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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规划】广州市越秀区环境保护第十二个五年专项规划【精选推荐】

发布时间:2023-05-29 20:00:07 来源:网友投稿

广州市越秀区环境保护第十二个五年专项规划一、“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回顾(一)环境保护工作及进展“十一五”期间,越秀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决定和计划。结合开展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规划】广州市越秀区环境保护第十二个五年专项规划【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环保规划】广州市越秀区环境保护第十二个五年专项规划【精选推荐】


广州市越秀区环境保护第十二个五年专项规划


一、“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回顾

(一)环境保护工作及进展

“十一五”期间,越秀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决定和计划。结合开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以及迎亚运环境保障等行动,加大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力度,重点做好环保审批、环境监管、环境监测、“两绿”创建以及环境信访等工作,取得了喜人的成果,城区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环保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1、饮食业油烟污染长效管理体系基本形成

“十一五”期间,越秀区将饮食业的油烟整治作为环保工作的重点。一是率先创立联合审批机制,依法严把油烟污染源头审批关;二是落实油烟排放严控工作,进一步提升完善油烟在线监控系统,大中型饮食企业安装油烟净化器及在线监控设备的比率达到100%;三是实施“铁腕治污”,形成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油烟直排、偷排或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通过“严审批、重监控、硬执法”等“三板斧”举措切实解决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扰民问题,油烟扰民投诉案件数量较“十五”期间有明显的降低,扰民投诉与2008年同期1261宗相比下降了54%,超额完成市下达饮食业投诉率下降50%的目标。

2、绿色创建活动成绩显著

“十一五”期间,越秀区大力推进“绿色社区”和“绿色学校”创建工作,以人为本建设生态城区,绿色创建活动取得显著成绩。区级以上绿色社区创建比例从200514.4%上升至2010年的90.98%;区属公立学校中市级绿色学校创建比例从200571.6%上升至2008100%。在都府社区组织召开全省首次的“社区环保圆桌会议”,开创了越秀区创新绿色社区环境管理体系、探索公众参与环保的新途径。绿色创建工作有力地促进了越秀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公众环保意识的提升。

3、环境监管和执法力度不断加大

越秀区严把环境准入关,强化建设项目环保管理,进一步加强了环评工作的管理和新建项目“三同时”制度的落实。加大重点污染源的监管力度;积极推进和完善油烟净化设备实时监控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营管理;进一步完善应急指挥体系和环境应急监控系统;完善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监督管理制度,全区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置率均保持100%。

环保执法工作进一步深入,先后开展了“饮食业污染扰民专项整治”、“废矿物油排放企业排查工作”、“医疗机构辐射源专项执法检查”和“河涌整治专项执法”等多项环保专项行动,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建设、违法排污企业,严厉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较好地解决了一批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环境问题。

4、河涌水环境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十一五”期间,越秀区积极推进河涌水环境污染综合整治。认真落实《广州市越秀区河涌沿岸污染源整治工作方案》,对东濠涌、景泰涌、新河浦涌和水均岗支涌等河涌沿岸污染源展开摸查,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污染源责令限期整改;河涌综合整治总投资11.6亿元,总长8.28公里,采取截污、清淤、调水补水、堤岸景观改造等工程措施。通过综合治理后,东濠涌基本达到水清、岸绿、生态、自然、开阔、惠民的预期效果,景泰涌、新河浦涌和水均岗支涌3条河涌受污染情况均出现明显的好转,河涌整体水环境质量和水景观得到明显改善。

5、亚运环境质量保障工作卓有成效

认真制定和落实《越秀区实施2010年第16届亚运会空气质量保障及监管工作实施方案》、《2010年第16届亚运会越秀区环境质量保障监测工作方案》、《越秀区实施2010年第16届亚运会水环境保障工作方案》等5个工作方案;加大空气环境和河涌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落实做好“退二进三”、黄标车淘汰更新、小型燃煤锅炉淘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污染控制以及清洁能源使用改造等工作。亚运会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得到全面保障。

6、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完成

2007年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过程中,越秀区摸清了工业源、生活源等污染源“底数”,建立了迄今为止规模最大、数量最多、范围最广的污染源普查基础数据库,并于2009年和2010年开展了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实现了污染源普查数据库的动态更新,为越秀区有效地推进环境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环境质量现状

“十一五”期间,越秀区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局部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1、环境空气质量稳中趋好

2010年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合计357天,优良率为97.8%,比2005年增加17.43个百分点;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总悬浮颗粒物、降尘、硫酸盐化速率的年均值分别从2005年的0.047毫克/立方米、0.083毫克/立方米、0.162毫克/立方米、5.84/平方公里·月、0.398 SO3/100平方厘米·碱片·日下降至2010年的0.036毫克/立方米、0.061毫克/立方米、0.145毫克/立方米、4.92/平方公里·月、0.335 SO3/100平方厘米·碱片·日,五年下降幅度分别达到23.4%26.5%10.5%15.8%15.8%2010年主要大气污染物年均浓度值均优于国家和地方标准。总体来看,辖区内空气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中趋好的态势。

2、声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

2010年越秀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值为55.7dB(A),优于国家2类区60dB(A)的环境噪声限值,较2005年的57.8分贝下降2.1分贝,五年下降幅度达3.8%2010年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为69.5 dB(A),优于国家4a类区昼间70dB(A)的环境噪声限值,较2005年的69.3分贝上升了0.2分贝;2005-2010年一类功能区环境噪声昼夜平均等效声级值均优于国家标准,但二类混合区昼夜平均等效声级值仍超过国家标准,全区辖区内噪声达标区创建率达到74.4%。总体来看,辖区内声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

3、湖涌水环境质量呈现好转趋势

2010年越秀区湖涌水体主要污染物平均污染指数总体较2005年有一定程度的降低,尤其是东濠涌,水质评价污染指数从2005年的3.51降低至20102.49,降低幅度达29%;随着2010年河涌综合整治工程的全面实施,水质污染物指标超标项目数量有所减少,水体受污染程度明显减轻,水质恶化基本得到有效遏制,水环境质量总体得到一定的改善。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十一五”期间越秀区环境保护工作和环境质量的改善都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但由于环境问题的复杂性和累积性,环境保护工作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1、湖涌水质有机污染仍较严重

“十一五”期间,虽然湖涌整治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整个水体环境水质仍受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等为主的有机污染影响。据2010年人工湖和河涌水质监测结果分析,东濠涌、沙河涌(水均岗支涌)、新河浦涌和景泰涌四条河涌水质仍属于劣V类;流花湖、东山湖和麓湖三大人工湖水质也属劣Ⅴ类水体,各湖涌按水质平均污染指数(WQI)分级表划分均属于重度污染以上级别,水体污染物溶解氧、化学需氧量和总氮等部分指标超标现象仍比较严重。污染物长年的积累导致湖涌水体的自净能力薄弱、湖涌的上游或外来水源水质恶劣和截污渠箱渗漏等是造成当前湖涌水质污染的最大原因。

2、餐饮业油烟污染扰民问题仍是环境信访的热点

越秀区辖内第三产业尤其是餐饮业相当发达,虽然“十一五”期间油烟扰民和噪声投诉案件较“十五”期间有较大幅度的减少,但由于餐饮业大多处于繁华路段和居民聚居区,商住高度混杂,且公众的环境意识不断增强,对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等原因,致使餐饮业油烟污染扰民问题仍位居污染投诉的热点问题之首,据2010年越秀区环境信访统计,油烟扰民污染投诉案件达580件,占全区环境信访案件总数的45.5%

3、区域性污染已成为影响辖区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

“十一五”期间,随着“退二进三”和清洁能源改造等污染减排措施的大力推进,越秀区工业污染源的数量和污染物排放量迅速下降。二氧化硫排放量从2007年的718吨下降至2009168吨,两年下降幅度达77%,二氧化硫排放量占全市排放总量不到0.3%。辖区内空气污染物以二氧化氮的污染指数最高,其次是总悬浮颗粒物、降尘和二氧化硫。环境空气质量主要受辖区内通行机动车尾气排放和周边地区工业源废气排放迁移等跨区域性的大气污染物所影响。

4、声环境质量仍有待改善

越秀区主要环境噪声源有社会生活噪声、交通噪声和施工噪声。虽然“十一五”期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基本保持稳定水平,但功能区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总体有呈上升的趋势,2010年道路交通噪声监测路段超标率达26.6%,功能区环境噪声二类混合区的昼间和夜间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分别为63.6 dB(A)54.3 dB(A),均超过国家标准。噪声扰民投诉案件还比较突出,据2010年区环境信访统计,噪声扰民环境信访案件达490件,约占全区环境信访案件总数的39.3%,其中餐饮娱乐业噪声扰民问题尤为突出。

5、环保工作面宽量多,环保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目前越秀区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机构的能力建设还未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环保队伍建设难以适应环保工作面宽量多的特点。近年来市环保局又先后将市管非重点排污单位等5项事权下放,使区的环保监管任务大幅增加,工作非常繁重,但相关的人员、设备、经费和编制职数等并没有随事权的下放而增加,导致环保监管工作难以全面到位。

二、“十二五”环境保护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一)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机遇

1、广州发展新定位为越秀区环保工作注入强劲动力

在广州市建设“首善之区”和国家中心城市,打造国际商贸中心、国际文化名城、“适宜创业发展和适宜生活居住”的“花园城市”和生态城市的历史大背景下,市委、市政府赋予越秀区“首善之区”典范和国家中心城市核心区的发展目标定位。“首善之区”典范和国家中心城市核心区的建设将为越秀区加强环保工作注入强劲动力。

2、城市发展战略转移为环保工作带来新的机遇

根据《广州城市总体发展战略规划(2010-2020)》,广州的空间发展战略将由外延拓展转变为内涵“提升优化”,广州市将更加注重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城市空间发展将实现从以“南拓、东进”为主的拓展战略向强调“优化与提升”的品质战略转移,越秀区作为“集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商业、金融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核心区域,将兼具千年古城的文化风貌和发达的现代服务业,以及高品质的人居环境,重新成为新广州的战略重心。城市发展战略转移为加强越秀区环保工作带来新的机遇。

3、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给环保工作带来新契机

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中央在国内外环境均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下,对我国经济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也是越秀区按照省、市关于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工作要求,全面提升高端要素集聚功能、科技创新功能、文化引领功能和综合服务功能,全面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核心区的重要工作任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将为淘汰物耗能耗高、资源利用效率低、污染重的技术与工艺设备提供新契机。

4、广州中调战略和城区“三旧”改造为环保工作带来新机遇

中调战略和“退二进三”进一步拓宽了越秀区的发展空间,资源和经济发展潜力同步得到提升,强化了越秀区作为广州中心城区的城市功能和地位;丰富的“三旧”改造资源为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和升级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是未来几年越秀区发展的重要助推力,为优化提升人居生态环境质量带来新的机遇。

(二)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挑战

1、“碳减排”的承诺对环保工作的压力

在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前夕,中国向世界做出了负责任的承诺:到2020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这一目标将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制定了相应的国内统计、监测、考核办法。“碳减排”承诺的提出,使我国环保工作的压力进一步加大。

2、经济的持续发展对环境保护的压力

“十二五”期间,随着越秀区经济增长和经济总量的扩大,将进一步加大对资源的需求和消耗,尤其是第三产业持续发展所带来的环境影响也将更为广泛和深刻,餐饮业油烟污染、娱乐业噪声扰民、电磁辐射污染和光污染环境问题与公众利益冲突将更为显著,第三产业发展给环境保护带来的压力将越来越大。

3、高密度人口和繁忙交通系统对环境保护的压力

“十二五”期间,随着城区基础设施的完善和人居环境质量的进一步提升,越秀区短期内人口密度仍将保持较高态势,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的排放总量仍处于高位;随着城市快速交通系统的进一步完善和机动车保有量的进一步增加,繁重的交通压力和交通噪声以及机动车尾气对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还将进一步加重。    4、公众对环境质量要求的进一步提高所带来的压力

“十二五”期间,公众的环境意识仍将不断增强,对环境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十一五”期间公众关心的湖涌水质污染、油烟污染和噪声污染等热点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环境改善的滞后与人民群众对良好环境质量诉求的矛盾依然存在。

三、指导思想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围绕全面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核心区和“首善之区”典范的目标,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巩固亚运环境综合整治成果,保持环保模范城区地位,改善人居环境质量,全力确保生态环境安全,锐意改革创新,探索环境保护新道路。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环境优先

坚持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的原则,将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作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约束,从解决关系公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入手,切实改善人居环境质量,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2、着眼未来,科学发展

围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核心区和“首善之区”典范的战略定位出发,把握发展趋势,立足现状,抓住机遇,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改变发展模式,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3、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大力推进清洁生产,从源头上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强协调,联防联治,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多种手段综合治理和解决环境问题。

4、承上启下,注重实施

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和连续性的关系,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体现好“十二五”环保规划承上启下的作用。注重解决当前、谋划长远,从当前最紧迫、最突出、最重大的问题入手,保证规划实施落到实处。

5、巩固成果,继续深化

积极巩固亚运环境综合整治成果,继续大力推进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深化亚运环境综合整治成效。

(三)规划目标

2015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日益完善,环境污染得到持续有效控制,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人工湖及河涌整治成效得到巩固提高;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设施和油烟在线监控系统更加完善;声环境质量保持稳中趋好态势;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得到明显加强;环境宣教工作得到强化,居民环保意识明显提高;绿色创建工作继续保持全省领先,生态文明进一步繁荣。实现越秀区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生态环境不断改善的良好局面。

——环境质量。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至2015年,城区湖涌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GB 38382002)Ⅴ类标准;全年空气污染指数(API)≤100的天数超过355天;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低于56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小于70分贝。

——资源消耗。至2015年,万元GDP能耗降至市下达的目标,城镇人均日生活用水量降至210.0升。

——污染控制。环境保护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至2015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保持100%;城镇污水处理率保持100%;放射性废源、废物收储率保持100%

——生态建设。至2015年,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5.82平方米以上,区级绿色社区比例达到98%以上,建成一批生态低碳环保示范社区(小区)和环境友好型企业,绿色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环境管理。环境监管能力显著提升,至2015年,区级环境监测站达到国家东部地区三级标准化建设要求,环境监察机构建设达到国家东部地区一级标准化建设要求;公众对城市环境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四、主要任务

(一)推进分区引导控制,优化提升产业发展

结合越秀区以第三产业为主的产业结构现状,在主体功能区和环境功能区划分以及区域环境容量的基础上,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积极实施“中调”战略,严格产业准入环境标准,优化提升产业发展。

1、依照功能区划,优化产业布局

按照《广州市主体功能区规划(2008-2020年)》的要求,越秀全区属于核心提升区范围,应实施严控提升型的环境政策,环境政策重点在于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加快引导污染型工业从本区退出,继续推进“退二进三”工作,严格产业准入环境标准,严格限制新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加强交通、商贸、旅游、餐饮等第三产业企业的环境监管,鼓励第三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重点推进第三产业的清洁生产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依据越秀区特色制定重点行业发展环保指引。

严格遵循环境功能区划,合理引导产业调整和发展。大气环境功能区应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声环境功能区一类区、二类区和四类区应分别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相应标准;水环境功能区包括人工湖(流花湖、东山湖、麓湖)湖水,以及东濠涌、沙河涌、新河浦涌河涌水质,应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标准。将功能区划作为社会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的关键约束,合理引导产业发展和布局调整,强化环境保护对区域发展空间格局的调控作用。

2、严格建设项目管理,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严格控制建设项目。辖区内不得新建和回迁工业生产项目;严格执行《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第二十五、二十六条对新建饮食业场地及经营条件的限定性规定。(见图1)。

规范管理建设项目。鼓励在北京路国际商贸区、环市东路国际中央商务区;东风路商务带、中山路商务带、沿江路休闲商务带;农林路东山口商圈、英雄广场商圈、海印商圈、流花会展商圈、海珠广场商圈和矿泉商圈等“两区三带六圈”的区域和越秀核心产业功能提升区的环市东智力总部片区、黄花岗创意及网络经济片区、流花时尚品牌运营片区、东风路高端商务服务带等“三区一带”的区域发展符合环境保护规划要求的商贸、总部经济和现代服务业,(见图1);引导现有位于住宅小区内的餐饮业逐步向上述区域迁移,逐步恢复其住宅功能,建设餐饮业环保监管示范街(区),创建宜住宜商的环境友好社区;新建项目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完善对重大建设项目和环境敏感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和公众参与机制。

3、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和绿色经济,提升产业水平

以《越秀区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规划纲要》和《越秀区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意见》为指引,立足越秀区以第三产业为主的良好产业基础,进一步调整优化三产内部结构,促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优先支持资源环境保护措施健全、环境绩效水平高的产业发展;大力发展符合环境保护规划要求的商贸、总部经济和现代服务业;严格限制高物耗、高能耗型项目,加快淘汰物耗能耗高、资源利用效率低、污染重的技术与工艺设备。

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和低碳经济。一是配合广东省及广州市发展低碳经济的思路,按照《广州市发展低碳经济指导意见(2011-2015年)》的要求,以发展低碳经济为抓手,积极推进越秀区经济的发展,着力培育以低碳为特征的新经济增长点。

二是结合循环经济、绿色经济,从产业、建筑、交通、能源、市政、土地利用等多角度,加大投入力度,加快低碳技术的引进、研发、推广和转化,启动花果山低碳产业园的整体开发,将其打造成为广州市低碳示范园区;三是优化能源结构,建设高效、清洁、低碳的能源供应体系,加快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的节能降耗技术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四是扩大政府绿色采购,倡导公众选择低碳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鼓励低碳生活实践,积极开展低碳社区试点工作,营造发展低碳生活的良好氛围。

在区内推行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标志认证与清洁生产审计制度,建立、完善促进清洁生产的激励机制,鼓励企业通过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全面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培育和建设低碳生态型企业。

(二)加强绿色创建工作,建设和谐“生态城区”

1、巩固亚运环境保障成果,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继续巩固亚运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建立“后亚运”时期环境综合治理的管理、协调和运营长效机制;建立环境综合整治组织领导架构,成立由区长任组长、有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工作;总结推广广州亚运会期间越秀区环境监管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强化亚运会后的环境监管,坚决防止污染反弹;结合城区“三旧”改造工作,深入实施“中调”战略,推进“后亚运”城区宜居环境建设重点项目,进一步提升“后亚运”人居环境质量。

2、继续推进绿色创建工作,提升绿色创建水平

扎实推进“绿色学校”和“绿色社区”的创建工作。在原有绿色学校创建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国际生态学校”的创建;继续加大“绿色学校”的创建力度,至2015年创建12所省级绿色学校和4所民办市级绿色学校;稳步推进民办幼儿园开展“广州市绿色幼儿园”的创建活动,提高民办幼儿园创建绿色幼儿园的比例。不断找准“绿色社区”的定位,从创建区级、市级和省级绿色社区到建设社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基地,逐步向“精、优、细”的高层次目标发展,全面提升越秀区“绿色社区”创建工作水平,使越秀区成为广州市绿色社区创建工作的典范和对外示范窗口,至2015年,使区级绿色社区创建比例提高至98%

提升绿色创建的范围和档次。“十二五”期间全面启动“环境友好型家庭”、“环境友好型企业”的创建评选工作以及“越秀区生态低碳环保示范社区(小区)”创建工作,至2015年创建区级生态低碳环保示范社区(小区)3个,进一步提升绿色创建的层次,打造创绿工作新平台和新亮点。此外,要在机关团体、宾馆、企业、商业街探索开展“绿色机关”、“绿色宾馆”、“绿色企业”、“绿色商业街”等绿色创建活动,实现全覆盖、精细化和特色化创建目标。

3、加强城区园林绿地建设,提高绿化覆盖率

“十二五”期间,一是要加强绿化养护管理,巩固绿化建设成果;二是在抓好中心城区绿化建设的同时,重点建设登峰、矿泉两街城乡结合部的绿化,通过“拆违复绿”的形式,改善两街城乡结合部的环境面貌,实现区域大环境的绿化;三是大力开展闲置工地整治和住宅小区绿化工作,提高城区绿化面积,推广垂直绿化、天台绿化和家庭阳台绿化,加强辖区内机团单位、房地产开发小区的绿化指导工作,开展“花园式单位”、“花园式住宅小区”的创建评比活动。

通过建设越秀南公园、大佛寺南绿化广场、海珠中路牛头巷绿地、仁济公园等绿地,增加绿地面积50公顷以上,绿地率达29.62%,绿化覆盖率达到35.26%,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提高至5.82平方米/人。

4、加强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建设节约型城区

加强用水管理,推广节水器材,提高再生水利用率。通过加强城区用水管理、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和推广使用节水器具等措施,提高城镇生活节水水平。加强对服务行业特别是大型餐饮业、住宿业、医院、桑拿和洗车等行业的用水监管,鼓励服务业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ISO14000认证,鼓励中水回用及雨水回用。加强公共用水的管理,积极科学的引导城市绿化、市政环卫、生态景观和洗车等使用再生水等非传统水资源。到2015年城镇人均日生活用水量在210升以下。

加强用能管理和节能改造。一是加强企业用能管理,推进重点耗能企业强制能源审计,加大对高耗能行业的监管力度,推动企业加大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力度,提高节能管理水平;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发挥资金引导作用,按照《印发越秀区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意见及配套实施办法的通知》,自2010年起连续5年,每年由区财政安排100万元作为区节能专项资金,通过奖励企业、单位、机构及个人的方式,以降低楼宇能耗为重点,鼓励办公楼宇业主和企业积极采用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措施进行节能降耗;三是着力强化群众节能意识,大力推广节能产品的使用。

节约原材料,提高利用率。减少包装材料的使用,鼓励包装容器的重复使用,提高循环利用率;减少一次性塑料袋及宾馆、旅业、餐饮业等行业一次性用品的使用;全面推广生活垃圾和各类再生资源分类回收,推进废物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继续推进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按照《越秀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推进总量减排工作,加快“退二”企业搬离市区的步伐,2015年前按计划完成第二批和第三批“退二”企业搬迁工作,使企业通过搬迁进行升级改造,淘汰落后的设备、工艺和技术,实现污染物排放总量有效削减;核查巩固禁燃区内清洁能源改造项目和小型锅炉淘汰项目工作。

(三)深化湖涌污染治理,推进水质持续改善

以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为目标,深入推进河涌、湖泊综合整治任务,至2015年实现湖涌水质达到相应水环境功能的水质目标要求。

1、强化水环境污染源的监控

加强对餐饮、住宿、洗车和桑拿等行业污染源排放废水的监管;加强现有饮食服务业、酒店等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严肃查处擅自拆除或闲置污水处理设施的违法行为;加大对辖区内的医疗污水的监测和监督管理,确保医疗污水经过消毒处理后达标排放。实施“退二进三”战略,通过“关”、“停”、“并”、“转”、“迁”等措施,将辖区内工业污染源逐步转移出越秀区。

2、完善污水截污和市政管网维护

推进辖区内市政污水截污和管网维护工作,确保辖区内生活污水和第三产业废水排放全部纳入污水管网,加强污水管网破损、接口漏水等的检查,避免污水直排湖涌造成水质污染。

3、深入推进湖涌综合整治和水环境管理

以稳定恢复水环境质量为目标,继续推进城区湖涌综合整治工程。进一步完善污水收集和传输系统,坚持源头截污,提高全区污水系统纳污率和处理率;建设东濠涌水质动态监测和数字化显示工程,加大监控力度,确保东濠涌水质稳定达标;以东濠涌为模板,继续开展景泰涌、新河浦涌和水均岗支涌和三个人工湖泊的截污、清淤及生态修复工程,使湖涌湖泊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GB 38382002)Ⅴ类标准要求。在做好治水工程的同时,做好配套的亲水设施,营造优美的滨水环境;严格组织湖涌整治工程验收,认真开展查漏补缺工作。

加大湖涌沿岸违法排污查处力度。全面落实市政府《关于禁止向江河湖泊直接排放污水的通告》(穗府〔200852号),加大对湖涌水环境监测监控力度,严密监控湖涌周边污染源污水排放状况,坚决防止污染反弹。密切跟进违法企业停产搬迁情况,加大对湖涌沿岸无证的餐饮、汽车修理厂等违法排污企业和场所的排查力度,督促做好整改工作,巩固污染源整治成效。

(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以加大监管力度和巩固整治成果为先导,实施饮食业油烟整治和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为重点,持续推进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改善人居环境。

1、加大监管力度,巩固污染整治成果

严格落实《关于广州市区产业“退二进三”工作实施意见》、《关于划定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的通告》(穗府〔200928号)、《关于实施油气回收治理的通告》、《关于控制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通告》(穗府【200927号)等规定,巩固“十一五”期间大气污染整治工作成果,防止污染反弹。加强对加油站、印刷、制鞋、汽车维修、干洗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复查和监管,定期更新污染源台帐;加强对餐饮业、住宿和医疗等行业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监测和监管,确保大气污染物符合《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排放限值要求。积极配合市环保局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

2、强化餐饮业油烟污染监管

加强对饮食服务业的规划管理。进一步加强工商、环保、食品卫生监督等部门联动,科学规划饮食业的选址,从源头上控制新建饮食服务业户因选址不当带来的污染扰民问题;建设惠福美食花街等餐饮业环保监管示范街(区),推广环境保护先进技术,提升污染防治水平;禁止在不符合《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的有关场所新建、扩建、改建产生油烟、废气、恶臭或者其他损害人体健康的气味的饮食服务项目,加紧对上述场所已建成的扰民饮食服务项目的限期整改,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无效的,限期关闭或者搬迁;饮食服务业的炉灶应当采用燃气、电等清洁能源,应当设置油烟和异味处理装置等污染物处理设施。

加强对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设施的在线监控管理。一是研发在线监控系统新功能,在成功开发油烟净化设施清洗和停机的短信报警功能,实现油烟治理设施的及时清洗、恢复治理功效的基础上,积极研发餐饮业油烟排放浓度的在线监测功能,严控油烟超标排放;二是提高在线监控覆盖面,为实现对全区油烟排放企业的100%监控,进一步增加资金投入,加大油烟在线监控设备的安装力度;三是加大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强油烟在线监控系统信息处理力度,加大对闲置油烟净化设施的查处力度,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实现油烟达标排放。

3、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的污染控制

认真落实《关于控制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通告》,加紧对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企业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无效的,责令关闭、停产或搬迁;加大对印刷、制鞋、汽车维修、干洗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的污染治理力度,严控生产过程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强化对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进行收集、密闭、贮存和集中处理的管理。

4、加强扬尘污染的控制

加强城区扬尘污染的全过程控制。加强对城区三旧改造地段和道路扬尘的污染控制,加强路面的保洁和洒水消尘;加强辖区内裸地的绿化或铺装;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施工现场要求做到100%围蔽、工地砂土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底化、拆除工程100%洒水压尘、出工地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暂不开发的场地100%绿化”。

5、综合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

强化管理,有效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贯彻执行《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全面实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严格执行《关于逐步限制高排放(高污染)汽车通行的通告》,加强对道路车辆的监管,鼓励全民参与监督举报机动车排气污染工作和被举报冒黑烟车辆的查处工作。

继续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加大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使用宣传力度,鼓励市民使用地铁、公共汽车等绿色出行方式;继续推进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加速淘汰“黄标车”和低速载货汽车。

(五)强化固体废物监管,提高安全处置水平

强化固体废物源头控制管理,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重点加强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餐饮业等第三产业危险废物(含严控废物)的监管,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持续有效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1、加强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全程监管

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的监管,严禁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严厉打击违法处理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重点加强对废矿物油、染料和涂料废物、感光材料废物和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理处置设施的监管;加强饮食业“废油脂”等严控废物的监管;在固体废物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全区固体废物数据库。至2015年,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

2、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加强垃圾处理的环境监管

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意见》,积极配合市城管部门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多级分类收集工作,提高垃圾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水平;积极引导市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收集,全面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市民参与执行率,城区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95%、垃圾分类收集率不低于90%,市民参与执行率不低于90%,实现生活垃圾终端减量不低于50%,;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及处置过程等的环境监督管理,至2015年,全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

(六)加强噪声综合防治,营造宁静人居环境

以解决噪声扰民问题、持续改善城区声环境质量为出发点和总体目标,实现全区声环境功能区达标为主要目标,以合理进行声环境功能区划为基础,以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为控制重点,全面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1、加强常规监测,开展噪声普查

“十二五”期间,在加强声环境常规监测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全区环境噪声的普查工作,加强区域噪声及交通噪声监测,以全面掌握越秀区环境噪声污染现状,明确噪声污染控制工作重点,优化区域环境噪声监测与交通噪声常规监测布点。

2、加强噪声综合防治

协助市、区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城市交通格局,有效疏导城市交通,通过建设声屏障、安装降噪设施等措施努力降低交通噪声污染。加强社会生活噪声监管,重点加强商业区、娱乐场所和饮食业噪声控制和治理,提高功能区环境噪声二类混合区达标率;加强建筑施工和市政施工噪声控制,加强施工工地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杜绝不文明施工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噪声污染。巩固现有噪声达标区建设成果,控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不超过57分贝,交通干线环境噪声平均值在70分贝以内。

3.加强噪声污染监管

结合城区快速发展现状,提高噪声监测能力,积极推进噪声移动远程监测示范项目建设,实现科学高效的噪声环境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广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定》等法律法规审批交通项目、娱乐业、饮食服务业等报建项目。继续开展娱乐饮食服务业等第三产业为主的噪声污染执法与治理,解决噪声扰民问题,减少噪声扰民投诉案件,优化市民生活居住环境。

(七)积极防范环境风险,加强环境应急管理

1、定期进行排查,加强危险源管理

结合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在全区范围内经常性地开展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工作,加强危险源档案管理。重点排查:各企业环保手续是否完善,新建或改扩建项目是否执行环评、三同时制度;企业污染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有无偷排、暗排或擅自停用污染处理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涉源企业有否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制订等。对辖区内医院、油库等重点环境事故防治单位要进行现场巡检。

2、提高核与辐射污染防控水平

一是继续加强对放射源和电磁辐射装置的申报登记和许可证管理的力度,从源头控制和防范安全隐患。二是结合项目审批和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工作,完善放射源和射线装置数据库,建立相关的地理信息系统,实现放射源建档率100%,放射性废源、废物收储率100%,并纳入环境应急平台体系建设。三是继续增加投入,提高辐射监管队伍的人员、装备编制配备,尤其辐射环境监测仪器、设备、车辆的配备及进一步提高监管人员的资质和能力水平。

3、增强环境事故应急能力

运用近年来环境监测数据,建立水质和大气本底数据及重点污染源监测基础数据等相关信息数据库,根据《越秀区环境保护局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越秀区环保局应急事故处理系统》的要求,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通过演练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不断增强环境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指挥协调和快速处置能力。

4、完善环境应急专家库

为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因处置不当所造成的损失和环境污染,依托越秀区环保专家库,完善环境应急专家库,为突发环境事件和环境污染防范提供技术指导和应急处置技术支持。要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应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提高科技保障水平,使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使预防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严防重特大污染事故的发生。

(八)加强环保能力建设,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1、大力提高环境监测水平

全面推进常规监测能力建设。重点加强地表水水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强化常规污染物监测能力;强化辐射监测能力,加强日常的现场检查,督促规范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防止放射性污染的发生;进一步扩大实验室面积,提升监测水平;购置及更新实验室设备,增加监测人员,提高监测人员技术水平。至2015年,区环境监测站全面达到标准化建设三级标准要求,形成对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有力补充。

不断提高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能力。加强污染源监测工作,对重点污染源按要求的频次做好监测,对部分隐患大的企业进行加密监测,部分诚信差、超标严重的企业进行突击抽检;强化对监测人员的培训力度;深化与监察部门的联动制度,完善污染源监测结果的报送制度。大力提升应急监测能力。积极参与广州市环境应急响应体系建设,将越秀区环境监测站建设成为广州市环境应急监测三级联动网络的重要一环;进一步增加应急监测仪器、应急防护设备和应急车辆的配备,提高应急监测能力;根据环境监测技术发展趋势,结合本区监测任务,逐步完善自动在线监控与监视;进一步完善应急制度,加强应急监测培训,强化应急演练工作;建立完善环境应急监测基础数据库,逐年动态更新,实现与广州市环境应急监测基础数据库对接。

2、环境监察能力建设

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环境监察行为;强化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的理论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队伍执法能力、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继续推动污染源实时监控和污染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建设,提升环境保护监管体系的信息化水平,建设越秀区环境监控指挥中心,提高环境污染事故预警和应急反应能力。

“十二五”期间完成环境监察一级达标标准化建设,提高和加强执法的能力和管理水平。

3、环境信息能力建设

要紧密围绕全区环境保护中心工作,实施“信息强环保”战略,加快推进信息化与环境保护业务工作相融合,以信息网络设施和能力建设为基础,以环境保护电子政务和业务应用系统建设为重点,以提高信息服务质量和应用效能为核心,坚持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原则,全面整合、广泛共享和充分利用环境信息资源。

继续加大力度提升区环境保护部门的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维护并逐步升级局域互联网站,使其功能更加完善,真正架起一座信息沟通的桥梁;开发建设环境保护的各类信息库及信息共享系统平台;完善电子政务,推行网上办事和政务公开,不断提高环境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素质。要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建设,确保不发生信息安全泄密事故。

“十二五”期间,力争环境信息能力建设达到《环境信息网络建设规范(HJ460-2009)》的有关要求。

4、环境宣教能力建设

“十二五”期间,要继续加强环境宣教能力建设,完善环境宣传教育网络,创新宣教手段。要继续建设一批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环境教育基地,供公众参观、学习和体验,在辖区“窗口”位置及绿色社区设立若干户外环境信息实时监测显示屏,显示环境噪声、温度和湿度等环境状况,提高辖区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改善宣教队伍的知识结构和学历水平,宣教设备和手段基本实现现代化;积极引导、规范环保志愿者、环保民间组织有序开展环境宣传教育、环境维权、参与环保行动。

五、重点工程

“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重点工程主要包括环境管理能力建设、生态城区建设和环境整治重点工程等3个方面。

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包括监测能力标准化建设、监察能力标准化建设、环境宣教能力建设工程、越秀区环境监控指挥中心和水质动态监测显示工程等5项重点工程

生态城区建设包括越秀南公园、大佛寺南绿化广场、海珠中路牛头巷绿地、仁济公园、绿色学校和绿色社区、生态低碳环保示范社区(小区)创建和“后亚运”城区宜居环境建设项目等6项重点工程

环境整治重点工程包括湖涌水环境改善、大气环境整治工程和噪声污染防治工程等3项重点工程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环境保护规划的实施涉及众多部门,在组织保障上应加强以下工作:

1、把环境保护的目标、指标和要求,纳入、融合、体现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各专项规划之中;强化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建立环保政绩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2、建立全区环境保护管理大格局,成立区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理清各部门职责、协调统筹各部门环保工作,保障环境保护规划顺利实施。

3、组织召开全区性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和专项工作会议;强化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和多部门分工负责的环境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环保联合执法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整体合力。

(二)制度保障

1、完善环境准入机制,健全环境审批制度

完善越秀区的产业准入制度,提高企业准入的环保要求。凡是达不到经济、技术和环境标准的产业在区内立项,一律不能审批;严格遵从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级审批制度,禁止不符合引入条件的建设项目进入辖区;引导第三产业进入定点区域,以利进行集中治理和有效的监控;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联合审批机制,加强与区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建立协调机制。

2、积极探索,创建新型环境管理机制

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把环境因素纳入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综合决策之中,按照环境资源的承载能力和容量要求预测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提出污染预防措施和发展调整方案,以保证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向前发展。

健全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健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机制,制定公众参与环境决策的程序和方式,大力推进公众对环保管理工作的认识和参与。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和完善重大环境保护工作公示、听证、专家咨询和公众参与制度,鼓励和发展环境保护社会组织,提高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和民主决策的水平。对涉及民众环境权益的重大决策和开发建设项目,要实行公示或听证制度,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团体的作用,鼓励检举和揭发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强化社会监督。

完善信访调处工作机制。落实好领导包案、定期汇报、跟踪督办和环境信访分析会等长效机制,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按时限查处,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复,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发展环境公益诉讼。鼓励公众个人或环保团体进行环境公益诉讼,逐步发展以公民和社会团体为主导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三)资金保障

合理利用环保专项资金,稳定提高政府财政对环境保护的支出,积极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和部分污染设施市场化建设运营机制,逐步提高环境保护投资占GDP的比例。“十二五”期间,重点落实环境执法监察能力、环境宣教能力和环境监测能力等环境管理能力建设重点工程,园林绿地建设、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生态低碳环保示范社区(小区)创建等生态城区建设重点工程和湖涌水环境整治、大气环境整治、噪声污染整治等环境整治重点工程项目。

(四)人才与技术保障

1、大力培养引进人才。通过大力培养与积极引进专业人才,以及依托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人才资源组建环保专家库,整合环境保护科技人才资源,以适应“十二五”环保工作需要。

2、建立环保技术支持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改革环境科技管理机制,建立环保技术支持系统,大力发展环境科学技术,通过引进推广和自主研发、应用环保新技术、新产品,以技术创新促进环境问题的解决。尤其要加强第三产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湖涌水质污染成因分析和污染防治以及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技术等热点问题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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