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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4篇

发布时间:2023-07-29 16:44:01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摘要:“一把手”自认为自己的能力强,不善于听取别人的意见和建议,“老子天下第一”的错误思想膨胀,就会出现“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形式化,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有效方法和对策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落实和完善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需要各级组织和各级领导共同努力才能做好,需要从上到下认真研究,不断完善才能取得良好效果,就是对于界定的重大事项,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坚持集体研究,会议决定,防止会前不通报,会上搞突然袭击的“霸道主义”和会前不作深入调查、仔细分析,会上随大流的“弃权主义”

  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中央办公厅出台的《关于“三重一大”事项若干问题的规定》,文件严格要求凡属地区部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时间使用必须经过集体决策,避免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对于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减少决策失误,起了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因此,怎样才能执行好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好规定精神,就此课题我们进行了调研。

  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过程中易出现的问题

  (一)个人负责与集体负责在认识上存在误区,造成集体领导与个人说了算界定不清。少数部门领导班子的主要领导,认为自己是单位一把手,大事就应该自己说了算,自己定下来的事情就是政策。配备党委书记的还和书记通通气,党政大权集于一身的就坐在办公室自己拍板决定。上会只是走走过程,做个会议记录,正确了显得自己**,出现失误就推卸责任,说是集体决策造成的。结果是出现问题的时候,找不到责任人。说是个人决定的,却有会议记录,说是集体研究决定的,却是个人说了算。

  (二)职责划分不清晰,责任不明确。参与决策人员不明白自己要担负的那一部分职责是什么,一旦决策失误要承担的责任又是什么,集体决策时往往“跟着举手”,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得不到保证。

  (三)具体标准界定不清楚。对需要集体决策的内容、范围、权限、项目安排、资金的性质和数量以及重要岗位的界定等不够恰当和清楚,导致本该上会做集体决策的事情没有上会而由个人说了算,造成遗漏或为腐败提供了方便;而一些可以不上会研究由个人决定的事情却上了会,挤占决策层的时间精力,降低了决策效率,也为推卸责任提供了借口。

  (四)会前准备不充分,程序执行不规范。决策前对提案缺乏相应的酝酿、讨论、论证、调研和比较,会上不能提供详尽的信息供决策层参考,导致无法决策或决策失误。决策时发扬民主.

  不够充分,该讨论的没有进行讨论,没有严格按规定程序和方式形成决策。甚至出现决策过程记录不完整的情况等。

  (五)缺乏集体决策后的评价和纠错机制。部分“三重一大”项目决策实施过程中,虽然暴露出了决策的偏差及不妥当,但因为缺乏评价和纠错机制,不能及时纠正或制止错误,仍旧按部就班地执行决策,失之毫厘,差之千里,使实施项目在错误的方向上越走越远,最终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与集体决策的初衷背道而驰。

  (六)决策制度和决策的实施监督机制尚待进一步完善。部分部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没有相关的监督规定,在决策过程中没有纪检监察、审计等内控体系和监督部门的人员参与,在决策实施过程中没有委派有关部门进行监督,导致实施过程的监督不到位,出现不执行、乱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等问题。

  (七)责任追究制度不落实。对决策失误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人事任免不合理等问题,虽然有相关的处罚规定和责任追究制度,往往由于本单位不敢追究,上级部门不想追究,使事情得过且过,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二、出现“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上述问题的原因剖析

  以上所出现的问题,固然有这样那样的原因,但综合分析,重点可以概括为如下几个方面。

  (一)权力过于集中。在领导班子配备过程中,注重了“一把手”的功能和作用,忽视了副职领导的作用。这样的领导班子有利的一面是主要领导只要能科学决策,正确决策,就可以实现上下执行一致,运行无杂音。但不利的一面是缺少了集思广益,不能够充分发挥副职领导作用,把副职领导置于只要能干活,不需要思考问题的境地。主要领导党政一肩挑,权力过度集中的时候,最容易出现这样的问题。

  (二)“一把手”民主作风意识不强。“一把手”自认为自己的能力强,不善于听取别人的意见和建议,“老子天下第一”的错误思想膨胀,就会出现“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形式化。

  (三)短期思想严重。社会流行一句话“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官”。这一现象说明单位部门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由于领导岗位调整频繁,很容易造成追求短期效益,急于建功立业的思想意识。把单位部门的长远利益放到一边,搞个人急功近利,出现乱投资,突击提干等情况。

  (四)班子副职有畏难思想,作用发挥不够。对于绝大多数主要领导,他们都希望副职能够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中发挥作用,为单位部门行业发展和进步出谋划策。但实际情况往往是.

  有些副职领导由于患得患失,在决策中有意见不发表。一怕发表意见承担责任;二怕发表意见主要领导对自己有看法;三是认为决策是主要领导的事情和自己无关等。使集体决策达不到集体研究讨论的效果。

  (五)制度贯彻落实不到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既然成为了写在纸上,形成文件的东西,就要自上而下地坚决执行,但在实践中,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从而导致决策缺项,缺少环节等。

  (六)缺乏有效的监督。在决策过程中缺少有效的监督,往往出现“上边不想监督,下边不敢监督”的状况。决策的效果无法评定,决策的合理性、科学性、长远性得不到操控。

  (七)责任追究不力。决策后在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得不到及时的纠正,责任人得不到及时的追究,经常表现出来的现象是责任人出现决策失误后,大不了调整个岗位,级别不变,待遇不变,官照当,权照有,谁奈我何?如果能实现“三重一大”决策责任终身追究制度,那么“三重一大”事项制度就能够得到很好的执行和落实。

  三、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有效方法和对策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落实和完善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需要各级组织和各级领导共同努力才能做好,需要从上到下认真研究,不断完善才能取得良好效果。

  (一)正确把握和运用好集体决策与个人负责的关系

  1.集体决策。就是对于界定的重大事项,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坚持集体研究,会议决定,防止会前不通报,会上搞突然袭击的“霸道主义”和会前不作深入调查、仔细分析,会上随大流的“弃权主义”。

  2.个人负责。坚持集体决策并不意味着要集体负责,责任永远需要个人承担,没有明确的个人责任意识,就无法承担后果,就不会有风险控制。在行政领导负责制中,行政正职与副职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副职只是正职的助手,对正职负责并报告工作;正职在决策时,可以不管领导成员中赞成或反对人数的多少,由正职个人最后定夺,那么,个人就要为决策后果负责。

  3.集体决策和个人负责的利弊分析。相比个人决策,集体决策可以汇总到个人无可比拟的丰富的信息,使决策建立在信息准全的基础上,可以充分发扬民主,交换思想,各抒己见,不难形成更多的备选方案。集体决策使权责分散,既利于相互制约和监督,又利于各取所长,优化决策,提高决策质量,推进现代民主管理。但是集体决策时效性差,成本高,遇有情况紧急亟须.

  当机立断时,反复磋商讨论会延误决策时机;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可能是人人同意却又是低水平的妥协决议;权责分散,可能会出现执行中无人负责或推卸责任的情况,不像个人决策一样有强烈、明确的责任感。

  4.集体决策与个人负责的辩证关系。在现代制度中,集体决策和个人负责是相辅相成,相互统一的,在集体决策中要体现个人负责,二者只能同时兼顾,不可有所偏颇。只有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显示出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的优越性,并体现出民主集中制的巨大威力和作用。

  (二)切实推进决策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和民主化

  提交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必须要做到制度化、程序化、科学化和民主化,努力完善决策失误责任追究体制,才能有效提高集体决策质量。

  1.内容要具体,做到规范化。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决策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就是确定重大问题的事项范围和界限,既保证决策权力受到制约,又保护和调动领导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达到效率和民主兼顾的效果。重大事项必须具体明确,规范固定下来,力求细化、量化,而不能抽象、笼统。如:资金使用方面就要严格规范资金数额,多少数额由哪一级来定,哪些由副职领导定,哪些由主要领导定,哪些该上会,上哪一级会议等。都要认真准确地加以规范,防止小数目上会,大数目个人定的情况出现。

  2.程序要合理,做到制度化。集体决策程序要体现各环节之间的有效制衡,落实决策人员的相关责任。一般程序是:由工作职能部门提出方案,进行可行性研究、评估和考察,并提出或制订可行性方案,并经决策咨询、领导沟通、会前告知等程序,最后开会集体决策。除紧急或特殊情况外,必须按程序办理,不得临时动议。集体决策时,班子成员应对决策事项逐个明确表态及说明理由,并形成会议记录,涉及回避事项的,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回避;经集体决策后,由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改变该项决策,确需变更的,应由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三重一大”经调查论证后,提交有关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形成后,由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任何人都不得违反和擅自改变决策程序。对集体讨论的会议出席的人数、有效通过的人数、会议主持人以及表决的具体方法等,都应制度化。

  3.方式要正确,做到民主化。集体讨论“三重一大”问题,应根据不同内容,不同情况选择党委会议、党政领导会议、行政办公会议、职工代表大会等。对关系集团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问题的决策,坚持做到不事先充分酝酿不决策,不广泛征求意见不决策,不经过集体研究不.

  决策,确保决策的民主化。民主决策最重要的就是能畅所欲言,能听到不同的声音和反对的声音,充分发表意见,为集体讨论决策打好基础。

  4.方案要严谨,做到科学化。对决策方案做出选择,是决策过程中决定性的一环,这个工作应当由决策者来完成,即“负责”的人。决策者通常依据经验、实验和分析,对各种备选方案进行权衡利弊,利用知识、经验和能力,根据已知情况和现有资料,去做最后选择。**的领导者往往不是在众多方案中选取一个方案、舍弃其余方案,而是善于摄取各种方案的优点和长处,综合出一个最佳方案。

  5.坚决做到集思广益,削减决策风险。决策是人作的,人的错误总是难免的,再**的领导者,也有失误的可能。在决策实施过程中,由于外部情况的急剧变化,或者由于决策本身的失误,原定决策方案已表明脱离实际,甚至危及决策目标的实现时,就必须对原有方案进行根本性的修正。方案的执行者要将信息及时进行反馈,决策人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形成再决策、再执行的循环过程,不断纠偏纠错,拾遗补缺,形成完整的程序链,确保决策的正确与科学性,削减风险,达到集体决策的最终目的。在进行纠错时,领导者要有勇气敢于承认现实、正视现实,克服阻力,尽可能地减少失误、弥补损失。

  6.实施集体决策过程监督,堵塞各种漏洞。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等,要以“积极参与,源头控制”为工作思路,做好对“三重一大”事项制度落实的全过程监督。重点监督执行决策是否忠实,是否达到预期的效果,是否出现未预见到的问题等。把“三重一大”贯彻执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议、政务公开内容,并作为对领导干部考评的重要依据,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上级部门还应定期进行“三重一大”专项检查,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促进单位部门和行业发展。

  7.形成有效的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增强决策责任感。建立决策失误追究制度,主要目的不是惩罚决策人,而是保证决策失误后能找到责任人,通过对主要负责人进行适当的处理,明确其职责,增强责任人在进行决策时的责任感,减少决策的失误,并且约束责任人的决策行为。追究的内容是不履行“三重一大”事项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通报的;违反设定的内容和程序而造成决策失误的;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责任人;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等。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要区别对待造成决策失误的原因,抓住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负责的人,明确决策失误者所应承担的责任及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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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努力营造“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运行的和谐氛围

  制度总是在一定的氛围、秩序中运行,要保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正常运行,除了这项制度本身具有良好的操作性、可行性以外,还需要加强班子建设、民主集中制建设、文化建设等,营造浓厚的民主气氛,从管理的各个方面为制度的正常运行搭建和谐氛围,奠定坚实的基础。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是按照“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一肩双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发挥党委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组织领导体制,为党委参与单位部门重大问题决策、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提供组织保证。二是搭建团结高效、战斗力强的领导班子,为科学合理地进行集体决策提供保障。重视班子成员个体能力高低和结构搭配科学程度,在班子配备上要充分考虑领导班子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年龄梯次、个性共容等实际需求,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把能力、业绩、品德和知识作为考察评价干部的重要标准,按照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担当重任的要求储备人才,保证干部来源的质量,严禁“带病提拔”、“带病聘任”,真正做到德才兼备、组织考察、群众公认,增强班子的整体功能和战斗力。三是强化班子成员的责任意识。建立领导人员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分工负责制,主要领导要敢于担担子,善于谋大事、抓大事、成大事,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到一线发现问题,化解矛盾,彻底消除遇到问题绕道走,遇到矛盾往上交,遇到任务“踢皮球”的不负责现象。四是提高领导人员的决断能力和应变能力。领导干部要保持清醒的头脑,遇事不慌,从容应对决策中出现的意外情况,果断决策。能抓住稍纵即逝的机会,引领单位部门行业不断发展壮大。对于经过深思熟虑、集体讨论定型的决策,要能适应执行过程中的复杂情况,提高应变能力,保证决策目标的实现。

  2.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增强领导人员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通过开办专题培训班、组织中心组学习、座谈交流等形式,提高领导人员的党性修养,增强集体观念,增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要纠正“三个偏见”,即:纠正把个人说了算看成是有领导权威的偏见,把大包大揽看成是责任心强的偏见,把在重大问题上搞一锤定音、现场拍板看成是有魄力的偏见。二是切实增强民主决策意识,提高民主决策能力和决策水平。班子成员要经常谈心交心,坦诚相见,说真话、说实话,真正做到思想见面。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信任、相互谅解、相互支持。正职要尊重副职,副职要维护正职,做到有事无事常往来,大事小事勤商量,努力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良好氛围。三是认真落实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坚决纠正个人凌驾组织之上的做法,牢固树立班子成员相互平等的观念,充分发挥每位班子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对集体领导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细化,对班子成员的权限、责任明确界定,切实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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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抓教育,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教育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基础。首先,要进一步加强党性、理想信念、宗旨意识、从政道德、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其次,积极开展案例警示教育、法纪教育和廉政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要通过大力宣贯廉洁自律法规、干部作风建设行为准则和执行理念等,进一步筑牢领导人员拒腐防线。二是抓制度,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重点是要完善和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从“三重一大”决策容易产生腐败的环节入手,有效防止腐败的发生。三是抓惩处,依法依纪查处腐败分子,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要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惩处“三重一大”决策过程中的腐败现象,查处一个教育一方。对重大案件,群众反映比较集中和比较强烈的问题,不论涉及哪个部门、哪个人,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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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三重一大”制度指的是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都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实行“三重一大”制度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体现,是加强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途径,对加强党内民主与监督,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当前“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当前,在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对制度内涵的理解不深入。有些单位对实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不少人将“三重一大”制度简单理解为一种单纯的集体决策行为,即将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建设和大额资金使用交归集体讨论,而没有认识到“三重一大”制度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公开性、科学性、制度性,在于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是筑牢反腐防线的重要保障。

  (二)对具体事项的界定不清晰。有些单位领导班子对于哪些具体事项属于“三重一大”范畴还不能准确区分到位,对需要集体决策

  的内容、范围、权限、项目安排、资金的性质和数量以及重要岗位的界定等不够明确和清楚。因此,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规定的会议成效也将打“折扣”。一些可以不上会研究由个人决定的事情却上了会,挤占决策层的时间精力,降低了决策效率,也为推卸责任提供了借口。

  (三)出台制度内容的操作性不高。一是部分单位对“三重一大”制度内容只做了原则性、概括性、粗线条界定,细化、量化不够,“三重一大”事项范围不明确。二是个别单位对决策形式、程序、规则以及决议的方式执行不严,议事规程的缺乏规范性文件作为指导,导致操作过程中随意性、盲目性较大。三是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过程中,乡镇站在全镇的角度制定了相应的意见和办法,同时也需要各村级组织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标准和细则,但实际调查却发现,村级组织制定的“三重一大”相关规章制度基本是照抄、照搬上一级规章制度,缺少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本级实施规范,使制度成了“说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形式化制度。

  (四)议题事项的透明度不够。有些上会研究的“三重一大”议题仅局限于决策环节,决策是否执行、如何执行、执行效果等情况,很少在事后对决策执行的情况在会上进行反馈和通报。此外,一些“三重一大”事项在决策执行过程中会发生调整变更现象,而调整变更的集体决策过程往往容易被忽视或漠视,从而导致集体决策的要求未能贯穿“三重一大”事项的始终。例如:某村停车场经营权的发包,最

  初村委会严格能够按照“四议两公开”要求实施公开招投标,后因停车场基础设施不够完善,承包商以要完善相关基础设施为由向村委会提出增加承包年限,村委会干部在未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的情况下擅自作出决定,导致群众反映强烈。

  (五)对制度执行的力度待提升。此问题在村一级的体现较为明显。从近年来的信访问题来看,在农村“三资”管理方面,特别是在资产、资源处置方面尤为突出,映射出部分村在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方面不够严谨、不够深入,同时也体现部分村干部存在私心,为了个人利益不按制度办事的行为。例如:某村为解决办公场所隔热问题需在楼顶加盖隔热设施,涉及“大额资金使用”问题,但村委开几个干部会议就决定实施了,没有执行好“三重一大”制度和“四议两公开”要求,导致群众意见大。

  (六)对制度落实的监督待加强。一是部分单位在决策实施过程中没有委派有关部门进行监督,导致实施过程的监督不到位。二是群众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结果的认可程度是决策效果的重要评审依据,群众监督也是“三重一大”制度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然而多数群众除与自身利益切实相关的事项外,对参与“三重一大”决策监督的积极性不高,很少参与。

  综合分析,以上所出现的问题的原因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策宣传不到位导致对制度理解不透彻。中央、省、市、县均有一系列对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相关政策和文件,各单位也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但由于宣传方式、宣传力度、广度及深度等原因,仍有不少群众甚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镇村干部对“三重一大”相关政策是只识其名、不知其意,对政策尚且一知半解,更不用说在参与监督方面可以发挥多大作用。

  (二)思想认识不到位导致制度执行难。“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既然成为了写在纸上,形成文件的东西,就要自上而下地坚决执行,而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但在实践中,由于领导班子及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从而导致决策缺项,缺少环节等问题。另一方面,一些单位的副职认为决策是__的事情,和自己无关,在参与决策时怕发表意见会使__对自己有看法,怕承担责任,于是就可能出现“跟着举手”的情况,使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得不到保证,制度的执行也打了折扣。

  (三)出台制度未结合实际导致操作性降低。一是个别机关单位未吃透“三重一大”制度精神,未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制度,只是简单的将上级制度“生搬硬套”,导致操作性不强。二是村级组织多数工作是在镇级指导下完成,导致一些村在执行本级“三重一大”制度时也按照固化的镇级指挥、村级办事思维开展,没有充分发挥本

  地村干部更熟悉本村实际的主观能动性,未能将差异化融入到本村“三重一大”体系,细化成符合本村实际的运行机制,导致“三重一大”制度到了村级操作性有所降低。

  (四)决策运行透明度不高导致监督难。一是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哪些必须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以何种形式公开,决策实施如何公开等没有很具体、详细的制度规定,导致群众难以监督。二是乡镇纪委由于人、财、物等各个方面受同级党委、政府的制约,在对本地本部门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方面的监督作用也大打折扣。

  (五)群众文化素质不高导致参与度不高。文化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对政策理解的深浅,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文化素质较高的青壮年大多外出务工,留守在家的多以文化素质相对不高的老人、儿童为主,留守人员文化层次低也是导致群众参与监督积极性不高的重要原因。

  针对当前“三重一大”制度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逼着认为,应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予以破解:

  (一)加强宣传。一是要加大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教育。通过组织中心组学习、座谈交流等形式,提高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决策意识,对

  “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事先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党政正职末位表态等规定。二是要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经常性的开展正面示范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增强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三是要加大对“三重一大”制度的学习宣传。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专项培训等方式分析和解读“三重一大”制度的相关政策,使领导干部深入领会“三重一大”主要精神,切实提高对“三重一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各单位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完善制度内容。一是要细化具体内容。要求各单位(包括村一级)要结合单位实际和发展要求,补充和完善现行“三重一大”制度上的疏漏和不足,细化“三重一大”制度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流程,既要有实体性问题,也要包括程序性问题,将笼统的制度进一步细化为可操作的制度,对集体讨论的方式、步骤、议程、时限等要细化、量化.既保证决策权力受到制约,又保护和调动决策者的工作积极性,兼顾民主和效率。二是要严格决策程序。要完善集体决策酝酿、决策形成和决策执行程序。在决策酝酿环节,由职能科室或某位领导提出议题,进行可行性研究、评估和考察,提出或制定可行性方案,经决策咨询、领导沟通、会前告知等程序,最后开会集体决策。形成决策时,领导班子成员应对决策事项逐个明确表态及说明理由,并形成会议记录。经集体决策后,由领导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决策,确需变更的,应由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

  (三)健全纠错机制。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纠正决策失误的工作机制。决策实施过程中,如果外部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由于决策本身的失误,原定决策方案已明显脱离实际,甚至危及决策目标的实现时,就必须对原有方案进行根本性的修正。方案的执行者要将信息及时进行反馈,决策人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形成再决策、再执行的循环过程,不断纠偏纠错,拾遗补缺,形成完整的程序链,确保决策的正确性与科学性,削减风险,弥补损失。二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决策失误责任追究机制。在决策出现失误时,要能找到责任人员。要明确决策失误者所应承担的责任及处罚措施,通过对主要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及警示教育作用促使决策人员提高思想认识,经验教训,改进工作方法,在后续的决策中减少失误。对于发现决策失误仍不及时纠正的,要严厉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强化监督检查。一是要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监督作用。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作为“三重一大”制度落实的监督主体,要把督促检查“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作为考核班子、干部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年度考核等途径,不断深化对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监督检查。审计、财务等部门,也要以“积极参与,源头控制”为工作思路,做好对“三重一大”事项制度落实的全过程监督。二是要加强__,实行“阳光操作”。把公开贯穿于“三重一大”决策全过程,对决策事项、决策依据以及决策结果都要公开,充

  分听取群众意见,切实保障群众参与监督的知情权,并将群众满意度作为决策的重要评审依据。

  (五)严肃追究问责。一是要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坚决惩处“三重一大”决策过程中的腐败现象。对于领导班子中,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集体决策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并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要坚持“一案双查”。领导班子决策上__违法的,在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__,分管领导的责任。

  内容仅供参考

篇三: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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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摘要

  “三重一大”制度指的是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都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实行“三重一大”制度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体现,是加强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途径,对加强党内民主与监督,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当前“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一、“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在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对制度内涵的理解不深入。有些单位对实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不少人将“三重一大”制度简单理解为一种单纯的集体决策行为,即将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建设和大额资金使用交归集体讨论,而没有认识到“三重一大”制度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公开性、科学性、制度性,在于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是筑牢反腐防线的重要保障。

  (二)对具体事项的界定不清晰。有些单位领导班子对于哪些具体事项属于“三重一大”范畴还不能准确区分到位,对需要集体决策的内容、范围、权限、项目安排、资金的性质和数量以及重要岗位的界定等不够明确和清楚。因此,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规定的会议成效也将打“折扣”。一些可以不上会研究由个人决定的事情却上了会,挤占决策层的时间精力,降低了决策效率,也为推卸责任提供了借口。

  (三)出台制度内容的操作性不高。一是部分单位对“三重一大”制度内容只做了原则性、概括性、粗线条界定,细化、量化不够,“三重一大”事项范围不明确。二是个别单

  位对决策形式、程序、规则以及决议的方式执行不严,议事规程的设计缺乏规范性文件作为指导,导致操作过程中随意性、盲目性较大。三是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过程中,乡镇站在全镇的角度制定了相应的意见和办法,同时也需要各村级组织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标准和细则,但实际调查却发现,村级组织制定的“三重一大”相关规章制度基本是照抄、照搬上一级规章制度,缺少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本级实施规范,使制度成了“说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形式化制度。

  (四)议题事项的透明度不够。有些上会研究的“三重一大”议题仅局限于决策环节,决策是否执行、如何执行、执行效果等情况,很少在事后对决策执行的情况在会上进行反馈和通报。此外,一些“三重一大”事项在决策执行过程中会发生调整变更现象,而调整变更的集体决策过程往往容易被忽视或漠视,从而导致集体决策的要求未能贯穿“三重一大”事项的始终。例如:某村停车场经营权的发包,最初村委会严格能够按照“四议两公开”要求实施公开招投标,后因停车场基础设施不够完善,承包商以要完善相关基础设施为由向村委会提出增加承包年限,村委会干部在未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的情况下擅自作出决定,导致群众反映强烈。

  (五)对制度执行的力度待提升。此问题在村一级的体现较为明显。从近年来的信访问题来看,在农村“三资”管理方面,特别是在资产、资源处置方面尤为突出,映射出部分村在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方面不够严谨、不够深入,同时也体现部分村干部存在私心,为了个人利益不按制度办事的行为。例如:某村为解决办公场所隔热问题需在楼顶加盖隔热设施,涉及“大额资金使用”问题,但村委开几个干部会议就决定实施了,没有执行好“三重一大”制度和“四议两公开”要求,导致群众意见大。

  (六)对制度落实的监督待加强。一是部分单位在决策实施过程中没有委派有关部门进行监督,导致实施过程的监督不到位。二是群众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结果的认可程度是决策效果的重要评审依据,群众监督也是“三重一大”制度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然而多数群众除与自身利益切实相关的事项外,对参与“三重一大”决策监督的积极性不高,很少参与。

  *二、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分析

  综合分析,以上所出现的问题的原因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策宣传不到位导致对制度理解不透彻。中央、省、市、县均有一系列对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相关政策和文件,各单位也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但由于宣传方式、宣传力度、广度及深度等原因,仍有不少群众甚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镇村干部对“三重一大”相关政策是只识其名、不知其意,对政策尚且一知半解,更不用说在参与监督方面可以发挥多大作用。

  (二)思想认识不到位导致制度执行难。“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既然成为了写在纸上,形成文件的东西,就要自上而下地坚决执行,而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但在实践中,由于领导班子及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从而导致决策缺项,缺少环节等问题。另一方面,一些单位的副职认为决策是主要领导的事情,和自己无关,在参与决策时怕发表意见会使主要领导对自己有看法,怕承担责任,于是就可能出现“跟着举手”的情况,使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得不到保证,制度的执行也打了折扣。

  (三)出台制度未结合实际导致操作性降低。一是个别机关单位未吃透“三重一大”制度精神,未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制度,只是简单的将上级制度“生搬硬套”,导致操

篇四: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摘要

  三重一大制度指的是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都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实行三重一大制度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体现,是加强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途径,对加强党内民主与监督,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当前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一、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在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对制度内涵的理解不深入。有些单位对实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不少人将三重一大制度简单理解为一种单纯的集体决策行为,即将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建设和大额资金使用交归集体讨论,而没有认识到三重一大制度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公开性、科学性、制度性,在于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是筑牢反腐防线的重要保障。

  (二)对具体事项的界定不清晰。有些单位领导班子对于哪些具体事项属于三重一大范畴还不能准确区分到位,对需要集体决策的内容、范围、权限、项目安排、资金的性质和数量以及重要岗位的界定等不够明确和清楚。因此,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规定的会议成效也将打折扣。一些可以不上会研究由个人决定的事情却上了会,挤占决策层的时间精力,降低了决策效率,也为推卸责任提供了借口。

  /6(三)出台制度内容的操作性不高。一是部分单位对三重一大制度内容只做了原则性、概括性、粗线条界定,细化、量化不够,三重一大事项范围不明确。二是个别单位对决策形式、程序、规则以及决议的方式执行不严,议事规程的设计缺乏规范性文件作为指导,导致操作过程中随意性、盲目性较大。三是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过程中,乡镇站在全镇的角度制定了相应的意见和办法,同时也需要各村级组织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标准和细则,但实际调查却发现,村级组织制定的三重一大相关规章制度基本是照抄、照搬上一级规章制度,缺少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本级实施规范,使制度成了说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形式化制度。

  (四)议题事项的透明度不够。有些上会研究的三重一大议题仅局限于决策环节,决策是否执行、如何执行、执行效果等情况,很少在事后对决策执行的情况在会上进行反馈和通报。此外,一些三重一大事项在决策执行过程中会发生调整变更现象,而调整变更的集体决策过程往往容易被忽视或漠视,从而导致集体决策的要求未能贯穿三重一大事项的始终。例如:某村停车场经营权的发包,最初村委会严格能够按照四议两公开要求实施公开招投标,后因停车场基础设施不够完善,承包商以要完善相关基础设施为由向村委会提出增加承包年限,村委会干部在未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的情况下擅自作出决定,导致群众反映强烈。

  (五)对制度执行的力度待提升。此问题在村一级的体现较为明显。从近年来的信访问题来看,在农村三资管理方面,特别是在资产、资源处置方面尤为突出,映射出部分村在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方面不够严谨、不够深入,同时也体现部分村干部存在私心,为了个人利益不按制度办事的行为。例如:某村为解决办公场所隔热问题需在楼顶加盖隔热设施,涉及大额资金使用问题,但村委开几个干部会议就决定实施了,没有执行好三重一大制度和四议两公开要求,导致群众意见大。

  (六)对制度落实的监督待加强。一是部分单位在决策实施过程中没有委派有关部门进行监督,导致实施过程的监督不到位。二是群众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

  /6结果的认可程度是决策效果的重要评审依据,群众监督也是三重一大制度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然而多数群众除与自身利益切实相关的事项外,对参与三重一大决策监督的积极性不高,很少参与。

  二、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分析

  综合分析,以上所出现的问题的原因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策宣传不到位导致对制度理解不透彻。中央、省、市、县均有一系列对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相关政策和文件,各单位也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但由于宣传方式、宣传力度、广度及深度等原因,仍有不少群众甚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镇村干部对三重一大相关政策是只识其名、不知其意,对政策尚且一知半解,更不用说在参与监督方面可以发挥多大作用。

  (二)思想认识不到位导致制度执行难。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既然成为了写在纸上,形成文件的东西,就要自上而下地坚决执行,而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但在实践中,由于领导班子及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从而导致决策缺项,缺少环节等问题。另一方面,一些单位的副职认为决策是主要领导的事情,和自己无关,在参与决策时怕发表意见会使主要领导对自己有看法,怕承担责任,于是就可能出现跟着举手的情况,使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得不到保证,制度的执行也打了折扣。

  (三)出台制度未结合实际导致操作性降低。一是个别机关单位未吃透三重一大制度精神,未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制度,只是简单的将上级制度生搬硬套,导致操作性不强。二是村级组织多数工作是在镇级指导下完成,导致一些村在执行本级三重一大制度时也按照固化的镇级指挥、村级办事思维开展,没有充分发挥本地村干部更熟悉本村实际的主观能动性,未能将差异化融入到本村三重一大体系,细化成符合本村实际的运行机制,导致三重一大制度到了村级操作性有所降低。

  /6(四)决策运行透明度不高导致监督难。一是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哪些必须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以何种形式公开,决策实施如何公开等没有很具体、详细的制度规定,导致群众难以监督。二是乡镇纪委由于人、财、物等各个方面受同级党委、政府的制约,在对本地本部门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方面的监督作用也大打折扣。

  (五)群众文化素质不高导致参与度不高。文化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对政策理解的深浅,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文化素质较高的青壮年大多外出务工,留守在家的多以文化素质相对不高的老人、儿童为主,留守人员文化层次低也是导致群众参与监督积极性不高的重要原因。

  三、对策建议

  针对当前三重一大制度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逼着认为,应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予以破解:

  (一)加强宣传教育。一是要加大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教育。通过组织中心组学习、座谈交流等形式,提高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决策意识,对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事先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党政正职末位表态等规定。二是要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经常性的开展正面示范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增强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三是要加大对三重一大制度的学习宣传。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专项培训等方式分析和解读三重一大制度的相关政策,使领导干部深入领会三重一大主要精神,切实提高对三重一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各单位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完善制度内容。一是要细化具体内容。要求各单位(包括村一级)要结合单位实际和发展要求,补充和完善现行三重一大制度上的疏漏和不足,细化三重一大制度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流程,既要有实体性问题,也要包括程序性问题,/6将笼统的制度进一步细化为可操作的制度,对集体讨论的方式、步骤、议程、时限等要细化、量化.既保证决策权力受到制约,又保护和调动决策者的工作积极性,兼顾民主和效率。二是要严格决策程序。要完善集体决策酝酿、决策形成和决策执行程序。在决策酝酿环节,由职能科室或某位领导提出议题,进行可行性研究、评估和考察,提出或制定可行性方案,经决策咨询、领导沟通、会前告知等程序,最后开会集体决策。形成决策时,领导班子成员应对决策事项逐个明确表态及说明理由,并形成会议记录。经集体决策后,由领导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决策,确需变更的,应由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

  (三)健全纠错机制。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纠正决策失误的工作机制。决策实施过程中,如果外部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由于决策本身的失误,原定决策方案已明显脱离实际,甚至危及决策目标的实现时,就必须对原有方案进行根本性的修正。方案的执行者要将信息及时进行反馈,决策人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形成再决策、再执行的循环过程,不断纠偏纠错,拾遗补缺,形成完整的程序链,确保决策的正确性与科学性,削减风险,弥补损失。二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决策失误责任追究机制。在决策出现失误时,要能找到责任人员。要明确决策失误者所应承担的责任及处罚措施,通过对主要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及警示教育作用促使决策人员提高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工作方法,在后续的决策中减少失误。对于发现决策失误仍不及时纠正的,要严厉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强化监督检查。一是要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监督作用。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作为三重一大制度落实的监督主体,要把督促检查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作为考核班子、干部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年度考核等途径,不断深化对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监督检查。审计、财务等部门,也要以积极参与,源头控制为工作思路,做好对三重一大事项制度落实的全过程监督。二是要加强信息公开,实行阳光操作。把公开贯穿于三重一大决策全过程,对决策事项、决策依据以及决策结果都要公开,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切实保障群众参与监督的知情权,并将群众满意度作为决策的重要评审依据。

  /6(五)严肃追究问责。一是要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坚决惩处三重一大决策过程中的腐败现象。对于领导班子中,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集体决策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并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要坚持一案双查。领导班子决策上涉嫌违纪违法的,在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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