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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办方案】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完整文档)

发布时间:2023-06-02 10:33:01 来源:网友投稿

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实现新一轮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发展的重要之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府办方案】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府办方案】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完整文档)



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

结合转变政府职能

工作方案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实现新一轮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发展的重要之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对破解全市体制机制障碍、遏制当前全市经济下行态势具有重大意义。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519号)精神,把改革推向纵深,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协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坚持民意为先、问题导向,大力清除阻碍全市创新发展的“堵点”、影响干事创业的“痛点”和市场监管的“盲点”,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促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

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要实现从重取消下放数量向提高含金量转变,从“给群众端菜”向“让群众点菜”转变,从分头分层级推进向纵横联动、协同并进转变,从重减少审批向放权、监管、服务并重转变,统筹推进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管理、商事制度、教科文卫体等领域改革,着力解决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继续取消下放含金量高的行政审批事项,彻底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制定并公布市、县政府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大力简化投资审批,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全面清理并取消一批收费项目,推出一批创新监管、改进服务的举措,为企业松绑减负,为创业创新开路、清障、除弊、搭台,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撑,为全市济社会发展培育新动力。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成市、县政府部门及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的制定公布工作。全面清理和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认真做好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的非许可审批事项的落实工作,全面清理市政府部门设定的非许可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取消下放一批与促进经济增长、创新创业就业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提高简政放权的含金量。落实省政府出台的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参照省政府关于指导规范政府部门证照管理的工作方案,结合实际,提出我市相关工作方案,对增加企业负担的证照进行清理规范。清理规范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公布保留的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破除垄断,规范收费,加强监管。对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已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要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彻底放、放到位,及时纠正明放暗留、变相审批、弄虚作假等行为。

(二)进一步深化投资领域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取消和下放投资审批权限的要求。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制定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及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进一步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工作。贯彻落实《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出台的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贯彻落实省政府出台的创新投资管理方式、抓紧建立协同监管机制的相关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推进落实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协助做好与省平台对接的准备工作。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非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改革的具体办法。

(三)进一步深化职业资格改革。根据国家、省清理和取消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工作的统一部署,做好承接和落实工作。按照省政府关于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清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职业资格设置管理和职业技能开发有关规定。加强对全市职业资格实施的监管,着力解决“挂证”、“助考”、“考培挂钩”等问题。认真参与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和国家职业资格规划的编制工作,突出辽宁特点,配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逐步建立健全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相适应的职业资格框架体系。

(四)进一步深化收费清理改革。落实省政府转发国家出台的开展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在全市深入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清理工作。坚决取缔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越权设立的,一律取消;凡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一律停止执行。清理规范全市按规定权限设立的收费。取消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整合重复设置的收费。清理规范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凡是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一律取消;不得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费。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服务费用一律由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整顿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坚决制止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以及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评比表彰和强制性赞助捐赠等行为;严禁行业协会商会依靠政府职能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对我市2014年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进行规范完善,依据国家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更新我市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加强对收费清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对不按要求落实清理规范工作,不如实清理及隐瞒不报收费情况的,严肃追究责任。贯彻落实好国家出台的将具有税收性质的收费基金并入相应税种的政策。开展收费监督检查,查处乱收费行为。

(五)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制定的企业“一照一码”登记实施办法及其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实行企业登记“一照一码”。全面贯彻落实《工商总局关于严格落实先照后证改革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通知》要求。公开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放松对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的管制,做好开展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登记试点准备工作。贯彻落实《辽宁省政府部门公示企业信息管理办法》。配合省工商局做好政府部门公示信息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建设小微企业名录的要求,配合省工商局建立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大力推进工商登记网上办理。

(六)进一步深化教科文卫体领域相关改革。贯彻落实省政府出台的教科文卫体领域创新管理和服务的意见,尤其是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既解决“门槛过高”问题,又解决“无路可走”问题。围绕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主动开拓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新形式、新途径,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落实好教科文卫体领域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检查中途截留、变相审批、随意新设、明减暗增等落实不到位的行为并及时整改,确保彻底放、放到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监管措施要及时、有力、有效,要堵住监管漏洞和衔接缝隙,对发现的问题逐项整改,确保管得好、管得住。对教科文卫体领域现有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再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七)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提升政府服务水平。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使市场和社会既充满活力又规范有序。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严格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政府部门市场主体监管职责目录清单,厘清部门监管职责。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制定的《辽宁省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实施办法》。配合省工商局做好政府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建设工作。贯彻落实《辽宁省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实施细则》。做好企业信息情况公示工作和企业年报信息、即时信息公示工作。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新模式。大力推行随机抽查监管、告知承诺、举报奖励等办法,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充分调动社会监督力量,落实企业首负责任,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新格局。

优化政府服务,切实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积极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全方位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搭建为市场主体服务的公共平台,形成集聚效应,实现服务便利化、集约化、高效化。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标准化、均等化。发展知识产权代理、法律、咨询、培训等服务,构建全链条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提供有效管用的信息和数据,为市场主体创业创新和开拓市场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积极履行政府法律援助责任。加强就业指导和职业教育,做好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和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制订完善人才政策,营造引智聚才的良好环境,为市场主体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市场机制,凡是企业和社会组织有积极性、适合承担的,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尽可能发挥社会力量作用;确需政府参与的,也要更多采取政府和社会力量合作方式。政府要履行好保基本的兜底责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消除影响群众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创新服务方式,通过网上办理、代办服务、上门服务等方式最大程度地便民利企。

(八)进一步建立健全改革保障机制。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要发挥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要加大督查力度,对重大改革措施的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着力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配合各项改革的推进,认真做好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起草、修订、废止、审核和清理等工作。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事项进行专家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建议。从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高度,加强理论研究,发挥决策咨询作用。

县区政府要抓紧建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推进机制,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强化责任、积极跟进,搞好衔接、上下联动。要积极探索,主动作为,明确改革重点,推出有力措施,切实解决本地区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增强改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组长要高度重视,勇于担当,切实担负起本地区本领域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改革的领导责任,将其列入重要日程,精心组织安排,把握改革方向和节奏。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及时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并限期出台改革文件和实施细则,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成果形式,将任务逐项分解到位、落实到人。对主动作为的要激励,对落实不力的要问责,确保各项工作有进展、有突破、有实效。

(二)强化统筹协调。各县区、各部门和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不折不扣地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密切协作、相互借鉴,勇于创新,敢于突破。各县区、各部门负责推动解决属于本地区本领域的问题;协调小组各专题组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协调解决好跨部门、跨领域的问题;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各功能组要加强沟通协调和支持保障,形成合力,确保各项改革整体推进。

(三)强化问题导向。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从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确定深化改革的重点、措施和路径,把稳定、发展、民生作为改革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关系紧密、审批权力集中的部门作为改革重点,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职权事项放在工作优先位置,着力解决社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改革新成效取信于民。

(四)强化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要注重对改革的跟踪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要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完善考评机制。适时组织开展重点督查,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五)强化舆论引导。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移动网络等途径及时发布权威改革信息,妥善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加大对各项改革举措的解读宣传力度,广泛凝聚改革共识,调动全市各界更多地关注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形成推动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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