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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心理协会章程5篇

发布时间:2023-08-07 18:22:01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大学心理协会章程

  

  大学心理健康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心理健康协会是在学院领导直接关怀下,由XX学生处心理咨询中心、XX社团联合会、共青团XX委员会的共同支持和指导而成立的学生社团组织。

  第二条:心理健康协会的一切活动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XX的校规校纪为准则,依照本协会组织章程独立的开展各项工作。

  第三条:心理健康协会的宗旨是:“心心相系,助人自助”,对同学团结友善,对自己自尊自爱,,对亲友理解接纳,,对社会感恩回报。

  第二章

  协会名称

  第四条:本协会全称为:“心理健康协会”。

  本协会的简称:华汽心协

  第三章

  工作任务及活动范围

  第五条:本协会的工作基本任务:配合院团委、社团联合会、心理咨询中心开展工作,积极开展宣传与学习,带动和影响大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发展,为大学生成长为素质全面的社会主义优秀合格人才做出有益的贡献。

  第六条:活动范围

  校内:1.心理知识普及宣传2心理知识讲座.3.心理测试、心理沙龙4.心理情景剧5、心理电影展播6、朋辈心理辅导7、团队心理训练8、心理状况调研等

  校外:1、与各高校心理社团组织建立联系;2、走向社会,奉献爱心。

  第四章

  会员资格的获得和取消

  第七条:会员

  1、凡对心理学有兴趣,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承认本协会的章程的在校生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成为会员。凡加入本协会者,须经本人申请,由协会的常务委员会进行讨论通过,并提交院团委审批后,方可成为正式会员。正式会员须交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填写会员申请表和个人简历一份,发给会员证,会员一次性缴纳会员费20元。(不再进行第二次收取会费)

  2、凡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XX的校规校纪及本协会组织章程,经委员会开会投票表决,给予取消会员资格。

  3、凡自愿退出本协会,需向有关部门递出书面申请,经协会批准后,会员证上交协会,并作废。

  4、我协会干部退任后及毕业自动退会的同学均享有本会高级会员称号。

  5、对退会的会员一律不退还会费。

  第五章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成员享有以下的权利:

  1、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按本协会的章程规定,讨论和决定本协会的重大事务,对本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实行或者监督。

  3、享有对本协会各项活动内容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4、享有对本协会财务支出状况的知情权

  5、优先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九条: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本协会的章程,执行协会决议,完成本协会委托的任务。

  2、依照规定交纳会员费。

  3、服从协会组织领导,自觉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形象,在学习中扩大协会的影响。

  4、积极学习心理学基本理论知识,主动接受业务培训。

  第六章

  协会的组织职权和组织架构

  第十条:组织职权

  1、本协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大会每学期举行一次)。

  2、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责

  1)

  制定和修改本协会章程,讨论并通过本协会的计划和决定。

  2)

  决定本会的工作方向和任务。

  3)

  检查和监督各职能组工作。

  由会长、副会长组成本协会的常务委员会,各委员对常委负责,并受常委监督。

  3、机构的各个职务任期为一年,届时改选。新一届协会会长、副会长由上一届协会的会长提出候选人,再提交协会常务委员会进行民主选举产生。协会其他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由上一届协会的会长提名后,再由常务委员会进行民主选举产生。新常务委员由会长提名后提交上一届常务委员会民主选举产生。

  4、机构的各部门的职务可以连任,但不得超过两年;

  5、机构的各个职务中的在职人员,若是不称职,或在职期间因违反了有关的规章制度而受到处分,协会的常务委员会有权将其罢免,并有权任命其他的代理人;若在职人员要辞职,必须写辞职报告,并交给协会的常务委员会审阅通过,再由院团委审批后方可离职。

  各项活动。

  第十二条:组织机构:1、2、本协会设会长1名,设副会长2名。

  财秘部:(分为公文小组、人力小组和财务小组)正部长1名,副部长2名

  3、4、名

  组织部:正部长1名,副部长1名

  学研部:(分为学术小组、调研小组)正部长1名,副部长15、名

  6、网宣部:(分为网络小组、宣传小组)正部长1名,副部长2心理咨询培训部:(朋辈心理辅导小组、培训工作小组)正部长1名,副部长2名

  7、8、公关部:正部长1名,副部长1名

  文娱部:(道具小组、表演小组)正部长1名,副部长2名

  第十三条:组织架构图

  副会长

  网宣部

  网络小组宣传

  小组

  常委会

  会长

  副会长

  组织部

  心理咨询培训部

  财秘部

  公关部

  文娱部

  学研部

  学术小组调研小组朋辈心理辅导小组培训工作小组人力小组财务小组公文小组道具小组表演小组

  第十四条:组织职能

  会长:

  1.

  行使领导协会的职能,从而增强协会的凝聚力,调动整个协会的积极性

  2.

  为协会的发展制定合理的目标并领导其向目标不断前进。

  3.

  对外代表协会,承担协会的一切责任。与各级干部、会员以及兄弟协会保持联系亲密的联系

  4.

  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及下达院团委以及社联的有关文件;

  副会长:

  1.

  协助会长,恰当地处理心协与学校各管理部门以及校内组织、外校组织的关系,为协会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外围环境。

  2.

  组织召开必要的会议,对关键的重大的事务要直接地参与

  3.

  如若会长不在,由副会长全权处理事情

  财秘部:

  1.

  负责协会内部建设工作、各项制度制定和健全及并监督实施;

  2.

  负责协会财务及物资的协调、管理及协会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

  3.

  负责协会各种工作纪录及会议纪录的收集、整理、归档与保存;

  4.

  负责监督管理协会档案和会员资料,并对协会内部人员进行考核;

  5.

  负责协调协会理事会与部门、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关系,积极协助配合其它部门开展工作。

  组织部:

  1.

  负责策划组织协会在校内举行的各种活动以及与兄弟协会的素质拓展活动

  2.

  负责本协会场地及物质的申请和布置。

  3.

  负责加强与各班心理委员、宿舍信息员的联系与沟通,及时向心

  理咨询中心汇报相关信息

  学研部:

  1.

  专注于协会的学术发展,提供学习资料,组织学习、研究;

  2.

  组织开展积极有意义的心理知识讲座、心理知识研究和电影等;

  3.

  定期开展对学生心理状况的调研活动,及时向学院反馈相关信息

  网宣部:

  1.

  负责完成协会的日常宣传任务和宣传协会的对外形象,2.

  负责完善协会网站管理和QQ群的管理,定期上传心理健康知识资料和心理咨询中心的培训资料

  3.

  负责协会各类活动的文字编辑、活动预告和活动通讯稿;

  4.

  负责网络心理测试,收集反馈信息。

  心理咨询培训部:

  1.

  协助老师组织策划和指导协会内部成员和来访团体的团体训练。

  2.

  对内负责会员的必要的心理知识培训,以提高干部以及会员的心理素质和增强心理专业知识,对外负责协助心理咨询中心开展活动,如心理测量、心理沙龙,朋辈辅导。

  3.

  开展面向全院学生的朋辈心理辅导,定期开展团队心理训练活动。

  公关部:

  1.

  负责协会的公关工作,对外关系搭建、维护及礼仪培训;

  2.

  保持和各大高等院校良好的关系,加强与校内协会、或者校外机构合作开展各种形式的交流活动;

  3.

  负责协会的形象包装工作、涉及商务的合作项目的洽谈,以及协会活动赞助相关事宜。

  文娱部:

  1.

  负责协会各种文娱活动的策划和组织,调配好协会的各项艺术表演活动

  2.

  负责协会心理短剧的收集、策划、演员招选和编排和表演。

  第十五条:组织奖励及纪律

  1.

  协会中,表现积极,成绩突出者,可根据际情况予以提任。

  2.

  本协会每学年按一定比例评出优秀协会干部,进行奖励。

  3.

  每学期活动无故缺席3次以上,或3次未签到者,取消会员资格。

  第七章

  会费的缴纳

  经费的来源及使用

  第十六条:经费来源

  1、学校团委、社联的活动经费拨款。

  2、会员入会则一次性交纳二十元作为会费。

  3、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4、社会赞助及其它合法收入

  第十七条:经费的使用范围

  1、协会的日常运作开支。

  2、举办各类活动所需的各种费用。

  3、对个别有对协会突出贡献者的奖励。

  4、其他合理的开支。

  第十八条:经费收支管理与原则

  1、财秘部负责收入支出管理:建立协会内部会计制度,设立日常管理费用账本受会员和各部的监督和调查。每学期末进行财务整理,报表由信息部在网上公布,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

  2、本协会的经费本着节约开支原则,由财秘部统一管理。按协会预算开支使用。各部门使用经费必须列出详细用途,且得到部长和常委签名后到财秘部报销。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九条:本章程自院团委、社团联合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心理健康协会负责解释。

篇二:大学心理协会章程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章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全称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以下简称本会。

  第二条

  本会性质

  大学心理健康协会是是一个全校性的、隶属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管辖的社团组织。在院学工部、团委和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指导下,由本校热心于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学习、宣传、服务和心理潜能开发的在校大学生自愿参加的学生社团组织。

  第三条

  本会宗旨

  协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校纪校规以及社团联的相关制度,普及心理知识,传递心灵关爱,促进心理健康。

  第四条

  本会工作任务

  本会以“关心他人,关爱自己,健康生活”为宗旨,组织会员学习、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在自我健康成长的同时,促进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素质。

  第三条

  本会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1、组织全体会员在同学中大力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提高我校学生对心理健康的认识;

  2、聘请专家、教授为全校学生讲解心理健康知识和自我调试能力,提高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水平;

  3、通过简报、博客、群、广播台等宣传地,积极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教育工作;

  4、组织开展与大学生心理健康相关的交流讨论,举办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5、协助开展大学生心理测试、心理访谈和人生规划的调查问卷和信息反馈工作。

  第二章

  会

  员

  第四条

  入会条件

  1、凡具有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的在校学生,承认本会章程,均可申请加入本会;

  2、加入本会坚持自愿原则;

  3、对本会从事的工作感兴趣、有热情和责任心;

  4、思想端正、作风正派、严于律己、有高尚的道德品质;

  5、对心理学有一定的了解或有一定的知识基础的同学优先考虑;

  6、心理联络员员自任期始自动成为心理健康协会的会员。

  第五条

  会员的权利

  1、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3、优先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心理知识培训及各项活动和会议;

  4、对本会的组织管理和理事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批评与建议;

  5、参与学生心理状况调查、研究的权利;

  6、有权了解协会的财务状况和活动组织情况,对协会的管理和组织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六条

  会员的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及有关规定;

  2、完成本会委派的各项工作;

  3、积极参加协会的活动;

  4、对破坏及损害本会形象的活动进行揭发和制止;

  5、与会内人员互帮互助、密切协作;

  6、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和形象、声誉;

  7、应用心理学知识服务于同学,服务于社会;

  8、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管理

  第七条

  基本机构

  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下设七个部门: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咨询部。

  第八条

  换届

  1、会长换届:每年的五月或十一月,进行协会的会长换届选举。形式为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参选人员为全体会员。会长任职时间自当选开始,至次年当月,可以申请连任。

  2、各部长换届:每年的六月或十二月,形式为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参选人员为全体协会会员。任职时间自当选开始,至次年当月,可以申请连任。

  3、任职期间,除特定原因可以进行小范围的人员调整,中途不进行会长及部长的换届。各新上任的成员应尽自己的义务和责任,完成任职期间的工作。对工作优异者,任职期满将颁发荣誉证书。

  第九条

  指导委员会

  1、由协会聘请;

  2、成员由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教师组成;

  3、对本会进行工作指导和业务指导。

  第十条

  入会与退会

  1、协会采用学年注册制度,每学年注册一次,不按时注册者视为自动退会处理。协会采取“自愿报名,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承认本章程,自愿服从协会做出的决定外,还要求会员有积极向上的态度,能乐于帮助身边的人,并热心于心理健康事业。

  2、正式录用者在协会内建立电子档案。

  3、会员主动提出退会要求者,需先提交申请书,由协会作出处理决定;

  4、会员毕业离校之日起即为自动退会,不再属于协会会员。

  第四章

  组织奖励、处罚

  第十一条

  组织奖励

  本会中,表现积极,成绩突出者,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提任。每年按一定比例评出优秀工作人员,进行一定的奖励并颁发证书。

  第十二条

  处罚办法

  1、工作中,视所犯错误程度给以协会内警告、留任察看和除名三种处罚。

  2、缺乏活动积极性,工作散漫者,理事会可根据相关事实予以除名,并由会长在全体会议上宣布。

  3、学院处以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者,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第五章

  附

  则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本章程由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予以解释。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

  2010年10月27日

篇三:大学心理协会章程

  

  枣庄学院心理健康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本协会全称为: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是在我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领导下的由我院学生自愿组成以公益为主的群众性团体。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广泛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引导大学生在工作,学习,生活中坦然面对挫折与失败,协调人际关系,进而促进大学生心理健康和人格完善。

  第四条:本协会的主要活动形式:

  (一)利用宣传栏、院报、广播、自办刊物与网站等各种媒体,宣传普及心理学和心理卫生知识;

  (二)通过专家、学者开办讲座,举行心理训练夏令营、心理能力训练班,组织团体咨询等灵活多样的形式,促进广大学生健全人格的形成和自我发展,丰富学院文化生活;

  (三)通过面谈、电话热线等形式,帮助同学们解决日常遇到的心理疑难问题;

  (四)开展其它相关活动,并积极协助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及其它有关部门做好相应工作。

  第五条:本协会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各种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

  会员

  第六条:会员条件:

  凡本院在读学生,承认本章程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成为本协会会员:

  (一)对心理学感兴趣;

  (二)愿意不断提高自己的心理素质;

  (三)愿意为促进广大学生的心理素质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第七条:入会手续及会员需知

  (一)由本学院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向秘书处领取入会申请表,经考核合格者,按要求填写后交于秘书长存档,正式成为本协会会员;

  (二)会员必须按时按质完成上级分配的任务;

  (三)任何人不得私自借用本会名义开展活动或做违法的事,否则本协会将对其追究责任;

  (四)直接申请干事者,须进行面试,合格者方能当选,面试由各部长自行安排,过程有秘书长旁听监督。

  第八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协会的工作有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三)参与本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及享有优先参与学校,培训的权利;

  (四)提出在工作上的困难和问题,请协会给予帮助解决的权利;

  (五)有接受评优和奖励的权利;

  (六)有退会自由的权利。

  第九条:会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宣传本协会的宗旨,自觉维护本协会的形象;

  (二)执行本协会的决议,遵守本协会章程、纪律,服从本协会安排,完成本协会委托的工作;

  (三)积极为本协会收集、提供有关信息与资料;

  (四)积极参与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本协会的工作。

  第十条:会员的职责:

  (一)努力学习心理学知识,不断提高相关知识水平和自身心理素质;

  (二)帮助兄弟会员学习心理学知识,加强会员之间的联系;

  (三)积极参加和参与组织本协会举办的各类活动;

  (四)用所学心理知识服务社会。

  第三章

  组织形式与机构

  第十一条:本协会实行会长领导下的各职能部门负责制。

  社团部门:秘书长,办公室,策划部,宣传部,学习部,文艺部,外联部网络部

  第十二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长团成员。

  社长团的职责是:

  (一)制订本协会的工作方针;

  (二)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三)审议和修订协会章程;

  (四)审议协会经费收支情况报告;

  (五)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

  第十三条:理事会是全体成员休会期间其权力的执行机构。理事会成员(理事)由全体成员民主选举产生。每一届理事会任期为一年,理事连任一般不得超过两届。

  理事会的职责是:

  (一)执行全体会员大会决议;

  (二)制订本协会的年度工作计划;

  (三)具体组织本协会的各种活动;

  (四)审议批准新会员入会;

  (五)执行本协会的各种奖罚制度;

  第十四条:根据工作需要,理事会设有正副会长、秘书长、部门部长。会长是理事会的总负责人和召集人,并向全体成员负责。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主持本职能部门的日常工作,向会长负责。

  第十五条:正副会长及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由理事会通过内部民主协商,从理事中选举产生。

  第十六条:若现任社长团做出对心协不利的行为导致心协遭受非正常原因的重大损失,心协所有原任的正式注册的会长团通过指导老师的协定,有权间接撤除现任社长团的职位。

  第十六条:正副会长的职责:

  正会长职责:

  (1)在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的指导下,代表本协会主持工作,并主持召开心理健康协会主席团会议,部长例会及全体会员大会

  (2)接受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的领导,及时向院社团联合会请示汇报工作,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3)对阶段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并随时向指导老师汇报工作情况

  副会长职责:

  (1)参与协会重大事项的决策,有发言权,表决权。

  (2)协助会长开展工作,依照分工管理所辖职能部门的工作。

  (3)明确各职能部门的任务分工,检查和督促各职能部门工作的实施

  (4)及时作出工作反馈报告给会长。

  第十七条:各部及其工作范畴:

  秘书长:

  (1)

  做好会长团对各部门工作安排的通知,协会内各种信息的传达

  (2)

  及时向会长团反映各项工作的进展,协助会长团对心协的活动进行策划

  办公室:

  (1)

  负责对内的纪律监督,协调各部门工作

  (2)对心协的社员信息档案、财务档案、活动文件等进行管理

  (3)负责所有文章及稿件的撰写

  (4)并作好每次的会议记录和活动流程

  外联部:

  (1)凡本协会举办活动,负责所有联系及接待工作,(2)负责外来经费的补充与捐赠

  (3)与同其它高院同类社团活动进行交流,扩大协会院外影响力

  (4)负责本协会内部成员的联系交流,以及与本校其他社团的联谊交流

  (5)负责对院内情况、生活新闻或注意事项等的情报收集

  (6)负责本协会举办的聚会活动、拓展活动或测试活动

  (7)协助负责活动的场地布置

  (8)及时向秘书长报告工作情况

  宣传部:

  (1)负责心协刊物投稿的收集与整理,完成院内各类报纸的征稿邀稿,及时报道协会动态,编辑社内刊物。

  (2)负责本协会的手绘海报及电绘海报。

  (3)负责office的软件的制作

  (4)负责活动现场及社团生活的拍摄

  (5)创建与管理协会网页,协助编辑部做刊物后期排版工作,及时更新网站。

  (6)对外宣传心协的服务宗旨,负责每次活动场地布置及宣传方式,办好心协每期宣传栏,传播心理健康知识,扩大协会院内影响力。

  (7)负责对本协会所要使用的电子设备的管理

  (8)及时向秘书长报告工作情况

  咨询部:

  (1)负责与同学交流,征询同学对本协会活动和工作的建议,解答同学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2)协助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做好各项心理咨询与调查问卷工作,向有关老师反馈调查工作的情况。

  (3)针对大学生普遍存在的、较为集中的心理问题,进行专题讲座;组织群众性活动,组织总结、交流各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的做法、经验和体会,为协会提供有关信息、建议和决策依据。

  (4)咨询室值班,记录预约信息

  (5)调查本社团内部人员的心理状况,并做适当处理

  (6)及时向秘书长报告工作情况

  服务部:

  (1)负责协会的后勤工作,现场管理

  (2)负责对拓展活动、咨询活动及测验活动的执行

  (3)代表协会的形象,并负责协会礼仪方面的工作

  (4)及时向秘书长报告工作情况

  (5)举办协会内的聚会活动

  (6)心协内部培训活动

  第四章

  经费

  第十八条:经费来源:

  (一)学院拨款;

  (二)举办各种院内外有偿活动的合法收入;

  (三)社会人士或单位的捐赠。

  第十九条:理事会全权管理本协会的所有经费,并制定有关财务制度。账目管理由秘书长负责。指导老师有权利和义务对本协会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条:凡取得突出成绩或为本协会做出突出贡献理事会会员、普通会员,视其贡献或成绩的大小,可根据有关规定,给予授予荣誉称号、通报表扬、颁发资金、奖品、提升职务等不同形式的表彰。各干部正式退出岗位后,可获得证书一份。

  第二十一条:凡有违反本协会章程或有关规定,触犯本协会有关纪律,做出有辱本协会声誉的行为者,视其性质及程度,可根据有关规定,给以点名批评、自我检查、撤消职务、取消会员资格等不同程度的处罚。

  第二十二条:理事会负责制订有关奖罚规则和实施奖罚。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

  第二十三条: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应由院团委、院社联、本协会执行机构或10名以上本协会成员联名提出方可进行,并交社团全体会员大会审议。

  第二十四条:经过修改的章程,须在全体成员上通过后7日内,报院社联审批。

  第七章

  协会的变更和注销

  第二十五条:协会的备案事项(如协会负责人、协会章程等)需要变更的,应在一周内向院社联申请变更登记。

  第二十六条:协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向院社联申请注销:

  (一)完成协会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全体成员决定解散的;

  (三)分立、合并的;

  (四)因其它原因需终止的。

  第二十七条:

  协会提出注销申请登记,应当提交由协会负责人签名、经全体成员通过的注销申请书。院社联负责组织对其财务进行检查,并出具检查报告书。检查期间,协会不得开展活动。

  第二十八条:协会自检查结束之日起十五天内向院社联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二十九条:协会的变更、注销,应在报批后一周内以公告形式宣布。

  ■

  协会活动

  ◆

  常规活动

  ?每周五晚“周末影院”播放与心理有关的电影。

  ?邀请专业心理老师针对大学生心理问题进行心理讲座。

  ?举办校园心理剧大赛。

  ?定期召开成员会议。

  ?与其他高校的心理社团进行交流学习。

  ?举办心理团体辅导、朋辈咨询等其他与心理有关的活动。

  ◆

  特色活动

  ?举办心理沙龙

  ?心理狂欢节

  ?开展礼仪培训活动

  ?进行户外素质拓展活动

  ?举办全校规模心理咨询大会

  ?协会开展中秋,迎新晚会

  ?举办心理剧本征集评比大赛

  ?进行献爱心募集捐赠活动

篇四:大学心理协会章程

  

  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

  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团结泛博爱好心理学的同学,共同学习、研究心理健康知识,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为提

  高我校大学生的心理素质水平,为同学们身心健康提供服务。

  本协会受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处、共青团安徽财

  经大学委员会领导,受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心理咨询中心指导的一个校

  级学生团体。我们是一个具有群众性、自助性、学术性的公益组织。

  安徽财经大学全体师生

  通过开展一些心理活动使同学们在心理上和行为上

  有所正确认识,把那些有心理困惑的同学引导到健康的轨道上来。

  使

  同学们能够在生活质量和思想情操上得到提高,匡助同学们运用其长

  处来弥补自己的缺陷,使其对生活、学习和工作更加充满自信,朝着

  健康的方向发展。

  1.学习、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实践

  活动。

  2.协助会员开展心理自助助人活动。

  3.定期组织专题讲座,适时礼聘专家来校讲座指导。

  4.开展调研、开设心理健康专题学习,提高心理健康知识水平。

  5.协助心理咨询中心开展各项工作。

  6.定期出版有关刊物。

  7.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知识竞赛。

  8.及时反馈我院学生的心理动向和心理状况。

  9.为有需要心理咨询的同学提供指引和匡助。

  1.学校心理咨询中心指导教师负责心理健康协会的工作指导及业务

  指导。

  2.协会设会长一位,副会长三名(包括商学院)。由常务理事会推

  选产生,主持全面工作,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任命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会长代表协会形象,参加对外活动及发表言论。各部设正部长一位,副部长一到三名。

  3.心协常务理事会,是本协会的常设机构,负责协会各方面管理。

  成员由会长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1.信息部:

  在学校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的指导下,负责采集和整

  理目前大学生主要存在的心理问题以及培养当代大学生心理健康的信息,并策划关于心理方面的具体活动和一些该方面的其他事宜。

  2.公关实践部:策划、组织各项活动及对处联络活动。组织社

  团内的各项活动,协调社团内各个部门之间的工作安排,举办活动前

  提交活动流程和策划书以及活动现场的安全工作,保障每次活动的正

  常进行;负责与其他社团之间的沟通联系,共同协调并组织活动,处

  理好本社团与其他社团之间的关系等工作。

  3.调研部

  :定期组织会员进行心理健康知识的学习,适时的开展问卷调查工作;

  协助信息部做好各类所需信息采集和整理,以确

  保信息的有效、可靠。

  4.办公室:负责文件起草、会议记录、信息反馈、档案管理等;

  主持协会办公室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每学期工作计划。

  协调各分

  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

  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提名各机构下年度主要负责人,交

  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决定。

  处理其他日常事物。

  5.宣传部:大型活动先后的宣传报导,活动会场的布置,展牌、海报、橱窗的布置以及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品的制作,宣传本社团的各

  项活动,以及向社团内的工作人员传递会内工作工作安排,并与相关

  部门一起负责每届的迎新工作。

  1.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干部任期一年,经理事会审核后可连任。

  2.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实行会长责任制,各部部长共同协助会

  长工作。

  凡遵守我校规章制度,热爱心理健康知识,自愿为

  学校心理健康协会服务的各年级学生,经申请并批准后即可成为本协

  会会员。会员证只允许会员本人使用,若借给别人,一经发现,严肃

  处理。会员入会后须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安排的任务。

  会员正式入会前,必须认真填写“安徽财经大学大学生心

  理健康协会会员登记表”,经本会允许盖章后,方可成为我会会员。

  1.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会员有参加协会举办各类活动的权利。

  3.会员有对协会工作及负责人批评建议的权利。

  4.会员有遇到艰难时请求协会匡助并得到匡助的权利。

  5.会员有接受心理知识培训和学习的权利。

  6.会员有参加学生心理问卷调查的权利。

  7.会员有获得先进个人奖励的权利。

  9.会员有维护协会团结的权利和义务。

  8.会员有遵守本协会的章程,执行本协会的决议的义务。

  10.向大众介绍本协会,为同学提供必要的心理咨询服务。

  11.会员有保守协会秘密的义务。

  12.会员有向本会报告工作,及时反映活动情况的义务。

  (10分)

  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作为特殊的学生团体,要求每一个会员有良好

  的道德素质,心理素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满分为10分。

  (30分)

  纪律方面主要包括三项内容即例会10分,出勤10分和值日10分。

  (50分)

  工作情况主要包括五项内容即工作态度10分,表现10分,组织

  10分,计划和总结10分以及协调10分。

  (10分)

  此项根据个人在心协所获奖励的情况酌情加分。

  (一)会员会费(本协会暂不收取会员任何费用);

  (二)企业赞助;

  (三)政府资助;

  (四)学校资助;

  (五)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者服务的收入;

  (六)其他合法收入;

  协会成立后,我们会严格按照学校内学生团体经费管理的办法,以正确的方式寻觅经费来源,并合理使用、保管经费。我们协会会成

  立专门的经费管理小组、经费使用监督小组,定期的公开协会的财务

  状况,以确保协会经费的合理使用。

  本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

  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

  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管。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本协会的经费管理必须执行学校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

  代表大会和常务理事会的监督。资金来源属于政府拔款或者企业赞助

  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全校发布。

  1.为了便于了解会员的工作情况,拉近协会成员的距离,每两

  个月召开一次全体成员大会,由协会负责人向协会成员发布协会近期

  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未来工作活动安排。

  开展协会成员交流,掌握协会

  成员思想情况并进行一定的心理健康指导。

  2.协会各部部长每两周进行一次例会,每一个部长向会长汇报工

  作总结、安排近期主要工作。

  3.若有特殊情况和重大活动可暂时增开例会。

  本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其解释权属于大学生

  心理健康协会。

  未尽事宜由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另行规定。

篇五:大学心理协会章程

  

  南通职业大学大学生心理协会章程

  我校大学生心理协会成立于

  2002年

  11月

  ,是我校学生自己的心理自助助人团体,以帮助大学生心灵健康成长、生命潜能开发为使命。

  “心协”活动主要有:

  1、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心理健康教育周是“心协”协助心理咨询中心举办的大型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一年举行两次,上半年为“‘5·25-我爱我’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下半年为“‘心协’会员大会暨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

  2、周末聊吧。周末聊吧每双周六晚在“心协”之家举行,至今已举行了40多期。聊吧选择学生关心的心理话题,精心策划、精心组织,聊吧是同学展示自我,锻炼能力的舞台,许多同学在聊吧中提高了自己的心理素质,锻炼成为聊吧和心理班会的主持人。

  3、心理班会。心理班会是“心协”向系科班级推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重要形式。经过培训的“心协”会员及时发现班级同学的心理热点问题,向班主任提出工作建议,和班团干部密切合作,利用“心协之家”的便利条件,举办心理班会。心理班会使同学走进了“心协”之家,了解了“心协”,也了解了心理咨询中心的老师,有力推动了我校心理咨询工作的开展。

  4、心理剧场。心理咨询中心老师精心挑选了心理影片,如《阿甘正传》、《美丽人生》等。“心协”组织会员观看影片,并组织活动对影片中的人物进行分析,使同学们从中接受教育。目前,心理剧场已不仅是“心协”内部的活动。学校许多班级都申请参加这一活动。

  5、班团干部心理辅导。班团干部心理辅导是“心协”为班团干部开设的一个心理互助项目。我校许多班团干部有搞好班级工作的良好愿望,但缺乏工作技巧,特别是不能很好地调控自我,亲和力不够。“心协”干部多数都参与系科班级学生管理工作,此项目为班团干部提供了一个交流工作心得、探讨自我提升途径的场所。

  6、“心协”网站建设。网站是“心协”向全校同学和社会宣传心理学和心理健康知识、促进同学心理素质提高的阵地。通过“心协”网站,同学不仅可以了解“心协”,学习心理学知识,还可以向心理咨询中心老师咨询。“心协”面向全球开通。

  7、《成长》发行。《成长》为“心协”会刊,由原来的《心育之窗》发展而来,每月一期,包括“心育动态”、“心理氧吧”、“成功之路”、“情爱课堂”等栏目。“心协”为每一期的《成长》举办发行仪式,借以扩大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锻炼“心协”同学能力。

  8、朋辈心理辅导。“心协”培养会员成为同学中的心理辅导员。经过系统培训的“心协”会员遍布学校各系科班级。“心协”会员努力作同学的知心朋友,倾听同学烦恼,帮助同学释放心理负担。“心协”会员在宿舍,班级通过自己的言行举止融洽同学关系,促成良好的宿舍人际关系和班风的形成;会员还通过自己的工作努力使许多需要心理老师帮助的同学走进了心理咨询中心。

  9、努力创设“关怀他人、注重人情“的校园心理氛围。我校正在积极推行人性化、科学化管理,“心协”响应学校的号召,努力在学校创设“关怀他人、注重人情”的心理氛围。“心协”在自己专用的海报栏上每周贴上与优化学生心理素质有关的名人名言。每一次节假日,毕业生离校、新生入校都推出宣传品,努力营造一种温暖、亲切的校园氛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会全称:南通职业大学大学生心理协会,简称“心协”,以下称本会。

  第二条:本会性质

  本会是由热衷于心理学知识学习和宣传、致力于大学生心理素质提高事业的大学生组成的学生团体。本会由南通职业大学心理咨询中心和团委负责全面的业务和组织指导。

  第三条:本会宗旨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出色完成学业的同时,积极开展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帮助广大同学不断提高心理素质,开发生命潜能,追求成功事业和美好人生。

  第四条:本会工作任务

  配合校心理咨询中心开展各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组织开展以大学生心理为专题的学习与研究活动,开展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

  协助校心理咨询中心承担大学生心理健康发展的有关研究任务,为学校培养人才提供科学的调研资料及报告。

  第五条:本会工作方针

  勤奋学习、热情服务、勇于创新、共同成长。

  第六条:本会口号

  互相关心、永远开心。

  第二章

  会员

  第七条:入会条件

  1、凡取得南通职业大学学籍的在校学生,承认本会章程,均可申请加入本会;

  2、加入本会坚持自愿原则,会员要热爱本会;

  3、对本会从事的工作感兴趣、有热情和责任心;

  思想端正、作风正派、严于律己、有高尚的道德品质;

  对心理学有一定了解或有一定基础的同学优先考虑。

  第八条:入会手续

  填写会员报名表。

  初试、面试、审批。

  正式成为本会会员。

  第九条:会员权利

  1、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有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3、有对本会的组织管理和本会干部进行监督,提出批评与建议的权利;

  4、有优先接受心理学知识的培训、学习的权利;

  有参与学生心理状况调查、研究的权利;

  有优先订购或借阅本会的各种资料的权利;

  会员正常上课、学习的时间受保护,本会不占用该时间,所安排活动尽量在课余时间。

  会员毕业可申请作为本会荣誉会员。

  第十条:会员义务

  1、遵守本协会章程及有关规则,执行本会决议;

  2、认真及时地完成本会委派的各项工作;

  3、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4、协助系科班级做好同学心理工作;

  5、对破坏及损害协会形象的活动进行揭发和制止;

  6、维护本会校内外形象及声誉;

  7、与会内人员互相帮助、密切协作,主动关心、帮助身边的同学;

  8、按时交纳会费,每学期进行会员注册。

  9、会员退会自由,但须先提交退会申请书,经常务理事会批准后退会。若出现不履行会员义务一学期以上者,不参加协会活动三次者,学校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者,作出自动退会处理。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会员代表大会

  1、是本会最高权力机构;

  2、由本会全体会员组成;

  3、会员大会每学年召开一次,在特殊情况下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4、会员代表大会的职能:

  (1)听取并讨论协会工作报告;

  (2)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

  (3)选举产生新一届的理事会成员。

  (4)选举本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

  (5)决定聘请指导委员会成员;

  (6)确定本会的工作方向和任务;

  (7)听取并审定财务使用状况的报告。

  第十二条:名誉主席

  本会设名誉主席一名,由分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学校领导担任。

  第十三条:指导委员会

  由会员代表大会决定聘请;

  2、成员由负责或从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专家和教师组成;3、对本会进行组织指导和业务指导;

  4、在理事会换届时,提名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候选人;

  5、对本会的机构设置提出指导性意见;

  6、对协会经费进行审批和管理。

  第十四条:理事会

  成员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可连任两届;

  2、推举常务理事会成员并授权常务理事会主持本会日常工作;

  3、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根据本会工作需要决定有关负责人的任免;

  4、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协商决定本会重大事务;

  5、制定职务分析、工作说明、绩效考评办法及会员管理条例;

  6、决定本会下届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侯选人;

  7、协商决定新一届理事会候选人;

  8、负责组织每学年的会员代表大会。

  9、对外代表本会,与其他学生组织交流、合作。

  第十五条:本会各部门职责

  1、秘书处

  协助主席处理日常事务、协调各部工作;

  组织、起草、整理本会所需的各种资料、文件等工作;

  组织联络会员参加本会活动并及时进行信息反馈;

  负责对本会活动经费的预算和审核;

  负责本会的考核与考勤工作;

  2、网络部

  负责网站的设计与日常维护;

  负责网站内容的及时更新;

  负责本会活动的网上宣传工作;

  3、宣传部

  负责本会活动的宣传工作;

  负责周末聊吧等固定活动的海报及黑板报设计工作;

  负责本会在校内外的形象宣传;

  4、实践部

  负责本会各项活动的后勤工作;

  负责“心协之家”的管理工作;

  负责本会与其它社团、组织的联系、接洽工作;

  负责本会活动中的秩序维护;

  负责组织与校外同类组织进行交流与合作;

  5、学术编辑部

  负责本会在校内的心理学知识普及工作;

  负责组织学术讲座及报告;

  负责《心育之窗》刊物的稿件收集.版面设计和出版发行工作;

  负责学术资料的管理和保存;

  6、文艺部

  负责周末聊吧等固定活动中的心理剧剧本编排及心理剧演出工作;

  负责本会各项活动中的文艺工作;

  负责本会参加的校内外各项文艺活动;

  7、外联部

  负责“心协”会刊费用,经费收集;

  负责会刊《成长》报的外部印刷和社会发行;

  以社会实践为目的,使会员有更多的实践机会;

  8、《成长》编委会

  组织会刊《成长》的报纸编辑,排版,印刷,发行工作;

  第十六条:经费

  1、经费来源:

  学校资助

  社会赞助

  2、经费预算和使用

  各项活动经费均由秘书处进行预算

  由秘书处拨款至活动负责人

  各项经费使用状况均由秘书处记录备案。

  3、经费公告

  :

  经费使用状况将在本协会会员大会上向全体会员公告。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本会各部门管理规则及办事细则,由理事会授权各部门制定,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十八条:本会章程由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执行。

  第十九条:本会章程解释权归属理事会。

  "心协"之家管理制度

  1、工作人员应待人热情、真诚,认真回答来访者的问题,尽力解决来访者的合理要求。

  2、积极创造“心协之家”良好的家庭氛围,充分发挥自己的引导作用。

  3、爱护“心协之家”的所有物品,不得将其带出“心协之家”。

  4、明确自身职责,并互相帮助,促进“心协之家”的健康、蓬勃、向上发展。

  5、友善地提醒读者爱护书刊,保持阅览室内的安静和整洁,各本图书应按照编号放置,便于

  统一管理。

  6、所有聊天活动应固定在聊天室内,并应积极做到以下几点:

  (1)陪聊者有足够的耐心、热情,要善于引导他人远离困惑、烦恼。

  (2)在单独聊天中,来客可以自由选择聊天对象,陪聊者热情、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来客。

  (3)在群体聊天中,能够及时到将讨论话题向着积极的方向引导。

  (4)积极协调好各个单独聊天团体之间的关系,尽量避免相互之间的影响

  "心协"干部任用制度

  “心协”为建设示范性学生团体,承担向我校学生和社会推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帮助同学提高心理素质,开发心理潜能,追求成功事业和幸福人生的使命,必须建立一支高素质、能够高效率工作并能以自身言行向同学示范的干部队伍。据此,“心协”制定以下规定:

  (1)“心协”实行开放性、流动性的干部管理体制。所谓开放,指“心协”所有干部职位向全体会员和全校同学开放;所谓流动性指“心协”干部不是一聘到底,而是随时依据干部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业绩进行调整。

  (2)

  “心协”干部的调整在会员大会召开期间由会员大会决定,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决定。

  (3)“心协”在理事会换届期间成立换届工作小组,由本届“心协”主席担任组长,成员为即将离任“心协”常务理事。换届工作小组承担对下届干部和理事的考察推荐工作。

  (4)“心协”理事为“心协”的后备干部。

  (5)“心协”理事会换届期间,有意担任“心协”干部的同学须向理事会提交自荐书,会外同学还需提供班主任或系领导的推荐书。理事会委托换届工作小组对自荐者进行考察。自荐者即时进入自荐职位工作,接受考察,时间至少一个月。

  (6)

  考察结束后,换届工作小组依据同学的职位表现,在与自荐者所在系科班级和“心协”指导委员会老师充分协商后,向理事会提交“心协”干部候选人建议名单。

  (7)

  理事会在接到“心协”干部候选人建议名单后召开理事会进行协商,广泛征求各方面意思并最终确定“心协”下届干部候选人名单,向全校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心协”干部候选人进入“心协”各部门试用,时间为一月以上。试用期结束后,由换届工作小组向会员大会提交“心协”下届干部候选人名单并最终由会员大会决定是否任职。

  (8)

  “心协”干部因各种原因无法工作到任职期满者,原则上不保留学生干部资格,其干部资格和荣誉由后继者继承。

  (9)

  “心协”干部在发生违法、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后须主动辞职,否则将被免职。因违法、违反校纪校规而离职者,“心协”不复起用。

  (10)

  “心协”干部在期终考试中出现一门功课不及格者,原则上须辞职。

  (11)

  “心协”干部在任职期间不可与会内同学建立恋爱关系,违反者须主动辞职,否则将被免职。

  "心协"理事管理制度

  一、工作态度

  1、待人随和,真诚,相互团结;

  2、努力学习心理学知识,提高自身的心理素质;

  3、善于发现和解决问题,及时反馈会员和其他学生所急需解决的心理问题。

  4、工作积极并有创造性;

  二、工作积分考核

  1、每位理事均有基础分60分。

  2、正常参加协会活动的每次加2分。

  3、对于本会内部实行理事轮流值班制的工作,正常值班一次加2分,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无故迟到或早退一次扣2分。

  4、对协会工作提出可行性建议的每次加1分。

  6、无故不参加本会活动的每次扣2分,无故迟到或早退一次的扣1分。

  7、每次活动积极参加的加一分;

  8、无故缺席本会活动或值班工作达三次,迟到或早退达五次者或不履行理事义务达一学期者作自动退出理事会处理。

  9、被学校处以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者作自动退出处理。

  10、根据最终所得分值的多少,每学期从中选出约十位在校内通报表扬,并作为其申请荣誉理事的重要参考条件。

  三、积分奖惩

  1、学期理事积分考核低于70分,将报常务理事会取消其理事资格。

  2、学期理事积分考核在85—95分之间,将申请作本年度优秀理事,并报校团委批准。

  3、学期理事积分考核在95—100分之间,将申请作为的年度心协优秀干部,并报校团委批准。

  4、学期理事积分考核在100分以上,将申请作为心协有突出贡献奖,并报校团委批准。

  四、其他

  1、本细则具体由秘书处负责考核。

  2、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属理事会。

  "心协"会员管理制度

  一、入会

  会员入会由本人申请,经理事会研究批准,可成为正式会员。

  二、日常规范

  1、会员须按时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不迟到、不早退,因故未能参加者,须履行请假手续

  三次以上不参加活动且未请假者,视为自动退会。

  2、会员参加活动时,须在理事会指定的地点签到,否则视为缺席。

  2

  会员参加活动须遵守纪律,服从安排。

  3、会员在协会内部要团结互助、共同进步。在外要维护本会声誉。

  4、会员要学习并遵守协会内部其他规定。

  5、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会员不得以本会名义拉赞助。

  三、退会

  1、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2、退会时须先向理事会提出申请,由理事会批准后正式退会

  3、会员一学期满,须向理事会另行注册,否则视为自动退会。

  四、评优

  1、会员有参加一年一度评优的资格

  2、优秀会员由民主选举产生,并报校团委批准

  3、有违法、违纪者行为者不得参加评优

  五、竞选理事

  会员有志于参加协会管理工作者,一学期满可以向理事会提出申请,参加理事竞选。

  本规定解释权属理事会。

  “心协”干部谨记

  一.你要以学习为重。你不仅要学好专业知识,还要学好心理学,以便更好地服务于工作。

  二.你要是一个态度认真、工作负责的人。

  三.你要努力增强自己的人格魅力,使你更具亲和力。你要有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人们将以与你在一起为快乐。

  四.你要是一个善于调控情绪的人。虽然心情会像四季般变化,人们却总能看到你春天般的笑脸。

  五.你当明白“艰苦卓绝,玉汝于成”的道理。你要能吃苦耐劳,不断增强自己的意志力。

  六.你要是一个善于沟通协调的人。你有义务帮助团体内各部门相互沟通,出色完成各项工作。

  七.你当明白工作中有分歧是正常的事。你要在工作中与同学求同存异。你要无条件服从集体决定,决不因意见不同而耽误工作。

  “心协”是你展示才华的舞台,她会使你更成熟、更自信地面对自己的人生。

  “心协”是你锻炼能力的热土,她会使你更坦诚、更成功地面对社会的选择。

  南通职业大学大学生心理协会

  201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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