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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意见】嘉峪关市推进内贸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精选推荐】

发布时间:2023-05-30 13:00:06 来源:网友投稿

嘉峪关市推进内贸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甘政发〔2015〕95号)精神,做强现代流通产业,进一步拉动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务意见】嘉峪关市推进内贸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商务意见】嘉峪关市推进内贸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精选推荐】



嘉峪关市推进内贸流通现代化建设

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甘政发〔201595号)精神,做强现代流通产业,进一步拉动消费需求,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内贸流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建设大市场、发展大流通的要求,以市场化改革为方向,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创新转型为引领,以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主线,促进流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发展,全面提升我市流通产业现代化水平。

二、主要目标

2020年,基本形成规则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畅通高效的内贸流通体系和比较完善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内贸流通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流通网络布局更加合理,流通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内贸流通发展环境更加优化。

三、工作任务

(一)健全统一的内贸流通市场体系

1.推进内贸流通网络一体化。抢抓国家推进大流通网络建设和区域市场一体化的有利时机,立足陇海兰新沿线流通大通道,积极打造区域流通节点城市。推动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公益性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建设,构建较为完善的城乡流通网络体系。切实做好城乡便民市场建设,2017年底实现三镇农贸市场全覆盖。完善商业网点功能和布局,整合利用各方面资源,提高流通设施利用效率和商业服务便利化水平。

2.完善流通规划编制实施机制。科学编制全市“十三五”商务发展规划,将内贸流通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相衔接,确保依法依规推进流通设施建设。商业网点的新建、改扩建以及改变现有商业网点用途,必须符合城乡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供应计划中统筹安排流通业各类用地,切实保障流通业建设用地。各部门编制、修订相关规划时应充分征求商务主管部门的意见。

3.消除地区封锁。全面清理和取消妨碍公平竞争、设置行政壁垒、排斥外地商品和服务以及经营者进入本地市场的规定及做法。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加强跨区域合作事项沟通协商,探索建立区域合作利益分享机制。

4.打破行业垄断。严厉查处经营者通过垄断协议等方式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强化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禁止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限制、排除竞争的行为。贯彻落实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行为规范及相关制度,禁止利用市场优势地位收取不合理费用或强制设置不合理的交易条件,规范零售商供应商交易关系。

(二)构建开放的内贸流通发展体系

5.扩大内贸流通领域对外开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放开商贸物流等领域外资准入相关政策,优化内贸流通领域吸引外资的环境。鼓励外资投向共同配送、连锁配送以及鲜活农产品配送等现代物流服务领域。鼓励流通企业在我市设立采购中心、分拨中心和配送中心。

6.加快流通企业“走出去”步伐。立足服务“一带一路”战略,以沿线国家为重点,支持流通企业投资建设境外营销、支付结算和仓储物流网络;支持拥有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具有竞争力的流通企业到境外开店设场;支持流通企业开展内外贸一体化经营,引导内外贸企业兼并重组和业务合作。对开展内外贸一体化经营的流通企业,可优先享受培育龙头骨干流通企业的扶持政策、各项促进流通业发展和外经贸发展的优惠政策。积极推进嘉峪关机场航空口岸对外开放,争取列入国家口岸“十三五”发展规划。

7.创建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支持发展大型品牌展会,培育中小型和专业展会。积极组织我市企业参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等国内外重点展会,为企业搭建发展平台。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以运营“嘉峪关号”国际货运班列为依托,着力建设向西开放的国际物流平台和物流综合服务区。全力做好嘉峪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申报国家级经济开发区相关工作,将其打造成承载产业转移的有效平台。

(三)创新内贸流通设施建设模式

8.创新基础性流通设施建设模式。充分发挥中央支持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的作用,认真组织实施好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探索采取政府参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发挥公益性流通设施和骨干流通企业在满足消费需求、保障市场稳定、提高应急能力中的重要作用。

9.完善流通设施建设保障制度。切实落实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10%的政策,优先保障农贸市场、社区肉菜市场和家政、养老、再生资源回收等设施用地需求。(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房管局)

10.改进市场化商业设施建设引导方式。认真落实《嘉峪关市商业网点规划(2013-2030)》,合理规划大型商业设施,合理发展商业规模,合理布局商业网点,合理引导市场预期。统筹谋划大型实体和网络商品交易市场,避免盲目重复建设。

(四)提升内贸流通创新驱动水平

11.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创新发展。积极推进“互联网+”流通行动,加快流通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建设。鼓励发展生活消费品、生产资料、生活服务等各类专业电子商务平台,培育壮大本土电商特色平台。鼓励零售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推进实体店铺数字化改造,增强店面场景化、立体化、智能化展示功能,开展全渠道营销。支持流通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社区配送等各类便民服务。大力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培育多元化的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完善农村电子商务配送服务网络。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和智慧物流,支持利用物联网等技术建设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加强与国内知名电商平台合作,大力推广“苏宁本地化结算”模式。

12.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新模式。鼓励绿色商品消费,引导流通企业扩大绿色商品采购和销售,推行绿色包装和绿色物流。鼓励旧货市场规范发展,促进二手商品流通。建设集再生资源集散交易中心、旧货交易中心、报废汽车拆解中心、废旧电子产品拆解中心为一体的再生资源产业园,初步构建起回收站、分拣中心、交易市场“三位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13.推进商业文化建设新模式。鼓励商贸领域大众创新,开展商品创意设计创新,支持消费类产品提升新产品设计和研发能力,以创意设计增加消费品附加值、提升商业设施的文化内涵。引导流通企业在商品陈列、商场装饰、环境营造等方面突出创意特色,增加商业设施和商业街区的文化底蕴,推动商业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促进传统节庆、民俗文化消费,培育健康文明的消费文化。

(五)增强内贸流通创新支撑能力

14.健全支撑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现代物流、在线支付等电子商务服务体系,推进市级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为电子商务创业人员提供场地支持和孵化服务。支持发展校企合作、商学结合等人才培养模式,完善创新成果交易机制。大力发展各类商贸服务平台,建成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中心,提升对中小流通企业的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15.推动流通企业改革发展。加快发展内贸流通领域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非公有资本和国有资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鼓励流通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整合创新资源,提高创新能力。依法完善相关政策,支持限下企业上限入库,按照主体自愿的原则,引导有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

16.加快创新平台建设。推动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健全交易规则、管理制度、信用体系和服务标准,引导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规范有序发展。支持企业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电子商务自营平台,着力发展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重点领域行业电子商务平台,规范发展钢铁、有色冶金等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平台。

(六)增强内贸流通稳定运行保障能力

17.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分析。探索利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运行的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提高市场调控和公共信息服务的预见性、针对性、有效性。夯实内贸流通统计基础,完善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协作机制和行业统计监测体系,建立健全电子商务、服务消费等统计调查制度。

18.完善市场应急调控机制。健全突发事件市场应急保供预案,制订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情况下市场应急保供预案和措施,建立基本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保障机制。

19.完善商品应急储备体系。构建中央储备与地方储备、政府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的商品应急储备体系。建立生猪活体储备基地,健全冬春蔬菜储备机制。完善储备商品定期检查检验制度,确保储备安全。推广商业储备模式,推进商业储备市场化运作和储备主体多元化。

20.增强市场应急保供能力。建设应急商品数据库,及时掌握相关应急商品产销和库存情况,保障信息传导畅通和组织调度科学有序。实施应急保供重点联系企业动态管理,保持合理库存水平,增强投放力量,合理规划设置应急商品集散地和投放网点。

21.建立重要商品追溯体系。以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酒类、肉类以及其他对消费者生命健康有较大影响的商品为重点,建设来源可追、去向可查、责任可究的信息链条,逐步增加可追溯商品品种。不断扩大重要商品追溯体系应用范围,加大商品追溯信息在事中事后监管、行业发展促进、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应用力度,提升追溯体系综合服务功能。

(七)推动内贸流通规范有序发展

22.规范商贸流通市场秩序。加大对侵权假冒、商业欺诈、商业贿赂等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强力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信息共享、案情信息通报和案件移送制度,完善12312等举报投诉服务信息网络,健全受理、办理、转办和督办机制,将相关工作纳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

23.推动市场监管方式转变。加强商务执法队伍建设,合理配置执法力量,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治理相结合,推进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和流通企业信息公示。加强与行业协会商会、专业机构的合作,引入社会监督力量。创新电子商务监管模式,健全消费者维权和交易争端解决机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24. 加快流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行政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将流通企业信用信息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健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及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依法向社会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引导建立市场化综合信用评价机制和支持建立第三方信用评价机制。继续深入开展“诚信兴商月”活动。

(八)建立协调高效的管理体制

25.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规范行政许可流程,取消涉及内贸流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初步建立分工明确、权责统一、协调高效的流通管理体制。结合国家市场准入制度改革,推行内贸流通领域负面清单制度,调整完善内贸流通行政管理权力清单、部门责任清单,公开涉及内贸流通的行政管理和资金支持事项。

26.加快流通管理部门职能转变。进一步强化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信用建设、公共服务、应急保供、依法管理特殊流通行业等方面的职责。加强对电子商务、商贸物流、商品市场等重点领域规划和政策的统筹协调,加强对典当、拍卖、融资租赁、特许经营、食品药品、成品油、酒类等特殊流通行业的依法监管。

四、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相关法律制度

严格落实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网络信息安全、电子商务促进等法律法规及流通设施建设、商品流通保障、流通秩序维护、流通行业发展和市场监管等基本制度,规范相关参与方行为,推动建立公平、透明的行业规则。

(二)完善财政金融支持政策

积极争取国家、省上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加大对流通领域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的支持,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更多投资流通创新领域。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拓宽流通企业融资渠道。发挥小额贷款公司、典当公司等行业作用,支持创业担保贷款积极扶持符合条件的中小流通企业。

(三)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

商务主管部门要履行好内贸流通领域综合统筹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逐步建立起内贸流通领域政策制定、执行与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

(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

落实支持和鼓励内贸流通领域行业协会商会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加快发展,提升行业服务和管理水平,发挥其在加强行业自律、服务行业发展、反映行业诉求等方面的作用。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参与相关行业规划、行业标准制定以及行业数据统计等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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