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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方案】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方案(全文)

发布时间:2023-06-01 16:22:01 来源:网友投稿

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方案为切实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我高新区食品安全水平,根据省、市统一安排,决定于2014年3月1日至6月1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药方案】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方案(全文),供大家参考。

【食药方案】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方案(全文)



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食品安全

百日严打行动方案


为切实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我高新区食品安全水平,根据省、市统一安排,决定于201431日至61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以下简称百日严打行动)。

一、目标任务

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要求,围绕“十个一批”目标任务,严厉打击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群众反响强烈、带有行业“潜规则”性质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活动,形成高压威慑态势,促进我区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抽检一批重点品种。各相关部门要以问题为导向,增强抽检的针对性,圆满完成省、市部署的“万批食品大抽检”工作。

(二)深挖一批违法线索。通过风险监测、监管排摸、公开征集和群众举报、媒体监督等手段,挖掘案件线索。

(三)约谈一批违规企业。对违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市场举办者进行约谈,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措施。

(四)整治一批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根据日常监管、隐患排查、风险监测等掌握的情况,重点整治隐患多、风险大、问题突出的区域、行业和企业。

(五)查处一批食品违法案件。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不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六)公布一批黑名单。按照《浙江省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浙食安办规〔20131号)要求,实施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公布一批食品企业“黑名单”。

(七)通报一批典型案件。根据工作进展,在全区选择一批典型案件,及时予以通报。

(八)提升一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整治和规范相结合,以此次行动为契机,整改提档一批农林业种养殖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食品店及“放心早餐”点。

(九)奖励一批举报有功人员。畅通96317等举报投诉渠道,有效落实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及时兑现举报有功人员奖励资金。

(十)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和百日严打行动成果,评选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进行表彰。

二、打击重点

(一)重点行为

1.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收购、贮存、运输等过程中,使用禁限用农药(如在蔬菜、水果、茶叶、竹笋等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兽药及滥用添加剂、着色剂等物质等行为。

2.私屠滥宰生猪、屠宰病死动物、注水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行为。

3.滥用食品添加剂,如凉粉凉皮等滥用含铝添加剂等行为。

4.用非食用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处理食品,如用甲醛加工食用血产品、用罗丹明B染色花生米、用吊白块加工米面制品等行为。

5.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如以废弃油脂为原料加工制作食用油以及以此类食用油为原料加工制作食品等行为。

6.以回收食品为原料生产食品行为,如过期卤味、糕点等重新回收加工等行为。

7.生产经营有毒有害肉及肉制品、水产品及其制品,如使用病死、毒死、来源不明及未经检疫的禽畜肉加工肉制品,非法收购、销售病死及死因不明甲鱼等行为。

(二)重点场所及重点品种

1.无证无照小作坊、小餐饮

2.食品集中生产加工区域

3.冷冻食品仓库

4.大型食品批发市场及其周边区域

5.屠宰场所

6.农贸市场自制食品

7.学校周边的低价劣质食品

8.餐饮单位使用的食用油、肉类制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局办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可根据消费量大、安全隐患多的重点产品、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结合实际确定整治打击重点,坚决摧毁制售有毒有害的“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等,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件。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新区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原则上每半个月召开一次会议,食品药品监督分局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协调解决严打行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部署重大行动,收集行动信息,加强宣传报道、舆情引导等工作。

(二)建立健全机制。要将百日严打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加强部门联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探索食品案件鉴定机制,开辟涉案食品检验“绿色通道”,有效解决一些重点领域突出问题。

(三)深挖案源线索。要利用网络、微信、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介加大宣传,向社会发布百日严打行动信息,通过向社会公开征集案件线索、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排查,加大食品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力度,深入发动人民群众举报,鼓励媒体参与监督等手段,寻找收集案件线索,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切实提高办案质量。

(四)强化督促检查。领导小组要会同各有关部门加强对百日严打行动的督查指导,适时对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局办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检查行动进展情况进行督查暗访,对案件查处力度大、案件查处数量多的进行通报表扬;对打击不力,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进行通报批评。加大食品安全行政问责力度,对失职、渎职行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在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进程中,把百日严打行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迅速发起严打快打攻势,确保形成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强大声势。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业综合发展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城管执法分局、卫生监督分所要抓紧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开展百日严打行动。实施方案于314日前上报食品药品监管分局。

(二)明确职责分工。根据“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对本次行动中的重点行为、重点场所和重点品种,要加大打击力度,确保本次行动取得实效。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负起属地总责,摸清辖区食品单位底细,收集案源线索,协助有关部门监督执法。食用农水产品和林产品在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前,由农业综合发展局负责;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后,按照生产经营主体分别纳入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监管,由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负责,机构改革到位后,由市场监管局负责。在本次行动中如有职责分工尚不明确的,由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指定相关部门负责或牵头。

(三)形成打击合力。要加强协调配合,切实用足用好“两高”司法解释等法律武器,加大执法力度,共同形成打击合力。公安机关要集中警力查办食品领域违法犯罪案件,对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围绕整治、执法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召开协调会予以解决,以查处案件为突破口,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四)规范信息披露。要加强对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相关信息披露的舆论评估,建立案件信息发布制度,案件情况由领导小组统一把关,不得擅自发布。要及时播发百日严打行动的新闻信息,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威慑。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局办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每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百日严打信息(详见附件2、附件3),并于68日前将行动开展情况工作总结报食品药品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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