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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6篇

发布时间:2022-11-17 21:20:03 来源:网友投稿

怎样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6篇怎样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以建设社区治理共同体为目标,推动社区全面转型  作者:吴伟强  谢娜娜  来源:《杭州(下半月)》2020年第4期  吴伟强  谢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怎样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6篇,供大家参考。

怎样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6篇

篇一:怎样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以建设社区治理共同体为目标,推动社区全面转型

  作者:吴伟强

  谢娜娜

  来源:《杭州(下半月)》2020年第4期

  吴伟强

  谢娜娜

  社区是城市的细胞,是城市治理的根基。杭州市委、市政府提出提升社会治理水平,“补齐五短”,其中之一就是补齐基层治理之短板,夯实城市治理“底盘”。在城市社区中,聚集了多种主体,利益诉求的非一致性,隐含着矛盾和冲突的根源。协调不同主体的利益是提高社区治理的切入点,引导共同的价值取向,并以此为基础构建社区治理共同体,方为根本之策。

  以建设“党和政府主导下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为目标

  治理被定义为“执政过程中的社会参与”,即公众参与制度的实施和运作。治理理论强调治理过程中参与主体的多元性和参与程度,创始人罗西瑙(JamesNRosenau)称:他们未得到正式授权却能有效发挥作用。

  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社会治理,应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中国社会治理方式的改进和创新离不开中国语境,从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变要坚持党领导一切,建设党和政府主导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是必然的选择。

  促进历史、现实与未来的“视界融合”

  杭州在全国较早由城市管理向城市治理转变。按照“民主促民生”的要求,杭州实施“让民意领跑政府”的“开放式决策”,倡导“我们”这一共同价值观,构建“社会复合主体”。尤其是在一些事关民生的重大决策和重大建设工程中,充分发挥了“协商民主”的作用。背街小巷改造中的“四问四权”,城市有机更新进程中的“五界联动”等等,充分体现了“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开放特性。这种开放性覆盖决策前、决策中、决策后的全过程,包括决策事项酝酿、调研、起草、论证过程,直至政府常务会议决策。开放性体现的是民主性,既向市民开放,又向媒体开放,最终让老百姓得实惠。也正因如此,杭州得以稳居中国城市第一方阵,在“全球化和世界城市”(GlobalizationandWorldCities,GaWC)评价中,排名由2015年的第140名大幅度提升到最近的第75名,居中国内地城市第6名(仅次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

  任何创新,皆为历史、现实和未来的“视界融合”,让市民、私人机构参与进来,与公共机构共同管理其事务,强调治理的“过程”“调和”“多元”和“互动”特质,这一传统不可忘却和丢弃。

  未来,更应将“多方参与,共同治理”制度化。将“多方协同”纳入制度范畴,建立完整规范的制度,规定“多方参与,协同治理”的程序、形式,并将其纳入对党政组织和官员的考核体系,突出刚性作用;党建引领,政府主导,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深入居民群体,共同探讨治理方案,以带动全民参与,把本来比较疏远的党群关系再拉近,改善党群关系、政府与居民的关系,以及居民与居民的关系;搭建平台,引导居民参与,全面推广“大家来商量”

  民主协商机制,对接杭州市“民意直通车”,引入“我们圆桌会”旗下的“民意小圆桌”,充分发挥公开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

  设计“理念—主体—规则—场域”的逻辑框架

  现代城市是高度开放的复杂巨系统,城市治理中的“资源依赖原则”表明,政府必得寻求非政府行为者提供资源以增强治理能力。但是,当决策者试图解决越来越复杂的城市问题时,发现这些问题可能会因利益相关者的冲突而无法解决。因此,仅仅“分权”是不够的,唯有对治理过程中组织间和组织各子系统间的协同性和规则制定的同一性做出结构性安排,协调各方利益,政府与外部行为者才能在制定和执行政策过程中形成合力。这是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核心,也是需要着重破解的难题。

  但须明确,上述原则需要围绕着“理念—主体—规则—场域”的建构逻辑展开。也就是在特定的场景中,设定共同规则,在共同理念的引领下,协调各方利益。例如,老旧小区提升和改造工程就是建设社区治理共同体的绝佳“场域”,在其中建构治理共同体的方法清晰可见。

  理念:以人民为中心。老旧小区是城市的“低谷”,70%老年人居住在品质较差的老旧小区,居民强烈要求改造,提升品质,解决养老供给不足问题。改造提升老旧小区是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需求的精准对接。老旧小区改造不仅是群众愿望特别强烈的民生工程,且有利于稳增长、调结构,是一个发展工程。

  主体:多层次保障。以组织保障机制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以项目推进机制,改进审批程序、施工程序和协调程序协调规划、土地、财政等部门的关系,以多元参与机制确保“三上三下”“四问四权”“五界联动”。采取党政界、学术界、文化界、企业界、媒体界“五界联动”,健全专家咨询、技术论证、决策方案评估等机制。

  规则:三维结构的科学改造。根据城市管理的三维结构,时间维度上,住建、城管、街道、社区、物业等各方职责及履职流程,确保长效管理。知识维度上,列明清单,按需实施,一区一方案,差异化设置资金、技术、用材等方面设置了标准。管理维度上,依照科学决策理论,对老旧小区改造的程序细分为11个程序:第一次征求意见—初步方案—第二次征求意见—改造计划—方案设计—第三次征求意见—方案联审—招投标—实施—验收—后续管理。

  实现“社区全面转型”

  “社区全面转型”是当代社区发展的基本趋势。基本特征如下:

  “价值认同”。通过对居民的组织、教育和赋权,促进居民的平等性、参与性,切实保障其在社会中的权利公平性和经济机会,强化居民对社区的价值认同感。

  “有机秩序”社区。国内外社区改造的成功经验表明,在一个有机体的环境中,每个部分都是独特的,各个不同部分之间相互协调、构成有机整体。要确保整体环境的一致性,又要为特定的建筑和开放空间提供一定自由度。

  “分布式增长”。在夯实社区“功能性”、“安全性”和“舒适性”的基础上,以“小批量生产”、分散式布局、集成式共享等方法,突破空间格局限制,形成有机共生的“整体秩序”,并适当导入社区数字治理。

  “社区弹性”。基于历史、传统和文化的邻里关系是社区弹性的核心要素。注重社区文脉的挖掘和呈现,通过保留文化遗存、营造文化空间,成为社区和城市的独特记忆,强化邻里关系,增强归属感。

  “自组织适应系统”。坚持党建引领,推进多元参与,协同治理。居民积极参与,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引入企业和社会组织,形成自组织系统,适应复杂环境和变化。

  社区全面转型需要领导者的思维和行动建立“转型能力”,注重培育组织适应社区转型的独特技能和知识。包括:寻找工作的切入点。切实从老百姓的实际需求出发,精准施策。设计应对复杂环境的适应系统。改变“一刀切”“整齐划一”“运动化”和“格式化”的工作方式,以适合高度多元化、差异化的社会环境。识别微弱信号。仔细诊断现状,注重对个别主体意愿的识别和重视,不可用整体主义思维模式覆盖个体差异。在未来背景中审视当下的问题。对任何问题的解决都要基于对未来趋势的准确把握,如若亦步亦趋,将陷入恶性循环,唯有创造性思维方能加以破解。

  吴伟强系浙江工业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杭州市决咨委委员

篇二:怎样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激活社区治理共同体的路径分析

  作者:侯寓栋

  徐淑华

  来源:《人民论坛》2020年第21期

  【关键词】社区治理共同体

  党建

  社会组织

  【中图分类号】D669【文献标识码】A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城乡社区作为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是社会成员生活和行使权利的基本空间,更是常态化疫情防控最有效的管控单元。作为疫情联防主阵地,社区直接联系着千家万户,承担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工作,直接影响公众感知。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社区治理存在行政化色彩浓厚、兜底责任缺位、科技赋能滞后等问题。因此,坚持党建引领,打造“管理圈”“服务圈”“生活圈”高度统一的社区治理共同体,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是行政化色彩浓厚。社区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末梢,在承接政府部门下沉的各项行政事务的同时,还普遍存在着“上头千条线,底下一根针”的多头管理问题。行政事务繁重、考核压力大、人手不足,疫情防控状态下“5+2”“白加黑”的超负荷运转进一步加剧了人员短缺与角色多样的结构性矛盾。疫情防控前期,个别地方政府存在的资源统筹问题也折射到社区层面,出现“表格防疫”“口号多行动少”“假布置虚落实”等现象,放大了政策举措悬浮化的形式主义,损害了公众信任。

  二是社区兜底责任缺位。城市社区治理中存在社区凝聚力不足,居民生活互助性低等问题。疫情防控期间,一些社区对困难家庭和特殊人群缺少特别安排,社区日常网格管理紧急转向疫情防控工作,运转几乎停滞,帮扶守护近乎为零,部分群众面临“因疫致贫”“因疫返贫”的可能,“战‘疫’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相互叠加。除此之外,部分社区的应急预案操作性不强、应急机制不协调不顺畅、应急资源匮乏、医疗物资储备不足,社区兜底责任在特殊时期无从落实。

  三是科技赋能社区治理滞后。科技手段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广泛运用极大地节约了人力物力成本,筑就了严密的防护网络。科技手段嵌入社区治理体系能够有效应对措施僵化、管理不畅、底数不清等问题,并且能够满足跨行业、跨群体的治理需求。然而,科技手段在社区防控中的运用呈现为渐进式的过程,疫情前期的封村断路、设关设卡、人海战术等传统手段仍是社区防控的主要举措,科技赋能明显滞后。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回答了“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提出了“把我国制度

  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的要求。深刻认识疫情大考,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纵深推进“党建引领、小区治理”工作,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整合资源、多方联动、协同共治,打造“管理圈”“服务圈”“生活圈”高度统一的社区治理共同体。

  第一,多方联动,构建协同共治“管理圈”。堅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明确街道党工委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加强制度创新,明确权力和责任,完善社区管理体制机制。强化社区治理结构的自治属性,加大对社区治理的赋权放权力度,建议设立专门的行政事务分支机构,推动社区居委会“去行政化”,有效解绑社区行政事务,将社区居委会的主要精力用于统筹各类资源和服务居民,回归服务本位。可建立“周报账、月对账”制度,做好“一院一档”“一房一户”台账,切实摸清小区住户、管理模式、资源资产、人员结构、困难问题,强化规划和资源统筹,建立社区资源共享、成本分摊的制度体系,形成规范化约束。推动居民委员会下沉到小区,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下属专门委员会,积极探索实践“2+N”联调机制,与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居民代表多方联动,聚焦利益联结点,以居民需求为导向,推动分类治理,寻求“最大公约数”。

  推进社区文化建设,凝聚社区精神,培育共同精神,优化网格治理,重塑社区“熟人社会”,实现对社区居民的有效再组织。解决社区人手不足问题,优化社区选派工作人员,组织选派党群社工进小区专职从事小区党建、业委会及居委会工作的机制,增强双向流动,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配齐留住社区网格员、社区协理助理员、社区社工师等专业人才,充实“绣花式”治理力量,加大力度推进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绣花式”治理。推动政府联防联控机制与社区防控更好衔接,构建完善的社区应急管理机制,强化资源整合,加强社区应急队伍建设,营造守望相助的社区氛围,引导志愿服务力量规范化发展。构建跨社区协同发展机制,搭建社区合作互助平台,探索联片发展。社区网格的运行,要更好地吸纳社区民警、城管、医护人员等专业力量,拓展引导式服务,针对流动人口“柔性管理”。逐步建立社区与政府、企事业单位的协商、沟通、协同、共事的机制,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第二,服务民生,打造一核多强“服务圈”。坚持党建引领,全面深化“党员先锋工程”,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到居住小区党支部报道承诺践诺制度,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加入居住地业主委员会,并作为个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党员民主评议、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重要参考。积极探索制定在提拔任用干部时,听取其所居住小区党支部意见的办法。划拨“党建引领、小区治理”专项经费,推进党群服务中心、党群服务站建设,加大党支部开展主题活动的力度。整合群团资源,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深耕社区专业化社会组织发展,引入考核评价机制,实行“优胜劣汰”,推进韧性社区建设。

  大力发展社区志愿服务,充分调动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热情,凝聚可持续的志愿服务力量。着力于文明宣传、敬老助困、医疗保健、法律援助等方面,满足多样化的民生需求,提升社区人文关怀。完善社区应急预案,明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在有条件的社区组建应急队

  伍,加强对健康理念和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强化风险意识,实现群测群防群治。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充分发挥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作用,打造15分钟社区生活圈,聚焦社区管理问题,提供菜单式服务,最大限度满足群众需求。积极谋划,针对困难群众,精准施策、精准帮扶,为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第三,统筹资源,打造共济共享“生活圈”。注重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推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的应用,运用技术赋能社区治理全面跃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落实“数据多共享,居民少跑腿”,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米”问题。加快虚拟社区建设,加强线上线下“零距离”互动,建强医疗服务、心理咨询线上专业服务平台。强化问题思维,推进多维度交叉分类社区治理,有效解决异质性复杂性治理问题,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

  完善财力保障机制,鼓励向第三方购买服务,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强化传染病防控能力,推进“分级诊疗”落地生根。大力推行业主委员会规范化、实体化,通过自主经营共有车位等公共财产,探索分类购买绿化、安保、保洁等社会公共服务,抓好小区自治配套改革,推动专项维修资金下沉到小区,引导“沉睡资金”依法增值。弘扬抗疫文明新风,引导群众倡树新风、践行文明,将有效举措常态化,为新时代社区建设凝聚强劲的精神力量。实施养老托幼、家政服务、居家护理等专业人才培养工程,扎实开展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更多更好开展个性化服务。

  (作者分别为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武汉理工大学高等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助理研究员;华北科技学院管理学院讲师)

  【注:本文系国家级安全生产事故预控与应急处置技术实验实训和科普基地项目“应急管理基础理论研究”和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小康社会公众安全感受指数研究”(项目编号:314201710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责编/银冰瑶

  美编/杨玲玲

篇三:怎样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学习XX届四中全会座谈会发言材料

  党.的XX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机制,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公共安全体制机制,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完善国家安全体系。这标志着我们党对社会治理及其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为新时代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供了根本遵循。突出“共建共治共享”,深刻揭示社会治理制度的科学内涵。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社会治理制度是指社会治理主体为了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而制定的具有约束性的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深化社会治理重在共建共治共享。共建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前提下,各类社会主体协商合作,充分发挥其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的独特作用,共同参与社会建设和治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健全激励补偿机制等办法,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在教育?医疗?卫生?就业?社保以及社会服务等相关领域,营造全民共建的社会环境,为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发挥作用创造更多机会,增强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建设的能力和活力。共治是社会治理的关键。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在社会治理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同时强化各级政.府抓好社会治理的责任制,以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展人民民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在社会治理事务中依法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努力形成社会治理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良好局面。共享是社会治理的目标。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归根到底是为了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

  美好生活需要,让人民群众共同享有治理成果。要构建共享服务体系,建立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社会保障,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基本需要;构建实现共享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民生保障制度和公共服务监管制度等,让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增加“民主协商”“科技支撑”,丰富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基本内容。一方面,民主协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和有效途径。充分发挥民主

篇四:怎样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如何建立社会治理共同体

  如何建立社会治理共同体2022年11月13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平安。其中,“建立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提法,受到广泛关注。本期我们特邀3位专家学者,一起来谈谈如何建立社会治理共同体。

  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

  主持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对于“社会治理共同体”这一提法,您是怎样理解和生疏的?

  杨开峰:共同体意味着成员之间主体地位公正、决策程序民主、资源配置公正、结果共享正义。首先要明确,尽管存在利益格局分化和社会主体多元化,但是冲突是共同体成员之间的,是人民内部冲突,我们要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冲突的有效机制。

  其次,“人人有责”解决的是意识问题。政府要转变观念,强调人人参与不仅是由于政府资源有限,更重要的是社会治理格局正在转型,这是信任群众、依靠群众的表达。同时,公民应当有规章意识、法治意识和参与意识,生疏到参与公众事务既是宪法赐予的权利,更是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第三,“人人尽责”解决的是行动问题。一方面要用制度保障“人人尽责”的可能性、有效性;

  另一方面政府要赐予社会组织、社会力气和人民群众更多的信任支持,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调动社会主体的乐观性。

  第四,“人人享有”解决的是结果问题。要完善相关制度,保障人人享有、人人满足。这既包括完善公共效劳体系、保障群众根本生活,也包括化解冲突冲突、照看各方利益,不断促进社会公正正义,让城乡之间、地域之间、群体之间、家庭之间更加和谐。

  郁建兴:这一提法标志着我们党对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已经有了更高标准的战略规划。过去我们讲“社会治理”,通常都假定治理的主体是政府,对象是社会,是“政府的社会治理”。而社会治理的成效、对社会治理成效的评估,大多停留在政府考核的层面,与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足度关系不是很大。

  “建立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传达了一个格外清楚的信号:当代中国的社会治理将迈向党委、政府、社会、公众共同治理的新局面。进一步说,社会组织、宽敞人民群众不仅需要在执行阶段参与社会治理,更要共同规划社会治理的目标,共同设计社会治理的政策,共同探究社会治理的工具,共同开展社会治理实践,共同评估社会治理成效。

  何艳玲:建立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强调的是以人民为中心的进展思想,强调对人民群众奇怪生活憧憬的回应,也强调人民的主体性和责任感。

  面对日益简洁的社会构造,社会需求与公共效劳供应之间日益凸显出不匹配、不兼容的地方。如何通过治理变革和机制创新来弥合两者间的“缝隙”,需要重新思考。“人人有责”答复“谁来管”的问题,即由谁来主导和参与。“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三个“人人”互为因果、环环相扣,为探究新时代社会治理之道供应了系统方案。

  建立社会治理共同体,有三个关键点:首先,党建是引领。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要充分发挥党在社会治理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其次,制度是保障。强化各级政府抓好社会治理的责任制,引领和推动社会力气参与社会治理。再次,落地于社区。社区是社会治理的主阵地,也是人们最能体验到奇怪生活的空间。这就要求政府的工作重心向下、方式多元、力气提升。

  改革机制、创新方式、协同治理

  主持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而要真正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还须抑制哪些痛点、难点?

  杨开峰:一是政府观念和体制机制还须改革。有些地方对建立社会治理新格局的生疏不到位;

  有些基层政府权责失衡;

  局部地区社会冲突的化解诉调机制不够有力,大量冲突纠纷没有被消退在基层。

  二是协同治理手段缺乏。食品平安、医疗平安、生态环境爱护等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严峻影响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但是这些问题往往超出一个地方、一个部门的职责与力气范围。

  三是应对新型社会风险形势严峻。新型社会风险不确定性大,难以猜想,传播快速而广泛,简洁造成金融风险等。特殊是网络社会的兴起,使社会舆论、社会心情、社会行为的机制发生变化,网络犯罪成为第一大犯罪类型,传统社会管理模式面临挑战。

  四是社会组织的权能还比较薄弱。社会治理社会化程度较低,行业自治组织、群众性组织进展不充分,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在推动社会治理创新方面表现还不突出。

  五是多元参与方式有待创新,公民意识有待加强。特殊是人口流淌频繁的地方,社区认同感弱,居民参与公共事务的意识淡薄,能动性难以有效调动。

  郁建兴:一方面,要解决一个关键问题:鼓舞机制的形成和完善,即如何让社会组织、宽敞人民群众能够自发地、乐观地参与到社会共同治理中来。而解决问题的核心是如何划分责任。我们都知道公共池塘的悲剧,由于没有人知道自己到底享受了多少池塘资源,造成了多少污染,所以没方法精确

  地知道每个人需要担当的维护责任。我们的社会治理也是一样,假设没有方法在操作层面上划分主体责任,那么社会治理将始终是政府的社会治理。

  另一方面,要处理好两对关系。一是顶层设计和地方创新的关系。顶层设计明确改革方向和边界,为地方自主创新供应操作空间和制度保障。而地方在此根底上和既定边界内,因地制宜探究治理模式。二是国家和社会的关系。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快速营造多元治理的格局,通过行政推动的手段,选择性地“培植”一些典型。这种“拔苗助长”的方式,不但不能促成社会治理的内源式进展,反而减弱了政府与社会、民众的整体互动。所以,推动社会治理应当多一些急躁和等待,大力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提高政府以外的社会治理主体的力气和水平。

  民主协商是独特优势,科技支撑是突出特点

  主持人:十九届四中全会进展了十九大的理论成果,在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方面增加了“民主协商”和“科技支撑”的要求,您怎么理解民主协商和科技支撑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何艳玲:民主协商是基于对“共同”的理解与挖掘,分层次有重点开展工作。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打造,关键是要实现对“共”的理解,它包括三层含义:共同的利益诉求、共同的协商机制、共同的行动规章。具体而言,一是要对政府、市场与社会三者的共同诉求和看法主见进展判定和识别,查找三者之间的“最大公约数”。二是共同利益诉求是可协商的,可以通过平台搭建和机制设计,弥补现行管理体制和反响渠道的缺乏之处。三是共同的协商结果是可落地的,各主体依据对协商结果的呈现、评估实行共同的行动。

  科技支撑是技术治理的重要呈现。对于社会治理格局的打造,科技支撑最大的好处在于能够实现信息的沟通互通。一是打破政府职能部门间的信息壁垒,缓解政府管理过程中自身的构造性紧急,比方职能部门空心化、基层政府工作部门化等。此外,社会事务的简洁性要求建立部门间的横向联合机制,这就需要用科技手段打造跨部门甚至跨行政区划的信息平台。二是打破政府与社会之间的沟通壁垒。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的“点”与社会事务的“面”之间不对应,垂直部门专业化的职能设置与社会事务的多样化变动性之间无法匹配。这就需要信息技术补足两者的差异,通过网格数据的收集和精细化治理,熟知民生民情。

  杨开峰:民主协商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解决基层人民内部冲突的有效方法,是坚持群众路线的必定选择,是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必定要求。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目标模式是党领导下的基层多元共治,必需坚持党的领导、民主协商、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

  科技支撑是现代社会治理的突出特点。现代信息技术不仅仅是技术问题,更是生产力问题,是社会本身发生深刻变化的折射,不断冲击和转变社会的边界、构造、关系、机制和认知,也深刻影响了社会治理的客观根底。社会治理的对象、理念和方式正在发生变化,新的治理问题不断涌现;

  同时,新兴科技为治理带来宽敞的潜力和可能性,为解决一些长期积累的痛点、难点问题带来机遇。我们需要利用科技手段来重塑治理边界、改善治理构造、创新治理工具、改革治理方式,增加社会治理的执行力,提升社会治理的治理效能。

  打造基层社会治理的浙江新样本

  主持人:从“枫桥阅历”到“三治融合”“息事无讼”等,浙江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实践方面走在前列。新时代,浙江如何发挥“三个地”的独特优势,结合实际,探究打造基层社会治理新样本?

  杨开峰:连续强调党建引领,建立更全面、更有效的党委、政府与社会力气分散合作的体制机制,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横向联动整合社会资源的功能。

  持续转变观念,提高生疏。政府部门是治理的主体,也是治理的对象,是社会治理的参与者和效劳者。要努力向效劳型政府、高效政府和法治政府转变。

  在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力气现代化的总体大局中改善社会治理。要把社会治理同浙江其他领域的治理实践结合起来,比犹如“最多跑一次”改革结合起来,同秀丽乡村建立结合起来,同数字经济进展结合起来等。

  建立科学评估体系,不断总结阅历,实现持续创新。社会治理体系怎么样才算现代化?社会治理力气怎样才算现代化?我们怎么能保证行进在正确的道路上?评估、问责、学习必不行少。

  郁建兴:一项实践之所以能够成为阅历,是由于它具有超越属地治理特征的普遍性。社会治理实践要成为阅历,除了完善的治理体系之外,还需要与之匹配的治理力气。制度简洁学习和复制,而力气的培育需要正确的引导和时间的积累。

  无论是“枫桥阅历”、民主恳谈会,还是“三治融合”“息事无讼”,它们的背后都是一批又一批基层精英在机敏运用制度。所以,浙江省作为当代中国众多治理阅历的发源地,想要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进一步领跑全国,除了在制度支配和机制设计上总结阅历之外,更需要去思考提升社会治理力气的阅历和方法。“最多跑一次”改革在全国范围内的广泛集中,给浙江省各级政府总结治理阅历供应了重要样本。“最多跑一次”改革不仅留意制度和机制的设计,更在如何提高干部和群众的数字化思维和力气上,为其他地方政府供应了重要参考。唯有在治理体系和治理力气上双管齐下,浙江才智才能走出浙江,成为浙江阅历,为中国方案奉献浙江才智。

篇五:怎样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社会治理现代化与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

  作者:吴

  帆

  来源:《社会治理》2019年第11期

  吴帆

  南开大学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系教授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步走的总体目标。为了实现这一总体目标,《决定》对未来发展的努力方向和行动策略作出了战略部署。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成为《决定》提出的十三个“坚持和完善”当中的一项。同时《决定》也明确了社会治理的主要原则和行动路径: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社会治理不仅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作为国家治理体系中相对独立的领域,具有重要的发展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社会治理的三个重要任务

  第一,构建一个多维度、协同的社会治理制度体系。社会治理主要涉及人民内部矛盾调解、社会治安防控、公共安全、基层社会治理、国家安全五个领域。构建和不断完善这五个领域里的制度安排,是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首先,在每个领域都需构建和完善各方面的制度安排,具体包括每个领域相关的法律、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协同机制等,确保社会治理在这些领域的功能发挥;其次,五个不同领域制度安排之间必须具有协同性,要有机地统合在社会治理制度体系之中,共同为社会治理制度功能的发挥提供系统、协同的制度保障,促进社会治理的制度优势进一步转化为社会治理能力。

  第二,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合理、有效的社会治理制度是社会治理体系高效运行的首要条件,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社会治理制度高效运行的重要保障。但是,如果社会治理能力不足,将会直接影响到社会治理水平的提高和社会治理目标的实现。因此,社会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社会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应该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的要求,建设一支忠诚于党和人民、热爱社会治理事业、具有专业知识和技术的社会治理人才队伍;二是利用先进的数字信息技术建立一个现代化的社会治理网络平台;三是提高社会治理体系的运行效率,包括预判能力、反应能力、协调能力、动员能力和行动能力等方面的建设。

  第三,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有效运行。社会治理的基本格局是建立“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社会治理共同体涵盖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所涉及的所有参与主体。在这一共同体中,既包括政府部门之间的垂直管理和横向协作,也包括政府与社会力量之间、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社会力量之间、社会公众之间等各利益相关方的协商、合作与直接参与。因此,要统合社会治理共同体的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和不同主体,推进共同体的有效运行,既需要系统性的制度安排,也需要联动、灵活的工作机制,更需要各个主体较高的治理能力。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建立社会治理共同体需要思想的高度统一。

  二、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建设与社会公众参与

  《决定》明确提出社会治理共同体概念,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理论的创新。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建设是一个巨大的挑战。社会治理共同体是社会治理的基本格局,有效发挥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功能需要解决三个方面问题。一是不同主体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是否畅通。因为不同的参与主体,尤其是社会力量和社会公众能否有效参与社会治理,是建立共同体的基本前提。二是不同主体以何种方式参与社会治理。如何就社会治理问题进行充分的协商、协同与合作,需要建立一个合理、高效的共同体参与机制和工作机制。第三,应该如何建立和完善共同体的日常运行机制。如何能够根据形势变化、具体任务要求等及时做出反应和行动调整,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的运行机制与其他层面社会治理共同体的运行机制有何不同等,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和解决方案都需要进行深入研究。

  在“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建设中,社会公众的参与是一个重点和难点问题。虽然在社会治理具体不同领域,社会公众参与的途径、形式和内容有所差别,具体的工作方式和运行机制也有所不同,但是如何激发社会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热情,提升社会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为社会公众参与社会治理创造途径等问题的现实挑战普遍存在。

  第一,提高社会公众的社会治理责任意识。社会治理的目标之一是为全体人民提供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因此,每一个公民都有义务和责任参与社会治理。长期以来,人民群众在国家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但是,总体上社会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主动意识不强、参与热情不足、活力释放有限,这直接影响了社会治理共同体功能发挥的基础。因此,须在已有人民群众工作基础之上,进一步激发社会公众的参与热情和“人人有责”的主体意识,主动投身于社会治理事务中。

  第二,保障社会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机会和途径。在社会治理中要最大限度地动员人民群众的力量,同时需要为社会公众参与社会治理提供机会和途径。社会治理事务往往涉及多个领域、不同层级,既有法律层面的议题,也有社区生活的事务,因而人民群众参与不同社会治理领域的具体途径和方式也有所不同。需要注意区分社会治理的具体事务,建立相应的公众参与机制和参与方式,为“人人尽责”创造必要条件。

  第三,加强社会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培养。社会公众参与能力的建设是实现“人人尽责”的重要保障。社会公众参与能力的建设应包括四个方面:一是自我管理能力的建设,增强法律意识和公德意识;二是社会治理的认识能力建设,通过教育和培训帮助社会公众建立对社会治理的正确认知;三是自我组织能力建设,即人民群众社会治理队伍根据社会治理任务需要能够及时动员、有效组织和行动;四是鼓励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术的社会公众更为积极地参与社会治理,形成一支参与社会治理的技术力量。

  从发现社会、关注社会、管理社会到社会治理创新是党的十六大到十九届四中全会期间中国共产党的工作主线,尤其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正式提出社会治理命题,提出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总体目标之一以来,我们党不断创新社会治理体系,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明确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这标志着我国社会治理理论和实践的发展与创新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篇六:怎样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作者:曾媛

  来源:《当代党员》2019年第24期

  “村民有矛盾纠纷或有过激情绪和怨言,就把他们请到‘贵和工作室’来,先请他们坐下喝茶,再听他们慢慢说,然后跟他们讲理、讲法、讲德,最终让他们怨愤不满而来,握手言和而去。”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经过实践,探索出“乡村智能化防控+贵和工作法”的乡村治理模式,利用“贵和工作法”调解民事纠纷,进一步深化和发展了“枫桥经验”。

  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这个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的“枫桥经验”,在不断发展与进步中,形成了以人民主体为核心价值、实现人民利益为价值导向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近60年的时间里,变化的是“枫桥经验”的制度与定义,不变的是它一直以来依靠人民、为了人民的决心和信心。

  从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到党的十九大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再到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一路走来,可以发现,社会治理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作为其中最关键的一环,享有越来越重要的主体地位。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是人民之呼,更是时代之需。

  构建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社会治理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坚持党的领导是有效推进社会治理的根本政治保证。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在、幸福所在。同时,党员干部需要克服对上“看天气”,对下“耍霸气”,办公室里“找灵气”,却唯独不到群众中“接地气”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实实在在地走进群众,与群众共同构建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构建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必须加强人民参与。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人人参与社会治理,实现共建共治共享,需要发挥人民群众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需要人民群众依法合理有序地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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