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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方案】2015年武安市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6-09 20:33:01 来源:网友投稿

2015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实施方案根据中央有关精神,2015年对种粮农民继续实行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政策。为进一步规范转移支付管理,从2015年起,将“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方案】2015年武安市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农业方案】2015年武安市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实施方案



2015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资金兑付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有关精神,2015年对种粮农民继续实行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政策。为进一步规范转移支付管理,从2015年起,将“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三个项目名称统一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确保补贴政策落实到位,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工作的通知》(冀财农〔20154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范围和对象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范围为:全市适宜种植粮食的区域,已实行退耕还林的区域不予补贴;补贴的对象为补贴区域范围内的种粮农户。

二、补贴资金总额的确定

2015年省下达我市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4629万元,其中:粮食直补资金576万元,农资综合直补资金4053万元。补贴标准:粮食直补9.4/亩,农资综合补贴66.15/亩。

三、对农户补贴资金额的确定

(一)全市统一单位面积补贴标准,补贴标准按亩计算。

(二)农户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额,根据农户补贴面积和市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单位面积补贴标准计算。

农户补贴面积,根据农村税费改革时核定的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扣除其中的按规定转为非耕地的土地面积、退耕还林土地面积,再加上新增耕地的实际种植面积确定。

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单位面积补贴标准,分别根据市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资金总额和全市补贴总面积确定。

(三)农户承包集体机动地和农户承包地转租转包的,原则上对承租(包)者进行补贴。原承租(包)合同有约定的,尊重农民意愿,按承租(包)合同的约定补贴

(四)国有农场执行市统一的单位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面积在有关统计资料反映的耕地面积内,根据补贴的区域范围确定。

四、我市直补工作的步骤和方法

我市直补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及核实面积阶段(2015511日—16日)

1、成立市农业保护支持补贴工作领导小组;

2、召开全市直补工作会议,贯彻落实省财政厅文件精神,总结2014年我市直补工作,安排部署2015年补贴工作;

3、组织召开由主管副乡镇长、财政所长和主管会计参加的会议,对直补工作具体业务进行安排;

4、核实直补面积,乡镇组织人员对农户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面积进行分户核实;

5、以村、组为单位,对各农户补贴面积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要求公布时间不少于7天并拍照存查。

(二)补贴资金公示阶段(2015517日—31日)

1、补贴资金兑付要实行阳光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补贴资金兑付前,要以村为单位,对各农户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额等主要政策内容张榜公布,取得农民认可,要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

2、各乡镇将核准的分户明细补贴面积,补贴额一式两份分信用社装订成册,经乡镇长、园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在分村汇总表上签字盖章后531日前分别上报财政局企业科和国库科(含电子版)。

(三)补贴资金对农户的兑付阶段(201561日—11日)

1、将直补资金拨付各乡镇财政所在当地农村信用社开设的“直补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

2、直补资金落实到农户。兑付补贴资金前,要向农民发放《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通知书》;

3、建立统一的补贴发放渠道;通过农村信用社,采取“一卡通”形式直接兑付农民补贴资金。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5612日—16日)

1、对直补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2、做好总结。

五、保障措施

直补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因此,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农业保护支持补贴政策的重大意义,制定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以最快的速度和最优的服务把直补资金落实到农户手中,把农民的利益保护好,把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引导好,调动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实行层层分包机制,将责任细化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经办人,强化管理和责任追究。各乡镇是本地直补工作的责任主体;各乡镇长要高度重视直补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直补工作顺利实施。

(二)精心组织实施。核定补贴面积是一项复杂、繁琐的系统工程,在工作中必须做到认真、细致,各乡镇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切实负起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确保核定补贴面积准确无误,如实填报补贴面积,并对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根据冀财农〔201541号文件精神,需要注意的是,对改变耕地性质的,不予发放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督促检查。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市审计局要组成督导组对全市直补工作巡回督促检查。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5686383),及时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四)搞好政策宣传。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做好直补政策宣传工作。要使广大农民了解直补的有关政策和操作程序,把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传达到每一个农户;要使社会各方面理解直补工作的重大意义,大力支持直补工作。

(五)建立管理制度。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直补资金的专户管理、财务公开、补贴旬报、档案管理等管理制度,加强补贴资金监管,确保补贴资金尽快直接兑付到种粮农民手中,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的现象的发生。

(六)严格落实考核。各乡镇要严格落实《武安市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考核办法》中各项考核内容,增强责任感,做细、做实直接补贴工作,切实将中央和省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落实到农民手中。今年将对各乡镇直补发放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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