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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行业审计4篇

发布时间:2023-07-17 10:11:02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医药行业审计

  

  审计论文:医药企业社会审计风险范文研究—基于康美药业的案例分析

  本文基于康美药业的审计风险分析,本文对医药行业的审计风险进行分析,通过对医药行业外部环境、自身特点的分析,本文认为医药企业的审计风险具有独特性:(1)在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中,医药企业面临来自市场、政策和自然环境三个方面的外部压力;采购与销售中的交易方式导致相关经营数据较为分散,易于造假,财务造假、行贿等方面监管惩罚不足也带来了风险因素;

  1引言

  1.1选题背景与研究问题

  伴随

  21世纪的到来,中国社会在经济、文化等方面上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人民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生活、消费观念也出现了转变。对自身健康的关心和需要逐渐成为人民群众的主流诉求,象征健康生活、致力促进健康的“大健康”产业应运而生,人口老龄化

  进程、环境污染、资本汇集促进“大健康”产业的发展,“健康中国”等一系列政策同样是其强劲发展动力。过去的十年中,我国大健康产业中企业规模增长接近十倍,通过下图

  1-1可以直观看出,根据

  2018年我国“大健康”产业规模分析可以看出医药行业在“大健康”领域占

  49%的份额,拥有最大的百分比和重要的地位。

  同时,针对医药行业的政策持续推陈出新,2018年中医药行业推出政策

  170余项,其中包括

  51项国家级政策,得益于市场发展的红利和我国医药政策改革的不断深化,医药行业近年来发展迅猛,通过图

  1-2可以看出,医药行业从

  2012年约

  1700亿元人民币的市场规模发展到

  2018年超过

  3300亿元,市场规模在六年中实现了翻倍的增长,虽然在

  2016-2018年三年间年增长率相比以往有所下降,但是依然保持了百分之十左右的较高速度。从未来发展前景来看,我国医药健康行业已经成为全球第三大市场,但是与拥有较强医药行业实力的美国相比,我国医药行业依然存在规模较小、体系混乱的问题,目前的医药行业规模依然无法满足市场总量。由此可见,我国医药行业仍然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作为医药行业的代表性企业,医药行业上市公司的发展在当下医药行业扩增的背景下,也存在许多阵痛。

  .......................

  1.2研究现状

  与本文视角目前国内外针对社会审计风险以及针对措施的研究已经有了较多例子,但是仍然存在着不全面之处:

  (1)医药行业作为我国近年来发展较快的行业,处于上升期,针对医药企业审计风险案例的研究数量不多,相关的研究未能深入分析医药行业的独特企业特征并与审计风险进行结合;

  (2)针对医药行业的研究多针对于医药行业企业的财务舞弊,对于如何降低审计风险中的重大错报风险和检查风险缺少相关研究,未能识别出医药企业独有的风险点并加以防范。

  本文基于问题提出的背景与相关研究的现状,提出了本文的研究视角:通过对医药行业企业的经营现状进行分析,深入了解医药行业企业内外部环境变化,运用审计风险理论识别医药行业企业的社会审计风险,选取

  2019年发生的医药行业上市公司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例,利用前文构建的医药行业企业审计风险识别思路进行分析,对注册会计师识别医药行业上市公司审计风险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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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文献回顾与理论基础

  2.1文献回顾

  本文分为风险导向审计、审计风险的成因和控制以及医药企业社会审计风险三个方面对前人的研究成果进行回顾和总结。

  2.1.1风险导向审计

  审计风险的研究随着审计理论的发展,经历了多次的变化。上个世纪四十年代之前,由于企业账目较简单,注册会计师采用账项审计方法开展工作,审计工作的主要服务对象为被审计单位,几乎很少有另外的财务报表使用者,审计风险较低。随着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后内部控制理论的发展,审计工作进入制度基础审计阶段,企业管理层避免重大错报的责任被明确,更加科学的审计方法也使得审计风险的衡量变

  得可行,审计风险的研究开始萌芽。20世纪

  60年代左右,以美国企业为代表的一批企业出现了广泛的企业管理层财务舞弊的现象,“诉讼爆炸”的到来使注册会计师真正开始重视审计风险的研究。

  美国审计学家

  K.Stringer于

  1961年最早对审计风险的概念做出了定义,研究了审计抽样方法的可靠性,并将审计程序“可靠”的反面即“不可靠”定义为审计风险。Brown(1962)提出了控制风险的评估方法。在这之后,国内外学者也对审计风险的概念进行了相关的研究,学者们将审计风险的概念分为两类,“意见不当论”和“损失可能论”,早期的理论研究中学者们倾向于“损失可能论”,谢志华(1990)、阎金锷和刘力云(1998)认为审计风险是指在审计工作中因为多种原因导致无法出具与实际情况相符的审计意见,进而导致注册会计师即审计主体蒙受损失的可能性。徐政旦和胡春元(1998)在此基础上将被审计单位营业失败造成的风险也划入审计风险的概念范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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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理论基础

  2.2.1信息不对称理论

  传统经济学基本假设认为经济人拥有市场的全部信息,但是每个市场参与者对市场的了解程度一定是不完全相同的,基于这种信息掌控的差异性,就会出现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掌控信息较多的一方会倾向于利用多出的信息为自己牟利,这就是信息不对称理论。

  作为市场中的卖方,上市公司作为被投资者掌握着全部有关自身的信息,面对市场中的投资者,也就是买方,卖方会倾向于利用信息的不对称牟利,即仅公布对自己有利的信息而隐瞒对自己不利的信息。作为市场中的买方,投资者利用上市公司公布的信息来进行投资判断,而不全面的信息会导致投资者的决策错误。

  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投资者对公允信息的需求促成了对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的需求,通过一个客观公正的第三方机构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可信度,维护市场平衡,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负面影响。信息增信的需求是外部审计存在的基本前提。

  ........................

  3康美药业社会审计风险分析

  .....................223.1康美药业案例概况

  ..................223.2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254医药企业社会审计风险成因分析.............................34.1多方因素带来经营压力.............................34.1.1市场现状影响...............................34.1.2宏观政策影响.............................35医药企业社会审计风险控制措施探讨

  ...................45.1宏观措施

  .............................45.1.1提高医药行业企业核心竞争力

  ...................45.1.2加大违法违规惩处力度

  .......................45医药企业社会审计风险控制措施探讨

  5.1宏观措施

  5.1.1提高医药行业企业核心竞争力

  我国医药行业上市公司存在财务造假频出、审计风险较高的根本原因是面临的经营压力较大。对比国外医疗市场,美国医疗行业的头部企业大部分是拥有大量专利药品的企业,拥有强大的创新能力和研发能力,每年投入巨额的研发费用,产品销售端为卖家市场,高附加值的药物为企业带来大量利润。而我国医疗行业的大型企业大多以低附加值药品作为主力产品。

  在医药行业的发展中,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进行调控,医药行业的规范已经在路上。我国已经在北京、上海等十一个城市开展药品带量采购的试点,有助于减少药品销售的监管盲区,不断改进的《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也在倾向于国家鼓励的创新药、重大疾病

  药等。但是现有的措施还不足以真正改变医药行业的现状。在下一步的行业发展中,应该继续出台鼓励政策,加快推进医药行业的资源整合,加强市场监管,防止出现市场乱象。同时,应加强对医药行业创新的鼓励,出台政策促进创新药的推广,鼓励大型医药企业进一步提高研发费用,完成医药行业企业的销售主导到开发主导的转型,一方面能够真正增强医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使得医药行业企业专注于主业的提升,避免投机与造假的倾向,另一方面能够为我国医药行业真正服务于国民健康,提高行业的国际地位产生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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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结论与启示

  6.1研究结论

  本文通过对康美药业的审计风险进行深入分析,运用风险导向审计理论,得出了康美药业的审计风险如下:在财务报表层次,康美药业的审计风险主要体现在内部控制失效、关联方交易风险,经营压力大和

  管理层的机会主义倾向上。

  基于康美药业的审计风险分析,本文对医药行业的审计风险进行分析,通过对医药行业外部环境、自身特点的分析,本文认为医药企业的审计风险具有独特性:

  (1)在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中,医药企业面临来自市场、政策和自然环境三个方面的外部压力;采购与销售中的交易方式导致相关经营数据较为分散,易于造假,财务造假、行贿等方面监管惩罚不足也带来了风险因素;

  (2)在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中,本文研究认为医药行业的企业的会计科目因为其行业特性具有独特的风险,主要表现为在存货科目等的计量中因为生物性资产的存在带来了会计估计和审计的难度,在对医药行业的产业链进行分析后,指出医药行业企业在采购与销售环节的分散、主观性强等特点,带来成本、营业收入、销售费用等认定层次的审计风险。

  (3)在检查风险方面,以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在康美药业审计中暴露的问题为例进行研究,本文认为我国审计人员在对医药企业的审计工作中仍然缺乏对风险导向审计的运用,同时连续审计带来职业怀疑不足和道德风险问题。

  参考文献(略)

篇二:医药行业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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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药行业销售收入确认及相应审计程序

  不同类型销售业务的收入确认问题

  目前药品生产公司、医药公司都是根据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确认收入,即各种销售业务形式都体现在公司收入中,但其中确认的某些收入或收入的某些方面可能不符合《收入准则》,因此,需对不同类型医药企业的收入作具体分析后再予确认。

  1.退货的风险及收入的确认

  按照《收入准则》的要求,确认收入要满足4个条件:(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医药公司正常销售、代理销售及换货、配售等含有商品发出的业务,商品所有权虽然已转移给买方,但由于医院、诊所、药店的垄断性经营权力,只要是客户还没有将药品转移给最终的消费者,一般都有退货的权力。因此药品所有权上的主权风险并不能转移给买方。由于医药公司可以将由医院、诊所、药店退回的药品退还给药品生产公司,药品所有权上的主权风险并不真正由医药公司承担,因此,医药公司在药品销售后确认收入是基本满足《收入准则》的。

  药品生产公司在药品销售给医药公司或医院、诊所、药店后,即使已收回全部货款,只要还存在继续交易的可能性,就存在药品退货的风险,但这种风险在正常经营状态下是可以估计的,属于可控制范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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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围,因此仍然可以确认收入。在非正常状态下,如医药公司GSP达标、药品省级批号改为国家批号过程中,部分药品存在大量的退货,此时,以前年度销售确认的收入存在很大退货风险。因此,药品生产公司销售药品能否确认收入要充分评估其退货的风险后再确认。一般认为,销售药品后应该确认收入。

  2.正常销售、代理销售、快批销售收入的确认

  正常销售、代理销售、快批销售有真正的物流和现金流,满足《收入准则》的四个条件,因此可以在货物发出,取得对方确认收到货物的凭证或收到回款后确认为收入。

  3.过票业务收入的确认

  大多数过票业务没有真实的物流,不构成医药公司销售资源的真实,仅是通过开具发票来确认收入,不满足商品销售基本条件——存在商品,不能确认为销售收入。而有些过票业务,虽然药品没有进入一级代理医药公司仓库,但在药品实际发运过程中,一级代理医药公司实际上是控制着药品的流动,药品所有权风险是从药品生产公司转移给一级代理医药公司后再转移给其他医药公司的,满足《收入准则》的四个条件,可以在货物发出,取得其他医药公司确认收到货物的凭证或收到回款后确认为收入。这类业务实质上仍是代理业务。由两家或两家以下的公司互相开具发票,而没有实际药品流动的业务是虚构收入行为,可以将其归入过票业务,不满足商品销售基本条件——存在商品,不能确认为销售收入。

  特殊销售类型的收入确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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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换货、配售、过票等销售业务,由于药品生产、销售国家许可证制度、国家法律制定与实际执行的差异和商品市场经济混合作用而存在,这类业务与传统的会计准则所确定的销售业务有较大不同,能否确认其收入值得探讨。

  1.换货业务的收入能否确认

  换货业务有实际的物流,没有或不需要现金流,表面上满足《收入准则》的四个条件,在换货行为发生后应该确认为收入。但换货行为本身一般不能给换货公司产生经济利益,换货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进行下一次销售,药品的真实利益是通过下一次销售才能体现出来。如美国《收入准则》将为了销售而进行的同类商品换货行为明确定义为不能确认销售。因此,笔者认为,换货业务不能确认为销售。如何解决不确认收入与我国《收入准则》规定相矛盾,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2.配售业务的收入能否确认

  配售业务有实际的物流、现金流,表面上满足《收入准则》的四个条件,在配售行为发生后应该确认为收入。但配售业务不掌握客户真正实际需求,实质上是代客户送货的服务行为,属服务业务。药品在从事配售业务的医药公司仓库事实上是代保管的,在不能销售给终端客户时可以向药品生产公司退货,没有发生商品所有权风险的转移。因此,笔者认为,配售业务不能确认为销售。但配售业务利益结算是按两次销售发票的差价来进行的,存在表面上的有买有卖;配售业务收到终端客户回款期与支付给药品生产公司货款期是不同的,两者的不同存在资金时间占用的收益;对于从事配售业务的医药公司,既存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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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按照药品生产公司的要求向终端客户进行配售的业务,又存在自主从事该药品对其他客户销售的业务,两者反映在同一采购业务上,要在不确认配售业务收入时将为配售业务发生的采购业务从总的采购业务中区分开。配售业务的收入是否确认值得探讨。

  3.不能确认收入业务的收益如何确认换货、配售、不属于代理性质的过票等业务虽不能确认为收入,但从事该类业务确实能够为公司带来一定的利益流入,利益是在会计报表的损益表、资产负债表是否体现终归是个需要明确的问题。配售业务实质是服务费收益、资金占用收益,过票业务实质是手续费收益,这些业务虽然不是公司主营业务,但公司具有药品经营资格带来的其他业务,因此笔者认为将其收益体现为损益表中其他业务利润较为合适。换货业务收益表面上在换货行为发生时,由于换出药品的进销差价产生,但该收益只有在换入药品销售后才能真正实现,因此笔者认为可以将其收益在换货发生时不确认,而按换出药品价值金额登记换入药品价值,在换入药品销售时,将其收益再予确认。由于换入换出药品数量、品种较多,按换出药品价值金额登记换入药品价值工作量大,可先将换货业务产生收益在换货行为发生时确认为其他业务利润,在换出药品销售时确认换出药品的收入、利润。这样的会计处理简便易行,问题是换货收益需提前确认。笔者认为,如果换货业务是医药公司经常性业务,换货业务收益金额不是很大,根据重要性原则采取后一种处理方法也是可以的。

  4.非同类药品的换货行为及现金流不满足《非货币性交易准则》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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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准则》不包括非同类商品换货,而我国《非货币性交易准则》以前也规定不包括非同类商品换货。医药生产公司非同类药品换货实质是原材料厂家取得回款的权力,因此笔者认为,医药生产公司非同类药品换货可以确认收入。医药生产公司非同类药品换货及医药公司各种销售模式经常会产生公司间互相抹账,没有真实的现金流或现金流比例低于交易金额的25%,不满足《非货币性交易准则》确认收入的条件。按照《非货币性交易准则》该类交易都不能确认为收入。笔者认为,作为药品生产、销售公司,其销售行为能否被确认为收入,首先应该判断其销售行为是否为公司的经常性的经营行为,如果是,按是否满足《收入准则》的规定确认收入,不必考虑《非货币性交易准则》中支付现金的比例要求;如果不是,按《非货币性交易准则》的规定处理。

  如何识别不能确认收入的销售业务并采用相应审计程序

  换货、配售、不属于代理性质的过票等销售业务不能确认为收入,作为从事医药公司年度审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就需要将换货业务、配售业务及不属于代理性质的过票业务从正常的销售业务中区分出来,这也是正确确认销售收入真实性的关键。那么,如何识别?笔者认为,可从其业务特征与其他销售业务特征差别入手,采用特殊的审计程序。具体如下:

  1.不属于代理性质的过票业务审计程序

  过票业务的特征:没有真实的物流,账务系统账套一般都同时作相同的购进和销售,购进与销售发票品名、数量相同,过票业务一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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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进入业务系统账套。

  审计程序包括:(1)获取账务系统、业务系统采购明细表、销售明细表,核对不同系统采购与采购、销售与销售两者之间的品种与数量差异;对相同品种数量差异大的项目,重点检查销售收入凭证。(2)检查每月增值税进项、销项明细表,对日期相同或相近、金额保持一定比例顺差关系(比如销售金额比采购金额高1%-3%)的采购、销售业务检查发票凭证;检查采购发票、销售发票药品品种、数量是否一致。(3)根据发票追查采购、销售业务原始凭证,检查是否有真实的入库单、质量检验合格证、保管员入库签字,出库单、保管员出库签字。(4)根据上面检查,发现过票业务特征的,将该业务性质询问财务、销售人员;如果公司称是直接从药品生产公司发货到客户的代理性质的销售业务,索取代理协议、返利协议,查看是否获得或计算了返利。(5)判断是否为不能确认收入的过票业务。

  2.换货业务审计程序

  换货业务特征的采购与销售是同一客户、且为大客户,销售药品的单价与采购单价相近,没有现金流或只有形式上的现金流。所谓形式上的现金流就是双方在同一时期,用票据通过背书转让的方式互相结算。

  审计程序包括:(1)检查采购明细账、销售明细账,将采购与销售是同一客户的采购金额、销售金额单独列示出来,比较两者之间的差额。(2)检查收款、付款过程是否为无现金流的抹账或形式上的票据背书结算,采购与销售金额的差额结算方式。(3)检查销售给该客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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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的药品单价与购进价是否相同或相近。(4)根据上面检查,发现换货业务特征的,将该业务性质询问财务、销售人员。(5)判断是否为不能确认收入的换货业务。

  3.配售业务审计程序

  配售业务特征是:与药品生产公司有配售协议,销售客户为医院,药品销售与采购价差大约为3%-8%.审计程序包括:(1)检查销售明细账,将销售客户是医院的销售业务单独列出;检查销售业务,将销售药品名称、单价列出。(2)检查采购明细账,找出销售医院药品的采购厂家;将药品的进销差价在3%-8%内的药品生产公司列出。(3)索取与上面药品生产公司签订的有关协议,检查是否有配售条款。(4)根据上面检查,发现配售业务特征的,将该业务性质询问财务、销售人员。(5)判断是否为不能确认收入的配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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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医药行业审计

  

  医药销售企业内部控制与审计评价

  药店是现今中国药品零售业的一个最重要的组成形式,经营通过标准化、简单化、专业化原则提高经营效率,实现规模效益,有着其他零售组织形式无法比拟的竞争优势。但是,纵观我国医药

  经营市场,既有许多优势条件,也存在许多问题。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可以从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五个方面对医药

  企业的管理提供一个保障。内部审计评价是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是一个循环的过程,评价分析现行的做法有无改进的空间,同时结合业务、企业的具体情况提出改进方案,在这个过程中也提升了整个团队对于问题的共识和认知。企业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的全面评价有助于提升企业内部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

  一、内部控制、内部审计评价的概述

  (一)基本定义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合法合规、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内部控制评价是定期对企业自身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及其实施的效率、效果进行检查和评价,其目的是评价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对实现控制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二)方法内部控制的方法包括前馈控制(事前控制)、过程控制(事中控制)和反馈控制(事后控制)。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方法有多种,主要有个别访谈法、调查问卷法、专题讨论会法、抽样法、比较分析法、标杆法。现代

  药店用得最多的是比较分析法和标杆法,通过对

  门店的销售指标完成率、质量管理的各项制度的健全和完整程度来进行评价。主要采取从门店的收货验收记录,养护记录、温湿度记录,人员培训记录和销售完成量比率等方面进行分析、比较、评价和考核。

  二、现代医药

  企业内部控制及内部

  控制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当前,我国药品零售行业的化程度不断扩大,药店在药品零售行业的主导地位日趋明显,企业快速扩张、药品零售

  率不断提升但规范化程度不高。难以形成自己的核心赢利模式和核心竞争力,规范化程度不高,管理水平落后等等问题,一直困扰着医药行业的企业经理人,但所有问题都有其起因具体表现。

  (一)企业领导者对内部控制的思想意识不强随着我国目前医药市场的开放,使一部分民营企业家依靠着自己对医药市场的把握能力和个人的敢冒险精神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他们利用自己对医药市场的熟悉以抢占市场份额方式迅速发展自己的店。经过国家这两年的大力宣传和整治,民营企业家们大都对企业的财务工作有了初步的改观和重视,但是在他们内心深处还是认为市场对他们来说才是最重要的。至于如何抓内部控制,如何评价内部控制却很陌生,对他们来说内部控制和评价就是一纸空文。他们还没正确认识到内部控制的重要性,没有认识到在现阶段的医药

  企业中内部控制评价能够找出经营的弱点,能够使自己的企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二)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内部控制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企业从上到下全员共同参与并承担相应的职责。目前,多数医药

  企业的内控制度不够全面,没有覆盖企业中所有和人员,没有渗透到企业内部各个业务领域和业务操作系统。尤其是一些三四线城市的药企,没有一个从上到下做实质性的内控制度,缺乏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有些内控制度的制定是按照GSP文件要求制定的,为了检查而制定,浮于表象。制定了制度但是实施力度不到位,这样做的后果是短期内很难发现企业内部出现的管理缺陷,同时不能对缺陷进行风险评估和评价。

  (三)货币资金活动的内部控制未实施到位资金管控不严,可能出现舞弊、欺诈,导致资金被挪用、抽逃现象。在有些医药

  企业下属的门店中常常出现收入不入账、坐收坐支等不规范行为,存在收支不相符现象,将多余的现金占为己有,利用钱账兼管的机会贪污现金。其主要原因是会计稽核人员未能及时履行职责,未能有效地实行好内

  部控制。2015年我地州级国有药材公司下属的一个

  门店,一年内现金短款5万多元,由于连续两年发生类似短款现象,公司领导直接

  处理,最后由于职责划分不明确,未执行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未指定专人定期核对等等原因无法破案,公司领导采取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处事原则,让门店所有员工按照职位的大小都进行了赔偿,造成了负面影响。

  (四)

  药企的购、销、存各环节没能合理配合购、销、存是一个

  于生产制造过程之外的,又与之紧密联系的业务流程。在一个医药

  企业中,购、销、存本身并不能直接产生价值,但由这三个步骤组成了企业内部药品物流通道,对这个流通过程的深入管理是促进企业增值的关键。每个药品

  企业都按照新版《药品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药品批发企业)》《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制定了药品的采购、收货、验收及储存的操作规程。但是在购、销、存的环节,还是在一些地州县级的民营医药

  企业中出现各种状况,如:采购部、仓储保管部并没有按照操作流程执行,采购部、质量管理部和质量负责人都是一个人,药品收货和验收也由一人担当,同时采购部与销售部没有合理分工配合,加之很多

  药店为了刺激药店的销售,给每个门店都有销售任务,出现了畅销的药品脱销,大多普药积压的现象,药品仓库管理员工作迟缓未能及时提供各类药品存量情况。因为购、销、存各环节不能合理的配合使得一些医药

  企业成本提高,造成大量的资源浪费。例如我们县市有一家

  药业,它的直营店和加盟店一共有15家,其中二店由于所处地理位置及店长管理能力强,其销售能力也很强,公司每次按照规定派送药品,该店都能及时销售完成不积压货,而三店相对销售情况就比较差,往往是按照规定配送的药品到最后滞销了赶紧调拨给二店销售,药品的保质期基本上只剩两个月了,这样无形中就造成门店之间有的无货,有的积货滞销,最终出现库存药品临期的现象。

  三、现代医药

  企业实现有效的内部控制和审计评价的方法

  (一)提高企业领导者对内部控制和评价的思想认识强调以人为

  本,加强以人才队伍建设和财务信息共享为中心,充分调动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达到从上到下的一致性,发挥内部控制的最佳效果。首先对

  药企的组织架构,治理结构、决策机制、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公司运营管理方面进行内部控制评价。在整个内控制度评价系统里,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是相互制衡的,工作程序清晰明确并严格履行。减少内控制度被忽视或规避的可能性。转变传统观念,以新的角度诠释和思考,使控制理念成为控制环境的一个重要特质,通过宣传告知员工内部控制的必要性,并通过建立适当的管理层控制机制,让员工接受控制理念并能去配合实施,只有这样,才能不断促进内部控制的良性运行。

  (二)构建及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构建企业内部控制制度,需要从整体层面和业务流程两个方面着手,切实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整体层面的内部控制在企业管理的较高层面存在并运行,对各业务流程层面的内部控制起着统领、约束和影响作用。整体层面的内部控制好比上梁,业务流程层面的内部控制好比下梁,上梁不正,下梁自然歪。业务层面的控制则需要从医药零售企业制度的完善即内部控制制度的具体环节入手,设计并运行起一套切实有效的、完整的内控制度,是目前各医药

  企业所急需的。

  (三)全面提高货币资金的有效控制要想全面提高医药

  企业的货币资金的有效控制从以下几个方面实施。首先,合理划分职责,确保办理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具体办法如下,(1)资金支付的审批和执行。如:对公司管理人员明确审批资金有限额,审批权限有上线,审批范围有限定,特别是对药品的采购金额的大小权限及范围制定相关控制措施。(2)资金的保管、记录与盘点清查。如:总公司财务稽核定期对门店各自的收支汇总表、销售小票、银行入账和社保入账进行核对,以确保销售收入不存在账外循环。(3)遵守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部过程。(4)对办理资金业务的人员定期进行岗位轮换。其次,加强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控制,建立严格监督检查制度。

  (四)建立以“销”定“购”策略,确保最低存量,确保资金效益最大化采购是存货管理的第一环节,做好医药

  企业采购环节的物流管理,是整个购、销、存管理中的重要依据。一方面应将本企业所经营的药品品种进行分类管理,药企经营的药品一般可分为“主导”与“辅助”两类,主导药品主要表现OTC药品及一些保健品,其销售量大且利润空间也大,是药企利润的主要来源;辅助药品主要有处方药及中草药,其销售量小且利润空间也小,其中中药还有重量损失,但都是药企销售中必不可少的,可以作为是药企利润的补充。药店销售量的多少是核定采购量的来源依据。另一方面根据药品的保质期及本企业的资金流的情况,对前一个季度的销售量的平均数和资金流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再确定药品的采购量及最低库存量。这样既能保证销售的正常所需,又能降低对资金在采购环节的不必要占用,从而实现“钱”的使用效益最大化。

  (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质量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七条:“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必须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健全经营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药品经营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药品

  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来实施,首先采购部门要确保供货单位和所经营药品的合法性。做到购进药品的审核率、合格率及合法性都达到100%。其次,药品仓储部门做到药品养护率、出库复核率、仓库卫生管理及仓储管理和规律都达到100%,运输完好率达到99%。质量管理部做到药品入库验收率100%,验收后入库药品合格率100%,不良反应及时性100%。质量风险管理是企业采用前瞻或回顾的方式,对药品流通过程中的质量风险进行评估、控制、沟通和审核的系统过程。通过对预先设定的质量风险因素进行分析评估,从而确定该因素在影响流通过程中药品质量的风险评价。通过质量风险管理的方法,使全体员工主动地识别并控制药品经营过程中潜在的质量问题,进一步保证和加强药品和服务的质量。

  (六)提高监督机制——建立内部审计和评审机制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内部审计流程,使其在中自身考核管理办法并在实际工作中不

  断完善,实时地进行修正和调整。是内部审计立足于医药

  企业发展的重要前提。建立公司评审机制,对管理体系实施内部审核,验证其是否持续满足规定的要求且有效运行,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促进公司管理体系不断完善,有效防范质量风险,确保药品经营质量。内部审计和评审机制作为

  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和所属单位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是一个十分有效而又重要的内部监督形式。

  结语

  总之,医药

  企业有效的内部审计和控制评价制度是顺利实现未来发展的前提。做好“钱”与“物”的融合更是医药

  企业正常经营的基础,有好的内部评价体系,必然会加速“资金”的流转;快速的“资金”流转,必然使企业得到健康的发展。

篇四:医药行业审计

  

  医药企业内部审计问题、原因与对策分析

  作者:顾凡

  曹明杨

  朱蓉月

  来源:《中国管理信息化》2020年第17期

  [摘;;要]文章以内部审计为研究对象,针对医药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存在的不足与缺陷,首先探究出医药行业内部审计独立性差、职能偏失、监管机构体系构建不完善等问题。接着分析出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内部审计人员素质较差、内部审计模式单一狭窄、内部审计的工作得不到重视。最后提出,构建合适审计模式提高独立性、优化内部审计制度提高职能以及完善监管机构监督作用等建议。

  [关键词]医药企业;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质量

  doi:10.3969/j.issn.1673-0194.2020.17.004[中图分类号]F239.4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194(2020)17-0012-021;;;引;;言

  医药企业从药品性质来说,它生产出的产品与其他行业的产品不同,更具有医药企业的特殊性,药品种类复杂程度高,对质量的要求也更加严格。但是近两年来,医药企业频频出现问题,2018年7月长春长生制药存在疫苗记录造假行为,2019年5月康美药业被检查出财务造假行为,2019年7月辅仁药业也被检查出违规担保、虚构利润行为。这些企业发生的行为,绝大多数是因为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当制药公司的内部审计程序出现问题时,药品的质量将受到极大的质疑,更会动摇公司的运作经营。

  国内学者近些年越来越关注内部审计质量对企业作用方面的研究。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医疗体制改革工作的深入推进,原有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审已经不能满足医药企业的发展需求,公司内部审计产生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内部审计的监督和评估作用日益明显,其有利于改善公司的内部控制,还是改进薄弱环节的有效措施,对促进医药企业健康和安全发展起着关键的作用。

  2;;;医药企业内部审计的问题

  2.1;;内部审计从业人员欠缺专业水平

  我国医药企业的许多管理人员本身大多从与医药技术相关的专业毕业,而从财会或者审计毕业的很少担任高层管理职位。此外,企业内部审计部门的人员较少且工作繁重,导致难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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