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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方案】潼南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6-04 16:33:01 来源:网友投稿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91号)及《重庆市国土房管局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土方案】潼南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国土方案】潼南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91号)及《重庆市国土房管局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6650号)(以下简称《通知》)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背景

为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进一步加强基本农田管理,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于2009年部署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20142月重庆市38个区县已经初步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形成了基于2012年土地利用现状的基本农田图、表、册和数据库等成果。20154月,为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和生态文明建设战略,进一步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管理,两部部署了106个重点城市及其他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核实举证工作,并强调在该项工作审核通过后才能启动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结束后三个月内完成县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更新完善工作。目前,潼南区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核实举证已通过市级审核。按照市局确定的规划调整完善和县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一前一后,相互衔接”的原则,紧密衔接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全域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完善工作。

二、工作目标

以已有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为基础,利用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核实举证、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安排、农村建设用地补充调查、基本农田现状清理等专项工作成果,依据潼南区政府“十三五”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规划调整完善总体方案,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落实基本农田地块,明确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补充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更新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数据库,健全相关图表册。确保一定时期内我区实有优质耕地面积基本稳定,最大限度地发挥基本农田的生产、空间及生态功能。同时,按照两部委的相关规定,通过国家级、市级、区级审核。

三、工作内容

(一)落实基本农田地块。依据基本农田现状调查清理成果、村庄补调以及退耕还林等成果,全面清理规划基本农田中非耕地。按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相关规定,结合规划调整完善成果,合理调入调出基本农田,确定本次永久基本农田布局。

(二)落实保护责任。按照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布局,采用“实地调查、访问农户”的形式,将新划入基本农田(包括城市周边新划入基本农田2009.31公顷)保护责任落实到农户。同时,结合基本农田保护地块现状和面积变化情况,更新签订区、镇街、村、农户“四级”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

(三)设立统一标识。对城市周边新划入的永久基本农田区域,按照国土资源部《基本农田与土地整理标识使用和有关标志牌设立规定》(国土资发〔2007304号)要求和有关规定,完善基本农田保护牌及保护界桩等标识的设立。同时更新已设立标志牌信息。

(四)完善基本农田数据库。以2014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数据库为基础,划定基本农田范围,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将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册等内容,纳入数据库管理。

(五)更新相关图表册。编制标准分幅基本农田保护图、乡镇基本农田保护图、区级基本农田保护图,编写工作总结报告、成果分析报告和相关表册数据。

四、划定原则

(一)依法依规的原则。应遵守现行法律法规、规程标准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类调查、规划成果,确保划定成果合理可靠、合法合规。

(二)实事求是的原则。应全面收集基本农田相关资料,整理现有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确定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全面调查核实基本农田地块承包信息及责任信息,确保实事求是、准确落实到户。

(三)公众参与的原则。永久基本农田落实到户工作需要涉及基本农田区域的镇街、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户的全程参与,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修改。

(四)严格技术审查的原则。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的实施方案首先由区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进行编制,按照规范进行组织专家评审后报区人民政府审定。技术承担单位按照“两级检查一级验收”标准落实自查,区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农业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报市国土房管局审核,最后报国土资源部审查验收。

五、工作程序和步骤

(一)前期准备(20169月)。收集与整理基础资料,形成划定工作底图,包括新调出举证材料制作、录入,调入图斑的落实,新调入基本农田落实到户外业底图制作。

(二)落实基本农田地块(201610月)。依据下发的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利用2014年土地变更调查、村庄补调成果及最新的遥感监测数据,按照范围不变、质量不减、数量不降的原则,落实城市周边基本农田布局和全域基本农田布局,明确基本农田的地块位置、边界、地类、面积、质量等别、片(块)编号等信息。

(三)落地到户(201611月)。重点调查城市周边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和新调入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信息,落实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保护责任,建立保护责任表册。

(四)补充设立保护标志(201611月)。针对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区域,按要求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和界桩。重点在交通沿线及村镇周边显眼位置,连片基本农田范围内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在区分基本农田保护区拐点处埋设界桩。

(五)划定方案上报(201612月)。区政府组织区国土部门,会同区农业部门编制潼南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经区政府批准后,上报市国土房管局。该划定方案通过市政府审批后,方可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

(六)数据库建设及制作图表册(20171月—3月)。2014年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建立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编制相关表格和区级、镇级及标准分幅保护图件,形成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册、数据库管理体系。

(七)成果验收及报备(201736月)。20173月底前完成区级验收,同时按相关要求将成果及时报送市级验收,确保6月底前完成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报国土资源部审核备案。

六、组织实施及主要任务

(一)组织领导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涉及面广、技术性强、任务艰巨,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该项工作由区政府组织,区国土会同区农业部门负责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成立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国土和区农业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规划局、镇街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相关市级投资平台参与相关工作。工作组是全区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直接领导机构,负责组织部署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研究解决划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工作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国土部门,负责指导和检查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以及相关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一、区国土部门的主要职责

负责报请区政府成立工作组、办公室,按照区政府的安排和要求,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制定编制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和经费预算,组织宣传、人员培训等。

2.组织开展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实地核实和调查,进行摸底调查,汇总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核实举证资料。

3.负责开展划定调整完善工作,包括设立统一规范的基本农田保护标志、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汇总数据与编制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册等;组织实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落实基本农田到户、上图入库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内永久基本农田工作的自检、复检、预检和验收、报备。

二、区农业部门的主要职责

负责提供全区耕地地力调查评价成果,耕地质量信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等资料,配合编制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基本农田土壤质量状况评定、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基本农田划定成果验收、报备。

三、区林业部门的主要职责

负责提供全区上一轮退耕还林资料和新一轮退耕还林实施及布局资料。

四、区其他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

涉及交通、环保、市政、旅游、水务、规划等部门资料的,由各职能部门负责提供。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事宜。

五、各镇街主要职责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组,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同时,负责签订到村、到农户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负责组织村、社落实到户工作,落实专人、协助项目承担单位完成基本农田到户指界工作,提供农户以及承包土地的相关信息(如面积,位置等),协助设立保护碑和界桩。

七、有关要求

(一)强化监督检查。按照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2015年度区县(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渝委督〔201520号)要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开展情况已纳入对区县政府经济社会发展实绩的基础保障类指标进行考核。为此各镇街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工作,把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作为耕地保护的重点来抓,抽调专人负责。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工作将纳入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和综合目标考核体系。

(二)完善工作措施。全区上下要以本次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为契机,理顺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的管理机制,健全基本农田保护网络,做到区有领导小组、镇有保护专人,村有协管员,组有信息员,户有明白卡。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重点巡查保护,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行政首长问责制。

(三)落实工作经费。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工作经费由区财政统一安排,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工作经费必须专账管理,专款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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