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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总结】皇姑区征收办2015年度工作总结【精选推荐】

发布时间:2023-05-30 15:22:02 来源:网友投稿

皇姑区征收办2015年度工作总结2015年作为“十二五”规划的收尾年,征收办在区委、区政府关心指导和帮助配合下,认真贯彻落实《沈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46号],坚持依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土总结】皇姑区征收办2015年度工作总结【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国土总结】皇姑区征收办2015年度工作总结【精选推荐】



皇姑区征收办2015年度工作总结


2015年作为“十二五”规划的收尾年,征收办在区委、区政府关心指导和帮助配合下,认真贯彻落实《沈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46],坚持依法征收,以人为本的原则,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保证产业发展项目、重大建设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及社会公益项目为重点,采取市场、法律和行政相结合的办法,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区建设顺利开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回顾一年来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征收工作

1. 棚改工作完成情况

2015年我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分为两期6个地块。

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2个,总占地面积为25.29万平方米,住宅面积2.31万平方米,涉及被征收居民479户。截止目前,被征收居民479户,已签约477户,未签约2户,完成征收总任务的99.6%

三期棚户区改造项目4个,总占地面积6.89万平方米,住宅面积3.02万平方米,涉及被征收居民680户。截止目前,签约498户,未签约108户,完成征收总任务的80%

2016年我区棚改计划改造项目5个,总占地面积36.1万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14.7万平方米,被征收居民3012户。其中北四台子二期地块已提前启动征收,涉及被征收住宅房屋504户,截止目前已签约183户,签约率为36%

2 、已征收地块“清根拔刺”工作

年初以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征收工作“清根拔刺”专项行动。涉及清根拔刺地块53个,有住宅总户数17757户(含部分分户),非住宅总户数930户,截止目前,住宅签约率为98.29%; 非住宅签约率为92.47%。住宅未签约户数303户(含北部怒江街延线地块增加的3户遗留户),占总户数的1.71%,其中有未签约未搬家户数118户,未签约已搬家的户数185户;非住宅未签约户数70家,占总户数的7.53%,其中有未签约未搬家户数32家,未签约已搬家的户数38家。已全部清根地块4个(公安厅南、英雄园北、珠江街139号地块、万科地块)。

二、回迁安置工作

目前皇姑区73个征收地块中,居民选择产权调换的有12321户,需安置回迁面积89万平方米。为确保被征收户能尽快回迁,皇姑区选择34个地块用于回迁安置房的建设,由区属三大国有开发公司负责建设,选择5个地块由社会开发公司负责建设。总建筑面积118.12平方米,总建设套数15442户(其中包含航院、溪湖芳庭已安置完毕,剩余的299套)。

根据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分三批进行回迁安置:

第一批:2015年底,建设18个项目,总建筑面积46.74万平方米,建设6223套,安置回迁5600户。

第二批:2016年底,建设12个项目,总建筑面积57.11万平方米,建设7172套,安置回迁5196户。

第三批:2017年底,建设3个项目,总建筑面积7.51万平方米,建设1121套,安置回迁471户。

社会开发公司建设4个项目,总建筑面积3.75万平方米,建设627套,安置回迁576户。

从今年初,我区陆续启动了新乐苑等地块回迁安置工作。截止目前,共完成了15个建设项目的回迁安置选房工作,安置居民:2632户。其中已办理入住2地块,涉及居民:332户。

三、土地整理工作

1. 土地出让工作完成情况

2015年全年除去北部独立操作区出让3宗地,老城区市本级成交3宗地,均为棚改地块,成交面积1.09万平方米,约占全市市本级用地出让总面积30.2%,成交金额9596.58万元,约占全市市本级用地出让总金额13.4%

2. 土地成本测算工作完成情况

2015年全年共进行市办审核成功2宗地,占地1.283万平方米,审核成本26171万元。完成棚改未测算已拆迁地块的成本测算工作,共计11宗地,覆盖老城区六大功能区。其中大部分为自建回迁房项目。在测算工作中,经常下功能区与具体负责上报征收成本工作人员进行仔细数据核查,并进行业务指导,保证测算数据真实准确。

3. 协助区相关招商部门及有关领导推进土地出让工作

2015年我办向招商局、经信局、外经局、发改局等相关招商部门提供招商地块推介表,共计29宗地,其中包括已收储地块11宗,拟收储优质地块18宗地。为区里招商工作提供有利支持。

四、信访稳定工作

20151月至今,我征收办共接待居民来访咨询300余人次,电话咨询350余人次,对居民们提出各项咨询均严格按照征收政策规定做出了耐心细致的解释;受理信访案件56件,其中省、市、区交办案件37件,督办19件,结案率100%

国庆阅兵及五中全会期间,我办派出代春阳同志,在北京配合区信访办维稳共25日,无一人在北京滞留,无一人到北京上访。

五、存在的问题及具体举措

(一)征收工作

存在问题:

1.清根拔刺征收工作中,未签约住宅存在要高价、一房多要不交房屋差价款、家庭纠纷、征收手续不全、涉法涉诉等问题;非住宅也存在要价过高,对补偿价格未达成一致以及涉法涉诉,无产籍房屋等问题。

2. 新老政策差异过大

一段时间以来,我区执行的是《皇姑区国有土地上主要街路补偿办法》,该政策是以鼓励居民选择产权调换为主,在政策上给予了大幅度的优惠。今年我市出台了新的征收补偿政策,新启动的征收地块必须执行沈阳市人民政府46号令,新老政策对比,存在较大差异。例如:以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格设定为7000/㎡为基础,原面积25㎡的房屋,选择产权调换为50㎡的,新政策比老政策多交差价款38725元;调换为65㎡的,新政策比老政策多交差价款49350元。

具体措施:

1.详细解读了新条例的不同之处,开展了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深入把握,准确领会新条例精神,不断提升做好新形势下房屋征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请市办专家到我区进行培训,与相关部门,基层单位共同学习讨论,同时准备了我办编写整理的学习资料,问惑解疑。在严格执行市政府46号令的基础上,制定了相应的补偿方案,使被征收居民在新政策下同样可以享受相应的政策,使被征收人的利益最大化,促进征收。

2.随着新政策的出台,我区在做好转接地块清根拔刺工作的同时,也要规范好新启动地块的征收管理工作。制定设计征收工作操作详细流程,依法规范征收工作程序,完善征收工作政策制度。让基层征收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3.严格控制各地块征收成本,做到公平、公正,保证政策一致性、连续性,避免被征收居民利益受到损害,确保清根拔刺和新征收地块工作取得双丰收。

4.定期组织召开征收专项会议,对已收储、已摘牌及影响回迁房建设地块的未签约户加大谈签工作力度,明确工作时限,研究解决征收工作中遇到的各类疑难问题,力争尽早晾地。    

5.做好产籍、地籍注销工作。各地块在征收过程中,对已签约完成的住宅和非住宅房屋产籍和地籍及时予以注销。

6.派专人到各征收现场,特别是棚改地块进行业务指导,以保证征收工作都严格按照程序进行。

7. 征收办实时跟踪统计全区征收工作,收集数据,理性分析,研究推进措施,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二)清根拔刺工作

存在问题:1.被征收居民和企业要价过高;2.一房多要,不交房屋差价款;3.家庭存在纠纷;4.征收手续不全;5.涉法涉诉;6. 征收资金不足,涉法涉诉户逐年增多等其他原因。

具体措施:对已收储、已摘牌及影响回迁房建设地块的未签约户加大谈签工作力度,明确工作时限,力争尽早晾地。 定期组织召开征收专项会议,研究解决征收工作中遇到的各类疑难问题。严格按照风险评估程序,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解决。通过危房排险,采取搬迁拆除等排险强制措施促进签约。各地块在征收过程中,对已签约完成的住宅和非住宅房屋产籍和地籍要及时予以注销。

(三)回迁安置工作

具体措施:

1.制定全区房屋征收产权调换房屋安置指导意见及补充意见,做好回迁安置政策指导工作,配合功能区做好回迁安置工作。

2.对全区产权调换建设房源及各征收地块所需产权调换房源进行平衡统计,为领导提供决策数据。与区金融国资办共同对区产权调换房屋管理平台进行更新及管理工作。

3.做好区属开发单位建设回迁安置房源预留统计工作,为下一步棚改征收地块居民安置提供准确数据。

4.定期到产权调换房屋建设现场进行跟踪服务,及时掌握全区产权调换房屋建设进度。

5. 对区属开发单位已建竣工项目,召集安监、质检、消防、属地功能区、建设单位等单位共同进入现场,从各部门专业角度对已建项目提出相应的整改要求,督促开发单位进行整改。

(四)土储工作

存在问题:

1.征收成本过高,市土储不给予收储或收储价格远低于测算成本。

2.用地性质变更。

3.收储地块在出让环节规划方案调整问题。

4. 未批先建。

具体措施:

1.结合征收清根工作,加大结转房屋征收力度,做到房、地籍注销工作与征收补偿工作同时完成,确保土地净地出让。

2.控制征收成本,统一补偿标准,确保土地出让价格合理化。

3. 与规划部门紧密配合,对项目规划方案中超高、间距不足、挡光等问题,进行分类剖析,研究办法,提前做好规划方案调整、挡光补偿及行政处罚等工作。

五、2016 年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

(一)目标明确、任务清晰、精准征收。

2016年计划棚户区改造项目5个,总占地面积36.1万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14.7万平方米,被征收居民3012户。测算征收资金总需求18.98亿元。其中:开行贷款17.08亿元,自有资本金1.9亿元。

老城区计划收储土地8宗,即国防工办、120中学北、石棉厂、世纪联华、北行商场、光明电影院、五三医院(自建)、公安厅南。计划收储面积6.49万平方米,计划收储资金约为10.43亿元。老城区计划土地出让8宗,即三台子一号地、国防工办、120中学北、北行商场、世纪联华、区政府南、五三医院(自建)、区妇婴医院。

2016年计划竣工8个回迁安置项目(亿科6个、鑫一江2个),建筑面积187455.6㎡,建设套数2474套,涉及回迁户数共计2049户。

征收情况:北四台子二期地块已经启动;三台子23号地块风险评估的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完成,等待评估公司竞标完成后启动;三台子10号、18号地二期计划2016年启动。

(二)严把政策,科学统筹,措施到位。

1.制定全区房屋征收产权调换房屋安置指导意见及补充意见,做好回迁安置政策指导工作,配合功能区做好回迁安置工作。

2.对全区产权调换建设房源及各征收地块所需产权调换房源进行平衡统计,做好区属开发公司建设回迁安置房源预留统计,为下一步棚改征收地块居民安置提供准确数据。

3.定期到产权调换房屋建设现场进行跟踪服务,及时掌握全区产权调换房屋建设进度。

4.对已收储、已摘牌及影响回迁房建设地块的未签约户加大谈签工作力度,明确工作时限,力争尽早晾地。

5.严格按照风险评估程序,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6.通过危房排险,采取搬迁拆除等排险强制措施促进签约。

7.做好产籍、地籍注销工作。各地块在征收过程中,对已签约完成的住宅和非住宅房屋产籍和地籍要及时予以注销。

8.积极与各功能区沟通协调,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明确时限和任务,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督促各功能区,加强征收数据上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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