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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三资管理经验发言5篇

发布时间:2023-08-03 21:22:01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农村三资管理经验发言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对解决农村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是店铺给大家整理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仅供参考。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一】

  同志们: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问题历来是农民群众十分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也是农村基层干部产生违法违纪问题的易发多发部位。近年来,我县在实行村务公开、村级财务管理方面制定出台了不少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要看到,在村务活动中,特别是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处置上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资产、资源数不清,情况不明。由于没有对资产、资源实行规范化管理,这样就造成一些村干部借机浑水摸鱼,贪占集体资产、资源,为个人捞取好处。二是资产,资源的处置随意性大。一些村干部违背民主决策程序,搞个人说了算,私自出租、转让、发包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等等;有的农村干部拿集体资产送人情,低价处置集体资产、资源;有的将集体的工程私自承包给自己的亲戚朋友;还有的村干部自顾眼前利益,在集体资产、资源处置上,随意签订超过任期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合同。三是故意隐匿,销毁集体资产、资源手续。有的村“两委”换届后,不向继任者移交手续,造成新任村干部无法管理集体资产、资源。四是村民小组监督不力。由于没有专门的监管制度,一些村随意处置资产、资源的现象比较严重。以上问题的存在,已经影响了农村的社会稳定,阻碍了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因此,我们要在原来民主管理基础上,开展“三资”代理服务。可以说,抓好了“三资”监管工作,就抓住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只有掌握了自己的家底,摸清了底数,才能进行民主决策,实行民主管理。为此,各乡(镇)、各工作组一定要站在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充分认识农村“三资”清查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将清查工作落到实处。下面

  着重围绕“三资”管理工作,我讲两点意见:

  一、加强农村“三资”管理要坚持四个原则,处理好“三个关系”把握好“三个环节”。坚持四个原则。一要坚持依法办事原则。推行农村“三资”代理服务制,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对于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要坚持做到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保持不变。“三资”代理服务机构不准利用职权平调村集体资金,不准借支和挪用村集体资金,不准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报销与村里无关的开支费用。二要坚持服务群众原则。实行“三资”代理服务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基层。“三资”代理服务机构,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强化服务意识,把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贯穿于代理服务工作的始终。三要坚持民主理财原则。要严格执行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核算、统一公开、统一归档五个规程,每项支出都要实行联签会审,大额支出必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大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事情要缓办活不办,决不能强迫或命令。四要坚持强化监督原则。“三资”管理指导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代理服务机构的指导,确保农村财务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代理服务机构在自觉接受监督的同时要按照规定,对农村财务进行严格审核监督,对不符合规定的开支不予办理,并及时向村民理财小组反馈情况。

  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要处理好积极与稳妥的关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开展这项工作,态度一定要积极,但具体方法、步骤则要稳妥,环节不宜过多、程序不能过于繁琐。特别是在“三资”清理工作中既要注重解决问题,又要强调稳妥,不翻历史旧账,把工作重点放在今后的规范管理上。对历史上存在的违法违纪要进行纠正,但宜粗不宜细,防止引发大规模上访。二是要处理好规范与高效的关系。要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制度,确保规范运行。同时要注重效率,本着便民的原则,从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群众监督的角度出发,科学规划设定办事环节,对村集体合理的财务支出及出纳业务要及时办理,不能出现办事拖拉,效率地下的现象和问题。三是要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各“三资”代理服务机构

  要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代理服务工作,把工作重点和注意力放在为村集体、为群众服务上,建立便民服务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把握好三个环节。实行“三资”代理服务要抓好宣传发动、清查“三资”、公开清查结果、移交实施、总结完善和检查验收等阶段进行,尤其要抓好三个关键环节。一是清查“三资”。由乡镇党委、政府组织,通过走访、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对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草原、林地、荒山、泡沼、苇地等自然资源进行逐项核实,对村集体的房屋、农机等固定资产进行估价,对债权债务进行逐步核实,详细填写“三资”情况调查表,包括其数量、规格、价值、存放,使用状况和效益状况等,彻底摸清农村集体“三资”家底。在清理集体“三资”的同时,也要把属于国有的资源一并清理,并登记上账。对权属不清的要及时申请确权。二是公开清查结果。调查登记情况要全面予以公示,对群众反映的漏登、登记不实情况,要再次认定,重新公示。公示结束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无异议后,报乡代理服务中心审批、备案建立台账。三是移交实施。清理“三资”工作结束后,各“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要分期分批组织好正式的账务移交工作。移交工作要在县领导小组安排的专门人员监督下进行。移交工作要本着先易后难,成熟一个移交一个的原则进行。对难题多、情况复杂的村,采取先建新帐,把旧账清好后,再移交的方法办理。

  二、严密组织,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机构制度

  (一)前期准备阶段。在实施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前,要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县里成立了三资管理工作领导组,各乡镇也要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的农村三资代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二是成立代理服务中心。各乡镇都要建立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接受所辖村委会为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具体负责对村集体“三资”使用、运作、开发等等情况的审核、监督。三是配齐人员。各乡镇要抽调素质、业务能力强的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四是落实办公场所和设备。乡镇服务中心要有办公地点,并

  配备电脑等办公设备,实行农村财务电算化管理。财务专用档案柜要做到一村一柜。五是抓好培训。要做好代理会计培训工作,提高乡村两级财会人员素质,保证代理工作质量。各乡镇要尽快将前期准备阶段的各项工作全部落实到位。

  (二)宣传发动阶段。各乡镇要召开专门会议,认真研究部署。要通过广播、标语、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宣传农村集体在三资代理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针对基层干部一怕失权,二怕失利,三怕花钱不自由的思想,重点抓好“五个统一”、“四个不变”、“三个不准”的宣传教育。“五个统一”是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建立以后,要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记账、统一公开、统一建档,实行分村核算,按月反馈。“四个不变”是指要坚持所有权、使用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不变,村级三资的管理主体仍然是各行政村,只要运作合理、审批程序规范、代理服务中心必须及时办理。“三个不准”是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受法律保护,不准平调、挪用,不准私分、截留,不准破坏、侵占,违者一律追究责任。

  (三)清帐理财阶段。县“三资”管理领导组组织有关人员配合各村进行摸底核查,首先对北徐屯、东小村两个试点乡镇进行全面摸底核查。对各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审计,在清理过程中要做到严肃认真,对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果园、沙坑等自然资源进行丈量核实;对村集体的房屋、机井、农资等固定财产进行盘点,价值不清的重新进行估价;对债权、债务进行逐笔核实。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区别情况妥善处理,能够在移交前处理好的,要抓紧处理好。对个别一时难以解决,特别是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可以先将账册封存移交给“中心”,确保账册的完整和安全。待“中心”正常运转后,再集中时间抽调力量,查清情况,逐个进行处理,决不能因在清理中发现一些问题而影响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度的推行。在清账理财阶段,要重点做好对资产、资源的清理登记。已经建立村资产、资源台账的,要根据村发展情况,核实资产、资源有无报废、变更和新增加的;还没有建立村集体资产、资源台阶或台账不

  全面的,要按照上述清理工作地步骤要求,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整改。

  (四)公示审议阶段。对核查“三资”相关情况,要经过“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三天。同时要做好拍照存档工作。公示结束后,及时如开有村民代表等参加的会议,对公示“三资”情况进行审议。

  (五)移交管理阶段。清账理财工作结束后,乡镇代理服务中心要按照与各村签订的协议,制定出具体的时间表,分期分批组织好“三资”移交工作。移交工作要在县领导组的监督下进行。移交工作要本着先易后难,成熟一个移交一个的原则进行。对于特别复杂的村,也可以采取先建新账,把旧账理清后再移交的办法,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同志们,推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代理服务制,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乡镇、有关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为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和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谢谢大家。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二】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密山市农村经济组织“三资”管理暂行办法》。加强我镇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形成规范化管理,公开透明,程序完善监督有力的长效机制,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下面我就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集体收入管理

  1.村集体的一切经济收入,包括原有积累,发包、经营租赁收入、土地补偿、资产变卖收入、财政拨款及借入资金以及其他收入均纳入资金监管范围。

  2、村集体所收取的各种款项必须由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村会计办理相关手续。严禁其他人员出具凭证收取各种款项。

  3、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村集体收取的各种款项必须及时足额存入村集体收入专户,并及时办理入账手续,发生一笔存入一笔不

  能怕麻烦,不得坐收坐支,不得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对私设小金库的已经支出的部分由主持人和承办人承担,村集体不予核销。并将收入金额记入村集体财务账面上。收支差额剩余现金部分要存入集体收入专户。

  4、各村所有收入款项,应按照合同(协议)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及时收取。

  5、承租、承借。承包方等未按合同(协议)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交款手续的,应按原签合同或协议所履行的程序提请村两委会或村民代表会集体讨论、研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6、各村对所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包括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而签订的变更后的合同(协议)等必须由“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监督参与执行,并报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一份作为备案用。

  二、村集体支出管理

  1、村集体支出,必须执行收支两条线原则,严禁坐收坐支,一经发现按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

  2、严禁以村集体名义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任何担保,一经发现对主要责任人一律免职,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3、村级支出应按程序制定预算,并报镇三资代理中心审批后,按批复预算进行办理相关手续。

  4、支出票据必须具备以下要素,时间、事由、金额、经手人、民主理财小组盖章、批准人签字。

  5、对村级开资实行限额审批制,发生1000元以下支出的,由两委联席会议提出计划,村民理财小组审查,报镇“三资”代理中心审核,开支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由村两委联席会议提出计划,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村民理财小组审核后报乡镇三资代理中心付主任审批。超过5000元支出的按上述程序办理后报镇三资代理中心主任审批。

  6、村集体一切工程项目,都要先制定预算,并将方案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再上报镇三资代理中心审批,镇三资代理中心批复后方可实施,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记录要妥善保管。

  三、票据管理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要使用农业部门监制的统一专用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不得自行印制、外购使用其他收、付款凭证。农村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使用省农民负担管理部门监制的专用“一事一议”收据和用工凭证。

  2、村集体经济组织向单位或个人收取款项时,应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统一收据。使用时要加盖使用单位财务专用章。

  3、村集体经济组织要严格规范支出单据。所有支出票据应为国家税务部门印制的统一发票同时要附有具备发生时间、名称、用途(事由)、经办人、参加(在场)人、审批人等基本要素的单据,对跨年度的支出票据一律不予入账。

  4、严格控制使用无据支出凭证。对确因客观情况不能取得原始凭证的支出。一律由经手人填写统一印制的单据,手续必须完备。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严格审查,如果发现违规的,要退回或追回,并追究相应责任。

  四、资产、资源管理

  各村资产和资源出售、转让、承包、租赁等必须严格按照资产、资源监管工作流程,由村两委制定方案向镇三资代理中心提出申请,镇三资代理中心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对需要评估的资产组织专业人员和村民代表评估作价并对村级申请做出批复,标的额在5000元以下的由经管中心主任批复,标的额5000元以上的需要经管中心主任,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主任批复,交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及时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满,按照相同条件,村民优先的原则,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竞价方式

  进行公开招标,标的额在2万元以下的由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到现场指导、监督;标的额2万元以上的,由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报市“三资”代理服务监管组织复核。市三资代理监管组织到现场指导监督,审核并签字盖章,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具体指导村集体和承包方签订规范的经济合同,将相关资料及合同文本归档管理,同时在乡村两级及时公示。

  五、债权债务管理

  1、对于农田基本建设和其它公益事业项目建设的安排,应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一般不得举债。确因经济发展需要借贷资金的,先由村委会提出方案,经村民理财小组讨论,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并报“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批。所借入资金按会计制度核算,实行专款专用。

  2、未经上述程序而新增的债权债务,村民主理财小组有权否决,并拒绝在相应的票据上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经管中心不予入账,谁经手、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村集体不承担利息和还款责任。

  六、土地承包管理(含林地)20**年发包的机动地,开荒地以及其它资产各村现在就要着手准备,特别是机动地、开荒地,鱼池、林地等资产资源机动地的承包年限原则上一年一包,最长不超过3年,也就是说不能超过我们这一届村委会的任期,鱼池水面的承包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林地的承包年限为50-70年,20**年发包工作就要开始了,各村一定要按着资产,资源监管流程进行,召开两委会议研究承包方案,向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书面)加盖村委会公章。待三资代理中心批复后,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村会计要做好会议记录及表决记录,填定“乡级监管表”,底价在两万元以上的上报市三资监管办公室,填写市级监管表,张贴公告,公示期为7天,拍摄公告照片、公告上要具体写明参与竞价者携带抵压金的方式,数额及报名时间,写明竞价日期,各详细时间、地点等,绘制标的图纸,拍摄现场照片,由村委会起草合同草稿,由镇三资代理中心审核把关。镇三资代理中心到现场监督,指导竞价过程底价在两万元以上的必须由乡镇上报到市监管办公室一同到现场监督,指导竞价过程,鉴订合同3份,进行公开公示,款项存入账户,资料装订存档。

  今后我们经管中心要加大三资监管力度,切实覆行职责,认真执行两个监管流程(即资金监管工作流程,资源、资产监管流程)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坐收坐支,公款私存、村集体资金体外所循环现象发生,从下周开始利用两周时间对全镇9个村20**-20**年两年坐收坐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将审计结果在全镇通报,并上报党委。作为村干部绩

  效工资考核的依据。

  对村级资产、资源发包坚持到现场指导监督,现场收取承包费,直接存入集体收入专户,我相信有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通过我们镇村全体干部的共同努力,层层把关,齐抓共管,使我们的三资管理工作在原有的基础上取得更大的成绩。向党委、政府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三】

  同志们: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是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从中央到地方都高度重视。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对这项工作,这几年都有非常明确的要求;在今年召开的全国农廉工作会议和全省农廉等三项重点工作推进会上,也进行了具体部署。可以说,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是大势所趋,也势在必行。

  市纪委二届七次全会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的重点创新工作,并列为打好“农廉建设攻坚战”的一项主要任务,按照“一清三建”的工作思路,既清理核查农村集体“三资”,建立三级监管组织、建立三个监管平台、建立四项监管制度,确定了“四明五化”的工作目标,即农村集体“三资”状况明晰、监管主体明晰、监管权责明晰、监管流程明晰,农村集体资金使用公开化、资产管理规范化、资源配置市场化、监督手段多元化、运行机制阳光化。

  对于这项工作,市纪委赵钢副书记、荣贵抓得非常紧,经常到基层督促、指导和落实;各地按照市纪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召开了动员会议,成立了领导小组,选定了试点乡镇,制定了工作方案,稳妥有序地组织实施,取得了阶段性实效。但据我们掌握的情况来看,目前仍有个别地方存在着思想不够重视,机构不够健全,运行不够规范,制度不够完善,进展不够平衡等问题。所以,今天组织大家来南丰,实地了解市山镇“三资”监管的运行情况,学习借鉴南丰县推进“三资”监管工作的经验做法,我觉得非常及时,也很有必要。一来可以通过对比,发现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进而加以纠偏和改进;二来可以通过学习,借鉴有益经验和做法,进而加以提高和完善,为我市

  下一步全面推开这项工作,奠定扎实的工作基础。

  下面,我就进一步推进“三资”监管工作,提高“三资”监管实效,谈几点意见。概括为三句话,就是“思想不可懈怠、工作不可随意、推进不可放松

  ”。

  第一句话:思想不可懈怠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对解决农村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可以说,这是一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干部健康成长、社会和谐稳定的民生工程、保廉工程。因此,我们必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

  一是有利于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我们“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具体要求。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是农民群众长期辛勤劳动的成果,是集体财富。加强对“三资”的监管,有利于挖掘潜力,盘活存量,增加积累,为新农村建设提供资金保障,让农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从而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率。

  二是有利于实现干部的健康成长。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农民群众十分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是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多发领域。从抚州来看,20**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村“两委”干部违纪违法案件600余件,涉及“三资”问题的案件约占50%以上。这些违纪违法案件,损害了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加强对“三资”的监管,就是要从源头上铲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从而降低党员干部的违纪率。

  三是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抚州是一个农业大市,农村稳定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当前,随着国家强农惠农力度的不断加大,引发农村不稳定因素也随之发生变化,从以往的农民负担问题,逐步转变为集体资金使用不规范、集体资产分配不公、集体资源流失严重等“三资”问题。对此,我们抓住“三资”监管这个“牛鼻子”,就抓住了农村社会矛盾的焦点和关键,有利于实现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从而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贡献率。

  第二句话:工作不可随意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搞不得半点虚假,来不得半点马虎。一步出错,就可能步步出错;一个环节不到位,就可能整个工作流于形式。为此,我们必须坚持规范操作,做到有序推进,牢记三个成语:

  按部就班、有条不紊、恪守成规。一是清产核资要按部就班。

  摸清底数,掌握实情,是加强

  “三资”监管的基础性工作。重点要

  坚持“五步法”,即清查、评估、整改、公示、登记。在清查阶段,要做到“两个不漏、两先两后”。即不漏一村、不漏一项,先清账内、后清账外,先清资金、后清资产资源,彻底摸清底数。

  在评估阶段,要做到因地制宜、节约高效。既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一步评估到位,也可以由村民代表议定、经乡镇主管部门批准后登记入账。

  在整改阶段,要做到把握政策、区别对待。对于清理中发现的问题,该补记入账的补记入账,该退赔的退赔、该清收的清收、该纠正的纠正,该立案处理的立案处理。特别是对一些不规范的合同,要认真研究

  分析,拿出对策措施。

  在公示阶段,要做到内容全面、公开及时。要把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整改落实等情况,全面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有异议的,要反复核查,多次公示,真正赢得群众的认可。

  在登记阶段,要做到帐物相符、权属明晰。要建立农村集体“三资”明细台帐,据实反映“三资”的数额、数量、种类以及经营使用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二是平台建设要有条不紊。

  要依托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全面搭建以“一站两中心”为主体的监管平台;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一网”(“三资”监管网络的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三资”监管的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一站”,就是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这里需要强调一点,各乡

  镇、村所有符合条件的交易项目,都必须在

  公共资源交易站公开

  交易。凡是应进未进的,都属违纪行为,必须严肃查处。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加强对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的业务指导,提高工作水平。

  “两中心”,就是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和经济合同审核中心。乡镇会计核算中心要拓展功能,不仅要实行村级财务资金代理,而且要对村级资产资

  源进行管理。经济合同审核中心要加强建设,今后村集体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都必须由其审查、核准、管理。

  “一网”,就是“三资”监管网络的信息化建设。要引入科技防腐理念,依托省、市、县、乡四级电子政务平台和应用平台,因时因地制宜,逐步建立“三资”计算机监管网络,实现对“三资”运行情况的实时查询、实时分析和实时监管。

  三是监督管理要恪守成规。

  “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要从根本上解决“三资”问题,必须依靠制度,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要完善乡镇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明确进场标准,规范交易行为。要建立合同管理制度,严格合同的报送、登记、审核、备案等程序,强化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续订等管理。要健全审计评估制度,将“三资”保值、增值情况,作为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任期和离任审计的重要内容。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第三句话:推进不可放松

  农村集体“三资”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面大。对此,我们既要快速推进,又要确保质量,着力在组织保障、宣传引导、政策把握上下功夫。

  一要强化组织保障。

  县乡两级“三资”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要

  定期调度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村一级要

  充分发挥村务监事会、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加强对“三资”管理事项的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充分调动

  农业、财政等职能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党政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二要加大推进力度。

  要按照全市纪委书记座谈会的总体要求和时间节点,细化分工,明确任务,倒排工期,逐日调度,狠抓落实,快速推进此项工作。要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做到进村入户、讲清讲透,打消干部不必要的顾虑,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为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要确保社会稳定。

  农村集体“三资”问题,很多是特定历史条件下造成的,情况错综复杂,原因各有不同。对此,我们要把握政策,讲究方法,把工作做得细而又细,实而又实。特别是对涉及历史遗留问题等争议较大、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的特殊问题,要高度重视,妥善处理,避免激化矛盾,引起上访事件。

  同志们,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夺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新成效,为全面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全力打好“五大攻坚战”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篇二:农村三资管理经验发言

  

  农村三资管理交流发言(通用4篇)

  【篇1】农村三资管理交流发言

  规范农村三资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我们某某镇在“建制度、强规范、提素质、促和谐”主题实践活动中,紧紧围绕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以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为重点,以建章立制为抓手,以规范管理为保障,取得了显著成效,突出表现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基层干部权力运行得到规范,镇村干部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农村社会矛盾大量化解。下面,我汇报一下某某镇这项主题实践活动的具体工作。

  一、“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管理问题,是农村广大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也是容易滋生社会矛盾和腐败现象的重点领域。目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思想上存在误区。一是认为村级基本没有集体资产,不需要管理;二是村民自治,不能管理;三是情况复杂,不好管理。农村“三资”涉及面广、项目多,既有现金的,又有实物财产的,还有资源性质的;既有可移动产,又有不动产;既有国家支农资金、各项补偿补助款,又有集体收入,还有筹资、捐资等,具有较强的复杂性、多样性,带来的管理难度较大。

  2、“三资”管理基础工作薄弱,台账登记管理不完善。首先是“三资”的底子不清;其次是台账登记的管理不全面,对资金还好一些,而对资产、资源的登记就不全、不细或没有台账登记。

  3、民主管理和村务公开不规范。一些地方存在着发包不按照民主程序、不民主公开、不公开招标投标;村务公开只强调财务公开,不注重“三资”管理的公开。

  4、合同签订不规范,集体利益得不到有效保证。合同条款不完善,甚至没有书面合同等;寅吃卯粮,发包期限过长,指标降低,集体“三资”承包收益减少。

  5、强占强霸集体资产。个别地方存在着农村“狠人”强占强霸,随意侵占集体资产,任期内的村干部图安宁,不愿惹;群众敢怒不敢言,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致使集体资产安全无法保证,造成集体资产的流失。

  二、主要做法

  (一)成立领导机构,健全“三资”管理体系。

  为有效推进全镇“三资”管理工作,使全镇三资管理工作组织健全,保障有力,成立了某某镇“三资”管理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镇纪委书记、主管财务副镇长任副组长,财监中心、农财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村“三资”管理工作的牵头落实;成立镇“三资”管理办公室,由主管财务副镇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三资”管理的具体工作协调落实指导;成立镇“三资”管理监督小组,负责对本镇“三资”管理各项工作的监督和检查;镇设立“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与原村财乡监中心合二为一,全称为某某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由原财监中心主任负责,做好

  对全镇33个村的“三资”代理服务的具体工作。同时,成立33个村级“三资”管理领导小组,各村支部书记任组长,负总责亲自抓;村“三资”管理监督小组,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会组成,负责对本村的“三资”管理日常监督。

  (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统一认识

  首先,明确宣传“三资”管理范围。

  农村“三资”是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农村集体资金:主要是指村原有积累、取得发包及上交收入、经营收入、租赁收入、征用土地补偿收入、集体资产变卖收入、上级拨入资金收入、其他收入等所形成的货币资金。农村集体资产:主要是指村集体所有或以投资、经营和劳动积累所形成的各类固定资产、财产物资、债权股权及无形资产等,包括建筑物、农业机械、电力设施、农田水利设施、道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设施、等。农村集体资源:主要是指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山林、旱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

  其次,明确宣传“三资”管理的“四项”工作原则。

  第三,大力宣传45项管理制度。

  召开了由镇全体干部职工、各村两委成员参加的宣传动员会,以某某市农村基层组织管理监督45项制度为主,汇集中央、省、市有关文件及2022年5月29日全县三级干部会议精神和某某镇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等重要内容,编印200余本,发放到镇村两级干部及村民代表手中,充分利用广播喇叭、悬挂条幅、张贴标语、讲党课、办夜校、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让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了解工作的意义、目的、方法和政策,做到了统一思想,明确把握,提高了管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印刷明白纸5000余份发放到各村每位党员干部、每个村民小组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真正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宣传到千家万户,使他们积极主动地支持、参与此项工作,确保工作有效实施。

  (三)狠抓清产核资,建档造册,夯实“三资”管理基础。

  进行“清产核资”是农村“三资”代理服务工作最基础、最核心的环节,清产核资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我们工作的成效,关系到群众对我们工作的满意程序。

  在清产核资工作中,我们着重把好了“三关”:一是清查登记关,按照统计要求,对村级“三资”分门别类进行详实登记,确保不遗漏、无偏差;二是群众参与关,在清理过程中,邀请村民代表全程参与清查核实工作,杜绝开小差、玩数据、耍手段等现象;三是公示公开关,将各村的清查结果进行全面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提出异议的,专门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复核,以事实为依据,做好反馈和整改。等数据核实、群众无异议后,建立各村“三资”台帐,并存档保管。

  在清产核资工作中,我们严格遵循三个“结合”。一是帐内与帐外相结合。先帐内、后帐外,先资金、再资产、再资源的清理办法,逐项核实登记,建立“台帐”。采用以会计帐目为依据,看涉及到的有关账户的账面余额,根据账户提供的线索逐项追查,看、查过程中做好登记备案,对债权、债务双方进行核对,经核实后的经济业务由双方办理认账手续。账外清理主要是组织人员实地看资源、资产,确定面积大小、数量多少,重新评估价值,进行分类摸底、登记。二是各村清理工作小组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参与相结合。清理工作小组主要是登记好《村级三资清理登记表》,村务监督委员会主要是核查清理的内容和规定的程序,核实所有资

  金状况,复查已初步登记的资产、资源情况,确保不留死角,不打埋伏,不重不漏,加强全过程监督,保证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公开透明。三是重点核查与严格公示相结合。对债务往来不清楚、记录不完整、手续不完备、群众反映突出的债务,对固定资产、库存物资流失情况,对资产、资源租赁、发包的合同文本和合同兑现情况作为重点核查,弄清每笔业务的来龙去脉。清理工作结束后,把所有的清理内容进行公示10天,同时,结合村民提出来的质询、疑问,重新核对,切实达到资金不漏分、资产不漏块、资源不漏项。

  在清产核资工作后,统一建立档案台账。清产核资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镇对各村的“三资”情况进行分类汇总,以村为单位按资金、资产、资源三种类别逐类逐项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三资”监管台账,台账中包括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情况和相关会议记录、评估材料、资产资源照片、招投标原始文件、合同等。每册台帐一式两份,一份村级保管,另一份交由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保管,实行动态管理,做到账账、账实、账款、账据、账表五相符。

  (四)严格工作程序,规范操作,保障稳步推进

  为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农村集体和广大农民群众利益,我镇各村在农村集体“三资”的经营流转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程序进行。

  关于资金的管理使用,某某镇已经做了详细的报告,这里我就不再过多阐述。下面我重点介绍三资中资产资源的流转。

  1、集体研究。对要流转的资产资源,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村党支部、村委会联席会,根据本地实际,进行认真研究,拟定流转初步方案。

  2、民主协商。村“两委”班子集体研究通过后,由党支部、村委会组织召开村全体党员会、村民代表会或村民会议征求意见,到会人员对拟流转盘活的资产类别、盘活方式、具体操作程序等进行广泛讨论,与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形成一致意见,与会人员签名并按手印,连同会议记录一并上交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存档。

  3、书面请示。在民主讨论通过后,村以党支部、村委会名义,向镇“三资”管理领导小组提出书面请示,就拟流转盘活的资产类别、理由和方法进行详细说明,同时申报《招标投标方案》。

  4、审查把关。镇“三资”管理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村的请示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对符合相关规定,确实能够增强村集体积累,增加农民收入的,在5日内给予书面批复。对条件不够成熟或违反有关规定的提出改进意见。

  5、发布公告。村党支部、村委会在接到镇“三资”管理领导小组批复函后,将《招标投标方案》及拟流转盘活的资产资源基本情况在村公示公告。

  6、组织竞标。公示公告无异议,在村党支部、村委会主持下,村成立专门组织,按《招标投标方案》和程序,在县直有关部门和镇“三资”管理领导小组的监督下,组织招投标,最终确定中标人。

  7、公布结果。村党支部、村委会将中标人情况、标的在村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告。

  三、主要成效

  第一,管细了“三个事”,规范村级“三资”管理。村级资金统一管理,按村设账,专户储存,监督使用,解决了过去农村财务基础工作薄弱、财务制度落实不到位、账目设置混乱、会计信息不实等问题。集体的资产资源处置统一委托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对外招投标,解决了长期以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混乱的问题,有效避免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闲置、流失和浪费。同时,还保证了村民的知晓权、监督权和民主决策权。

  第二,管好了“三个人”,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村干部用钱受到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的监管;资产资源处置村民代表讨论通过,具体工作由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操作;财务收支往来、资产资源发包由暗变明;村集体的经济活动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变事后查处为事前抓防范。透明度的提高,拉近了干部与群众之间的距离,也更好地保护了农村基层干部,使群众更相信干部,干部更依靠群众,村干部之间也更团结了,廉政意识明显增强,集体的战斗力得到进一步加强,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第三,管严了“三个权”,盘活了村级集体资产。全村一事一议项目建设、资产处置、资源发包均由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代理,在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发包、处置过程中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进行,围绕盘活村集体现有资产、资源,鼓励支持村集体采取依法拍卖、承包、租赁、入股等方式,开发“四荒”和充分利用闲置资产,稳定增加村级收入,有效杜绝了过去暗箱操作、人情发包、低价发包的不合理现象,增加了集体经济收入。同志们,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意义极为重大,影响极为深远,我们务必要以这次“建强提促”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与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有机结合,以务实的作用、创新的举措认真抓好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农村干部素质,全面提升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质量和水平,切实解决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点问题、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为我县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作出更大的努力。

  【篇2】农村三资管理交流发言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系统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一、村集体“三资”监管的依据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农经发[2022]4号)

  二、村集体“三资”监管的目标任务

  通过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加强服务,逐步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管到位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的保值增值,防止农村集体“三资”流失,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的原则

  (一)是坚持“五权”不变的原则。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必须坚持农村集体“三资”所有权、使用权、监督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五权”不变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占、截留和挪用农村集体“三资”,维护村集体和村民涉及“三资”的合法权益。

  (二)是坚持民主管理的原则。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必须坚持民主管理的原则,保障村民以及民主理财小组对村集体“三资”占有、使用、收益和分配的知情权、反映权和监督权。

  (三)是坚持公开的原则。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必须坚持公开原则,及时将村集体“三资”的使用和收益向全体村民公开,资产和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必须实行招投标或公开竞价。

  (四)、是坚持成员受益的原则。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必须坚持成员受益原则,通过完善收益分配制度,让农民群众随着集体经济壮大,得到更多的实惠。

  四、村集体“三资”的概念

  (一)农村集体资金是指村组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

  (二)农村集体资产是指村组集体投资兴建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础公益设施以及农业资产、材料物资、债权等其它资产。

  (三)农村集体资源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山岭、草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

  五、“三资”监管措施

  (一)进一步规范完善农村会计委托代理。会计核算及时规范,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非生产性开支限额管理、资金申请审批等制度,强化对村集体资金的监管。

  (二)建立健全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重点是资产资源管理内部控制、资产资源清查登记备案、资产资源评估、资产资源经营与处置招投标、资产资源经济合同监管等制度,强化对村集体资产资源的监管。

  六、村集体“三资”监管机构

  依托镇农经站,在原建立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基础上,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心,同时依托镇司法所建立农村项目竟标服务中心,形成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总协调,“三个中心”为依托,“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

  七、村集体“三资”监管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主要任务是镇成立“三资”监管机构,广泛宣传发动。

  (二)清理整顿阶段。主要任务是各村清查摸底,整改发现问题,张榜清查结果,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心审核清查结果,并建立资产、资源台帐,镇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和各村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整相关帐簿。

  (三)建章立制阶段。主要任务是健全完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制度,构筑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长效机制。

  八、农村集体资产报损、报废,债权、债务核销的处置程序。

  农村集体资产报损、报废,债权、债务核销应填制《资产毁损报废核销申报表》及《债务(权)核销申报表》,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报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心审核后方能执行,执行结果应报送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心备案。

  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中必须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全体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一)集体经济组织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

  (二)年度收益分配方案;

  (三)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经营方式的确定和变更;

  (四)购置和处分重要固定资产及重大投资项目;

  (五)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

  (六)其它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涉及各成员切身利益的事项。

  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系统的主要功能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系统是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网自主研发,适合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要求。

  具体体现在:通过网络的形式,加强农民群众对财务等工作的监督,扩大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实现民主化管理;采用信息技术促进优化农村资源配置、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使之成为培育现代农民的有效途径。最终通过借由平台的力量,改善农村信息滞后、发展缓慢的现状,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提升农村村财政管理水平,实现农民增收,使我国的农村建设走向新的里程。

  ⑴资金管理

  资金管理主要是依托“村账委托代理”,严格收入支出审核把关,随时掌握全镇或各村的代管资金数额。

  ⑵资产管理

  资产管理主要建立了资产台帐,详细登记每一项资产的数量、价值和管理使用情况,对资产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规范资产、资源管理,做到账账相符,对资产进行盘点,做到账实相符,并将资产、资源使用情况定期向村民公开,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⑶资源管理

  资源管理主要实现了对可利用资源登记造册,建档立案,逐项登记,对资源管理实施全程监督,便于随时查询。

  (4)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主要是,建立“合同管理台帐”,进行电脑录入,动态管理,通过台帐掌握各村合同的基本内容和合同金额,已经合同履行情况等,及时发现违纪违规问题等,统一招投标管理,对招投标过程进行记录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促进资源使用合理。

  2022年读书节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书是人类的朋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通过开展“和书交朋友,遨游知识大海洋”系列读书活动,激发学生读书的兴趣,让每一个学生都想读书、爱读书、会读书,从小养成热爱书籍,博览群书的好习惯,并在读书实践活动中陶冶情操,获取真知,树立理想!

  二、活动目标:

  1、通过活动,建立起以学校班级、个人为主的班级图书角和个人小书库。

  2、通过活动,在校园内形成热爱读书的良好风气。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

  4、通过活动,促进学生知识更新、思维活跃、综合实践能力的提高。

  三、活动实施的计划

  1、做好读书登记簿

  (1)每个学生结合实际,准备一本读书登记簿,具体格式可让学生根据自己喜好来设计、装饰,使其生动活泼、各具特色,其中要有读书的内容、容量、实现时间、好词佳句集锦、心得体会等栏目,高年级可适当作读书笔记。

  (2)每个班级结合学生的计划和班级实际情况,也制定出相应的班级读书目标和读书成长规划书,其中要有措施、有保障、有效果、有考评,简洁明了,易于操作。

  (3)中队会组织一次“读书交流会”展示同学们的读书登记簿并做出相应评价。

  2、举办读书展览:

  各班级定期举办“读书博览会”,以“名人名言”、格言、谚语、经典名句、“书海拾贝”、“我最喜欢的___”、“好书推荐”等形式,向同学们介绍看过的新书、好书、及书中的部分内容交流自己在读书活动中的心得体会,在班级中形成良好的读书氛围。

  3、出读书小报:

  【篇3】农村三资管理交流发言

  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总结

  近年来,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农民关注的热点、焦点,农村基层干部产生违纪的主要诱因。对农村集体所拥资产、资源、资金的管理,乡党委、多次就集体资产监管问题在两委会上研究讨论,成立了乡集体资产监督小组,由乡长担任组长,,由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并且成立了以纪委为主体的乡集体资产监管办公室,配备主任,副主任和工作人员,对乡、村集体资产进行管理、服务和监督。具体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明晰台帐,管好资产

  (二)、精心组织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根据《县关于和农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抽调财经所骨干组成审计组,对各行政村的“三资”管理状况进行审计,清理审计资产总额100多万元,锁定村级债务13万元,审计中查出违规违纪资金50笔。审计结果,对村干部的违规违纪问题了严肃查处,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农民因农村财务问题引发的上访问题比审计前下降了55%。

  1.精心布置,成立机构,成立乡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其人员从财经所抽调责任心强、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组成,核算中心核算,开户统管帐户。中心与各村签订“村帐托管委托书”、“村帐托管协议”、“村级帐户托管协议”。取消了各村原有帐户,由核算中心开设的银行帐户,取消各村出纳岗位,设立报帐员,向中心报帐。

  2.制度,责任到人,管理,收支平衡

  一、健全组织,宣传,为“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奠定坚实的干群基础分散财务管理,会计管理体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村组财务、资产、资源管理混乱,干群关系紧张,工作难以开展等问题,制约全乡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党委、把此次“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视为税费改革,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践行“”思想的重大举措,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在实处。

  二、调查,集思广益,我乡借鉴“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试点乡乡经验,制定出《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在方案中,“三资”工作的思想、、原则及职责。在实施过程中,六个阶段:1、宣

  传;2、调查摸底;3、整改;4、规范管理;5、总结经验;6、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制定为我乡农村“三资”委托服务工作指明了方向。

  三、责任,强化措施,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依托财政所,成立了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财政所长兼任服务中心主任。现代化办公要求,投资2万多元对办公场地重新装修;办公室了粉刷,并配齐了电脑、打印机、档案柜、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建成设备齐全、服务优良、电算化程度高的委托代理务中心办公场所。

  四、检查验收,查漏补缺,弥补“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漏洞

  “三资”工作专题会,对检查情况通报,通报了检查过程中的问题:村机动地、闲置坑塘、荒地的清理统计工作中,只依据原来的统计数据,未重新统计;村在对“三资”统计情况公示时未公示明细,产生疑虑;村在大会时违反规定,代表未全村人数的三分之二,问题,限定各村整改。

  五、制度,管理,“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

  为使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真正“开花结果”,了对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村报帐员的资格审查和培训。制定了《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实施办法》,健全了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服务承诺、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使“三资”管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三资”委托代理工作的规范运行。

  在制度建设中,村财乡管,抓好财务开支申报审批、审计制度,堵塞漏洞,拒绝不开支,“八个不付款”:即单据不付款;未经主管审批不付款;超越权限不付款;开支不当不付款;用途不明不付款;印章不全不付

  款;、金额不清不付款;单据涂改不付款。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不但规范了管理,且从源头上防止腐败。

  制度是搞好“三资”管理工作的前提,人员是“三资”管理工作的基础;乡村、上下联动是“三资”工作的关键。“三资”委托管理后,规范了村组集体“三资”运营,保护了农村“三资”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预防了集体资产流失,使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真正了从“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从“制度民主”向“程序民主”、从“暗箱操作”向“阳光操作”的转变。总的来看,我乡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中还有许多不足,下一步,将健全和配套措施,加大工作,使我乡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持续健康发展

  【篇4】农村三资管理交流发言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一直是农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环节。去年以来,博湖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把加强农村“三资”管理作为重要抓手,坚持公开、民主、规范的原则,全面打造村级“阳光”财务,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健全“三资”管理制度。县委、县人民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实施方案》、《关于规范村集体资产承包经营的通知》、《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登记制度、民主管理制度、资产评估制度、公开招

  标制度、财务年检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对农村“三资”全面实行规范化管理。

  二、实行委托代理制度。从1997年起,在全县6个乡镇26个行政村实行“村账乡管村用”,由各乡镇农经站统一代理各村账务,做到“四统一”,一是统一银行账户。在农村信用社设立“村集体专户”,各村的自有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资产处置和资源开发变现收入等,全部纳入“村集体专户”,由乡镇农经站以村为单位分户记账核算;二是统一审核把关。村级日常开支实行即支即报,重大项目开支,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研究,报乡镇政府同意后,由乡镇农经站办理拨款手续。三是统一代理记账。各村取消会计和出纳岗位,改设一名报账员,负责向乡镇农经站报账。每张入账票据须经过村组织负责人审批,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盖章,然后经过代理会计复核和乡镇农经站站长审验后方可入账。

  三、村级财务集中清理整顿。

  年初,县农经局财务审计人员对塔温觉肯乡的6个村和查干诺尔乡的1个村进行了财务审计,审计金额达65万元。对6个村2003年以前的帐务进行了整理。

  四、完善财务审计制度。一是实行季度听审制度。乡镇纪委每季度召开一次村纪检委员会议,听取上该村一季度“三资”管理情况,发现有问题的村或个人及时进行教育,对查证属实违纪的坚决查处。二是实行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在村“两委”班子换届前,对村干部在任期间财务制度执行情况、集体资产和资源的管理使用情况等进行全面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群众公开。三是实行农村集体财务“三年轮审”制度。每年由县农经局确定部分村进行常规审计,每三年对全县村级财务审计一遍。四是实行

  项目竣工审计。5万元以上的村级新建项目,必须经县审计部门审计后,方可进行竣工决算。

  五、开展一事一议活动。我县各村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向农牧民筹资筹劳。筹资筹劳时由村民委员会事前作预算,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将筹资筹劳情况报乡农经站审核,经乡人民政府审批,县农经局备案。村委会向农民筹资时按“民主议事,上限控制,专款专用,张榜公布”的规定执行,筹资款完全用在议事项目上,没有挪用现象。村级接待费均为零控制。今年,全县开展“一事一议”共9次,村级集体收入105万元,集体土地6819亩,发展村级公益事业投入资金305万元。

篇三:农村三资管理经验发言

  

  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推进会发言材料发言稿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充分认识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

  二、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切实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各项工作

  三、加强领导,严明纪律,切实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和业务性很强的工作,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面大,必须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严明工作纪律,强化宣传引导,确保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领导,构建权责一致的保障机制。总体讲,就是要实行区级领导包镇,镇级领导包村,村级领导包屯,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区农林局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农村广大干部群众支持与参与的领导体制和责任机制。具体讲,_副区长负责全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区农林局要牵头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工作;各镇、村要负责抓好本镇、本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严格履行好各项规定,狠抓工作落实;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强化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指导,全区上下要形成抓好三资管理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严肃纪律,构建惩戒并举的问责机制。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必须严肃工作纪律,严把三关,即

  严把监察关,区纪检监察机关要负责监督检查指导,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问题,要痛下决心去根除顽疾、根除病灶。同时,对农村党员干部尤其村委会主任违法违纪问题一旦查实,区纪检监察机关坚决予以追究,绝不手软。

  严把整改关,要建立健全整改的督办、跟踪反馈的问责机制,及时纠正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准确公开整改情况,坚决杜绝整改走过场、流于形式的现象发生,确保整改不打折、工作不走样。

  严把问责关,今年区政府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纳入年底单位和个人综合考评体系,对工作中表现出色的涉农部门及镇政府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问责。

  (三)营造氛围,构建协调联动的宣教机制。全区各单位、各部门,特别是各涉农部门以及各镇、村,要将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三资管理工作始终,采取各种形式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广泛深入地宣传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

  和重要意义,努力在农村广大人民群众中形成积极支持、主动参与、自觉监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浓厚社会氛围。

  同志们,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坚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上下特别是涉农部门及各镇要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全力以赴地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各项任务,为实现__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篇四:农村三资管理经验发言

  

  三资管理表态发言(通用5篇)

  第1篇:三资管理表态发言

  三众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软件(一)

  目录

  一:资金管理

  1.1、系统初始化011.1.1、凭证摘要设置021.1.2、会计科目设置031.1.3、期初余额设置041.1.4、帐套反启用051.1.5、删除帐套061.1.6、部门设置01.1.7、个人信息管理01.2、凭证管理01.2.1、凭证录入11.2.2、凭证审核111.2.3、凭证记账121.2.4、凭证反审核131.2.5、凭证反记账141.2.6、凭证查询151.2.7、凭证列表161.3、出纳日记账11.3.1、现金日记账11.3.2、银行日记账11.4、账簿管理21.4.1、多栏账明细211.4.2、总账221.4.3、明细账231.4.4、应收款241.4.5、应付款251.4.6、债权公开表261.4.7、债务公开表21.5、报表查询21.5.1、科目余额表21.5.2、收支明细表31.5.3、现金收付公布表311.5.4、资产负债表321.5.5、村货币资金公开表331.5.6、收益分配表341.6、期末处理351.6.1、期末结转361.6.2、期末反结转31.6.3、年末结转31.6.4、反年末结转3二:资产管理

  2.1、类别管理42.2、资产维护412.3、资产处置422.3.1、变动方式432.3.2、物资采购442.3.3、工程建设452.3.4资产变动管理462.4、资产处置管理42.5、报表查询42.5.1、汇总表42.5.2、明细台账52.5.3、资产变动信息明细512.5.4、招投标情况统计表52三:资产管理

  3.1、类别设置533.2、资源维护543.3、资源处置553.4、变动方式563.5、资源变动管理53.6、资源处置管理53.7、报表查询53.7.1、汇总表63.7.2、明细台账613.7.3、资源变动信息明细623.7.4、招投标情况统计表633.8、合同管理643.8.1、客户管理653.8.2、项目管理663.8.3、合同类别63.8.4、合同管理63.8.5、收款管理63.8.6、付款管理73.8.7、收付款情况图713.8.8、合同基本信息统计表723.8.9、合同状态统计表表733.9、制度管理743.9.1、管理制度75四:系统设置

  4.1、基本设置74.2、流程管理74.3、组织机构74.3.2、机构设置84.3.2、职位管理814.3.3、人员管理824.3.4、账号管理834.4、数据字典管理844.5、辅助功能设置85第2篇:三资管理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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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篇:三资管理表态发言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一直是农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环节。去年以来,博湖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把加强农村“三资”管理作为重要抓手,坚持公开、民主、规范的原则,全面打造村级“阳光”财务,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健全“三资”管理制度。县委、县人民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实施方案》、《关于规范村集体资产承包经营的通知》、《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登记制度、民主管理制度、资产评估制度、公开招标制度、财务年检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对农村“三资”全面实行规范化管理。

  二、实行委托代理制度。从1997年起,在全县6个乡镇26个行政村实行“村账乡管村用”,由各乡镇农经站统一代理各村账务,做到“四统一”,一是统一银行账户。在农村信用社设立“村集体专户”,各村的自有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资产处置和资源开发变现收入等,全部纳入“村集体专户”,由乡镇农经站以村为单位分户记账核算;二是统一审核把关。村级日常开支实行即支即报,重大项目开支,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研究,报乡镇政府同意后,由乡镇农经站办理拨款手续。三是统一代理记账。各村取消会计和出纳岗位,改设一名报账员,负责向乡镇农经站报账。每张入账票据须经过村组织负责人审批,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盖章,然后经过代理会计复核和乡镇农经站站长审验后方可入账。

  三、村级财务集中清理整顿。

  年初,县农经局财务审计人员对塔温觉肯乡的6个村和查干诺尔乡的1个村进行了财务审计,审计金额达65万元。对6个村2003年以前的帐务进行了整理。

  四、完善财务审计制度。一是实行季度听审制度。乡镇纪委每季度召开一次村纪检委员会议,听取上该村一季度“三资”管理情况,发现有问题的村或个人及时进行教育,对查证属实违纪的坚决查处。二是实行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在村“两委”班子换届前,对村干部在任期间财务制度执行情况、集体资产和资源的管理使用情况等进行全面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群众公开。三是实行农村集体财务“三年轮审”制度。每年由县农经局确定部分村进行常规审计,每三年对全县村级财务审计一遍。四是实行项目竣工审计。5万元以上的村级新建项目,必须经县审计部门审计后,方可进行竣工决算。

  五、开展一事一议活动。我县各村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向农牧民筹资筹劳。筹资筹劳时由村民委员会事前作预算,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将筹资筹劳情况报乡农经站审核,经乡人民政府审批,县农经局备案。村委会向农民筹资时按“民主议事,上限控制,专款专用,张榜公布”的规定执行,筹资款完全用在议事项目上,没有挪用现象。村级接待费均为零控制。今年,全县开展“一事一议”共9次,村级集体收入105万元,集体土地6819亩,发展村级公益事业投入资金305万元。

  第4篇:三资管理表态发言

  六维空间“谐农”农村三资管理系统具有以下特点:

  1、既能处理资金、资产、资源的业务过程,也能处理村组会计帐务,并完全符合国家颁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

  2、采用智能客户端技术开发,既能满足软件许可销售模式,也能满足软件租赁服务模式,让经济发达的乡村和经济落后的乡村均可享受信息化系统应用的益处。

  3、完全的因特网架构,软件既可安装在乡级三资代理中心,也可统一安装在县市省一级。安装在县一级能有效降低系统的服务工作量,从而降低系统的建设成本。

  4、完全的因特网架构使得系统既能满足三资代理中心的日常业务处理,也能保证监督监管部门的后台查询。随着系统的扩展,也能满足村委村民直接操作和自助查询管理的需要。

  5、业务处理过程摆脱了复杂的会计记录方法,使系统对操作人员会计能力的要求大大降低。同时业务单据能够生成符合国家会计制度要求的记帐凭证,保证了系统的会计完整性。

  6、系统采用集团应用模式,三资帐套划分可到村组一级,不影响任何一级的核算和管理,同时还能保证有效的分级汇总。

  7、随着农村信息化发展,本软件架构能够满足从村财公开到村政村务公开,以及传播党的农村政策,传播农技知识等需要。

  8、六维空间“谐农”三资管理系统是完全的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是专业的农村三资管理系统,其整体架构和模块功能在国内属首创,迄今无二例。该系统的开发基于目前先进的SOA开发理念,标准化、模块化、插件化,采用WebService技术开放服务。系统采用与数据库无关的核心技术,当客户产生新的应用需求时,研发部门可以快速生成新的功能模块,而不造成原有系统的结构破坏。

  9、加强监督、规范账务、提高民主、落实公开,是我们软件的核心;运行稳定、服务及时、开发灵活,是我们的宗旨。

  谐农三资软件是六维空间公司利用自主管理软件平台开发的农经管理软件产品之一,系统可扩展性强,可快速定制新功能,是一款理念优秀、技术先进的管理软件。

  主要功能:

  1、系统架构

  谐农三资管理软件采用B/S架构,客户端智能部署,应用程序服务器端升级后,客户使用终端同步自动升级。系统可在各乡单独安装使用,亦

  可全市或每县使用一套软件,利用互联网或专网统一操作,查询、统计,使用于监控均十分灵活方便。

  谐农三资管理软件可提供以下三种部署方式:

  ●省级部署模式

  ●市级部署模式

  ●县级部署模式

  2、系统管理

  ●多级组织机构管理:用户可以在同一个帐套下创建多层级组织机构,在登陆的时候,可以选择登陆到市、县、乡、村或者村组进行数据录入或查询统计。

  ●系统日志:系统日志包括操作日志和异常日志两种类型,操作日志用来记录用户的主要操作,可以随时查看有无非法用户进行登陆;异常日志记录系统操作的过程中出现的异常,便于管理员对系统的维护,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

  ●预置会计科目:系统预置了符合财政部颁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中规定的科目内容,并且用户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加、修改、删除。

  ●模版生成:系统预置了若干模版,并可以自行增加、修改、删除,使系统在满足不同地域、不同使用者的习惯时,更加灵活易用。

  3、资金管理

  ●大额度支出标准设置及控制:系统可按每个村设置不同的额度标准,当超出额度时,系统将进行提示,凭证将不能保存

  ●收支明细表:可显示一段时间内收入和支出的明细情况列表。

  ●资产负债表:可按照用户需要自行设置报表的公式,设置取值科目。

  ●三资公示榜:可显示资金、资产、资源的变动情况。

  4、资产资源管理

  ●资产资源分类:系统预安装资产资源分类,用户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添加、修改和删除。

  ●资产变动方式:不同的资产变动方式可以生成不同的会计凭证。

  ●资产资源卡片:可以显示资产资源的详细信息,如数量、存在场所、责任人、使用状况、分类信息等。

  ●资产资源汇总表:可以按照市、县、乡、或者村生成资产资源的汇总报表,汇总报表可以按照资产资源的分类进行多级显示,如只显示资产分类下的所有房屋建筑物汇总情况。下图显示的是办事处下辖各村所有资产类的汇总信息。

  ●资产资源明细台帐:可以按照市、县、乡、或者村,生成资产资源的明细台帐,可以显示每个村组的资产资源详细情况,如资产资源数量、金额、存在场所、责任人等。下图显示是办事处所有房屋建筑物的明细。

  ●资产变动表:可显示一段时间内资产的变动情况。

  ●三资汇总表:可汇总显示资产、资源、资金的信息。

  5、经济合同管理

  ●租赁合同:除了记录详细的合同信息外,提供附件上传功能,可以将合同的相关文件上传到服务器上进行存档。

  ●经济合同到期提醒:资产资源承包合同到期后,可自动生成提醒,方便掌握土地承包信息,便于再次进行土地招投标。到期提醒可以按照“上月”、“本月”、“下月”和“自定义时间”,方便用户进行选择。

  ●租赁到期通知书:租赁到期前,自动生成到期通知书。可以直接发放到各村委,安排下次进行招投标。

  ●租赁收款提醒:签订资产资源承包合同时,除了需要对合同到期进行提醒外,还需要对合同中规定的每次收款时间进行提醒,提醒用户进行收款,收款方式支持“一次付清”、“半年一次”、“一年一次”、“自定义”。

  ●收款过程记录:租赁合同签订后,可以对每次的收款过程进行记录,每次收款过程都可以自动生成凭证。

  6、流程管理

  ●大额度资金使用审批流程管理:当村集体费用支出已超过村大额度资金标准时,凭证将无法录入,必须使用大额度资金使用审批流程,此流程包括:“资金使用申请”、“资金使用批复”,每个阶段可打印出来公示存档,最后可直接生成凭证。

  ●资产变卖/租赁流程管理:当集体资产发生变卖或租赁时,软件可以对资产变卖或租赁整个流程进行监督管理,流程包括:“资产变卖租赁方案”、“资产变卖租赁请示”、“资产变卖租赁评估”、“资产变卖租赁审批”、“资产变卖租赁公告”。最后可直接生成合同。

  ●资源发包流程管理:当集体资源发生村民承包业务时,软件可以对资源发包整个流程进行监督管理,流程包括:“资源发包方案”、“资源发包请示”、“资源发包评估”、“资源发包审批”、“资源发包公告”。最后可直接生成合同。

  ●预警提示功能:当村集体发生大额度资金支出、资产变卖、资源发包等三资变动时,系统在处理业务的过程当中会自动发送到相关负责人的手机上进行短信提示。

  7、收支管理:

  ●收入单管理:收入单主要是对村集体在实际业务过程中所发生的收入项目进入核算。系统支持对收入单进行浏览、新增、修改、删除和打印,收入单保存并审核后,可以直接生成相关凭证。

  ●支出单管理:支出单主要是对村集体在实际业务过程中所发生的支出项目进入核算。系统支持对支出单进行浏览、新增、修改、删除和打印,支出单保存并审核后,可以直接生成相关凭证。

  ●利息分配管理:利息分配管理是针对于在实际业务处理过程中存在多个分支机构共用一个银行账户的情况,当银行账户上产生利息时,利息分配管理可以对这些利息进行分配。系统提供了两种计算利息的方式:按日利率和按日利息金额。系统支持对利息分配记录的新增、修改、删除、打印和导出功能。利息计算分配无误保存后,系统可自动生成相关凭证。

  ●预算管理:当年初村集体组织对收支项目做了预算,在收支业务发生的时候,系统会自动进行是否超出预算验证。系统提供了对预算的编制和对预算的分析功能。

  ●收入汇总表:对当前组织机构按照收入项目进行汇总。

  ●支出汇总表:对当前组织机构按照支出项目进行汇总。

  ●多机构收入汇总表:此报表用于非业务分支机构(非末级机构)对其下的业务分支机构的收入情况进行按机构和项目交叉汇总。

  ●多机构支出汇总表:此报表用于非业务分支机构(非末级机构)对其下的业务分支机构的支出情况进行按机构和项目交叉汇总。

  ●银行账户余额表:此报表用来查询当前机构指定会计期间内所使用的银行账户的期初余额、收入金额、支出金额、及余额。还可以查看各造成银行账户发生额变化的所有机构的发生额明细。

  8、系统具备领导查询、分析功能

  各级领导可以直接登陆三资系统查询各类图表,也可登陆六维空间专门开发的三资领导查询平台,完成下属机构三资查询、统计、分析,使其感觉操作简单,直入主题。

  9、软件具可自动生成总分类账、明细账、固定资产账等有关账目。

  谐农三资软件是在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农财部门指导下,针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总体发展目标开发,软件立足于纪检监督、业务核算、村务公开、预警分析。纪检监察部门可利用互联网随时查询农村村务公开的情况,业务核算部门可以运用软件对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一体化核算,普通农民亦可利用互联网或乡、村配备专门的设备查询村财村务情况,当村集体发生胡支乱花、隐私舞弊行为时软件可以通过网络、手机短信等载体提示相关负责人。充分使集体事务公开透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扎实进行。

  第5篇:三资管理表态发言

  山海关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保证村集体“三资”合理、合规、合法使用和保值增值,防止村集体“三资”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北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河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河北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规定》,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区各镇所有的村集体“三资”管理。

  第三条

  农村“三资”管理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所有权不变的原则;

  (二)合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原则;

  (三)民主管理、勤俭办事、统一规范的原则;

  (四)资源科学开发、可持续性发展的原则;

  (五)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范围与权属

  (一)原有积累;

  (二)财政补助收入;

  (四)村有一、二、三产业直接经营收入;

  (五)资产、设施租赁收入;

  (六)对内、对外投资的利润;

  (七)国家征用土地的补偿收入;

  (八)变卖集体财产收入;

  (九)“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收入;

  (十)国家有关单位或个人支持拨入的资金;

  (十一)借入资金,外来投资;

  (十二)其他收入。

  第六条

  资产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筑物、农业机械、机电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林木、牲畜、果园、农田水利设施、乡村道路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设施等;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或者兼并的企业资产,在联营企业、股分合作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集资建设的项目中,按照投资份额拥有的资产及相应的增值资产;

  (三)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个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无偿拨款、资助、补贴、减免税或捐赠财物等形成的资产;

  (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现金、存款、有价证券;

  (六)其他农村集体资产。

  第七条资源是指法律规定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场、荒地、水面、滩涂等自然资源。

  第八条农村集体“三资”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截留、平调、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第三章管理部门

  第九条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成员单位按其职能分工,依法对全区农村“三资”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镇政府负责对本镇内各村集体“三资”进行监督管理,镇农村经济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镇农经管理办公室”)是农村“三资”监督管理的具体执行机构。村民委员会负责本村集体“三资”的经营管理。

  第十条我区实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即在坚持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分配权不变的前提下,村集体将其账务委托给镇农经管理办公室代为管理。镇农经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三)负责本镇各村的财务管理,按村设帐,单独核算,严格监管村有资金使用情况;

  (四)负责村集体资产的清查、登记、产权界定及处置审查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村集体土地资源承包、承租合同的审查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农村财务审计和会计培训工作;

  (七)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检查、指导村级填写发放农民负担监督卡;

  (八)负责农村经济统计工作。

  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执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章程、决议和决定;

  (二)制定本村“三资”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组织实施集体资产、资源开发的经营活动;

  (四)负责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三资”管理工作;

  (五)负责集体“三资”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接受镇农经管理办公室对其“三资”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章资金管理

  第十二条镇农经管理办公室监督管理村有资金的范围:各项经营收入、发包收入、变卖集体资产收入、借贷款、往来及其他收入和所有支出。

  第十三条每项集体收入必须在收讫的当日存入本村的基本帐户,严禁少报、瞒报、不报收入;严禁公款私存或将集体资金转入其它单位存放;严禁坐收坐支、挥霍浪费或侵占贪污集体资金;严禁白条收款、无据收款;严禁非出纳人员保管现金。

  第十四条村集体资金的监督管理。村有资金必须在镇农经管理办公室指定的金融部门存储或开户,实行一村一户专户储存,分村设帐,专款专用。在本村现有货币资金前提下保证支付。由镇农经管理办公室到金融部

  门背书,取款支票必须加盖镇农经管理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的名章,否则金融部门不予付款。现金、转帐支票及村里财务章由村报帐员保管。

  第十五条村有资金的支取,一般情况下,各村每月根据支出情况留500元至1000元备用金作为正常办公经费,村里的小额开支在备用金中列支。

  (一)各村一次支付现金2000元(含2000元)以下的履行下列程序后方可支取:

  ①由村民委员会填写取款申请书,写清开支项目、数额;

  ②村书记、村主任签字;

  ③村务监督小组组长签字盖章;

  ④镇农经管理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签字盖章。

  (二)各村一次支付现金在2000元至50000元以下,履行下列程序后方可支取:

  ①首先由村民委员会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由村报帐员填写取款申请表,并附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通过记录。申请上要写明兴办项目和预算金额;

  ②经村支部(总支)书记、村主任、报帐员、村务监督小组组长共同签字盖章后,上报镇农经管理办公室;

  ③经镇农经管理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审核无误后,报经镇长同意后支取。

  (三)5000O元(含500OO元)以上的大额开支,在履行本条第二款开支审批程序后,由镇农经管理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报农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支付。

  (四)根据各村实际,对超过10万元支付,应由村民代表逐户走访群众,征求意见后,专题会议议定。

  第十六条村集体公益事业建设工程项目的发包管理。

  (一)各村集体公益事业建设工程发包,对于金额较大的必须进行招标。招标之前,由村“两委”班子对工程项目进行测算,测算结果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经镇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再严格按招标程序招标。招标过程由村务监督小组和镇政府相关人员进行监督。

  (二)各村集体公益事业建设工程发包,必须同时上报工程预算表、工程合同(草案)等相关材料。施工期内,支付费用不得超过垫资的50%。工程完工后,经过审计排按照工程合同规定支付费用。

  第十七条资金开支手续的审批程序,实行“三签字、两盖章”制度,即原始凭证由经办人写明用途并签字,交村支部(总支)书记、村主任审批签字,村务监督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村务监督小组财务审核专用章,农经管理办公室审核无误后加盖农村财务审核专用章后方可入帐。

  第十八条对各村经常性支出,可在每年1月10日民主议政日,经村民代表批准全年总额预算,不超额、超范围支出,可不再经村民代表会审批。

  第十九条结算资金的管理。

  (一)对于单位和个人拖欠集体的款项,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催收,限期归还。暂时难以归还的,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可分期归还,但要作出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逾期故意不还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法解决。对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要经镇农经管理领导小组审查,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后进行帐务处理。有关责任人造成的损失,应酌情赔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决定应收款项的减免。

  (二)村民委员会不得采用任何形式为外单位和个人担保、抵押。

  (三)一次支付2000元以上,必须采取转帐支票方式。

  第二十条招待费开支的管理。

  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关于实行村级招待费零制度的试行意见》。对来村帮助指导工作的相关人员,要本着热情节俭的原则招待,其费用摊入项目成本。

  第二十一条集体积累资金的管理。

  (一)集体积累资金包括包干前集体积累资金和包干后提留的集体积累资金。主要有公积金、公益金、福利费以及国家扶持的各项资金。主要从做决算分配提取和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收入增加的款项。

  (二)集体积累资金要专款专用,不得将其用于农户分红和挪做他用。要坚持先提后用计划安排,不得超支的原则,按照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掌握使用,对超过规定范围的一律不得列支。

  第五章资产管理

  第二十二条财产管理制度。

  (一)集体财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产品物资和低值易耗品,由村专人保管,逐—登记入帐,每年不定期进行财产清查,年终进行全面清查,做到帐物相符。要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对于盘盈、盘亏、损坏、丢失的财产物资,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属于人为原因造成损失的,应查清责任照价赔偿。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二)属于正常损耗的财产物资,经村务监督小组或村民代表会通过,报镇农经管理办公室核实后报销,属于正常盘盈的要及时入帐。

  (三)固定资产和产品物资实行联营或承包经营的要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合理确定承包金,公开招标,并签定承包合同。对外联营投资的固定资产,必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讨论决定,其评估或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必须真实、合理,其资产重估确认价值与账面净值的差额计入公积金。

  (四)村民委员会固定资产的变卖、报废、更换、重置,需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镇农经管理办公室审核备案。

  第六章资源管理

  第二十三条加强农村集体土地资源管理,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村民委员会内部农户之间土地自行流转的,要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通过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流转方式流转的,经村民委员会同意,由双方当事人签订书面合同,并报村民委员会备案。

  (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承包方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和流转方案,经村民委员会批准后,受让双方签订合同,并报村民委员会备案。

  第二十四条村民委员会将农村集体土地对本村成员承包的,按以下程序进行:

  ①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承包小组拟订承包方案,形成会议记录;

  ②由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讨论通过承包方案,形成会议记录;

  ③村民委员会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并存档。

  第二十五条集体土地对村民委员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村民委员会必须填写土地承包预审表,报镇农经管理办公室预批后,经村“两委”班子、村民代表讨论履行审批手续。

  (一)在除履行村民委员会将农村集体土地对本村成员承包的程序外,还要履行下列程序:由村民委员会向镇政府递交对外承包的书面请示,同时递交承包工作小组名单和承包方案、村民代表会议记录、(承包、拍卖、租赁等)草拟合同、承包方案四至界限图等材料,经镇农经管理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二)用于非农建设的,经镇农经管理领导小组审核把关后,报区土地规划部门核准同意。

  (三)村民委员会与开发人签订合同,并报镇政府备案。

  第七章监督

  第二十六条村务监督小组对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民主监督。村务监督小组设组长1人,由一般党员担任,组员3至5人,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从村民代表中产生,实行任期制,与村民委员会任期同期同届。村主要负责人及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小组。其主要职责:

  (一)组长列席村“两委”会议,组员列席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村务会议;

  (二)对落实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三)定期查阅、审核村集体的财务账目情况;

  (四)审查村务公开各项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和程序是否及时、规范;

  (五)参与集体资产发包、租赁等经营方式的招标、投标活动,并监督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六)听取和反映群众对村集体财务工作、村务公开工作及其他村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七)建议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就有关问题召开党员代表、村民代表会议;

  (八)对不按村务管理制度规定作出的决定或决策提出废止建议,并由村民委员会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决定;

  (九)协助镇党委、政府开展“双述双评”和其他工作;

  (十)对村“两委”成员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七条

  镇农经管理办公室和镇纪委对农村集体“三资”的审计监督。

  (一)审计内容主要包括: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预决算、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集体的债权债务、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使用等情况,以及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

  (二)要加大对集体土地征用、集体企业改制、集体资产的处置、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发放的各项补贴资金和物资等事项,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公布。村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时必须审计。

  (三)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项目的发包管理,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其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形成具体的发包方案,报镇农经管理办公室。镇农经管理办公室应对发包的招投标及签订合同等进行全程把关监督。

  第八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一)未编制村级财务收支预算或收支预算变更不按规定程序办理的;

  (二)未按规定提取固定资产折旧费或者折旧费未用于固定资产的构建更新的;

  (三)管理村集体固定资产和产品物资无安全保证措施的;

  (四)未经规定程序取得、变更或终止集体资产所有权的;

  (五)未按资产公开制度进行公开的;

  (六)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入帐的;

  (七)财会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定期报帐的。

  第二十九条应当进行集体资产评估而未评估的,由镇人民政府或者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员应当依法予以赔偿;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对侵占、挪用、哄抢、私分、损坏、挥霍浪费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平调农村集体资产,以及非法用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担保的,由镇人民政府、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并可以由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处以造成经济损失金额10%至20%的罚款;责任人是国家工作人员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村集体经济组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0元至2000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一)非出纳人员保管现金的;

  (二)未使用统一规定的收款凭证或者白条收款、无据收款的;

  (三)未按规定审批开支的;

  (四)违反有价证券核算、保管规定的;

  (五)对无法收回的欠款擅自进行处理的;

  (六)固定资产、产品物资的变卖和报废处理未按规定办理的;

  (七)未按规定公布财务收支帐目的;

  (八)妨碍阻挠村民会议和村务监督小组履行职责的;

  (九)未建立会计帐目的。

  第三十二条不按规定入账,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套取或坐支现金的;违反开支审批制度的;支出现金未取得真实合法原始凭证,手续不完

  备的;白条抵库存现金或者入帐的;挪用、私分和无偿核销农村集体积累资金的;截留、挪用和私分捐赠、拨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或者物资的;挥霍浪费公款、公物的,对当事人处以违法金额10%至30%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擅自用村集体所有的资金、有价证券、固定资产、产品物资为个人或者外单位担保的,对责任人员处以担保总额10%的罚款;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员赔偿。

  第三十四条对未经招标、投标等方式确定集体资产经营者或者利用职权压价发包、出租集体资产,较大投资项目和重要资产的购置、处置未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其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由镇人民政府或者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造成经济损失的,主要责任人员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并由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处以上年报酬10%~20%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区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的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有关单位和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及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并可建议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打击报复审计工作人员的;

  (三)干涉、拒绝和阻碍审计工作的;

  (四)弄虚作假和隐瞒事实真相的。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区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的部门视其情节轻重,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并可建议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法进行资产评估,变更集体资产所有权和使用权的;

  (二)强令用农村集体资产担保,造成损失的;

  (三)违反规定的审批程序投放资金,造成资金呆滞或者损失的。

  第三十七条镇、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人员不认真履行管理、审计、监督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责令其改正,给予通报批评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村集体财产造成损失,由其所在单位或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资源处置经营等行为,经审查手续健全,程序合法、真实,无正当理由不予办理或办理故意刁难设阻的;

  (二)违反会计法律、法规和票据管理规定,批准不合理票据报帐的;

  (三)违反财经纪律和有关法规,伙同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指使村会计人员伪造会计凭证的;

  (四)对代理、监管、审计中发现的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不制止、不纠正,造成村集体经济损失的;

  (五)监督检查和审计发现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不报告甚至袒护、包庇的;

  (六)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及其会计人员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侵占、挪用村集体资金的;

  (七)因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财务处理错误或其他失职、失误导致村集体经济损失的;

  (八)对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提出的资产资源处置要求,擅自决定招投标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应予追究的其他违规行为。

  第三十八条以上责任追究分别由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主管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的部门,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管理权限,依法依纪作出处理决定。

  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对区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该部门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不申请复议的,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做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由负责解释。

篇五:农村三资管理经验发言

  

  在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稿

  今天我们召开了关于“三资”管理工作推进会议,这是我们农村集体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也是我们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的重要举措。

  在此,我要首先感谢每位参加会议的各位。随着当前发展的不断深入,“三资”管理工作对于农村集体建设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能够召开今天的会议,为我们农村集体建设提供了宝贵的机会。

  在此,我想强调一下,要把“三资”管理工作抓紧、抓实、抓好。第一,要把“三资”管理工作纳入农村集体建设的重要部分,把“三资”管理工作的深入推进作为重点,确保全面推进,确保“三资”管理工作得到充分落实。

  第二,要加大“三资”管理的投入,注重加强“三资”管理的政策和技术支持,包括提供技术支持、教育和培训等,确保“三资”管理工作得到有效运行。

  第三,要把“三资”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到农村集体建设的各个环节,注重把“三资”管理工作融入农村集体建设,从而达到统筹整合和全面推进的目的。

  第四,要大力推进“三资”管理工作的法治化,完善“三资”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奖惩办法,使其成为法律的基础和遵守的原则,为农村集体建设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总之,要以条理分明的思路,把“三资”管理工作落实到农村集体建设的各个方面,确保农村集体建设的有序推进。

  最后,我希望各位在参加今天会议的基础上,认真分析有关情况,商讨有关问题,准确把握历史机遇,聚精会神,统筹协调,把“三资”管理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把农村集体建设推向新的高度,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我们应尽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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