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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宪法宣传周国旗下演讲【14篇】【精选推荐】

发布时间:2023-01-14 21:20: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宪法宣传周国旗下演讲【14篇】【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2022宪法宣传周国旗下演讲【14篇】【精选推荐】

篇一:宪法宣传周国旗下演讲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我是高二14班XXX,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以宪为纲,知法守法》。

2014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把十二月四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宪法》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如甘露,如阳光;对于我们而言,如铠甲,如标杆。

今天我能够站在这里,因为宪法给了我受教育的权利,给了我了解民主法律的机会,给了我们大家一个和平稳定的社会。可以说,《宪法》是我们如今一切成就的根本。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权威也在于实施。身为新时代的青少年,我们更应该做的是理解宪法理念、践行宪法精神。当生活中,我们不认同某些人、某些事时可否想到:那是宪法赋予他的权利,应当尊重差异、理解个性;当现实中,我们畏惧于某种强权、某些不公时可否想到:这是宪法给予我的权利,应当勇敢地、理直气壮地维护。我们每天认真学习、热爱劳动、关心父母、敬畏师长、服务社会,做一个合格的社会公民……其实都是对自己宪法权利的珍惜与尊重,都是在理解宪法理念、践行宪法精神。

我们不仅要理解宪法的含义,更要把宪法融入到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宪法对于我们的日常生活影响十分广大,涵盖到衣食住行等各个方面。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不需要做多少大事,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在拥挤的公车上,我们让一让座位;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在道路两旁,我们弯腰捡起一片废纸;在家里,我们替父母分担一些烦恼。这都是遵守法律和道德表现,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的话,那么,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生活,就会变的更美好。我知道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成为那种站在风口浪尖上去把握国家命运的人物,你我都是再普通不过的普通公民,是这个庞大的社会机器上一颗小小的螺丝钉,但我相信有一件事情我们都可以做到,那就是遵守《宪法》,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人,用我们的法律知识,为我们的国家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我的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篇二:宪法宣传周国旗下演讲

各位老师、同学,大家好,我是高三三班的XXX,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传播宪法文化、传递宪法精神》。

或许有的同学觉得宪法离我们很远,其实不然。宪法一直在默默的陪伴着我们、保护着我们。从出生的一刻起,我们就是具有独立人格的“人”,就在方方面面开始受到宪法的保护了。

早在春秋战国时期,我国一位著名的学者韩非子,就提出了有关于“法”的学说,由此可见,法律早在古代就有了雏形。众所周知,“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古往今来,大家族的兴盛、发展离不开家规,一个国家的和平安定、独立发展更离不开严格的法律。正所谓:国无法则乱,家无法则衰。

21世纪,我们要建设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我想同学们对法律都有一定的了解。《宪法》是我国的“母法”,就像家里的母亲一样,一方面规定了我们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身财产受到保护,另一方面,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制定,不得违背宪法。

现在网络发达,同学们更容易关注社会的时事,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低龄化发展趋势。社会上形形色色的诱惑太多,手机、网络如此发达,一些不良信息可谓无孔不入。而我们的年龄小、经验少、法律意识淡薄,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举个例子,现在很多网络平台、网络主播大肆宣扬消费主义,很多学生听之信之,互相攀比,比高档、比名牌,过度的高消费使他们产生不劳而获的寄生虫思想,得不到满足就去偷、去抢、甚至去参与走私、贩毒……逐渐坠入违法的深渊,一朝梦醒,悔不当初。所以,对于身为中学生的我们来说,除了学习正确的价值观之外,学习法律知识是非常重要且必要的,只有具备法律知识,才能减少、避免做出违法的行为。鹰有反哺之恩,羊有跪乳之德。我们受宪法、受法治社会的保护,所以更应该为维护法治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我们可以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文明上网开始,不断加强法制意识、抵制不良诱惑。既是保护了自己,也保护了我们的家人、朋友,更是为维护社会安定贡献出我们的力量。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我们众志成城就能够共筑我们的法治乐园。

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开始正式实施,因此每年的12月4日是我们中国的“宪法日”。但是,并非这一天才要想起宪法、尊重宪法。法的行为要体现在日常生活中、法的精神更是要深入我们每个人的心中!每天都是我们自己的宪法日。今天,我想借此国旗下讲话的机会呼吁大家:航中学子,要做知法、懂法、守法时代青年!

篇三:宪法宣传周国旗下演讲

尊敬的额导、老师,可爱的孩子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讲的主题是“宪法,就在我们身边!”

下面,先向孩子们请教一个间题,准知道今天是几月几日?

(对)今天是2月2日,再过两天就是12月4日了,孩子们,你们知通每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的什么节日吗?每年的12月4日是国家规定的全国法制教育宣传日,也就是我国的宪法日。孩子们肯定在想,宪法是什么?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制定其它法律的依据,全国各种法律都要听宪法的,它是老大!简单的说,它是所有法律的妈妈!

听完我的解释,孩子们一定认为,宪法离我们很远!不!……宪法就在我们身边!

例如,在我们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规定了我们红灯停、绿灯行,见了黄灯等一等;在升国旗时《国旗法》就规定我们,在国国旗升起的过程中,我们应当面向国煩肃立敞礼;在扔垃圾纸屑时,《环境保扩法》和《卫生条例》就规定我们不能乱丢垃圾,要做环保小卫土!在上课、学习方面,《小学生守则》和《小学庄日常行为规范》就要求我们,要爱集体、爱劳动、爱学习,做个品学兼优的三好学生!到到这儿,很多孩子就会明自,原来宪法离我们这么这么近!是,宪法就在我们的身边,它像我们的妈妈一样时刻规范着我们的行为又保护着我们!

孩子们,就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从我们身边小事做起,做到上课遵守纪律,认真听讲;课间,不追逐打闹,不做有危险的游戏;上下楼梯轻声慢步靠右行,不在校园内乱垃圾纸屑;见到老师同学要问好;不打架骂人;放学回家不横穿马路,不在马路上玩耍弄,不闯红灯;回家按时、独立完成作业!并帮家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如果我们每个孩子都能把把这些小事做好,我们的校园、生活就会变得更加美丽、温暖!如果我们每个孩子都能把这些小事做好,我们就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

我的讲话结束,谢谢大家!

篇四:宪法宣传周国旗下演讲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初一四班XXX,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精彩人生路法律伴我行》。

同学们,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12月4日定为我国的法制宣传日,在第十九个法制宣传日来临之际,我想和大家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什么是法律?

有人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物等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

有人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还有人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

原来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法律为我们创建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给予了我们一个安定的生活环境。同理,在我们学校,校规的制定,为我们构建了和谐校园;班规的执行,让我们有了良好的课堂氛围。

那如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呢?首先,努力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树立法律意识,学习法律知识,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清楚地知道我们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珍惜自己所拥有的权利。同时积极宣传法律法规,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

作为中学生的我们还需要把学法守法落实到平时的生活学习中:

1、努力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穿着校服,发型大方整洁;排队集会静齐快,列队整齐有精神。在宿舍内,遵守秩序,不嬉戏打闹,文明洗漱,认真进行内务整理。在餐厅,排队打餐,坐在指定位置,不浪费粮食。在教室,上课认真听讲,端正坐姿,课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作业。

2、努力养成良好的习惯。如:随手关灯、随手关闭水笼头、随手捡拾废纸垃圾等等。

3、提高个人思想素质。尊重老师,见到老师轻声问候“老师好。进出教室、办公室轻轻推门,随手关门;团结同学,和同学和睦相处,善于化解同学之间的矛盾。语言文明有礼貌,争做文明阳光少年。

4、注重课间安全。在课间不做剧烈的活动,避免发生各种伤害事故;上下楼梯靠右走,做到”右行礼让”;不追逐嬉戏,不打闹,不攀高,不拥挤,不抢道。

奥斯特洛夫斯基笔下的保尔曾说过:“人最宝贵的是生命,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作为一名中学生,作为未成年人,人生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学会自我保护,树立高度的法律意识,筑起思想、行为和生命的安全长城。用智慧和勇气扬起理想的风帆,用青春和安全奏响生命的乐章!

法律就像明媚的阳光,它照耀、滋养着大地、河流、动植物和矿藏资源,有了它,我们的天空更蓝、大地更绿、河流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

篇五:宪法宣传周国旗下演讲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的第X个“国家宪法日”,也迎来了我国第一个“宪法宣传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你我共同参与。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强化规则意识,助力法治中国》。

2018年10月28日上午,重庆市万州区一辆公交车上,一位女乘客因错过站与驾驶员发生争吵,继而两次出手殴打驾驶员,驾驶员放开方向盘进行回击,最终导致车辆失控,冲出护栏坠江,造成车上15人全部遇难。“2人争执,3秒互殴,1人错过一站,14人错过后半生”。当我们关注、评论这一事件时,“规则意识”“法律责任”“安全意识”成为了高频词汇;当我们在评论抢夺方向盘的人没有安全意识、规则意识时,我们也反思车上其他乘客对破坏规则行为的漠视……

规则是运行、运作规律所遵循的法则,是规定出来供大家共同遵守的制度或章程。在学校里,校规就是我们遵循的规则;而在社会生活中,道德公约和法律就是公民应遵守的规则。规则具有普遍性,它约束着每个人的行为,是每个人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可是你看:食堂里有同学买饭时插队、吃完饭不收拾餐桌;教室内有同学在课堂上讲小话、看漫画,甚至在考试时作弊;校园林荫道上有同学随手丢垃圾,践踏草地;楼道里有同学飞奔上下楼、横冲直撞……面对这些情景,我们都能清楚地判断:这是不对的,这是规则意识缺失的表现!那为什么总有人漠视规则、不遵守规则呢?因为总有人觉得遵守规则就会吃亏,不遵守规则是聪明、灵活、有本事的表现,也不会有什么严重后果。漠视规则的人,往往只有到了生死关头,才会打心底里生出对规则的敬畏!

同学们,一个人缺乏规则意识,往往会付出高昂的代价!我们看到重庆万州公交车上的女乘客和司机,用生命为漠视公共安全规则“买单”;我们看到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里,女游客漠视“野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则,被老虎活活咬死;我们还看到高铁上的“霸座男”“霸座女”,纷纷受到行政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严厉处罚……今天,我们不守规则的行为可能随时被“现场直播”,不守规则的代价将更加惨烈。

改革开放40年来,人们的法治意识不断觉醒、权利意识显著增强。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要“注重培养人们的法律信仰、法治观念、规则意识,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营造全社会都讲法治、守法治的文化环境”。规则是法律的基础,遵守法律从遵守规则开始;敬畏规则、遵守规则、维护规则,应成为法治时代,我们每个人的生活常态。

所以,当我们在食堂面对拥挤的人群,请按照先来后到的规则排好队;在课堂上,请遵守班级、学校纪律规则认真听讲、做好笔记,诚信参考;在楼道里放慢脚步,在校园小路上绕行一步留给大家一个美好的环境;在能力范围内,请及时提醒、制止不守规则的行为。愿我们江声学子用实际行动强化规则意识,书写规则文明的新篇章,为法治中国的建设添砖加瓦!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

篇六:宪法宣传周国旗下演讲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我是来自初二(3)班的XXX,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严于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遵纪守法不仅有利于别人,也有利于我们自己,它是约束不良行为的依据,但也是保护一切合法行为和正当利益的法宝。因此,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我们更应该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

“军队向前进,生产长一寸;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这是毛泽东同志在1948年第一期《中国青年》上的致词,时光虽已流逝数十载,但教诲却不因时而废,回想一下每年的国庆大阅兵,那威武雄壮的阅兵方阵迈着整齐划一的步伐,不正是力量与纪律的体现么?不也是那名言的生动写照么?

但是,只懂得遵规守纪的重要性是不够的,在履行的时候还要靠自觉。《弟子规》中“执虚器,如执盈,入虚室,如有人”恰恰体现了这一点。

元初有个思想家叫做许衡。一年秋天,正值兵荒马乱之际,许衡与许多人一同逃难。当大家都口渴难耐的时候,正好经过一个梨园,园子的主人不在,大家都去摘梨吃,只有许衡不为所动。别人劝他摘几个吃,他却回答道:“梨无主,吾心独无主乎?”梨树没有主人,但许衡的心却有主人,在他心目中的这个“主”就是自律,即使是在混乱的时局下,他也做到了自我规范和约束。

本周12月4日便是我们国家的宪法日!认识到宪法的重要性,坚定维护宪法尊严,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作为青少年,我们也要自觉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把校纪校规和国家的法纪法规牢记在心,并认真践行。

让“严于律己,遵纪守法”真正成为一种习惯吧!相信大家都可以成为严于律己,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篇七:宪法宣传周国旗下演讲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12月4日,是我国第X个国家宪法日。同学们知道什么是宪法吗?又是否知道将宪法日设定在12月4日的意义是什么吗?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诞生于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宪法,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而且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也许有的同学会说,宪法好像与我们现实生活没有交集。其实不是的,宪法是母法,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违背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宪法的核心内容是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我们今天一起来看看宪法和我们的日常生活学习有着什么样的关系?

宪法是从我们出生这一刻起就开始保护着我们。《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当我们到了适当的年龄,就开始接受学校的教育,因为《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升国旗、奏唱国歌成为我们每周的必备“课程”。

当我们年满18周岁成年之后,我们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了。在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当我们上到大学第二年,睡在你上铺的兄弟填写了应征入伍的申请,光荣入伍了,学校会为他保留两年的学籍。《宪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任务。

当我们大学毕业了,会在招聘会上过五关斩六将,得到一份心仪的工作。《宪法》第四十二条赋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当我们开始工作有了自己的积蓄时,我们可以自由支配。《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当我们结婚生子,有了家庭,宪法仍旧在保护我们。《宪法》第四十九条: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

当我们到了退休年龄,退休的生活也一样受到宪法的保护。《宪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第四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四十九条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同学们,宪法其实离我们并不遥远,践行宪法精神更应该体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比如此时此刻,认真对待每一次的升旗仪式、满怀崇敬地高唱国歌;比如在校园中,遵守校纪校规,整齐穿着校服;比如在课堂上,用心学习,尊重宪法给予我们的教育权;比如在上下学途中,遵守交通规则、文明礼让;比如与同学们和谐相处,主动养成遵纪的习惯等等。

“治国者,必以奉法为重,立良法以行善治。”法治之光,正照耀在我们追梦的征途之上,让我们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在新一年里奋力前行吧!

谢谢大家!

篇八:宪法宣传周国旗下演讲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我是财会十班XXX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制在我心中》。

同学们,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先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是我国第18个全国法制宣传日。

首先,我想请大家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在你们心中法律是什么?

有人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烟、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决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的生活。

还有人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

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当有人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座椅打碎路灯时;当有人骗取他人财物,甚至偷窃时;当有人走路不靠右侧通行,随意破坏交通规则时,当有人破坏草坯、花卉,随意污染环境时;当有人携带易燃易爆品乘坐车船时……这些不都是我们身边的违法行为吗?这其中有你吗?有你的家人吗?

法律对于我们青少年而言,还只是一只模糊的蝴蝶,有时候违反法律了还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为什么犯了罪,罪在哪里都不知道,这是缺乏法律意识的一种表现,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将永远是一句空话!

古人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只要我们心中有法,你就会明白:什么事情可做,什么事情不可做,什么样的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什么样的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

同学们,法律是一柄双刃剑,它既惩治坏人,也约束自己,它既赋予你权利,也让你肩负责任,它无处不在,它就在我们身边,它就在我们心中。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篇九:宪法宣传周国旗下演讲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讲话的主题是《法制宣传日,我们在行动》。昨天是12月4日,是法制宣传日暨国家宪法日,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我们小学生也要树立宪法意识。

第一、法律禁止的事情,坚决不做。

高年级的同学欺负低年级的同学,这种以大欺小的行为应该禁止;将不是你自己的物品,拿回家这样的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第二、法律要求的事情,坚决去做。

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这是法律的要求,也有利于自身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我们应当遵守。

法律要求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我们就应当讲文明用语,不随便给同学起绰号,不随便乱翻同学的日记本。

法律要求公民保护环境。我们就应当节约用水,不乱扔废弃物品。

第三、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

我们小学生都是是未成年人,很难做到100%的正确。但犯了错误,关键在于勇敢地改正。一个学生如果在学校经常违反校规、班规,不及时改正,到社会后很有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我相信:只要遵守了法规、校规、班规,我们就是合格的遵守法律的好学生;

谢谢大家!

篇十:宪法宣传周国旗下演讲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校园》。

同学们,再过两天就是12月4日,这是我国第X个国家宪法日。本次国家宪法日宣传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这一特点决定了它的法律地位高于普通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最高的法律效力。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因为和谐,所以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们每一位炎黄子孙,都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未来建设祖国的中流砥柱,是时代的新兴者,我们更应该认真学习、领会核心价值观内涵和精神,要学习和宣传我们国家的《宪法》条例,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要知法守法护法。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中学生,我们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学法。我们每一个学生只有学习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明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

二、守法。十九大报告重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标志着我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善的国家,要求我们每一个公民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广大青少年只有懂法守法,才能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远离犯罪。

三、用法。法律法规无处不在,它像是我们耳边的警钟,时刻提醒着我们。我们应该合理的运用法律知识,来维护我们应有的权利,摒弃不良的习惯。

四、宣传法。我们不仅需要用法律知识武装头脑,还应该影响我们身边的人,让他们一起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国快速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才能保证我们伟大祖国的长期稳定、经济腾飞,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我们青少年学生不仅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而且要有法律知识和守法观念,懂得合法与非法,违法与犯罪等道理,自觉依法办事。这样才能抵制各种不良影响,促进自己健康成长。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学校无制度不安。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从遵守校纪校规出发,学法、知法、守法、护法,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校园!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篇十一:宪法宣传周国旗下演讲

同学们,现在我们站在大操场上举行升旗仪式,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我们每周一要升国旗、奏唱国歌呢?为什么我们每天都要来上学,而不是想来就来,想去就去呢?理由是:这是由法律规定的,更准确的说是由宪法规定的。

那么什么是宪法?宪法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它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国家的根本制度。宪法是母法,就像家里的母亲一样。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违背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宪法是爱法,就像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12月4日,是我国的“宪法日”。之所以确定为这一天,是因为我国现行的宪法是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的。

或许大家觉得宪法离我们很遥远,其实不然,宪法与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就说交通安全问题吧,如果没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保护,人们出行都按自己的意愿开车、行走甚至横冲直撞,我们能不能按时安全的到校?大人能否按时上班?可以想象路上一定拥堵不堪,乱作一团。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让我们安全出行、遵守秩序、畅通无阻。这样的例子很多,只要留意,不难嗅到我们身边无处不在的法律的气息。

还有学生问我,为什么不能去校外吃饭?我想说,这是不懂疫情防控的相关法律法规啊。于是,你们会觉得这些法律法规总是要求着我们,约束着我们的行为,似乎给我们这些遵守者带来诸多的“不便”。但大家想想,从长远和整体的角度来讲,法律给整个社会包括遵守者本人带来的更多的是益处啊。法律是一扇屏障,我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我们的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还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了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胡作非为。法律保证了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国不可无法,家不可无规,校不可无纪”,从我做起,从小做起,学习《宪法》、懂得《宪法》、运用《宪法》。它将伴随我们一生,让我们受益匪浅!只要我们学法、守法、遵法、用法,社会就会更加和谐、更加美好。

最后,让我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的最后一段话作为演讲结尾: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谢谢大家,我的演讲完毕。

篇十二:宪法宣传周国旗下演讲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至11月1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明确将12月4日,也就是今天,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管子曰:“法者,定分止争也”,法律是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在法律与道德的并治下,社会机器才能有序地运行。而法律中最核心的部分则是根本大法——宪法。因此,宪法日作为宣传宪法的节日,于各方面皆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首先,设立国家宪法日有助于贯彻依法治国这项基本方略。在今年召开的十九大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都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其次,设立国家宪法日有助于普及宪法知识,有助于公民通过各种宪法宣传活动感受宪法的价值,扩大宪法实施的群众基础。尊重宪法、实施宪法、维护宪法,实质上就是尊重民主、维护民主、实施民主。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能够培养广大人民群众的公民意识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法治意识,营造建设政治文明的良好社会氛围。

最后,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有助于在国际社会树立我国尊重宪法的良好形象,扩大我国宪法的国际影响。设立专门的宪法日或者纪念日是各国的通行做法。一些国家设有固定的宪法节,还有许多国家都把自己国家通过、颁布或实施宪法的那一天确定为宪法日或宪法纪念日。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跟时代步伐,我们高中生也应学习贯彻“法制精神”,努力构建法治校园,严格遵守校规校纪,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观念,依法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坚守社会正义,维护法律尊严。同时,为了响应依法治国之号召,培养同学们的法制观念,实现依法治校,我校法学会也将于十二月底开展模拟法庭活动。

只有人人守法,才能建立和谐的社会大家庭,同样,只要每一位学生都守法,那么就可以实现依法治校,做为一名高中生,特别是一名一中学子,我们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规范自身行为。用我们的切身行为来为美丽的校园添彩。把我们对一中的热爱,转化为守法守纪的行动力量,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为实现“依法治校”贡献自己的力量!

篇十三:宪法宣传周国旗下演讲

亲爱的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树立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

有人说,我们每个人从摇篮到坟墓,时时刻刻都离不开法律,法律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宪法又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其他法律都是宪法的在各个领域的具体发展,宪法是重中之重。所以我们今天要在这里学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制定和实施宪法,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我国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这明确地告诉我们,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更加注重发挥宪法的重要作用,要把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全面纳入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轨道,也更加迫切需要我们崇尚宪法、遵守宪法、捍卫宪法。

或许有同学会认为:宪法是成年人的事,离我们还远着呢!其实不然,宪法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因为我们都生活在这片土地上。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保障每个公民的人权,比如,它就规定,所有的青少年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有这样一个数据,广东省有70多万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失去了受教育的权利,为此广东省政府共计出资3亿,让这些孩子重新返回学校接受教育。其实,政府就是在履行着宪法赋予的义务,宪法的重要性可见一斑。

“奉法者强则法强,奉法者弱则法弱”。作为新时代法制接班人,我们中学生首先要掌握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具备守法、用法、护法的前提条件;其次,要遵纪守法,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和道德修养。第三,我们要善于用宪法和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而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我们维护好了个人和集体的权益,就是维护宪法的尊严!

12月4日是我国现行宪法的正式实施日,同时也被确定为宪法宣传日,我们要以这次宪法宣传日为契机,增强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履行宪法使命,让宪法的精神深入我们每个人的心中。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篇十四:宪法宣传周国旗下演讲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今年12月4日是第X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8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中华人名共和国宪法》由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名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布实施,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改。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试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可能很多人都在想,为什么要设立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名出自真诚的信仰。在大力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让我们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树立宪法意识,带头做学习、遵守、执行和信仰宪法的倡导者和实践者。

可能同学们会觉得宪法离自己很远,自己还是中学生,还未成年,对于法律无需关注太多,可事实并非如此。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日益突出,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在案件数量上急剧增加,而且犯罪成员在案犯总数中所占比例也大幅度上升,犯罪年龄相对提前,这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受教育程度低、法制观念淡薄就是其中重要的一个方面。相当一部分未成年人根本不了解自己的行为性质及严重程度。在一些未成年人盗窃、抢劫等案件中,大部分行为人均表示,根本不知道其行为是犯罪行为。这都是平时不学法、不懂法造成的恶果。

那么我们如何正确地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首先我们学校每个月开展一次的少年法学院,就是一个很好的学法平台,大家通过少年法学院,可以学到很多法律知识。其次,我们的道德与法制课,也是大家学习法律法规的另一种途径,同学们上课只要认真听讲,都会学到很多受益良多的知识。第三增强自我保护和辨别是非的能力,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

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否则一旦触犯法律,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到时候后悔就晚了。在此,希望大家树立守法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都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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