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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7篇

发布时间:2023-08-07 09:11:02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

  

  推进中小学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中小学集团化办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结合xx教育发展总体规划,统筹推进集团化办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优化基础教育资源布局,带动全区学校发展,整体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加快实现我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促进优质均衡。充分发挥优质教育品牌的辐射和带动作用,通过多种供给方式和发展途径,扩增优质教育资源,不断缩小校际间、区域间、城乡间教育差距,整体提升优质均衡发展水平。

  (二)实现共同发展。尊重教育集团牵头校和成员校的办学实践和发展需求,积极促进集团内部教育理念认同、管理制度认同和质量标准认同,努力实现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合作共赢、共同发展。

  (三)坚持资源共享。挖掘和整合集团内外教育资源,打通校际资源边界,健全资源共享机制,搭建资源共享平台,促进集团内优质教育资源丰富供给、高效配置、集约利用。

  (四)激发办学活力。调动教育集团内部各校自主办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各校立足实际,借助集团化办学优势,进一步增强主动发展的动力和活力,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升办学品质。

  (五)鼓励办有特色。支持和保障优质品牌学校持续发展,发挥优势、办出特色,带动教育集团不断创新发展。同时,尊重各校办学自主权,尊重每一所学校的文化传统与办学特色,实现各美其美,美美与共。

  三、总体目标

  深入推进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积极引导和支持教育集团发展,完善集团化办学体制机制,在学区制运行经验基础上,推动集团化办学深入开展,促进区内教育资源布局更加合理;通过一体化办学方式,提升集团牵头校办学水平,促进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和受益面进一步扩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进一步增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整体提升。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统筹,优化集团办学布局

  结合我区学区制管理经验,在现有一体化办学基础上,增加一体化办学学校数量,力争在三年内实现在每个集团内布局一所北京城区优质中小学校,带动薄弱校发展。发挥牵头校作用,推进集团内部组织、管理机制、干部教师队伍、课程、内涵发展和优质资源共享等方面的建设,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提升各个学区特别是山区和平原农村学区的整体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推动我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规范发展,完善集团治理结构

  1.合理确定集团规模。结合实际成立教育集团。科学规划教育集团发展,综合考虑各成员校的发展需求、资源条件、辐射幅度、保障措施和实际效果等因素,有序推进集团化办学,合理控制集团办学规模。组建教育集团须经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同

  意,积极探索集团学校进有所需、退有所据的动态管理机制,促进集团化办学持续、健康发展。

  2.完善内部组织机构。通过一体化办学方式,探索建构一个法人一体化、多个法人联合体等集团治理结构。规范教育集团组织管理,设立由教育集团牵头校和成员校以及相关人员组成的内部组织管理机构,明确组织目标、原则、职能等,建立组织管理制度,健全组织运行机制,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明晰集团内部法人学校主体责任,充分尊重法人学校办学自主权,妥善处理好教育集团与法人学校间责权关系。

  (三)促进共享,发挥资源辐射作用

  1.促进集团内场地设施资源共享。加强集团化办学资源统筹,建立健全集团内教育资源管理、使用、评估、激励等制度机制。统筹集团内场地设施设备资源,探索资源共建机制,搭建资源共享平台、信息交互平台,促进集团内资源多元供给、充分共享,不断提升硬件资源使用效率和效益。

  2.支持集团内课程教学资源共享。依托城域网、区云平台等渠道,丰富课程教学资源供给,共享优质特色课程资源、优质课堂教学资源、教师培训和教科研成果等资源。集团内通过多种形式搭建教育教学研讨交流展示平台,深化课程教学改革,促进集团内各校深度融合,整体提升集团化办学质量和水平。

  3.鼓励集团内师生交流。探索集团校际间通过学生互访、游学等方式进行创新人才培养工作。探索建立集团牵头校和成员校之间互派干部双向交流、互派教师轮岗交流的制度,探索集团内干部教师培养、培训、评价和考核等机制。发挥集团内优秀干部和骨干教师的示范带头作用,搭建干部教师成长发展平台,促进集团内干部教师专

  业发展、素质提升。

  4.倡导文化和育人理念引领集团学校内涵发展。充分发挥教育集团的品牌影响力和文化辐射力,以先进文化和育人理念引领集团学校发展。在尊重集团内各校办学实际和文化传统的前提下,凝聚发展共识,凝炼核心价值,共谋发展愿景,丰厚集团文化内涵,培育向善向上、和谐奋进的集团文化,促进集团学校内涵发展,品质提升。

  (四)改革创新,激发集团发展活力

  1.探索更加灵活的用人制度。创新编制管理方式,探索教育集团统筹协调与法人学校聘任相结合的教师编制管理机制。探索在集团内统一职称评审,职称评聘向跨校任职、兼课、指导的干部教师倾斜。

  2.优化干部教师薪酬制度。探索调整教育经费支出结构,更加注重对人力资源的经费投入。鼓励干部教师积极参与集团内轮岗交流,按照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绩效奖励激励原则,科学合理核定人员薪酬。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加强绩效管理,调动集团内各校校长、干部、教师的积极性,促进教育集团良性运行,健康发展。

  3.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和贯通培养机制。对于同一学区内的集团,在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下,按照我市中考改革的方向和要求,积极探索集团各校间学生联合培养、贯通培养等试验,进一步完善集团化办学支持政策,进一步扩大集团化办学的受益面。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对集团化办学的领导,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办学方向。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加强教育集团党建工作,保证教育集团和集团

  内各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发展素质教育,推动集团化办学在促进教育公平,提高育人质量上取得良好成效。

  (二)加强统筹规划。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教育集团优质资源,有序、适度发展教育集团。研究制定集团化办学实施意见,明确主责部门、协调各方力量,加强集团化办学的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工作指导、条件保障和发展评估,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实质性扩大,持续性发展。区教委加强统筹保障,积极推动搭建交流平台,促进集团化办学有效实施。

  (三)加强政策保障。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探索适应集团化办学需要的人员编制、职称评定、薪酬待遇等制度机制。积极探索集团内部、各集团间、跨区和跨省集团化办学的管理机制、运行模式和保障措施。加大人力、财力、物力等政策和条件支持,切实为集团化办学提供有效支撑和有力保证。

  (四)加强监督指导。完善督导评价机制,将集团化办学纳入综合督导评价,定期对集团化办学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总结集团化办学运行的成功经验,对其建设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和宣传集团化办学中涌现出的百姓身边好学校,以及推进集团化办学的经验和成效。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营造有利于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打造怀柔教育品牌影响力,服务科学城建设。

篇二: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

  

  常熟市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集团办学实施意见

  (试行稿)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的发展进程,适应新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教育的新要求,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优质教育的需求,现就我市推进义务教育集团办学提出以下意

  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依法治校、依法执教为方针,以提升义务教育整体办学质量和推进教育公平正义为目的,以创新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为动力,以科学整合和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为载体,在全市义务教育学校中深入推进集团办学,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影响、辐射、示范和带动作用,不断缩小义务教育城乡和校际差距,努力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化、多样化教育需求,实现“学有所教”到“学有优教”转变,尽快

  建成现代教育名城,实现“幸福教育,学在常熟”的奋斗目标。

  二、基本原则

  1.市级统筹。教育局根据全市教育发展大局,对组建教育集团进行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对教育集团的办学方向、人事制度、质量管理等作出相应要求。在基于现实、讲究实效的前提下,鼓励教育集团

  在合作内容、管理机制上积极创新,逐步完善。

  2.因地制宜。教育集团内办学模式要遵循教育规律,根据各学校的办学水平和特色,有选择地探索“一体型”“帮扶型”“协作型”等多元化集团办学模式,科学有效地推进所有成员校均衡发展、优质

  发展。

  3.共享共赢。坚持共建、共享、共赢、共同发展为目标,通过理念、资源、方法、成果、品牌的共建、共享,建立集团内各成员学校之间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互惠互利的合作新格局和全面推进常熟教

  育科学、和谐、均衡、优质、可持续发展的共赢新局面。

  4.分类实施。集团办学模式从城区到城乡,循序渐进,分类推进。

  以“一体型”“帮扶型”模式在城区组建教育集团,以“帮扶型”模式为主从城区扩大到乡区,以“协作型”模式为主实现城乡优质教育

  一体发展。

  5.全面覆盖。放大优质教育资源效应,以城区热点学校为龙头,带动乡镇学校、薄弱学校发展,实现义务教育优质资源从城区到乡区

  的全覆盖。

  三、工作步骤

  1.2015—2016年,在已组建的小学城区2个“一体型”(世茂实小、石梅小学)、1个“帮扶型”(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初中城区2个“一体型”(实验中学、孝友昆承)、城乡1个“帮扶型”(实验中学)教育集团的基础上,总结完善集团办学成功做法,新组建中小学2-3个“一体型”、“帮扶型”教育集团。在中小学9个协作区建设的基础上,组建城乡9个“协作型”教育集团。基本实现优质教

  育资源城区均衡配置和中心城区优质教育资源向乡区的大力辐射。

  2.2017—2018年,进一步推广集团办学经验,新组建中小学2-3个“一体型”、“帮扶型”教育集团。实现义务教育优质资源从城区

  到乡区的全覆盖和城乡优质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

  四、实施模式

  由品牌学校和其他学校组成“一体型”、“帮扶型”、“协作型”

  三种模式的教育集团,品牌学校为核心学校,其他学校为成员学校。

  1.一体型。集团内部设总校长(法人代表)1名,由核心学校校长担任。成员学校校长由核心学校校长兼任,设执行校长1名。成员学校保留原校名,原法人单位属性不变,原行政隶属关系不变。核心学校与成员学校之间在办学理念、文化建设既有集团特色,又有个性发展的基础上,逐步实现人事调配、考核奖惩、教学管理等方面的高

  度融合或基本统一。

  2.帮扶型。核心学校向成员学校输出管理团队,成员学校原法人

  单位属性不变,原行政隶属关系不变。核心学校和成员学校互派教师

  任职任教,核心学校针对成员学校教育教学的薄弱方面,集中选派优秀骨干教师以共同体建设或师徒结对或学科帮扶等形式到成员学校承担教育、教学、教科研等指导、管理工作;成员学校派出相应人员

  顶岗任教、交流学习。

  3.协作型。在区域联动基础上深化协作办学机制,组建小学五个、初中四个协作型教育集团。设集团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核心学校校长担任,全面负责集团管理工作。在集团内部各专项指导工作小组及其下属各专项研究组的具体负责下,实现集团内各校德育、教学、教

  科研的常态互动、优质均衡和师生的共同进步、健康发展。

  五、主要内容

  1.创新办学机制

  各教育集团组建后,制定集团办学章程,优化内部管理结构,明确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理顺决策、执行、监督、保障等各个环节,建立以共同愿景为灵魂、以制度体系为框架、以规则程序为纽带的集

  团运行机制和现代学校管理制度。

  2.优化管理模式

  各教育集团根据具体情况,积极探索适合自身特点的管理模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赋予教育集团更多的自主发展和内部管理权限,整体推进教育集团文化塑造、品牌创建、队伍建设、管理创新、质量提升,放大优质教育资源,尽可能促进集团各成员学校德育、教学、科研、后勤等诸方面的良性互动和教育教学水平的均衡发展,让更多

  的学生真正享受到教育集团各成员学校优质均衡发展的成果。

  3.加强师资调配

  师资交流是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发展的关键,教育集团内师资在各校区之间实行定期交流制度。一体型和帮扶型教育集团由核心学校至少派出校级、中层领导各1名,市级骨干教师2~3名到成员学校任职任教;成员学校派出相应人员交流任职任教。鼓励协作型教育集团内核心学校和成员学校互派教师任职任教(挂职锻炼),核心学

  校每学期必须至少接受1名其他成员学校骨干挂职跟岗锻炼一个月。

  4.融通教学管理

  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需要规范化的管理。教育集团各成员学校应实行融通和基本同步的教学管理模式,制订大致统一的教学计划,加强集团内同一学科的集体备课和教研活动,教学进度、教学内容、作业量、辅导内容和阶段测试要逐步接近和基本保持一致。

  5.科学考核奖惩

  教育集团内部视模式的不同逐步建立全面或部分统一的科学评估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实行全面或部分统一的质量考核标准。各教育集团同时要制定相应的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奖惩条例,对违反教育教

  学规定的相关人员追究有关责任。

  6.推进特色发展

  把推动教育集团发展与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结合起来,注重优质教育学校文化在集团内部的培植和发展,大力塑造教育集团的文化品牌,从办学理念、学校文化上形成集团的特色,同时尊重成员学校的文化特色,努力形成“一校一品”的学校特色格局。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管理

  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集团办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规划、协调、组织、实施全市义务教育集团办学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基础教育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人事科、基教科、教研室负责人任副主任,相关人员为成员,具体抓好

  集团办学的工作落实。

  为及时、有效指导工作推进,教育局在各教育集团设集团办学工作联络组,选派局领导和部分科室人员为工作联系人,参与有关工作

  的研讨、实施、考评等。

  各集团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本集团办学规划及实施方案,统

  筹做好集团办学工作,推进集团内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

  2.明确职责义务

  各集团核心学校要根据学校发展实际,以共同愿景为目标,以制度体系为框架,以学校文化为纽带,与成员学校共同研究,科学制定集团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并围绕集团管理制度与运行机制、教育教

  学与资源配置、教师成长和学生发展,依法制定集团章程。

  教育局保障各教育集团的合法权益,各集团内全体参与单位必须

  遵守集团章程办学,明确和切实履行各项职责和义务。

  3.创新人事管理

  为保障集团办学的人才支撑,积极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改革的学习和思考,逐步实现校长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实行校长任期制和定期交流制,校长在一所学校任满两届(一届三年)原则上

  必须交流。进一步完善教师交流办法,建立教师交流常态机制。

  各集团在执行教育局政策的前提下,应根据本集团的性质和发展需求,积极探索和创新人事管理机制,以促进两支队伍建设和成员学

  校之间的友好合作。

  4.健全考评机制

  建立集团办学考核评估制度,加强对集团办学实施状况的定期监测与考核,着力提高薄弱学校教育水平,不断推进各校教育水平的优质均衡发展。要将帮助和扶持薄弱学校迅速提升“软实力”水平作为

  集团办学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核心学校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要围绕集团管理制度与运行机制的健全有效、管理队伍与师资品质的整体提升、教育环境与文化资源的整合优化、办学水平和社会效益的明显提高等方面,制定集团办学考核评价办法,对各教育集团进行考核评价,据此对在集团办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校长、教师予以一

  定奖励。

  5.营造良好氛围

  全系统上下要充分认识实行集团办学的重要意义,动员组织广大教职工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关于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决策上来。要通过举办集团办学研讨会、经验交流会和成果展示会,及时总

  结集团办学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

  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大集团办学的宣传力度,坚持典型示范、以点带面,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的媒体宣传和报道,引导和动员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常熟义务教育改革和发展,形成全社会和广大家长理解、支持全市集团办学的良好社会环境,促进常熟教育在更高起点上争创新优势、实现新跨越,尽早实现“幸福教育,学在常熟”

  的奋斗目标。

  常熟市教育局

  2015年2月日

  附:教育局选派教育集团联系人工作职责、分工表和督查记载表

  教育局选派教育集团联系人工作职责

  为及时、有效指导各类教育集团办学工作,教育局决定在各教育集团设集团办学工作联系人3名,由局推进集团办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选派局领导、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部分人员,在督查集团内各校规范办学行为的基础上,参与有关集团工作的研讨、实施、考

  评等。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联系人所联系的教育集团由教育局指定,按照集团办学相关工作意见、管理意见的要求,具体开展协作型教育集团的联系指导工作,以及对该协作型教育集团内部部分学校之间成立的一体型教育集团

  和帮扶型教育集团的联系指导工作。

  2.全面了解并督查指定联系的各类集团内各校贯彻新《义务教育法》、落实《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苏州市深化素质教育,丰富校园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三项规定》《常熟市落实“五个严格”、执行“三项规定”、保证一小时运动,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方案》

  情况。

  3.全面了解并督查集团办学相关工作意见和管理意见、各集团办学章程的贯彻情况,参与研讨、制定集团工作计划,对具体工作方案、规划、制度、办法、活动安排等提出可行性指导意见。

  4.结合常规督查、专项督查等,前往集团内相关学校,访谈了

  解集团相关工作的阶段性推进情况;结合会议研讨、集团活动等,前

  往集团内承办校,现场了解集团相关工作阶段性推进的程度和效度。

  5.针对集团工作的实施情况,联系人应及时作出肯定性或改进性意见。对全市统一性的集团办学重点工作或集团办学特色工作,及时做好书面记录,视情况形成书面汇报或填写相关表格,上报教育局推

  进集团办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6.参与集团工作考核的年中初评、年底复评,在充分了解掌握的基础上对集团各项工作的推进、实施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以

  利于工作的不断改进和提高。

  7.集团工作的联系指导,一般每月不少于2次。

  教育集团局联系人分工表

  序号

  联系人

  领导

  工作

  人员

  何建文王延东

  一体

  型集

  团

  实验

  中学

  兴隆

  中学

  帮扶

  型集

  团

  实验

  中学

  新港

  中学

  实验

  小学

  东南

  小学

  协作型集团

  集团

  名称

  成员学校(特约学校)

  陈1邵东

  实验中学(湘江路校区、崇文校区)、兴隆中学(实实验

  验中学昭文路校区)、梅李中学、赵市中学、东张中学

  中学、新港中学、浒浦学校初中部(国际学校初中集团

  部、琼宇学校初中部)实验小学、星城小学、大义中心小学、谢桥中心小实验

  学、虞园小学、东南小学、东张中心小学、吴市中小学

  心小学、碧溪中心小学、浒浦学校小学部、特殊教集团

  育学校(涟虞创新学校小学部、东吴学校)石梅小学、王庄中心小学、尚湖小学、练塘中心小石梅

  学、辛庄中心小学、张桥中心小学、杨园中心小学、小学

  元和小学、五爱小学、游文小学(国际学校小学部、集团

  浙浦中星学校)

  林2峰

  高月亮居文进

  王3金涛

  沙惠刚潘志琴

  石梅

  小学

  游文

  小学

  唐4佩军

  陈介忠刘建平

  孝友

  中学

  昆承

  中学

  报慈小学、塔前小学、颜港小学、琴湖小学、园区报慈

  小学、兴福中心小学、徐市中心小学、董浜中心小小学

  学、淼泉中心小学、古里中心小学、白茆中心小学

  集团

  (外国语小学、安琪小学、龙华学校)孝友

  孝友中学、昆承中学、藕渠中学、沙家浜中学、唐中学

  市中学、王淦昌中学、何市中学、任阳中学、董浜集团

  中学

  陆5培新

  卢一安周浩

  凌6解良倪文君张建良

  市一

  市一中、市八中、莫城中学、辛庄中学、杨园中学、中集

  张桥中学、练塘中学、尚湖中学、王庄中学

  团

  唐7建雪

  周伟红袁志强

  外国

  外国语初中、大义中学、谢桥中学、海虞中学、福语初

  山中学、周行学校初中部、古里中学、淼泉中学、中集

  白茆中学(涟虞创新学校初中部)团

  义庄小学、莫城中心小学、商城小学、花溪小学、义庄

  昆承小学、沙家浜中心小学、唐市中心小学、何市小学

  中心小学、张青莲小学、任阳中心小学(立志学校、集团

  希望小学、阳光学校、皖青学校)世茂实验小学、绿地实验小学、新区小学、红枫小世茂

  学、福山中心小学、海虞中心小学、周行学校小学实小

  部、赵市中心小学、梅李中心小学、珍门中心小学、集团

  崇文小学(琼宇学校小学部、育才学校)

  赵8明华

  徐建文金寰

  世茂

  实小

  崇文

  小学

  杨9爱芳蔡丹潘丽琴

  各类教育集团重点(特色)工作督查记载表

  集团名称

  工作项目

  要素概述

  关注内容

  推进程度

  肯定方面

  改进方面

  总体印象

  督查时间

  推广建议

  联系人

  注:“总体印象”填:优秀、一般、较差;“推广建议”填:是

  否适合推广及推广范围(何种集团内、部分或全体)。

篇三: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

  

  XX小学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

  为加速我区教育均衡化、优质化进程,着力破解“上好学”难题,提升教育品质,推进XX教育现代化建设,现就XX小学集团化办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升教育质量为目标,以创新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为动力,以科学整合和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为手段,充分发挥XX小学优质教育资源的影响、辐射、示范和带动作用,不断缩小城乡和校际间办学差距,努力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化、多样化教育需求。

  二、总体目标

  通过集团化办学,基本实现集团内教育资源均衡化、优质化,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综合素质,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探索生源多样、师资共享、基地完善、教学现代的办学模式。通过体制、机制和模式创新,努力推进全区教育事业的均衡、健康、快速发展。

  三、组建措施

  (一)明确XX小学为区教育局直属学校

  明确XX小学为区教育局直属,各项管理制度按照直属学校执行。原有招生区域不变,学校阳光招生政策不变。学

  校安全管理工作属地负责不变。学校党组织隶属关系按规定程序调整。

  (二)组建XX小学教育集团

  XX小学教育集团是指以XX小学为核心学校,以“核心校+新校”、“核心校+弱校”、“核心校+农校”等办学模式联合多所学校办学,以统筹优质资源为手段,核心校负责集团分校的教育教学管理的一种教育联合体。总校对分校实行紧密型管理,分校保留原校名,增挂集团分校校名。总校与校区之间在办学理念、人事、财务、管理、校园文化建设等各方面高度统一。

  (三)创新人事管理体制

  建立与集团化发展相适应的干部教师管理制度。集团校领导班子组建要因校而异、因校所需,灵活组建。干部任用在符合程序的前提下充分尊重集团总校校长的意见,原则上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和分校校长由总校校长提名,总校副校长兼任分校主要负责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任用程序任用。为了加大帮扶力度,适当增加XX小学教育集团高级职称比例和公办教师编制,加大优秀教师引进力度。建立教育集团内教师流动管理办法,教师、管理人员等由总校统一调度安排,总校教师到街道分校任教,可视情况作为在农村学校任教,但不享受农教津贴。

  (四)财政投入充分保障

  区财政要切实落实义务教育保障职责,加大投入,推进学校集团化发展。在集团项目经费、集团管理经费上要予以充分保障。XX小学基建等经费全部由区财政负责。总校及分校所在地镇(街道)要支持集团化办学,积极解决办学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对优秀教师予以奖励。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对XX小学集团化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及时进行总结和宣传报道,大力营造支持XX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良好环境,努力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做出新探索、取得新成绩、实现新跨越。

篇四: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

  

  [**一中、二中、三中集团化办学改革实施方案]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

  **县一中、二中、三中集团化办学改革实施方案为确保**一中、二中、三中集团化办学改革健康、顺利推进,圆满成功,根据《**县教育振兴五年行动计划》(右办发[2016]22号文件)和《关于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办学模式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质量提升总目标,以创新办学体制和管理机制为动力,以推进“名校长治校”,高初中集团化办学、一体化管理为基本形式,以**一中为核心**头,组建**一中、二中、三中“三校一体,集团运行,统一管理,资源共享”的“中学教育集团”,充分发挥“名校校长”品牌效应和管理优势,科学统筹和整合中学教育资源,巩固扩大**一中改革成果,引领带动初中学校管理创新和质量提升,实现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有效破解优生外流“择校”难题,整体提升**教育的质量和水平,确保《**教育振兴五年行动计划》目标顺利实现。

  二、目标任务(一)组建教育集团。巩固、扩大我县外聘“名校校长”管理**一中工作成果,充分发挥“名校校长”的品牌效应和管理优势,组建以**一中为核心和“龙头”,三校一体的“中学教育集团”。

  (二)优化管理机制。通过建立集团章程的办法,构建“三校一体,集团运行,统一管理,资源共享”的运行机制,管理集团宏观运行。集团成员学校在文化标识、育人理念、办学目标、管理模式等方面相对统一;

  在课程资源、教师研修、质量监控、硬件设施等方面共享优质资源,从而使集团内部各校既有统一的协调和管理,有利于将共同的教育理念渗透到课程改革、教师发展、学校管理与环境文化当中,保证同样的教育品质;

  同时,各校之间又相对独立,有利于发挥优势,追求各自办学特色,进而取得整体实效。

  (三)促进质量提升。通过集团办学,整体联动,互促共进,尽快提升全县高、初中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使高、初中优生入学率、巩固率、毕业生升学率等都有较大突破和提高,从而稳定优秀生源,加快实现我县学校“无择校”现象,顺利实现《**县教育振兴五年行动计划》目标,整体发展水平步入全市前列。

  三、方法步骤共分三个阶段(一)准备阶段(从2017年1月上旬至2017年1月中旬)对**二中、三中现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

  对资源、资产登记造册;

  对债权、债务核实备案。研究制定**一中、二中、三中集团化办学模式改革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从2017年1月下旬至2017年春季学期开学初)研究确定**一中、二中、三中集团化办学模式改革实施方案;

  调整原二中、三中校长;组建“中学教育集团”,聘任“中学教育集团”总校长,做好集团启动运行总体安排,开展日常工作。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保证思想稳定、政治稳定和工作稳定。

  (三)完善阶段(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学后至2017年春季学期末)根据集团学校实际,制定出台集团章程,进一步建立健全集团学校管理和运行体制、机制;

  完善集团学校内部管理办法和教育教学模式,促进集团学校协调一致,高效运行。

  四、保障政策(一)集团学校总校长实行聘期制和年薪制。由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中学教育集团”,聘用“中学教育集团”总校长并颁发聘书,聘期为五年。聘用期间,集团学校总校长实行年薪制,年薪初定为50万元/年,由县财政足额负担。同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足额保障集团成员学校公用经费,保障必要的教师激励资金。

  (二)集团成员学校**一中、二中、三中仍保持公办科级学校的基本性质,为独立法人单位,依法享有公办学校的一切法律和政策保障。

  (三)集团学校实行总校长负责制,集团总校长为集团各学校总负责人,全面负责组织、领导集团学校的教学和管理工作。

  (四)集团初中学校法人代表,由县委、县政府在校领导班子职数内,参照**一中法人代表产生办法,从两所初中学校,或集团其它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和全县中小学中择优选拔任用,同时分别兼任集团初中学校执行校长,协助校长主持本学校日常工作,管理本学校财务。

  (五)县委高度重视加强集团学校党的建设,将选派三名相应级别党员干部,分别担任三所成员学校党组织书记,主持学校党务、思政和群团工作。

  (六)为保障集团学校长远持续发展,要加强对本地、本校优秀管理人才的选拔、培养工作,可根据需要为每校选拔任用2-3名校长助理,协助校长、副校长管理学校日常工作,跟班学习,进行重点培养。

  (七)集团学校总校长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管理。与县政府签订《任期目标责任状》和《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按学年度进行目标考核和办学质量督导评

  估,并根据目标考核评估情况进行兑现,结果向社会公布。

  (八)集团学校要保证按照《**县教育振兴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全面落实预定目标任务,确保新生入学率、巩固率、升学率等均达到目标要求,尽快消除优生外出择校现象。并按照“一年抓理顺,二年抓规范,三年见成效,五年大提升”的基本方略,推动集团学校加快发展。力争到2021年,“中学教育集团”成为全市基础教育“品牌”和标杆。

  (九)集团学校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相关法律法规,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法依规自主、灵活办学。县有关部门依法保障集团学校合法权益和校园周边安全稳定。

  (十)集团学校要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优化结构的原则,在集团学校内部建立强有力的统一管理机制,推动管理人员和教师内部交流和统一使用。对不符合办学需要或效能不高的管理机构和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岗位调整,结果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十一)支持集团学校根据办学需要,报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同意,由县有关部门在编制内为集团学校招聘录用紧缺学科教师,并按公办教师政策办理相关手续,享有相应待遇。

  (十二)集团学校要严格遵守财政教育资金管理法律法规,在不违反财政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

  管理、使用集团学校各项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资金安全。

  (十三)集团学校要高度重视优秀管理人才、优秀学科教师队伍建设,引进利用优质资源,积极开展教学教研活动、师资培训和人才管理培养等工作,保证集团学校办学水平的不断提升和长远、持续、优质发展。

  (十四)集团学校要保证现有校舍和设施设备安全使用,切实加强集团学校安全管理和安全能力建设,保证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十五)集团学校要在不影响正常办学前提下,积极支持、配合全县重点工作,主动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自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重要任务。

  五、推进措施(一)加强领导。县推进义务教育办学模式改革领导组全面负责本次改革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工作。**“中学教育集团”成立后,要在县领导组的组织领导下,尽快制定《集团章程》、任期目标责任书和年度工作计划,搭建集团内部校际管理互促、研训互动、文化共建、资源共享平台,实施一体化评价、考核,促进集团学校尽快步入正轨,健康发展。

  (二)营造氛围。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集团化办学的宣传力度,使全县上下充分认清集团化办学改革的重大意

  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关于此次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形成支持集团化办学,促进教育振兴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同时,要及时总结和推广集团化办学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教育走上加快发展的轨道。

  (三)优化服务。县财政、教育科技等部门要根据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对学校标准化建设、维修改造、教研教改、校园文化建设等,在项目申报、实施和资金安排等方面,优先支持;

  县组织、人社和机构编制等部门,要在集团学校领导班子配备、机构设置、教师录用、管理上,予以倾斜;

  公安政法部门要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

  食药局等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集团学校的安全监管和服务指导。各级各相关部门都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优化服务,积极支持集团学校健康安全发展。

  (四)强化考核。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建立集团化办学绩效督导评估制度,科学制订督导评估标准和具体办法,每学年末对集团学校进行专项督导评估。在评估要素上,首先,要对办学章程进行评估,通过章程评价集团定位、目标、举措、机制和保障等整体设计情况;

  其次,要对实施过程进行评估,着重评价章程执行情况、解决问题的举措、取得的成效,以及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

  满意度;

篇五: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

  

  市推进中小学(幼儿园)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创新办学体制机制,提高管理效益,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促使区域内优质教育资源得到明显拓展,着力化解城区学校大班额及择校热问题,推动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提升基础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公正,根据**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全国全区全市教育大会部署要求,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优化教育资源布局,通过集团化、联盟化办学,创新办学体制机制,加强校际合作,加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力度,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构建教育高质量发展体系,让每个孩子享受更加优质公平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1.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中阶段教育特色化多样化发展,按照“政府主导、整体运行、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原则,在利青教育同城化发展(3个共同体、10个合作体)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区域内优质品牌学校优势,优化资源配置,深度推进学校之间合作,创新管理机制和办学模式,以优质品牌学校为龙头,2021年启动、建设学前教育集团化(共-1-

  同体)2个,义务教育集团化(共同体)1个;义务教育联盟化(合作体)3个。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倍增,全面提高全市义务教育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2.以组建教育发展集团化(共同体)、联盟化(合作体)方式为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模式,以优质学校为龙头整合其他学校组团发展,强化学校管理,提高教师教学水平,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实现不同层面的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促使办学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教育资源布局更加合理,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和受益面不断扩大,城乡、校际差距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整体提升。

  3.集团学校、联盟学校做到不同程度的管理同谋、计划同盘、人才同行、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确保先进的教育思想、理念相互传播;优秀的管理方式、教育经验相互借鉴;有效的教育实验、教学改革相互启发;优秀的教育工作者相互流动;先进的教育设施、设备共享;办学思想、班子建设、师资配置和质量标准实现一体化,在动态发展中趋向均衡,办学质量大体相当,集团学校、联盟学校实现优质均衡发展。

  4、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着眼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攻坚、综合改革、重点突破,扩大改革受益面,增强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进一步缓解。

  三、基本原则

  -2-

  1.分步实施、逐步推进原则

  结合我市教育发展现状,充分调研,系统设计,理清教育整体发展思路,确定发展方向与办学规模,逐步加以推进。实施教育资源统筹配置,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2.优校培植、协调发展原则

  将新建学校交由传统优质品牌学校管理,通过优质品牌学校品牌影响,输入优质品牌学校办学理念、优质管理团队和教师资源,提高新校办学起点,引领新校在教师队伍成长、学科教学、课程建设、特色活动等方面快速发展,促使新校尽快成为优质学校。

  3.一体管理、协同创新原则

  实施“条块并举、一体管理”的模式,教育集团化、联盟化各成员校在办学目标、教育理念、校园文化等方面协同一致;在教育教学管理方面充分尊重各成员校办学自主权、遵循学段教育规律、遵从学校个性发展,彰显办学特色,实现办学效益的最大化。

  四、推进区域内教育集团化、联盟化办学

  (一)组建教育集团化共同体

  1.组建市第一幼儿园和市第二幼儿园2个学前教育集团化共同体。设立:

  市第一幼儿园教育集团。由市第一幼儿园本部与市第一幼儿园学府分园、市第一幼儿园康乐分园组成。

  市第二幼儿园教育集团。由市第二幼儿园本部与市第二幼儿-3-

  园南苑分园、市第二幼儿园建民分园组成。

  2.组建市第五小学义务教育集团化共同体。设立:

  市第五小学教育集团。由市第五小学校本部与市第五小学唐源校区组成。

  3.管理体制

  (1)采取“优质品牌学校+新校”方式,以区域内优质品牌学校为龙头,牵头组建集团化学校,采取“多个校、园区、一个法人、一套班子、统一核算、统一核编、统一管理、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管理办法,牵头学校、幼儿园法人为共同体所有学校、幼儿园法人,教育集团内各成员校在同一校长(法定代表人)领导下开展工作。对集团内各学校、幼儿园进行统一管理,促使新建学校快速步入优质发展轨道。集团设校长1名,副校长若干名;集团副校长可兼任成员校执行校长,每增加一个成员校可根据学校规模相应增加一名集团副校长。成员校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职数参照同类独立法人学校编制管理及教育局关于学校领导干部配置管理的有关规定设置。

  (2)统一管理,统筹协调。集团内各成员校实行统一管理,师资、设备等资源进行统一调配与共享;集团制定统一的工作方案,坚持同一办学理念,统一安排重要活动,各成员校协同推进,共同落实。集团内实行教师、管理干部交流和走校轮岗制度,缺额教师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补充。

  (3)建立集团化办学督导评估制度,制定完善评估标准和实-4-

  施方案,从学校发展、教师发展、学生发展、社会认可及发展潜能等层面,全方位进行办学质量监测。实施统一的评价标准和考核办法,每学年对教育集团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学校绩效考核。逐步建立集团内学校“捆绑式”考核制度,全面推进成员校共同发展。

  (二)组建教育联盟化合作体

  1.组建设立3个教育联盟化合作体:

  (1)市第四中学教育联盟化合作体。

  牵头学校:市第四中学

  成员学校:市第三中学、市甘城子中心学校

  (2)市第五中学教育联盟化合作体。

  牵头学校:市第五中学

  成员学校:市铝业学校、市回民中学、市大电学校

  (3)市第六中学教育联盟化合作体。

  牵头学校:市第六中学

  成员学校:市第二中学、市邵岗中学

  2.管理体制

  建立“1+X”学校联盟。联盟化合作体学校实行“多法人”的管理体制,强校带弱校、城乡对口支援的办学机制,各成员学校法人、校名、行政隶属关系均不改变,人事、财务独立。其运作主要通过合作、交流,达到“管理互通、研训联动、文化共建,项目合作,活动同行、共同发展”的效果。联盟学校相互及时通报重大工作安-5-

  排、重大活动开展、管理制度的改革情况等,通过互派干部挂职锻炼、教师轮岗任教、新老教师师徒结对等形式,促进合作学校管理和中青年教师在业务水平、教育教学能力等方面快速提升。

  3.工作推进

  联盟办学牵头学校要树立大教育观,统一规划,共谋发展,统筹考虑各学校发展规划、学校章程建设等纲领性、指导性政策,确保各学校同步发展。联盟化办学牵头学校,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联盟校会议,研究解决各学校工作推进中难点、焦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指导,帮助各学校解决问题。各联盟学校要进一步加大交流力度,在学校文化建设、制度建设、教学研究、师资建设、教育改革、创新素养建设、课程开发等方面取经送宝、取长补短,促进共同发展。对联盟化牵头学校实施捆绑评价与考核,主要考核成员校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开展活动等方面内容及成效,重点考核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水平。

  五、巩固提升利青同城教育发展共同体合作体工作成效

  推进利青教育同城化发展,加快利青教育合作,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以**市区优质教育资源学校结对建立校际间的合作发展交流关系,搭建校际合作交流平台,开展合作交流活动,促进两地教育持续发展。

  (一)利青同城教育发展共同体

  1.利青教育发展共同体3组(普通高中1组,义务教育2组)。共同体内的学校挂原校校牌和主校区分校校牌;主校区不再招收-6-

  市当年初中毕业生。

  (1)**中学与市高级中学。

  (2)**三中与市第七中学。

  (3)利通一小与市第六小学。

  2.管理体制

  共同体以“名校+分校”为主要模式,采取“一套班子、两个校区、独立核算、统一管理、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管理办法,实行“管理、业务、评估”统一制度。以优质名校为核心、通过发挥其品牌、资源、管理优势和名校聚集效应、辐射带动作用,带动多个同类别学校(校区)共同发展。

  共同体内的两个学校(校区),由主校区全面负责教育教学管理等工作。共同体内分校配备执行校长1名并兼任主校区副校长,由主校区委派,中层干部管理队伍由主校区聘任管理。共同体内实行教师、干部交流和走校轮岗制度。缺额教师由人事、编办、教育行政等部门负责补充。

  (二)利青同城教育发展合作体

  1.利青教育发展合作体10组(高中教育2组、义务教育8组)

  高中教育:(1)民族职业技术学院与市职教中心。

  (2)**回中与市第一中学:义务教育:-7-

  (3)**一中与市第四中学

  (4)**二中与市第五中学

  (5)**四中与市第六中学

  (6)利通二小与市第二小学

  (7)朝阳小学与市第三小学;(8)裕民小学与市第四小学:(9)开元小学与市第五小学;(10)利通一小与市汉坝小学。

  2.工作机制

  以优质中小学为牵头学校,在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城乡学校之间。因地制宜地探索构建教育合作体,使区域内学校强弱联合,交流互动,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缩小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办学差距。合作体学校相互及时通报重大工作安排、重大活动开展、管理制度的改革情况等。通过互派干部挂职锻炼、教师轮岗任教、新老教师师徒结对等形式。促进合作学校管理和中青年教师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等方面快速提升。

  (三)工作推进与工作激励

  1.加大干部教师交流力度

  各教育发展共同体、主校区和分校之间,互派干部教师。高中互派3名校级领导,6名学科教师;义务教育阶段互派2名领导,6名学科教师。高中互派交流年为三年,义务教育阶段交流-8-

  年限由主校区和成员校之间商定。

  各教育发展合作体、牵头校每年至少要选派2名骨干教师、优秀教师和成员校同等数量的青年教师进行置换交流,交流年限由牵头校和成员校之间商定。

  2.强化合作交流实效

  各教育发展共同体要尽力实现统一管理、统一部署、统一考核,要在充分调研、交流探讨、论证的基础上,达成中层干部、骨干教师交流,联合招生、教学教研、高考研讨、教师培训、家校合作等方面的合作意向,深入开展各项教育教学交流活动,主校区要经常督促指导分校工作、努力提升分校的办学效益。

  各教育发展合作体,要研究制定合作体合作办学实施方案,定期开展合作交流活动,每学期不得低于4次。确保达到互学互鉴、互联互通、互利互惠、合作共赢效果。

  3.创新教育教学方式

  各教育发展共同体、合作体,要创新加大利青教育教学方面的交流工作,创新教育教学方式,充分发挥优质资源共享作用,实施“互联网+教育”规划,启动教育信息化2.0,10所教育发展共同体和合作体必须互联互通,充分利用“互联网+教育”的管理模式,通过在线课堂、名师课堂等教育资源,让更多的薄弱学校、更多的学生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大面积提升利青教育质量。

  4.建立评估激励机制

  (1)评估。各共同体、合作体捆绑考核,在评估推进工作任-9-

  务完成情况前提下,同时重点考核自组建教育共同体、合作体以来,双方学校教育教学取得的主要业绩,尤其成员校在学校管理、校园文化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育质量等办学效益提升情况。

  (2)激励政策。一是为更好妥善解决交流教师交通、伙食等问题,确保教师交流取得实效。对双方交流教师每月给予交通、伙食补助,参照自治区有关差旅费标准执行。二是各共同体内、合作体内对交流和轮岗的教师、干部,在晋级评聘和评优选先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考虑。三是通过考核,对在利青同城教育发展中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六、工作步骤

  (一)前期筹备阶段。集团学校、联盟学校,由牵头学校负责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报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实施

  (二)操作运行阶段。集团学校按照实施方案组建集团管理组织机构,制定办学章程、办学规划,签订办学协议,进行校园建设,班级设置、设备配置、教师调配(交流)及其他相关工作。联盟学校按照实施方案,制定、签订办学协议。集团学校和联盟学校均于2021年秋季开学正式运行。

  (三)考核总结阶段。市教育局每年对推进中小学(园)集团化办学工作进行考核。

  七、管理与保障

  (一)人事管理

  1.均衡师资配置,优化教师队伍。在教师的补充配置上,教-10-

  育局优先考虑对各教育集团化、联盟化学校教师配备,通盘考虑各教育集团化、联盟化学校内的名师、骨教教师,学科带头人,在“大稳定、小调整的前提下,向起始年级、分校适当的倾斜优秀教师配置,均衡配置师资。

  2.加强教师交流、保障教师待遇。加强学校间的教师交流,鼓励优秀教师到分校、联盟校流动教学,带动分校、联盟校教育教学。教师到分校区、联盟校任教,按所任岗位享受相应待遇;交流到分校区、联盟校教师视为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支)教的经历,交流到城区学校的,在评先评优或职称晋级时优先考虑。(二)财务管理

  集团化、联盟化学校,按照义务教育阶段保障机制相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预算到校,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不变,均归属预算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统筹、截留、挪用。

  (三)考核办法

  集团化学校年终考核按教育局年终考核办法实行独立考核,考核成绩捆绑核算。各教育联盟学校年终考核实行独立考核,牵头学校按教育局年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成员校的考核成绩作为其中一项考核项目,列入牵头学校捆绑考核,主要考核对成员校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开展活动等方面内容及成效,重点考核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水平。其他联盟成员校,考核项目、内容按照教育局年终考核文件执行。

  (四)激励机制

  -11-

  每年安排对集团化、联盟化办学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考评,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颁发牌匾、证书,并对成效显著的学校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进行激励。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市中小学(园)集团化办学工作的领导,成立市教育局推进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工作领导小组,教育局局长任组长,教育局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教育局机关各科室主任,相关中小学(园)校园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定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统筹协调实施中的有关问题,加强对集团化办学的指导和评估等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教育室,李丽华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集团化、联盟化学校也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相关工作,服从工作需要,服从大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科学规划。各集团化、联盟化学校要结合法人校、牵头校、成员校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三)加强组织实施。各集团化、联盟化办学法人校、牵头校、成员校要积极行动起来,努力做到规划到位、管理到位、行动到位,成效到位,确保推进集团化办学工作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四)加强督导检查。集团化、联盟化办学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相关学校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放宽眼界、拓展思路,-12-

  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长远发展着想,为下一代的前途着想。教育局将推进集团化办学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并加强过程性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对工作进展滞后的学校(园),采取约谈督促、通报批评的方式予以惩戒。

  (五)加强政策宣传。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要求更加广泛,对教育公平和质量有更高的期盼。推进教育集团化、联盟化办学工作就是不断研究解决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新期待,全力办好新时代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具体举措,各相关学校(园)要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微信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推进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具体举措和重要意义,营造社会关注、人人支持的良好氛围。

  -13-

篇六: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

  

  县推进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精神,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新建学校和薄弱学校的办学品质,整体提升办学水平,全面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打造县教育品牌,决定持续推进我县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紧紧围绕我县教育总体水平迈入全区第一方阵的目标,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的品牌效应和办学优势,坚持“统筹协调、因地制宜、共建共享”原则,努力构建“管理互通、资源共享、研训联动、质量同进”的一体化办学模式,以优质学校为龙头、以集团发展为抓手,促进教育集团化、集团名校化、名校品质化、优质均衡化,推动全县中小学在战略规划、校园文化、日常管理、课程建设、教师发展与教育资源等方面实现优化配置和高质量发展,实现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有效衔接,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主要措施

  (一)科学组建教育集团

  1.组建办法。全县中小学教育集团由龙头学校+若干所新建学校、相对薄弱学校组成,形成稳健发展、相对紧密的办学联合体。龙头学校由区域相对中心点,办学规范、管理高效、质量优秀、示范性强,社会满意度高且有一定规模的学校担任。成员学校为若干所相对薄弱的同学段学校。教育集团以所属行政区域学

  校为主,也可以跨区域组建教育集团。

  2.组建模式。主要采用“联盟型”“紧密型”和“托管型”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并探索其他类型的办学模式。“联盟型”和“托管型”办学模式,成员学校法人不变,领导机构和学校管理保持相对独立,加挂教育集团成员学校牌子。“紧密型”办学模式,按照“一个法人、一套班子、多个校区、统一管理、资源共享”的模式进行组建,加挂教育集团校区牌子。

  3.办学规模。教育集团的办学规模,由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龙头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评估结果,在保证龙头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提升的情况下决定。原则上,“联盟型”教育集团成员学校(校区)不超过5所,“紧密型”教育集团成员学校(校区)不超过3所,“托管型”教育集团成员学校中小学不超过5所。

  (二)建立健全管理机制

  1.实行龙头学校负责制。龙头学校对成员学校具有教育教学管理、示范引领和帮扶的责任。各成员学校应服从、接受龙头学校的管理和指导,共同制定本集团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具体工作推进的时间表和线路图。

  2.建立集团理事会议制度。理事会由集团内各学校校级领导组成,理事会会长由龙头学校校长兼任,副会长由成员学校校长兼任,设秘书长和理事若干名。集团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理事会议,研究集团发展规划、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统筹安排集团内教育资源和教育教学活动等。各集团每季度向县教育局书面汇报理

  事会议的重大决策内容。

  3.建立集团日常工作管理制度。每个集团在龙头学校设立一个专职管理办公室,根据理事会议制定的计划方案具体负责组织落实集团人权、事权、财权及各项日常工作。

  (三)加强人才交流与培养

  1.加强人员交流。积极开展集团内校级领导、中层管理人员、学科教师轮岗交流。龙头学校向成员学校派出校级领导、中层管理人员、学科教师担(挂)任成员学校相应岗位的工作,引领成员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和教科研发展。成员学校派出人员到龙头学校跟岗学习。双方派出人员身份性质不变、工资关系和福利待遇仍归属原单位。

  2.加强教师培养。统筹集团内人才培养、培训、评价、考核工作,每学期龙头学校负责对成员学校教职工开展学科培训、教师专项培训、入职培训等。龙头学校每学期要在集团内组织开展课堂教学展示等,按照学科分组,各学科教师进行集体备课、教案设计、遴选代表执教展示课并进行教学反思、评课分享,学科名师或骨干进行评课示范或点评。

  (四)强化优质资源共建共享

  1.共用教学设施。统筹使用集团内学校相关场馆、实验室及设施设备,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益,使更多的学生享受一流的教育教学设施。

  2.开展集体教研。通过专家引领、名师工作室等形式,组织开展集体备课、教学研究、教学观摩等活动,提升课堂教学和教

  科研的有效性,整体提高课堂教学和教科研质量。

  3.共享教学资源。由龙头学校牵头,建立优质课程资源库,共享优质特色课程资源、教学资源、教师培训研修和教科研成果等,不断提升办学品质。

  (五)推进教育教学提质发展

  1.统筹课程教学。龙头学校指导成员学校严格实施国家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课程,规范学生教辅材料管理,支持学校建立必修、选修与社团活动相统一的学科课程体系。集团根据学生发展需要统一开发富有特色的校本课程,发挥校本课程的示范作用,实行特色课程学区共享、学校互补、共同参与,涉及课程的教案、资料、教具、课件可由集团内学校共同使用。集团要统筹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开展教学质量监测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整体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2.共建集团文化。在传承、提升集团各学校原有文化底蕴的同时,从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等方面拓展延伸,加快集团各学校文化融合,构建互励共进的集团文化,形成“一校一特色、一集团一品牌”的良好育人环境。

  3.共育核心素养。集团要统筹组建德育工作团队,共同研究和推进德育工作,共享德育资源。注重学生综合素质提升,整合体育艺术教育资源,培养学生健康体魄和艺术素养。加强劳动教育、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的协作,组织协调开展集团内学校学生共同参加体艺、科技、社团、社会实践等活动,培育学生的核心素养。

  (六)加强教育集团办学成效评估

  建立健全集团化办学评估机制,注重从集团办学模式、办学规模、管理创新、教科研联动、教育教学质量、教师队伍建设、办学成效等方面对集团实行“龙头校+成员校”的综合评价考核,将“+校”发展、提升效果作为考核重点。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集团龙头学校进行考核评估,集团龙头学校负责对“+校”进行考核评估。科学运用考核结果,以此作为对教育集团下一年度奖励及成员学校退出、集团撤销的重要依据。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2022年6月初,印发县推进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工作实施方案,落实集团化办学工作推进细节,明确保障措施、管理办法和推进路线图。

  (二)组织实施。2022年6月底前,县教育局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组建教育集团,有序推进集团化办学工作。

  (三)实施集团化办学考核。集团挂牌成立一年后,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教育集团内部治理和运行、优质资源共享、教师队伍建设、办学水平提升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估,全方位实施办学质量监测,推动集团化办学实质运行、健康有序发展。

  (四)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各教育集团要总结提炼集团化办学工作经验,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团化办学成果展示活动,分享集团化办学工作经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县教育局成立县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工

  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股,负责集团化办学日常管理工作。县教育局相应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规范教育集团组建程序,加强组织管理和视导评价,促进集团化办学持续健康发展。集团龙头校对成员学校领导有任免建议权,成员学校校长可聘任龙头学校副校长,不占龙头学校校级领导职数,成员学校重大事项由集团理事会集体决策,发挥集团管理效能。

  (二)加强经费保障。县教育局每年落实专项经费支持直属教育集团发展,各学校也要相应安排集团化办学专项经费。专项经费主要用于集团文化、品牌建设、优质课程开发、教科研指导和实践、人才联合培养、教学资源共享、学校特色活动、教改实验项目、信息一体化管理、人员差旅等支出。以确保集团化办学正常运转和有效开展创新改革探索为目的,鼓励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

  (三)加强人员保障。集团内设办公室,统筹协调处理集团具体事务,满足集团管理的需要,办公室设主任

  1名、副主任

  2名,按照龙头学校中层正、副职干部管理。为了调动龙头学校的积极性,确保优质资源不稀缺,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当地教师资源配置,给予支持。

  (四)加强督促指导。县教育局要加强对集团化办学的业务指导和工作督导,及时协调解决办学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集团化办学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对教育集团考核评估,推动集团内部各学校均衡发展,整体提升集团学校办学质量。

  (五)加强宣传力度。县教育局和学校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向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公众广泛宣传集团化办学改革的重要意义、主要政策措施、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效,在全社会营造重视、支持集团化办学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1.县中小学教育集团职责

  2.县教育局第一批教育集团组建方案

  附件1县中小学教育集团职责

  一、龙头学校职责

  1.整体规划集团的办学方向、办学特色和发展目标,促进各成员学校的同步发展与个性发展。

  2.输出教育品牌、办学理念、管理方式、干部和优秀教师、现代教育信息技术等。

  3.龙头学校要逐年提升自身教育教学质量,并统筹做好成员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教科研提质的诊断、指导和监控工作,全面提高成员校的办学质量和水平。同时,每年牵头完成教育集团办学质量评估。

  4.制定集团章程,牵头开展集团工作,定期召开集团工作计划会、年度集团工作总结会,部署年度工作,总结集团工作、形成经验。

  5.制定学校常规管理制度,规范集团学校办学行为,并对教育集团发展进行专项研究,对办学成果进行梳理、固化、提升,扩大优质学校教育集团影响力。

  6.统筹干部培养,协调教师交流,指导成员学校现代化人才队伍建设。

  7.加强对成员学校的学科、德育、特色课程设置与课程实施指导,探索集团内教育教学质量科学监测评价体系。

  8.定期对各成员学校进行督导,履行对成员学校进行警告和劝退的职责。

  9.其它需要龙头学校牵头落实的工作。

  二、成员学校职责

  1.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和集团理事会的指导。

  2.遵守集团章程,参加集团工作计划会、集团年度工作总结会,积极参与龙头学校大型活动。

  3.积极接受龙头学校在管理、教育、教学等方面的具体督导、调研、考核,主动融合龙头学校的办学理念、管理模式等经验。

  4.承担集团安排的具体工作和任务,校际(校区)间不断发掘优势,积极整合资源,促进集团学校间的高位均衡,形成各校(校区)自主、特色发展,集团联动、整体发展的良好局势。

  5.集团内所有成员学校均为资源输出方,在理事会的协调下,各成员学校在项目合作中,各尽所能,优势互补,实现共同发展。

  6.成员学校与龙头学校在学校品牌、管理理念、制度建设、教育教学、教研活动及干部、教师交流等方面依具体协议共享资源。

  7.成员学校应主动维护集团及龙头学校的形象及其他利益,对于集团学校品牌不得进行转让和二次输出。

  8.其它需要成员学校落实的工作。

  本管理办法由县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七: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

  

  基础教育阶段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教育集团化办学,根据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基础教育阶段开展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意见》(X政办发〔X〕4X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集团化办学为突破口,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办学模式,优化办学机制,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示范和带动作用,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着力解决城乡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推动全县基础教育实现优质均衡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按照“以县为主”原则,县政府负责统筹指导,县教体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推动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有序开展。

  (二)坚持因地制宜。立足县情、校情,坚持统一规划,分类指导,精准施策,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多样化的集团化办学模

  式。

  (三)坚持试点先行。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开展集团化办学试点,抓点带面,示范引领,稳步推进,不搞一刀切,成熟一个组建一个。

  (四)坚持依法办学。坚持依法治教、遵循教育规律,兼顾学校共同意愿,激发和调动学校办学积极性,推动学校优质资源共享,实现优质均衡。

  三、总体目标

  到X年,建成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基础教育办学集团,逐步构建覆盖城乡学校的教育集团化办学格局,实现义务教育零择校、消除大班额,努力办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一)着力抓好县城集团化办学。把破解县城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热”“大班额”作为关键,实施教育集团化办学的重点突破。县教体局要把推进县城教育集团化办学作为当前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加强统筹决策,建立集团化办学统筹领导机制,研究制定县城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先行组建X县城区小学教育集团进行集团化办学试点工作,为我县全面推进集团化办学提供样板。

  (二)统筹谋划重点镇集团化办学。按照城乡一体、培育优质、促进均衡的要求,把推进集团化办学纳入县域基础教育改革

  发展总体规划和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总体目标,结合城乡中小学幼儿园布局建设规划、人事制度改革、投入机制改革、办学体制改革、学校管理改革,加强集团化办学的统筹规划,X年秋季启动镇级层面教育集团化办学的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在乡镇实施集团化办学的管理模式和经验方法,实现县域内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着力构建教育集团化办学的良好发展环境。县发改局、教体局、人社局、财政局、县编委办等部门要从集团化办学实际需要出发,深化相应的配套改革,完善相应的政策措施,为集团化办学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构建推进集团化办学的有效合力和长效机制,支持保障集团化办学顺利实施。

  四、主要任务

  (一)分类推进教育集团化办学

  1.推进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大力实施“优质学校+”工程,发挥优质学校引领辐射作用,积极支持县城优质小学、初中与边远薄弱学校进行实质性合作办学、集团办学,共享管理等优质资源;新建小区、移民安置点配套建设学校、幼儿园,由优质学校领办或办成分校,薄弱学校与名校联合办学,建立教育集团。

  2.支持优质普通高中领办学校。建立优质高中对口合作机制,组织X中学与市内外其他优质高中合作办学、集团办学,教师交

  流,资源共享,促进普通高中协调发展、特色发展。支持引进省内外名校资源,来我县举办分校或合作办学,引领带动我县普通高中优质发展。同时,普通高中学校要在县域内确定一所农村初级中学开展帮扶工作,探索初、高中教育教学衔接的路径,助力初中教育创新发展。

  3.鼓励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连锁办园。充分利用省市示范幼儿园等优质资源,按照“名园+新园”“优质幼儿园+X”“公办园+民办园”等办园模式,实施学前教育集团化连锁办园。X年要大力推进乡镇村级幼儿园一体化管理省级试点基地建设工作,县教体局要出台《实施方案》,推进镇村幼儿园一体化发展。要积极引进省市示范园等优质幼儿园与我县各类幼儿园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争取实施连锁办园、集团办园。要大力支持民办幼儿园发展,争取创建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二)创新集团化办学方式

  1.“核心校+新校”办学模式。以一所优质学校为龙头,与一所或两所新建学校组建教育集团,实行管理、师资、设备、文化等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促进新办学校高起点发展、高品位管理、高质量办学。

  2.“核心校+弱校”办学模式。通过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重组、联盟或托管,引领薄弱学校发展,逐步提升薄弱学校的办学质量,缩小校际差距,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3.“核心校+农村校”办学模式。通过进一步扩大和深化城乡中小学结对帮扶活动,建立教育联盟、“名校托管”机制,促进农村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

  4.“域外名校+本地校”办学模式。实施开放办学、合作办学,积极引进省内外优质名校资源,植入先进的办学理念、管理方式、优秀文化、优质师资,带动提升本地学校的办学水平。

  (三)健全教育集团运行机制

  指导教育集团建立和完善集团内部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建立集团办学理事会制度,制定集团办学章程,创新集团办学治理模式,提升集团办学治理能力和水平。坚持集团化办学与办好每一所学校并重,科学制定集团组建方案,合理确定集团组建模式,认真制定集团办学发展规划,推动集团成员校的深度合作和协同发展。教育集团要以资产和教育教学为纽带,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的教育教学优势和品牌效应,实行连锁办学、合作办学、联盟办学,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打造集团化办学特色和品牌,确保集团化办学取得实效。

  (四)建立科学评价机制

  县教体局要建立集团化办学考核评价制度,制定集团化办学考核评价办法,将集团化办学纳入基础教育工作目标考核体系,重点对集团内部治理和运行、优质资源共享、教师队伍建设、办学水平提升等方面实施考核评价,全方位进行办学质量监测,推动集团化办学实质运行、健康有序发展。指导集团制定内部考核评价制度,对集团内部学校进行考核评价,激发和调动成员校参与集团化办学的积极性,推动集团建设和发展,促进共同发展、特色发展。

  (五)建立教师流动机制

  县人社局与县教体局要协同配合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创新集团化办学教师管理和交流机制,打破集团校内管理层级和校际界限,实行集团内部教师统筹管理,变“学校人”为“集团人”,促进集团内骨干教师在成员校之间双向流动。核心校向成员校派出管理团队和骨干教师,成员校派出教师到核心校,带动成员校发展。建立集团内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送教和交流制度,名师带徒制度,名师课题研究制度,发挥优秀教师的专业引领作用,促进集团学校间形成共享优质师资、实现良性互动的发展模式。

  (六)探索建立集团办学统筹管理机制

  县教体局要按照“放管服”改革的要求,赋予教育集团必要的办学自主权和内部管理权,针对不同的集团化办学模式,建立实行差别化的管理运行机制,支持集团自主办学、自主管理,在

  教育理念、教育科研、教育评价、设备资源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支持集团在办学经费上享有一定的统筹使用权,可由教育集团在各成员校公用经费总额内按一定比例进行统筹,作为集团办学专项经费,用于集团开展教育改革、教学研究、师资培训、课程开发等活动。

  (七)建立奖励激励机制

  县教体局要建立集团化办学激励机制,集团成员学校、校长、教师在评先树优、职称晋升、教师培训等方面实行奖励激励政策,对集团化办学的先进典型给予表彰奖励,增强集团发展内生动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教体局、财政局、人社局、发改局、编委办等部门为成员的X县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由县教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明确各自职责。县教体局要发挥牵头作用,细化工作措施,研究制定具体推进方案,抓好教育集团的组建与实施,尽快建设一批高水平的教育集团。同时,要大力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着力抓好县城第二小学建设、“全面改薄”和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县财政局

  要加大经费投入,安排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教育集团化办学经费奖补;县人社局和县编委办要从集团化办学实际需要出发,完善相应的政策配套措施;县发改局要将集团化办学纳入县域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争取项目支持,优化城乡学校、幼儿园的办学条件。

  (三)严格督导考核。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加强对全县教育集团化办学专项督查,采取适当方式接受社会评价和监督,引入第三方机构,对集团化办学进行绩效评估,推动集团化办学科学发展。

  (四)营造良好氛围。县教体局要加强对集团化办学理论和实践的研究,认真学习外地集团化办学的成功经验,及时发现总结开展集团化办学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宣传报道集团化办学的好典型、好做法。通过宣传,引导和动员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形成全社会和广大家长、教师理解支持集团化办学,形成推进集团化办学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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