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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意见】本溪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3-06-02 21:33:01 来源:网友投稿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实施意见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为继续推进创卫工作,进一步强化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16年本溪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意见】本溪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意见,供大家参考。

【卫生意见】本溪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意见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

的实施意见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为继续推进创卫工作,进一步强化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16年本溪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和《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继续推进创卫工作”要求,突出抓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居民区环境整治,坚持标本兼治、建管结合,强化日常管理,全面改善宜居宜业环境,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和群众健康水平,稳步夯实我市创卫工作基础。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功能

1.道路建设。继续改造城市主次干路,全面维修养护城市道路、人行道板、条石,消除道路坑槽,保证道路设施完好,路面平整。完成6条城市主次干路、30条街巷路、20万平方米人行步道改造任务,新增停车泊位2000个。完善车行道、路灯、绿化景观、环卫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市城乡规划建设委牵头,各区政府配合)

2.环卫设施建设。主次干路、街巷路、商业街区要合理配备密闭式垃圾箱、果皮箱。消除居民区裸露垃圾站点,推行居民区生活垃圾密闭化收集,加强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建设2座小型压缩式垃圾中转站;购置密闭式垃圾桶1000个、果皮箱200个;购置5台三吨小型压缩式垃圾收集车、38吨垃圾压缩车、1台吸粪车、2台融雪剂布撒车;新建4座公共水厕,大修3座公共水厕。扩大城市道路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面积,完善生活垃圾、粪便密闭化收集运输体系,建筑垃圾得到有效处置。(市城乡规划建设委牵头,各区政府配合)

3.园林绿化建设。继续推进城市公园、广场、街边绿地的基础设施改造,提升绿化景观,整治设施容貌、环境卫生、绿化管护,新建改造绿地,提升城市景观品质。治理裸露地面,拆违建绿、实施绿化。(市城乡规划建设委牵头,各区政府配合)

(二)强化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1.整治城市“五乱”。继续推进精细化城市管理活动,以治理城市乱摆卖、乱堆放、乱搭建、乱悬挂、乱贴画等“五乱”为重点,强化综合管理,整治占道经营、店外摆卖、露天烧烤、违章建筑、乱堆乱放、乱停乱放、马路市场等违章行为,重点区域和部位实现常态化管理。集中拆除主次干路两侧的乱搭建,确保城市容貌整洁有序。开展车辆乱停放、城市“小招贴”专项整治活动,将整治重点向次干路、街巷路、居民区延伸,依法依规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市、区综合执法部门联手,联通、移动、电信等部门配合,加大打击执法力度,根治城市“牛皮癣”。加强道路遗撒和车辆带泥上路、二手车、“僵尸车”等专项治理。(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牵头,各区政府、中国联通本溪分公司、中国移动本溪分公司、中国电信本溪分公司配合)

2.整治广告牌匾。清理拆除破损陈旧影响城市市容的广告牌匾、墙体广告、橱窗字画,整治未经批准私自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匾、条幅布幔、护栏广告等,拆除主次干路两侧商家违章设置的广告牌匾及墙体广告。按照规范设置、一店一匾、示范引导、加快推进的原则,全面推进主次干路两侧牌匾改造升级,年内完成水塔路、地工路、紫金路、北光路、环山路、溪湖路广告牌匾升级改造任务。进一步规范公共标识,加强公交站亭、交通标志、路标路牌等公共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不断改善市容市貌。(市城乡规划建设委牵头,各区政府、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配合)

3.整治建筑工地。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加强施工现场、拆迁(待建)现场管理,规范围挡,出入口部实施硬覆盖,设置冲洗设施。治理带泥上路、工地扬尘、道路遗撒,查处未竣工拆除围挡设施、污水乱排放污染马路的违章行为。场内主要道路进行硬化和降尘处理,物料堆放整齐,工程渣土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及时清运场地内垃圾污物,达到环境整洁卫生。场外周边环境整洁有序,无乱堆乱放。(市城乡规划建设委牵头,各区政府、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配合)

4.整治农贸市场。一是巩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成果。重点做好划行规市、生熟功能分区、熟食品摊位“三防”设施、农药残留监测公示以及公厕管理、卫生保洁、活禽销售等项工作,做到日常管理规范化、常态化、精细化。二是加强露天市场、早市、夜市规范管理。落实开办单位主体责任和区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划定经营区域,设置市场标志牌,合理布局,划行规市,严禁乱搭乱建、出槽占道经营。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完善卫生设施,加强全时保洁,达到无垃圾积存、无卫生死角。(各区政府牵头,市服务业委、市农委、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综合执法局配合)

(三)开展居民区环境综合整治,切实改善人居环境

1.实施旧住宅区改造工程。实施“暖房子工程”300万平方米,与居民区环境整治相结合,配套推进旧住宅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完成“暖房子”区域内9万平方米人行甬路修建,绿化补植灌木1.6万棵(墩),安装维修感应灯3.1万盏,拆除乱搭乱建1700余处。大力推进居民区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工作。推进自助式物业管理52个,加强对区弃管小区综合整治,落实长效管理与环境保洁,解决弃管小区环境脏乱差面貌。(市房产局牵头,各区政府、物业等管理部门配合)

2.综合整治居民区环境。各区政府要制定居民区拆除违建工作计划,分期分批进行拆除乱建。集中清理卫生死角,加强清扫保洁,清理棚厦顶部、绿化带内的垃圾污物,修复破损路面,消除坑洼积水,整治乱堆放、乱扯挂、乱涂画、乱开荒、乱饲养,加强精品小区、示范小区建设。市、区联动,联通、移动、电信部门配合,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彻底根治居民区乱贴乱画。加大对废品收购站整治力度,及时查处和取缔无证照经营;严格控制废品收购站数量,除新区、新入住小区外,不得再新增废品收购站;各废品收购站要封闭经营,废品要分类存放,不得露天或过量存放,保持站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各区政府牵头,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市服务业委、市工商局、中国联通本溪分公司、中国移动本溪分公司、中国电信本溪分公司配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保障

各区政府、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创卫工作的组织领导,纳入工作日程,细化分解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治标与治本、管理与整治相结合,综合整治,提高管理水平,有效解决热点难点问题。要加大力度,集中力量,实行销号制,逐项推进,确保如期完成整治任务。

(二)加强监督,强化考核

全市创卫工作要加强调度,强化督导考核,市政府将创卫工作纳入2016年市、县(区)城乡统筹绩效考核。各区政府、各单位要定期检查,加强指导监督,推进工作落实。市创卫办要加强考核监督,及时通报情况,协调解决问题,推动整治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区政府、各相关单位要组织发动广大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创卫活动,从自身做起,关爱环境,改善环境,大力推动创卫“进社区、进家庭、进单位”活动。市委宣传部负责总体协调指导全市创卫宣传工作。各区政府、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创卫工作职责,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创卫宣传。新闻媒体要积极组织做好新闻宣传,开辟创卫专题专栏,报道创卫工作动态,表扬先进、批评后进,媒体发动、部门联动,努力营造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美好家园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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