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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宪法宣传周国旗下讲话【14篇】

发布时间:2023-01-15 18:55:05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宪法宣传周国旗下讲话【14篇】,供大家参考。

2022年度宪法宣传周国旗下讲话【14篇】

篇一:宪法宣传周国旗下的讲话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的国旗下演讲是关于12月4日国家宪法日的。接到题目的时候,我尝试发散思维看看关于宪法我知道什么,得到的答案是我好像对宪法所知甚少。但事实不是这样的,宪法其实就贯彻和细化在我们的政治、历史各门课程中,比如政治书里很多课的标题,都是宪法的原句。

公民的基本义务中有一条是“遵守宪法和法律”,我想,遵守的前提是了解。关于宪法,我们应当知道更多内容,不只局限于课本。那么我们应当知道什么呢?在回答这个问题前,或许应该先谈一谈我们为什么要知道。

首先要了解一下广义的宪法。宪法来源于拉丁文,本义组织、确立。汉字“宪”本义是法,近代有了新的意项专指宪法。宪法是对国家权力正当性的确认,对公民权利的维护以及对公共权力和公民权利的关系的平衡的制度安排,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梁启超有言:“盖谓宪法者,一国之元气也。”可见宪法本身是对国家生活十分重要的。

接着不妨回顾一下我国曲折的立宪史。我国的立宪努力从很早就开始了。清末有《钦定宪法大纲》《重大信条十九条》两部文件,虽有立宪性质但可惜仍是维护封建制度的工具。民国时期则有8部立宪性法律文件颁布,但在动乱的年代中只是欺骗人民的陈设。新中国先后有四部宪法诞生,随着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宪法也日趋完善。现行的宪法是经历5次修正的82宪法,修订过程中收到了上万条建议。它是我国建国以来最好的宪法。尽管过程曲折,我们已走在民主与法治的光明大道上。

宪法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推动民主法治建设,促进人权事业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如果这些听起来遥远,不妨听听下面的故事:

2017年大学英语四级考场上,因为没有盲文试卷,盲人女孩小倩被请出考场。这种行为违反了《残疾人保障法》,小倩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四级考试开始启用盲文试卷。平等权等公民权利,在宪法做出规定后由各个部门法进行展开,上述事例体现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同样发生在身边的是,截至到今年6月14日,我国的义务教育辍学学生人数在政府努力下由2019年初的60万人减少至6781人,下降近99%。这是因为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而相关法律则会细化落实前者,其本质是依法治国与依宪治国的理念。“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

为什么要了解宪法?因为它的诞生就是为了保障我们的权利,因为历史角度上它是无数人心血的结晶,因为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强调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也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

依宪治国与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三者根本上是一致的。

回答了为什么要知道的问题,我们回到要知道什么的问题。今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的第8个国家宪法日,主题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设立国家宪法日,传递的是中国共产党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是要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利益的社会氛围。作为合格的公民,我们对宪法的了解应该全面而系统。从阅读宪法开始,到关注每次宪法修正,通过各个平台的资源学习宪法,体会宪法的精神。在此向大家推荐复旦大学的宪法学慕课,它深入浅出,内容丰富,为这篇演讲稿提供了内容支持。

宪法伴随我们的一生,它离我们从不遥远。让我们一起做合格的公民,了解宪法,遵守宪法。

我的演讲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篇二:宪法宣传周国旗下的讲话

各位同学、老师:

大家早上好!

在开始今天的国旗下讲话前,王老师先来考大家一个问题: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是的,12月4日,是我国第X个国家宪法日。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厚植爱国情怀》。说到“宪法”,大家并不陌生,它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今年12月4日是第7个国家宪法日,也将迎来第3个“宪法宣传周”。今年“宪法宣传周”的活动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学校将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实际,开展形式丰富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1。开展宪法晨读活动;2。观看民法典公开课视频;3。“五个一”法治教育活动。活动内容重点围绕疫情防控、防范网络诈骗、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方面,将法治教育内容与学校教育的方方面面有机融合。不断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同学们、老师们,“勿以恶小而为之”,“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希望大家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与法同行,强化法律意识、提升法律技能,做一名合格的公民。

今天的国旗下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篇三:宪法宣传周国旗下的讲话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法治校园》。

12月4日,是我国法制宣传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所谓法治,即为依法制约行为,它是我国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一,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保障,切身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利益。而作为祖国新一代的我们,是祖国繁荣富强的强大后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者、接班人,是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重要组成与力量,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与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这就更体现出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制意识的重要性!

俗语说:“没有规矩,乃不成方圆”,作为祖国的未来,让自己的身心得到健康成长,就要求我们做知法、懂法、守法公民,时刻以法律作为心中的准绳,时刻警醒自己不做逾越法律底线的事。一份来自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总数不断上升,除家庭和社会种种因素外,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中学生法律意识浅薄,仅盲目尝试,做事冲动,不考虑后果,终犯下不可挽回的错误,自食恶果,令人惋惜。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法律是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能立足于世界,行无规则不能成就和谐,我们青少年应增强自己的法制意识,为自己未来的路打好坚实的基础。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团结奋进。让我们一起学法、知法、守法,做一名新世纪合格的学生,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篇四:宪法宣传周国旗下的讲话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我是六(1)班的XXX。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宪法心中记》。

我们是生长在法制社会的儿童,我不知道没有法制的社会是什么样子,放眼看去我们的社会有正常的秩序,有若干的法律法规,保护我们幸福快乐的生活。从小就听爸妈说要学文化,要遵纪守法。那时不知什么是纪什么是法,后来上学了老师给我们讲了许多关于法律法规的知识。知道了一个国家如果没有法律的约束,那么就会乱做一团。我想法律应该是约束我们行为的一种规矩,就是因为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才能得以和平吧,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学习法律,了解法律,尊重法律。

作为一个公民,我们要遵守我们国家制定的法律,老师告诉我们,我们国家的法律是越来越健全了,我们儿童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师有《教师法》,还有保护每个公民的各种法规,只有法制健全的国家,才是文明、现代的国家。

作为一名学生,我们要与法律做朋友,让它时刻伴随在我们的身边。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才能健康成长,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篇五:宪法宣传周国旗下的讲话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同学们知道什么是《宪法》吗?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它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对我国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予以了明确。

也许有的同学会说,宪法好像与我们现实生活没有交集。其实不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母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根据《宪法》的内容,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了具体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作出了具体要求;《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对我们的学习和品德养成提出了要求;当我们走进社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我们保驾护航;当我们在消费遇到问题时,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我们学生在生活的各个领域都与法律相伴。

1982年,我国现行宪法正式通过并颁布实施。自2001年起,12月4日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2014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十一届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同学们,《宪法》当中具体的内容我们会随着学业的增长慢慢地接触,今天让我们先来学习几条与我们少年儿童紧密相关的内容:

《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宪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宪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宪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宪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宪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同学们,我们要积极贯彻宪法精神,宪法其实离我们并不遥远,践行宪法精神更应该体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比如此时此刻,认真对待每一次的升旗仪式、满怀崇敬地高唱国歌;比如在校园中,遵守校纪校规,整齐穿着校服;比如在课堂上,用心学习,尊重宪法给予我们的教育权;比如在上下学途中,遵守交通规则、文明礼让等等。

从冲动莽撞地解决同学们的纠纷,到能够与同学们和谐相处;从被动地受约束到主动地养成遵纪的习惯;从杜绝抄袭作业开始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思想,与社会不良风气做斗争,这些都是我们践行宪法精神的体现。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国无法则乱,家无法则衰。同学们,我们不但要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我们还要把法治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构建法治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复兴之梦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谢谢大家!

篇六:宪法宣传周国旗下的讲话

尊敬的辅导员老师、亲爱的队员们:

大家好!今天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宪法在身边》。

常言道:无规矩不成方圆,老师也常常告诉我们: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而《宪法》就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从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第一部宪法到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已经走过了65年。为了弘扬宪法精神,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2014年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决定将每年的12月4日作为中国的宪法日,即全国法制宣传日。

法律它就像空气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有所约束;在上课、学习时,《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安全法》在保护和规范着我们;在预防欺凌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因此,我们要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精神,提高自身的法制观念,要求我们做到:知法,学习法律知识,明白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守法,我们应该明白制定法律的最终目的是保障我们的权利,而不是让法律成为一纸空文,用法律来约束自己,反省自己,不断养成法制思维;用法,当我们的权利受到严重侵害时,我们要毫不犹豫的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

队员们,宪法很薄,也很重。它的沉重,是我们十多亿炎黄子孙的信念与希望,更是照亮我们每一位中国人,照亮这个崭新时代的曙光!在全国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就让我们共同努力,遵法守法,弘扬宪法精神,做合法小公民!

篇七:宪法宣传周国旗下的讲话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我是高一九班的梅议文。今天我们学习的主题是:弘扬宪法严以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个国家没有严谨的法律支撑就不可能快速发展!

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指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在庆祝全国人大成立6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通过决定,将每年的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并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设立这个神圣的日子,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生活在法律的保护下,就像生活在阳光下,因为有了法律这一辨别是非黑白的道德准绳,我们才得以安居乐业。而校园,是神圣的知识殿堂,我们从这里汲取丰富的知识。守法要从守纪做起,作为礼贤人,更应该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任何自由都是以约束为前提的”。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集体之中。集体离不开纪律,纪律是取得集体自由的重要条件。课堂上你有发言的自由,但是你没有说闲话的自由,否则,你就影响了他人认真听课的自由和学习的权利,自由离不开纪律,纪律是自由的保证。

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己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与社会的集体利益,不得损害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你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同时,你也有专心听课、认真完成作业的责任和义务;在校园班级中,你享有窗明几净的学习生活环境的权利,但是你也有承担劳动卫生工作的义务。你有言论自由,但是你不得污蔑陷害诽谤他人。世界上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互为依存,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的。

我们正值花季,正拥有一段纯洁而又美好的人生,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我们要明确方向:牢牢记住——遵纪守法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道德和法律责任!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现在从一个合格的学生做起,将来走出校园,融入社会,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同学们,少年强则国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所以我们不仅要重视科学文化素质,更要培养高尚的道德修养。有了宪法,我们的秩序更加井然,生活更加自由;有了宪法,我们攀登的脚步会更加坚实。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让我们携起手来,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互相帮助,团结奋进。让我们一起学法,识法,守法,做一名优秀的礼贤学生,做一名优秀的中国好公民!

篇八:宪法宣传周国旗下的讲话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们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做一名遵纪守法的中学生。指导教师张蓉老师。

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开始实行。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制定过四部宪法,现行的第四部宪法在1982年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经过了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四次修正。它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设立“国家宪法日”,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2017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大会在北京隆重召开,习近平主席在会上做报告,报告明确提出:一切组织和个人要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作为中学生,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也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学校上课、学习、生活,《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的行为规范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要求我们遵守交通规则;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外出春游、秋游等活动时,《消防安全法》在防火以及其他人身安全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作为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对我们的学习、生活做出了明确规定和相应的保护。

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律,法律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以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依法律己、依法办事,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同学们,邓小平爷爷曾经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是的,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所以,我们应该努力培养自己高尚的道德素质,强烈的法律意识,做到法律鼓励的积极去做,法律要求的努力去做,法律禁止的坚决不做。

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让我们师专附中的每一位同学都能忠于宪法,遵守法纪,认真学习知识,掌握本领,今天做好学生,明天做好公民,为中华民族的复兴而努力奋斗!”

我们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篇九:宪法宣传周国旗下的讲话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国旗下演讲的主题是知法守法,与法同行。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的第X个国家宪法日,11月29日至12月5日是第X个“宪法宣传周”。今年的活动主题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宪法宣传教育作为法治教育的核心内容,是塑造青少年法治精神、培育青少年规则意识的必修课程,肩负着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的历史重任。

作为青年学生,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是我们的共同责任。

我们首先要了解我国宪法产生和发展的历程,还要在理解我国宪法主要内容的基础上,着重领会宪法原则和精神;同时我们要理解并认同宪法的价值,增强对宪法的信服和尊崇,自觉接受宪法的指引与要求,让宪法真正铭刻于心;第三,我们更要自觉主动践行宪法,在日常生活中,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学会运用宪法精神来分析和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坚决维护宪法的权威,自觉抵制各种妨碍宪法实施、损害宪法尊严的行为。

当代中国青年是与时代同向同行、共同前进的一代,生逢盛世,肩负重任。让我们将“宪法至上”的树苗根植于心中,主动学习宪法、自觉尊崇宪法、真诚信仰宪法,努力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知法守法,与法同行,让守宪成为一种笃定的生活方式,让我们一起弘扬宪法精神,敬宪于心,维宪于行,做一名遵纪守法的二中人。

谢谢大家!

篇十:宪法宣传周国旗下的讲话

老师们、同学们:早上好!

今天到演讲的题目是《宪法在我们心中》。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12月4日是中国的“全国宪法日”。

宪法的意义在于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是母法,就像家里的母亲一样。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而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我们的最高行为准则。我们要守法首先要遵守宪法。宪法的尊严和权威关系着国家的命运、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名学生,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在我们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我们要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首先要增强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意识,树立宪法观念,大力宣传宪法在国家生活中重要地位和作用。

我们知道宪法和法律都是为着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制定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同时,我们要知道: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我们要知道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哪些事必须做。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和谐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全面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是祖国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全面提高自身素质,为将来担当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责任而努力奋斗!

篇十一:宪法宣传周国旗下的讲话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校园”。

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每年12月4日为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三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第三年,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1周年。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在今年全国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让我们进一步理解宪法精神,提高青少年公民的宪法观念和法律素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马克思称之为“法律的法律”,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这座雄伟的大厦得以巍然屹立在世界东方的坚实根基。而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今天的青少年,就是明天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振兴中华民族、使祖国繁荣昌盛的希望所在。培养法律意识,学习法律知识,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那么具体又应该怎样做呢?

第一,要了解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比如,《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通过学习,懂得认真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全面发展是我们学生的根本任务,懂得为了身心健康成长,必须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第二,要明确自由和纪律的关系。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集体之中。集体离不开纪律,纪律是取得集体自由的重要条件。自由离不开纪律,纪律是自由的保证。

第三,要明确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作为学生,我们应该懂得受教育和劳动既是权利又是义务。我们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同时,我们也有专心听课、认真完成作业练习的责任和义务;在校园班级中,我们享有窗明几净的学习生活环境的权利,但是我们也有承担劳动卫生工作的义务。我们有言论自由,但是我们不得诬告陷害诽谤他人。世界上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互为依存,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的。

第四,先哲有言:“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做一个新世纪的学法、守法、守纪的合格学生,弘扬宪法精神,为建设法治中国献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篇十二:宪法宣传周国旗下的讲话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小学一年级的思政教师XXX。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主题是“宪法在我们身边”。

当每天的第一缕阳光照耀着我们的时候,一天的学习、生活就开始了。为什么我们可以在学校聆听老师的教诲,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读书识字、学习知识、增长本领呢?是因为《宪法》中第二章第46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我们受法律的保护,在法律的保护伞下,茁壮成长。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

我们要遵从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要建设法治国家。我相信每位同学都对法律都有一定的了解。而宪法作为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集中意志的体现,是母法,就像是家里的母亲一样。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身财产受到保护。

“无规矩不成方圆,国家无法则乱,家无法则衰。”今天是12月4日,是我们中国的“宪法日”。之所以确定为这一天,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是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所以我们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国家的“宪法日”。

或许大家觉得《宪法》离我们很遥远,其实不然。宪法一直在默默的陪伴、保护着我们。从一出生开始,我们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是具有独立人格的“人”,从这一刻起,我们就已经开始受到宪法的保护了。《宪法》中第二章第三十三条中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法律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的成长,安全的拥有,幸福的生活。

法律是行动的指南,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我们现在要认真学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身和周围人的合法权利!所以,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就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从认真听课做起;从保证每一个课间的纪律开始;从同学之间互相监督,到能够做到严格自律;从被动的受约束到主动的养成遵守纪律的习惯;从杜绝抄袭作业到自觉抵制社会的不良思想做起。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依法严格要求自己,真正做到按照纪律和法律的要求时刻规范自己,做一名合格的学生,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法治的社会是和谐的,法治的天空是湛蓝的,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学法、知法、懂法、爱法、守法、用法,争做新世纪的法治少年!

篇十三:宪法宣传周国旗下的讲话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夏有乱政,而作禹刑”。早在公元前2070年夏朝时期,我国就出现了最早的法律。时光流逝,到了今天,我国的根本大法成为了宪法——身为一个中学生,我们有必要也有义务熟知宪法,懂得守法,遵法,以法律为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对宪法的熟知,就像唱响国歌一样,表达的是一种坚定的爱国情怀。

列宁说,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宪法是人民意志的体现,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并由此而确定了人们社会生活的各种行为准则。所以,如果不能在宪法中寻觅到人权的真正身影,我们还能在何处寻找到一个民族的真正灵魂?而且宪法离我们并不遥远,事实上我们生活中处处都有它的身影。在法律体系中,宪法是各部门法的基础,各部门法都应当以宪法为立法依据。没有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何来整个社会法治体系?如果说社会是一栋房子,那宪法就是构建它必不可少的钢筋水泥。也就是说,我们其实时时生活在宪法的庇护之下。

身为青少年的我们除了遵纪守法之外,更重要的是在守法的过程中学习法律,提高法制意识。记得有人说过,法治概念的最高层次是一种信念,相信一切法律的基础,应该是对于人的价值的尊重。宪法不是冰冷枯燥的条文,其包含的人文价值才彰显了我们作为“万物之灵”的价值。无论在法律面前居于有利或不利的状况,我们内心深处都是永远亲和与服膺法律的,只有这样,才说明我们成为了真正正直的人、光明磊落的人。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腐败官员落马。他们都没有意识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宪法对每一个人都是一视同仁的,不会有赦免,更不可能会有漏网之鱼。意识到这一点是我们每个人必须的。你可以在任何领域中张扬叛逆,但在法律面前你一定要循规蹈矩。这就好比你是个孙悟空行者,纵然你有七十二变之法术并可大闹天空,但你终究要接受唐僧的紧咒大法。否则,你一旦突破了这个底线,你又如何能渡到西天取得真经?

宪法规定女子与男子具有同等权利。在现今中国重男轻女也是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毕竟从古至今男尊女卑的思想就深深地印在了人们的心中。而宪法此条规定令女子们有了能够捍卫自己尊严的权利。我本身也是女孩子,明白社会对个别女性的不公,但宪法的此条规定一直默默的存在,也默默的起着作用。这个社会在变,但还是有人们仍存留着根深蒂固的男尊女卑思想。新一代的我们也应该积极倡导宪法精神,我们会让世界明白,中国的女子和男子一样强大!

站在国旗之下,我深切的感受到了中国宪法的伟大和公平。尊重宪法,就是最好的爱国;尊重法律,就是最好的民主。它代表我国,它构建我国,它令我国进步,令我国繁荣。它如同国旗飘飘,那么鲜艳迎风。让我们共同走近宪法,做祖国的栋梁!

篇十四:宪法宣传周国旗下的讲话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我今天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国家宪法日一起学宪法》。2021年12月4日,是我国第8个国家宪法日。我们很幸运,因为我们出生在一个崭新的时代,生长于一个法治的国家。当我们站在岁月的肩膀上回望,我们看得到那个旧社会里,封建腐朽的中国,看得到那个千疮百孔,令人心酸的中国。但此时此刻,我们坦然站在这里,这何尝不是一种幸运?这一切,都要归功于我们和平法治的国家,归功于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父母教我们:无规矩不成方圆。老师告诉我们: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宪法》对一个国家而言,如铠甲,如标杆;对我们而言,如甘露,如阳光。宪法保证我们平等自由的地位,保护我们受教育的权利,给了我们一个和平稳定的社会。可以说,《宪法》是我们如今一切成就的根本保障。

同学们,总有一天我们也会长大成人,也会成为这个社会的主角,在那一天,我们能为这个国家、这个社会做什么呢?诚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成为站在风口浪尖上,把握国家命运的风云人物,可能我们只是庞大国家里的升斗之民,但我相信有一件事情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做到,那就是遵守《宪法》,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人,用我们的法律知识,为我们的国家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作为即将成为祖国建设者的中学生,我们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有同学会说,宪法离我们很远。你可知道我们的生活围绕着它?我们认真上学、接受教育,是遵守《宪法》,我们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是遵守《宪法》,我们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是遵守《宪法》。《宪法》就在我们身边,《宪法》陪伴我们成长。

宪法是我们十四亿炎黄子孙的信念与希望,更是照亮我们每一位中国人,照亮这个崭新时代的曙光!所以,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共同努力,学习宪法遵守宪法,以宪为纲,知法守法,做一名新时代的合格中学生!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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