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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优秀范文】

发布时间:2023-01-29 17:30:05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优秀范文】

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省“十大创新”“十强产业”“十大扩需求”2022年行动计划》、《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公布优化营商环境“揭榜挂帅”改革创新试点任务》等系列文件精神,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营商环境,推动人社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现就推进好人社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精致城市·幸福”建设,深化“放管服”和“一次办好”改革,聚焦市场主体关切,服务就业创业,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加大人才引育、评价、使用和服务,巩固提升既有优势,补齐补强短板弱项,确保年内实现重大突破。

二、工作目标和推进措施

(一)强化劳动力市场监管

1.深化“就好办”公共就业服务品牌建设。引导办事群众智慧办理就业失业业务,减少群众等待时间,避免出现“排长队”现象,提高群众办事便利度;
指导各区市做好智慧就业服务大厅建设,打造“就好办”公共就业服务品牌;
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掌上办”;
持续优化完善市就业服务平台功能,不断加强平台用工信息收集,举办各类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切实提升威全市公共就业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就业人才中心)

2.推动就业友好型示范城市建设。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主动与各合作银行联系,把合作银行的各个基层网点作为创业业务办理的“桥头堡”和“主阵地”,让创业者能够及时了解创业政策,满足创业者“就近办”“多点可办”需求;
指导区市参加充分就业和质量就业成效显著县级城市评选,优化城市就业环境。(责任单位:就业人才中心)

3.深入推进实施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在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开发设置公益性岗位管理专员和基层就业服务专员,开展送政策送岗位下乡进社区等就业服务,12月底前基本形成公共就业服务“一刻钟服务圈”;
组织“学子家乡名企行”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校招模式打造“选择共赢未来”校园招聘活动品牌;
定期组织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专项活动,扩大就业服务活动影响力;
持续优化完善市就业服务平台功能,加强平台用工信息收集。(责任单位:就业人才中心)

4.实施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扩大城乡公益性岗位规模,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在做好常规岗位开发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开发一批安全生产、森林防火、海上安全、渔船管控、卫生防疫、山体绿化、千里海岸线保护、红色文化等特色岗位;
坚持落实一公告、二申请、三评议、四公示、五审批、六培训、七上岗的“七步工作法”,严格执行省里各项规定,规范人员上岗和资金使用;
赴区市开展现场督导,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10月底完成9800个城乡公益性岗位创设、人员×完成任务。(责任单位:就业人才中心)

5.加强新业态用工保障。制定用工灵活、流动性大的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政策,推进基层快递员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并组织各区市、开发区贯彻落实。(责任单位:养老工伤科)

6.扎实做好社保降费减负工作。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将费率由1.5%降低到1%。落实降低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将费率由2‰降低到0.9‰。落实缓缴社保费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责任单位:社保中心)

7.不断提升社保服务效能。推进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证明查询打印“全省通办”,优化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服务,取消省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大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通过政策激励、政策宣传、政策找人、政策稽核等方式,扩大参保覆盖面,织密社会保障网。加强工伤预防工作,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培训提升工程,切实减少工伤伤害和职业病伤害。积极对接应急管理部门,落实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与工伤认定信息核查联动机制。(责任单位:社保中心)

8.积极推广电子劳动合同应用。加大电子劳动合同应用宣传力度,确定意向企业名单,待省电子劳动合同订立平台建设后,在全市意向企业中进行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劳动关系科)

9.做好根治欠薪工作。建立完善欠薪预警和部门间快速联动机制,多渠道收集欠薪线索,规范欠薪线索核处程序,依法依规快速处置各类欠薪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加强根治欠薪工作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市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监管功能,不断完善细化预警功能,及时消除各类欠薪隐患。(责任单位:监察支队)

10.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创新办案方式,开展线上庭审、线上调解、线上咨询服务,畅通当事人维权渠道;
继续开展金牌调解组织创建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切实提高各类调解组织工作能力;
开展仲裁员送法进企业活动,指导用人单位依法规范用工管理;
总结分析、及时编写典型案例,统一法律适用,加强办案指导。(责任单位:仲裁院)

(二)提升人才流动便利度

1.深化提升“英才计划”。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与人才需求,配合有关部门优化调整“英才计划”政策,进一步提升人才流动便利度水平,(责任单位:人才开发科、就业失业科、职建科、人才创新院)

2.加大青年人才引进力度。发挥驻威高校优势,积极选聘驻威高校在校优秀大学生作为“引才专员”,多方式、多渠道宣传我市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引导更多优秀毕业学生留威创新创业;
为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在校生积极提供各类创业补贴、担保贷款政策扶持;
开展“—名校直通车”品牌高校毕业生引才活动,全年开展“选择共赢未来”“名校人才直通车”等线上线下系列活动不低于50场;
开展第二届“籍学子家乡名企行”活动,组织不低于200人籍大学生赴市重点企业观摩,并通过特色化的招聘活动提升企业满意度和籍学子留威率;
积极组织全市100家重点企业参加省人社厅“百校千企”线上人才对接活动,及时汇总更新我市支持青年人才发展政策清单。(责任单位:就业失业科、就业人才中心)

3.稳妥做好青年就业见习工作。依托各类媒体和平台,加强就业见习相关政策宣传,开展线上讲课,全面摸排企业需求,梳理发布就业见习相关岗位,促进就业见习工作有序开展。(责任单位:就业人才中心)

4.更大力度引进海外留学人才。完善海外留学人才引进培养工作机制,提升海外留学人才引进规模和质量。指导各区市有序开展海外留学人才实名制登记及引进工作,收集有意向来威工作的海外留学人员信息,并组织专人进行沟通联络和后续跟踪对接服务工作,力争年内引进海外留学人才120名以上。(责任单位:人才创新院)

5.实施博士后青年人才聚集计划。征集2022年度全市博士后人才招募需求,通过微信、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招募令,多方式、多渠道招引人才;
优化区域、行业和结构布局,鼓励科研能力强、对博士后人才需求迫切的企事业单位积极申报设立工作站(基地),推进设站(基地)单位提质增量,争取年内新增3家以上。(责任单位:人才开发科)

6.有序推动人才评价和激励改革工作。促进技术技能人才融合发展,畅通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渠道。建立以创新能力、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持续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推动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密集企业开展职称自主评价。(责任单位:专技科、职建科)

7.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和平台载体建设。开展首席技师、技术技能大师等荣誉称号的推荐选拔工作,选拔市级以上技能人才荣誉称号不少于50个、平台载体不少于5个,发挥高技能人才引领带动作用。(责任单位:职建科)

8.推动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提质扩面。广泛宣传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政策,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规模以上企业积极申报备案。指导调度已备案企业积极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制定完善评价方案,规范评价流程,确保年底全市自主评价企业达到350家。(责任单位:就业人才中心)

9.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质量。积极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集聚发展,为行业人才搭建学习交流的平台。推动建设有特色、有活力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挥行业集聚平台优势。举办市第二届人力资源发展大赛,促进行业交流。按照机构业务形态,推荐认定一批我市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产品清单,引导机构为企业提供人才、产业、岗位精准匹配等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责任单位:流动管理科)

10.提升高层次人才精准服务。打造“团组化”服务新模式,通过有序开发、积极引导市场社会化服务资源,鼓励支持医疗保健、保险服务、金融服务、理财规划、人力资源、法律服务、知识产权、技术落地等市场社会力量,参与到我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当中,丰富人才服务内涵,拓展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领域和范围;
主动联系“全市2021年度财税地方贡献50强企业”和“冲击百亿新目标企业”,为相关企业经营管理者及技术负责人配额颁发“英才卡”,组织上门送卡活动;
为持“惠才卡”“英才卡”的高层次人才及相关亲属及时转办医疗保障服务需求,做好服务宣传工作,助力打造医疗保障人才服务品牌;
打造“人才服务体验日”品牌活动,全年至少组织5次以上活动,让高层次人才实地体验绿色通道服务;
推动市级高层次人才驿站示范建设,指导区市开展驿站建设工作。(责任单位:人才创新发展院)

(三)配合做好其他优化营商环境指标提升工作

1.“开办企业”方面。企业通过“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将企业开户信息实时推送至人社系统,实现企业社保开户同步办理,力争10月底完成。(责任单位:社保中心)

2.“政务服务”方面。推广社保待遇领取资格“静默认证”模式,扩大数据比对来源,扩大“静默认证”适用人员范围,提升认证率;
完善认证反馈机制,丰富线上、线下补充认证途径,加大静默认证宣传力度。(责任单位:社保中心)

3.提升“创新创业活跃度”方面。积极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工作,调整统一我市相关创业政策,规范统一各类人群范围、办理条件及所需提供的材料,推动创业担保贷款发放提质增速,保持贷款“贷得出、收得回、有实效”良好态势;
深入开展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支持海外留学人员来威创办企业。(责任单位:就业人才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是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各科室、单位要紧密结合深化干部作风大改进行动、人社干部走流程活动等的开展,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坚持对标一流、创先争优,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推进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目标任务。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靠上协调、压实责任,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需要,以改革创新思维推进政策落实到位、业务经办高效、公共服务优化,推动人社工作“走在前、开新局”,助力打造共同富裕先行区,开创“精致城市·幸福”建设新局面。

(二)开展“揭榜挂帅”行动。根据省人社厅要求,省“揭榜挂帅”改革创新试点任务要对标国内最高标准、最佳实践,大胆创新突破,力争形成一批全国领先的创新成果。在做好省“揭榜挂帅”工作基础上,在全市人社系统组织开展市级“揭榜挂帅”专项行动,鼓励具备较好基础的区市结合实际,主动“揭榜”特色改革事项,探索拓展改革任务,推动改革创新示范先行。市局将对“揭榜”事项定期调度,对于效果明显、企业群众获得感强的,成熟一批、发布一批、推广一批。

(三)明确职责分工。根据《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省、市各项任务清单台账,涉及人社领域的有“劳动力市场监管”、“包容普惠创新”(包括“提升人才流动便利度”、“创新创业活跃度”两个二级指标)、“开办企业”、“政务服务”四个指标。其中,人社部门牵头负责“劳动力市场监管”一级指标和“提升人才流动便利度”二级指标。经研究,由政策法规科负责全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体协调汇总;
具体指标中,“劳动力市场监管”指标,由劳动关系科牵头养老工伤科、就业人才中心、社保中心、监察支队、仲裁院等负责具体推进。“包容普惠创新”指标中的“提升人才流动便利度”指标由人才开发科牵头就业失业科、流动管理科、职建科、事业科、专技科、就业人才中心、考试中心、人才创新院等负责具体推进;
“创新创业活跃度”指标有关事项由就业人才中心负责。“开办企业”指标有关事项由社保中心负责。“政务服务”指标有关事项由社保中心负责。下步,有关科室、单位如有职责调整任务分工随之调整;
省、市指标任务如有变化,参与科室、单位也将相应调整。

(四)注重分类推进。劳动力市场监管、人才流动便利度两个指标要调整完善各自攻坚小组力量,逐项细化改革事项和工作举措,积极与省人社厅及各区市对接,同时加强对指标责任部门协调调度。其中,特色改革事项工作举措要向国内最优做法看齐,吸纳更多先进经验;
攻坚落实改革事项工作举措要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争取更多试点机会;
持续深化改革事项工作举措要力争提前完成,释放更多改革红利,总结推出更多示范做法和改革经验。指标牵头科室要精细研究、统筹协调,加强培训指导和监督检查;
责任科室、单位要积极配合,按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抓好落实,形成工作合力。

(五)借鉴先进经验。各有关科室、单位要学习借鉴北京、上海、广州、杭州、珠海等城市及省内青岛、济南等市先进经验,寻标对标追标赶标。两个指标的攻坚小组要集中力量,组织责任科室、单位重点对牵头指标的攻坚任务、政策文件及落实情况进行系统性研究梳理,不断提升人社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整体水平。

(六)强化调度推进。认真落实市专班工作要求,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全局重点督查任务,定期督导调度。对《2022年度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周调度表(市直部门)》实行每周四调度;
对《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改革事项举措清单进展情况,每月25日前报送;
要积极总结提炼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好经验、好做法,每月25日前报送宣传素材和综合信息。有关科室、单位要第一时间,将政策文件、营商动态等上传局门户网站“人社营商行”栏目,并同步推送市政府网站“营商行”专栏,扩大人社工作影响力。对在工作开展中作风漂浮、落实不力、推进不积极,导致工作任务不能按时完成的,将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七)各区市人社部门参照执行。

附件:市级“揭榜挂帅”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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