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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改革文件6篇

发布时间:2023-08-08 14:44:01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放管服改革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公布日期】2018.08.05?

  【文

  号】国办发〔2018〕79号

  【施行日期】2018.08.05?

  【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

  正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2018〕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

  2018年8月5日

  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转变政府职能,把“放管服”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持续加以推进。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

  变,优化发展环境,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为确保会议确定的重点任务落到实处,现制定如下分工方案。

  一、任务分工

  (一)以简政放权放出活力和动力。

  1.对现有审批和许可事项要逐一深入论证,除关系国家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等的项目外,能取消的坚决取消,能下放的尽快下放,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不再保留审批和许可。对一些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为名的变相审批和许可事项,要尽快加以整改。(国务院审改办牵头,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主要措施:

  (1)2018年第三季度对现有1300多项行政许可事项(包括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和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清理。(国务院审改办牵头,各部门负责)

  (2)持续精简行政许可事项,成熟一批、推出一批。2018年再取消部分行政许可等事项,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行政许可事项“应放尽放”。(国务院审改办牵头,各部门负责)

  (3)2018年在全国启动变相审批和许可自查整改工作,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为名行审批和许可之实,消除审批和许可的“灰色地带”。(国务院审改办牵头,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2.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减并工商、税务、刻章、社保等流程,将银行开户核准改为备案,明年上半年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8.5个工作日以内,五年内压缩到5个工作日以内。(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以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简化企业登记程序,将公章刻制备案纳入“多证合一”,压缩申领发票

  时间,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单独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2018年底前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一半以上至8.5个工作日以内,其他地方也要积极压减企业开办时间,2019年上半年在全国实现上述目标,五年内压缩到5个工作日以内。大力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以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优化企业银行开户服务,2018年底前完成取消企业银行开户行政许可试点,2019年修订《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将银行开户核准改为备案。(人民银行负责)

  3.2018年要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重点是“照后减证”,能取消审批的予以取消,有些可改为备案、告知承诺;对暂时不具备条件取消的,要通过“多证合一”等方式优化服务。(市场监管总局、司法部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2018年底前,对第一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优化准入服务等4种方式在全国推开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市场监管总局、国务院审改办、司法部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逐步推动减少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现对所有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证照分离”改革模式进行分类管理。(国务院审改办、市场监管总局、司法部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形成全过程监管体系。(市场监管总局、国务院审改办、发展改革委、司法部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对全国统一的“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将目录以外符合整合要求的证照事项分期分批纳入“多证合一”改革范围。进一步加强“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在各部门间的认可和使用。(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行市场主体简易注销改革。(市场监管总局牵头,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2018年底前进一步拓展企业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增加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等企业类型,试点进一步压缩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时间。(市场监管总局负责)

  (2)2018年底前开展市场主体强制退出工作试点,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市场监管总局负责)

  (3)简化优化注销业务流程,对没有拖欠社会保险费用且不存在职工参保关系的企业,社保部门及时反馈“注销无异议”意见,同步进行社会保险登记注销。(市场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

  (4)加强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简易注销业务协同,在企业简易注销公告前,设置企业清税提示;对有未办结涉税事项的企业,税务部门应在公告期届满次日提出异议。(市场监管总局、税务总局负责)

  5.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全面清理各类许可,加快向产品认证转变;规范和完善现行产品认证制度,与国际通行办法接轨。(市场监管总局负责)

  主要措施:

  (1)2018年将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38类产品压减三分之一以上,取证时间从平均22个工作日压缩至平均9个工作日。2019年将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进一步压减至15类左右。(市场监管总局负责)

  (2)2019年以玩具产品为试点,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法规式目录管理。推动以产品用途、使用环境、消费人群和原材料特性等技术法规式定性描述取代产品列举方式定义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产品范围。(市场监管总局负责)

  6.深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便利化改革,五年内将商标注册审查时间压缩到4个月以内,发明专利审查周期压减三分之一,其中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压减一半。(知识产权局负责)

  主要措施:

  (1)大幅缩短商标注册周期,2018年底前向社会公开商标数据库,将商标注册审查周期压缩至6个月,2019年底前进一步压缩至5个月,五年内压缩至4个月以内。(知识产权局负责)

  (2)2018年底前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压减10%以上,2019年底前消减发明专利审查积压10万件,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压减30%以上,五年内发明专利审查周期压减三分之一,其中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压减一半。(知识产权局负责)

  7.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改革。进一步清理精简审批、核准等事项。加快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发展改革委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分类清理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组织开展投资审批事项清单化、标准化工作,规范审批实施方式,统一公布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发展改革委负责)

  (2)大力推行联合评审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推进投资项目综合性咨询和工程全过程咨询改革,优化整合审批前的评价评估环节。(发展改革委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一体化,加快项目审批管理服务“一网通办”。(发展改革委负责)

  8.优化项目报建审批流程。五年内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审批

  时间压减一半。推行联合审批、多图联审等方式。解决审批前评估耗时长问题,及时动态修订评估技术导则,合理简化报告编制要求。积极推广“区域评估”。(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各地区、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优化项目报建审批流程。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统一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完善审批体系,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系统”实施统一管理、“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与试点地区实现对接。大力推广并联审批,推行联合勘验、联合测绘、联合审图、联合验收以及区域评估。(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压缩项目报建审批时间。除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外,2018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审批时间压减至120个工作日;2019年在全国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上半年将审批时间压减至120个工作日;2020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五年内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审批时间压减一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各地区、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大力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保障不同所有制主体在资质许可、政府采购、科技项目、标准制定等方面的公平待遇,破除地方保护;对于具有垄断性的行业,根据不同行业特点放开竞争性业务。今后制定政策都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出台优惠政策也要以普惠性政策为主。(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主要措施:

  (1)2018年组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完成对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

  争政策文件、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的自查;2019年修订《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健全相关制度。(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2)2018年清理废除现有政策措施中涉及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的内容。持续查处并公布行政垄断案件,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市场监管总局负责)

  (3)在政府采购领域政策制定中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评估相关规定,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财政部负责)

  10.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不断缩减清单事项,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负责)

  主要措施:

  2018年修订形成并全面实施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建立信息公开平台,实现清单事项网上公开便捷查询。2019年建立实时和定期调整相结合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全国统一的清单代码体系。(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负责)

  11.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五年内进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再压缩一半。(海关总署负责)

  主要措施:

  (1)推进海关、检验检疫业务全面融合,2018年底前实现统一申报单证、统一作业系统、统一风险研判、统一指令下达、统一现场执法,实现进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压缩三分之一,五年内压缩一半。(海关总署负责)

  (2)进一步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将“单一窗口”功能覆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等相关区域。加大“单一窗口”推广应用力度,2018年底前主要申报业务应用率达70%,力争2019年底前达100%,2020年底

  前实现国际贸易进出口业务全部通过“单一窗口”办理。(海关总署负责)

  12.深化税制改革,继续推进结构性减税,研究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推动扩大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等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

  主要措施:

  (1)落实好已出台的扩大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等减税降费政策,研究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方案。(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

  (2)开展优化税收环境专项行动,2018年底前在全国实现部分行业企业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联网报送,最大限度压减企业办理纳税时间。(税务总局负责)

  13.加强依法治税,减少征税自由裁量权、增加透明度。全面加强税收征管,坚决查处偷逃税违法案件,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行为,对大案要案要一抓到底、公开曝光。(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人民银行负责)

  主要措施:

  (1)开展多轮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并研究建立防范和打击虚开骗税的长效机制。(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人民银行负责)

  (2)2018年修订《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并指导省级税务机关抓好落实。(税务总局负责)

  14.研究出台更具实效、更管长远的清费减费举措。继续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推行依清单收费。继续清理整顿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完善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2018年完善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动态调整机制,完成清理规范经

  营服务性收费1500多亿元的目标任务。(发展改革委负责)

  (2)落实好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证券期货行业机构监管费等停征、免征工作。(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负责)

  (3)继续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2019年全面推开此项改革。(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负责)

  (4)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大对乱收费的查处和整治力度,2018年对住建、交通、商业银行等重点部门和行业进行集中检查,公开曝光部分涉企违规收费典型案例。(市场监管总局负责)

  15.治理各种中介服务乱收费,对与行政机关暗中挂钩、靠山吃山的“红顶中介”,坚决斩断利益关联,破除服务垄断,严肃查处其中的腐败行为;对串通操纵服务价格甚至欺诈勒索的各类“灰中介”、“黑中介”,要依法整治和打击。(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主要措施:

  依法整治“红顶中介”,督促取消、降低相关单位中介服务收费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重点查处将本应由政府部门承担的费用转嫁给企业承担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违规收费行为,依法整治和打击各类“灰中介”、“黑中介”。对发现的腐败行为和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16.降低企业融资、物流、用能等成本,继续推进网络提速降费。(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全面落实好已出台的电网清费政策,推进区域电网和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改革,规范和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全面清理规范电网企业在输配电价之外

  的收费项目等,2018年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负责)

  (2)督促金融机构落实好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政策措施,确保2018年小微企业贷款规模有所上升,融资成本有所下降。(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负责)

  (3)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清理规范收费项目。(银保监会负责)

  (4)2018年底前实现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简并货运车辆认证许可,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对货运车辆推行跨省异地检验。推动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简化物流企业分支机构设立手续。预计全年降低物流成本120多亿元。(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2018年流量资费实现下降30%以上,推动家庭宽带降价30%、中小企业专线降价10%—15%。(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二)以创新监管管出公平和秩序。

  17.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五年内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快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市场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推动市场监管日常检查“双随机”方式全覆盖,检查结果全部公开。2018年底前市场监管总局完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项制度统一,2019年底前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流程整合、市场监管领域主要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十三五”末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市场监管总局负责)

  (2)推动“双随机、一公开”作业模式从进出口货物监管向全执法领域拓

  展,2018年底前实现100%随机选择布控,年内随机选取的常规稽查对象数占比不低于80%。(海关总署负责)

  (3)完善信用体系,2018年印发《关于对失信主体加强信用监管的通知》,建立防范和减少失信行为的长效机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负责)

  18.对有投诉举报等情况的要进行重点或专项检查,对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并在面上存在严重风险隐患的要进行过筛式排查。规范检查程序,事先严格报批。(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2018年对投诉举报涉及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专项检查,逐步形成规范的检查程序。对重大突发事件涉及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排查。(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健全投诉举报和查处机制,分析全国生态环境举报信息,对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开展预警,定期发布预警信息。(生态环境部负责)

  19.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做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建设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子系统,通过分类梳理国务院部门和地方现有监管信息平台,联通汇聚重要监管平台数据,推动监管信息全程可追溯和“一网通享”,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技术平台支撑。(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2)有效应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据资源,推进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企业信用风险预测预警和动态监测能力,试点开展企业信用

  风险指数分析等。(市场监管总局负责)

  (3)在全国范围内查处一批CCC无证违法产品,对电商平台销售的CCC目录内产品进行在线核查等。(市场监管总局负责)

  (4)2018年底前在全国推广使用检验检测机构移动APP,2019年底前建成全国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大数据系统,实现各级监管数据互联互通。(市场监管总局负责)

  20.推进信用监管,加快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让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推动联合奖惩备忘录覆盖重点领域,2018年底前完成50个以上重点领域联合奖惩备忘录。(发展改革委负责)

  (2)健全完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平台,推动地方建立健全协同监管平台,加快实现企业信用信息有效归集公示,强化企业公示责任,完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市场监管总局负责)

  21.坚决纠正一些地方政府不守信用承诺、新官不理旧账等现象。(发展改革委、司法部牵头,各地区负责)

  主要措施:

  (1)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治理,对拒不履行承诺、严重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要依法依规追责,2018年底前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发展改革委负责)

  (2)2018年底前制定出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司法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

  22.坚持对新兴产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区分不同情况,量身定制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坚守安全质量底线。对符合发展方向但出现一些问题的,要及

  时引导或纠正,使之有合理发展空间;对潜在风险很大,特别是涉及安全和有可能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后果的,要及早发现问题、果断采取措施;对以创新之名行侵权欺诈之实的,要予以严惩。(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主要措施:

  (1)2018年印发《关于做好引导和规范共享经济健康良性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发展改革委负责)

  (2)推动修订《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9年制定《智能快件箱服务管理办法》,鼓励支持快递业创新和健康发展。(邮政局负责)

  (3)2018年启动“互联网+”背景下专利代理监管方式创新研究,2019年底前提出适应“互联网+”背景的互联网平台监管方案。(知识产权局负责)

  (三)以优化服务服出便利和品质。

  23.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企业和群众办事最烦最难的领域和环节,聚焦需要反复跑、窗口排队长的事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国务院办公厅、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主要措施:

  (1)2018年完成百项问题疏解行动,解决企业和群众关注的100项堵点难点问题。(发展改革委负责)

  (2)督促各地通报一批群众办事难、办事繁的典型案例,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国务院办公厅负责)

  (3)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对照十省百家办事大厅暗访督查和改进提升窗口服务水平专题调研发现的问题,推动加快整改,持续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和效率。(国务院办公厅负责)

  24.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加大清理减并力度。对确需保留的证明,实行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不得索要证明。探索实行承诺制,事后进行随机抽查,依法严厉

  处罚虚假承诺并纳入信用记录。(司法部牵头,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主要措施:

  (1)2018年10月底前,清理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年底前全面清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各类证明事项,积极推动地方清理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公布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清单之外,政府部门、公用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不得索要证明。(司法部牵头,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2)选取部分证明事项在部分地区开展告知承诺制试点,2018年底前对部分证明事项在全国推行告知承诺制。(司法部负责)

  25.解决不动产登记耗时长、办理难问题,五年内把登记时间压缩三分之二以上、压减到5个工作日以内。(自然资源部负责)

  主要措施:

  (1)通过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一窗受理”等举措,2018年底前全国所有市县的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分别压缩至15个、7个工作日以内,2019年底前将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分别压缩至10个、5个工作日以内,五年内把登记时间压缩三分之二以上、压减到5个工作日以内。(自然资源部负责)

  (2)推进不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建设,2018年底前各省(自治区)至少2个地市、10个县区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2019年6月底前所有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自然资源部负责)

  26.大力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等外,要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五年内政务服务事项基本上网办理。(国务院办公厅、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主要措施:

  2018年底前实现省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50%;2019年底前实现省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五年内政务服务事项基本上网办理。(国务院办公厅、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27.推进线上线下融合,优化整合提升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成”,五年内全面实现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国务院办公厅、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主要措施:

  完善省、市、县、乡镇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推动将垂直管理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办理。2018年底前实现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比例不低于70%,5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2019年底前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五年内全面实现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国务院办公厅、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28.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若干领域做起,实现在不同地区间联网办理,再逐步扩大范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2019年实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网上办理和顺畅衔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

  (2)2018年底前确保每个县区至少有1家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县级行政区全覆盖,加快实现外出农民工、外来就业创业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全覆盖。(医保局负责)

  29.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精准到位的服务。建设好“双创”示范基地,支持众创空间提升品质。推动大中小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创客融通创新,缩短创新周期,提高创新成果转化效率。加强就业和技能服务,完善对新就业形态的支持措施。(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2018年支持“双创”示范基地重大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梳理形成创新创业“痛点”、“堵点”清单,逐项提出解决措施,推动形成一批服务实体经济、促进技术应用的创新创业支持平台。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2)推动众创空间向专业化方向发展,鼓励龙头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科技部负责)

  (3)进一步优化对创业创新型企业的服务,在商事登记、专利申请等方面给予更多便利,积极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坚持包容审慎监管,支持其健康发展。(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税务总局、知识产权局负责)

  (4)2018年梳理职业技能培训权力事项、服务事项,2019年汇总公布职业技能培训事项管理和服务清单。2019年上半年出台《关于完善新业态劳动用工管理和服务的指导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

  30.调动市场力量增加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更好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教育”等新模式发展,让偏远地区和基层群众能够分享优质公共服务。(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2018年底前出台《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等

  规范“互联网+医疗健康”的政策文件。(卫生健康委负责)

  (2)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远程医疗服务网络,2020年底前推动远程医疗服务覆盖所有医联体和县级医院。(卫生健康委负责)

  (3)建立互联网专线保障远程医疗需要。(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数字资源服务普及行动、网络学习空间覆盖行动等,持续推进“互联网+教育示范省(区)”和教育信息化试点省建设,探索利用宽带卫星实现边远地区学校互联网接入,运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教育部负责)

  31.加快水电气暖、银行、公证等服务领域改革,引入社会竞争,强化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解决办事手续繁、效率低问题,提高服务质量。五年内供电企业办理电力用户用电业务平均时间压缩三分之二以上、压减到40个工作日以内,办水办气时间大幅压缩,申请费、手续费等收费尽快取消。(发展改革委、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部、银保监会、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在公证服务方面,2018年底前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公证机构与政府相关部门信息系统对接,提高服务效率。(司法部负责)

  (2)在供电服务方面,2018年供电企业办理电力用户用电业务平均时间压减到50个工作日以内,2019年底前压减到45个工作日以内,五年内压缩三分之二以上、压减到40个工作日以内,并做好与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中获得电力时间口径的衔接工作。(能源局负责)

  (3)大幅压缩办水办气时间,尽快取消申请费、手续费等收费。(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

  (4)指导督促银行简化手续、优化服务,组织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银保监会负责)

  32.打造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坚持“联网是原则、孤网是例外”,做好地方平台、部门专网、独立信息系统的整合接入工作,推进审查事项、办事流程、数据交换等方面的标准化建设。五年内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实现“一网通办”。(国务院办公厅、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主要措施:

  推动各地区、各部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和互联互通,实现政务服务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2018年底前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主体功能建设基本完成,2019年底前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上线运行,2020年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部门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应接尽接、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2022年底前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为总枢纽的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更加完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办理,全面实现“一网通办”。(国务院办公厅、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33.大力推动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信息数据开放共享,三年内实现国务院部门数据共享、满足地方普遍性政务需求。(国务院办公厅、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主要措施:

  落实好国务院部门第一批数据共享责任清单,2018年制定发布国务院部门第二批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新增拓展1000项数据共享服务,三年内实现国务院部门数据共享、满足地方普遍性政务需求。(国务院办公厅、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34.筑牢平台建设和数据共享安全防线,确保政务网络和数据信息安全,保护好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国务院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保密局、密码局牵头,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主要措施:

  研究完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强化政务数据共享安全管理,提升各级政务平台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发展改革委负责)

  35.针对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认定使用难、跨地区办理难问题,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密码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制度和管理系统,确保电子营业执照在全国范围内互认互通,进一步扩大电子营业执照在金融、网上平台、网络交易等领域的使用。(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2018年进一步完善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应用中涉及的法律法规支撑,健全法律法规实施机制。(司法部、国务院办公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36.加快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包括引入第三方评估,2018年底前开展这项试点。(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主要措施:

  2018年底前构建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在22个城市开展试评价;2019年,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若干地级市开展营商环境评价,编制发布《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年,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评价长效机制,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定期发布《中国营商环境报告》。(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二、工作要求

  (一)自觉扛起改革重任。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目标任务,大力推进权责关系重塑、管理模式再造、工作方式转型,结合实际细化分阶

  段重点工作,在重点领域制定可量化、可考核、有时限的目标任务,以大局意识和工匠精神抓好落实。

  (二)支持地方和基层大胆探索。各地要从自身实际出发,锐意探索创新,创造更多管用可行的“一招鲜”。主动对标先进,相互学习借鉴,形成竞相推进改革的生动局面。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明确免责界限,为改革者撑腰、为担当者担当。

  (三)加强改革协同攻关。要解决改革推进中存在的“最后一公里”、“中梗阻”和“最先一公里”问题,坚决清除各种障碍,确保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加强部门之间、部门与地方之间的协同支持,形成合力。国务院各部门要作出表率,涉及本部门的改革任务要及早落实,支持地方先行先试,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及时总结推广地方好的经验做法。

  (四)加快完善法律法规。按照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的要求,抓紧清理修改一切不符合新发展理念、不利于高质量发展、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人民群众期盼的法律法规,及时把改革中形成的成熟经验制度化。各级政府部门要主动与人大及司法机构沟通衔接,配合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

  (五)狠抓改革举措落实和督查问责。国务院办公厅和各部门要把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举措、优化营商环境情况作为督查重点,对成效明显的要加大表扬和政策激励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的要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各地区要加强督查,对执行已有明确规定不力的、对落实改革举措“推拖绕”的、对该废除的门槛不废除的,要坚决严肃问责。

  各地区、各部门的贯彻落实情况,年底前书面报国务院。工作中取得的重大进展、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及时报告。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促检查。

篇二:放管服改革文件

  

  XXX推进“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以下简称“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探索深化“放管服”改革,系统推进行政效能革命,进一步提升xxx发展环境,现就推进“放管服”改革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部署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行政效能革命的整体安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导向,着力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上先行先试,使放得更活、管得更好、服务更优,探索建立“一张执照管登记、一枚印章管审批、一个流程管项目、一套网络管信用、一个部门管市场、一支队伍管执法”的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体系,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创新能力,增强发展动力,提升综合竞争力,努力把xxx打造成为全省“放管服”改革的先行区、示范区。

  (二)基本原则

  --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坚持系统设计、统一部署、协同推进、综合施策。xxx、xxx和街镇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重点在推进清单制度、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等方面率先突破,形成引领示范。

  --因事制宜,分步快走。推进放管服改革要与落实代管托管、推进开发建设等重点任务相结合,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同步推进,对各项改革事项分别提出具体任务要求,制定改革路线图和工作清单,倒排时序,分步、分类加快推进。

  --条块结合,形成合力。xxx牵头抓总,强化顶层设计、统筹谋划,指导协调和跟踪问效;xxx、街镇切实抓好落实,主动作为,不等不靠,细化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改革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三)工作目标

  通过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转变政府职能,以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3个环境”为目标,建立“六个一”式的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体系,推行权责清单、投资负面清单、收费目录清单、财政专项清单、产业优惠政策清单、“减证便民”清单、“最多跑一次”清单七张清单制度,探索构建“3450”综合行政审批效能体系、社会应急管理一体化响应处置机制和综合网格化的社会治理新机制,营造良好的双创环境。力求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更大突破,真正把xxx“放管服”改革推向深入、改出实效,力争做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努力打造全省门槛最低、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秩序最优的一流发展环境,建成全省乃至全国“放管服”改革的先行示范区。

  二、主要任务

  (一)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

  1.全面推行权责清单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各级各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全面梳理xxx的行政职权,逐条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分类登记,明确责任事项、明晰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编制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2.推进权力清单“瘦身”,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在全面梳理权责清单的同时,各部门结合实际,分类梳理行政职权保留、取消、下放、交由社会组织及属地管理等权责事项。凡是能够下放给xxx的一律下放xxx,对涉及规划、安全生产、环保等底线和重

  大事项要保留在xxx并实行严格管理,对直接服务企业和群众量大面广的审批事项要依法依规全部下放xxx,实现管理重心下移。

  3.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实行“一张执照管登记”。推行“多证合一、多项联办”登记备案模式,整合简化工商登记前后涉企证照事项,将工商商事登记、部分经营许可前置审批融入一张营业执照,用一张营业执照承载所有登记备案事项。推行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试点、“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推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合一”,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门槛。力争年底前完成网上登记注册办理事项占办理事项总数的90%以上,企业工商登记网上办理率达到70%以上。

  4.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梳理整合xxx、xxx两级行政审批权限,按照“凡审必进、应进尽进”的原则,将面向群众和企业办理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统一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xxx、xxx两级经营许可,能够放开的事项坚决开放,不能放开的事项整合职能实行综合审批。建立“综合受理、受审分离、联审联批、全区通办”的行政审批模式,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开展专业化审批服务,逐步取消享受优惠政策的事前审批和备案管理,建立适应新兴业态发展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

  5.探索构建“3450”综合行政审批效能体系。配合省信息中心,建设综合服务平台,整合政务和自贸服务平台,推进数据整合、资源共享,实现行政审批的全程电子化和移动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全覆盖应用。全面推行“网上审批”、“微信办照”等审批方式,进一步精简项目审批,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办理时间,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力争3个工作日办结营业执照、4个工作日办结经营许可、50个工作日办结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6.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打造“一带一路”人才高地。推行“筑巢引凤人才新政”计划,加大对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项目的重点支持。加快

  中国西安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西咸园区、国家双创示范基地“人才聚集区”建设,出台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园区的优惠政策,适当放宽人力资源市场准入条件,形成xxx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集聚优势。改进传统人事人才服务方式,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等群体提供专门的“一站式”服务。

  (二)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

  7.建立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清单之外一律不收费。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制定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收费目录清单,进一步清理有关收费项目,降低相关费率,建立收费目录清单制管理,实现“一张网”动态化管理。从源头上防范乱收费,清除各类制约社会投资的显性或隐性障碍,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更优的投资环境。

  8.落实好营改增等减税清费政策。围绕营改增一般性政策、营改增优惠政策、增值税办税流程等内容,多措并举降低企业税费成本。严格落实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小微企业和简并税率等减税政策,确保试点纳税人尽享改革红利。2017年10月底完成)创新金融对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服务,开展中小微企业创新融资培训,搭建银企合作平台,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积极联系区内金融机构,支持西咸集团成立小额贷款公司,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提供小额贷款,支持西咸集团成立融资担保公司,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9.制定财政专项资金清单,推动精准管钱用钱。建立财政专项资金清单,对xxx范围内的财政专项资金制定目录清单,建立完善财政项目库、部门项目库,强化绩效与预算结合,强化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审计,推动以清单的方式精准管钱用钱,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10.推动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落实《国地税合作规范(3.0版)》确定的各项合作内容,按照有利于降低征收成本和方便纳税的原则,开展国地税互相委托代征有关税收工作,实行国地税“一站式”办税。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实行纳税人涉税信息一次采集、按户存储、共享共用,建立服务合作常态化机制。推行“互联网+税务”,不断提高网上申报率、电子税务局使用率、三方协议扣款签订率,“让大数据在网上跑,代替纳税人在路上跑”。

  (三)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

  11.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全面推行xxx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要求,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xxx范围内禁止和限制企业投资的行业、领域,并向社会公开,放开投资准入门槛。规范企业投资核准和备案行为,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放宽外资准入,落实外商投资实行备案管理的开放、便利措施,吸引外商投资。

  12.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建设,实行“一套流程管项目”。实行投资项目统一代码制度,推进审批、核准和备案事项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所有审批事项全程网上办理。按投资项目建设的土地供应、项目立项、项目规划、项目施工、项目验收五个阶段的,实行“一口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缩减投资建设审批时限。推行企业备案类投资项目承诺制,开展“多评合一”试点,土地供应前打包完成环评、能评、文勘等环节,统一受理、统一评估、统一批复项目前期阶段涉及的各类评估报告。建立“一站式”联办审批、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等工作机制,探索推行重大投资项目审批承诺制和容缺办理制,完善批前指导、联合踏勘、联审联批等制度,推行帮办服务、预约服务等专业化服务,提升投资建设项目的审批服务效能。

  13.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落实好中省改革精神,加快质检职能转变,切实通过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为市场主体减负担、为质量安全强保障、为公平营商创条件。认真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调整工作的落实和衔接,确保取消19类产品的各项生产许可证审批、管理工作和3类产品由生产许可管理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工作的稳妥实施。

  14.加快推进自贸区建设。探索建立与国际高标准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系,建立“精简、高效、现代化”的自贸试验区工作运行机制。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开展“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试点,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实施内外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进一步减少或取消外商投资准入限制,实行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实行备案制,建立健全与负面清单管理方式相适应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搭建企业“走出去”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配合全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探索将出口退税申报功能纳入“单一窗口”建设,为企业快速通关提供便捷服务。研究制定《xxx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完善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标准,构建覆盖市场主体和监管部门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15.推进xxx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工作要求,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建立xxx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探(采)矿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医疗器械和药品采购、国有林权出让、碳排放权出让、排污权出让等公共资源交易事项。2017年底前,在xxx范围内形成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基本实现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依托传统的有形场所向以电子化平台为主转变。

  (四)公平营商创条件

  16.推进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建立“一个部门管市场”的市场监管体系。全面推行市场监管清单制度,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方案。整合工商、食药监、水利、农业、林业、商务、文化、物价、盐务、烟草、知识产权等部门的市场监管职能,成立市场服务与监督管理局,厘清部门监管职责,实现行政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的无缝对接,营造良好的公平营商环境。

  17.全面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规范“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化。建立“1+4”监管新模式(用统一市场体系引领监管方向,以日常监管为基本手段、以协同监管为联动基础、以社会共治为重要依托、以风险防范为监管底线)。强化审批、监管和处罚结果信息公开,方便查询和社会监督。

  18.全面落实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制度,实行“一张网络管信用”。建设xxx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网,集中所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推进公共信用信息的征集共享,实现各类登记备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奖励、分类监管、检查抽查等信用信息全归集,法人(组织)和重点人群信用记录全覆盖。加快实行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建立跨地域、跨部门、跨行业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机制。

  19.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探索“一支队伍管执法”。全面整合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管理的全部;其他与城市管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建治理、环保、交通、农林水、文广新、旅游管理等领域的执法监管力量,逐步实现“多帽合一”。破除市场监管相互分割、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标

  准不一等痼疾。安监、文物等其他专业性执法工作实行单设机构、单独管理,并建立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协作配合机制。

  20.加强社会应急管理,建立应急服务联合行动指挥机制。在xxx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承担辖区所有警情、灾情及社会服务求助等信息受理和分流。除“110”报警服务台(含119、122)外,整合所有的包括120(急救中心)、12315(工商)、12319(城管)等20个服务热线,对外公布一个电话号码“12345”市民服务热线,统一受理处置群众报警求助业务,利用数字信息分平台进行内部处置运转。建立起对全区域各类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的实体化指挥处置机制,形成集维稳、应急、管控和公共安全事件职能与公安机关反恐处突等一体化响应机制。

  21.推行城乡综合网格化管理。按照属地性、整体性、适度性的原则,统筹城乡管理、环境保护、公共设施维护、社会综合治理和社会服务等各级管理资源,建立综合性、开放性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综合网络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探索多行业网格化协同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高xxx社会和城市综合治理水平。重点加强对城市建成区、非建成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镇(街)核心区等人员活动频繁、问题集中突出区域的长效监管,建立城乡全覆盖、信息全登记、重点全掌握、居民全服务的社会综合治理新格局。

  (五)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

  22.完善四级政务便民体系,优化政务服务。加强xxx、xxx、街镇和社区(村)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服务体系,提升服务功能,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理、同城通办、异地可办。应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建设四级政务服务平台和“实体端、PC端、移动端、自助端”的“四端”政务服务,扩大电子政务外网纵向延伸到街镇和

  社区(村),横向连接到xxx相关职能部门,以信息化助推“最多跑一次”。

  23.完善“最多跑一次”清单,实现群众少跑路、不跑路。按照群众和企业在xxx办事“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要求,对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分析,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程序。开通网上办理、证件邮递送达、定制服务等,形成xxx、xxx、街镇三级“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提升政务便民服务效能。年底前全区“最多跑一次”事项达到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事项总数70%以上,逐步向“零跑路”过渡。

  24.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优化便民服务。全面清理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各类证明和盖章环节,从根本上解决困扰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和“奇葩证明、循环证明、扯皮证明、无谓证明”等问题,着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制定保留和取消的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清单,凡未纳入清单范围的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一律不得要求办事群众、企业提供。

  25.全面落实规范化、标准化行政服务,切实提升行政服务效能。制定xxx规范化、标准化行政服务实施办法,全面实施首问负责制、预约办理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超时默认制、无偿代办制、上门服务制、首席代表制、并联审批制和责任追究制等11项行政服务制度,公开统一化、标准化的服务规范和办事流程,进一步降低群众和企业办事成本,提高行政服务效能。

  26.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推进xxx全区通办和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凡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均推行网上办理,还不具备条件的要探索网上办理渠道。搭建xxx统一政务服务网,横向涵盖各涉审批服务部门,纵向延伸到各xxx和有条件的街镇、社区,实现“全区通办、网上可办、在线查询、全程

  监管”。构建标准化政务服务体系,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和规范,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

  三、实施步骤

  (一)推进部署(2017年7月)

  对加快推进xxx“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召开“放管服”改革专题会议,制定印发实施方案,集中统一思想,明确改革思路、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时间进度安排,突出工作重点,各xxx、管委会各部门要制定详细改革事项方案,建立工作进度周报告制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展,落实主体责任。

  (二)全面实施(2017年8月-12月)

  根据xxx“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中省市“放管服”改革精神,围绕“放管服”改革目标,重点从全面推行权责清单、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等方面切入突破,各级各部门围绕工作目标和任务,按照分步快走的要求和由易到难、由点到面的顺序,统筹协调推进,分类分步组织实施。

  (三)总结提升(2018年1月-6月)

  重点突破受客观原因制约,需要上级支持、多部门联动,工作复杂敏感、社会影响大、推进难度大的事项。基本实现xxx“放管服”改革的预期目标。适时引入第三方机构评估和社会评估评议,检验改革效果,及时向社会通报。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是贯彻落实中、省、市统一部署,深入推进全面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实施行政效能革命的具体路径。各xxx、园区和驻区单位及管委会各部门要站在全区发展的高度,优化发展环境、深化自我革命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大意义,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勇于担当、锐意进取、狠抓落实。在xxx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下,设立放管服改革专项组,负责日常具体工作,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具体工作由党工委组织部牵头,各单位、各部门参与。各xxx、园办和驻区单位及管委会各部门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做到改革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加快推动改革落地。

  (二)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协同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做好推行放管服改革的日常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责任制,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验收。各xxx、园办和驻区单位及管委会各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本领域有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落实,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和进度要求。上下要建立联动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放管服改革工作有序开展。

  (三)强化监督考核,加大推进力度。领导小组下设督查组,由督查室牵头负责,建立“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机制,加强对各xxx、园办和驻区单位及管委会各部门工作的检查督查。适时引入第三方评估,把群众和企业的评价纳入考核督查机制,建立完善企业和群众评判放管服改革成效的工作机制。通过群众反馈,第三方评估,查找短板,进一步倒逼自身改革。对督查发现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典型要通报表扬、给予激励;对不认真履职尽责、工作滞后的单位,要启动问责机制。各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考核督查机制,强化制度刚性,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四)加强宣传引导,形成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和互联网、新媒体广泛宣传xxx放管服改革

  成效,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法规,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凝聚各方共识。

篇三:放管服改革文件

  

  住建系统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

  近年来,全省住建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政府推进“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放管服”改革是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是应对经济下行、保持经济平稳增长的关键举措。当前,全省住建系统“放管服”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我们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放管服”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坚持“五为”标准。抓好住建系统“放管服”改革,要以更高的标准提升质效。以进一步简政放权和精简流程为重点,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切实减少涉企收费,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破除制约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的各种羁绊,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放管结合并重推进,加强住建行业全过程监管,为公平营商创条件;大力提升住建系统服务质量和效率,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

  (二)勇于自我突破。“放管服”改革是“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住建系统要敢为人先,勇于实践,积极探索。要在“放”1上做“减法”,提高放权含金量、放接协同度和清单管理水平;要在“管”上做“加法”,强化全过程监管、执法监管“双随机一公开”;要在“服”上做“乘法”,真正做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

  (三)协调联动推进。住建系统“放管服”改革要从分头、分层级推进向纵横联动、协同并进转变。注重“上”与“下”相协调,确保从上至下动力不减;注重“改”与“建”相协调,确保权力下放与制度建设同步;注重“放”与“管”相协调,确保监管及时到位;注重加强对市州住建部门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确保下放的事项市州住建部门能够“接”得住、“管”得好。

  (四)筑牢法治基石。按照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要求,对照几年来“放管服”改革实践,加快推进全省住建系统现有法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评估,要多听取基层、企业的意见建议。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简政放权

  1、进一步下放行政审批权力。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完善行政审批流程,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监管长效机制,加快形成审批集中、服务优质、快捷高效的行政审批体系。年内,报经省政府和住建部同意,将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二级等系列资质和建筑企业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下放到各市、州住建委,赋予中国(**)自贸区住建部门与省厅同等的审批权限(具体拟下放内容见附件22)。(牵头单位:审批办

  责任单位:规划处、城建处、设科处、建管局、质安总站、定额总站、注册中心等有关处室、单位)

  2、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流程。取消省厅核准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审批事项市州一级住建部门初审环节、取消公示环节、优化内部办理流程和简化住建部审批事项报送程序,缩短办理时限,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牵头单位:审批办)

  3、进一步整治红顶中介。按照省政府开展红顶中介整治要求,加大对检测机构等中介机构督办力度,督促各地完成脱钩改制,加强监督检查,做好“回头看”工作。(牵头单位:人事处

  责任单位:设科处、质安总站等各有关处室、单位)

  4、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指导、督促市州主管部门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组织机构及审批制度,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清晰。按照“谁下放,谁监管,谁培训”的原则,开展审批骨干培训工作,明确拟下放审批事项的审批流程,统一审批标准,确保审批质量。加强对各市州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管理,定期、不定期对各市州主管部门行政审批工作进行检查,完善与市州住建窗口单位的工作联系,每年召开一次行政审批工作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座谈会,及时总结推介基层好的经验做法。(牵头单位:审批办

  责任单位:规划处、城建处、设科处、人事处、建管局、质安总站、定额总站、注册中心等有关处室、单位)

  (二)创新监管方式

  5、构建住建行业全过程监管体系。严格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明规矩于前,寓严管于中,施重惩3于后,把部门的主要精力放在构建全过程监管上来。(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有关处室、单位)

  6、推进住建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信用承诺制度、住建领域红黑名单制度。对于信用良好的企业开通审批绿色通道,对信用不良,甚至存在违法违规现象的企业和个人,按照联合惩戒有关要求,予以限制,提高企业违规成本。建立健全僵尸企业和违法违规企业的退出机制。(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法规处、规划处、房产处、城建处、村镇处、设科处、公积金处、计财处、建管局、住保局、质安总站、标准定额总站、科技节能办、注册中心、发展中心、信息中心等有关处室、单位)

  7、推进执法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省级实施的19项执法检查事项,原则上统一从全省

  “双随机一公开”平台上进行行政执法和行政检查,督查市州检查情况,并将检查结果通过平台向社会公布。(牵头单位:法规处

  责任单位:城建处、城管处、房产处、规划处、设科处、审批办、建管局、质安总站、标准定额总站、科技节能办、发展中心等有关处室、单位)

  8、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加快推进城管综合执法改革,实现住建领域全部行政处罚权的集中行使,实现城市管理领域执法“多帽合一”。加强稽查执法工作的层级指导,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稽查执法管理办法》要求,形成规范有序、团结协作、密切配合、高效联动的稽查执法体系。开展城管不文明执法行为专项整治。加强城管执法系统教育培训,建立科学化、4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的城管执法队伍教育培训机制。(牵头单位:城管处

  责任单位:规划处等有关处室、单位)

  9、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完善建筑安全生产监管机制,推进“随机抽查、重点监控、专项整治、综合管理”的安全监管模式,建立政府采购第三方评价安全的工作方法。继续深化安全生产的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借助信息化监管平台,加大对企业、项目开展风险预控、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管,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场和现场联动查处力度,加大不良信用记录公示和媒体曝光力度,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的建设。(牵头单位:质安总站

  责任单位:厅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10、实现市场监管智能化。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进行精准、精细化监管。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模式,以智慧城市和数字化城管平台建设为抓手,积极发展智慧水务、智慧管网、智慧房管、智能建筑,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扬尘、渣土运输、燃气管理、物业服务和管理、规划执行等,都要推行智慧监管,提升城市运行管理效率。(责任单位:规划处、房产处、城建处、设科处、城管处、建管局、质安总站、网信办等各有关处室、单位)

  (三)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

  11、调整权责清单。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进一步做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法定权责的清理工作,公示全省住建系统行政审批事项权力清单。公示审批与监管的责任清单,并及5时做好两项清单后续更新管理。(牵头单位:法规处

  责任单位:各有关处室、单位)

  12、继续做好现有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2017年底前各处室、厅直单位要对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于需要修订更新的及时进行修订更新,需要废止的应及时废止。(牵头单位:法规处

  责任单位:各有关处室、单位)

  13、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效能。进一步推进网上政务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提升公信力。(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有关处室、单位)

  (四)着力提升审批服务效能

  14、继续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出台新手册,实施新标准,推广标准化手册,编制公共服务事项名录。完善《**省住建厅行政审批标准化手册》,统一审批标准、流程,推行审批标准化。(牵头单位:审批办

  责任单位:城建处、设科处、建管局、质安总站、定额总站、注册中心等有关处室、单位)

  15、推进审批服务信息化。建设“互联网+放管服”统一平台,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张网审批。将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事项和相关处室、单位实施的具有审批备案、登记等性质的行政权力事项,归集到统一的平台,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深入实施数据整合和业务融合,推进网上审批事项集中办理,建成整体联动、部门协同、一网办理的“互联网+行政审批”体系,最终形成覆盖省、市、县三级的互联网政务服务6门户。加快行政审批手机APP开发和建筑业企业试点实施建筑业企业自助打印资质证书工作。(牵头单位:厅网信办

  责任单位:审批办等相关处室、单位)

  16.增强服务意识,深入推进“面对面、听期盼”大走访活动。切实为规划、房产、市政、园林、勘察设计、监理、建筑业等企业减轻负担,排忧解难,多为企业办实事、办好事。(牵头单位:人事处

  责任单位:厅规划处、房产处、城建处、设科处、省建管局等有关处室、单位)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厅深改领导小组要将“放管服”改革放在突出位置,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定期研究部署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担负起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责任,建立“放管服”改革台账,将任务逐项分解到位、落实到人,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处室和厅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改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提高推进改革的效率,根据本方案要求,及时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并限期出台改革文件,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成果形式。要求今年完成的任务,要坚决落实,划上句号;长期的任务,要有阶段性成效,划上分号。贯彻落实情况在2017年11月底前报厅深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抓好舆论引导。及时发布权威改革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预期。建立完善企业和群众评判“放管服”改革成效的机制,主动对标先进评价标准,把企业申请开办时间压缩了多少、投资项目审批提速了多少、产品质量提升了多少、群众办事方便了多少作为重要衡量标准。加强改革举措的解读宣传,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推动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强力督查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重点工作纳入今年的重点督查内容,由厅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处室、单位对全厅“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处室、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篇四:放管服改革文件

  

  放管服改革工作施行方案

  根据龙山县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通知〔龙政办发〔20xx〕35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深化住建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进一步简化程序,优化效劳,转变作风,进步行政效能。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以转变作风、转变职能、优化效劳、提升效能为抓手,以进一步简政放权和精简流程为重点,坚持放管结合,并重推进,着力打造“一窗受理、后台联审、一次办成〞的工作机制,加强建立工程和相关企业的全过程监管,大力提升建立领域效劳质量和办事效率,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二、主要任务

  〔一〕改革审批机制。建立健全“一窗受理、后台联审、一次办成〞的内部运行机制。

  1、设立前台受理窗口。在政务中心住建窗口设立专门受理窗口,设置专人专岗,原那么上所有审核审批和备案事项,一律进入政务中心由前台受理窗口一窗受理后分类办理。

  2、建立后台联审机制。一是完善行政审批股,办公室设政务中心窗口,与窗口合并办公,行政审批股股长兼任窗口负责人。二是将审核审批权利集中到行政审批股,由股长履行职责,单位负责人、分管指导定期检查指导,班子会议每季度研究一次,重要事项及时提交研究。三是在窗口设行政审批专用公章,群众办事前台受理后,实行分

  类办理,未通过的要及时反响原因:

  ①窗口直接审批审核工程,实行“一章审批〞,由行政审批股股长负责审批审核;

  ②需多个窗口联审的,由行政审批股股长组织相关窗口对办理事项进展联审;

  ③需管理单位办理的,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移交管理单位,管理单位办结后将办理结果提交窗口,由窗口统一反响给办事群众。

  3、整合设立办事窗口。根据政务中心审批事项,进一步完善设立审批窗口。

  〔二〕强化“三进〞工作。按照“应进全进〞的原那么,进一步清理我局审批审核事项和收费工程,所有进入窗口“一窗受理〞的工程实行分类办理。由窗口直接审批审核的事项,要设立相应办理窗口,配齐人员和设施。窗口受理,不能在窗口完成审批审核的,办理单位要明确分管指导和专抓人员,负责后台办理工作。

  1、直接审批事项:

  ①执业资格初审;

  ②建立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备案;

  ③建立工程质量平安受监;

  ④建立工程施工容许审批。

  2、后台联审事项:

  ①建立工程招投标文件审核及备案;

  ②建立工程招标控制价〔预算审查〕备案;

  ③城市根底设施配套费、平安文明措施费核实;

  ④建立工程初步设计审批;

  ⑤建立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

  ⑥建立工程开工结算备案;

  ⑦建立工程开工验收备案;

  ⑧工程建立涉及城市绿地及树木审批;

  ⑨改变绿化规划、绿地用地使用性质审批;

  ⑩燃气经营容许证核发;

  3、进入中心收费工程:

  ①城市根底设施配套费;②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

  ③城市污水处理费。

  4、取消的收费工程:

  ①建立工程质监安监效劳费;

  ②建立工程预结算审查效劳费;

  ③建立工程招投标管理费;

  ④建立工程招标控制价审查效劳费;

  ⑤建立工程建筑管理效劳费;

  ⑥市政道路破道施工恢复押金。

  〔三〕深化简政放权。进一步清理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积极承接上级下放权利,将工程建立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权利下放到乡镇;将质量受监、平安受监等事项合并审核,将城市根底设施配套费、平安文明措施费合并核实告知;上级明文废除的审核审批事项要及时废除并向社会公示。

  〔四〕简化办事流程

  1、一次性告知。制作办事工程所需资料和收费标准、政策根据一次性告知清单,实行前台受理首问负责制,前台受理人员应一次性告知办事群众。

  2、模板式告知。推行标准化审批形式,按照办事所需资料要求,制作各办事工程的资料范本,在受理窗口展示,并可提供给办事群众。

  3、简化审批环节。

  一是在建立工程审批各阶段探究推行容缺办理方式。对投资规模在400万元以下,涉及到构造平安和使用平安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等建立工程,必须严格履行根本建立程序。对投资规模在400万元以下,不涉及到构造平安和使用平安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建立工程参照长沙市对口扶贫工程适用简化程序办理。

  二是按照省州有关文件精神,应该精简的审批环节全部精简,制作各办事工程标准流程图,在窗口进展公示。

  三是进一步简化环节资料,审核审批事项凡在上游环节已经提供的资料,除必须资料外,其它在下游环节均不需再次提供。

  4、推行办事承诺。实在缩减办事时限,按照审批流程图中的审批事项和办理时限要求,公开承诺各项办事时限,标准施行行政审批。

  ①政府性投资工程施工容许阶段审批时限缩短至9个工作日,其中:初步设计3个工作日内办结,质量、平安报监2个工作日内办结,施

  工图审查备案和招标文件审查备案即办,施工容许3个工作日内办结。

  ②社会投资工程施工容许阶段审批时限缩短至7个工作日,其中:初步设计2个工作日内办结,质量、平安报监2个工作日内办结,施工图审查备案和招标文件审查备案即办,施工容许2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创新监管方式

  1、构建全过程监管体系。把部门的主要精力放在构建全过程监管上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推进信誉体系建立。建立健全信誉评价制度、信誉承诺制度、住建领域红黑名单制度。对于信誉良好的企业开通审批绿色通道,对信誉不良,甚至存在违法违规现象的企业,按照结合惩戒有关要求,予以限制,进步企业违规本钱。

  3、创新质量平安监管形式。完善建筑质量平安监管机制,推进“随机抽查、重点监控、专项整治、综合管理〞的监管形式,逐步建立第三方监管机制。逐步推进智慧工地建立,借助信息化监管平台,加大对企业、工程监管力度,不断推进建筑质量平安各方主体责任落实。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联动查处力度,加大不良信誉记录公示和媒体曝光力度,推进建筑市场标准化、标准化管理。

  三、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xx年9月10日前〕。考察学习先进地区“放管服〞改革工作的先进经历,完成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再清理和信息录入工作。

  〔二〕发动部署阶段〔20xx年9月10日-25日〕。研究制定施行

  方案,召开相关会议广泛宣传,完成机构设置和相关设施设备装备工作,按照“应进全进〞的原那么,确保“事进、权进、人进〞中心。

  〔三〕施行阶段〔20xx年9月30日前〕。按照施行方案和标准流程,所有办事工程进入中心开展工作。

  〔四〕总结稳固阶段〔20xx年10月底前〕。总结“放管服〞改革工作的经历,稳固改革成果,继续探究“放管服〞改革方法,深化持久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指导。成立局深化“放管服〞改革指导小组,由局长向清平同志任组长,对“放管服〞改革工作负总责,副局长杨智胜为第一副组长,负责牵头主抓“放管服〞改革工作,副局长彭昌仲、舒赤军,纪检组长向洪江任副组长,负责分管单位“放管服〞改革工作,龙勋、张俊、田科永、舒庆莲、杨文富、杨勇、彭吉远、李辉、向冲、向成华、田继清、彭天义、彭清泽为成员,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舒庆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谭爱丽、程瑶为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详细工作。

  成立建立工程联审工作小组,由行政审批股股长兼窗口负责人舒庆莲同志牵头,质监站姚本胜、李剑、曾平,招标办向声伟,安监站彭小艳,建管站叶明鲲、彭芳、杨洋、黄俊等为成员,负责建立工程联审相关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工作。行政审批股负责牵头施行“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资料搜集、整理归档和信息

  上报工作,负责制作、展示和公示标准化办事流程、指南、资料样本等。其它各单位按照工作职责负责按要求提供本单位办事工程的信息情况,及时明确分管指导和专抓人员。

  〔三〕落实保障机制。

  一是落实人员保障。进入窗口的审批事项,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办事要求选派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的优秀人员进入中心窗口工作。

  二是落实制度保障,建立完善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结合审批等制度,各单位审批审核事项要明确办理人员和办理制度。

  三是落实经费保障,将窗口直接审批事项所需人员、设施等经费列入局机关财务预算,各单位后台办理事项费用由各单位负责,要纳入本单位财务预算,确保经费到位。

  五、工作要求

  “放管服〞改革是中央、省、州今年督查的重点工作之一,各相关单位和股室要高度重视,实在抓好落实。局里将“放管服〞改革的各项工作任务纳入今年各单位年度目的责任考核,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严肃问责。

篇五:放管服改革文件

  

  2019年“放管服”改革工作报告—WORD版

  【本文为word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2019年“放管服”改革工作报告

  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2019年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严格按照工作方案推进相关工作,现将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建立在线平台维护一、简化投资项目审批程序

  机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平台的预审管理,指导项目业主单位在线申报;为切实推进并做好项目申报服务工作,今年初,在我局项目办增设“县投资项目在线申报并联审批服务专窗”,配置申报专用电脑,安排申报指导人员,公开申报咨询电话,实现了现场申报、专人指导、即时预审、即时生成项目代码等一条龙申报服务。截止8月18日,各部门均进入平台开展了审批事项办理,平台累计申报项目93个,90个项目均已驸码,占总数的96.77%,项目投资合计277427万元;

  页

  第

篇六:放管服改革文件

  

  证监会发布关于“放管服”改革清理涉及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废止决定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7.12.08?

  【分

  类】法规、规章解读

  正文

  证监会发布关于“放管服”改革清理涉及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废止决定

  近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等七部规章的决定》和《关于修改、废止<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等十三部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要求,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在前期同步修改、同步落实的基础上,证监会本次对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系统清理。经过梳理,共需清理17部规章和18部规范性文件。所涉清理内容一是为解决此前清理时遗留的问题,切实“简政放权”;二是为明确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后的管理方式和衔接措施,贯彻“放管结合”;三是为进一步落实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清理规范内容,不断“优化服务”。

  考虑修改幅度情况、清理时限要求、证监会立法计划等因素,证监会分两类情况进行了处理:一是集中“打包”清理,二是个别依立法程序处理。经征求联合制

  定的部委同意,本次集中“打包”清理20部,其中修改7部规章和10部规范性文件、废止3部规范性文件。对于其他15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证监会将按立法程序尽快完成清理工作,并在完成后及时公开修改、废止情况。

  “放管服”改革是推进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战略举措。通过本次清理,证监会进一步理顺了证券期货监管规则体系,有利于确保各项“放管服”改革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有利于激发资本市场活力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创造力,有利于促进证监会简化行政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服务市场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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