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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报告】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两会(全文完整)

发布时间:2023-05-19 13:44:02 来源:网友投稿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2013年工作回顾2013年,我院在区委、人大、政府、政协、上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院报告】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两会(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法院报告】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两会(全文完整)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3年工作回顾

2013年,我院在区委、人大、政府、政协、上级法院和社会各界的领导、监督、指导、支持下,勇担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第一责任不停步,狠抓审判执行第一要务不放松,各项工作稳步有序开展,为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和优质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服务大局,积极推进幸福新城建设

主动服务大青山前坡生态保护综合治理工程。及时出台了《关于着力为建设“美丽、富裕、和谐新城”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与法制办、房屋征收办等部门协调,为补偿安置方案提出合理性建议,全力协助政府做好征拆案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强拆预案和信访处置预案等工作。

积极支持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对涉及“8337”发展思路的案件,认真研究工作方案和措施,妥善协调了事关重大项目建设的呼市城发经营投资有限公司不服自治区商务厅行政登记等案件,依法审结张维奇、申春生等32位原告与被告内蒙古滨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所有权纠纷等案件。

召开了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相衔接座谈会、物业管理座谈会,促进和谐稳定。为新城区国土资源分局全体干部举办《行政强制法》讲座,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订了《新城区司法救助联动机制实施方案》,整合区内行政机关和社会团体力量,努力为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实在在解决一些问题。组织干警深入恼包村、哈拉沁村、水泉村开展服务活动,为恼包村人口老龄化提出建议,为哈拉沁村土地流转进行法律咨询,为水泉村送去9台电脑、6台电视机、6套音响及120套桌椅板凳,积极为村民谋福利、助发展、办好事,着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律帮助。

二、坚持公正司法,积极推进平安新城建设

2013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794件,结案3408件,结案率 89.8%,审限内结案率达100%

宽严相济惩处犯罪。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40628 人,审结402559人,结案率91.4 %。重拳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给我区投资环境和人居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的“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 对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行为,坚持从重从快处理,依法审结了李海凤、贾永强、李燕廷冒充人民警察抢劫、刘立军销售伪劣产品等案件。对“全能神”邪教骨干分子依法定罪判刑,审结了任喜云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惩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1720人,妥善审结了单莹受贿、李国梁玩忽职守等案件,继续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稳妥审结首件涉外刑事案件蒙古国公民敖某某、恩某某、呼某某涉嫌走私废物案。共受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82件,调解71件,给付标的额449.3 万元。坚持宽严相济和保障人权并重, 依法对具有法定免除、从轻、减轻情节的1325名罪犯判处缓刑、管制和免予刑事处罚。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对受理的2939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全部予以减轻从轻处理。通过落实社会调查员制度,使家在外地的未成年罪犯李某减轻处罚,与病危的母亲及时见面;使即将初中毕业的王某顺利参加中考并被二中录取。

调判结合化解民商事矛盾。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597 件,审结2317件,结案率89.2%。妥善审理涉及民生民权案件,共审结人身损害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纠纷276件;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共审结349件;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共审结76件,妥善审结内蒙古五星搅拌站与王勇等17位劳动者劳动争议纠纷等案件。充分发挥速裁庭小额诉讼简易程序再简化的作用,使简单官司不再跑“马拉松”,减轻当事人诉累,共审结672件。加强调解工作,共调撤案件1344件,调撤率58%。依法调解了荆泰与苏日民间借贷再审案、严春林等五位劳动者与成都天润建筑劳务公司确立劳动关系纠纷和长达5年之久、历经一审二审、经过两次鉴定、六次开庭的石永清与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施工合同纠纷等案件,取得了定分止争的效果。

和风细雨调节行政纠纷。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32件,审结32件,结案率100 %。其中,协调撤诉13件,依法协调了姚建国不服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等案件。对涉及征地拆迁的案件,依法快立、快审、快结。对经裁决准予强拆的案件,牢固树立“先补后拆”的思想,认真做好判前疏导、判后答疑工作。加大行政非诉案件审查力度,共受理8件,审查8件,结案率100%。对造成环境污染的呼市雅典偟宫休闲娱乐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依法准予执行,有力保护了城区环境建设。

刚柔并济缓解执行难。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713件,执结654,执结率91.2%,执结标的额4.3亿元。不断改进执行方法,对涉及农民工工资、弱势群体的案件加大执行力度,推进诚信社会建设。执行局共出动干警1556人次开展工作,依法执结了外地打工者唐秀兰申请执行河北嘉泰建筑有限公司人身损害纠纷等一批案件。对拒不配合执行的15人采取了拘留措施,如通过拘留被申请人郑振荣督促其履行义务,使残疾申请人袁志英35万元的赔偿款全部得以执结。把和解工作贯穿于整个执行程序,和解结案237件,和解结案率36.2%,自动履行191件,自动履行率29.2%。如通过调解,依法促使王佼与成英腾房案达成协议并主动履行,双方当事人为我院送来锦旗。进一步加强涉特殊主体案件的执行,落实包案负责制,研究执行方案努力加以解决,共执结11件,在上级法院规定的执结期限内完成了工作,在全市名列第一。

三、坚持司法为民,积极推进和谐新城建设

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建立“绿色通道”,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如通过上门为无法行走的姜书昌进行诉讼指导、为残疾人杜银娥进行风险提示等方式,使解决纠纷更加平和便捷高效。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减轻群众诉累,共调解298件纠纷,调解成功率达100%。如通过诉前调解,使残疾人邓振权的货款及时得到给付。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抓好立案源头治理,做好法律释明、答疑解惑,对可能出现上访的案件,及时跟踪、妥善化解,有效预防了北京市良才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孝顶召集部分被拆迁群众闹访等事件的发生。认真落实涉诉信访各项工作要求,制定“两会”、“国庆”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等重要会议、重大节日的维稳预案,认真排查不稳定因素,加强与信访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做好稳控工作,防止了张振华、郝雅和等一批常年上访户非正常访、进京访现象的出现。

充分发挥毫沁营法庭、交通事故纠纷巡回法庭的便民作用,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交通事故纠纷巡回法庭共受理案件215件,结案215件,结案率100%;其中调撤结案154件,调撤率71.6 %;开展巡回审判9次,调解7件,有效化解了交通事故纠纷。因及时得到赔偿,天津当事人宋长华千里迢迢送来锦旗。毫沁营法庭共受理案件401件,结案379件,结案率94.5 %;其中调撤结案277件,调撤率73.1%;到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 43次,其中调解结案22 件,成功调解了涉及8个承包户、30余户农民利益、双方长达7年协调不了的刘三印与讨思浩村委会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案件,维护了农村的和谐稳定。毫沁营法庭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以“群众利益无小事,百姓诉求大于天”为宗旨,坚持落实院庭领导接访和法官下基层活动。建立接访台账,保证每个工作日都有院庭领导接待群众,听取反映的问题,及时予以答复。对不能当时处理的,接待领导跟踪包案,在一定期限予以解决。共接访102人次,当场答复90人次,妥善解决了身患多种疾病、家有残疾儿子的陈宪宁申请执行内蒙古众生有限公司借款纠纷等一批案件,老人为我院送来五面锦旗、100副线织手套表示感谢。共有99人次开展法官下基层活动,通过深入农村了解民情、到十五中等8所中小学讲授法律知识、为呼市邮政储蓄银行干部职工举办法律讲座等形式提供法律服务,受到一致好评。结合本院实际,开展了“同一片蓝天”活动。分别到福康敬老院、东风路小学、呼市特殊教育学校等地和身患残疾的郑来厚等人家中看望孤寡老人、农民工子女、残疾人士和智障儿童,为身患脊椎变形、急需治疗的小学生梁燕捐款28370元,看望贫困老党员和困难户共计29人次,向他们送去慰问金和慰问品,通过“博爱一日捐”活动捐款20600元。一系列活动的开展,使老百姓切实感受到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血脉相连的感情、立场和行动。

加大司法公开力度,稳步推进“阳光司法”。公开涉及立案、审判、执行、人事调整等方面的情况,年度两次通报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开展公众开放日、发布工作动态、设立征求意见箱,不断拓展服务功能,接受监督,把法院工作始终置于群众视野之中,努力使我院成为人民群众参与法治活动的重要场所。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组织大中专院校学生旁听案件审理60余人次,开展法制宣传9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向呼市朝聚眼科医院等16个部门发出司法建议16条,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认真落实司法救助。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59.6万元。加大执行救助力度,为26件案件的29名申请人发放救助基金102.9万元,其中召开集中发放大会2次,帮助无子女老人秦玉洁交付了取暖费,解决了因见义勇为受伤的打工者朱松杰、盲人困难户薛天等一批特困户的生活困难和燃眉之急。

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司法形象

加强政治业务素质建设。认真落实“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和警示教育再回头等活动,推行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等做法,开展了党组成员讲党课、党员干警重温入党誓词等系列活动。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增强了党组织的战斗力。着力提升司法能力,开展“岗位大练兵”、提升“五个能力”等活动,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本院开展各类培训15次,参加各级培训239人次,到外地培训22人次,请内大法学院教授授课1次,请中院审管办同志授课2次。干警专业素养进一步提高,1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加强机关作风建设。院党组不等不靠,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同部署,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带头示范,并以“自找问题”的勇气和态度,向广大干警征求对领导班子、党组成员和全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共进行两次测评,在测评结果中,对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的满意度达100%,对其他党组成员的平均满意度达99%。全院干警深入对照本院制定的七个方面50条规定,查找不足,提出整改措施加以落实,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良好局面,机关作风建设取得一定实效。我院作为全市7个“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先进典型之一,在经验交流会上作了发言。

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提练了“崇法、守廉、智慧、创新”为院训,确定了“1368”工作思路。加强制度文化建设,制定《关于规范审委会议事规则的制度》等30余项制度,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加强行为文化建设,印发《“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规范干警的行为举止。加强物质文化建设,为干警购置最新法律专业书籍1500余册,打造了党组会议室、审委会会议室、视频会议室、健身房等配套设施。开展“有氧运动健身走”、参加书画摄影作品比赛等活动,活跃和丰富干警文化生活,努力形成积极向上、勇于开拓、敢于争先的法院文化氛围。有7人次在全市法院系统书画摄影比赛中获奖,我院被授予优秀组织奖;年轻干警组成的“魅力法院队”获得了由38个部门参加的区机关作风建设“一站到底”知识竞赛冠军;区运会上,干警们展示了良好的精神风貌,我院获得优秀组织奖。

把廉政建设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推进器”和“防腐剂”。针对不同岗位存在的风险点,提出防控措施,强化落实领导问责制度。加强司法巡查和审务督查,对发现有不良倾向苗头的,立即予以诫勉谈话。对出现的私喷警车行为,及时在大会上通报。组织开展读书思廉、警示促廉、环境倡廉等系列活动,不断提高干警的反腐倡廉意识,无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加强审判管理。认真落实《全区法院“基层建设年”活动指导意见》,分管院长带头办案、带头接受评议。进一步强化分管院长的监督管理职责,充分运用信息化方式,及时掌握工作总体情况。审管办定期通报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归入法官业绩档案,作为奖优罚劣的主要依据。积极开展“两评查”活动,共开展庭审评查48次,对2611份裁判文书进行抽查打分,进一步提高了审判质效。我院结案均衡度等指标在全市法院系统名列前茅。

带队先带心。把关心干警、理解干警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上级部门和领导的支持下,解决了困扰全院干警 12年的职级待遇问题,16名干警分别被任命为正、副科级干部,3名干警成为班子成员,3名环节干部被任命为审委会委员,9名干警分别被任命为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在资金困难的情况下,努力争取支持,解决了多年的欠款欠账问题。利用半个月时间修建了干警食堂,不断改善环境、更新菜谱。协调设立了公交站点,缓解了交通不便的难题。在每位干警生日时送去问候,慰问了30名退休老干部和1名因公致残的年轻干警,使干警实实在在感受到组织的温暖。

加强调研和信息宣传工作。共编写调研论文35篇,案例分析12篇。在自治区级、市级报纸发表工作信息13篇,内蒙古电视台、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对我院工作多次予以报导。我院审理的内蒙古秋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不服呼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行政征收案,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全国性指导案例并在《人民法院报》刊登。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配齐配全必要的办公设备,有效保障了审判工作。建成案件信息共享系统,及时更新法警队的警务装备,安装了安检设施和视频监控系统,购置了物品存储柜。重新改造了羁押室,完成大楼前后院硬化、绿化、美化工作,为干警营造安心放心顺心舒心的工作环境。

五、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改进工作

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交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选任陪审员,参与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积极落实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一对一”联络工作,共与代表、委员联络78人次。认真办理交办、转办的案件,共收到5件,全部办结。向人大常委会作了民商事审判工作专题报告,并根据整改意见加以落实。就整体工作开展情况分别向人大、政协进行汇报,得到了人大、政协的一致肯定。强化检察院的诉讼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5次。主动与媒体联系,邀请律师、基层组织和社会监督员代表评议法院工作,积极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

我院的工作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和人民群众的赞扬,共有23次受到全国级表彰奖励;42个集体受到自治区级表彰奖励;134个集体受到市级表彰奖励。收到群众送来锦旗55面,对我院干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主持公道、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给予发自内心的赞誉。

各位代表,回顾2013年的历程,我院工作取得的每一点进步,都离不开各级领导的关怀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最高法院司法巡查组在检查我院工作后,给予面貌新、环境新、状态好的评价。自治区高院胡毅峰院长、呼市中院前后两任院长等多位领导先后到我院调研,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市委、市人大和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多次亲临指导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法院的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物质装备建设给予大力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提出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这一切,是我院不断发展前进最为重要的原因和条件。在此,我代表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和经验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有许多问题和不足,同时也面临不少困难:队伍改革创新精神有待进一步发掘,少数法官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司法建议反馈工作有待进一步落实,案件审判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同时,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化进程的向前推进,人民群众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的选择日益增加,人民法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任务日趋繁重,给法院带来巨大压力和挑战。面对问题和困难,我院将继续抓管理,挖潜力,强素质,练精兵,努力加以解决。

2014年工作安排

我院2014年工作指导思想是: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各级党代会、各级政法工作会议和上级法院会议精神,积极落实本次会议各项决议,依法服务大局,深化能动司法,突出司法为民,优化案件质效,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我区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和服务。围绕这一指导思想,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四点工作: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紧紧依靠区委的领导开展工作,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重大工作部署上来。主动向区委、人大汇报工作,积极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诉讼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二是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依法严厉打击扰乱社会治安、侵犯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贪污贿赂等刑事犯罪活动,积极参与“打黑除恶”等专项斗争,保障民生民安。大力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继续完善“三调联动”机制,不断提高调撤率。加强和改进行政审判工作,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千方百计解决执行难问题。

三是坚持能动司法,为建设幸福新城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主动为重大项目提供司法服务,加强诉前联调,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机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扩大巡回审判覆盖面,方便群众诉讼。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继续完善执行救助工作,全面落实司法的人文关怀。继续落实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努力提高审判质效。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大力推进“阳光司法”。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切实推进队伍廉政建设,对违法违纪行为坚决采取“零容忍”态度。着力推进司法公开与“智慧新城”建设的深度融合,充分发挥信息化应用对司法公开的推动作用,通过打造立案大厅、设立触摸屏、配备扫描仪和逐步推行裁判文书上网等办法和措施,完善以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六项公开为内容,以开放、透明、便民、信息化为标志的“阳光司法”工作机制,以公开促公正,让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到。

各位代表:随着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人民群众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诉求更加强烈,对社会发展和民生问题的关切更加强烈,对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期待更加强烈。面对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稳中求进,推动创新发展,以更大的勇气、更大的智慧和更大的决心,为我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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