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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开展非法集资活动方案范本四篇

发布时间:2023-08-19 08:11:01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局开展非法集资活动方案范本四篇,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教育局开展非法集资活动方案范本四篇

教育局开展非法集资活动方案4篇

【篇1】教育局开展非法集资活动方案

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

导读:本文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2016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一
  按照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和广告咨询信息排查清理工作的通知》(沧政办字〔20xx〕50号)精神,我市于20xx年5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制定了具体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精心安排组织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宣传教育,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明确责任
  我市制定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工作,统一思想,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进一步制定工作细则,认真落实每项工作,密切协作,抓好落实,采取灵活多样、生动有效的方法,努力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确保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宣传重点
  围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进行宣传,结合群众生活实际,重点通过宣传让群众了解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为什么是违法行为、非法集资的特征、手段以及非法集资的危害等有关反律法规知识。使广大群众认清非法集资的性质和危害,增强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的能力。
  三、丰富宣传形式
  宣传月中,我市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常识,积极扩大宣传范围、拓展宣传空间,以提高宣传活动的广泛性和针对性,确保宣传取得实效。一在金融机构营业场所进行宣传,利用金融机构营业场所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并在营业场所摆放防范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宣传资料,供群众阅览,并有管理人员进行讲解,教育广大群众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抵制不法分子的蛊惑。二是以人口集中地为宣传阵地,先后在市公园广场、各大商场门前、全市各主要道路、各住宅小区、乡镇政府门前采取张贴通告、散发宣传单、悬挂横幅等方式进行宣传。三是在我市电视台黄金时段连播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公益广告,选登典型案例,采取专题、专栏系列报道、受害人现身说法等形式,介绍非法集资的危害和识别方法,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认识。四是要求移动、联通、电信向辖区内手机用户发放宣传短信,提高覆盖面。五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辟了打击非法集资宣传专栏,并公布了举报电话。
  四、细致排查清理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登记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各乡镇和相关责任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非法集资广告资讯排查清理活动,排查的重点包括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以及户外广告、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传播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同时,对利用广告资讯信息进行非法集资宣传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通过解析非法集资的危害,引导广大群众自觉远离、抵制非法集资。
  通过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揭穿了非法集资的虚假性和欺骗性,在舆论攻势上对犯罪分子进行了震慑。同时营造了防范非法集资违法犯罪的良好舆论氛围,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2016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二
  为了进一步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辖区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高府办发[20xx]3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集中开展了一个月的宣传活动,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和机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让我乡全体干部、村支两委干部和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活动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以及开展此项工作的长期性和重要性,从而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敏锐性。
  二、加大宣传,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抵御非法集资风险的能力。
  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开展入村集中宣传活动在场镇设置宣传咨询点2处,发放宣传资料500余张,广播讲解20余次,张贴宣传告示300余张,政务微博发布信息等,开展形式多样面向村社的宣传教育活动,多方位、多角度的宣传非法集资的特点和形式,广泛宣传非法集资活动的危害,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面和影响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大,达到了引导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的目的。
  三、排查风险,认真多好对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和预警工作
  我乡乡长潘大冬带队,对辖区有可能涉嫌非法集资的活动进行了逐一排查,并且制定专门机构和专人,通过建立健全群众举报、监督,我乡监管和查处等信息渠道,彻底杜绝重大原发性非法集资活动的发生。
  此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开展使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防范风险意识进一步提高,在社会生活和参与经济活动中识别投资渠道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有效地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我们将以这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使防范非法集资相关知识家喻户晓,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2016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三
  为贯彻落实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赤处非办〔20xx〕3号精神,使广大群众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社会危害,树立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自五月份开始,我局认真扎实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实施
  (一)认真领会精神,增强宣传效果
  在局党组的高度重视下,我们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协调各有关单位建立健全全市农牧业系统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的工作机制,从今年五月开始,在全系统内开展整治非法集资宣传月专项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条幅、led大屏幕滚动播放宣传口号、利用下基层深入到合作社中指导工作的机会等多种形式、多层次的宣传,正面引导和提高干部职工和基层群众对非法集资社会危害性的认识,自觉抵制和远离非法集资活动。
  (二)加强风险排查,增强监管力度
  在此次活动中,我们全面开展了农牧业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以种植业、畜牧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等领域为重点,切实履行一线把关职责,全面开展了对涉嫌非法集资活动进行了排查,到目前为止我市农牧业系统无非法集资现象。通过开展此项活动,强化了广大干部对非法集资活动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了做好整治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三)加强协调配合,做好信息报送
  针对此次宣传活动,我们及时和自治区农牧业厅加强联系,及时掌握排查行动发展动态,农牧业经营管理站派专人分管该项工作,主动报送信息,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对本系统情况及时汇总、梳理和总结,针对工作中存在或发现的问题,加大行业执法力度,及时予以规范。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建立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的长效机制。
  二、注重效果
  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 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切实增强了社会公众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提高识假防骗的能力,充分发挥宣传工作“震慑犯罪、树立形象、教育公众、防范风险”的积极作用。我局以后还要加大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群众远离非法集资,远离犯罪。

【篇2】教育局开展非法集资活动方案

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阶段总结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号)文件精神,维护银行业资金安全和良好声誉,保护存款人和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支行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深入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活动阶段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组织,加强领导。

为切实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我支行成立以 行长为组长、各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协调、督促各部门顺利完成工作任务。

二、加强学习,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培训等方式,向全行员工普及非法集资相关法律知识,增强员工对非法集资行为的法律约束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在加强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员工进行小组讨论,结合工作实际,从员工所处部门、岗位等实际出发,就如何遵守和落实“禁令”、有效预防和杜绝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进行有针对性的讨论和交流,以此增强员工风险防范意识,引导员工自觉远离和杜绝参与非法集资。

三、加大宣传,向社会公众提示风险

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条幅、展板、电子显示屏等宣传载体,通过张贴、展示宣传标语、案例展示等形式,向客户和群众深入开展宣传活动,让客户和群众对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有初步了解,增强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在活动中,共悬挂宣传条幅25条 、展板21块、电子显示屏宣传21块,发宣传资料47000余份,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通过学习和宣传,使广大员工和群众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切实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提高识假防骗的能力,使广大群众远离非法集资,远离犯罪。

【篇3】教育局开展非法集资活动方案

2015年开展非法集资整顿活动情况总结

X县开展防范打击非法

集资专项整顿活动工作情况总结

X县政府金融办

2015年 月 日

为规范我县金融市场秩序,维护社会安定,根据x处非办〔2015〕2号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安排县公安、财政、工信、工商、农牧、林业、住建、金融办、文体、信访、人行等相关部门,对我县境内的金融机构、非正规金融机构、企业深入调查摸底,依法开展了防范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整治活动,化解金融风险。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完善机构,加强工作领导

为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防范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一是及时成立了X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X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形成了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县公安、财政、工信、工商、金融办、农牧、林业、住建、文体、信访、人行等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
二是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责任和要求,并对辖区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和商业企业防范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切实履行职能,全面清查整治

为确保防范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活动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下发了《关于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分阶段细化和分解专项整治活动任务,周密部署,要求金融主管部门要深入调查摸底,确定排查重点,集中时间对辖区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和商业企业进行详细排查,摸清本辖区内是否发生非法集资案件,在排查行动中,要严格靠实责任,严格工作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做到严查彻处,决不姑息。一是重点加强了防范非法集资工作,主要是在受理登记注册过程中,严格审查股权变更,转让,防止股权纠纷发生。二是深入开展企业现场排查活动。通过查阅公司账目、查阅银行对账单、业务合同等方式采取进行排查,重点对存在企业注册资本变化大、年检中资产负债出入较大等现象企业采取调取查阅企业档案重点查阅,确保排查不遗不漏。三是采取全面排查与抽查相结合,组织力量对辖区非正规性金融机构重点逐户开展排查工作,查阅年检查企业年度报表,向企业财务人员和员工进行了解,达到信息互通共享。四是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强化信息沟通,形成共同维护和防范非法集资风险工作合力。

三、落实监管责任,防范非法集资

在日常工作中,我县着力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行业监管,实行省、市、县三级审核审批制,严把准入关口。一是强化行业监管,综合治理。要求非正规金融机构主要高管人员向社会做出合规经营公开承诺。二是启动了省小额信贷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每月上报业务、财务报表,及时掌握公司情况。三是建立专项整治排查协调机制,定期不定期对非正规金融机构开展专项检查活动,重点检查公司银行对账单和业务手续,检查公司是否有违规资金运作。四是积极构建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行业自律管理机制和民间金融监管联动机制,进一步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评审核准程序,加大监管力度,促进小贷公司规范经营、强化风险防控。五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和引导小贷公司不断提升管理水平,降低利率和成本,发挥好在缓解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融资难中的积极作用。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为严厉打击非金融机构发布的非法集资行为,我县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到各金融机构。一是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针对非法集资案件发案特点、主要方式、风险状况、危害后果,采取电视、微信、微博、电子显示屏、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及依法惩处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二是积极引导社会群众广泛参与。通过电视台向当地群众发布小额贷款公司、担保机构等非正规金融机构的准入资格、经营范围等内容,提出明确监管措施,提示社会风险,公告非法集资的风险和危害性,以此提高自我鉴别能力,引导群众发现问题及时举报。三是要求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悬挂“八不准”业务经营准则,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充分发挥和利用社会力量加强对小额公司及担保机构的监督约束;
及时向辖区广大经营户和消费者通报非法集资的新形式和新特点,提高社会广大群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群众远离非法集资。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而艰巨的工作。我县将认真落实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组织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部署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继续把重点企业做为排查对象,增加巡查次数,加大巡查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坚决依法打击对非法集资行为,逐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规范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确保不发生非法集资现象。

【篇4】教育局开展非法集资活动方案

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活动的通知》(x〔x〕1号)要求,切实做好我区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活动工作,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从x年4月起,用1个月左右的时间通过专项排查活动,摸清我区非法集资风险底数,客观判断非法集资形势,提高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进一步建立健全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长效工作机制,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排查的对象和重点
重点对未按规定进行企业登记备案、违规超范围开展吸收和发放资金业务、未经批准发行股票、基金及其他理财产品、以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及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等涉嫌非法集资行为进行排查。本次排查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包括:
1、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

2、私募股权投资;

3、投资咨询、代客理财、投资管理类公司;

4、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平台、P2P等新型网络金融行业;


5、农民信用合作社、涉农互助合作组织;

6、电子商务行业;

7、租赁行业;

8、养老机构;

9、民办院校。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为第一副组长,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x分局负责人为副组长,区农林水务局、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维稳办、区信访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查各有关部门开展非法集资排查工作,协调非法集资排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与市处非办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请示汇报。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区财政局局长兼任。
(二)职责分工
区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根据统一部署,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合理推进。
1、区财政局:负责对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非法集资行为的排查工作。

2、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私募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代客理财、投资管理类公司和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平台、P2P等新型网络金融行业非法集资行为的排查工作。
3、区农林水务局:负责对农民信用合作社、涉农互助合作组织非法集资行为的排查工作。
4、区商务局:负责对电子商务行业和租赁行业非法集资行为的排查工作。
5、区民政局:负责对养老机构非法集资行为的排查工作。

6、区教体局:负责对民办院校非法集资行为的排查工作。

7、公安x分局:负责依法侦办涉嫌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对非法集资活动引发的群众性事件负责维护现场秩序等。
8、区维稳办:负责收集、处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相关维稳信息;
协调、督促开展矛盾排查工作;
处置非法集资活动引发的群众性事件及专项排查活动期间社会稳定工作。
9、区信访局:负责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相关信访案件的受理、转办、督办工作。
10、各街、镇(滨湖世纪社区、x社区):负责牵头做好专项排查活动期间本辖区的排查工作;
负责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区直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明确具体分管负责人与联络人员,并于x年4月24日前将分管负责人与联络员信息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董育,联系电话:63357209)。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4月10日至4月12日)
各单位要认真传达省、市开展非法集资专项排查活动的通知精神,明确责任主体,将排查任务分解到辖区内行业主管部门和各街道、社区。依据本通知,制定排查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工作会议,部署排查活动。
(二)自查阶段(4月13日至4月22日
各单位要全面深入地开展专项排查活动,针对重点区域、场所、人群、动态,采取社会面排查、行业排查、互联网排查、大额及可疑现金交易排查等多种措施,全方位落实排查工作。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依法进行查处。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对专项排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三)总结阶段(4月23日至4月26日
各单位对排查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对专项排查工作及成效、所排查行业的现状、风险情况、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汇总分析,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形成排查工作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依照“属地管理原则”,各街、镇是此次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本辖区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开展非法集资专项风险排查是做好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考核评价各街、镇综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明确责任,严格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排查
工作方案,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此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活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风险处置措施
各单位对排查中发现的可能严重危害社会经济秩序的案件线索和隐患,要准确区分违规经营、违法犯罪与改革创新等不同性质问题,对排查出的风险线索予以分类处置,有效化解风险隐患,对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要依法严厉打击,妥善处置,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的统一。
(三)强化工作纪律
参加排查工作的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和规定,未经允许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排查工作的相关情况。排查工作要突出重点、讲究方法,不得流于形式、走过场。对排查工作不得力、辖区内已经存在或可能发生的重大非法集资事件隐瞒不报、处置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各街、镇要及时做好排查活动的总结和报告工作,并于4月28日前将排查工作总结以电子版报送至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向区属行业主管部门报告(期间做好信息保密工作)。排查工作总结应包括排查工作开展情况、发现的问题、辖内(或行业)涉嫌非法集资风险状况评估、相关风险处置措施等内容。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风险排查汇总情况报经区政府同意后上报市处非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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