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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4篇

发布时间:2023-08-12 14:55:03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学院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三篇

  学院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篇1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筑牢意识形态工作安全防线,按照学院党委关于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强化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承担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机关各行政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党总支和部门应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述职内容,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清单,定期学习、专题研究,加强形势研判、思想情况调研和风险隐患防控,确保意识形态安全。

  三、严格落实《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关于校内宣传阵地管理的若干规定》,根据区域划分和责任归口,做好所属网络宣传阵地和实体宣传阵地的内容审核、定期更新、宣传审批登记、安全责任落实等事项。

  四、严格执行《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外来宣传品管理暂行规定》,落实外来宣传品审查和报备、外请活动意识形态审查和责任告知、联合巡查等制度,严防不良意识形态涌入校园。

  五、严格按照《关于成立南京旅游职业学院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精神,抓好各部门职责分工落实,确保学院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六、严格按照《南京旅游职业学院落实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任务分解书》,结合本部门实际,进一步细化清单、压实责任,抓好任务分工落实,确保圆满实现各项工作目标。

  七、加强对重点倾向、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时段的关注,及时上报意识形态突发事件,建立上下统一、部门联动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八、对发生影响较大的意识形态安全事故或问题的党总支、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在年度考核及评优评奖中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学院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篇2为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推进意识形态工作,4月27日,学院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学院领导张克步、刘永滨、郭晓峰,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张克步主持。

  会上,党委书记张克步与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签订了《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并就学院上半年的意识形态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部署。

  张克步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意识形态工作具有极端重要性,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觉性,自觉扛起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主动抓好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深入领会意识形态工作的本质和内涵,不断探析意识形态工作的互动性、融合性和实效性,真正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有效防范意识形态领域安全事件的发生。

  学院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篇3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事关旗帜、事关道路、事关国家政治安全。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

  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和主导权,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管好阵地。根据中办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省委办公厅《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省委教育工委《**省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制订学校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书。

  一、责任体系1.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党委领导班子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党委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落实责任主体,强化组织领导,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指导分管部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

  2.总支书记、直属支部书记和部门负责人是院系、部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工作中涉及意识形态的事项负领导责任。

  3.宣传部是党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促和抓好落实的职责,负责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考核工作,与学校年度考核同安排、同组织、同实施,考核结果作为部门、院系工作评价和干部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纪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二、责任内容1.宣传思想阵地管理责任。各院系和科研处按照“谁主办、谁负责;

  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负责对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讲座等的审批和监管;

  重大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举办部门按照“一会一报”、“一事一报”要求,报党委宣传部审查备案。学校各级各类信息发布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校报、学报、广播台、学校“两微一端”刊发播出的重大信息,执行总编负责制,做到“先审后发”。党总支书记、直属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是本院系、本部门举办的“两微一网”、报纸、印刷品、宣传展板、横幅、LED等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按照“三审三校”制度要求,严格审批公共宣传品;

  负责对部门、班级、社团等建立的微信群、QQ群、QQ空间等网络社交平台进行管理。

  2.课堂教学纪律管理责任。各学院、教务处、国际交流合作处是课堂教学纪律的监督管理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传播违法、有害观点和言论;

  执行中省有关教材使用的规定,严格教材的选用审核;

  国际交流合作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聘请外籍教师,对外籍教师课堂教学情况进行监督。

  3.校园稳定安全管理责任。保卫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防止宗教组织和信徒在学校传播宗教、发展信徒,防止信教师生在学校建立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和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散发宗教类出版物及宣传品。

  4.校园网络安全管理责任。网络信息中心负责学校网络管理,确保校园网络安全稳定运行;

  负责落实校园网络使用实名登记制度。宣传部负责学校“两微一网”的建设和管理,对部门学院新媒体实行登记备案和年检,加强涉校名、学校LOGO网络公众号监督管理;

  负责监测和处置涉校网络舆情。

  5.社团管理责任。团委负责学生社团的管理,把好学生社团思想政治导向,做好社团登记备案、年检、信息发布、活动内容审查和指导教师配备等工作。

  6.合作交流办学管理责任。国际交流合作处、人事处要加强中外合作办学、对外文化交流、学术交流合作等活动管理,做好师生出入境前后的培训和教育工作;

  建立健全境外基金准入机制,明确学校、教师、学生接受境外资金资助的范围、审批程序;

  严格审查外籍专家学者身份。

  三、责任追究按照责任划分,党委对未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或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单位或个人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由签订双方各持一份,在签订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在《责任书》设定期限内,主要负责人因人事变动调整的,由继任者继续履行工作责任。

篇二: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幼儿园意识形态领导小组

  一、完善责任体系,坚强组织领导

  1、成立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王庆彬同志任组长,党支部委员、副校长周涛宇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主要职责: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河东区教育局党组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领导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全面领导和组织学校意识形态工作。

  2、下设办公室,由杨茂兰同志任主任,教务处、工会、大队委各1名同志为成员。办公室主要职责:按照学校党支部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检查、督导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二、建立常态机制,持续深入推进

  1、学习教育制度。党支部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有关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的学习;每年班子成员开展1次有关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的授课,每年撰写理论学习心得体会文章不少于1篇。

  2、报告工作制度。学校党支部每半年向区教体局党组以书面形式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设立舆情信息员,遇有重大舆情,第一时间迅速报告。

  3、风险评估制度。在酝酿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政策、项目、工作举措时,通过论证会、座谈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听取相

  关部门、教职工的意见建议。方案发布前,进行必要的舆情风险评估,制定工作预案。

  三、扭住关键环节,牢牢掌控阵地

  1、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与管理。加强对校内新媒体如微博、QQ、微信等的监管力度。加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引导,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监管和校园舆情收集,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有效应对涉及师生的舆论事件严把政治关、意识形态关。

  2、加强对课堂教学的管理。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对课程开设、教材内容进行严格把关。落实教学管理有关文件,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力度,确保教学质量以及教育方向的正确性。

  3、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制度,建立健全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加强对教师思想政治素质的把关。对教师进行上岗培训,评选教师先进典型,实施青年教师培养,激发爱岗敬业热情。

  4、加强对校园文化活动的引导和管理。把校园文化建设作为创新和拓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途径,进一步优化校园育人环境,夯实文化校园阵地,搭建学生文化平台。开展“我的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坚定理想信念,刻苦学习工作,积极投身实践。深入挖掘中华传统节日文化,不断扩大传统优秀文化阵地。充分发挥团总支、工会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功能。

  5、做好党外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师生员工的联系,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6、加强舆情分析和研判工作。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师生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分析问题、商议对策,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教务处利用学科优势,组织力量对当前思潮和热点问题进行研判,并提出引导意见,为学校党支部、行政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与舆论引导提供参考。

  四、加强检查督导,深化责任意识

  建立健全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

  1、校党支部领导班子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为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党支部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

  2、各教研组分工负责各方面具体工作,确保意识形态管理环环相扣,不留死角。

  3、对意识形态工作中出现问题的领导干部,按照实事求是原则,依据xx区教育局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进行问责和约谈,并报区教育局党组备案。受到问责的领导、教师,取消当年考核评优和评先资格。

篇三: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及领导小组

  一、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

  (一)实行意识形态报告工作责任制,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二)支部每月向上级专题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分别在每月30日前落实。

  (三)遇到有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支部随时向上级报告。

  (四)支部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二、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

  (一)建立分析研判机构。成立各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校长、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副校长、教导主任、支部委员担任,成员由学校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及教师代表担任。

  (二)分析研判时间。常规性研判每半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6月中旬和12月中旬进行,对特殊情况及时进行研判。

  (三)各支部全年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

  (四)分析研判内容。重点分析研判当前的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存在的重大舆情和重大问题、今后的应对策略等,研判结果以报告形式报上级。

  (五)定期通报结果。各支部每年在各校通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三、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阅评制度

  (一)阅评领导。人员由上级主要负责同志组成。日常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

  (二)阅评内容。重点阅评各校德育工作方面、教师队伍考核与管理方面、师德师风方面、学校办学行为方面、学校网站和校园广播等方面。

  (三)阅评时间。每季度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下旬、6月下旬、9月下旬、12月下旬进行,特殊情况随时组织阅评。

  (四)对学校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错误思潮和言论,应通过学校管理信息形式,理直气壮地及时进行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

  (五)支部阅评情况以信息形式报上级党办。

  四、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制度

  (一)支部负责组织检查考核各校意识形态工作。

  (二)检查考核每年至少一次,纳入各校年度目标综合考评,与各校述职述廉相结合,统筹安排部署。

  (三)检查考核内容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四)检查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报告并向被检查考核对象反馈。

  (五)检查考核情况要在全校进行通报。

  五、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工作、研判形势、互通情报、交流经验,实现信息共享。

  (二)成立联席会议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上级担任,成员由支部书记、校(园)长、各科室负责同志组成,也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教师。

  (三)职责分工

  1.上级负责综合协调工作。

  2.各学校各科室应当在上级的统一领导下,履行好指导、组织、协调、督导和抓好落实的职责。

  3.上级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各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四)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中旬、6月中旬、9月中旬、12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形成联系顺畅、反应灵敏、配合有力的工作秩序。

  (五)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上级负责。

  六、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制度

  (一)专项督查工作由上级负责。

  (二)专项督查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在12月份进行,也可根据需要开展督查工作。

  (三)督查内容和标准根据区教育局制定的测评体系进行,包括各学校各科室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工作制度落实情

  况、追责问责情况等。

  附件:XXXX学校意识形态领导小组

  意识形态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各项部署要求,加强和改进对全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切实巩固党中央指导思想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经研究,决定成立XXXX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落实主体责任,领导全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和任务要求,着重做好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重大问题、作出工作部署、开展督促检查等工作。

  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XXX副组长:XXX、XXX成员:XXX、XXX、XXX、XXX、XXX、XXX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在上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

篇四: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学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实施办法

  为执行市教育局体育局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校党支部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党员教师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把握学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条例。

  一、总体要求

  意识形态是党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全校各部门要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工作重要内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把落实网络意识形态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管理目标考核之中,并明确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职责要求,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考核要求,接受群众监督,建立网络风险防范机制、维护网络安全的良好环境。

  二、责任分工制建设

  建立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分工制度,明确各级人员职责。建立三级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度。以学校领导班子为一级管理部门,XXX同志为学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小组组长,XX、XX为副组长,分管各自责任部门具体落实工作。以级部主任和学校办公室为二级管理部门,一、二、三、四、五、六级部主任和学校办公室主任为主导,安排各级部党小组组长具体落实工作。XXXXXXXXXXXXXXX为小组成员,负责各级部教师网络意识形态的工作落实和监督工作。以班主任和德育辅导员为三级管理部门,负责家长和学生的网络意识形态的工作落实和监督工作。

  三、重点工作内容

  1、完善领导责任制。按照分级管理负责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党支部领导班子对学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落实网络意识形态教育工作,指导下属部门和人员意识形态学习,重要工作需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遇到重大事件要亲自处理。分管党建和宣传工作的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支部书记抓好具体落实工作。党支部其他人员根据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各部门要对教育教学工作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民情民意的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引导,要及时向校党支部汇报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学校领导班子要定期了解和预判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研究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方法,切实落实好意识形态安全工作。

  2、加强理论学习。根据制定的年度党支部理论学习计划,坚持每周的集中学习制度,将XXX、省委和市委意识形态的文件和学习材料以及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学习资料作为重要的学习内容,组织党员老师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落实XXX的育人要求,做到政治自信、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培育新时代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3、抓好网络阵地建设。继续做好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的信息发布审核监察工作。各部门要落实网络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凡是需要通过网络发布的信息必须严格按照信息发布三审制度执行好信息的审核工作,并遵循保密原则和维护个人信息安全原则,严格审查。严格管理网络通讯空间,坚持不必要的微信群、QQ群必须要关闭,方便家乡沟通的钉钉群要做好信息发布的管理工作,各群管理人员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做好网络舆情的引导工作,遇到问题要及时向学校汇报。

  4、强化网络管理工作。强化对不同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切断错误思想、观点和言论的传播路径,做到可管可控。各部门要按照网络信息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制定的网络和信息管理制度,做好落实和指导学校内信息的管理工作。并明确信息安全工作中的各自职责,切实做好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

  四、责任追究

  党组织和各部门以及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当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以及教育职能部意识形态形态管理等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1、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网上重大宣传、重大思想舆论斗争、重要舆论引导工作、重大专项行动等组织开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2、处置应对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不带头,不站前,未与错误观点错误倾向开展有力斗争的,或者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产生恶劣影响的;

  3、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防范和处置措施,导致管理责任范围内发生由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4、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在网上公开发表违背宪法、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5、管理单位内网络平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5、对管理单位内网络平台等网络意识形态阵地领导不力,或者对从事网络新闻信息服务、具有网络传播和社会动员功能的网络平台监管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7、管理单位内网络平台组织的网上各种活动,发表否定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8、对管理单位内重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问题领导和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9、其他应当问的失职失责情形。

  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问责,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实施。问责可视情节轻重,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诫勉谈话等措施,切实维护《实施细则》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问责情况,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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