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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所学谈谈如何理解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内涵7篇

发布时间:2022-11-13 13:10:05 来源:网友投稿

结合所学谈谈如何理解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内涵7篇结合所学谈谈如何理解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内涵  1联系现实谈谈你对当代中国基本国情的理解与认识。  国情是指一个国家在一定历史时期内的社会性质及其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是历史文化传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结合所学谈谈如何理解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内涵7篇,供大家参考。

结合所学谈谈如何理解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内涵7篇

篇一:结合所学谈谈如何理解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内涵

  1联系现实谈谈你对当代中国基本国情的理解与认识。

  国情是指一个国家在一定历史时期内的社会性质及其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是历史文化传统、自然地理环境、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以及国际关系等各个方面的总和。

  2010年第二季度中国经济总量已经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跻身于中等发达国家行列;2011年,中国的人均GDP已超过4200美元。但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基本国情:

  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

  “三个没有变”:

  我国仍然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

  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

  准确认识我国发展面临的阶段性特征

  一是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同时生产力水平总体上还不高,自主创新能力还不强,长期形成的结构性矛盾和粗放型增长方式尚未根本改变。

  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级建立,同时影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改革攻坚面临深层次矛盾和问题。

  三是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同时收入分配差距拉大趋势还未根本扭转,城乡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还有相当数量,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难度加大。

  四是协调发展取得显著成绩,同时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滞后的局面尚未改变,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任务艰巨。

  五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发展、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扎实贯彻,同时民主发展建设与扩大人民民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政治体制改革需要继续深化。

  六是社会主义文化更加繁荣,同时人民精神文化需求日趋旺盛,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对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出了更高要求。

  七是社会活力显著增强,同时社会结构、社会组织形式、社会利益格局发生深刻变化,社会建设和管理面临诸多新课题。

  八是对外开放日益扩大,同时面临的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上占优势的压力长期存在,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增多,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要求更高。

  马克思主义认为,不同的国家通往社会主义应有不同的道路,不同国家的社会主义由于自己的国情不同而具有自己的民族和国家特色。

  2为什么说当前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所为的重要战略机遇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综观国际国内大势,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这是我们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以战略思维和世界眼光作出的重大判断,对于我们准确判断重要战略机遇期内涵和条件的变化,全面把握机遇,沉着应对挑战,赢得主动,赢得优势,赢得未来,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应当看到,我国发展的有利条件、内在优势和长期向好趋势没有改变。我国人均国民收入稳步增加,市场需求潜力巨大,发展的回旋余地广阔,物质技术基础日益增强,产业体系比较完整,资金、劳动、科技等生产要素组合具有综合优势,经济体制活力显著增强,政府宏观调控和应对复杂局面能力明显提高,社会大局保持稳定。经过近些年的磨砺尤其是国际金融危机的考验,在许多方面又积累了新的经验、铸造了新的优势。我们有信心、有条件、有能力把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形势长期保持下去。还应看到,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没有因为国际金融危机而改变。和平、发展、合作仍然是时代潮流,世界多极化趋势更加明显,经济全球化继续深入发展,国际环境总体上仍有利于我国和平发展。国内外两个大局互动加深,相互联系更为紧密,为我国在全球范围提高配置资源能力、拓展外部发展空间提供了机遇;全球科技产业变革趋势,为我国发挥后发优势、实现技术和产业整体跃升创造了条件;国际经济体系和治理结构进人调整期,发展理念和模式的多样性更加受到重视,为构建公平、公正、包容、有序的国际经济新秩序,使我们在更大程度上参与国际事务成为可能。当今世界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当代中国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革,战略机遇十分宝贵,时不我待,稍纵即逝。同时应当清醒地看到,机遇和挑战总是并存的。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增强机遇意识、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在形势发展变化中捕捉新机遇,在国际国内相互影响中把握主动权,清醒认识前进道路上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妥善应对各种挑战,继续紧紧抓住并用好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综合国力再上新台阶。

  3为什么说对外开放是我国的一项长期基本国策?如何进一步提高我国对外开放的水平

  4结合我国实际谈谈你对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认识(定义

  重要性

  必要性

  路径)

  5请结合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历程,谈谈对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的理解

  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结束了在中国延续几千年的君主专制制度。但是,辛亥革命和那时建立的资产阶级共和制,没有改变旧中国的性质和人民的历史命运。中国人民仍然处于被压迫、被奴役、被剥削的悲惨地位。中国共产党诞生后,带领中国人民经过艰苦卓绝的斗争,夺取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从此实现了从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政治、近代以来照搬西方民主政治模式的失败尝试向新型人民民主政治的伟大跨越,开辟了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的人民当家作主的新纪元,亿万中国人民从此真正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

  社会主义民主是最广大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真正实现最广大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属性和鲜明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根本任务和最高目标。正如党的十六大报告所强调指出的:“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

  一方面,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否定了少数人对多数人的政治压迫,建立了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人民从政治上争得了自由,掌握了自己的命运。我国实行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本质上都是为了实现和保障最广大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一切国家机关都是由人民产生的,必须全心全意依靠群众,执行人民的意志,向人民负责,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一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权力都是人民授予的,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否定了社会经济生活中少数人对多数人的经济剥削,建立了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这就使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广大人民能够以平等的经济地位和政治地位参与政治生

  活。因此,能否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这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同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根本区别,它直接体现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性质,也关系到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决定着社会主义的生死存亡。

  6联系我国实际谈谈依法治国的含义是什么?实际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何在?

  依法治国是我们党在总结长期的执政治国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制定的基本治国方略。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一、依法治国不仅是治国的基本方略,而且是我们党的重要价值目标

  依法治国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并被视为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目标,不仅是我们党就治国方式作出的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决策,而且也是一个重要的价值选择。把法治设定为国家建设的重要目标,意味着法治不仅被当作一种治理国家和社会的工具和手段,而且成为党和国家所追求的一种价值观念。

  二、依法治国在本质上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目标和要求相一致

  社会主义法治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是发展先进生产力的客观要求。因此,依法治国本质上反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途径和有力保障。另一方面,“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了社会主义法的价值取向,反映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可以说,“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中国法治建设的灵魂,是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也是衡量我国法治建设成败得失的标准。我们立法和执法的整个过程都要体现和服务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三、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是有机结合、辩证统一的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核心内容,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都必须服务于人民当家作主。在当前的情况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关键是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其职能和作用得以真正实现和充分发挥。

  四、依法治国的关键是依法执政

  把依法治国作为治国方略,标志着我们党执政方式和社会主义国家治理方式的重大发展和转变。在我们党长期执政的情况下,国家政权机关中的骨干绝大多数是中共党员。这就意味着,我国能否实行依法治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党及其广大党政干部能否做到依法执政。当前,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

  五、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辅相成

  道德和法律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人们的思想和行为的重要手段。法律以强制手段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道德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培养和提高社会成员的修养和思想觉悟。两者具有共同的社会目的,即维护社会秩序,保证社会稳定、和谐与发展。就国家和社会的有效治理而言,法治与德治历来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

  7有人提出,发展是硬道理,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也是硬道理,谈谈你对该问题以及如何提高我国文化软实力的看法

  面对国际新的发展环境长的压力,和我国社会发展新要求,特别是从提高我国文化软实力在经济、政治、文化及社会各项建设事业中的重要地位来看,可以说提高文化软实力也是硬道理。在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的今天,文化软实力是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升我国软实力,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注重发挥中华文化的优势,积极学习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努力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新路子。

  一是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文化软实力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国民的精神状态、意志品格和内在凝聚力,而这一切主要来自于人们对社会核心价值的认同。我们要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提高我国文化软实力的首要任务。要积极探索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的有效途径,主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既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又有力抵制各种错误和腐朽思想的影响。

  二是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不断提高我国文化的总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发展是硬道理,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也是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的关键。我们要树立强烈的机遇意识、发展意识,开阔发展思路,拓宽发展途径,推动我国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

  三是提高文化传播能力,不断扩大我国文化的影响力。一个国家文化的影响力,不仅取决于其内容是否具有独特魅力,而且取决于是否具有先进的传播手段和强大的传播能力。提高我国文化软实力,一方面要不断丰富和创新文化内容形式,另一方面必须花大力气提高文化传播能力。

  8联系我国实际,谈谈你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以及必要性的解读。

篇二:结合所学谈谈如何理解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内涵

  谈谈对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的理解

  三、谈谈对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的理解。

  社会主义民主是最广大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真正实现最广大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属性和鲜明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根本任务和最高目标。正如党的十六大报告所强调指出的:“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正确理解和深刻把握党的十六大报告的这一精神,对于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阶段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否定了少数人对多数人的政治压迫,建立了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人民从政治上争得了自由,掌握了自己的命运。我国实行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本质上都是为了实现和保障最广大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一切国家机关都是由人民产生的,必须全心全意依靠群众,执行人民的意志,向人民负责,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一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权力都是人民授予的,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否定了社会经济生活中少数人对多数人的经济剥削,建立了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这就使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广大人民能够以平等的经济地位和政治地位参与政治生活。因此,能否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这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同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根本区别,它直接体现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性质,也关系到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决定着社会主义的生死存亡。

  民主的基本含义是人民主权,是通过多数人的统治保障公民权利得到平等实现的国家形式。民主作为一种制度,反映了社会政治文明的发展要求。但历史上的民主,都不过是占统治地位的剥削阶级的民主,只有社会主义才开创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新纪元。能否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这是社会主义民主与包括资产阶级在内的剥削阶级民主的根本区别。

  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使人民群众对社会事务的参与不断地扩大和加深,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政治条件。它有利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多种社会矛盾的解决,促进安定团结、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的形成;有利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基层组织的积极性,加快各项事业的发展;有利于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减少并及时克服官僚主义;有利于党和政府决策的科学化,并使各项决策实施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使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路线、政策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拥护和支持。当然,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表现为一个不断成长的过程。我们的民主政治建设必须按照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这个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来进行。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结合和辩证统一。首先,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民主政治建设只能在党的领导下推进。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全局性作用。

  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社会的稳定要靠共产党的领导;经济的繁荣,政治的发展,文化的进步也要靠共产党的领导。正是依靠党的领导,广大人民才赢得了民主政治权利;也只有继续坚持党的领导,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才能进一步完善。其次,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民主政治建设只能在法制的轨道上推进。我国的宪法和法律是在党的领导下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反映了全体人民的共同意志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具有普遍的效力和至上的权威,因此,民主政治建设必须把实行依法治国作为重要目标。再次,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人民是我们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政治优势。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还必须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为此,首先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其次,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利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再次,要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以保证党和政府的决策不发生失误。最后,要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不但提高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使我国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不断巩固和发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

  设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篇三:结合所学谈谈如何理解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内涵

  高中政治

  人民民主专政

  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论政治文明中的民主概念和原则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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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主的基本概念

  就本来意义而言,民主是指多数人的统治,或叫人民的统治,即最终的政治决定权不依赖于个别人或少数人,而是特定人群或人民全体的多数。在古代希腊的共和国,民主是贵族与自由民中多数议决的体制。就形式而言,民主分为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前者是指多数直接参与政治决定的制度,后者则是公民通过自己的代表进行决策的制度。由此而看一些特定的描述。“自由民主”在西方政治词汇中指的是这样一种政治体制,它赋予个人权利以特别的宪法保护,以防止以多数人的名义进行的侵犯;“社会民主”描述的是这样一种政治制度,它在通常意义上的自由权利之外,还存在着相当程度的集体行动以创造社会和经济平等。

  民主并不是空洞的口号,而具有一些经验可检验的特征。尤其是在20世纪世界的政治发展之后,人们通常认为民主至少具有三大经验特征:一、定期举行公共权力机构首脑的选举,其结果可实质性(而不是表面上)改变政策及其制订者;二、采用普选方式,即公民一人一票进行的直接选举;三、保障对选举过程具有实质意义的公民自由权利。这三者缺一不可。先说第一点,统治者是否遵循人民的意志,不在于其口头上的宣示,而在于在制度上是否允许人民通过真正的定期的选举来表达自己的意志。而且,真正的选举必须是有竞争者的选举,是不同观点间的竞争,因而使得选举的结果能够改变政策及其制订者。再谈第二点,一个国家如果出于道德或其他的理由而否定了相当数量的公民参与选举的权利,比如不允许少数民族和妇女参与选举,则算不上政治民主制度。最后说第三点,这是民主制度区别于简单的多数统治制度之点。因为后者只是在一切政治问题上由多数人的选票、或由得到多数选票支持的官员来决定。但少数人的权利有可能在这种滥用的多数选票中遭受侵害。因而宪政主义的历史发展提出了保护少数人权利的问题,宪法和法律必须防止一个社会以多数人的名义随意干涉和侵害个人的基本权利,也就是说,在像个人信仰、言论自由和选择生活方式等方面,真正的民主制度设定了不予多数决定的界限,以防止苏格拉底之死这样的悲剧重演。

  自由主义者从不同的角度为民主辩护,这些立场相互之间有时还并不一致或统一,但其结论却均指向民主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取性。其中的功利主义者是民主理论的强烈辩护者,他们从民主制度运作的结果推论出其作为一种政府形式的可取之处。因此,这里立论的出发点是一种政治制度,而不是在此制度下个人的行为。但功利主义者对此的论证也分为个人主义的与集体主义的立场。因为像边沁和密尔等人所考量的制度运作结果是对个人而言的个人功利的总和,而集体主义的功利主义者则从团体或普遍功利出发。但两者均未超出功利主义的基本范畴。

  如果仅仅从物质收益的角度来论证民主制度,那显然是相当弱的论据。因为民主制度下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与其政治制度运作间的因果联系并不明显,有时候还相当复杂。假如一种专制制度在相当时期内提高了社会的一般生活水平,而类似的实行民主制度的国度却并未达到同样的水准,那是否意味着民主并不比专制更可取呢?因此,功利主义者一般也不从物质收益来论证民主制度的优越性。他们通常从更强烈的方面论证民主制度,即民主制度把权力在人民中间进行分配,因而最可能避免由于权力集中于少数人导致的权力的滥用。如果某些领导集团真的滥用了权力,则民主制度本身存在常规的程序使人民阻止这些集团继续掌权。而非民主的制度则不具备这种自我更新和改革的机制,通常需要通过政变、暗杀、最高政治人物自然死亡等机制来改变政策,但人民对其后的政策取向仍然缺乏控制力。

  从功利方面论证民主总有一些弱点,主要是诸如个人权利、平等和公正等并不总是依赖于功利和效率的论证,因为这些构成了支持民主的独立论据。因此,把权力交给人民的最重要依据乃在于,政府公权力不应当是少数个人或集团的私产,它在本质上属于人民全体,因而由人民拥有权力实行自我治理乃是题中应有之义。公民在政治权力面前是平等的,而且从心理上来说,当公民觉得自己的确参与了政治决策的过程时,他才有主人的感觉,对于社区的责任心和心理上的满足程度也最大。即使是著名的功利主义者密尔从结果论及民主时也并不完全诉诸功利的考量,而是强调公民个人参与民主的过程可发展其智慧和道德能力,而在其他政府形式中,公民或被统治者总是被动和惰性的。[1]他强调,民主制度鼓励人们理解

  问题,发展并表达其观点,通过政治参与来满足其欲求。而在专制制度下,公民是精英统治者的被动接受者。因此密尔坚持认为,那些看重个人发展的人必定重视最能促进这种发展的政府形式,这就是民主。显然,密尔的这一论证已经超出了古典功利主义的基本原则,因为个人的智慧、道德能力、全面发展和积极参与决策与个人或社会的功利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尽管这些能力的发展往往会促进社会功利的增加。因此,这种关于人的理性发展的目标实际上也接近自然权利的理论,可见作为功利主义者的自由主义者与自然权利学说之间的距离并不像其理论表面上显得的那么远。

  多元民主论

  除了功利主义的论证以外,对民主还有其他方面的论证,多元论是其中之一。可以把多元论看作是从事分析的社会科学家对民主的描述性阐述,因为民主的制度都主张并支持文化多元论,但多元论也是对民主的一种辩护。其理论根源可追溯到美国开国之初的联邦党人,麦迪逊在《联邦党人文集》第10篇中接受了霍布斯对人性的基本观点,即人是自私的,总是利用机会来统治其追随者。为了阻止主导的个人或团体控制政治秩序,麦迪逊认为有必要广泛地分配权力。而民主正是可最好地服务于此目的的政府形式。麦迪逊的这一观点之所以被称为多元论,是因为他主张权力的多中心。在他看来,广泛地分配权力,而不只是宪法上的牵制与平衡,可最好地防止暴君政治。多元社会可防止专制主义,而民主则通过允许竞争的权力中心间的讨价还价来促进社会的多元化。可见麦迪逊的多元论与功利主义的权力分配论有异曲同工之妙。而且,这种多元论与对民主政治中团体生活的作用和价值的强调结合在一起。[2]

  按照多元论的观点,民主过程是一套基础规则,不同的社会团体可依据这些规则而追求自身的利益。这些基础规则是重要的,因为没有它们,社会就会堕入霍布斯式的自然状态,人与人像狼一样的逐组相互撕杀。在这些基础规则之内,团体的多元化对社会中任何一个成分的权力实施了制约。而此时的多数派是经常变动的,即不同的少数派团体在追求自身目标、表达自己意志时临时形成的投票的多数。由于这种多数不是恒久的,并不存在一个总是占有多数票的主导团体,因而各个少数团体在民主的制度中均可发出自己的声音,并在决策中占一席之地。正如达尔所说:“宪法规则之所以是重要的,因为它们有助于在政治斗争中决定哪些特定的团体处于优势或劣势。”正是宪法之外的竞争性的权力平衡使我们免受专制主义之害。“因此,政府决定的作出不是围绕基本政策的某些事务团结起来的绝大多数的胜利大进军。而是对各个较小的团体的逐步让步。”[3]

  由此可见,这种多元论是建立在团体利益和政治意向的多元化的基础上的,但其最终指向仍然是个人的自由选择。只是个人通过自己所属的团体追求自身的利益,但这种团体决不是大到如一个国家整体,否则就不存在多元化了。多元论强调群体生活的价值,强调社区而不是占有的个人主义,但这里的团体其实是放大了的个人,因为多样化的众多团体之间的竞争和妥协就如同个人间展开一般,以与单个团体的垄断相对立。利益团体实际上就是其成员的个人利益的代表,只是以团体的形式向公共权力机构争取自己的利益,表达自己的观点,参与选择公共决策者。

  一些人批评多元论民主具有某些保守的倾向,认为其倡导者只是承认不同团体或族群的利益的多样性,但在实际上却把某些团体看作比其他团体更为平等,因为他们所主张的“国家是守夜人”的理论实际上主张这种政治游戏由最老资格和最强大的参与者来主导。达尔对此作了答辩,他也认识到:“如果一个团体是消极的,无论是出于自由选择、暴力、威胁还是法律,那么正常的美国政治制度在此过程的任何地方都不必然为其提供一种阻止点。”[4]

  但此制度经常自我扩展,将以前并不被代表的团体也包括在内。从规范的角度来看,民主制度不应当只是包含权力关系,无论是个人间的还是团体间的权力关系。

  多元政体与社会的多样性有联系,但也存在着区别。社会多样性指的是人们兴趣、生活方式和意见的多样性,而多元政体则是指其政治决策非高度齐一性的过程和制度。民主的确需要意见的不同,这就使得高度一致的决策在民主制度下难以出现。但多元政体的最终指向

  仍然是可运作的政治决策,而不只是承认意见的多样性。比如人们可能在美学的、情感的和知识的价值观上永远无法达成一致,甚至也没有必要达成一致,但建立在意见多样化基础上的多元政体却必须在政治上能够通过民主过程而得以运作。密尔也反复强调意见的某种多样性对于理性地考虑不同的政策是一种必要条件。

  意见的多样性或者目标冲突本身是多元政体的一个必要条件。如果在政治决定之前总是千人一腔,多元民主就根本建立不起来。因为任何社会都不可能在所有政治问题上从一开始就意见高度一致。美国的开国思想家们也注意到了这一问题,指出尽量扩大不同意见的范围,使之得到充分表达,才能作出正确的政治决定。麦迪逊三令五申指出:“把范围扩大,就可包罗种类更多的党派和利益集团;全体中的多数便很少有可能产生侵犯其他公民权利的共同动机;换言之,即使存在这样一种共同的动机,所有具有这样动机的人也比较难于显示自己的力量,并且彼此一致地采取行动。”[5]麦迪逊等人担忧无知、贫穷的大众在政治上不积极,因而客观上形成这些人的政治意见无法表达出来。实际上是贫穷者和未受教育者自己剥夺了自己的公权,他们很少接触政治组织、财政和宣传的资源。为此,麦迪逊等人设计了诸如宪法制约包括司法违宪审查这样的制度,希望通过具有稳定性的根本大法和独立的法官来制约活跃的立法机构,防止积极参政的多数人压制不参政的那些人群的权利和利益。

  麦迪逊主义的主要重点是相信宪法制衡的必要性,而今日之多元政体理论则更多地把注意力集中在一个民主秩序的社会先决条件上。但两者的差别不是实质性的,而主要在程度上。达尔强调社会分权的制约与宪法分权的制约同样重要。“如果多元政体理论大致可靠,那么在缺少一定的社会先决条件的情况下,任何宪法的制度性安排都不可能产生一个非暴政的共和国。我认为,许多拉丁美洲国家的历史就是充分的证据。相反,某一种社会先决条件在程度上的增加,在加强民主方面,可能远比任何特殊的宪法设计重要。无论我们关心的是少数人的暴政还是多数人的暴政,多元政体理论表明,政治科学家必须直接注意的第一位的、关键的变量,是社会因素而不是宪法因素。”[6]可见多元民主要求社会意见表达的多样化,所有的利益集团都能够充分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利益,在此基础上的民主选择才是合理和公

  正的;同时要求发展宪法制约和社会制约等各个方面。否则,未经充分表达的表面上的高度意见一致与少数人的或多数人的暴政并无实质性的区别。

  民主与自由的平衡

  民主与自由的关系是理论家们经常讨论的主题,有人甚至认为两者存在着不可克服的悖论。但大部分自由主义者倒并没有把两者放在对立的地位上,而是强调其互补和平衡。美国实用主义者是一些坚定的自由主义者,他们对民主作了广泛而深刻的阐述。不仅阐述了民主的一般政治含义,而且主张民主是一种生活方式,也是一种教育的方式。胡克指出:“一个民主的社会是政府依靠被统治者自由地表示同意的一种社会。”[7]这里虽然是一个简单的定义,却需要经验的验证。所谓被统治者自由表达的同意,即意味着不采用直接或间接的强制来影响被统治者表明他们的批准或不批准。一个依靠被统治者自由表示同意的政府,是在事实上遵从这种批准或不批准的表示的政府,而不是口头上接受、实际上从来不遵从的政府。这在经验上必须出现这样的情况,即当人们以选票表示了不批准之后,政府就必须更迭。当然,从经验上说,世界上没有一个政府是完全达到这一要求的,因而完善的民主制度并不存在。但这并不妨碍人们对民主与专制制度作出原则性的区别,并且划出大致的界限。如果一个民主的政府依靠被统治者自由表示的同意,那么在制度安排上就不可能出现明显妨碍公众同意的表达或履行的情况。由此而延伸到经济领域,真正的政治民主必须包含被统治者有通过他们的代表来控制经济政策的权利。在此意义上可以说,在没有经济民主的地方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和普遍的政治民主。如果经济控制不服从政治的控制,即经济的权力可以随意地控制政治权力,则政治民主是片面的、空幻的。

  所谓经济民主,即是指由作为生产者和消费者组织起来的社会权力来决定经济发展目标的基本问题。这种经济的民主必须以某种形式的社会所有制或计划为前提,但不是一切由政府控制的计划经济。因为“某种的经济计划可以给人一种监狱中的安全——被监禁的人们在其中以自由来换取那一类的食物、衣着和住所,但是任何一种型式的计划社会,要是不为最

  自由的批判、差异、创造的个性、趣味上的宽容准备条件,就从来也不可能保证真正的安全。在这样的一种社会中,‘安全’的条件是接受社会主义的专断命令为生活的规律。无论在哪里,奖励促进的工具要是为一个非民主国家所社会化,便显然地是这样的。……因此,我们分析的结果是:正如政治民主没有某种形式的经济民主就不完全一样,没有政治民主也就不可能有真正的经济民主。”[8]因此,经济民主与政治民主互为条件,缺一不可。只有政治民主而无经济民主,私有产权并没有社会化(即生产资料只由少数个人或者少数官僚所独占,大多数公民都不拥有社会财富的一部分),政治民主便显得苍白无力。只有经济民主而无政治民主,公民在政府决策中毫无决定权和表达观点的自由,甚至在经济领域也不能通过自己所拥有的股权来参与重大决策或自由表达意见,则这样的经济民主也是片面的、虚幻的。

  “自由地表示同意”还需在其他领域推广,包括反对教育方面的垄断,这里的教育包括一切文化传播的媒介,尤其包括报刊在内。“对一种民主制来说,多数原则是很重要的,而大多数人如果不能接近消息的来源,如果只能读到官方的解释,如果在课堂、讲台和无线电广播中只能听到一种的声音——总之,如果一切批判性的反对意见都被打上叛逆的烙印而为异端的审判、为集中营的思想发行和行刑队所根除的话,他们的表示同意就不是自由的。当个人的心灵被有意地束缚于愚昧无知的时候,就同他的双手被绳索捆绑的时候一样,没有行动的自由。”[9]因此,自由主义者尤其强调文化教育的民主,反对教育领域里一切问题上设立标准答案和灌输方式,认为充分发挥受教育者的想象力和创造性,发展其个人趣味,课堂上容许不同的观点、个人信念和价值观的自由表达,是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民主的必要条件。

  另一位实用主义者杜威对于民主也作了相当精辟的分析。他认为,“民主较一种特殊的政治形式要宽泛得多,它不只是通过普选和被选举的官员来治理政府、制定法律和执行行政管理的一种方法。”民主当然包括这些内容,但民主更是一种生活方式,“作为一种生活方式之民主的关键,在我看来似乎可以表述为要求每个成熟的人参与形成用以调节人们共同生活的价值标准:无论从普遍的社会福祉还是从作为个人的人的全面发展来看,这都是必要的。”[10]因此,杜威更看重民主对于人性的自由发展所起的重要作用。他强调,普选、重选和掌权者对选民的责任和其他的民主要素,都只是用以实现民主的权宜手段,而不是最终的目的和价值。将手段上升为目的,这是一种偶像崇拜。民主的政府形式只是人类智慧所设计出的适应历史上一个特殊时期的最好的手段。

  重要的是,“民主的基础是对人性之能量的信赖,对人的理智,对集中的合作性的经验之力量的信赖。这并不是相信所有这些都是完美的,而是相信,只要给他们机会,它们就能够成长,并不断创造用以指导集体行动所必需的知识与理智。每一种专制的和权威的社会行动方案都基于一种信仰,即所需要的理智仅局限于少数高贵者拥有,这批人由于遗传的天赋而被赋予控制他人行为的能力与权力,由他们制定原则与规则并确定执行的方法。”[11]可见民主的运作方式只是手段,而最终是指向对人性、人的能力和智慧的信任。而反民主的专制统治者的最大错误是不相信多数人,只相信少数人。这也是民主理论与精英统治论、自由民主主义者与保守主义者在信念基础上的最大差别。

  自由与民主的关系其实是内在的,没有公开的竞争也就没有民主,而民主的根本目的除了公共决策以外,便是保障公民的自由权利。在现代的大多数自由主义者看来,民主与自由密不可分,不能以民主来否定自由,也不能强调自由而忽视民主。

  民众主义与程序民主

  民主按形式可分为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直接民主的典型是古代希腊的城邦,由于其规模并不大,一般限于一个城市,在其自由民之中实行直接民主制是可行的,即使如此,也存在着使民主蜕变成多数人暴政的危险。法国思想家贡斯当认为,古代人所理解的自由主要是一种公民资格,即参与公共事务辩论和决策的权利。但与此紧密相关的是,古代人没有一个明确界定的私人领域,没有任何个人权利。社会的权威机构干预个人活动的几乎全部领域,阻碍个人的意志。因此,“古代人没有个人自由的概念”[12]由此也可推论出直接民主制

  适合于古代城邦。而现代人的情形则不同,他们所追求的自由是不受政府强制的私人活动空间,由于工商业和文化生活的空前广泛开展和深化,政治在人们生活中的地位下降了。人们日益从私人生活中追求个人价值的实现,因而突出要求伸张个人权利,强调其不可侵犯性;同时也日益难以直接参与一切政治事务,而诉诸代议制作为保障个人对政治的影响力的手段,这种间接民主制是适合现代人的民主制度,它既让个人对政治不用袖手旁观或被动接受权威的命令,同时又维持个人生活的空间。所以现代的民族国家再难实行直接民主制,而找到了间接民主制作为适应现代生活和现代人自由观的一种恰当形式。现代人的自由首先表现为享有一系列受法律保障而不受政府干预的个人权利,如表达意见、选择职业、支配财产、自由迁徒、结社和选举官员的权利。[13]

  然而,这种现代人与古代人自由的比较并不能得出间接民主制比直接民主制的民主程度要弱的结论。因为间接民主制仍然是适合现代人的民主制度,并未脱离前面讨论的民主制的基本要素和特征。今天的间接民主制只是在一般政治事务上由公民选出的代表来行使民主权利,但由于存在着公开而无限制的观点表达和候选人间的公开辩论和激烈竞争,普通公民的选票对于政治仍然具有直接的影响力,更何况许多表面上的间接选举在实质上已经成了直接选举(如美国的总统大选)。因此不能一概地认为今天通行的间接民主制离直接民主制相距十万八千里。

  问题在于民主的实质,即最终不是靠少数人而是社会的相对多数来决定重大的政治问题,政府的同意必须建立在被统治者自觉自愿表达的基础之上。有所选择、竞争和比较,才能有真正的民主。间接民主与直接民主的差别主要是形式上的,多数人暴政的原因仍然在于不存在真正的公民自由选择,表面上的民主实际上是被操纵、愚弄的多数决定。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是民主的不同形式,没有必要在两者之间划上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无论古代希腊的直接民主制有怎样的缺点,它毕竟是多数公民参与政治的一种方式,是多数人决定自身命运的一种制度。尽管今天的社会生活发生了重大变化,人们不再是全职的政治人,而有着自身的活动领域,但在重大问题(如国家政体和统一、对宪法的重大修改等问题)上的全民公决仍然是一种不可避免的选择,间接民主在此类问题上并不总是合理合法的。世界各国公民

  参与程度的提高仍然是一种普遍的趋势。公民文化教育程度越高,就越需要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直接发表自己的意见。民主是多数人开放性的决策,而专制则是一人或少数人的封闭决策。直接民主有可能但并不必然导致多数人的暴政,今天自由民主国家政治的发展实际上是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的混合。因此,简单地认为直接民主不可取而间接民主才是值得提倡的,这在理论和实践上都不具有很大的说服力。

  经常围绕民主理论展开的争论是民众主义与精英统治论的对立。民众主义有时候也被称为民粹主义,这一理论立足于大众化的民主,更多地强调公民在民主决策权上的平等。而精英统治论则与此不同,认为人们在政治决策中的地位不会、实际上也不可能完全平等,因而政治最终要由少数精英来运作。在特定的语境下,民众主义有时候也被称为平民主义,如美国学者希尔斯(EdwardShils)建议达尔使用这一用语。

  贯穿在整个西方民主理论历史中的主导立场是把民主与政治平等、人民主权和多数人的统治等同起来。甚至早在古代希腊,亚里士多德即在其名著《政治学》中把最纯粹的民主界定为遵守平等原则的政体,在城邦中穷人不占有富人的东西,两者处于同样的地位,谁都不做对方的主宰。由于穷人占多数,在此纯粹民主的体制下,他们中的多数所赞成的东西就可成为法律。美国的开国思想家麦迪逊也把这种多数裁决称为“共和原则”。

  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把公民平等和人民主权当作民主最重要的标志。另一位法国思想家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也把民主统治的要义看作包括多数人的绝对主权,因为在民主国家中,没有什么东西能够与之相抗衡。这种平等主义的民主观一直延续到今天,仍然是相当一些民众主义者所捍卫的基本原则。其鲜明的要求便是在投票中把每个人都当作平等的人来对待,每人算作一票而且只能算作一票。这可算作一种程序正义的基本要求。

  然而,公民们在财富、地位、声望上的差别必然使得这种表面上的平等票决在实际上的不平等。于是激进主义者便提出只有当人们在经济和社会地位上基本平等以后,真正的民主才能实现。有经济和社会地位的人们可以通过自己的实际控制力而影响民主的过程。诸如此类的批评都把政治民主的真正实现建立在经济的人际平等上,但后者的实现却基本上是一种乌托邦。在自由主义者看来,这种平等主义的民主观是把民主的可能性推向了遥远的未来,似乎如今存在经济差别的现实世界里只能有不完美的、甚至是虚假的民主。这种完美主义的民主理论为相当一些人抹杀基本民主的制度与不民主的制度之间的界限提供了理由,似乎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其实,两者还是存在着重要的实质性的区别,反过来,没有政治民主保障的经济平等同样是一种乌托邦,是可望不可及的幻想。冷战后时代世人通过反思已经反复验证了这一点。

  卢梭式的人民主权理论尽管很能打动人,但仔细分析便知其致命弱点是缺少基本的制度保障,浪漫的口号无法代替制度的有效运作。“权力产生腐败,绝对的权力绝对的腐败”,艾克顿勋爵的这句名言尽管有点夸大,但在其极端形式上,不仅适用于少数人的专制,也适用于多数人的专制。因此,多数人的意志也要受到更高的理性和法治制度的制约。如果把人民主权理解为多数人不受限制的绝对权力,那是相当可怕的。因为这有可能为经常出现的以多数人的意志来压制少数人的正当权利的恶劣行径作辩护。洛克在阐述其政治理论时并没有主张在任何时候都不受限制的绝对的多数人权利,因为他还提出了限权政府的思想,要求不同的政府部门之间互相牵制。这就不是绝对的人民主权,而是随时间地点而有所限制的多数权利。

  问题正在于,在现行的不平等的经济前提下,民主的现实可行性究竟在何处?美国的开国思想家们两百多年前已经认真考虑了此类问题,他们把程序民主和法治看作是最佳选择。因为所谓平民主义的民主理论的要点在于:假定人民主权和政治平等是唯一的目标,那么同大多数公民的偏好相一致,就应当是形成政府政策的必要充分条件。而麦迪逊主义的论点则认为,这是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实际上认为大多数公民的意见可以成为认可政策的前提,但这并不是说凡多数意见就应当被政府采纳。为此麦迪逊等人设计了缓冲多数意见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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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些法治举措,也就是权力的牵制与平衡的制度,包括对各项政策和立法的司法审查制度。进行审查的是少数法官,他们诉诸公共理性而在实际上对人民主权的制度有所限制,但这却并不是反民主的制度。因为法官们主要诉诸公理,所有的判决都要公开,供社会监督。而他们本人既无财权又无镇压之权,只能诉诸公共理性,因而滥用权力的机会并不大。

  由此可见,平民主义或民粹主义的民主观有其道义吸引力,但却也预设了某些危险的倾向,即如果处理得不好,也可能导致多数人的暴政,少数人成了其牺牲品。因而需要以自然法或权利理论来平衡民粹主义,以法治来平衡大众民主。但在另一个极端上,反对民主的理论家们则干脆从根本上否定民主的可行性。如帕累托、莫斯卡、米歇尔斯和卡尔·施密特等人都曾经论述过自己对民主的可行性的怀疑。罗伯特·米歇尔斯在其《寡头政治的铁律》一书中得出的可怕结论便是,民主党也许能够取得胜利,但民主政治永远不会胜利,真正操纵政治的永远是少数寡头。这一极端理论同前面关于没有经济平等便不可能有政治民主的理论异曲同工,从两个极端上否定民主的可行性和现实性,在理论上都站不住脚。一个是天生不相信绝大多数人都能够通过民主的实践(加上法治的制约和制度教育)而学会民主,一个则以完美主义的幌子把所有实践中的现实民主制都否定了。

  民主永远有其魅力,它的本义是多数人的统治,但不是多数人为所欲为的绝对统治。法治和权力牵制是其制约因素,但又不能只是依赖少数法官和立法者,不受民主制约的少数精英统治与专制并无本质区别,所以对这些精英的最终裁判者和监督者仍然是民众的多数。这就是说,在民众多数与精英之间也存在着相互牵制的关系,这种牵制在政治制度上的表现就是民主与法治的统一。

  (作者:南京大学哲学与法学教授)

  (原文发表于《江苏社会科学》2003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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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1]JohnS.Mill,ConsiderationsonRepresentativeGovernment(1861),inMarshallCohen,ed.,ThePhilosophyofJohnStuartMill,NewYork:ModernLibrary,1961,pp.401-406.

  [2][5]《联邦党人文集》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0篇。

  [3][4][6]RobertDahl,APrefacetoDemocraticTheory,UniversityofChicagoPress,1956,pp.137,146,138,Chapter3.

  [7][8][9]悉尼·胡克《理性、社会神话和民主》中译本,上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285,290,286-287页。

  [10][11]杜威《新旧个人主义》中译本,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7年版,第3,4-5页。

  [12][13]贡斯当《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之比较》,见三联书店《公共论丛》1997年第四期,第308-309,30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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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结合所学谈谈如何理解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内涵

  理解“人民当家作主”

  “人民当家作主”这一具有浓厚意识形态特征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观,其内在规定性体现在三个方面:通过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摆脱了资本对人的统治,进而实现了更为广泛和真实的民主;把民主集中制原则作为根本组织原则和方式,在“尊重多数,保护少数”、发扬民主、集体决策的前提下来表达和满足人民群众的意愿诉求;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领导,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确立了坚强的领导核心。正是这种内在规定和积极内涵,使其能够超越西方聚合式民主模式。“人民当家作主”实现逻辑的关键环节在于:一方面发展民主增强人民“当家”的能动性,另一方面改善民生实现人民“作主”的真实性。

  标签:人民当家作主;优越性;实现逻辑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的核心内容,其关键在于诠释“社会主义民主”的内涵。历史地看,国家权力的归属是社会主义民主观的基本内容,它所强调的是通过何种方式实现“民众的权力”,即如何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它之所以不同于西方的民主观念就在于,与后者相比它提供了人民治理国家的具有本质差异的不同模式。本文拟就对社会主义民主观的内在规定性及其实现逻辑作出相关探讨。

  一、人民当家作主:社会主义民主观的内在规定性与超越性

  海外学者把中国政治发展研究作为海外“中国学”的一个重要内容。由于受意识形态偏见的影响和研究水平的制约,海外中国政治研究的学者认为西方的自由民主是中国政治发展的榜样,即以自由民主政体为基本框架,走以“投票为中心”的聚合式民主道路。这种道路的具体特征表现在竞争性的选举、合法的政治反对、权力的共享以及权力之间的制衡等。

  从理论层面来讲,以“投票为中心”的聚合式民主有三个基本假设:(1)公民的政治参与被限定在定期的投票选举内;(2)公民拥有独立于政治过程的偏好;(3)之所以投票能够体现出民主的本质,是因为投票的过程可以把独立于政治过程的公民偏好聚合在一起,在多数裁决的规则下,将大多数人的共同偏好转变为符合公共利益的决策。这三个基本假设自身的局限性使以“投票为中心”的聚合式民主模式不可避免的存在缺陷。这种缺陷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缺陷一:公民个体的偏好仅仅是一种私人意见的表达,这种私人意见无法体现出真实的公共意志,并且这种以“投票为中心”的聚合式民主模式忽略了以“理性、辩论和公正”为特征的公共领域对于促进公共意志形成的有效作用,这就无法克服狭隘的私人偏见,实现公共意志的凝聚。

  缺陷二:以“投票为中心”的聚合式民主模式忽视了私人偏好的可改变性,而是将其视为固定不变的自利偏好,这种前提假设使“投票为中心”的聚合式民主模式显得生硬、不可调和。但民主的本质要求恰恰在于要激励公民根据公共利益考

篇五:结合所学谈谈如何理解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内涵

  2019年全国两会如何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

  1989年,美国政治学者弗朗西斯·福山在《历史的终结》中预言,西式民主制度是“人类政府的最后形式”,历史将终结在这里。曾几何时,苏联解体、东欧剧变,似乎印证了这个论断。然而20多年后,历史并没有终结,反而西式民主乱象丛生,制度危机凸显。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风景这边独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焕发出强大生命力。面对事实,福山也不得不改口:“随着中国崛起,所谓‘历史终结论’有待进一步推敲和完善。人类思想宝库需为中国传统留有一席之地。”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社会主义越发展,民主也越发展。在新征程上,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一政治道路坚定走

  “金豆豆,银豆豆,豆豆不能随便投。选好人,办好事,投在好人碗里头。”这首质朴的歌谣,反映的是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民主选举的生动场景。一粒粒小小的豆子,承载着人民当家作主的希望。1945年7月,民主人士黄炎培来到延安有感而发,希望中国共产党找出一条新路。毛泽东同志说,我们已经找到了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走什么样的政治发展道路,是由这个国家的具体国情和历史文化条件决定的,必须与这个国家的国情和性质相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道路,不是中国传统政治的“再版”,也不是西式民主的“翻版”,而是经过反复比较、长期探索、实践验证的“原版”。这条道路之所以是人间正道,就在于它具有无可比拟的独特优势和鲜明特色。实践反复证明,这条政治道路走得通、走得好。

  好就好在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党是顶梁柱,离开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就没了主心骨;人民当家作主是旨归,离开人民当家作主,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就没了基石;依法治国是守护,离开依法治国,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就没了法律保障。三者有机统一,相互依存、相互

  作用,就能确保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确保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确保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国家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

  好就好在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完美结合。在我国民主实践中,我们既强调选举民主的作用,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又注重发挥协商民主的优势,通过广泛协商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这两种方式相互补充、相得益彰,保证了过程民主和结果民主、形式民主和实质民主的统一,避免了西方国家“人民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休眠期”的虚伪民主。

  好就好在高效运行和制约监督并行不悖。美国学者约翰·奈斯比特作过这样的对比:中国民主体制优势明显,高效率、快速执行;西方民主体制弊端丛生,低效率、议而不决。连西方政治学者都不得不承认,中国民主最大的优势就是科学及时决策、高效有力执行。同时,为防止滥用权力,我们着力构建全方位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把权力的高效行使和规范运行有机结合起来,既可以避免苏联高度集权的制度弊病,又能够克服西方民主制度下国家权力碎片化、社会力量分散化、政府能力弱化的弊病。

  “世界上找不到两片完全相同的叶子”,也没有完全相同的政治模式。政治制度不能脱离特定社会政治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来抽象评判,不能定于一尊,不能生搬硬套外国政治制度模式。新征程中,我们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保证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微言】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

  ◆民主还是国产的好,中国的民主模式给世界提供一种新的可能。

  ◆一种民主制度好不好,就在于它能不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证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符合这种标准的民主,就是好制度、好道路。

  ◆我国决不能搞西方的多党制,决不能走一些发展中国家的错误道路,因为那是取乱之道、祸乱之源。

  【解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道路是中国历史和现实发展的必然选择

  沈春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国情相结合、经过长期探索实践逐步开辟和形成的,是中国近现代100多年历史和改革开放40年历史性巨变的必然结果,是中国人民掌握自己的前途和命运、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必然结果。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须坚持

  1954年9月15日,北京中南海怀仁堂,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这里盛大开幕。这一天,从白山黑水到天涯海角,从东海之滨到帕米尔高原,1200多名代表带着6亿中国人民的嘱托齐聚北京,共商国是,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来,我国人民民主进入了全新阶段。正如当时的报纸评论,这种机会“中国人民哪里得到过?”“这是中国的大喜日!六亿人民心上开了花!”

  而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阔步走过一甲子,越发成熟自信,越来越展现出蓬勃生机。每年的3月,来自天南海北的全国人大代表齐聚北京人民大会堂,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已经成为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道亮丽风景线。60多年的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制度载体。

  那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一个什么样的制度?它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为实现三者有机统一提供了有效可靠的实施平台和运行轨道。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地位和作用,毛泽东同志曾作过一个形象的比喻:“我们的主席、总理,都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出来的,一定要服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不能跳出如来佛的手掌。”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如何确保人民有效行使国家权力?衡量一个国家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不能只看选举时表面上的热热闹闹,而要看人民意志是否得到真实体现,人民利益是否得到有效保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这就从根本上有效保证了人民真正当家作主。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不断完善,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将会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如何通过法律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也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手段。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个重要职权,就是监督宪法的实施,维护宪法的绝对权威和尊严,确保其神圣不可侵犯。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是折射民意的一面镜子。各级人大在立法中发挥主导作用,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提高立法质量,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体现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

  三协商民主显优势

  1979年1月,北京正值隆冬,人民大会堂福建厅支起了热气腾腾的火锅,邓小平同志与胡厥文、胡子昂、荣毅仁、古耕虞和周叔弢工商界五老围坐一桌,边吃边聊,商量在现代化建设中如何发挥工商业者的作用。这个著名的“五老吃火锅”故事,就是一次形式非常灵活的协商座谈会。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政协着力打造的一张亮丽名片——双周协商座谈会,已经成为政协协商民主的重要品牌,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式确立。60多年来,人民政协与国家同行、与时代同步,汇聚广泛正能量,画好最大同心圆,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

  历史和现实反复证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适合中国国情、有效管用的民主形式。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民主的真谛就是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通过协商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形成最大范围的共识。尤其是在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幅员辽阔的大国,情况异常复杂,平衡利益、协调各方的难度很大,在作出重大决策之前充分协商显得尤为重要。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内涵丰富,深深嵌入我国民主政治的全过程、各方面。从类别上看,包括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等;从内容上看,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方方面面;从形式上看,涵盖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等;从机制上看,分为民主座谈会、民主恳谈会、利益协调会、民主听证会等。这些全方位、多层次的制度设计,最大限度地保证了人民参与政治生活。

  今天,站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起点上,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承担了更大的使命。党的十九大对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作用提出了新的要求,强调要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形成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保证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应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把协商民主贯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完善协商议政内容和形式,着力增进共识、促进团结。

  【问答】

  问:什么是双周协商座谈会?

  答:双周协商座谈会是十二届全国政协在继承人民政协“双周会”传统基础上提出并设立的双周座谈协商制度,于2013年10月22日第一次召开,每两周举行一次。双周协商座谈会以专题为内容、以界别为纽带、以专委会为依托、以多向交流为办法,聚焦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以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要议题,针对具体问题深入协商,充分发挥了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

  【解读】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具有独特优势

  孟祥锋(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中共中央办公厅副主任):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在于,一是可以广泛达成决策和工作的最大共识,有效克服党派和利益集团为自己的利益相互竞争甚至相互倾轧的弊端;二是可以广泛畅通各种利益要求和诉求进入决策程序的渠道,有效克服不同政治力量为了维护和争取自己的利益固执己见、排斥异己的弊端;三是可以广泛形成发现和改正失误、错误的机制,有效克服决策中情况不明、自以为是的弊端;四是可以广泛

  形成人民群众参与各层次管理和治理的机制,有效克服人民群众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治理中无法表达、难以参与的弊端;五是可以广泛凝聚全社会推进改革发展的智慧和力量,有效克服各项政策和工作共识不高、无以落实的弊端。

  四依法治国要深化

  奉法者强则国强。一个现代国家,必然是一个法治国家;国家要走向现代化,必须走向法治化。全面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坚强保证。

  在迈向现代化的宏伟征程中,法治已经成为时代强音。滚滚大潮中,法治中国的宏伟蓝图已经磅礴展开;神州大地上,法治建设的崭新画卷正在激情绘就。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加以推进。特别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专题部署,提出了未来法治建设的任务书和路线图,推动法治建设驶入快车道,法治中国迎来了崭新的前景。

  站在过去和未来的交汇处,法治中国又开启了新的征程。党的十九大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步伐越走越强劲。

  弘扬法治精神。法律只有被认同、被信仰,成为内化在思想中、熔铸到头脑中的强大观念,人们才会自觉自愿地遵守,才会把依法办事变成自己的生活习惯。现实中存在的法治不彰,主要是一些人法治意识淡薄,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使法律的权威受到极大损害。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因此,必须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把法治精神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全过程,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浓厚社会氛围。

  推进法治改革。法治中国建设的动力在改革。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改革蹄疾而步稳,推动法治建设各领域发生深刻变革。比如,立法更加重视质量、执法更加强调规范文明、司法更加注重公平正义、普法更加突出实效,使人们感受到法治领域新的气象。当前,改革进入关键期和深水区,必须抓住关键环节持续用

  力,以点带面,在司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方面取得更大的进展,为法治中国建设插上腾飞的翅膀。

  深化法治实践。如果把法治中国建设看作建造一座大厦,现在我们已经有了施工方案,接下来关键是夯实地基,一层一层地往上构筑,最终建成巍峨耸立的法治中国大厦。党的十九大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作出总体安排,提出一系列符合法治规律、体现时代特征的新要求新举措,明确今后一个时期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落实好这些任务,最重要的是坚持系统思维、重点突破,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在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走自己的路——这是中国在饱经沧桑、历经磨难之后的经验总结,也是中华民族面向未来、不断发展的方向指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经过艰苦探索走出的一条伟大光明正确的道路。我们有理由、有信心、有能力,把这条人间正道越走越宽广,为人类政治文明进步贡献中国智慧。

  【微言】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全方位部署,这无疑是依法治国的“升级版”。

  ◆法律只有被信仰,成为坚定的信念,才能内化为人们的行为准则。

  ◆法治只有融入社会生活,化为群众需求,才能真正有生命力。

  ◆依法治国不仅是国家和社会治理的革命,也是触及党员干部灵魂的革命。

篇六:结合所学谈谈如何理解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内涵

  监督法的政治内涵:人民当家作主原则的体现

  -

  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已经颁布,这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政治经济改革的一个必然逻辑结果,意义重大。正如很多人大代表所言,监督法的政治性很强。的确,监督法事涉国家宪政体制,其政治内涵深刻而且丰富。

  首先,监督法是人民当家作主原则的一个具体体现,它的出台和实施有利于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主要机制。人大常委会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常委会监督并不是人大监督,只是人大监督的一种形式。在现代政治中,人民主权为国家和政权提供合法性。不论是司法权、行政权还是常委会的监督权,乃至政党执政,其合法性都源自人民当家作主。在中国现行政治框架下,由于人大会期短,大量日常监督工作实际上还是由常委会在做。常委会监督权的必要性并不能证明它是绝对的权力,它也有自己行为的界限。在合法性意义上,常委会必须向人大负责,接受人大监督。因此,监督法明确规定,人大常委会工作监督的情况,包括“一府两院”执行人大常委会决议的情况,都要向人大代表通报,并且向社会公布,要把人大的监督置于人大代表和全社会的监督之下。在制度层面,常委会监督不仅意味着职权的扩张,也意味着责任的加重,权责统一更好地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原

  则。

  其次,监督法有利于改善党的执政方式,更好地实现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则,问题在于,如何坚持党的领导,如何改善党的执政方式。党对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领导,其中也包含监督的含义。党通过人大进行监督不仅体现了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这一执政的实质合法性,而且也在程序、规则上进一步体现了执政的形式合法性。在此意义上,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是共产党通过人大依法执政的一个方式。

  再次,监督法的实施有利于实现法制统一,依法治国。监督法的出台不仅意味着监督的程序化,保证了人大常委会监督的合法性。同时,人大常委会对地方法规、对行政规章和司法解释的备案审查将有利于促进法制统一。监督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另外,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地方作出的决议、决定或者发布的命令,有些是超越职权、明显违法的。为了解决这类问题,监督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这一类不适当的决议、决定和本级政府发布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由此,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审查和执法检查就会促进法制统一,有利于依法治国的实现。

  学习时报·王立峰

篇七:结合所学谈谈如何理解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内涵

  科目

  教学目标

  政治

  课题

  第四课第一框

  《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人民当家作主》

  课时

  1课时

  1.

  知识目标:我国的国家性质及其特点;民主的含义及特点

  2.

  能力目标:结合国体概念的内涵,明白人民民主专政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中具有根本性意义

  3.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结合宪法关于人民主体地位的规定和新中国成立后人民当家作主的实践,理解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1.

  政治认同:认同人民民主专政,认同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2.

  科学精神:理解人民民主的根本性意义,明确社会主义民主的特点。

  3.

  法治意识:遵循宪法规定,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4.

  公共参与:

  积极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发挥主人翁作用。

  核心素养

  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

  国体的含义及地位;社会主义民主的特点

  教学难点:

  国体的含义及地位;社会主义民主的特点

  课前准备

  教具:

  1、常规教具:黑板、粉笔

  2、多媒体

  一、导入新课

  教

  学

  过

  (视频《豆选》导入)解放区的民主选举豆选.mp4

  材料一:描绘的景象发生在1948年的革命根据地,大河村的农民要选出自己的干部,可是农民不识字,有人就想出让大家往候选人碗里头豆子的办法。

  1.候选人背对着大家,人们把豆子投到他身后的碗里。

  2.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手杵拐杖,颤巍巍地来到选举的地方,边走边瞧着手中的豆子。

  程

  3.妇女弯下腰,小心的捡起地上的豆子。

  学生:观看视频、观察版画的细节,探讨其中的政治内涵。

  教师分析:细节1:候选人背对着大家,人们把豆子投到他们身后的碗里,这说明候选人看不到选举人投放豆子的情况。选举人不必承受来自候选人的压力,可以避免候选人对选举人意愿的影响和操纵,革命根据地的选举能够尊重和保护选举人提供选举人表达真实意愿的条件,注重选举的公开公正。

  细节2: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手杵拐杖,颤巍巍地来到选举的地方,边走边瞧着手中的豆子,这表明老人很看重自己的选举权,有参与选举的热情和积极性,老年人的选举权得到了尊重,选举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细节3:一位妇女弯下腰,小心地捡起地上的一颗豆子,这表明这位妇女认真、严肃、积极的参与了选举,女性的选举权得到了尊重,选举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这幅版画集中描绘了革命根据地农民选举干部的真实场景,刻画了农民对民主选举积极广泛地参与,反映了人民群众对民主选举权利高度重视的态度,彰显出解放区人民民主意识的觉醒,体现出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领导人民群众开展基层民主选举的生动实践。

  从视频中我们能够看到农民对于这种自己选举的欣喜和满意。

  1937年5月制定的《陕甘宁边区选举条例》规定了选举可以采取多种投票方法,识字多的选民用票选法识字,不多的选民用画圈法、画杠法,完全不识字的选民用投豆法。这说明中国共产党在边区革命根据地,注重民主制度建设,有效推广的民主选举。

  过渡:我们在前面的学习中也了解到中国共产党是始终坚持人民立场的,我们的国家也不再是封建社会时的君主制皇帝说了算了的时代了,那么,我们的国家是谁说了算呢?国家性质又是怎样的呢?豆选所表现出来的民主又是一种怎样的民主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学习《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人民当家作主》

  二、新课讲授

  (一)我国的国体

  首先,我们来看看宪法是如何规定我国的国家性质的?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就明确了我国的国家性质。

  国家性质亦称国体。指的是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国体概念,回答的是国家政权究竟掌握在哪个阶级手里,什么人行使国家权力的问题。关于我国国体的初始规定在于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简称《共同纲领》)。而且严格意义上的根本法规定则见于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的1982年宪法重申了这一规定。那么,《共同纲领》、1954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对我国国体的规定有什么异同呢?

  《共同纲领》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为中国的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和富强而奋斗。”

  1954年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

  1982年,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概括我国国体在社会主义制度中的根本性意义。

  学生:结合材料及课本知识概括。

  教师总结: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在社会主义制度中具有根本性意义。它明确规定了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庄严宣示了我国国家政权的人民性质。

  那么什么是国家政权呢?我们来了解一下这个概念

  国家政权是指掌握国家主权的政治组织及其所掌握的政治权力,以维护对社会的统治和管理。国家政权是国家的具体化身,通常都是通过国家政权来理解国家的。那么我们不难从我国的国家性质看出我国的国家政权的特点:

  我国的国家政权坚持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工人阶级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具有严格的组织性和纪律性,是领导阶级,是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中坚力量,广大农民与工人阶级有着共同的利益和天然的联系,是工人阶级可靠的同盟军,工农联盟不仅是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重要保证,也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保证。我国的国家政权坚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归纳总结:

  (1)领导阶级——工人阶级。我国的国家政权坚持以工人阶级为领导。

  (2)阶级基础——工农联盟。工农联盟不仅是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重要保证,也是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

  (3)群众基础——爱国统一战线。我国的国家政权坚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维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关于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介绍:

  民主党派,指在中国大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党,除执政党中国共产党以外的八个参政党的统称。它们是: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

  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合作方式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也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或一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

  它们大部分是在抗日战争期间以及日本投降以后、国共内战爆发以前成立的。那段时间中国政治气氛比较宽松,成立了政治协商会议。当时主要的中间党派有:

  中国青年党(简称"青年党"或"中青")(1923年12月2日在巴黎成立)

  中国致公党(简称"致公党")(1925年10月10日在旧金山成立)

  中国农工民主党(简称"农工党")(由1928年在上海成立的中华革命党多次更名而来)

  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简称"全救会"或"救国会")(1945年更名为中国人民救国会,简称"救国会")(1936年5月31日在上海成立)

  中国民主政团同盟(1944年9月10日更名为中国民主同盟)(简称"民盟")(1941年3月19日在重庆成立)

  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简称"民联")(1945年10月28日在重庆成立)

  中国民主促进会(简称"民进")(1945年12月30日在上海成立)

  中国民主促进会(后更名为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简称"民促")(1946年4月14日在广州成立)

  九三学社(1946年5月4日在重庆成立)

  中国民主社会党(简称"民社")(1946年8月15日在上海成立)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简称"台盟")(1947年11月12日在香港成立)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1948年1月1日在香港成立)

  后来在是否参加制宪国民大会的问题上,中间党派发生了分裂。中国青年党、中国民主社会党(当时属于中国民主同盟)参加了制宪国民大会。中国民主同盟遂开除了中国民主社会党,此后不久即被国府查封。其他各民主党派也均遭到国府查封,禁止活动。1948年,中国共产党发表五一口号,得到各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的拥护。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纷纷奔赴解放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于1949年11月16日并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人民救国会于1949年12月18日解散。有鉴于此,毛泽东希望其他党派不要解散,可以和共产党互相监督。保留下来的八个党派作为"参政党",在自己的党章中都明确规定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参政议政。民主党派的主席一般兼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或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副主席。

  无党派人士是指没有参加任何党派、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影响的人士,其主体是知识分子。具体到我国,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一般称无党无派的知名人士为社会贤达。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后,专门设立了无党派民主人士界别。

  (二)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材料二:

  《白毛女》简介:解放前的华北农村,贫苦佃农杨白劳早年丧妻,膝下一女名喜儿,相依度日;邻居王大婶及其子王大春常给杨家父女多方照顾,两家融洽和睦。喜儿和大春相处日久,情投意合,两老商定秋后为他俩完婚。

  恶霸地主黄世仁欲霸占年轻貌美的喜儿,遂与管家穆仁智设计,以重租厚利强迫杨白劳于年内归还欠债。旧历除夕,杨白劳终因无力偿还重利,被黄世仁威逼在喜儿的卖身契上画押。杨白劳痛不欲生,回家后饮盐卤自尽。初一早上,喜儿被抢入黄宅后,受尽折磨。黄世仁为斩断喜儿对大春的情丝,夺回王家租地,驱逐王大婶母子,又伺机将喜儿奸污。

  大春救喜儿未成,投奔红军。怀有身孕的喜儿在黄家女佣张二婶的帮助下逃离虎口,途中生下婴儿,旋即夭折。后独自入深山穴居,餐风宿露。由于长期缺少盐分摄入,一头青丝变成白发。喜儿因常至破庙中取供品充饥,被村人迷信视为"白毛仙姑"下凡显灵。

  抗日战争爆发后,大春随八路军回到家乡。此时,黄世仁借村人迷信,制造"白毛仙姑"降灾谣言惑众。留乡工作的大春为发动减租减息,提高群众觉悟,十五之夜,亲往跟踪查探,竟在山洞中与喜儿相逢。

  在全村公审会上,黄世仁、穆仁智二人受到严惩。地主被镇压了,喜儿报了仇伸了冤。她重又回到自己的村庄,与大春建立了幸福的家庭,头发也渐渐变黑了。

  故事背景:芭蕾舞剧白毛女改编自歌剧白毛女事宜,晋察冀边区的民间传说为主要素材,根据当时革命斗争的现实进行提炼加工而成的。全剧通过喜儿的遭遇,真实地反映了旧中国广大劳动人民的悲惨境遇,反映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农村中贫苦农民与地主阶级的矛盾,反映了当时劳动人民对新社会新生活的向往,生动地展现了从旧社会摧残人到新社会解放人的历史变迁,证明了只有中国共产党的人民领导才能砸碎封建枷锁,使喜儿以及与喜儿与有着共同命运的千千万万农民得到解放,揭示了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的道理。

  问题:对比两张图片,列举实例说明新社会人民是如何当家作主的?

  学生:小组讨论,回答问题

  教师总结:右图展现的是各民族代表步入人民大会堂,参加中国工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情景,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工会代表相聚北京,共商事关自身的大事。这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生动体现。这两张图片反映了劳动人民的生活境遇和政治地位,在新旧社会的天壤之别,新中国的建立,实现了中国从几千年封建专制政治向人民民主的伟大飞跃。从根本上改变了旧中国少数人统治和压迫多数人的局面,是亿万人民真正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社会主义民主是一种新型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什么是民主呢?民主作为国家制度,是指在统治阶级范围内,按平等的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

  过渡:分别了解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

  社会主义民主是最广泛的民主,这不仅表现在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而且表现在民主主体的广泛性上,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按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讲解:可带领学生阅读《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属性,要求不断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丰富社会主义民主形式,将人民的民主权利推行到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逐步实现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经济管理的民主化和社会生活的民主化。

  政治生活的民主化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的各项政治制度,保障人民群众依法享有各种政治权力和资本自由,通过各种民主制度和民主程序在政治上实现当家作主。

  经济管理的民主化

  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前提下,在各项经济权利与政治权利相

  统一的法律制度基础上,实现人民群众对经济事务的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调动和发挥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社会生活的民主化

  国家将更多的管理权交给社会和人民,努力提供制度保障和物质条件,使人民群众切实享有管理社会事务的各项权利。逐步实现基层社会生活社会组织和社会劳动的民主自治。

  社会主义民主是最真实的民主,从政治保证上看,我国是共产党执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有一个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坚强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是在国家生活中实现人民民主的根本政治保证。从制度和法律保障上看,我国已建立了一系列切实体现和有效维护人民民主的制度,制定了从多方面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的法律,。这些制度和法律的建立与完善,在实践中保障了人民民主的有效落实。从实现方式上看,我国不仅在国家权力机关和人民政府的组织等方面实行民主选举,还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实行多层次多渠道的民主协商。

  材料三:1953年2月,新中国第一部选举法诞生,我国的社会主义选举制度由此确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选举制度经历了历史性跨越。1979年选举法修订,把直接选举人大代表的范围由乡镇一级扩大到县一级,将等额选举改为差额选举。2010年选举法再次修订,将城乡按不同人口比例产生,人大代表改为按相同人口比例产生,人大代表全面实现了选举权的平等。

  北京的一位退休职工保存着1953年到2016年,他参加的基层人大代表选举的选民证,从一定意义上说,这些选民证浓缩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主进程史。

  查找资料,了解选民证上的信息,在我国除了投票选举公民参与政治生活,还有哪些方式列举实例加以说明。

  教师:出示图片

  学生:观察图片回答问题

  教师讲解:选民证是经由选举机构依法进行选民资格审查,发给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公民的盖有选举工作机构印章的证明书,是选民参加选举活动的凭证。选民证需写明选民的姓名性别年龄等内容,我国选举法规定,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公布,实行凭选民证参加投票选举的,并应当发给选民证,在选举日选民凭证进入选举大会会场或者投票站领取选票。选民证可以委托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或者选民小组分别发放。也可召开群众大会发放,通过庄严的选民证发放仪式,激发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责任感。正常情况下,在中国境内以下三种人无法获得选民证:一是不满18周岁的人,二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三是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精神病患者。

  在我国,除了投票选举,公民还可以通过座谈、听证、评估、讨论法律草案等途径有效参与政治生活。在参与基层民主方面,公民可以参与议事、听取述职。可以参与基层民主协商,参与居民村民监督机制,可以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可以参加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行使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

  专家点评: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其在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等各个方面的统筹推进和制度化发展,保证了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享有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民主权利。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在党的领导下,社会各个政党阶层团体群众等就共同关心和利益相关的问题,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协商,形成各方均可接受的方案,作出决策和决定,以实现整体的发展,实践证明,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符合我国国情,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要求。对于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更需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更好。凝聚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共同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社会主义民主是最管用的民主,我国建立了一套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这套制度体系体现了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了人民的创造活力,能够有效杜绝西方国家常见的选举时,漫天许诺,选举后无人过问的开空头支票的问题。防止出现人民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的现象。避免相互掣肘而导致内耗严重效率低下的弊端。

  三、结束新课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显现的旺盛活力,就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人民民主的生动写照。实践证明,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是正确的,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

  四、课堂小结

  通过本节课的学习,我们知道了我国的国家性质及其地位,知道了我国国家政权的特点。了解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知道了民主的含义以及实行人民民主的作用。更加对我国的国体充满信心,对社会主义制度充满信心!

  五、板书设计

  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人民当家作主

  一、我国的国体

  1.是什么

  2.本质

  3.特点

  4.政权含义

  二、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1.最广泛

  2.最真实

  3.最管用

  4.协商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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