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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方案】全县微型消防站及火灾防控区域联防队伍建设工作方案【范文精选】

发布时间:2023-06-12 16:33:01 来源:网友投稿

全县微型消防站及火灾防控区域联防队伍建设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强化消防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和引导志愿消防队伍建设,着力提升社区和重点单位火灾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方案】全县微型消防站及火灾防控区域联防队伍建设工作方案【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消防方案】全县微型消防站及火灾防控区域联防队伍建设工作方案【范文精选】



全县微型消防站及火灾防控区域联防队伍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消防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和引导志愿消防队伍建设,着力提升社区和重点单位火灾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推进微型消防站及火灾防控区域联防队伍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全县范围内,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和单位已有的消防组织,在城区建立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微型站”,2016125日前,要有50%建成微型消防站;2016年全国“两会”结束,100%建成微型消防站。组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下简称“重点单位”)按照“位置相邻”或“行业相近”的原则,建立火灾防控区域联防队伍,开展互查互检、会议会商、业务交流、培训演练等活动,形成条块结合、协作互助、群防群治的消防工作模式,不断提高隐患自查自改、火灾自防自救和区域应急联动能力。

二、组织机构

县政府成立微型消防站及火灾防控区域联防队伍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全县微型消防站及火灾防控区域联防队伍建设的调度指挥等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建设微型消防站

按照公安部要求,每个微型消防站应确定6名队员,配备消防摩托车和灭火器、水枪、水带等基本的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具备条件的,可选配小型消防车。具体标准详见公安部《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附件1)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附件2)。

(二)建立火灾防控区域联防大队、中队、分队

根据上级要求,成立由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组成的火灾防控区域联防大队,大队长由县公安局分管消防的副局长担任。成立民政、教育、特种行业、餐饮行业、乡镇等中队以及各类分队。

四、方法步骤

(一)部署建立阶段(2016115日前)

各乡镇、管理处(管委会)、各部门制定微型消防站及火灾防控区域联防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专门会议,逐级动员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分级、分行业、分区域建设微型消防站及联防队伍,划定范围、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6115--2016310日)

1.2016215日前,各乡镇所有社区和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建成微型消防站。(具体名单附后)

2.2016310日前,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成微型消防站。

3.2016215日前,建立火灾防控区域联防大队、中队、分队

1)成立由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组成的火灾防控区域联防大队,大队长由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2)成立养老机构火灾防控区域联防中队,由县民政局局长担任中队长。

3)成立教育行业火灾防控区域联防中队,由县教体局局长担任中队长。

4)成立特种行业火灾防控区域联防中队,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担任中队长。

5)成立餐饮行业火灾防控区域联防中队,由县市监局局长担任中队长。

6)成立网吧行业火灾防控区域联防中队,由县文广局局长担任中队长。

7)成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防控区域联防中队,由县公安消防大队副大队长担任中队长。

8)各乡镇、管理处(管委会)成立火灾防控区域联防中队,由各乡镇长担任中队长。

4.建立火灾防控区域联防分队

1)按照“位置相邻”原则,分别建立由若干家单位(原则上不超过10家)组成的火灾防控区域联防分队,分队长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担任。

2)各乡镇中队按照县中队的模式,建立行业分队。

(三)总结固化阶段(2016年全国“两会”结束)

各乡镇、管理处(管委会)、各部门、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全面建设微型消防站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因地制宜全面开展火灾防控区域联防工作,组织联防队伍开展隐患互查、业务交流、联合演练等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微型消防站及火灾防控区域联防队伍建设是顺应当前消防工作社会化需要,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对于提升单位和社会火灾防控能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各乡镇、管理处(管委会)、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要把微型消防站建设及火灾防控区域联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和经费投入,及时研究解决微型消防站及联防队伍建设工作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管理处(管委会)、各部门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工作任务,将责任落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各行业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火灾防控区域联防队伍的管理,分析本行业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采取针对措施予以解决。公安消防部门要做好帮扶指导工作,不断提升微型消防站及火灾防控区域联防队伍建设水平和消防工作能力。

(三)适时督导检查。为确保微型消防站及火灾防控区域联防队伍建设进度,县政府将开展督导检查,适时通报、跟踪问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四)强化信息报送。在开展微型消防站及火灾防控区域联防队伍建设和工作运行中,要善于总结,强化经验推广,及时上报进展情况。各乡镇、管理处(管委会)、各部门于每月27日前将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报县火灾防控区域联防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黄璞钰、联系电话:87700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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