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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信息化系统管理办法4篇

发布时间:2023-07-15 15:11:01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财务信息化系统管理办法

  

  根据集团公司制定的信息化管理制度,结合内蒙古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财务部是财务信息化管理的主管部门,其具体职责如下:

  (1)制定本公司的财务信息化管理实施办法,并负责贯彻执行;

  (2)及时对财务数据和藏身数据进行备份,并报财务管理中心;

  (3)协助相关部门实施ERP;

  (4)公司规定的其他职责。

  2、公司设立专职或者兼职财务信息化主管岗位,担负以下职责:

  (1)负责会计电算化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监督并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做到合法、安全、可靠、可审计的要求。在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到场,并组织有关人员尽快恢复正常运行。

  (2)协调会计电算化系统各岗位工作关系及工作质量考评;

  (3)负责财务信息化岗位的设定和权限分配,结合实际确定人员的职责和

  权限;依据岗位权限标准及授权书,在系统中对操作员的权限(包括暂时权

  限)进行分配和调整;

  (4)负责本公司财务信息化的普及工作,组织人员培训;

  (5)负责管理财务数据和仓储数据,进行数据的备份和恢复,及时报送财

  务管理中心,并对数据的安全保密负责;

  (6)负责除书面以外的会计档案的保管,包括磁盘、光盘、磁带等;

  (1)公司财务部应保证各项设备的安全和计算机正常运行,要时常对有关

  设备进行保养,保持设备的整洁,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2)操作人员应按正确的开机顺序开启计算机,下班前应关闭主机电源

  和后备电源。

  (3)禁止在计算机主机及显示器上堆放文件等杂物,以免影响散热。在使

  用计算机时应保持工作台稳定,通电时不可搬动、摇摆、震动机器;严禁

  带电拔插任何非USB接口设备。

  (4)为保证数据的安全,不得随意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确因工作需要

  安装、使用外来软件,须经严格检查后方可使用。每台电脑要设置开机密

  码和屏幕保护密码。

  (5)为防止误操作而导致数据的失真和丢失,未经计算机管理人员的允许,严禁使用格式化、分区等命令;严禁修改、删除系统文件目录下的文件,严禁私自重新安装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

  (6)为保证数据的连续和安全,对软件进行升级、重装和计算机硬件设备

  进行更换等工作,必须经过财务部领导允许并由专业人员负责完成。

  (7)为防止感染计算机病毒,严禁使用来路不明的软盘,U盘、光盘,除

  因工作原因需要登录互联网的计算机外,其他计算机严禁登录互联网;任

  何计算机不得安装、运行游戏软件。

  (8)为保证局域网的稳定、畅通,应爱护局域网的通信路线,严禁更改网

  络参数设置。

  (9)计算机硬件和软件浮现故障时应及时通知专业人员进行维修,以保证

  数据的完整性。

  (10)计算机应配备有专门的杀毒软件并按时升级,要定期对计算机进行

  检测,如发现计算机病毒应及时清除。

  (11)使用外部网络的电脑,不得随便安装网上电影下载的软件(如BT、网际快车、电驴等),严禁利用电脑玩游戏、QQ聊天、看影碟、炒股票、下载电影或者进行其它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利用电脑设备访问不健康的网站。

  (12)不管是内网机器还是外网机器,都不得安装各类与本职工作无关的软件。之前安装的软件,自本制度下发之日起自行删除,逾期不删除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各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下属人员的电脑使用情况。

  各公司财务信息化软件的选择应考虑ERP的实施。财务管理中心和各

  公司财务部应积极协助ERP的实施单位选择软件。各公司财务部不得擅自

  选择、使用财务信息化软件。

  (1)各公司财务部应根据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及财务管理中心等单位

  的要求,结合本公司信息化的水平和特点,制定相应的会计电算化管理制

  度,并报财务管理中心备案。

  (2)对于使用整套ERP的公司,系统的管理不在财务部门的,要明确财

  务部门协调人,负责与ERP管理员的沟通与协调,ERP管理员备份数据后,由协调人负责向财务管理中心上报。

  财务信息化操作人员包括系统管理员、数据处理人员、数据复核人员、数据管理人员、档案管理人员。

  (1)各岗位工作人员均应严格按照系统操作程序和授权进行操作,使用完

  成后应及时退出软件系统。

  (2)系统管理员负责数据的安全维护、注册或者注销普通操作员,并为其分

  配操作权限以及某些重要的设置。操作人员密码由操作员自行修改,操作

  人员应定期更换密码,杜绝未经授权人员操作软件。

  (3)凭证、出入库单据等在输入计算机前应先经过检查和预处理,不合法、不正确、不真实、不合理,内容不完整的凭证、出入库单据不能输入。并

  应保证打印出的记账凭证、出入库单据内容齐全、签章齐备。

  (4)凭证、出入库单据输入计算机后要由复核人员进行复核,复核的内容

  包括合法性、合理性、正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并复核输入内容与原件

  是否一致,防止故意无意的错误。对复核后发现有错的凭证、出入库单据

  应由输入人员及时进行修改,修改后由复核人员再次复核。

  (5)所有账簿平时均保留在计算机内,总账和各类明细账按年打印,现金

  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按月打印输出。打印后的账簿要连续编号,并认

  真检查后再作为正式账页进行装订。

  (6)每月月末应将由计算机自动生成的会计报表进行认真核对,以保证报

  表中的会计数据与账簿一致。

  (7)操作记录日志应详细记录每天、每人的开机时间、操作者姓名、操作

  内容、关机时间、浮现的故障、故障的处理情况以及运行情况、软件使用

  过程中的意见或者建议等内容。系统管理员应对整个系统的运行情况及软件

  使用情况按日记录,并对扣操作员维护情况进行检查、汇总,及时发现问

  题、解决问题,保证系统运行良好。

  因岗位调整、操作人员变更(如调离、辞职、新增等)等原因需增加

  或者减少的操作权限的,经各公司财务部长批准(设财务副总的公司由财务

  副总批准)后,由系统管理员实施在系统中的更改。

  《操作员权限审批表》

  见附件1。

  (1)财务信息化档案包括存储在计算机硬盘中的会计数据以及其他磁性介

  质或者光盘存储的会计数据和计算机打印出来的书面形式的会计数据;会计

  数据是指记账凭证、出入库单据、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数据。

  (2)对实行会计电算化后打印生成的记账凭证、出入库单据、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其保存期限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3)对以磁性介质或者光盘存储的会计数据,为便于利用计算机进行查询及

  在电算化系统浮现故障时进行恢复,这些介质均视同会计资料或者档案进行

  保存。

  (4)每月月末应及时对当月会计数据进行备份,年末应将全年会计数据刻

  制成光盘存储;采用磁性介质存储的会计档案,要定期进行检查,定期进

  行复制,防止由于磁性介质损坏而使会计档案丢失;对磁性介质存储的会

  计档案要保存双备份,存放在两个以上不同的地点。

  (5)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电算化会计档案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6)各种会计资料包括打印出来的会计资料以及存储会计资料的软盘、硬

  盘、计算机设备、光盘等,未经领导允许,不得外借。

  (7)借阅会计资料要履行相应的借阅手续,经手人必须签字记录。存放在

  磁介质上的会计资料借阅归还时,应认真检查防止感染计算机病毒。

  1、为了防止人为破坏机房内的设备和相关会计数据,非本单位工作人员不

  得随意进入机房和存放数据资料的场所,非电算化主管及系统管理员未经

  允许不得进入安装服务器的机房。

  2、系统管理员要严格控征服务器及主控数据库的口令,防止非法修改机房

  内网络设备的数据文件。要随时对数据进行备份,备份的数据资料应在远

  离机房的另一地点保管。对各个操作人员有详细的记录,以便进行追踪检

  查。

  3、对所有来历不明的介质在使用前必须经过系统管理员进行严格的病毒检

  测,并由系统管理员登记在册。同时系统管理员对在用设备定期进行病毒

  检测,要严禁病毒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传播。

  4、严禁在服务器上安装任何游戏软件和非法的软件,安装相关的工具软件

  应通知系统管理员,确保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系统管理员及操作员对所知的密码和财务数据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

  露。系统管理员和操作员的操作口令必须时常更换,严格保密。操作人员

  离职,应即将禁用该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变换工作岗位,应根据变换后的岗位重新分配操作权限。

  为保证数据安全,操作人员应建立自己的文档目录,以存放自己的文

  件,保存有重要数据和文件的计算机,不得轻易设置共享。重要资料文件

  应设置密码。保存有重要数据的计算机,除非维修需要,不得让财务部以

  外人员接触。对于有需保密的数据或者重要内容的机器,维修时应有财务人

  员在现场,当日不能修好的,应把硬盘拆下带回公司。

  重要资料应在本机外的其他存储介质上留有备份。软件数据每半月至

  少备份一次,备份的数据需存放在硬盘、光盘和其他硬盘上,不得存放在

  同一硬盘上。在进行结账、期末处理等大数据量操作前,必须先进行备份

  后再操作。

  会计数据的修正与恢复由系统维护人员或者软件公司专业维护人员负

  责,其他操作人员均不得进行维护操作。

  凭证填制错误,未结账月的可通

  过恢复记账处理,已结账月的只能通过凭证更正方法进行数据的修正,不

  得通过维护操作赋予恢复。仓储出入库单据错误,未记账的可通过修改单

  据处理,已记账的只能通过单据更正方法进行数据的修正,不得通过维护

  操作赋予恢复。

  对于会计科目、部门、供应商、客户、存货等编码规则,不得随意改

  动、增减,在每年年初,由会计主管批准并授权有关人员进行一次改动,原则上年中不得改动、增减,确需要变动的要经主管领导批准,并作相应

  的并账、分账、撤账等处理。

  在财务信息化管理过程中,应按照内部控制管理的要求,形成完整的控制记录。

  序号

  控制记录名称

  1操作员权限审批表

  2财务信息化月度检查及落实情况表

  3操作员权限检查表

  4财务信息化季度检查及落实情况表

  填制部门

  财务部

  财务部

  财务部

  财务管理部

  归档部门

  财务部

  财务部

  财务部

  财务管理中心

  格式

  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财务部长应按月检查财务信息化管理的执行情况,并填写《财务信息

  化月度检查及落实情况表》(见附件2),按季度检查操作员权限,并填写《操

  作员权限检查表》(见附件3);自觉接受、配合审计监察中心的检查与监督。

  (1)是否按照本制度严格管理财务信息化软件和硬件;

  (2)操作人员是否按照本制度进行规范操作;

  (3)操作员权限的分配是否履行审批,是否按照审批权限进行分配;

  (4)是否按照本制度管理财务信息化档案;

  (5)是否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了数据备份及确保数据安全的措施;

  (6)内部控制记录是否完整。

  (1)未按本制度管理财务信息化,对直接责任人扣1-2分,情节严重的加

  倍扣分;

  (2)因措施不力、操作失误、有章不循等管理原因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

  负责赔偿;

  (3)造成数据丢失、系统瘫痪等巨大损失的,由人力资源部赋予行政处分

  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4)触犯国家法律的,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编号:

  调整权限日期

  2022年6月10日

  操作员

  张丙江

  主管会计

  原岗位

  调整后权限描述:

  成本会计

  现岗位

  系统管理员(签字):

  年

  月

  日

  财务部长意见:

  年

  月

  日

  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意见:

  年

  月

  日

  序号

  类别

  检查内容

  存在问题

  落实情况

  1、岗

  位及

  职责

  岗位职责

  是否设立了专职或者兼职财务信

  息化管理人员,并明确了其岗

  位职责。

  制度建设

  是否制定完善的财务信息管理

  实施细则或者办法。

  2、硬

  件及

  软件

  硬件管理

  硬件管理是否规范。

  管理

  软件管理

  软件管理是否规范。

  日常操作

  3、操

  作管

  理

  日常操作是否规范。

  权限管理

  所有操作员是否都经过了权限

  审批。

  档案管理

  财务信息化档案是否安全与完

  整。

  4机

  房与

  病毒

  防护

  机房管理

  机房管理是否规范。

  是否安装了病毒防护软件;病

  防病毒管理

  管理

  毒软件是否有效。

  5、安

  全管

  理

  保密

  操作人员是否具有较强的保密

  意识。

  11定期备份

  数据是否及时备份,并上报。

  内网外网分

  内网和外部网是否彻底分离;

  离

  网上银行是否为专用计算机。

  6、内

  控记

  录

  内控记录

  内部控制记录记录是否及时、完整,审核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制表人:

  检查人:

  落实人:

  12检查日期:

  编号:

  序号

  检查内容

  所有操作员的权限是

  否都办理审核审批手

  续。

  岗位与操作员的权限

  是否相符。

  检查结果

  管理建议

  落实情况

  是否将已调离、辞职的原操作人员的权限进

  行了封存或者清理。

  未启用的模块或者功能

  是否进行了封存。

  操作员的密码是否经

  常更换。

  需要检查的其他内容。

  检查人意见:

  财务部长审核意见:

  13存在问题

  落实情况

  序号

  类别

  岗位职责

  检查内容

  是否设立了专职或者兼职财务信

  息化管理人员,并明确了其岗

  位职责。

  是否制定完善的财务信息管理

  实施细则或者办法。

  1、岗

  位及

  职责

  制度建设

  2、硬

  件及

  软件

  管理

  硬件管理

  硬件管理是否规范。

  软件管理

  软件管理是否规范。

  日常操作

  日常操作是否规范。

  3、操

  作管

  理

  权限管理

  所有操作员是否都经过了权限

  审批。

  财务信息化档案是否安全与完

  整。

  档案管理

  144机

  房与

  病毒

  机房管理

  机房管理是否规范。

  防护

  防病毒管理

  是否安装了病毒防护软件;病

  毒软件是否有效。

  管理

  保密

  操作人员是否具有较强的保密

  意识。

  5、安

  全管

  理

  定期备份

  数据是否及时备份,并上报。

  内网外网分

  内网和外部网是否彻底分离;

  离

  网上银行是否为专用计算机。

  6、内

  控记

  录

  内控记录

  内部控制记录记录是否及时、完整,审核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检查人:

  制表人:

  落实人:

  15

篇二:财务信息化系统管理办法

  

  财务信息化系统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总则

  ......................................错误!未指定书签。

  岗位分工及岗位职责

  ........................错误!未指定书签。

  权限管理

  ..................................错误!未指定书签。

  操作管理

  ..................................错误!未指定书签。

  系统维护

  ..................................错误!未指定书签。

  信息化档案管理

  ............................错误!未指定书签。

  电脑及机房管理

  ............................错误!未指定书签。

  附则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一章

  第一条

  目的、意义

  总则

  为加强集团财务信息化系统工作的管理,确保集团财务信息系统的正常、安全、高效运行,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保密性和安全性,促进集团管理信息化工作持续稳定地发展,根据财政部《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以及集团《会计核算管理办法》、《财务集中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财务信息化系统工作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适用范围

  集团本部及所属房地产公司、物业公司以及其他产业公司的财务信息系统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第二条

  分级管理原则

  集团财务信息系统采取集团财务运营中心统一领导、各所属公司财务部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

  1.集团财务信息系统采取由集团统筹管理的原则进行。

  2.集团财务运营中心是财务信息化工作的主管部门,各所属公司财务信息化工作必须财务运营中心的领导下进行,依据本规定开展财务信息化工作

  3.集团财务信息系统是集团管理信息化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所属公司财务部负责人是各公司财务信息化工作负责人,负责财务信息系统的实施领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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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第三条

  岗位设置的基本原则

  岗位分工及岗位职责

  按照授权与执行分离、记录与审核分离、备份与保管分离等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本着规范、安全、高效、保密的原则设置岗位。

  第四条

  实施财务信息化后,从财务信息化角度,会计人员岗位设置基本如下:

  1.财务信息化主管;

  2.数据录入操作人员;

  3.审核记帐人员;

  4.档案管理人员;

  5.维护人员;

  6.信息化审查人员;

  7.数据分析人员。

  第五条

  根据第六条之基本岗位设置,在人员安排上可一人一岗、一人多岗、多人一岗,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具体的分类合并,但必须符合内部牵制制度。

  第六条

  财务信息化主管,由集团会计核算主管及以上职位的人员兼任,要求具备会计和计算机知识,以及相关的财务信息化组织管理的经验,达到会计电算化中级水平,负责以下工作:

  1.财务信息化整体工作的安排及管理;

  2.根据信息化岗位人员的分工进行操作权限分配;

  3.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财务信息化的初始化工作;

  4.负责组织对会计软件的升级和二次开发;

  5.配合集团信息化办公室进行有关业务系统的数据接口设计和开发;

  6.负责对财务信息化岗位人员的培训及考核工作;

  7.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财务信息化系统进行维护工作;

  8.负责对各财务信息化岗位人员财务信息系统操作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9.根据财务信息化不同阶段的需要,提出会计核算流程和有关业务流程调整的要求,并组织实施;

  10.负责处理所有财务信息化系统发生的相关问题,并对本单位财务信息化的一切工作负全部责任。

  第七条

  数据录入操作人员,一般由电脑操作较熟练和具有会计知识的人员担任,负责如下工作:

  1.记帐凭证的录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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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固定资产的录入工作;

  3.对录入数据与录入前的手工数据的核对工作;

  4.对不合法、不合规凭证、数据的审核工作;

  5.输出记帐凭证、会计帐簿、报表等工作;

  6.向相关部门准备传输数据,进行部门会计数据处理工作;

  7.对所发生的错误数据、凭证进行修改。

  第八条

  审核记帐人员,一般由会计主管或其指定的人员担任,负责如下工作:

  1.对原始单据(数据)的审核工作;

  2.对记帐凭证及其他输入电脑的数据的审核工作;

  3.对输出的帐、证、表的审核工作。

  第九条

  档案管理人员,由财务经理指定专人担任或由他人兼任,负责如下工作:

  4.各种会计档案的收集工作;

  1.各种会计档案的分类整理保管工作;

  2.借阅会计档案审批手续等的检查工作;

  3.归还会计档案的检查工作;

  4.存储于非纸介质的会计档案的定期检查和复制工作。

  第十条

  维护人员,一般由熟悉电脑软、硬件的财务人员或信息化办公室的电脑人员担任,要求具备计算机和会计知识,经过会计电算化中级知识培训,负责如下工作:

  1.硬件、软件的安装调试工作;

  2.硬件系统的定期检修工作;

  3.硬件、软件的日常维护及扩展、升级工作;

  4.会计软件的二次开发工作;

  5.帮助财务人员转输、接收、管理机内财务数据的工作;

  第十一条

  负责如下工作:

  1.负责监督会计软件系统的运行;

  2.防止利用计算机舞弊;

  3.对特定业务的审查;

  4.负责监督是否及时正确的通过会计软件处理业务。

  第十二条

  数据分析人员,由会计主管或指定的财务人员担任,信息化审查人员,由集团会计核算主管或会计稽核人员兼任,或由财务经理指定专人担任,欢迎共阅

  1.通过网络收取各项目公司报表,并进行汇总合并;

  2.负责对计算机的会计数据进行日常财务分析、管理、查询等工作。

  第三章

  第十三条

  权限管理

  财务信息化系统管理员权限由集团财务负责人掌握或经集团财务负责人书面授权后由财务信息化主管掌握。财务信息化系统管理员权限根据不同的应用模式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库管理员、各账套系统管理员、域管理员。

  第十四条

  财务信息化主管负责对所有信息化用户的权限进行管理,包括权限范围的设置、权限的分配、权限的收发等。

  第十五条

  新增系统使用人员,由使用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包括姓名、单位、账套、使用原因、启用时间、停用时间,由本单位财务负责人签字后上交给集团,由集团财务负责人签字后交由财务信息化主管进行授权。

  第十六条

  未经授权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财务信息化系统,由财务信息化主管授权的人员亦只能在所给定的权限内使用财务信息化系统,不得越权行事。

  第十七条

  经授权使用财务信息化系统的人员,必须以自己的姓名(中文)和口令注册登录进入系统,不得以英语字母或汉语拼音或阿拉伯数字等非本人中文名字注册登录。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经授权使用财务信息化系统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说明书的规定进行操作。

  经授权使用财务信息化系统的人员,必须保证其“口令”(密码)不为他人知晓,并定期或不定期修改本人之“口令”。

  第二十条

  经授权的使用财务信息化的人员,不得用本人的“口令”进入系统而由他人代为操作(由于维护工作的需要由财务信息化主管进行操作并且本人也在现场的情况除外)。

  第二十一条

  经授权使用财务信息化系统的人员,在离开工作站前,必须逐级退出财务信息化系统,不允许在没有退出财务信息化系统的情况下离开工作站,亦不得由他人照管本人正在使用的工作站。

  第二十二条

  当财务信息化系统使用人员调动工作岗位时,调动人员应立即提出变更权限的书面申请,由本单位财务负责人签字后上交给集团,由集团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授权财务信息化主管更改其操作权限;

  第二十三条

  调离财务信息化工作岗位的,调离人员必须立即提出用户禁用的书面申请,由本单位财务负责人签字后上交给集团,由集团财务负责人签字后交由财务信息化主管禁用其操作权限;如因本人原因未提出申请的,视同交接手续不完备。

  第二十四条

  未经财务信息化主管许可,任何人员不得对数据库文件进行修改、删除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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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第二十五条

  初始化工作管理:

  操作管理

  初始化工作应由财务信息化主管统一按照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安排整个系统的初始化工作,包括:

  1.系统设置:各子系统系统参数的设置;

  2.基础资料的设置及修改:包括科目、核算项目、币别、凭证类型及其他有关参数的设定;

  3.用户设置:权限分配、“口令”及姓名的录入、设定;

  4.初始数据的装入:包括科目初始化余额、固定资产初始化卡片等初始数据的装入;

  5.自动转帐分录的设定;

  6.报表种类、格式、权限分配及运算公式的定义;

  7.反初始化只能由财务信息化主管完成,其他人员未经授权禁止反始化;

  8.账套的初始化设置应遵守集团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名称和会计科目代码,需设立核算项目的应按集团规定设置。新建账套必须在核算项目明细余额、会计科目明细余额、会计科目汇总余额与手工账簿或原账套核对相符后方可启用。

  第二十六条

  凭证操作管理:

  凭证操作管理包括录入、审核及修改的管理,具体规定包括:

  (一)凭证录入:

  1.任何登记入帐的经济业务都必须填制记帐凭证,摘要区规范填入。凭证录入必须以原始凭证为依据,做到入帐有据;

  2.禁止将不同性质的业务事项合并反映在一张凭证中;

  3.当天发生的业务应当天入帐,做到日清月结;

  (二)凭证审核:

  1.记帐凭证必须经过复核人员签字后,才能根据其登记帐簿,复核人员必须在屏幕上直接对机器存储的记帐凭证进行复核签字,同一张记帐凭证,制单和复核不能是同一个人;

  2.凭证审核必须逐张逐项审核,不允许使用“一次全部审核”的方法操作,取消审核必须由该凭证的审核人员本人进行操作;

  3.当天录入的凭证,应当天审核完毕;

  4.记帐凭证在记帐以前必须打印输出(记帐凭证清单),没有打印输出的记帐凭证不得登记入帐。

  (三)凭证修改:

  1.做错的凭证,在审核前可直接修改;在审核后应先由审核人员取消审核,之后方可进行修改;欢迎共阅

  已结帐的凭证,不能修改,当发现错误后,只能用红字冲销,同时补进正确的凭证。

  2.填制的记帐凭证编号应当连续,编号出现间断时,应在断号后的每一张凭证上注明间断的编号,并在打印输出的该张凭证上注明断号的原因并签字盖章。

  第二十七条

  记帐、结帐管理:

  1.每月末,结转损益必须使用系统自动结转损益,禁止手工结转损益。结转后,损益类科目余额为零。

  2.每月末,应按规定及时结帐,结帐顺序应先将各子系统结帐,最后总帐结帐;

  3.结帐时,应保证当月所有凭证已全部录入并已全部过帐;各子系统数据必须要和总账数据一致。

  4.打印出的记帐凭证应与原始凭证一起装订成册,有关帐页亦装订成册,并加盖记帐人员和审核人员的签章。

  第二十八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

  1.固定资产卡片必须按照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录入数据;

  2.录入卡片后应立即在总帐增加一张该笔业务的凭证;

  3.期末应采用自动计提折旧并生成凭证;

  4.期末必须进行自动对帐后,才能结帐。

  第二十九条

  现金日记账的管理:

  1.此处现金是指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

  2.现金业务必须及时地逐笔录入,当天数据必须当天录入完毕,每天现金日记账余额必须和总账现金余额一致。

  第三十条

  报表的管理:

  1.每月结帐后,应立即编制公司规定的会计报表及本单位所需要的管理分析报表;

  2.报表的格式和公式由集团安排专人统一设置,未经授权不得更改报表格式及公式;

  3.在有公式的情况下,报表的生成必须采用电脑自动计算的方式;无公式和特殊情况可以手工输入,但必须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4.每月按公司规定的时间和上报方式上报集团财务运营中心;

  第三十一条

  子系统或新功能的扩充应用管理:

  1.首次应用新的子系统或新功能时必须手工并行二个月以上;

  2.所有子系统的初始化工作均由财务信息化主管主管组织完成;

  第三十二条

  数据备份与恢复的管理:

  1.每月结帐后,数据维修员应对本月数据用光盘或磁带或其他硬盘等进行备份并存放于不同地点欢迎共阅

  予以保存;

  2.服务器内数据发生丢失、损坏等情况时,应立即报告集团财务负责人,经批准后,由财务信息化主管组织维护人员和数据录入操作人员将以前数据逐次恢复到数据服务器并将本月数据从临时备份文件恢复到最新状态,之外所缺数据(损坏当天)应重新录入,并对恢复的数据进行审核、验证;

  3.每季末应对系统和操作日志进行备份。

  第五章

  第三十三条

  系统维护分类及涵义:

  系统维护

  1.日常维护:指为使系统安全正常运行而需要进行的维护;

  2.异常情况维护:指因系统产生突发性错误而需要进行的维护;

  3.扩充性维护:指为适应环境变化而需要进行的维护。

  第三十四条

  系统维护的内容:

  1.日常维护的主要内容:

  A、硬件系统的定期维修;

  B、软件系统的防病毒等监控;

  C、定期的硬盘空间整理;

  D、定期数据备份。

  2.异常情况维护的主要内容:

  A、断电、不正确操作等造成的数据混乱、丢失等;

  B、历史数据的损坏,帐、表等发生错误等;

  C、硬件系统的故障;

  D、其他造成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突发情况。

  3.扩充性维护的主要内容:

  A、会计科目、记帐凭证类型、报表格式等发生变化需进行的数据修改等维护;

  B、核算业务的发展,使原系统不能适应这一要求而做的软件系统的适应性修改;

  C、为满足业务的发展和软件系统修改的需要而对硬件系统进行的升级;

  D、对原系统在使用的范围、功能、要求等提出更高的要求而需进行的软件系统、硬件环境的更高层次的扩展变动。

  4.维护人员应对其所做的维护负责,特殊情况可与软件公司人员联合进行维护,并对所涉及到的欢迎共阅

  有关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二条

  系统维护的程序除日常维护外,其他形式的维护行为均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由使用人员(财务人员)提出维护申请,书面列明所要维护的项目(内容)、理由及维护后所要达到的目标等;

  2.由财务信息化主管进行审查后,报集团经营与财务管理中心负责领导批准,书面授权有关维护人员进行维护;

  3.维护人员维护完成后应和维护申请人员一起对维护过的项目进行测试,并进行必要的修正,至达到要求为止;

  4.维护人员确认无法达到维护目的,应注明理由及有关合理的建议,交财务信息化主管审查并存档备查;

  5.维护人员在维护过程中,应作详细记录,并对修改前和修改后的数据、源程序、文档进行记录备份以备查询;

  6.维护人员不得对未经授权的事项进行修改。

  第六章

  信息化档案管理

  第三十五条

  财务信息化会计档案的涵义:

  财务信息化档案指存储在计算机、磁盘、光盘、打印出来的书面等形式的会计数据;会计数据是指科目体系、各类编码、各种应用方案、记帐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包括报表格式和计算公式)等数据;

  第三十六条

  财务会计软件的光盘(源程序)应做为会计档案保管,严禁在未经集团财务运营中心负责人的许可下外借和拷贝。

  第三十七条

  财务信息化会计档案的查阅、外借和拷贝必须经本单位财务负责人的批准,重要数据必须经集团财务负责人批准。重要数据是指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数据。

  第三十八条

  对财务信息化会计档案管理要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工作,重要会计档案应准备双份,存放在两个不同的地点。

  第三十九条

  采用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要定期进行检查,定期进行复制,防止由于磁性介质损坏,而使会计档案丢失。

  第四十条

  财务信息化会计档案保存期限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七章

  欢迎共阅

  电脑及机房管理

  第四十一条

  财务信息化系统服务器置于集团信息化办公室机房,电脑及机房运行环境参照集团机房管理相关制度执行;

  第四十二条

  严禁未经财务信息化主管授权的人员操作财务信息化系统服务器;

  第四十三条

  严禁带病毒软件进入电脑系统,未经财务信息化主管批准,任何外来软盘、磁盘、软件一律不得在财务信息化系统服务器上使用。

  第八章

  第四十四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修改、解释权属于集团财务运营心中心。

  第四十六条

  涉及计算机管理的应按照集团相关制度执行。

  第四十七条

  欢迎共阅

篇三:财务信息化系统管理办法

  

  公司财务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水平,保证财务管理信息化工作的统一、规范和有序开展,深化财务管理信息化应用,使财务管理会计信息化工作更好的服务于公司的管理,根据《会计法》和《会计电算化工作基础规范》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管理信息化是会计工作的发展方向,是促进会计基础工作和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和重要措施。

  第三条

  财务管理信息化是一项系统化工程,财务管理部是实施财务信息化的主要部门,负责信息化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

  财务会计部各岗位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制度要求,相互配合,及时发现信息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向信息化领导小组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推动公司财务管理信息化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

  财务管理信息化岗位管理

  第五条

  信息化岗位设致。根据会计核算与管理需要,财务信息化主要设致系统管理员、软件操作员和档案管理员三类工作岗位。系统管理员由财务管理部指定人员兼任,也可由公司信息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兼任,软件操作人员指财务管理部各岗位的工作人员,档案管理员由公司办相关人员担任。

  第六条

  信息化系统管理人员职责。

  1、负责财务电算化信息系统的运行与管理;

  2、进行电算化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协助各岗位操作人员建立账套和报表系统,协助总账增加或删除会计科目及辅助核算选项;

  3、负责电算化设备的管理,财务软硬件、办公软件的安装、维护及日常故障的排除;

  4、硬件的管理与维护,主要包括服务器、各操作终端、打印输出设备;

  5、在电算化应用软件技术人员的帮助和指导下,设定会计核算岗位、科目编码数据库的建立、软件试用等业务的初始化工作。

  6、负责定期对电算化数据资料的备份。

  第七条

  软件操作员管理规定

  1、掌握WINDOWS操作系统一般指令的使用方法,熟悉OFFICE办公软件并能够熟练运用;

  2、掌握所使用微机及附属设备的基本性能和使用方法,能够熟练运用金算盘、久其等财务软件;

  3、各操作人员只能在操作系统管理员确定的权限范围内使用软件的功能,不得擅自越权操作;

  4、各操作员必须牢记自己的密码,不得告诉非授权人员,不定期修改自己管理的计算机口令;

  5、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操作,进入系统时必须以自己的真实身份登录,工作完毕后或暂时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及时退出操作系统;

  6、出纳员和复核员进行网上银行业务操作时,严格按照网上银行操作程序和权限进行操作,操作结束后及时退出系统,妥善保管自己的密钥,不定期修改网上交易密码,确保本单位银行资金的安全。

  7、办理网上远程纳税认证时,操作员持密钥登录系统进行相关操作,操作结束后及时退出系统。

  8、各操作员关机前一律要退出财务软件系统,返回工作站的操作系统管理页面下。下班离岗之前应切断总电源,以防止线路故障发生火灾。

  9、各操作员年末负责打印所分管会计科目的分类账并按规定装订成册。

  第八条

  档案管理员管理规定

  1、全面负责财会电算化形成的磁性数据档案管理,负责财务软件生成的纸质会计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2、对磁介质会计档案按规定和要求妥善保管,做好防磁、防尘、防潮、防火等相关工作;

  3、配合系统管理员做好数据的定期备份工作,负责保管信息管理员备份形成的磁质,确保数据信息的安全与完整;

  4、月末检查所有凭证是否有缺号情况,按时完成全部账簿机内的记账工作,记账完毕后进行结账工作;

  5、年终审计结束后,负责将数据介质和纸质会计资料移交公司档案室管理。

  第三章

  财务信息化计算机硬件管理

  第九条

  会计电算化硬件设备专用于运行账务处理软件和常用办公软件,任何人不得用于电子游戏、不得用于对外服务;

  第十条

  配备于会计核算的计算机终端,要严格建立管理台账,由系统管理员负责定期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非系统管理员不得随意移动微机设备和网络信号线;

  第十一条

  各操作员要爱护办公设备,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机器设备,外来人员未经本部门领导允许,不得使用任何一台办公自动化设备。

  第四章

  财务信息化软件管理

  第十三条

  财务系统软件无论是自行开发还是委托开发,均要视同会计原始档案,保管期限是该系统停止使用或有重大修改之后的五年,对在用的系统软件不得擅自修改。

  第十四条

  软件修改必须在硬盘上进行,修改完毕的软件统一安装到各终端后应及时拷贝归档,归档软件应和系统现运行软件保持一致。

  第五章

  财务信息化数据管理

  第十五条

  为了保证财务信息化系统的安全、正常、可靠、稳定运行,公司信息中心配备专职的系统管理员,定期对财务数据进行备份。

  第十六条

  信息中心负责对财务电算化会计数据进行备份,形成备份数据文件不少于两份,分不同的场地进行保管。即当天的数据备份到两台计算机上,当月的数据至少要复制到两套存储介质上,并刻制成光盘,一份送交财务管理部保管,并由财务管理部建立台账进行登记,一份留存信息中心,年末所刻录的光盘,一份送交财务管理部保管,一份移交档案处存档。备份光盘应帖上保护标签并用印章或封条签封,备份光盘应装在保护封条和包装盒内,存放在安全、洁净、防热、防潮、防磁的场所。

  第六章

  财务信息化病毒防护

  第十七条

  所有财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病毒防范制度,主动配合反病毒工作。公司信息中心应定期发布杀毒软件病毒库、操作系统补丁,及时对财务信息化系统的计算机进行病毒库升级、查杀和系统漏洞修复。对财务信息化系统的内部软件特别是工具软件及时进行升级。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各子公司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财务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财务管理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章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篇四:财务信息化系统管理办法

  

  财务信息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财务信息系统的管理,推进公司财务信息化工作进程,逐步实现财务信息化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切实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财务信息化系统是指所有对财务及其相关数据进行收集、传送、处理、管理和存储的各个系统的总和,包括用于会计核算、全面预算、成本(物流)管理、资金管理和决策支持的计算机软件系统及承载软件系统的硬件网络系统。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下属各相关单位.

  第二章

  岗位及权限管理

  第四条

  公司根据需要在各单位合理设置财务信息化岗位并配备相应的岗位人员,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各单位要为财务信息化人员配备必要的办公条件.公司按照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原则,设定信息化主管(信息化主管由财务部分管财务信息化实施工作的人员担任)、系统管理员、系统操作员、财务信息审查员、档案管理员等岗位,并确保各岗位之间相互牵制.第六条

  建立岗位权限管理制度

  一、公司按照内部控制制度规定,明确划分财务信息化岗位操作权限;岗位权限包括功能权限和数据权限,各岗位应根据其工作内容制定权限标准,确保做到相互牵制。

  1、“报表封存”、“账务月结”

  等功能权限由信息化主管亲自负责,“记账”与“取消记账”等功能权限应由专门人员负责;

  2、对会计信息真实性有重大影响的功能权限,如“历史数据调整”、“数据恢复"、“凭证删除”等特定操作权限,不得作为任何岗位的永久性权限,只能限定由信息化主管或系统管理员在特定情况下使用.二、建立财务信息系统岗位权限的管理办法及管理流程,主要内容包括:

  1、权限的分配必须经过授权程序并做好相应的记录;2、临时性的赋予某岗位职责以外的权限应按规定审批,并明确期限;

  3、财务信息系统所有用户必须按岗位职责进行权限分配,不相容职责岗位的权限应分离。

  第七条

  系统用户管理制度

  1、制定系统用户增加及变更管理程序,所有用户的增加、变更、删除都应经财务信息化主管审核,报总会计师批准后,由系统管理员进行操作,并做好相应记录;

  2、确保所有用户的操作权限与其岗位相适应;

  3、确保所有操作员都有独立用户和岗位权限,不得设置公共的用户.

  第三章

  标准化管理制度

  第八条

  公司严格执行财务信息化标准代码及编码规则,并遵守标准化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九条

  明确财务信息化标准管理的归口部门,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确保标准代码的统一。

  第十条

  建立单位内部标准化代码审批流程。需要增加会计科目、会计报表的,由操作人员提出书面申请,经财务部负责人签署意见,信息化主管同意,由系统管理员增加。

  第四章

  操作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业务操作基本要求

  1、财务信息系统初始化设置必须符合会计制度和标准化要求,且经过相应的审批.初始设置由系统管理员操作,一般在年度内不进行修改变动;

  2、按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规范的账务处理流程,所有凭证都要经过审核;确保账账、账表相符;3、建立完善的凭证审核流程;4、凭证录入和审核人员按规定权限操作,录入人员不得进行数据复核,复核人员不得进行数据录入,发现凭证录入错误应通知该凭证的录入人员修改;5、操作人员完成操作或临时需要离开计算机时应退出财务信息化程序,以避免其他人员利用已登录操作人员的信息进行非法操作;

  6、用于财务信息化的硬件和软件只有操作员才能上机操作使用,其他人员一律不得上机操作;7、建立财务业务信息一体化后,涉及采购、销售、出库、发票及回款等业务的相关凭证,应由业务部门输入的单据自动生成,不得手工录入。

  第十二条

  日常业务处理制度

  1、任何登记入账的经济业务都必须填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编号必须连续;

  2、要建立日清月结制度,及时反映和记录交易。为保证数据及时查询,当天发生的业务尽量当天登记入账。应保证每月至少核对一次总账和明细账;3、已录入的会计凭证不允许删除。对于错误的凭证,只能采取修改的方法;.第十三条

  数据报送管理制度

  为确保上报数据的及时、准确和完整,公司建立并完善数据报送管理制度。每日发生的业务要在当日及时登记入账,月度报表必须结账后采用系统公式自动生成;不得手工录入和修改数据,结账后不能采取倒记账的方式录入、修改本月凭证;汇总报表必须是通过报表汇总功能汇总。

  第五章

  财务信息系统软、硬件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系统的维护与管理

  1、系统管理员负责实施系统维护,主要包括对硬件、软件和数据的维护。

  (1)各单位应建立系统维护监督机制。系统维护工作中严禁单人操作,确定系统管理员的同时,须指定维护监督人;以保证系统的安全;

  (2)系统管理员除在系统升级、系统维护外.不能对系统数据库进行任何操作,各单位可通过建立系统操作日志、密码分管等方式对系统管理员的操作进行监控。

  2、建立维护记录和报告制度。维护人员应对每次维护进行详细记录并按规定予以上报;内容包括:维护目的、维护措施、时间、维护人和监督人签字等。

  3、系统升级和加装程序补丁由系统管理员负责实施,实施前要报信息化主管批准。

  第十五条

  软件的维护与管理

  1、财务信息化软件系统包括应用系统及操作系统;2、各单位应制定相应的操作规范,禁止操作人员擅自拷贝、升级、修改、删除系统软件,禁止操作人员擅自改变系统软件的环境配置或更换系统软件,未经允许禁止安装其他软件;

  3、财务信息化系统软件的安装与升级及系统维护必须由系统管理员负责实施,同时作好相应记录;

  4、各单位信息化系统软件运行或软件操作中发生故障,由系统管理员现场解决,现场无法解决的,系统管理员应及时联系软件供应商负责解决。

  第十六条

  硬件的维护与管理

  1、财务信息化硬件系统包括财务信息化专用网络线路、服务器、计算机、打印机、不间断电源等;

  2、财务信息化计算机应实行专机专用,严禁非业务人员操作财务信息化计算机。

  第六章

  系统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

  公司建立财务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确保操作人员、设备及财务数据上报流程符合保密要求。

  为确保公司财务及相关业务数据的保密性,公司对所有的重要信息进行密级划分,包括书面形式和电子媒介形式保存的信息。根据信息的重要性程度和泄密风险损失等划分标准;将信息分为机密类、秘密类和一般类等,并建立不同类别信息的授权使用制度。

  第十八条

  建立财务信息系统数据备份制度

  1、数据备份由专人负责,并按规定程序办理;

  2、必须在系统中设置数据库每天自动备份;并且每星期至少检查一次数据自动备份程序运行情况;3、每星期对数据进行异地备份。每月至少刻一次光盘;

  4、对系统备份介质定期做备份数据恢复测试,并保留恢复测试的记录;

  5、数据备份光盘标识应清楚;包括注明账套、时间、备份人等.备份光盘应按正式会计档案予以管理。归档后应定期复复制.光盘存放环境应符合规定要求。

  第十九条

  财务信息系统口令管理办法

  1、财务信息系统用户口令使用及设置规则,系统用户初始口令由系统管理员设置后下发每位用户,由用户自行修改后反馈给系统管理员备案;2、系统管理员密码最小长度不少于7位,编码由大小写英文字母、数字和特殊字符中两者以上进行组合,至少每月更新一次并且有更新记录;

  3、系统操作员应当在权限范围内进行操作,不得利用他人的口令和密码进入软件系统。更换操作人员或密码泄密后,必须及时更改密码.操作人员如果离开工作现场;必须在离开前锁定或退出已经运行的程序;防止其他人员越权操作或散发不当信息。

  第二十条

  建立病毒防护制度,各单位必须配置经国家有关部批准使用的查毒杀毒软件,定时对服务器和终端进行查毒杀毒并升级,同时留有工作记录.第二十一条

  公司配备安全管理员和安全审计员,独立检查信息系统安全策略的执行情况。

  第七章

  财务信息化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单位的会计档案包括保存在存储介质(硬盘和软盘)上的财务信息系统数据库文件和以书面形式存放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存储介质上的会计文件必须按规定及时打印输出书面形式,未打印之前不得删除。

  第二十三条

  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年终结账后必须将所有凭证、贴页及报表打印输出,经会计主管签字后方可存档;其中会计报表还必须有总会计师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2、从财务信息系统直接打中输出的凭证、账页及报表必须按程序打印输出,并经盖章签字后存档;3、磁盘形式的会计档案应永久保存;其他形式的会计档案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4、磁盘形式的会计档案使用遵守会计档案使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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