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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方案】市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实施方案【完整版】

发布时间:2023-05-18 17:33:02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委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2〕186号)精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计生方案】市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实施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计生方案】市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实施方案【完整版】



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口计生与扶贫

开发相结合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委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2〕186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加强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有利于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提高发展能力,是全面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水平的重大举措,是促进全市转型跨越、和谐发展、富民强市的迫切要求,也是推动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事业共同进步的必由之路,对于促进全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人口总量持续增加,预计到2020年,每年还将净增1万多人。人口结构性矛盾日益凸显,人口计生工作面临着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艰巨任务。按照新的国家扶贫标准,全市农村贫困人口为78.77万人,占全市农村人口的59%,不仅贫困面大,而且贫困程度深。由于经济总量小,人口总量较大,要实现与全省、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需要全市上下坚持不懈的努力。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增强计划生育家庭保障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为目标,以片区县为重点,把人口计生工作全面纳入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工作格局中,努力降低贫困地区人口出生率,减少贫困人口数量,加快脱贫致富进程,实现人口计生工作与扶贫开发工作的互促共进、互利共赢。

(二)主要目标

全市要进一步降低人口自然增长率;符合政策生育率每年提高1-2个百分点,努力减少贫困人口数量。通过提高人口计生服务水平,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项目,着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最终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目标。(具体指标见附件)

(三)工作原则

1.坚持统筹规划。将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纳入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融入人口计生、扶贫开发工作之中,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2.坚持因地制宜。将会宁、靖远、景泰县作为工作重点,同时兼顾白银区、平川区人口计生和扶贫开发工作,实施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群众得实惠的具体政策和项目。

3.坚持资源整合。结合新农村建设、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等工作,整合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及社会扶贫等各类资源,推动社会各界支持贫困地区人口计生工作,关怀帮助计划生育扶贫对象。

三、工作任务

(一)努力减少贫困人口,着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1.强化人口计生目标责任管理,坚持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和包村包对象全员责任制,不断深化“两联两扶、为民富民”行动,强化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落实“一票否决”,稳定低生育水平。

2.广泛开展诚信计生工作,与群众签订诚信计生协议,落实诚信计生奖励政策,实现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民互信的诚信计生工作模式,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大力推进“阳光计生”行动,强化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动员群众积极自觉参加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提高人口计生群众自治化水平。

3.深入宣传人口计生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贫困地区群众政策知晓率,引导贫困地区群众遵纪守法、少生优生。以创建“幸福家庭”为重点,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大力传播计划生育、性别平等、优生优育等文明婚育观念,促进人口出生性别比趋于合理。

4.加大依法行政力度,提高人口计生依法行政水平。积极推进“双推优”工作,充分调动人口计生工作者积极性,增强干部群众落实基本国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5.加强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国家规范标准新建和改扩建市、县、乡服务站,改善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室条件,配备更新计划生育、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必须的服务设施,增强乡、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服务功能,优化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服务条件。

6.广泛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积极实施“幸福工程”项目,通过落实治穷、治愚、治病项目,帮扶农村计生家庭摆脱贫困,走向富裕。

7.全面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白银区、景泰县、靖远县、平川区今年已纳入国家试点,会宁县争取在2013年纳入国家试点,加大对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县的投入力度,加快优生促进工程进程。

8.乡镇计生服务站要深入开展“生殖健康服务进家庭”行动,做好“六项检查”,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生殖健康促进、优生咨询、均衡营养等服务,全面普及科学知识,提倡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9.强化人口计生队伍建设,加大人口计生专干、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积极开展“六千人才工程”、“西部人才”培训等活动,有计划组织基层计划生育管理人员、技术服务人员、群众工作者参加专项培训和继续教育。

(二)整合资源,健全完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10.全面落实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少生快富”工程、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等国家“三项制度”,目标人群的准确率达到100%、及时率达到95%以上,确保发放对象准确无误、发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11.认真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惠农政策中进一步体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的通知》(甘政办发[2007]76号)和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惠农政策中进一步体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的通知>的通知》[2007]67号)中“各涉农部门制定各项惠农政策时,要主动和人口部门会商”、“各项惠农政策按人均落实资金或项目时,独生子女领证户按照2个子女数对待,农村二女户按照3个子女数对待;按户落实资金或项目时,农村两户在户均基础上提高30%”的规定。

12.全面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口委建设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1]108号)和市委市政府出台的《白银市创建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示范市的实施方案》和补充通知,围绕方案确定具体政策项目,以实施“成才、致富、保障、健康”四大工程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家庭幸福计划,将“幸福家庭”创建与“两联两扶、为民富民”行动、利益导向示范区建设和扶贫开发等紧密结合起来,做好相关惠农政策与人口计生政策的衔接,在“普惠”中突出“特惠”。认真落实好二女节育户6000元奖励政策,并按照经济发展逐步提高标准,特别是落实好《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城镇居民每月给予不低于1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1000元政策。

13.全力推进“少生快富”工程,在整村推进项目中,对贫困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节育户(以下简称“农村两户”)的扶持标准可高于其他贫困户3000—5000元;积极推进“少生快富示范户”创建活动,每个整村推进项目村确定2户示范户家庭,到户项目扶持标准达到8000元以上。

14.全面推行“凤凰计划”(通过项目扶持、就业培训等方式,提高计生家庭自身发展能力和子女成才能力),根据本县区的资源、市场和技术等条件,优先帮助农村两户落实各类农业发展项目。在农村劳动力转移中优先安排农村两户成员;力争实现“两后生”(高中和初中毕业后未继续升学的学生)职业教育培养培训和“雨露计划”对农村两户家庭子女全覆盖;畅通农村两户家庭毕业生基层就业渠道,在招录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基层兽医站等单位工作时,优先照顾农村两户家庭子女;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中,政府为农村两户家庭代缴不低于100元的社会养老保险金,深入开展计划生育家庭生育节育保险工作,为“农村两户”子女办理意外伤害保险,通过政府帮扶和引导,使更多的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三)加大扶持力度,切实提高计生家庭发展能力

15.在扶贫开发、农田基本建设、水利设施建设、土地开发、以工代赈、易地搬迁、危房改造、新农村建设等项目及资金安排上,优先向计生家庭倾斜。

16.在实施发展特色产业、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贴息贷款、小额信贷、定点扶贫等政策或项目时,优先向农村计生家庭倾斜。通过多种渠道,支持农村计生家庭调整产业结构,因地制宜发展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手工艺品制作等产业,提高家庭发展能力。

17.积极开展就业促进扶贫项目,对农村两户优先提供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增强其输出转移、就业能力,增加家庭收入,增强脱贫致富能力。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两户养老等社会保险制度,增强农村两户家庭抵御因灾因病返贫的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及时成立人口计生和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坚定不移地抓好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并结合实际,研究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

(二)加强舆论宣传。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采取灵活多样、群众易于接受的形式,大力宣传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引导贫困地区群众落实计生国策时,更加注重利益导向,帮助群众脱贫致富;在推进贫困地区扶贫工作时,更加注重人口因素,引导贫困群众少生优生。要切实注重典型培育,大力宣传实行计划生育的致富典型和整村推进项目“示范户”的典型,努力营造人口计生和扶贫开发相结合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部门配合。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完善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和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按照部门工作职能,保证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人口计生部门要会同扶贫开发部门,研究制定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的具体政策措施,明确年度任务。扶贫开发部门要统筹安排扶贫项目、资金,采取有力措施促进计划生育扶贫对象增加收入。要在全员人口数据库中增加家庭贫困状况信息,在扶贫对象档案中增加实行计划生育有关内容,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四)加强督查考核。要将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纳入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完善考核制度。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加强督查指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工作整体推进,任务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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