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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引导宗教发挥积极社会作用7篇

发布时间:2023-07-31 10:11:02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深入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引导宗教发挥积极社会作用

  

  最新整理深入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引导宗教发挥积极社会作用

  深入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引导宗教发挥积极社会作用

  一、宗教界是同心共筑中国梦的重要依靠力量

  群众是党从事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重要依靠力量。从宗教信仰角度看,群众由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组成。信教群众首先是群众,是党可以信赖的依靠力量,其合法权益必须予以维护和尊重,其信教需求必须予以满足。新中国成立之初,周恩来就指出我国信教群众有1亿多人,现在半个多世纪过去了,这个数目有增无减。能否处理好与信教群众的关系,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至关重要。20xx年5月21日,xxxx同志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强调,“必须辩证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必须重视发挥宗教界人士作用,引导宗教努力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祖国统一服务”[1]。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xxxx同志进一步强调,“要引导信教群众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维护祖国统一,维护中华民族大团结,服从服务于国家最高利益和中华民族整体利益;拥护中国xxxx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文化,努力把宗教教义同中华文化相融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国家依法管理;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2]。这就把做好信教群众的工作提升到关系国家最高利益和中华民族整体利益的高度,使之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要求相统一。

  新形势下,党和政府面临着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挑战,面对发展经济、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胜利的重任,面对着广大群众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殷切期盼,要“让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真正成为维护祖国统一、民

  族团结和社会进步的爱国者,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的建设者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促进者,成为和谐文化建设的积极参与者,成为现代宗教文明建设的主力军和实践者”[3]。不能因为信教群众與执政党在信仰上有差异,就把他们看成是异己力量,“要尊重他们的信仰,关心他们的生活,体察他们的疾苦,反映他们的呼声,维护他们的权益,以极端负责的态度做好与信教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各项工作”[3]。这不仅是同心共筑中国梦的要求,也是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需要,因而成为党制定和实施引导宗教发挥积极社会作用政策的最终归宿。我们要正确认识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存在,尊重信教群众的信仰,保证正常宗教活动的有序进行,保护宗教团体的合法利益,把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

  众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不断巩固、发展和壮大与宗教界的统一战线,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增添新动力。

  中国梦首先是13亿中国人民的共同梦想。实现中国梦必须走中国道路,必须弘扬中国精神,必须凝聚中国力量。实现中国梦也是中国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梦,我国宗教界有为同心共筑中国梦增添动力的愿望,在坚持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方面有其自身优势。在我国,信教群众是中国人民走中国道路的同行者,是弘扬中国精神的践行者,是凝聚中国力量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实现中国梦,宗教界应主动发挥积极作用,主动参与经济社会建设。由于宗教信仰所回答的是人们认识上的终极问题,所满足的是人们的信仰需求,从而使得宗教在满足信众精神需求方面有独特的优势,而这也是实现中国梦所蕴含的精神层面目标的重要途径。

  长期以来,广大信教群众在各自的岗位上辛勤劳动,对社会作出了很多有益贡献。20xx年,xxxx、xxxx、中央军委表彰xxxx玉树全国抗震救灾英雄集体和

  模范个人,包括了藏传佛教和伊斯兰教清真寺,充分证明了宗教能够而且应该在社会主义社会发挥积极作用。因而,引导宗教发挥积极社会作用为共筑中国梦贡献力量,是社会主义社会对宗教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国各宗教和谐共生的客观要求。

  二、宗教新变化为发挥积极社会作用提供了良好条件

  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发生了与旧时代根本不同的变化。社会主义国家既不会利用行政力量发展宗教,也不会用行政力量消灭宗教。在阶级社会,宗教主要被统治阶级用来作为维护阶级统治的工具,其消极作用十分突出。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后,尤其是随着新中国的成立,在党和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我国宗教发生了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变化,这些变化为党和政府制定和实施宗教政策提供了现实的可能性。

  我国宗教的社会性质发生了根本改变。新中国成立,标志着中国人民终于推翻了“三座大山”的压迫,成为了国家的主人。与之相应,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的关系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广大爱国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号召,在基督教和天主教领域发动了反帝爱国运动,主动革除同帝国主义的联系,清除隐藏其中的帝国主义分子,使天主教、基督教成为中国信徒见证自己信仰的宗教。在佛教、道教中,主动废除封建剥削和压迫制度,特别是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宗教改革中,严格区分宗教信仰和封建剥削制度的界限,保护人民的信仰自由,严厉打击披着宗教外衣的非法活动。这次宗教革新和宗教制度的xxxx改革为发挥宗教积极社会作用创造了前提条件,是一次伟大的社会实践。“各宗教通过改革,消除了封建宗教特权,摆脱了帝国主义落后势力的控制和影响,通过新中国成立初历次社会主义运动,宗教界纯洁了队伍,培养了一批热爱祖国、接受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宗教学识并能联系信教

  群众的宗教教职人员。同时,全国性和地方性爱国宗教组织的建立,使宗教界的领导权掌握在进步分子手中”[4]。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加强团结,相继成立了中国佛教协会、中国道教协会、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中国天主教爱国会等爱国宗教组织,使宗教界成为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正是宗教方面发生的积极变化,为党引导宗教发挥积极社会作用提供了政治基础。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宗教,不仅应该而且可以发挥积极社会作用。

  宗教界人士的政治态度发生了质的飞跃。经过宗教革新和宗教制度的xxxx改革,广大宗教界人士的政治态度发生了巨大变化,爱国宗教界力量成为了宗教界的主流,原来对党和政府的宗教政策持疑虑和抵触情绪的人,真正看清了黨和政府对宗教信仰的尊重和保护,其中一部分人已经成为爱国运动和xxxx改革的积极分子,他们在巩固人民政权、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以及社会主义建设中,坚定地拥护和服从党和政府的领导,带领广大信教群众为建设社会主义贡献了力量。进入新时期后,xxxx强调中国宗教界的主流是健康的,要不断巩固和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发挥爱国宗教界人士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宗教观念中增添了爱国爱教的新内容。宗教是由宗教观念、宗教感情、宗教行为、宗教组织和制度等要素组成的一种客观存在。其中,宗教感情、宗教行为和宗教组织、制度是可以改变的,可以适应社会的发展而发生某些变化。宗教观念是构成宗教的最核心部分,是不易改变的,但也是深层次上影响宗教发挥积极社会作用的重要因素,因为宗教的神学思想总是以特定的时代、特定的文化、特定的历史环境下人的社会实践为理论背景的。因而,宗教神学思想的与时俱进成为引导宗教发挥积极社会作用的内在动力和要求。新中国成立后,在党和国家的领导和支持下,我国各大宗教都对宗教神学思想进行了革新。其中,最为典型的

篇二:深入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引导宗教发挥积极社会作用

  

  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促进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那么,信教群众是否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积竭力量?宗教能否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因素?在《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假设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地提出:要“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一个新的时代命题

  我们对宗教及其社会作用的认识,也有一个在不同时代、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强调不同的侧重点、不断深化认识的过程:从马克思、恩格斯在他们那个时代不能不着重揭露剥削阶级利用宗教的麻痹作用、从精神上奴役劳动群众并用以维护剥削制度,到建国时我们党明确“信教群众是可以团结的力量〞、把“宗教信仰自由〞明确写进宪法,到改革开放初期肯定“宗教界也有很大的进步〞,提出“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到2001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进一步把党同信教群众的关系明确为“血肉联系〞,一直到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这个对宗教问题认识不断深化和完善的过程,既隐含着一条始终不变的主线,又展现出一条清晰变化的轨迹。

  一条始终不变的主线,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统一。人民群众(包括信教的群众)不仅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其实践活动也是社会精神文明开展的源泉和动力。要千方百计把人民群众团结在无产阶级政党的周围,引导群众为自身的根本利益而奋斗。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这些根本要求,无不贯穿、渗透于马克思主义的宗教观之中。例如,马克思讲过“宗教是人民的鸦片〞。但只要读一读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一文中提到这句话的那篇原著,读一读与这句话紧紧相连的前言后语,就不难看到,马克思立意的着重点并

  /非是〞麻醉人民的鸦片〞,而是特定时代条件下“受鸦片麻醉的人民〞,是哀其不幸――“宗教是被压迫生灵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感情〞,促其奋斗――“反宗教的斗争间接地也就是反对以宗教为精神慰藉的那个世界的斗争〞,“应该向德国制度开火!〞而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需要明确指出宗教不仅有消极因素也有积极因素,这种“二因素论〞重要观点的提出,也正是基于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与群众观的统一,是从宗教的群众性说起的,于是就有了《江泽民文选》第三卷《论宗教问题》中那段深刻的阐述:“宗教的存在,是以大量群众信奉为前提的。……由于宗教的这种群众性,宗教往往构成一种非常强大的社会力量,处理得好,可以对社会开展和稳定产生积极作用;处理得不好,就会产生消极作用,甚至产生很大破坏作用。关键看能否有效地管理和引导宗教,减少宗教中的消极因素,发挥宗教中的积极因素。〞而在今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遵循的一条重要原那么,就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好、维护好、开展好最广阔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党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当然也包括广阔信教群众的利益;我们党依靠最广阔人民的力量,当然也包括依靠广阔信教群众的力量。信教群众也是我们党执政的群众根底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做好信教群众工作是宗教工作的根本任务,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宗教工作中的必然贯彻,也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与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一致性的一贯表达。

  一条清晰变化的轨迹,是在革命时代不能不比拟突出地揭示宗教的消极作用,到客观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具有消极作用和积极作用的两重性,再到更多地从正面的积极的角度看待宗教、注重发挥其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这一命题的提出,不是信手拈来而是深思熟虑,不是一般口号而是科学命题,不是权宜之计而是根本政策,不是简单一说而有丰富内涵。它的提出,既有深刻的认识论根据,也有科学的方法论根底:

  首先,这一科学命题的提出,乃是立足于以科学的历史的观点看待宗教的“四个全面认识〞――全面认识宗教产生和存在的深刻历史根源、社会根源、认识根源、心理根源,全面认识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将长期存在的客观现实,全面认识宗教问题同政治、经济、文化、民族等方面因素相交织的复杂状况,全面认识宗教对相当一局部群众有较大影响的社会现象。有了这“四个全面认识〞,才能深刻地把握宗教存在的长期性、宗教问题的群众性和特殊复杂性,宗教既然在我国社会将长期存在,我们就要正视它、引导它,促使我国宗教界和信教群众朝着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总方向前进。

  其次,这一科学命题的提出,乃是统筹于“正确处理五大关系〞这一驾驭我国社会开展全局的战略思考。胡锦涛总书记从我国社会政治生活领域,提出了正确认识和处理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思想。正确认识和处理这五大关系,并且把宗教关系列为五大关系之一,对于我们团结各种社会力量,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在重要战略机遇期顺利开展,具有重要意义。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开展,促进社会和谐,需要依靠亿万人民群众共同奋斗,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宗教与社会的关系问题。要客观认识宗教的社会作用,从“和为贵〞、“和而不同〞、“求同存异〞的角度,以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为前提,改变过去有的同志只习惯于从消极方面着眼、过分强调信教与不信教群众的差异的思

  /维定势,多从正面把握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在根本利益上的一致性,致力于促进建立和谐关系;把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具体化为“正确认识和处理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之间的关系〞,并将之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

  第三,这一科学命题的提出,乃是着眼于“两个最大限度〞――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强调“四个全面认识〞,“处理五大关系〞,绝不是要瞻前顾后、无所作为,而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积极进取。

  立足于“四个全面认识〞,统筹于“处理五大关系〞,着眼于“两个最大限度〞,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在宗教问题上一个客观的、科学的、崭新的时代命题——“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也就必然应运而生了。

  坚持以党的宗教工作的根本方针为指导

  “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要以正确的方针政策为指导。六中全会决定中有一段完整的阐述:“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那么,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加强信教群众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的团结,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是要全面正确地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我们既尊重群众信仰宗教的自由,又尊重群众不信仰宗教的自由。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这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根本权利。尊重和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是我们党维护人民利益、尊重和保护人权的重要表达,是稳固和扩大党的群众根底的必然要求,是把广阔信教群众凝聚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个共同目标上来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信教群众

  /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的团结的根本前提。要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努力使广阔信教群众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维护祖国统一、促进社会和谐等重大问题上取得共识,增强党在信教群众中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要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加强对信教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深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开展法制教育和公民道德建设,普及科学文化知识特别是现代科学知识,使信教群众更好地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奉献力量。

  二是要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我们保护宗教信仰自由,并不是要提倡信教,也不是要人为扩大宗教影响,更不是说宗教活动可以不受法律约束。宗教活动是在社会中进行的,必然会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必须依法予以管理。我们的工作原那么是,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打击犯罪,确保宗教活动标准有序进行。宗教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宗教活动不得干预行政、司法、教育等国家职能的实施,不得阻碍正常的社会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这些年来,我们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大背景下,在制定、实施宗教方面的两个单项法规和假设干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根底上,制定、公布了《宗教事务条例》。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关键是要全面理解和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根本方针,落实宗教事务条例。〞把贯彻宗教工作根本方针与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相提并重,说明我们党对宗教问题既重视政策指导,又重视依法管理。中央十分重视并推动宗教事务条例的出台,把“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作为“我们党依法执政和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认真加以贯彻落实,从而使我们在管理宗教事务方面,从以往较多以政策调整为主,全面过渡到以政策调整和依法管理并行并重。

  /三是要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那么。这是我国信教群众的自主选择,是我国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支配和控制的重要保障。要指导和支持我国各宗教团体自觉坚持这个原那么,帮助和支持他们结合各自宗教特点加强自身建设。

  四是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宗教既然在我国社会将长期存在,我们就要正视它、引导它。要鼓励和支持宗教界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效劳社会的优良传统,支持他们为民族团结、经济开展、社会进步、社会和谐、祖国统一多作奉献,支持他们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支持他们增进信教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和理解,支持他们反对和抵抗利用宗教进行危害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利益的非法活动。

  美国哲学家、史学家威尔

  杜兰在他的《世界文明史》一书中说:“宗教是一种很难定性、不易评判的社会现象:一方面,它与人类文明有着不可分割的渊源联系,并造就出众多思想家、科学家、艺术家、政治家和具有崇高道德力量的伟人;另一方面,在人性的偏执、社会的罪恶、种族的仇视中,也经常能看到宗教的阴影,宗教又常常成为社会动乱、冲突、甚至战争的助力。〞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在我国宗教界“造就出众多……具有崇高道德力量的伟人〞。我们要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宗教界爱国人士成长的特点和规律,加大培养力度,努力形成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保证宗教组织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教人士手中,保证我国宗教界和信教群众朝着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总方向前进。

  建设和谐文化坚决抵御渗透

  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就要围绕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努力开掘和弘扬宗教教义、宗教道德中有利于社会开展、时代进步和健康文明的/内容。我们并不认同将宗教完全等同于文化的观点,但也不否认假设干宗教经典、教义,宗教道德、艺术中所积累着的人类生命繁衍的文化信息,所渗透着的历史积淀的体验和哲理,所孕育着的民族优秀文化因素,所镌刻着的人类精神文明开展的轨迹。我们要建设的“和谐文化〞固然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但其中就包括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发扬民族和谐文化资源,借鉴人类有益文明成果。在这里,宗教就可以、也应该有所作为和奉献。例如,去年胡锦涛主席在纪念联合国成立60周年大会上发表讲话,呼吁“努力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而在中华“和〞文化的海洋中浸润两千年,深受中华“和〞文化影响的中国佛教就认为,“心净那么国土净、心安那么众生安、心平那么天下平〞,于是提出“和谐世界,从心开始〞的口号,成为首届世界佛教论坛的响亮的主题。世界佛教论坛结束以来,佛教界又在积极探索“和谐世界〞究竟如何“从心开始〞?有的提出“从心开始〞要从佛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以戒为师〞、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开始。有的从佛教的教义、教理,强调要以提倡“信仰、因果、良心、道德〞,“感恩、包容、分享、结缘〞,来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奉献。这些都是很有智慧的见解。无论是佛教,还是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都蕴涵着丰富的和谐思想资源,可以也应该为和谐文化建设做出积极奉献。总之,我们常说,“文化的力量,深深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凝聚力、创造力之中〞,宗教要促进社会和谐,就应该和各个方面一起努力,使我们人民的精神世界极大丰富,全民族创造精神充分发挥,以“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的蓬勃不息的生命力、凝聚力和创造力,屹立于世界先进民族之林。

  /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还要注意保持清醒头脑,坚决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进行的渗透。

  一是要在扩大开放中抵御渗透。我们必须善于抵御借助信息化、全球化而不断加剧的渗透,必须善于在长期周旋中抵御渗透,必须面对新情况,拿出新方法,解决新问题。

  二是要在全面贯彻党宗教工作根本方针和宗教政策中抵御渗透。把爱国宗教界人士和广阔信教群众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筑成抵御渗透的铜墙铁壁。

  三是要在抓好落实中抵御渗透。抵御渗透容易喊得很响,落得很空;看得很重,却无计可施;不是“内紧外松〞,反倒成了“外紧内松〞。要切实把抵御渗透落实到宗教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四是要通过加强依法管理来抵御渗透。抵御渗透并不是简单地在境内外宗教往来中竖起一堵“墙〞,而是要加上一道网——法律之网,过滤之网,使有害的被拦住,无害的通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等联合国人权文书、公约明确规定,“表示自己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仅只受法律所规定的以及为保障公共平安、秩序、卫生或道德、或他人的根本权利和自由所必需的限制。〞依法制止、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危害国家平安、公共平安等违法犯罪活动,与这些人权文书、公约的精神是一致的。

  五是要加强专业工作队伍建设。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依法处理各种非法传教活动和渗透活动,需要一支稳定的、专业的、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目前政府宗教工作部门作为职能部门和行政执法主体,其机构设置、干部配备,与所承当的任务要求差距很大,亟待充实和加强。

  /六是要从根本上解决好社会变革中群众精神生活领域出现的新问题。高扬引导中国社会前进的社会主义文化旗帜,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民族的自尊心和文化的自信心,形成全民族发奋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

  纵览世界风云,昔称“紫气东来〞,今有“和气东来〞;人叹“文明冲突〞,我有“和风西送〞。“东来〞的,是努力建设和谐社会而生长、而凝聚的自强不息、和实生物之“和气〞;“西送〞的,是推动建设和谐世界而呼唤、而弘扬的厚德载物、协和万邦的“和风〞。在一个促进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社会中,中国宗教为增进和谐发挥积极作用,也就是在为这个不安宁的世界,增一分和谐与安宁,添一分理解与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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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深入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引导宗教发挥积极社会作用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社会主义社会对宗教的要求,也是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的条件。2001年12月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提出新世纪初宗教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贯彻落实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一基本方针,对于正确处理我国的宗教问题,做好新世纪初的宗教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论断的提出,是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党的宗教政策的丰富和发展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我们党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出发,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宗教工作的成功经验作出的科学论断,是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重要发展和理论创新。早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同志在同宗教界人士谈话时就提出:我们要把眼光放大,要把中国和世界搞好,佛教教义就是这个思想,它还要追求彼岸的幸福,佛教创始人释迦牟尼主张普度众生,代表当时印度受压迫人们的愿望,为了免除众生的痛苦,不当王子,出家创立佛教,因此幸福的人可以与共产党合作,在为众生、为人民群众解除压迫的痛苦这一点上是共同的。周恩来同志也曾对基督教界提出,要研究怎样服务于中国人民,使基督教有益于新民主主义社会。这里涵盖着宗教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思想。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导下,中共中央在《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通知中,明确指出:“使全体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的群众联合起来,把他们的意志和力量集中到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这个共同目标上来,这是我们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处理一些宗教问题的根本出发点和

  落脚点。”它体现了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重要思想和内涵,也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论断的提出奠定了理论基础。199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中第一次明确提出“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一命题。1993年11月江泽民总书记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对宗教工作讲了三句话,一是全面正确地贯彻党的宗教政策,二是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三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并以唯物主义观点对这三句话进行了阐述,即:贯彻党的宗教政策也好,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也好,目的都是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就形成了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科学论断。这一论断的提出对于进一步提高全党对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做好新时期宗教工作,切实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要不断调整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某些不适应的部分,才能使上层建筑不断适应经济基础发展的客观要求,才能充分发挥上层建筑的积极作用。在这一庞大的上层建筑体系中,宗教这一意识形态,虽然远离经济基础,采取了超人间力量的神秘主义形式,但也不能摆脱受经济基础决定这一客观规律的制约,它也必须要随着经济基础的变革而不断调整自己,使之适应社会的需要。只有这样宗教才能在社会的不断进步中,处理好与整个社会的关系,才能在社会中稳定自己的地位并发挥自身的作用。

  翻开宗教的发展史,无论是原始宗教,还是具体到某一宗教都是以一种不断适应的形式,求生存,求发展。纵观我国和世界的宗教历史都有一个共同的规律,就是宗教都要适应其所处的社会和时代,才能存在和延续。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宗教存在于社会主义国家中,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中还将长期存在,这就决定了宗教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既是社会主义社会对我国宗教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国各宗教自身存在的客观要求。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历史证明,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社会主义制

  度是广大信教群众根本利益的保证,是实现宗教信仰自由的保证,也是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政治基础。新中国成立后,宗教界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受益者,他们和全国各族人民一道在政治上、经济上翻身解放,成为国家的主人,在宗教方面,他们摆脱了帝国主义的操纵、控制,推翻了宗教封建压迫制度,在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指导下,不断改变自己原来的面貌,使宗教成为中国信徒自办的事业,积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取得了一些成绩。新中国宗教面貌的改变,与宗教自身的不断进步,证明了宗教是完全可以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

  二、全面正确地理解“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论断的科学内涵

  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江泽民总书记在谈到“相适应”时,进一步明确提出了两个要求和两个支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是要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放弃宗教信仰,而是要求他们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他们从事的宗教活动要服从服务于国家最高利益和民族整体利益;支持他们努力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支持他们与各族人民一道反对一切利用宗教进行危害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利益的非法活动,为民族团结、社会发展和祖国统一多做贡献。江总书记的讲话,十分精辟地概括了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基本内涵。

  这里必须指出的是,所谓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是指宗教的唯心主义思想体系与唯物主义思想体系相适应,而是指宗教与社会主义制度相适应。毛泽东同志说:“共产主义是无产阶级的整个思想体系,同时也是一种新的社会制度。”从思想体系上说,宗教与社会主义当然不可能相适应,但从社会制度上来说,宗教是能够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这种适应,并不是要求宗教界放弃自身的信仰,放弃有神论的思想体系,而是在保证宗教信仰自由的前提下,要求各宗教组织及有信仰的中国公民,要在政治上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应着眼于求同存异,求政治之同存信仰之异,这个“同”就是广大信教群众和宗教教职人员,尽管他们有各自的信仰,但他们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符合包括信教群众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建设祖国、振兴中华,同样也是他们的愿望。这是我们做好宗教工作的政治基础。长期以来,我国各宗教通过自身的改革和进步,也为在社会主义社会发挥其积极因素打下了一定基础。这就决定了宗教是完全可以而且必须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因此,我们要充分鼓励广大宗教界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同全国各族人民一道,反对一切利用宗教进行危害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利益的非法行为,自觉维护稳定,坚决抵制渗透,坚定地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积极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求宗教界在享有公民基本权利的同时,必须依法履行公民的义务,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宗教活动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最高利益和民族整体利益,自觉遵守社会主义国家现阶段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政治上和行为上坚持四个维护的原则。正如李瑞环同志讲过的,在我们国家,任何人、任何团体,包括任何宗教,都应当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人民的利益,维护祖国的统一,维护民族的团结。这是最基本的行为准则。如果背离了这个原则就会影响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的政教关系,也会影响宗教与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

  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还要求宗教组织、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发扬各宗教的优良文化传统,弘扬各宗教教义、教规和宗教道德中的积极因素,为提高全民族文化、思想水平和培养全民族良好的道德素质做贡献。我国现存的五大宗教与中国主体文化相融合,不

  论对历史、哲学、伦理学、心理学、逻辑学等学科还是在文学、戏剧、小说、音乐、美术、建筑等领域,都不同程度地促进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成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天,在我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应当保护和弘扬宗教中的优秀文化成果,摒弃那些不利于社会主义制度,不利于人民生活和身心健康的消极因素,努力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为发展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事业做出贡献。当然,肯定宗教中的积极因素,目的不是为了发展宗教,而是努力使已经存在的宗教,多为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服务。

  三、“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重在积极引导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不可能是直线式的,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也必然是一个充满矛盾而不断解决矛盾的发展过程,在社会主义历史时期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主流,是主要方面,但不能否认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仍存在不适应、不协调的地方。这既有历史和现实的原因,也有国内和国际的原因,既有宗教本身的原因,也有社会方面的原因。实践证明,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一个不断解决矛盾的发展过程,是做好新时期宗教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需要我们坚持不懈、坚定不移地在“积极引导”上下功夫。

  江总书记在2001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指出: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党和政府积极引导,也需要宗教界自身不断努力。要采取慎重严谨的态度,耐心细致地做工作,根据各个宗教、各个地方的实际,坚持求同存异、团结多数原则,把握方向,抓住重点,稳步推进,取得实效。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我们决不能采取消极被动的态度。促进任何事物发展,都需要发挥主体的能动性,党和政府,特别是各级政府宗教部门的干部,肩负着做好这项工作的重任。

  “积极引导”就是要不断巩固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之间的共同的政治基础,巩固这一政治基础,必须坚持求同存异的原则,正确对待和处理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不相适应、不协调的问题。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宗教方面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面对这些不适应的问题,一方面,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宗教将在社会主义阶段长期存在,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也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是符合规律的现象,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将是一个长期的研究课题,也是党和政府在宗教工作中的一项长期任务。另一方面,要坚持全面正确地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切实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积极帮助宗教界树立长期引导适应的思想,协助爱国宗教团体不断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提高自身组织管理能力,妥善处理好宗教问题中的人民内部矛盾,团结广大爱国的信教群众,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力量,切实解决好宗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其自身的进步。

  积极引导,主要是通过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来实现。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党和政府对待和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政策,绝非权宜之计,要长期坚持、深入贯彻。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邓小平同志一贯倡导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以科学的态度去认识宗教及发展规律,时刻勿忘我们面对的是亿万信教群众,只有这样,才能全面正确地贯彻好党的宗教政策,才能有利于宗教更好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也是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最有效最积极的手段。这就要求:一方面,要加强宗教方面的法制建设,宗教工作干部要努力提高自身的理论素养和法制观念,提高政策水平,坚持依法行政;另一方面要求宗教界要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律保障宗教信仰自由,宗教也必须在法律范围内开展活动。

  “积极引导”就是要在满足广大信教群众宗教生活的同时,诚挚

  热心地帮助他们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使之成为建设社会主义的一支积极力量,同时要努力引导宗教界在爱国爱教的前提下,利用宗教教义、教规和宗教道德中的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多年来,在党和政府的支持下,我国宗教界在宗教思想建设上作了很多努力,在宣传和解释各自的宗教思想中,增加了不少有利于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的内容,如伊斯兰教提出“爱国是伊玛目的一部分”,佛教倡导建立“人间佛教”,天主教提出“民主办教”,基督教提出“神学思想建设”,这些思想和观点的提出,是宗教界在新的历史时期为进一步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作出的新的努力。□

  (作者分别为:市宗教局助理巡视员、办公室主任;市宗教局宗教一处副处长)

篇四:深入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引导宗教发挥积极社会作用

  

  宗教管理工作心得体会_宗教管理工作总结与反思(精选5篇)

  宗教管理工作_宗教管理与反思

  篇1近年来,我们XX市委统-战部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在市委的领导下,在省委统-战部的指导下,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维护少数民族和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为全市的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连续多年被省委统-战部表彰为先进单位。

  一、着力提高认识,领导重视到位

  境内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道教五教俱全。全市有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52处,有教职人员94人,信教群众约17万人。在1999年5月和20xx年9月我市分别成立了XX市佛教协会和XX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为推动全市宗教工作的正常开展创造了条件。针对我市民族宗教工作面宽量大任务重的情况,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下发了有关加强宗教工作的文件,切实把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领导班子的责任目标,纳入工作考核内容。成立了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工作小组职责。建立了宗教工作联系会议制度,使得一些宗教方面的突出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二、认真贯彻执行民族宗教政策,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近年来,面对宗教场所内外矛盾较多的实际,我部按照市委统-战部牵头宗教工作的工作机制,多次牵头召开宗教工作协调会议,理顺关系,落实责任,化解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1、协调关系化解矛盾。(1)真武山庙群自恢复道教活动以来,由于体制不顺,一度出现真武山道士与博物馆工作人员矛盾纠纷加剧,信教群众和道士的强烈不满。针对这一情况,我部在切实做好上访人员的思想工作的同时,积极与有关部门一道,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建言献策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建议,终于化解了矛盾,理顺了情绪,维护了社会稳定。(2)真武山道教生活用房,由于一段时间连日降暴雨,致使道观生活区房间墙面和地面多处开裂,裂缝

  宽达1寸,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面对一方面裂缝生活用房急需腾空,另一方面博物馆内部职工住房也很困难的“两难”问题,经过与相关部门协调做工作,终于使博物馆调剂出一间房给道教使用,消除了隐患确保了安全。

  三、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促进全市宗教工作健康发展

  近年来,通过对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宣传与贯彻落实,认真做好各项具体工作,在保持稳定的同时,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全市共举行各种会议、培训班100多次,参加人员达1万余人,分发各种宣传资料1万余份,信教群众教育面达80%。特别是去年5月17日,市委市府召开了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工作会。各区县分管宗教工作的副书记、副县长、统-战部长、民宗局长、联系宗教工作的政府办副主任,市宗教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及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等60多人参加了会议。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宗教事务局局长王增建应邀到会指导并作专题辅导。市委副书记尹德宏、市政府副市长李宗清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掀起了全市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高-潮。

  四、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民族宗教工作新动态

  1、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及时掌握民族宗教工作新动态,做到心中有数,掌握主动,以便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近年来,我部多次深入部份区县调查研究民族宗教工作,并根据调查的情况,梳理出了真武山道教,少娥寺、东山寺、慧光寺等佛、道教开放场所存在的有关问题。

  2、认真开展了对全市宗教团体的专题调查。按照省委统-战部的要求,我部对全市宗教团体的现状进行了专题调查,针对调查的情况,提出了加强宗教团体建设的对策与建议,并及时向省委统-战部报送了《XX市宗教团体现状的情况汇报》。

  3、为保证信教群众合法的宗教活动有序开展,市委、市政府就整治全市“两乱”问题发出通知,按照专项治理的要求,进行了全面调查。据不完全统计,捣毁乱建寺庙20多处,滥塑神像80多尊,保护

  了合法宗教活动场所和权职人员的正当权益,维护了宗教界的稳定。

  五、认真做好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工作

  按照《四川省宗教界代表人士培训工作五年计划》通知要求,我市于20xx年10月21日至22日在山千佛寺举行了《XX市宗教管理干部及宗教界代表人士培训会》参会的有宗教管理干部20余人,宗教界代表人士100余人。特邀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宗教局局长讲授《我国宗教现状、政策及基本观点》。我们还特邀司法、公安部门领导分别从各自部门的职能出发,结合实际对如何做好宗教工作进行专门讲课。近年来,各区县积极举办各种培训班,学习班10多期,受培训1200多人次,同时,采取输送外出考察学习30人次。

  在思想建设方面,结合各宗教的特点,指导宗教团体加强对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进行独立自主、自办原则教育和政策、法制教育。在组织建设方面,帮助宗教团体加强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建设,把受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爱国爱教,有一定宗教学识,在信教群众中有较高威望的中青年人士充实进去,稳妥解决新老交替问题。在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方面,我部积极与组织、民族工作部门一道,共同调查了解和掌握了一批少数民族后备干部,同时按照“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积极推荐优秀少数民族干部。

  六、做好民族宗教信息和来信来访工作

  近年来,凡是省委统-战部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传真电报,我部都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宗教团体通报情况,凡是得知各区县有关民族宗教方面的信息,做到有选择地及时向市委办公室和省委统-战部报送。同时针对宗教方面上访人员较多的实际,建立了上访登记制度,耐心细致的做好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做到接待上访人员热情周到。

  总之,我们将认真总结民族宗教工作经验,认真搞好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认真履行好民族宗教工作职能,努力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宗教管理工作心得体会_宗教管理工作总结与反思

  篇2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文化多元化趋势的加速发展

  和国际互联网的日益普及,宗教对整个人类社会政治生活的影响更加凸显。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宗教工作的内外环境正在发生急剧变化。我们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摒弃落后的思维模式,努力培养与时俱进的思想理念,开拓性地开展宗教工作,形成以下几点体会:

  一、当前农村宗教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存在误区。由于宗教依法管理工作起步较晚,宣传教育不够有力,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思想认识还远未到位。一是麻痹思想。一些基层干部看不到宗教问题的长期性和复杂性,认为宗教工作不是中心工作,抓与不抓、管与不管无妨大局,管得好也看不到成绩;二是无害论思想。有些干部认为不过是几个老太太烧香念佛,总比搓麻将赌钱好,没有什么危害,乡里乡亲的,没必要那么顶真,抹不下面子;三是害怕思想。少数干部存在封建迷信思想,怕管了遭“报应”,唯恐避之不及;四是僵化思想。一些农村信教群众由于不懂政策法规,分不清合法与非法的界限,参与非法场所活动,有的把宗教界人士当作佛、神、仙的使者或代言人,分不清是非善恶,宁可违反政策法规而不愿违反佛、神、仙的旨意,成为事实上的落后群众。

  2.个别宗教不正常发展。有的宗教发展过快,如基督教,在信教人数中目前在全国已位居第二。信教人员结构呈现由老龄化向年轻化、由农村向城市、由文化低向文化高转变趋势。由于不正常发展,导致有些地方宗教活动频繁,一些地方基层宗教活动混乱,从而产生了对教育、行政和社会的负面影响。

  3.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有加剧之势。现在,境外势力利用宗教对我进行渗透,问题突出,形势严峻,已经对我国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政治局面,对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和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对我国的国家统一、领土完整构成了现实威胁。渗透的方式主要有寄送印刷品、音像制品,或利用广播、互联网,或派遣传教人员,投入资金,在我境内传教,或支持地下势力,拉拢分化我爱国宗教界人士,同时广泛利用经济、文化、教育和社会服务等非宗教渠道对我进行渗透。

  二、解决农村宗教问题的建议

  宗教的存在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历史现象。我们要充分认识宗教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和重要性,尤其是在我市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必须要把解决宗教突出问题摆上应有位置,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1、加强宣传教育。要在农村党员干部中广泛深入地开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党的宗教政策的学习教育,多形式、多渠道深入宣传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宗教政策法规。引导农村各级干部特别是乡、村主要领导、宗教干部以正确的理念、科学的方法、合法的手段对待宗教。向广大群众宣传宗教政策法规,不断增强信教群众遵纪守法意识,规范信教行为。通过各种形式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丰富农民业余文化生活,引导农民崇尚科学、追求新知。各级党政组织尤其要搞好信教群众中弱势群体的扶贫帮困工作,使他们切身感受到党的温暖,尽快脱贫致富奔小康。加强对宗教界人士的教育,促使其不组织、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并及时反映和举报非法宗教活动和苗头性问题。

  2、加强人员管理。着力建好两支队伍,一是抓好宗教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宗教工作者的政策水平和依法管理水平,探索解决乡统战宗教干部人手少、精力分散问题的途径,通过配齐配强、培训、交流,建立起一支能征善战、敢管善管的宗教干部队伍。二是抓好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通过培训和外出学习,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爱国情感、宗教学识、管理能力、个人修养;通过充实调整等办法,合理配备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切实构建好宗教团体管理班子;通过经常性谈心谈话,引导宗教界知名人士提高自身素养,积极发挥骨干作用,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从而建立起一支遵守政策法规、信众基础较好、具有较高宗教学识和管理水平的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

  3、加强依法治理。宗教事务部门应本着“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工作原则,重点抓好两手。一手是推进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帮助宗教场所建立健全议事决策、财务管理等,通过开展争创文明宗教活动场所等活动,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宗教场所的规划建设,强化“规划先行、质量可靠、体现特色”的理念,改变随意性大、建筑档次低的状况,提高宗教场所的文化内涵,增强对信教群众的吸引力。进一步挖掘宗教历史文化底蕴,充分发挥宗教在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另一手是加大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的力度。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发挥各个部门在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中的作用,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强化检查督促,加大“拆、改、封”尤其是“拆”的力度,加快处置非法场所,采取“回头看”等措施,切实防止“回潮”;进一步推进治理假僧假道的力度,坚决打击邪教势力

  宗教管理工作心得体会_宗教管理工作总结与反思

  篇3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文化多元化趋势的加速发展和国际互联网的日益普及,宗教对整个人类社会政治生活的影响更加凸显。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宗教工作的内外环境正在发生急剧变化。我们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摒弃落后的思维模式,努力培养与时俱进的思想理念,开拓性地开展宗教工作,形成以下几点体会:

  一、当前农村宗教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存在误区。由于宗教依法管理工作起步较晚,宣传教育不够有力,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思想认识还远未到位。一是麻痹思想。一些基层干部看不到宗教问题的长期性和复杂性,认为宗教工作不是中心工作,抓与不抓、管与不管无妨大局,管得好也看不到成绩;二是无害论思想。有些干部认为不过是几个老太太烧香念佛,总比搓麻将赌钱好,没有什么危害,乡里乡亲的,没必要那么顶真,抹不下面子;三是害怕思想。少数干部存在封建迷信思想,怕管了遭“报应”,唯恐避之不及;四是僵化思想。一些农村信教群众由于不懂政策法规,分不清合法与非法的界限,参与非法场所活动,有的把宗教界人士当作佛、神、仙的使者或代言人,分不清是非善恶,宁可违反政策法规而不愿违反佛、神、仙的旨意,成为事实上的落后群众。

  2.个别宗教不正常发展。有的宗教发展过快,如基督教,在信教人数中目前在全国已位居第二。信教人员结构呈现由老龄化向年轻化、由农村向城市、由文化低向文化高转变趋势。由于不正常发展,导致有些地方宗教活动频繁,一些地方基层宗教活动混乱,从而产生了对教育、行政和社会的负面影响。

  3.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有加剧之势。现在,境外势力利用宗教对我进行渗透,问题突出,形势严峻,已经对我国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政治局面,对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和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对我国的国家统一、领土完整构成了现实威胁。渗透的方式主要有寄送印刷品、音像制品,或利用广播、互联网,或派遣传教人员,投入资金,在我境内传教,或支持地下势力,拉拢分化我爱国宗教界人士,同时广泛利用经济、文化、教育和社会服务等非宗教渠道对我进行渗透。

  二、解决农村宗教问题的建议

  宗教的存在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历史现象。我们要充分认识宗教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和重要性,尤其是在我市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必须要把解决宗教突出问题摆上应有位置,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1、加强宣传教育。要在农村党员干部中广泛深入地开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党的宗教政策的学习教育,多形式、多渠道深入宣传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宗教政策法规。引导农村各级干部特别是乡、村主要领导、宗教干部以正确的理念、科学的方法、合法的手段对待宗教。向广大群众宣传宗教政策法规,不断增强信教群众遵纪守法意识,规范信教行为。通过各种形式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丰富农民业余文化生活,引导农民崇尚科学、追求新知。各级党政组织尤其要搞好信教群众中弱势群体的扶贫帮困工作,使他们切身感受到党的温暖,尽快脱贫致富奔小康。加强对宗教界人士的教育,促使其不组织、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并及时反映和举报非法宗教活动和苗头性问题。

  2、加强人员管理。着力建好两支队伍,一是抓好宗教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宗教工作者的政策水平和依法管理水平,探索解决乡统战宗教干部人手少、精力分散问题的途径,通过配齐配强、培训、交流,建立起一支能征善战、敢管善管的宗教干部队伍。二是抓好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通过培训和外出学习,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爱国情感、宗教学识、管理能力、个人修养;通过充实调整等办法,合理配备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切实构建好宗教团体管理班子;通过经常性谈心谈话,引导宗教界知名人士提高自身素养,积极发挥骨干作用,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从而建立起一支遵守政策法规、信众基础较好、具有较高宗教学识和管理水平的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

  3、加强依法治理。宗教事务部门应本着“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工作原则,重点抓好两手。一手是推进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帮助宗教场所建立健全议事决策、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通过开展争创文明宗教活动场所等活动,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宗教场所的规划建设,强化“规划先行、质量可靠、体现特色”的理念,改变随意性大、建筑档次低的状况,提高宗教场所的文化内涵,增强对信教群众的吸引力。进一步挖掘宗教历史文化底蕴,充分发挥宗教在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另一手是加大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的力度。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发挥各个部门在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中的作用,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强化检查督促,加大“拆、改、封”尤其是“拆”的力度,加快处置非法场所,采取“回头看”等措施,切实防止“回潮”;进一步推进治理假僧假道的力度,坚决打击邪教势力。

  宗教管理工作心得体会_宗教管理工作总结与反思

  篇4本学期我担任高二(8)、(11)班的物理教学工作,针对学生学习的实际情况开展教学,现将本学期的教学工作总结如下:

  一、政治思想方面

  自觉遵守《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以教书育人为己任,积极参加各项教研活动和课改培训。

  二、教学方面

  1、充分重视课前准备

  认真坚持集体备课,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和同组老师进行交流,对上周教学工作进行总结和反思,统一下周教学进度和内容,探讨下周课堂教学的重点、难点、教学方法。备教材。认真钻研教材,对教材的基本思想、基本概念吃透,了解教材的结构,重点与难点,掌握知

  识的逻辑,能运用自如,知道应补充哪些资料,怎样才能教好。备学生。了解学生原有的知识技能的质量,他们的兴趣、需要、方法、习惯,学习新知识可能会有哪些困难,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备教法。考虑教法,解决如何把已掌握的教材传授给学生,包括如何组织教材、如何安排每节课的活动。

  2、营造教学环境,优化教学手段

  在教学中,我尽量构建一个宽松的环境,让学生在教师,集体面前想表现、敢表现、喜欢表现,活跃课堂气氛,增加师生的互动与交流。尽量精讲,节省出时间给学生精练,让学生在课堂上当场掌握,一是可以减轻学生的课后作业负担,二是可以促进学生提高上课效率,有时效性。另外适时的设计一些问题让学生讨论,可以深化他们对问题的理解,并提出新的问题,有利于递进式教学。

  3、关注学生实际情况,注重学生能力培养

  物理教学的重要任务是培养学生的能力。培养能力需要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不能只靠机械地灌输,也不能急于求成,需要有正确的学习态度和良好的学习习惯以及严谨的学习作风。准确理解并掌握物理概念和物理规律,是培养能力的基础。课堂练习和作业中,力求做题规范化。重视物理概念和规律的应用,逐步学会运用物理知识解释生活中的物理现象,提高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小组教学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兵教兵”提升学生的整体素质

  本学期我积极响应学校的号召,在班级开展小组教学。我主要在习题课上施行小组教学,课前分配任务,学生课前讨论课上展示、讲解,不仅能促进学生自主探究更能够促使学生变“要我学”为“我要学”,提升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书写的规范性、以及语言表述能力,进一步帮着学生理解知识。但是课堂上也暴露了一些问题,基于两年的学习差异成绩上等的能够积极的参与课堂,展示成果,中等的学生能够认真听讲、理解,但是后进生无法融入课堂容易溜号,长此以往容易丢失学习的兴趣。

  5、精讲、精做、精批、精讲严把作业关

  本着精留精练、不搞题海战术的指导思想。对作业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完成质量进行分析,对错误解法进行剖析,对不同问题进行归类,对不同的解法进行归类,使学生通过作业加深对知识的掌握和技能的提高。本学期批小作业26次、测试卷14次。

  6、积极听课向有经验教师学习

  本学期我深入课堂听课32节,向本组教师学习,不仅学习新授知识,更学习如何上复习课、如何有效讲解试卷,如何驾驭课堂。通过听课我深切的感受到了自身的不足,经验浅薄(有的知识我繁冗的叙述学生还不是很理解而有经验的教师简练的几句话就点透),更加激励我要提升自身业务,提升自己的学识魅力。

  三、加强自身发展,积极参加继续教育

  充分把握学校提供的每次继续教育的机会,认真学习课改的新理论,并在教学过程中加以实践应用,通过网络新信息,尝试新方法、吸收新思想、新经验、新理论、不断的充实自己,为己所用。

  本学期继续认真参加网络培训,学习如何教学;还参加了在长春举办的“新教材培训”,在课堂上东北师大附中有经验的老师声情并茂的讲解使我受益匪浅,对新教材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在教学方面树立了新的目标。

  总之通过一学期的努力我顺利的完成了高中物理教学,并从中学到了很多,今后还将继续努力。

  宗教管理工作心得体会_宗教管理工作总结与反思

  篇5离开安静的教室,我怀着一份好奇,一份激动的心情走进了社会。第一次运用自己所学的理论,结合实际,亲自动手实践,在这次实习中给我提供了一个理论与实际结合的机会,同时也认识社会锻炼自身能力,以及更好的适应社会需要的机会。近些时间实践,收获应该是很多的,都得到较大的提高。五个多月的实习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在斯维尔公司的这几个月里,学到很多的东西。一直以来毕业都想过往销售这方面发展,所以很珍惜这次实习机会。特别是软件销售工程师这份工作给我更大的挑战。我希望自己通过销售这份工作提升自己的各方便能力,例如与人打交道、自身修养、勇气、积极乐观的态度。

  首先我介绍我的实习单位:清华斯维尔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于__年5月,是由清华大学研究院投资,以建筑设计、建筑经济、项目管理等建设领域软件开发为主业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是中国建设部“软件研发与产业示范基地”。

  11月15日我正式到公司实习,在公司的第一个星期总经理给我们新人进行了培训,让我知道销售人员是多么伟大,销售人员是刚开始是会苦,但是更多的是用脑子。只有用脑子的人才会更轻松的去适应。11月22号我正式开始了第一天的销售亲身体验,一直都有人跟我说,做销售是很累的,这次真正的自己去做一下,才知道了做销售到底有多累。公司要举行发布会,我要给造价人员送,主要到房地产、建筑施工、造价事务所等。第一天到了汉口的一座大厦里,我需要进去把邀请函送到工程师的手里,可是在门卫那里给拦住了,门卫是位大叔看起来比较亲切,可是并不是我想的那样,他就是不让我进去。

  刚开始我就担心,说了几分钟还是不行,准备离开,想想也不行,这也算是自己出来第一次面对挫折,也是销售中必备的一关,我给他讲到自己还是个实习生,当时还把学校系里面奖励的“三好学生”证书拿出来给门卫看,真的还有效果,门卫同意让我进去,接下来我面对了第一位客户,很轻松的送出去了第一份邀请函,当天总共送出去15份邀请函,签回执单9份。通过第一天的实践很快的适应了如何面对建筑行业这些工程师。连续的8天时间里,都到外面去送邀请函,共送出去了127份邀请函,95个回执单(公司要求达到60个)。八天的时间里让我对这份工作充满了信心。

  12月5号,公司最重要的日子里,08新费用定额讲座也就是发布会了。这一天公司所有人都是西服领带的,自己也是头一次穿得这么正式,作为实习生能参加这样的场面是非常的荣幸,发布会也是公司宣传最好的一种方法,参加会议的人数多少体现出来我们前一两个星期的工作成果,更加体现公司在湖北的知名度。那种场面很激动,作为清华斯维尔一员,那时刻感觉自己就是主人。那次的讲座让我对公司充满了希望,清华斯维尔是个技术型,有未来的公司。更荣幸的是看到了我们的总裁,他的话是那么的有感染力,让人兴奋激动。未来两三年,斯维尔

  就是湖北建筑行业软件的冠军。

  12月9号部门带我到了孝感,非常感谢公司对我的栽培与信任,,我会永远记得。孝感那边的人更容易接近,也可能是我交流有那么一点进步。记得到孝感三航建筑有限公司,当时我根本进不去,管得比较严,但是我没有放弃,在那附近不停的找人交谈,结果真的有一个是那公司的部门经理,很荣幸的弄到三航建筑公司副董事长的电话号码,花费了两三个小时才成功,也让我深深的体会到,任何事只要想完成一定会有办法。公司有句”每件事不想就没有路,要想完成就有千万条路”。我深深的体会到了这句话。在外面我也是常常想到这句话。只要用脑没有什么解决不了。我是个爱挑战的人,越是难搞定的事,我越想征服他它。跑客户我也是相当的自信,征服不了的客户我会继续想办法。

  12月17号我从孝感回到了武汉,在武汉大部分时间学习软件。看到新加入的实习生都不错,我也有一定的压力,但是我还是充满了自信,压力在我的眼里就是动力。任何事情失去了竞争,那就失去了向前的动力。11年12月份是我进步最大,领悟最多的一个月。从一个学生转变成社会人士的一个月。

  1月8号,我又来到了荆州,对这个地方充满的好奇,因为自己是个三国迷,能看看古城是多么向往的事情。荆州两周的时间里自己回访客户达到32个,新客户24个。这次的荆州之行给我的教训有:到了一家潜在客户公司,在没有找到预算相关的工程师,千万不要说自己是销售什么产品的,我这次就吃了个亏,到一造价公司刚开始没把握好,后面再怎么说好话都不行;一个新的市场,不能放过任何一个潜在客户;陌拜容易,难的是没有客户地址。存在的这些问题也让我想到如何改善:到了一家公司直接说是给工程师送资料的,热情的与客户公司人员问好;有时候看到一家公司名称不像是搞预算的,但是你错过了就没有啦,再就是多问陌生人,每天和几十个陌生人谈话应该感到荣幸。陌拜是不难,难的是没有陌拜的机会,所以要想办法知道客户单位的地址,目前我的办法主要是问工程师及路人询问,他们给的地址我也很好的完成陌拜,但是资源还不够,网络信息没有利用好。

  3月5号被总经理认为荆州市的负责人。3月13日,我做为在荆

  州的主人,策划组织今年公司在荆州的第一场发布会。3月15日我和技术工程师到石首做产品宣传及给客户做培训。4月1号,到石首市收取软件升级费用。4月15号,到石首市收取软件加定额库及软件升级费用。4月24号参加策划了公司在宜昌市的产品发布会。4月28号,销售软件两套。4月30号自己的实习生活结束,被升为荆州主管,目前以区域经理的身份管理荆州及周边几个城市。

  首先计算机技术这门专业确实是个热门,我面试了4家此专业工作,公司的待遇真的很不错,几乎都是月__元以上,可是人家就是不信任你能完成这份工作,很简单你有工作经验吗,给你一个实例工程可不可以完成出来,有没有这个能力,在学校我认为自己是很不错的,可是别人提的要求自己确实没有这个能力。我到一家软件开发公司复试,看到公司里的环境,实在太吸引人啦,我当时就想如果能来这地方实习,免费实习几个月都没问题。那人力资源部经理找到我谈过话,说我各方面条件还不错,如果你能来公司培训半年一定可以怎么好,有点闷,还要培训收钱,我当时认为大学校里已经培训两年多了,再半年能把自己培训成软件工程师。学校还是尽量让学生找到自己定位方向,我们学的专业课程偏多,知识学得多可是并没有真正的把公司里需要的东西学进去。计算机行业发展的速度惊人,信息化更新很快,那就需要学生的基础,学校里的知识能否跟得上。

  我个人建议学校多让学生到一些公司去参观,早点知道公司需要什么样人才,学生对这个是不是感兴趣,感觉非常好,那就专攻那一门或两门的专业。大学里确实要靠自学,这个是不争的事实,可效果并不好,中国人的思想大部分是这样:高三是起早摸黑,一天学习十几个小时,到了大学是应该轻松的时候,如果没有及时调整过来,后果是很严重的。大学几年里学不到什么东西,这是很多学校里学生出来后的反映,大我实习的几个月里,差不多接触了200个大学实习生,来自很多的学校,通过交谈反映有这种情况。大学里面有学到专业知识,但也学到不少隐蔽的知识,把握住机会的人得到了锻炼。我个人希望学校里不仅是专业知识得抓,还有社会适应能力,多参加活动让学生们更多懂得有团队的精神。

  在这,感谢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校对我的培养。我很自豪的说,在学校学到不少东西,没有在大学里的锻炼,我不可能这么快的适应社会。近斯的目标,成为一个好的软件销售工程师,给公司多做贡献,同时锻炼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加强知识和人脉。往后发展目标成为一个真正能给社会做出贡献的人。

篇五:深入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引导宗教发挥积极社会作用

  

  召开宗教工作会议总结

  召开宗教工作会议总结

  召开宗教工作会议总结1:6月8日下午,全市宗教工作会议在市政务中心召开。省委常委、书记宋国权就我市宗教工作作出批示。市委常委、统战部长陈晓波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阚建华,副市长吴春梅,市政协副主席奚芝英出席会议。

  宋国权在批示中指出,近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宗教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宗教领域保持和谐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宋国权强调,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宗教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注重把握宗教工作规律特点,细化工作举措,健全工作机制,讲究方式方法,全面有效落实各项任务。要进一步加强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强化基层基础,健全工作网络,建强干部队伍,加强舆论引导,最大限度发挥宗教界的积极作用,为合肥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建设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作出更大贡献。

  陈晓波说,要用新理念统领宗教工作战略全局,深刻理解第一次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做好宗教工作关键在‘导’”“宗教关系基本内涵”“宗教团体领导班子建设标准”“要高度重视互联网宗教问题”的涵义。要用新思维推动宗教工作创新发展,树立政治思维,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树立法治思维,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树立统战思维,把信教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树立底线思维,推动宗教领域突出问题解决。要用新举措加强宗教工作组织领导,领导机制要再健全,责任要压实;队伍建设要再加强,素质要过硬;基层工作要再扎实,指导要到位。

  召开宗教工作会议总结2:6月10日,全区民族宗教工作会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中、省、市有关民族宗教会议和领导讲话精神,总结安排全区民族宗教工作,落实新形势下我区民族宗教工作新任务。区委常委、统战部长杨冬梅出席会议并主持会议,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聂洪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民族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和国家安全、祖国统一,历来都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点,我们要充分认识民族宗教问题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充分认识民族宗教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和群众性,自觉用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会议要求,要关心关爱少数民族人口,把民族团结事业做细做实。民族工作全区重点在精准扶贫,希望各级各相关部门在精准扶贫中将建档立卡少数民族对象作为重点帮扶对象予以帮助,确保其同步小康。要坚持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把宗教和顺局面持续巩固。全区宗教领域还存在一些突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比如乱搭滥建寺庙问题、借教敛财问题、也还存在一些错综复杂的利益纷争等,信访、上访呈上升趋势,不稳定因素有所增加,因此,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化思想认识,在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宗教工作上下功夫;要坚持问题导向,在切实排查梳理宗教工作问题上下功夫;要勇于担当担责,在切实勇于敢抓敢管上下功夫。

  广大宗教界人士要认真学习宗教文化,在开展各种宗教活动中,积极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为营造良好社会风气释放正能量,引导信众增强道德判断力和道德荣誉感,劝人向善,导人向美,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美、人心和顺,为维护公序良俗、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助力。

  召开宗教工作会议总结3:6月14日,2017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召开。据悉,今年我市拟命名市级第六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30个。

  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市委统战部部长聂雪松在会上要求,要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识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性,倡导民族和谐理念;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开拓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社会持续发展新路径;要围绕“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开展工作,用心、用力、用情为各族群众办实事。

  聂雪松强调,要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全面提升我市宗教工作社会化管理和服务水平;要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有力、有方、有效地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完善民族宗教工作机制,加强对重大事项的统筹协调;要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副市长王玉祥对下一步民族宗教工作做了具体部署。他要求,要稳步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抓好督促检查,确保民族宗教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努力开创我市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工作新局面。

  今年,我市拟命名市级第六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30个,争创省级示范单位20个;以少数民族特色村镇示范廊带建设为抓手,加大对民族文化企业的招商引资和支持力度,鼓励返乡创业者创办民族文化企业,扶持其利用大数据技术开展民族工艺品研发、生产、营销。另外,从今年起,我市力争用约3年时间,在全市创建10个示范宗教团体、40个示范宗教活动场所。

  市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市宗教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区(市、县)、市属有关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篇六:深入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引导宗教发挥积极社会作用

  

  在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一、认真践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驾驭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当今世界与过去相比发生了很多深刻的变化,民族宗教工作遇到了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同时,民族宗教问题所固有的普遍性、长期性、复杂性、国际性等特征仍然存在,它们与这些新情况交织在一起,会变得更加复杂,不断产生一些新的矛盾。面对这种形势,我们必须深入学习和认真践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从实际情况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提出,标志着我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第三次思想解放高潮的到来。它蕴含着丰富的理论内涵,为解决新时期的各种新问题提供了指南。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并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民族宗教工作的全局。

  第一,树立创新意识,不断解放思想,推动民族宗教工作与时俱进。当今时代,是创新的时代。解放思想、求真务实、不断创新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发展的不竭动力,是江泽民同志对全党的殷切希望。我们只有勇于创新,善于创新,才能使民族宗教工作保持勃勃生机。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中,我党肩负着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双重任务。我们所

  进行的事业是前无古人的,没有任何先例可循。所以必须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不断探索,在已有工作成绩的基础上不断推陈出新。一方面,要在工作思路上创新,主动适应形势的变化,审慎地研究民族宗教领域的新趋势,不断接受新事物、新观念,抛弃一切不合时宜的旧思想、旧观念,从计划经济意识、小农意识、官本位意识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努力成为解放思想的实践者。另一方面,要在工作作风上创新,按照十五届六中全会的要求,加强并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心群众,真抓实干,开拓进取,知难而进,树立起良好的工作作风。从事民族宗教工作的同志,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学会并善于研究民族宗教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党和政府当好参谋助手。要切实关注少数民族群众的实际困难,热情地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问题;要深入到信教群众中做耐心细致的工作,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引导他们拥护党和政府、为国家的繁荣富强做贡献,最大限度地团结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把他们的力量凝聚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共同目标上来。

  第二,强化政治意识,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民族宗教无小事”。特别是在世界政治向多极化趋势发展,经济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背景下,民族宗教问题与整个社会进步和国家安全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各级领导必须增强政治敏锐性,自觉地把民族宗教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与社会稳定发展大局相联系,对于民族宗教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去看待和分析,警惕境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问题做文章。同时,积极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维护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使我们的党和政府真正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特别指出的是,无论从现实和长远看,都不能使宗教的阵地越来越大。这是一个大原则,思想上必须十分明确,行动上必须十分坚定。各级领导都要十分注意如何把握这项工作的“度”。现在看来,我们有些地方的领导对民族宗教工作中的思想政治问题还不是很清楚,认识不敏感。这就更需要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同志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政治敏锐性,善于通过各种事件的现象把握其本质,积极主动地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第三,增强责任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当前,我们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要实现现代化建设的第三步战略目标,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把包括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最大限度地团结起来,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共同推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保持社会稳定是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民族宗教领域是个敏感的领域,世界范围内一些地区的冲突,大都起因于民族宗教问题。民族宗教问题处理得不好,就会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所以各级政府必须把民族宗教工作纳入

  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重视和支持民族宗教部门开展工作。民族宗

  教工作部门必须时刻牢记肩负的重任,继续健全和落实维护稳定责任制,采取深入扎实的工作作风,加强对各种情况和问题的调查研究,密切注视民族宗教领域的动向,最大限度地防止各种突发性事件,把已发现的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阶段,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以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为中心,积极开展民族工作

  现阶段,我国的民族问题集中表现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迫切要求加快经济文化发展方面。因此,深入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抓紧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生产力水平、文化发展水平、群众生活水平“三个相对落后”状况,仍是民族工作的中心任务。今年的民族工作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

  第一,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民族区域自治法》为契机,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支持力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党和国家处理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政策和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18年的实践证明,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民族问题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一个伟大创举,是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处理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它以基本法的形式把党和国家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固定下来,对保障少数民族充分行使当

  家作主的权利,对维护国家统一和边疆稳定,促进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政治安定、民族团结、社会进步发挥了巨大作用。为了适应经济和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XX年修改了《民族区域自治法》,加重了上级国家机关对民族自治地区领导和帮助的责任和义务,加大了对民族自治地方发展经济、教育的扶持力度。这就为民族自治地方通过自身努力加快发展、缩小与其他地区的差距创造了一个极好的外部环境。因此,要抓住贯彻实施修改后的《民族区域自治法》这一契机,全面提高民族工作的水平。《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国家的基本法,贯彻执行它的各项规定,不只是民族自治地方、民族工作部门的职责,更是各级党委、政府及所属部门的法定义务。各级政府要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宣传教育,并在实际工作中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办实事、办好事。民族工作部门要积极发挥协调职能,形成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的合力,共同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

  的发展。政府所属各部门要立足自身职责,把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我省实行了民族事务委员制的工作制度,各委员单位的工作积极性都很高,多年来对民族地区的发展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发扬这种良好的传统和作风,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针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实际,制定和完善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优惠政策,加快民族地区的基础设

  施建设和优势产业的培植。

  第二,以开展“兴边富民行动”为载体,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本质要求在民族工作上的体现,也是党的民族政策的基本出发点和归宿。它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从我省的情况看,没有民族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也不可能实现全省经济的跨越式发展。近年来,我省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开展了“兴边富民行动”。这项工作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省直有关部门也积极参加。今年5月份,国家民委将在我省召开全国“兴边富民行动”现场会,向全国推广我省的经验。但我们决不能就此满足,要继续扎扎实实地把这项工作深入进行下去,不但要努力抓,还要抓出成果,要上新台阶。要借助“兴边富民行动”的开展,尽快提高我省少数民族和边境地区广大群众的生活水平。民族地区要积极从自身实际出发,增强自力更生的能力。延边州已经被列为可以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的地区。这些优惠政策主要都是针对建设项目的,如果我们拿不出好的项目,也就享受不到政策。实践证明,上项目中的盲目决策是经济工作中的最大失误和损失。所以民族地区一定要充分发挥在“兴边富民行动”中的主体作用,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产业政策,以市场为导向,科学论证,筛选效益好的项目,以项目为中心推进“兴边富民行动”。

  第三,建立良好的人才培养和使用机制,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提供长久的智力支持。提高民族地区的综合实力,人才至关重要,这是民族地区发展的深层次动力。而就目前情况看,我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人才,在数量和质量上还都不能满足加快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这种不适应就更加明显。因此,必须注意立足自身实际,

  着眼于国际国内的大背景,树立全新的人才观念,打破官本位等落后意识的障碍,破除论资排辈等落后观念,尽快培养和引进大批符合发展需求的各类人才,建立人才终身教育体制,充分发挥人才的潜质,切实做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人力资源开发工作。

  要着眼于长远,努力提高民族地区教育水平,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培养民族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自己的人才,必须大力发展民族教育。实践证明,经济建设、社会进步、人才培养与教育发展之间是成正比的。民族教育是整个民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关系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还关系到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生存能力、生活质量的提高,关系到各民族的团结进步,关系到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所以,要站在战略的高度,从长远的眼光出发来研究和处理民族教育问题。要与时代、社会同进步、共发展,以实施素质教育为核心,着力提高少数民族整体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适应时代进步和民族发展的需要。

  努力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的素质,也是一项亟需加强的工作。要针对民族地区应对加入世贸组织的现实需要,根据少数民族干部的实际情况,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建设。目前,我省的民族干部队伍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省民委积极主动与组织人事部门配合,做了很多工作,民委各成员单位也给予了大力支持,以后应继续坚持下去。但是,从整体来看,民族干部队伍还存在一些普遍问题,主要是结构性短缺,懂经营、善管理的德才兼备的领导人才不足,法律、金融、国际经贸等加入世贸组织后急需的人才短缺。干部的通融性也较差,岗位一调整,就适应不了工作的要求。民族地区人才外流现象也十分突出。要解决这些问题,关键是要建立和完善能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并充分发挥作用的人才开发和使用机制。很多时候,我们的事业发展迟缓,不是因为没有勇于创新的优秀人才,而是缺乏创新的体制和机制。一定要为人才发展创业提供优良的“软”、“硬”环境,努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在用感情留住人才、用事业吸引人才的同时,用体制和机制激活人才。

  三、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做好新时期的宗教工作

  江泽民同志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指出:“做好宗教工作,关系到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到推进两个

  文明建设,关系到加强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关系到我国的对外关系。”所以必须切实树立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围绕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确定的基本任务,全面落实党的宗教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的管理,做好新时期的宗教工作。我在此强调两个问题:第一,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我们党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出发,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宗教工作的历史经验作出的科学论断。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既是社会主义社会对我国宗教的客观要求,也是中国各类宗教自身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我国宗教发展的正确方向。但应当注意,我们倡导的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是要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放弃宗教信仰,而是要求他们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要求他们从事的宗教活动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与民族的整体利益;支持他们努力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支持他们与各族人民一道反对一切利用宗教进行危害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利益的非法活动,为民族团结、社会发展和祖国统一多作贡献。要鼓励和支持宗教界继续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在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方面不断迈出新的步伐。

  我国各宗教自身的改革与进步,是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重要基础。因此,各级政府、宗教工作部门应注意引导、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按照时代的要求进行宗教内部改革。要充分发挥爱国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的作用,鼓励他们利用宗教中的积极因素为社会发展和稳定服务,引导宗教界逐步改掉不适应社会发展的成分,使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协调。要教育宗教界人士在各种宗教活动中讲政策法律、讲团结稳定、讲发展进步,利用他们特殊地位和声望引导广大信教群众自觉维护我省团结稳定的大好局面,把精力集中到加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上来。积极倡导宗教界人士继续关心经济社会的发展,捐资助

  教,兴办公益事业,服务于人民、服务于社会。

  第二,建立有效工作机制,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由于我国曾经长期遭受帝国主义侵略和掠夺,有的宗教被帝国主义控制和利用,一度成为迫害中国人民、破坏中国独立主权的工具。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提出了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原则,这是我国信教群众作出的自主选择,为我国社会各界所欢迎,并得到许多国家宗教组织和人士的理解与支持。但多年来,我国境外某些敌对势力亡我之心不死,一直采用各种方法和手段,利用宗教对我进行渗透,企图达到颠覆、“西化”和“分化”的目的;还有一些境外势力,也出于各种企图不断对我国进行宗教渗透。我省地处边境,又是个

  多民族省份,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都比较复杂。近年来,境外势力针对我省的宗教渗透也一直不断,有些地方发生的事件已经到了严重的程度。而从我们的应对能力来看,往往是在事件发展到了一定程度后才觉察到,反应迟钝,工作被动。这样的局面如不扭转,后果不堪设想。为此,我们必须提高警惕,加大工作力度,增强反渗透的能力。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对宗教渗透问题有清醒的认识,不能贪图眼前小利而置国家安全于不顾,对境外势力以各种名目进行的宗教渗透,要坚决抵制。

  在抵御宗教渗透方面,要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灵活畅通的信息收集和传递机制。宗教工作部门的同志要深入基层,全面掌握所辖区域内宗教活动的情况,并要实行动态监管,一旦发现问题,就要抓紧向有关方面传递信息。二是建立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联动机制。抵御宗教渗透工作,不仅是宗教工作部门的任务,新闻、公安、安全、海关、教育等部门都有责任,要经常与宗教工作部门沟通情况,研究工作,发挥合力,切实解决好抵御宗教渗透问题。三是立足于实际制定工作预案,对紧急突发事件有所防范。由于目前宗教工作部门的力量还比较薄弱,而现代科技的发达,为宗教渗透活动提供了更加隐蔽和方便的方式,给查处宗教渗透带来了更大的难度。所以有关部门一定要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制定出相应的预案,以便事件发生后,将危害降到最

  低限度。在完善抵御宗教渗透工作机制的同时,各级领导要注意全面正确地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依法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宗教团体、信

  教群众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把信教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增强信教群众的反渗透能力。

篇七:深入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引导宗教发挥积极社会作用

  

  2022年8月10号全国宗教会议精神

  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群众宗教信仰,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党的宗教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在政治上经济上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都是党执政的群众基础。既要保护信教群众宗教信仰自由权利,最大限度团结信教群众,也要耐心细致做好信教群众工作。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团结、联系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尊重和发挥他们在宗教内部事务中的作用。

  要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引导和支持我国宗教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增进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要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有针对性地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文化。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统筹推进相关工作。要加强互联网宗教事务管理。要切实解决影响我国宗教健康传承的突出问题。

  要支持引导宗教界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全面从严治教,带头守法遵规、提升宗教修为。要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完善领导班子成员的民主监督制度。要全面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宗教活动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开展,不得损害公民身体健康,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干涉教育、司法、行政职能和社会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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