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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人以下党员设支委怎么撤销8篇

发布时间:2022-11-14 21:15:03 来源:网友投稿

7人以下党员设支委怎么撤销8篇7人以下党员设支委怎么撤销  ..  .  ..党支部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党支部(含党总支部,下  同)建设,促进支部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7人以下党员设支委怎么撤销8篇,供大家参考。

7人以下党员设支委怎么撤销8篇

篇一:7人以下党员设支委怎么撤销

  ..

  .

  ..党支部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党支部(含党总支部,下

  同)建设,促进支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

  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

  集团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支部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联

  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在企业中的基层组织。党支部要

  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

  第三条

  党支部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

  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

  织的决定、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

  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团结带领职工群众,努力完成本

  单位的工作任务。

  第二章

  组织设置

  第四条

  凡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单位或部门都应当成立

  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其它单位或部门联合成

  立党支部,党员组织关系由联合党支部管理。

  党支部的设立与撤销,须经上级党委或授权党总支审批。

  第五条

  股份制企业,只要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均须

  成立党支部。属于集团及所属法人企业控股的企业,党支部

  由方负责建学习参考

  ..

  .

  ..立、领导。

  属于集团及所属法人企业参股的企业,由股东会协商,委托其中一方党组织负责建立、领导股份制

  企业党支部。

  第六条

  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由于执行临时任务或

  由于某种原因暂时不能成立正式党支部的,经上级党委或授

  权党总支批准,可以成立临时党支部。临时党支部不能接收

  新党员,但可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

  第七条

  已建立的党支部由于党员减少,正式党员不够

  3人时,如果工作需要,在6个月内能把党员数增加到3人

  或3人以上的情况下,可保留党支部,但在此期间不能形成

  支部决议、决定。超过6个月,党员数仍达不到3人的,须

  报经上级党组织撤销该党支部,剩余党员合并到相邻或相近

  的党支部。

  第八条

  党员超过50人的单位或部门,可成立党总支

  部。党员接近50人的单位或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

  党委批准,也可成立党总支部。

  第九条

  在组织设置上,除依据第四条、第八条外,根

  据集团实际情况,行政队级单位一般应设党支部;下设若干

  队的科级单位,一般应设党总支部。

  第十条

  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

  委员会由3人或5人组成,最多不超过7人,设支部书记1名,并根据支部委员数的多少,可设组织委员、宣学习参考

  ..

  .

  ..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青年委员、保卫(保密)委员、统战委员等。

  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

  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

  员大会选举产生,报上级党委或授权党总支批准,每届任期

  三年。

  第十一条

  在支部委员会任期内,由于工作调动或其他

  原因,支部委员发生缺额,应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补选。

  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委或授权党总支认为有必

  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支部书记和副书记,但不能指派支

  部委员。

  第十二条

  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任期届满,应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

  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换

  届选举。

  第十三条

  凡党员10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划分党小组。

  每个党小组的党员一般不能少于5人。

  党小组不是党的一级组织。

  建立党小组,由支委会决定,但必须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第三章

  主要职责

  第十四条

  基层党支部必须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

  第十五条

  生产工作一线党支部主要职责

  学习参考

  ..

  .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

  支部党员大会的决定、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

  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职工积极完成各项工作

  任务。

  (二)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党的组织生

  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督促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

  员权利不受侵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三)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决策,保证和监督重大决

  策的实施,促进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

  重大问题的范围是:

  生产经营年度计划,改革改制方案,干部人事变动,工资奖金分配,资金使用计划,职工培训计

  划,评选劳模先进,重要规章制度废立修改,等等。

  (四)积极支持行政依法行使职权,主动为行政排忧解难。

  (五)关心职工生活,维护职工权益,加强对职工的思

  想政治和业务技术教育,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

  纪律的职工队伍。

  (六)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文明和谐建设。

  (七)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第十六条

  控(参)股企业党支部主要职责

  (一)监督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企业得到贯彻执行。

  学习参考

  ..

  .

  ..(二)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

  职权,对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开发、人事管理等重大问题提

  出意见和建议,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

  (三)加强党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

  廉建设,壮大党员队伍,提高党员素质。

  (四)领导企业文明和谐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积极开

  展思想政治工作,培养教育职工,促进队伍稳定。

  (五)领导职代会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协调企

  业内部各方关系,维护企业和职工利益。

  第十七条

  机关处(科)室党支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

  支部党员大会的决定、决议,支持和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本单

  位的各项任务。

  (二)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习科

  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督促党员履行

  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四)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和反映

  职工的意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五)参加本支部有关人事、培训、福利等问题的研究。

  (六)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学习参考

  ..

  .

  ..第四章

  支部委员会建设

  第十八条

  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的领导班子。在党员大

  会闭会期间,支部委员会领导党支部的全部工作。

  第十九条

  支部委员会实行“双重负责制”,即:对党

  员大会负责,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党员大会

  的审查和监督;同时,对上级党组织负责,定期向上级党组

  织汇报工作,接受上级党组织的领导。

  第二十条

  加强支委班子建设,使支委会成为组织健

  全、政治坚定、公正廉洁、团结协调、开拓进取、群众信任

  的领导集体。

  第二十一条

  支部委员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开展工

  作。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形成统

  一意见后,按照分工进行落实。

  不管是书记还是委员,在进行党内表决时,一人只有一

  票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每个支部委员都要增强委员意识,认真履

  行职责,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定期向支部委员会汇

  报思想和工作,接受支部委员会的领导、审查和监督。

  第二十三条

  总支委员会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支

  部委员会会议根据工作情况召开,但每年不得少于6次。

  科级建制的总支、支部委员专题民主生活学习参考

  ..

  .

  ..会,上半年、下半年各召开一次。

  第二十四条

  支部委员会应建立学习制度,定期组织党

  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理论,学习生产技术、经营管理业务知识,提高支部委员

  的综合素质和领导水平。

  第二十五条

  支部委员会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尊重群众,依靠

  群众,关心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教育,努力为群众

  办实事、办好事。

  第二十六条

  支部书记是支委一班人的“班长”,负责

  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支部书记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党

  员大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将单位和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

  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二)组织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

  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三)按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代表党支部参与本单位

  重大问题的讨论和决定。

  (四)经常同行政以及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保学习参考

  ..

  .

  ..持密

  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

  极性。

  (五)了解掌握党员、职工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抓好支部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

  导作用。

  第二十七条

  支部书记的任职条件是:热爱党务工作,努力学习钻研,思想作风正派,敢于坚持原则,勤政务实,善于协调,公正廉洁,群众拥护,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解决

  实际问题的能力。经组织考察合格。

  支部书记任职,一般要有三年以上党龄。

  基层党委报经集团党委同意,可选择若干支部作为试

  点,对支部书记进行公开直选。

  第二十八条

  专职支部书记和本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

  按同级别干部进行管理,享受同等待遇,工资、奖金、福利

  等一视同仁。按照规定,专职支部书记可以参加政工职称评

  审。

  第二十九条

  上级党委应加强对支部书记的培训教育,通过脱产培训、外出培训和到先进企业参观学习等形式,提

  高党支部书记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

  第五章

  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

  第三十条

  党支部应加强对党员的培训学习,坚持对党

  学习参考

  ..

  .

  ..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进行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进行科学发展观教育,提高党员的

  思想政治素质。

  第三十一条

  加强对在职党员、流动党员和离退休党员

  的分类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党内生活制度。支部

  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总支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

  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党员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

  一次,与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中的自评互评同时进行。

  以总支、直属支部为单位,每年至少对党员进行两次党

  课教育,分上半年、下半年进行。

  第三十二条

  党支部应及时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视情

  况不同,为党员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证明信、流动党

  员活动证。

  第三十三条

  党支部要增强党员主动交纳党费的意识,使党员每月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并根据党员工资的变化情

  况,及时按规定变更党费交纳比例和金额。党支部每年年底

  应将党员党费的交纳情况向党员大会报告。

  第三十四条

  建立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充分发扬党内民

  主,尊重和维护党员权利,重要文件党内先传达,重大事情

  党内先知道,让党员了解党内事务,让党员参与党内管理。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

  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任何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都应当予

  以学习参考

  ..

  .

  ..追究;情节严重的,必须给予党纪处分。

  第三十五条

  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发展

  党员工作。加强入党申请人和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不断

  巩固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

  第三十六条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

  、“区站网”等活动,结合活动的开展,给党员分配适当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

  经常检查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使党员在活动中受

  到教育、得到锻炼,成为基层单位的生产骨干、技术尖子和

  后备干部。

  第三十七条

  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经常向党员进行党规

  党纪教育,对违纪党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

  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八条

  党小组在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下,组织党员

  进行学习,贯彻落实支部决议,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做好

  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完成支部分配的其它工作。

  第六章

  思想政治工作和文明和谐建设

  第三十九条

  党支部要围绕党在新形势下的根本任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文明和谐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

  第四十条

  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着眼

  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既教育人、引导人、鼓舞人,又尊重

  人、理解人、关心人;既注重思想政治教育,又注重人文关

  学习参考

  ..

  .

  ..怀和心理疏导;既解决职工的思想问题,又解决职工的实际

  困难,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四十一条

  经常对职工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形势任务教育、优良传统教育、法律

  法规教育、企业精神教育和安全生产教育,帮助职工树立正

  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职工的集体观念、法制

  观念和主人翁意识,激励职工为企业的发展壮大做出贡献。

  第四十二条

  积极开展文明和谐创建活动,倡导文明和谐理念,营造文明和谐氛围,构建文明和谐矿区。不断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员工行为。

  第四十三条

  要保证文明和谐建设的投入,为文明和谐

  建设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保证有固定的宣传教育阵地和必

  要的文化设施。

  第七章

  对群众组织的领导

  第四十四条

  党支部要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的领导,支持他们依照国家法律和各自章程,围绕本单位的

  中心任务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四十五条

  党支部要加强对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

  的领导,支持职工(代表)大会正确行使职权,在组织职工

  参与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

  发挥作用。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所属各单位党委、直属党总支部可根据本

  学习参考

  ..

  .

  ..条例,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第四十七条

  控(参)股企业党组织建设的具体办法,由集团党委另行作出规定。

  第四十八条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由集团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条例相应作废。

  学习参考

篇二:7人以下党员设支委怎么撤销

  党支部的设置规程与方法

  一、建立党支部的原则

  设置党支部总的原则是要有利于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有利于党支部自身建设的加强,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按照党员人数以及地域和单位设置党支部,是设置党支部的一般原则。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根据这些规定,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又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支部。对党员在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设立总支部委员会,下设若干支部委员会。党员超过100人,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但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而设总支部委员会。

  为完成某项临时性任务需要成立的临时性单位、临时机构、短期学习班等,经批准,可以设立党的临时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临时党组织的书记、副书记和委员会委员由上级党组织指定。

  二、党支部的组成

  党支部的领导机关是支部党员大会,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党支部的领导机关是支部党员大会所选出的支部委员会,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1.党的支部委员会委员的名额。党支部委员会的设置和职数,应根据支部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来确定,党员人数超过7名的,应设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不足7名的,只设书记1名,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名。支委人数不应超过或等于支部正式党员的半数,一般以3~7人为宜。支部委员会一般应从基层单位的负责同志和党员骨干中选举产生。

  2.支部委员会书记和委员的设立。一般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并根据支委名额的多少和实际需要,酌情设组织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宣传委员、保密委员、保卫委员、青年委员、统战工作委员。党员少的支部,也可设3名支委(一般设正、副书记和组织委员),或不设支委,只设正、副书记。支委名额少的支部,一个委员可以兼管几个委员的工作。

  3.支部委员会的产生。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经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以后,应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不能采取由委员会协商分工的办法产生书记、副书记。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年或3年,期满后应按时改选。委员如有缺额,应当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及时补选。

  三、党支部的基本类型

  党的基层支部主要包括以下类型:企业党支部、农村党支部、机关党支部、高校党支部、科研院所党支部、街道社区党支部、军队党支部、非公有制企业党支部、联合党支部和临时党支部等。其基本职责如下:

  1.企业党支部

  企业党支部是党在企业的战斗堡垒,是企业党的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党章规定:“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的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2.农村党支部

  农村党支部领导本村的工作,支持和保证本村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组织充分行使职权。农村党支部要坚持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努力成为团结带领群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坚强战斗堡垒。

  3.机关党支部

  机关党支部是带领党员,团结、吸引广大职工群众,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努力完成机关所担负任务的战斗堡垒。机关党组织要严格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

  4.高校党支部

  高等院校中党的基层支部是党在高校的组织基础,是党的各项工作在高校的落脚点。党对高校的领导工作和高校这块社会主义阵地的巩固和加强,最终要通过高校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来实现。

  5.科研院所党支部

  科研院所中的党支部,是科研院所党的建设工作的组织基础,是做好科研院所所属部门及基层单位科研和其他各项工作的组织保证。

  6.街道社区党支部

  街道、社区是党在城市工作的基础,街道、社区党建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7.军队党支部

  党支部建在连上,是保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一项重要制度。在人民解放军基层单位设立的党支部,是党在军队的基层组织,是党联系广大官兵的纽带和桥梁,是基层单位统一领导和团结的核心。

  8.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支部

  党章规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9.社会组织党支部

  目前,各地在社会组织党支部的管理体制上,大多采用“属地”、“属业”两种形式。所谓“属地”,就是社会中介组织的党组织关系挂靠在所在地的区、街道,或挂靠在注册、经营地的有关党组织;所谓“属业”,就是社会中介组织的党组织关系归本行业的党组织管理。

  10.联合党支部

  正式党员不足3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生产单位、工作单位、行政单位及其他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其党员可以与同一地区邻近单位或行业接近的单位的党员联合组成党支部。由于联合党支部的党员分布在不同单位,彼此缺少了解,组成党支部时,应由上级党组织派人主持或指定召集人酝酿协商,做好组织工作,待党员互相熟悉后,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党的支部委员会。联合党支部具备一般党支部的职权。

  11.临时党支部

  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执行临时任务需要一段时间,或由于某种原因暂时成立不起来正式党支部的,可以成立临时党支部。临时党支部的支部委员会成员可由大会推举,也可由上级党组织指定。设立临时党支部,要经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临时党支部不能接收新党员,但对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应加以培养,在临时任务完成后,将其表现情况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织介绍。

  上述类型的党支部,作为党的基层组织的一种形式,它的成立和撤销都要经过上一级党组织的批准。在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基层单位,新成立党支部和撤销原有的党支部,均要报地方或上级主管部门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基层委员会所属党支部,要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党的基层总支委员会所属党支部,要报总支委员会或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由几个基层单位联合成立的党支部,要报地方或主管单位的党组织批准。新成立党支部和撤销原有党支部,都要由上级党组织认真研究决定,严格审批手续。

篇三:7人以下党员设支委怎么撤销

  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正式党员人数减少至3人以下的党支部是否要撤销?

  作者:本刊资料室

  来源:《党员文摘》2009年第05期

  根据党章规定,正式党员有3人以上的单位才能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对已经成立的党支部,由于种种原因,正式党员人数减少至3人以下(不含3人)时,如工作需要,且在短期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能增加党员,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党支部可暂时保留,但这样的党支部不能形成决议或作出决定。如该党支部在短期内不能增加党员,则应予以撤销。撤销后,原党支部党员可与临近单位(部门)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

  (本刊资料室)

篇四:7人以下党员设支委怎么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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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第

  22

篇五:7人以下党员设支委怎么撤销

  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及撤销

  一、机关党的组织机构设置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机关党员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不足10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市(地)级以上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4年;县级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

  机关党员5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5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分设2个党支部以上的,要建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

  机关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的支部。党员7人以上的党的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或者3年。

  二、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成员职数设置的基本原则

  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成员职数设置的基本原则是:

  1、党员人数较少的党支部(如党员不足7名的党支部),可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

  2、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最多不超过7人,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

  3、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人,最多不超过9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

  4,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9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2人。

  5、基层委员会一般不设常务委员会。

  三、党的基层组织机构设置的报批程序

  1、掌握情况。呈报单位要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实际,准备需要设立党组织机构的有关材料。如本单位的干部职工数、党员数及其分布情况,本单位行政级别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批件,要求设立这个党组织的理由等等。

  2、起草请示。呈报单位起草请示,请示的内容主要有:

  (1)要求设立机关党委、总支、支部的理由;

  (2)本单位的干部职工数、党员数及其分布情况;

  (3)设立机关党委、总支的,说明计划下设总支、支部的情况;

  (4)领导班子配备情况;

  (5)单位行政级别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批件。

  3、考察了解。上级党组织接到下级党组织的请示后,要根据党章和各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及实际情况,考察、了解其请示的理由是否充分,领导班子人选是否具备条件等等。

  4、下文批复。工委或党委会同意后,要及时下文给予批复。批文内容主要是组织机构设置的形式(名称)、明确

  组织隶属关系和选举的组织等有关要求。

  四、撤销党支部的一般程序

  对党支部由于种种原因党员人数减少至3人以下(不含3人)并在短期内不能增加党员时,则应予以撤销。

  1、提出撤销党支部的请示

  机关党委(总支)对所属支部撤销(合并)要召开机关党委(总支)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机关党委(总支)同意后,要把撤销党支部的请示上报上级党组织。撤销党支部的请示要写明撤销该支部的理由,该支部党员人数、撤销后的党员去向等。

  2、上级党组织批复

  上级党(工)委收到机关党委(总支、支部)上报的撤销党支部的请示后,要在进一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开会集体讨论审批,并将批复及时发至提出呈请的机关党委(总支、支部)。

  3、妥善安排撤销支部后党员的组织生活

  机关党委(总支)接到批复后,要通知被撤销支部的所有党员,告知他们所去的党组织,并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将组织关系转到新的党支部,使他们能及时参加组织生活。

  [参考例文]关于要求成立XXX局机关党委(总支、支部)的请示

  中共于都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XXX局现有干部职工XXX名,其中党员XXX名(正式党员XX名,预备党员XXX名),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已具备建立机关党委(总支、支部)的条件,为加强党的建设,经局机关党委(总支、支部)筹建领导小组研究,并经局党组同意,拟成立XXX局机关党委(总支、支部),设委员X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准备在近期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当否,请批示。

  XXX局机关党委(总支、支部)筹建领导小组

  年

  月

  日

  [参考例文]关于撤销XXX党支部的请示

  中共于都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根据机构改革精神,我单位下属XXX分局现已撤销。该分局的XX名党员已全部调到其它分局工作。鉴于这种情况,经X年X月X日机关党委(总支)会议研究讨论,一致同意拟撤销XX党支部。支部撤销后X名党员到XX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

  特此请示,妥否,请批示。

  中共XX委员会(总支委员会)

  年

  月

  日

篇六:7人以下党员设支委怎么撤销

  领导批示:

  关于申请撤销镇雄管理部党支部的请示

  公司党支部:

  由于我部门8月份退休一名员工(党员),现部门只有三名党员,经小组会议讨论,一致同意拟撤销镇雄管理部党支部,支部撤销后3名党员到支部参加组织生活,特提出撤销的请示。

  妥否,请批示。

  镇雄管理部党支部

篇七:7人以下党员设支委怎么撤销

  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及撤销

  ModifiedbyJACKontheafternoonofDecember26,2020

  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及撤销

  一、机关党的组织机构设置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机关党员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不足10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市(地)级以上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4年;县级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

  机关党员5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5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分设2个党支部以上的,要建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

  机关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的支部。党员7人以上的党的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或者3年。

  二、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成员职数设置的基本原则

  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成员职数设置的基本原则是:

  1、党员人数较少的党支部(如党员不足7名的党支部),可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

  记1人

  2、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最多不超过7人,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

  3、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人,最多不超过9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

  4,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9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2人。

  5、基层委员会一般不设常务委员会。

  三、党的基层组织机构设置的报批程序

  1、掌握情况。呈报单位要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实际,准备需要设立党组织机构的有关材料。如本单位的干部职工数、党员数及其分布情况,本单位行政级别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批件,要求设立这个党组织的理由等等。

  2、起草请示。呈报单位起草请示,请示的内容主要有:

  (1)要求设立机关党委、总支、支部的理由;

  (2)本单位的干部职工数、党员数及其分布情况;

  (3)设立机关党委、总支的,说明计划下设总支、支部的情况;

  (4)领导班子配备情况;

  (5)单位行政级别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批件。

  3、考察了解。上级党组织接到下级党组织的请示后,要根据党章和各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及实际情况,考察、了解其请示的理由是否充分,领导班子人选是否具备条件

  等等。

  4、下文批复。工委或党委会同意后,要及时下文给予批复。批文内容主要是组织机构设置的形式(名称)、明确组织隶属关系和选举的组织等有关要求。

  四、撤销党支部的一般程序

  对党支部由于种种原因党员人数减少至3人以下(不含3人)并在短期内不能增加党员时,则应予以撤销。

  1、提出撤销党支部的请示

  机关党委(总支)对所属支部撤销(合并)要召开机关党委(总支)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机关党委(总支)同意后,要把撤销党支部的请示上报上级党组织。撤销党支部的请示要写明撤销该支部的理由,该支部党员人数、撤销后的党员去向等。

  2、上级党组织批复

  上级党(工)委收到机关党委(总支、支部)上报的撤销党支部的请示后,要在进一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开会集体讨论审批,并将批复及时发至提出呈请的机关党委(总支、支部)。

  3、妥善安排撤销支部后党员的组织生活

  机关党委(总支)接到批复后,要通知被撤销支部的所有党员,告知他们所去的党组织,并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将组织关系转到新的党支部,使他们能及时参加组织生活。

  [参考例文]

  关于要求成立XXX局机关党委(总支、支部)的请示

  中共于都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XXX局现有干部职工XXX名,其中党员XXX名(正式党员XX名,预备党员XXX名),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已具备建立机关党委(总支、支部)的条件,为加强党的建设,经局机关党委(总支、支部)筹建领导小组研究,并经局党组同意,拟成立XXX局机关党委(总支、支部),设委员X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准备在近期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当否,请批示。

  XXX局机关党委(总支、支部)筹建领导小组

  年

  [参考例文]关于撤销XXX党支部的请示

  中共于都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根据机构改革精神,我单位下属XXX分局现已撤销。该分局的XX名党员已全部调到其它分局工作。鉴于这种情况,经X年X月X日机关党委(总支)会议研究讨论,一致同意拟撤销XX党支部。支部撤销后X名党员到XX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

  特此请示,妥否,请批示。

  中共XX委员会(总支委员会)

  年

  月

  日

  月

  日

篇八:7人以下党员设支委怎么撤销

  党支部设置的原则和要求

  设置党支部总的原则是要有利于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有利于党支部自身建设的加强,有利于党的领导的加强和改善。

  在以地域、单位为主设置基层党组织的基础上,按照便于党员参加活动、党组织发挥作用的要求,探索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推广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产业链、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相对集中点建立党组织的做法,抓紧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党组织,加大在中介机构、协会、学会以及各类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党支部力度。

  根据《党章》精神,党的基层组织的设置形式,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的人数来确定。在一般情况下,党员超过一百人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下设若干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党员超过五十人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下设若干支部委员会;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又不足五十人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支

  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三人的,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支部。对党员不足一百人的或五十人的部分单位,如果工作需要,也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党员超过一百人或五十人,但不需要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的,也可以成立支部委员会。

  建立党支部的一般程序

  向上级党委写出建立党支部的请示。请示的内容包括:建制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所建党支部的性质;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数和委员设置方案等。

  上级党组织批准成立党支部后,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

  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等额提名或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并对委员进行分工。

  向上级党委写出党支部委员会组成的请示。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选举支部委员会的依据;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的简要情况,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书记、副书记的情况以及党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

  上级批复。党支部委员会开始工作,履行职责。

  党支部的优化设置

  扩大党支部覆盖面,是扎实推进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明确指出,在以地域、单位为主设置基层党组织的基础上,按照便于党员参加活动、党组织发挥作用的要求,探索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并对农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等领域建立健全党组织提出了新要求。认真落实《决定》精神,正确把握新形势下创新党支部设置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总结经验,分类指导,减少党组织“空白点”,尽快实现党的组织全社会覆盖。

  优化农村党支部设置,不断扩大组织覆盖面。适应农民新型合作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快速发展的需

  要,打破按行政区域和单位部门设置党支部的单一模式,推广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产业链、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相对集中点建立党支部的做法,积极探索“村村联建”、“村企联建”、“村居联建”党支部等模式,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加大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党支部力度。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抓紧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党组织,加大在中介机构、协会、学会以及各类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力度。要以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和律师行业为突破口,加大在非公有制企业、新社会组织中组建党支部的力度。要注重巩固提高,把建立党支部并使其发挥作用放在重要位置,做到成熟一个、组建一个,建立一个、巩固一个,巩固一个、带动一批。

  高度重视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党支部建设。这些单位集聚着各类专业人才,直接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迫切需要加强党的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尽快对应建未建党支部的单位,抓紧组建党支部;对党

  员人数少的,可以采取联建或挂靠等形式;对没有党员的单位,要通过下派党建指导员等形式,开展党的工作,把符合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

  及时调整、健全社区党支部。要根据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实际和社区党员的变化情况,坚持边组建边调整边巩固边提高,按照中央提出的“凡有三名以上正式党员的社区,都要单独建立社区党组织”的要求,尽快实现“一社区一支部(总支、党委)”。尤其要重视及时在小城镇、“关停破”企业聚居区以及城市新区、开发区和新建居民区建立社区党支部。

  我们党的工作重心在基层,执政基础在基层,活力源泉也在基层。全面推进各领域基层党支部建设,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社会覆盖,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组织、哪里有党组织哪里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党组织作用的充分发挥,是新形势下适应经济社会的深刻变革,使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得以贯彻落实,从而最大限度地把全国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把全国人民的积极性、创造性调动起来,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努力奋斗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党支部的组成

  党支部的领导机关是支部党员大会,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党支部的领导机关是支部党员大会所选出的支部委员会,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党的支部委员会委员的名额。

  党支部委员会的设置和职数,应根据支部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来确定,党员人数超过七名的,应设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不足七名的,只设书记一名,必要时可设副书记一名。支委人数不应超过或等于本支部正式党员的半数,一般以三至七人为宜。支部委员会一般应从基层单位的负责同志和党员骨干中选举产生。

  支部委员会书记和委员的设立。一般设书记一人、副书记若干人,并根据支委名额的多少和实际需要,酌情设组织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宣传委员、保密委员、保卫委员、青年委员、统战工作委员。党员少的支部,也可设三名支委(一般设正、副书记和组织委员),或不设支委会,只设正、副书记。支委名额少的支部,一个委员可以兼管几个委员的工作。

  支部委员会的产生。党章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根据这一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经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后,应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不能采取由委员会协商分工的办法产生书记、副书记。

  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期满后应按时改选。委员如有缺额,应当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及时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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