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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方案】巢湖市开展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实施方案【精选推荐】

发布时间:2023-06-12 08:00:05 来源:网友投稿

巢湖市开展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意识,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根据《安徽省政府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铸安”行动的通知》(皖政[2015]85号)精神和合肥市有关要求,市政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方案】巢湖市开展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实施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安监方案】巢湖市开展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实施方案【精选推荐】



巢湖市开展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意识,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根据《安徽省政府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铸安”行动的通知》(皖政[2015]85号)精神和合肥市有关要求,市政府决定自201510月至2017年底,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铸安”行动。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工作部署和要求,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把安全发展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把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标准要求贯彻到一切生产经营建设中,以责任落实促进工作落实,切实做到:“铸安”行动覆盖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余地、不留尾巴;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严执法、排隐患、强管理”专项整治、隐患排查,着力增强依法治安能力、科技治安能力、从严从实治安能力,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坚决打好打非治违“阻击战”,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共性和特性相结合,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扣押、关闭等措施,集中打击、整治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依法停产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大幅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强力推进专项整治。坚决打好专项整治“歼灭战”,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坚持综合施策、重在治本,深入开展危化企业、危化品罐区、油气输送管道、加油(气)站、建筑施工和特种设备等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实施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切实加强粉尘作业使用场所安全专项检查、港口码头安全管理、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等,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三)全面深化隐患排查。坚决打好隐患排查“围剿战”,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常态机制,在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自查的基础上,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交叉检查、专家会诊等方式,全面检查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力求将监管延伸到每个角落、每道工序。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隐患整治问题、责任、整改“三个清单”,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间和预案“五落实”。对隐患排查、监控、治理、验收全过程实行签字确认、存档备查,确保隐患整治经得起时间检验和实践检验。

(四)强化依法治安能力。深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合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安。规范运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定完善事中和事后监管办法,推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建设安全生产诚信体系,提高监管服务水平。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严格事故查处,对典型事故实行提级调查、挂牌督办,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强化基层监管执法力量,调整优化监管人员结构,力争到2017年底实现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探索实行派驻执法、跨区域执法、委托执法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和规范乡镇、街道、居巢经开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

(五)提升科技治安能力。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物联网监控系统应用监管,强化灾害治理科技攻关、关键技术装备研发推广。通过示范带动、标准引领,在非煤矿山、危化品等高危行业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机器人作业、自动化减人”,引导企业实施机械化、自动化改造,加快淘汰落后技术装备,力争到2017年底实现高危作业场所作业人员减少30%以上。加快建立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实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诚信、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专业人才、行政许可、监测检验、应急救援、事故责任追究等信息共建共享。

(六)增强从严从实治安能力。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思想、作风和业务建设,强化纪律约束和执法监督,切实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压实各方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加快实现“五级五覆盖”和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加强责任查处追究,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加大政府和企业的安全投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不断改进监管方式方法,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动态监管机制,力争到2017年底覆盖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村(居)。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时间步骤

“铸安”行动自201510月开始,201712月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10月至201512月)

各地、各有关部门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61月至20166月)

各地、各有关部门督促指导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建立“问题、整改、责任”三个清单,实施闭环管理。

(三)重点整治阶段(20167月至201612月)

1、组织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整治,依法整改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停产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

2、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地区和单位实施暗查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铸安”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四)督查检查阶段(20171月至20176月)

各地、各部门成立检查组,对“铸安”行动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市安委会组织对各地开展综合督查。

(五)总结提高阶段(20177月至201712月)

各地、各有关部门对开展“铸安”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开展安全生产“铸安”行动作为近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行动计划,统一组织开展辖区内的“铸安”行动。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具体管,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全面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市安委办要及时总结分析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搞好综合协调和指导,把“铸安”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严格兑现奖惩。

(二)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开展“铸安”行动宣传,运用各类宣传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和支持“铸安”行动。要及时总结和宣传开展“铸安”行动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对典型案例和严重非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强化警示和震慑作用。要建立健全奖励制度,鼓励举报安全隐患,提供调查线索,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促进“铸安”行动深入开展。

(三)统筹推进,务求实效。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真正深下去、严起来,把开展安全生产“铸安”行动与当前正在进行的安全生产“严执法、排隐患、强管理”专项行动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结合起来,与实现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结合起来,统筹协调推进,标本兼治,务求实效。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信息专报制度,每个阶段结束后(每年125日和1225日前),将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市安委办;整个行动结束后(201712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电话及传真:82311065

电子邮箱:269412098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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