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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复工复产火灾防范工作的通知(15篇)

发布时间:2022-11-22 17:45:03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切实做好复工复产火灾防范工作的通知(15篇)关于切实做好复工复产火灾防范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篇一  为维护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落实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切实做好复工复产火灾防范工作的通知(15篇),供大家参考。

关于切实做好复工复产火灾防范工作的通知(15篇)

篇一:关于切实做好复工复产火灾防范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篇一

  为维护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落实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结合常熟实际,特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复工规范》,其他类型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一、企业复工条件

  (一)防控机制到位

  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带头的疫情防控工作组,制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预案,明确企业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具体人员和工作职责,确保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结合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员工来源地,制定复工生产实施方案,原则上常熟籍员工和春节期间留常的外地员工先行复工,外地回常员工分批次复工,重点疫情地区员工暂不回常复工。防控责任要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

  (二)员工排查到位

  复工前核查登记每名员工前两周的涉疫相关情况,包括是否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是否接触过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是否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对存在上述情况的,企业要落实措施,严格执行集中点隔离、居家隔离或在企业宿舍隔离14天的刚性要求,确保员工无感染症状方可参加复工。相关信息由企业专门负责人按要求向属地板块报备。

  (三)教育培训到位

  复工前必须做好员工防控知识培训,确保每名员工掌握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和操作规程。培训原则上采用微信、小程序、短信、宣传册等形式,尽量减少集中式会议。

  (四)物资储备到位

  企业要做好口罩、测温计、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及发放工作,物资储备不少于3天用量。有条件的企业要设置独立的留观室。

  (五)厂区管理到位

  提早对厂区内车间、食堂、员工集体宿舍、电梯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开展通风消毒,并按规定加强安全、消防和环保管理。

  (六)企业承诺到位

  企业要向属地政府提交《企业防疫工作承诺书》。

  具备上述六个复工条件的,企业向属地政府提出复工申请,经属地政府审核同意后方可复工生产。属地政府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

  二、企业复工后防控规范

  (一)日常预防控制

  1.利用企业宣传栏等方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防治知识健康宣教。

  2.按照《日常清洁及预防性消毒规范》,严格执行通风和消毒制度。每日用消毒水对工作场所(办公室设备、门把手和电梯按钮等)、生活区(含食堂、宿舍)

  等进行全面消毒,不留死角。

  3.落实晨检制度和健康申报制度,督促员工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对员工每日上岗前和离岗时进行体温监测,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者,应由企业专人送至就近发热门诊诊治,并及时将异常情况向属地政府报告。

  4.开展手部卫生教育,倡导员工养成经常洗手的好习惯。各类场所配备洗手龙头、洗手液、抹手纸或干手机。

  5.企业在国家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

  6.企业要督促员工在非工作时间严格遵守苏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五要五不要”要求,不参加公众活动、不串门会客、不造谣传谣、不接触野生动物。

  7.设置口罩等防护废弃物的专用收集桶,实行专人管理。

  8.门卫设置健康监测点,访客一律测体温,无异常方可进入厂区。如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属地政府。

  9.加强对厨房的日常消毒,厨师要健康上岗并做好日常防护。具备条件的企业尽量采用配餐制,分散就餐。

  10.企业在防疫期间,暂时取消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或会议,尽量减少或停止差旅出行。

  (二)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

  1.疑似患者应立即戴上口罩就医。

  2.及时由企业专人送至发热门诊就诊,报属地政府,并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3.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患者,其密切接触者应接受14天医学观察。

  篇二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工作要求,加强企业复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实验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有效隔离传染源、切断风险源,保障各项预防处置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区内企业平稳安全,顺利复工生产;有效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二、工作职责

  实验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挥部负责统筹做好企业复工期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面指导部署企业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对应急事件等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审定对外发布和上报信息。

  (一)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复工企业要全力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做到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要统筹谋划、提前应对,扎实做好复工疫情防护等工作;要加

  强应急值守,工作人员手机保证24小时开通;要细化分工、责任到人,切实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片区属地管理责任。各片区管理局要加强对本辖区内企业的日常管理,对辖区内企业复工情况进行逐一排查,详细掌握企业开复工时间、人员返回等情况;要按照《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要求,督促相关企业不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前复工;要有序引导外来务工人员错峰出行,在复工后分批有序到岗,避免节后人群大规模流动,严防输入性疫情发生。

  (三)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本行业企业的复工及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审定、监督和检查,做好企业疫情防控风险监测工作;要及时汇总梳理复工企业各类信息和问题,开展企业疫情监测,接收各类突发事件报告,做好跟踪处置和上报工作。

  三、防控措施

  (一)必须严格落实企业复工时间要求。全区企业要严格遵守企业复工时间和防疫工作安排,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

  (二)必须制定企业疫情防控方案。各复工企业要落实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要结合企业生产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

  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实施方案,将防疫工作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春节期间连续生产且无新增返岗人员、继续生产不会造成人员流动的企业,应做好通风、消毒等相关防控措施,并将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报各片区管理局及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未复工企业须将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方案报属地片区及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复工。

  (三)必须全面核查企业员工情况。企业复工生产前,要详细掌握和了解每名职工的健康状态、节假日期间出行和参加集会聚会情况,按照“一人一档”做好建档筛查工作,排查确认职工节假日期间密切接触者中是否有重点疫区来源地人员和外来员工返岚交通信息,并要求职工如实报告来岚前居家观察体温测量情况。对复工前已进入厂区的外地职工,由企业安排在宿舍防护,不得与外界接触。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一律严格落实医学观察,对其先行隔离14天,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期间不得与其他员工进行接触,企业要落实好其生活保障和心理疏导工作。

  (四)必须组织消毒和安全检查。企业复工前,要对厂区内车间、食堂、宿舍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企业开工后,要落实每日对全体上岗人员进行早、中、晚三次体温检测,如有发热或咳嗽的情况立即送其到医疗机构就诊,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每日上、下班前后,企业要对车间、办公场所、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企

  业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一旦发现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并停止生产,逐人进行核查,待消除疫情后方可恢复生产。按照“分区、分批、分散”的原则组织员工用餐,禁止聚集性就餐,鼓励平潭本地员工回家就餐。

  (五)必须做好防控物资储备。各企业复工前,要做好口罩、测温计、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及发放工作,物资储备不少于3天用量。对于未落实防控物资,且人员流动大、员工较多的企业,原则上不予复工。

  (六)必须加强对职工的宣传引导。企业复工前和开工期间要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宣传单,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七)必须严格落实属地监督责任。各片区管理局要成立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对企业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和指导,督促属地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将各级工作部署要求传达到各企业,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于未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未开展开工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杀及防疫安全检查的企业,严禁开工生产。对于不履行开工备案,擅自开工生产的企业应予以严肃查处。

  (八)必须执行“日报告”制度。企业开工后每日要将生产经营情况、员工返岗信息档案、员工健康跟踪管理情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以微信、电子邮件、传真等非直接接触方式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片区报告,突发紧急情况应立即上报。

  四、突发事件处置措施

  各片区管理局、区直各部门和企业在收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例预警信息后,应扎实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具体如下:

  (一)立即上报实验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挥部,报告内容包括疑似病例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波及人群、严重程度、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等相关信息。

  (二)对疑似病例人员进行临时隔离,封闭疑似病例人员生活、工作的房间或办公场所,尽可能避免与其直接或间接接触,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规定进行诊断、治疗和转运。

  (三)对与疑似病例人员密切接触者进行逐一梳理,并按规定由相关部门进行隔离观察。对疑似病人14天内的出行方式、地点、接触人群进行摸排汇总,上报实验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四)联合有关部门迅速对企业进行停工处置,并做好相关善后工作,待消除疫情后方可恢复生产,帮助企业做好生产恢复工作。

  (五)做好企业员工、疑似病例人员及其亲属的安抚工作。

  篇三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部署和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要求,现就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和确保生产安全、防疫安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产复工时间规定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和《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的要求,县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产复工(如省市有新规定,以新规定为准),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热、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县内所有工业企业申请复产复工的,必须履行相应报批手续。

  二、企业复产复工条件

  1、人员管控到位。企业提供《企业职工花名册》(涵盖高管、行政人员、生产人员、食堂、门卫、保洁工作人员等厂区内生产、生活的所有人员),复产复工人员中不能存有疫情隐患的五类人员(湖北籍,疫情发生以来、1月18日以后去过武汉等疫情严重区域的人员,春节期间与湖北等疫情严重区域人员接触过的人员,目前存在感冒、发热、咳嗽等症状及与已确诊或疑似人员有过任何接触的人员);物流运输企业需要提供详细的车辆及车辆驾驶人员信息。

  2、物资储备到位。企业应提前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包括口罩、消毒液、红外线体温检测仪等防护用品,员工每人每天至少配备2个口罩,消毒防护物品主要是84液、酒精、双氧水等,应急物资储备必须满足5日以上的需求量。

  3、防疫防控方案到位。企业须制定本公司防疫防控工作方案,明确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具体负责人,落实专人负责防疫防控工作,对生产经营区落实清洗消毒、员工佩戴口罩、返厂立即全身检查、进工厂及车间前体温测量、车间通风、分流就餐等措施。入厂后若发现员工出现如果出现乏力、发热、干咳等症状,必须立即隔离并第一时间向管委会报告。

  4、日常管理到位。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和企业《防疫防控方案》要求,及时建立人员及车辆进出登记台账,对厂区内包含食堂、宿舍及其他人流密集场所按要求进行杀毒处理,及时发放口罩并对使用过后的口罩进行无害化处理,保持车间通风,严禁员工大规模聚集,同时按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开展好相关工作。

  5、宣传教育到位。企业要通过内部微信群、显示屏和广告栏宣传等多种方式,及时对员工开展国家发布的《公众预防指南》等防疫知识宣传教育,向员工宣传上级最新部署要求。

  三、复产复工报批流程

  企业具备基本条件后,向所在乡镇或县经开区提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审批表》、承诺书、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防疫防控方案、企业职工花名册;经乡镇或县经开区核验签字同意后,由县经信局报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防控指挥部批准。对未经批准擅自复工复产的企业,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罚。

  四、企业复工复产后的要求

  1、测量体温。所有企业出入人员务必测量体温,并做好登记,每天对全体员工进行体温测量不少于两次,对企业内可能出现的疫情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2、佩戴口罩。全体员工需全时佩戴口罩。

  3、杀菌消毒。每日上班前、下班后均需对厂区内包括车间、电梯、食堂、会议室、宿舍等公共场所进行杀菌消毒处理,并建立消毒台账。

  4、分散用餐。所有人员分散用餐,严禁在食堂集中就餐。

  5、开窗通风。办公室、生产车间、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一律不得启用中央空调,保持开窗通风。

  6、应急处置。一旦发现员工出现乏力、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疾病症状时,第一时间采取隔离并及时拨打120送往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治,最大限度减少突发疫情可能造成的危害。并第一时间报告给县经开区管委会或所在乡镇。

  7、员工管理。加强员工教育,督促员工严格遵守利辛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管理规定。

  8、日常登记。建立人员及车辆进出登记台账,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疫情排查和报送工作,严禁无关外来人员入内。

  五、加强对工业企业复产复工的指导和服务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工业企业复产复工的组织,做到科学统筹、细致深入、安全有序。

  (一)各乡镇、县经开区要针对2月10日起工业企业普遍复工提前分析研判形势,制定完善方案,建立工作体系,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筹备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二)有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保障服务,协助工业企业做好防疫措施落实和应急物资采购储备,统筹安排企业生产生活所需的交通、物流等,全力保障重点企业复产复工,确保全县工业企业平稳有序组织生产。

  (三)县经信局要做好复产复工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和防疫工作的信息汇总,建立完善工作渠道收集并协调解决各类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篇二:关于切实做好复工复产火灾防范工作的通知

  XX公司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的通知

  XX公司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的通知翠屏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局、各区县经商信息化和科技局,临港经开区经济综合服务局,各重点企业,本局各科室、中心(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结合《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后勤保障组关于加强防控保障物资企业安全生产的通知》《四川省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应急准备工作的通知》《宜宾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省安办〈关于采取坚决有力措施严控安全生产基本盘的紧急通知〉的通知》以及《宜宾市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特殊时期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全面抓好我市经信系统疫情防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当前形势,确保工业系统安全生产

  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期。一方面,部分人员不能按时返岗上班,易造成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一些关键岗位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缺位,企业生产安全保障难度增大;另一方面,由于假期延长,加之基层工作精力和重心都放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有可能放松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同时,受疫情影响,部分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复工复产推迟,极易出现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赶工期、抢进度等现象,以及超负荷用电、超常规用气形成火灾隐患的情况,安全生产风险进一步加大。为此,抓紧抓实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既是重大的政治责任,也是强化工作针对性的重要要求,更是服务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大局、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安全保障的重要举措。各区县经信

  部门和各重点企业要坚持一手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手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和疫情防控特殊情况,深入分析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风险,及时全面部署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强化防范措施,实施精准有效的安全监管,主动与卫生健康等部门对接联络,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

  二、细化防范措施,确保复工复产安全有序

  各区县经信部门和重点企业要督促所管行业(领域)结合疫情防控特殊情况,摸清找准复工复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风险、薄弱环节、关键要害,认真健全完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机制。各企业要落实疫情防护措施,做好职工行程排查和日常体温检测,为职工配备口罩等必须的防护物资,做好外来尤其是湖北等地区来宜务工人员以及有接触史人员的排查和登记,对各类人员坚决做到“一企一册、一人一表”防控措施,严格实行“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相关证照不齐全、风险隐患排查不彻底、安全设备设施不完善、重要岗位人员不到岗、安全培训不达标”的坚决不予复工复产,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要对复工复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促指导所管行业领域企业制定并落实复工复产方案和安全措施,严格执行验收标准,切实做到合格一个、复产一个。尤其要加强劳动密集型企业的不间断督导检查,确保动态管理不失控。本局6个督查组按照宜市工军发〔2022〕183号文件分组要求,适时开展督查,对存在不具备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按程序上报、处理,坚决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应急值守,确保应急准备扎实有效

  各区县经信部门和重点企业要认真分析研判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的各种危险因素,强化与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完善所属行业

  领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各企业要主动服从属地应急防疫部门的统一部署安排,立足自身实际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演练,保证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置措施落实到位;要严格落实节后复工复产和防疫期间的应急值守,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值守制度,确保一旦发生险情,信息畅通,迅速应对,果断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宜宾市工业和军民融合局

  2022年2月14日

篇三:关于切实做好复工复产火灾防范工作的通知

  企业平安“六到位”--关于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强化工厂企业火

  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解读

  ,要求切实抓好当前工厂企业火灾防控工作。

  《通知》指出:

  春节、元宵节后复工复产以来,我省工厂企业火灾事故形势较

  为严峻,暴露出当前局部地区、局部工厂企业复工复产平安防范

  工作落实不到位,平安作业管理流于形式,消防平安“自知、自

  查、自改”能力薄弱,火灾事故风险仍然突出等问题。

  《通知》要求:

  要科学研判风险,统筹推进火灾防范工作。各地要加强会商研

  判和调研指导,准确掌握企业复产、工程复工情况,深入分析研

  判当前平安生产和消防平安面临的各类风险隐患,紧盯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为经济开展提

  供良好的平安保障。

  要狠抓责任落实,精准防控平安风险。各地要结合平安生产专

  项整治三年行开工作要求,按照平安生产“三个必须”的要求,分行业、分区域开展工厂企业平安检查,指导企业严格落实消防

  平安主体责任,组织开展“三个一”活动,做到企业平安“六到

  位”。严格落实隐患整改各项措施,严格执法,确保隐患消除。

  要实施靶向宣传,提升全员消防平安意识。各地要警示通报近

  期工厂企业典型火灾案例,发布消防平安提示,并催促指导企业

  组织消防培训,让员工了解掌握本场所、岗位的火灾危险性,会

  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对于消防控制室值班操

  作人员和从事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要由具备资格

  的专业人员担任。

  要强化应急准备,有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各地要严格执行值

  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加强专(兼)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建设,开展贴近实战的灭火救援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并催促社会单位

  落实领导带班和重点岗位值班值守制度,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

  站值班人员要24小时在岗在位,单位安保人员要落实每日防火巡

  查制度,同时加强明火作业管控,储藏足够灭火药剂,修订完善

  应急处置预案,确保高效处置初起事故。

  重点词

  “三个一”活动

  检视一次平安生产操作规程,修订完善各类平安规章制度,查

  缺补漏,杜绝“违章作业、带病运行”。

  开展一次平安隐患风险排查,特别是对机械设备、电气线路、高危工艺、平安防护设施、灭火救援设施以及存在重大平安风险

  的场所、环节、部位等进行全面系统检查,确保平安。

  签订一份消防平安承诺书,针对违规动火、违章电焊、电气线常见平安隐患。

  企业平安“六到位”.平安准备到位

  管理制度落实到位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到位

  员工集体宿舍管控到位员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到位

  应急处置准备到位

  路私拉乱接等???

篇四:关于切实做好复工复产火灾防范工作的通知

  节后复工复产消防安全提示

  一、节后复工复产存在的消防安全风险

  (一)消防岗位人员缺额带来风险。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控室值班人员、专兼职消防队员等不能按时就位或流失,导致消防管理出现漏洞。

  (二)消防安全培训缺失带来风险。大量新员工、临时工上岗或老员工转岗,缺少岗位所需的消防安全知识技能,或员工经过春节长假,安全意识有所淡化,患节后疲劳症,人在岗心不在岗,有的甚至违章操作、违章动火动焊,极有可能引发火灾事故。

  (三)货物积压带来的风险。企业加班加点突击生产和上下游企业延期开工,出现原料过多存放、产品积压、随意堆放等问题,导致消防疏散通道堵塞,火灾负荷增大,增加火灾危险性。

  (四)设备故障带来的风险。生产设备缺少维护保养,在停工停产后重启开车,极易出现机械故障,或油气管线检修不到位,发生油气跑冒滴漏,导致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五)集中住宿带来的风险。企业或工地临时集中住宿场所、群租房、员工宿舍等,用火用气不规范、电动自行车乱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等,存在发生火灾甚至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可能性。

  (六)空巢老人小孩带来的风险。农村大量青壮年陆续返城务工,留下老人和小孩,这类群体防范和应对火灾的意识、能力较弱,往往容易引发火灾,或成为火灾危害的对象。特别是近段时间天气阴晴不

  定,气温降低,烤火取暖容易引发火灾事故。

  二、节后复工复产消防应对措施

  (一)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制度。各单位消防岗位人员因假不能及时到岗的要及时补位,流失的要及时补充,做到消防管理人员未到岗坚决不开工。

  (二)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各单位要及时召开收心会、安全交底会,强化全体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对新入职或转岗的员工、临时工,要开展岗前消防培训,让其掌握单位(岗位)火灾危险性、单位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及火灾报警知识、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技能。对电工、焊工等岗位一定要聘用有相应资质的从业人员。

  (三)开展一次消防自查整改。对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电气线路和油气管线进行全方位的检查、测试、维保,确保完好有效。对安全出口、消防通道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畅通。对仓库、配电室、消防水源等开展一次检查,确保“五距”符合要求、货物分类存放合规、水源充足。对单位专兼职消防队进行一次检查,确保人员在位、装备器材完好、油料充足。企业、医院在生产营业期间要按规定加强防火巡查。

  (四)对集中住宿场所开展隐患清理。各单位、各社区对员工宿舍、出租屋要及时开展一次隐患清理,做好安全用火用电提醒,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大功率电器的使用管理,严禁“三合一”,严禁电动自行车在有人员居住的室内、楼道、门厅停放充电,严禁在宿舍内使

  用大功率电器,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器材完好,对务工、租房人员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五)专兼职消防队要强化消防执勤。各单位、社区专兼职消防队必须在岗在位。对装备器材及灭火药剂、油料要进行一次检查、测试,损坏的要及时修缮,不足的要及时补充。要对装备器材、灭火预案及重点部位进行一次熟悉,做到有备无患。

  (六)各临街门店及小场所要强化自身消防管理。严禁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合用,严禁在店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作装修装饰,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或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占堵安全通道,香烛、炉灶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按要求配置独立式感烟探测器、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等,从业人员学习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技能。

  (七)对留守老人和小孩做一次消防安全交底。各务工人员外出务工前,要开展一次家庭消防安全检查,对留守老人和小孩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及时更换老旧和安装不合规的电气线路,清理炉灶、神龛及房屋附近可燃物,教育小孩不要玩火,提示老人用火用电安全注意事项。

篇五:关于切实做好复工复产火灾防范工作的通知

  2022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范文

  二、组织机构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公司安委会成立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具体组织机构如下:

  组长:某某某副组长:某某某成员: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安环部,某某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次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开展落实以及督导检查。

  三、工作计划

  1、节后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计划2月21日至28日完成。

  2、检查整改完成后,即可正常开展全面工作。3月1日至12月31日。

  四、工作内容

  1、节后员工到厂及对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认识情况;

  2、对办公区域内的消防设施、水、电、暖、通及封存车辆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3、对托管公司各矿点、厂区及值班区域组织安全隐患大排查;

  4、组织开展员工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工作。

  五、工作要求

  (二)加大检查力度、消除安全隐患节后安全检查和复工复产期间,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检查力度,彻底排查,从隐患源头治理,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从复工

  复产的各个环节抓起,严格落实层级安全责任目标,切实加强管理,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的每一个岗位、班组、车间的每一个工作环节上,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安全环保培训教育工作复工复产前,各复工复产单位必须组织员工开展安全、环保培训教育工作,新员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就业;

  各部室根据工作需要加强行业规范的学习培训。

  (四)强化检查督导工作各复工复产的部室、单位,要切实加大督办督查工作力度,要求主要负责人必须到位,深入一线开展安全督查工作,对人员不到岗、工作不落实及隐患未消除而擅自复工复产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复工复产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安全生产。

  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2022年2月21日

  合肥市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提示

  为全力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有序推进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全面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提示如下:

  一、要压实企业复工复产责任。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复工复产企业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分类分批有序组织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各类企业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项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全流程、可追溯的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把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道工序、每个岗位,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和职工身体健康。

  二、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类复工复产企业要严格按照各级防指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针对本单位工作特点和实际,认真

  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深入细致地抓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落实,特别要抓好返岗人员的疫情排查和新录用人员的健康筛查,严禁带病上岗。要严格日常清洁、消毒、通风、健康报告等制度,执行出入人员集中场所体温检测筛查等要求,确保疫情在本单位“零发现”。

  三、要开展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各类企业在复工复产前要认真制定复工复产方案,组织对企业各类生产经营场所、生产系统、设备设施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认真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等高危企业复工复产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安全条件,按照法定程序报备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复产。

  四、要突出安全监管重点企业。口罩、防护服等生产企业,特别是临时转产的企业,要突出加强消防安全检查。酒精、次氯酸钠、双氧水等消毒剂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生产、分装、储存、运输作业安全管理措施。道路运输、建设施工,以及涉氨制冷、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要强化安全管理,加强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严格电工、焊工、高处等特种作业和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五、要强化疫情防控中的安全。各类复产复工企业要科学处理疫情防控与人员疏散之间的矛盾,确保办公、车间、食堂、员工集体宿舍等各类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严禁封堵锁闭消防安全疏散通道的问题出现。要高度重视酒精、次氯酸钠等消毒剂的使用、储存中的安全管理,杜绝使用和管理不当发生火灾、爆炸和中毒等次生安全事故。

  七、要切实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各类复工复产企业要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应急力量建设,切实提高应急保障能力。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加大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设施设备的巡查巡检频次,及时处置异常情况。要加强信

  息报送,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时要及时处置,并第一时间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万无一失。

  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平江高新区、园艺示范中心,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湖南省安委会办公室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湘安办明电〔2022〕6号)精神,现就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筹相关行业疫情防控和安全风险防范。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期,又值节后企业复工复产集中期,做好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至关重要。各级各部门、园区和相关行业企业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层层压实责任,统筹疫情应对和安全风险防控,积极投入、主动作为,亳不松懈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特别是易发事故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防范各类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序,为集中精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二、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

  (一)复工复产基本要求

  1.全县各企业(疫情防控物资重点企业除外)复工复产时闻原则上不得早于省政府和县防疫指令明确的2月9日24时,具体复工时间以县防疫指挥部的指令为准。涉及保障性城乡运行的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公共交通、环境保护、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的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的超市卖场、食品生产、物流配送等行业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相关企业经指挥部审批同意,可根据要求提前复工。

  3.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在复工复产前必须到岗到位。

  4.企业复工复产前必须按要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辩识,完成职工健康监测、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和隐患整改等工作。自行组织力量严格检查验收,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人要对验收结果严格审查把关并签字确认。

  5.企业除保证正常生产需要外还应储备必要的口罩、体温计(红外测温枪)、手套,消毒药水、洗手液等防护和应急物资,凡不具备上述条件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不得复产。

  (二)复工复产安全措施

  1.复产前,要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消除从业人员假日情绪,确保安心、踏实工作。

  2.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要组织员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安全规程等,明确岗位职责,新上岗和转岗人员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教育要采取自学、网络视频教学等方式,禁止组织聚集式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和非煤矿山、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必须持证上岗。

  3.加强应急管理。要及时修订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全面检查应急救援设备、设施的配备和完整情况。

  4..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节后复产生产安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对照相关标准规程,对生产作业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并及时消除隐患。

  非煤矿山:重点检查矿山公路、采场边坡、排土场、油库、炸药库等的安全状况,特别是存在大的断层、山体垮塌等地质灾害的矿山,要全面检查采场及矿山周边的山体稳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地下矿山重点检查通风、提升运输排水、供电等系统,针对矿井巷道和采掘工作面可能存在的冒顶片帮、坍塌、透水、有毒有害气体积聚、火灾、爆炸和采空区跨塌等,特别是停产时间较长、长期无人作业的矿井、采场、巷道,必须严格做到先通风,再进入,按要求配备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等:尾矿库企业要对排洪、排渗、沉降、位移监测等系统及坝体、库区水位、干滩长度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隐。

  金属冶炼:企业复工前必须对生产系统,电气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容器等生产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吊运装置及附属设施。冶金企业按去年专项治理的要求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煤气储存、输送、管道、阀门等设备,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其他企业:要严格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认真按照《湖南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2022-2022年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的要求组织实施,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并对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检测或者连续监测:要严格审批制度,企业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同时,要加强作业现场的监护和安全管控。

  (三)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

  全县各行业企业必须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企业主要负责人手机确保24小时开机畅通。各相关企业从即日起至疫情

  解除,取消一切集体活动,并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人员进出管控制度,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按要求配戴防护口罩。同时,按照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关疫情的防控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四)监管与服务并举

  1.要探索创新非常时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方式。通过信息化、精准式明查暗访、群众举报等方法开展监督检查,通过远程视频等方式加强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持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不减。

  2.要重点抽查复工复产企业,县急管理部门及各执法责任部门要根据日常监管情况,有针对性地抽查复工复产企业,督促企业落实复工复产相关措施。同时,要指导企业做好返工潮、复工潮疫情防控,组织对重点地区和企业进行抽查。

  3.要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物资重点企业安全服务。各级各部门要紧密围绕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加强对疫情防控物资重点企业的安全指导服务。

  4.要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园区要加强对辖区企业的巡查,加大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期间打非治违工作力度,对群众举报或在监管执法中发现有疫情防控举措不落实,未经同意擅自复工复产、非法违法组织生产建设等行为,依法进行严厉处罚。

  三、落实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各级各部门及企业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紧急事项及时处理、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工作信息联络畅通。建立健全与卫生健康机构应急联动机制,根据疫情通报和要求,组织有关力量协助开展应急处置。同时,各级各部门要做好自身疫情防控,配备必要的防护物资和装备,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保护好干部职工自身安全。

  平江县应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祝语:要知道,亲人们永远是我们心中的依靠。不要去抱怨自己的亲人们对自己不好,其实是我们自己对他们要求和想得到的太多了。请想一想,从小到大,父母为我们付出了多少?再想一想。兄弟姐妹给过我们多少关爱?难道我们还不感觉愧欠的太多,还有什么可抱怨的。

篇六:关于切实做好复工复产火灾防范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施行日期

  文号

  主题类别

  效力等级

  时效性

  2022.01.142022.01.14陕安委办〔2022〕3号

  劳动安全保护

  地方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正文: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中央、省属企业: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艰苦努力,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安全生产稳定良好,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大幅下降,为维护疫情防控大局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目前我省疫情防控攻坚战、歼灭战已取得阶段性胜利,各类企业将陆续复工复产,为确保我省“两会”以及冬奥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助力全省特别是西安等地恢复经济发展,现就做好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

  疫情期间全省各类企业普遍开工不足,特别是西安地区企业连续长时间停产停工,近期全面复工复产后,将面临用工紧张、从业人员心理不稳、设备设施重启、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不到位等新的安全隐患和风险问题,增加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复杂性和严峻性。各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务必保持高度警觉,统筹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监管、服务与疫情防控工作,精心安排部署,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复工复产规范有序,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我省“两会”和冬奥会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严格落实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措施

  一是严格落实复工复产方案。要按照安全责任、安全培训、安全投入、现场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要求,制定并落实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加强复工复产过程安全管理。

  二是严格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准备复工复产的企业,必须开展一次全面的隐患风险排查治理,特别是对机械设备、电气线路、高危工艺、安全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等进行全面系统检查,确保复工复产安全。

  三是严格落实安全培训制度。要落实班组、车间、厂级“三级教育培训”,特别要加强对新进员工的安全培训,确保“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

  四是严格作业审批制度。必须严格落实有限空间、动火动电、爆破、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审批制度,严防“三违”行为。落实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管理制度。

  五是严格生产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生产技术负责人、安全主管、关键岗位技术人员不在岗的,不得复工复产;企业特种作业人员、重要岗位作业人员不足,无法保证生产作业正常运转的,不得复工复产;企业转岗作业人员、新进员工未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的,不得复工复产;企业未制定复工复产方案,未辨识风险、排查隐患,未落实防控措施的,不得复工复产;危险化学品生产、冶金等高危企业未制定装置开车应急处置预案和措施的,不得复工复产;煤矿、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未经属地安全监管部门审查验收并审批同意的,不得复工复产。

  三、加强复工复产验收和指导服务

  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部门要制定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计划,明确验收标准,规范验收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做到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合格一个、复工复产一个。煤矿、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复工复产前若需书面申请的,须经审查或验收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对不落实复工复产要求、未经验收合格擅自复工复产、存在重大隐患不及时治理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对复工复产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事故的,审批验收不及时影响企业复工复产的,要追究相关责任。要坚持严格监管和指导服务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运用一对一帮扶、上门帮扶、远程视频指导等手段开展精准有效的安全监管服务,帮助指导企业解决好复工复产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全力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省应急、住建、交通、消防、市场监管、能源、商务、旅游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行业实际,成立指导服务组,加大对西安、咸阳等地区相关企业复工复产的服务指导。特别是对涉及疫情防治物资生产、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等领域的相关企业,市、县两级监管部门要落实“一厂一策”要求,组成“一对一”工作组,通过电话、网络、微信群等远程服务和现场指导服务相结合方式,重点做好教育培训、检维修、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的指导和服务工作,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对于复工复产条件不达标企业,要通过专家帮扶指导、第三方机构技术支持,帮助企业尽快恢复生产。西安市行政区域内企业,需要省级部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的,一律特事特办、简化程序。

  四、加强应急管理和复工复产工作调度

  各市(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研判复工复产期间各种危险因素,科学安排应急处置力量,加强与

  重点企业的对接联系,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工作。各复工复产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保证应急处理措施快速落实到位,出现险情要反应灵敏、处置果断。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14日

  ——结束——

篇七:关于切实做好复工复产火灾防范工作的通知

  关于公司做好复工复产相关工作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按照2022年1月19日发布的《区关于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联合公告》,现就公司复工复产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人员范围:

  1、居住地在区的所有员工以及获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复工的员工正常上下班;

  2、居住地在其他区(县),不具备复工条件的暂不安排返岗,待公司进一步沟通;

  3、居住地在中高风险地区及封控区、管控区的员工严禁返岗。

  二、上下班时间及相关要求

  1、员工进出综保区、公司厂区、居住地社区要佩戴工作证或企业证明。非居住在区的首次进厂人员须持有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各部门负责人务必提前对返岗人员核酸检测结果进行确认。

  2、从2022年1月20日起,公司人员到厂办公期间,每日上下班恢复电子考勤刷脸。上下班时间按疫情封控前各部门、各岗位原工作日考勤时间保持不变,各制造部可根据生产任务,自行安排白班及夜班人员。员工考勤过程中,需保持间隔,有序刷脸。

  3、从2022年1月20日起,进入综保区的员工需持本单位工作证或企业证明,扫码测温,西安“一码通”为绿码。

  4、2022年1月22、23日(本周六、日)正常上班,不休息。

  5、所有人员进(出)厂要正确佩戴口罩、严禁路途扎堆、聊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建议步行、骑行或自驾,做到行程“点对点”。

  三、其他要求

  1、所有到厂办公人员应自觉遵守社区、综保区卡口出入管理要求以及公司相关疫情防控要求,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2、货运车辆入区前必须进行内、外及货物外包装的全面消杀,做好消杀记录。司乘人员扫码为绿色。尽量避免中高风险地区车辆或人员进综保区。

  3、工作期间、上下班路途前,所有人员要正确佩戴口罩,做好自我防护。

  4、疫情防控期间,餐厅就餐区域将予以关闭,由餐厅向公司各部门提供送餐服务,建议员工自行准备餐具。员工亦可自行准备餐食。建议员工勿扎堆或面对面就餐,做好个人防护。

  5、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公司暂不提供通勤班车,复工复产员工需自行前往加工区,请各部门负责人及时提醒员工上下班途中做好个人防护,注意交通安全。

  公司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项应急办公室

  2022年1月19日

篇八:关于切实做好复工复产火灾防范工作的通知

  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7篇

  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方案篇篇一

  为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特制订复工检查方案,并根据《复工检查方案》在复工前对本工程进行全面检查。

  一、检查内容

  1、开展节后复工的安全生产条件检查;

  2、强化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复工检查;

  3、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

  4、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施工用电、安全防护、脚手架、模板、起重设备、施工机具、劳动保护等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二、工作目标

  检查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要健全,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解决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要求

  1、提升认识,精心组织

  要充分认识复工检查工作是安全生产的基础前提和有力保障,项目部要结合自身生产特点和安全生产状况,精心组织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把工作做细、做深落到实处。

  2、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要提升对复工安全生产的认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盲目乐观、麻痹松懈的思想,切实强化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项目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到位,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工作有人负责,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安全检查全面细致。项目经理是项目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完善规章制度,制定措施,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到位。

  3、项目部对本次检查负责

  项目部要对本次节后复工检查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加大工作力度,排查要记录、隐患要建档、整改有措施,坚决遏制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4、强化复工前的安全培训和进场安全教育

  一是要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复工前组织工地全部人员集中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强调复工后的安全注意事项,着力提升从业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特别是对节后新进场以及转岗的农民工,必须进行岗前操作安全培训,未经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二是强化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训。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和作业人员作出详细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三是严格执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无特种作业操作证或操作证过期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切实从源头上减少安全隐患,确保节后安全生产的顺利展开。

  5、制定复工检查方案,落实各方主体责任

  针对建设项目特点以及施工进度,制定详细的复工检查方案,施工单位分管负责人与项目部经理要亲自布置、亲自检查。有针对地强化复工前的安全检查,检查时要认真细致,切忌走过场,游玩形式。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6.强化对在建项目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

  一是强化塔吊等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应当对现场各类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做好维修、保养和试运行工作,确保安全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是强化对危险性较大的部分项目工程的专项方案编审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的落实等。

  三是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施工工地木工制作场地、电气焊割场地、木料堆场以及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凡是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整改。

  四是强化施工用电安全检查。应当对现场配电箱内各配件以及配电线路逐一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损坏或失灵的要及时更换。五是针对前期雨水天影响,应当对临边防护、临时建筑、防护棚、围墙等逐一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施工工地安全隐患。

  四、工作开展情况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组成检查小组对本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检查中,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项目部限期整改,且各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并复查合格。

  用电方面:项目部按照三相五线制要求对施工用电进行全体性质大检查,由项目部临时用电管理人及安全人员对生活区、现场及项目部宿舍进行逐个排查,对不符合正式用电要求的私拉乱接的现象进行及时纠正。电源开关、控制箱检查锁具有效,有现场专门负责人。

  机械方面:查看工地使用的塔吊、钢筋厂、木工房的机械安全装置达到使用

  要求,塔吊限位可靠,钢丝绳、吊钩无损坏变形,在正式使用前做好试运行。各种小型机械、手持电动装置绝缘良好,无漏电现象。

  现场安全防护方面:详细排查现场已搭设完毕脚手架的卡扣,脚手板,绑扣安全,及围护措施中的安全网、密目网齐全无盲区,有杂物及时清理。排查高处防坠措施有效。

  消防方面:对消防设备进行全部检查、更换过期的失效的消防设备,并对消防栓、水带、消防架、消防箱进行逐个检查。

  施工现场方面:检查做到水通、电通、路通、排水畅通。经过各方的努力,准备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1、季节温度已满足施工要求,可以保证施工质量;

  2、安全及文明施工已整改完毕;

  3、工程资料、方案等文件已齐全;

  4、现场机械设备已全部到位并维护检修完毕。

  人员方面:对新进场的工人进行安全再教育,对年后施工项目重新进行安全交底,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检查施工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具齐全有效。

  我项目部对工地以下几点进行检查:

  一、机械安全和现场环保方面:

  1.施工现场绿网覆盖没有覆盖全面,及时整改。

  二、临时用电:

  1.临时用电线路正常,做到了“四个一”,配备合格。

  2、现场二级箱个别没有上锁,已整改合格。

  三、安全:

  1.临边防护有个别绿网被风吹开未及时恢复,已及时封闭。

  2.临边洞口防护到位。

  四、消防:

  1.施工现场有个别灭火器失效,已更换,合格。

  2.消防水管保温措施个别不到位,已进行保温,复查合格。

  3.施工用水管道个别冻裂,及时整改。

  五、入场教育:

  对新进场的工人教育,留存教育记录,教育率**%

  所有安全项目检查由项目部安全部门牵头组织,成立检查小组,各劳务单位相关人员配合实施。

  现场安全状况良好:总包对各施工部位的安全现状进行了认真检查、完善、整改。塔吊、电焊机、搅拌机等主要机械都进行了调试,运行良好;脚手架基础的稳定性和附墙拉结等都逐一进行了检查;安全网进行了修补或更换;临时用电线箱完好、接地齐全;洞口、临边防护也都予以加固。

  现场复工条件已具备:现场垃圾清扫干净,施工通道整理通畅,水电均接到位,材料准备充足,机具完好,施工人员的食宿已妥善安排好。

  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每道工序都要做到“样板引路”,做到“事前有规划、事中有控制、事后有保障”,确保每一道工序都是优质,都是精品,以过程精品铸精品工程。

  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坚决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杜绝火灾事故,努力将本工地建成平罗县文明工地。

  科学合理制定施工进度计划,保证有充足的人力、材料、设备,在工序安排上创造条件组织交叉作业,抓住主要节点不放松,加班加点,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五、现场管理人员及职工到位情况

  1、本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已全部到岗。

  本工程目前主要进行主体施工,目前已到施工作业人员基本能满足现阶段工程施工需要。

  2、安全教育、制度检查情况

  经检查,安全检查制度已经建立,各安全台账集全。各项应急预案完整,各项操作规程情况良好,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消防设备的检查记录齐全。各工序、机械作业所涉及的特种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并按规定进行了报验。

  我项目部已于3月20日对年后新进人员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与各班组长签定了安全责任书。节后新进特种作业人员的统计工作已基本结束,正在进行特种作业人员报审程序。

  3、安全生产情况

  项目部于3月19日对现场及职工宿舍安全生产进行了检查,情况良好。

  项目部对春节前拆除的部分临时用电线路重新架设,对三级配电箱、二级漏电保护开关等进行了检查,对部分乱接乱拉的电线进行了拆除,现场临时用电符合临时用电规定。在职工宿舍临时用电集中检查中未发现电热毯、热水器、电炒锅等违规用电设备,宿舍用电符合用电规定。

  项目部对在消防设备检查中发现的气压不足消防灭火器进行了更换,对现场灭火器进行了重新配置,基本满足施工消防要求。

  4、现场文明施工情况

  项目部已经组建了专职文明施工班组,负责现场围护每日清洁及破损围挡的修复和更换工作。

  5、施工机具设备运行情况

  目前施工现场塔吊7台、圆木锯3台,项目部在3月15日对其进行了试运转,各系统运转正常。

  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方案篇篇二

  为了确保顺利复工复产,根据重庆市北碚区煤炭管理局关于做好20**年度煤矿春节期间及节后复产工作通知(北碚煤管局[20**]4号)文件,以及集团公司对旗下各煤矿复工复产的工作要求,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编制我矿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复工复产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复工复产领导小组人员职责:

  二、工作开展程序

  1、通知人员返矿:由矿行政办公室在2月28日通知所有人员全部返矿。

  2、召开三会:由矿长组织开好“三会”(领导班子会、职工收心会、矿工培训会)重新学习煤矿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及各作业头面的作业规程。认真分析井下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检查、整改方案。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所有管理人员必须收心,把工作重点放在矿井安全管理上。并进行为期72学时的.上岗前全员安全培训,培训工作由安全副矿长陈建华负责,培训地点设在矿安全培训中心,培训人员为全矿井下作业人员。培训工作由广安市安全培训中心负责。培训内容为煤矿基本培训教材,煤矿安全知识,煤矿管理制度,《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产安全七条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岗位责任制及技术操作规程、并开展警示教育,培训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

  午13:00至17:00。培训组织工作由各队队长负责,严格考勤。培训结束后由安全培训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培训合格,取得区煤管局颁发的《上岗证》后,方可入井。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此项工作在3月2日前完成。

  3、开展地面系统检查。在3月2日完成地面主要系统安全检查,主要包括供电系统、备用电源、地面变配电设备、供电线路、防雷电设施、主要通风机、风井主控风门和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检修,保证供电系统、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正常运行。

  4、开展入井侦察。煤矿停产时间较长,井下各种情况都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在正式入井排查隐患之前必须进行入井侦察。入井侦察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小组批准后,由煤矿熟悉井下情况的管理人员带领广安市矿山救护大队救护队员进行。入井侦察前,煤矿必须向救护队提供真实的矿图、介绍停产前后矿井有关情况,矿山救护队要在充分调查了解的基础上,会同煤矿制定入井侦察方案,经矿方和救护队共同签字确认后开展入井侦察。侦察结束后,形成侦察报告报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办公室。此项工作在3月2日前完成。

  5、排放瓦斯。根据侦察情况,请区煤管局协调市矿山救护队实施矿井瓦斯排查。瓦斯排放工作结束后,矿山救护队对瓦斯排放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办公室。此项工作在3月2日前完成。

  6、排查隐患和制定隐患整改方案。瓦斯排放结束后,煤矿根据入井侦察情况,立即制定《煤矿隐患排查及处置工作方案》和《井下密闭管理台帐》,一并报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办公室提出隐患排查申请。我矿完成隐患自查后,向区煤管局报送《煤矿隐患排查报告》,请区煤管局安排专家到矿进行隐患排查。排查工作在3月2日前完成。

  7、进行隐患整改。煤矿根据批复的整改方案落实好整改资金、材料、设备、工具、人员等,组织全体参与隐患整改的人员学习隐患整改方案措施,并严格按整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隐患整改。整改工作计划在3月2日前完成。

  8、复产复工验收申请。煤矿按照批准的整改方案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企业自查合格后,向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领导小组提出复产复工验收和采掘头面核定申请。

  9、恢复正常生产。验收合格后,按区煤管局批复组织正常生产作业。

  三、隐患排查主要内容

  1、排查矿井是否存在证照不全、不在有效期内。

  2、排查是否存在有《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446号令)中明确规定的15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3、是否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是否按要求配备“五职”矿长,并持有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是否配齐“五科”、“五队”、“五长”等管理人员并持有安全资格证。

  4、排查矿井一级和二级负荷机电设备是否使用正常,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或井下电气设备是否存在失爆现象。

  5、排查煤矿机构是否健全,是否按要求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是否至少配备了2名全日制煤炭院校毕业、煤矿主导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矿长和特种作业人中是否存在有未经过培训或配备不全,或从业人员应经过全员培训而未达到上岗培训要求上岗作业的。排查是否组建防治水机构并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

  6、排查是否按规定执行收尺制度,排查收尺结果与煤矿产量是否符合。

  7、排查是否严格执行交换图制度,煤矿是否按测绘规程绘制和报送《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下避灾路线图》等11种矿图。

  8、排查煤矿井下头面和同时最大下井人数进行是否经过前锋区煤炭管理局核定。

  9、排查煤矿井下是否有隐蔽、违法和非法生产区域,是否有超层越界现象。

  10、排查煤矿是否实现统一安全生产管理,是否有多个业主各自安排、逐级承包、层层转包、分片包干现象。

  11、排查矿区环境治理情况,是否符合《四川省小煤矿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12、排查规章制度情况。是否有建立健全

  1)、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5)、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6)、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7)、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8)、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9)、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10)、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1)、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12)、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13)、安全奖罚制度;

  14)、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15)、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16)、煤矿领导干部井下跟班、带班制度等制度的实施;

  17)、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18)、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等18种制度,和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是否有批准的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建立有安全隐患台帐,并在井口设立了安全隐患标示牌,整改隐患是否进行了公布;排查是否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并在井口挂牌明示。

  13、排查矿井“六大系统”建设情况。

  14、排查是否成立工会组织且有健全的劳动保护机构,企业和工会签订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为井下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15、排查应急救援组织,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人数是否符合规定,并与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四、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期间安全技术措施

  1.隐患排查必须在矿复产复工领导小组领导下按技术措施要求进行。

  2.隐患排查工作由煤矿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其它辅助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3.隐患排查前,煤矿必须对煤矿供电系统、备用电源、地面变电所设备、供电线路、防雷电设施、主要通风机、风井主控风门和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检修,保证系统运行可靠。

  4.隐患排查前必须做好敲帮问顶工作。及时处理悬矸活石后方可深入。排查工作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为专业救护队井下侦察并经前锋区煤管局同意入井侦察后各掘进碛头密闭启封并排放瓦斯前进行,该次排查由矿长负责组织通风、安全、机电、运输人员进行综合排查。排查范围为全负压通风区域。主要排查通风系统是否完善、通风设施是否完好密闭前的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一氧化碳浓度、硫化氨氢

  浓度及温度是否正常,密闭是否完好,局部通风机是否完好、及巷道安全情况。

  第二步为全面排查,排查工作在煤管局同意启动隐患排查后进行。排查工作按该方案要求分组进行。各组对各自的分管区域进行全面排查。

  5.排查工作必须以组为单位进行。严禁单独行动。

  6.排查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查仪。随时检查排查地点的瓦斯情况,发现瓦斯浓度超过**.*%时必须查明原因。发现问题及时将人员撤出。

  7.井下停风时,井下所有人员必须及时撤出地面。

  8.隐患排查期间,由矿领导在矿调度室值班,随时与井下保持联络。井下排查人员到达有电话地点时及时将排查的情况向矿调汇报。

  9.巷道出现严重垮塌或可能危及安全时严禁进入,待采取措施修复巷道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排查。

  五、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期间的应急方案

  1、矿井必须保证正常通风、瓦斯检查等工作。

  2、先由瓦斯检查员及安全员负责入井检查,只有在排除有毒有害气体和其它危险源,确认无重大事故隐患后,其他人员方可按照确定行走路线下井进行检查工作。不得擅自启封井下所有密闭。需启封密闭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并报有关部门审批由专业救护队负责启封。

  3、井下局扇、风筒等通风设施必须设专人管理、维护,切实保证井下各地点正常通风及风量满足需要。

  4、所有检查人员入井,必须在井口检身房办理入井手续,并严格执行出入井清点制度和安全检身制度。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便携式瓦检仪;瓦斯检查员随时检查瓦斯、CO2等气体情况,安全员检查顶板、运输安全隐患,只有气体不超限,无其它隐患方可开展工作,否则,必须立即撤出。

  5、机电、运输管理方面:对机电设备及供电设施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检查,严禁非机电专职人员随意触摸、挪移电气设备。

  6、各巷道及工作面的顶帮支护情况要派专人检查,发现悬矸活矸要及时处理,防止伤人。各隐患排查组必须搞好敲帮问顶工作。

  7、检查过程中一旦突遇主扇停电停风,调度室立即安排人打开风井防爆门,并通知井下检查人员撤出,恢复供电后,先进行检查瓦斯浓度,发现积聚时必须分段排放瓦斯,瓦斯浓度降至1%以下时方可继续进行检查工作。

  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方案篇篇三

  一、有序实施复工复产

  根据最新的防范区、管控区、封控区划分,以及工业企业所属区域和规模,按照“先防范区后管控区再封控区”和“先规模以上后规模以下”的原则,在保证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环保等措施到位的前提下,有序复工复产。

  结合我市实际,首先组织防范区企业复工和员工返岗,待管控区、封控区解封后,根据市指挥部相关规定,再行组织管控区、封控区企业复工复产。

  二、复工复产工作流程

  (一)规上工业

  1、在防范区的企业向所在镇(街道)、开发区提出复工申请。企业需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健全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并提报第一批复工人员名单,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承诺书”,以上资料报所在镇(街道)、开发区备案。

  2、镇(街道)、开发区核实汇总情况,提出审核验收意见。接到企业申请后,根据实际核查相关情况,指导企业修改完善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后,于每天中午12:

  00前,汇总复工复产企业名单,提出审核验收意见,签字盖章后报**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组。

  3、**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组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认真审核,提出意见建议并备案,第一时间反馈给镇(街道)、开发区。原则上,当天提出申请当天审批。

  (二)规下工业

  可参照规上工业审批流程,由镇(街道)进行审核备案和复工许可,每日下午18:00前报送当日复工企业名单。

  (三)员工通行办法

  复工企业居住于防范区的员工点对点接至厂区后,实行封闭管理,原则上不流动,镇(街)、开发区要严格做好监督,确保管控到位。

  三、复工复产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做到定期核酸检测、员工健康管理、防护措施、应急物资、防疫知识培训“五到位”,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切实保障职工健康安全和经济稳定运行。

  2、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和分级分类管控要求,各企业务必严格执行市指挥部各项规定,按照防范区及区外人员分类造册,认真核实复工人员信息,镇(街)、开发区要对照分区,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准确无误。要实行“一企一策”“一厂一案”差异化防控措施。

  3、复工复产企业应当对照《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认真做好复工前准备、落实复工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领导到小组(指挥部)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核酸检测,做好登记,并向**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组报告检测情况。

  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安全顺利推进。

  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方案篇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林西县安监局《关于20**年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20**年春节后矿山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安全有序的进行,防止盲目恢复生产,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矿山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特制定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消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全面推进矿山标准化建设,坚决杜绝事故发生,为实现矿山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二、工作程序

  复工复产准备阶段(7月20日——2月29日):

  1、矿山成立复工复产验收领导小组,制定相关安全技术措施;

  2、检修设施、设备。

  3、矿山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机构的培训,且考试合格,新工人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老工人40学时。

  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各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全部到岗。

  三、组织领导

  矿山的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由矿山自行组织,由矿长监督落实,各战线组长全面负责,安全科、协助配合,按照职责分工组织验收。

  复产验收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验收标准

  在执行县局相关验收标准的同时,结合矿山实际情况,矿山20**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要求达到以下基本条件,未达到以下条件的,不予验收:

  1、矿山证件齐全、合法有效,证件上的法定代表人、矿长与实际相符。证件过期和不符合基本建设条件的一票否决。

  2、矿山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经过培训和考核全部合格。

  3、矿山劳动用工登记备案率、职工培训率、参加工伤保险率要求达到**%,矿山工人上岗前培训学时达到相关规定(新职工培训不得低于72学时,老职工复训不得低于20学时),培训后必须建档登记,方可上岗。

  4、矿山管理机构健全、管理人员到位、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其全并持证上岗。安全管理机构体制不顺、机构配备不全的一票否决。

  5、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隐患排查行动中查出的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6、矿山必须建立专门的档案室,有专人进行档案管理。档案管理混乱、未设置专人进行档案管理的一票否决。

  7、严格实行矿领导带班跟班作业管理。

  8、矿山无重大隐患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问题、重大隐患及被上级部门停产整顿未整改结束的一票否决。

  9、存在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和越层越界开采行为的一票否决。

  10、矿山必须认真制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案。

  11、如有与县局复工复产验收标准相抵触的情况,则按照县局标准执行。

  五、验收程序

  1、各部门要在情况清楚、准备充分的基础上,按照验收标准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做好复产前的事故隐患自查和整改工作。

  2、全面排查矿山作业场所的安全隐患。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

  3、认真组织复工培训学习。各部门在复产前必须由安监部组织从业人员认真进行培训教育,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宣讲露天矿山安全作业规程规定、学习矿山复产安全技术措施、强调复产后的注意事项,并做好记录备查;各部门新招录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参加工伤保险,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各部门必须认真做好复产前的自查工作,并将自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完成后,由矿山验收领导小组组织复查验收,并报县安监局申请复产验收,经验收合格由县局下发批准复工复产文件后方可恢复生产。

  六、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排查整治,扎扎实实搞好我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既要严格标准,又要加快复产进度,有计划有组织的验收,确保安全有序。

  2、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复产验收方案。矿长必须认真组织做好复产前的自查工作,明确复产验收程序、严格复产验收的安全技术措施。

  3、严格标准,执行矿山节后复产验收工作责任追究。要逐级建立健全严格的复产验收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做到分兵把关,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对于在检查验收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坚持“严管、强查、重罚”的原则,及时进行处理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4、达到复产标准后,各战线矿长要坚守岗位,严格执行领导跟班带班制度,坚决杜绝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组织生产,越层越界开采,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组织生产。

  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方案篇篇五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疫情防控企业排查管控组成员单位、各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全力维护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针对我县广大企业将在近期结束休假,恢复生产,企业职工从各地陆续返厂,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进一步严峻和紧迫的形势,结合我县企业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对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我省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要成立由部门主要责任人任组长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企业复工复产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结合行业实际制定部门所属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并督促指导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县工信局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冶金、焦化、机械、制造及商贸行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煤矿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能源局负责煤层气、电力等能源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城市建设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涉牧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负责中小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其它主管部门根据职责负责所属行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

  二、企业复工复产应具备的条件

  (一)必须进行复工复产审批备案。一是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备案;三是企业要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防控领导组办公室和分管县领导研究同意后方可启动复工复产。

  (二)必须全面核查员工情况。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建立职工健康台账,一是对各企业未接到复工复产批复前,企业职工原则上留在原居住地,接到通知后方可返企上班;二是要对所有返岗上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所有外地返沁人员进行摸排登记;三是重点对湖北籍务工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对湖北籍务工人员电话劝阻,阻止返岗上班;四是对特殊需要或未接到通知提前返岗上班人员,特别是来自疫区的要详细登记家乡地址、家庭成员、身体状况、返乡情况、接触疑似病例人员等情况,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报告,并先行隔离两周确诊未生病后方可返岗就业;五是外省务工人员返岗前必须在当地进行体温测试,无异常后方可返回企业。

  (三)必须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复工前要做好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水等物资的储备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生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四)必须组织消毒和安全检查。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报告企业复工复产前的排查检查情况。

  三、企业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

  一是要每日对全体上岗人员入厂前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发热或咳嗽的情况立即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

  二是每日在上班前、下班后,企业要对车间、办公场所、人员集中区域进行

  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

  三是坚持登记制度,企业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

  四是一旦企业发现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并停止生产,逐人进行核查,待消除疫情后方可恢复生产;

  五是要将生产经营情况、员工健康状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每日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进行报告,以便统筹进行安排部署,紧急情况随时上报;

  六是要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告知书,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四、正常生产企业的疫情防控

  现正常生产的企业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要是上班人员的体温筛查全覆盖,重点是做好新返岗工人的检测及隔离等,并实行日报告制度。

  五、严格监管确保落到实处

  县复工复产领导组办公室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严格管理,落到实处。一是督促企业全面停止“两节”期间的聚餐、文艺汇演等职工群众聚集型文化娱乐活动,能取消的取消,不能取消的延后举办;二是对于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复工复产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杀安全检查的企业,严禁复工复产。对于不履行复工复产报批手续,擅自复工复产的要立即严肃查处,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本《工作方案》从发文之日起生效,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方案篇6为指导企业科学有序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企业防控能力,有效防范疫情在企业发生、扩散,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企业生产秩序,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机制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企业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成立工作专班,负责企业疫情防控工作。

  (二)制定防控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信息报告、应急处置等内容,要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专人负责。

  (三)健全信息报告和联络员制度。要建立与辖区街道(乡镇)、卫生健康等部门的信息通报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建立疫情信息报告制度,明确流程和责任人。

  二、严密排查

  (一)分类返岗。企业要做好员工健康状况排查登记,确认员工健康后方可返岗。目前仍在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暂不返岗;对有其他疫情较重地区旅居史、曾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员工,实行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14天;对省内其他各市返回的无流行病学史、无相关症状的员工,确因生产需要返岗的,可按照“厂区内上班,14天内不得离开厂区、宿舍或指定区域”的方式返岗。

  (二)建立台账。实行返岗职工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全面掌握职工返岗前14天内的行动轨迹(地点具体到门牌号,时间具体到某日某时)、身体状况是否良好、是否与发热患者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接触过野生动物、返程交通工具及行程等情况。要与返岗职工签订诚信承诺书,并每日开展健康监测。

  (三)设置临时隔离点。依托医务室或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医疗保障,在企业医务室、集体宿舍等区域按照要求设置临时隔离室。不具备设置隔离场所条件的企业,根据县(区)和园区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并按要求向所在园区和街道(乡镇)报备。

  三、做好防护

  (一)防护准备。

  统计、购置、储备所需的口罩、消毒剂、手套等防疫物资,定时排查库存量,要确保每一名进场作业人员均能按规定佩戴口罩,安排专人负责废弃防护用品处置。

  (二)通风消毒。

  1、日常消毒。复工复产前,对企业所有场所进行一次消毒,之后定期开展消毒。对重点区域要安排专人每天早晚各消毒一次。通勤车使用后要立即消毒、更换椅垫套。

  2、日常通风。工作场所每天至少两次保持30分钟开窗通风。要关闭中央空调,确有需要的,按相关规定采取进风消毒过滤;对有回风的集中式空调系统,要在回风口设置低阻中效空气过滤器,并加强新风口空气过滤器的清洁和更换。

  (三)人员防护。

  1、个人防护。所有员工、体温检测人员上班期间要全程配戴口罩,作业岗位保持安全间隔距离。企业物业、保洁等要按要求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2、手卫生。企业工作和生活场所要设置洗手设施和消毒用品。

  3、住宿安排。集体宿舍要尽量减少同房间入住人数,尽量分散布置在四个方位,建议床外围设布帘隔断,避免头顶头休息。集体卫生间要设置洗手消毒设备,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人员管控。

  1、减少聚集。鼓励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办公,减少会议频次和开会时间。如确需开会的,要选择相对宽敞、通风的空间,参会人员要佩戴口罩。

  2、优化招聘方式。提倡线上招聘员工,要做好应聘人员的健康预检,严格核查其过去14天内的流动情况并做好登记等工作,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办理入职手续。

  3、通勤安排。鼓励工作人员自驾、骑行或步行上班,尽量减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外地员工原则上14天内不得离开厂区、宿舍或指定区域。

  (五)就餐管理。

  1、食堂安全卫生。按照食品安全规范执行,不得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

  2、规范操作服务。每日岗前对食堂服务人员开展健康检查、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食堂服务人员作业中要统一佩戴手套、口罩、防护鞋等。

  3、合理安排就餐。尽量个人单独用餐,推行分餐制、盒饭制,可采取分时段进餐、用餐人员之间保持1。5米以上距离并减少交谈、送餐到各单位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食堂餐厅要加强日常消毒与通风。

  四、开展监测

  (一)落实门岗体温监测登记制度。企业要每日开展两次体温检查,多渠道及时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在厂区、园区大门及集体宿舍区等地建立体温检测点,加强门卫管理,落实24小时人员值守,对进出人员、车辆实行严格检查,做好信息登记,一旦发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者,要求其暂停上岗,并及时就医。

  (二)落实员工健康监测报告制度。做好员工日常缺勤登记,及时了解缺勤原因。有通勤车的企业,应配专人在员工上车前进行体温测量,发现异常,按应急处置流程及时处置。

  五、处置疫情

  企业要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及时处置突发情况。

  (一)疫情处置程序。发现发热、咳嗽、胸闷、气促等可疑症状者,要第一时间报告辖区卫生健康部门及主管部门,并采取隔离等措施。

  (二)密切接触者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密切接触者采取暂时隔离管理措施,并做好思想安抚工作。

  (三)终末消毒。疫情发生后,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中的《特定场所消毒技术方案(第二版)》,做好病例生产生活等疫点的终末消毒。

  (四)暂停生产经营。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发展趋势,由辖区政府决定。必要时采取临时停止生产经营措施。

  六、开展宣传

  (一)广泛宣传。收集有关防疫知识、宣传片和宣传视频,通过宣传板、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开展宣传。

  (二)技术培训。加强体温检测、消杀等相关工作人员操作技能培训。

  (三)健康教育。普及新冠肺炎预防知识,让每一个员工都知晓新冠肺炎预防知识,教育引导员工注意个人卫生。每日佩戴口罩,与人交流保持1米以上距离。一旦出现任何身体不适及时告知管理人员,及时就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隔离治疗和调查。

  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方案篇一、要高度重视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松散麻痹思想和盲目乐观情绪,进一步落实各

  级、各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及早规划制定安全工作目标及有关工作方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二、要重视和做好节后复工前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三级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针对春节后外来民工大量进入施工现场的实际状况,详细调查摸底节后进场工人的年龄及健康状况,对患有疾病或年龄偏大,不适合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要及时调离工作岗位或劝退。对节后工人可能出现的思想松懈、注意力不集中和麻痹心理等,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交底,特别是要强化新招收工人和转岗工人的上岗或转岗培训,按规定确保各类施工人员了解其所施工区域存在的危险源,增强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安全生产教育必须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并做好相关教育培训记录。春节后,各单位应针对新工人入场多,设备、设施停转时间长的特点,开展从业人员节后复工前的安全教育,尤其是要突出对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平安卡”培训等工作,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三、节后复工前,企业安全负责人应当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复工检查,消除隐患。安全检查必须求真务实,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检查的重点:

  一是塔吊、施工升降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建筑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连接、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气线路的安全状态和运行情况;

  二是深基坑工程的坑壁支护和降排水措施,坑边土体及周边环境、建(构)筑物的变形情况;

  三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

  四是临时用电电线是否浸水、老化、漏电;

  五是脚手架、外电防护架、模板支撑系统各连接部位及稳定性情况;

  六是现场防火、防冻、防滑措施是否到位,职工宿舍取暖设备是否有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临舍结构是否稳固等。特别是对塔吊、施工升降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深基坑等专业技术性强且难以发现安全隐患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或检测人员进行检查,并按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

  复查符合要求后,须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下发复工通知方可复工。工程未经复工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一律暂停施工。个别在节前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被责令限期改正的工程,必须先行组织力量进行整改,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及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并报质量监督站核查后方可复工。

  四、要重视和做好门卫管理工作。针对节后复工人员进出工地频繁现状,要强化工地门卫管理,建立人员进出台帐记录,严防可疑人员及可疑车辆进入工地,防范治安等案件的发生。

篇九:关于切实做好复工复产火灾防范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2年度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随着天气逐渐转暖,工程建设项目已进入复产复工准备阶段。为认真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执行复产复工安全生产条件检查和复查制度、有效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祥和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会议要求,预拌混凝土企业积极对接相关单位,做好智慧监管平台接入工作。

  二、编制科学严禁的设备设施的检修计划,并上报集团。

  三、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排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严禁设备设施带病作业,并将检查整改情况上报集团。

  四、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及员工的安全生产专项培训工作,并培训内容及培训情况上报集团。

  望各单位及时做好开复工准备工作,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持续向好,创造新辉煌。

篇十:关于切实做好复工复产火灾防范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切实做好放假、停产检修煤矿节后复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文章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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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已更名)

  ?

  【公布日期】2008.02.04?

  【文

  号】安监总明电[2008]2号

  ?

  【施行日期】2008.02.0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失效

  ?

  【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

  正文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切实做好放假、停产检修煤矿节后复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安监总明电〔2008〕2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春节期间全国多数小煤矿正常放假或停产检修,南方部分地区一些矿井因灾害影响停产,节后都将陆续恢复生产。特别是灾区雨雪冰冻灾害,给这些地区煤矿恢复生产带来困难。为切实做好放假、停产检修煤矿节后恢复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确保煤炭供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以下:

  一、认真抓紧做好煤矿放假、停产检修和节后恢复生产工作。放假和停产检修的矿井要制定安全措施,并落实到各岗位,特别是恢复送电、供风、瓦斯排放和排水措施。矿井恢复生产前必须对全矿各系统进行全面、彻底检查。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包括实际控制人)是做好煤矿节后复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组织

  做好复产前的自查工作。煤矿企业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教育,特别是对新招用的工人要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

  二、要高度重视灾区煤矿供电工作。要制定落实停电预案,一旦停电必须立即撤出井下作业人员。要制定落实恢复供电生产安全保障措施,严格恢复送电送风的程序;尤其要严格瓦斯排放制度,由煤矿专业救护队进行瓦斯排放,不得自行组织煤矿工人排放瓦斯。要监测监控井下水位,采取措施排水防止淹井。

  三、严禁资源整合矿井、技术改造矿井和基本建设矿井边施工边生产。资源整合矿井、技术改造矿井和基本建设矿井停工放假的,要认真制定落实安全措施;恢复施工的矿井要认真组织复工前检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四、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等违法行为。煤矿安全监管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在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资源管理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等违法行为,取缔非法采煤窝点。对已关闭的矿井要实施巡回检查、专人包片检查等措施,严防已经关闭煤矿死灰复燃。

  五、煤矿企业复产前要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主管部门接到企业申请后必须及时认真组织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煤矿经地方政府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并下达书面通知后方可恢复生产。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煤矿不得恢复生产,监管部门要对验收不合格的煤矿下达限期整改指令,同时在当地媒体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对整改后仍达不到复产验收标准的煤矿,有关部门应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六、要高度重视抓紧抓好煤矿节后复产验收工作。要建立健全煤矿复产验收工作责任制,立即制定煤矿节后复产验收的程序和验收标准,对重点矿井要派驻专职人员驻矿监督指导。要结合当地实际,对矿井负责人进行集中安全培训和教育。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严格煤矿节后恢复生产验收工作,加强对矿井复产的监管监察,防止复产煤矿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七、要严格执行煤矿节后复产验收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要防止拖延推诿,敷衍塞责。凡在验收工作中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等造成事故的,要对有关责任人和单位严肃追究责任。

  各产煤省(区、市)相关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立即再次对煤矿节后复产验收工作作出专项部署,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及时将节后复产验收工作和督促检查情况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将在春节后对部分重点省(区)煤矿节后复产验收工作进行督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二〇〇八年二月四日

篇十一:关于切实做好复工复产火灾防范工作的通知

 青海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青海省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复工复产安全提示》的通知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施行日期

  文号

  主题类别

  效力等级

  时效性

  2020.03.132020.03.13矿产资源

  地方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正文:

  ----------------------------------------------------------------------------------------------------------------------------------------------------

  青海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

  《青海省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复工复产安全提示》的通知

  各市州应急管理局,中央驻青及省属企业:

  现将《青海省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复工复产安全提示》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标准规范,优化执法服务,综合施策发力,提升管理水平,严防事故发生,着力推动复工复产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全力维护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局面。

  青海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3月13日

  严守标准规范强化执法服务为助力复工复产提供安全保障(安全提示)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筑牢安全生产红线底线,指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预防减少安全事故、消除非法违法行为,针对当前我省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企业集中复工复产、事故多发频发等因素,在全省范围内对重点行业领域发出复工复产安全提示:

  非煤矿山方面

  地下矿山:一是加强矿井通风管理,安装主风扇,设置风门、风桥等通风构筑物,形成完整的机械通风系统;制定并严格执行风机开停制度,确保风速、风质、风量满足规程要求;独头采掘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必须安装局部通风设备通风,严防中毒窒息事故;废弃矿井和井下废弃巷道要及时封闭,并设置栅栏和警示标志,防止人员进入。二是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提升系统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测检验管理规范》(AQ2068-2019)相关要求,加强提升运输系统和运输车辆的管理和维保,确保设施设备和车辆处于完好状态,确保安全设施设备完好、有效。三是加强顶板和采空区管理,对顶板不稳固的采场,应有监控手段和处理措施,严防冒顶坍塌事故的发生。四是加强防治水(探放水)和防灭火工作,防止水害和火灾事故的发生,井下主要排水设备满足规程要求。五是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在用设备设施安全检测检验目录》(AQT2075-2019)相关要求,对在用设备设施检测检验,达到使用条件方可投入使用。六是每个生产矿井必须有两个独立的能上下人直达地表的安全出口,各个生产中段和各个采场必须有两个能上、下人的安全出口与直达地表的安全出口相通。七是建立矿山救护组织,按规定装备救护工具和器材。八是加强放炮管理,严防爆炸和烟气中毒事故。九是保持矿内外、井上下和重要场所、作业地点通讯畅通,地表调度室至井下各中段采区、马头门、装卸矿点、井下车场、主要机电硐室、井下变电所、主要泵房和主扇风机房等,应设有可靠的通讯系统。

  露天矿山:一是解冻期冰雪融化导致道路较滑时,地上运输车辆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并减速行驶。二是加强春季解冻期作业平台、运输平台、安全平台及边坡等危险部位安全检查、巡查,严防发生边坡滑落、坍塌等生产安全事故。三是遇雨雪或大风天气时,不得从事爆破、钻机装卸、高处等露天作业。四是采石场必须按照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台阶式开采,开采的阶段高度、平台宽度、边坡角和最终边坡角符合规程要求,对边坡角应进行定点定期观测、对重点部位和有潜在滑坡危险的地段应进行加固。五是严格爆炸物品管理、领用和清退登记制度,爆破作业必须按审批的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进行,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六是加强监测监控设施管理,确保边坡变形位移、爆破震动、视频监控等监测监控设施正常运行。七是深凹露天矿山,应设置专用的防洪、排洪设施及采取有效的通风措施。八是加强排土场观测和管理;发现危险征兆,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

  采掘施工:一是依法取得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矿山工程施工资质,在其资质范围内承包工程。二是制定现场施工方案,严格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三是禁止违法发包、转包、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尾矿库:一是重点加强春季解冻期运行安全管理工作,重点检查坝体浸润线是否有抬升,坝体位移是否有滑动迹象,认真分析浸润线观测记录,对比水位变化趋势,发现水位变化异常的要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二是检查排渗设施出口有无因冻融沉陷造成的折断、堵塞等现象,查看排洪系统排水井挡板、排水斜槽盖板有无裂缝及封堵不严。三是遇有尚未融化的浮冰,影响排洪构筑物排水的,要及时进行人工破

  冰处理。四是加强对尾矿坝的轮廓尺寸、变形、裂缝、滑坡、渗漏、坝面保护等方面安全检查,适当增加监测次数。

  陆上石油开采:一是确保高压天然气井、新区预探井、含硫化氢天然气井防喷器及监测与报警装置,及高压高产油气井的试油(气)和井下作业液压防喷器及(或)高压自封防喷器、高压节流管汇等设施设备运行正产。二是注重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定防触电、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机械伤害、防井喷失控、防硫化氢中毒、防高处坠落等安全防范措施。三是确保消防设施、供电设备线路、防爆泄压装置、报警装置、防静电装置、管线管道、液位监测、油气水井口设施设备等运行正常。

  工贸行业方面

  冶金、有色等工贸行业:一是强化建(构)筑物、起重设备、排水设施的安全检查,严格落实生产过程相关安全管理措施、防雨雪措施、有毒有害气体安全监控监测措施等安全技术措施。二是强化动火作业、涉煤气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管理,严格执行作业审批制度。三是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组织对各类生产设备、安全设施和作业环境进行隐患排查整改,保证各类设备设施运行良好、安全可靠。四是严格落实教育培训制度,对新进员工和调换新岗位员工严格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岗位员工进行岗前再教育。五是对外委施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加强对施工队的安全教育培训及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

  粉尘防爆:一是第一时间清理作业场所和设备内的粉尘。二是强化粉尘作业场所用电安全管理和粉尘产生、输送、收集等环节的安全管控。三是加强对通风除尘装置、探测报警装置、电气设备及线路、现场使用工具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粉尘爆炸事故。

  有限空间: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主要是《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安监总厅管四〔2015〕56号附件)所涉及的有限空间内作业。一是企业要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许可制度,落实所有安全管理人员和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责任。二是严格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作业前开展风险分析,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三是设置专职监护人员,作业过程中有条件的要强制通风,发生事故后非专业救援人员不得施救。

  涉氨制冷:一是重点对制冷系统和安全检测、报警装置、应急装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置液氨泄漏。二是关注天气回暖后,液氨管道、阀门、制冷装置等是否有液氨泄漏,加强监测和巡检,整改液氨管道设备的跑冒滴漏。三是强化液氨储存、使用、输送等环节的安全管理,杜绝在涉氨区域进行动火、有限空间的高危作业。

  ——结束——

篇十二:关于切实做好复工复产火灾防范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认真做好煤矿复工复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文章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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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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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布日期】2008.03.20?

  【字

  号】晋政办发电[2008]48号

  ?

  【施行日期】2008.03.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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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矿产资源

  正文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认真做好

  煤矿复工复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晋政办发电〔2008〕48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确保春节以后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我省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按照省人民政府的部署,由省煤炭局牵头组织国土、公安、劳动保障、工会等部门和单位抽调近50名工程技术人员组成10个省级督查组,由厅(局)级领导带队,于2008年3月5日至15日分赴各市对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及春季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督查。此次督查发现,一些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不够,现场管理混乱,防范措施不到位、不落实,甚至借复工复产整顿之机违法违规组织施工生产,个别地方在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上把关不严,一些县(市、区)复工复产矿井未经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对停产和关闭煤矿监控不力。现就严格认真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和复工复产工作再次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把关,确保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认真、规范、有序、稳妥进行。目前正值节后复工复产验收的高峰时期,参与煤矿复工复产

  验收的人员务必严格执行国家及省人民政府有关复工复产的规定,逐一对照验收标准进行审查,严把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质量关。

  二、在复工复产验收问题上各单位严禁定指标、赶进度,严禁弄虚作假、违规验收或降低标准验收。各市、各煤矿企业要严格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煤炭局关于规范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08〕9号)和孟学农省长2月14日在省政府《昨日要情》上“对恢复生产煤矿一定要严格标准,安全一定要百分之百,差一点也不行”的重要批示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真正做到有计划、有方案、有措施、有审批、有验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确保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取得实效,不走过场。

  三、煤矿复工复产前,必须制订整顿实施方案,经县级以上煤炭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复工复产整顿,严禁借整顿之名擅自组织施工或生产。要根据矿井的整顿工作量,批复其入井人数和整顿时限,一般整顿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连续整顿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凡连续两次整顿仍不能达到复工复产验收标准的,视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提请当地政府依法实施关闭。

  四、煤炭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合格的煤矿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并下达书面通知后方可恢复施工或生产。

  五、要把复工复产验收工作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紧密结合起来,凡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一律不得通过复工复产验收。

  六、严格责任追究,按照“谁监管、谁检查、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弄虚作假、违规验收或降低标准验收的,依纪依法给予党纪处分;情节严重,导致发生死亡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因春节期间正常生产未完成检修任务的煤矿,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与发展改革委提出的要求,合理安排时间组织检修,严防设备带病运行,以确保企业科学、均衡、正常、合理组织生产。

  八、对验收合格批准生产的矿井,各级各部门严禁下达超证载能力的生产计划和生产任务,各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凡发现“一通三防”和水害防治等方面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坚决停产整顿,决不能姑息迁就;对批准恢复施工建设的矿井,要加强监管,严禁批小建大,严禁搞计划外工程,严禁边建设、边出煤。

  九、对未申请复工复产或存在隐患未通过验收的矿井,防止其违法组织施工或借整顿名义非法生产。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恢复生产或施工建设的煤矿,要提请当地政府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实施关闭。要严厉打击无证非法生产行为,对已关闭的矿井实施巡回检查、专人包片检查等措施,严防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

  十、突出重点,加强监管,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针对近期发生的瓦斯、水害、火灾事故的特点,督促企业做到停产不停通风、不停排水、不停瓦斯检查。凡因故停产停风的矿井,复工复产整顿前必须制定实施矿井恢复通风、排出瓦斯和送电的安全措施,瓦斯排放必须由专业救护队实施。要进一步加大对古空区、采空区等重点区域的监控,切实做到“有掘必探,先探后掘”,严防水害事故的发生。要加强井下防灭火工作管理,凡井下消防系统不健全、不完善的,一律不得通过复工复产验收,坚决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八年三月二十日

篇十三:关于切实做好复工复产火灾防范工作的通知

 企业复工复产消防安全风险分析报告3篇

  企业复工复产消防安全风险分析报告第1篇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将我市复工复产企业消防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复工复产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有XX木业有限责任公司、XX长饮用水有限公司、、市口岸客运总站4家,共有在岗人数193人;将复工复产的消防安全重点单有市全民体育健身中心、市XX氧气乙炔供应站、华峰酒店有限公司、市XX商务宾馆有限公司4家,初定在岗人数共31人;复工复产和将复工复产单位共占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总数的11.27%。

  二、存在的隐患风险

  (一)重生产轻安全。企业复产复工期间,员工返岗、生产繁忙、物流密集,各类火灾风险交织叠加,加之疫情期间停工对效益的影响,一些企业为扩大产能或转产可能降低消防投入、放松安全管理,抢工期、赶进度,甚至违规操作、带险运营,稍有不慎,极易发生火灾事故。

  (二)违规用火用电。初春季节,乍暖还寒,有的企业可能使用大功率电器取暖、陈旧线路更新不及时,极易造成电力超负荷运行过热而引发火灾。同时,违规吸烟、动用电焊气焊、使用酒精消毒等也是引发火灾的主要因素。如兴盛氧气乙炔供应站储存灌装易燃易爆气体,危险系数高,一旦遇有电火花或明火极易造成爆炸并引发火灾。

  (三)堵塞疏散通道。生产作业中,货物、杂物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乱堆乱放,如XX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厂房内生产原料及半成品和成品流动堆放,体量大且散乱,极易给人员应急疏散逃生时带来严重影响。

  (四)应急疏散较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筑内部体量大。疫情防控期间,人员物流相对集中,如口岸客运总站即将迎来返乡复工客运高峰,应急疏散过程中极易造成人员拥堵和踩踏,甚至造成大量人员伤亡。

  (五)消防车通道堵塞。辖区各乡镇(街)尤其是主城区设置疫情防控路障密集,封堵消防车通道,一定程度影响了消防救援队伍出警救援。

  三、采取的措施

  (一)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复工复产风险研判。对已复产企业的安全风险进行再评估,找准薄弱环节,补强安全措施。分类梳理风险管控清单,科学制定企业复工复产方案,分时分批有序推进。抓好正在和即将恢复生产企业的风险识别和排查,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指导清单,科学精准管控。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动态掌握企业复产复工计划和运行情况,全面摸底统计,精准研判分析,采取远程指导和实地服务相结合方式,指导复产复工企业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加强突击生产企业的安全风险管控,做好疫情防控场所的安全防范,尤其是医疗救治定点医院、高层建筑、老旧小区和中小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按照"一企一策"要求,科学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检查指导。采取视频约谈与实地督导相结合的方式,指导企业对电气线路、用电设施和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加强新入职、新换岗员工培训演练,严格落实领导带班、重点岗位值班值守和防火检查巡查等制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严格依法督促整改,对存在重大火灾风险、不具备复产复工消防安全条件的,坚决不予复产复工。

  (四)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利用企业公告栏、过道等显著位置张贴消防宣传挂图,滚动播放安全提示,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并结合打通"生命通道"治理行动要求,组织全市乡镇(街)和各相关单位开展专题培训,设置张贴警示牌和海报、划定标线标识、清除障碍物,加强维护管理,确保消防车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

  市消防救援大队要持续跟进复工复产企业消防安全工作,从严从细从实开展检查服务指导,全力将火灾隐患消除在事故发生前。

  各单位要互相协调尽职履责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建设平安。

  企业复工复产消防安全风险分析报告第2篇

  记者27日从省消防救援总队获悉,截至目前,全省消防救援队伍累计对复工复产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地检查1135家次,远程指导2257家次,电话、短信问询提示7639家次,督促火灾隐患整改1906处,确保了疫情期间复工复产企业的消防安全。

  据介绍,我省各地消防救援部门出台措施压实复工复产企业消防安全防线。齐齐哈尔市消防救援支队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对接,进一步掌握本地复工复产企业底数,为复工复产企业提供预约上门消防安全技术服务。采取安全告知、视频抽查、每日报告等多种检查方式,督促复工复产企业落实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日常检查巡查和危化品、可燃物清理,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建立每日检查服务登记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大庆市消防救援支队向1200余家重点单位发出《全市社会单位复工复产消防安全告知书》,制定复工复产企业消防安全"九必查"要点宣传海报,从责任落实、日常巡查、宣传培训等方面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和意见。成立11个技术指导工作组对全市677家复工复产、营业场所进行上门指导服务,并联合工信部门,对达到复工条件的单位场所,落实复工复产前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复工复产单位在做好防疫的同时,杜绝火灾隐患存在,做到"开业一家,检查一家,合格一家,复工一家"。

  企业复工复产消防安全风险分析报告第3篇

  2月16日凌晨,上海浦东新区沪南公路上一厂房发生火灾,多辆消防车赶赴现场实施扑救,所幸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据悉,现场为3层砖混结构厂房,底层外接一彩钢板厂房,现场无人员伤亡,但厂房内货物和设备被烧毁。

  同日10时许,福建厦门集美区的一厂房起火,厦门市消防救援支队迅速调集6个消防救援站、120余名指战员前往处置,过火面积约450平方米,火灾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车间内设备和货品受损。

  节后,一些生产企业陆续复工,工厂房火灾频发,应引起高度重视。

  2月14日,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针对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台州天渔增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2.13"火灾发出的提示指出,当前正值疫情防控最吃劲的关键阶段,又是企业复工复产高峰期。厂房火灾敲响了消防安全警钟。

篇十四:关于切实做好复工复产火灾防范工作的通知

 高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施行日期

  文号

  主题类别

  效力等级

  时效性

  2020.02.152020.02.15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地方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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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经济安全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正确分析当前形势,坚持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手抓、两促进当前,全市各类生产企业陆续复工复产,人员流动大且相对密集,疫情防控压力加大。企业复工复产,受新员工上岗转岗、设备开停车、抢工期赶订单等客观条件影响,容易造成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易发事故。

  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紧迫性,吸取近期省内外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上来,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安全生产,强化使命担当,严格落实责任,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潍坊市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创新监管模式、管理模式,强化指导服务,严格监管执法,推动安全防范措施在企业落实落地,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突出工作重点,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研究疫情防控形势下,安全生产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抓紧抓实。

  (一)狠抓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复工复产环节风险高,历来事故易发多发。自2月10日开始,我市各类企业陆续复工复产,各级各部门要及时调度掌握企业复产进度,指导企业开展网络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在线监控等工作措施落实。要突出抓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复工复产安全,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要求,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复工复产前要对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检修、检测,确保设备正常、安全运行。各镇街区、相关部门要严格履行企业复工复产验收手续,严格验收标准,合格一个,验收一个,复产一个;凡是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擅自恢复生产。严格落实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全市各类企业在复工复产前,须提前2天向所在镇街区提交复工复产应急预案、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承诺书,并严格按照高密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企业复工有关事宜的通知》〔2020〕219号要求向有关部门备案。

  各镇街区要督促复工复产企业落实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工作档案,做到一镇(街、区)一档,一企一档。档案材料包括:一是疫情防控工作材料:1.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2.工作方案;3.企业员工信息登记表;4.体温检测表;5.防疫消杀记录表;6.外来人员进入厂区信息登记表;7.开工复工申请书(上述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8.镇街区出具的复工同意书;9.企业签订的疫情防控责任书;10.《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检查表》;11.《关于加强复工企业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的通知》;12.检查人员现场检查照片;13.其他材料。二是安全生产工作材料:1.员工培训教育材料;2.隐患排查整改材料;3.其他材料。

  (二)管控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安全风险。要切实抓好危化品、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消防、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突出抓好危化品企业、化工园区、油气储备罐区和油气管道高后果区等安全监管,加强工贸行业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加强路面管控,严查超限超载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抓好铁路、公交、寄递物流、电力、燃气、供电、供水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确保安全运行。要加强重点部位、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严密防范关停场所、设施带来的安全风险,对暂时关闭的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学校、文博单位等场所要安排人员盯守,防范火灾事故。

  (三)全力做好疫情防控重点单位安全服务。要紧紧围绕疫情防控这条主线,加强对重点单位的具体指导服务,全力服务好疫情防控大局。要加强对当地集中收治定点医院、疑似病例集中隔离区等安全指导服务,深入排查消除人员、物资、器材高度集中区域安全隐患,加强对持续运转的用电、用氧设备安全检查,指导配齐配全各类消防设备设施,规范设置应急标识,畅通消防通道。对加班加点突击生产口罩、防护服、酒精、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的企业和仓储物流企业,要提供具体的安全指导和帮助,确保安全生产。

  (四)加强防灾减灾和应急准备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会商研判和应急处置,切实做好各类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工作。要强化各项应急准备,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期间应急工作机制,确保救援队伍、装备、物资落实到位。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和安全生产等专业救援队伍要保持战备状态,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备齐洗、消、防、控等专业设备和专业防护装备,随时做好参与疫情处置和事故

  灾害应急救援准备工作。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险情,早发现、早报告,高效科学处置。

  三、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疫情防控期间,各级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践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要求,切实履行好“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坚持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不误,认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对策,分解任务,将责任落实到人。要积极协调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不能一停了之。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行业管理责任,通过明查暗访、信息化、视频监控等方式开展精准有效的安全监管。

  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帮扶,分批、分专业组织安全生产专家、技术服务机构专业人员,对相关企业开展指导服务,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

  高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5日

  ——结束——

篇十五:关于切实做好复工复产火灾防范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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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关于认真做好复工工程疫情防控及平安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工程复工后疫情防控及平安生产工作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工程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公司党委统一安排,全面做好施工工程复工后疫情防控和平安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平安和身体健康,结合公司近期下发的有关疫情防控、平安生产工作系列通知,现将工程复工后疫情防控和平安生产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做好疫情防控和平安生产工作。

  节后复工历来是平安生产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一旦放松,极易引发生产平安事故。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多、流动大,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已成为今年复工复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工程部一定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

  1、各单位、工程部各级管理人员应迅速到岗,认真履职。要建立以行政负责人、工程经理为首的疫情防控、平安生产工作体系、机制,细化疫情防控、平安生产方面的具体工作内容,明确相应的责任人、负责内容、工作标准及奖惩措施,并对落实情况、执行情况及时跟踪检查、指导;

  2、各单位复工后必须及时组织领导班子、科室负责人、工程经理召开疫情防控、平安生产工作部署会,学习集团公司、公司有关工作要求,确定本单位复工后的各项具体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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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各工程部必须组织工程管理人员、施工班组负责人召开疫情防控、平安生产工作部署会〔可召开手机视频会议〕,对工程复工后的各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和要求,明确各职能部门、班组负责人的防疫职责,并确定每项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工作目标、完成时间及奖惩措施。

  4、严格落实分子公司、工程部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第一时间应急处置迅速及信息报送渠道畅通。

  二、落实防控措施,维护工程从业人员身体健康。

  1、保障防疫物资充足到位。工程部应根据进场人数准备足够的体温枪、口罩、测温计、消毒液、酒精灯疫情防控用品,并做好物资发放记录和管理,防止发生火灾或中毒事故;

  2、实行实名制管理。严格进出场实名制考勤,真实采集和录入进场人员姓名、籍贯、身份证号、现住址、所属班组、工种、联系方式、进退场时间等实名信息以及14天以内往来史、接触史;

  3、实行工程部、工地等出入口测温登记制度。由专人负责对进入人员进行测体温、登记,核对人员情况,值守人员应认真履职,中间不得离岗脱岗。对体温超过37.3℃人员不得让其进入,并通知定点医疗机构接诊;

  4、工程部、施工现场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

  5、工程部办公场所、宿舍、食堂、厕所等人员密集地方以及闸机、升降机轿箱应实行定时消毒制度。食堂餐前餐后进行整体消毒,每天不少于2次;宿舍每天至少消毒2次;办公室、会议室根据使用情况及时消毒;应做好消毒记录,明确专人负责。保持通风换气,尽可能采用自然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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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及时做好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的垃圾储运、污水处理等工作,并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装置。确保施工现场、卫生间等公共场所洗手设施正常,定期清理垃圾箱并及时消毒;

  7、工程食堂采取分餐、错时用餐等措施,严防交叉感染。就餐时人与人之间距离至少保持1米上,食堂工作人员要体检合格,持有健康证,食品来源要平安可靠。

  8、减少人员聚集,会议、教育培训、技术交底等活动应分散开展,宜优先选择开敞、通风地方,参会人员应佩戴口罩;

  9、加强新冠病毒肺炎知识、防控措施等宣传,可在施工现场通过挂设条幅、布设展板、张贴画报、播放播送等形式进行。

  三、开展隐患排查,保障现场作业人员生命平安。

  1、由工程经理统一协调、组织,开展平安大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检查必须逐项、逐部位进行,覆盖到各个施工作业点面,重点检查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龙门吊、高空作业吊篮、架桥机等〕、脚手架、施工用电、施工机具、高处作业〔临边、洞口防护、悬挑卸料平台等〕、管道沟槽开挖和隧道施工等;

  2、起重机械〔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龙门吊、高空作业吊篮、架桥机等〕必须做好维修、保养和试运转工作,合格前方可投入使用;

  3、加强施工用电管理,对总配、分配及开关箱内各配件逐一检查,发现损坏或失灵的要及时更换,对配电线路要认真检查,及时更换破损电源线;

  4、紧盯重点部位、危险部位的施工作业,做到"作业工人不离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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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不离岗",对重点部位、危险部位的施工要做到时时监护;

  5、结合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要求,对陆续进场的作业人员开展平安教育培训和平安技术交底工作。平安教育培训和平安技术交底内容必须符合有关要求,并有针对性。平安教育培训和平安技术交底要及时,要覆盖全员,分班组、工种建立班组人员花名册,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按要求填报建工集团ces平安管理流程。

  6、各项平安检查必须填写检查记录,检查记录要分项、分部位按照标准要求填写,参见检查人员要签字。对查出的平安隐患,严格按照"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定资金"进行整改,工程经理对平安隐患整改情况负责。

  四、工作要求

  1、各分〔子〕公司经理统一领导、部署所属工程的节后复工疫情防控、平安生产工作,并对本单位疫情防控、平安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负责。分〔子〕公司分管平安副经理、平安科长负责催促、检查、指导本单位所属工程相关工作的开展、落实,明确奖罚措施,严格监督检查。

  2、请各单位、工程部立即按照通知要求开展疫情防控、平安生产工作,并将过程检查记录及影像资料等收集、整理、存档备查。公司平安环境监察局将对各单位、工程部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情况将与各单位2021年一季度平安生产、环境保护管理考核结果挂钩。

  特此通知

  平安环境监察局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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