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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农业培训班通知(4篇)

发布时间:2023-07-07 11:00:08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农业培训班通知

  

  在2023年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班上的讲话

  尊敬的各位领导、教师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大家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班,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更高效、更优质的服务和支持,推进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是我们共同的任务和使命。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指非农户的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经营企业等。他们是中国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力量,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体,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基础。

  当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面临着很多挑战和机遇。一方面,国家大力实施农村振兴战略,提出了“三农”问题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目标,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了新的政策红利和市场机会;另一方面,随着人口老龄化、农业资源环境约束和市场竞争加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面临着我国农业生产方式转变、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的新挑战。

  因此,培训班的召开是非常必要的,我们可以在这里交流互动、切磋学术、分享经验,共同探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亮点、难点和对策,共同推进乡村振兴、农业现代化和国家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在此,我想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打造品牌和示范。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善于挖掘自身特色和价值,创造品牌和示范。通过品牌和示范,可以提高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品质,拓展市场空间,增强市场竞争力,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此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还可以借鉴其他成功企业的经验,加强与其他行业和品牌的合作,优化资源配置和流通渠道,提高自身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是创新技术和管理。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加强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可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品质,降低成本和风险,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管理创新可以提高组织效率和员工绩效,解决管理难题和内部矛盾,提高企业文化和企业形象,实现长期稳定发展。

  三是加强组织和协作。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加强组织和协作。通过组建行业协会、参加产业联盟、开展外联交流等形式,可以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的合作和交流,实现资源共享和互赢共赢。同时,也可以借助政府的支持和引导,推动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实现城乡一体化和社会和谐。

  各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现代化是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经之路。我们要坚定信心、勇于创新、和谐共赢,不断提高农业的质量和效益,不断推进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最后,祝本次培训班取得圆满成功!谢谢!

篇二:农业培训班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2023年全国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

  【公布日期】2022.03.16?

  【文

  号】农办种〔2022〕1号

  【施行日期】2022.03.1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种植业,植物新品种

  正文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2—2023年全国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农办种〔202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和种业振兴行动方案的部署安排,认真落实新修改种子法及《关于保护种业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营造种业振兴良好环境的指导意见》(农种发〔2022〕2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涉种子刑事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法〔2022〕66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服务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的指导意见》(农法发〔2021〕8号)等有关要求,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种业违法行为,全面净化种业市场,营造种业振兴良好环境,我部制定了《2022—2023年全国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落实。

  联系人:

  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

  宋伟

  电话:************

  邮箱:***************.cn

  农业农村部法规司

  张国桥

  电话:************

  邮箱:****************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2年3月16日

  2022—2023年全国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

  为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种业违法行为,全面净化种业市场,持续推进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现制定2022—2023年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和种业振兴行动方案的部署安排,认真落实新修改种子法及《关于保护种业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营造种业振兴良好环境的指导意见》(农种发〔2022〕2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涉种子刑事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法〔2022〕66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服务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的指导意见》(农法发〔2021〕8号)等有关要求,以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多种手段,推行全链条、全流程监管,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坚持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标本兼治,强化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狠抓案件查处,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全面净化种业市场,有效激励原始创新,为种业振兴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不断完善,品种权保护

  意识明显增强,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得到有力打击;品种管理不断优化,品种“身份证”有序建立,品种同质化逐步解决;种业检测鉴定和执法监管能力不断提升,种子生产经营逐步规范,种子质量稳定在较高水平,种业市场净化成效明显。

  ——省级目标。组织开展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培训不少于1次;省级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抽取种子样品数量不少于上年;辖区内国家级制种大县和区域性良繁基地监督检查实现全覆盖;辖区内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承储企业现场检查实现全覆盖,到2023年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实现全覆盖;与公检法等部门建立涉种案件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机制,健全投诉举报渠道,上级部门转办督办的种业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反馈率达到100%。

  ——地市级目标。地市级发证种子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不低于50%、品种抽样覆盖率不低于30%,检查反映问题整改合格率达到100%;市场检查和地市级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抽取种子样品数量不少于上年;辖区内国家级制种大县和区域性良繁基地监督检查实现全覆盖;上级部门转办督办的种业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反馈率达到100%。

  ——县级目标。以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加强种业普法宣传,县级发证种子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不低于50%、品种抽样覆盖率不低于30%;辖区内种子经营门店监督检查覆盖率不低于60%;检查反映问题整改合格率达到100%;辖区内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完成率达到100%;上级部门转办督办的种业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反馈率达到100%。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

  1.加强法规制度建设。贯彻实施新修改种子法,推进修订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加快落实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研究修订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

  部分)、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等配套规章,实施新修订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配套规章,全面提升种业法治水平。强化种子法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各地要加快制修订种业地方法规,全面清理不适宜的地方法规制度。(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法规司,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

  2.加大品种权保护力度。优化植物新品种权审查流程,压缩审查周期,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加强植物新品种权复审工作。鼓励申请者依规开展委托测试。研究制定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维权指南。推进全国统一的侵权案件协查联办平台建设。开展授权品种市场抽查和检测,对不再符合授予品种权时特征特性的品种,终止品种权。各省份要组织开展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培训及普法宣传。各地要强化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手段综合运用,建立侵权纠纷案件快速处理机制。(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法规司,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各级农业农村部门)

  (二)严格品种管理

  3.加强审定品种监管。实施《国家级稻品种审定标准(2021年修订)》和《国家级玉米品种审定标准(2021年修订)》,推动省级品种审定标准衔接,适时推进大豆、小麦、棉花品种审定标准修订。强化主要农作物联合体、绿色通道品种试验和自主DUS测试监管,建立健全品种试验主体资质评价和退出机制。规范同一适宜生态区引种备案,依法加大审定品种撤销力度。(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

  4.推进登记品种清理。持续开展向日葵登记品种清理,启动黄瓜、甜瓜等登记品种清理工作。利用分子检测等技术手段,严格处理违法违规申请品种登记行为,依法撤销一批违法违规登记品种。(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

  5.加强品种标准样品管理。研究完善农作物品种标准样品管理制度,推进审

  定、登记和保护样品统一管理。完善种子、种畜禽检验检测技术标准,加快品种分子检测技术研发和标准研制,加快品种标准样品库和DNA指纹数据库建设,推进建立品种“身份证”,尽快实现“一品种、一名称、一标样、一指纹”,推动实现全流程可追溯管理。(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全国畜牧总站、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

  (三)加强种子和种畜禽监管

  6.加强种子基地监管。以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生产备案、委托合同、品种权属和亲本来源等为重点,严查未按规定备案行为。开展制种基地日常检查巡查,探索利用大数据等手段加强制种基地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制种、盗取亲本、抢购套购等侵权违法行为。开展制种基地苗期转基因检测,强化种子收获前检查,严格查处违法违规生产转基因种子行为。探索实施种子质量认证制度,引导制种企业和制种基地提升种子质量水平。(各级农业农村部门)

  7.加强企业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品种、生产经营档案、包装标签及种子质量、品种真实性等。落实分级分类监管要求,对投诉举报多、过往发现问题多的企业加大检查抽查频次;对开展种子质量认证、诚实守信的企业减少检查抽查频次。加强国家救灾备荒储备种子管理,各省份要对辖区内承担国家救灾备荒储备种子任务的种子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做到全覆盖,确保储备任务保质保量落实到位。因遭受自然灾害、调剂市场供需等原因,需动用国家救灾备荒储备种子的,由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向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提出申请并抄报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未经批准不得违规动用。各省份要抓紧建立健全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制度,到2023年要实现全覆盖。(各级农业农村部门)

  8.严格种子市场检查。农作物种子方面,在春季、秋季等用种关键时期,开展种子质量、真实性、转基因成分等监督抽查,重点检查种子标签、销售档案、经营

  备案、“三无”种子等情况,探索开展质量监测;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种子网络销售平台的监管力度,有条件的可组织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严查套牌侵权、制售假劣等违法行为,必要时对网络销售平台、网络经营商户进行约谈、整治。畜禽种业方面,重点检查无证生产经营(含过期、超范围)、假冒优质种公牛冷冻精液、系谱档案不全等问题;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信息纳入“全国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系统”统一管理,组织开展种畜禽、桑蚕种质量监督抽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

  9.加强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管理。全面落实种子法、畜牧法及配套规章制度规定,严格落实种子、种畜禽生产经营备案制度,建立健全生产经营档案,保证可追溯。严格查处未按规定备案行为,确保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全覆盖。(各级农业农村部门)

  (四)严格种业执法

  10.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以品种权侵权、制售假劣、无证生产经营、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为重点,充分利用种业案件投诉举报平台,广泛收集违法线索,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建立完善重大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制度,一般案件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市县级查处,复杂疑难案件和跨区域案件由省级直接查办或组织查办,查处结果及时公开。我部将适时通报各地种业案件查处情况,遴选发布种业违法典型案例,加大警示震慑力度。(农业农村部法规司、种业管理司,各级农业农村部门)

  11.完善执法联动协同机制。建立“执法直通车”,对投诉举报线索明确的,执法机构要快速查办、不得推诿,实现企业与执法机构同向发力。加强跨区域种业执法协作联动、信息共享,做到“一处发现、全国通报、各地联查”。要强化跨部门执法合作,建立健全农业农村与公安、法院、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协同联动等机制,强化线索通报、定期会商、联

  合执法等,研究推动建立重大案件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机制。加强种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农业农村部法规司、种业管理司,各级农业农村部门)

  12.提升种业执法能力。深入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加强种子法等法规学习培训,提高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能力水平。加大执法抽检经费投入,确保满足执法需求。积极探索品种权保护执法的方式方法,加快完善种业知识产权侵权评判规则。加强执法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提高假劣种子检验鉴定水平,会同有关部门公布一批有资质的种子检测机构名单,为种业执法提供技术支撑。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利用大数据、卫星遥感技术等,不断提升种业执法效能。(农业农村部法规司、种业管理司,各级农业农村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主体责任,抓好组织落实。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落实方案,于3月底前在官方网站公开。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考核、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创建的重要依据。我部将适时派出部级督导检查组,组织开展制种基地、种子市场、种子企业等监督检查,具体活动由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牵头组织落实。全国种畜禽质量监督检验、桑蚕种质量抽查活动,分别由全国畜牧总站、农业农村部蚕桑产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镇江)牵头组织落实。我部将适时对有关情况进行通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

  (二)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尽快建立起高效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逐级压实监管责任。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监督检查作用,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抓好具体实施。建立简易种业纠纷快速处理“绿色通道”,有效降低维权成本,力争将纠纷就地化解。建立健全社会和群众监督机

  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及时收集违法线索,提高查办时效,实现精准打击。探索建立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将有严重违法和犯罪等行为的企业纳入“黑名单”。(各级农业农村部门)

  (三)强化队伍支撑。积极争取充实种业行业监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人员配备,加强执法装备条件建设,强化种业行业监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专业培训,确保队伍稳定、能力提升。鼓励企业加强法务团队和能力建设,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共同营造种业良好法治环境。(各级农业农村部门)

  (四)做好宣传总结。积极开展经验做法、典型案件等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震慑违法行为。按要求及时填报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相关信息。按时开展工作总结,当年12月10日前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将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总结(含填写附件表格及提炼典型案例2个)书面报送我部种业管理司、法规司。(各级农业农村部门)

  附件:1.种业监管执法年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表

  2.种业监管执法年年度监管执法情况表

篇三:农业培训班通知

  

  2023农业技术培训工作计划

  2023农业技术培训工作计划1对农民进行农业技能培训,有利于提升农民对生产原料和化肥等辅料的鉴别能力,提高农民的种植和养殖技术,对于农作物生产安全、农民增产增收、新农村建设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此次培训,我会按以下步骤展开:

  第一,组织此次农业技能培训之前,我会确定培训工作组的工作人员,先对农民朋友所关注或者急需的农业技能先行了解,根据农民朋友的信息反馈,再与领导进行深入沟通,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训计划和安排培训内容。

  第二,根据实际情况,对于农业技术培训我会选择农闲时在村委会活动中心与试验田地、农场等地展开。我会联系农业技术学校的老师,根据本地生产特点以及农民朋友在实际生产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设定实用的培训内容,并将培训内容制订成册,以备发放。培训方式选择理论辅导与实地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以提升农民朋友的理论知识和实际应用能力。在确定了上述内容后,我会将之写成详细的计划书,估计出培训的预算,向领导进行汇报,并根据领导的意见对方案进行进一步的修改。

  第三,在培训计划审批通过之后,即可准备培训活动的相关组织。我会通过张贴海报、村委会广播、走户入户等方式对此次农业技术培训的重要性和具体培训内容进行宣传,希望更多的农民朋友能够了解此次培训活动,鼓励他们积极踊跃的报名参加。

  第四,在具体的培训过程中,作为此次培训活动的组织者,我应全程跟踪,确保培训组的工作人员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并且及时与培训老师、参与培训的农民朋友以及培训工作组的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老师在培训过程中需要配合的地方、农民朋友存在的.问题以及工作人员在组织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时为

  他们解决问题,保证此次培训活动的顺利开展。在每天培训结束之后,我应抽时间组织农民朋友对于当天学习的内容进行讨论和交流,争取做到当日知识当日消化,提升农民朋友参与培训的积极性,保证此次培训活动的效果。

  第五,培训结束之后,我会将此次培训的主要内容制定成知识手册,当农民朋友在生产实践中遇到相关问题时就能够及时查阅和解决;我还会定期举办培训老师与农民朋友的交流会,在培训之后集中解决农民朋友们的具体问题;此外,我还会跟踪采访参与培训的农民朋友,了解他们对于此次培训的满意度,收集意见反馈,为以后组织类似培训活动积累宝贵经验。

  最后,我会对此次培训组织活动做一个全面反思和总结,对于经验教训有更为深刻的认识,并形成工作总结上报领导,使领导掌握此次农技培训的具体情况和效果。

  在组织农民农业技术培训的活动中,我认为需要重点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培训内容的设置以及师资的选择应该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和农民朋友的生产需求;

  其次,在培训的过程中了解农民朋友遇到的实际问题并且及时解决能够提升大家参与学习的积极性和热情,并且真正起到帮扶的作用;

  最后,培训结束之后应该进行信息跟踪,对于农民朋友在实际生产过程中的问题及时帮助解决,形成长效机制,有利于此次农技培训取得实效。

  2023农业技术培训工作计划2农业培训工作计划

  为加强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我连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增强职业技能,实现“发展壮大兵团,致富职工群众”的总体

  目标,根据团党委的部署和安排,结合我连的实际,现利用今冬明春农闲时机,对连队进行全面培训,具体事宜计划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冬季全员培训领导小组

  组长:______

  成员:______

  二、内容

  1、党的十七三中全会精神和兵团六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等

  2、公民道德、法制、安全生产、保险知识、卫生防疫

  3、结合本连实际,学习农业技术“两高一优”作物栽培技术,作物病虫害防治,家庭养殖技术,同时,增加喷灌管理方法与使用技术,农业机械等方面的培训内容。

  4、根据本连实际自主安排培训内容(特色经济作物)

  三、培训方式

  1、团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下连授课

  2、专题讲座和录像相结合

  3、广播电视教学和典型经验介绍相结合

  5、理论教学和现场传授(农作物高产户、养殖大户相结合)

  四、培训时间

  连队集中培训:

  共计45天

  连队集中培训:12月5日至15日计11天

  团集中培训时间:12月16日至25日计11天

  自学时间:12月26日至1月6日计12天

  连队集中培训及考试时间:1月10日至30日计21天

  五、培训工作要求

  1、制定培训计划,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240课时,教师授课必须有教案,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对教师、学员花名册、作业批改、检查情况建立完备的台帐。

  2、切实保证培训经费开支,保证培训场所取暖、教材、教具等。

  3、制定严格的学习考勤制度表并对不参加学习者给予每天10元的罚款处理,请假者要进行自行自学补课,不参加学习者并计划《星级文明户》考核内。

  4、职工做好课堂笔记和课后作业,并以相应的批复、指出、好与坏、以示提示。

  5、做好全员培训经费预算:取暖费500元,本、笔500元,学习期间活动600元,合计1600元。

  6、做好全员培训的总结工作,并进行职工工会的通报,另写成书面材料,深刻反映今冬明春的全员培训所取得的实际效果。

篇四:农业培训班通知

  

  市农村党员干部示范培训实施方案优秀范文2023根据《自治区基层组织建设协调领导小组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党员培训工作的通知》(x组通字〔2023〕x号)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党员培训工作的通知》(x农厅办发〔2023〕x号)要求,为做好2023年防城港市农村党员干部示范培训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时间

  从2023年6月开始,到11月底基本完成培训任务。

  二、目标任务

  聚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振兴,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牵头统筹,市、县两级组织部门综合协调,市、县两级农业农村局具体实施,开展4个农村实用技术技能专题培训,提高农村党员干部持续稳定增收能力。2023年全市计划开展农村党员干部示范培训220名,面上培训7300人。具体任务如下:

  (一)实施现代种养技术专题培训。着眼保证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面向村“两委”干部及从事适度规模经营的党员致富能手,开展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等内容培训。全市培训6000人,现代养殖技术专题培训养殖能手2000人,其中示范培训50人;现代种植技术专题培训种植业能手4000人,其中示范培训50人。

  (二)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项培训。着眼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扩大豆油料生产、提高种粮综合效益,面向村“两委”干部及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服务公司等新型农业经

  营主体中的党员经营能手,开展农业经营管理、涉农政策法规、产业组织培育、市场营销与拓展、财务管理等内容培训。全市培训400人,其中示范培训50人。

  (三)实施农业机械化技术专题培训。着眼推广应用农机装备、提高农业生产力,面向村“两委”干部、农业机械能手及党员致富能手,开展农业机械操作、农机具维修等技术和农业规模化发展、设施农业技术、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等内容培训,由各市农业农村局农机业务部门分解落实。全市培训500人,其中示范培训70人。

  (四)实施设施农业技术专题培训。着眼推动现代农业转型升级、提高农业经营效益,全市培训设施大棚蔬菜种植、规模化自动化畜禽养殖、陆基设施养鱼、工厂化养蚕、工厂化食用菌生产等方面的技术能手400名。

  三、培训经费

  (一)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农业农村水利)部门要按照《持续提升农村基层党建基础保障水平的若干措施》(厅发〔2019〕126号)要求,落实好农村党员干部示范培训经费,按照年人均不低于1000元核定。自治区财政按照人均250元标准划拨示范培训经费。市农业农村局按照人均254元标准划拨,其余由县(市、区)根据地方财政实际自行确定,统筹整合党费、高素质农民培育经费等资源,加强与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组织的工作联动,切实提升培训成效。。

  (二)市农业农村局根据《2023年农村党员干部培训任务分配表》(附件1),细化目标任务和资金使用方向。承担示范培训任务

  的单位填写《2023年农村党员示范培训回执单》,于2023年6月24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及Word格式电子版报送至自治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培训部,以便及时拨付自治区财政安排资金。各承训单位确认收到转款后需将收款凭证盖章pdf扫描件报送至自治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培训部。

  (三)经费使用原则及要求:培训经费用于学员和教师的食、宿、行费用,培训教材费用、应用技能实践费用、教师授课费等方面的支出;培训经费为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必须严格按目标任务要求,确保培训时间和培训人数,保证培训质量。

  四、培训要求

  (一)科学设计培训内容。聚焦决战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现代特色农业发展需要,突出问题导向和实践导向,坚持“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学什么”,以实用技能作为重点,精准发力,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合理选配培训师资。注重建立开放式教育培训师资库,既注重挑选熟悉政策条文、专业能力突出、表达能力强的院校教师、领导干部、科技人员、技术骨干等讲政策、教技术,又要注意把实际工作经验丰富的村党组织书记、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农业企业家、致富带头人、先进模范人物等行家里手请上讲台,从“实战”角度道实情、传真经。

  (三)灵活选用培训形式。紧扣农村实用人才工学特点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改进和优化培训方式,灵活采用网络视频教学、微

  型课堂、分散教学、送教下乡、室外现场教学等方式开展培训,严控培训规模和培训时长。可借助x干部网络学院和远程教育平台等,开发网络课程,开展线上教学。线下培训主要以县乡党校、农广校、培训基地和农家课堂为主阵地。原则上不安排赴区外集中培训,确有必要的班次按程序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批。要充分研判疫情防控形势,科学确定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的开展时间,切实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确保万无一失。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发展,有关工作可以随时暂停和合理延期。

  (四)大力推进成果应用。建立培训跟踪回访制度,及时掌握学员后续需求,适时开展“线下”帮扶,促进学习成果转化应用,树立一批“学出效果、用出效益”的先进典型。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在党委的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的牵头抓总下,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农业农村水利)局具体组织实施,落实具体实施培训单位和参加培训学员名单,适时组织开展专项培训,培训工作方案和农村党员干部学员名单应商同级党委组织部确定。具体实施培训的单位应建立培训档案并完善档案管理,包括培训内容、时间安排、培训教材、学员名单和经费支出明细表等内容。

  (二)加强督促检查。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具体实施单位培训工作进行督查和验收,通过抽查、现场或电话访问培训学员等形式,开展培训验收工作。各实施单位要扎实做好培训时间安排、教材存档、学员登记、定期报告、经费发放等工作,完善管理档案,促进培训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认真履职尽责。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与农机管理科、渔业管理科、畜牧兽医科、农村事务管理科等有关科室,市农业农机服务中心、市畜牧站、市渔业技术推广站等局属有关单位,要根据自身职责职能主动配合、积极推动农村党员干部示范培训工作,切实提升培训效果,全面完成培训任务。

  (四)搞好总结评估。培训工作结束后,请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农业农村水利)局做好总结、统计工作(主要包括培训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取得成效、成功经验与典型、问题分析与建议等方面),并于2023年11月15日前将总结材料电子文稿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科教法制安监科,以便汇总、上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联系人:x,联系电话:xx,电子邮箱: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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