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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世勋的遗产信托案例(4篇)

发布时间:2022-11-18 19:20:04 来源:网友投稿

许世勋的遗产信托案例(4篇)许世勋的遗产信托案例家族信托研究-百度文库  家族信托研究  一般而言,富人都希望子女把企业发扬光大,增加家族的财富,因此他们会尽量给后代铺路。一个富家子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许世勋的遗产信托案例(4篇),供大家参考。

许世勋的遗产信托案例(4篇)

篇一:许世勋的遗产信托案例

tle>家族信托研究-百度文库

  家族信托研究

  一般而言,富人都希望子女把企业发扬光大,增加家族的财富,因此他们会尽量给后代铺路。一个富家子弟的成长路径往往是:进常青藤名校,学习流行的法律和商科;毕业后先进名企实习,学识先进企业的管理运作模式,再进家族企业,在长辈的耳提面命之下强化训练;最后接管家族企业,在职业经理人的配合下打理生意。为帮助富二代接班,不少银行将针对富二代的教育计划作为财富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业务,比如,摩根大通私人银行的NextGen(下一代)项目已经开办了十多年,在世界各地轮回举,行培训的重点是家族企业的投资和管理;汇丰私人银行每年都会在全球举办两三场“遗产”研讨会,将40名25-30岁的富二代聚在一起探讨投资、财富与遗产、领导能力及家族现状;由美国300户富人家庭和他们的理财顾问联合成立的私人投资者学院

  (InstituteforPrivateInvestors)则和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合作了一个项目,针对岁以上的人群传授理财经验。

  然而,并非每个富家子弟都对经营家族企业有兴趣。他们之中固然有李泽楷、何超琼这样野心勃勃的代表,也有很多人渴望在其他职业方向上发展,比如,巴菲特的儿子霍华德、彼得分别是摄影师和音乐人,无一进入伯克希尔哈撒韦;邵逸夫也因子女无意继承家业而要出售TVB。因此,很多富人借成立家族信托基金解决这一问题。他们并不直接把财产分配给继承人,而是委托其他人或机构管理资产与分配开支,从而使得家族成员将股东和营运者的角色分开,可以放手

  任用能干的职业经理人管理家族企业,保障继承人即使不经营家族企业也可以生活无忧。家族信托基金中可以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设置一系列复杂的条款,比如规定家族财产不可分割或信托不可撤销,以避免继承人分产导致股权分散、丧失对家族企业的控制,或因争产导致家庭失和等。

  在欧美等地,家族信托基金的设置相当普遍,洛克菲勒、肯尼迪等家族的资产都通过这种方式进行管理,拥有道琼斯公司9.1%投票权的班克罗夫特

  (Bancroft)家族也通过家族信托基金持股,这一基金由丹佛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受托管理。由于婴儿潮一代的富人不断增加,设立家族信托基金的现象在美国越来越普遍。IBM掌门人沃森曾设立了一笔数百万美元的信托基金,以自己的孙辈为受益人,他们年满35岁就可以支配基金中各自的份额。新闻集团掌门人默多克与邓文迪的两名女儿也在家族信托基金中享有收益。近十年来,家族信托基金的潮流也不断向亚洲蔓延开,很多富人开始借此传承财富。一些官员在上任时,为保证不牟私利,也会成立家族信托基金,如香港政务司司长唐英年即把财产以家族信托基金形式交给父亲唐翔千管理。

  在美国,家族信托基金的另一个重要功能是避税。家族可以通过设立理论上可以永续存在的朝代信托(DynastyTrust),避免遗产税和隔代转移(GST)税。有计算显示,由于2007年美国遗产税的最高边际税率高达45%,如果遗产传承三代,通过朝代信托可能会帮继承人节省高达73%的税收。不过,设立朝代信托需要向托管的金融机构

  支付不菲的手续费及管理费(每年的费用有可能是信托资产的1%),因此,为节省管理费,也有许多人会选择负责任的家庭成员或朋友作为受托人。如雷石东的家族信托基金SMR信托(SMRTrust),主要托管人即是维亚康姆公司CEO、雷石东多年的副手菲力普·道曼。

  伴随家族信托基金的大量设立,产生了众多通过家族信托基金获得大量财富的信托基金宝贝。当这些宝贝年幼时,就有一个信托为他而设立。它一般先由一个委托人信任的人或机构管理,直到孩子的年龄足够大(往往是18或25岁),才可以参与财富的管理。比如,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之子小约翰·肯尼迪生前依靠家族信托基金可以随心所俗地过贵公子的优悠生活,并客串杂志经营业务。他的父亲与叔叔也同样受益于家族信托基金。据约翰·肯尼迪的弟弟爱德华·肯尼迪称,1936年他4岁时,父亲已为他和哥哥分别设立了1000万美元的信托基金,因此约翰·肯尼迪即便在总统任上也无须动用年薪。同样,约翰·肯尼迪的财产也以信托方式留给了子女。

  另一个广为人知的案例是帕丽斯·希尔顿尽管她的祖父2007年把希尔顿酒店集团以200亿美元的价格出售给私募集团百仕通

  (Blackstone),并宣布将名下净资产(约23亿美元)及信托基金的97%捐赠给康拉德·希尔顿基金会,但这并不影响已拥有为己而设的家族信托基

  金的帕丽斯的生活。

  在香港,作为香港船王许爱周之孙、中建企业主席许世勋之子,许晋亨的收入同样来自家族信托基金。许爱周上世纪40年代创立中

  建企业,从事地产及,投资业务积累了大量财富,他将名下重要资产如香港中建大厦、遐宁大厦、亚细亚行、湾仔爱群大厦、中怡中心等楼宇和亚洲货柜股权,置入周兴置业旗下,并以家族信托基金持有,由许世勋三兄弟共同掌管,家族成员每月在基金内支薪,而不能直接分得遗产。虽然随着金融风暴的冲击,许氏家族的财富已跌至66亿港元,但看来对许晋亨的生活影响不大。

  家族信托基金是对子孙的一种庇荫,但财富有时也意味着陷阱,有可能导致信托基金宝贝们成为纨绔子弟,沉浸在无节制的挥霍中。因此一些富人在设立朝代信托时会专门设置“防止任意挥霍条款条款(SpendthriftClause),即禁止受益人转让、授予或者处理信托财产,对受益人的权力进行限制。也就是说,在信托契约设计时,信托机构可以依据父母对子女的期望设定拨放财产的条件,如所发款项使子女只够过中产生活,或只能用于医疗、教育等支出,让子女不会因继承巨款而出现价值观偏差,成为“二世祖”,同时也防止子女因欠债或离婚而损失信托资产,达到“即使你不能拥有这些财产,也没有人可以从你那儿夺走它”的目的。

  由于客户有不同的需求,很多财富管理机构都会度身定做家族信托,设计信托资产的运用方式及分配条件。在一些规定中,受托人甚至可以为保证受益人的利益使用信托的收入或本金。当然,客户也可以指定固定的监察人,以监督受托人是否履约。香港罗氏针织创办人罗定邦1996年4月成立家族基金,选择次子,罗蜀凯任委托人,2007年,其四子罗嘉宝之女罗颖怡入禀法院控告身为二伯父没有提供信托基金内物业及资产全面准确的资料,要求他交代账目,显示委托人的选择与公平处事相当重要。

  在中国内地,家族信托亦开始被引进。例如1997年成立的雅居乐集团,原本由陈氏兄弟分别持股,陈卓林和陈卓贤为集团主席及副主席;陈卓雄、陈卓喜和陈卓南三人为执行董事和高级副总裁;陈卓林夫人陆倩芳为联席总裁。为完成2005年12月赴香港上市的目标,陈氏家族将集团业务进行了重组,于2005年7月在开曼群岛成立了雅居乐地产(03383.HK),并将分散的家族股权集中后注入一间名为TopCoast的投资公司,以其作为陈氏家族信托的受托人,陈氏五兄弟及陆倩芳为其受益人。目前TopCoast仍拥有雅居乐地产60.8%的股权,为其第一大股东,能直接参与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策。陈氏家族透过家族信托实现了股权集中。

  信托堪称保护家族无形资产的重要机制。以家族信托控股企业的主要优势,是可以有效集中股权,帮助家族后代维护家族与企业的特殊资产。家族的核心理念、政商关系等特殊资产,与创办家族难以分割,家族成员必须积极参与企业管理,才能发挥这些资产的潜在价值。假若家族事业拥有价值甚高的特殊资产作为其竞争优势,那么无论从创办家族还是其他企业相关者的利益看,都应该由家族成员继续经营,家族可以通过家族信托紧锁企业股权;反之,家族经营的必要性低,此举的益处就很少。

  信托节税效益有限

  我们常听到家族信托的优点是节省遗产税(estatetax),那么,税务专家为我们量身打造的家族信托的节税效益有多大呢?

  在一些高税率的国家如美国,遗产税率可以高达45%,如果遗产在企业家生前转移至家族信托,的确可以免缴遗产税;但是,在财产转移至家族信托时,需缴付赠与税(gifttax),而美国的赠与税率跟遗产税率一样,可达45%.当然,人们可以选择每年进行小额转移(每年1.1万美元以下的转赠是免税的),这对小家庭而言是可行的,但对于需转移巨额财富的家族而言并不实际。

  不过,家族信托在节税方面也并非一无是处,家族财产一旦放进家族信托内,家族成员就会丧失法律上的所有权(legalownership),日后再也不用缴纳遗产税,长远而言,这还是比将财产代代赠与划算。中国香港已于2006年废除遗产税,所以家族信托企业股权已没有节税的作用。内地目前没有遗产税及赠与税,但将来不乏开征这些税项的可能,家族同样可以通过家族信托使财产免受日后税务政策改变的影响。

  家族信托的两大副作用

  虽然家族信托正被越来越广泛地使用,但它并不是完美的股权设置工具。其中的部分设计不仅可能阻塞解决家族争端的出路,还会引起类似吃大锅饭的问题。

  家族和谐,是家族企业成功的基石,亦是家族信托成功的前提。企业股权的设置,必须考虑其是否有助于解决纷争,促进或恢复家族和谐。由家族成员直接持股,家族成员间可由股权转让解决纷争,内斗总有机会停止;反观家族信托这类机构的规章,往往会明文禁止股权转让,从而阻塞甚至封闭了这一出路,并且,要把信托基金解散相当困难。新地郭氏兄弟的纷争便凸显了这一问题。

  郭氏家族以信托基金的形式持有新地的42%股权,郭邝肖卿女士及其三个儿子是基金受益人。有报道指,新地创始人郭德胜当初成立信托基金,是希望三个儿子共同进退,所以定下条款“股份不能卖”。若真有此事,三兄弟就不能以分家来解决争端。在此僵局下,三兄弟为了新地控制权而闹上法庭,扰攘多时,新地股价大幅下挫,直至其母出面制止争端。事件才暂告停歇。至于未来如何避免可能的家族争执再次影响公司运作,减低当初捆绑式控股机制的设计对家族事业的不利影响,仍有待郭氏家族继续努力。

  难以解决家族纷争之外,家族信托也可能导致家族成员对企业竭泽而渔。一般而言。当经济资源由社区成员共有时。成员们倾向于争先恐后把它据为己有,以争取最大的个人利益,由此导致的最坏情况是资源被过度使用,过早耗竭。这好比湖里的鱼是湖边人家共有的资源,但居民们倾向将它们尽量尽早捕获,担心慢人一步渔获就少了。人同此心之下,由于过度捕猎,未来的居民子孙便会无鱼可捕。类似的情况也可能发生在家族信托的资产上。信托的资产,包括家族企业,为现在以及后代家族成员共同拥有,但现在的家族成员可能倾向尽量以各种方式提早提领其中资源,却忽略企业长远的发展。当家族成员越来越多时,这种竭泽而渔的情况便越见严重。

  由此可见,家族信托的负面影响不容轻视。也许家族结构比较简单、成员比较少时,情况尚可控制,但当家族愈大、受益人愈多时,信托所产生的“官僚架构”就会成为一个负累。对216家香港上市家族公司的控股机制及其业绩表现,的研究表明,其中1/3的企业以家族信托的形式控股,而它们的业绩并不比家族,成员直接持股的企业好。

  更值得关注的是,在家族成员众多及容易发生摩擦的关键时刻,家族信托控股企业的业绩明显较差。如当企业面对财务困境时,家族成员直接持股的企业价值平均为(用托宾Q值计算,即企业的股票市值与账面净值之比),但以家族信托控股的企业价值只有0.74,;当企业经历金融危机时,由家族成员直接持股的企业价值平均有0.97,以家族信托控股的企业价值只有0.87。

  另外,当家族经历多代、结构较为复杂时,以家族信托控股的企业相比之下股利发放较多,用以扩大资产及提升服务效率的长期投资支出却较少,员工人数及销售的增长亦较慢。统计结果显示,这类企业的股利发放率高达62%,而由家族成员直接持股的企业只,43%.至于资本支出与公司市值的比例、员工人数及销售额的增速,由家族成员直接持股的企业分别为11%、12%及15%,明显高于家族信托控股企业的9%、6%及13%。

  如何完善信托治理

  要避免家族信托企业股权所伴随的两大问题,必须在信托内设置有效决策、监督与调解纷争的治理机制。目前家族信托的受托人一般为银行,其主要功能只是托管财富及分配信托资产所带来的收益,并无积极的治理功能。有些家族甚至委托家族成员充当受托人,更增加了信托治理的风险,信托资产被某些家族成员掏空的疑案时有听闻。

  例如,旗下拥有堡狮龙国际(00592.HK)的香港罗氏集团创办人罗定邦于1996年成立了一个信托基金,以其次子罗蜀凯为受托人,其孙女罗颖怡则是其中一名受益人,罗颖怡于2008年入禀法院,指罗蜀凯没有向她提供该信托名下物业和财产的全面和准确数据,且未交代这些资产的状况和下落,并指罗蜀凯于1996年已拿走罗定邦遗产中时值约2.9亿元的公司股份、现金及物业等。

  要降低信托治理的风险,建议在信托内设立受托人委员会(boardoftrustee)。除了家族各方代表外,委员会亦应包括家族以外的专业人士(如税务会计、资产管理和法律专才)与立场中性的社会贤达,以充分发挥平衡利益、调解纷争、监察决策与资产的作用。委员会更需选贤与能,聘任合适的企业经理人,建立与执行家族成员参与经营的规章,同时维护没有参与经营的家族受益人的利益。当然,委员会还可以协调家族成员各尽所能(如担任董事、投入公益事业等),以维系并发扬家族声誉、理念、文化等特殊资产。非家族中立人士在委员会内应占明显比例,有一定任期,并有实际的投票决策权。若只请

  家族成员和好友担任委员,委员会将有名无实。

  不过严重的家族冲突还是难以由受托人委员会解决。其实,家族信托创立人可以考虑容许信托基金在特定情况下解散或将信托财产转让。美国索尔兹伯

  格家族信托基金便是一个例子.这一信托控制着《纽约时报》的大部分特殊表决权股份,共有30名受益人及8名家族受托人。其条款中列明,倘若得到8名家族受托人一致同意,信托基金内的股权便能够转让,包括给非家族外人。这一规定至少可以让受益人能在严重的家族分歧时有机会将资源重新分配,使家族事业不至于陷入长期瘫痪甚至最终倒闭。

  归根到底,在建立控股性质的家族信托时,创立人不应盲目从众或一厢情愿,必须深入分析信托对家族与企业的长远影响,谨慎权衡利弊,并以配套的治理机制促进信托发挥正面功能、削减负面影响,达成家族和谐永续经营的目标。

篇二:许世勋的遗产信托案例

tle>顶层资产配置之家族信托-百度文库

  顶层资产配置之家族信托

  随着中国社会财富的积累以及第一代企业家的年龄增长,家族信托这一以家庭财富的管理、传承为目的的信托形式,吸引了高净值人群的目光。根据《2013中国私人财富报告》显示,约有三分之一的高净值人士已经开始考虑财富传承,而这一比例在超高净值人士中更高,接近二分之一。

  一、财富传承难点

  知名咨询机构麦肯锡做过一项调查表明,全球范围内家族企业的平均寿命为24年,其中大约只有30%的家族企业能够延续至二代,而传至第三代的比例少于13%,只有5%能在三代以后还继续为股东创造价值,这一比例在中国更低。这表明在国内,有效管理资产以及财富传承已经成为摆在众多企业面前的一大难题。对于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比重的民营企业来说(企业数量90%,GDP贡献度超过50%,吸纳就业人数75%),家族企业的顺利传承已经不仅仅是企业的“家事”,还关乎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虽然一代企业家积累了较为丰富的财富,但由于与二代之间在经济、文化背景方面存在着较大差异,财富传承面临诸多难点。从外部环境来看,豪门夺产、遗产税呼之欲出、海外资产申报新规、海外移民门槛提升等种种因素,均给富一代企业家的传承计划施加了重重压力。

  二、初识家庭信托

  家族信托是受托机构接受个人或家族委托,代为管理、处置家族财产以及家族事务的管理方式,以实现家族财富传承的目的。家族信托在英美法系较为成熟的国家有普遍的运用,海外众多知名家族,如罗斯柴尔德、洛克菲勒、肯尼迪家族等,均采用借道家族信托的方式使财富世代相传。

  三、家族信托四大功能

  家族信托可以为高净值客户实现四大功能:

  1、股权管理。通过将企业股权作为信托财产装入信托结构,既能够使家族成员与企业所有权相分离,又能够保持家族企业控制权和决策权的完整。

  2、合理节税、避税。家族信托中财产的所有权不再属于委托人,因此委托人百年后,信托资产也不是其遗产,故不需要缴纳遗产税。而作为受益人,由于可以通过信托契约约定一个较长的收益周期,只需依据相关法律缴纳少量的所得税。

  3、风险隔离。只要家族信托内财产来源合法,并且无恶意欺诈行为,委托人陷入债务纠纷时,信托财产无需为其债务埋单,4、财富传承。家族信托的设立周期一般较长,可以是100年甚至更长,可以涵盖家族多个后代,打破“富不过三代”的宿命。

  四、家族信托案例:龙湖地产分家不分股

  2012年龙湖地产董事长吴亚军在与蔡奎离婚过程中,便采用了家族信托的方式保全各自家族及龙湖地产公司的利益。其二人各自将其属于龙湖地产的股权分别转让予吴氏家族信托与蔡氏家族信托,该两个信托是全权信托,受益人分别为吴亚军和蔡奎及若干家族成员。而HSBCInternationalTrustee为两个信托的受托人。

  在吴氏家族信托和蔡氏家族信托成立之前,吴蔡两人首先注册了两家BVI公司(英属维尔京群岛成立注册公司)CharmTalent及PreciousFull,并分别通过CharmTalent及PreciousFull对龙湖地产拥有真实权益。而后,吴亚军首先以零代价馈赠模式将CharmTalent的全部已发行股本转让予SliverSea公司,为避免转让交易折损,这家公司也是一家BVI公司,并由HSBCInternationalTrustee全资拥有;而蔡奎也用同样的手法将PreciousFull全部已发行股本转让予另一家BVI公司SliverLand。招股书显示,CharmTalent和PreciousFull在龙湖地产中的占股比例分别46.9%和31.3%。

  在这一架构下,无论吴蔡两人的身份性质发生了何种变化,公司股权最终都需要通过家族信托基金汇于一体产生效力,这在一定意义上保障了两大股东行动的一致性,也避免了因为股东身份变更可能导致的股权拆分。

篇三:许世勋的遗产信托案例

tle>传承家族信托经典案例分析汇总-百度文库

  传承

  家族信托经典案例及分析汇总

  财富灵活传承

  家族信托可以根据实际需求灵活约定各项条款,包括信托期限、收益分配条件和财产处置方式等,如可约定受益人获取收益的条件如“学业规划”、“结婚”“年龄阶段规定”等等,以此来保障继承人的理性选择,避免继承人好逸恶劳。

  案例1:戴安娜王妃的遗嘱信托

  在1993年,戴安娜王妃立下遗嘱,自己一旦去世,要求将她1/4的动产平分给自己的17名教子,而另外3/4财产则留给威廉和哈里王子,但必须要等到他们25周岁时才能予以继承。1997年12月,戴安娜遗嘱执行人向高等法院申请了遗嘱修改令,为了保护两位王子,修改了部分条款的细节,将他们支取各自650万英镑信托基金的年龄提高到30岁,到年满25岁时能支配全部投资收益,而在25岁之前只能支取一小部分,并且要获得遗产受托人的许可。戴妃1997年猝然离世后,留下了2100多万英镑的巨额遗产,在扣除掉850万英镑的遗产税后,还有1296.6万英镑的净额。经过遗产受托人多年的成功运作,信托基金收益估计已达1000万英镑。

  评价:戴妃香消玉殒后,交付信托机构的遗产经过专业的运作,实现了资产的大幅增值,并保证受益人每年都有丰

  厚回报。国际经济形势的诡谲多变没有给她的遗产造成多少负面影响,这首当其冲归功于她的远见卓识和家族信托的魅力,才能使母爱不仅荫蔽两个儿子,还惠及儿媳和后人。家族信托的安排可以避免财富缔造者们去世后,家庭悲剧、亲情离散、企业分崩离析等不幸的频繁上演,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教育等,避免子女败家。

  财产安全隔离

  家族信托还可以充当财产的“防火墙”,即是通过信托框架将传承资产从个人资产剥离,以避免未来在个人或企业遇到风险或倒闭时,个人资产被无限卷入,同时避免离婚等家族事件对企业经营和资产造成影响。

  案例2:默多克的家族信托

  世界传媒大亨默多克通过GCM信托公司设立并运作家族信托,默多克家族持有新闻集团近40%的拥有投票权的股票,其中超过38.4%的股票由默多克家族信托基金持有,受益权人是默多克的六个子女。默多克与前两任妻子的四个子女是这个信托的监管人,拥有对新闻集团的投票权;而默多克与第三任妻子邓文迪的两个女儿仅享有受益权而无投票权。这样新闻集团的控制权,就牢牢掌握在默多克家族的手中。在默多克与邓文迪离婚案中,邓文迪只分得2000万美元资产,与默多克134亿美元总资产相比简直就是九牛一毛,离婚之事丝毫未影响新闻集团的资产和运营。

  评价:现实中我们的许多高净值客户都是多家企业的实

  际控制人,而且个人资产和企业资产并不能清晰划分。当企业面临债务危机时,企业家个人资产往往也成了债务追偿对象。如果企业家或其子女发生婚姻变故家庭财富将面临重大的变故。而家族信托的防火墙功能使财产安全隔离,因为信托财产是独立的,其所有权与受益权严格区分,信托财产名义上是属于受托人,与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的其他财产隔离。因此委托人的任何变故,都不会影响家族信托财产的存续与受益人的受益权。因此,国内的富豪也纷纷寻求家族信托的庇护,如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及妻子张欣、玖龙纸业董事长张茵、龙湖地产董事长吴亚军等,均是通过在海外设立信托基金来实现家族利益最大化。

  节税避税

  家族信托能很好的规避遗产税,因为信托财产名义已经是受托人的,委托人名下没有登记财产,所以也无法征收遗产税。

  案例3:龙光集团家族信托

  在2013年5月15日,纪凯婷通过在根西岛注册成立的信托公司KeiFamilyUnitedLimited,成立了一项家族信托。2013年5月15日,该信托公司收购英属维京群岛控股公司的全部权益。信托公司是一家由BrockNomineesLimited及TenbyNomineesLimited各自拥有50%股权的公司,而其代表于根西岛注册成立的公司CreditSuiseeTrustLimited(为家族信托的受托人)持有信托公司的股份。家族信托的受益人包

  括纪凯婷及其家庭成员(不包括纪女士的父亲纪海鹏)。纪凯婷为家族信托的托管人及受益人,该信托的设立是为持有纪凯婷及其家庭成员(不包括纪海鹏)于上市公司的权益。家族信托拥有信托公司的全部权益,而信托公司则持有英属维京群岛控股公司的全部权益。由此,在家族信托充分隔离的基础上,再通过离岸公司实现另一层隔离。风险和税负的合理规避运用到了极致!

  评价:龙光集团的创始人纪海鹏先生,以国际化的视野和智慧,用辩证的法律化思维,在其正值壮年之时,家族企业处于上升阶段,便花大力气对公司架构进行重新布局和安排,提前进行传承设计,在子女尚轻之时便将其扶上马,同时仍亲自掌舵领航,以便在时机成熟之后交班传递,最终实现完美交接,合理的规避了遗产税。同样,李嘉诚也设立了多个家族信托基金,分别持有旗下公司的股份,并指定其妻子及子女为受益人。通过家族信托基金持有公司股份,使得李超人即使年赚60多亿港元,也可以通过合理避税缴纳零元所得税。家族治理与文化共同传承

  家族信托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托管家族企业股权,实现家族财富与家族文化的共同传承。

  案例4:洛克菲勒家族基金

  洛克菲勒是世界上第一个亿万富翁,他在1882年成立了家族办公室。家族传承其实不是说非得子继父业,洛克菲勒家族已传承到了第五代,但每

  一代洛克菲勒感兴趣的方向都大相径庭,如第二代洛克菲勒投资商业地产;第三代则是金融家,开创风投先河;第五代洛克菲勒是一位出色的艺术家。其家族股权实际上已经作为信托资产,名义上已脱离洛克菲勒家族的实际控制,由信托持有并独立运作,既能保证财富的所有权不旁落,同时也能对社会公益事业有所资助。

  评价:目前为止,洛克菲勒家族已经传到了第六代,却依然在全球各行业扮演着“中坚力量”的角色,完全打破了“富不过三代”的“魔咒”,而这其中,洛克菲勒家族基金功不可没。因此洛克菲勒家族财产不会面临因控制人婚变而引发的股权纷争、股价震荡、甚至企业瘫痪等灾难性风险。家族信托不仅保住了洛克菲勒家族的庞大资产,而且对于其子孙后代来说,巨大的财富将不会使他们受到迷惑和压迫,反而变成一种社会责任感和维续家族事业的动力和支持。

  信息严格保密

  家族信托设立后,信托财产管理和运用都以受托人的名义进行,除特殊情况外,受托人无权向外界披露家族信托财产的运营情况。而且使用家族信托时,在委托人去世前,家族财产已完成转移,避免了遗产认证的过程。

  案例5:中国香港庞鼎文家族信托

  在庞鼎文诉香港遗产税署一案中,因为诉讼的需要,庞鼎文生前所设立的家族信托相关信息才得以披露。庞鼎文是一个成功的香港商人。他在上世纪80年代末,通过一家控

  股公司经营着香港最大的钢铁公司。1997年香港回归,由于家族生意前景和中国政治、经济风险(如外汇管制)的不确定性,庞鼎文有意将公司迁出香港,同时采取设立家族信托为家庭和子女保护财产。通过家族信托运作,庞鼎文的巨额财产全部转移进多个复杂的信托计划中。通过这个计划,庞鼎文实现了将财产隐蔽低调的转移出香港、从而规避各类风险以保护财产的目的。

  评价:家族信托结构设计涉及非常复杂的法律问题。在家族信托业务操作过程中,很多委托人都具有非常复杂的家庭和个人情况和一些较为私密隐蔽的诉求,而这都可以通过信托团队设计在合法合规的框架内,通过巧妙的信托结构设计予以满足,达到信息严格保密要求。

  小结:对于高净值客户的财富传承需求来说,家族信托虽然不能堪称完美,但在迄今为止人类发明的工具里面,已然是最出色的一个。家族信托是实现信息保密、资产保障、税务筹划和继承安排等多项重要功能的安全卫士。家族信托模式的财产管理制度,纽结了人力、企业、家族和资产,在这种法律制度框架下,各种各样的财富、人力、智力资本、金融资本甚至家族价值观被统一在一个平台上运作,为资产的传承和继承人的发展提供了极佳的顶层设计。家族信托安全卫士能保护财富不再“裸奔”与“灭顶”,正逐渐成为顶级富豪的“标配”,助力富豪们未雨绸缪,提前做好财富隔

  离保全和传承安排。

篇四:许世勋的遗产信托案例

tle>传承家族信托经典案例及分析汇总-百度文库

  传承家族信托经典案例及分析汇总

  传承

  家族信托经典事例及剖析汇总

  财产灵巧传承

  家族信托能够依据实质需求灵巧商定各项条款,包含信托限期、利润分派条件和财产处理方式

  等,如可商定得益人获取利润的条件如

  “学业规划”、“成婚”“年纪阶段规定”等等,以此来保障继承人的理性选择,防止继承人好逸恶劳。

  事例1:戴安娜王妃的遗言信托

  在1993年,戴安娜王妃立下遗言,自己一旦逝世,要

  求将她1/4的动产均分给自己的

  17名教子,而此外

  3/4财产

  25周岁时才能

  则留给威廉和哈里王子,但一定要等到他们

  予以继承。1997年12月,戴安娜遗言履行人向高等法院申请了遗言改正令,为了保护两位王子,改正了部分条款的细

  节,将他们支取各自650万英镑信托基金的年纪提升到30岁,到年满25岁时能支配所有投资利润,而在25岁以前只好支取一小部分,并且要获取遗产受托人的允许。

  戴妃1997年顿然离世后,留下了2100多万英镑的巨额遗产,在扣除

  掉850万英镑的遗产税后,还有

  1296.6

  万英镑的净额。

  经过

  遗产受托人多年的成功运作,信托基金利润预计已达

  1000

  万英镑。

  评论:戴妃香消玉殒后,交托信托机构的遗产经过专业的运作,实现了财产的大幅增值,并保证得益人每年都有丰

  传承家族信托经典案例及分析汇总

  厚回报。国际经济局势的诡谲多变没有给她的遗产造成多少

  负面影响,这首当其冲归功于她的远见高见和家族信托的魅

  力,才能使母爱不单隐蔽两个儿子,还惠及儿媳和后代。家

  族信托的安排能够防止财产创造者们逝世后,家庭惨剧、亲

  情失散、公司土崩瓦解等不幸的屡次演出,保障儿女的生活

  和教育等,防止儿女败家。

  财产安全隔绝

  家族信托还能够充任财产的“防火墙”,即是经过信托框架将传承财产从个人财产剥离,以防止将来

  在个人或公司碰到风险或破产时,个人财产被无穷卷入,同

  时防止离婚等家族事件对公司经营和财产造成影响。

  事例2:默多克的家族信托

  世界传媒富翁默多克经过

  GCM信托公司建立并运作家

  40%的拥有投票权的股

  族信托,默多克家族拥有新闻公司近

  票,此中超出

  38.4%的股票由默多克家族信托基金拥有,受

  益权人是默多克的六个儿女。默多克与前两任老婆的四个子

  女是这个信托的看管人,拥有对新闻公司的投票权;而默多

  克与第三任老婆邓文迪的两个女儿仅享有得益权而无投票

  权。这样新闻公司的控制权,就紧紧掌握在默多克家族的手

  中。在默多克与邓文迪离婚案中,邓文迪只分得

  2000万美

  元财产,与默多克

  134亿美元总财产对比几乎就是沧海一粟,离婚之事丝毫未影响新闻公司的财产和营运。

  评论:现实中我们的很多高净值客户都是多家公司的实

  传承家族信托经典案例及分析汇总

  际控制人,并且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其实不可以清楚区分。当公司面对债务危机时,公司家个人财产常常也成了债务追偿对象。假如公司家或其儿女发生婚姻变故家庭财产将面对重要的变故。而家族信托的防火墙功能使财产安全隔绝,因为信托财产是独立的,其所有权与得益权严格区分,信托财产名义上是属于受托人,与拜托人、受托人和得益人的其余财产隔绝。所以拜托人的任何变故,都不会影响家族信托财产的存续与得益人的得益权。所以,国内的富豪也纷繁追求家族

  信托的包庇,如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及老婆张欣、玖龙纸业董事长张茵、龙湖地产董事长吴亚军等,均是经过在国外建立信托基金来实现家族利益最大化。

  节税避税

  家族信托能很好的躲避遗产税,因为信托财产名义已经是受托人的,拜托人名下没有登记财产,所以也没法征收遗产税。

  事例3:龙光公司家族信托

  在

  2013年5月15日,纪凯婷经过在根西岛注册建立的信托公司KeiFamilyUnitedLimited,建立了一项家族信托。

  2013年5月15日,该信托公司收买英属维京群岛控股公司

  的所有权益。信托公司是一家由

  BrockNomineesLimited

  及

  TenbyNomineesLimited各自拥有50%股权的公司,而其代

  表于根西岛注册建立的公司

  CreditSuiseeTrustLimited(为家

  族信托的受托人

  )拥有信托公司的股份。

  家族信托的得益人包

  传承家族信托经典案例及分析汇总

  括纪凯婷及其家庭成员(不包含纪女士的父亲纪海鹏)。纪凯婷为家族信托的托管人及得益人,该信托的建立是为拥有纪

  凯婷及其家庭成员(不包含纪海鹏)于上市公司的权益。家族信托拥有信托公司的所有权益,而信托公司则拥有英属维京群岛控股公司的所有权益。由此,在家族信托充足隔绝的基础上,再经过离岸公司实现另一层隔绝。风险和税负的合理躲避运用到了极致!

  评论:龙光公司的首创人纪海鹏先生,以国际化的视线

  和智慧,用辩证的法律化思想,在其正当壮年之时,家族公司处于上涨阶段,便花鼎力气对公司架构进行从头布局和安排,提早进行传承设计,在儿女尚轻之时便将其扶上马,同时仍亲身掌舵领航,以便在机遇成熟以后换班传达,最后实现完满交接,合理的躲避了遗产税。相同,李嘉诚也建立了多个家族信托基金,分别拥有旗下公司的股份,并指定其老婆及儿女为得益人。经过家族信托基金拥有公司股份,使得李超人即便年赚60多亿港元,也能够经过合理避税缴纳零

  元所得税。家族治理与文化共同传承

  家族信托的一

  个重要功能就是托管家族公司股权,实现家族财产与家族文

  化的共同传承。

  事例4:洛克菲勒家族基金

  洛克菲勒是世界上第一个亿

  万富豪,他在1882年建立了家族办公室。家族传承其实不是说非得子继父业,洛克菲勒家族已传承到了第五代,但每

  传承家族信托经典案例及分析汇总

  一代洛克菲勒感兴趣的方向都天壤之别,如第二代洛克菲勒投资商业地产;第三代则是金融家,创始风投先河;第五代洛克菲勒是一位优秀的艺术家。其家族股权实质上已经作为信托财产,名义上已离开洛克菲勒家族的实质控制,由信托拥有并独立运作,既能保证财产的所有权不旁落,同时也能对社会公益事业有所资助。

  评论:当前为止,洛克菲勒家族已经传到了第六代,却依旧在全世界各行业饰演着“中坚力量”的角色,完整打破了“富可是三代”的“魔咒”,而这此中,洛克菲勒家族基金功不行没。所以洛克菲勒家族财产不见面对因控制人婚变而引起的股权纷争、股价震荡、甚至公司瘫痪等灾害性风险。家族信托不单保住了洛克菲勒家族的宏大财产,并且关于其后代后辈来说,巨大的财产将不会使他们遇到诱惑和压迫,反而变为一种社会责任感和维续家族事业的动力和支持。

  信息严格保密

  家族信托建立后,信托财产管理和运用都以受托人的名义进行,除特别状况外,受托人无权向外界表露家族信托财产的营运状况。并且使用家族信托时,在拜托人逝世前,家族财产已达成转移,防止了遗产认证的过程。事例5:中国香港庞鼎文家族信托

  在庞鼎文诉香港遗产税署一案中,因为诉讼的需要,庞

  鼎文生前所建立的家族信托有关信息才得以表露。庞鼎文是

  一个成功的香港商人。他在上世纪

  80年月末,经过一家控

  传承家族信托经典案例及分析汇总

  股公司经营着香港最大的钢铁公司。1997年香港回归,因为家族买卖远景和中国政治、经济风险(如外汇管束)的不确立

  性,庞鼎文存心将公司迁出香港,同时采纳建立家族信托为家庭和儿女保护财产。经过家族信托运作,庞鼎文的巨额财

  产所有转移进多个复杂的信托计划中。经过这个计划,庞鼎文实现了将财产隐蔽低调的转移出香港、进而躲避各种风险以保护财产的目的。

  评论:家族信托构造设计波及特别复杂的法律问题。在家族信托业务操作过程中,好多拜托人都拥有特别复杂的家庭和个人状况和一些较为私密隐蔽的诉求,而这都能够经过信托团队设计在合法合规的框架内,经过奇妙的信托构造设计予以知足,达到信息严格保密要求。

  小结:关于高净值客户的财产传承需求来说,家族信托

  固然不可以可谓完满,但在迄今为止人类发明的工具里面,未然是最优秀的一个。家族信托是实现信息保密、财产保障、税务筹备和继承安排等多项重要功能的安全卫士。家族信托模式的财产管理制度,纽结了人力、公司、家族和财产,在这类法律制度框架下,各种各种的财产、人力、智力资本、金融资本甚至家族价值观被一致在一个平台上运作,为财产的传承和继承人的发展供给了极佳的顶层设计。家族信托安

  全卫士能保护财产不再“裸奔”与“灭顶”,正渐渐成为顶级富豪的“标配”,助力富豪们防患未然,提早做好财产隔

  传承家族信托经典案例及分析汇总

  离保全和传承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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