成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班子成员的意见不计入票数。列席会议人员不参加表决。表决结果须记录在案。

  (五)作出决定。党组书记本着集中正确意见的原则,进行归纳、总结,提出结论性的意见,即为决策意见。

  在决议事项中,党组书记可以明确指出落实责任人、落

  实的时间、落实程度等。落实责任人,应及时向党组书记报告落实情况。

  第五章

  议事纪律

  第十一条

  汇报人由党组书记或提出议题的党组成员确定。汇报必须明了准确。因汇报失实导致失误,汇报人应负主要责任。

  第十二条

  班子成员对会议的决定必须坚决服从和执行,个人无权改变。如有不同意见,或在决策执行过程中出现新情况需要改变或部分改变决定的,可建议提交下次会议讨论。在党组没有作出新的决定之前,应坚持执行集体决定,不允许个人擅自改变。

  第十三条

  党组会议讨论的情况,必须严守秘密,党组会议作出的决定在正式公布前,不得对外泄露;查阅党组会议记录,必须经党组书记批准;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第十四条

  凡违反本规定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规则自下发之日起实施;“颍法字〔2017〕91号”所称《xx县人民xxx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自本规则下发之日起废止。

  第十六条

  本规则由院党组负责解释。

篇三:党委党组议事规则

  

  党组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保证党组决策的民主化、程序化、科学化,特制定党组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党组会议事,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党组成员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武装头脑,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讲实话、求实效,在广泛听取党内外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民主科学的决策。

  第三条

  党组会议事,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在党内,书记、副书记、成员是平等的,书记在集体领导中负主要责任。党组会要实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防止个人说了算和极端民主化两种倾向。重大问题,要充分酝酿、协商和讨论,允许发表各种不同意见,并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对会议形成的决定,任何个人无权改变。个人或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但不得公开发表。

  第四条

  党组会议事,要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属议事范围内的问题,都要由集体研究决定。党组成员都要关心全局工作,积极参与集体领导,维护党组的权威。同时,根据集体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遇事不推诿、不扯皮,大胆负责,保证决议的贯彻执行。

  第五条

  党组会议事,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严格遵守《党章》和《准则》的规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进行。

  第二章

  党组会议事内容

  第六条

  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决议,研究解决上级各项指示、政策、决定、决议在实施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重要会议精神;研究通过党组向上级党委的重要请示和报告;党委会研究通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代表会议)有关重要事宜。

  第七条

  研究本部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包括研究通过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中、远期发展规划,出台的重要规章、政策和措施,审议本部门的财政预算以及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

  研究决定本部门重要的财、物问题,包括重大项目的兴建,比较重大的财务支出和资产购置、处理,奖金发放;每半年研究通报一次本部门财务收支、接待费、办公经费支出情况,并向群众公开。

  第九条

  研究通过党组所管理干部的考核、任免、奖惩、培养;研究确定本部门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研究本部门及下属单位一般干部职工的调整;研究确定向上级党委推荐的后备干部。

  第十条

  研究党的建设问题,就一个时期本部门党的思想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廉政建设等做出部署;研究讨论纪律检查、统一战线、武装、妇女、青年和工会工作,并就有关问题做出决定或指导性意见;研究讨论年度党员发展计划、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党员纳新与转正等。

  第十一条

  研究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就一个时期本部门的理论学习、宣传舆论、文化艺术、教育科技以及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出部署。

  第十二条

  研究处理本部门热点、难点问题和重大突发事件,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情况。

  第十三条

  研究需要党组讨论决定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

  党组会议事程序

  第十四条

  党组会议题由书记在征求各成员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凡没有列入会议的议题,除了上级要求的时间性很强的工作或紧急处理突发事件外,不搞临时动议。

  第十五条

  召开党组会,要视不同内容,事前在一定范围内采取个别交谈或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提前征求群众的意见。凡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非涉密事项,事前都要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在此基础上提交党组会研究。应至少在会议前一天将开会时间、地点、议题等通知各成员,以便党组成员充分准备。

  第十六条

  党组会由书记召集并主持,或者由书记委托副书记主持。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成员出席方能举行。根据工作需要,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讨论人事等重大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

  第四章

  党组会议事表决

  第十七条

  党组成员必须严肃认真地审议会议议题。汇报人要观点明确,实事求是,发言的同志要态度鲜明,紧扣会议议题发表意见。讨论既要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不走过场,又要提高议事效率和质量。

  第十八条

  党组会实行表决制。表决时,成员应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者弃权,同意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才能通过。表决结果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记录人做出如实记录。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对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人表决。对个别或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大问题发生争议,双方人数接近,除了紧急情况外,一般应暂缓表决,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会议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议情况向上级党委报告,请示裁决。

  第十九条

  党组会研究人事问题,要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进行。到会成员对所讨论的人事问题,要充分发表意见。如原拟人选被否决,应按照规定的程序重新提出人选,下次再议,不得在本次会议上临时动议。所讨论的人员中,若涉及成员本人的亲属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成员本人应予回避。

  第二十条

  党组会讨论决定的事项,由分管的成员或主持会议的同志指定有关同志抓好落实。因故未能出席会议的党组成员,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但不作为表决意见。会后要由党组书记或由书记指定的其他成员负责通报本次会议情况。如有不同意见,可在下次会议上提出。

  第二十一条

  党组会要由党员干部做好记录,会后,主持会议者应对会议记录进行审查并签字。与会人员对涉密内容和讨论情况要严守秘密,不得泄露。对有意、无意泄密者,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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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二班主任教学工作总结5篇

  高二班主任工作总结1本学期,我担任高二(14)班班主任。在学校领导的支持下,在学生科的领导下,我顺利地完成了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在从事德育教学过程中,有顺利也有挫折,有成功也有失败,既有困惑,也有启迪,交织着酸甜苦辣,现就本学期班主任工作做如下总结。

  一、培养良好的班集体

  能否形成一个积极向上,努力学习,团结和睦的集合是至关重要的。只有在良好的班集体中,教师开展教育和教学活动,才能收到较好效果。在培养班集体方面,本学期我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注重教室文化的建设

  开学初,我组织全班学生把教室布置好,让教室的每一块壁,每一个角落都具有教育内容,富有教育意义。在具体布置时,针对班内学生的特点,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制定班级文明公约,张贴名人名言,使学生行有可依,激发学生的上进心。并设立评比栏。班组设置由专人管理的“图书角”,以拓宽学生的知识面。为及时反馈学生情况,设置了班级日记,由班长负责记录。

  (二)注意班干部的培养

  进入高二以后,班干部换届重新选举,由学生民主投票,产生了一支能力较强,有一定影响力的班干部队伍。对待班干部,我积极引导,大胆使用,注意培养他们的工作能力,要求他们以身作则,“各守其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另外,定期召开班干部会议,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同时布置新的工作和任务。这样,由于班干部积级配合,以身作则,从而带动全班,收到了较好的成效。

  (三)注意养成教育和传统道德教育的结合

  高二学生由于已经熟悉了学校的环境,又没有升学上的压力,个别学生纪律开始松动起来,不喜欢别人对他们的行为约束和管教,一些不良行为随之而来,如旷课等,面对这些违纪情况,如果不注意引导或引导不当,学生很容易在这个特殊的学习和生活阶段走入岔道。我的具体做法是:

  1、加大学习、执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力度。我借助主题班会、演讲会、竞赛等各种形式的活动,来引导学生学习,执行《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并且配合学生科执行《一日常规》,严格要求学生佩戴校徽,不穿拖鞋,每天自行检查、督促规范养成的效果。

  2、注意树立榜样。俗话说“说一千,道一万,不如亲身示范。”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人微言轻,班主任言行举止特别重要,要求学生不迟到,不旷课,班主任首先要做到,要求学生讲文明,讲卫生,班主任事先要做到,平时注意严于律已,以身作则,时时提醒自己为人师表。

  3、注意寓教于乐,以多种形式规范学生行为。

  心理学告诉我们:人的接受心理由观察能力、感知能力、认识水平、兴趣爱好等心理因素构成,因此,具有广泛性、多样性、综合性的特点,单一的教育管理方式不适合人的接受心理,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寓教于乐中正好适合学生的心理特点,能提高教育管理的可接受性。

  为此,我先后开过多次主题班会,如《规范一道德》,《我是主人》、《理想与信念》、《要学会学习》、《神圣的使命》。还开过优生学习经验交流会,举办过语文知识抢答竞赛,说成语故事比赛,古典诗歌背诵比赛等,效果都很好。

  二、严格的要求是最大的尊重

  教育是一门艺术,教育是心灵的耕耘,必须讲究教育有艺术。在实践工作中,我感受最深的便是马卡连珂的一句名言:“严格的要求是最大的尊重”。的确,只有既严格要求学生,又给予他们最大的尊重,才能把班主任工作做好。

  俗话说“严是爱,宠是害,不教不导要变坏。”高二14班有几个调皮的学生,在教育转化他们的时候,我曾有过失败的教训和成功的经验,先前,我对他们时常板着一副面孔,严加管教,结果学生表面上对我产生敬畏感和服从感,其实,并不是心悦诚服地接受我的教育

  和管理。一段时间后,我改变了方法,对他们给予了大量的爱心,却忽视了严格要求,结果班风涣散,面对这种局面,我苦苦地思索,寻找解决问题的良策,向有经验的老班主任请教,明白了对学生应严中有爱,以爱动其心,以严导其行,既要严格要求,又要给予最大的尊重。

  三、“三位一体”的互促法

  教育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单靠班主任显然是不够的,而要先集中各种力量的齐抓共管。通过班主任的工作,把学校、社会、家庭组合成一个整体,形成教育的合力,达到互相促进的目的。我定期和学生家长电话联系,及时反馈学生情况,取得家长的支持,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总之,班主任工作可以说是千头万绪,要想带好一个班级确实值得我们去研究,去多想想方法,特别是像我们这样的青年教师。

  高二班主任工作总结2本学期班主任工作本着以教学为主,很抓纪律卫生,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活动,圆满完成教育教学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一、早自习利用晨会总结前一天的学生表现情况以及学生中的纪律卫生,出现的问题加以分析和总结,目的是让新的一天能不断的进取,克服工作和学习上的不足,为新的一天的学习生活指引航标。这半年的我班基本杜绝了迟到早退现象,能按时按点的,按部就班的上好课和晚自习,圆满的完成教学任务。

  二、高中二年级的学生思想上还不稳定,还不够成熟,尤其进入高二的学习,内容难度加大,对于象我班的程度较差的学生来说难度更大,往往因为学习不能立见成效而慢慢消沉。为了让学生树立信心和学习斗志,我主要做了这些工作:

  1、班会早会对学生进行成绩和程度的分析,正确看待自己所处在的学习上的位置,让学生保持良好的心态,同时给学生创设良好的学习情境,使他们开开心心的迎接每一天的学习生活。

  2、个别谈心,这很重要,对于不同的学生挖掘他们的内心世界,了解他们所做所想,这样会使教育能抓住切入点,教育才能有效果,从本学期来看的确收效很大。使班级纪律卫生明显好转,文明班级率最高。

  3、寻求与家长的密切配合,三方沟通,正确的评价学生的成绩和存在的缺点和错误,使学生敞开心扉,把自己要说的说出来,解开他们的思想包袱,全身心的投入到学习中来。

  二、积极配合科任老师的课堂教学工作,解决好科任老师与学生的关系,并为此做了大量的工作,稳定教学次序。

  三、加强寝室的管理工作,本学期到寝室检查不下十五次,对存在的卫生纪律方面的问题能及时解决,女寝要好一些,男寝还存在问题,总的来说有很大的进步。

  四、开展好各项活动,本学期运动会上,积极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体育特长,在运动会上能够克服困难,尽最大所能,取得总粉第四名的好成绩。在学生十月一的诗歌朗诵的比赛,以及征文活动中都取得好成绩,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求知欲望。

  总之,本学期工作成绩是肯定的,要不断分析和总结经验和教训,通过不断的学习和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班主任的工作艺术,为把班主任的工作做得更好而努力。

  高二班主任工作总结3本学期师生都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学业水平考试。而且我班是理科班男生多,女生少,管理起来就有一定的困难。一个学期过去了,回首过去的工作,充满了挑战、辛酸与满足。一学期的辛苦,有收获的喜悦,也有不足与遗憾,现总结如下:

  一、重视常规管理,建立班级良好秩序

  1、严格考勤、加强管理。早上、中午、晚上及时到班督查学生的情况,发现问题,随时解决。学生基本养成了比较好的纪律意识。

  2、加大了对学生自治自理能力培养的力度。通过谈话等多种方式,注意指导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让学生在自我意识的基础上产生进取心,逐渐形成良好的思想行为品质;也注意指导学生如何进行自我管理,培养他们多方面的能力。

  3、有效地利用好每周五的班会课。既按学校计划安排开展一些专题性的活动,学习有关的安全知识等;也根据本班的实际情况组织了“我的未来我做主”的大型系列活动,,对学生进行各方面教育。比

  如,信心教育,学习习惯、养成教育,学习经验交流会,感恩教育等内容,这些活动都促进了良好的学风、班风。

  4、狠抓班级卫生。好的环境才能让学生爱上学习,在卫生方面我就把工作分配到人。不但早晚要打扫干净,平时还要注意保洁。

  5、选拔班干部,培养积极分子。我从学生中选出品学兼优、作风正派、关心集体、有一定组织能力、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的学生担任班干部。班干部选拔出来以后,我予以指导,大胆使用,严格要求,加强教育。平时留心观察发现和培养积极分子,扩大了先进面,使更多的优秀学生有担任班干部的机会,得到锻炼。同时对部分工作态度不够认真,工作能力不突出的同学进行撤换。经过一个多学期的努力逐渐培养出一批工作能力强、有责任心、威信高的班干部,并进一步带动了班风学风的好转。同时采用班长轮流制,让两个有能力的同学每月轮流管理班上的常务事情,这样更有利于管理班级。

  二、抓好学习中心工作,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1、建立良好的课堂纪律和秩序。引导学生学会理解老师和尊重老师的劳动,上课认真听讲,认真笔记,课后认真完成作业。严格要求学习委员和课代表及组长从各个方面做好协调工作,如作业布置、早读的安排、课前的准备、作业的督促和检查等,切实减轻老师繁重的劳动。同时,指导学生如何在课堂上认真听讲,从而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要求学生必须尊重老师,在这个学期有两个同学在课堂上顶撞老师,经过批评教育使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也通过这个事

  11教育了同学们必须尊重老师,良好的师生关系对于每个同学的成绩很重要。

  2、养成学生专心学习的习惯。无论是自习课,还是老师上课,禁止学生说闲话、睡觉、往窗外看,否则,予以严厉批评。

  3、坚决制止不做作业的现象,要求当天的事情当天完成,并且经常完成限时作业,提高学生的作业速度。平时对学生奖勤罚懒,严格要求。在复习阶段,积极配合各任课教师辅导学生开展复习工作,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态度和习惯。

  4、树立班级学习的榜样,让学生们向班里学习成绩优秀的同学学习,引导他们树立近期目标和长期目标,增强竞争意识。经常进行学习评比,做好奖励工作。

  三、抓尖子,督差生,调动学习积极性

  调动学习班积极性,形成刻苦学习争先恐后的学风,全面提高全班学生学习成绩,是尖子班班主任的首要任务,这方面,我采取了抓两头,带中间的办法,以个别谈话为主要工作形式,做尖子生和差生的指导工作,对尖子生,要求他们明确目标,确定方案,突破弱点,保持优势。同时提出具体措施;对差生,以鼓励为主,多谈话、多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发现进步,充分表扬;形成了优秀学生带头,差生不甘落后,大家争先恐、比学赶超的学习风气。同时利用每次考试的成绩,进行个案分析,发现学生弱点,分析原因,找到改进办法,保证各层次的学生都有强劲的学习劲头,使学习成绩保持上升趋势。

  12另外用“以志激人”的办法,激发学习兴趣。一个无追求和奋斗目标的人,就缺少前进动力机械,更谈不上发展,无论是知识获取,技能形成,还是素质提高,都主要来自学习。能够提高学习效率,完成学习目标的途径有二:一是延长时间,二是提高效率。运用激励措施,通过多途径帮助学生树理想,谈追求,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忧患意识。以培养学生的热情性、主动性、和进取精神。时时力求将学习情绪调控到最佳的“亢奋”状态,“水击石则鸣,人激志则宏”实践证明:采用激励方式能使学生保持持久的学习的动力。

  总之,在这一个学期里,我通过以上几方面的努力,班级工作较开展得还是比较的顺利,学生的整体素质在不断的提高。但学生当中依然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高三担子还很重,工作还将复杂,因此,这就需要我不断的努力、刻苦,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争取取得更加辉煌的成绩。

  高二班主任工作总结4过去的一学期里,我班在学校领导的统一组织下,在任课教师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学习、生活等方面都取得较突出的成绩。现将本学期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净化学生的心灵,努力培养又红又专的合格人才。

  为了配合学校团委和政教处的工作,我们班积极开展了许多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活动。例如,“跨步进入新世纪系列活动”、13“寻找我身边的活雷锋”、“青年学生应该怎样以实际行动热爱祖国”、“青年学生应该树立远大的理想和报复”等。

  同时,我也经常利用班会课对学生进行身心教育,帮助学生澄清思想上的模糊认识,提高学生的思想境界。我还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和有关学生促膝谈心,及时对学生进行针对性的教育。

  二、加强班级管理,培养优秀的学风、班风,深入全面地了解学生,努力培养“赤诚、严格、活跃、奋进”的班集体。

  高三年级是学生的世界观发展、变化的重要阶段,同时,面临着毕业、升学等实际问题,随着课时和知识复杂程度的加重,容易产生两极分化,有的学生甚至会感到迷惘,对前途失去信心。

  因此,在学生毕业前夕的思想工作显得更加复杂和重要。在这个学期里,一方面,我主要加大了对学生自治自理能力培养的力度,通过各种方式,既注意指导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让学生在自我意识的基础上产生进取心,逐渐形成良好的思想行为品质

  又注意指导学生如何进行自我管理,培养他们多方面的能力,放手让他们自我设计、自我组织各种教育活动,在活动中把教育和娱乐融入一体。

  还注意培养学生的自我服务的能力,让学生学会规划、料理、调空自己,使自己在集体中成为班集体的建设者,而不是“包袱”。

  14另一方面,我有效地利用好每周一的班会课开展一些专题性的活动,例如,学习经验交流会,意志教育,如何做时间的主人,习惯养成教育等,这些活动大大地促进良好的学风、班风的形成。

  再一方面,我自己也以身作责,努力做学生的榜样,跟班勤,管理方法得力,班风正、学风浓。我班在学校的各项管理评比中都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本学期的几次月考均能超额完成县局和学校规定的指标数,各项管理也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这又进一步鼓舞了士气,使班级管理工作向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三、积极抓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努力使后进生以失败者来,以胜利者走。

  后进生的教育和管理历来历来是班主任工作的难点,却又影响班级整体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的至关重要的一环。

  在这方面,我作为班主任首先做到了以正确的态度对待他们,深入调查摸底,搞清他们所以成为差生的原因,做到了因材施教,对他们处处真诚相待,时时耐心相帮,真正做他们的知心朋友、最可信赖的朋友。

  及时对后进生加强心理疏导,帮助他们消除或减轻种种心理担忧,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价值。同时,我还创造条件和机会让后进生表现其优点和长处,使他们品尝到成功的欢乐和喜悦。

  15四、积极开展好文体活动,做好课间操、眼保健操,保护学生视力,增强学生的体质,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

  高中学生学习任务比较繁重,进行适当的体育活动不仅有利于学生身体素质的提高,而且也有利于学习效率的提高,每次活动我都亲临现场与学生一起活动并适当予以技术性的指导,这样不仅可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而且也可以加深与学生感情的交流。

  五、积极主动地和各科教师联系,协调学校各方面的教育力量,发挥好纽带作用。

  在与任课教师的交往中,我尊重他们的地位,尊重他们的意见,同时又把他们当作班级的主人,视为自己的良伴、知己。

  凡事都主动地同任课教师协商,倾听、采纳他们的意见。能够慎重地处理学生和任课教师的关系,在处理师生矛盾时,尽量避免了激化矛盾,在这方面,我平时注意到多教育学生,让学生懂礼貌,尊重老师的劳动,树立老师的威信,增进师生情谊。

  总之,在这一个学期里,我通过以上几方面的努力,班级工作较以前有了较大起色,学生的整体素质在不断的提高。

  这届学生的高中生涯还有一个学期,面临着毕业及升学等实际问题,下学期担子还很重,工作还将更复杂。因此,这就需要我不断的努力、刻苦,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争取取得更加辉煌的成绩。

  高二班主任工作总结516本学期我担任的是高二就班的班主任,在班级管理过程中,我努力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认真落实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注重对学生进行教育培养,希望能引导他们健康成长,学一点知识、长一点技能,顺利地毕业。本学期内,积极参与创文明校园活动,在学校组织的多项活动中取得较好的成绩,现将班主任工作总结如下:

  一、抓好一支队伍建设

  即进行班干部队伍建设(包括团支部干部队伍建设)。建设的内容包括思想教育、工作职责教育、工作方法指导。班干部首先要有吃苦耐劳、任劳任怨、为集体奉献的精神,要能以身作则、顾全大局,而这正是独生子女所缺乏的一些品质,所以我把这作为班干部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进行工作职责教育,主要能使班干部责任明确,知道履行什么样的职责,该怎样去做,保持思路清晰。这两类教育主要通过定期召开班委会进行,而工作方法上的指导,主要在实践中进行。对于班干部的工作,不包办,给予他们一个较宽阔的空间,但在工作中我注意监督、观察,不足之处及时指出,并给予指导,如指导对照工作职责,结合班级情况制定阶段性工作计划;如何开展工作等。还鼓励学生干部积极参与学生会和团委工作。

  二、发挥三块阵地作用

  第一,是文化宣传阵地。第一学期,重新布置教室,将班训“团结、勤奋、自信、争先”、名人警句、班级获奖锦旗及奖状挂在墙上,并开辟了团支部园地专栏,为学生创设了一个美观、大方、富有教育

  1意义的学习环境。坚持每两周更换一期板报,每月更换一期团支部园地,板面活跃,内容丰富,充分发挥了宣传教育作用,有利于培养班集体形成健康向上的舆论氛围。

  第二,是班会阵地。这是培养教育学生的重要渠道。每周坚持召开一次班会课,根据学校要求,有计划地、及时地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行为规范、集体主义、法制安全、学习重要性等教育,教育内容丰富,教育形式多样,引导学生提高思想认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健康的成长。

  第三,是活动阵地。对于中学生,寓教于乐比刻板地说教效果好得多,在活动中可以使学生接受教育、锻炼才干、培养集体主义精神、增进班级凝聚力,所以,我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各类活动并支持学生参与学校的各项有意义的活动。如班级开展了“手拉手”帮助“三困”学生活动;组织学生参观南京海洋公园。还积极支持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园文体节活动、知识竞赛、“教育之光”和“江南之花”文艺汇演等活动。

  三、加强四种思想教育

  第一,行为规范教育,也包括法制、社会公德教育。由于学生的自我约束力差,所以对行为规范教育是常抓不懈,每学期均要组织学生学习有关规范内容,督促学生在思想上提高认识,平时,对有些学生多讲、多提醒、多督促,对随地乱扔、蓄长发、说脏话等不文明行

  1为及时指出,要求改正。一年来,绝大部分学生都能自觉遵守行为规范,维护集体荣誉。

  第二,集体主义教育。集体主义精神要求个人的行为融入集体之中,个人要服从集体。但现在的学生自我意识较强,缺乏顾全大局的意识,所以,通过组织“手拉手”帮助三困学生活动,促进学生互帮互学,增进友谊,大家共同进步,树立集体意识,并通过参与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如篮球赛、运动会等,培养学生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集体意识,大大增进了集体的凝聚力。

  第三,爱国主义教育。一是通过班会组织学生学习有关教育材料;二是要求学生观看新闻、阅读报纸,关心国家大事;三是支持学生参加“爱祖国、讲文明”征文活动、“红心永向党”演讲比赛及“弘扬抗洪精神,向校庆廿周年献礼”诗歌朗诵比赛、“党和祖国在我们心中”知识竞赛等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从中接受教育。

  对于特殊群体学生的教育,我持比较谨慎的态度,因为他们一般比较自卑、敏感,方法不当,容易挫伤其自尊心,我主要采取私下谈心的方法,这样容易沟通,容易接受。我们班有下岗职工子女,也有父母离异的学生,对他们我平时多注意,多观察,多鼓励,目前,他们思想上不存在着什么大问题。

  班主任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有时因为其它工作忙而顾此失彼,放松了对班级的管理,出现亡羊补牢的情形。

  1二、学生学习热情不高,主动性较差,也讲了,也教育了,但成效不大,没有好的办法。

  三、与家长联系不够,在教育过程中还应多和家长沟通,互相配合,共同教育。

  20

篇四:党委党组议事规则

  

  党组会议议事规则

  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深入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区X制定如下党组议事规则。

  一、议事范围

  ㈠学习传达中央和市区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措施。

  ㈡讨论审议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要点,研究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等问题。

  ㈢审议向市区相关部门报送的重要请示、报告。

  ㈣研究机构设置和干部的任免、调动、奖惩等问题。

  ㈤研究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工作。

  ㈥听取年度财务预决算情况,决定重大经费开支问题。

  ㈦研究决定其它问题。

  二、议事组织

  ㈠党组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㈡党组会议由局党组书记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由书记委托副书记主持。

  ㈢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对研究讨论议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㈣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党组书记、副书记或成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及时向党组会报告。

  ㈤党组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

  三、议事程序

  ㈠党组会议的议题由成员提出,经汇总后报书记审定。凡是重大议题都要进行会前沟通,未经协调和征求意见的或未达成一致意见的,不予安排上会。

  ㈡党组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应提前通知党组成员,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反复沟通的基础上提出方案和意见;党组成员对提交局党组会的议题,事先应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协调一致后,再提交党组审定;议题提请人应提前一周报送党组会议题,根据党组书记的指示,提前1—2天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通知党组成员。

  ㈢党组会议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与会人员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不经讨论不作结论,班子成员没有普遍表态的不作结论;决议形成后,不得擅自改变。

  ㈣凡是涉及“三重一大”、人事任免和廉政工作,都要提前向区政府纪检组报告,区纪检组派人列席会议。

  四、议事执行

  ㈠党组会议决定的事项,党组成员必须按照按分工抓好落实,并对分管科室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做好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指标督导督办。

  ㈡办公室为党组会议承办部门,负责会前准备、会议记录、会后督办、材料收集等工作,必要时须形成会议纪要。

篇五:党委党组议事规则

  

  xx县人民xxx(通知)稿纸

  签发

  会签

  核稿

  主办单位和拟稿

  事由

  附件

  发送机关

  打字

  校对

  发文

  x法党〔2017〕1号

  2017年8月

  日

  封发

  xx县人民xxx党组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院党组会议事活动,完善院党组决策程序,提高党组对重大事项的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xxx工作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院党组要自觉服从党对xxx工作的领导,研究决定全院重大工作问题和重要工作事项,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xxx各项工作中得以贯彻落实。

  精选

  第三条

  院党组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少数服从多数,保证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

  第四条

  讨论人事问题,涉及党组成员本人或亲属时,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第二章

  议事范围

  第五条

  本规则所指重大事项的议事范围为:

  (一)

  研究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xxx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

  (二)

  确定领导班子建设,xxx队伍建设的重大方针;

  (三)讨论、研究、决定本院重大的改革措施和涉及全局性的工作部署。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决定本院干警的任免或提请任免事项;研究干部培养、选拔、奖惩、任免、调动(含借调)等问题;讨论决定对干警的表彰、奖惩;讨论决定重大工程项目开支、重大经费开支等事项。

  (五)讨论审定以院党组或本院名义呈报上级机关的重要报告和请示。

  (六)研究讨论党组认为或按规定应由党组集体讨论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三章

  议事组织

  精选

  第六条

  党组会由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党组书记因故不能参加时,由受委托的党组成员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党组书记可以决定临时召开会议。

  党组成员为会议参加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须列席党组会的人员应经党组书记同意。因有议题须临时列席的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该议题讨论后即时退席。

  参加会议人员要遵守会议纪律,因故不能出席的,应事先向党组书记请假。

  第七条

  党组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党组成员参加才能举行。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

  第八条

  党组会的召集及必要的准备工作由党组书记责成某党组成员或其他专门人员负责。

  第九条

  党组设秘书一名,负责会议议题的汇总、印发、整理、归档,将会议时间、地点、主要议题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并做好会议记录。

  党组会议讨论情况由党组秘书负责记录,包括:年度序号、时间、地点、主持人、出(缺)席和列席情况、讨论事项、党组成员意见、议题表决结果。

  第四章

  议事程序

  第十条

  会议按下列程序进行:

  精选

  (一)确定议题:

  1、党组书记及党组成员提出需要讨论的问题;

  2、各部门提请需党组集体决定的议题;

  凡需党组会议讨论的议题需分管院领导审查同意后,由党组书记审定,党组会上一般不讨论临时性动议的问题。

  重要问题提交党组会前,要通知党组成员充分酝酿后,提交讨论。

  (二)提前通知。应将会议召开的时间、讨论的议题及有关书面材料提前二个工作日送达参会人员;

  (三)会议讨论。会议实行一事一议。应先由分管领导或指定人员简要明确地汇报事项提起的原因、内容、根据和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初步意见,然后其他人员发表意见,进行民主讨论;

  (四)逐项表决。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意见比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产生不同意见,持赞成与反对意见的人数接近时,除紧急情况下必须按照多数意见执行外,一般应暂缓表决,留待下一次会议再表决;

  表决时,以赞成票或赞成意见超过应到会班子成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班子成员的意见不计入票数。列席会议人员不参加表决。表决结果须记录在案。

  (五)作出决定。党组书记本着集中正确意见的原则,进行归纳、总结,提出结论性的意见,即为决策意见。

  在决议事项中,党组书记可以明确指出落实责任人、落精选

  实的时间、落实程度等。落实责任人,应及时向党组书记报告落实情况。

  第五章

  议事纪律

  第十一条

  汇报人由党组书记或提出议题的党组成员确定。汇报必须明了准确。因汇报失实导致失误,汇报人应负主要责任。

  第十二条

  班子成员对会议的决定必须坚决服从和执行,个人无权改变。如有不同意见,或在决策执行过程中出现新情况需要改变或部分改变决定的,可建议提交下次会议讨论。在党组没有作出新的决定之前,应坚持执行集体决定,不允许个人擅自改变。

  第十三条

  党组会议讨论的情况,必须严守秘密,党组会议作出的决定在正式公布前,不得对外泄露;查阅党组会议记录,必须经党组书记批准;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第十四条

  凡违反本规定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精选

  第十五条

  本规则自下发之日起实施;“颍法字〔2017〕91号”所称《xx县人民xxx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自本规则下发之日起废止。

  第十六条

  本规则由院党组负责解释。

  精选

篇六:党委党组议事规则

  

  党组织议事决策规则

  一、凡属党组(党委、总支、支部)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重大问题。

  二、党组(党委、总支、支部)议事决策范围:

  1、传达中央和省市委会议精神及重要文件、指示,制定有关实施意见和方案,并检查贯彻执行的情况;

  2、审定本系统、本部门发展规划、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重要改革举措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3、审定党组(党委)下发的重要文件和代表党组(党委)的重要工作报告、讲话;

  4、审定重大项目建设和大笔资金安排等事项,并检查督办执行情况;

  5、对内部机构的设置、调整和职能确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职工调动等事项作出决定或提出建议;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对干部的推荐、提名、任免、奖惩、教育管理、学习培训和外出考察,作出决定或提出建议;

  7、讨论其他应由党组(党委)决定的事项。

  三、党组(党委、总支、支部)会议实行例会制度,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特殊情况下可由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

  (党委)成员到会方可举行。会议决定重要问题,应充分酝酿讨论,坚持一事一议,每位成员围绕中心议题,充分发表意见。

  四、对会议决定的事项,党组(党委、总支、支部)成员个人不得更改,不得有与决议、决定相悖的言行。对会议的内容,除党组(党委、总支、支部)认为可以公开的外,都要严格保密,不得泄露。会议要安排专人记录,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并形成会议纪要。

  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组织生活会参加对象为全体党员。党内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增加会议次数。

  二、组织生活会内容: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检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执行党支部的决议情况;思想、作风、学习方面的情况;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廉政勤政、遵纪守法的情况,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和其他方面的问题。

  三、组织生活会应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原则,坚持积极的思想斗争原则,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组织生活会要充分发扬民主,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以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四、召开组织生活会之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工作,支部要把组织生活会的有关议题、时间、地点等事先告诉每位党员,并征求党员意见,针对性地与党员开展谈心交心,沟通思想情况。

  五、党内组织生活会可以由支部召开,党员人数多的也可分党小组召开。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引导大家紧紧围绕主要议题发表意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六、组织生活会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要将会议情况、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汇总整理,应由支部解决的,要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加以解决,对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的批评和建议,组织生活会后要及时向党委(党组)报告。

  七、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以普遍党员的身份自觉参加组织生活会,有事外出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要向党支部负责人提前请假,对不请假也不参加组织生活会的要进行批评教育并公示。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按照党章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必须坚持好“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员大会

  1、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2、党员大会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召开。

  3、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是: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犯错误党员的处分和处置不合格的党员;选举支部委员会;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等。

  4、党员大会的议题应事先通知党员。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对讨论决议事项,应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形成决议。

  二、党支部委员会

  1、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遇到重大问题可以随时召开。

  2、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

  3、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研究支部工作计划和总结;分析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党员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听取支部委员和党小组长的工作汇报;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对党员的奖惩等。

  4、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建立并完善各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属重大问题,都应集体讨论决定,并做好记录。

  5、党支部会必须有应到会人员半数以上方能举行。会后要及时将会议情况向未参加会议的成员通报。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

  2、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

  3、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研究落实措施;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讨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预备党员的转正;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违纪党员的处分;开展以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谈心活动等。

  4、党小组会的重点是开好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是听取党员思想、作风和廉洁勤政、学习、工作情况汇报;围绕一个时期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向组织表明自己的政治立场,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党小组会要有专人做好记录。

  四、党课

  1、党课一般1至2个月上一次;

  2、党课由同级党组织的党员领导干部或聘请党校教师讲授,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授课方式,积极采用现代化手段,强化党课效果;

  3、党课内容: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党在近期的重大方针、政策;国内外形势教育等。

  党务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拓宽党内监督和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建立公开、民主的党务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党务公开原则

  常务公开要坚持服务发展原则、依法依纪原则、真实公正原则、注重实效原则、积极稳妥原则。

  二、党务公开的内容

  党务公开的内容除依照法律法规需要保密的事项外,能公开的应全部公开。主要包括:党组织基本情况、重大决策、决定、决议情况、思想政治建设情况、组织建设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党员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以及经党组织研究决定或上级党委要求公开的事项。

  三、党务公开的方法、形式、工作程序

  公开内容:凡属党内法规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于本级党组织制定的、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事项,主动予以公开。党员、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经党组织研究认定可以公开的,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党组织认为不便公开的,应作出具体说明。

  公开形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情况通报会、文件、公示和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合向社会公开的,可采取党务公开栏、板报、电子显示(触摸)屏以及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站等形式进行公开。

  公开程序:党务公开一般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和反馈的基本程序办理。公开的项目、范围、形式和内容由党组织、党员或群众提出,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批准;对于党内重大决策、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要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

  公开时限:党务公开实行定期公开与不定期公开相结合。坚持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1、坚持“三会一课”,健全党内生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

  2、坚持对党员实行目标责任管理,结合行业特点,量化目标,细化责任,促使党员发挥作用,保持先进性。

  3、党组织应充分利用党员教育培训活动阵地加强党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培训和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加强党员的理论知识、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等方面培训。党员必须带头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积极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成为岗位能手。

  4、党组织要积极组织开展各种主题实践活动,实行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凡有活动能力的党员,都要积极参与活动,密切党群关系。

  5、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对入党积极分子加强教育培养,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吸收进党组织。

  6、坚持党员汇报思想制度,党员必须积极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坚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要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提交汇报资料。

  7、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实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做好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8、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活动。党组织每年要组织一次全体党员民主评议活动,对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不合格党员妥善处置,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转化工作。处置不合格党员要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理得当、手续完备,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9、党员要按时交纳党费。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结合组织生活会,每年开展一次。围绕理想信念、思想道德、执行政策、履行义务、服务群众、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议。坚持实行“五评”:个人自评、党员互评、领导点评、支部鉴评、民主测评。

  二、党员评定等次比例规定:(1)评优比例原则上不得突破支部党员总数的10%;(2)党员领导干部在所属党支部参加评议,评优比例应不超过所在支部党员领导干部总数的20%;(3)党员评优

  比例应不超过党员总数的30%;(4)经过支部民主评议为优秀党员的,上级党委要进行表彰,并优先提拔、重用、晋级或推荐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5)超过50%以上党员认为该党员不合格的,支委会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党员;有30%(含30%)以上的党员认为该党员不合格的,支委会要作重点调查核实、综合分析,在此基础上决定是否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三、不合格党员的处置需经过个别谈话、个人申辩、支部审议、党委审批和跟踪帮教的程序进行。经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党支部要指派一名支委成员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正视问题、理顺情绪、树立信心。要有针对性地落实帮教措施,密切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上、生活上遇到的困难,使限期改正的党员在期限内尽快改正错误,成为合格党员。

  四、不合格党员处置方式

  1、限期改正。被评为不合格党员,本人有继续留在党内的强烈愿望,愿意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帮助,有改正错误的决心和行动,取得党内外的谅解,可给予为期一年的期限改正,一年后按程序复评。

  2、劝其退党。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劝其退党:(1)本人无改正愿望,不愿意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纪律约束的;(2)本人虽要求留在党内,但经多次教育不改的;(3)连续两次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4)民主评议中,党员或群众的测评合格率低于30%的。

  3、党内除名。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党内除名:(1)组织劝其退党,本人坚持不退的;(2)累计两次给予限期改正,又被

  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3)对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一年以上不缴纳党费,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不履行党员义务的。

篇七:党委党组议事规则

  

  党委会议事规则

  党委会议事规则三篇

  一、总则

  1、在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两个文明建设工作中,为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更好地履行党委职责,充分发挥党委班子整体功能作用,保证党委会议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则。

  2、党委议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在党委内部和全处上下造成一个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自由又有纪律,既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又有统一意志、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二、议事范围

  1、围绕党的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学习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分局党组和所在地方党组织的有关工作部署,联系本处实际,制定相应的贯彻执行措施。

  2、研究通过党委选举筹备方案,工作报告(草案)及会议其它材料,对选举产生的新党委委员进行分工。

  3、讨论通过党委年度党建工作规划、支部建设目标管理实施意见和考核评比办法。

  4、讨论通过基层支部设置、党员发展、培养计划。

  5、讨论研究处下属机构设置,股级以上干部的任免、奖惩、调动、晋升、培养以及向上级推荐人才。

  6、讨论通过招工、人员调配(包括大中专毕业生分配、部队转业和退伍人员安置等)以及一年以上脱产培训、学习人员选送等。

  7、听取有关职能部门对技术人员考核情况汇报,讨论通过或拟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聘用与管理办法。

  8、听取纪检、监察部门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汇报,讨论通过加强党纪、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意见以及对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决定。

  三、议事形式

  1、党委议事的基本形式是:党委会、党委扩大会、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党委中心学习组会议等形式。

  2、党委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党委班

  子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党委中心学习组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法,一般每月集中学习一次,特殊情况可以增加集中学习次数。

  四、议事程序与要求

  1、各种议题要在广泛调查研究,征求各有关方面、有关人员意见的前提下选定。议题要明确,中心内容要突出,在提出问题的同时,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2、提交党委讨论研究的问题,一般由办公室负责整理,经党委主要负责人认可后,方可提交会议研究。

  3、党委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或由党委书记临时

  委托副书记召集或主持。党委成员因故缺席须事先向党委书记请假。必要时,党委会可扩大到有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

  4、凡提交党委会议讨论的干部,组织人事科应事先认真考察,并向党委会议提供考察材料,不搞临时动议。

  五、决议的执行和监督

  1、党委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决定,由处党委成员按分工组织实施。办公室负责对党委决定事项进行督促检查,通报执行情况,重要情况及时向党委报告。

  2、党委会议形成的决定,各委员要严格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在职责范围内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如遇临时紧急突发性重大事件,来不及召开党委会议,可个别征求意见,由党委主要领导商量后作出决定,事后及时与党委成员通报。

  3、党委会议应有完整、准确的记录,会议决定的事项可酌情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党委书记签发。

  六、文件审批制度

  以党委名义向上级党组织的请示、报告和下发的重要文件,一般经党委会讨论通过,由党委书记签发。以党委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涉及单项工作的文件,由党委书记签发,或党委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

  党委会议事规则

  2一、议事原则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

  展观为指导,按照上级党委的指示,结合街道实际,着重研究加强辖区党建工作和其他工作。

  2、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原则,凡重大问题都由党委会集体讨论,需作决定的,党委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出席方可有效。

  3、坚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书记、副书记与委员具有平等的发言权和表决权。

  4、党委委员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材料时,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委员可以保留不同,但必须执行党委决议。

  二、议事范围

  1、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

  2、研究制定党委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

  3、指导社区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

  4、负责党员发展、培训、教育和管理工作。

  5、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议事规则

  1、党委会议一般由党委成员提出议题;相关单位也可以提出议题,报送党委书记统筹协调审定。

  2、党委办公室根据审定的议题,应及时通知党委委员及相关单位做好会议准备。

  3、党委会议一般情况下每两个月召开一次。

  4、党委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委员应当逐个发言,充分发表意见;研究、决定多个事项时,应当逐项讨论,逐项表决。

  四、议事纪律

  1、党委委员应遵守保密纪律,会议内容凡必须保密的,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会外人员泄漏。

  2、党委决定的事项,党委书记本人或指定副书记及时向缺席的委员通报。缺席的委员对党委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直接向书记反映,在言行上必须执行党委集体作出的决定、决议。

  党委会议事规则31.党委会由党委书记或其委托的副书记主持,每月召开1—2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2.党委会的议题由党委书记与副书记和有关委员商定提出。若院长不是中共党员,应征求院长的意见。会议要严格按照预定的议题进行,原则上不临时动议议题或表决事项,特别是不临时动议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3.党委

  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根据会议专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会议列席及作专题汇报人员。讨论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时,书记、院长必须同时参加会议。在与会委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的一半为通过。会议决定多个事项,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必要时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4.党委会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每位委员都要充分发表意见,明确表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认真考虑。如对重大事项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分析论证、交换意见后,提交下次党委会讨论决定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

  5.党委会必须实行民主、科学的决策。对重大事项的决策,一般应经过下列程序:一是党委提出须调研的重大事项,并责成相关领导组织调研;二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三是方案提出后,一般应征求下级党组织及行政部门、有关单位的意见,有的应组织专家、学者进行分析论证和评估。干部任免,会前应征求院长和分管院领导意见;四是召开党委会充分讨论,进行表决;

  6.党委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决定,协助分管院领导负责会议决议、决定的督办检查,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党委书记和党委会报告。如有新的情况和问题,确实不能按原决定或决议执行时,应及时向党委书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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