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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调研报告(6篇)

发布时间:2023-07-22 16:55:05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调研报告

  

  关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调研报告

  按照市工会2022年度重点调研工作安排,职工服务中心6-7月份开展了新业态职工社会保险和权益保障情况调研。本次调研,主要采用微信问卷调查和走访调查的形式开展,收回有效问卷124份,走访了包括美团xxx分公司、邮政快递管理局联合工会(包括8家快递公司)等新业态企业,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调研问卷分析

  一、被调研新业态企业会员基本情况

  1、会员人数:美团会员222人,邮政快递管理局联合工会会员153合计人。大货车司机37人。其中专职的新就业劳动者为87.1%,兼职的新就业劳动者为12.9%。

  2、会员男女占比:男68.55%女31.45%。

  3、年龄结构:16-26岁5.65%,27-37岁43.55%,38-48岁27.42%,19-59岁22.58%,60岁以上0.81%。

  4、文化程度:初中及以下40.32%,高中29.84%,大学专科26.61%,本科3.23%。

  5、工作1-3年以内的25%,3-5年的占12.9%,五年以上的30.65%。日工作时间8小时以下的50%,8-12小时45.16%,13-16小时3.23%,其它时长1.61%。

  二、被调研新业态企业签署合同和协议和收入情况

  平台注册10.48%

  劳务派遣10.48%

  雇佣协议劳务协议或者服务协议(当事人和平台无隶属关系)的31.45%,有劳动合同(当事人属于企业正式员工)的24.19%,未签订任何合同的14.52%,自营性质的8.87%。

  月收入3000元以下占29.84%,3001元-5000元的占63.71%。

  三、被调研新业态企业会员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1、关于养老保险:参加了社保部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占30.65%,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保部门养老保险11.29%,参加了社保部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9.68%.2、关于医疗保险:参加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占30.65%,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32.26%,购买了商业医疗保险的0.81%,均未参加的36.29%.

  3、关于意外伤害和工伤保险: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的33.87%,参加社保部门工伤保险的28.23%,均为参加的为37.9%.4、未购买社会保险的原因:14.52%的新业态劳动者认为单位不给缴纳是主要原因,27.42%的人认为是费用太高自己承担困难,8.06%的人认为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年限太长,购买其它商业保险替代社保的占31.45%,其它原因占38.23%。

  四、新业态从业人员维护权益的途径

  认为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发表意见的占52.42%,直接向班组长或单位领导反映意见的占35.48%,认为通过单位工会反映劳动者权益问题占5.65%。通过媒体等其它途径反映意见建议的占6.46%。

  92.74%的被调查者认为没有和就业平台发生过劳动争议纠纷,发生过纠纷协议解决的占3.23%,通过有关部门解决的占1.61%,未解决离职的占2.42%。

  综合以上调研情况,就目前情况看来,对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劳动权益保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就业者与平台企业之间的法律关系模糊,且信息不

  对称和地位不对等容易导致就业者陷入被动局面。

  对于就业者来说,因其与平台企业之间不成立劳动关系,其与平台企业之间的交易风险分担机制又未建立,所以就业者在该模式下会承担更多的社会风险。并且,由于平台企业掌握了大量的信息资源,其对于就业者的绩效评价、工作分配、工作场所调度、报酬等级评定等均握有极大的话语权,这种信息不对称和地位不平等的情形,导致相关企业能较为容易侵害相关就业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就业者基本是个人参加社会保险,在遭遇工伤或者失业情形时,就业者的劳动风险承受能力必然先天不足。

  新就业形态下的平台企业与就业者之间的关系,由于不被认定为劳动关系,相关企业不会为劳动者缴费办理社保手续,社保缴费压力全部落在了就业者个人身上。对于个人参保,不但需要个人支付全部费用,还需要个人按时办理参保手续。这对于就业者个人而言,都将产生极大的就业成本。倘若就业者不参加社保,则一旦发生工伤事故,相关风险后果便全部由其个人承担,就业者将处于极为不利的境地。

  三是如果新就业形态下就业各方一旦发生纠纷,就业者缺乏有效的权利救济渠道,其劳动权益难以得到应有保障。

  多数新业态劳动者属于灵活就业人员,流动性强、管理不便,即便是处于同一个平台上的劳动者,相互之间仍然缺乏沟通和凝聚力,他们对劳动争议、集体谈判和工会组织等

  较为陌生,利用工会进行维权比较困难。

  但是,展望未来经济的发展趋势,新产业形态和新就业形式将是大势所趋。因此,在新的时代背景和经济环境下,为促进新经济、新业态又快又好地发展,我们应当弥补缺陷、发挥优势,并考虑对现行劳动法律的相关规定进行适当调整、完善。

  几点建议:

  第一,适时调整现行法律规定的劳动关系与社会保障体系,以适应新就业形态的发展。

  我国传统劳动法对于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方面的规定并不适用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小时”、“节假日工作作为加班来计算”等传统工时规定无法在新就业形态下得到执行。

  立法者应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内容,纳入到国家劳动法律框架的调整范围之中。此外,政府还应建立更为健全的就业扶持政策和社会保障体系,为自由工作者和新就业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障支持。在社保制度改革方面,要打破用人单位为参保主体的传统社会保障参与渠道,增加劳动者直接参保的社保参保模式,为新就业者提供更为便捷有力的社会保障支持。

  第二,政府劳动管理部门作为行政职能部门,应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保障新就业形态下各方主体,尤其是就业者

  的合法权益。

  为维护新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新就业形态的健康发展,劳动执法监督部门应更主动作为,有力监督,积极保障。

  第三,积极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新就业形态下的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建设。

  国家应当进一步鼓励、支持包括新闻媒体、调解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在内的专业中介机构、行业商会协会组织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新就业形态下劳动关系新模式的构建工作之中。并拓宽用工主体和劳动者之间的利益表达途径、争端解决机制、权利救济渠道等。从而为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的健康发展,创造更好的社会氛围和发展环境。

  社会不断发展,新的就业形式不断涌现,多种灵活就业形式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这期间也体现了传统劳动关系管理中的不足。注重保护灵活就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解决复杂的劳动问题,确保灵活就业劳动人员得到社会的尊重以及保护,才能进一步提高我国的就业水平,推动我国的和谐社会的发展,为社会的建设以及发展贡献力量。

篇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调研报告

  

  快递外卖等新就业形态从业者权益如何保护?关注2022近年来,平台经济迅速发展,创造了?量就业机会,依托互联?平台就业的?约配送员、?约车驾驶员、货车司机、互联?营销师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幅增加。国家统计局公开数据显?,截?2021年底,中国灵活就业?员已经达到2亿?。灵活就业已成为我国劳动?市场的?种重要就业形态,?这些新就业形态在增加就业容量的同时,也因?作地点、?作时间、??关系弹性化等特征,为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提出了新的要求。平台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如何认定?“算法”困住从业者如何破解?安全问题如何保障?今年政府?作报告中明确,开展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近年来,新业态从业者权益保护政策也进?“加速跑”阶段,纷纷出台落实。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多位代表委员也就新业态从业者权益保护问题带来了他们的建议。互联?平台??量?,从业者权益被忽视中国?民?学灵活??课题组等发布的《中国灵活??发展报告(2022)》蓝?书指出,当前灵活??规范的重点难点在于互联?平台??。但这部分灵活???员数量庞?且保持增长。以?个头部企业数据为例:美团研究院发布的《2019年及2020年疫情期间美团骑?就业报告》显?,2020年上半年平台有单骑?为2952万?;饿了么在本轮调研中表?,2021年?活跃骑?(每?跑够?单以上)数量为85万?;中国?民?学劳动?事学院课题组2019年发布的《滴滴平台就业体系与就业数量测算》显?,2019年滴滴打车平台上的?约车司机约为2345万?。2021年11?6?,北京市?兴区,风?中的外卖?哥。新京报记者

  尹亚飞

  摄去年,?篇《外卖骑?,困在系统?》的报道将新就业形态从业者的困与难摆在公众?前。所谓“系统”,是互联?平台

  提??产效率的算法,也是平台企业获得更?利润的重要?段。根据某平台公司公开资料显?,其对配送时间有“历史数据模型估算时间”“城市通?状态特性下估算时间”“出餐到店取餐等配送各场景累加估算时间”和“配送距离估算时间”四种评估算法。平台企业通过实时智能配送系统分析配送员?数据,利?算法进?派单,给出建议路线,压缩配送员数量及其配送时间,提?单位时间内送餐数量,从?获得更?利润。??、?车、?个APP,骑?注册通过后可以?刻上岗,没有底薪、社保,可以?由抢单,可以拒绝系统派单,但多次拒绝系统派单会被限制抢单,不受差评和投诉影响,但超时会?临严重的惩罚,超时1秒钟,配送费扣50%。蓝?书指出,互联?平台??是?前?较?为使?的灵活??类型,但平台劳动者也不被平台企业纳?员?体系。该项?组调研的数据显?,近五分之?的企业在灵活??中遇到了“劳动争议与员?维权”的问题。劳动争议问题的出现与??资源服务?业的规范性不?有关,尤其是?些?型的??资源服务供应商,在?临?伤、?亡、退?或者其他劳资纠纷时存在着与??企业互相推诿甚?关门跑路的情况,在?常业务运营中也存在不缴或少缴社保、未?额发放?资、拖??资等??的问题。中国社科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孙萍及其团队,于2020年11?在北京进?的?项调查显?,受访外卖骑?六成以上没有社保。有社保的骑?多为兼职,是原单位交的社保,或系??缴纳;且外卖骑??多与第三?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劳动合同。雇佣关系模糊难界定,建议明确劳动关系在现实中,劳动者与平台间的??关系情况较为复杂。平台?营、商户?营、众包配送、物流供应商及代理商提供物流配送等模式,不同的模式也意味着配送员所属的单位不同,这也会造成平台责任不明确、平台与劳动者关系模糊、劳动者权益缺乏保障等问题。??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于2021年7?印发的《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中规定:不完全符合确?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劳动管理的,指导企业与劳动者订?书?协议,合理确定企业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新业态从业模式已经从原来的‘组织+雇员’模式向现在的‘平台+个体’模式转变。灵活就业、平台就业的发展,使原来的‘标准劳动关系’发?变形,导致多重劳动关系建?。从业形态突破了单?雇主的界限,兼职、多职以及受雇和?雇之间的?份转换成为?种常态。”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台律师事务所主任?剑龙表?。?剑龙建议,尽快修改我国劳动法,补齐劳动?法短板,对“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进?专章规定,将新业态劳动者作为特定职业类型,将其劳动权益保障纳?劳动法的保护范围。?剑龙认为,由于雇佣关系和劳动者?份出现模糊,新业态劳动者劳动关系属性趋于弱化,导致新业态劳动者?前?临诸多问题和挑战,?如合同签订?例低、??秩序混乱、社保缴存?例低、职业伤害频发、商业保险缺少保障等。他提出,灵活就业、平台就业等新业态?员的?多数往往被定义为劳务关系,??劳动关系,从?不受劳动法的调整和保护。这些新业态劳动者?多数?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劳动保障,?旦发?职业伤害,极易陷?困境。为此,?剑龙呼吁通过法律规范明确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在劳动关系上,劳动法可明确新业态??属于新型劳动关

  为此,?剑龙呼吁通过法律规范明确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在劳动关系上,劳动法可明确新业态??属于新型劳动关系。符合确定劳动关系情形的,企业应当依法与劳动者订?书?劳动合同;符合?全?制??情形的,企业应与劳动者订?书?协议,合理确定企业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个?依托平台?主开展经营活动、从事?由职业等,应按照民事法律调整双?权利义务。全国政协总?会界别连续第?年关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界别提案中建议,出台与新业态形势相适应的法律规定,修改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对劳动者、劳动关系、?资收?等基本概念做出界定。明确平台企业在平台??关系中的义务及在多?关系中的责任,确认?业主管部门对平台企业的监管职责内容。多项国家政策密集出台,各省加速落地2020年2?,外卖骑?以“?约配送员”的名称,正式成为新职业纳?国家职业分类?录,相关国家政策陆续上路。2021年7?,??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共同印发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开启新业态从业者权益保护政策“加速跑”的阶段,多项?件纷纷出台。针对外卖员、货车司机、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者保障的意见陆续推出,深?各个垂直?业提出针对性指导。从上述意见的具体内容可以观察到,政府对于新就业形态从“包容审慎”的监管思路转向“补齐制度短板”的思路,也标志着我国灵活??市场正在朝着规范、合规的?向发展。?前北京、上海、浙江、?东、安徽、四川等多地均就相关问题陆续推出政策?案。以北京为例,去年9?,北京发布相关措施,要求企业平台按时?额向提供正常劳动的“平台?约劳动者”?付不低于北京市最低?资标准的劳动报酬,不得克扣或者?故拖?。社会保障??,稳定长期在京实际就业的“平台?约劳动者”和“平台个?灵活就业?员”可按规定参加北京市职?基本养?、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也可选择在户籍地参加社会保险。在?社部指导下,平台企业以“算法取中”为指导连续三次公开算法规则,相关规则设置和福利调整升级。2022年3?3?,美团外卖发布《2021年度美团骑?权益保障社会责任报告》,宣布正式推动合作商试点“服务星级”阶梯化激励机制。骑?的?度奖励与?度积分挂钩,对差评、超时等情况的处理从扣款改为扣分,骑?可在后续通过加分项弥补。饿了么??在升级安全体系、优化规则设置、保障劳动报酬、完善健康关怀、畅通沟通机制、增加福利物资等??进?了改进。滴滴从2021年7?以来,对于?约车司机的劳动时长保障、职业伤害保障、健康医疗、专属商业养?保险、收?奖励与补偿、福利关怀、公益帮扶等??采取相应措施。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险试点写?政府?作报告今年政府?作报告明确,完善灵活就业社会保障政策,开展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相关?作早已陆续开展。2020年,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作确保如期实现全??康的意见》(2020年中央?号?件)中,“开展新业态从业?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这?表述就?次提出。2021年8?,时任??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表?,?社部正在制定平台灵活就业?员职业伤害保障办法,拟开展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此次试点将明确平台灵活就业?员职业伤害保障是社会保险的定位,在现??伤保险制度的?框架下建?和实施,并先从社会各界关注度较?、职业伤害风险较?的出?、外卖、即时配送、同城货运等?业??,选择部分?作基础较好的省市先?试点。”游钧表?。据了解,?前,在?东、浙江、四川等地已经进?试点,保障?式?体分为两种:单独设?职业伤害险,或由传统?伤保险承担。近?,北京市?社局对辖区内新就业形态领域头部企业进?了集体合同备案,覆盖职?约31.8万?。集体合同通过??单位与?会或劳动者推举的代表开展集体协商的?式订?,明确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最低劳动标准。在此基础上,??单位与劳动者双?共同协商具体劳动标准。这项集体合同,涵盖了劳动合同管理、劳动报酬、劳动安全、保险福利、职业技能培训、就业保障等劳动权益内容。例如,在国家规定的五项社会保险基础上,对这些劳动者额外提供?定保额的补充意外伤害保险。根据?线岗位对技能的不同要求,提供多种职业技能培训以及培训补贴。今年全国两会上,多位代表委员也就新就业形态从业者权益保障问题提出建议。?剑龙建议劳动法要赋予新业态劳动者在平等就业、最低?资、?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基本养?保险和医疗保险等??的基本劳动权利。尤其是针对新业态劳动者的?作特点,在劳动安全保障上,对出?、外卖、配送、货运等?业的平台企业要普遍建?职业伤害保险制度。平台企业应主动完善算法规则的制定程序,通过职代会等民主管理?式,保障劳动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全国??代表、TCL创始?李东?建议,完善灵活就业?员社会保障,在全国社保体系内设?灵活就业?员独?统筹参保平台。规范灵活就业?员劳务合同条款和内容,保障其享有合法权益。明确灵活就业?员社保缴纳标准,进?不断提?灵活就业?员参保积极性。记者|

  马瑾倩

  摄影记者

  |尹亚

  飞编辑|张磊

  刘茜贤

  校对|杨许丽

篇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调研报告

  

  新阶段就业形势状况调研报告(1)

  就业是民生之本。做好就业工作,需要全面分析当前所面临的形势,既要看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又要把握促进就业的积极因素和有利条件,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一、我市就业工作基本情况

  建立就业协调机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并把促进就业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强力推进。为了加强我市就业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了由24个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组成的市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出台了“消除零就业家庭”等若干项促进就业政策措施。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也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从而自上而下建立了促进就业工作的协调机制,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了促进就业的目标责任制,进行年度考核。

  落实就业优惠政策。按照《就业促进法》和中央、省、市促进就业的各项决策部署,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等政策认真实施。去年以来,全市发放就业服务卡2万多份,发放再就业优惠证6660份,发放小额担保贷款760笔、金额3485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50%,直接扶持创业者760人,带动6500多人实现就业。累计发放扶持创业小额担保贷款2855笔、金额万元,发放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31笔,金额2043万元。20XX年,全市落实主辅分离政策安置下岗人员1620人,减免企业所得税544万元;落实稳定就业政策,办理出口退税亿元;落实鼓励吸纳招收下岗人员中就业困难人员431人

  减免增值税4412人次,减免税额万元;落实残疾人就业政策减免税收万元。

  构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近年来,我市建立了市、县区、街道、社区、村民组五级服务网络平台,已建成劳动保障事务所272个,劳动保障工作站

  1579个,在村民组设立信息员43681名。与此同时,全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劳动部门主办的区域性中心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已达13家,市、县劳动部门举办的公共培训机构14家,在乡镇共建立公共及民办职业介绍机构100多家,建立县、乡就业培训机构60余家,为城乡劳动力资源配置发挥了重要作用。

  推进统筹城乡就业。我市坚持科学发展、统筹兼顾的原则,在稳定城镇就业工作的同时,把就业工作重点快速向农村富余劳动力和返乡农民工转移就业方面转移。大力实施农民工素质就业计划。开展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紧紧围绕劳动力需求和本地

  企业用工紧缺工种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培训,同时还积极为参加培训的农村劳动力提供技能水平鉴定评价服务,不断提高农民工素质。全市农民工技能培训人数达39103人,共有近3万人通过培训成功实现就业,就业人数占培训总人数的84%。尤其是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我市针对返乡农民工的特点,积极开展调查摸底,了解返乡农民工的技能情况、求职愿望和技能培训需求,对有创业愿望的积极组织创业培训,有一般技能培训需求的及时安排培训。大力实施“1511”

  工程。即培养1000名创业者、解决500户“零转移农户”转移就业、创建100个充分就业乡村、建设100个培训基地,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渠道。

  以创业促进就业。我市将鼓励创业作为解决就业问题的重要手段。20XX年市委、市政府开展全民创业行动以来,全市共建立了创业园区13个、创业街10条,园、街吸纳创业者507人,带动11885人实现了再就业。在创业培训上,全市共组织了186个班次的创业培训。

  8000多名下岗失业人员和有创业愿望人员参加了培训,已有3087人实现成功创业或自谋职业,累计带动再就业人数达万余人。

  推进就业援助。我市将零就业家庭就业帮扶和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问题的重要举措之一。在城区先后开展了“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消除零就业家庭”、“再就业百日帮扶”等专项援助活动,在农村开展了“春风行动”、“消除零转移就业农户”、“创建转移就业乡村”等活动,从而建立了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的就业援助体系。全市共走访下岗失业人员困难家庭3200多户,确定援助对象2812位,签订服务协议2812分。截至目前,帮助272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其中98人安置在公益性就业岗位;为71户“零就业家庭”开展了就业援助,并有129位“零就业家庭”成员成功就业;援助“零转移就业农户”524户,有703人实现就业。全市共举办专场招聘会126场,发放政策宣传材料万份,2万余人实现就地就业。

  二、当前就业形势分析

  就业局面复杂、压力大。“新增就业压力大、转移就业压力大、再就业压力大、总量规模压力大”是我国就业的特点,而且未来一段时间就业压力将继续增大。人口基数大、新增就业人口不断增长,加之产业结构升级带来的就业结构性矛盾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快等,是现阶段就业形势严峻的主要原因。权威部门统计,“十一五”时期,我国进入新的人口劳动力增长高峰,5年新增劳动力总供给将达5000多万,特别是高校毕业生人数会持续增长。但劳动力就业需求岗位只能新增4000万个,劳动力供求缺口将达1000万个左右。

  经济结构调整影响就业。国内经济周期进入减速通道,经济调整将影响就业。相关数据显示,经济每增长一个百分

  点带动的就业已由“九五”时期的94万人,减少到“十五”时期的80万人,并且呈持续下滑状态。自20XX年以来,国内经济持续保持了8年的扩张势头,从20XX年3季度开始,我国经济已经由持续的扩张转为收缩,gdp增速逐季回落,尽管20XX年下半年中央已连续出台了刺激经济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但经济下行的趋势并未改变。20XX年,面对空前严重的世界金融危机,中央已经和将要采取一系列刺激内需的宏观经济政策,但宏观调控只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经济调整的力度和时间,而不可能消除经济调整,经济增长放缓势必要影响就业。

  金融危机对就业形势冲击。全球金融危机已对我国就业产生了不利影响。一是国外需求下降,出口企业订单减少,导致企业停产或裁员。从去年下半年,我市对返乡农民工的监测可以看出,提前返乡的农民工大多是来自“珠三角”、“长三角”地区依赖出口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二是影响投资信心,导致就业岗位增长减缓。有的企业虽然未受大的影响但本来打算扩大投资,增加就业岗位,却选择了观望。三是影响消费信心进而影响就业。没有就业就没有收入、没有消费,就业能促进消费、拉动内需,这也是中央将“保增长”与“保就业”放在同等重要位置的原因。

  三、我市就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受国际、国内大环境影响,以及我市市情特点,当前,我市劳动力就业存在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主要表现为“四个矛盾

  ”:

  一是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根据城乡统筹就业的要求,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大了我市新增劳动力与新增就业岗位的矛盾。我市又恰恰是典型的就业困难城市。首先是农业和人口大市,农业人口480多万,有130多万农村富余劳动力常年在外务工,受金融危机影响,截止到春节前,全市返乡农民工达到110万人,春节后有100万农民工重新外出务工。截止到3月底,外出务工中有万名农民工又重新返乡,返乡农民工数量多;其次我市作为发展中老工业城市,下岗失业人员较多,同时受金融危机影响,截止3月底,我市企业新招聘员工32358人,新裁减员工3130人,企业新增加岗位29228人;停产、半停产企业113户,涉及职工6063人;采取措施稳定岗位175家企业,涉及职工19102人。再次是教育大市,大中专毕业生数量多,“三多”给**就业工作带来了极大压力。

  二是结构性的矛盾。从我市当前产业转型看,一方面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比例下降,第三产业发展缓慢,新上的能源化工、机械制造等项目科技含量和机械化程度高,使普通劳动者选择就业的机会减少,体力型劳动者就业空间越来越小。另一方面劳动力素质与岗位需求不相适应的结构性矛盾突出,劳动力数量庞大但整体素质偏低,一般劳动力数量

  严重过剩,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短缺,“就业难”和“招工难”的问题并存,“有事没人干”和“有人没事干”的现象同时存在。而且随着我市经济结构性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逐步加快,这些问题将会越来越突出。尤其“4050”下岗职工因年龄和技能原因,再就业更为困难。同时,福利企业经营比较困难,残疾人下岗失业增多。

  三是劳动者就业观念与市场机制不相适应的矛盾。多数失业人员参加技能培训的积极性不高,看重眼前利益,宁可去竞争技能要求不高,工资待遇低的岗位,也不愿意花时间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当前由于国际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影响不断蔓延,我市部分企业经营困难、用工不足,进一步加剧了就业岗位供求的矛盾,使得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在可预见的一段时间内,都面临着巨大的压力。

  四是就业多元化与管理培训落后的矛盾。当前就业工作呈现用工单位多元化,就业渠道、就业方式多元化的特点,各级政府在管理与服务中存在诸多困难。目前我市就业服务机构尚不健全,服务条件、手段落后,劳动力网上市场即无形市场尚未形成,就业培训体系不完善。特别是就业培训种类繁杂,质量不高,针对性不强等问题尤为突出,加之一些企业用工行为不规范,合同签约率不高,社会保险的参保率低,劳动监察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四、对我市促进就业工作的几点对策与建议

  一要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责,切实推动《就业促进法》的贯彻落实。促进就业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政府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各级政府要全面落实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贯彻《就业促进法》,把促进就业作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要任务,建立健全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遵循市场对就业的基础性作用,发挥政府促进就业的主体责任,要把就业作为政府业绩的重要考核指标,也要坚持将就业形势作为制定改革发展措施的主要评估指标,扩大就业总量,改善就业结构,提高就业质量,以保证就业年度计划的落实,努力实现全市社会就业比较充分的目标。

  二要进一步开发就业岗位,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要紧紧抓住中央扩大内需带来的就业拉动效应,大力争取国家项目和资金支持,加快宁宜城际铁路等各类投资项目推进,坚持在发展中扩大就业。全面实施工业强市战略,推动石油化工、纺织服装、新型建材、林浆造纸、机械制造等主导产业结构升级,不断培育经济增长点,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经济发展,加快发展旅游业、商贸流通业、餐饮业、社区服务业等第三产业,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和农村劳务经济,大力发展公益事业,千方百计挖掘就业岗位资源,带动各类劳动人员就业。积极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

  设、城市社区建设和应征入伍,切实引导好高校毕业生就业。

  三要进一步抓好创业载体建设,推动创业带动就业。要实施积极的创业政策,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继续加大政策引导、创业培训和创业扶持力度,继续开展全民创业行动,采取积极措施,实施创业带动就业。着力在提高创业意识、增强创业能力和优化创业环境方面下功夫。加强创业载体建设,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项目推介、专家指导、法律援助等创业服务。继续加大对中小企业扶持力度,进一步研究、落实减轻企业用工负担的政策措施,鼓励用人单位吸纳“4050”人员和残疾人就业。加强创业典型宣传和创业教育,引导和激励有志者投身创业。

  四要进一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提高培训效果。要鼓励和支持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需求,开展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积极整合劳动、妇联、团委、职业教育等社会培训资源,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实行工学结合,拓展培训专业。要强化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实现培训专业与经济发展、培训方式与就业意愿、培训内容与就业岗位的相互对接。充分发挥就业服务中心在技能培训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劳动者的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研究和探索就业技能培训高效机制,着力提高培训合格率和就业率。

  五要进一步加强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水

  平。要着力构建城乡就业服务平台,制定和完善相关工作标准和管理制度。在加快推进街道就业服务机构建设的基础上,要加大资金投入,逐步推进村级平台建设。结合劳动力动态管理要求,利用就业服务网络和信息,对城镇劳动力、农村劳动力、被征地农民、新成长劳动力实施动态管理,有针对性地提供个性化就业服务。建立公共就业服务资金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各界为公益性就业服务提供捐赠、资助。加强社会职业中介机构管理,促进依法开展就业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协同作用,形成开展促进就业工作的合力。

篇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调研报告

  

  开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有效解决我区当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决定开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专项行动,并制定如下专项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省市《通知》政策规定和要求,集中解决我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好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四个群体,进一步压实相关责任,规范企业用工行为,防范化解劳动纠纷,优化劳动保障服务,提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就业质量,健全相关制度机制,促进形成重视、关心、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良好社会氛围和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健全完善制度,制定专项行动方案。

  1.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总工会等部门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与调解仲裁股(名单附后)。各乡镇(街道)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由人社所牵头,成立相应的专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组织开展工作。领导小组要召开专题工作部署会,成员单位要相互配合支持,共同推动专项行动的开展。

  2.制定专项方案。各乡镇(街道)根据本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相应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时间进度。

  (二)深入走访,加强工作调研,及时汇总动态台账。搞好摸底调查。人社部门联系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工会等部门,深入走访辖区内各平台企业、合作企业开展劳动用工情况摸底调查,全面掌握企业户数、职工人数以及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结合建立职工名册,建立企业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实现对企业劳动用工的动态管理。交通运输部门提供网约车、代驾、大2货车平台企业和驾驶员信息;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网约配送员平台企业和人员信息,所统计信息报人社部门进行汇总。建立平台企业动态报告制度,并明确平台企业和合作企业每半年报告一次劳动用工情况,人社部门要及时进行动态调整相关台账(2022年3月31日前)。

  (三)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开展集中入会,推广集体协商。会同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工会等部门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有关文件政策宣传,增强企业合规用工意识,加强正面指引。通过政府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刊发政策解读、政策问答、企业典型案例、经验做法等,创造良好社会氛围。

  支持各级工会组织深入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集中行动,推进相关平台企业、合作企业依法普遍建立工会组织,完善组织体系,重点抓好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四个群体工会会员发展工作,持续开展集体协商“春季要约”活动,在外卖、网约车、快递、货运等新业态行业、企业各选择1-2家开展试点,支持工会与平台企业、行业协会3开展协商,订立集体合同或者协议等,保障劳动者权益(6月30日前完成)。

  (四)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组织开展各类专项培训。深入了解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需求,为平台企业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技能提升培训(2022年6月前)。引导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就业地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持续推进)。会同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总工会四家单位组织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专项培训。针对劳动者行业特点,设置安排相关培训内容,通过培训提高企业和劳动者依法维护合法权利和遵纪守法、诚信守信的意识(2022年4月)。

  (五)开展平台企业规范合法用工活动。结合送法律、送政策、送服务到企业活动,推广使用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指导平台企业依法同符合劳动关系情形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引导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特点与职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劳动报酬、工作内容时间等必备条款。依法履行法定休息制度,4合理规定加班工资。研究制定并推广适合平台企业的劳动规章制度,指导帮助企业制定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促进劳动用工制度化、规范化。将平台企业、合作企业纳入千户企业培育共同行动,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培育工作(2022年5月)。

  (六)加强劳动监察执法检查力度。将平台企业、合作企业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情况作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重要内容,加强日常巡查、书面审查、举报投诉专查和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规范用工。对企业劳动执法检查要注意将执法维权与服务企业结合起来,将帮扶支持企业发展体现在全程执法过程当中。

  会同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及时约谈、警示、查处侵害劳动者权益的企业,整治企业诱导或强迫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转为个体工商户规避用工主体责任的行为。及时处理涉及新就业形态违法违规用工问题线索,依法查处违法问题,督促整改违规行为。对查处的涉及新就业形态严重违法案件予以公布,适时发布一批典型案例。

  (七)促进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处理效能提升。会同区人民法院、区总工会、区工商联等单位着力在快递物流、电商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集中的行业、领域培育一批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为妥善调处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提供组织保障。学习贯彻人社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的涉及超时加班劳动争议等典型案例,提示企业违法行为风险。梳理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并适时公布,明确确认劳动关系等法律政策适用标准。推进相关司法解释的贯彻落实,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办案指导,统一仲裁机构、人民法院裁判标准,提高案件处理质效(持续推进)。

  (八)推动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优化社会保险服务。按照区统一部署安排,以出行、外卖、即时配送、同城货运等行业的平台企业为重点,分行业分地区先行试点,积极完善职业伤害保障政策体系,推进平台企业统筹按照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积极引导宣传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组织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持续推进)。

  (九)开展头部平台企业“走前头做示范”活动。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积极会同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工会等单位通过联合走访、集中宣传、培训会议等形式,宣传解读《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印制相关宣传图册、口袋书等资料,宣传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享有的各项权益,并适时发布有关企业典型案例、地方经验做法等。会同行业监管部门或头部平台企业定期报告落实政策的工作进展,做合规用工表率(持续开展)。

  (十)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系区交通运输、区市场监管、区总工会等部门,适时赴各乡镇(开发区)走访督导工作开展情况。各单位要建立长效机制,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梳理掌握本地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情况的现状和问题,认真落实文件,做好规定动作,并做好工作总结,提炼工作亮点和经验做法(2022年6月)。

  三、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实施时间为2022年3月至2022年6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2022年3月)。制定印发开展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并进行部署安排。

  (二)实施落实(2022年3月-2022年6月)。协调各方力量,有序落实“十项重点任务”,着力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方面的突出问题。

  (三)总结评估(2022年6月)。对本部门专项行动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并于2022年6月15日将专项行动实施情况工作总结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人社局劳动关系与调解仲裁股)。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推动全区专项行动工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重要意义,开展专项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压实工作责任,抓紧推动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工作协同。要会同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邮政管理、工会、法院等部门共同推进专项行动。要抓紧摸排,深入了解突出矛盾和问题,以违法违规问题线索为重点,及时妥善处理涉及新就业形态矛盾纠纷。对违法问题,要依法查处;对违规问题,要限期整改;对问题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认真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和后续措施。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广泛宣传企业依法依规用工典型,按规定向社会公布专项行动期间查处的严重违法违规案件,突出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要加强舆情监测和处置,及时化解风险隐患。

  (四)跟踪政策效果。重视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情况的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政策出台后的贯彻落实情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不断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机制。

篇五: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调研报告

  

  2021年~2030年我国劳动力供求趋势调研报告5篇范文

  第一篇:2021年~2030年我国劳动力供求趋势调研报告

  02021年~02030年我国劳动力供求趋势调研报告

  当前,我国经济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在新的经济形势下,我国劳动力市场正在发生深刻变革,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劳动力供给不仅增速下降,规模也开始出现减少;随着人工成本不断上升,过去长期依赖的劳动力比较优势逐渐减弱。眼下,我国经济面临持续下行压力,外部经济环境挑战增多,尤其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投资、消费、出口拉动增长和带动就业能力下降,给一些地区和领域的就业带来负面影响。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劳动力供求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一方面沿海地区招工难、用工荒和技工短缺的局面没有得到有效缓解,另一方面大学毕业生人数不断创新高,农民工等群体就业质量有待提高,城镇就业压力依然存在。随着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浪潮的到来,一些传统劳动密集型就业岗位受到冲击,一些职业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一些行业对人力资本要求进一步提高。面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技术、人口和就业等一系列变化,有必要研究我国劳动力供求趋势,预测未来十年我国劳动力供求规模,并提出适应劳动力市场新形势的对策建议。

  我国劳动力供给特征及趋势预测近年来,我国就业形势总体向好,城镇单位新增就业每年以千万规模保持增长,就业规模不断扩大。以2021年至2021年为例,城镇新增就业人数连续几年保持1300万人以上。从总量看,我国的部分群体还存在就业压力,但就业总量已经不是劳动力市场的主要矛盾,就业的结构性风险大于总量风险。当前,劳动力供不应求成为常态,表现为:一是适龄劳动人口不断下降,劳动力供给规模进一步减少;二是劳动力需求持续增长,市场监测求人倍率长期保持在1以上;三是中等、高等教育扩张延缓推迟了适龄劳动人口进入就业市场,青年劳动参与率有所降低。

  从人口角度看,近年来我国人口变动出现“三低”和“三化”特征,“三低”是指低出生率、低死亡率和低自然增长率,“三化”是指老龄化、少子化和农村空心化。劳动力供求呈现“五降一升”特点,其中,“五降”是指人口增速下降、适龄劳动人口下降、劳动力人口下降、劳动参与率下降和就业人数下降,“一升”是指求人倍率上升。

  随着我国劳动力供求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劳动力供给质量亟待提升。其中,就业的结构性矛盾主要表现为城乡、区域、产业、群体及劳动力供给质量等方面。城乡就业结构性矛盾主要在于农村劳动力技能水平不适应现代产业发展要求,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不适应接纳亿万农民向市民转变等方面。沿海地区劳动力成本攀升,内地劳动力比较优势显现,劳动力由过去的“孔雀东南飞”变为随产业向中西部转移和返乡回流。以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为代表的重点群体就业压力仍处高位,技能素质与岗位需求不匹配问题突出。

  一方面,企业反映招工难,一线普通工人也面临短缺;另一方面,高校毕业生屡创新高,就业压力持续加大。

  长期看,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和生育率的走低,我国适龄劳动人口将继续减少,劳动力供给规模持续下降。同时,不同年龄人口的劳动参与率也将继续下降,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在后工业化时期有可能下降到50%以下。在劳动年龄人口总量减少和总抚养比上升的情况下,通过人力资本投资加快培育人口质量红利是现实目标。

  基于趋势判断和已有的劳动力供给数据,我们通过相关模型预测未来十年我国劳动力供给总量。预测结果表明,2021年至2030年,我国适龄劳动人口规模从9.89亿人下降到9.63亿人,劳动参与率从68.44%下降到65.17%,按照两项指标自身发展趋势推算,我国劳动力供给规模将不断下降,到2030年达到6.27亿人。

  我国劳动力需求特征及趋势预测从需求端看,经济增速放缓,就业增长会下降,但就业规模仍会不断扩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呈现很长一段时期的高速增长,经济总量每增长一个百分点所创造的就业规模并不相同,经济总量越大,每个百分点带动的就业规模越大。比如,2021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一个百分点,就业岗位的创造就要比十年前多。因此,我国经济增长速度虽然放缓,并不意味着就业就会出现大规模下

  降,由于我国经济存量、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经济产业结构具有多样性,可以预期我国就业岗位需求规模仍将不断扩大。

  我国目前仍处于工业化中后期阶段,不少部门还处于产业链的中低端,市场

  中增加的岗位大部分是一线普通工人和服务人员,行业也多分布在制造业、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但是,近年来我国人工智能、互联*和自动化技术快速发展,一些企业加快推进“机器换人”,一些重复性、流程性和安全风险高的岗位开始大规模自动化,对低技能劳动力的需求多转向普通操作工、一线客服、物流快递等对受教育和技能要求相对较低的岗位。随着我国产业加速向中高端迈进,生产性服务业、互联*经济等领域中的一些新岗位会成为吸纳就业的主力。

  在实体经济领域,2021年我国工业企业用工下降,制造业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不断减少,从业人员在行业间的分布出现了新变化,逐渐由传统的原材料制造、高耗能行业向先进制造业转移,反映了制造业转型升级、结构调整取得成效。与此同时,以*络经济、平台经济等为代表的新兴服务业创造了大量新就业岗位,吸纳了大量劳动力。

  技术进步是影响我国就业的重要变量。历次产业革命经验表明,技术进步会对就业产生“替代效应”,通过淘汰旧的生产方式,在短期内会对就业产生明显的破坏。同时,广义的技术进步也会带来就业的“创造效应”,随着新技术大规模应用,将带来生产

  率的提高和新产品及中间产品的扩张,会创造新的就业岗位。综合来看,只要生产扩张带来的就业“创造效应”大于技术进步带来的“替代效应”,就不会出现大规模失业问题。

  劳动力需求作为派生需求主要受经济增长、资本及技术禀赋以及产业结构等因素影响。我们预测认为,从趋势上看,未来十年第一产业劳动力需求量将不断下降,从2021年的1.87亿下降到2030年的1.09亿,第二产业从2亿下降到1.6亿,第三产业劳动力需求不断增加,从3.8亿增加到4.9亿,综合三次产业我们认为,到2030年劳动力需求总量约为7.6亿。

  积极应对劳动力供求变化展望未来,为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的就业,不断深化劳动力市场改革,提高我国人力资源开发配置效率,我们拟提出以下几方面的政策建议:

  第一,扩大劳动力供给规模,提高劳动参与率。一是研究出台延迟退休政策,以应对随老龄化进程加快和老龄人口增加导致更多人口退出劳动力市场的情况。二是研究出台全面放开生育政策,以应对生育率下降造成的近期和长期影响,避

  免下一代际劳动力增长率继续降低和青年劳动力供给不足的情况。三是健全优化社会保障体系和保障生育配套政策,以应对总抚养比上升导致劳动年龄人口

  家庭负担加重、女性及青年劳动力供给不足的问题,减少临近退休人员重新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后顾之忧。

  第二,减少就业结构性障碍,促进就业公平。一是减少就业性别、城乡及地域歧视,重视女性人力资源开发,深入研究我国不同就业群体的特点和作用,促进就业公平。二是加强就业创业基本公共服务,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减少毕业生、农民工等群体就业中的机制障碍和求职成本。三是坚持公平正义理念,打造和谐劳动关系,支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互惠共赢。四是营造良好就业创业环境,加快清理和消除阻碍就业创业的壁垒,加大对新就业形态的支持,保障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基本权益。

  第三,更好推动城乡劳动力双向流动。一是加强后疫情时代劳动力有序流动的研究,保障劳动者迁移、择业、社保接续转移等基本劳动权益,加快都市圈、城市群和特大城市户籍制度改革,提升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提高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医疗、社保、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二是促进农民工向现代产业工人转变和农民向市民转变,进一步提升基层一线劳动者工作技能,加快学习和更新传统知识结构,通过加大人力资本投资以更好适应工业化、信息化和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三是结合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研究乡村空心化和农村产业转型中的就业问题,加大农、林、牧、渔等产业从业人员、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以及

  农村贫困劳动力等技能培训力度,做好“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就业帮扶工作。

  第四,优化人力资本供给结构,提升劳动力供给质量。新时代呼唤新型劳动者。加大人力资本投入水平,深入挖掘人口质量红利,提升我国劳动力技能素质水平,是适应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一是要针对当前我国就业的结构性矛盾,在扩大高等教育规模的同时,加大学前教育、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投入,提升劳动力通用就业技能和基本职业素养。二是加快中专和高等教育课程体系改革,以行业、岗位、职业和企业需求为导向,通过校企联合培养、企业化定制及产学研合作等方式,提高劳动力供需匹配质量。三是着力推进职业

  技能提升行动,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招生规模,引导社会资源投入职业院校发展,增加技工供给数量。

  第二篇:我国目前劳动力供求的调查

  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出现了一种新的现象,在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不时出现“招工难”的现象。与此同时,全国城镇需要就业的人数居高不下,农村富余劳动力仍在积累,如何科学分析这种现象?劳动保障部在今年年初组织开展了“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就业情况调查”和“企业春季用工需求调查”,并结合全国120个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的职业供求信息,对目前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状况进行了研究分析。

  一、当前劳动力市场供求基本情况

  (一)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基本态势仍会持续。我国的基本国情是人口众多,劳动力资源丰富。从长期看,由于上个世纪

  六、七十年代的人口生育高峰,形成了当前和未来二十年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维持在65%以上的较高水平。从“十一五”期间看,城乡新成长劳动力年均达2000万人。全国城镇每年新增劳动力1000万人,加上需要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和其他人员,每年需要安排就业的达2400万人。从劳动力的需求看,按照经济增长保持8%至9%的速度,每年可新增800-900万个就业岗位,加上补充自然减员,可安排就业1200万人左右,劳动力供求缺口仍在1200万人左右。而在农村,虽然乡镇企业和进城务工转移了2亿人,由于土地容纳的农业劳动力有限,按1.7亿计算,则农村富余劳动力还有1.2亿以上。因此,从总体上看,在未来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城乡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基本态势将长期存在。

  (二)农民工转移就业规模仍有增长,一些企业用工需求旺盛。近年来,随着城市改善用工环境,加大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力度等措施,农民工外出就业数量持续增长。据国家统计局、农业部农研中心等部门的统计,近年来农民工连续保持在年均5%以上的增长速度,外出务工人员主要是农村初高中毕业后不能继续升学的毕业生。随着经济快速增长,一些企业用工需求旺盛,特别是东部发展较快的民营企业用工需求增长明显高于农民工增长。据劳动保障部的调查,2021年以来企业春季招用农民工的岗位年净增率保持在10-15%,2021年被调查企业

  中有近九成在春节后计划招用新员工,用工需求比春节前净增13%。

  (三)已在城镇就业的农民工从业呈基本稳定态势。据劳动保障部2021年初组织的调查,农民工在外就业时间增加,为平均每年9.4个月。春节准备回家探亲的外地农民工中约80%的人打算节后继续回原企业工作。农民工主要集中在建筑施工、电子电器、制衣制鞋和住宿餐饮业,这些行业占农民工总量的一半。农民工的平均工资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2021年超过1000元,增长率超过10%。调查显示,有81%的农民工全部拿到了当年工资,有18%的农民工拿到了大部分工资,有1%左右的农民工没有拿到或只拿到少部分工资。

  (四)劳动力市场结构性矛盾突出,部分地区供求矛盾尖锐。从城镇来看,部分下岗失业人员就业难主要是由于自身素质难以适应新就业岗位的需要;部分大学生就业难主要是由于所学专业与企业急需不能对接,以及到基层、民营企业就业的渠道不通畅。同时,在资源枯竭城市、库区等困难地区,以及一些困难行业、困难企业,则存在着就业岗位减少,失业人员增多的问题。从农村来看,一方面是中西部地区农村富余劳动力仍有存量和增量,存量大部分为中年劳动力,多以农业剩余劳动时间形式存在;增量主要是农村初高中毕业后不能继续升学的毕业生,他们将是转移和输出的主要来源,也是新生代农民工。但同时,沿海地区近年来随着企业用工需求的增多,在部分地区出现了农民工供不应求的现象。据劳动保障部的调查,2021年春季企业用工需求中,基本得到满足的比重依次为环渤海地区71%、长江三角洲地区66%、中西部地区65%、珠江三角洲地区55%、闽东南地区50%。从企业(行业)看,招不到农民工的主要是一些条件比较艰苦、劳动强度大、工资待遇较低的企业(行业),以民营企业居多。从用工需求对象看,不能满足的主要集中于年轻工人(特别是女工)以及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熟练操作工。在调查企业招不到或招不满农民工的原因中,有30%的企业认为“农民工不少,但符合工作要求的不多”;24%的企业认为“工资偏低”。

  综上所述,“十一五”期间,我国就业供大于求的总量性矛盾继续存在,其中需求呈稳中有升;就业的结构性矛盾明显加大,劳动者素质技能不适应问题更加突出;就业难和“招工难”的矛盾在不同地区出现,虽属局部现象,但短期内难以消除。

  二、对部分地区农民工短缺原因的分析

  对部分地区就业难问题,过去已做过许多分析。这里主要对部分地区“招工难”,特别是农民工短缺的原因进行分析。

  (一)农村劳动力供求结构不平衡是导致企业“招工难”的基础原因。

  一是劳动力市场供求的地区性变化。过去东部沿海地区对劳动力需求量大,城乡就业收入的差距能够吸引大量中西部地区农村劳动力跨地区外出就业。近年来,随着中西部地区经济的发展,一批加工产业向内地转移,不少农村劳动者选择就地就近就业,而不是出外打工。

  二是对劳动力年龄和性别的需求与供给出现差距。企业用人需求中,18-34岁年龄组劳动力始终供不应求。劳动保障部2021年初的调查表明,近六成的岗位要求年龄在18—25岁之间,近三成的岗位要求年龄在26—35岁之间。在性别方面,对女性劳动力的需求一直高于男性。而在外出劳动者中,青年劳动力特别是女性的比重呈下降趋势。

  三是企业用工条件要求与农民工自身素质存在差距。劳动保障部2021年初对企业的调查显示,37%的新增岗位需要初级工以上的技能水平,其中近10%的岗位需要达到中级工以上的职业资格。而对农民工的调查则显示,虽然其中有2/3具有初中文化程度,但近半数没有接受过任何职业培训,只接受过15天内简单培训的占25%,接受过正规职业培训的仅占13%。

  (二)劳动力市场信息渠道不畅通,加重了结构性失衡。

  我国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民办的职业介绍机构主要分布在城市,信息的发布渠道有限,对农民工流动就业服务的针对性、引导性较差。农村劳动力获得外出就业信息的主渠道是亲朋好友,这些信息零散且不及时,导致供求难以对接和流动的盲目性。

  (三)产品市场和劳动力市场调整存在时滞,是“招工难”的根本原因。

  从产品市场看,近年来,我国经济增长状况比较好,从2021年开始,经济增长率始终保持在10%以上。尤其是外贸出口的快速发展,促进了劳动密集产业的发展,自然增加了对农民工的需求。由于劳动力市场调整滞后于产品市场的调整,导致局部地区出现“招工难”的现象。

  从劳动力供求市场看,一些企业仍维持原来的用工理念,没有看到新生代的农民工有更强的权益意识,对劳动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工作环境有更高的要求。

  据了解,目前招工困难的主要是那些条件比较艰苦、经常加班、工资待遇相对较低的企业,而那些待遇较好、管理规范、收入较高的企业依然能够满足生产需要。劳动保障部调查部分农民工春节后不想返回原单位工作的原因,认为“工资太低”的占51%,“加班太多吃不消”的占22%,两者合计占73%。其他原因包括“学不到技术”(占14%),“没什么前途”(占16%)等,与2021年相比,由于“工资太低”而不回原单位的比例上升了8个百分点。

  综上所述,局部的劳动力短缺和“招工难”既有劳动力市场客观变化的因素,也有相关企业、劳动者的主观因素,还有政府工作的因素,因此,需要综合治理。

  三、对策措施和建议

  针对就业总量矛盾,还是要在坚持发展经济中广开就业门路,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岗位;针对结构性矛盾,要通过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并促进产业有序转移;对局部地区的就业难和“招工难”问题,要进行分类指导,采取针对性措施缓解,并在畅通信息,完善服务上下功夫。

  (一)进一步落实政策,创造更好的就业环境,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流动就业。要加强对农民工就业权益的维护力度,妥善解决拖欠工资、工伤、医疗等基本社会保障问题,增强已在城镇就业的农村劳动者就业的稳定性。要指导企业提高工资福利待遇,改善劳动条件,改变不合时宜的用工观念和用工标准。要采取措施鼓励农民工回乡创业,加强创业培训,改善创业环境,形成创业促就业的良性机制。

  (二)进一步加大职业培训力度,满足企业对高素质、高技能劳动者的需求。要根据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的变化,加强对农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对已在企业工作的农民工,可与企业联手进行上岗培训和技能资格培训,提升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对中西部地区新成长的劳动力,重点是加强对农村初高中毕业后不能继续升学的毕业生转移就业培训,落实劳动预备制培训制度,在初高中毕业班中增加职业技能培训,并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掌握职业技能,提高转移就业能力。

  (三)加强信息服务,畅通劳动者求职就业的渠道。建立覆盖城乡的就业管理服务组织体系,形成服务*络,使农村劳动者外出务工前,在县乡免费得到政

  策咨询和就业信息服务;进城求职期间,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得到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在民办职业中介机构得到诚信服务。加强信息*络建设,做好对不同地区职业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工作,向社会及时提供准确的职业供求信息和工资价位信息,提高用人单位招聘与劳动者求职匹配效果。加强跨地区劳务协作,积极培育劳务中介组织,规范劳务派遣,提高劳动力流动就业的组织化程度。

  (四)调整经济发展战略和方式,实现经济和就业的可持续发展。部分地区、部分行业出现的劳动力供求不平衡,是市场经济带来的一种挑战,也是一个新机遇。要抓住这一机遇,加快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力度,推动经济结构优化转型。东部地区要率先升级,向高新技术发展,因势利导,淘汰一批高污染、低技术含量、严重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劣势企业。中西部地区要抓住西部大开发和中部崛起的机遇,结合产业的梯次转移,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企业,引导更多的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回答:2021-06-1415:02第三篇:当前我国粮食供求形势与中长期趋势论文

  一、当前我国粮食供求形势

  (一)粮食安全基础得到加强

  我国粮食从2021年恢复增产以来,实现连续8年增产。8年累计增产2810亿斤,年均增产350亿斤,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增产幅度最大的时期之一;8年单产提高55.6公斤,年均提高7公斤,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单产提高最快的时期之一。特别是,2021年我国粮食生产实现了“四个首次”:即首次迈上11000亿斤的新台阶,首次连续5年稳定在10000亿斤以上,半个世纪以来首次实现连续8年增产,粮食人均占有量首次达到850斤的新水平。

  这在我国粮食生产的历史上并不多见,也高于同期世界粮食平均增产水平。2021年至2021年,我国三大粮食品种(即稻谷、小麦、玉米)增产幅度年均3.12%,超过1978年到新世纪初的年均增产幅度2.28%的水平,比同期世界同类品种生产年均增幅2.12%高出1个百分点;我国三大品种单产年均增长1.69%,而世界同类品种同期单产年均增长1.13%。由此可见,我国粮食安全基础持续得到加强,粮食安全形势处于历史上最好的时期之一。

  (二)当前粮食供求形势与结构特征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推进,促进食物消费总量增加、结构升级。其中,人均大米和面粉消费量稳中趋降,消费者追求高品质的消费,如粳米、各种专用面粉及面粉制成品、动物性蛋白、植物油、食糖等消费增加。

  第一,粮食供求紧张状况明显改善。我国粮食生产在2021年跌至谷底。2000~2021年,我国谷物产量五年合计(谷物,即稻谷、小麦、玉米等,下同)19.71亿吨,消费21.65亿吨,产不足需;而2021~2021年,谷物产量合计22.79亿吨,消费22.31亿吨,产大于需,比上一个五年的状况有明显改善。最近2年谷物“紧平衡”格局得到进一步改善。

  第二,粮食供求区域不平衡加剧。一些主产区由粮食调出省变为调入省,粮食调出省由17个减少到13个,部分产销平衡区变成调入区,主销区调入量不断扩大。2021年我国13个粮食主产区(主产区包括:黑龙江、辽宁、吉林、内蒙古、河北、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13个省(区))的粮食播种面积占全国粮食播种面积的71.49%,粮食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75.36%。特别是,全国粮食产销格局发生重大变化,粮食生产重心北移,南方粮食生产总量下降,呈北粮南调格局。1997~2021年,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北方6省粮食在全国比重,由36.2%上升到43.5%;而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南方6省,从36%,下降到31.6%。

  第三,谷物供求品种结构矛盾进一步显现。一方面,稻谷、小麦产需基本平衡,但保持平衡的压力越来越大。近几年人均稻谷和小麦消费量稳中趋降,总消费量增长趋缓。我国人均年稻谷消费量从历史最高水平1991年的155公斤,下降至2021年的143公斤。过去5年,国内稻谷消费年均增长0.6%。人均年小麦消费量从历史最高水平1988年的90公斤,下降至2021年的78公斤。过去5年,国内小麦消费量年均增长0.6%。产量稳步增长,过去五年,稻谷产量年均增长1.8%,小麦产量年均增长4.5%,由此使两者供求相对宽松。但是,稻谷口粮消费的比重逐步提高,粳米消费仍将继续增长,而南方地区水田不断减少,水稻种植面积大幅下降,恢复和稳定生产的难度很大,稻谷供求总量将长期偏紧。

  另一方面,玉米供求缺口逐步扩大。近年来,养殖业、工业用玉米增长较快,使玉米供求日益趋紧,缺口逐步扩大。过去五年,玉米国内消费量年均增长3.6%,略高于产量年均3.5%的增长水平,其中,饲用玉米消费保持年均2%的增长水平,五年共增加1100万吨;深加工玉米消费在2021年底出台限制玉米深加工发展政策之前的增长率约9%,之后降低到4%左右,五年平均增长约7%,共增加1400万吨。2021年,玉米国内消费1.56亿吨,产量为1.55亿吨,供求缺口100万吨,标志着我国玉米供求关系正式转入供不应求的阶段。近2年玉米缺口进一步扩大,近1000万吨。

  与此同时,我国玉米由净出口国转变为净进口国。20多年来,除个别年份外,我国玉米保持净出口状态,年净出口量在300万吨~1500万吨。自2021以来,随着国内饲料消费和深加工消费的增长,净出口量明显缩小。2021年我国进口玉米130万吨,净进口115万吨,距关税配额720万吨还有较大空间。2021年,我国进口玉米157万吨,2021年进口175万吨。

  第四,植物油自给率进一步下降。近20年来,我国油籽生产稳步增长,从1990年的3533万吨,增长到2021年的4784万吨,年均增长1.5%。其中,大豆生产基本保持稳定,近10年来,大豆产量基本稳定在1500万吨~1600万吨,占国内油籽生产的33%。国产食用植物油产量从1990年700万吨左右,增加到2021年的1000万吨,年均增长幅度较小。

  与此同时,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居民食物结构出现显著变化,植物油消费需求进入快速增长时期。我国植物油消费需求总量从1998年的1100万吨增加到2021年的2750万吨,年均增长近8%。人均植物油消费从2000年的12.5公斤,增加到2021年的19公斤,超过世界人均16公斤的消费水平,但仍低于发达国家25公斤~26公斤的人均消费水平。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植物油、油籽进口迅猛增长。其中,大豆从1998年的385万吨,增加到2021年的5480万吨,年增长率达27%。目前我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大豆进口国,大豆进口依存度已达84%,占全球大豆进口量的61%。

  二、粮食供求结构变化的新趋向

  第一,不同粮食品种之间的替代性日益显著,影响粮食供求结构变化的不确定性增强。一是玉米转化成淀粉糖,替代食糖进入食品领域。我国食糖消费从

  2000的685万吨增加到2021的1143万吨,增长了67%,国内生产的增长未能完全满足需求增长,食糖进口量从102万吨增加到170万吨,也增长了67%。近年来,食糖价格迅速上涨,但是玉米价格在政府的调控下,上涨幅度较小,导致食糖和玉米的比价关系发生加大变化,2021年初,食糖和玉米的比价是1.93,截至2021年10月底,比价上升到2.94.玉米价格显得相对便宜,淀粉糖得以迅速发展,部分弥补了食糖缺口。

  二是小麦替代玉米,饲料原料结构变化明显。我国小麦玉米正常比价应在0.95~1.05之间,价差则应在-100元/吨~100元/吨之间,历史上仅2021年突破了这一区间下限,极限价差达到-200左右,成为小麦饲用消费的分水岭,消费量由800万吨/年的常量猛增至1350万吨。随后两年,随着价差回归,基本稳定在1000万吨/年左右,2021年增至1350万吨,2021在1750万吨左右。

  2021年上半年,小麦价格在政策调控下不断下行,国内玉米价格在深加工需求推动下逐渐攀升,造成小麦玉米差价逐渐缩小,至4月份开始转负,随着5月份玉米价格加速上涨,主要产销区全面转负,此时价差水平已经接近2021年的极限状态。6月份新麦上市价格走低,主要产销区价差进一步下滑,部分地区甚至进入-300元/吨~-400元/吨区间内,成为历史最大价差。

  这一价差运行趋势,带动了更多饲料企业对小麦替代添加的应用,添加比例也在提高。全国小麦饲用替代消费已经开始增加,并伴随小麦玉米价格倒挂的时间延长而逐渐增多,增量可能在700万吨~1800万吨之间,将会导致新玉米饲用消费持平或略减,供求紧张状况得到缓解,小麦则出现近年来最低库存,但不会引发品种供求的质变。

  第二,“谷贱伤农”、“米贵伤民”交替出现,平衡粮食生产者和消费者利益难度增大。近年来,农产品成本进入上升通道,虽然农产品价格逐步上升,但农民种粮收益增幅远远低于成本和价格上涨幅度,种粮比较收益不断下降,农民增收形势严峻。但是,粮价上升给城市居民生活,特别是低收入群体带来较大影响,对保持物价总水平的稳定

  也带来较大挑战,近年来,食品价格的上升是直接推动CPI上升的主要因素。因此,国家宏观调控面临更加复杂的两难选择。

  第三,粮价波动的影响因素更加复杂,调控的复杂性越来越大。(参见国务

  院发展研究中心2021年课题《新形势下我国粮食宏观调控的目标、机制与政策研究》的具体分析)粮价在受农业成本上升、供求关系变化等传统因素影响的同时,受气候变化、粮食能源化、金融化、投机炒作等非传统因素影响将更加显著。研究表明,当前我国粮食价格波动的主要影响因素有:

  (1)在当前我国食物收入弹性相对较高的背景下,收入快速增长导致食物需求总量的增长,推动粮价持续上涨;

  (2)对于货币超发而导致的粮价上涨,其原因在于相对生产效率的低下,使得货币超发带来了低生产效率部门更多的相对价格上涨。

  (3)在上述两种因素叠加条件下的价格波动机制,即在货币超发背景下,一方面由于农业部门相对低效率导致了相对更高的价格上涨;而另一方面由于“货币幻觉”使得消费者产生积极的收入预期,同时也提高了边际消费倾向,使得粮食需求进一步偏离原有均衡,价格上涨的幅度进一步加大。这也意味为,在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阶段,(更高的食物收入弹性)只要存在货币超发,那么粮食价格将会存在较大的上涨空间,反之亦然。当然,这一问题只是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性必然现象,随着经济发展水平与农业生产力的不断提升,价格波动的幅度将会不断收窄。

  从国际经验看,日本和韩国在发展过程中,并未出现类似我国的粮食价格大幅上涨的情形。这是因为,从理论上看,日本与韩国都属于典型的小国,其需求的快速扩张在国内供给无法满足的条件下将从国际市场进口,而小国的进口量并不足以改变国际市场的供求格局,因此大量的进口将在很大程度上平抑国内收入增长带来的需求增长压力,同时也使得价格的上涨压力被国际市场化解。而中国作为理论模型上的大国,由于国内供求结构改变带来的农产品进口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国际市场的供求结构,尽管大量的进口对平抑国内粮食价格产生了重要作用,但是也使得国际国内市场产生了反馈作用:即国内价格的上涨将会带动国际市场价格的上涨,国际市场价格上涨将会诱发国内市场价格的上涨,使得影响价格波动的因素更为多样。但是,从客观角度,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大量的进口的确可以有效地平抑国内粮食价格的过快上涨,但是所形成的新均衡价格一定位于国内最高价格与初始国际市场价格之间,因为反馈机制的新均衡将会处于中间水平。

  与此同时,当前我国粮价上涨不仅仅处于国内市场结构变化以及货币宽松的宏观背景之下,生物能源的发展正在改变全球农产品市场的供求结构,也对我国粮价波动产生深刻影响。从逻辑上看,生物能源未大规模推广应用之前,食品的收入弹性会随着收入的提高不断下降,但是生物能源的发展使得农产品与能源产生了相应的替代作用,因此生物能源原料的收入弹性又被提高,使得全球范围内的经济发展与收入水平提高带来了生物能源原料价格的大幅度上涨,使之进一步传导至所有农业与食品部门,带来了全球农产品价格波动幅度的放宽。诸多因素的共同叠加导致了当前条件下我国粮食价格的大幅度波动。

  三、我国粮食供求中长期发展趋势

  今后5年~10年,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的关键时期。我国人口增长、经济高速发展和城市化率不断提高,将进一步促进粮油食品消费总量增长,消费结构升级,特别是动物性蛋白、植物油等消费增加。但是,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耕地仍将继续减少,我国粮油食品供给还面临水资源不足、农业劳动力素质下降、科技贡献率不高、自然灾害、环境污染等制约因素,我国保持粮食供求基本平衡将面临较大的压力。

  (一)食物消费需求结构变化进入新阶段

  一般而言,食物消费与饮食结构有四个阶段的变迁:第一阶段为主食中的杂粮和薯类等有色谷物的比例减少,大米和小麦增加(白色革命);第二阶段为大米和小麦等主食减少,肉、蛋、水产和植物油等副食比例增加;第三阶段为副食中的动物性蛋白食品和酒精类的消费增加;第四阶段为能够缩短调理时间的冷冻食品(熟食)、外食、家常配菜增加,进入所谓的“简化饮食”阶段,饮食流通大范围化,同时追求绿色食品、重视食品安全,此时也会出现将传统食品高级化的现象,饮食两极化是这个阶段的特征。

  目前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地区间、城乡间差异较大,虽然上述四种类型饮食并存,但饮食消费结构已进入第四阶段。在第四阶段,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出现的肉、蛋、乳品、水产和植物油消费增加的趋势依然存在。粳米、优质小麦等高品质食品以及精细加工食品消费需求增加,并伴随食品包装化、品牌化趋势。

  (二)主要粮食品种的供求趋势预测

  人多地少、农业资源紧张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今后要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必

  须实行谷物优先战略,特别是要实现主粮产品的基本自给。

  从需求看,预计今后我国粮油食品的需求将进一步增长。其中,收入增长和人口增长仍将是推动我国粮油食品消费的主要驱动因素。受我国饮食结构变化影响,在人均消费变化与人口增长的共同作用下,稻谷、小麦的总消费量渐趋于稳定,玉米、植物油的总消费量将进一步增长。

  从供给分析,我国粮油食品供给的最大挑战是耕地约束。2021年我国耕地已经降至18.26亿亩,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耕地仍将继续减少。2021年,我国进口植物油与油籽折油量共计2035万吨,按目前国内大豆亩产236斤的生产技术水平测算,相当于利用了国外9.6亿亩的种植面积(与国内水稻与玉米种植面积之和相当)。若全部由国内生产来替代,意味着要以减少68%的粮食总产为代价。显然,在严酷的农业资源条件背景下,我国依靠自己的耕地资源解决植物油供求缺口问题不现实。

  我国粮油食品供给还面临水资源不足、农业劳动力素质下降、科技贡献率不高、自然灾害、环境污染等制约因素。一是,华北平原是主要的小麦和玉米产区,水资源仅占全国1.7%,过去50年来由于大量开采地下水已经使地下水位大幅下降。在可以预见的10年~20年内,华北地区的水资源短缺将进一步加剧。二是,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多外出务工导致农业劳动力素质下降,制约粮食科技水平的提升。三是,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只有51%。过去十年水稻、小麦、玉米单产年均增长率低于上一个十年。根据农业部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21年稻谷、小麦、玉米这三个品种的单产将比2021年增长1.4%、5.9%、15.9%,低于20世纪90年代的增长速度。

  基于此,2021年的主要粮食品种供求趋势预测如下:

  第一,稻谷、小麦将可保持供求基本平衡。由于方便煮食及消费结构升级,部分以面制品为主食的人群将转为以大米,特别是粳米为主食,预计2021年的人均年稻谷消费量将保持2021年137.3公斤的水平,2021年稻谷总消费量将达到1.9359亿吨,与1.955亿吨产量相比,稻谷总体仍自给有余,但结余不大。根据收入水平、消费趋势综合分析,预计2021年我国人均年小麦消费75公斤,总消费量将达到1.0575亿吨。总体看,小麦应自给有余,结余量在800万吨左右。

  第二,玉米供求缺口将逐年扩大。预计2021年玉米产量1.84亿吨,消费量2.0125亿吨,缺口1725万吨。今后玉米种植面积的增长潜力有限,产量的增长将主要依靠单产。如单产保持过去10年平均增长水平,2021年玉米单产将达到6.05吨/公顷,比近5年平均5.29吨/公顷,增长14%,种植面积保持2021年的3040万公顷不变,2021年玉米总产量将达到1.84亿吨,消费方面,预计到2021年玉米消费量为2.0125亿吨。

  但是,玉米的供求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1)如果单产大幅增加,将不存在缺口。我国玉米单产近5年平均5.29吨/公顷,与美国平均9.62吨/公顷相比,提高空间较大。从阿根廷的经验看,10年时间内单产有较大幅度的提高是有可能的。阿根廷在1995~1999年间、2021~2021年间平均单产分别为5.13吨/公顷、7.06吨/公顷,5年平均单产在10年内增长了38%,2021年单产已达8.33吨/公顷,略低于美国。如果我国玉米单产保持过去四五十年的平均增长速度,将在过去五年平均水平5.29吨/公顷的基础上增长27%,达到6.70吨/公顷,即使玉米种植面积保持不变,玉米总产量可达2.28亿吨,高于我们预测的消费量。

  (2)如果玉米价格过高,部分饲用玉米将被小麦替代。小麦与玉米的差价在50元/吨时,小麦即可部分替代玉米用于饲料。在用满玉米720万吨进口配额的情况下,部分饲用玉米需求将转向小麦,玉米的缺口将有所缩小。

  (3)目前,玉米深加工消费占总消费量达到28.2%,已经超过国家设定的26%限制,如果玉米深加工趋势刹不住,甚至出口导向型的玉米深加工继续发展,玉米缺口可能进一步扩大。

  (4)淀粉糖与食糖可以互相替代。预计至2021年食糖缺口390万吨。如果国家保持现行194.5万吨食糖进口配额不变,将现行配额全部用满,还有200万吨食糖消费缺口将转化为淀粉糖消费,折合245万吨淀粉糖,需新增玉米消费290万吨。但如果我国放宽食糖进口配额至400万吨,则淀粉糖不再替代食糖;如果食糖进口配额放得更大,则食糖会替代淀粉糖,减少对玉米的需求量。

  第三,食用植物油自给率将进一步下降。预计至2021年中国大陆人均年植物油消费量为25公斤,植物油消费总量将达到3525万吨;工业消费(油脂化工等)保持5%速度增长,至2021年达265万吨。两者合计,植物油消费为379万吨。

  由于谷物优先是我国的粮食安全战略,我国要拿出更多土地种植油料作物不现实,预计主要国产油料折油量将保持1060万吨基本稳定。我国植物油将存在2730万吨的缺口,自给率可能降至28%,即使考虑其他小油料,自给率仍将低于1/3.从油种结构看,棕榈油消费将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消费量将超1050万吨,逐渐接近豆油。

  第四篇:中国劳动力供求现状及未来趋势研究论文

  摘要:近年蔓延的“用工荒”现象,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和对中国就业形势是否发生根本性转变的争论。本文从劳动力总体供求、农民工供求以及适龄劳动力供求等多个角度对全国劳动力供求状况及未来趋势进行了研究,得出我国劳动力正面临着供给减速,需求不断提升的矛盾。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我国经济未来可能出现的一些新特点,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关键词:劳动力农民工供求矛盾

  2021年春节以后,珠三角地区出现了大规模外来务工人员返乡不归和企业招工难的现象,此后,这一问题逐渐向长三角及其他地区蔓延,甚至波及到安徽、四川、湖北等传统的劳动力输出大省。

  我国的劳动力供求形势的新变化对我国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提出了新的要求。准确把握我国劳动力供求现状、未来变化趋势,及时在经济发展政策和产业升级政策中反映劳动力变动的新情况非常必要。

  一、中国劳动力总体供给形势分析

  我们选取1995—2021年的历史数据对我国的人口规模和结构进行分析,以得出适龄劳动力供给的变化趋势。从图1中可以看出,我国0—14岁的人口数量一直呈明显地下降趋势,这说明未来我国适龄劳动力的来源越来越少;15—64岁①的人口数量一直是呈增长趋势的,但近几年来增长幅度较小,这说明我国适龄劳动力规模的增长已经变得乏力;65岁以上的人口数量呈稳步增长的趋势,这给我国的适龄劳动力带来了一定的抚养压力,影响适龄劳动力的供给。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目前我国0—14岁的人口是2.22亿,占总人口的比重是16.6%,比2000年下降6.29个百分点;16—59岁的适龄劳动力规模是9.4亿,比重是70.14%,比2000年增长3.36%;60岁及以上的人口是1.78亿,占比13.26%,比2000年增长2.9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是1.19亿,占比8.87%,比2000年增长1.91%。这说明一方面我国的生育水平持续下降,未来适龄劳动力人口的增长将愈加缓慢,另一方面我国的老龄化进程加快,这也将制约适龄劳动力向社会充分释放。

  二、我国农民工供给形势分析

  我国是一个典型的二元经济国家,一产一直在为二三产业储备和提供劳动力资源,其中农民工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形式,直接影响城镇基础人力资源的供给。我们选取1990—2021年一产和二三产就业人数的数据,来分析20年来一产向二三产业转移劳动力资源的情况。我国1990—1997年一产就业人数和就业比重呈明显的减少趋势;自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后,我国大批劳动力返乡,造成1997—2021年一产就业人数和就业比重连续6年变化不大;2021年底我国加入WTO后,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使2021—2021年一产就业人数和就业比重又开始进入下降区间,到2021年一产就业人数29708万,就业比重38.1%。

  第一产业就业人员向二三产业转移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在农村从事非农产业,二是以农民工的形式向城市转移。自1990年以来,除1996—2021年,其他时间段的农村非农就业规模一直呈上涨趋势,2021年已达20992万,表明农村非农产业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越来越强,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农民工向城市转移。

  在农村的就业群体中,有专业从事农业的,也有在从事农业的同时在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中上班的,其中前者可视为农民工的来源,其变动情况直接影响可转移农民工的情况。1990—1999年这个群体的规模一直呈下降趋势,在2000年经过短暂回调后一直到2021年又呈明显下降趋势,到2021年已经减少到25883万。这说明我国可转移农民工的数量越来越少。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务院农民工办“我国农民工工作‘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研究”课题组的计算结果看,目前农村专业从事农业的就业人群中大致还有0.7—1.2亿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可供转移;十二五期间我国可年转移农民工600-650万。下面我们选取2000—2021年的数据来反映这些年我国农民工人数的变化情况。从图2可以看

  出,自2000年以来外出农民工的数量一直是增长的,2021年已达14500万人。但增加的幅度除2021、2021和2021年外,其他年份都呈下降趋势,尤其2021年以来,增长幅度越来越小,即便是次贷危机后经济回暖的2021年,增长率也仅为3.27%。这说明外出农民工数量的增长越来越乏力。

  这里的农民工定义为外出6个月以上的农民。鉴于1990-1999年的数据无法获得,这里只选取2000-2021年的数据进行分析。

  三、适龄劳动力人口供求预测

  (一)适龄劳动力供给总量预测根据我国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我国劳动年龄范围的下限为16岁,上限为男59岁,女54岁。国家统计局以5岁为一个区段对各年龄段的人口进行了详尽的人数统计,所以我们以5年一个区段对未来15年的适龄劳动力人口规模情况进行预测。我国2021年的适龄劳动力人口规模为87062.4万。从上表中可以看出,2021年规模减少到86131.6万,年均减少155.1万;2021年减少到83135.2万,年均减少599.3万;2025年继续减少到78326.1万,年均减少961.8万。由此可知,今后15年内我国适龄劳动人口规模一直呈下降趋势,且下降幅度越来越大。

  (二)适龄劳动力需求总量预测我们选取1990年至2021年的GDP和就业规模的数据,来计算我国总的就业弹性(即就业的年变化率/GDP的年变化率)。如果这些年我国的就业弹性始终维持在一个较小的区间内,没有出现系统变化的话,那么在发展模式不变的基础上假定未来15年内我国的就业弹性依然会保持在一个区间内就是合理的。下面对1991-2021年我国就业弹性的变化情况进行分析。从图3可以看出,除1998、2021、2021年外,其他年份的就业弹性一直维持在0.06—0.14之间,并没有出现系统性的变化,因此我们可以在假定我国经济发展模式不变的基础上以此为依据估算2021-2025年我国适龄劳动力人口的需求总量。经计算,1991-2021年我国的就业弹性平均为0.09904,标准差为0.032。这样我们在预测未来的适龄劳动力人口需求总量时将平均值0.09904定义为就业弹性的中档,将平均值加标准差即0.13104定义为高档,将平均值减去标准差即0.06704定义为低档。在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我国十二五期间的GDP年均增长率为7%。假定“十三五”、“十四五”期间GDP增速进一步趋缓,增长率分别为6%和5%,那么未来15年的适龄劳动力需求情况如表2所示。

  图31991-2021年我国就业弹性变化情况由前面的分析可知,2021年我国适龄劳动力供给规模86131.6万,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155.1万,而我国适龄劳动力需求规模为81038.02—82860.93万,年均增长375—739.59万,尽管需求规模是年均增加的而供给规模是年均减少的,但总量上依然是供大于求;2021年我国适龄劳动力规模83135.2万,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599.3万,而需求规模为82681.04-86169.97万,年均增长328.6—661.81万,尽管在总量上供求是大致相当的,但供给增量与需求增量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2025年内我国适龄劳动力规模78326.1万,十四五期间年均增长-961.8万,而需求规模为84076.11—89030.12万,年均增长279.01—572.03万,无论是从总量还是从增量来看,供不应求的态势已经非常明显。综上,我国的适龄劳动力规模在十二五期间供大于求,十三五期间勉强平衡,到十四五期间就明显供不应求了。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近年来一直有人提议延长退休年龄,但从目前来看,男60周岁以上、女55周岁以上的人群并不是就业人群的主力,所以相信即便我国延长退休年龄,也只是在某些行业内缓解人力资源的供求矛盾,并不会改变总体的变化趋势。

  四、劳动力资源趋紧情况下

  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根据以上分析,我国未来的劳动力资源供给形势并不乐观,尤其随着农民工供应的趋紧,城镇的用工形势将会十分严峻。为适应这一形势,未来我国宏观经济环境也必将发生相应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人工成本快速上升。

  在供不应求的劳动力市场,人工成本上升是一个必然的结果。虽然“十二五”期间,劳动力供应总体是充裕的,但在某些地区、某些行业,劳动力结构性短缺导致人工成本上升的局面会较早出现。而“十三五”以后,劳动力供给趋紧现象将会逐步在各个地区、各个行业全面显现。自2021年“民工荒”爆发后,农民工工资结束了长期的停滞状态,迄今农民工工资延续了6年的上涨态势,涨幅超过1倍,年均涨幅超过12.4%(引自中国人民大学2021年第一季度的《中国宏观经济分析与预测报告》)。据中银国际预测,十二五期间我国劳动成本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将提高到10%以上,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也会提高到50%以上。2.产业转型升级加快。

  在劳动力资源不断紧缺的情况下,我国劳动密集型的产业发展模式将难以为继,进行技术创新、提高员工素质、打造自主品牌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从制造环节向两端的研发、设计、营销、品牌管理延伸将成为更多企业的自主选择。

  3.产业转移加速。在我国,沿海地区的用工形势要比内部地区更加严峻,这一方面会促使国际劳动密集型产业越过沿海地区向内陆地区转移;

  一方面也会促使沿海的企业尽早转型升级,在侧重研发设计等高附加值环节的同时将生产组装等环节向内陆地区转移。未来随着用工形势的不断紧张,国外和国内沿海地区向内陆地区转移相对落后产业的进程会不断加速。

  五、政策建议

  从本文前述分析来看,随着我国二元经济的转型发展,农业劳动力大量释放进入工业,农业为工业不断提供劳动力的情况将不断弱化,民工荒也将不是暂时性的现象。为此,必须要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具体而言,政府的制度安排和政策设计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1.建立健全劳动力市场,促进劳动力供求信息通畅。发达国家的经历显示,刘易斯拐点到来之后,劳动力成为稀缺资源。政府既要建立健全劳动力市场,搭好劳动力供求双方见面的桥梁。也要做好信息服务工作,及时发布地区人才供求信息,使工人能充分了解供求信息,实现工人及早就业、充分就业。

  政府还要进一步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加大劳动法规的执法力度,保障工人合法权益,让工人安心工作,乐于工作。2.利用市场机制推动东部地区产业转移。随着工资水平的提高,沿海地区低端劳动密集型产业将失去比较优势和竞争力。今后的产业发展重点应着眼于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积极推进制造类企业与生产性服务类企业的对接;利用税收、财政等手段鼓励现有企业由加工组装环节向研发设计、市场销售、供应链管理等环节攀升。中西部地区应创造良好的软硬件环境,尤其是软件环境,加快承接东部地区的产业转移。3.深化教育培训力度,提高人力资源素质。当前民工数量荒的表象下,掩盖着的实际上是质量荒。目前,沿海企业通过压低工资来获取低成本优势,往往忽视对员工的培养。一方面使得民工素质得不到提高,难以适应技术含量日渐提高的工作,另一方面又使得企业劳动生产率在低水平徘徊,从而深远地影响企业的竞争

  力。为此,要积极发展各种教育形式,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以培养更多的高素质劳动者。

  第五篇:我国小电器市场增长趋势调研报告

  在中国礼品行业遭遇群体发展瓶颈的今天,有一个品类“家族”却在逆势崛起,它以时尚、个性、高雅、方便、实用等特点赢得了终端客户的青睐,在赢得礼品市场的同时,也扯起了品牌与细分的发展“大旗”——它就是小家电。

  它是礼品行业最具代表的品类,没有哪一个品类像小家电这样,品牌厂家如此之多,产品品类如此之丰富,市场竞争如此之饱和。小家电也是礼品行业最具研究价值的品类,从导入到成长,再历经变革到细分阶段,小家电的发展就像一幅礼品行业的进程微缩图。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小家电产品以时尚个性、方便、实用等特点赢得了千万家庭的青睐,市场需求十分巨大并呈现出爆发式增长趋势。2021年小家电年销售额有望突破4000亿元,小家电迈入茁壮成长期,成为名副其实的大市场。在这一背景下,用发达国家平均每户家庭拥有小家电20—30件的标准衡量,我国平均每户家庭却不到10件,拥有率不及欧美的1/5。巨大的市场空间也给小家电产品的时尚化和精细化、细分化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小家电市场正以每年8%—14%增幅高速发展。

  巨大市场空间自然会吸引各路商家的目光。全国小家电生产企业共有5000多家。经过多年的发展和演变,小家电产业集群化的特征非常明显,主产区集中珠三角、长三角和环渤海地区,形成了广东顺德、浙江慈溪和山东青岛为中心的三大产业集群。以广东顺德为中心的珠三角地区是全国最大的家用电器生产基地之一,涌现了如美的、格兰仕、容声、万家乐和科龙等众多国内知名品牌。浙江慈溪家电企业经过20多年的酝酿与发展,成就了方太、先锋、沁园等一大批品牌企业迅速在国内市场崛起。目前山东青岛已经形成了以海尔、海信、澳柯玛等国内知名大企业集团为主导的家电电子制造基地。现在,随着中西部地区城市化进程加快,小家电产业已经开始向中西部地区梯次发展,海尔在武汉和重庆、格力在重庆和合肥、美的在合肥、芜湖及武汉都增加或者新建了生产基地。

  小家电可以说是礼品市场最为活跃的礼品线,每年都会有大量新产品面世:

  像足球一样的车载冰箱、形似辣椒的煮蛋器、如树叶一般的无叶风扇……在功能方面,小家电产品也涌现出来一些“集大成者”:一个炒菜机可自动烹饪南北佳肴,具有煮饭、煲汤、煲粥、煎炸、蒸煮、火锅、闷炖、煮面食等功能,可以说一锅解决了所有的厨房问题;电磁炉不仅可以用于烹饪,还具备电子称的功能;电风扇也融入了“冰风”、“加湿”等功能,更冠以“空调伴侣”之名。无论外观还是功能方面,小家电都把产品创新发挥到淋漓尽致。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推动今日中国小家电业迈入了茁壮成长期,成为名副其实的“大市场”。

  最初,小家电产业从使用功能上分类,划分为厨房小家电、家居家电、个人生活小家电等类别;如今,按消费群体的细分,研发出了婴儿小家电、老人小家电、女士美容小家电等新产品。产品精细化的发展趋势给予了小家电无限市场潜力和创意空间。

篇六: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调研报告

  

  乡镇机关工会新就业形态调研报告

  进展情况

  一是推进“两新”组织工会组建。根据XX实际情况,以民办学校和民办医疗机构作为推进重点,通过市、镇两级工会联动推进。全市有54家民办学校通过行业工会、独立工会、工会联合会方式完成工会组建,吸收2351名教职工入会。民办医疗机构职工人数25人以上的公司有8家,职工人数560名,主要涉xx街道、环科园、周铁、和桥,已经完成工会组建。

  二是推进“八大群体”入会。针对货车司机、快递员、护工护

  理员、家政服务员、商场信息员、网约送餐员、房产中介员、保安员等八大群体,截至xxxx年xx月底,全市共有3800多名就业形态劳动者加入工会组织。

  存在的问题

  一是入会率不高。目前,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缺乏统计依据,分散流动的就业方式与工会属地化组建和管理为主的传统方式不适应,在八大群体中还未完全建立工会组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中的网约车司机以挂靠平台公司的形式运营,由于目前还没有建立网约车平台公司社会车辆驾驶员工会,所以未能加入工会组织。有的个体企业规模较小,组织性较弱,没有统一的管理机构游离于工会组织之外,比如房产中介公司。

  二是劳动关系不够规范。根据调研排查,劳动合同签订不规

  范,且未签订劳动合同人员比例较高,从业人员组织意识、维权意识薄弱。究其原因,一是从业人员文化水平较低自身维权意淡薄;二是追求自由灵活的工作模式,缺乏明确的长远的职业规划;三是由于经济因素,在八大群体中有的行业岗位劳动力处供不应求状态,这些岗位的劳动者会根据经济效益、工资待遇随时选择去留。如送餐员,他们工作的流动性很高,这也是直接影响劳动关系稳定性的主要因素。

  三是管理难度较大。由于“八大群体”都是私营企业机构分散,稳定性差,特别是货车司机准入门槛较低,很多司机是自己买台货车,挂靠在一个运输公司,平时都是自己接单,公司有需求通知其运货。这就形成了多、小、散、乱的行业现状和局面,管理难度很大。大多聚集在物流企业或物流平台,劳动关系复杂,有的文化水平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对自身的合法权益不甚了解。

  四是对工会组织缺乏了解。有的企业负责人和企业职工对工会组建认识不到位,将工会视为可有可无的组织,没有认识到工会组织在推动企业发展、维护企业稳定中所发挥的作用。从业人员大多没有通过工会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多数八大群体基本上对工会组织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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