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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委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6篇

发布时间:2023-08-11 12:22:02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纪检委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基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中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

  近年来,禄劝县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原因,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结合基层工作实际现就基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对策建议分析如下:

  一、基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监督缺乏信心。部分基层纪检干部对纪委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中肩负的重大责任认识不深刻,责任感、使命感不强;部分基层纪检干部把监督与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就某项工作进行督查等同起来;还有一些党员干部认为,监督只是纪委的事,与其他人和组织没有任何关系等等。不论是监督者还是被监督者,普遍都对监督心有疑忌,导致信心不足。

  (二)机制不完善,监督难度增加。党章对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虽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目前仍没有任何条例、规定、文件对组织协调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进行规定。什么工作需纪委牵头组织,什么工作仅需纪委配合协调,比较难把握。基层纪委往往是根据同级党委政府的指示或纪委自身的理解来实施,缺乏可操作的规范性做法,致使同级监督没有抓手、缺乏依据。

  (三)同级监督难,监督存在缺位。纪委双重领导体制的规定,基层纪委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基层纪委书记又是同级党委的一个成员,“怕得罪人”的思想坎难以逾越,不愿、不敢大胆履行同级监督职责,致使基层纪委对同级党委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监督困难,从而使得基层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缺乏权威性和威慑力,造成监督缺位。

  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的力度还不够大,纪检监察干部考核、选拔任用机制还不够完善,以致监督放不开手脚,监督责任落实难以到位。而基层纪委对于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大多注重于对工作效能、廉洁自律方面的监督,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不到位。

  (四)“三转”推进慢,监督存在错位。近年来,禄劝县纪委机

  关在落实“三转”要求上基本上做到与上级同步,清理了议事协调机构聚焦主业,现正在逐步调整优化内设机构整合办案主力,但在推动部门和乡(镇)街纪检机构落实“三转”要求上,乡镇街道纪委委员大部分仍为兼职,仍存在监督错位缺位现象。党委、政府在扶贫攻坚、项目建设等中心工作上,仍会安排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纪检监察干部从事部分职责外的工作,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也难以推脱。

  (五)自身建设弱,监督能力不足。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也不断提高,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基层纪委力量薄弱。有的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人员少。如:乡(镇)街道纪委虽配备了2名纪检监察员但都是兼职,人员匹配与所担负的重任难相适应。二是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不高,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不够过硬,不懂办案,不会办案。三是部分基层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多、监督少,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的方法不多、手段缺乏,查处的作风问题和腐败案件不多,通报曝光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监督措施不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

  (一)思想认识存在偏差,监督作用受到影响。一是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存在“好人主义”思想,特别是在案件查办过程中,碍情怯面,顾虑重重,缺乏斗争精神,不敢碰硬、不愿监督,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职能职责和职业精神问题。二是有的党政主要领导过分信任和依赖纪委,除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给纪委去做,由纪委大包大揽而外,有时还把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问题也明确要求纪检监察组织参与处理,认识上缺乏一定的高度、存在一定的误区,导致纪委工作常常出现“越位”的情况。

  (二)职责定位把握不准,监督职能难以发挥。部分基层纪委主业主责脉络不清,导致在实际工作经常出现越位、缺

  位、错位、失位问题。主要表现为:应由牵头业务部门承担完成的任务,基层纪委却主动或被动的承担,履行不该履行的职责;部分基层纪委对组织与协调的关系理解不透,注重组织,忽视协调,导致有些工作该分解的没有及时分解,该督办的没有督办,在治本抓源头工作中形成责任虚化、部门责任弱化、纪委责任

  泛化的局面;有的基层纪委对自身工作定位不准,存在着包揽过多甚至替代职责的情况,分不清主次与责任,没有调动和发挥牵头部门的主体作用,往往是亲历亲为代替组织协调;制度执行不力、监督检查无果和问责追责不严等。

  (三)体制机制不够健全,监督力度受到削弱。在现行双重领导体制下,基层纪委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监督对象,使得基层纪委履行监督责任面临压力和干扰,导致基层纪委在履行职责时存在“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窘境,监督力度被削弱。

  (四)能力素质还不到位,监督成效受到制约。部分基层纪检干部还未适应反腐倡廉新常态,对转职能的要求理解不深不透,不敢监督、不愿监督和监督不了的情况还普遍存在,造成监督职能虚化。加之由于纪检监察工作政策性、业务性、专业性较强,系统培训机会不多,没有全面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相关理论知识,缺乏开展案件查办、信访核查等专业知识和具体方法技巧,导致办信、办案质量不够高。

  三、基层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的对策建议

  监督执纪问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神圣职责,是从严治党的有力武器。如何更好推动基层纪检组织履行好监督责任,既是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是困扰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难点。当前,针对部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推进“三转”、聚焦主业中存在的问题,应从以下几方面推动其落实监督责任。

  (一)履行监督责任要有新认识。一是要深刻认识基层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前提,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缺一不可,只有不断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不断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才能保障纪委监督责任的权威性,确保纪委监督责任的有效发挥。二是强调党委主体责任的同时,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也必须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牢牢把握“两个责任”的内涵和关系,既不能以纪委的监督责任干扰党委的主体责任,也不能以党委的主体责任推卸纪委的监督责任。三是要组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体制机制创新要有新突破。全面落实纪检体制改革“两为主”“两覆盖”等具体工作要求,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健全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报告”制度以及系列配套制度,规范乡镇纪委书记、派驻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切实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派驻机构纪律审查工作的领导。制定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分类考核办法,列出责任清单,严格目标刚性考核。制定“一案双查”实施办法及配套制度,以问责追究倒逼“两个责任”落实,通过刚性的责任追究,层层传导压力,落实监督责任。进一步落实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要求,真正实现一心一意履行监督职责。

  (三)聚焦主业主责要有新举措。按照《党章》的规定和中央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突出纪委接受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的双重领导,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职责,围绕“准确定位、科学履职,聚焦主业、突出重点,强化职能、确保实效”的总体要求,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将纪委的主要职能转变到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协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当好党委的参谋助手;要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把该管的管住管好,集中精力履行好监督职责,把主要精力放到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执纪监督等主责主业工作上来,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为工作重点,既不以落实监督责任代替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也不在行使监督责任中干扰党委的领导地位。

  (四)惩治腐败要坚持零容忍。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是重中之重,既要坚决查处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又要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党员,只要存在贪腐问题,都坚决予以惩处,决不“开口子”,搞“既往不咎”或“下不为例”。同时加大力度解决好党员干部存在的“四风”问题,抓早抓小,针对苗头性问题要及时了解核实、诫勉谈话、信访预警,做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敢于亮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充分整合资源,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同法院、公安、检察院以及审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探索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系统)协作办案模式,重点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涉及民生资金项目落实的案件以及发生在农村基层干部中的腐败案件,冶病树拔烂树,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五)纪检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履行好监督责任,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是保障,要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到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自觉接受监督。加强纪检干部队伍思想建设和能力建设。通过开展业务培训、讨论交流等活动,不断拓宽纪检干部的思维和视野,切实增强执纪监督、案件查办和综合业务素质能力。加强纪检干部作风建设,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查处,决不姑息,防止“灯下黑”,对失职渎职、以案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不护短,不遮掩,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迁就,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全面落实监督责任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篇二:纪检委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纪委工作存在的不足

  1.纪委工作缺乏公开透明。纪委调查处理案件时,往往缺乏公开透明,不及时向公众披露工作进展情况和处理结果,导致公众对纪委的工作产生怀疑和不信任。

  2.纪委工作存在权责不清。纪委作为一个独立的监督机构,应该有独立的权力和职责。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受到各种干扰和制约,使得纪委的权力和职责不够明确,难以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

  3.纪委工作缺乏专业性。纪委的工作内容涉及法律、行政、财务等多个领域,需要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但是在一些地方,纪委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存在欠缺,导致工作质量和效果不佳。

  4.纪委工作存在不作为现象。纪委的工作应该是高效、快捷的,但是在一些地方,纪委存在不作为的现象,处理案件缓慢,效率低下,导致群众对其工作不满。

  综上所述,纪委工作存在的不足需要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加强对纪委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提高纪委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确保纪委工作的公正、透明和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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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纪检委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当前机关纪委和纪检委员履职中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6篇

  当前机关纪委和纪检委员履职中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篇1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规定,纪委委员应承担参与决策、监督检查、组织协调、质询询问和调查研究等五项工作职责。但从基层调研情况来看,相当一部分兼职纪委委员“只戴帽、不履职或弱履职”,成为虚职。这既有主观方面的因素,又有客观方面的原因。

  从兼职纪委委员自身来看,主要表现在“三个缺乏”:

  委员意识缺乏。兼职纪委委员缺乏自身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为监督执纪问责是纪检监察干部的事,缺失了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而导致一些兼职纪委委员认为这是一种政治待遇或荣誉称号,不是一种责任。具体表现为平时开会、干工作“捧捧场”、“鼓鼓掌”、“拉家常”。

  业务知识缺乏。兼职纪委委员分散于其他各个领域,平

  常接触较多为本部门的业务工作,但对党内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尤其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相关业务并不是很熟悉。俗话说“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如果兼职纪委委员对自己监督对象的相关业务、相关知识都不熟悉,谈何监督,即使监督也只是流于形式,无法真正展开工作。

  时间精力缺乏。兼职纪委委员大部分是基层其他单位一把手,主要从事本部门的管理或业务工作,少部分还分管社会管理、经济、党建等工作,身兼数职现象较普遍,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时间和精力难以保障。特别是乡镇纪委委员承担的工作太多,根本无暇顾及纪委委员职责,更谈不上对相关工作开展经常性监督。

  从纪检监察机关层面来看,主要表现在“三个不够”:

  提供平台不够。一些基层纪委没有给兼职纪委委员提供参与反腐倡廉和监督工作必要的载体和平台,致使兼职纪委委员的功能仅仅局限于在纪委全会上听取报告、审议报告、举手表决报告,对纪检监察机关一些重大活动、重要工作、重点课题调研和重要情况通报不了解,职能没有得到真正有效发挥。

  主动关爱不够。一是与兼职纪委委员的联系不紧。一些基层纪委没有固化联系机构和管理机制。二是对兼职纪委委

  员的信任不足。部分基层纪委认为兼职纪委委员都是“门外汉”,让他们提出有质量的意见建议,很好地履行职责有一定难度,这种思维使得兼职纪委委员更加边缘化。三是给兼职纪委委员的待遇不公。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享有津贴,而兼职纪委委员则没有,从而导致兼职纪委委员履职积极性不高。

  管理考核不够。一是配套制度不健全。当前基层在纪委委员的选拔任用上多是重“选”不重“用”,缺乏一套系统严密有效的纪委委员特别是兼职纪委委员发挥职能作用的配套制度。二是意见落实不主动。部分基层纪委对兼职纪委委员的意见建议没有主动去梳理分析、建立台账、跟踪落实和意见反馈,严重损害了兼职纪委委员开展监督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考核评价不到位。当前基层对纪委委员履职情况普遍缺乏考核评价,追究责任的情形几乎没有。

  强化兼职纪委委员“履职尽责”的对策建议

  加强队伍建设

  强化人选配备。要本着对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的原则,通过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政治素质好、自身素质高、知识结构合理、热心纪检监察事业的党员干部充实到纪委委员队伍中。对履行职责不积极、不到位,或违纪违法、侵害群众利益、影响队伍形象的,坚决调整出纪委委员队伍,并依据规定严肃处理。

  强化委员意识。纪委委员是地方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是一种荣誉,更是一份担当。一方面,要着力强化纪委委员的责任意识,杜绝职责不明、履职虚化的现象,另一方面,要强化纪委委员的监督意识,围绕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难点实施监督,并在实践中采取“传、帮、带”的方式,及时指出问题、提出要求。

  强化履职能力。建立集体学习制度,定期组织兼职纪委委员参加纪检监察机关的思想政治学习,增强纪律意识和组织观念;建立业务培训制度,将兼职纪委委员纳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统筹考虑。同时,着力引导兼职纪委委员积极探寻本职工作与委员职责的“交叉点”、“结合点”、“平衡点”,提高履职能力。

  强化日常管理。一方面,要加强沟通管理,明确负责兼职纪委委员联系沟通和日常管理的机构和人员,定责到岗到人,及时掌握纪委委员的工作状况;另一方面,要强化兼职纪委委员的“组织存在感”,参照纪检监察办案人员的补贴标准,对兼职纪委委员给予适当的补贴,调动兼职纪委委员工作积极性。

  搭建履职平台

  建立工作通报平台。要通过情况通报会、工作文件、工作安排表、工作简报、廉政网站等形式,及时向兼职纪委委员通报反腐倡廉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和重点工作等,让兼职纪委委员在第一时间掌握最新情况,切实保障兼职纪委委员的知情权。

  建立活动参与平台。首先,要坚持重要会议邀请兼职纪委委员参加,如纪委全会、重点工作推进会、征求意见会、专题研讨会等;其次,要坚持重大决策征求兼职纪委委员意见,如纪委全会工作报告、纪检监察工作目标任务书等;再次,要坚持重要工作发动兼职纪委委员协助,如直接吸收兼职纪委委员协助信访件调查处理、纪律审查、案件审理等业务工作。

  建立询问质询平台。兼职纪委委员可以通过询问书、会议当面询问等形式,向纪委提出询问问题。同时,针对各地、各部门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兼职纪委委员以专项巡查的形式开展询问和质询活动,并提出整改意见。强化问题整改工作的落实和跟踪督查,对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

  丰富履职方式

  推行调查研究制度。组织兼职纪委委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开展经常性的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各地、各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发现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纪委常委会决策提供信息,当好参谋。同时,可设立纪检监察理论研究联系点,为兼职委员开展调研、熟知“下情”、促进成果转化提供方便。

  推行专项督查制度。根据兼职纪委委员职责分工,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组织或参与专项督查,对各地、各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落实“三重一大”,对廉政文化建设等情况进行巡察。

  推行民主评议制度。充分发挥兼职纪委委员来自各个部门,工作接触面较广,工作处在一线的优势,安排兼职纪委委员担任“党风政风评议员”、“作风建设评议员”,对单位的党风、政风进行评议。此外,还可以结合班子换届考察、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安排兼职纪委委员对单位和一把手进行评议。

  健全导向机制

  健全委员述职制度。要定期组织兼职纪委委员向纪委常委会述职,重点汇报参与纪检监察工作情况、改进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情况等,不断自我加压,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健全履职考评制度。要建立完善兼职纪委委员履行职责情况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尽量量化考核指标,采取年初设立目标、年中抽查谈话、年底总结对账的方式,通过对兼职纪委委员表率作用发挥、完成交办任务、参与监督活动等内容,最后由纪委常委会确定兼职纪委委员完成年度目标的等次,督促真正履职尽责。

  健全成果运用制度。建议组织部门在考察干部时,将纪委委员履行“一岗双职”纳入其中一并考察,对本职工作和纪委委员职能作用发挥突出的予以重用,并选树典型发挥带头示范作用。

  健全履职保障机制。一方面,要开通兼职纪委委员工作绿色通道,凡是兼职纪委委员以书面形式署真名反映的事情或提出的意见建议,纪委有关部门应尽快提出拟办意见,组织相关科室或转交有关单位限期办结、及时反馈;另一方面,要保障兼职纪委委员的履职安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反映问题的兼职纪委委员实施打击报复。

  当前机关纪委和纪检委员履职中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篇2基层党组织是承接党的工作任务的主体力量,也是最值得关注和关心的力量。当前,由于多方原因基层党组织建设与各级党委的要求与工作的实际需要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基层党建工作仍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是对党建工作深层次研究还不够,抓基层党建工作还停留在老观念上,或多或少存在着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

  二是抓党建执行力不够,存在重部署、轻落实问题,党建指导督查没有形成常态,亲力亲为抓落实力度还需加大;

  三是督促指导不力,虽然组织开展基层党建工作检查的次数多,但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缺乏督促整改的有效手段,出现明知有问题,但却不整改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情况;

  四是抓党建方式方法不多,党建工作思维不够新颖,思路还不宽不广,党建工作特色、亮点不多,“基层党建特色产品”还比较少;

  五是抓活动场所管用思考不多,对活动室存在开展活动不正常,脏乱差现象突出的问题深入思考不够,对管理机制的有效运行缺乏深入的指导;

  六是经验推广上不足,各个总支都缺乏典型、亮点。

  对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出的具体建议:

  (一)压实责任,扎实推进党建工作。一是树牢党建“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坚持把党建工作与全局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带头严守党纪党规,坚决落实党建工作各项制度;二是切实加强对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干部;三是严格责任落实,坚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建专题会议,亲自梳理支部工作,及时全面掌握党建工作推进情况,以抓党建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创先争优,抓牢党员队伍建设。一是加大村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力度,选优配强党务干部队伍;二是通过借助“万名党员进党校”、云岭先锋APP网络学xxx台及党内学习的机会,加大对镇村两级党务干部的培训力度,全面提升党务干部的能力素质;三是继续抓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加大软弱涣散党组织集中整顿力度,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探索发展集体经济的新思路新办法,不断增强村集体“造血功能”。

  (三)围绕中心,突出党建引领功能。深化拓展特色党建

  模式,统筹推进各基层党组织建设,围绕中心工作,将抓党建工作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有机结合,将继续打造基层党建示范点,鼓励培育“党建特色产品”,探索和提炼“支部工作法”,努力形成“一支部一特色”,坚持把组织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源,把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动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力支撑和组织保障。

  当前机关纪委和纪检委员履职中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篇3摘要:长期在纪检派驻机构工作的实践中,体会到派驻机构存在人文条件、人员利益、个人成长进步等方面受制驻在部门,对驻在部门监督不力以及派驻机构职责定位不明确,干部配备不到位,定位出现偏差干部以及人员发展受限制,工作积极性不高等问题,提出了全面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明确派驻机构的主要职责、理顺派驻机构与驻部门的工作关系以及派驻机构要善于“瘦身”,和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的对策。

篇四:纪检委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作为支部纪检委员,请谈一谈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作为支部纪检委员,我认为我们工作中存在以下不足:

  1.监督力度不够:虽然我们会定期组织支部成员开展卫生清理、宣传教育等工作,但对于整治工作,我们的监督力度有待加强,很多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2.宣传不足:我们需要更好地向社区居民宣传反腐、反贪的态度和方法,引导广大居民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同时也需要提高群众对纪检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1.提高监督力度:加强对支部成员的监督检查,重点关注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对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树立党的纪律和规矩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加强宣传:加强对社区的宣传,通过多种方式让广大居民了解纪检工作,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充分提高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的意识和能力。

  3.加强学习:加强党员干部的学习培训,提高其纪检工作素质和能力,及时了解党的纪律和规矩的最新要求,不断提高反腐、反贪的思想认识和实践能力。

  通过以上措施,我们将努力提高纪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保持支部纪检工作的高水平,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服务。

篇五:纪检委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纪委工作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自中纪委提出“三转”要求以来,按要求规范和调整纪检监察组工作分工,在开展“三转”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和成效,但在实践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思想认识偏差,身转心不转。一是认为如果专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不去深度参与经济一线工作,既难以实施有效监督。二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决定“干工作就要得罪人”。“三转”之后,随着纪检监察力度和深度的加大,因执纪监督而得罪人的情况也会越来越多,甚至还可能遭到打击报复。这些因素,都使得纪检监察干部在履职过程中难免有后顾之忧,不能放开手脚大胆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二)能力水平不足,形转实不转。一是基层纪检人员专职不专业,缺乏专业素养,财会、审计、法律等专业能力水平。二是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来说,“三转”之后虽然时间和精力都有了,但由于个人能力素质跟不上形势,不知如何开展监督,难以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难以取得应有的成效。三是机构不健全。随着纪检监察工作职能的强化,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业务量逐步增多,但是市级队没有设立纪检室,县级队纪检员往往也都是兼职,专职干部缺乏。

  (三)由于基层队主要领导认识上的偏差,监察员在抓督查问责,协助队班子推动日常工作的过程中,往往得不到支持。基层队,把年纪大,其他岗位安排有困难的干部安排到纪检监察工作岗位上,导致纪检监察干部“老龄化”问题比较突出。而这“老干部”怀着做“临时工”的心态,本身对纪检业务就不熟悉,也不肯下功夫去学,过一天算一天。

  纪委工作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兴办的幼儿园越来越多。这解决了农村大量务工家庭幼儿无人照看的问题,也为农村学前教育提供了便利条件。但是,一些幼儿园由于设施不配套、师资匮乏、教育不规范等因素,导致农村学前教育良莠不齐,质量普遍低下。少数幼儿园还存在着收费偏高、师资缺乏、质量欠佳和安全隐患多等问题,应当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一是办园条件差,设施不配套。农村幼儿园绝大部分规模小,不分年龄大小设置教学班,每园招收幼儿只有几十人或100人左右,教师也不超过一两人;幼儿园床铺数量极少,有的甚至没有。园内缺乏基本的安全卫生保健措施,没

  有医疗室,没有幼儿专用水杯;有的幼儿园连一个规范的厕所也没有,更谈不上音乐室、游戏室;教职员工没有经过体检,存在安全隐患。

  二是师资力量薄弱。由于农村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较低,导致师资配备不足,教师队伍不稳定,流动性大,而且大部分没有经过专业培训,一些民办幼儿园根

  本就没有专业教师,文化水平较低,不懂得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或者说不懂得学前教育。

  三是教材、教学不规范。有些农村幼儿园没有正规的教材,随意到新华书店或书摊挑选几本少儿读物作教材,不少读物超出了幼儿的接受能力。教学随意性大,没有课程表或是完整规范的教学计划。

  四是幼儿园“小学化”倾向严重。在行为规范方面,过于限制自由;在学习方面,要求幼儿像小学生一样以学为主,写拼音生字,做算术题,上课时间长,户外游戏活动时间少,严重违背了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不利于幼儿全面健康发展。

  这些问题应该引起政府尤其是教育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逐步解决。我们建议:

  首先,进一步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加大财政对农村学前教育的投入力度。建议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支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为幼儿园培养、配备合格师资,加强监管,努力实现城乡学前教育的公平,探索一条农村幼儿园办园化之路。

  其次,进一步完善基层教育管理体制,采取得力措施规范农村幼儿园办园行为。建议政府出台针对学前教育的地方性法规,规范学前教育的政府定位、管理机制、经费投入、办园质量标准、考核机制等,有针对性地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可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兴办幼儿园,让农村幼儿有学上、上好学。充分利用闲置的村级小学或适宜场地,或是鼓励有实力、有条件的企业或个人兴办私立幼儿园。教育部门也要对农村幼儿园进行严格评估,提高办园质量,缩小城乡学前教育的差距。

  再次,采取有效措施,建设一支稳定、高素质的农村幼儿教师队伍。政府应确立农村幼儿教师的身份地位,逐步提高工资待遇,稳定教师队伍;继续有计划地发展幼儿教师的培养;建立长期有效的农村幼儿教师培训进修机制,提高农村幼儿教师的专业素养。

  纪委工作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近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各极检察机关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和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认真思考和总结内部监督经验,紧密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采取了一定措施,狠抓薄弱环节,加强了监督检查,取得了一定成效,公正、文明、廉洁、高效执法的意识得到加强,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也有也明显提高。但由于传统思维和习惯做法的影响,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院的纪检监察工作还比较被动,监督职能未能得到充分发挥作用,笔者拟结合自身工作情况,对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谈几点粗浅认识。

  一、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存在问题及表现形式

  1、认识不到位,思想不重视。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特别是近几年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但与检察机关其他业务工作相比起步较晚,以致有的干警甚至个别领导认为职侦、公诉、侦监等业务办案工作才是检察工作重点,纪检监察工作是可有可无的“摆设”,是“养老”部门,如果过于较真,反而会增加办案人员的思想负担。有的干警认为纪检监察、反腐倡廉都是有权的领导干部有事,只要不违纪违法犯错误,就与我没有关系。还有一些干警甚至认为纪检监察就是专整内部人员的部门。

  2、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合理。以笔者所在院为例,由于体制机制和人员编制限制等原因,虽然配备了纪检组长和1名专职人员在纪检组长的带领下开展工作,但其中还有部分人员长期兼职其他工作,从而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上忙于应付,难保证工作质量。

  3、工作方式陈旧,工作水平不高。笔者所了解的纪检监察人员多数年龄偏大,缺乏开展纪检监察内部监督工作的中坚力量。加之存在机构、人员不齐、职责不清的情况,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大多处于应付式的传达上级安排,按时上报工作总结的状态,照搬、类推上级活动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少,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难以具体实施和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另外,部分纪检监察人员对自身工作职责认识不到位,存在不敢监督和不愿监督的思想,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监督效果和监督质量。

  4、制度流于形式,监督检查不到位。目前。检察机关从上到下已经出台很多关于内部监督,廉政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但多流于形式,难以发挥出作用;比如实名举报制问题,“事不关已,高高挂起”思想影响加之群众怕报复,怕得罪人,怕穿“小鞋”等各种原因造成的不愿意署名举报;比如“八小时”外监管制度,由于机构、人力、物力等各方面的限制,很难得以执行。且现在上级检察机关在年初给下级院制定目标考核时,往往以该是否出现违法违纪问题来检验衡量其业绩好与否的标准。其目的是好的,但实践中会造成该单位即使出现违纪违法问题,领导也会不举不究实行内部“摆平”,避免年终评比被一票否决,造成纪检干部不敢管,不能管,不但不能积极主动监督查处本部门违法违纪案件,而是充当违法违纪事件的保护伞,以达到年初上级“零违纪”目标的实现。纪检监察工作本应相对独立、严格执纪的监督力度受到挑战,不能够全面履行对检察干警队伍应有的监督,致使纪检监察工作流于形式。

  二、加强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的对策措施

  1、提高认识,更新观念,树立纪检监察工作权威。曹建明检察长曾强调“要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如果仅强化对外部和他人的监督,却疏于自身队伍的内部建设和管理监督,无疑有悖于维护公平正义,强化法律监督的庄严使命。面对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新挑战、新要求,我们首先要从思想观念上更新,对全体干警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从领导到纪检监察人员都必须正确认识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即纪检监察工作是实现对监察工作有效管

  理的首要工作,是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的需要,更是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需要,树立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需要。同时要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是服从服务检察工作的,是以规范检察权的行使,维护检察纪律的严肃性,防止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为目的的认识,切实转变干警头脑中纪检监察工作是专门整人的错误思想。面对“前腐后继”的怪异趋势,纪检监察人员还必须转变就是事论事的工作观念,力争做到检察权运行到哪里,纪检监察工作就要服务到哪里。

  2、健全机构设置,择优配备干部,保证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近年来,检察机关对纪检监察机构设置的要求更加明确,多把是否设置有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对基层检察院考核的一项指标,要求健全纪检监察机构,加强对执法办案的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笔者认为,加强纪检监察工作,首先要重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设置纪检监察部门,择优配备专职的纪检监察人员,落实政治、工作待遇,为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3、加强教育管理,提高综合素质,切实优化纪检队伍建设。俗话说“打铁先要自身硬”,要想更好的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必要进一步优化纪检监察队伍,提高履职能力,掌握工作主动权。一要全面掌握纪检监察业务知识,针对当前有些纪检监察干部不重视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对业务知识掌握不全面的问题,尽力杜绝往往违纪问题发现后,有些纪检监察干部不知道使用什么样的纪检监察工作程序,忙于翻阅书籍,找原则,找规定的现象。二要及时更新补充检察业务知识,弄清基层院检察工作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尽量杜绝事后纠正的做法,积极主动明查暗访,监督执法办案活动,开展案件回访,定期抽查卷宗,及时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措施,以防患于为然为工作重点,将可能出现的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解决因检察业务不熟导致的监督工作相对被动和滞后的问题。三是强化职责意识的养成。通过正面引导,打消纪检监察干部怕得罪领导和同志,怕影响自己的前途,担心打击报复,担心人际关系恶化等思想顾虑,从而建立一支“愿管”、“敢管”、“能管”的综合监督能力强的纪检监察队伍。

  4、加强制度建设,增强内部监督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执行性。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是顺利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保证。纪检监察工作要避免流于形式,则需要制定一批具有科学性、针对性,执行性和操作性都很强的规章制度。在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要避免对上级制度和文件只修改名称、变换单位主任的做法,坚持做到:一要针对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做到有的放矢,使管理制度符合客观实际;二要广泛听取和认真采纳干警的意见和建议,使管理制度更加具有群众基础,变领导的决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三要深刻理解和领会中央精神和上级领导机关的要求,把宏观的、原则的要求变为切合本院实际的具体的、明晰的制度,力求达到更加细化、量化,能达到工作任务目标明确,检查落实标准清楚,措施办法具体得力,奖励惩罚有法可依。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各项法规制度具有可操作性,从而使监督管理工作达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5、严格执纪执法,突出纪检监察部门内部监督职能。纪检监察内部监督工作主要体现在查处打击和预防保护两方面,查处打击要做到对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毫不手软、持之以恒地严肃查处,坚持做到有案必查,违纪必究,坚决克服执纪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对检察队伍存在的极少数害群之马严肃惩处,绝

  不姑息迁就。预防保护则是要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亡羊补牢,犹未为晚。同时,要全面维护干警权益,对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的干警要予以保护,对一些针对检察人员的无理甚至恶意投诉,要及时、坚决予以澄清,主持公道。

篇六:纪检委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纪检委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纪检委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存在问题

  1、创新工作动作慢,落实不足。今年我们先后推出了行政首长问责制、公共经济资源监督管理改革、热点岗位廉政提醒谈话制度等创新措施。这些举措在推出的过程中产生了一定社会反响。但是,我们推出的行政首长问责制,由于在工作上慢了节拍,导致市纪委在看了我们的创新材料后立即在《xx日报》上刊出,等到我们再出台时已经显得滞后。出台的《热点岗位廉政提醒谈话制度》,落实的力度也不够大,取得的实际效果也不是很明显。

  2、公开审理包装少,宣传不够。公开审理助辩工作是我区特色工作,去年和今年也做了大量工作,但没有深入开展,重点包装,大力宣传。例如对基层案件进行全面协审、处分决定执行内容告知制度、审理文书改革等,这些做法都很好,但在提炼总结、扩大宣传上做的很不够,在全市没有产生一定影响,没有引起市纪委高度重视,没有形成良好的社会效应。

  3、内部信息报送少,采用率低。截至目前,仅省纪委《纪检监察动态》采用信息2条。被中纪委采用信息为零。与市纪委目标考核差距很大。与往年纵向比较,基本属于持平状态;与兄弟县区横向比较,存在明显差距。

  二、存在问题原因

  1、工作创新不足。在深入研究、总结创新方面的能力还显薄弱。尽管工作做了很多,但在总结升华、上升理性思考、再去指导实践的成果不明显。有时满足于上传下达的陈旧工作方法和思路,创新精神不足,创新意识还不够强,创新的思路还不够宽阔,层次还不够高,还没有完全脱离过去的"老路子,没有走出照搬照抄、生搬硬套的误区。不敢过深地研究和探索,总是怕搞偏了,总是看看上边怎么要求的,其他地方是怎么做的,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思想,影响了工作的深入开展。

  2、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对分管工作关注的多,对其它工作接触的少。布置工作任务多,搞好工作结合少。上级有了指示要求,立即布置下去,并要求限时完成,没有根据实际情况,抓好结合,深入指导。往往过多注重对上负责,而忽略对下负责,过多重视完成任务,而轻视工作实效。

  3、工作疲于应付。客观讲,今年来,我们全委同志凝心聚力,人人思进,个个争先,不讲条件,不辞辛苦,任劳任怨,尽心尽职。但由于人少事多的客观制约,很大程度上对上级布置的工作还处于应付状态。尽管同志们主观上作出了很大努力,行动上付出了辛勤劳动,在一定程度上与往年比较也取得长足进步,但取得的成绩依然不太理想。如办公干教工作,人手不足矛盾凸显,有时不得不顾此失彼。

  三、整改措施

  1、加强组织协调。一方面加强对内组织协调,既注重分管工作的开展,也注意从全局上对工作进行把握。要注意调动各方面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工作的整体合力。另一方面加强对外协调,要注意与市纪委等上级领导机关的沟通,加强交流,达到了解、理解的目的。要把我们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向上级纪委推介。要重点包装我们的创新项目,请市纪委相应室过来指导,主要目的是向他们宣传,让他们留下深刻印象。

  2、加强宣传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必须进行总结,通过总结形成完整的思路,得到提炼和提升,从而形成体系。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形成社会影响。明年,我们将在打造亮点上大做文章,在工作创新上实现突破,在宣传总结上全力推进。我已经安排办公室拿出宣传方案,要把我们好的做法和经验大张旗鼓的对外宣传,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年底这段时间,要在总结上求提高,要在宣传上作冲刺,力争有所作为。

  3、加强督促落实。切实加强对工作的督促落实。在市纪委目标考核前,要督促各室对照市纪委目标考核表,逐条逐项加以落实,查漏补缺,确保材料工整规范,内容充实完备,尽量在考核中少丢分、不丢分、得满分。要加强考核,例如在信息报送上,要做好目标任务分解,分解到各室和基层纪委,同时加大考核力度,定期考核通报。要通过“逼”,逼出压力,逼出动力,逼出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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