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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走(15篇)

发布时间:2022-11-23 14:00:03 来源:网友投稿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走(15篇)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走  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走(15篇),供大家参考。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走(15篇)

篇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走

  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为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确立了正确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是坚持党的本质属性、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

  一、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三者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坚持党的领导,就要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就要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巩固基层政权,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坚持依法治国,就要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

  二、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我们需要借鉴国外政治文明有益成果,但绝不能放弃中国政治制度的根本。照抄照搬他国的政治制度行不通,会水土不服,会画虎不成反类犬,甚至会把国家前途命运葬送掉。要保持政治定力,坚持从国情出发、从实际出发,既要把握长期形成的历史传承,又要把握走过的发展道路、积累的政治经验、形成的政治原则,还要把握现实要求、着眼解决现实问题,不能割断历史,不能想象突然就搬来一座政治制度上的“飞来峰”。我们要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信,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信心和决心。

  三、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

  需要进一步统筹考虑各类机构设置,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明确职

  责。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形成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完善国家机构组织法。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篇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走

  正确理解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由党的十五大正式确定,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再次重申和阐述的治国理政的根本原则。

  我认为要正确理解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就要明白:“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进行长期实践探索得出的正确结论。是否坚持并践行“三者有机统一”,事关社会主义民主法治乃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兴衰成败,事关我们党、国家和人民的前途命运,任何把三者割裂开来、对立起来的思想和做法,都是极端错误的,都会对社会主义民主法治乃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和破坏。

  中国从最初的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再到先后经历三皇五帝、夏、商、周(西周、东周)、秦、汉(西汉、东汉)、魏、晋(西晋、东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宋、元、明、清的封建社会,再到现代社会至今,是一个有着数千年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对人类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1840年鸦片战争失败后,中国人民为了挽救名族危亡,与帝国主义进行了近百年的不屈不饶的斗争,声势浩大的太平天国,英勇悲壮的义和团,资产阶级“百日维新”先后失败,辛亥革命也未能改变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性质和人民悲惨的命运。而中国共产党的成立,给辛亥革命失败而迷茫的群众带来了光明和希望。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带领中国不断走

  向繁荣富强!是这些让我们选择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与此同时,我认为:要正确理解“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我们不仅要了解历史为何选择中国共产党,还要理解中国共产党是如何带领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不断探索。三大改造,人民公社,文化大革命等一系列运动,为我们进行现代化建设提供了经验,我们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行改革开放,人民民主,依法治国等等。与此同时,作为大学生的我们还要通过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胡锦涛可持续发展等重要思想,理解已经总结出的执政经验,认识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建设作出的规律。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还记得在新中国成立初的歌词中有“没有共产党,没有新中国”,而如今,也正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们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才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我们需要这样的一个组织来引导我们走到更遥远。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是中国革命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领导核心,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这是一条不可动摇的政治原则。民主从来都是有领导的,实行民主不是一个自发的过程。在我国这样一个人口多、民族多、发展不平衡而又相对缺乏民主法治传统的国家,离开了中国共产党坚强有力的政治领导,是不可能把全国人民的力量和意志凝聚起来的,是不可能把国家治理好的,法治和各项制度也就无法真正实现和落

  实,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也就无从谈起,人们当家作主就会落空。坚持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才能坚持我国民主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才能有可靠的保证。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指出:“回顾90年中国的发展进步,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结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关键也在于坚持党的领导。因此,发展社会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核心在于坚持党的领导。我们推荐你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必须有利于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而决不能削弱党的领导。

  人民当家做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做主。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做主。健全民主和法制,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根本要求,也是我们党执政的根本目的和可靠基础。这让我想到,我们成立,建设,发展中国的目的——一切为人民,为人民富强,为人民当家做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要始终把人民当家作主作为出发点和归宿,立足于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工作都要致力于为人民谋利益,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党只有领导人民创造各种有效的当家做主的民主形式,坚

  持依法治国,才能充分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才能巩固和发展党的地位。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我们知道:没有规矩,难以成方圆。依法治国与人民民主,党的领导是紧密联系,相辅相成,相互促成的。依法治国不仅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人民当家做主,而且也从之多上,法律上保证党的执政地位。在我国,依法治国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有效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保障自己当家作主的权利,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另一方面,党领导人民通过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宪法和各项法律,自身又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法执政,保障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从而使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思想的提出,构建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理论依据,为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指明了方向。按照有机统一思想进行政治文明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能够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加速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思想,是在我国的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伟大实践中形成的重要理论成果。在这一理论的指导下,一定会呈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新局面。

篇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走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保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这是我们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总结执政经验,对于社会主义政治建设所做出的规律性认识,是推进政治文明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稳定和完善党的各项基本政策,拥护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人民和历史的选择,取消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实质是取消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始终保持社会主义建设的现代化方向,才能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稳定的环境,才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搞好社会主义建设。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一切国家机关都是人民利益的捍卫者和执行者,要努力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

  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就是要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和人民民主专政,承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篇四: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走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在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长期实践的经验总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性质的要求,凝聚了中国共产党人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创造性地运用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政治智慧,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大政治成果和制度创新。50年的历史充分证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重要的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新的历史时期,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根本的是要把起来。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特点,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也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要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是共产党执政的制度载体,是依法治国的制度保障。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要从制度上实现和保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执政水平,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

  方式和执政方式,通过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更好地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任务。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统一。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规律性认识。我们党是执政党,党的执政地位,是通过党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来实现的。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失去了灵魂,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就可能丧失。在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党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从制度和法律上维护和保证中国共产党在国家中的执政地位,保证党在国家政权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保证党对国家大政方针和全局工作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各级政权机关,包括人大、政府和司法机关,都必须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在国家政权组织中任职的中共党员,要强化党的意识和执政意识,自觉遵守党的决议和纪律,接受党的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的制度保证。离开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党对国家政权的领导就失去了制度载体,共产党执政就形同虚设。只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能更好地保证党对国家政权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也是共产党执政的根本目

  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体现人民的意志,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根本出发点和目的。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统一,就是要保证社会主义的国家权力始终依照人民的意志来行使,始终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在社会主义国家,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必须从制度上加以确认和规范人民如何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国家权力如何运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体现了最广泛的民主,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最好组织形式。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但是,也要看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具体制度和形式还有不完善的地方。坚持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的统一,就是要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具体制度和形式,改革和完善党的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进一步解决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当家作主的实现形式问题。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对于我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充分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要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规范党与国家政权组织的关系。要按照人民代

  表大会制度的要求和宪法的规定,切实加强国家权力机关建设,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能,使国家权力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使立法和决策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确认和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发展告诉我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作用发挥的越好,党的执政地位、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就越有保障。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必须坚持依法执政。坚持依法执政,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相统一的必然要求和具体实现形式。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坚持依法执政,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将坚持依法执政作为党的领导的基本要求,是我们党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新举措,是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新发展,也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政治保证。依法执政是党执政的基本方式,在我国,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直接领导和控制着国家政权。党坚持依法执政,就是党依法领导国家,依法掌握和控制国家权力。因此,党能否坚持依法执政,直接影响着国家权力能否依法

  行使。只有执政党坚持依法执政,才能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依法运作,保证人大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证司法机关司法公正。

  在长期执政的条件下,党必须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一个执政党,一个直接掌握着国家权力的党,最大的危险是以权谋私、与民争利、滋生腐败。要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始终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防止出现超越法律的特权。坚持执政为民,就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依法执政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题中应有之义,是现代民主政治和法治的基本特征。党在国家政权中居于领导地位,并通过宪法和法律,实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依照法律从事对全体社会成员产生约束力的国家管理活动。

  坚持依法执政,是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党的领导方式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不同历史阶段,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在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时候,党作为革命党,不可能依靠法律,主要是依靠政策,领导人民进行武装斗争。党现在已经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作为执政党,尤其是从受到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执政党,成为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执政党,党的执政方式必须有所前

  进、有所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党改革和完善执政方式,坚持依法执政。党的执政条件变了,任务变了,执政方式也要转变。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执政党,党要长期执政,领导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要使党的执政方式体现和代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中先进的法治理念、法治原则。坚持依法执政,是我们党顺应时代的民主法治潮流,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大选择。

  坚持依法执政,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党的执政活动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进行。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以后,党委领导的作用第一条就是应该保证法律生效、有效。没有立法以前,只能按政策办事,法立了以后,就要坚决按法律办事。党章明确规定了“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原则,宪法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我们党是执政党,在国家政权中处于领导地位,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要完善立法机制,使党的主张及时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上升为法律;就要完善党组织依法向国家机关推荐重要干部的机制,保证我们党对国家政权机关的组织领导。依法执政是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实施领导的法治化。这对

  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全局性的重要意义。

篇五: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走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指出,进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个重要论断,既坚持了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也突出了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规律性生疏。坚持把这三者统一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进展道路的根本要求,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康进展、布满活力的根本保证。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保证

  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领导核心。无论是进展社会主义民主,还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都要坚持党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推动民主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必需有利于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增加党和国家的活力,而决不能减弱党的领导。只有坚持党的坚强领导,才能依据最宽敞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要求,把全国各民族、各阶层人民的力气和意志分散起来,领导、组织、支持人民把握好国家权力,管理好国家事务、社会事务和各项事业。

  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坚持我国民主政治进展的正确方向。社会主义民主是宽敞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大多数人的民主,是区分于一切剥削阶级少数人统治的新型民主。社会主义民主的性质同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是全都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宽敞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这是我们党区分于其他任何政党和政治派别的根本标志。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就是坚持民主的社会主义性质,坚持人民在国家和社会中的仆人翁地位。离开共产党的领导,没有任何一个政党或政治力气能够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进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宽敞人民的根本利益,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就会偏离正确的方向,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就会转变性质。历史已经证明,资本主义的民主道路在中国走不通。苏联、东欧剧变的事实再一次证明,放弃共产党领导,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社会主义民主只有死路一条。

  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走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展道路。中国共产党是一个擅长制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并且在实践中不断进行理论创新的先进政党。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阶段,我们党都领导中国人民开创了独具特色的革命和建设道路。在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实践中,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和民主理论应用于中国的具体实际,在世界人口最多的东方大国,制造性地建立起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这是我们党领导全国人民进行宏大历史制造所取得的成果,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实现国家富强昌盛和民族复兴的制度保证。尽管我们在探究社会主义民主进展的实践中有过曲折,但丝毫不能抹杀社会主义民主

  的优越性和生命力,特殊是改革开放近30年来的实践更深刻地证明,社会主义民主不仅从政治上保证了我国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而且推动了我国生产力的大解放,在一个十几亿人口的进展中大国已经并连续制造着经济持续快速稳定进展的奇迹。随着我国经济文化不断进展、社会全面进步,我们党肯定能够领导全国各族人民不断地推动政治体制改革,扩大民主,健全法制,制造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形式,不断丰富和进展人民民主的理论与实践。

  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国才能有牢靠的政治保证。中国共产党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领导核心,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国各方面的工作都离不开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与资本主义法治的根本区分。我们党始终代表最宽敞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只有党才能真正代表人民、带领人民、组织人民,把人民的意志和要求变成党的政策并通过人大立法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从而赐予法的形式。宪法和法律是由党领导人民制定的,体现了党的正确主见与宽敞人民意志的统一;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正确执法,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宽敞人民群众依法行使各项民主权利,也是由我们党领导和组织的。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又通过各级党组织和宽敞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法律的实施。党坚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支持国家的立法、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相对独立的职责,在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领导的同时,支持并充分发挥它们在政治建设中的乐观作用。

  二、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动身点和落脚点。进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归根到底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进展好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和根本利益。我们党领导人民推翻剥削阶级统治、建立人民政权,就是要组织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各项事业,实现最宽敞人民的利益和意志。这是我们党执政的根本目的和牢靠基础。离开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当家作主的权利,党的领导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归根到底也是为了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人民当家作主供应政治和法律制度保障。离开了人民当家作主,社会主义政治法律制度就失去了前提和基础。

  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看,党领导人民在建立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基础上,制造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各方面都具有中国特色的具体形式和制度,保证了宽敞人民群众依法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我国人民在长期奋斗和探究中选择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制度保证,也是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进展的政治上层建筑。这些制度,不仅继承和进展了人类政治文明成果,而且制造性地形成了新型的人民民主的实现形式,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基本实践形式,任何时候都动摇不得,更放弃不得。

  新中国成立近60年来特殊是改革开放近30年来,我国经济社会

  取得了巨大进步,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进展制造了充分的物质文化条件。在我国经济社会进展进步的同时,社会利益格局消灭了重大变化,社会阶层发生了重大分化,宽敞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的乐观性和主动性普遍增加。面对新的形势,必需依据党的十七大精神要求,进一步扩大人民民主,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努力使政治建设适应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和时代要求,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加的政治参与愿望,在制度创新方面取得新进展,制造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新途径新形式,推动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供应制度保证。

  要重视巩固国体、完善政体,从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上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包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使这些民主制度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展而不断完善,随着人民群众政治参与需求的提高而不断创新。

  要乐观探究社会主义民主新的实践形式。要擅长在人民群众的民主实践中拓宽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渠道,发觉和总结适合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各种民主形式,将其进一步上升为民主的具体制度,并乐观借鉴世界各国进展民主的有益成果,形成有利于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社会事务和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的体制机制,进一步从机制和程序上保证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

  要建立和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加强和规范执政党与人民群众、社会团体、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沟通,加强和规范国家与社会的沟通,加强和规范社会各个方面的沟通,加强各层次各领域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的体制机制。

  要把进展基层民主作为进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点。基层民主是我国宽敞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管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务,具有全体公民广泛参与的特点,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广泛而又深刻的实践。在现阶段,扩大基层民主既有实践基础,也是客观趋势。通过更广泛地组织和吸引人民群众参与基层民主的实践,依法直接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各项民主权利,经受民主熬炼,提高民主素养,增加社会自治功能,从而为进展人民民主这一人类历史上的新型民主制造更充分的条件。社会主义民主越进展,宽敞人民群众的乐观性制造性的发挥就越充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就越有保障,党的执政基础就越巩固,党的领导就越得到改善和加强,社会主义事业就越进展。

  三、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法制是民主的体现和保障。进展社会主义民主,必需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必需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不断推动完善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

  法的进程。实行依法治国,对执政党本身而言,最根本的就是要提高治国理政的法治化水平。党的方针、政策是立法的依据和执法、司法的重要指导,同法律在本质上是全都的。法律是经过实践检验和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的主见。执政党要提高治理国家的法治化水平,必需加强对立法的领导,擅长把正确的政策主见上升为法律,主要依靠法律治理国家、管理社会。党的执政主见凡是要上升为国家意志的,必需由国家权力机关经过法定程序,使之成为法律法规或国家机关的决议、打算,再由各级各类国家机关依法实行。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见上升为国家意志,从法律制度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阅历的长期稳定和贯彻实施,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国家法律既反映了全国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也反映了党的政策和主见。法律的贯彻实施,也就是党的主见和人民的意志的贯彻实施,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就在法律层面得到了落实。把党的领导、人民民主、依法治国统一起来,用法律手段实现和保证党的领导、人民民主,这是国家长治久安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障。

  坚持依法治国,必需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基础上,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社会公正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公平,一切政党和社会组织,全部公民和社会团体,全部国家机关和武装力气,都必需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允许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特殊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需增加法制观念,树立依法执政意识和社

  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地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法办事。要擅长依法行政,依据宪法、法律和法规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公平参与、公平进展的权利,保障公民合法权益。要擅长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正确处理各种社会冲突,尤其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冲突,促进社会和谐。要擅长用法律武器同各种敌对分子和刑事犯罪分子进行斗争,维护社会稳定。要擅长运用社会主义法制,巩固和进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供应良好的社会环境。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贯穿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无论是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还是推动政治体制改革,无论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还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都必需坚持这三者的统一。只有在实践中坚持三者的统一,才能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不断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实现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进展,为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供应政治和法律制度保障

篇六: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走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在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长期实践的经验总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性质的要求,凝聚了中国共产党人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创造性地运用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政治智慧,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大政治成果和制度创新。50年的历史充分证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重要的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新的历史时期,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根本的是要把起来。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特点,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也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要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是共产党执政的制度载体,是依法治国的制度保障。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要从制度上实现和保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执政水平,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

  方式和执政方式,通过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更好地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任务。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统一。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规律性认识。我们党是执政党,党的执政地位,是通过党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来实现的。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失去了灵魂,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就可能丧失。在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党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从制度和法律上维护和保证中国共产党在国家中的执政地位,保证党在国家政权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保证党对国家大政方针和全局工作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各级政权机关,包括人大、政府和司法机关,都必须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在国家政权组织中任职的中共党员,要强化党的意识和执政意识,自觉遵守党的决议和纪律,接受党的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的制度保证。离开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党对国家政权的领导就失去了制度载体,共产党执政就形同虚设。只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能更好地保证党对国家政权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也是共产党执政的根本目

  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体现人民的意志,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根本出发点和目的。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统一,就是要保证社会主义的国家权力始终依照人民的意志来行使,始终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在社会主义国家,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必须从制度上加以确认和规范人民如何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国家权力如何运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体现了最广泛的民主,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最好组织形式。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但是,也要看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具体制度和形式还有不完善的地方。坚持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的统一,就是要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具体制度和形式,改革和完善党的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进一步解决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当家作主的实现形式问题。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对于我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充分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要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规范党与国家政权组织的关系。要按照人民代

  表大会制度的要求和宪法的规定,切实加强国家权力机关建设,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能,使国家权力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使立法和决策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确认和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发展告诉我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作用发挥的越好,党的执政地位、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就越有保障。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必须坚持依法执政。坚持依法执政,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相统一的必然要求和具体实现形式。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坚持依法执政,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将坚持依法执政作为党的领导的基本要求,是我们党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新举措,是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新发展,也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政治保证。依法执政是党执政的基本方式,在我国,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直接领导和控制着国家政权。党坚持依法执政,就是党依法领导国家,依法掌握和控制国家权力。因此,党能否坚持依法执政,直接影响着国家权力能否依法

  行使。只有执政党坚持依法执政,才能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依法运作,保证人大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证司法机关司法公正。

  在长期执政的条件下,党必须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一个执政党,一个直接掌握着国家权力的党,最大的危险是以权谋私、与民争利、滋生腐败。要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始终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防止出现超越法律的特权。坚持执政为民,就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依法执政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题中应有之义,是现代民主政治和法治的基本特征。党在国家政权中居于领导地位,并通过宪法和法律,实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依照法律从事对全体社会成员产生约束力的国家管理活动。

  坚持依法执政,是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党的领导方式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不同历史阶段,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在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时候,党作为革命党,不可能依靠法律,主要是依靠政策,领导人民进行武装斗争。党现在已经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作为执政党,尤其是从受到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执政党,成为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执政党,党的执政方式必须有所前

  进、有所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党改革和完善执政方式,坚持依法执政。党的执政条件变了,任务变了,执政方式也要转变。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执政党,党要长期执政,领导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要使党的执政方式体现和代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中先进的法治理念、法治原则。坚持依法执政,是我们党顺应时代的民主法治潮流,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大选择。

  坚持依法执政,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党的执政活动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进行。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以后,党委领导的作用第一条就是应该保证法律生效、有效。没有立法以前,只能按政策办事,法立了以后,就要坚决按法律办事。党章明确规定了“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原则,宪法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我们党是执政党,在国家政权中处于领导地位,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要完善立法机制,使党的主张及时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上升为法律;就要完善党组织依法向国家机关推荐重要干部的机制,保证我们党对国家政权机关的组织领导。依法执政是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实施领导的法治化。这对

  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全局性的重要意义。

篇七: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走

  (完整word版)浅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浅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摘要】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因此,弄清三者之间的辩证关系,意义重大。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是一个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整体。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则,其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这就要求党不仅在理论上,更重要的是在实践中适应人民当家作主的要求,而唯一有效的途径就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增强党的依法执政能力,使党的权力在人民群众的监督、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正常活动。

  【关键词】

  党的领导;

  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

  我对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的理解有

  以下三个方面:

  一、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同时改善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社会安定、经济发展都需要党的领导。没有党的领导,社会就不稳定,经济就难以发展,人民就不可能幸福。当今的中国,要想干成事,进行改革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没有党的正确领导是不行的。党的正确领导,是进行各项改革、实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坚强保证。

  我们党领导人民积极稳妥地通过政治体制改革来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使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历史和现实都表明,在中国这样一个历史悠久、情况复杂的国度里进行政治文明建设,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在这场变革中,如果没有一个能够得到全国各族人民普遍拥护和一致认可的领导核心,政治文明建设就难以顺利进行。

  坚持党的领导的同时必须改善党的领导.我们党原有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孕育于革命战争年代,形成于计划经济时期。改革开放以来,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民主、健全法制,我们党对原有的领导方式和领导体制作了很大程度的调整和改革,但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现状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不适应的地方.所以,必须通过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以不断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这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全局性的意义。

  (完整word版)浅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二、从制度上进一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人民群众是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力量。十六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发扬民主,有利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多种社会矛盾的解决,有利于国家安定团结、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的形成;有利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基层组织的积极性,促进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的发展;有利于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对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和克服官僚主义;有利于党和政府决策的实行,使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拥护和支持等等。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并紧紧依靠最广大人民群众。只有以此为纽带,才能真正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才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才会有一个更加美好的明天.

  在社会的发展进程中,国家要完成任何一项任务,都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都必须更加自觉地相信、依靠和为了广大人民群众。否则,就必然一事无成。

  三、用法治实现和保障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的统一

  实现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辩证统一,关键在于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所依据的“法”,包括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因此,依法治国既是党的领导的重要形式,也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形式。人民当家作主离不开党的领导,党的领导也必须体现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就是把坚持党的领导与发扬人民民主结合起来的最佳形式.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的重要途径.发展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在依法治国的条件下,党代表人民利益形成的路线方针政策,经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形成为法律。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并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离开了宪法和法律,缺乏制度和法律规范,党就很难保证实行正确的领导。依法治国是发展民主的根本保障。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全体劳动人民在政治上当家作主。但如果没有一定的制度和法律作为载体,这种本质就无从体现.只有实行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民主才具有坚实可靠的基础和保证。所以,必须用制度和法律确认人民民主的地位、规范民主的活动,实现公民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的有序化,真正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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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束语

  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与坚持党的领导一样,在我国的政治生活中,同样不可或缺,它们同样是进行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仅有共产党的领导,而没有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就不是社会主义,中国就不可能成为正常国家,就不可能迈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道路。任何只坚持一项,而忽视另两项的作法,都是错误的。必须把三者有机统一起来,做到科学的平衡、统筹和统一,才是科学正确的。依法治国是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都必须坚持的行为准则.党要依法领导,民主要依法有序,三者要有机统一,社会才会和谐,中国梦才能实现。

  参考文献

  1.十六大报告

  2.《人民日报》(2003年11月25日第九版)

篇八: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走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个重要论断,既坚持了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也突出了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规律性认识。坚持把这三者统一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根本要求,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康发展、充满活力的根本保证。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保证

  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领导核心。无论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还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都要坚持党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必须有利于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而决不能削弱党的领导。只有坚持党的坚强领导,才能按照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要求,把全国各民族、各阶层人民的力量和意志凝聚起来,领导、组织、支持人民掌握好国家权力,管理好国家事务、社会事务和各项事业。

  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坚持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正确方向。社会主义民主是广大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大多数人的民主,是区别于一切剥削阶级少数人统治的新型民主。社会主义民主的性质同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是一致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

  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这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和政治派别的根本标志。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就是坚持民主的社会主义性质,坚持人民在国家和社会中的主人翁地位。离开共产党的领导,没有任何一个政党或政治力量能够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就会偏离正确的方向,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就会改变性质。历史已经证明,资本主义的民主道路在中国走不通。苏联、东欧剧变的事实再一次证明,放弃共产党领导,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社会主义民主只有死路一条。

  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走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善于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并且在实践中不断进行理论创新的先进政党。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阶段,我们党都领导中国人民开创了独具特色的革命和建设道路。在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实践中,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和民主理论应用于中国的具体实际,在世界人口最多的东方大国,创造性地建立起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这是我们党领导全国人民进行伟大历史创造所取得的成果,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实现国家繁荣昌盛和民族复兴的制度保证。尽管我们在探索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的实践中有过曲折,但丝毫不能抹杀社会主义民主的优越性和生命力,特别是改革开放近30年来的实践更深刻地证明,社会主义民主不仅从政治上保证了我国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而且推动了我国生产力的大解放,在一个十几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已经并继续创造着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发展的奇迹。随着我国经济文化不断发展、社会全面进步,我们党一定能够领导全国各族人民不断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扩大民主,健全法制,创造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形式,不断丰富和发展人民民主的理论与实践。

  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国才能有可靠的政治保证。中国共产党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领导核心,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国各方面的工作都离不开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与资本主义法治的根本区别。我们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只有党才能真正代表人民、带领人民、组织人民,把人民的意志和要求变成党的政策并通过人大立法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从而赋予法的形式。宪法和法律是由党领导人民制定的,体现了党的正确主张与广大人民意志的统一;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正确执法,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行使各项民主权利,也是由我们党领导和组织的。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又通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法律的实施。党坚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支持国家的立法、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相对独立的职责,在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领导的同时,支持并充分发挥它们在政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二、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展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归根到底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和根本利益。我们党领导人民推翻剥削阶级统治、建立人民政权,就是要组织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各项事业,实现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和意志。这是我们党执政的根本目的和可靠基础。离开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当家作主的权利,党的领导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归根到底也是为了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人民当家作主提供政治和法律制度保障。离开了人民当家作主,社会主义政治法律制度就失去了前提和基础。

  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看,党领导人民在建立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基础上,创造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各方面都具有中国特色的具体形式和制度,保证了广大人民群众依法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我国人民在长期奋斗和探索中选择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制度保证,也是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政治上层建筑。这些制度,不仅继承和发展了人类政治文明成果,而且创造性地形成了新型的人民民主的实现形式,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基本实践形式,任何时候都动摇不得,更放弃不得。

  新中国成立近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近30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取得了巨大进步,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创造了充分的物质

  文化条件。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同时,社会利益格局出现了重大变化,社会阶层发生了重大分化,广大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普遍增强。面对新的形势,必须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要求,进一步扩大人民民主,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努力使政治建设适应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和时代要求,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强的政治参与愿望,在制度创新方面取得新进展,创造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新途径新形式,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提供制度保证。

  要重视巩固国体、完善政体,从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上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包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使这些民主制度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而不断完善,随着人民群众政治参与需求的提高而不断创新。

  要积极探索社会主义民主新的实践形式。要善于在人民群众的民主实践中拓宽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渠道,发现和总结适合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各种民主形式,将其进一步上升为民主的具体制度,并积极借鉴世界各国发展民主的有益成果,形成有利于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社会事务和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的体制机制,进一步从机制和程序上保证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

  要建立和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

  加强和规范执政党与人民群众、社会团体、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沟通,加强和规范国家与社会的沟通,加强和规范社会各个方面的沟通,加强各层次各领域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的体制机制。

  要把发展基层民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点。基层民主是我国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管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务,具有全体公民广泛参与的特点,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广泛而又深刻的实践。在现阶段,扩大基层民主既有实践基础,也是客观趋势。通过更广泛地组织和吸引人民群众参与基层民主的实践,依法直接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各项民主权利,经受民主锻炼,提高民主素养,增强社会自治功能,从而为发展人民民主这一人类历史上的新型民主创造更充分的条件。社会主义民主越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的发挥就越充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就越有保障,党的执政基础就越巩固,党的领导就越得到改善和加强,社会主义事业就越发展。

  三、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法制是民主的体现和保障。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必须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不断推进完善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进程。实行依法治国,对执政党本身而言,最根本的就是要提高

  治国理政的法治化水平。党的方针、政策是立法的依据和执法、司法的重要指导,同法律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法律是经过实践检验和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的主张。执政党要提高治理国家的法治化水平,必须加强对立法的领导,善于把正确的政策主张上升为法律,主要依靠法律治理国家、管理社会。党的执政主张凡是要上升为国家意志的,必须由国家权力机关经过法定程序,使之成为法律法规或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再由各级各类国家机关依法实行。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张上升为国家意志,从法律制度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长期稳定和贯彻实施,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国家法律既反映了全国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也反映了党的政策和主张。法律的贯彻实施,也就是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的贯彻实施,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就在法律层面得到了落实。把党的领导、人民民主、依法治国统一起来,用法律手段实现和保证党的领导、人民民主,这是国家长治久安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障。

  坚持依法治国,必须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基础上,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一切政党和社会组织,所有公民和社会团体,所有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都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允许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增强法制观念,树立依法执政意识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地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法办事。

  要善于依法行政,按照宪法、法律和法规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保障公民合法权益。要善于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尤其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要善于用法律武器同各种敌对分子和刑事犯罪分子进行斗争,维护社会稳定。要善于运用社会主义法制,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贯穿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无论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还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无论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还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都必须坚持这三者的统一。只有在实践中坚持三者的统一,才能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实现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为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提供政治和法律制度保障

篇九: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走

  ..

  如何理解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通过科学的制度和程序,坚持把这三者统一于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实践中,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核心在于坚持党的领导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核心在于坚持党的领导。党代表工人阶级实施政治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政治保证。党领导人民推翻剥削阶级的统治,建立人民民主专政,就是要组织和支持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当家作主,实现自己的利益和意志。这也是我们党执政的根本目的和可靠的基础。人民利益的广泛性,要求有一个代表人民利益的坚强的政治核心,在实践中创造和发展各种民主形式,领导、组织、支持人民掌握好国家权力,管理好国家、社会事务和各项事业。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坚持我国民主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我们才能把马克思主义的民主理论同中国的国情相结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国才能有可靠的政治保证。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我们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归根到底是为了实现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和根本利益。

  人民当家作主,是我们的事业取得胜利的力量源泉和重要保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事业,包括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个方面,这三个方面的建设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归根到底是推进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伟大实践。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这三大建设和改革既是现代化建设的基本实践形式,也是创造人类文明的基本实践形式。充分发扬人民民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进各项事业,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

  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是紧密联系、相辅相成、相互保证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

  依法治国的实质,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来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关键是实现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的统一。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党的政策和法律的关系,把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与转变党的执政方式统一起来,不断提高执政水平。

  总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性,是社会主义的重要优势,是我们党对国家事务实行领导的重要特点。只有坚持三者在实践中的统一,才能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才能保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正确方向,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从事实上保证人民群众享有广泛的民主和自由。

  1.中国过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稳定和完善党的各项基本政策,拥护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人民和历史的选择,取消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实质是取消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始终保持社会主义建设的现代化方向,才能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稳定的环境,才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搞好社会主义建设。

  2.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一切国家机关都是人民利益的捍卫者和执行者,要努力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

  3.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

  ;.

篇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走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这是我党在长期实践的基础上得出的科学结论,它初步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本框架。

  而能否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直接关系到我们能否顺利实现党的十六大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关系到我们能否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

  因此,我们必须加深对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治治国三者辩证关系的认识,消除在具体工作因所处位置不同而可能产生的视角差,努力在思想上、认识上、行动上把三者有机统一起来,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路子。

  一、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治治国是一个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统一体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这三者有机统一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践中。

  (一)党的领导是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实施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我们党是代表人民意志与利益的政党,历来以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为己任。

  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理想,只是在共产党执政以后才成为现实。

  没有党的领导,人民就无法建立自己的政权。

  而当人民有了自己的政权之后,仍然需要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真正当家作主。

  实践证明,我们党坚定不移地推行政治体制改革,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当前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复杂的国际背景和国内出现经济成分、社会组织、就业方式、分配方式、利益关系的新形势、新情况、新

篇十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走

 如何正确理解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通过科学的制度和程序,坚持把这三者统一于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实践中。

  第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领导着有13亿多人口的社会主义大国的执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处于绝对的领导地位,这就使得党的领导对于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中国共产党自成立起就以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为己任。我们党领导人民推翻剥削阶级的统治,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就是要组织和支持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当家作主,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人民利益的广泛性和实现人民利益的复杂性、艰巨性,必然要求有一个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坚强的政治核心,来广泛地动员、领导和组织人民掌握好国家权力,管理好国家、社会事务和各项事业。在中国,中国共产党领导、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就是从制度上、法律上保障这一根本准则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得到充分和切实的贯彻和体现。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核心在于坚持党的领导。

  第二,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

  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全国各族人民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主体,能否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是检验党的领导是否正确和执政能力的根本标准,也是检验社会主义民主实现程度的根本标准。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是通过党的领导体制实现的,集中反映在党与国家以及人民群众关系的具体形式上。党也只有领导人民创造各种有效的当家作主的民主形式,坚持依法治国,才能充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才能巩固和发展党的执政地位。

  第三,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依法治国与人民民主、党的领导是紧密联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依法治国不仅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而且也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执政地位。我国的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和经济文化事业,保障自己当家作主的各项民主权利,这是依法治国的实质。依法治国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在党的领导下,维护人民主人翁地位的过程,保证人民实现当家作主的过程。党

  领导人民通过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宪法和各项法律,又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法办事,保证法律的实施,从而使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篇十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走

 教师姓名

  学科

  课题名称

  难点名称

  刘伟

  道德与法治

  单位名称

  年级/册

  乌鲁木齐市第11中学

  九年级上册

  填写时间

  教材版本

  2020年8月30日

  部编人教版

  第二单元第四课第一框11中刘伟《描绘法治蓝图》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从知识角度分析为什么难

  知识点本身内容复杂:本课知识点涉及国家的大政方针,专业术语的解释理解都具有较大难度,三者的地位和有机统一的分析要求很高。

  难点分析

  从学生角度分析为什么难

  学生专业知识涉猎较弱,理解困难:九年级学生的生活与国家法治的距离直接导致学生的理解有较大难度

  填写示例

  1.

  通过北大专家趣味解释突破难点,帮助学生吸收掌握。

  难点教学方法

  2.

  通过思维导图展示法治蓝图突出形象思维的阻力作用。

  教学环节

  教学过程

  1.关注时政:改革开放法治进程(PPT出示)

  小结知识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绘就了中国法治新蓝图。

  导入

  学生回答: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什么?

  教师小结: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探究分享:为什么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九年级某班举行“法治头条”交流活动,同学们分享了许多法治新闻:

  2016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黑户”知识讲解

  (难点突破)

  在中国成为历史。

  2016年,“六五普法”顺利结束,全面启动“七五普法”。

  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表决通过,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小组合作探究:生活中,法治的进步有哪些重要意义?

  教师小结:法治进步的重要意义:①社会因法治而进步;

  ②法治道路决定国家命运和引领未来。

  3.

  通过北大专家趣味解释突破难点,帮助学生吸收掌握。

  怎样建设法治中国?

  (1)

  建设法治中国,要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拥护,使每一部法律法规都得到严格执行,使每一个司法案件都体现公平正义,使每一位公民都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课堂练习

  和坚定捍卫者。

  (难点巩固)

  (2)道路决定命运,道路引领未来。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小结

  党的领导

  依法治国

  人民当家作主

篇十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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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个重要论断,既坚持了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也突出了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规律性认识。坚持把这三者统一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根本要求,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康发展、充满活力的根本保证。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保证

  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领导核心。无论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还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都要坚持党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必须有利于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而决不能削弱党的领导。只有坚持党的坚强领导,才能按照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要求,把全国各民族、各阶层人民的力量和意志凝聚起来,领导、组织、支持人民掌握好国家权力,管理好国家事务、社会事务和各项事业。

  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坚持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正确方向。社会主义民主是广大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大多数人的民主,是区别于一切剥削阶级少数人统治的新型民主。社会主义民主的性质同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是一致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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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这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和政治派别的根本标志。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就是坚持民主的社会主义性质,坚持人民在国家和社会中的主人翁地位。离开共产党的领导,没有任何一个政党或政治力量能够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就会偏离正确的方向,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就会改变性质。历史已经证明,资本主义的民主道路在中国走不通。苏联、东欧剧变的事实再一次证明,放弃共产党领导,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社会主义民主只有死路一条。

  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走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善于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并且在实践中不断进行理论创新的先进政党。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阶段,我们党都领导中国人民开创了独具特色的革命和建设道路。在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实践中,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和民主理论应用于中国的具体实际,在世界人口最多的东方大国,创造性地建立起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这是我们党领导全国人民进行伟大历史创造所取得的成果,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实现国家繁荣昌盛和民族复兴的制度保证。尽管我们在探索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的实践中有过曲折,但丝毫不能抹杀社会主义民主的优越性和生命力,特别是改革开放近30年来的实践更深刻地证明,欣雅图表打造高品质

  社会主义民主不仅从政治上保证了我国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而且推动了我国生产力的大解放,在一个十几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已经并继续创造着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发展的奇迹。随着我国经济文化不断发展、社会全面进步,我们党一定能够领导全国各族人民不断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扩大民主,健全法制,创造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形式,不断丰富和发展人民民主的理论与实践。

  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国才能有可靠的政治保证。中国共产党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领导核心,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国各方面的工作都离不开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与资本主义法治的根本区别。我们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只有党才能真正代表人民、带领人民、组织人民,把人民的意志和要求变成党的政策并通过人大立法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从而赋予法的形式。宪法和法律是由党领导人民制定的,体现了党的正确主张与广大人民意志的统一;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正确执法,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行使各项民主权利,也是由我们党领导和组织的。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又通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法律的实施。党坚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支持国家的立法、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相对独立的职责,在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领导的同时,支持并充分发挥它们在政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二、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展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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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义民主政治,归根到底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和根本利益。我们党领导人民推翻剥削阶级统治、建立人民政权,就是要组织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各项事业,实现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和意志。这是我们党执政的根本目的和可靠基础。离开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当家作主的权利,党的领导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归根到底也是为了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人民当家作主提供政治和法律制度保障。离开了人民当家作主,社会主义政治法律制度就失去了前提和基础。

  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看,党领导人民在建立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基础上,创造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各方面都具有中国特色的具体形式和制度,保证了广大人民群众依法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我国人民在长期奋斗和探索中选择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制度保证,也是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政治上层建筑。这些制度,不仅继承和发展了人类政治文明成果,而且创造性地形成了新型的人民民主的实现形式,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基本实践形式,任何时候都动摇不得,更放弃不得。

  新中国成立近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近30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取得了巨大进步,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创造了充分的物质文化

篇十四: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走

 如何正确理解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通过科学的制度和程序,坚持把这三者统一于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实践中。

  第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领导着有13亿多人口的社会主义大国的执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处于绝对的领导地位,这就使得党的领导对于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中国共产党自成立起就以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为己任。我们党领导人民推翻剥削阶级的统治,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就是要组织和支持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当家作主,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人民利益的广泛性和实现人民利益的复杂性、艰巨性,必然要求有一个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坚强的政治核心,来广泛地动员、领导和组织人民掌握好国家权力,管理好国家、社会事务和各项事业。在中国,中国共产党领导、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就是从制度上、法律上保障这一根本准则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得到充分和切实的贯彻和体现。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核心在于坚持党的领导。

  第二,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

  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全国各族人民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主体,能否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是检验党的领导是否正确和执政能力的根本标准,也是检验社会主义民主实现程度的根本标准。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是通过党的领导体制实现的,集中反映在党与国家以及人民群众关系的具体形式上。党也只有领导人民创造各种有效的当家作主的民主形式,坚持依法治国,才能充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才能巩固和发展党的执政地位。

  第三,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依法治国与人民民主、党的领导是紧密联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依法治国不仅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而且也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执政地位。我国的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和经济文化事业,保障自己当家作主的各项民主权利,这是依法治国的实质。依法治国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在党的领导下,维护人民主人翁地位的过程,保证人民实现当家作主的过程。党领导人民通过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宪法和各项法律,又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法办事,保证法律的实施,从而使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篇十五: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走

 坚持人民当家作主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

  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要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人类只有遵循自然规律才能有效防止在开发利用自然上走弯路,人类对大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这是无法抗拒的规律。

  (一)推进绿色发展。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发展绿色金融,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实施国家节水行动,降低能耗、物耗,实现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倡导简

  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出行等行动。

  (二)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快水污染防治,实施流域环境和近岸海域综合治理。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提高污染排放标准,强化排污者责任,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落实减排承诺。

  (三)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完成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扩大退耕还林还草。严格保护耕地,扩大轮作休耕试点,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

  (四)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设计和组织领导,设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机构,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统一行使监管城乡各类污染排放和行政执法职责。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完善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

  坚持“一国两制”和推进祖国统一

  坚持“一国两制”和推进祖国统一。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必须把维护中央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有机结合起来,确保“一国两制”方针不会变、不动摇,确保“一国两制”实践不变形、不走样。必须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坚持“九二共识”,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深化两岸经济合作和文化往来,推动两岸同胞共同反对一切分裂国家的活动,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

  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全体中华儿女共同愿望,是中华民族根本利益所在。必须继续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

  一个中国原则是两岸关系的政治基础。体现一个中国原则的“九二共识”明确界定了两岸关系的根本性质,是确保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关键。承认“九二共识”的历史事实,认同两岸同属一个中国,两岸双方就能开展对话,协商解决两岸同胞关心的问题,台湾任何政党和团体同大陆交往也不会存在障碍。

  两岸同胞是命运与共的骨肉兄弟,是血浓于水的一家人。我们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尊重台湾现有的社会制度和台湾同胞生活方式,愿意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大陆发展的机遇。我们将扩大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实现互利互惠,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的待遇,增进台湾同胞福祉。我们将推动两岸同胞共同弘扬中华文化,促进心灵契合。

  我们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绝不容忍国家分裂的历史悲剧重演。一切分裂祖国的活动都必将遭到全体中国人坚决反对。我们有坚定的意志、充分的信心、足够的能力挫败任何形式的“台独”分裂图谋。我们绝不允许任何人、任何组织、任何政党、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形式、把任何一块中国领土从中国分裂出去!

  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源自于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历史所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熔铸于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中创造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植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守中华文化立场,立足当代中国现实,结合当今时代条件,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协调发展。要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铸就中华文化新辉煌。

  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中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增强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为人民提供精神指引。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凝结着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要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着眼点,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创建、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的引领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坚持全民行动、干部带头,从家庭做起,从娃娃抓起。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继承创新,让中华文化展现出永久魅力和时代风采。

  (三)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人民有信仰,国家有力量,民族有希望。要提高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爱国

  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激励人们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抵制腐朽落后文化侵蚀。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

  (四)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社会主义文艺是人民的文艺,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在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中进行无愧于时代的文艺创造。要繁荣文艺创作,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加强现实题材创作,不断推出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精品力作。发扬学术民主、艺术民主,提升文艺原创力,推动文艺创新。倡导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抵制低俗、庸俗、媚俗。加强文艺队伍建设,造就一大批德艺双馨名家大师,培育一大批高水平创作人才。

  (五)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满足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必须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加快构建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体制机制。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创新生产经营机制,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筹办好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加强中外人文交流,以我为主、兼收并蓄。推进国际传播能力建设,讲好中国故事,展现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

  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建设平安中国,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

  坚持新发展理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分两步走在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坚持新发展理念。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必须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必须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

  展,主动参与和推动经济全球化进程,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不断壮大我国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

  从十九大到二十大,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我们既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又要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

  综合分析国际国内形势和我国发展条件,从二○二○年到本世纪中叶可以分两个阶段来安排。

  第一个阶段,从二○二○年到二○三五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那时,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将大幅跃升,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的高度,国家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中华文化影响更加广泛深入;人民生活更为宽裕,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明显提高,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现代社会治理格局基本形成,社会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

  第二个阶段,从二○三五年到本世纪中叶,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到那时,我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将全面提升,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领先的国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我国人民将享有更加幸福安康的生活,中华民族将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完善按要素分配的体制机制,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鼓励勤劳守法致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坚持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拓宽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渠道。履行好政府再分配调节职能,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收入分配差距。

  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要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强化基础研究,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加强应用基础研究,拓展实施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突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为建设科技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网络强国、交通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提供有力支撑。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强化战略科技力量。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

  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开放带来进步,封闭必然落后。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要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拓展对外贸易,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推进贸易强国

  建设。实行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凡是在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都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优化区域开放布局,加大西部开放力度。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创新对外投资方式,促进国际产能合作,形成面向全球的贸易、投融资、生产、服务网络,加快培育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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