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洁范文网
当前位置 首页 >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司法意见】濠江区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意见【范文精选】

发布时间:2023-05-30 19:11:03 来源:网友投稿

区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努力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加快推进我区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司法意见】濠江区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意见【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司法意见】濠江区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意见【范文精选】


区加强公共法律

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努力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加快推进我区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根据省、市的部署安排,在总结前期区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现就全面推进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基本、促均等、优服务、广覆盖”为基本原则,以建立全覆盖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作为构建我区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的重要载体,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向街道、社区和社会弱势群体延伸,促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均衡布局、科学整合和有序流动,打造“法治濠江”建设品牌。

二、建设目标

2016年底,全区要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供给充分、保障有力、管理规范、运行高效、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半小时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圈”,较好满足和实现公民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和权益,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三、任务要求

公共法律服务是指由司法行政部门统筹提供,旨在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所必需的法律服务,是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包括:为全民提供法律知识普及教育和宣传活动;开展公益性法律顾问、法律咨询、辩护、代理、公证等法律服务;为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预防和化解民间纠纷的人民调解活动;监管、教育、帮扶社区服刑人员,促进其融入社会,维护社会安定等。重点推进以下五项工程:

(一)法制宣传育民服务工程。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推进依法治区的基础性工作,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养成良好的法律行为习惯,形成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法治化局面。全面开展全区干部学法用法大培训,培养全区各级各类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创新普法方式和载体,运用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网站社区论坛等平台开展多元化、互动化、个性化、动态化、电子化的普法方式,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区”等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注重法治文化建设,坚持法制教育与文明修身相结合,积极将各种元素融入到法治文化建设中,利用各街道、社区文化广场、社区主干道路等公共场所修建法制文化专廊、法制宣传灯箱、法制宣传栏等,大力营造法制宣传和法制文化氛围,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和素质。

(二)法律服务便民服务工程。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资源合理配置制度,为群众提供均等普惠、优质便捷、可持续的公益性法律服务。全面深化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采取政府向律师事务所购买社会服务方式,确保全区每个社区都配备至少1名律师担任社区法律顾问,由法律顾问定期为社区群众、居民委员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完善公职律师制度,定期或不定期为政府及组成部门提供法律服务、法律咨询,以律师服务团的形式为政府重大发展战略、重点项目建设和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提供团队式、针对性的法律服务。

(三)人民调解和民服务工程。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成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按照《广东省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基本标准》的要求,规范基层社区调委会的办公场所、衔牌、标识。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将法律工作者、社工等充实进人民调解员队伍,调解员实行持证上岗、佩戴徽章等。完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运行机制,强化医患纠纷调解组织、机制、人才库的建设,并向物业管理、工业园区、行业协会等领域拓展。完善矛盾纠纷排查、研判机制和律师接访机制,坚持“调解优先”和依法律按政策调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最大限度地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四)法律援助惠民服务工程。满足困难群众和特定当事人多层次的法律援助需求,实现应援尽援、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充实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整合公职律师所资源,设立法律事务接待室,实行公职律师值班制度,融合电话、网站、短信、微博、微信等方式,打造集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等功能于一体的全天候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完善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建设,从场所设施、人员配备、制度建设、服务要求等方面加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使群众就近能享受到便捷的法律援助。动态调整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条件和事项范围,做到应援尽援,落实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工作。

(五)帮矫“两类人群”安民服务工程。监管、教育、帮扶社区服刑人员,帮扶、教育刑释人员,促进其融入社会,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安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引进法律、心理咨询和康复、社会工作等专业领域人员,有效参与社区矫正监管。加强和规范与各政法机关的衔接,完善调查评估、衔接接收、监督管理、变更执行、解除矫正、突发事件处置等社区矫正管理规范和业务流程,统一执法和服务标准,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和再犯罪。完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管理,加强数据采集、网上管理、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运用地理信息和定位技术,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活动区域进行限制和监控定位,强化动态监管。组织引导社区矫正人员参加公共道德、法律常识、时事政策教育活动及社区服务活动。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协助解决社区矫正人员就业、就学、最低生活保障、社会保障等问题,落实服刑在矫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措施。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重点做好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人员的安置帮教。发挥社会保障、民政部门的职能作用,做好刑释人员社会保障和临时救助工作,保障基本生活,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发挥人力资源部门就业服务机构的职能作用,强化技能培训,落实自主创业扶持政策,帮助联系企业招聘,促进刑释人员再就业。

四、建设要求

根据上级要求,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覆盖”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一)完善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已经依托区司法业务用房建成投入使用,为尽快发挥区级实体平台的辐射功能,提升拓展区级层面法律服务的广度和深度,要因地制宜配套完善服务设施以及外观形象等硬件建设;同时更要注重服务内容、质量、效率、标准以及信息网络等软件建设。

(二)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各街道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依托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或便民服务平台,设立“××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公证联络点等服务机构,依托各司法所、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志愿者、专职人民调解员等资源,集中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公证、律师服务指引等职能,为辖区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

(三)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各社区居委会要依托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立“××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整合社区法律顾问、专兼职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志愿者资源,开展社区法律顾问,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服务,提供法律援助、公证服务,采取“定时与不定时相结合”、“ 窗口实体服务平台与网络平台相结合”、“集中办理与便利群众分散办理相结合”等服务方式,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五、工作步骤

(一)启动建设(20156月)。在总结推进区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的基础上,按照上级的要求,选取7个街道,15个社区居委会作为本区的先行点铺开街道、社区实体平台建设。

(二)全面推进(20156月至20166月)。在总结先行先试经验的基础上,全面落实工作部署,20166月底前,全区其余45个社区居委会要全面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使各项工作机制有序运转,各项工作制度有效落实。

(三)深化提高(20166月至12月)。巩固阶段性成果,深入推进各项重点任务实施,确保工作成效。 总结深化工作成果,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对全区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进行调研,形成理论性的调研成果,为进一步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夯实基础。

六、保障措施

(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构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区委区政府落实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区司法行政部门要负起牵头抓总作用,协调各街道严格按照区统一部署要求,强力推进,狠抓落实。各司法所是构建“街道、社区”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主导者、实施者、推动者,要做好组织实施和日常监管工作。各街道、社区要充分调动司法所工作人员、调解员、顾问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志愿者等参与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积极性,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基层法律服务队伍。

(二)要进一步加强制度保障。区委、区政府将加强对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督导考核,2015年底,主要考核各街道体系“硬件”规范化建设,未按要求标准建设的,要及时整改完善。各街道必须把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作为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公共服务建设的组成部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范畴。要制定相应的激励性制度措施,完善法律服务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和服务方式,引导社会组织、群团组织等服务主体参与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公共法律服务,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

(三)要进一步加强经费保障。为确保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顺利推进,各街道要切实加大经费保障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将公共法律服务经费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保障体系,在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和支持,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有效运作,促进公共法律服务的常态化和可持续发展。 

推荐访问:意见 法律服务 体系建设 【司法意见】濠江区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意见

相关文章: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