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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银行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报告(6篇)(全文)

发布时间:2022-12-26 09:00:07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银行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报告(6篇)(全文),供大家参考。

2022年度银行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报告(6篇)(全文)

篇一:银行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决策部署,扎实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各项工作仼务,切实履行人民银行对非银行支付市场的监管职责,加强金融知识和金融政策普及宣传,提高人民群众防范非法集资的风险意识。我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步强化风险意识,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防控非法集资风险的严峻性和紧迫性,现特制定《XX银行XX市支行20xx年防范非法集资活动方案》,为防范非法集资贡献支行的力量。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组织

XX市支行综合管理部负责制定方案、后期的后勤工作以及记录活动开展的相关情况。支行公司部、三农部、各支行网点负责实施具体的活动方案。

二。活动内容

各部门、支行网点充分利用自身优势,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开展宣传活动,网点可利用好客户资源多的优势,通过悬挂横幅、LED显示屏滚动宣传、发放宣传折页、大堂开展防范非法集资讲座等等。公司部可通过联系合作公司,从而对其公司员工进行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工作。三农部可组织人员积极走上街头、乡镇设立宣传台,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活动。

三。活动时间

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年xx日

四。宣传形式

(一)网点LED屏幕滚动宣传

利用各支行网点的门头LED屏幕,打出宣传标语,例如“警惕非法集资,避免财产损失”“非法集资不收法律保护,远离非法集资”等等。

(二)设置专门的宣传台

在各支行网点以及客户较多的部门设置非法集资的宣传台,放置专门的宣传折页供大家学习。还可以采取有奖问答的活动,参与防范非法集资答题的客户即有机会领取奖品。设置专人在大堂对等待办理业务的客户进行“面对面”宣传。

(三)悬挂横幅、张贴海报

在各支行网点以及在网点外设置的宣传点悬挂防范非法集资的横幅,另外张贴相关海报。

(四)借助互联网平台宣传

借助互联网的平台优势,利用QQ群、微信群、朋友圈、微信公众号等等平台宣传好防范非法集资工作,利用好互联网多媒体的优势,通过文字、音频、视频等媒介生动形象的宣传好非法集资的弊处,使得防范非法集资深入我们的内心。

(五)其他

网点、部门的员工利用闲余时间走上街头,向群众发放宣传折页、为群众做好宣传讲解工作。推动宣传教育进社区、乡镇、农村,为群众介绍近年来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例,以案说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从而提高群众们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

五。宣传重点

(一)针对网点大堂等待办理业务的客户,我们要重点向客户介绍讲解正规投资渠道和理财产品,帮助他们认清合法投资理财行为与非法金融活动的区别,选择正规机构进行咨询和业务办理,使我们的客户更加了解银行业务,树立金融风险意识,提高对于金融诈骗活动的警觉性!

(二)针对重点单位以及公司员工,他们具有一定发投资需求,应重点做好宣传工作,向他们介绍非法集资的典型案例,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使得防范非法集资深入人心,同时提高人们的风险意识!

(三)针对重点地区加强宣传。农村地区农民群众金融风险意识薄弱、信息渠道狭窄、再加上经济承受力差,非常易陷入非法集资的陷阱,所以应重点加强在农村地区、高新及时开发区等非法集资高发易发地区加大宣传力度。此外还要推动宣传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村组,确保宣传教育全覆盖。

篇二:银行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报告

20xx年xx月xx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工信部、公安部、民政部、住建部、农业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14家国家机关召开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会上,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杨玉柱表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为主线,以健全机制、完善政策、督导大案、监测预警、宣传教育为重点,全力推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有序开展,取得了积极成效。

平安人寿xx分公司本月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带领大家认识非法集资的真面目。

(一)一般非法集资的特征。

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是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是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当前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P2P网络借贷、农民合作社、房地产、私募基金等领域是非法集资的重灾区。

(二)保险领域非法集资犯罪主要形式和手段。

1、主导型案件。指保险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或公司管理漏洞,假借保险产品、保险合同或以保险公司名义实施集资诈骗。主要手段有:犯罪分子虚构保险理财产品,或者在原有保险产品基础上承诺额外利益,或者与消费者签订“代客理财协议”,吸收资金;犯罪分子出具假保单,并在自购收据或公司作废收据上加盖私刻的公章,甚至直接出具白条骗取资金。

2、参与型案件。指保险从业人员参与社会集资、民间借贷及代销非保险金融产品。主要手段有:保险从业人员同时推介保险产品与非保险金融产品,混淆两种产品性质;保险从业人员承诺非保险金融产品以保险公司信誉为担保,保本且收益率较高;诱导保险消费者退保或进行保单质押,获取现金购买非保险金融产品。

3、被利用型案件。指不法机构假借保险公司信用,误导欺骗投资者,进行非法集资。主要手段有:不法机构谎称与保险公司联合,虚构保险理财产品对外售卖,进行非法集资;将投保的险种偷换概念或夸大保险责任,宣称投资项目(财产)或资金安全由保险公司保障,进行非法集资;伪造保险协议,对外谎称保险公司为投资人提供信用履约保证保险,同时以高息为诱饵开展P2P业务;假借保险名义,以筹建相互保险公司、获取高额投资收益为名吸引社会公众投资,或者以“互助计划”、众筹等为噱头,借助保险名义进行宣传,涉嫌诱导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

(三)如何识别保险领域的非法集资。

购买保险过程中要尽量做到“三查、两配合”,即通过保险公司网站、客户热线或保监会、行业协会网站查人员、查产品、查单证,配合做好转账缴费、配合做好回访。

(四)非法集资涉及的两大主要罪名。

按照刑法规定,从事非法集资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者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与集资诈骗都有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的行为,从表面上看有一定的相似性,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而集资诈骗的行为人主观上则具有非法占有所募集资金的目的。

(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法律规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或者数额在20万元以上,或者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即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集资诈骗罪的法律规定。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犯集资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下阶段,平安人寿xx分公司将不断完善防范非法集资的合规体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有效抵制非法集资,保护客户远离非法集资侵害。防范非法集资,我们在行动!

篇三:银行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报告

为使广大人民群众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社会危害,树立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行根据监管工作要求,全行积极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

一、活动开展情况

活动期间,我行开展宣传活动累计751次(其中网点开展宣传活动254次,“7进”开展宣传活动497次),发放金融知识各类宣传资料3。2万份,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美篇等平台推送金融知识微课、活动动态消息合计165条,制作微动漫、短视频等10条,发送原创宣传短信2。2万余万条,各类渠道消费者受众达12。7万余人(次)。通过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公众金融素养和安全意识,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二、经验做法

1、突出统筹部署,上下联动增强“推动力”。我行充分认识做好宣传教育在非法集资全链条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把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宣传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结合我行工作实际,在分管行领导指导下,由总行消费者权益保护部牵头,联合总行办公室、运营管理部等职能部门,制定杭州联合银行2021年度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明确总行与分支机构的职责分工,积极整合辖区资源,充分调动周边社会力量,形成上下联动、内外联合的宣传格局,全面广泛开展宣传。日常工作中,坚持将涉嫌非法集资资金交易监测预警作为反洗钱监测的重要着力点,对容易被非法集资利用的现金存取、网上银行、自助机具开户等业务领域加以重点关注,推动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要求各分支机构充分利用工作例会、晨会等时间,累计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34次(30家分支机构各组织1次,总行组织4次),增强全员防范非法集资意识,提高相关岗位人员对涉嫌非法集资可疑交易的敏感度。

2、突出典型引领,创新形式增强“渗透力”。我行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同普法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平安建设宣传等活动有效结合起来,针对青年学生、老年人等重点群体制定不同宣传教育方案,以“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为主题,推进宣传月“七进”系列活动,重点深入社区、农村、企业等场所,深化普及金融知识,着力宣传“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引导群众树立合法合规的正确理财观念。活动期间,我行举行防范非法集资、防控金融风险专题讲座200余场。依托党建联盟,各分支机构党员干部纷纷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在辖区开展党史爱国教育和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如西湖支行、西兴支行、祥符支行等机构积极参加辖区街道、社区组织的“献礼建党百年”系列活动,在活动现场设置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栏和法律咨询服务站,提供“面对面”服务。同时,从提升宣传精准性和有效性出发,我行持续开展“非接触”宣传,不断提高宣传实效性。如上塘支行、丁桥支行、西兴支行定期通过社区网格微信交流群发送相关金融知识和风险提示。积极探索新媒体渠道,制作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作品,如我行官方账号持续推出“信任宝宝说金融”系列动漫5个,各分支机构利用业余时间自编、自导、自演各类防范非法集资、防范金融诈骗案例等小短片5个,并通过官微、LED屏等持续播放;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美篇等渠道推送金融知识微课、宣传活动动态165篇。

3、突出宣传重点,持续宣传增强“影响力”。聚焦防范非法集资宣传重点内容,我行精心设计宣传内容、形式,并结合行庆、端午节、联合生活节等社区活动,深入开展“请进来”“走出去”宣传活动。为庆祝我行16周年庆典,我行全辖137家营业网点精心布置营业厅,在行庆期间推出形式多样的厅堂互动活动,如“与信任宝宝合影集赞获好礼”、“幸运大转盘”、“有奖金融知识问答”等活动,同时积极普及智能设备应用、金融投资知识等,营造欢乐共庆氛围。端午节期间,分支机构的金融志愿者队伍走进辖区社区、养老院、村委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场所,除去粽子和咸鸭蛋,针对老年客群为主要受害群体的非法集资等金融诈骗活动,金牌讲师做了重点案例剖析。号召大家一定“不要相信所谓的高收益”,一定要“选择正规的金融机构”。通过打造“小小银行家”特色消保公益金融教育品牌,持续推进青少年金融知识普及,引导其建立正确的金融观念。活动期间,我行累计组织开展厅堂微沙龙活动254次,端午节系列沙龙活动36次,“小小银行家”系列活动11次。

篇四:银行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报告

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治宣传教育,更为有利的预防和打击非法集资,是稳定社会经济秩序、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内在要求,也是保障民计民生、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行相关文件精神,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保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我行于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时间开展了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组织加强学习。

支行本次宣传活动油支行主要负责人牵头,并成立了反非法集资活动工作小组,拟定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工作指导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支行营业部利用晨会时间,组织全员学习非法集资的相关知识,通过学习让大家掌握知识点,以确保在宣传活动中能够及时、准确解答群众的问题。

二、活动组织

(1)利用LED屏不间断滚动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标语。

(2)在营业厅外张贴“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宣传条幅。

(3)在营业厅外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手册,营业厅内,利用客户办理业务等候时间,讲解相关知识。

(4)要求员工利用朋友圈、美篇等新型自媒体,进行宣传推广,向社会公众普及金融知识,加强风险提示工作。

三、宣传内容

1、宣传非法集资的定义、特征、表现形式、危害,揭露非法集资犯罪主体的经营真相,揭露非法集资的手段伎俩,增强群众的识别意识,提高防范、抵御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有效遏制不法分子的违法犯罪行为。

2、宣传打击非法集资的相关法律法规,使群众进一步树立遵法守法的意识和观念,明确组织或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引导群众正确认识非法集资存在的风险和社会危害,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3、宣传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取得的成果,震慑违法犯罪活动,引导群众进行科学投资、理财,克服暴富心理,增强群众理性投资意识。

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提高了群众对当前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及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会受到的法律处罚,并提升了群众对我行宣传服务的认可。

我行将以本次宣传活动为契机,认真梳理总结工作经验,强化日常宣传,持续扎实推进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

篇五:银行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报告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银保监办便函〔20xx〕467号)工作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内容,做好xx人寿保险有限公司xx分公司xx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xx人寿xx中支或我司)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司员工以及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能力,xx人寿xx中支组织开展了20xx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组织情况

为认真扎实有序推进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确保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干出亮点、取得实效,认真贯彻落实《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防范非法集资)各项要求,做好普法宣传,加强风险警示。xx人寿xx中支根据文件通知要求,开展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首先成立了由xx人寿xx中支机构负责人为组长,综合支援部主管及涉及相关工作的员工为组员的宣传工作小组,并由机构负责人全面统筹负责本次宣传月工作。

二、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情况

xx人寿xx中支根据监管及分公司宣传教育工作要求,结合我司实际情况,开展了线上+线下相结合且形式多样的培训与宣传活动,线上主要采取:一是通过自行制作并发布原创非法集资宣传视频作品及xx人寿官网推送的20xx年防范非法集资系列宣传资料,组织公司全员参与并积极转发学习,通过微信群、朋友圈转发等方式,不断扩大非法集资宣传覆盖面,让更多的人了解非法集资,起到针对性宣传的目的;二是组织公司内外勤人员参与“xxi学习”平台20xx年防范非法集资专题培训,并全员参与在线测试;三是组织公司全体内外勤人员积极参与“中国银行保险报”官方公众号推出的“防范非法集资知识答题团队争霸赛”第二季活动;四是积极对接对外新闻媒体机构,借助xx当地较有影响力的媒体机构发布我司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报道,警示社会大众认识非法集资的危害,远离非法集资。

线下主要采取:一是在我司内部针对全体内外勤组织防范非法集资专题培训宣传月活动,通过认真学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文件,利用典型案例说明非法集资行为的后果及危害,增强员工的防范意识,提高识别能力;二是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在我司营业大厅悬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横幅、海报及宣传折页,同时通过大厅多媒体电视不间断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视频,营造宣传氛围,警示全体人员谨慎投资,严防非法集资陷阱,提醒广大群众充分认识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切实增强社会公众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提高识假防骗的能力,为有效打击非法集资行为起到震慑作用;三是在万达中心设置宣传展台,通过摆放宣传展架、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组织现场宣传及咨询服务,集中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切实增强社会公众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提高识假防骗的能力,为有效打击非法集资行为起到震慑作用。

三、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成效及意义

目前xx人寿xx中支内外勤人力较少,业务规模不大,但经过公司自上至下有效落实宣传工作,已经全面覆盖了公司内外勤对“防范非法集资”的深刻认识,同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也为社会大众认识非法集资的危害敲响了警钟。为此,我司将以本次非法集资宣传活动为契机,在今后的日常工作中持续开展非法集资的培训与宣传工作,打造全面化、常态化、个性化的合规文化宣传教育氛围。同时强化对风险线索的日常监测预警,及时堵塞漏洞,坚持打早打小、防患于未然,建立良好的金融秩序,打造xx中支合规文化品牌。

篇六:银行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报告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20xx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银保监便函[20xx]688号)要求,根据分局及上级行要求,我行于20xx年6月xx银保监分局组织开展了以“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情况

我分领导高度重视此次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成立了以党委书记、行长武xx任组长,行长助理李xx任副组长,各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各经营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小组。其中,分行法律合规部作为该项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落实和推进。

二、活动开展情况

活动期间,我行全辖6家网点共组织开展网点宣传共14次,参与群众数270人,网点宣传覆盖率100%;开展外出宣传10次,参与参与群众数450人,发放户外广告、宣传品457份;开展网络宣传(含网站、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短信等等),发布发布原创作品数1;作品点击量、阅读量、转发269;开展员工(职工)教育6场次,参与人数128人次,员工教育覆盖率100%。活动开展期间,我行还组织全行参加了“防范非法集资知识答题团队争霸赛”。

三、经验做法

(一)立足厅堂阵地,做好阵地宣传。我分行辖属各网点立足厅堂优势,通过悬挂横幅、布放展板、发放宣传折页、设立咨询台等方式进行宣传,同时在厅堂内的电视屏上播放非法集资宣传短片,利用LED滚动屏统一播放主题宣传口号。厅堂人员认真耐心向来办理业务的客户进行非法集资宣传,讲解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表现形式、惯用手段、防范措施以及相关法律条例,让客户深刻地了解到非法集资的不良影响和严重危害,提高金融消费者对非法集资的辨别能力。

(二)结合外拓活动,开展流动宣传。活动期间,我行各网点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各项外拓活动,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外出宣传。如:

1、入商圈。活动期间,上虞支行组织员工到网点周边商场进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通过向公众发放宣传资料,讲解防范非法集资典型案例,辅之以生动形象的小漫画,使公众进一步了解了遏制非法集资的重要意义。

2、进社区。诸暨支行利用端午假期,活动期间积极与网点周边小区居委对接,深入开展社区宣传,向社区居民宣传了“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责任自负”等内容。宣传中,我行员工通过典型案例宣传、法律法规解读,向公众讲解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及远离非法集资的重要性,受到了过往群众的一致好评,建议多开展类似的宣传活动,增强公众认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3、走企业。分行营业部、柯桥支行、嵊州支行走进多家企业进行宣传,发放宣传折页等宣传资料,并重点讲解、剖析非法集资典型案例,详细地向企业员工介绍了非法集资活动的特征、种类和形式、常见手段,提醒企业员工要增强风险辨别能力,坚决抵制高额回报的诱惑,不散播非法集资的信息,不组织参与非法集资的活动。

(三)用好网络媒体,做好线上宣传。在做好线下宣传的同时,我行还通过在线上用微信、美篇编辑简短易懂短文,转发朋友圈,工作群;分行厅堂员工根据当前非法集资新形势、新特点和典型作案手法,自编自导自演,拍摄通俗易懂的视频,向社会公众开展宣传民,让消费者听得懂、记得住、学得会。

(四)做实员工教育,深化行内宣传。活动期间,我行积极利用周一例会学习夜的机会加强从业人员学习教育,积极向员工传导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文件精神,引导本行员工熟悉最新监管知识,将严禁参与非法集资的制度红线传达给本行员工,筑牢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思想道德防线,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远离非法集资。分行辖内各部门积极按照《条例》要求,严格落实相关责任和义务,各相关条线部门也加强对资金异常流动情况及其他涉嫌非法集资可疑资金的监测工作。活动开展期间,我行还组织全行参加了“防范非法集资知识答题团队争霸赛”。

四、活动成效

本次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开展,大大提升了公众对我行宣传服务的认可,我行将以本次宣传工作为契机,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梳理总结工作经验,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及工作,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争做消费者最信赖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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