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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11篇)

发布时间:2022-11-23 08:20:04 来源:网友投稿

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11篇)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公立医院执行新政府会计制度的有效措施  1、及时学习和熟练掌握新会计制度知识  依照新修订的《政府会计制度》要求进行财务核算,同时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11篇),供大家参考。

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11篇)

篇一: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公立医院执行新政府会计制度的有效措施

  1、及时学习和熟练掌握新会计制度知识

  依照新修订的《政府会计制度》要求进行财务核算,同时需要对医院资产以及负债情况能够有一个清晰明确的掌握和了解。

  2、明确具体的资产减值项目

  对于公立医院而言,需要对自身的实际资产情况有一个非常清晰明确的掌握与了解,并且能够在此基础上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来合理地评估医院资产价值,并且需要确保数据的客观真实性,只有这样才能够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方案,推动公立医院的持续稳定有序发展。通过资产减值项目来帮互助公立医院强化对自身资产的管理,提高资产管理效率,减少资产损失。

  3、不断完善成本管理体系

  成本管理制度包括成本规划、成本计算、成本控制和业绩评价四个部分。健全、完善成本管理机制成为保证公立医院有效成本管理的必备条件。及时将新成本管理要求纳入制度,依据总要求不断将其进行细化,根据各部门特点逐层制定科学的成本管理方案。公立医院在健全成本管理机制时要着重关注预算管理,结合相关法规与单位经营状况,将预算工作流程实行全面精细化管理,使得成本预算管理的意识体现于医院各项业务环节中,实现对医院收支情况的实时掌控。

  4、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管理,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水平

  对于公立医院而言,需对内部财务人员引起重视,强化管理,通过合理有效的措施来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水平,针对性地进行培训,明确新制度执行过程中财务人员的具体工作内容,以及所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任务。通过大型培训会、网络培训等不同方式来强化对财务人员的培训,要求财务人员对新制度中规定的内容有一个更加清晰明确的掌握和了解,提高公立医院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水平和综合实力,能够提高工作质量水平,确保各项经济业务都能够顺利开展,在工作中不断积累经验,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为公立医院的发展贡献力量。

  5、不断提高信息化水平

  公立医院需要明确自身的会计核算方式和依据,不仅仅要进行采取核算,也需要进行预算核算,为公立医院提供“双报告”,为管理人员的决策活动提供更加全面的实施依据,提高公立医院的资产管理的能力,为公立医院的稳定有序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篇二: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政府会计制度下医院科研经费核算问题探析

  作者:林柳私

  来源:《中国市场》2021年第36期

  [摘

  要]随着《政府会计制度》的全面实施,医院等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将得到进一步规范,会计信息质量将得到进一步提高。然而,现阶段医院科研经费的会计核算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影响着医院财务信息质量和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医院应设置相关明细科目,分别核算科研项目间接费用和科研项目配套资金;优化科研项目合同管理,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科研项目收入;构建科研经费管理信息化平台,促进科研项目信息透明化,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率。

  [关键词]政府会计制度;医院;科研经费;会计核算

  [DOI]10.13939/j.cnki.zgsc.2021.36.065为了响应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的需要,自2019年1月1日起《政府会计制度》正式实施,医院不再执行原有的《医院会计制度》。新制度实施两年多来,医院财务会计核算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其中,科研项目经费核算作为医院财务会计核算体系的一个重要内容,其核算的规范性影响着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效率和效果,规范医院科研项目经费核算显得尤为重要。

  1存在的問题

  (1)科研项目间接费用或管理费等会计核算不规范,导致收入和支出虚增。科研项目间接费用是指医院在组织实施科研项目时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包括医院为项目研究提供的水、电、气以及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和绩效支出等。科研项目管理费是指医院从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经费中提取的一定比例的用于支持和组织科研项目研究而发生的费用,科研项目激励费是指从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经费中提取的用于科研人员的激励费用。然而通过调研发现许多医院在提取和使用科研项目管理费和激励费时存在着会计核算不规范的现象。以科研项目管理费为例,某医院单独设置了一个“科研经费项目管理费”科研项目,用于核算从各项经费中提取的管理费。在提取A项目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费时,借记A科研项目经费支出,贷方增加“科研经费项目管理费”项目科研收入;在使用科研项目管理费时,借记单位管理费用科目,同时减少“科研经费项目管理费”项目余额,贷银行存款科目。这种会计核算方式直接导致同一笔科研收入和科研支出被重复核算,有虚增收入的嫌疑。并且,从业务实质来看,从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经费中提取的科研项目管理费也显然不属于医院的科研收入。

  (2)医院科研项目配套经费管理不规范。医院科研项目配套经费是指医院为了鼓励科研人员进行科研项目研究,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等高层次科研项目,提升医院整体科研实力和学科建设水平,而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已申报并立项的科研项目一定数额的配套资金。医院科研

  项目配套资金在发放时并非实际拨付,而是给予该科研项目一定“配套资金额度”,在实际发生时确认为费用。由于科研项目配套经费不属于科研项目收入所对应的科研项目支出,所以按照收支配比原则,医院在实际使用科研项目配套资金时与自有资金一样在“业务活动费用”等科目下进行核算。然而,从科研项目整体的财务收支来看,这部分配套资金真实的用于科研项目支出;从会计核算的角度来看,这种核算方式并没有真实全面的反映该科研项目整体的资金使用情况。这部分配套资金笼统的包含在“业务活动费用”等科目中,无法准确体现其用于各个科研项目的明细数据,既无法反映医院对各个科研项目的投入情况,也无法全面的对某一科研项目进行财务核算和评价,不利于科研成果的转化和绩效评价。

  (3)科研项目资金收入确认会计核算不规范,未遵循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在原有的医院会计制度下,科研项目资金收入是按照收付实现制来确认的,即按照实际收到的资金金额来确认科研项目收入,同时按照实际支出的金额确认为科研项目支出。新的政府会计制度要求科研项目收入的确认必须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要求医院应以业务实质来确定合同完成进度。具体的合同完成进度确定方法一般有以下四种:一是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预计合同总成本的比例确定;二是按照已完成合同工作量占预计合同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三是根据已执行时间占合同总期限的比例确定;四是根据实际测定的完工进度确定。然而目前各大型医院承担的科研项目数量众多,虽然科研项目负责人在申请科研项目时都会签订项目合同,合同中一般有经费总金额、项目执行期限等内容,但由于科研项目合同一般由医院科研管理部门负责,而科研部门与财务部门之间没有信息系统衔接,进而造成了科研项目合同信息的脱节。因此这四种合同完工进度的测定在实际会计核算中存在着许多困难,进而导致现下许多医院在进行会计核算时为了方便起见仍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来确认科研项目收入,实际支出时确认科研项目支出。这种会计核算方式不能体现科研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会造成科研收入与支出不配比,无法反映业务实质。

  (4)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方式落后,各部门联动工作效率低下。现阶段,许多医院科研项目管理通常由医院科研部门负责,财务部门在科研项目经费相关账务处理时没有该科研项目的完整信息,造成财务核算上的极大不便。例如财务部门在收到一笔科研经费首款银行回单时,银行回单上通常只有金额信息,没有其他项目信息。财务人员需要通过联系科研部门人员询问项目信息,并且等科研部门人员将科研项目资金到账信息反馈至科研项目负责人,等待其将科研项目合同、立项单、扣税单等材料提交至财务处才可进行账务处理。这个过程由于需要相关领导签字等问题在实践中十分漫长,严重影响了科研项目经费的会计核算效率。再例如,许多科研项目审计都需要提供原始会计凭证信息,财务人员需陪同科研部门人员将每一笔凭证翻出复印;科研项目结题时,科研部门将手工EXCEL表格制作的科研项目资金收支结余信息与财务系统进行核对,若中间有差额,也需要将每一笔凭证翻出进行核对,这一过程十分烦琐且耗时耗力。此外,科研项目支出费用报销这一环节中也存在许多问题。科研项目负责人本身不清楚自身项目的资金结余情况,在使用资金时,时常会出现超额开支或者项目资金过多没有开支的问题。科研项目负责人没有一个明确的项目经费查询通道可以实时查询自身项目的资金结余情

  况,只能通过打电话询问财务部门的方式来获知资金结余情况,这不仅不利于科研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控,也增加了财务部门人员的工作负担。

  2对政府会计制度下医院科研经费核算的建议

  (1)在“预提费用”科目下设置“项目间接费用或管理费”明细科目,规范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的会计核算。在新的政府会计制度下,对医院从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经费中提取的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科研项目管理费和激励费等的会计核算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政府会计制度扩大了“预提费用”科目的核算范围,医院应在“预提费用”科目下设置“项目间接费用或管理费、激励费”明细科目,并按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医院在按规定提取科研项目间接费用或管理费、激励费时应当按照提取金额,财务会计借记“业务活动费用”或“单位管理费用”科目,并减少相应科研项目余额,财务会计贷记“预提费用-项目间接费用或管理费、激励费”科目;预算会计借记“非财政拨款结转”科目,贷记“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在医院实际使用提取的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科研项目管理费和激励费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财务会计借记“预提费用-项目间接费用或管理费、激励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预算会计借记“事业支出”科目,贷记“资金结存”科目。

  (2)在“业务活动费用”科目下设置“科研项目配套资金”明细科目,核算科研项目配套资金的使用情况。公立医院作为集医疗、教学、科研功能于一体的服务部门,其会计核算应准确反映医院运行的全貌,只有这样才能为医院发展决策提供数据支持。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医疗卫生领域的科研投入,各级部门也不断加大对医院的科研项目经费投入,公立医院越来越重视对科研人才的培养和科研能力水平的提升。在此背景下,医院亟须提高科研投入资金的使用效率,而提高科研投入资金使用效率的一个重要路径就是完善科研项目经费收支的会计核算,以求财务会计核算能够全面完整的反映科研项目资金的使用及结余情况。现阶段,许多医院对科研项目配套经费仅以“备查账”的方式进行手工核算,即在财务会计系统中同自有资金一样核算,但在“备查账”上记录各个科研项目配套资金的额度、使用情况及经费结余。这种方式不仅容易出错,也非常烦琐,更重要的是没有在财务会计系统中进行统一核算。医院科研配套资金作为科研项目投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完整的反映和核算其资金使用情况。因此建议医院在“业务活动费用”科目项下设置“科研项目配套资金”明细科目,并按照不同科研项目进行明细辅助核算,会计期末可以根据该科目的发生额来归集某一科研项目配套资金的使用情况。

  (3)优化科研项目合同管理,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科研项目收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此次政府会计制度的制定就是为了响应该要求。在政府会计制度的框架下,财务会计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预算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因此,医院作为大型事业单位应重视会计核算规范化要求。科研项目收入的准确确认,不仅能够为科研项目的绩效评价提供直观数据,也有利于提高科研资金的使用效率。对于大型医院科研项目收入确认难的问题可以从以下两条途径加以解決:一是提高医院科研部门和财务部门的信息联动水平,或者建立一个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将科研项目合同信息与财务会

  计系统进行联动。在四种合同完成进度确认方法中选择适合本单位的一种,并保持前后所采用的方法不变。二是采用收入与支出配比的原则,在科研项目收入实际发生时确认收入,在相关成本费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可以采用一种简化的方法,即在科研项目资金实际支出时确认相关科研项目支出,同时按照配比原则确认科研项目收入。

  (4)构建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信息化平台,促进科研项目信息透明化,提高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效率。针对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方式落后,各部门联动工作效率低下的问题,建议构建一个科研项目负责人、科研项目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三方可登录的信息化科研项目管理平台。当某一科研项目申报立项成功后,科研项目管理部门将有关该科研项目的合同信息、项目期限和经费信息等录入该系统。财务人员在收到科研项目经费时,可登录该系统查询该项目的相关信息并进行账务处理,同时在该系统中录入该笔科研项目经费到账金额。在发生科研项目经费支出时,财务人员在进行账务处理的同时,也在该系统中录入相应的支出金额。科研项目负责人在经费使用报销时,也可登录该系统查询项目经费余额,有利于整体把控经费使用情况,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同时,在科研项目结题时,科研项目管理部门可在该系统中查询到与该科研项目相关的所有信息,免去了与财务部门手工对账的不便,提高了信息的准确性。

  3结论

  综上所述,医院应在“预提费用”科目下设置“项目间接费用或管理费”明细科目,在“业务活动费用”科目下设置“科研项目配套资金”明细科目,分别核算科研项目间接费用和科研项目配套资金。同时,医院应优化科研项目合同管理,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科研项目收入;构建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信息化平台,促进科研项目信息透明化,提高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效率。

  参考文献:

  [1]吴静,陈鹏,李贝贝.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初探[J].中国市场,2015(7):72-73.[2]周建霞,魏玲.浅析医院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J].中国市场,2014(48):53-54.

篇三: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摘

  要:.医疗机构会计制度的变迁,使医院财务无论在形式或在信息质量及其决策有用性上均发生了很大变化。《医院会计制度》为《政府会计制度》起到了铺路石的作用,它的成功实践为政府会计改革提供了宝贵经验。《政府会计制度》简化了会计科目,引入了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并行的核算体系,充分、准确、如实的反映公立医院的资产全貌及价值变化,更合理、更先进,是政府会计核算的一大进步。但在二级科目设置,报表项目等方面仍然还有完善的空间。

  关键词:公立医院;会计;制度

  地方政府债务高企,随时引发债务危机,形成经济发展中的一颗隐形地雷。这说明现行的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越来越难以适应现代财政制度的需要,在反映政府资产负债风险,预警债务危机、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水平方面,凸显它的不足。为保证经济可持续发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重大改革举措,2022年10月,财政部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22〕25号,以下简称《制度》),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这掀开了新一轮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大幕。按照规定,执行本制度的单位,不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彩票机构会计制度》《地质勘查单位会计制度》《测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国有林场与苗圃会计制度(暂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等制度。

  公立医院目前具有事业单位属性和市场服务功能,有财政补助收入,科教收入,也有市场创收收入,这一特点决定了公立医院会计核算实行两种功能、两种基础、两个报告、平行记账的核算模式,即对于既有财政收入,又有市场营收收入的公立医院,必须同时反映财务会计核算成果和预算资金执行情况。报表信息披露分为财务报表和预算报表两部分。

  本次施行的《政府会计制度》对现行的各种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了统一合并,吸收借鉴了《医院会计制度》的合理内容和各项会计理论研究成果,因此《政府会计制度》消除了多项行政事业会计制度并存的现象,简练实用,使各个单位经济数据富有可比性。

  一、简化了会计科目

  (一)对现行费用类科目中“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科目核算的内容,在相应的支出科目中进行归集列支。不再使用财政项目补助支出会计科目。

  (二)取消了“待冲基金”科目,计提的资产折旧直接计入对应的费用支出科目。不再冲减“待冲基金”,这使得权责发生制核算原则在医院会计核算中得以真正全面体现。医院会计制度冲减待冲基金而不计入医疗业务成本,容易造成公立医院虚盈实亏,降低医院成本核算作用,不能充分展示公立医院成本真实情况。这项改革,解决了上述问题。而且对那些技术含量高、更新换代快的专业医疗设备采用加速折旧方法,还能有效规避技术进步带来的无形损耗,便于公立医院积极采购配备使用尖

  端医疗设备,促进资金快速周转,提高单位竞争力的同时,广大患者享受到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三)政府会计不再使用“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对应的固定资产出售、报废、毁损统一通过“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核算,科学、简便,便于操作。

  二、引入了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并行的核算体系,充分、准确、如实的反映公立医院的资产全貌及价值变化,遵循了资本保全原则。所谓权责发生制是以权利和责任的发生来决定收入和费用归属期的一项原则。指凡是在本期内已经收到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一切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收到或付出,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反之,凡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在本期收到或付出,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費用处理。权责发生制能更加准确地反映特定会计期间实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医疗收入与市场相关度最高,采用权责发生制,财政补助、科教收支实行收付实现制。

  三、政府会计报告形式内容变化较大,财务报表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根据财务会计核算生成的数据编制;预算会计报表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根据预算会计核算生成的数据编制,同时在政府会计报表附注中编制《本年预算结余与本年盈余差异调节表》,把按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编制的预算会计信息与按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的财务会计信息通过差异调节的方式进行衔接。这相当于一点两面,对医院会计编制合并报表,包括单位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以期全面体现单位整体财务状况,并评价医院风险应对能力和偿债能力。

  现金流量表内容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医院会计制度》的现金流量表按照资金业务内涵,将公立医院现金流量分为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三类;《政府会计制度》是按照财政拨款资金、非财政拨款资金、代管及应缴资金三大类来反映单位的现金流情况是《政府会计制度》的这一项改革。主要目的凸显了财政资金的重要性,较好的反映了政府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四、《政府会计制度》的实行,将以前散见于各个部门行业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了归纳合并,有利于各单位之间经济数据的可比性。是政府会计核算的一大进步。既然是改革的起步阶段,就必然还有完善的空间。

  (一)有些科目核算仍需细化设置二级科目,以期细致完整体现核算内容。比如,医院会计制度与政府会计制度“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内容发生了很大变化。医院会计制度该科目核算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盘盈、盘亏和损毁的价值,政府会计制度则扩大了核算范围,核算待处理资产的价值及资产处理损溢,具体包括资产无偿调拨(划转)、对外捐赠、出售、出让、转让、置换、盘亏、报废、毁损、盘盈、盘亏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各项业务,因此,为了便于更好的体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对资产处理不同方式的结果及影响,建议政府会计制度进一步明确该科目相关二级科目的设置。

  (三)有些会计规定仍需考虑行业特点,保证资产真实完整,例如,坏账准备是以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病人住院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合计数作为计提基数。但以目前我国

  公立医院的特点,基本没有病人拖欠医药费的情况发生,每月挂账的应收医疗款不会产生坏账。如果计提则会造成虚减资产,报表不实。因此建议政府会计制度针对每个行业做出具体规定。

  (四)增加披露公立医院会计信息量。随着预算管理制度的不断推进,市场化的程度越来越高。要求公立医院披露的会计信息越来越详尽。公立医院会计报告应增加固定资产及固定资产折旧、基本建设负债规模及还本付息、债务未来还本付息负担、长短期投资、担保形成的隐性债务等方面的内容,增加资金的使用效率、透明性,同时有利于医院管理者作出科学民主决策。

  (五)对公立医院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编制的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应当规定必须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取得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参与公共部门审计,强化社会监督,外部监督,有利于公立医院的正规经营,也是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的需要。

  公立医院实施政府会计制度后,会计核算比现行会计制度更加复杂。医院会计人员业务素质面临极大挑战,财政部门及医院单位也要组织加强培训,广大会计人员时不我待,加强对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学习,熟练应用政府会计制度各个会计科目,全面掌握政府会计制度的各项规定及核算要点,确保熟知熟用准则制度,推进制度全面落地实施。提升公立医院的精细化管理水平。

篇四: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政府会计制度对公立医院会计核算的影响研究》

  摘要:本文通过比较分析的方式剖析了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对公立医院会计核算产生的影响,提出了政府会计制度下我国公立医院如何高效开展会计核算工作,旨在为提高公立医院会计核算业务水平提供切实可行的参考依据,(三)《政府会计制度》承接了原制度中合理的、共性的内容,全面清晰明了反映资产、收入费用、运行成本、现金流量等政府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加强了政府预算、资产负债和绩效管理,提升政府会计信息的质量,阻止财政风险发生,进一步增强了政府财政可持续发展性,政府会计制度改革有机整合统一了各行业会计核算模式,适用范围则更佳广泛,而且与医院实际状况相贴近,随着社会不断进步、经济快速发展,医疗机构也呈现出不断扩大的趋势,单一的核算基础很难满足当前医院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其会计核算方面存在的缺陷也越来越显著,新制度统一了会计核算口径,提高会计信息可比性

  陈彩红

  摘要:实施《政府会计制度》是对现行会计体系的一次重大变革,统一了各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机构等会计制度,其意义十分重大。对公立医院财会人员是一次重大的挑战,需要充分做好准备,确保政府会计制度顺利实施。本文通过比较分析的方式剖析了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对公立医院会计核算产生的影响,提出了政府会计制度下我国公立医院如何高效开展会计核算工作,旨在为提高公立医院会计核算业务水平提供切实可行的参考依据。

  关键词:政府会计制度;公立医院;会计核算;影响;对策

  根据财会(2017)25号的文件精神,财政部统一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将不再执行《医院会计制度》,所有公立医院应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及医院相关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实现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的双重功能,《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对公立医院财会人员将是一次重大的挑战,需要充分做好准备,确保政府会计制度顺利衔接与实施。

  一、推进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意义重大

  (一)《政府会计制度》构建了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的会计核算新模式。实现了双功能、双基础、双报告,完善了报表体系和结构,准确反映财务状况、经营运行成本以及医院预算收支情况,为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了更有价值的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情况。

  (二)《政府会计制度》有機整合统一了各行政事业单位、基层医疗机构、医院等行业的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制度明显拓展了适用范围,解决了多项制度并存,会计核算口径不一等情况,.

  导致财务报告信息质量较低的缺陷,全面引入权责发生制核算基础,强化了财务会计功能,同时,考虑到医改实践中急需解决的系列问题,保留了原制度中成本核算和分摊方法,对医院科室全成本要素及其结构进行分析和监测,满足了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要求,又满足了公立医院改革任务要求,从而实现会计核算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目标,大大提高了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三)《政府会计制度》承接了原制度中合理的、共性的内容,全面清晰明了反映资产、收入费用、运行成本、现金流量等政府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加强了政府预算、资产负债和绩效管理,提升政府会计信息的质量,阻止财政风险发生,进一步增强了政府财政可持续发展性。

  二、政府会计制度对医院会计核算产生的影响

  (一)会计核算模式发生变化,政府会计制度构建了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双重功能的核算模式,采用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编制财务会计分录和预算会计分录,并编制双报告共同反映医院的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信息。

  (二)会计科目设置发生较大的变化

  1.资产类个别科目在设置方面发生了一些变化,为了满足医院开展业务需求,以及更加准确全面反映医院控制的各类资产情况,政府会计制度增加了应收利息、在途物资、长期股权投资、研发支出、受托代理资产等会计科目,取消了原制度中“应收医疗款”“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科目,设置了“应收账款”科目,将这两科目核算的内容在“应收账款”明细科目中核算。

  2.负债类、净资产类会计科目变化比较大,政府会计制度增加了受托代理负债、预计负债等会计科目,便于医院更加全面反映所承担的负债情况,为了适应国家营改增政策后的税费结构情况,将原“应交税费”科目进行拆分。为了与资产类会计科目相适应,相应增加了应付利息会计科目,取消了应付福利费、待冲基金、事业基金等科目核算内容,增设累计盈余科目,核算历年滚存的情况。

  3.政府会计制度增设了预算会计科目,通过预算会计核算来反映医院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三)会计账务处理的变化

  1.固定资产折旧时点发生变化,原制度规定当月新增的固定资产,下月计提折旧,当月减少下月停止计提折旧。而新制度规定,当月新增当月计提折旧,当月减少当月不计提折旧。对固定资产折旧在当月反映,更加具有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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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不同资金来源购买的资产账务处理发生变化,原制度对不同资金来源购买的资产通过财政补助支出、待冲基金科目来核算,新制度取消了财政补助支出、待冲基金科目核算内容,每月计提的折旧按资金来源通过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分别进行核算。

  3.对一些资产和负债科目进行追溯调整,因新制度在会计计量、核算方法上发生比较大的变化,为了将原制度科目余额转入新制度科目后能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需要对某些科目进行追溯调整处理。

  (四)对制度适用范围产生的影响

  政府会计制度改革有机整合统一了各行业会计核算模式,适用范围则更佳广泛,而且与医院实际状况相贴近,随着社会不断进步、经济快速发展,医疗机构也呈现出不断扩大的趋势,单一的核算基础很难满足当前医院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其会计核算方面存在的缺陷也越来越显著,新制度统一了会计核算口径,提高会计信息可比性。

  三、公立医院财务会计管理现状分析

  (一)财会管理信息化建设滞后

  目前,有很多公立医院信息化资源投入力度不足,这是很多公立医院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财会管理信息化建设严重滞后,使得医院财务很难提供及时、有效的财会信息,对医院开展精细化管理工作产生了较大的制约。公立医院财会管理工作基本上均是依赖于手工处理,不仅极易导致误差的产生,而且财务信息提供也不够及时,导致医院财会管理工作效率显著下降。《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后大大增加了财务会计人员工作量,公立医院只有不断建设以及完善相关的管理信息系统,才能更好地与相关制度相适应,从而有效提高财会管理工作效率。

  (二)财会与管理会计未划分明晰的职责

  对于传统的公立医院实际管理过程当中,对公立医院中所产生的经济事项进行会计核算以及记账等,按时出具报表是最为重要的一项工作内容。这种财会与管理会计职责划分不清晰的管理模式,财务人员仅仅对日常的财务处理工作加以关注,很少基于战略角度对公立医院长期可持续发展进行充分地考虑,已无法真正的满足当前发展的根本需求。对此,这就需要财务人员积极转变相关理念以及职责等,提高整个公立医院财务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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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财会管理专业水平低下

  现阶段,有一定数量的公立医院对临床医学岗位人才队伍建设给予了高度重视,对其技术方面的要求也非常严格。但是,却对后勤管理、财会管理等部门的重视度不够,从而使得这些部门工作人员数量不足,专业性较差。此外,公立医院也未能将财会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从而导致他们的专业水平以及管理能力显著下降。此外,也有某些公立医院无法及时地将财会人员引入其中,这也是造成公立医院财会管理人员专业水平低下的一个重要因素。

  四、政府会计制度下公立医院会计核算工作对策

  (一)强化人员管理,组织财会人员加强对《政府会计制度》的学习

  医院财务负责人应提前组织财会人员参加《政府会计制度》相关培训,加强对新制度的学习,熟悉新制度内容,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水平,做好新旧会计科目余额转换工作,加快推进会计信息化的建设,利用信息化技术解决新制度中平行记账问题,确保新旧制度顺利实施。此外,为了能够激发财会人员工作积极性,需要不断对其进行培训,并对工作目标进行合理化制定,并实施技能评估。

  (二)构建一套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公立医院中的各个部门需要对自身的投资方案给予高度重视、细致考量,选择最优的资金筹集方式以及投资路径、最健全的运营资本管理方案,从总体上将财务风险控制在最低水平。同时,医疗机构还需要积极安排资金筹集时间以及投放时间等。基于定性以及定量分析的方法,对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从而将财务风险降至最低程度,以确保医疗机构财务工作保持正常运行。

  (三)提高财务风险意识水平

  公立医院若要更好地抵御财务风险,那么就应该积极地提高人员的财务风险意识水平。这是由于市场环境是变幻多端的,不可能完全满足其需要的诸多前提条件。所以说,对于财务风险的评估以及防范,更多的依靠经营者以及财务人员的职业判定、经验操作等。因此,积极地培养管理层的风险意识以及风险灵敏度,能够对潜在的财务风险及时加以发现与评估。

  五、结论

  .

  综上所述可知,政府会计制度对公立医院会计核算工作产生极大影响,诸如:对制度适用范围方面产生的影响、对基础会计工作产生的影响等方面。对此,应该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解决其中存在的难题和不足之处,提高政府会计制度背景下公立医院会计核算水平。

  参考文献:

  [1]杜敏.新会计制度对公立医院财务管理的影响[J].金融經济,2019(4):215-216.[2]赵彩凤.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对行政单位会计核算的影响[J].财会学习,2018(09):93+95.[3]唐秀娟.政府会计改革对医院财务管理的影响探析[J].纳税,2018(10):81+84..

篇五: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医院会计制度与政府会计制度的比较分析

  刘丹

  摘

  要:2019年1月1日《政府會计制度》正式实施,医院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的标准来进行会计核算工作,医院会计制度与政府会计制度的不同点和相同点是哪些就成为了讨论内容。论文深入研究了政府会计制度与医院会计制度,并将两者进行了比较得出相应结论。

  关键词:政府会计制度

  医院会计制度

  比较

  分析

  随着世界经济的共同发展,医院的发展环境也有了明显的变化,在医院会计工作中使用的会计制度也应顺应时代变化做出改变,这需要充分了解政府会计制度与医院会计制度的异同,以便医院会计制度的正确变革和医院会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政府会计制度体系改革

  为保证政府会计制度顺利实施,财政部颁发了一系列的制度:2015年10月23日,颁布《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7年和2018年又相继颁布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和《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从2019年伊始,我国各级行政事业单位都被要求使用政府会计制度,并统一规定会计准则制度的单位。

  不再执行原行业会计制度。新的政府会计制度体系包括《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准则、应用指南、各项补充规定。

  二、医院会计制度与政府会计制度的差异点和相同点

  根据国家颁布的《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的内容可以看出,政府颁布该套准则的目的是为了社会有一套规范化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体系,让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工作能够剥离开来,在相互独立的情况下进行会计核算工作。为了尽快达到这一目的,政府部门需要建立一套十分严密和完整的会计核算体系。因此,政府会计工作必须在进行改革后落实预算会计核算,并结合收付实制度与财务会计核算实行权责发生制度。也为了能够将政府财务工作透明化,提高公民对政府的信服力度,在进行改革时要重视将财务报表划分为决算报表与财务报表。此外,该套准则还将政府会计工作中亟待解决的有关问题、准则和修改方法进行了整理。在政府会计制度颁布并实施后,它与医院会计制度的相同点与不同点有哪些呢?下文给出了研究结果。

  (一)两者的相同点

  第一,会计核算都兼顾了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医院会计制度》中规定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主,仅仅在涉及财政资金相关业务核算时使用收付实

  现制。从《政府会计制度》中可以看出,收付实现制是当前政府会计的预算会计中使用的制度,权责发生制则是财务会计使用的制度。

  第二,会计科目分类设置大致相同。不管是《医院会计制度》还是《政府会计制度》,都具有五个会计要素来开展有关财务会计核算工作,包括“收入、净资产、资产、负债和费用”,它可以方便财务工作人员进行财务报表计算以及财务数据分析时进行整理和结论的得出。

  (二)两者的差异点

  根据《政府会计制度》中的相关要求,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的功能都应该包含在单位会计核算中,单位会计核算能够让两者恰当地连接和分离,它还能完整、清楚地对预算执行信息与单位财务信息进行概括。适度分离,主要是政府会计制度具有的“双功能”、“双基础”、“双报告”的特点。因此,政府会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的不同之处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会计核算模式不同。原《医院会计制度》主要使用权责发生制,着重对于医院成本、费用等经营情况的核算分析,仅在涉及科教资金、财政资金收支时使用收付实现制。从全新的《政府会计制度》中看出,收付实现制在单位预算会计核算中被使用,而权责发生制则在单位财务会计核算中被使用。且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单位财务会计核算工作时,应按照五大要素“资产、净资产、收入、费用、负债”来开展核算工作。

  第二,真实反映医疗活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医疗服务过程中的各项收入、各种耗费进行归集、分配和分析,准确反映医院院资产负债情况、经营成果、成本构成以及现金流量,为医院管理和决策提供相关信息。为了精确显示医院预算收支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预算会计可利用收付实现制来进行预算结

  余、预算支出和预算收入的工作开展,满足部门、单位预算和决算管理的需要。

  第三,会计记账方式不同。原医院会计制度仅需进行“单一记账”方式记账,通过同一会计核算系统,核算所有的经济业务。从《政府会计制度》的内容可以看出,预算会计核算也会被用于针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进行财务会计核算的有关工作,而针对其他业务来讲,就可直接开展财务会计核算。

  例如,某医院以银行存款10万元购置固定资产,在开展账务工作时可利用《政府会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来分别进行:

  依据《医院会计制度》的相关记账方式:资产取得时,仅需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资产取得后从次月开始计提折旧,借“医疗业务成本”等成本类科目,贷“累计折旧”。《政府会计制度》平行记账方式下:资产取得时,财务会计凭证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同时还需平行记账,在预算会计系统中按现金支出总额记入预算支出,借记“事业支出”,贷记“资金结存”科目。资产取得当月开始计提折旧,财务会计凭证借记“业务活动费用”等成本类科目,贷“累计折旧”,因为折旧不涉及预算收支业务,不需要做预算凭证。

  第三,两者的报表内容不同。《政府会计制度》中明确指出单位应当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同时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了财务报表,而预算收入支出表、预算结转结余变动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支出表等构成了预算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现金流量表、医疗活动收支明细表、资产变动表等是医院需要编制的主要报表类型。财务会计核算生成财务会计报表及成本

  报表,预算会计核算生成了预算会计报表,两种核算方式共同促进财务会计工作的进行,通过勾稽关系提高医院会计工作的效率,预算结余与净资产变动差异调节表可以反映二者之间的差异。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报表相结合的方式,为报表使用者提供多重信息,既反映资产负债以及收支成本情况,满足财务管理需要,又反映预算执行情况,满足预算管理需要,还有助于提高政府部门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全文完-

篇六: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附件1:

  关于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

  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结合行业实际情1况,现就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以下简称新制度)做出如下补充规定:

  一、关于在新制度相关一级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

  (一)医院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1212应收账款”科目下设置如下明细科目:

  1.“121201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科目,核算医院因提供医疗服务而应向在院病人收取的医疗款。

  2.“121202应收医疗款”科目,核算医院因提供医疗服务而应向医疗保险机构、门急诊病人、出院病人等收取的医疗款,应当按照医疗保险机构、门急诊病人、出院病人等进行

  1本规定所指公立医院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含综合医院、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明细核算。医院应当在本科目下设置如下明细科目:

  (1)“12120201应收医保款”科目,核算医院因提供医疗服务而应向医疗保险机构收取的医疗款。

  (2)“12120202门急诊病人欠费”科目,核算门急诊病人应付未付医疗款。

  (3)“12120203出院病人欠费”科目,核算出院病人应付未付医疗款。

  3.“121203其他应收账款”科目核算医院除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应收医疗款以外的其他应收账款,如医院因提供科研教学等服务、按合同或协议约定应向接受服务单位收取的款项。

  (二)医院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1219坏账准备”科目下设置如下明细科目:

  1.“12190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科目,核算医院按规定对“应收账款——应收医疗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提取的坏账准备。

  2.“121902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科目,核算医院按规定2对其他应收款提取的坏账准备。

  (三)医院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1302库存物品”科目下设置“130201药品”、“130202卫生材料”、“130203低值易耗品”、“130204其他材料”和“130205成本差异”明细科目。在“130202卫生材料”科目下设置“13020201血库材料”、“13020202医用气体”、“13020203影像材料”、“13020204化验材料”和“13020205其他卫生材料”明细科目,分别核算相关物品的成本。

  (四)医院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1601固定资产”、“1602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下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经费性质(财政项目拨款经费、科教经费、其他经费)进行明细核算。

  (五)医院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1701无形资产”、“1702无形资产累计摊销”科目下按照形成无形资产的经费性质(财政项目拨款经费、科教经费、其他经费)进行明细核算。

  (六)医院应当根据核算需要,参照“1601固定资产”、“1701无形资产”等科目,在新制度规定的“1613在建工程”、“1703研发支出”等科目下按照经费性质(财政项目拨款经3费、科教经费、其他经费)进行明细核算。

  (七)医院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2305预收账款”科目下设置如下明细科目:

  1.“230501预收医疗款”科目,核算医院预收医疗保险机构预拨的医疗保险金和预收病人的预交金。医院应当在本科目下设置如下明细科目:

  (1)“23050101预收医保款”科目,核算医院预收医疗保险机构预拨的医疗保险金。

  (2)“23050102门急诊预收款”科目,核算医院预收门急诊病人的预交金。

  (3)“23050103住院预收款”科目,核算医院预收住院病人的预交金。

  2.“230502其他预收账款”科目,核算医院除预收医疗款以外的其他预收账款,如医院因提供科研教学等服务、按合同或协议约定预收接受服务单位的款项。

  (八)医院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3001累计盈余”科目下设置如下明细科目:

  1.“300101财政项目盈余”科目,核算医院财政项目拨款收入减去使用财政项目经费发生的费用后的累计盈余。

  2.“300102医疗盈余”科目,核算医院开展医疗活动形成的、财政项目盈余以外的累计盈余。

  3.“300103科教盈余”科目,核算医院开展科研教学活动形成的、财政项目盈余以外的累计盈余。

  4.“300104新旧转换盈余”科目,核算医院新旧制度衔接时转入新制度下累计盈余中除财政项目盈余、医疗盈余和科教盈余以外的累计盈余。

  (九)医院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3101专用基金”科目下设置如下明细科目:

  1.“310101职工福利基金”科目,核算医院根据有关规定、依据财务会计下医疗盈余(不含财政基本拨款形成的盈余)计算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

  2.“310102医疗风险基金”科目,核算医院根据有关规定、按照财务会计下相关数据计算提取并列入费用的医疗风险基金。

  (十)医院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3301本期盈余”科目下设置如下明细科目:

  1.“330101财政项目盈余”科目,核算医院本期财政项目拨款相关收入、费用相抵后的余额。

  2.“330102医疗盈余”科目,核算医院本期医疗活动产生的、除财政项目拨款以外的各项收入、费用相抵后的余额。

  3.“330103科教盈余”科目,核算医院本期科研教学活动产生的、除财政项目拨款以外的各项收入、费用相抵后的余额。

  (十一)医院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3302本年盈余分配”科目下设置“330201提取职工福利基金”、“330202转入累计盈余”明细科目。

  (十二)医院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4001财政拨款收入”科目下按照财政基本拨款收入、财政项目拨款收入进行明细核算。

  (十三)医院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4101事业收入”科目下设置如下明细科目:

  1.“410101医疗收入”科目,核算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实现的收入。医院应当在本科目下设置如下明细科目:

  (1)“41010101门急诊收入”科目,核算医院为门急诊病人提供医疗服务实现的收入。

  医院应当在“41010101门急诊收入”科目下设置“4101010101挂号收入”、“4101010102诊察收入”、“4101010103检查收入”、“4101010104化验收入”、“4101010105治疗收入”、“4101010106手术收入”、“4101010107卫生材料收入”、“4101010108药品收入”、“4101010109其他门急诊收入”等明细科目;在“4101010108药品收入”科目下设置“410101010801西药收入”、“410101010802中成药收入”和“410101010803中药饮片收入”明细科目。

  (2)“41010102住院收入”科目,核算医院为住院病人提供医疗服务实现的收入。

  医院应当在“41010102住院收入”科目下设置“4101010201床位收入”、“4101010202诊察收入”、“4101010203检查收入”、“4101010204化验收入”、“4101010205治疗收入”、“4101010206手术收入”、“4101010207护理收入”、“4101010208卫生材料收入”、“4101010209药品收入”、“4101010210其他住院收入”等明细科目;在“4101010209药品收入”科目下设置“410101020901西药收入”、“410101020902中成药收入”和“410101020903中药饮片收入”明细科目。

  (3)“41010103结算差额”科目,核算医院同医疗保险机构结算时,因医院按照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计算确认的应收医疗款金额与医疗保险机构实际支付金额不同而产生的需要调整医院医疗收入的差额(不包括医院因违规治疗等管理不善原因被医疗保险机构拒付所产生的差额)。医院因违规治疗等管理不善原因被医疗保险机构拒付而不能收回的应收医疗款,应按规定确认为坏账损失,不通过本明细科目核算。

  2.“410102科教收入”科目,核算医院开展科研教学活动实现的收入。

  医院应当在“410102科教收入”科目下设置“41010201科研收入”、“41010202教学收入”明细科目。

  医院因开展科研教学活动从非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应当在“事业收入——科教收入——科研收入”和“事业收入——科教收入——教学收入”科目下单设“非同级财政拨款”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十四)医院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5001业务活动费用”科目下按照经费性质(财政基本拨款经费、财政项目拨款经费、科教经费、其他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并对政府指令性任务进行明细核算。此外,医院除遵循新制度规定外,还可根据管理要求,参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对业务活动费用进行明细核算,在新制度规定的“商品和服务费用”明细科目下设置“专用材料费”明细科目,并按照“卫生材料费”、“药品费”进行明细核算。

  (十五)医院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5101单位管理费用”科目下按照经费性质(财政基本拨款经费、财政项目拨款经费、科教经费、其他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医院可根据管理要求,参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在新制度规定的“商品和服务费用”明细科目下设置“专用材料费”明细科目,并按照“卫生材料费”、“药品费”进行明细核算。

  (十六)医院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5901其他费用”科目下对政府指令性任务进行明细核算。

  (十七)医院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6101事业预算收入”科目下设置如下明细科目:

  1.“610101医疗预算收入”科目,核算医院开展医疗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医院应当在“610101医疗预算收入”科目下设置“61010101门急诊预算收入”、“61010102住院预算收入”明细科目。

  2.“610102科教预算收入”科目,核算医院开展科研教学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医院应当在“610102科教预算收入”科目下设置“61010201科研项目预算收入”、“61010202教学项目预算收1入”明细科目,并单设“非同级财政拨款”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医院执行新制度在新制度相关一级科目下新增明细科目的情况详见附表1。

  二、关于报表及编制说明

  医院应当按月度和年度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至少按年度编制财务报表附注。

  医院除按照新制度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外,还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医疗活动收入费用明细表(详见附表4)。

  (一)关于资产负债表

  1.新增项目

  医院应当在资产负债表“累计盈余”项目下增加“其中:财政项目盈余”、“医疗盈余”、“科教盈余”、“新旧转换盈余”项目(详见附表2)。

  2.新增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1)“财政项目盈余”项目,反映医院接受财政项目拨款产生的累计盈余。本项目应当根据“累计盈余——财政项目盈余”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1(2)“医疗盈余”项目,反映医院开展医疗活动产生的累计盈余。本项目应当根据“累计盈余——医疗盈余”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科教盈余”项目,反映医院开展科研教学活动产生的累计盈余。本项目应当根据“累计盈余——科教盈余”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新旧转换盈余”项目,反映医院在新旧制度衔接时形成的转换盈余扣除执行新制度后累计弥补医疗亏损后的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累计盈余——新旧转换盈余”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二)关于净资产变动表

  1.调整项目

  医院应当将净资产变动表中“其中:从预算收入中提取”行项目调整为“其中:从财务会计相关收入中提取”,将“从预算结余中提取”行项目调整为“从本期盈余中提取”。

  2.调整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1)“从财务会计相关收入中提取”行,反映医院本年从12财务会计相关收入中提取专用基金对净资产的影响。本行“专用基金”项目应当通过对“专用基金”科目明细账记录的分析,根据本年按有关规定从财务会计相关收入中提取专用基金的金额填列。

  (2)“从本期盈余中提取”行,反映医院本年根据有关规定从本年度盈余中提取专用基金对净资产的影响。本行“累计盈余”、“专用基金”项目应当通过对“专用基金”科目明细账记录的分析,根据本年按有关规定从本期盈余中提取专用基金的金额填列;本行“累计盈余”项目以“﹣”号填列。

  (三)关于收入费用表

  1.新增项目

  医院应当在收入费用表的“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项目后增加“其中:财政基本拨款收入”、“财政项目拨款收入”项目;在“(二)事业收入”项目下增加“其中:医疗收入”、“科教收入”项目;在“(一)业务活动费用”项目下增加“其中:财政基本拨款经费”、“财政项目拨款经费”、“科教经费”、“其他经费”项目;在“(二)单位管理费用”项目下增加“其中:13财政基本拨款经费”、“财政项目拨款经费”、“科教经费”、“其他经费”项目;在“三、本期盈余”项目下增加“其中:财政项目盈余”、“医疗盈余”、“科教盈余”项目,详见附表3。

  2.新增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1)“(一)财政拨款收入”项目下的“其中:财政基本拨款收入”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取得的财政拨款收入中属于财政基本拨款的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基本拨款收入”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财政项目拨款收入”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取得的财政拨款收入中属于财政项目拨款的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财政拨款收入——财政项目拨款收入”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2)“(二)事业收入”项目下的“其中:医疗收入”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开展医疗活动实现的收入。本项目应当根据“事业收入——医疗收入”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科教收入”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开展科研教学活动实现的收入。本项目应当根据“事业收入——科教收入”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14(3)“(一)业务活动费用”项目下的“其中:财政基本拨款经费”项目,反映医院本期使用财政基本拨款经费发生的各项业务活动费用。本项目应当根据“业务活动费用”科目中经费性质为财政基本拨款经费部分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财政项目拨款经费”项目,反映医院本期使用财政项目拨款经费发生的各项业务活动费用。本项目应当根据“业务活动费用”科目中经费性质为财政项目拨款经费部分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科教经费”项目,反映医院本期使用科教经费开展科研教学活动所发生的各项业务活动费用。本项目应当根据“业务活动费用”科目中经费性质为科教经费部分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其他经费”项目,反映医院本期使用其他经费开展医疗活动所发生的各项业务活动费用。本项目应当根据“业务活动费用”中经费性质为其他经费部分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4)“(二)单位管理费用”项目下的“其中:财政基本拨款经费”项目,反映医院本期使用财政基本拨款经费发生的15各项单位管理费用。本项目应当根据“单位管理费用”科目中经费性质为财政基本拨款经费部分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财政项目拨款经费”项目,反映医院本期使用财政项目拨款经费发生的各项单位管理费用。本项目应当根据“单位管理费用”科目中经费性质为财政项目拨款经费部分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科教经费”项目,反映医院本期使用科教经费(从科教经费中提取的项目管理费或间接费)所发生的各项单位管理费用。本项目应当根据“单位管理费用”科目中经费性质为科教经费部分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其他经费”项目,反映医院本期使用其他经费开展医疗活动所发生的各项单位管理费用。本项目应当根据“单位管理费用”科目中经费性质为其他经费部分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5)“三、本期盈余”项目下的“其中:财政项目盈余”项目,反映医院本期财政项目拨款收入扣除使用财政项目拨款经费发生的费用后的净额。本项目应当根据本表中“财政拨款收入”项目下“财政项目拨款收入”项目金额减去“业务活动费16用”项目下“财政项目拨款经费”项目与“单位管理费用”项目下“财政项目拨款经费”项目金额合计数后的金额填列。

  “医疗盈余”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医疗活动相关收入扣除医疗活动相关费用后的净额。本项目应当根据本表中“财政拨款收入”项目下“财政基本拨款收入”、“事业收入”项目下“医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其他收入”项目金额合计数减去“业务活动费用”项目下“财政基本拨款经费”和“其他经费”、“单位管理费用”项目下“财政基本拨款经费”和“其他经费”、“经营费用”、“资产处置费用”、“上缴上级费用”、“对附属单位补助费用”、“所得税费用”、“其他费用”项目金额合计数后的金额填列;如相减后金额为负数,以“-”号填列。

  “科教盈余”项目,反映医院本期科研教学活动收入扣除科研教学活动费用后的净额。本项目应当根据本表中“事业收入”项目下“科教收入”项目金额减去“业务活动费用”项目下“科教经费”项目与“单位管理费用”项目下“科教经费”项目金1额合计数后的金额填列。

  (四)关于医疗活动收入费用明细表

  1.本表反映医院在某一会计期间内医疗活动相关收入、费用及其所属明细项目的详细情况。

  2.本表“本月数”栏反映各项目的本月实际发生数。编制年度医疗活动收入费用明细表时,应当将本栏改为“本年数”,反映本年度各项目的实际发生数。

  本表“本年累计数”栏反映各项目自年初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实际发生数。编制年度医疗活动收入费用明细表时,应当将本栏改为“上年数”,反映上年度各项目的实际发生数,“上年数”栏应当根据上年年度医疗活动收入费用明细表中“本年累计数”栏内所列数字填列。

  如果本年度医疗活动收入费用明细表规定的项目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一致,应当对上年度医疗活动收入费用明细表项目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将调整后的金额填入本年度医疗活动收入费用明细表的“上年数”栏内。

  3.本表各项目的填列方法

  1(1)医疗活动收入

  “医疗活动收入合计”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医疗活动收入总额。本项目应当根据本表中“财政基本拨款收入”、“医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其他收入”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

  “财政基本拨款收入”项目应根据“财政拨款收入——基本支出”明细科目本期发生额填列。

  “医疗收入”项目及其所属明细项目应根据“事业收入——医疗收入”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其他收入”项目应根据所对应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2)医疗活动费用

  “医疗活动费用合计”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医疗活动费用总额。本项目应当根据本表中“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1用”、“经营费用”、“资产处置费用”、“上缴上级费用”、“对附属单位补助费用”、“所得税费用”、“其他费用”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

  “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项目及其所属明细项目应根据“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中经费性质为财政基本拨款经费和其他经费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经营费用”、“资产处置费用”、“上缴上级费用”、“对附属单位补助费用”、“所得税费用”、“其他费用”项目应根据所对应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五)关于预算收入支出表

  1.新增项目

  医院应当在预算收入支出表的“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项目后增加“其中:财政基本拨款预算收入”、“财政项目拨款预算收入”;在“(二)事业预算收入”项目下增加“其中:医疗预算收入”、“科教预算收入”项目;在“(二)事业支出”项目下增加“其中:财政基本拨款支出”、“财政项目拨款支出”、2“科教资金支出”、“其他资金支出”项目;在“三、本年预算收支差额”项目下增加“其中:财政项目拨款收支差额”、“医疗收支差额”、“科教收支差额”项目,详见附表5。

  2.新增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1)“(一)财政拨款预算收入”项目下的“其中:财政基本拨款预算收入”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取得的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中属于财政基本支出拨款的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基本支出”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财政项目拨款预算收入”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取得的财政拨款收入中属于财政项目支出拨款的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财政拨款预算收入——项目支出”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2)“(二)事业预算收入”项目下的“其中:医疗预算收入”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开展医疗活动取得的预算收入。本项目应当根据“事业预算收入——医疗预算收入”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科教预算收入”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开展科研教学活动取得的预算收入。本项目应当根据“事业预算收入——科教预21算收入”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3)“(二)事业支出”项目下的“其中:财政基本拨款支出”项目,反映医院本期使用财政基本拨款发生的事业支出。本项目应当根据“事业支出”科目中资金性质为财政基本拨款部分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财政项目拨款支出”项目,反映医院本期使用财政项目拨款发生的事业支出。本项目应当根据“事业支出”科目中资金性质为财政项目拨款部分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科教资金支出”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开展科研教学活动所发生的事业支出。本项目应当根据“事业支出”科目中资金性质为科教资金部分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其他资金支出”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开展医疗活动所发生的事业支出。本项目应当根据“事业支出”科目中资金性质为其他资金部分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4)“三、本年预算收支差额”项目下的“财政项目拨款收支差额”项目,反映医院本期财政项目拨款预算收入扣除财政项目拨款支出后的差额,应当根据本表中“财政拨款预算收22入”项目下“财政项目拨款预算收入”项目金额减去本表中“事业支出”项目下“财政项目拨款支出”项目金额后的金额填列。

  “医疗收支差额”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医疗活动相关的预算收入扣除相关预算支出后的差额,应当根据本表中“财政拨款预算收入”项目下“财政基本拨款预算收入”项目金额以及本表中“事业预算收入——医疗预算收入”、“上级补助预算收入”、“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经营预算收入”、“债务预算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投资预算收益”、“其他预算收入”项目金额合计数减去“事业支出”项目下“财政基本拨款支出”、“事业支出”项目下“其他资金支出”、“经营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投资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其他支出”项目金额合计数后的金额填列;如相减后金额为负数,以“-”号填列。

  “科教收支差额”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开展科研教学活动相关预算收入扣除相关预算支出后的差额,应当根据本表中“事业预算收入”项目下“科教预算收入”项目金额减去“事业支出”项目下“科教资金支出”项目金额后的金额填列。

  23(六)关于财务报表附注

  医院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所承担的政府指令性任务的相关费用信息,披露格式如下:

  政府指令性任务

  任务1……

  其他

  合计

  业务活动费用

  其他费用

  合计

  三、关于坏账准备的计提范围

  医院应当对除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以外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按规定提取坏账准备。

  四、关于运杂费的会计处理

  医院为取得库存物品单独发生的运杂费等,能够直接计入业务成本的,计入业务活动费用,借记“业务活动费用”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不能直接计入业务成本的,计入单位管理费用,借记“单位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五、关于自制制剂的会计处理

  医院对于按自主定价或备案价核算的自制制剂,在已经制造完成并验收入库时,按照自主定价或备案价,借记“库存24物品——药品”科目,按照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贷记“加工物品”科目,按照借贷方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库存物品——成本差异”科目。

  医院开展业务活动等领用或发出自制制剂,按照自主定价或备案价加上或减去成本差异后的金额,借记“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等科目,按照自主定价或备案价,贷记“库存物品——药品”科目,按照领用或发出自制制剂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借记或贷记“库存物品——成本差异”科目。

  六、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通常情况下,医院应当按照本规定附表6确定各类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七、关于弥补医疗亏损的账务处理

  年末,医院“累计盈余——医疗盈余”科目为借方余额的,医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确定的用于弥补医疗亏损的金额,借记“累计盈余——新旧转换盈余”科目,贷记“累计盈余——医疗盈余”科目。

  八、关于本期盈余结转的账务处理

  期末,医院应当将财政拨款收入中的财政项目拨款收入25的本期发生额转入本期盈余,借记“财政拨款收入——财政项目拨款收入”科目,贷记“本期盈余——财政项目盈余”科目;将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中经费性质为财政项目拨款经费部分的本期发生额转入本期盈余,借记“本期盈余——财政项目盈余”科目,贷记“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

  期末,医院应当将财政拨款收入中的财政基本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中的医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其他收入的本期发生额转入本期盈余,借记“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基本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其他收入”科目,贷记“本期盈余——医疗盈余”科目;将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中与医疗活动相关且经费性质为财政基本拨款经费和其他经费的部分,以及经营费用、资产处置费用、上缴上级费用、26对附属单位补助费用、所得税费用、其他费用的本期发生额转入本期盈余,借记“本期盈余——医疗盈余”科目,贷记“业务活动费用”和“单位管理费用”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经营费用”、“资产处置费用”、“上缴上级费用”、“对附属单位补助费用”、“所得税费用”、“其他费用”科目。

  期末,医院应当将事业收入中的科教收入的本期发生额转入本期盈余,借记“事业收入——科教收入”科目,贷记“本期盈余——科教盈余”科目;将业务活动费用中经费性质为科教经费的部分、单位管理费用中经费性质为科教经费的部分(从科教经费中提取的项目管理费或间接费)的本期发生额转入本期盈余,借记“本期盈余——科教盈余”科目,贷记“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

  年末,完成上述结转后,医院应当将“本期盈余——财政项目盈余”、“本期盈余——医疗盈余”科目中财政基本拨款形成的盈余余额和“本期盈余——科教盈余”科目余额转入累计盈余对应明细科目,借记或贷记“本期盈余——财政项目盈余”、“本期盈余——医疗盈余”、“本期盈余——科教盈余”2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贷记或借记“累计盈余——财政项目盈余”、“累计盈余——医疗盈余”、“累计盈余——科教盈余”科目。“本期盈余——医疗盈余”科目扣除财政基本拨款形成的盈余后为贷方余额的,将“本期盈余——医疗盈余”科目对应贷方余额转入“本年盈余分配”科目,借记“本期盈余——医疗盈余”科目,贷记“本年盈余分配”科目;“本期盈余——医疗盈余”科目扣除财政基本拨款形成的盈余后为借方余额的,将“本期盈余——医疗盈余”科目对应借方余额转入“累计盈余”科目,借记“累计盈余——医疗盈余”科目,贷记“本期盈余——医疗盈余”科目。

  九、关于本年盈余分配的账务处理

  年末,医院在按照规定提取专用基金后,应当将“本年盈余分配”科目余额转入累计盈余,借记“本年盈余分配——转入累计盈余”科目,贷记“累计盈余——医疗盈余”科目。

  十、关于医疗收入的确认

  医院应当在提供医疗服务(包括发出药品)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时,按照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计算2确定的金额确认医疗收入。医院给予病人或其他付费方折扣的,按照折扣后的实际金额确认医疗收入。

  十一、关于医事服务费和药事服务费的会计处理

  执行医事服务费的医院应当通过“事业收入——医疗收入——门急诊收入——诊察收入”和“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诊察收入”科目核算医事服务收入。医院在实现医事服务收入时,应当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属于门急诊收入的,贷记“事业收入——医疗收入——门急诊收入——诊察收入”科目,属于住院收入的,贷记“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诊察收入”科目。

  执行药事服务费的医院应当通过“事业收入——医疗收入——门急诊收入——其他门急诊收入”和“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其他住院收入”科目核算药事服务收入。医院在实现药事服务收入时,应当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属于门急诊收入的,贷记“事业收入——医疗收入——门急诊收入——其他门急诊收入”2科目,属于住院收入的,贷记“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其他住院收入”科目。

  十二、关于医院与医疗保险机构结算医疗款的账务处理

  医院同医疗保险机构结算医疗款时,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医院因违规治疗等管理不善原因被医疗保险机构拒付的金额,借记“坏账准备”科目,按照应收医疗保险机构的金额,贷记“应收账款——应收医疗款——应收医保款”科目,按照借贷方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收入——医疗收入——结算差额”科目。

  医院预收医疗保险机构医保款的,在同医疗保险机构结算医疗款时,还应冲减相关的预收医保款。

  十三、关于按合同完成进度确认科教收入

  医院以合同完成进度确认科教收入时,应当根据业务实质,选择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已经完成的时间占合同期限的比例、实际测定的完工进度等方法,合理确定合同完成进度。

  3十四、关于计提和使用项目间接费用或管理费的账务处理

  (一)医院按规定从科研项目收入中计提项目间接费用或管理费时,除按新制度规定借记“单位管理费用”科目外,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借记“业务活动费用”等科目。

  (二)医院使用计提的项目间接费用或管理费购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在财务会计下,按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成本金额,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按照相同的金额,借记“预提费用——项目间接费用或管理费”科目,贷记“累计盈余”科目。在预算会计下,按照相同的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资金结存”科目。

  十五、关于成本报表

  医院应当按月度和年度编制成本报表,具体包括医院各科室直接成本表(见附表7)、医院临床服务类科室全成本表(见附表8)和医院临床服务类科室全成本构成分析表(见附表9)。成本报表主要以科室、诊次和床日为成本核算对象,所反映的成本均不包括财政项目拨款经费、科教经费形31成的各项费用。

  (一)医院各科室直接成本表

  1.本表反映在将医院的单位管理费用(行政后勤类科室成本)和医疗技术、医疗辅助科室成本分摊至临床服务类科室成本前各科室直接成本情况。直接成本是指科室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发生的能够直接计入或采用一定方法计算后直接计入科室成本的各种费用。

  各科室直接成本需要按成本项目,即人员经费、卫生材料费、药品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费、提取医疗风险基金和其他费用分别列示。

  2.编制说明

  (1)医院各科室直接成本表的各栏目应根据“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科目所属明细科目的记录直接或分析填列。

  “人员经费”项目应当根据“工资福利费用”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用”明细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分析填列,“卫生材料费”项目应当根据“商品和服务费用——专用材料费——卫32生材料费”明细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分析填列,“药品费”项目应当根据“商品和服务费用——专用材料费——药品费”明细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分析填列,“固定资产折旧费”项目应当根据“固定资产折旧费”明细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分析填列,“无形资产摊销费”项目应当根据“无形资产摊销费”明细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分析填列,“提取医疗风险基金”项目应当根据“计提专用基金——医疗风险基金”明细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分析填列,“其他费用”应当根据“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科目除以上明细科目外其他明细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分析填列。

  (2)医疗业务成本合计=临床服务类科室成本小计+医疗技术类科室成本小计+医疗辅助类科室成本小计

  (3)本月总计=医疗业务成本合计+管理费用

  (二)医院临床服务类科室全成本表

  1.本表反映医院根据《医院财务制度》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将单位管理费用、医疗辅助类科室直接成本、医疗技术类科室直接成本逐步分摊转移到临床服务类科室后,各临床服务类科室的全成本情况。临床服务类科室全成本包括科室33直接成本和分摊转移的间接成本。

  各临床服务类科室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全成本应当按照人员经费、卫生材料费、药品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费、提取医疗风险基金和其他费用等成本项目分别列示。

  2.编制说明

  医院临床服务类科室全成本表中的“直接成本”栏应当根据“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记录直接或分析填列。该栏目金额应当与“医院各科室直接成本表”中对应栏目金额保持一致

  本表中“间接成本”栏应当根据《医院财务制度》规定的方法计算填列。

  本表中“全成本”栏应当根据本表中“直接成本”栏金额和“间接成本”栏金额合计数填列。

  (三)医院临床服务类科室全成本构成分析表

  1.本表反映各临床服务类科室的全成本中各项成本所占的比例情况,以及各临床服务类科室的床日成本、诊次成本34情况。

  诊次和床日成本核算是以诊次、床日为核算对象,将科室成本进一步分摊到门急诊人次、住院床日中,计算出诊次成本、床日成本。

  2.编制说明

  (1)医院临床服务类科室全成本构成分析表各项目应当依据医院临床服务类科室全成本表的数据计算填列,其中,床日成本、诊次成本应当根据《医院财务制度》计算填列。

  (2)医院临床服务类科室全成本构成分析表用于对医院临床服务类科室全成本要素及其结构进行分析与监测。“##”为某一临床服务类科室不同成本项目的构成比,用于分析各临床服务类科室的成本结构,确定各科室内部成本管理的重点成本项目。

  例:人员经费%(##)=(某一临床服务类科室人员经费金额/该科室全成本合计)×100%

  人员经费金额合计(**)=各临床服务类科室人员经费之和

  35人员经费合计%=(各临床服务类科室人员经费之和/各临床服务类科室全成本合计)×100%

  十六、生效日期

  本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36附表1医院执行新制度新增明细科目表

  科目编码

  121212120112120212120201121202010112120201021212020212120203121203121912190112190213021302011302021302020113020202130202031302020413020205130203130204130205160116021701170223052305012305010123050102230501032305023001300101300102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

  应收账款\应收医疗款

  应收账款\应收医疗款\应收医保款

  应收账款\应收医疗款\应收医保款\应收门急诊医保款

  应收账款\应收医疗款\应收医保款\应收住院医保款

  应收账款\应收医疗款\门急诊病人欠费

  应收账款\应收医疗款\出院病人欠费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库存物品

  库存物品\药品

  库存物品\卫生材料

  库存物品\卫生材料\血库材料

  库存物品\卫生材料\医用气体

  库存物品\卫生材料\影像材料

  库存物品\卫生材料\化验材料

  库存物品\卫生材料\其他卫生材料

  库存物品\低值易耗品

  库存物品\其他材料

  库存物品\成本差异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预收账款

  预收账款\预收医疗款

  预收账款\预收医疗款\预收医保款

  预收账款\预收医疗款\门急诊预收款

  预收账款\预收医疗款\住院预收款

  预收账款\其他预收账款

  累计盈余

  累计盈余\财政项目盈余

  累计盈余\医疗盈余

  按形成固定资产的经费性质(财政项目拨款经费、科教经费、其他经费)进行明细核算

  按形成无形资产的经费性质(财政项目拨款经费、科教经费、其他经费)进行明细核算

  按债权人明细核算

  科目名称

  备注

  3科目编码

  300103300104310131010131010233013301013301023301033302330201330202400141014101014101010141010101014101010102410101010341010101044101010105410101010641010101074101010108410101010801410101010802410101010803410101010941010102410101020141010102024101010203410101020441010102054101010206410101020741010102084101010209410101020901累计盈余\科教盈余

  科目名称

  备注

  累计盈余\新旧转换盈余

  专用基金

  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

  专用基金\医疗风险基金

  本期盈余

  本期盈余\财政项目盈余

  本期盈余\医疗盈余

  本期盈余\科教盈余

  本年盈余分配

  本年盈余分配\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本年盈余分配\转入累计盈余

  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门急诊收入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门急诊收入\挂号收入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门急诊收入\诊察收入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门急诊收入\检查收入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门急诊收入\化验收入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门急诊收入\治疗收入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门急诊收入\手术收入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门急诊收入\卫生材料收入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门急诊收入\药品收入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门急诊收入\药品收入\西药收入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门急诊收入\药品收入\中成药收入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门急诊收入\药品收入\中药饮片收入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门急诊收入\其他门急诊收入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床位收入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诊察收入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检查收入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化验收入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治疗收入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手术收入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护理收入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卫生材料收入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药品收入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药品收入\西药收入

  按照财政基本支出、项目支出进行明细核算

  对“非同级财政拨款”进行明细核算

  核算医事服务收入

  核算药事服务收入

  核算医事服务收入

  3科目编码

  4101010209024101010209034101010210410101034101024101020141010202科目名称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药品收入\中成药收入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药品收入\中药饮片收入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其他住院收入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结算差额

  事业收入\科教收入

  事业收入\科教收入\科研收入

  事业收入\科教收入\教学收入

  备注

  核算药事服务收入

  按照经费性质(财政基本拨款经费、财政项目拨款经费、科教经费、其他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并对“政府指令性任务”进行明细核算

  按照经费性质(财政基本拨款经费、财政项目拨款经费、科教经费、其他经费)进行明细核算

  对“政府指令性任务”进行明细核算

  对“非同级财政拨款”进行明细核算

  5001业务活动费用

  5101单位管理费用

  5901610161010161010101610101026101026101020161010202其他费用

  事业预算收入

  事业预算收入\医疗预算收入

  事业预算收入\医疗预算收入\门急诊预算收入

  事业预算收入\医疗预算收入\住院预算收入

  事业预算收入\科教预算收入

  事业预算收入\科教预算收入\科研项目预算收入

  事业预算收入\科教预算收入\教学项目预算收入

  3附表2资产负债表

  会政财01表

  编制单位:

  年

  月

  日

  年初余额

  净资产:

  累计盈余

  其中:财政项目盈余

  医疗盈余

  科教盈余

  单位:元

  期末余额

  资

  产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短期投资

  财政应返还额度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净额

  预付账款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净额

  存货

  待摊费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债券投资

  固定资产原值

  减: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净值

  工程物资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原值

  减: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净值

  研发支出

  公共基础设施原值

  减:公共基础设施累计折旧(摊销)

  公共基础设施净值

  政府储备物资

  文物文化资产

  保障性住房原值

  减:保障性住房累计折旧

  期末余额

  负债和净资产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应交增值税

  其他应交税费

  应缴财政款

  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应付政府补贴款

  应付利息

  预收账款

  其他应付款

  预提费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长期应付款

  预计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受托代理负债

  负债合计

  年初余额

  4保障性住房净值

  长期待摊费用

  待处理财产损溢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受托代理资产

  资产总计

  专用基金

  新旧转换盈余

  权益法调整

  无偿调拨净资产*

  本期盈余*

  净资产合计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

  ——

  注:“*”标识项目为月报项目,年报中不需列示。

  41附表3收入费用表

  会政财02表

  编制单位:

  一、本期收入

  (一)财政拨款收入

  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

  其中:财政基本拨款收入

  财政项目拨款收入

  (二)事业收入

  其中:医疗收入

  科教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五)经营收入

  (六)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

  (七)投资收益

  (八)捐赠收入

  (九)利息收入

  (十)租金收入

  (十一)其他收入

  二、本期费用

  (一)业务活动费用

  其中:财政基本拨款经费

  财政项目拨款经费

  科教经费

  其他经费

  (二)单位管理费用

  其中:财政基本拨款经费

  财政项目拨款经费

  科教经费

  其他经费

  (三)经营费用

  (四)资产处置费用

  (五)上缴上级费用

  (六)对附属单位补助费用

  (七)所得税费用

  (八)其他费用

  三、本期盈余

  其中:财政项目盈余

  医疗盈余

  项目

  年

  月

  单位:元

  本年累计数

  本月数

  42科教盈余

  43附表4医疗活动收入费用明细表

  会政财02表附表01编制单位:

  项目

  医疗活动收入合计

  财政基本拨款收入

  医疗收入

  门急诊收入

  挂号收入

  诊察收入

  检查收入

  化验收入

  治疗收入

  手术收入

  卫生材料收入

  药品收入

  其他门急诊收入

  住院收入

  床位收入

  诊察收入

  检查收入

  化验收入

  治疗收入

  手术收入

  护理收入

  卫生材料收入

  药品收入

  其他住院收入

  结算差额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经营收入

  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

  投资收益

  捐赠收入

  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

  本月数

  年

  月

  项目

  单位:元

  本月数

  本年

  累计数

  本年

  累计数

  医疗活动费用合计

  业务活动费用

  人员经费

  其中:工资福利费用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用

  商品和服务费用

  固定资产折旧费

  无形资产摊销费

  计提专用基金

  单位管理费用

  人员经费

  其中:工资福利费用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用

  商品和服务费用

  固定资产折旧费

  无形资产摊销费

  经营费用

  资产处置费用

  上缴上级费用

  对附属单位补助费用

  所得税费用

  其他费用

  44其他收入

  45附表5预算收入支出表

  会政预01表

  编制单位:

  一、本年预算收入

  (一)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

  其中:财政基本拨款预算收入

  财政项目拨款预算收入

  (二)事业预算收入

  其中:医疗预算收入

  科教预算收入

  (三)上级补助预算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

  (五)经营预算收入

  (六)债务预算收入

  (七)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八)投资预算收益

  (九)其他预算收入

  其中:利息预算收入

  捐赠预算收入

  租金预算收入

  二、本年预算支出

  (一)行政支出

  (二)事业支出

  其中:财政基本拨款支出

  财政项目拨款支出

  科教资金支出

  其他资金支出

  (三)经营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六)投资支出

  (七)债务还本支出

  (八)其他支出

  其中:利息支出

  捐赠支出

  三、本年预算收支差额

  其中:财政项目拨款收支差额

  医疗收支差额

  科教收支差额

  项目

  年

  月

  单位:元

  上年数

  本年数

  46附表6医院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

  固定资产类别

  一、房屋及构筑物

  业务及管理用房

  钢结构

  钢筋混凝土结构

  砖混结构

  砖木结构

  简易房

  房屋附属设施

  构筑物

  二、通用设备

  计算机设备

  通信设备

  办公设备

  车辆

  图书档案设备

  机械设备

  电气设备

  雷达、无线电和卫星导航设备

  广播、电视、电影设备

  仪器仪表

  电子和通信测量设备

  计量标准器具及量具、衡器

  三、专用设备

  656105105105折旧年限(年)

  50503030888固定资产类别

  医用电子仪器

  医用超声仪器

  医用高频仪器设备

  物理治疗及体疗设备

  高压氧舱

  中医仪器设备

  医用磁共振设备

  医用X线设备

  高能射线设备

  医用核素设备

  临床检验分析仪器

  体外循环设备

  手术急救设备

  口腔设备

  病房护理设备

  消毒设备

  其他

  光学仪器及窥镜

  激光仪器设备

  折旧年限(年)

  56556566865556565651555四、家具、用具及装具

  55家具

  用具、装具

  4附表7医院各科室直接成本表

  成本医01表

  编制单位:

  成本项目

  科室名称

  人员经费(1)

  卫生材料费(2)

  药品费(3)

  固定资产折旧费

  (4)

  无形资产摊销费

  (5)

  提取医疗风险基金

  (6)

  其他费用

  (7)

  合计

  (8)=(1)+(2)+(3)+(4)

  +(5)+(6)+(7)

  年

  月

  单位:元

  临床服务类科室1临床服务类科室2…

  小计

  医疗技术类科室1医疗技术类科室2…

  小计

  医疗辅助类科室1医疗辅助类科室2…

  小计

  医疗业务成本合计

  管理费用

  4本月总计

  4附表8医院临床服务类科室全成本表

  成本医02表

  编制单位:

  成本项目

  科室名称

  人员经费

  (1)

  卫生材料费(2)

  药品费

  (3)

  年

  月

  固定资产折旧费

  (4)

  合计

  单位:元

  无形资产

  摊销费

  (5)

  提取医疗风险基金

  (6)

  其他费用

  (7)

  (8)=(1)+(2)

  +(3)+(4)+(5)

  +(6)+(7)

  直接成本

  间接成本

  全成本

  直接成本

  间接成本

  全成本

  直接成本

  间接成本

  全成本

  直接成本

  间全接成成本本

  直接成本

  间接成本

  全成本

  直接成本

  间接成本

  全成本

  直接成本

  间接成本

  全成本

  直接成本

  间接成本

  全成本

  临床服务类科室1临床服务类科室2…

  科室全成本合计

  50

篇七: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附件2:

  关于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

  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

  我部于2017年10月24日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以下简称新制度)。原执行《医院会计制度》(财会〔2010〕27号,以下简称原制度)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制度,不再执行原制度。为了确保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过渡,现对医院执行新制度及《关于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的有关衔接问题规定如下:

  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

  (一)自2019年1月1日起,医院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及补充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

  (二)医院应当按照本规定做好新旧制度衔接的相关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原账编制2018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并按照本规定要求,编制原账的部分科目余额明细表(参见附表1、附表2)。

  2.按照新制度及补充规定设立2019年1月1日的新账。

  3.按照本规定要求,登记新账的财务会计科目余额和预算结余科目余额,包括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按照原账科目余额登记新账预算结余科目(医院新旧会计制度转账、登记新账科目对照表参见附表3),将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科目,并对相关新账科目余额进行调整。原账科目是指按照原制度规定设置的会计科目。

  4.按照登记及调整后新账的各会计科目余额,编制2019年1月1日的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

  5.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及补充规定编制2019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

  (三)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医院应当按照新制度及补充规定要求对原有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实现数据正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

  二、财务会计科目的新旧衔接

  (一)将2018年12月31日原账会计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

  1.资产类

  (1)“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财政应返还额度”、“短期投资”、“坏账准备”、“待摊费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2“财政应返还额度”、“短期投资”、“坏账准备”、“待摊费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账的上述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上述科目余额直接转入新账的相应科目。其中,还应当将原账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余额中属于新制度规定受托代理资产的金额,转入新账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下“受托代理资产”明细科目。

  (2)“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和“应收医疗款”科目

  新制度及补充规定设置了“应收账款”科目,并在该科目下设置了“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应收医疗款”和“其他应收账款”明细科目。“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和“应收医疗款”明细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的“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和“应收医疗款”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和“应收医疗款”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应收账款”科目下“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和“应收医疗款”明细科目。

  (3)“其他应收款”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其他应收款”科目。转账时,医院应当对原账的“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进行分析,将原账“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的应收长期股权投资的股利,转入新账的“应收股利”科目;将原账“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的应收长期债权投资的利息,转入新账的“应收利息”科目;将原账“其他应收款”3科目中核算出租资产等应收取的款项,转入新账的“应收账款”科目;将原账“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的已经付款或开出商业汇票、尚未收到物资的金额,转入新账的“在途物品”科目;将剩余余额,转入新账的“其他应收款”科目。

  (4)“预付账款”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在途物品”和“预付账款”科目,原制度设置了“预付账款”科目。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预付账款”科目中核算的已经付款或开出商业汇票、尚未收到物资的金额,转入新账的“在途物品”科目,将剩余余额,转入新账的“预付账款”科目。

  (5)“库存物资”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库存物品”科目,原制度设置了“库存物资”科目。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库存物资”科目余额中属于医院受托存储保管的物资和受托转赠的物资金额,转入新账的“受托代理资产”科目;将原账“库存物资”科目余额中属于为在建工程购买和使用的材料物资金额,转入新账“工程物资”科目;将剩余余额,按照医院库存物品的类别(如药品、卫生材料等),分别转入新账的“库存物品”科目的有关明细科目。

  (6)“在加工物资”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加工物品”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账的“在加工物资”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在加工物资”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加工物品”科目。

  (7)“长期投资”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券投资”科目,原制度设置了“长期投资”科目。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长期投资”科目中核算的股权投资金额,转入新账的“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及其明细科目;将原账的“长期投资”科目中核算的债券投资金额,转入新账的“长期债券投资”科目及其明细科目。

  (8)“累计折旧”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该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的“累计折旧”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累计折旧”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

  (9)“累计摊销”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无形资产累计摊销”科目,该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的“累计摊销”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累计摊销”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无形资产累计摊销”科目。

  (10)“在建工程”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在建工程”科目,该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的“在建工程”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在建工程”科目余额(基建“并账”后的金额,下同),转入新账的“在建工程”科目。

  医院在原账“在建工程”科目中核算了按照新制度规定应当记入“工程物资”科目内容的,应当将原账“在建工程”科目余额中属于工程物资的金额,转入新账的“工程物资”科目。

  (11)“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该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的“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固定资产清理”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12)“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

  由于原账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年末无余额,无需进行转账处理。

  2.负债类

  (1)“短期借款”、“应付票据”、“长期应付款”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短期借款”、“应付票据”、“长期应付款”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账的上述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上述科目余额直接转入新账的相应科目。

  (2)“应付账款”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应付账款”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中“应付账款”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应付账款”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应付账款”科目。其中,医院在原账的“应付账款”科目中核算了无力支付银行6承兑汇票而转入“应付账款”科目的余额的,应当将原账的“应付账款”科目余额中属于因无力支付银行承兑汇票而转入应付账款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的“短期借款”科目。

  (3)“应缴款项”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应缴财政款”科目,原制度设置了“应缴款项”科目。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应缴款项”科目余额中属于应缴财政款项的金额转入新账的“应缴财政款”科目,将原账的“应缴款项”科目余额减去属于应缴财政款项金额后的差额转入新账的“其他应付款”科目。

  (4)“预收医疗款”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预收账款”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账的“预收医疗款”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预收医疗款”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预收账款”科目。

  (5)“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社会保障费”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原制度设置了“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社会保障费”科目。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社会保障费”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6)“应付福利费”科目

  新制度未设置“应付福利费”科目。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应付福利费”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累计盈余——新旧转换盈余”科目。

  (7)“应交税费”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应交增值税”和“其他应交税费”科目,原制度设置了“应交税费”科目。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应交增值税”科目,将原账的“应交税费”科目余额减去属于应交增值税余额后的差额,转入新账的“其他应交税费”科目。

  (8)“其他应付款”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其他应付款”科目,该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的“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其他应付款”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其他应付款”科目。其中,医院在原账的“其他应付款”科目中核算了属于新制度规定的受托代理负债的,应当将原账的“其他应付款”科目余额中属于受托代理负债的余额,转入新账的“受托代理负债”科目。

  (9)“预提费用”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预提费用”科目,该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的“预提费用”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预提费用”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预提费用”科目。原账“预提费用”科目中核算了属于预提短期借款应付未付利息的,转账时,医院应当将预提短期借款应付未付利息的金额转入新账的“应付利息”科目。

  (10)“长期借款”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长期借款”科目,该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的“长期借款”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长期借款”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长期借款”科目。其中,医院在原账的“长期借款”科目中核算了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应付利息的,应当将原账的“长期借款”科目余额中属于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应付利息金额转入新账的“应付利息”科目。

  3.净资产类

  (1)“事业基金”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累计盈余”科目。该科目的核算内容包含了原账的“事业基金”科目的核算内容。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事业基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累计盈余——新旧转换盈余”科目。

  (2)“专用基金”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专用基金”科目,该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的“专用基金”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专用基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专用基金”科目。

  (3)“待冲基金”科目

  依据新制度,无需对原制度中“待冲基金”科目对应内容进行核算。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待冲基金——待冲财政基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累计盈余——财政项目盈余”科目,将原账的“待冲基金——待冲科教项目基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累计盈余——科教盈余”科目。

  (4)“财政补助结转(余)”、“科教项目结转(余)”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累计盈余”科目,该科目的余额包含了原账的“财政补助结转(余)”和“科教项目结转(余)”科目余额内容。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财政补助结转(余)”科目中项目支出结转和项目支出结余部分的余额转入新账的“累计盈余——财政项目盈余”科目,将原账的“财政补助结转(余)”科目中基本支出结转部分的余额转入新账的“累计盈余——医疗盈余”科目;将原账的“科教项目结转(余)”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累计盈余——科教盈余”科目。

  (5)“结余分配”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本年盈余分配”科目,该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的“结余分配”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新制度规定“本年盈余分配”科目余额年末应当转入“累计盈余”科目。原账“结余分配”科目有借方余额的,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结余分配”科目借方余额转入新账的“累计盈余——新旧转换盈余”科目借方。

  (6)“本期结余”科目

  由于原账的“本期结余”科目年末无余额,该科目无需进行转账处理。

  4.收入类、费用类

  由于原账中收入类、费用类科目年末无余额,无需进行转账处理。自2019年1月1日起,应当按照新制度设置收入类、费用类科目并进行账务处理。

  医院存在其他本规定未列举的原账科目余额的,应当比照本规定转入新账的相应科目。新账的科目设有明细科目的,应将原账中对应科目的余额加以分析,分别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

  医院在进行新旧衔接的转账时,应当编制转账的工作分录,作为转账的工作底稿,并将转入新账的对应原科目余额及分拆原科目余额的依据作为原始凭证。

  (二)将原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财务会计科目

  1.受托代理资产

  医院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应当将2018年12月31日前未入账的受托代理资产按照新制度规定记入新账。登记新账时,按照确定的受托代理资产入账成本,借记“受托代理资产”科目,贷记“受托代理负债”科目。

  2.盘盈资产

  医院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应当将2018年12月31日前未入账的盘盈资产按照新制度规定记入新账。登记新账时,按照确定的盘盈资产及其成本,分别借记有关资产科目,按照盘盈资产成本的合计金额,贷记“累计盈余——新旧转换盈余”科目。

  113.预计负债

  医院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应当将2018年12月31日按照新制度规定确认的预计负债记入新账。登记新账时,按照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累计盈余——新旧转换盈余”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

  医院存在2018年12月31日前未入账的其他事项的,应当比照本规定登记新账的相应科目。

  医院对新账的财务会计科目补记未入账事项时,应当编制记账凭证,并将补充登记事项的确认依据作为原始凭证。

  (三)对新账的相关财务会计科目余额按照新制度规定的会计核算基础进行调整

  1.调整坏账准备

  新制度要求对医院收回后无需上缴财政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提取坏账准备。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医院应当按照2018年12月31日无需上缴财政的“应收账款”科目扣除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后的余额,以及“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计算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对比原账“坏账准备”科目余额进行调整。补提坏账准备时,借记“累计盈余——新旧转换盈余”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冲回多提坏账准备时,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累计盈余——新旧转换盈余”科目。

  2.按照权益法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

  对按照新制度规定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12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医院应当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下设置“新旧制度转换调整”明细科目,依据被投资单位2018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余额,以及医院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比例,计算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借记或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新旧制度转换调整”科目,贷记或借记“累计盈余——新旧转换盈余”科目。

  3.补提折旧

  医院应当对截至2018年12月31日前购置的未计提完折旧的固定资产,在新旧制度转换时,按照补充规定提供的折旧年限计算补提一个月折旧,按照由财政项目拨款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应补提的金额,借记“累计盈余——财政项目盈余”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相关明细科目;按照由科教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应补提的金额,借记“累计盈余——科教盈余”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相关明细科目;按照其他固定资产应补提的金额,借记“累计盈余——新旧转换盈余”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相关明细科目。

  医院对新账的财务会计科目期初余额进行调整时,应当编制记账凭证,并将调整事项的确认依据作为原始凭证。

  三、预算会计科目的新旧衔接

  (一)“财政拨款结转”和“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余额

  13新制度设置了“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医院应当对原账的“财政补助结转(余)”科目余额中结转资金的金额进行逐项分析,加上各项结转转入的支出中已经计入支出尚未支付财政资金(如发生时列支的应付账款)的金额,减去已经支付财政资金尚未计入支出(如预付账款等)的金额,按照增减后的金额登记新账的“财政拨款结转”科目及其明细科目贷方,按照原账的“财政补助结转(余)”科目余额中结余资金的金额登记新账的“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及其明细科目贷方。

  医院应当按照原账“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余额登记新账“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的借方;按照新账“财政拨款结转”和“财政拨款结余”科目贷方余额合计数,减去新账“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借方余额后的差额,登记新账“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的借方。

  (二)“非财政拨款结转”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余额

  新制度设置了“非财政拨款结转”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医院应当对原账的“科教项目结转(余)”科目余额进行逐项分析,加上各项结转(余)转入的支出中已经计入支出尚未支付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如发生时列支的应付账款)的金额,减去已经支付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尚未计入支出(如预付账款等)的金额,按照增减14后的金额登记新账的“非财政拨款结转”科目及其明细科目贷方;同时,按照相同的金额登记新账“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的借方。

  (三)“专用结余”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余额

  新制度设置了“专用结余”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医院应当按照原账“专用基金”科目余额中通过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形成的金额,借记新账的“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新账的“专用结余”科目。

  (四)“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余额

  新制度设置了“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医院应当在新账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借方余额合计数基础上,对不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资金进行调整(如减去新账中货币资金形式的受托代理资产、应缴财政款、已收取将来需要退回资金的其他应付款,加上已支付将来需要收回资金的其他应收款),按照调整后的金额减去新账的“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非财政拨款结转”、“专用结余”科目贷方余额合计数的金额,登记新账的“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贷方;同时,按照相同的金额登记新账的“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借方。

  (五)“其他结余”、“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科目

  15新制度设置了“其他结余”和“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科目。由于这两个科目年初无余额,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医院无需对“其他结余”和“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科目进行新账年初余额登记。

  (六)预算收入类、预算支出类会计科目

  由于预算收入类、预算支出类会计科目年初无余额,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医院无需对预算收入类、预算支出类会计科目进行新账年初余额登记。

  医院应当自2019年1月1日起,按照新制度设置预算收入类、预算支出类科目并进行账务处理。

  医院存在2018年12月31日需要按照新制度预算会计核算基础调整预算会计科目期初余额的其他事项的,应当比照本规定调整新账的相应预算会计科目期初余额。

  医院对预算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登记和调整,应当编制记账凭证,并将期初余额登记和调整的依据作为原始凭证。

  四、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的新旧衔接

  (一)编制2019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

  医院应当根据2019年1月1日新账的财务会计科目余额,按照新制度及补充规定编制2019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仅要求填列各项目“年初余额”)。

  (二)2019年度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的编制

  医院应当按照新制度及补充规定编制2019年财务报表和16预算会计报表。在编制2019年度收入费用表、医疗活动收入费用明细表、净资产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和预算收入支出表、预算结转结余变动表时,不要求填列上年比较数。

  医院应当根据2019年1月1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余额,填列2019年净资产变动表各项目的“上年年末余额”;根据2019年1月1日新账预算会计科目余额,填列2019年预算结转结余变动表的“年初预算结转结余”项目和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支出表的“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项目。

  五、其他事项

  (一)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尚未进行基建“并账”的医院,应当首先参照《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财会〔2013〕2号),将基建账套相关数据并入2018年12月31日原账中的相关科目余额,再按照本规定将2018年12月31日原账相关会计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相应科目。

  (二)2019年1月1日前执行新制度及补充规定的医院,应当按照本规定做好新旧制度衔接工作。

  1附表1医院原会计科目余额明细表一

  总账科目

  库存现金

  库存现金

  其中:受托代理现金

  银行存款

  银行存款

  其中:受托代理银行存款

  在途物品

  预付账款

  其他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

  应收账款

  在途物品

  其他

  受托代理资产

  库存物资

  工程物资

  其他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投资

  长期债券投资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明细分类

  金额

  已经付款,尚未收到物资

  备注

  1应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

  其他应交税费

  应缴财政款

  应缴款项

  其他

  受托代理负债

  其他应付款

  其他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预提费用

  其他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

  长期借款

  款应付利息

  其他

  对应财政项目拨款经费形成的资产的待冲基金

  待冲基金

  对应科教经费形成的资产的待

  冲基金

  财政补助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项目支出结余

  (余)

  基本支出结转

  1附表2医院原会计科目余额明细表二

  总账科目

  明细分类

  财政补助资金预付

  预付账款

  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预付

  非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预付

  金额

  如职工预借的差旅费等

  如支付的押金、应收为职工垫付的款项等

  如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物资等

  20备注

  预付款项

  其中:财政补助资金预付

  其他应收款

  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预付

  非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预付

  需要收回及其他

  购入库存物资

  库存物资

  非购入库存物资

  加工过程中支付资金

  其中:财政补助资金支付

  在加工物资

  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支付

  非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支付

  加工过程中未支付资金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其中:现金资产取得

  非现金资产或其他方式取得

  长期债券投资

  其中:投资成本

  其他

  发生时不计入支出

  应付票发生时计入支出

  据、应付其中:财政补助资金应付

  账款

  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应付

  非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应付

  借款本金

  长期借款

  其他

  对应非流动资产的待冲基金

  待冲基金

  对应流动资产的待冲基金

  从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中提取

  专用基金

  其他

  21附表3医院新旧会计制度转账、登记新账科目对照表

  序号

  新制度科目

  编号

  名称

  编号

  一、资产类

  1

  2

  345678

  9

  101112131415100110021021120111011212121812151216121213011219121413011302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其他货币资金

  财政应返还额度

  短期投资

  应收账款

  1212其他应收款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应收账款

  在途物品

  坏账准备

  预付账款

  1231在途物品

  库存物品

  1301库存物资

  预付账款

  1221坏账准备

  1215其他应收款

  应收医疗款

  100110021004120111011211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其他货币资金

  财政应返还额度

  短期投资

  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

  原制度科目

  名称

  22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161118911303140115011502160116021611161319021701170219011902工程物资

  受托代理资产

  加工物品

  待摊费用

  长期股权投资

  1501长期债券投资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工程物资

  1611在建工程

  待处理财产损溢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

  待处理财产损溢

  16211701170218011901固定资产清理

  无形资产

  累计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

  待处理财产损溢

  在建工程

  16011602固定资产

  累计折旧

  长期投资

  13021401在加工物资

  待摊费用

  二、负债类

  313233343520012103230723012302短期借款

  应缴财政款

  2101其他应付款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22012202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应缴款项

  2001短期借款

  23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4920012305220130012201210121022307290124012304250123042502短期借款

  预收账款

  应付职工薪酬

  累计盈余

  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增值税

  2207其他应交税费

  其他应付款

  2209受托代理负债

  预提费用

  2301应付利息

  长期借款

  2401应付利息

  长期应付款

  2402三、净资产类

  30013201事业基金

  待冲基金

  财政补助结转(余)

  科教项目结转(余)

  专用基金

  结余分配(借方)

  长期应付款

  长期借款

  预提费用

  其他应付款

  应交税费

  2203220422052206预收医疗款

  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福利费

  应付社会保障费

  503001累计盈余

  33013302515231013001专用基金

  累计盈余(借方)

  3101350124四、预算结余类

  535455565781018102820182028301财政拨款结转

  3301财政拨款结余

  非财政拨款结转

  非财政拨款结余

  专用结余

  33023001310133013302588001资金结存(借方)

  30013101事业基金

  专用基金

  科教项目结转(余)

  事业基金

  专用基金

  财政补助结转(余)

  科教项目结转(余)

  财政补助结转(余)

  25

篇八: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附件2:

  关于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

  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

  我部于2017年10月24日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以下简称新制度)。原执行《医院会计制度》(财会〔2010〕27号,以下简称原制度)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制度,不再执行原制度。为了确保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过渡,现对医院执行新制度及《关于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的有关衔接问题规定如下:

  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

  (一)自2019年1月1日起,医院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及补充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

  (二)医院应当按照本规定做好新旧制度衔接的相关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原账编制2018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并按照本规定要求,编制原账的部分科目余额明细表(参见附表1、附表2)。

  2.按照新制度及补充规定设立2019年1月1日的新账。

  3.按照本规定要求,登记新账的财务会计科目余额和预算结余科目余额,包括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按照原账科目余额登记新账预算结余科目(医院新旧会计制度转账、登记新账科目对照表参见附表3),将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科目,并对相关新账科目余额进行调整。原账科目是指按照原制度规定设置的会计科目。

  4.按照登记及调整后新账的各会计科目余额,编制2019年1月1日的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

  5.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及补充规定编制2019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

  (三)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医院应当按照新制度及补充规定要求对原有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实现数据正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

  二、财务会计科目的新旧衔接

  (一)将2018年12月31日原账会计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

  1.资产类

  (1)“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财政应返还额度”、“短期投资”、“坏账准备”、“待摊费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财政应返还额度”、“短期投资”、“坏账准备”、“待摊费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账的上述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上述科目余额直接转入新账的相应科目。其中,还应当将原账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余额中属于新制度规定受托代理资产的金额,转入新账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下“受托代理资产”明细科目。

  (2)“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和“应收医疗款”科目

  新制度及补充规定设置了“应收账款”科目,并在该科目下设置了“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应收医疗款”和“其他应收账款”明细科目。“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和“应收医疗款”明细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的“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和“应收医疗款”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和“应收医疗款”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应收账款”科目下“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和“应收医疗款”明细科目。

  (3)“其他应收款”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其他应收款”科目。转账时,医院应当对原账的“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进行分析,将原账“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的应收长期股权投资的股利,转入新账的“应收股利”科目;将原账“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的应收长期债权投资的利息,转入新账的“应收利息”科目;将原账“其他应收款”

  科目中核算出租资产等应收取的款项,转入新账的“应收账款”科目;将原账“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的已经付款或开出商业汇票、尚未收到物资的金额,转入新账的“在途物品”科目;将剩余余额,转入新账的“其他应收款”科目。

  (4)“预付账款”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在途物品”和“预付账款”科目,原制度设置了“预付账款”科目。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预付账款”科目中核算的已经付款或开出商业汇票、尚未收到物资的金额,转入新账的“在途物品”科目,将剩余余额,转入新账的“预付账款”科目。

  (5)“库存物资”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库存物品”科目,原制度设置了“库存物资”科目。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库存物资”科目余额中属于医院受托存储保管的物资和受托转赠的物资金额,转入新账的“受托代理资产”科目;将原账“库存物资”科目余额中属于为在建工程购买和使用的材料物资金额,转入新账“工程物资”科目;将剩余余额,按照医院库存物品的类别(如药品、卫生材料等),分别转入新账的“库存物品”科目的有关明细科目。

  (6)“在加工物资”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加工物品”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账的“在加工物资”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在加工物资”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加工物品”科目。

  (7)“长期投资”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券投资”科目,原制度设置了“长期投资”科目。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长期投资”科目中核算的股权投资金额,转入新账的“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及其明细科目;将原账的“长期投资”科目中核算的债券投资金额,转入新账的“长期债券投资”科目及其明细科目。

  (8)“累计折旧”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该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的“累计折旧”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累计折旧”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

  (9)“累计摊销”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无形资产累计摊销”科目,该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的“累计摊销”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累计摊销”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无形资产累计摊销”科目。

  (10)“在建工程”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在建工程”科目,该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的“在建工程”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在建工程”科目余额(基建“并账”后的金额,下同),转入新账的“在建工程”科目。

  医院在原账“在建工程”科目中核算了按照新制度规定应当记入“工程物资”科目内容的,应当将原账“在建工程”科目余额中属于工程物资的金额,转入新账的“工程物资”科目。

  (11)“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该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的“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固定资产清理”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12)“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

  由于原账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年末无余额,无需进行转账处理。

  2.负债类

  (1)“短期借款”、“应付票据”、“长期应付款”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短期借款”、“应付票据”、“长期应付款”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账的上述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上述科目余额直接转入新账的相应科目。

  (2)“应付账款”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应付账款”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中“应付账款”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应付账款”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应付账款”科目。其中,医院在原账的“应付账款”科目中核算了无力支付银行

  承兑汇票而转入“应付账款”科目的余额的,应当将原账的“应付账款”科目余额中属于因无力支付银行承兑汇票而转入应付账款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的“短期借款”科目。

  (3)“应缴款项”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应缴财政款”科目,原制度设置了“应缴款项”科目。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应缴款项”科目余额中属于应缴财政款项的金额转入新账的“应缴财政款”科目,将原账的“应缴款项”科目余额减去属于应缴财政款项金额后的差额转入新账的“其他应付款”科目。

  (4)“预收医疗款”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预收账款”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账的“预收医疗款”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预收医疗款”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预收账款”科目。

  (5)“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社会保障费”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原制度设置了“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社会保障费”科目。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社会保障费”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6)“应付福利费”科目

  新制度未设置“应付福利费”科目。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应付福利费”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累计盈余——新旧转换盈余”科目。

  (7)“应交税费”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应交增值税”和“其他应交税费”科目,原制度设置了“应交税费”科目。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应交增值税”科目,将原账的“应交税费”科目余额减去属于应交增值税余额后的差额,转入新账的“其他应交税费”科目。

  (8)“其他应付款”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其他应付款”科目,该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的“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其他应付款”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其他应付款”科目。其中,医院在原账的“其他应付款”科目中核算了属于新制度规定的受托代理负债的,应当将原账的“其他应付款”科目余额中属于受托代理负债的余额,转入新账的“受托代理负债”科目。

  (9)“预提费用”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预提费用”科目,该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的“预提费用”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预提费用”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预提费用”科目。原账“预提费用”科目中核算了属于预提短期借款应付未付利息的,转账时,医院应当将预提短期借款应付未付利息的金额转入新账的“应付利息”科目。

  (10)“长期借款”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长期借款”科目,该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的“长期借款”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长期借款”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长期借款”科目。其中,医院在原账的“长期借款”科目中核算了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应付利息的,应当将原账的“长期借款”科目余额中属于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应付利息金额转入新账的“应付利息”科目。

  3.净资产类

  (1)“事业基金”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累计盈余”科目。该科目的核算内容包含了原账的“事业基金”科目的核算内容。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事业基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累计盈余——新旧转换盈余”科目。

  (2)“专用基金”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专用基金”科目,该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的“专用基金”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专用基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专用基金”科目。

  (3)“待冲基金”科目

  依据新制度,无需对原制度中“待冲基金”科目对应内容进行核算。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待冲基金——待冲财政基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累计盈余——财政项目盈余”科目,将原账的“待冲基金——待冲科教项目基金”科目余额

  转入新账的“累计盈余——科教盈余”科目。

  (4)“财政补助结转(余)”、“科教项目结转(余)”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累计盈余”科目,该科目的余额包含了原账的“财政补助结转(余)”和“科教项目结转(余)”科目余额内容。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财政补助结转(余)”科目中项目支出结转和项目支出结余部分的余额转入新账的“累计盈余——财政项目盈余”科目,将原账的“财政补助结转(余)”科目中基本支出结转部分的余额转入新账的“累计盈余——医疗盈余”科目;将原账的“科教项目结转(余)”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累计盈余——科教盈余”科目。

  (5)“结余分配”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本年盈余分配”科目,该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的“结余分配”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新制度规定“本年盈余分配”科目余额年末应当转入“累计盈余”科目。原账“结余分配”科目有借方余额的,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结余分配”科目借方余额转入新账的“累计盈余——新旧转换盈余”科目借方。

  (6)“本期结余”科目

  由于原账的“本期结余”科目年末无余额,该科目无需进行转账处理。

  4.收入类、费用类

  由于原账中收入类、费用类科目年末无余额,无需进行转账处理。自2019年1月1日起,应当按照新制度设置收入类、费用类科目并进行账务处理。

  医院存在其他本规定未列举的原账科目余额的,应当比照本规定转入新账的相应科目。新账的科目设有明细科目的,应将原账中对应科目的余额加以分析,分别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

  医院在进行新旧衔接的转账时,应当编制转账的工作分录,作为转账的工作底稿,并将转入新账的对应原科目余额及分拆原科目余额的依据作为原始凭证。

  (二)将原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财务会计科目

  1.受托代理资产

  医院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应当将2018年12月31日前未入账的受托代理资产按照新制度规定记入新账。登记新账时,按照确定的受托代理资产入账成本,借记“受托代理资产”科目,贷记“受托代理负债”科目。

  2.盘盈资产

  医院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应当将2018年12月31日前未入账的盘盈资产按照新制度规定记入新账。登记新账时,按照确定的盘盈资产及其成本,分别借记有关资产科目,按照盘盈资产成本的合计金额,贷记“累计盈余——新旧转换盈余”科目。

  3.预计负债

  医院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应当将2018年12月31日按照新制度规定确认的预计负债记入新账。登记新账时,按照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累计盈余——新旧转换盈余”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

  医院存在2018年12月31日前未入账的其他事项的,应当比照本规定登记新账的相应科目。

  医院对新账的财务会计科目补记未入账事项时,应当编制记账凭证,并将补充登记事项的确认依据作为原始凭证。

  (三)对新账的相关财务会计科目余额按照新制度规定的会计核算基础进行调整

  1.调整坏账准备

  新制度要求对医院收回后无需上缴财政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提取坏账准备。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医院应当按照2018年12月31日无需上缴财政的“应收账款”科目扣除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后的余额,以及“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计算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对比原账“坏账准备”科目余额进行调整。补提坏账准备时,借记“累计盈余——新旧转换盈余”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冲回多提坏账准备时,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累计盈余——新旧转换盈余”科目。

  2.按照权益法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

  对按照新制度规定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医院应当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下设置“新旧制度转换调整”明细科目,依据被投资单位2018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余额,以及医院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比例,计算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借记或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新旧制度转换调整”科目,贷记或借记“累计盈余——新旧转换盈余”科目。

  3.补提折旧

  医院应当对截至2018年12月31日前购置的未计提完折旧的固定资产,在新旧制度转换时,按照补充规定提供的折旧年限计算补提一个月折旧,按照由财政项目拨款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应补提的金额,借记“累计盈余——财政项目盈余”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相关明细科目;按照由科教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应补提的金额,借记“累计盈余——科教盈余”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相关明细科目;按照其他固定资产应补提的金额,借记“累计盈余——新旧转换盈余”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相关明细科目。

  医院对新账的财务会计科目期初余额进行调整时,应当编制记账凭证,并将调整事项的确认依据作为原始凭证。

  三、预算会计科目的新旧衔接

  (一)“财政拨款结转”和“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余额

  新制度设置了“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医院应当对原账的“财政补助结转(余)”科目余额中结转资金的金额进行逐项分析,加上各项结转转入的支出中已经计入支出尚未支付财政资金(如发生时列支的应付账款)的金额,减去已经支付财政资金尚未计入支出(如预付账款等)的金额,按照增减后的金额登记新账的“财政拨款结转”科目及其明细科目贷方,按照原账的“财政补助结转(余)”科目余额中结余资金的金额登记新账的“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及其明细科目贷方。

  医院应当按照原账“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余额登记新账“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的借方;按照新账“财政拨款结转”和“财政拨款结余”科目贷方余额合计数,减去新账“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借方余额后的差额,登记新账“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的借方。

  (二)“非财政拨款结转”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余额

  新制度设置了“非财政拨款结转”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医院应当对原账的“科教项目结转(余)”科目余额进行逐项分析,加上各项结转(余)转入的支出中已经计入支出尚未支付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如发生时列支的应付账款)的金额,减去已经支付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尚未计入支出(如预付账款等)的金额,按照增减

  后的金额登记新账的“非财政拨款结转”科目及其明细科目贷方;同时,按照相同的金额登记新账“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的借方。

  (三)“专用结余”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余额

  新制度设置了“专用结余”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医院应当按照原账“专用基金”科目余额中通过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形成的金额,借记新账的“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新账的“专用结余”科目。

  (四)“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余额

  新制度设置了“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医院应当在新账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借方余额合计数基础上,对不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资金进行调整(如减去新账中货币资金形式的受托代理资产、应缴财政款、已收取将来需要退回资金的其他应付款,加上已支付将来需要收回资金的其他应收款),按照调整后的金额减去新账的“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非财政拨款结转”、“专用结余”科目贷方余额合计数的金额,登记新账的“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贷方;同时,按照相同的金额登记新账的“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借方。

  (五)“其他结余”、“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其他结余”和“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科目。由于这两个科目年初无余额,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医院无需对“其他结余”和“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科目进行新账年初余额登记。

  (六)预算收入类、预算支出类会计科目

  由于预算收入类、预算支出类会计科目年初无余额,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医院无需对预算收入类、预算支出类会计科目进行新账年初余额登记。

  医院应当自2019年1月1日起,按照新制度设置预算收入类、预算支出类科目并进行账务处理。

  医院存在2018年12月31日需要按照新制度预算会计核算基础调整预算会计科目期初余额的其他事项的,应当比照本规定调整新账的相应预算会计科目期初余额。

  医院对预算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登记和调整,应当编制记账凭证,并将期初余额登记和调整的依据作为原始凭证。

  四、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的新旧衔接

  (一)编制2019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

  医院应当根据2019年1月1日新账的财务会计科目余额,按照新制度及补充规定编制2019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仅要求填列各项目“年初余额”)。

  (二)2019年度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的编制

  医院应当按照新制度及补充规定编制2019年财务报表和

  预算会计报表。在编制2019年度收入费用表、医疗活动收入费用明细表、净资产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和预算收入支出表、预算结转结余变动表时,不要求填列上年比较数。

  医院应当根据2019年1月1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余额,填列2019年净资产变动表各项目的“上年年末余额”;根据2019年1月1日新账预算会计科目余额,填列2019年预算结转结余变动表的“年初预算结转结余”项目和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支出表的“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项目。

  五、其他事项

  (一)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尚未进行基建“并账”的医院,应当首先参照《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财会〔2013〕2号),将基建账套相关数据并入2018年12月31日原账中的相关科目余额,再按照本规定将2018年12月31日原账相关会计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相应科目。

  (二)2019年1月1日前执行新制度及补充规定的医院,应当按照本规定做好新旧制度衔接工作。

  附表1医院原会计科目余额明细表一

  总账科目

  库存现金

  库存现金

  其中:受托代理现金

  银行存款

  银行存款

  其中:受托代理银行存款

  在途物品

  预付账款

  其他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

  应收账款

  在途物品

  其他

  受托代理资产

  库存物资

  工程物资

  其他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投资

  长期债券投资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明细分类

  金额

  已经付款,尚未收到物资

  备注

  应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

  其他应交税费

  应缴财政款

  应缴款项

  其他

  受托代理负债

  其他应付款

  其他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预提费用

  其他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

  长期借款

  款应付利息

  其他

  对应财政项目拨款经费形成的资产的待冲基金

  待冲基金

  对应科教经费形成的资产的待

  冲基金

  财政补助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项目支出结余

  (余)

  基本支出结转

  附表2医院原会计科目余额明细表二

  总账科目

  明细分类

  财政补助资金预付

  预付账款

  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预付

  非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预付

  金额

  如职工预借的差旅费等

  如支付的押金、应收为职工垫付的款项等

  如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物资等

  备注

  预付款项

  其中:财政补助资金预付

  其他应收款

  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预付

  非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预付

  需要收回及其他

  购入库存物资

  库存物资

  非购入库存物资

  加工过程中支付资金

  其中:财政补助资金支付

  在加工物资

  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支付

  非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支付

  加工过程中未支付资金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其中:现金资产取得

  非现金资产或其他方式取得

  长期债券投资

  其中:投资成本

  其他

  发生时不计入支出

  应付票发生时计入支出

  据、应付其中:财政补助资金应付

  账款

  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应付

  非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应付

  借款本金

  长期借款

  其他

  对应非流动资产的待冲基金

  待冲基金

  对应流动资产的待冲基金

  从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中提取

  专用基金

  其他

  附表3医院新旧会计制度转账、登记新账科目对照表

  序号

  新制度科目

  编号

  名称

  编号

  一、资产类

  1

  2

  345678

  9

  101112131415100110021021120111011212121812151216121213011219121413011302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其他货币资金

  财政应返还额度

  短期投资

  应收账款

  1212其他应收款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应收账款

  在途物品

  坏账准备

  预付账款

  1231在途物品

  库存物品

  1301库存物资

  预付账款

  1221坏账准备

  1215其他应收款

  应收医疗款

  100110021004120111011211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其他货币资金

  财政应返还额度

  短期投资

  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

  原制度科目

  名称

  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161118911303140115011502160116021611161319021701170219011902工程物资

  受托代理资产

  加工物品

  待摊费用

  长期股权投资

  1501长期债券投资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工程物资

  1611在建工程

  待处理财产损溢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

  待处理财产损溢

  16211701170218011901固定资产清理

  无形资产

  累计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

  待处理财产损溢

  在建工程

  16011602固定资产

  累计折旧

  长期投资

  13021401在加工物资

  待摊费用

  二、负债类

  313233343520012103230723012302短期借款

  应缴财政款

  2101其他应付款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22012202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应缴款项

  2001短期借款

  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4920012305220130012201210121022307290124012304250123042502短期借款

  预收账款

  应付职工薪酬

  累计盈余

  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增值税

  2207其他应交税费

  其他应付款

  2209受托代理负债

  预提费用

  2301应付利息

  长期借款

  2401应付利息

  长期应付款

  2402三、净资产类

  30013201事业基金

  待冲基金

  财政补助结转(余)

  科教项目结转(余)

  专用基金

  结余分配(借方)

  长期应付款

  长期借款

  预提费用

  其他应付款

  应交税费

  2203220422052206预收医疗款

  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福利费

  应付社会保障费

  503001累计盈余

  33013302515231013001专用基金

  累计盈余(借方)

  31013501四、预算结余类

  535455565781018102820182028301财政拨款结转

  3301财政拨款结余

  非财政拨款结转

  非财政拨款结余

  专用结余

  33023001310133013302588001资金结存(借方)

  30013101事业基金

  专用基金

  科教项目结转(余)

  事业基金

  专用基金

  财政补助结转(余)

  科教项目结转(余)

  财政补助结转(余)

篇九: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浅谈新政府会计制度中“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在医院会计中的运用

  作者:史郑珺

  来源:《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8年第10期

  摘要:医院会计将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新的《政府会计制度》,本文着重探讨新制度中“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在医院会计中的运用,比较了和原医院会计制度的差异,并提出了相关改进建议。

  关键词:待处理财产损溢;政府会计制度;医院会计

  一、“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的核算情况

  新制度“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单位在资产清查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资产盘盈、盘亏和报废、毁损的价值。笔者把大致的账务处理以及和原医院会计制度的对比梳理成了表1、表2和表3。

  从中可以看出,新政府会计制度下:

  1.库存现金和无形资产纳入了“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的核算对象。在2012年起实行的《医院会计制度》中,库存现金的盘盈或盘亏直接跳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转入“其他收入”或“其他支出”,虽然简化了账务处理流程,但是该笔分录不能准确地反映经济业务事项。现在新的政府会计制度要求医院把库存现金纳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的核算对象,是对原做法的修订,值得肯定。无形资产也属于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新政府会计制度在对资产的考量上比医院会计制度更广泛。

  2.资产盘盈报批后的账务处理发生变化。在医院会计制度中,盘盈的库存物资、固定资产等,报批后,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表1中,新的政府会计制度,只有库存现金沿用了该分录模式。流动资产的盘盈冲销了费用支出。非流动资产盘盈的会计处理模式考虑到了盈余资产的取得时间。若是当年度取得,按照取得资产进行账务处理;若是以前年度取得,则增加“以前年度盈余调整”科目的余额。这样的账务处理更趋向于企业会计制度。

  3.资产盘亏的账务处理存在较大改变。发现盘亏时,医院会计制度中,不仅要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还会按照相关的待冲基金余额,借记“待冲基金”科目。新政府会计制度下,一方面“待冲基金”科目被取消;另一方面,账务处理也确实不要求减少相关净资产的账面余额。这个变化是和新政府会计制度下购置固定资产时的账务处理不同是密切相关的。医院会计制度下,收到固定资产时的会计分录是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待冲基金”。所以当固定资产盘亏时,要冲减相应的“待冲基金”。而新政府会计制度下,购置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是借记“固定资产”,贷记“银行存款”;同时借记“专用基金”,贷记“累计盈余”。第二个分录只是净资产明细科目之间的相互转换,不会由于多增加了固定资产,而增加了净资产,故在固定资产盘亏时无需减少任何的净资产。报批后,新政府会计制度下资产盘亏的损失计入“资产处置费用”,而医院会计制度下则是计入“其他支出”。应该说,“资产处置费用”科目比“其他支出”科目更能准确地反映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

  二、“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在医院会计中的运用有待改进

  1“.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的余额问题

  新政府会计制度要求该科目年末一般应无余额,但是并没有明确当余额产生了,应该如何处理。笔者认为,因为尚未查清缘由或年终有未批准的盘盈盘亏的资产而导致“待处理财产损溢”有余额,应借鉴企业会计的做法,先根据查明的原因作出处理,并在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

  2“.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的经济事项问题

  新政府会计制度下,明确以下情况应当先计入本科目:单位资产清查中查明的资产盘盈、盘亏、报废和毁损。然而笔者认为还有许多别的资产处置的重要形式也应被考虑到:资产对外投资、资产对外捐赠、资产的调拨、资产的变卖等。在该资产拟被用于特殊目的而转变它原有的使用模式时,适宜把该资产纳入到“待处理财产损溢”这个过渡性账户,待该资产正式被用于对外捐赠等目的,再从“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转入到相应的科目。

  参考文献:

  [1《]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

  [2]周霞.事业单位“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的运用.财会月刊,2013;10上.

  [3]晋晓琴,丁尚.“待处理财产损溢”与“待处置资产损溢”比较.财会月刊,2014;10上.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财务处)

篇十: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002-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补充规定(财政部)

  D

  应付未付医疗款。

  (3)“12120203出院病人欠费”科目,核算出院病人应付未付医疗款。

  3.“121203其他应收账款”科目核算医院除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应收医疗款以外的其他应收账款,如医院因提供科研教学等服务、按合同或协议约定应向接受服务单位收取的款项。

  (二)医院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1219坏账准备”科目下设置如下明细科目:

  1.“12190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科目,核算医院按规定对“应收账款——应收医疗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提取的坏账准备。

  2.“121902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科目,核算医院按规定对其他应收款提取的坏账准备。

  (三)医院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1302库存物品”科目下设置“130201药品”、“130202卫生材料”、“130203低值易耗品”、“130204其他材料”和“130205成本差异”明细科目。在“130202卫生材料”科目下设置“13020201血库材料”、“13020202医用气体”、“13020203影像材料”、“13020204化验材料”和“13020205其他卫生材料”明细科目,分别核算相关物品的成本。

  (四)医院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1601固定资产”、“1602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下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经费性质(财政项目拨款经费、科教经费、其他经费)进行明细核算。

  (五)医院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1701无形资产”、“17024无形资产累计摊销”科目下按照形成无形资产的经费性质(财政项目拨款经费、科教经费、其他经费)进行明细核算。

  (六)医院应当根据核算需要,参照“1601固定资产”、“1701无形资产”等科目,在新制度规定的“1613在建工程”、“1703研发支出”等科目下按照经费性质(财政项目拨款经费、科教经费、其他经费)进行明细核算。

  (七)医院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2305预收账款”科目下设置如下明细科目:

  1.“230501预收医疗款”科目,核算医院预收医疗保险机构预拨的医疗保险金和预收病人的预交金。医院应当在本科目下设置如下明细科目:

  (1)“23050101预收医保款”科目,核算医院预收医疗保险机构预拨的医疗保险金。

  (2)“23050102门急诊预收款”科目,核算医院预收门急诊病人的预交金。

  (3)“23050103住院预收款”科目,核算医院预收住院病人的预交金。

  2.“230502其他预收账款”科目,核算医院除预收医疗款以外的其他预收账款,如医院因提供科研教学等服务、按合同或协议约定预收接受服务单位的款项。

  (八)医院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3001累计盈余”科目下设置如下明细科目:

  1.“300101财政项目盈余”科目,核算医院财政项目拨款5收入减去使用财政项目经费发生的费用后的累计盈余。

  2.“300102医疗盈余”科目,核算医院开展医疗活动形成的、财政项目盈余以外的累计盈余。

  3.“300103科教盈余”科目,核算医院开展科研教学活动形成的、财政项目盈余以外的累计盈余。

  4.“300104新旧转换盈余”科目,核算医院新旧制度衔接时转入新制度下累计盈余中除财政项目盈余、医疗盈余和科教盈余以外的累计盈余。

  (九)医院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3101专用基金”科目下设置如下明细科目:

  1.“310101职工福利基金”科目,核算医院根据有关规定、依据财务会计下医疗盈余(不含财政基本拨款形成的盈余)计算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

  2.“310102医疗风险基金”科目,核算医院根据有关规定、按照财务会计下相关数据计算提取并列入费用的医疗风险基金。

  (十)医院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3301本期盈余”科目下设置如下明细科目:

  1.“330101财政项目盈余”科目,核算医院本期财政项目拨款相关收入、费用相抵后的余额。

  2.“330102医疗盈余”科目,核算医院本期医疗活动产生的、除财政项目拨款以外的各项收入、费用相抵后的余额。

  3.“330103科教盈余”科目,核算医院本期科研教学活动6产生的、除财政项目拨款以外的各项收入、费用相抵后的余额。

  (十一)医院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3302本年盈余分配”科目下设置“330201提取职工福利基金”、“330202转入累计盈余”明细科目。

  (十二)医院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4001财政拨款收入”科目下按照财政基本拨款收入、财政项目拨款收入进行明细核算。

  (十三)医院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4101事业收入”科目下设置如下明细科目:

  1.“410101医疗收入”科目,核算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实现的收入。医院应当在本科目下设置如下明细科目:

  (1)“41010101门急诊收入”科目,核算医院为门急诊病人提供医疗服务实现的收入。

  医院应当在“41010101门急诊收入”科目下设置“4101010101挂号收入”、“4101010102诊察收入”、“4101010103检查收入”、“4101010104化验收入”、“4101010105治疗收入”、“4101010106手术收入”、“4101010107卫生材料收入”、“4101010108药品收入”、“4101010109其他门急诊收入”等明细科目;在“4101010108药品收入”科目下设置“410101010801西药收入”、“410101010802中成药收入”和“410101010803中药饮片收入”明细科目。

  (2)“41010102住院收入”科目,核算医院为住院病人提供医疗服务实现的收入。

  医院应当在“41010102住院收入”科目下设置“4101010201床位收入”、“4101010202诊察收入”、“4101010203检查收入”、“4101010204化验收入”、“4101010205治疗收入”、“4101010206手术收入”、“4101010207护理收入”、“4101010208卫生材料收入”、“4101010209药品收入”、“4101010210其他住院收入”等明细科目;在“4101010209药品收入”科目下设置“410101020901西药收入”、“410101020902中成药收入”和“410101020903中药饮片收入”明细科目。

  (3)“41010103结算差额”科目,核算医院同医疗保险机构结算时,因医院按照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计算确认的应收医疗款金额与医疗保险机构实际支付金额不同而产生的需要调整医院医疗收入的差额(不包括医院因违规治疗等管理不善原因被医疗保险机构拒付所产生的差额)。医院因违规治疗等管理不善原因被医疗保险机构拒付而不能收回的应收医疗款,应按规定确认为坏账损失,不通过本明细科目核算。

  2.“410102科教收入”科目,核算医院开展科研教学活动实现的收入。

  医院应当在“410102科教收入”科目下设置“41010201科研收入”、“41010202教学收入”明细科目。

  医院因开展科研教学活动从非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应当在“事业收入——科教收入——科研收入”和“事业收入——科教收入——教学收入”科目下单设“非同级财政拨款”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十四)医院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5001业务活动费用”科目下按照经费性质(财政基本拨款经费、财政项目拨款经费、科教经费、其他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并对政府指令性任务进行明细核算。此外,医院除遵循新制度规定外,还可根据管理要求,参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对业务活动费用进行明细核算,在新制度规定的“商品和服务费用”明细科目下设置“专用材料费”明细科目,并按照“卫生材料费”、“药品费”进行明细核算。

  (十五)医院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5101单位管理费用”科目下按照经费性质(财政基本拨款经费、财政项目拨款经费、科教经费、其他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医院可根据管理要求,参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在新制度规定的“商品和服务费用”明细科目下设置“专用材料费”明细科目,并按照“卫生材料费”、“药品费”进行明细核算。

  (十六)医院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5901其他费用”科目下对政府指令性任务进行明细核算。

  (十七)医院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6101事业预算收入”科目下设置如下明细科目:

  1.“610101医疗预算收入”科目,核算医院开展医疗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医院应当在“610101医疗预算收入”科目下设置“61010101门急诊预算收入”、“61010102住院预算收入”明细科目。

  2.“610102科教预算收入”科目,核算医院开展科研教学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医院应当在“610102科教预算收入”科目下设置“61010201科研项目预算收入”、“61010202教学项目预算收入”明细科目,并单设“非同级财政拨款”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医院执行新制度在新制度相关一级科目下新增明细科目的情况详见附表1。

  二、关于报表及编制说明

  医院应当按月度和年度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至少按年度编制财务报表附注。

  医院除按照新制度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外,还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医疗活动收入费用明细表(详见附表4)。

  (一)关于资产负债表

  1.新增项目

  医院应当在资产负债表“累计盈余”项目下增加“其中:财政项目盈余”、“医疗盈余”、“科教盈余”、“新旧转换盈余”项目(详见附表2)。

  2.新增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1)“财政项目盈余”项目,反映医院接受财政项目拨款产生的累计盈余。本项目应当根据“累计盈余——财政项目盈余”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医疗盈余”项目,反映医院开展医疗活动产生的累计1盈余。本项目应当根据“累计盈余——医疗盈余”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科教盈余”项目,反映医院开展科研教学活动产生的累计盈余。本项目应当根据“累计盈余——科教盈余”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新旧转换盈余”项目,反映医院在新旧制度衔接时形成的转换盈余扣除执行新制度后累计弥补医疗亏损后的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累计盈余——新旧转换盈余”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二)关于净资产变动表

  1.调整项目

  医院应当将净资产变动表中“其中:从预算收入中提取”行项目调整为“其中:从财务会计相关收入中提取”,将“从预算结余中提取”行项目调整为“从本期盈余中提取”。

  2.调整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1)“从财务会计相关收入中提取”行,反映医院本年从财务会计相关收入中提取专用基金对净资产的影响。本行“专用基金”项目应当通过对“专用基金”科目明细账记录的分析,根据本年按有关规定从财务会计相关收入中提取专用基金的金额填列。

  (2)“从本期盈余中提取”行,反映医院本年根据有关规定从本年度盈余中提取专用基金对净资产的影响。本行“累计盈余”、“专用基金”项目应当通过对“专用基金”科目明细账记录的11分析,根据本年按有关规定从本期盈余中提取专用基金的金额填列;本行“累计盈余”项目以“﹣”号填列。

  (三)关于收入费用表

  1.新增项目

  医院应当在收入费用表的“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项目后增加“其中:财政基本拨款收入”、“财政项目拨款收入”项目;在“(二)事业收入”项目下增加“其中:医疗收入”、“科教收入”项目;在“(一)业务活动费用”项目下增加“其中:财政基本拨款经费”、“财政项目拨款经费”、“科教经费”、“其他经费”项目;在“(二)单位管理费用”项目下增加“其中:财政基本拨款经费”、“财政项目拨款经费”、“科教经费”、“其他经费”项目;在“三、本期盈余”项目下增加“其中:财政项目盈余”、“医疗盈余”、“科教盈余”项目,详见附表3。

  2.新增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1)“(一)财政拨款收入”项目下的“其中:财政基本拨款收入”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取得的财政拨款收入中属于财政基本拨款的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基本拨款收入”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财政项目拨款收入”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取得的财政拨款收入中属于财政项目拨款的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财政拨款收入——财政项目拨款收入”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2)“(二)事业收入”项目下的“其中:医疗收入”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开展医疗活动实现的收入。本项目应当根据“事业12收入——医疗收入”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科教收入”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开展科研教学活动实现的收入。本项目应当根据“事业收入——科教收入”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3)“(一)业务活动费用”项目下的“其中:财政基本拨款经费”项目,反映医院本期使用财政基本拨款经费发生的各项业务活动费用。本项目应当根据“业务活动费用”科目中经费性质为财政基本拨款经费部分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财政项目拨款经费”项目,反映医院本期使用财政项目拨款经费发生的各项业务活动费用。本项目应当根据“业务活动费用”科目中经费性质为财政项目拨款经费部分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科教经费”项目,反映医院本期使用科教经费开展科研教学活动所发生的各项业务活动费用。本项目应当根据“业务活动费用”科目中经费性质为科教经费部分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其他经费”项目,反映医院本期使用其他经费开展医疗活动所发生的各项业务活动费用。本项目应当根据“业务活动费用”中经费性质为其他经费部分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4)“(二)单位管理费用”项目下的“其中:财政基本拨款经费”项目,反映医院本期使用财政基本拨款经费发生的各项单位管理费用。本项目应当根据“单位管理费用”科目中经费性质为财政基本拨款经费部分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财政项目拨款经费”项目,反映医院本期使用财政项目拨13款经费发生的各项单位管理费用。本项目应当根据“单位管理费用”科目中经费性质为财政项目拨款经费部分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科教经费”项目,反映医院本期使用科教经费(从科教经费中提取的项目管理费或间接费)所发生的各项单位管理费用。本项目应当根据“单位管理费用”科目中经费性质为科教经费部分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其他经费”项目,反映医院本期使用其他经费开展医疗活动所发生的各项单位管理费用。本项目应当根据“单位管理费用”科目中经费性质为其他经费部分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5)“三、本期盈余”项目下的“其中:财政项目盈余”项目,反映医院本期财政项目拨款收入扣除使用财政项目拨款经费发生的费用后的净额。本项目应当根据本表中“财政拨款收入”项目下“财政项目拨款收入”项目金额减去“业务活动费用”项目下“财政项目拨款经费”项目与“单位管理费用”项目下“财政项目拨款经费”项目金额合计数后的金额填列。

  “医疗盈余”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医疗活动相关收入扣除医疗活动相关费用后的净额。本项目应当根据本表中“财政拨款收入”项目下“财政基本拨款收入”、“事业收入”项目下“医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其他收入”项目金额合计数减去“业务活动费用”项目下“财政基本拨款经费”和“其他经费”、“单位管理费用”项14目下“财政基本拨款经费”和“其他经费”、“经营费用”、“资产处置费用”、“上缴上级费用”、“对附属单位补助费用”、“所得税费用”、“其他费用”项目金额合计数后的金额填列;如相减后金额为负数,以“-”号填列。

  “科教盈余”项目,反映医院本期科研教学活动收入扣除科研教学活动费用后的净额。本项目应当根据本表中“事业收入”项目下“科教收入”项目金额减去“业务活动费用”项目下“科教经费”项目与“单位管理费用”项目下“科教经费”项目金额合计数后的金额填列。

  (四)关于医疗活动收入费用明细表

  1.本表反映医院在某一会计期间内医疗活动相关收入、费用及其所属明细项目的详细情况。

  2.本表“本月数”栏反映各项目的本月实际发生数。编制年度医疗活动收入费用明细表时,应当将本栏改为“本年数”,反映本年度各项目的实际发生数。

  本表“本年累计数”栏反映各项目自年初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实际发生数。编制年度医疗活动收入费用明细表时,应当将本栏改为“上年数”,反映上年度各项目的实际发生数,“上年数”栏应当根据上年年度医疗活动收入费用明细表中“本年累计数”栏内所列数字填列。

  如果本年度医疗活动收入费用明细表规定的项目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一致,应当对上年度医疗活动收入费用明细表项目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将调整后的金额填15入本年度医疗活动收入费用明细表的“上年数”栏内。

  3.本表各项目的填列方法

  (1)医疗活动收入

  “医疗活动收入合计”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医疗活动收入总额。本项目应当根据本表中“财政基本拨款收入”、“医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其他收入”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

  “财政基本拨款收入”项目应根据“财政拨款收入——基本支出”明细科目本期发生额填列。

  “医疗收入”项目及其所属明细项目应根据“事业收入——医疗收入”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其他收入”项目应根据所对应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2)医疗活动费用

  “医疗活动费用合计”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医疗活动费用总额。本项目应当根据本表中“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经营费用”、“资产处置费用”、“上缴上级费用”、“对附属单位补助费用”、“所得税费用”、“其他费用”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

  “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项目及其所属明细项目应根据“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16目中经费性质为财政基本拨款经费和其他经费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经营费用”、“资产处置费用”、“上缴上级费用”、“对附属单位补助费用”、“所得税费用”、“其他费用”项目应根据所对应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五)关于预算收入支出表

  1.新增项目

  医院应当在预算收入支出表的“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项目后增加“其中:财政基本拨款预算收入”、“财政项目拨款预算收入”;在“(二)事业预算收入”项目下增加“其中:医疗预算收入”、“科教预算收入”项目;在“(二)事业支出”项目下增加“其中:财政基本拨款支出”、“财政项目拨款支出”、“科教资金支出”、“其他资金支出”项目;在“三、本年预算收支差额”项目下增加“其中:财政项目拨款收支差额”、“医疗收支差额”、“科教收支差额”项目,详见附表5。

  2.新增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1)“(一)财政拨款预算收入”项目下的“其中:财政基本拨款预算收入”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取得的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中属于财政基本支出拨款的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基本支出”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财政项目拨款预算收入”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取得的财政拨款收入中属于财政项目支出拨款的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财政拨款预算收入——项目支出”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1(2)“(二)事业预算收入”项目下的“其中:医疗预算收入”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开展医疗活动取得的预算收入。本项目应当根据“事业预算收入——医疗预算收入”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科教预算收入”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开展科研教学活动取得的预算收入。本项目应当根据“事业预算收入——科教预算收入”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3)“(二)事业支出”项目下的“其中:财政基本拨款支出”项目,反映医院本期使用财政基本拨款发生的事业支出。本项目应当根据“事业支出”科目中资金性质为财政基本拨款部分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财政项目拨款支出”项目,反映医院本期使用财政项目拨款发生的事业支出。本项目应当根据“事业支出”科目中资金性质为财政项目拨款部分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科教资金支出”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开展科研教学活动所发生的事业支出。本项目应当根据“事业支出”科目中资金性质为科教资金部分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其他资金支出”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开展医疗活动所发生的事业支出。本项目应当根据“事业支出”科目中资金性质为其他资金部分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4)“三、本年预算收支差额”项目下的“财政项目拨款收支差额”项目,反映医院本期财政项目拨款预算收入扣除财政项目拨款支出后的差额,应当根据本表中“财政拨款预算收入”项1目下“财政项目拨款预算收入”项目金额减去本表中“事业支出”项目下“财政项目拨款支出”项目金额后的金额填列。

  “医疗收支差额”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医疗活动相关的预算收入扣除相关预算支出后的差额,应当根据本表中“财政拨款预算收入”项目下“财政基本拨款预算收入”项目金额以及本表中“事业预算收入——医疗预算收入”、“上级补助预算收入”、“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经营预算收入”、“债务预算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投资预算收益”、“其他预算收入”项目金额合计数减去“事业支出”项目下“财政基本拨款支出”、“事业支出”项目下“其他资金支出”、“经营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投资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其他支出”项目金额合计数后的金额填列;如相减后金额为负数,以“-”号填列。

  “科教收支差额”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开展科研教学活动相关预算收入扣除相关预算支出后的差额,应当根据本表中“事业预算收入”项目下“科教预算收入”项目金额减去“事业支出”项目下“科教资金支出”项目金额后的金额填列。

  (六)关于财务报表附注

  医院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所承担的政府指令性任务的相关费用信息,披露格式如下:

  政府指令性任务

  任务1……

  19业务活动费用

  其他费用

  合计

  其他

  合计

  三、关于坏账准备的计提范围

  医院应当对除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以外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按规定提取坏账准备。

  四、关于运杂费的会计处理

  医院为取得库存物品单独发生的运杂费等,能够直接计入业务成本的,计入业务活动费用,借记“业务活动费用”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不能直接计入业务成本的,计入单位管理费用,借记“单位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五、关于自制制剂的会计处理

  医院对于按自主定价或备案价核算的自制制剂,在已经制造完成并验收入库时,按照自主定价或备案价,借记“库存物品——药品”科目,按照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贷记“加工物品”科目,按照借贷方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库存物品——成本差异”科目。

  医院开展业务活动等领用或发出自制制剂,按照自主定价或备案价加上或减去成本差异后的金额,借记“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等科目,按照自主定价或备案价,贷记“库存物品——药品”科目,按照领用或发出自制制剂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借记或贷记“库存物品——成本差异”科目。

  六、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2通常情况下,医院应当按照本规定附表6确定各类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七、关于弥补医疗亏损的账务处理

  年末,医院“累计盈余——医疗盈余”科目为借方余额的,医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确定的用于弥补医疗亏损的金额,借记“累计盈余——新旧转换盈余”科目,贷记“累计盈余——医疗盈余”科目。

  八、关于本期盈余结转的账务处理

  期末,医院应当将财政拨款收入中的财政项目拨款收入的本期发生额转入本期盈余,借记“财政拨款收入——财政项目拨款收入”科目,贷记“本期盈余——财政项目盈余”科目;将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中经费性质为财政项目拨款经费部分的本期发生额转入本期盈余,借记“本期盈余——财政项目盈余”科目,贷记“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

  期末,医院应当将财政拨款收入中的财政基本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中的医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其他收入的本期发生额转入本期盈余,借记“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基本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其他收入”科目,贷记“本期盈余21——医疗盈余”科目;将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中与医疗活动相关且经费性质为财政基本拨款经费和其他经费的部分,以及经营费用、资产处置费用、上缴上级费用、对附属单位补助费用、所得税费用、其他费用的本期发生额转入本期盈余,借记“本期盈余——医疗盈余”科目,贷记“业务活动费用”和“单位管理费用”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经营费用”、“资产处置费用”、“上缴上级费用”、“对附属单位补助费用”、“所得税费用”、“其他费用”科目。

  期末,医院应当将事业收入中的科教收入的本期发生额转入本期盈余,借记“事业收入——科教收入”科目,贷记“本期盈余——科教盈余”科目;将业务活动费用中经费性质为科教经费的部分、单位管理费用中经费性质为科教经费的部分(从科教经费中提取的项目管理费或间接费)的本期发生额转入本期盈余,借记“本期盈余——科教盈余”科目,贷记“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

  年末,完成上述结转后,医院应当将“本期盈余——财政项目盈余”、“本期盈余——医疗盈余”科目中财政基本拨款形成的盈余余额和“本期盈余——科教盈余”科目余额转入累计盈余对应明细科目,借记或贷记“本期盈余——财政项目盈余”、“本期盈余——医疗盈余”、“本期盈余——科教盈余”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贷记或借记“累计盈余——财政项目盈余”、“累计盈余——医疗盈余”、“累计盈余——科教盈余”科目。“本期盈余——医疗盈余”科目扣除财政基本拨款形成的盈余后为贷方余额的,22将“本期盈余——医疗盈余”科目对应贷方余额转入“本年盈余分配”科目,借记“本期盈余——医疗盈余”科目,贷记“本年盈余分配”科目;“本期盈余——医疗盈余”科目扣除财政基本拨款形成的盈余后为借方余额的,将“本期盈余——医疗盈余”科目对应借方余额转入“累计盈余”科目,借记“累计盈余——医疗盈余”科目,贷记“本期盈余——医疗盈余”科目。

  九、关于本年盈余分配的账务处理

  年末,医院在按照规定提取专用基金后,应当将“本年盈余分配”科目余额转入累计盈余,借记“本年盈余分配——转入累计盈余”科目,贷记“累计盈余——医疗盈余”科目。

  十、关于医疗收入的确认

  医院应当在提供医疗服务(包括发出药品)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时,按照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计算确定的金额确认医疗收入。医院给予病人或其他付费方折扣的,按照折扣后的实际金额确认医疗收入。

  十一、关于医事服务费和药事服务费的会计处理

  执行医事服务费的医院应当通过“事业收入——医疗收入——门急诊收入——诊察收入”和“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诊察收入”科目核算医事服务收入。医院在实现医事服务收入时,应当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属于门急诊收入的,贷记“事业收入——医疗收入——门急诊收入——诊察收入”科目,属于住院收入的,贷记“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诊察收入”科目。

  23执行药事服务费的医院应当通过“事业收入——医疗收入——门急诊收入——其他门急诊收入”和“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其他住院收入”科目核算药事服务收入。医院在实现药事服务收入时,应当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属于门急诊收入的,贷记“事业收入——医疗收入——门急诊收入——其他门急诊收入”科目,属于住院收入的,贷记“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其他住院收入”科目。

  十二、关于医院与医疗保险机构结算医疗款的账务处理

  医院同医疗保险机构结算医疗款时,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医院因违规治疗等管理不善原因被医疗保险机构拒付的金额,借记“坏账准备”科目,按照应收医疗保险机构的金额,贷记“应收账款——应收医疗款——应收医保款”科目,按照借贷方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收入——医疗收入——结算差额”科目。

  医院预收医疗保险机构医保款的,在同医疗保险机构结算医疗款时,还应冲减相关的预收医保款。

  十三、关于按合同完成进度确认科教收入

  医院以合同完成进度确认科教收入时,应当根据业务实质,选择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已经完成的时间占合同期限的比例、实际测定的完工进度等方法,合理确定合同完成进度。

  24十四、关于计提和使用项目间接费用或管理费的账务处理

  (一)医院按规定从科研项目收入中计提项目间接费用或管理费时,除按新制度规定借记“单位管理费用”科目外,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借记“业务活动费用”等科目。

  (二)医院使用计提的项目间接费用或管理费购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在财务会计下,按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成本金额,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按照相同的金额,借记“预提费用——项目间接费用或管理费”科目,贷记“累计盈余”科目。在预算会计下,按照相同的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资金结存”科目。

  十五、关于成本报表

  医院应当按月度和年度编制成本报表,具体包括医院各科室直接成本表(见附表7)、医院临床服务类科室全成本表(见附表8)和医院临床服务类科室全成本构成分析表(见附表9)。成本报表主要以科室、诊次和床日为成本核算对象,所反映的成本均不包括财政项目拨款经费、科教经费形成的各项费用。

  (一)医院各科室直接成本表

  1.本表反映在将医院的单位管理费用(行政后勤类科室成本)和医疗技术、医疗辅助科室成本分摊至临床服务类科室成本前各科室直接成本情况。直接成本是指科室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发生的能够直接计入或采用一定方法计算后直接计入科室成本的各种费用。

  各科室直接成本需要按成本项目,即人员经费、卫生材料25费、药品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费、提取医疗风险基金和其他费用分别列示。

  2.编制说明

  (1)医院各科室直接成本表的各栏目应根据“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科目所属明细科目的记录直接或分析填列。

  “人员经费”项目应当根据“工资福利费用”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用”明细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分析填列,“卫生材料费”项目应当根据“商品和服务费用——专用材料费——卫生材料费”明细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分析填列,“药品费”项目应当根据“商品和服务费用——专用材料费——药品费”明细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分析填列,“固定资产折旧费”项目应当根据“固定资产折旧费”明细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分析填列,“无形资产摊销费”项目应当根据“无形资产摊销费”明细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分析填列,“提取医疗风险基金”项目应当根据“计提专用基金——医疗风险基金”明细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分析填列,“其他费用”应当根据“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科目除以上明细科目外其他明细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分析填列。

  (2)医疗业务成本合计=临床服务类科室成本小计+医疗技术类科室成本小计+医疗辅助类科室成本小计

  (3)本月总计=医疗业务成本合计+管理费用

  (二)医院临床服务类科室全成本表

  1.本表反映医院根据《医院财务制度》规定的原则和程序,26将单位管理费用、医疗辅助类科室直接成本、医疗技术类科室直接成本逐步分摊转移到临床服务类科室后,各临床服务类科室的全成本情况。临床服务类科室全成本包括科室直接成本和分摊转移的间接成本。

  各临床服务类科室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全成本应当按照人员经费、卫生材料费、药品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费、提取医疗风险基金和其他费用等成本项目分别列示。

  2.编制说明

  医院临床服务类科室全成本表中的“直接成本”栏应当根据“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记录直接或分析填列。该栏目金额应当与“医院各科室直接成本表”中对应栏目金额保持一致

  本表中“间接成本”栏应当根据《医院财务制度》规定的方法计算填列。

  本表中“全成本”栏应当根据本表中“直接成本”栏金额和“间接成本”栏金额合计数填列。

  (三)医院临床服务类科室全成本构成分析表

  1.本表反映各临床服务类科室的全成本中各项成本所占的比例情况,以及各临床服务类科室的床日成本、诊次成本情况。

  诊次和床日成本核算是以诊次、床日为核算对象,将科室成本进一步分摊到门急诊人次、住院床日中,计算出诊次成本、床日成本。

  2.编制说明

  2(1)医院临床服务类科室全成本构成分析表各项目应当依据医院临床服务类科室全成本表的数据计算填列,其中,床日成本、诊次成本应当根据《医院财务制度》计算填列。

  (2)医院临床服务类科室全成本构成分析表用于对医院临床服务类科室全成本要素及其结构进行分析与监测。“##”为某一临床服务类科室不同成本项目的构成比,用于分析各临床服务类科室的成本结构,确定各科室内部成本管理的重点成本项目。

  例:人员经费%(##)=(某一临床服务类科室人员经费金额/该科室全成本合计)×100%人员经费金额合计(**)=各临床服务类科室人员经费之和

  人员经费合计%=(各临床服务类科室人员经费之和/各临床服务类科室全成本合计)×100%十六、生效日期

  本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附表1医院执行新制度新增明细科目表

  科目编码

  121212120112120212120201121202010112120201021212020212120203121203121912190112190213021302011302021302020113020202130202031302020413020205130203130204130205160116021701170223052305012305010123050102230501032305023001300101300102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

  应收账款\应收医疗款

  应收账款\应收医疗款\应收医保款

  应收账款\应收医疗款\应收医保款\应收门急诊医保款

  应收账款\应收医疗款\应收医保款\应收住院医保款

  应收账款\应收医疗款\门急诊病人欠费

  应收账款\应收医疗款\出院病人欠费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库存物品

  库存物品\药品

  库存物品\卫生材料

  库存物品\卫生材料\血库材料

  库存物品\卫生材料\医用气体

  库存物品\卫生材料\影像材料

  库存物品\卫生材料\化验材料

  库存物品\卫生材料\其他卫生材料

  库存物品\低值易耗品

  库存物品\其他材料

  库存物品\成本差异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预收账款

  预收账款\预收医疗款

  预收账款\预收医疗款\预收医保款

  预收账款\预收医疗款\门急诊预收款

  预收账款\预收医疗款\住院预收款

  预收账款\其他预收账款

  累计盈余

  累计盈余\财政项目盈余

  累计盈余\医疗盈余

  按形成固定资产的经费性质(财政项目拨款经费、科教经费、其他经费)进行明细核算

  按形成无形资产的经费性质(财政项目拨款经费、科教经费、其他经费)进行明细核算

  按债权人明细核算

  科目名称

  备注

  2科目编码

  300103300104310131010131010233013301013301023301033302330201330202400141014101014101010141010101014101010102410101010341010101044101010105410101010641010101074101010108410101010801410101010802410101010803410101010941010102410101020141010102024101010203410101020441010102054101010206410101020741010102084101010209410101020901累计盈余\科教盈余

  累计盈余\新旧转换盈余

  专用基金

  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

  专用基金\医疗风险基金

  本期盈余

  本期盈余\财政项目盈余

  本期盈余\医疗盈余

  本期盈余\科教盈余

  本年盈余分配

  科目名称

  备注

  本年盈余分配\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本年盈余分配\转入累计盈余

  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门急诊收入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门急诊收入\挂号收入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门急诊收入\诊察收入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门急诊收入\检查收入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门急诊收入\化验收入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门急诊收入\治疗收入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门急诊收入\手术收入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门急诊收入\卫生材料收入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门急诊收入\药品收入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门急诊收入\药品收入\西药收入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门急诊收入\药品收入\中成药收入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门急诊收入\药品收入\中药饮片收入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门急诊收入\其他门急诊收入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床位收入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诊察收入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检查收入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化验收入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治疗收入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手术收入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护理收入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卫生材料收入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药品收入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药品收入\西药收入

  按照财政基本支出、项目支出进行明细核算

  对“非同级财政拨款”进行明细核算

  核算医事服务收入

  核算药事服务收入

  核算医事服务收入

  3科目编码

  4101010209024101010209034101010210410101034101024101020141010202科目名称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药品收入\中成药收入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药品收入\中药饮片收入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其他住院收入

  事业收入\医疗收入\结算差额

  事业收入\科教收入

  事业收入\科教收入\科研收入

  事业收入\科教收入\教学收入

  备注

  核算药事服务收入

  按照经费性质(财政基本拨款经费、财政项目拨款经费、科教经费、其他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并对“政府指令性任务”进行明细核算

  按照经费性质(财政基本拨款经费、财政项目拨款经费、科教经费、其他经费)进行明细核算

  对“政府指令性任务”进行明细核算

  对“非同级财政拨款”进行明细核算

  5001业务活动费用

  5101单位管理费用

  5901610161010161010101610101026101026101020161010202其他费用

  事业预算收入

  事业预算收入\医疗预算收入

  事业预算收入\医疗预算收入\门急诊预算收入

  事业预算收入\医疗预算收入\住院预算收入

  事业预算收入\科教预算收入

  事业预算收入\科教预算收入\科研项目预算收入

  事业预算收入\科教预算收入\教学项目预算收入

  31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

  资

  产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短期投资

  财政应返还额度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净额

  预付账款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净额

  存货

  待摊费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债券投资

  固定资产原值

  减: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净值

  工程物资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原值

  减: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净值

  研发支出

  公共基础设施原值

  减:公共基础设施累计折旧(摊销)

  公共基础设施净值

  政府储备物资

  文物文化资产

  保障性住房原值

  减:保障性住房累计折旧

  保障性住房净值

  长期待摊费用

  专用基金

  净资产:

  累计盈余

  其中:财政项目盈余

  医疗盈余

  科教盈余

  新旧转换盈余

  期末余额

  年

  月

  日

  年初余额

  会政财01表

  单位:元

  期末余额

  负债和净资产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应交增值税

  其他应交税费

  应缴财政款

  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应付政府补贴款

  应付利息

  预收账款

  其他应付款

  预提费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长期应付款

  预计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受托代理负债

  负债合计

  年初余额

  32待处理财产损溢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受托代理资产

  资产总计

  注:“*”标识项目为月报项目,年报中不需列示。

  权益法调整

  无偿调拨净资产*

  本期盈余*

  净资产合计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33——

  ——

  附表3收入费用表

  编制单位:

  一、本期收入

  (一)财政拨款收入

  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

  其中:财政基本拨款收入

  财政项目拨款收入

  (二)事业收入

  其中:医疗收入

  科教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五)经营收入

  (六)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

  (七)投资收益

  (八)捐赠收入

  (九)利息收入

  (十)租金收入

  (十一)其他收入

  二、本期费用

  (一)业务活动费用

  其中:财政基本拨款经费

  财政项目拨款经费

  科教经费

  其他经费

  (二)单位管理费用

  其中:财政基本拨款经费

  财政项目拨款经费

  科教经费

  其他经费

  (三)经营费用

  (四)资产处置费用

  (五)上缴上级费用

  (六)对附属单位补助费用

  (七)所得税费用

  (八)其他费用

  三、本期盈余

  其中:财政项目盈余

  医疗盈余

  项目

  年

  月

  会政财02表

  单位:元

  本年累计数

  本月数

  34科教盈余

  35附表4医疗活动收入费用明细表

  编制单位:

  项目

  医疗活动收入合计

  财政基本拨款收入

  医疗收入

  门急诊收入

  挂号收入

  诊察收入

  检查收入

  化验收入

  治疗收入

  手术收入

  卫生材料收入

  药品收入

  其他门急诊收入

  住院收入

  床位收入

  诊察收入

  检查收入

  化验收入

  治疗收入

  手术收入

  护理收入

  卫生材料收入

  药品收入

  其他住院收入

  结算差额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经营收入

  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

  投资收益

  捐赠收入

  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

  其他收入

  本月数

  本年

  累计数

  年

  月

  项目

  会政财02表附表01单位:元

  本月数

  本年

  累计数

  医疗活动费用合计

  业务活动费用

  人员经费

  其中:工资福利费用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用

  商品和服务费用

  固定资产折旧费

  无形资产摊销费

  计提专用基金

  单位管理费用

  人员经费

  其中:工资福利费用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用

  商品和服务费用

  固定资产折旧费

  无形资产摊销费

  经营费用

  资产处置费用

  上缴上级费用

  对附属单位补助费用

  所得税费用

  其他费用

  36附表5预算收入支出表

  编制单位:

  一、本年预算收入

  (一)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

  其中:财政基本拨款预算收入

  财政项目拨款预算收入

  (二)事业预算收入

  其中:医疗预算收入

  科教预算收入

  (三)上级补助预算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

  (五)经营预算收入

  (六)债务预算收入

  (七)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八)投资预算收益

  (九)其他预算收入

  其中:利息预算收入

  捐赠预算收入

  租金预算收入

  二、本年预算支出

  (一)行政支出

  (二)事业支出

  其中:财政基本拨款支出

  财政项目拨款支出

  科教资金支出

  其他资金支出

  (三)经营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六)投资支出

  (七)债务还本支出

  (八)其他支出

  其中:利息支出

  捐赠支出

  三、本年预算收支差额

  其中:财政项目拨款收支差额

  医疗收支差额

  科教收支差额

  项目

  年

  月

  会政预01表

  单位:元

  上年数

  本年数

  3附表6医院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

  固定资产类别

  一、房屋及构筑物

  业务及管理用房

  钢结构

  钢筋混凝土结构

  砖混结构

  砖木结构

  简易房

  房屋附属设施

  构筑物

  二、通用设备

  计算机设备

  通信设备

  办公设备

  车辆

  图书档案设备

  机械设备

  电气设备

  雷达、无线电和卫星导航设备

  广播、电视、电影设备

  仪器仪表

  电子和通信测量设备

  计量标准器具及量具、衡器

  三、专用设备

  656105105105折旧年限(年)

  50503030888固定资产类别

  医用电子仪器

  医用超声仪器

  医用高频仪器设备

  物理治疗及体疗设备

  高压氧舱

  中医仪器设备

  医用磁共振设备

  医用X线设备

  高能射线设备

  医用核素设备

  临床检验分析仪器

  体外循环设备

  手术急救设备

  口腔设备

  病房护理设备

  消毒设备

  其他

  光学仪器及窥镜

  激光仪器设备

  折旧年限(年)

  56556566865556565651555四、家具、用具及装具

  55家具

  用具、装具

  33附表7医院各科室直接成本表

  编制单位:

  成本项目

  科室名称

  人员经费(1)卫生材料费(2)药品费(3)固定资产折旧费

  (4)

  无形资产摊销费

  (5)

  提取医疗风险基金

  (6)

  其他费用

  (7)合计

  (8)=(1)+(2)+(3)+(4)+(5)+(6)+(7)

  年

  月

  成本医01表

  单位:元

  临床服务类科室1临床服务类科室2…

  小计

  医疗技术类科室1医疗技术类科室2…

  小计

  医疗辅助类科室1医疗辅助类科室2…

  小计

  医疗业务成本合计

  管理费用

  本月总计

  4附表8医院临床服务类科室全成本表

  编制单位:

  成本项目

  科室名称

  人员经费

  (1)卫生材料费(2)药品费

  (3)

  年

  月

  固定资产折旧费

  (4)

  成本医02表

  单位:元

  合计

  (8)=(1)+(2)无形资产

  摊销费

  (5)提取医疗风险基金

  (6)其他费用

  (7)+(3)+(4)+(5)+(6)+(7)直接成本

  间接成本

  全成本

  直接成本

  间接成本

  全成本

  直接成本

  间接成本

  全成本

  直接成本

  间全接成成本本

  直接成本

  间接成本

  全成本

  直接成本

  间接成本

  全成本

  直接成本

  间接成本

  全成本

  直接成本

  间接成本

  全成本

  临床服务类科室1临床服务类科室2…

  科室全成本合计

  41附表9医院临床服务类科室全成本构成分析表

  编制单位:

  科室名称

  成本项目

  人员经费

  卫生材料费

  药品费

  固定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提取医疗风险基金

  其他费用

  科室全成本合计

  科室收入

  收入——成本

  床日成本

  诊次成本

  (100%)

  (100%)

  (##)

  (**)

  金额

  内科

  %

  年

  月

  …

  金额

  成本医03表

  单位:元

  %各临床服务类科室合计

  42

篇十一: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政府会计制度下医院财政拨款会计的核算与管理

  袁华亮

  摘

  要:本文基于新政府会计制度,选取医院为视角,从医院财政拨款方面对会计核算与管理进行梳理,为现行医院顺利实现政府会计制度下的新核算体系提供一些思路。

  关键词:政府会计制度

  财政拨款

  核算与管理

  一、政府会计制度对医院财务会计核算的影响

  政府会计制度中描绘出“一个理念与两条主线”的新思路,“一个理念”即为让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既能够适度分离又能够相互衔接的理念,“两条主线”则为“双功能、双基础、双报告”的核算主线。原医院会计制度下,公立医院体系中财务核算的主要重点包括两个方面,就是资金的收入与支出,其中,收入及支出大致分为财政补助型、医疗运行型、科教项目研发型及其他类别等四类,而由于医疗事业单位收入是非偿还性的,支出亦是不可控的,所以会出现医院实际收入比重不合理,主要表现为药品收入比重过高等现象,另外,医院的支出管理无序化现象也较为严重,所以,引入政府会计制度,推进公立医疗财务核算的平行记账,从而将医疗的业务成本如实地反映出来,才能既规范了公立医院的财务管理走向,又能保障医疗事业单位在当下满足我国经济发展要求的同时实现自身更好、更快、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根本要求。

  二、政府会计制度下医院财政拨款会计的核算

  政府會计制度已实施近一年有余,现将原医院会计制度与政府会计制度下医院财政拨款会计核算对比相关心得总结如下:

  (一)原医院会计制度下财政拨款会计的核算

  医院日常使用财政拨款资金支出途径涵盖两个方面:一是支付日常活动费用,即费用化部分;二是购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项目,即资本化部分。针对于财政拨款支出核算,原会计制度下核算较为真实可靠,能够做到针对于财政拨款核算如实反映执行进度要求。同时在会计期末,对于当年财政拨款中尚未实际使用的结存金额,通过财政补助结转(或财政补助结余)科目进行结转,并在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对于资产负债表的填列而言,财政应返还额度项目所列示的金额应与上述会计科目(财政补助结转)金额一致,以便借此验证报表填列的准确性。另外,原制度下,医院对于使用财政拨款资金购买的资本化资产,每月通过计提折旧,摊销,领用等,冲减“待冲基金-待冲财政基金”,该科目反映的是资产净值,而值得重点说明的是,资产被处置后净值为零,其便不能在净资产中得以反映,这是与政府会计制度核算的不同之处。

  (二)政府会计制度下财政拨款会计的核算

  政府会计制度紧跟新医改方针,其克服了原制度核算体系非常不健全的弊病,强化绩效评价,将医疗与药品收入纳入医疗科目中,把二者合并成为了医疗的业务成本,从而避免了旧有部门行为不端的医疗人员在药品中随意抽成现象,并杜绝了药品昂贵的问题,收效甚好。但其在会计科目的设置上仍有不完善的地方,针对于原制度中资产类和医院收入不完善之处已有改进,但还存在资产分类不明确,报告体系不够完善等小遗憾,尚待日后处理。

  针对财政拨款核算方面,政府会计制度下,对于医院日常费用化支出,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均能够基于各自的核算基础,全面、完整地反映出政府拨款执行进度;但二者对于除费用化以外的资本化支出而言,效果就与原财务核算存在差异:其中,财务会计基于权责发生制原则,无论款项当期是否收付,只有所属当期费用才能进损益,所以财务核算不能反映财政拨款执行进度,届时,只有凭借预算会计来加以列示。

  在新制度下,医院如需发生购买固定资产等资本化支出时,会将购入净值列示在“本期盈余-财政项目盈余”科目中,而除当期新增之外的以前年度购进资产则在“累计盈余-财政项目盈余”中反映,这与原制度核算不尽相同。而与原制度不同的还有,每月资产需计提的折旧或摊销、领用等,需遵循

  权责发生制原则按照受益对象进行分摊,分别借记“业务活动费用”亦或是“单位管理费用”,期末再按月度分别结转至“本期盈余”科目中来,最终,为了核算医院的全年盈余情况,在年末一次性将“本期盈余-财政项目盈余”结转至“累计盈余”中去,借此将医疗活动的全部成本费用纳入核算中来,既全面反映医院成本,又实现了财务核算的全面把控。但在新制度下,在医院处置资产的会计核算方面仍存在一定问题,那就是

  “本期盈余-医疗盈余”中有过渡科目的转入金额,但却在处置时没有对应冲减“累计盈余-财政项目盈余”中的净值,造成了净资产中“累计盈余-财政项目盈余”的虚增。

  另外,新制度下的财报中,由于会计科目“累计盈余-财政项目盈余”在财务会计核算主线下,既核算当年财政拨款尚未动用的资金数量,又反映累计以前年度购买的资产净值,所以,财表列示中的“累计盈余”与“财政应返还额度”已不存在勾稽关系;同时,基于上述分析,也不难看出,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中“财政拨款结转-累计结转”科目所列示金额也不完全一致,这种差异正是由于医院使用财政资金拨款而进行资本化支出而应运而生,所以,差异的消失只有到所有购买的资本化资产提足折旧亦或是摊销完毕为止。

  三、政府会计制度下医院财政拨款会计核算与管理的新着眼点

  现阶段,新《政府会计制度》的执行与医院核算仍存在

  一些尚待磨合之处,但医院方面也无力改变,因此,医院应根据自身实情,作出具体的处理方法:

  (一)核算方法的改进

  通过上述新旧制度比对,关于财政拨款会计核算方面,大体上的差异除会计科目有调整以外,最主要的表现在资产处置方面。资产负债表没有以往的勾稽关系,无非是因为“累计盈余-财政项目盈余”核算范围变广所致,我们可以通过将给科目继续添加明细科目核算加以区分,亦或是在采用财政拨款资金购置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处置问题上,引入“累计盈余-财政项目盈余”科目,将其与固定资产和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的差额对冲为方式进行处理,以便真实反映资产处置情况,进而提升会计核算的真实可靠度。

  (二)内控审批的加强

  财政拨款核算是医院财务核算的重中之重,加强内部管控与精细化核算,对于财政拨款的资金,下达时要明确资金用途,科学编制资金预算;资金使用中,细化开支范围,保障资金使用的合规合法;资金使用后,通过过程中准确设置的会计科目,全面详细地反映预算收支的全过程,合理分析并做好绩效评价,全程认真审核资金支出,强调内部管控,才能在采购中加以监督,进而一定程度上客观评价资金使用情况和实际效能。

  (三)专业素质的提升

  目前阶段的财务核算,仍应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只有实际工作中,做到全面提升财务人员专业素质,使每个岗位财务人员各司其责,才能保证在新政府会计制度下,正确理解核算要求,加快适应平行记账模式,做好制单、审核等基础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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