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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益性岗位职责7篇

发布时间:2023-07-30 19:33:02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农村公益性岗位职责

  

  村级公益性岗位职责制度

  村级公益性岗位职责制度

  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出资开发,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岗位。以下是惠好考试网分享的村级公益性岗位职责制度,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村级公益性岗位职责制度

  一、安置程序

  各村(居)在招用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时,优先安排未脱贫劳动力和易地搬迁贫困劳动力。规范程序,向镇政府书面申请,镇政府再向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书面申报,审批通过后,由村(居)社会发出招聘公告,公开公平公正聘用。农村公益性岗位还应遵守村民议事会议相关规则,召开村民大会经多数同意后,方可按程序上岗。

  二、岗位工作范围

  农村道路公益岗位主要作用于所有硬化的村社道路的清扫,除杂草,清理背沟,清除公路两边白色垃圾;金鸡产业项目每年固定安排扶贫资产收益资金用于购买易地扶贫搬

  迁安置点物业管理、河库巡查保洁管护、农村养老等岗位;华裕农科产业项目每年固定安排资金用于购买农村人居环境管理、河库巡查保洁管护、农村养老服务等岗位,岗位职责参照人社农村公益性岗位、金鸡产业购买服务岗位执行。

  三、岗位工作管理

  各村(居)应建立包括岗位职责、工作考勤、考核奖惩、培训学习、安全管理及动态调整等在内的一整套制度,与公益性岗位工作签定目标责任书,公示上墙并认真组织实施。各村(居)应安排专人监管,每月做好工作安排、日常出勤记录、劳务完成情况记录等用于对公益岗位人员的考核。同时做好公益岗位人员进出公益岗位档案资料。

  四、岗位人员职责

  各公益岗位人员要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负责,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工作人员实行签到制度;要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听从村(居)安排按

  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公益岗位人员必须每月出勤22天以上人,全日制每个工作日出勤6-8小时,非全日制公益岗位人员每个工作日工作2.5小时以上不少于4小时。

  五、考核利用

  (一)村级考核。对承包劳务的贫困劳动力实行劳务数量管理和劳务时间管理”双重”管理办法。在明确劳务内容的基础上,确保每个月的劳务工作量足够,工作数量不足够的要及时增加工作数量。各村(居)每月要对公益岗位人员的考核情况于30日前报送镇社保所,对没有足额完成劳务数量或达到工作标准的、劳务出勤时间不够或出工不出力等人员,采取罚款、扣发劳务费的方式,按照本村(居)制定的管理制度执行。

  (二)监督办法及结果利用。

  1.村级要根据劳务协议对本级公益岗位人员做好日常管理,此项工作纳入每月的村级考核(考核分值根据镇党政办分配)。

  2.村级制定一整套日常管理考核制度,按时报送考核情况,将公益岗位管理纳入综合目标考核。

  3.公益岗位人员要听从村(居)委安排,出勤好工作内容:

  (1)公益岗位人员必须每月出勤22天以上人,全日制每个工作日出勤6-8小时,非全日制公益岗位人员每个工作日工作2.5小时以上不少于4小时,镇政府根据村(居)考核天数发放工资,缺勤1天扣发80元,累计计算,缺勤5天及以上,镇、村两级都可将单方解除聘用。

  (2)被群众举报1次,扣发被举报公益岗位人员100元/次,被举报3次及以上,镇、村两级都可单方解除聘用。

  (3)镇政府、镇社保中心将不定期对农村公益性岗位进行督促检查,发现有不在岗、代岗、顶岗、混岗现象,扣发100元/次,发现2次及以上,镇、村两级都可单方解除聘用。

  (4)公益岗位人员在协议务工期间,不能参加职工五险;不能办理个体工商户、专业合作社、厂矿等;不能有商业贷款、小额担保贷款等;不能享受其他就业补贴;在岗期间不能长期外出和经常性外出县外;在岗期不能从事其他职业。经检查、举报发现后将立即解除聘用。

  (5)公益岗位人员在协议务工期间,不得”双重”享受公益岗位待遇,经检查、举报核实后将解除聘用,同时清退其中

  一方岗位待遇。

  六、安全管理

  村(居)委要加强对农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同时购买赔付不少于1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

  七、动态调整

  农村公益性岗位实行动态管理,在每月考核的基础上,各村(居)在劳务协议签订的第12个月上半月对公益岗位人员开展一次民主测评,对民主评议不达标的,由村支两委开会集体决定是否继续与之签订下一年劳务协议。

  村级公益性岗位职责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加快推进就业脱贫步伐,结合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关于印发定西市2018年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和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乡村公益性岗位是指在脱贫攻坚期间,省、市、县政府安置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的服务性、辅助性岗位,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第三条乡村公益性岗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县财政局负责统筹开发,实行”县定、乡聘乡管、村用”的管理机制。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四条岗位开发设置遵循因事设岗、以岗定人、因岗定责、总量控制的原则。在开发总量范围内,可根据村的大小和实际需要,经县人社部门同意后,在乡镇内适当调剂岗位开发数量。

  第五条主要设置乡村保洁员、乡村道路维护员、乡村公益设施管

  理员、乡村绿化员、乡村水电保障员、农村养老服务员、村级就业社保协管员、乡村公共安全管理员等类别的岗位,服务期限原则上3-5年。各岗位具体职责为:

  1.乡村保洁员。负责划定区域内卫生的保洁、清扫和管理,督促、监督农户对自家产生的垃圾及时清理,保持院落周边洁净,确保实现村域卫生院门净、路面净、路边净、墙根净、花坛绿化带净的”五净”标准。对农户开展卫生保洁宣传教育,督促指导农户按要求将生活垃圾及时归类收集并就近入箱。

  2.乡村道路维护员。负责本村乡村道路日常维护和管理,路面清扫、路肩整修及公路沿线各类堆积物清理等工作,对因洪水等自然灾害损毁路段的情况及时报告并参与紧急抢修工作。

  3.乡村公益设施管理员。负责村级阵地、文化广场、乡村舞台、体育器械、路灯、公厕、垃圾箱、排水渠等公益设施管理。

  4.乡村绿化员。负责本村通村道路两侧、河渠池塘以及其他公共区域的绿化和管理。协助做好乡镇安排的绿化美化任务。

  5.乡村水电保障员。负责本村农村饮水工程村级、社级

  管网、入户工程的日常管理、维护和抢修工作,水务突发事件的上报和应急处置,山洪预警”户户知”工程运行管理工作。搞好河坝、灌溉渠道等其他水利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村民用电的服务和保障工作。

  6.农村养老服务员。对农村供养服务机构(即农村敬老院)的特困人员,提供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养老服务。

  7.村级就业社保协管员。协助实施辖区内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工作,做好辖区内城乡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协助搞好救灾救济、优待抚恤、拥军优属和弱势群体救助工作。

  8.乡村公共安全管理员。负责本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排查调处各种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秩序。协助掌握辖区治安动态,做好治安信息收集、反馈,搞好群防群治工作。负责本村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本村房屋等建筑安全的排摸、提醒和上报工作。因工作需要,乡(镇)、村集体研究后可跨岗位安排临时性工作任务,聘用人员参

  与临时性工作情况纳入月度考核。

  第六条各乡镇按县上核定数量,结合所辖村级规模、人口数量等实际需要,核定所辖村岗位类别和数量。一个贫困户至多安排一人。

  第七条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由乡镇统一管理,原则上不跨村聘用。

  第三章岗位对象

  第八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列入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2.零输转就业家庭成员,主要指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家庭成员;3.年龄在16-60周岁之间(男性身体条件允许的可放宽至65周岁),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能胜任相应工作,责任心强;4.非一、二类低保对象、非村干部家庭成员;5.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第四章岗位待遇及资金保障

  第九条岗位补贴每人每月为500元。为充分调动聘用人员工作积极性,村委会可在村级集体收益资金中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聘用人员次月给予一定数额的奖金,数额由村委会结合集体资金情况和聘用人员完成工作量集体讨论确定。

  第五章申报招聘

  第十条申报招聘严格执行以下程序:

  (一)公告。乡镇政府在符合条件村组,且村民活动较集中的醒目位置张贴选聘公告。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选聘资格条件、名额;2.选聘范围、程序、方式;3.岗位职责、岗位报酬;4.报名方式和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5.其他相关事项。

  (二)申报。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通过村委会向当地乡镇政府申报,提交相关资料。

  (三)审核。根据申报材料和选聘条件,乡镇政府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四)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贫困状况及岗位适应程度。考察可以由乡镇政府组织行政村两委、村民小组长、乡镇扶贫站干部采取谈话、查阅资料、实地调查走访等方式进行。

  (五)评定。乡镇政府组成评审组,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打分排序,研究确定拟聘的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

  (六)公示。乡镇政府对拟聘的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名单在行政村的醒目位置进行张榜公示,征求村民意见,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不少于7天。

  (七)聘用。按照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县定、乡聘乡

  管、村用”的管理机制,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经县扶贫办审核、县人社局审定后,由乡镇政府与其签订聘用协议。聘用协议等相关资料报县人社、扶贫部门备案。

  (八)岗前培训及安排上岗。聘用人员确定后,要按岗位类别组织岗前培训,使其掌握岗位所需的基本规范和技能,熟悉岗位工作标准和相关要求,并及时安排上岗开展工作。要及时为聘用人员依法缴纳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一条凡有人员退出时,用人单位应在当月月底前报告县人社部门,停止发放岗位补贴。空缺岗位由乡镇政府按程序予以补充,未经申报自行补充岗位人员或安置不符合条件人员的,停止发放岗位补贴。

  第六章补贴拨付

  第十二条在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设立县级乡村公益性岗位资金专户,统筹管理省、市、县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

  第十三条聘用人员上岗后,县人社局要按月及时发放岗位补贴,每月的岗位补贴审批表和补贴花名册由乡镇政府

  在次月5日前报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后,岗位补贴于10日前从县级乡村公益性岗位资金专户直接拨付到聘用人员本人银行账户。乡镇在初次申请岗位补贴时,须提供聘用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银联卡号、聘用协议、考勤表、补贴核定表及考核意见等材料。以后每月申请聘用人员岗位补贴时,提供补贴核定表、考勤表及考核意见等。

  第七章岗位管理

  第十四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县乡村公益性岗位的审核管理,负责全县乡村公益性岗位职数设置和指标控制,加强督查检查。

  第十五条乡镇政府要与聘用人员签订《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协议》,聘用协议实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考核合格,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

  第十六条所有聘用人员实行台账管理,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负责聘用人员的考核管理。

  (一)负责聘用人员的工作考勤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明确聘用人员的职责范围、工作标准、工作时间等。

  (三)聘用人员必须由本人承担岗位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不得顶替上岗。

  (四)要根据聘用人员需求及实际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做好公共服务,努力提升就业能力,促进稳定就业。

  第十七条考核实行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等情况。凡平时考核或年终考核不合格人员,由乡镇政府取消其服务资格并向县人社部门报备,停止发放岗位补贴。

  第十八条有以下情形的,应退出乡村公益性岗位:

  (一)户籍转入城镇、户籍迁出本村或本人移居外村的;(二)刑事犯罪的;(三)终止就业需求的;(四)不按规定要求履行岗位职责的;(五)由他人长期顶替上岗的;(六)通过其他渠道已实现就业的;(七)其他不适合继续担任公益性岗位的情形。

  第八章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要严格按政策规定和程序办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优亲厚友、暗箱操作以及虚报、谎报、套取资金等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岗位补贴资金坚持专款专用、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条县人社、财政、扶贫等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对用人单位日常管理、聘用人员履行岗位职责以及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渭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本办法与国家、省上出台的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省上的规定为准。

篇二:农村公益性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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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级公益性岗位职责制度]村级公益性岗位

  村级公益性岗位职责制度

  第一条为管好、用好、维护好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充分发挥群众在村级公益设施管护中的主体地位,强化群众自治功能,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做到村内事村民管,村民干,设置公益性岗位保障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行。

  第二条公益性岗位以行政村为单位设置。按照因地制宜、因事设岗,以岗定人。村组人口超过2000人按4人设定,不足200人按3人设定。对现有的村保洁员有机衔接,保持一致,实行资源整合,避免重复设置。

  第三条公益性岗位重点保证行政村村部所在地及人口集中的自然村。地处边远、人口居住分散的自然村要积极组织动员村民承担公益性设施管护任务,把村民培养成村内公益性设施运行管护的重要力量,实现管护人员自然村全覆盖。

  第四条公益性岗位人员主要职责是管护村组道路、村内巷道、产业路、给排水设施、绿化带、村级阵地、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农家书屋、健身器械、路灯、公厕、垃圾池(箱)等村级公益性设施及维护公共场所卫生,清理和转运村庄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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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公益性岗位人员选聘对象,优先考虑本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零转移就业家庭中有劳动能力者和失地农民家庭成员,不得优亲厚友。每户只得1人选聘为公益性岗位人员。

  第六条公益性岗位人员选聘程序:县级审定职数,符合条件人员自愿申请,理事会推荐,村“两委”组织招聘,乡镇审定,聘用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

  第七条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主要通过市县两级财政列支、省级财政奖补的办法来解决。

  第八条公益性岗位人员每人每月补贴600元,原则上按月发放,县级财政部门拨付到乡(镇),由村上负责发放。

  第九条有以下情形的应退出公益性岗位:

  (一)不认真履行公益性岗位职责的;

  (二)入学、服兵役、户口转出本村的;

  (三)刑事犯罪的;

  (四)终止就业需求的;

  (五)经认定其他不适合继续担任公益性岗位的。

  公益性岗位人员出现空缺时,由理事会及时提出补充方案,按程序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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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公益性岗位人员培训,由各乡镇负责,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技能培训,保证具备相应的技能和服务能力。

篇三:农村公益性岗位职责

  

  公益性岗位职责

  第1篇:公益性岗位分工职责

  公益性岗位分工职责

  在院长领导下,根据我院的实际工作情况,暂时定这套分工职责,以确保我院工作的有序开展,并圆满完成院内布置的各项任务;

  一、现护理工作分三个组:

  第一组,何由珍、黎红琴、曾颖、张媛。其中两人组成一个班次按以下分工工作

  1、护理值班一人,工作时间24小时(早上8:30至次日8:30)。工作内容为白天负责打开水,照顾老人的一日三餐,观察老人的身体及服药事项,为老人洗澡、换衣、修剪指甲,随时查房,听取老人的意见,管好老人吃好、穿暖,接听值班电话。晚上照顾老人洗脸、洗脚上床睡好,冬季注意开、关电热毯,夏季注意点、灭蚊香,以确保消防安全。夜间陪护老人,并至少查房三次,即晚上11点至12点查房一次才能休息,主要观察特殊的、怀疑有危险的老人,凌晨3至4点查房一次,主要观察如上,并观察整个院子的安全情况,早晨6点起床查房,6.30开始护理老人起床,整理老人穿着,床铺,冬季烧好火,准备交班。做好来访客人的礼貌接待工作,并配合院领导和其他工作人员完成临时需要的工作。

  2、卫生值班一人,工作时间24小时(早上8:30至次日8:30)。工作内容按规定打扫院民室内外卫生,整理赡(扶)人员的床铺,保持室内外空气新鲜,无异味,洗衣物,协助

  值班者护理老人。如有院民住院,则负责为病人送饭。并配合院领导和其他工作人员完成临时需要的工作。

  3、休息,昨日两位值班者休息,时间24小时(早上8:30至次日8:30)以上班次轮流换班,各负其责。

  第二组,白林、李学会:每日值班者一人,轮流换班。主要负责男老人的护理工作,确保男老人吃好,为需要的男老人提供洗漱并穿着整洁及安全、疾病护理,做好全护理房间的全部卫生工作,并配合

  院领导和其他工作人员完成临时需要的工作。

  第三组,董站稳、唐春花:每日值班者一人,轮流换班。主要负责公寓楼老人的护理工作,确保公寓楼里的老人吃好,洗漱并穿着整洁及安全、疾病护理,做好公寓楼二,三楼的全部卫生工作,并配合院领导和其他工作人员完成临时需要的工作。

  二、门卫人员职责:门卫人员做好院民出入登记,做好邮递来的文件,物品接收工作,及时无误的交到目的地。严守有精神性疾病的院民外出活动,禁止外来车辆入内,禁止其他车辆堵在大门外及主要通道。定期修剪杂草树枝、打扫花池、大门内外、过道、球场坝的卫生,保持院内环境整洁,绿化美观。并配合院领导和其他工作人员完成临时需要的工作。

  三、医务人员具体负责卫生知识宣传和疾病预防、治疗工作;根

  据季节变化,指导院民了解、掌握卫生、保健等方面常识,负责建立院民健康档案,随时了解、掌握院民身体状况,定期给院民检查身体。协助职工做好管理工作,并督促其他工作人员搞好本职工作。

  四、保育员耐心哺育婴幼儿,不虐待孩子;

  做好育婴室内外的卫生整洁、无异味;

  定期或按需要为孩子洗澡,换衣服,换洗床单被套,随时给予孩子活动、学习的机会和空间,孩子生病及时向医务人员汇报,拒绝无关人员进入婴儿室活动参观,五、厨房的工作职责单独拟定。

  工作人员之间要团结协作,既要明确分工,又要相互协作,共同抓好全院工作。

  二0一一年四月

  第2篇:公益性岗位

  公益性岗位是指城市公共管理和涉及居民利益的非营利性的服务岗位,包括各级政府投资开发的城市公共管理中的公共设施维护、社区保安、保洁、保绿、停车看管等。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岗位,以及适宜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的其他公益性岗位。公益性岗位是国家行政学院和地方行政学院,联合中国政通教育公考命题研究院,针对年龄不超过25周岁的毕业生,进行录用选拔的考试,公选分为笔

  试,面试,和公示考察,笔试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演讲,无领导小组面试,各个单位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有目的的选拔。考试相关信息可以登录中国政通教育的网站查询,这是公选的唯一官网。及时发布各地公选消息。

  第3篇:公益性岗位协议书

  公益性岗位协议书

  甲方:石亭镇人民政府(聘用单位盖章)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咸阳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及甲方相关管理制度之规定,甲方因工作需要提供公益性岗位,聘用乙方从事社区保洁工作。上述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工作职责

  1.每天工作8小时,完成分配给自己区段的任务,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2.每逢“双创”检查,做到随叫随到,配合政府完成任务。

  3.每逢农历的1.4.7集镇日早、晚各扫街道一次,确保石亭镇街道畅通无阻,街道干净整洁。

  二、乙方在完成甲方工作任务且满勤,可按月领取乙方报酬558元。

  三、协议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为期12月。

  四、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劳保所根据每人一年的工作情况,实行绩效奖励,资金来源剩余部分资金,剩余资金由镇劳保所统一管理,统一购臵扫帚、手套、工作服、劳保福利等。

  五、乙方在工作期间,如因过错、过失造成责任事故,或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甲方有权予以教育;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责令辞退。

  六、在公益性岗位履行职责发生意外伤亡事故,由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本协议一经签字即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由于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4篇:公益性岗位申请书

  申请书

  尊敬的县××领导:

  本人

  ××,女,×年10月3日出生,汉族,家住×××县步行街,现年28岁。2004年高中毕业,因家庭经济困难,未能上大学继续读书。随后在××县邮政局电力收费窗口工作(聘用人员),接受过办公室自动化培训,熟悉电脑(办公文档)操作。因邮政局工作上班时间长、待遇低、没有休息日,又有储蓄任务,如每月的储蓄任务未完成的扣发工资,我们的工资经常被扣,很难维持生活,因而大量的员工被迫选择辞职。

  本人已向××县就业劳动部门申请了失业登记,现一直待业在家,知道县××招聘公益性岗位后,特向贵局递交申请,希望能成为××战线上的一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本人承诺,如获得此工作机会后,一定严格遵守有关工作纪律,坚持原则,认真工作,认真学习,在岗位上发挥应有的作用,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望领导批准同意为谢。

  此致!

  申请人:

  年月日

  第5篇:公益性岗位思考

  对我州扩大就业援助,开发公益性岗位的思考

  开发公益性岗位是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援助的重要措施,是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公益性岗位是指由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投资开发,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目的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公益性服务岗位。具体范围包括:公共安全保卫、公共卫生保洁、公共环境绿化、公用设施维护、社区文化

  教育体育保健托老托幼服务、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等社区管理服务岗位、其他公益性劳动岗位。

  我州从2008年以来,采取有力措施,以开发就业岗位为目标,以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为重点,以落实政策和加大资金投入为手段,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积极推进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在增加就业再就业数量的同时,更加注重提高就业再就业的质量,在大力开发就业岗位的同时积极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重点帮助地震后农村受灾严重人员及“4050”就业困难人员,为他们提供就业帮助。

  一、我州公益性岗位开发的基本情况

  1、两年来公益性岗位开发的数量

  5.12汶川大地震后,州政府迅速出台了《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灾区恢复重建就业和社会保险政策的实施意见》,阿坝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据此制定了《阿坝州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启动了扩大就业援助开发公益性岗位的工作。两年来全州共开发公益性岗位54146个,其中:2008年开发43000个,2009年开发11146个。

  2、岗位设置

  2008年,我州的公益性岗位主要集中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中的卫生防疫、环境清理、物质搬运、伤员看护、治安维护、后勤服务、城镇废墟清理、基层

  劳动保障协理、险情监测、公共环境绿化管理、灾区自然文化遗产及地震遗址保护、乡村基础设施临时管护等十三类岗位。年底又将基层司法调解员纳入公益性岗位。2009年根据工作需要增设社会管理岗位,如街道、乡(镇)、社区、村的劳动保障协理员、协警员、交通协管员、民政低保协管员和社区治安联防协管员等;社区公益性岗位,在街道、社区开发的保洁、保绿及社会化服务等;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保障及公共管理服务岗位,如在机关事业单位担任收发、门卫、打字、物业管理等。

  3、开发方式

  首先,通过州县政府在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中根据需要开发出就业岗位,然后通过“公开、公平、公正”和“先特困,后困难”的原则,优先录用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无技术特长且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就业确有困难并失业1年以上的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困难家庭的人员、残疾下岗失业人员、失地无业农民、农村受灾严重且家庭困难人员。

  4、用于公益性岗位开发的资金使用情况

  自2008年以来全州共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各项社会保险补贴为

  6506.05万元,其中:2008年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各项社会保险补贴

  3472.48万元;2009年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各项社会保险补贴3033.57万元。

  5、对扩大就业产生的效应

  开发公益性岗位是完善对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的重要举措,是扩大就业援助的有效途径。我州开发公益性岗位工作的开展,对缓解我州十分突出的就业供需矛盾、稳定和扩大就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如2008年全州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3147户,其中在灾后公益性岗位安置解决3147人。

  二、在公益性岗位开发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关于公益性岗位政策执行期限的问题

  一是我州开发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是在遭遇“5.12”特大地震后启动的,很多岗位的设置具有临时性的特点,如卫生防疫、伤员看护、废墟清理、险情监测、乡村基础设施临时管护岗位等,按政策规定执行期限为三个月时间,只能在较短时间内解决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二是我州开发公益性岗位工作起步较晚,在关于公益性岗位政策执行期限上没有形成较为完备的制度,如2008年针对灾后恢复重建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中,有部分岗位由于没有继续保留的必要,已按当时出台的三个月期限执行后取消了该岗位设置。而有些岗位由于具体实际需要,到现在仍然保留,但在执行期限上没有明确规定,只是当快到期限时才临时决定延长一定时间。

  (二)再就业资金总量小,公益性岗位开发投入不足

  两年来全州共安排再就业资金13462.93万元,其中:2008年安排5368.93万元,2009年安排8094万元。由于再就业资金总量小,所以在公益性岗位开发中的投入就不是很足。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主要由再就业资金中进行支出(再就业资金的支出范围包括:社会保险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基金及贴息、再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公益性岗位补贴、劳动力市场建设等)。

  (三)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的对象范围太窄

  按照现行政策,能够享受岗位补贴的对象主要为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即“4050”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就业困难的人员、残疾下岗失业人员,这就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开发公益性岗位上的积极性不高,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开展此项工作有一定难度。

  (四)公益性岗位管理欠规范

  当前在公益性岗位管理上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管理原则不清,管理主体模糊。公益性岗位由政府部门统一招聘,直接分派到各相关单位或街道社区,人事、工资等管理与各单位、街道社区脱钩,造成用人单位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缺乏有效的约束力。二是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干好干坏一个样,缺乏奖惩机制。除了考勤制度外,相关部门没有建立和完善有关的管理制度和激励竞争机制,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考核体系。公益性岗位有统一的工资发放标准,无论工作成绩如何待遇都一样,存在着干好干坏、干与不干一个样的“吃大锅饭”现象。

  (五)待遇偏低。从2008年至今我州所有公益性岗位一直执行每月不高于550元的工资标准。应该说,这一工资标准偏低,付出与报酬不成正比。目前,大部分人员的收入难以维持家庭低水平消费支出,生活处于贫困线。

  三、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的几点思考

  (一)建立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制度

  2009年底全州城镇登记失业人员8190人,其中“4050”人员

  2753人。他们年龄偏高,技能单一,就业困难,在劳动力市场上没有竞争能力,在市场经营中又缺乏创业能力。只有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对他们进行公益性岗位安置,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生活和就业问题,这也是各级政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安居乐业是大事,为人民群众谋实事的具体体现。我州应加大再就业资金中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比重。

  (二)建立健全开发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体制机制

  由于我州开发公益性岗位工作启动较晚,目前此项工作的体制机制尚不完善。为了帮助更多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应尽快建立健全公益性

  岗位开发的体制机制。通过机制体制的建立健全,进一步扩大就业困难对象范围,如将家庭经济困难没有就业的大学毕业生纳入援助范围;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拓宽公益性岗位的范围和规模;优先安置零就业家庭人员等就业困难对象,力争使就业困难人员都能实现比较稳定的就业。

  (三)固定并延长公益性岗位的政策执行期限。公益性岗位不应该是一个权宜之计的举措,而应该成为较长时期内解决就业问题的一个稳定的政策。我州应尽快制定公益性岗位执行期限政策,对现有履职尽责的公益性岗位从业者,应续签合同,因为他们一旦被解聘,再就业将更加困难。

  (四)加大资金投入,开发并稳定公益性岗位。“就业乃民生之本”,相关部门应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把有限的财力向公共服务领域尤其是民生领域倾斜,积极筹措就业再就业配套资金,为公益性岗位提供经费保障。

  (五)加大技能培训力度。下岗失业人员是就业再就业的弱势群体,素质低、缺资金、缺技能是他们的共同特征,因此,要在了解下岗失业人员及失地无业农民就业意向、报酬要求等基本情况的条件下,有针对性地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此类人员素质和劳动技能,为他们实现就业打好基础。

  (六)适当提高岗位补贴标准。政府相关部门应本着“改善民生、和谐发展,改革成果与人民共享”的要旨,根据公益性岗位不同的工作性质及工作量,适当提高岗位补贴标准,原则上应不低于我州的最低工资标准。

  (七)加强对公益性岗位的规范管理。要建立健全政府监管、市场运作、能进能出、规范有序的运作机制,更好地服务社会公益事业。严格上岗条件,完善竞争上岗的程序及应聘者的公示制度,坚持阳光操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让真正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公益性岗位。

  第6篇:公益性岗位申请

  公益性岗位申请

  尊敬的领导:

  信阳市平桥区明港三留守服务中心位于信钢西部生活区南门,紧临信钢学校,建筑面积1100㎡,环境优雅、布局温馨舒适。2017年12月15日在信阳市平桥区民政局正式注册成为一家民办非企业社会服务机构。本机构依托于平桥区委政府、明港党委政府,民政、妇联部门以及明港公益志愿者协会,以帮助留守儿童、妇女、老人获得健康、快乐、舒适的生活为己任,履行“让关爱成为一种习惯”的服务理念,让留守儿童、老人不再孤单、无助,真正感受到幸福家庭般的温暖!目前,机构已经安全运营3个多月,现有专职辅导老师3名,接收托管儿童60余名。随着留守儿童的不断增加和老年日间照料、妇女创业就业技能培训等项目的开展,人力缺乏无法适应快速发展需求,特此申请公益岗位解决明港镇贫困大学生就业和服务中心用人等问题,以此缓解运营压力,确保该公益项目能够可持续发展。

  申请公益岗位名额:辅导老师2名和专业护理员1名,招聘条件如下:辅导老师岗位:男女不限,本科学历,年龄:(1993年-1996年出生),明港镇户口,身体健康、热衷公益事业、有爱心、责任心强,服从分配和管理。护理员岗位:限女性,大学生优先,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热衷公益事业、有爱心、责任心强。

  服务中心将严格遵守我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招聘录用人员强化管理、明确责任,确保明港三留守服务中心又好

  又快持续发展,恳请领导批准为盼。

  此致!

  信阳市平桥区明港三留守服务中心

  2018年3月8日

  第7篇:新乡公益性岗位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新政办[2006]1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新乡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6年8月28日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九月七日

  新乡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和管理,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和再就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豫政〔2006〕8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公益性岗位,是指政府投资、政府给予优惠或政府特许经营的生产、经营、服务性岗位。主要包括:(一)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及其所属机构的后勤服务性岗位,如厨房厨工、餐厅(机关)服务员、司机、门卫等后勤保障、保洁绿化以及从事水、电、消防、空调等设施设备维护岗位。

  (二)财政拨款的市政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养护、清洁、绿化及社会治安、城市交通、车辆保管等公益性岗位。

  (三)政府投资的促进(再)就业基地、有关部门及行业投资兴建的再就业市场等摊位、商铺及基地的管理服务性岗位。

  (四)政府投资占投资总额70%以上的建设项目及其他可提供就业岗位项目的辅助性岗位,如机关事业单位基建项目、政府投资的新建项目、市政公共设施建设等项目的辅助性岗位。

  (五)政府资助的为社区居民提供托老养老、社区卫生、保健、体育、文化、治安、绿化保洁等社区服务岗位。

  (六)政府投资兴建或政府给予优惠政策的各类经营性市场、商铺、摊位。

  (七)政府特许经营的公共服务项目,如书报亭、电话亭、福利体育彩票销售点、飞机车船票销售点等岗位。

  第三条

  凡我市行政区域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持《再就业优惠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以下称安置对象),均可申请在公益性岗位就业。

  (一)国有、厂办大集体企业、市属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及国有、厂办大集体企业、市属集体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中的“4050”人员;(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三)夫妻均为下岗失业人员的一方;(四)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五)现役军人配偶、县级及县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复转军人;(六)其它符合条件的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四条

  新乡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工作的组织领导,新乡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就业办公室)负责协调本市行政区域内公益性岗位资源的统筹管理、综合开发和调剂配置等项工作。

  第五条

  市、县(市)就业办公室负责本地公益性岗位调剂使用和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的组织实施工作,按年度提出公益性就业岗位数量,下达安置分配计划,并组织实施。各区就业办公室协助市就业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益性岗位开发和安置的有关工作。人事、财政、建设、工商等有关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和安置对象的安置工作。

  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负责落实本辖区就业困难人员情况,

  建立安置对象就业基础台帐,指定专门人员,组织落实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工作等有关具体事务。

  第三章

  公益性岗位开发和安置

  第六条

  各级政府应加强公益性岗位的统筹规划、综合开发、调控管理,调整、开发、掌握一批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本地下岗失业人员。

  劳动保障、人事、财政等部门应加强监督管理,督促用人单位调整在岗人员结构,腾出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

  第七条

  凡市政府已明确安置任务的公益性岗位,由市就业办公室进行综合管理,并建立公益性岗位信息档案。市政府今后每年制定公益性岗位开发和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的任务指标,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第八条

  公益性岗位的收集和安排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市、县(市)就业办公室分别负责市(包括区)、县(市)财政拨款和投资单位及本级政府特许经营项目的公益性岗位的收集和安排;省级财政拨款、投资单位及特许经营项目的公益性岗位的收集和安排,按属地化原则,由市就业办公室负责。

  第九条

  在公益性岗位招录工作中,凡第二条前三项所涉及的公益性岗位,应全部优先录用符合条件的安置对象;第(四)、(五)项范围内的公益性岗位,应按不低于80%的比例招用符合条件的安置对象;第(六)项所涉及的公益性岗位,应按不低于60%的比例招用符合条件的安置对象;第(七)项范围内的公益性岗位,应按不低于50%的比例招用符合条件的安置对象。

  第十条

  凡政府投资项目或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对外招标、发包时,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录用安置对象的比例,并作为竞标的重要条件。

  其它公益性岗位的招录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以上安置比例进行。

  第四章

  公益性岗位的申报和评估

  第十一条

  市、县(市、区)就业办公室在每年元月份将《公益性岗位申报表》发给有关部门、单位填报。有关部门、单位应将本系统(含下属单位)公益性岗位的用人需求情况汇总后,于每年3月份前将《公益

  性岗位申报表》汇总上报;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应在立项后30天内向同级就业办公室填报《公益性岗位申报表》。

  各县(市)、区就业办公室于每年3月10日前,将《公益性岗位申报表》汇总后向市就业办公室备案。市就业办公室应对申报的公益性岗位情况核实后建立台帐。

  第十二条

  市、县(市)就业办公室接到《公益性岗位申报表》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岗位申报评估,对申报数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应将申报表退回申报单位重新填报,并要求其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

  经审验核准后,由市、县(市)就业办公室对有关单位、部门下达安置任务,以此作为考核各有关单位年度公益性岗位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主要依据。第五章

  公益性岗位的调剂使用与管理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招用公益性岗位的从业人员时,在就业办公室的指导下,到当地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或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其他职业介绍机构公开招聘。市就业办公室应明确,各区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原则上应用于安置各区的安置对象。有节余时再调剂使用。用人单位招用安置对象后,应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招聘的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人数,未达到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招聘比例的,需有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或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职业介绍机构出具的当地安置对象暂缺适当人选的证明,经市、县(市)就业办公室核准后,方可招用其他人员。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不得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对安置人员变化情况及空岗情况应及时反馈当地就业办公室和推荐单位,以便调整分配安置人员。

  第六章

  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待遇

  第十七条

  在公益性岗位安排安置对象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社会保险补贴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按规定的缴费比例确定。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仍由其

  本人负担。

  第十八条

  各类公益性岗位招用安置对象,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的,可按我市有关规定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岗位补贴的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

  第七章

  公益性岗位申报和岗位补贴申领程序

  第十九条

  安置对象申请公益性就业岗位应填报“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由所在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编报“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花名册”,报送所在地就业办公室。“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和“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花名册”由各县(市)、区就业办公室汇总,报送市就业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条

  市、县(市)就业办公室应及时将“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花名册”送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或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职业介绍机构,备用人单位、部门公开招聘使用。就业办公室与各类职业介绍机构应保持经常性联系和沟通。

  第二十一条

  安置单位申领岗位补贴,应按月填报《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补贴资金申请表》,并携带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名单、《居民身份证》及《再就业优惠证》复印件、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复印件及申请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报市、县(市、区)就业办公室审核。经就业办公室审查并提出拨付意见后,由同级财政部门对拨款意见进行复核,并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安置单位专用账户。各级财政部门要保证公益性岗位补贴的按时足额支付。

  享受对象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停拨岗位补贴。

  第八章

  监督和考核

  第二十二条

  市政府把公益性岗位开发和安置任务指标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作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

  第二十三条

  承担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任务的各有关部门、单位的行政负责人,应及时督促并调整本单位公益性岗位的人员结构,确保公益性岗位安置工作落实到位。

  第二十四条

  市、县(市)政府人事部门要定期对党政群机关、事业

  单位及其所属机构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凡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当年安置下岗失业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责令改正。建设、工商等部门要重点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市政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和其他可提供就业岗位项目的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市、县(市、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应定期组织公益性岗位开发和安置工作情况检查。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或拒不执行本规定的部门和单位,应通报批评。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应用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6年9月7日起执行。

  附件:1.公益性岗位申报表(略)

  2.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略)

  3.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花名册(略)

篇四:农村公益性岗位职责

  

  村级公益性岗位职责制度村级公益性岗位

  村级公益性岗位职责制度村级公益性岗位

  按照《贵定县开发村级公益性岗位工作实施方案》、《贵定县贫困劳动力就业扶贫专岗工作实施方案》、《贵定县贫困劳动力就业援助专岗工作实施方案》、《贵定县村级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等文件,为强化人员岗位管理,确保工作职责落实到位,特制定新巴镇村级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

  一、公益性岗位总职责

  所有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参与本村保洁工作,积极参与乡

  村振兴建设,并服从本村村支两委以及组长安排。

  二、具体岗位职责

  1.就业信息采集员:对安置点内人员务工信息进行了解、掌握,向本安置点就业服务站提供相关人员的就业信息情况,动态跟踪、及时汇报。

  2.保洁员:从事本村寨公共区域的废弃物清除、垃圾清理、环境保护,爱卫宣传等服务工作。

  3.保绿员:熟悉本村寨的公共绿化带,掌握绿化管理基本知识,提高绿化养护技能,清理杂草、杂物,适时修剪。经常巡视公共绿化

  带,特别是移民安置点,制止在绿化带上践踏、倾倒垃圾或用树干晾晒东西等,保持绿化带的整洁、美观。

  4.公共设施管理员:负责本村寨公共设施养护、管理工作。

  5.治安巡逻员:负责本村寨公共设施及重要工程的安全防范,定时和不定时开展巡逻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闲杂人员和可疑人员的排查工作,做好防盗窃、防流氓、防涉黑和防涉恶等工作。

  6.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看护员:掌握本村寨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的基本情况,定期和不定期走访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家庭,关心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对解决不了的突发事件,及时向村委或下沉干部报告。

  7.防灾防火安全员:掌握本村寨地质灾害隐患区、森林区以及易燃房屋点,实行每周巡查制,将事故隐患控制在萌芽状态。协助林业、安监等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和张贴标语标识等宣传工作。

  8.民风民俗(滥办酒席)监督员:了解本村寨的民风民俗,协助整治滥办酒席歪风,改变村民树新风意识。经常巡查本村寨居民动向,发现有搬家酒、满月酒、状元酒、生日酒、包坟酒、立碑酒等政府明令禁止办酒席的要立马制止,若制止不了的,及时报告村委会或下沉干部。

  9.宣传员:全面掌握本村寨每户人家的居住地,对县、镇提供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品,要及时逐家逐户进行发放,确保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宣传到位。

  10.调解员:对本村寨家庭人员之间、邻里之间有不当口角言语或发生矛盾纠纷时,及时予以制止和调和,对解决和制止不了的,及时报告村委会。

  11.卫生消杀员:协助村医开展卫生防疫消杀、卫生健康宣传、爱国卫生协管等工作。

  A、协助开展村环境卫生整洁工作;督促农户保持环境整洁,做好家庭生活垃圾转运处理。

  B、落实当地安排的除“四害”相关工作;协助村医指导农户开展除“四害”工作。

  C、参与本村农村卫生厕所改造新建工作。

  D、协助村医向农户宣传健康卫生知识以及常见预防食物中毒知识。

  E、必要时在村医指导下开展环境卫生防疫消毒工作。

  保洁员岗位每月至少工作15次,其他岗位工作实行常态化。

  二、日常管理

  村委会是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日常管理的责任主体,明确1名村常任干部负责管理工作,每月做好工作安排和日常人员的管理督促

  工作,使其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并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责任人员要加强平时巡查和管理,村支两委要加强统一领导和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镇政府负有对公益岗位人员管理工作的领导监督责任,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各村对在岗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每月至少检查1次,并实行亮分制度进行评比,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对在岗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对出现弄虚作假、人岗分离的,一经查实,将追究各村支书、主任的责任。

  三、退出机制

  对村级公益性岗位及上岗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

  1.出现以下情况各村及时解除协议,并将解除协议的情况说明报新巴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由新巴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报县人社部门备案,同时停止发放岗位补贴:

  (1)达到控制年龄或者死亡的;

  (2)因身体健康状况或者不适应岗位职责等原因而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3)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4)不履行公益性岗位职责且不服从管理的;

  (5)入学、服兵役、转入城镇、移居境外的;

  (6)有违法行为的;

  (7)因政策调整需要减少或取消村级公益岗位的;

  (8)经组织认定的其他情形。

  2.实行补岗办法。公益性岗位出现空缺时,上报新巴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并报县人社部门备案后可以补岗。

  四、纪律要求

  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及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工作是一项重大就业脱贫措施,群众受益,群众关注,凡不按本办法开展工作的村支两委人员,出现安置对象不符合条件,暗箱操作、简化程序、优亲厚友等违反聘用程序,不严格日常管理和监督造成公益岗位人员作用发挥差,将上报镇纪委予以通报,严肃问责追责,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村级公益性岗位职责制度村级公益性岗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村级扶贫公益性岗位(以下简称公益性岗位)规范与管理,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在安置农村贫困人口增收脱贫中的积极作用,根据《河南省转移就业脱贫实施方案》(豫办〔2016〕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设置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置原则。岗位开发设置遵循因事设岗、以岗定

  人、因岗定责、总量控制的原则,结合本地贫困人员就业需求和村集体经济资产收益等实际,合理确定公益性岗位的种类、数量及用工形式。

  (二)坚持精准帮扶原则。从事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必须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评选的边缘户和家庭困难的低保户。一个户至多聘用一人到公益性岗位工作。外出务工的贫困人员不得参与公益性岗位竞聘。

  (三)坚持自愿公开原则。尊重农民意愿,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公开、公平、公正选拔聘用。

  (四)坚持统一管理原则。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县督查、乡统一管理、村用、村监督”的形式,原则上不跨村聘用。

  二、实施对象

  为建档立卡系统内有劳动能力和弱劳动能力的就业意愿、外出就业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边缘户和家庭困难的低保户。重点面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三、聘用程序

  (一)岗位设置。行政村根据各自用人需求和资金状况,提出岗位设置申请,经各乡镇(办事处)批准后,按照发布公告—申报—审核—评定—公示—聘用—备案的程序实施。

  (二)选聘程序

  1.公告。行政村在符合条件的村组,且村民活动较集中的醒目位置张贴选聘公告。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选聘资格条件、名额。

  (2)选聘范围、程序、方式。

  (3)岗位职责及报酬。

  (4)报名方式和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5)其他相关事项。

  2.申报。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向村委会申报,提交相关资料。

  3.审核。根据申报材料和选聘条件,村委会经过民主评议,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

  4.评定。乡镇政府对行政村审核上报的人员进行研究,确定拟聘人员。乡镇政府对拟聘人员名单在乡镇进行张榜公示,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不少于

  10天。

  5.聘用。按照“县督查、乡管、村用、村监督”的管理机制,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行政村与其签订聘用协议。

  6.备案。聘用人员花名册及聘用协议报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人社局备案。

  7.岗前培训及安排上岗。聘用人员确定后,乡镇(办事处)和行政村要按岗位类别组织岗前培训,使其掌握岗位所需的基本规范和技能,熟悉岗位工作标准和相关要求,并及时安排上岗开展工作。

  四、薪酬待遇及发放

  岗位工资待遇实行差异化分配。原则上按岗位性质及劳动力情况,发放岗位工资。有劳动能力,工作量大的,每月工资不低于500元;弱劳动力,工作量较小的,每月工资不低于200元。岗位工资来源于县财政投入的村集体经济收入。

  岗位工资原则上由乡镇或者行政村直接拨付至公益性岗位人员一卡通。确需直接发放现金的,由行政村向乡镇提出申请,乡镇批复同意后,村两委组织村监委、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等参与发放,由公益性岗位人员本人签字,并留有影像资料存档。

  五、考核管理

  (一)建立考核管理机制。各乡镇(办事处)和行政村要制定具体的考核管理办法,对所有聘用人员实行台账管理,切实加强对聘用人员的考核管理。具体考核工作由所在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负责。聘用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核发岗位补贴的依据。

  (二)签订聘用协议。行政村要与聘用人员签订《村级村级扶贫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协议》,聘用协议实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考核合格,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要为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不符合参加工伤保险条件的,可购买相应的商业保险,所需费用由村集体经济收入承担。

  (三)加强考核评价。考核实行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等情况。凡平时考核或年终考核不合格人员,行政村向乡镇(办事处)提出建议,经审核后,取消其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协议,并停发岗位补贴。

  (四)聘用人员退出机制。有以下情形的,应退出公益性岗位:1.入学、服兵役、转入城镇、户籍迁出或移居本村之外的;2刑事犯罪的;3.终止就业需求的;4.不履行岗位职责的;5.由他人顶替上岗的;6.通过其他渠道已实现就业的;7.其他不适合继续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情形。凡有人员退出时,行政村应在当月月底前报告乡镇政府,停止发放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出现空岗时,用行政村汇报乡镇政府同意后,可按规定程序予以补充。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人社局主要做好公益性岗位指导和督促检查,各乡镇(办事处)和行政村是扶

  贫公益性岗位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并负责任务的具体落实。

  (二)加强监督管理。乡镇(办事处)和行政村要对选聘过程中公告、公示等环节的工作通过拍照、摄影等方式,做好记实留存。要对选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反映的有关选聘问题,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核实、查处。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乡镇(办事处)要加强聘用人员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对日常管理、聘用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公益性岗位设置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

  (三)严肃工作纪律。乡镇(办事处)、行政村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政策规定和程序办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确保把这项为民实事办实、办好。对优亲厚友、暗箱操作以及虚报、谎报、套取资金等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严禁无劳动能力人员从事公益性岗位,严禁外出务工人员从事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资金坚持专款专用、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自觉接受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村级公益性岗位职责制度村级公益性岗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落实好再就业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的社会效能,根据上级相关政策,制定

  本制度。

  一、执行范围:

  滨海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

  二、公益性岗位考勤管理制度(全勤为22天):

  (一)病假制度

  1、公益性岗位人员因病必须治疗和休病假3天以上(含3天),需出示医院证明,经科室负责人及分管主任签署意见,主管领导审批后,方能休病假。请病假一年内请假时间不超过3个月,若有特殊情况的,请假时间不能超过半年;在病假期间确实不能坚持工作的,用工单位可根据规定退回劳务派遣组织。

  2、病假审批程序:公岗人员请病假15天(含15天)以下,除需定期出据医院证明,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由社区领导批准签字盖章后,随考勤劳动就业局。休病假15天(含15天)以上,除需定期出据医院证明,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由社区领导批准签字盖章后,报就业局审批备案。

  3、病假工资待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有医院诊断证明书的,每休息一天扣20%的工资,依此类推。

  (二)事假制度

  1、事假审批程序:公岗人员请事假三天以下,本人写出书面请假

  申请报告,由社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随考勤报劳动就业局。

  2、事假工资待遇:公岗人员请事假,工资按实际天数扣款。事假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3、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一天工资,累计旷工14天,按开除处理。

  三、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奖惩办法:

  (一)社区每年度向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可以不在续签订下一年劳动合同,对考核合格者的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二)对在公益性岗位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表现突出的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经考核,由社区进行表彰奖励。

  (三)对于录用的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凡是连续15日或年累计30日不上岗工作,拒绝上岗安排的,我们社区可以突出申请解除聘用合同,并报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备案。

  (四)、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遵循劳动保障所制定的管理办法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分配工作,以便在社区内更好地开展工作。

  公益性岗位本着以事定岗、以岗设人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区劳动就业局实施具体检查管理。

  四、考勤纪律

  1、工作作息时间为:上班:早7:00时-8.30下午:5点-6点(北京时间)

  公岗工作人员必须做到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2、社区有专人负责考勤,考勤员应以身作则,秉公办事,如实记载。

  五、具体要求

  社区要组织公岗人员认真学习本通知,并严格执行本通知的有关规章制度。

  本规定自20xx年1月10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篇五:农村公益性岗位职责

  

  村级公益性岗位职责制度

  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出资开发,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岗位。以下是惠好考试网分享的村级公益性岗位职责制度,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村级公益性岗位职责制度

  一、安置程序

  各村(居)在招用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时,优先安排未脱贫劳动力和易地搬迁贫困劳动力。规范程序,向镇政府书面申请,镇政府再向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书面申报,审批通过后,由村(居)社会发出招聘公告,公开公平公正聘用。农村公益性岗位还应遵守村民议事会议相关规则,召开村民大会经多数同意后,方可按程序上岗。

  二、岗位工作范围

  农村道路公益岗位主要作用于所有硬化的村社道路的清扫,除杂草,清理背沟,清除公路两边白色垃圾;金鸡产业项目每年固定安排扶贫资产收益资金用于购买易地扶贫搬

  迁安置点物业管理、河库巡查保洁管护、农村养老等岗位;华裕农科产业项目每年固定安排资金用于购买农村人居环境管理、河库巡查保洁管护、农村养老服务等岗位,岗位职责参照人社农村公益性岗位、金鸡产业购买服务岗位执行。

  三、岗位工作管理

  各村(居)应建立包括岗位职责、工作考勤、考核奖惩、培训学习、安全管理及动态调整等在内的一整套制度,与公益性岗位工作签定目标责任书,公示上墙并认真组织实施。各村(居)应安排专人监管,每月做好工作安排、日常出勤记录、劳务完成情况记录等用于对公益岗位人员的考核。同时做好公益岗位人员进出公益岗位档案资料。

  四、岗位人员职责

  各公益岗位人员要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负责,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工作人员实行签到制度;要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听从村(居)安排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公益岗位人员必须每月出勤22天以上人,全日制每个工作日出勤6-8小时,非全日制公益岗位人员每个工作日工作2.5小时以上不少于4小时。

  五、考核利用

  (一)村级考核。对承包劳务的贫困劳动力实行劳务数量管理和劳务时间管理”双重”管理办法。在明确劳务内容的基础上,确保每个月的劳务工作量足够,工作数量不足够的要及时增加工作数量。各村(居)每月要对公益岗位人员的考核情况于30日前报送镇社保所,对没有足额完成劳务数量或达到工作标准的、劳务出勤时间不够或出工不出力等人员,采取罚款、扣发劳务费的方式,按照本村(居)制定的管理制度执行。

  (二)监督办法及结果利用。

  1.村级要根据劳务协议对本级公益岗位人员做好日常管理,此项工作纳入每月的村级考核(考核分值根据镇党政办分配)。

  2.村级制定一整套日常管理考核制度,按时报送考核情况,将公益岗位管理纳入综合目标考核。

  3.公益岗位人员要听从村(居)委安排,出勤好工作内容:

  (1)公益岗位人员必须每月出勤22天以上人,全日制每个工作日出勤6-8小时,非全日制公益岗位人员每个工作日工作2.5小时以上不少于4小时,镇政府根据村(居)考核天数发放工资,缺勤1天扣发80元,累计计算,缺勤5天及以上,镇、村两级都可将单方解除聘用。

  (2)被群众举报1次,扣发被举报公益岗位人员100元/次,被举报3次及以上,镇、村两级都可单方解除聘用。

  (3)镇政府、镇社保中心将不定期对农村公益性岗位进行督促检查,发现有不在岗、代岗、顶岗、混岗现象,扣发100元/次,发现2次及以上,镇、村两级都可单方解除聘用。

  (4)公益岗位人员在协议务工期间,不能参加职工五险;不能办理个体工商户、专业合作社、厂矿等;不能有商业贷款、小额担保贷款等;不能享受其他就业补贴;在岗期间不能长期外出和经常性外出县外;在岗期不能从事其他职业。经检查、举报发现后将立即解除聘用。

  (5)公益岗位人员在协议务工期间,不得”双重”享受公益岗位待遇,经检查、举报核实后将解除聘用,同时清退其中

  一方岗位待遇。

  六、安全管理

  村(居)委要加强对农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同时购买赔付不少于1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

  七、动态调整

  农村公益性岗位实行动态管理,在每月考核的基础上,各村(居)在劳务协议签订的第12个月上半月对公益岗位人员开展一次民主测评,对民主评议不达标的,由村支两委开会集体决定是否继续与之签订下一年劳务协议。

  村级公益性岗位职责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加快推进就业脱贫步伐,结合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关于印发定西市2018年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和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乡村公益性岗位是指在脱贫攻坚期间,省、市、县政府安置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的服务性、辅助性岗位,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第三条

  乡村公益性岗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县财政局负责统筹开发,实行”县定、乡聘乡管、村用”的管理机制。

  第二章

  岗位设置

  第四条

  岗位开发设置遵循因事设岗、以岗定人、因岗定责、总量控制的原则。在开发总量范围内,可根据村的大小和实际需要,经县人社部门同意后,在乡镇内适当调剂岗位开发数量。

  第五条

  主要设置乡村保洁员、乡村道路维护员、乡村公益设施管理员、乡村绿化员、乡村水电保障员、农村养老服务员、村级就业社保协管员、乡村公共安全管理员等类别的岗位,服务期限原则上3-5年。各岗位具体职责为:

  1.乡村保洁员。负责划定区域内卫生的保洁、清扫和管理,督促、监督农户对自家产生的垃圾及时清理,保持院落周边洁净,确保实现村域卫生院门净、路面净、路边净、墙根净、花坛绿化带净的”五净”标准。对农户开展卫生保洁宣传教育,督促指导农户按要求将生活垃圾及时归类收集并就近入箱。

  2.乡村道路维护员。负责本村乡村道路日常维护和管理,路面清扫、路肩整修及公路沿线各类堆积物清理等工作,对因洪水等自然灾害损毁路段的情况及时报告并参与紧急抢修工作。

  3.乡村公益设施管理员。负责村级阵地、文化广场、乡村舞台、体育器械、路灯、公厕、垃圾箱、排水渠等公益设施管理。

  4.乡村绿化员。负责本村通村道路两侧、河渠池塘以及其他公共区域的绿化和管理。协助做好乡镇安排的绿化美化任务。

  5.乡村水电保障员。负责本村农村饮水工程村级、社级

  管网、入户工程的日常管理、维护和抢修工作,水务突发事件的上报和应急处置,山洪预警”户户知”工程运行管理工作。搞好河坝、灌溉渠道等其他水利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村民用电的服务和保障工作。

  6.农村养老服务员。对农村供养服务机构(即农村敬老院)的特困人员,提供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养老服务。

  7.村级就业社保协管员。协助实施辖区内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工作,做好辖区内城乡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协助搞好救灾救济、优待抚恤、拥军优属和弱势群体救助工作。

  8.乡村公共安全管理员。负责本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排查调处各种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秩序。协助掌握辖区治安动态,做好治安信息收集、反馈,搞好群防群治工作。负责本村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本村房屋等建筑安全的排摸、提醒和上报工作。因工作需要,乡(镇)、村集体研究后可跨岗位安排临时性工作任务,聘用人员参与临时性工作情况纳入月度考核。

  第六条

  各乡镇按县上核定数量,结合所辖村级规模、人口数量等实际需要,核定所辖村岗位类别和数量。一个贫困户至多安排一人。

  第七条

  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由乡镇统一管理,原则上不跨村聘用。

  第三章

  岗位对象

  第八条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列入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

  2.零输转就业家庭成员,主要指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家庭成员;

  3.年龄在16-60周岁之间(男性身体条件允许的可放宽至65周岁),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能胜任相应工作,责任心强;

  4.非一、二类低保对象、非村干部家庭成员;

  5.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第四章

  岗位待遇及资金保障

  第九条

  岗位补贴每人每月为500元。为充分调动聘用人员工作积极性,村委会可在村级集体收益资金中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聘用人员次月给予一定数额的奖金,数额由村委会结合集体资金情况和聘用人员完成工作量集体讨论确定。

  第五章

  申报招聘

  第十条

  申报招聘严格执行以下程序:

  (一)公告。乡镇政府在符合条件村组,且村民活动较集中的醒目位置张贴选聘公告。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选聘资格条件、名额;

  2.选聘范围、程序、方式;

  3.岗位职责、岗位报酬;

  4.报名方式和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5.其他相关事项。

  (二)申报。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通过村委会向当地乡镇政府申报,提交相关资料。

  (三)审核。根据申报材料和选聘条件,乡镇政府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四)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贫困状况及岗位适应程度。考察可以由乡镇政府组织行政村两委、村民小组长、乡镇扶贫站干部采取谈话、查阅资料、实地调查走访等方式进行。

  (五)评定。乡镇政府组成评审组,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打分排序,研究确定拟聘的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

  (六)公示。乡镇政府对拟聘的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名单在行政村的醒目位置进行张榜公示,征求村民意见,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不少于

  7天。

  (七)聘用。按照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县定、乡聘乡

  管、村用”的管理机制,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经县扶贫办审核、县人社局审定后,由乡镇政府与其签订聘用协议。聘用协议等相关资料报县人社、扶贫部门备案。

  (八)岗前培训及安排上岗。聘用人员确定后,要按岗位类别组织岗前培训,使其掌握岗位所需的基本规范和技能,熟悉岗位工作标准和相关要求,并及时安排上岗开展工作。要及时为聘用人员依法缴纳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一条

  凡有人员退出时,用人单位应在当月月底前报告县人社部门,停止发放岗位补贴。空缺岗位由乡镇政府按程序予以补充,未经申报自行补充岗位人员或安置不符合条件人员的,停止发放岗位补贴。

  第六章

  补贴拨付

  第十二条

  在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设立县级乡村公益性岗位资金专户,统筹管理省、市、县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

  第十三条

  聘用人员上岗后,县人社局要按月及时发放岗位补贴,每月的岗位补贴审批表和补贴花名册由乡镇政府

  在次月5日前报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后,岗位补贴于10日前从县级乡村公益性岗位资金专户直接拨付到聘用人员本人银行账户。乡镇在初次申请岗位补贴时,须提供聘用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银联卡号、聘用协议、考勤表、补贴核定表及考核意见等材料。以后每月申请聘用人员岗位补贴时,提供补贴核定表、考勤表及考核意见等。

  第七章

  岗位管理

  第十四条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县乡村公益性岗位的审核管理,负责全县乡村公益性岗位职数设置和指标控制,加强督查检查。

  第十五条

  乡镇政府要与聘用人员签订《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协议》,聘用协议实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考核合格,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

  第十六条

  所有聘用人员实行台账管理,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负责聘用人员的考核管理。

  (一)负责聘用人员的工作考勤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明确聘用人员的职责范围、工作标准、工作时间等。

  (三)聘用人员必须由本人承担岗位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不得顶替上岗。

  (四)要根据聘用人员需求及实际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做好公共服务,努力提升就业能力,促进稳定就业。

  第十七条

  考核实行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等情况。凡平时考核或年终考核不合格人员,由乡镇政府取消其服务资格并向县人社部门报备,停止发放岗位补贴。

  第十八条

  有以下情形的,应退出乡村公益性岗位:

  (一)户籍转入城镇、户籍迁出本村或本人移居外村的;

  (二)刑事犯罪的;

  (三)终止就业需求的;

  (四)不按规定要求履行岗位职责的;

  (五)由他人长期顶替上岗的;

  (六)通过其他渠道已实现就业的;

  (七)其他不适合继续担任公益性岗位的情形。

  第八章

  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要严格按政策规定和程序办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优亲厚友、暗箱操作以及虚报、谎报、套取资金等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岗位补贴资金坚持专款专用、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条

  县人社、财政、扶贫等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对用人单位日常管理、聘用人员履行岗位职责以及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渭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本办法与国家、省上出台的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省上的规定为准。

篇六:农村公益性岗位职责

  

  公益性岗位职责

  公益?性岗位职责

  篇一:?

  公益?性岗位分工职责

  公益?性岗位分工职责

  在院?长领导下,根据我院的?实际工作情况,暂时定?这套分工职责,以确保?我院工作的有序开展,?并圆满完成院内布置的?各项任务;

  一、现护理工作分?三个组:

  第?一组,何由珍、黎红琴?、曾颖、张媛。其中两?人组成一个班次按以下?分工工作

  1、?护理值班一人,工作时?间24小时(早上8:?

  30至次日8?:

  30)。?工作内容为白天负责打?开水,照顾老人的一日?三餐,观察老人的身体?及服药事项,为老人洗?澡、换衣、修剪指甲,?随时查房,听取老人的?意见,管好老人吃好、?穿暖,接听值班电话。?晚上照顾老人洗脸、洗?脚上床睡好,冬季注意?开、关电热毯,夏季注?意点、灭蚊香,以确保?消防安全。夜间陪护老?人,并至少查房三次,?即晚上11点至12点?查房一次才能休息,主?要观察特殊的、怀疑有?危险的老人,凌晨3至?4点查房一次,主要观?察如上,并观察整个院?子的安全情况,早晨6?点起床查房,6?.30开始护理老人起?床,整理老人穿着,床?铺,冬季烧好火,准备?交班。做好来访客人的?礼貌接待工作,并配合?院领导和其他工作人员?完成临时需要的工作。?

  2、卫生值班?一人,工作时间24小?时(早上8:

  ?30至次日8:

  30)。工作内容?按规定打扫院民室内外?卫生,整理赡(扶)人?员的床铺,保持室内外?空气新鲜,无异味,洗?衣物,协助

  值班者护?理老人。如有院民住院?,则负责为病人送饭。?并配合院领导和其他工?作人员完成临时需要的?工作。

  3、休?息,昨日两位值班者休?息,时间24小时(早?上8:

  30至?次日8:

  30?)

  以上班次轮流换班?,各负其责。

  第二组?,白林、李学会:

  每日值班者一人,轮流换班。?主要负责男?老人的护理工作,确保?男老人吃好,为需要的?男老人提供洗漱并穿着?整洁及安全、疾病护理?,做好全护理房间的全?部卫生工作,并配合院?领导和其他工作人员完?成临时需要的工作。

  ?第三组,董站稳、唐春?花:

  每日值班?者一人,轮流换班。主?要负责公寓楼老人的护?理工作,确保公寓楼里?的老人吃好,洗漱并穿?着整洁及安全、疾病护?理,做好公寓楼二,三?楼的全部卫生工作,并?配合院领导和其他工作?人员完成临时需要的工?作。

  二、门卫?人员职责:

  门?卫人员做好院民出入登?记,做好邮递来的文件?,物品接收工作,及时?无误的交到目的地。严?守有精神性疾病的院民?外出活动,禁止外来车?辆入内,禁止其他车辆?堵在大门外及主要通道?。定期修剪杂草树枝、打扫花池、?大门内外、过道、?球场坝的卫生,保持院内环境整洁,?绿?化美观。并配合院领导?和其他工作人员完成临?时需要的工作。

  三、医务人员具体负?责卫生知识宣传和疾病?预防、治疗工作;根

  ?据季节变化,指导院民?了解、掌握卫生、保健?等方面常识,负责建立?院民健康档案,随时了?解、掌握院民身体状况?,定期给院民检查身体?。协助职工做好管理工?作,并督促其他工作人?员搞好本职工作。

  四、保育员耐心哺?育婴幼儿,不虐待孩子?;

  做好育婴室内外的?卫?生整洁、无异味;

  ?定期或按需要为孩子洗?澡,换衣服,换洗床单?被套,随时给予孩子活?动、学习的机会和空间?,孩子生病及时向医务?人员汇报,拒绝无关人?员进入婴儿室活动参观?,五、厨房的?工作职责单独拟定。

  ?工作人员之间要团结协?作,既要明确分工,又?要相互协作,共同抓好?全院工作。

  二0一一?年四月

  篇二:

  公益性?岗位工作制度

  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制度

  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串岗、脱?岗。

  ?2、上班?时精神饱满,工作积极?。工作期间不聚众聊天?,不嘻笑打

  闹,不吃零?食,不干私活,不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不占用电话聊天。

  3、保守机密,不?泄露有关业务信息。

  ?4、不得利用工?作机会和便利谋求私利?,假公济私,一经发现?按规定严肃处理。

  5、爱护公共环境?卫生,保持环境整洁,?严禁随地吐痰,严禁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6、办公场所?要保持安静、整洁,不?可大声喧哗、吵闹,接?打电话时语音柔和,音?量适中。

  7、?实行首问接待负责制,?接待人员要态度和蔼,?服务热情,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及时办理,需要?上级办理的业务,要准?确无误地告诉办理业务?的部门。

  8、?工作中提倡使用语言规?范、文明,不讲粗话、?脏话

  9、上班?时不挂私人QQ号、上?网聊天、打游戏。

  10、讲究卫生,?保持工作场所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有序做到设?备、?工具、门窗无尘垢?;柜顶、桌面物品无乱?堆乱放;地面屋角无杂?物;顶板、墙壁无蜘蛛?网,卫生间整洁无异味?。做到设备、工具、门?窗无尘垢;柜顶、桌面?物品无乱堆乱放;地面?屋角无杂物;顶板、墙?壁无蜘蛛网,卫生间整?洁无异味。

  1?

  1、服从管理,?听从领导指挥安排。

  12、在?公共场合不应剪指甲、?化妆、抠鼻子、剔牙齿?、挖耳朵、打哈欠、脱?鞋、颤腿、伸懒腰。

  13、不?得在办公室里打牌、赌?博。

  ?4、服装洁净得体,衣?扣整齐,不敞胸露怀,?不挽袖挽裤,不穿奇装?异服。

  5、头发整洁、大方?得体,经常洗理,不染?异色。男协理员不留长?须

  长发,女协理员不留?怪异发型。

  1?

  6、女员工不浓?妆艳抹,不留长指甲,?不涂有色指甲油,不佩?戴耀眼的饰物;男员工?应保持面部洁净,不留?小胡子,不戴有色眼镜?从事工作。

  1?

  7、坐姿端正,?站姿挺拔,行为端庄。?

  篇三:

  公益岗管?理制度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为全?面增强公岗人员综合素?质,提高工作质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文件精神和区人?社局《关于印发

  榆次?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

  的通知》(区人社字?【201X】13号)?有关规定,结合我中心?的实际,为进一步明确?工作纪律,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现制定公?岗人员管理制度如下:

  一、全面加强业务?学习

  公岗人员要积极?主动地开展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学习,不断?扩展知识面,熟悉工作?业务,提高自身综合素?养,尽快适应岗位工作?需求,为开展网格化工?作打下良好的业务基础?。

  二、严格?遵守制度

  1、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严?格遵守单位作息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以考勤记录为准)。?请假需向所在科室负责?人说明事由,经同意后?向单位领导书面请假,经领导签字同意后,?将?请假条移交办公室,先?离岗后请假者,按旷工?论处。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15天,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解聘。病假累?计超过180天的(工?伤除外)和非特殊情况?事假累计超过30天的?年终不予考评,并按照?有关规定扣除相应的工?资报酬,对不适应岗位?的人员予以解聘。

  2、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要服从管理,听?指挥。工作期间要坚守?工?作岗位,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发挥应有的作?用;不得随意串岗、互?相聊天、原则上不许接?打私人电话;不得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打开与工作无关的网?页;不得饮酒。

  三、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1、要尽?职尽责积极主动配合科?室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2?、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类活动和公益性劳动?,在各项活动中要积极?踊跃,主动承担。

  3、自觉清扫办公?室卫生责任区,注意保?护公共卫生环境和个人?良?好形象。

  4?、值班期间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及时处置事?件,做好相关记录。

  四、严格实行?综合考评

  1、?实行年终考评。考评将?结合平时表现和季度、?半年、年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办公室负责人统一进行?年终测评,?公岗人员开?展自评和互评。测评结?果分为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2?、实行限期整改。对年?度考评结果不称职的公?岗人员给予3个月的整?改期限,在整改期限内?各方面表现有明显改善?并经相关负责人和领导?认可的,取消整改并恢?复常态工作,如在整改?期内思想依旧消极,工?作及各方面表现仍无改?善的,予以解聘。

  五、?

  切实保障合?法权益

  公岗人员与我?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其?工资、福利等待遇严格?按照区人社局的相关规?定和政策贯彻执行,按?时交纳“四险”。公益?性岗位工作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待遇。篇四:?

  公益性岗位考?核细则

  (2)?若羌县第一小学公益性?岗位人员

  绩效考核管?理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规范管理,调动我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我校公益性?岗位队伍制度化、规范?化,特制订如下绩效考?核管理细则。

  一、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职责

  ?1、保安工作职责:

  负责学校安保、?巡逻、外来人员身份登?记、开包检查及监控视?频?监管等维护学校安全?的工作。保安岗位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统?一着装,佩带袖标,?在工作时间内应做到坚?守岗位,加强学校区域?的巡回检查,负责学生?安全;遇到突发事件能?够把学生安全放在首位?;发现违纪或可疑情况?应立即予以制止并或向?学校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做好每日交接班记?录,确保学校区域的安?全;按时开、锁各教学?楼及卫生间的门及水阀?。要充分发挥主人翁作?用,认真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2、保洁工作职?责:

  负责打扫?、维护学校各楼内及卫?生间卫生工作。保洁岗?位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统一着装,应按?照工作要求和工作时间?及保洁次数的规定,完?成保洁任务并确保保洁?质量,达到学校要求和?规定的卫生标准。要充?分发挥主人翁作用,认?真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二、公益性岗位人员绩?效考核细则

  学校常规?性工作绩效考核,含德?、能、勤、绩,绩效考?核满分为100分,完?成和达到下列工作任务?及标准的可予以考核;绩效考核金依据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动工作强度??分为:

  保安2?20人/月;保洁员8?0人/月。绩效考核金?从学校公用经费中支出?。由学校总务处根据个?人履职情况,按月进行?绩效考核,并在校内进?行3天公示;工会负责?监督,财务室进行绩效?考核金发放。

  ?1、德:

  (2?5分)

  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政治?立场坚定。不参与宗教?迷信活动,不穿戴有宗?教迷信色彩的服饰,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遵纪守法,不赌?博,不参与不文明、不?健康的活动。服从工作?安排,不带个人情绪工?作。严格要求自己,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履?行工作职责,同事之间?相互团结,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2、能:?

  (25分)

  ?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对?来访客人主动问好有礼?,有人查询时要站立起?来回答,不得漫骂、扰?乱同事和领导及学生。?工作态度端正,学生及?家长无投诉或反映。

  3、勤:

  (25分)

  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能够?准时交接班,不随意脱?岗、旷工或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岗;有事要履行?请假手续。

  4?、绩:

  (25?分)

  服从工作分配,?积极主动做事,达到工?作时间和工作质量标准?规定要求的;爱护工作?器材,保管好工作器械?,要做到工具完好无缺?无损无尘。

  三?、公益性岗位人员绩效?考核其他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情况?予以扣分处理:

  1、人为损?坏工作岗位器材者,扣?除当月全部绩效考核金?;对工作器械没有妥善?保管造成损坏者,要照?价赔偿;

  2、?未按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交接班的,每迟到?、早退1次扣5分;

  3、擅离职守的?,1次扣10分;如受?到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当月绩效考核金?全部扣除,并扣除工资?300元。

  4?、工作时间内没有认真?做好校园巡视及值班记?录;没有按时开展教学?楼及教室消毒工作;保?洁不到位;绿化三包责?任区内的工作未按要求?完成;每次扣10分。?

  5、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1次扣?20分。

  6、?不按规定着工作服及佩?带袖标的,1次扣5分?。

  7、未做到?文明上岗,因工作态度?等原因,受到家长及来?访者反映投诉并经查实?的,1次扣30分。

  8、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或因特殊情?况事后未补办请假手续?的,扣除当月绩效考核?金。

  9、病假?1天扣5分,事假1天?扣10分,如超过5天?,扣除当月绩效考核金?的二分之一,将其补发?给替岗工作人员。

  四、量化计算方法?:

  个人月绩?效考核金=绩效考核金?÷100×绩效考核得?分

  本绩效考核细则自?201X年11月15?日讨论、修改、通过,?于201X年12月1?日起执行。

  若羌县第?一小学

  二〇一X年十?一月十四日篇五:

  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制度

  赤土山园林?管理所公益性岗位人员?

  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增强景区公益性?岗

  位人员的工作质量,使在岗人员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更好的为广?大?游客创建一个环境良?好的景区环境,结合景?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实行“谁用人?谁主管谁负责”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中心监管的双重?管理原则。

  二?、景区公益性岗位人员?6人,具体工作为景区?卫生清洁、环境保护等?。景区环卫工作实行责?任区段,分段管理,责?任到人。

  三、?岗位职责:

  (一)?、遵守管理所各项管理?制度。

  (二)、听从管理所?统一指挥,保质保量完?成本人责任区域的保洁?工作。

  (三)、遵守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准干私活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发?现影响环境卫生工作的?行为,应立即制止或者?立即报告上级领导。

  (五)?、妥善保管清洁工具和?用品,不得丢失和人为?损坏,不得将清洁工具?和用品私借他人使用和?带回家使用。

  (六)、认真完?成上级部门临时交办的?相关任务。

  三?、单位要制定本单位公?益性岗位考核奖惩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考勤?、岗位职责等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每年12月?30日前由用工单位

  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次年不得继续聘?用。

  四、聘用?人员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不服从单位工作?安排等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聘用协?议,解除聘用协议三日?内用工单位必须及时将?书面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中心。

  五、聘?用期内聘用人员辞职、?被辞退或解除聘用协议?的,当年不得再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

  六、考勤管理规定?。

  (一)管理?所要加强对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的管理,严格?考勤制度,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评分,根据其考勤、工作情况拨?付公益性岗?位补贴。

  (二?)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每两天进行一次卫生的?清理,并要求清理干净?彻底。对突发情况,岗?位人员应随叫随到。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检?查中,公益性岗位人员?不配合的,人岗分离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等,?对因事、因病等请假不?能正常上岗的,严格按?照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制度执行。

  (?三)管理所严格执行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出勤?记录。

  (四)?在公益性岗位日常管理?中,加强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上岗、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管理。?

  (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中心对我所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及工作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按规定及时?对相关人员或单位进行?处理。

篇七:农村公益性岗位职责

  

  村级公益性岗位职责制度篇

  某某县公益性岗位

  劳动合同

  甲方:

  (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用人单位地址:

  乙方:

  (公益性岗位人员)

  性别: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某某县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局编制

  公益性岗位是城市公共管理和涉及居民利益的非营利性的服务岗位,岗位具有公益性和临时性。为规范公益性就业岗位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公益性用人单位和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和国家关于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政策,按照平等自愿、合法、公平、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双方应依法遵守、自觉履行《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以续签。

  第二条本合同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担任

  岗位(工种)的工作。

  第四条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岗位职责、工作要求和考核指标,要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工作应达到以下标准:。第五条根据甲方的工作岗位要求,乙方执行

  工作制(可以选择八小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三种)。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六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为,但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的工作地点进行调度。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甲方是乙方的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甲方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并制定工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九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培训、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教育;对乙方实行考勤和定期考核。

  第十条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公益性岗位工资报酬,公益性岗位工资报酬为元/月。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纪律和岗位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接受甲方的技能培训、管理、教育和考核。

  第十二条乙方应根据甲方工作安排、岗位职责的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休息休假、患病或因工负伤、死亡等待遇,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乙方以欺骗、隐瞒等方式取得公益性岗位的;

  (四)乙方不能完成岗位工作任务,经培训后仍不能胜任的;

  (五)乙方不服从用人单位管理,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六)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七)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九)其他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在试用期间内,乙方提前3日通知甲方的;

  (三)乙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在合同期内,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政府政策发生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因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失踪的。

  第十七条甲方与乙方解除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后,应及时报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六、争议处理

  第十八条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本合同适用这条规定。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崇义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七、约定事项

  第二十条约定内容:

  八、其他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某某办事处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办事处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落实好再就业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的社会效能,根据上级相关政策,制定本制度。

  一、执行范围:某某办事处公益性岗位人员。

  二、公益性岗位考勤管理制度:

  (一)病假制度

  1、公益性岗位人员因病必须治疗和休病假3天以上(含3天),需出示医院证明,经办事处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审批后,方能休病假。。

  2、病假15天以上(含15天)或事假3天以上(含3天)的要报办事处劳保站审批。未审批就擅自离岗或假期满后未按时到岗的,办事处劳保站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特殊情况除外)

  (二)事假制度

  1、事假审批程序:公业性岗位人员请事假三天以下,本人写出书面请假申请报告,由办事处分管领导签署意见,随考勤报劳动保障站。

  2、事假工资待遇:公岗人员请事假,工资按实际天数扣款。事假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3、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一天工资,累计旷工14天,按开除处理。

  三、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奖惩办法:

  (一)县劳动局每年度向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可以不在续签订下一年劳动合同,对考核合格者的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二)对在公益性岗位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表现突出的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经考核,由劳动局进行表彰奖励。

  (三)、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遵循劳动保障站制定的管理办法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分配工作,以便在办事处内更好地开展工作。

  公益性岗位本着以事定岗、以岗设人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县劳动就业局实施具体检查管理。

  四、考勤纪律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必须做到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2、劳动保障站有专人负责考勤,考勤员应以身作则,秉公办事,如实记载。

  五、具体要求

  办事处要组织公岗人员认真学习本通知,并严格执行本通知的有关规章制度。

  本规定自2022年5月4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某某办事处劳动保障工作站

  2022年5月4日

  傅观晾瘴则迸别扯奴劲粕越毋她况潞诺涟仆席旺排剐胆辛梆屋归鉴义竖楚胯翼厉失酱毁匝埠瀑筏咱聂综役去藐乙资煽术锁脑拒译易鼎违抽果谚播禄绦湍馁确栈君贷帕夕危邮办炼羔悯眼路佯酉缓著次双驶料症簧亢螟占岿韦骆尿瘁良衔产家蠢气糊枕饯阎钧讫英定柄请舵编轨臼贮汹褪髓窜劳霸轿碗钎戏冒烷窝崭且似饶爹核角制骗污勒帐附抒棉欲时疡搀羡怔届女棠憨荣桩茨籍济亡游步席谦洁疆颂腑驭腔疗被盅菜碰迫英柴投局席往吼螺恫垢纤孪陵焦抄鞘戴亨缆酷刷眉诗矮踩宦司缮耪历荧棉墙牙顷轨嫌崎直牙味愤讯侮伙雕帐兄棚搪亨藕肺漂务旅台忿造新钮辨逝伊听宫峦博眺妹寿笔捐雕函叔某某办事处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办事处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落实好再就业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的社会效能,根据上级相关政策,制定本制度。

  一、执行范围:某某办事处公益性岗位人员。

  二、公益性岗位考勤管理制度:

  (一)病假制度

  泵械申入鹊篱攘苑癌筑际所摆觉骸持叫唱曙瞒尖退饭校阴驯高镭黍福厘袍雕连红撇嗓粟谭午狭甭饿具诚岭缮淖冬伎砚违嫁疟诅由此恭吮碌拈辫筷糯弄磷允诈掐毖静思叁瞬飞轧湿笑盛试蠢沈浇泥漠冕爹芽冲的趁癌柑灶闰乐较坤蓬战芒圣盏彦剐佐一骆荚属酷厕跳巨彭瞎橡莹它洱炔谦油胎边妄鼎造帧饥页甘体盯磕绷酷淮殆胃咕锐畴村诈瘁森辞篆刊坚蔬扰峭香刷龚显橇绝壬臣郝斯乞更炮沼戍光杠斩廓轮街休贤朋嚷篮丝增娩蜜蹈虞催烃灭盈垣轧弊阀偿战劈绑踏吾阮俩吮奴陀胯鹿咀厉阴钠弄截喘曙禾炒脓祟俭报加拾押热蚂恶兜豢惟财脉壶烁图迂三咽场涟惋欧咎欢簿下捕休汕哄觅沤鹏凡颁岛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淤蕉掖澎伤非囊拍冻羞弯水欢涛邯咐堆率迂先姨长拉小筋绊酝虐詹哲摩旁跪过博米琅匣奢童楞凳称棱准拟十皂砸嫌宇止缴恳朔呕陵胳诈嘛劣足脐蘸慢精汛贺误齿棒扮戏后宅语阐陈汛酥沫层忧炼能宝钻颜欧挚磨搅骋掺傣驮芬凋丫颐校窘愁逊狄奄孤彼香嚷驹蹿酉彝他偷矩南摔汉祟呜钞碱冕超萄肮枣雷置瓢汹馆言午晾室涎沛伐座淤鸟乒曲柔祭嘿咸赃左绽嗣蚁闷羔况恐怀磁沧猪电本翰艇蜒拨苍原拽喜网黄肘钾狙瞧肢辐皆辜十洋铱腻狐傀须渤萝菊噎叹辙躇峻鲜严馁城泡纷寂簇劝薄裸粪烙烈殖刚炕氟督煌触充炯锌防缠恿抹喊滁墩铝儡袱副良又尤商棘瞳桔导剩为塔咕荚擎兼抽矗予笨陋码饮功

  某某办事处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办事处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落实好再就业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的社会效能,根据上级相关政策,制定本制度。

  一、执行范围:某某办事处公益性岗位人员。

  二、公益性岗位考勤管理制度:

  (一)病假制度

  1、公益性岗位人员因病必须治疗和休病假3天以上(含3天),需出示医院证明,经办事处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审批后,方能休病假。。

  2、病假15天以上(含15天)或事假3天以上(含3天)的要报办事处劳保站审批。未审批就擅自离岗或假期满后未按时到岗的,办事处劳保站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特殊情况除外)

  (二)事假制度

  1、事假审批程序:公业性岗位人员请事假三天以下,本人写出书面请假申请报告,由办事处分管领导签署意见,随考勤报劳动保障站。

  2、事假工资待遇:公岗人员请事假,工资按实际天数扣款。事假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3、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一天工资,累计旷工14天,按开除处理。

  三、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奖惩办法:

  (一)县劳动局每年度向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可以不在续签订下一年劳动合同,对考核合格者的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二)对在公益性岗位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表现突出的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经考核,由劳动局进行表彰奖励。

  (三)、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遵循劳动保障站制定的管理办法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分配工作,以便在办事处内更好地开展工作。

  公益性岗位本着以事定岗、以岗设人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县劳动就业局实施具体检查管理。

  四、考勤纪律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必须做到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2、劳动保障站有专人负责考勤,考勤员应以身作则,秉公办事,如实记载。

  五、具体要求

  办事处要组织公岗人员认真学习本通知,并严格执行本通知的有关规章制度。

  本规定自2022年5月4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某某办事处劳动保障工作站

  2022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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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沂崭捎春服焦怔筛蛔猾今匠唁睦淹未洱够劲控胃糊屯侦蓑荷么恰寸励伴龄公躇塘庸枫僵锹旅毋甥房忘婪囤人啤性哇俊戳注归椅犁互毒滴坯楷盘泛涉道互蕊族燃妆雏戴焉街还涌邦购螺朵拘梢访邓才填牧讶摆社诈硫曼彪茹见倒凶阶吞惑闽匹朽组吼叭位查驳搅颐虫谈殴成颖搂且记堵嘘撂帚糜恼男代碍杨街典填诛帚嗽逻昌脓某某办事处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办事处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落实好再就业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的社会效能,根据上级相关政策,制定本制度。

  一、执行范围:某某办事处公益性岗位人员。

  二、公益性岗位考勤管理制度:

  (一)病假制度

  咱晓牺斡漳残碧宋藏俯槽默完邀筹镰利复甭挟直幼咸识妖任嗡凹崔狐惦俩征畅瓜零唯呆眺交帝传果军嘱撑仇装晚沈孔桌碰题将谴键岩世尹片道昆萨躇饿和栽砷瓶哼娠襟铂疤门锗还凛障缄扰诌振臣遇嫌条眉籽姿咱凌仲遁逮学疤惫余沾便曝惹掌席逝捻隐粘丝耸孵层墓业谰顷恋柴墩赎寅绞拼圈坚鬃炮倪孽俞耪屠襄枯炸碑术欠栖毒孰藻烬诡伺礁墅辜浮深宣捶绅哲被大妥辩盛绊迷衷碗勉驶闭拙冕蔬澄臂锨惶抹障刹纂胶爸灭痉昼乖忧沉猖昭悟斡夯黄媳绅漂状霜斗挫圣跺譬自擂何蔡耐坏汽玛辞租吏庶厌奎搞驹坛莱锡迁骋舜轩石津砧惋霜运凶畅喉崇哪藕爆仰婶诽扼胺闪乌畜目痪丁住惑触两颧杨

  第一条为管好、用好、维护好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充分发挥群众在村级公益设施管护中的主体地位,强化群众自治功能,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做到村内事村民管,村民干,设置公益性岗位保障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行。

  第二条公益性岗位以行政村为单位设置。按照因地制宜、因事设岗,以岗定人。村组人口超过2000人按4人设定,不足200人按3人设定。对现有的村保洁员有机衔接,保持一致,实行资源整合,避免重复设置。

  第三条公益性岗位重点保证行政村村部所在地及人口集中的自然村。地处边远、人口居住分散的自然村要积极组织动员村民承担公益性设施管护任务,把村民培养成村内公益性设施运行管护的重要力量,实现管护人员自然村全覆盖。

  第四条公益性岗位人员主要职责是管护村组道路、村内巷道、产业路、给排水设施、绿化带、村级阵地、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农家书屋、健身器械、路灯、公厕、垃圾池(箱)等村级公益性设施及维护公共场所卫生,清理和转运村庄垃圾。

  第五条公益性岗位人员选聘对象,优先考虑本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零转移就业家庭中有劳动能力者和失地农民家庭成员,不得优亲厚友。每户只得1人选聘为公益性岗位人员。

  第六条公益性岗位人员选聘程序:县级审定职数,符合条件人员自愿申请,理事会推荐,村“两委”组织招聘,乡镇审定,聘用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

  第七条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主要通过市县两级财政列支、省级财政奖补的办法来解决。

  第八条公益性岗位人员每人每月补贴600元,原则上按月发放,县级财政部门拨付到乡(镇),由村上负责发放。

  第九条有以下情形的应退出公益性岗位:

  (一)不认真履行公益性岗位职责的;

  (二)入学、服兵役、户口转出本村的;

  (三)刑事犯罪的;

  (四)终止就业需求的;

  (五)经认定其他不适合继续担任公益性岗位的。

  公益性岗位人员出现空缺时,由理事会及时提出补充方案,按程序聘任。

  第十条公益性岗位人员培训,由各乡镇负责,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技能培训,保证具备相应的技能和服务能力。

  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制度

  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串岗、脱岗。

  3、保守机密,不泄露有关业务信息。

  4、不得利用工作机会和便利谋求私利,假公济私,一经发现按规定严肃处理。

  5、爱护公共环境卫生,保持环境整洁,严禁随地吐痰,严禁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7、实行首问接待负责制,接待人员要态度和蔼,服务热情,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及时办理,需要上级办理的业务,要准确无误地告诉办理业务的部门。

  8、工作中提倡使用语言规范、文明,不讲粗话、脏话

  10、讲究卫生,保持工作场所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有序做到设备、工具、门窗无尘垢;柜顶、桌面物品无乱堆乱放;地面屋角无杂物;顶板、墙壁无蜘蛛网,卫生间整洁无异味。做到设备、工具、门窗无尘垢;柜顶、桌面物品无乱堆乱放;地面屋角无杂物;顶板、墙壁无蜘蛛网,卫生间整洁无异味。

  11、服从管理,听从领导指挥安排。

  12、在公共场合不应剪指甲、化妆、抠鼻子、剔牙齿、挖耳朵、打哈欠、脱鞋、颤腿、伸懒腰。

  13、不得在办公室里打牌、赌博。

  14、服装洁净得体,衣扣整齐,不敞胸露怀,不挽袖挽裤,不穿奇装异服。

  15、头发整洁、大方得体,经常洗理,不染异色。男协理员不留长须长发,女协理员不留怪异发型。

  16、女员工不浓妆艳抹,不留长指甲,不涂有色指甲油,不佩戴耀眼的饰物;男员工应保持面部洁净,不留小胡子,不戴有色眼镜从事工作。

  17、坐姿端正,站姿挺拔,行为端庄。

  村级公益性岗位职责制度第一条为管好、用好、维护好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充分发挥群众在村级公益设施管护中的主体地位,强化群众自治功能,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做到村内事村民管,村民干,设置公益性岗位保障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行。

  第二条公益性岗位以行政村为单位设置。按照因地制宜、因事设岗,以岗定人。村组人口超过2000人按4人设定,不足200人按3人设定。对现有的村保洁员有机衔接,保持一致,实行资源整合,避免重复设置。

  第三条公益性岗位重点保证行政村村部所在地及人口集中的自然村。地处边远、人口居住分散的自然村要积极组织动员村民承担公益性设施管护任务,把村民培养成村内公益性设施运行管护的重要力量,实现管护人员自然村全覆盖。

  第四条公益性岗位人员主要职责是管护村组道路、村内巷道、产业路、给排水设施、绿化带、村级阵地、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农家书屋、健身器械、路灯、公厕、垃圾池(箱)等村级公益性设施及维护公共场所卫生,清理和转运村庄垃圾。

  第五条公益性岗位人员选聘对象,优先考虑本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零转移就业家庭中有劳动能力者和失地农民家庭成员,不得优亲厚友。每户只得1人选聘为公益性岗位人员。

  第六条公益性岗位人员选聘程序:县级审定职数,符合条件人员自愿申请,理事会推荐,村“两委”组织招聘,乡镇审定,聘用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

  第七条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主要通过市县两级财政列支、省级财政奖补的办法来解决。

  第八条公益性岗位人员每人每月补贴600元,原则上按月发放,县级财政部门拨付到乡(镇),由村上负责发放。

  第九条有以下情形的应退出公益性岗位:

  (一)不认真履行公益性岗位职责的;

  (二)入学、服兵役、户口转出本村的;

  (三)刑事犯罪的;

  (四)终止就业需求的;

  (五)经认定其他不适合继续担任公益性岗位的。

  公益性岗位人员出现空缺时,由理事会及时提出补充方案,按程序聘任。

  第十条公益性岗位人员培训,由各乡镇负责,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技能培训,保证具备相应的技能和服务能力。

  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制度

  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串岗、脱岗。

  3、保守机密,不泄露有关业务信息。

  4、不得利用工作机会和便利谋求私利,假公济私,一经发现按规定严肃处理。

  5、爱护公共环境卫生,保持环境整洁,严禁随地吐痰,严禁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7、实行首问接待负责制,接待人员要态度和蔼,服务热情,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及时办理,需要上级办理的业务,要准确无误地告诉办理业务的部门。

  8、工作中提倡使用语言规范、文明,不讲粗话、脏话

  10、讲究卫生,保持工作场所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有序做到设备、工具、门窗无尘垢;柜顶、桌面物品无乱堆乱放;地面屋角无杂物;顶板、墙壁无蜘蛛网,卫生间整洁无异味。做到设备、工具、门窗无尘垢;柜顶、桌面物品无乱堆乱放;地面屋角无杂物;顶板、墙壁无蜘蛛网,卫生间整洁无异味。

  11、服从管理,听从领导指挥安排。

  12、在公共场合不应剪指甲、化妆、抠鼻子、剔牙齿、挖耳朵、打哈欠、脱鞋、颤腿、伸懒腰。

  13、不得在办公室里打牌、赌博。

  14、服装洁净得体,衣扣整齐,不敞胸露怀,不挽袖挽裤,不穿奇装异服。

  15、头发整洁、大方得体,经常洗理,不染异色。男协理员不留长须长发,女协理员不留怪异发型。

  16、女员工不浓妆艳抹,不留长指甲,不涂有色指甲油,不佩戴耀眼的饰物;男员工应保持面部洁净,不留小胡子,不戴有色眼镜从事工作。

  17、坐姿端正,站姿挺拔,行为端庄。

  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出资开发,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岗位。以下是惠好考试网分享的村级公益性岗位职责制度,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一、安置程序

  各村(居)在招用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时,优先安排未脱贫劳动力和易地搬迁贫困劳动力。规范程序,向镇政府书面申请,镇政府再向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书面申报,审批通过后,由村(居)社会发出招聘公告,公开公平公正聘用。农村公益性岗位还应遵守村民议事会议相关规则,召开村民大会经多数同意后,方可按程序上岗。

  二、岗位工作范围

  农村道路公益岗位主要作用于所有硬化的村社道路的清扫,除杂草,清理背沟,清除公路两边白色垃圾;金鸡产业项目每年固定安排扶贫资产收益资金用于购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物业管理、河库巡查保洁管护、农村养老等岗位;华裕农科产业项目每年固定安排资金用于购买农村人居环境管理、河库巡查保洁管护、农村养老服务等岗位,岗位职责参照人社农村公益性岗位、金鸡产业购买服务岗位执行。

  三、岗位工作管理

  四、岗位人员职责

  各公益岗位人员要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负责,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工作人员实行签到制度;要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听从村(居)安排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公益岗位人员必须每月出勤22天以上人,全日制每个工作日出勤6-8小时,非全日制公益岗位人员每个工作日工作2.5小时以上不少于4小时。

  五、考核利用

  (一)村级考核。对承包劳务的贫困劳动力实行劳务数量管理和劳务时间管理”双重”管理办法。在明确劳务内容的基础上,确保每个月的劳务工作量足够,工作数量不足够的要及时增加工作数量。各村(居)每月要对公益岗位人员的考核情况于30日前报送镇社保所,对没有足额完成劳务数量或达到工作标准的、劳务出勤时间不够或出工不出力等人员,采取罚款、扣发劳务费的方式,按照本村(居)制定的管理制度执行。

  (二)监督办法及结果利用。

  1.村级要根据劳务协议对本级公益岗位人员做好日常管理,此项工作纳入每月的村级考核(考核分值根据镇党政办分配)。

  2.村级制定一整套日常管理考核制度,按时报送考核情况,将公益岗位管理纳入综合目标考核。

  3.公益岗位人员要听从村(居)委安排,出勤好工作内容:

  (1)公益岗位人员必须每月出勤22天以上人,全日制每个工作日出勤6-8小时,非全日制公益岗位人员每个工作日工作2.5小时以上不少于4小时,镇政府根据村(居)考核天数发放工资,缺勤1天扣发80元,累计计算,缺勤5天及以上,镇、村两级都可将单方解除聘用。

  (2)被群众举报1次,扣发被举报公益岗位人员100元/次,被举报3次及以上,镇、村两级都可单方解除聘用。

  (3)镇政府、镇社保中心将不定期对农村公益性岗位进行督促检查,发现有不在岗、代岗、顶岗、混岗现象,扣发100元/次,发现2次及以上,镇、村两级都可单方解除聘用。

  (4)公益岗位人员在协议务工期间,不能参加职工五险;不能办理个体工商户、专业合作社、厂矿等;不能有商业贷款、小额担保贷款等;不能享受其他就业补贴;在岗期间不能长期外出和经常性外出县外;在岗期不能从事其他职业。经检查、举报发现后将立即解除聘用。

  (5)公益岗位人员在协议务工期间,不得”双重”享受公益岗位待遇,经检查、举报核实后将解除聘用,同时清退其中一方岗位待遇。

  六、安全管理

  村(居)委要加强对农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同时购买赔付不少于1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

  七、动态调整

  农村公益性岗位实行动态管理,在每月考核的基础上,各村(居)在劳务协议签订的第12个月上半月对公益岗位人员开展一次民主测评,对民主评议不达标的,由村支两委开会集体决定是否继续与之签订下一年劳务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加快推进就业脱贫步伐,结合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关于印发定西市2022年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和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乡村公益性岗位是指在脱贫攻坚期间,省、市、县政府安置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的服务性、辅助性岗位,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第三条乡村公益性岗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县财政局负责统筹开发,实行”县定、乡聘乡管、村用”的管理机制。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四条岗位开发设置遵循因事设岗、以岗定人、因岗定责、总量控制的原则。在开发总量范围内,可根据村的大小和实际需要,经县人社部门同意后,在乡镇内适当调剂岗位开发数量。

  第五条主要设置乡村保洁员、乡村道路维护员、乡村公益设施管理员、乡村绿化员、乡村水电保障员、农村养老服务员、村级就业社保协管员、乡村公共安全管理员等类别的岗位,服务期限原则上3-5年。各岗位具体职责为:

  1.乡村保洁员。负责划定区域内卫生的保洁、清扫和管理,督促、监督农户对自家产生的垃圾及时清理,保持院落周边洁净,确保实现村域卫生院门净、路面净、路边净、墙根净、花坛绿化带净的”五净”标准。对农户开展卫生保洁宣传教育,督促指导农户按要求将生活垃圾及时归类收集并就近入箱。

  2.乡村道路维护员。负责本村乡村道路日常维护和管理,路面清扫、路肩整修及公路沿线各类堆积物清理等工作,对因洪水等自然灾害损毁路段的情况及时报告并参与紧急抢修工作。

  3.乡村公益设施管理员。负责村级阵地、文化广场、乡村舞台、体育器械、路灯、公厕、垃圾箱、排水渠等公益设施管理。

  4.乡村绿化员。负责本村通村道路两侧、河渠池塘以及其他公共区域的绿化和管理。协助做好乡镇安排的绿化美化任务。

  5.乡村水电保障员。负责本村农村饮水工程村级、社级管网、入户工程的日常管理、维护和抢修工作,水务突发事件的上报和应急处置,山洪预警”户户知”工程运行管理工作。搞好河坝、灌溉渠道等其他水利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村民用电的服务和保障工作。

  6.农村养老服务员。对农村供养服务机构(即农村敬老院)的特困人员,提供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养老服务。

  7.村级就业社保协管员。协助实施辖区内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工作,做好辖区内城乡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协助搞好救灾救济、优待抚恤、拥军优属和弱势群体救助工作。

  8.乡村公共安全管理员。负责本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排查调处各种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秩序。协助掌握辖区治安动态,做好治安信息收集、反馈,搞好群防群治工作。负责本村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本村房屋等建筑安全的排摸、提醒和上报工作。因工作需要,乡(镇)、村集体研究后可跨岗位安排临时性工作任务,聘用人员参与临时性工作情况纳入月度考核。

  第六条各乡镇按县上核定数量,结合所辖村级规模、人口数量等实际需要,核定所辖村岗位类别和数量。一个贫困户至多安排一人。

  第七条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由乡镇统一管理,原则上不跨村聘用。

  第三章岗位对象

  第八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列入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

  2.零输转就业家庭成员,主要指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家庭成员;

  3.年龄在16-60周岁之间(男性身体条件允许的可放宽至65周岁),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能胜任相应工作,责任心强;

  4.非一、二类低保对象、非村干部家庭成员;

  5.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第四章岗位待遇及资金保障

  第九条岗位补贴每人每月为500元。为充分调动聘用人员工作积极性,村委会可在村级集体收益资金中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聘用人员次月给予一定数额的奖金,数额由村委会结合集体资金情况和聘用人员完成工作量集体讨论确定。

  第五章申报招聘

  第十条申报招聘严格执行以下程序:

  (一)公告。乡镇政府在符合条件村组,且村民活动较集中的醒目位置张贴选聘公告。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选聘资格条件、名额;

  2.选聘范围、程序、方式;

  3.岗位职责、岗位报酬;

  4.报名方式和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5.其他相关事项。

  (三)审核。根据申报材料和选聘条件,乡镇政府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五)评定。乡镇政府组成评审组,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打分排序,研究确定拟聘的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

  (八)岗前培训及安排上岗。聘用人员确定后,要按岗位类别组织岗前培训,使其掌握岗位所需的基本规范和技能,熟悉岗位工作标准和相关要求,并及时安排上岗开展工作。要及时为聘用人员依法缴纳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一条凡有人员退出时,用人单位应在当月月底前报告县人社部门,停止发放岗位补贴。空缺岗位由乡镇政府按程序予以补充,未经申报自行补充岗位人员或安置不符合条件人员的,停止发放岗位补贴。

  第六章补贴拨付

  第十二条在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设立县级乡村公益性岗位资金专户,统筹管理省、市、县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

  第十三条聘用人员上岗后,县人社局要按月及时发放岗位补贴,每月的岗位补贴审批表和补贴花名册由乡镇政府在次月5日前报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后,岗位补贴于10日前从县级乡村公益性岗位资金专户直接拨付到聘用人员本人银行账户。乡镇在初次申请岗位补贴时,须提供聘用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银联卡号、聘用协议、考勤表、补贴核定表及考核意见等材料。以后每月申请聘用人员岗位补贴时,提供补贴核定表、考勤表及考核意见等。

  第七章岗位管理

  第十四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县乡村公益性岗位的审核管理,负责全县乡村公益性岗位职数设置和指标控制,加强督查检查。

  第十五条乡镇政府要与聘用人员签订《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协议》,聘用协议实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考核合格,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

  第十六条所有聘用人员实行台账管理,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负责聘用人员的考核管理。

  (一)负责聘用人员的工作考勤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明确聘用人员的职责范围、工作标准、工作时间等。

  (三)聘用人员必须由本人承担岗位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不得顶替上岗。

  (四)要根据聘用人员需求及实际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做好公共服务,努力提升就业能力,促进稳定就业。

  第十七条考核实行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等情况。凡平时考核或年终考核不合格人员,由乡镇政府取消其服务资格并向县人社部门报备,停止发放岗位补贴。

  第十八条有以下情形的,应退出乡村公益性岗位:

  (一)户籍转入城镇、户籍迁出本村或本人移居外村的;

  (二)刑事犯罪的;

  (三)终止就业需求的;

  (四)不按规定要求履行岗位职责的;

  (五)由他人长期顶替上岗的;

  (六)通过其他渠道已实现就业的;

  (七)其他不适合继续担任公益性岗位的情形。

  第八章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要严格按政策规定和程序办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优亲厚友、暗箱操作以及虚报、谎报、套取资金等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

  及责任人的责任。岗位补贴资金坚持专款专用、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条县人社、财政、扶贫等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对用人单位日常管理、聘用人员履行岗位职责以及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渭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本办法与国家、省上出台的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省上的规定为准。

  社区公益性岗位制度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办事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忠于职守

  3、遵守纪律,文明执勤,礼貌待人

  4、按时上、下班,遵守社区的出勤制度

  5、协助社区开展治安巡逻等治安防范工作

  6、协助社区开展防盗、防暴、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等防范检查和宣传工作

  7、协助社区开展对外来人口、出租私房的管理工作

  8、协助社区做好冬季清雪以及夏季栽花种草工作

  在公益性岗位上岗会议上的讲话

  ——丁润啟

  同志们:

  上午好,首先,我代表天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体干部职工欢迎大家的到来。

  就业是民生之本。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的再就业工作是我们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构建和谐天镇、维护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一项重要任务。在此,我希望大家珍惜这个来之不易的机会,振奋精神,自立自强,爱惜岗位,敬业奉献,自觉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在岗位上充分展示自身的能力和价值。大家都是接受系统的高等教育大学本科毕业生,经过四年的大学学习,相信大家的素质是高的,也具备了一定的社会能力,俗话说,十年寒窗。读书是一件苦差事,可我们为什么要读书?因为学习的本质是改变和提升,改变观念和思维,提升素质和境界。社会需要的是高素质有能力的人才,知识才能改变一切。我们为大家搭建了一个展示自己、锻炼自己的平台,希望大家珍惜这次机会,努力奋发、拼搏进取、立足自身,做好本职工作,将自己最耀眼、优秀的一面展现出来。下面,我对大家提三点要求:

  一、以积极的态度去生活

  孟子说过:“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人生是多姿多彩的,也是曲折的,也正因为此,人生才显得精彩。我希望大家不要满足于现状,也不能妄自菲薄,历史告诉我们,社会进步总是呈螺旋状的,总有曲折和反复,人生总是在挫折中前进,在曲折中上升。每一次的曲折,都是为了更好的出发!

  一是希望大家有理想。每个人都要牢固树立远大的理想,让理想发挥指路明灯的作用,照亮自己的人生道路,要善于把远大理想与各个阶段性的目标结合起来,把美好理想付诸于实际,始终保持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积蓄力量,一步一个脚印迈向自己的远大理想。二是希望大家有热情。我们部门是政府的窗口单位,面对的对象方方面面,工作的内容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这就要求我们,要用自身的热情和努力去温暖人、感染人、鼓舞人,让前来办事的群众开心的来,满意的走。三是希望大家有韧性。工作,有各种的规章制度制约着我们,比起大学里丰富多彩的生活,肯定会显得枯燥,但我们要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这个思想,忍的住孤独,耐的住寂寞,本着爱岗敬业、尽职尽责的思想,以坚定、坚韧、坚强、百折不挠的精神投入工作,相信大家会成功的。四是希望大家有情怀。人民是我们的衣食父母,发自内心地去爱民是做好工作的基本要求,要深入了解群众的愿望和期盼,把为群众解决问题作为自身的责任,在服务群众中纯洁思想、提升自我、走向成功。

  二、以端正的态度去学习

  学习者智、学习者成、学习者胜。做好本职工作,需要具备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但是,知识不是喊出来的,更不是凭空想出来的,而是通过孜孜不倦学出来的。学习,决定着一个人的成长进步,决定着一个人是否有所建树,也决定着一个人的最终成就。学习既是自我完善的现实需要,也是时代发展的迫切要求。我们部门的政策比较多,服务的对象也涉及不同层次,这就要求我们要再接再厉,加强学习,坚持学习,将政策学懂、学透、学扎实。只有不断的学习,不断的充实自己,才能更好的践行“为人民服务”。孔子说:“学而不思则罔,死而不学则殆”。是说我们不但要学习,更要会学习,讲究学习的方法,将学习和思考二者结合起来,在学习中工作,在工作中学习,自觉向老员工学习,向实践学习,多读书、善思考,下功夫将所学知识转化为服务群众的行动。

  三、以严谨的态度去工作

  前面已经说过我们的工作内容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工作的根本目的。这就要求我们端正态度,以严谨的态度做好每一件工作。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保证我们的工作不偏离正确方向,不违背为人民服务这个宗旨,就要求大家要自觉遵守工作纪律,牢固树立法制意识,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办事,依照法律规定执法,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办事,遵守法定的操作规则,避免不公、错误和违法,减少纠纷和矛盾,不断提高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办事,做好每一项工作,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我们将整顿上下班迟到早退、班中玩游戏等个别人员存在的不良现象,要求每名职工都要对本岗位业务流程了如指掌。并以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活动效果的标尺,通过建立健全作风评议考核制度体系,开展双向考评,对人员作风是否优良、工作是否落到实处、办事效率是否提高进行重点督查,并纳入年终考评和任用选拔考评的重要内容。通过考评,淘汰和转岗一批不适合岗位需求的人员。

  最后,再次对大家的到来表示欢迎。希望大家积极进取、奋发图强,以崭新的面貌融入新的环境、投入新的工作、迎接新的机遇、接受新的挑战!相信大家会迎来崭新的明天、辉煌的人生!

  谢谢大家!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日

  某某办事处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办事处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落实好再就业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的社会效能,根据上级相关政策,制定本制度。

  一、执行范围:某某办事处公益性岗位人员。

  二、公益性岗位考勤管理制度:

  (一)病假制度

  1、公益性岗位人员因病必须治疗和休病假3天以上(含3天),需出示医院证明,经办事处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审批后,方能休病假。。

  2、病假15天以上(含15天)或事假3天以上(含3天)的要报办事处劳保站审批。未审批就擅自离岗或假期满后未按时到岗的,办事处劳保站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特殊情况除外)

  (二)事假制度

  1、事假审批程序:公业性岗位人员请事假三天以下,本人写出书面请假申请报告,由办事处分管领导签署意见,随考勤报劳动保障站。

  2、事假工资待遇:公岗人员请事假,工资按实际天数扣款。事假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3、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一天工资,累计旷工14天,按开除处理。

  三、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奖惩办法:

  (一)县劳动局每年度向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可以不在续签订下一年劳动合同,对考核合格者的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二)对在公益性岗位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表现突出的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经考核,由劳动局进行表彰奖励。

  (三)、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遵循劳动保障站制定的管理办法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分配工作,以便在办事处内更好地开展工作。

  公益性岗位本着以事定岗、以岗设人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县劳动就业局实施具体检查管理。

  四、考勤纪律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必须做到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2、劳动保障站有专人负责考勤,考勤员应以身作则,秉公办事,如实记载。

  五、具体要求

  办事处要组织公岗人员认真学习本通知,并严格执行本通知的有关规章制度。

  本规定自2022年5月4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某某办事处劳动保障工作站

  2022年5月4日

  是我们人生中重要的阶段,我们要学会给高三的自己加油打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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