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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尊崇优待制度建设17篇

发布时间:2022-11-15 12:50:04 来源:网友投稿

全面推进尊崇优待制度建设17篇全面推进尊崇优待制度建设  精选资料  加强制度建设全面推进机关规范化建设  2005年***成立以来,全面推进机关规范化建设,狠抓机关软硬件建设,完善制度,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全面推进尊崇优待制度建设17篇,供大家参考。

全面推进尊崇优待制度建设17篇

篇一:全面推进尊崇优待制度建设

  精选资料

  加强制度建设全面推进机关规范化建设

  2005年***成立以来,全面推进机关规范化建设,狠抓机关软硬件建设,完善制度,强化管理,改善机关面貌,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树立了市政部门的良好形象,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完善考核制度,激发内在动力

  为完成全局各项工作目标,我们注重科学地运用目标管理考核机制,让每名干部职工在适当的工作压力下工作,强化工作责任心,充分体现自我价值。在个人考核中实行“四三三”制,即个人平实工作业绩占考核成绩40%,领导评议占考核成绩的30%,干部职工评议占考核成绩的30%。同时实行“五不让”制度,即不让上级交办的事项在我这里延误、不让上情下达的渠道在我这里堵塞、不让工作失误在我这里发生、不让外来群众在我这里受冷落、不让市政形象在我这里受到损害。

  在具体实施中注重工作落实。首先,科学制定目标。每年年初,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制定全局的总目标。然后按照股室担负的职责、人员素质能力等情况,将总目标分解到各股室,再由股室细化分解到个人。其次,制定《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将目标分为工作纪律部分和业务部分两大类,按照科学标准转化可修改编辑

  精选资料

  为相应的分值,实行量化考核。第三,落实一岗双责,实行“三定”,即定目标、定责任、定效果。从局领导、股室负责人直至每一名普通干部职工,层层签订责任状,坚持月讲评、季汇总、半年考核等跟踪制度,从目标的制定到任务的分解,直至责任考核,环环紧扣,环环相联。

  二、建立健全工程内控制度,保证工程质量

  区***是政府为居民提供市政公共服务的部门,一行一动都要动用大量资金。在工程建设中如何加强工程项目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建设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保证工程运行是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我局在工程内控制度方面,经过几年的摸索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

  首先,规范工程项目立项。由职能股室根据实际写出报告,由局综合计划股审核,报局长审定后,予以上报。零星维修工程项目,由职能股室填写申请单,综合计划股和督查室现场核查后提出审查意见,经局长批准后实施。任何股室和个人未经立项不得擅自安排工程项目。

  其次,严格实行工程招投标制。综合计划股负责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工程项目勘察、测绘及施工图设计、图纸会审等工作由综合计划股负责组织实施,职能股室配合。根据政府采购要求,5万元以上工程项目报政府采购办,采用竞争性谈判或公开招标等形式确定中标单位。5万元以下工程项目由本局自行组织招标确定中标单位。无需招标的零星工程项目由综合计划股会同相关股室根据工程要求对施工队伍进行考察,报局领导批准后,组织可修改编辑

  精选资料

  实施。

  第三,严格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施工前由施工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报综合计划股审批后,方可实施。重点工程由局成立专门建设班子负责管理,其它项目均由综合计划股按照局里的要求组织管理。对在施工过程中管理不力造成质量隐患,或施工单位弄虚作假,管理人员未及时纠正者,一经查实,追究管理当事人行政责任、经济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第四,工程项目验收从严要求。政府立项工程的竣工验收,由综合计划股牵头,根据政府有关规定组织验收。本局安排的零星工程验收由综合计划股根据计划安排组织督查室及职能科室验收。原则上所有零星工程的验收要随报随验,涉及比较复杂或有隐蔽工程的零星工程,综合计划股及时跟踪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三、严格落实市政设施监督管理制度,全面提高市政管护质量

  ***负责河口城区公共设施的管养维护工作,主要包括道路保洁、绿地管护、路灯管理、道路维护、城区排水等五大项。为进一步强化对河口中心城区市政公用设施管护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管养施工标准,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各项管理办法和管养施工承包合同的落实,促进管理、养护、施工质量的全面提高,我局制定了《河口区市政设施管养督查考核办法》、《市政设施定期巡查制度》以及各项市政设施管养办法,通过各项制度的落实全面提高市政管护质量。

  一是建立市政设施管养督查考核办法。严格对业务职能股室处的督查考核,一查工作有无计划。业务职能股室处的周计划、月可修改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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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年计划是否及时制定并严格实施,工作计划是否及时抄报总督查室。二查业务职能股室处的日常工作,有无因管理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受到督办,已受到督办的事项是否改进。三查问题是否及时整改,对职责范围内存在的管养施工方面的问题及有关企业受到督办的事项,是否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按照标准和要求督促整改完毕。

  二是建立市政设施定期巡查制度。组织人员每天对市政设施进行定期巡查,重点对卫生保洁、垃圾清运、绿地卫生、市政设施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属于管护企业管养存在的问题,要根据各项管养管理办法责令其限期整改,属于我局直接管理的项目要及时安排整改。

  在加强制度建设工作提高机关规范化建设工作中,我们的做法还比较粗浅,与先进单位相比还很不成熟的地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努力工作,开拓创新,把机关规范化建设再推向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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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全面推进尊崇优待制度建设

  (二)加强制度建设1,高度重视制度建设,树立制度白权威性.高度重视制度建设,树立制度的权威性.制度问题”更带有卞本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制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度问题不解决,思想作风问题也解决不了.制度好制度好,度问题不解决,思想作风问题也解决不了".”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甚至走向反面.事,甚至走向反面.”坚持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首先,判别是非,制度具有明确的规范作用.有了制度就有了明确,具体的标尺.有了这样的标尺,既便于衡量,也便于检查监督,有利于防止和及时纠正各种形式的不当行为.制度本身就是

  一种规范,对有关白^职责,权限,权利,义务,程序等,或是作质的界定,或是作量的界定,对于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哪些怎样去做,规定得清清楚楚,使人一目了然.第二,纠正错误,制度具有强制作用.制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具有强制作用.制度一经颁布,就产生强制性,约束力,并有一定的机构保证其实行.第三,制度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从制度制定之后到其修改之前,始终保持其应有的效力,它不会因领导者的更迭而废止,也不会因领导者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可长期发挥作用制度建设更具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要坚持用制度

  管权,管事,管人.不但要有制度,还要有对制度的信仰和尊崇.没有制度的无上权威,制度就可能成为强权的附庸或道具.特别是部分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有法不依,执法犯法的行为已经

  严重削弱了法制的权威,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2,要把握住制度完善的重点.听证制度,问责制度,综合协调机制,政绩考核机制,环境评价制度,专家咨询制度,行政管理体制,财税管理体制

  《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加强依法行政和制度建设:遵守宪法和法律是政府

  工作的根本原则.必须严格依法行政,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监督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健全行政执法体制和程序.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制度.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健全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

  序,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健全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度.各级政府要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加强政府层级监督,充分发挥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的作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接受司法机关实施的监督.高度重视

  新闻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及时发布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3,加强制度创新.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

  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要按照以人为本,公平正义等原则的要求,对已有制度进行

  修正和完善,不断推动制度创新.必须大力提高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注重制度建设,以

  创新的精神做好制度建设X^***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对策提出切

  实可行的政策措施X^*****形成的经验要及时总结,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机

  制创新和方法创新.4,抓好制度落实.温家宝总理有这样一句名言:"执行力是政府工作的生命力."因此必须狠抓制度落实提高制度执彳T力.而政府有没有执行力和公信力,最重要的是

  能不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首先要健全执法体制机制,提高执法效能效能,降

  低执法成本,创新执法方式,增强执法理透明度,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其次要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配合,完善执法协调网络,实行综合执法,联合执

  法,捆绑式执法,形成部门联动机制,构筑执法合力.加大对于违法违加大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其违法成本.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其违法成本.再次要强化执法责任追

  究制度,追究制度,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要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或者错案责任追究制,对于错位,越位,缺位等不当行为,应当

  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依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最后要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须赔偿的监督.包括,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

  督,向其报告工作,接受质询;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其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行政机关实施的监督,积极出庭应诉,答辩.对人

  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的行政判决和裁定,行政机关应当自觉履行.创新层级监督新机制,强

  化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工作,形

  成监督合力.强化社会监督,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和群众举报的处理工作,拓宽监督渠道,完

  善监督机制,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监督创造条件.(三)加强监管对于执行过程中的

  问题要加强监管.划分监管权限,明确监管责任,实现权责一致,权责统一,避免权责脱节,避免重复监管,交叉监管,避免监管的错位甚至缺位重复监管,交叉监管错位甚至缺位,避免监重

  复监管错位甚至缺位监管出现盲点和空白点,影响监管的整体效率管出现盲点和空白点,影响监管的整体效率.监管的整体效率

篇三:全面推进尊崇优待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推进实施办法

  公司各部门:

  为了规范公司的制度管理,推动公司逐步走向精细化、规范化,保障企业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我公司2017年制度建设推进实施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度建设的必要性

  提高公司的规范管理,推进企业管理升级已经成为我公司目前迫在眉睫的首要任务,只有这样才能适应公司的发展形势,跟得上集团公司的发展要求。

  1、规范化管理是企业一项艰巨的、需要持续改进的工作。

  2、规范化管理是企业各项工作正常有效开展的基础,是企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有力保障。

  3、规范化管理同时也是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降低业务运作风险的重要管理手段。缺少规范管理的企业其经营管理工作必将一盘散沙。

  4、规范化管理只有通过制度优化,才能实现“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据可查”的行动纲领,将精细化管理落到实处。

  二、制度建设的基本原则

  各部门编制的制度应具有可操作性、系统性、合法性、平等性——四大基本原则。

  1、制度的可操作性是指,在编制制度时应从业务实际需求和管理规律出发,以现有体系和制度为基础逐步地进行优化和完善。

  2、制度的系统性则是指要坚持全面、统一的原则,要从全局的角度出发,避免发生相互矛盾的情况,保证制度体系整体的协调顺畅。

  3、制度的合法性是指制度不能与相关的法律法规或有关政策发生冲突,否则就会缺少法律效力或导致法律风险。

  4、制度的平等性则指编制的制度对各级管理层都应该一视同仁,应坚持责任、权限、利益相一致的原则,权利与义务不均衡是推进规范化管理的大敌,不平等的制度必将影响企业正常工作的开展。

  三、步骤和内容

  1、梳理罗列(7月12日前)

  需整理并罗列出部门的制度明细和对应业务流程,制度明细包括现有的、新增的和需要修改的,并根据业务开展的轻重缓急列出进度安排。

  2、分析优化、绘制流程(8月-9月)

  结合部门实际,对所有制度进行分析和优化,清晰管理思路,进一步确定制度目录。找出现行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改进的事项,结团公司的相关要求和制度以及公司正在实施的各项标准等进行修改,优化过程中注意征求相关业务部门的意见,据进度安排有序实施(制度后附对应的业务流程图)。

  3、修订完善、讨论会签(10月)

  所有的规章制度经过反复讨论、会签、审核后,最终把符合公司实际并具有可操作性的规章制度确定下来,并下发执行。

  5、考核检查(自正式下发至下次修订)

  通过考核促进各项制度可以“原汁原味”

  的理解、“不折不扣”的执行,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通过检查发现制度在执行过程出现的问题,找出出现问题的原因,制订对策,逐一解决。实现执行、反馈、调整、提高的闭环管理。

  6、汇编成册(11月)

  综合管理部对所有制度进行统稿、排版、校对、修改及最后的汇编成册工作。为确保工作质量要与各部门进行反复沟通、多次修改,据实际情况确定成册形式和印刷数量等具体事宜。

  需要强调的是,为弥补缺少明文规定的制度可能给管理工作带来的不良影响,及时避免和减少不规范的行为或做法,这时候我们就需要采取“边制订、边执行、边完善、边上报备案”的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

  四、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1、根据制度的轻重缓急,需要近期制定的制度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出台。

  2、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亲自把关,并制定详细可行的进度安排、逐步推进。

  3、各部门要成立内部编写小组,确保部门内部编制的制度互相融合、格式一致、有人统稿。

  4、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考评办严格按各部门制定的计划和公司的相关要求进行督促考核,加大考核力度:

  (1)思想上不重视,不按要求部署、审阅、沟通等属于态度问题的,扣10分/项次;

  (2)不能按计划节点完成编制工作的,扣5分/项次。

  (3)不按制度编写要求完成的,扣2分/项次。

  5、制定制度的注意事项:

  (1)原则上现有的制度都要在新常态下、新标准下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升级,适应目前的工作需要。

  (2)在原有的基础上研究总结经验,紧紧围绕公司的精细化管理统一标准、统一规范。

  (3)制度修订时要注意相关业务部门之间的横向沟通,确保各项管理之间衔接顺畅,口径协调。

  (4)制度修订时要注意语言规范、简练,具备可操作性。

  (5)综合管理部在统稿时要注意制度之间的融合性、衔接性,格式规范。

  6、所有定稿的制度均须由部门负责人把关签字、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送。

  六、相关附件

  1、制度建设管理流程

  2、管理制度编制格式规范

  2017年7月3日

  附件2

  管理制度编制格式规范

  1制度名称

  制度名称由“文件适用范围”+“文件使用事项”+“文件种类”构成。

  例如:“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由适用范围“公司”、适用事项“车辆”和文件种类“管理制度”组成。

  2制度正文

  2.1制度正文由“总则”+“分则”+“附则”构成。

  2.2总则:简要说明制订制度的目的、要求、依据、适用范围、有关概念及名词解释等。

  例如: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目的:规范公司车辆管理

  依据:略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的管理

  相关概念:必要时说明

  2.3分则:按章写,每章用标题标出该章的内容。

  例如: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由“车辆购置”、“车辆调配”、“车辆驾驶”、“车辆保管”等构成。

  3附则

  说明该制度与其它制度之间的关系。如该制度与其它制度发生矛盾怎么处理、该制度有无实施细则等。如果没有则不写。

  说明该制度的制订权、修订权、解释权、实施细则的制订归属。

  说明该制度的生效日期、有效期。

  说明该制度及实施细则的批准权、执行中的监督管理等事项。

  4关于制度条款标号

  参照国发〔2000〕23号文件的要求,用数字表示多层次结构序数,其标识方法为:

  第一层为“一、”“二、”“三、”

  第二层为“(一)”“(二)”“(三)”

  第三层为“1、”“2、”“3、”

  第四层为“(1)”“(2)”“(3)”。

  视制度的具体结构和内容需求可以不用第二层。

  5关于“制度”与“规定(或办法)”的使用

  5.1一般情况下,若比较系统且较长时间使用的,可定为“制度”,否则定为“规定”。

  5.2根据习惯用法来确定。例如:“养老金管理制度”比“养老金管理规定”更为普遍。

  5.3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6“细则”的制订规范参照制度编写规范进行

  7具体内容编排如下

  7.1题目:小二号、黑体、加粗、居中;题目与一级标题之间用五号字间距空一行;

  7.2一级标题:小三号、黑体;

  7.3二、三级标题:四号、宋体、加粗;

  若二级标题后有三级或者四级标题,则二级标题全部加粗;

  若二级标题后仅有段落文字,只需将阿拉伯数字加粗;

  三级标题后若需四级标题详细说明,则三级标题全部加粗;

  若三级标题后仅有段落文字,只需将阿拉伯数字加粗;

  四级标题无需加粗,若四级标题后还需增加内容,则用“a)、b)、c)”字样编写;后续内容可直接首行缩进2个字符无限编写。

  7.4正文内容:四号、宋体、行距固定值24磅、首行缩进2个字符、段落前的阿拉伯数字与正文内容统一空2个字符;

  7.5若文档中包含表格,则标题为小二号、黑体、加粗、居中;表格内容为五号、宋体、居中。

篇四:全面推进尊崇优待制度建设

  市局从优待警制度实施方案

  从优待警是公安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深怀爱警之心,善谋爱警之策,多做爱警之事,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既讲道理又办实事是做好新时期民警思想政治工作重点和关键。为进一步加强从优待警工作,关心爱护民警,进一步凝聚警心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一、努力建好“三个平台”,畅通诉求渠道,解民警之所想。

  1、健全民警思想状况分析制度,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和政工干部要加强与民警的沟通交流,将谈心谈话作为公安队伍管理、民警思想教育的日常工作方法,县(市、区)公安(分)局、直属分局及局属各部门的主要领导每年与民警开展谈心活动不可少于一次,准确及时地把握民警的思想脉搏。(责任单位:市县两级政工部门)

  2、全市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搜集民警反映出的困难和问题,并做好台账,能解决的立即协调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说明情况,做好思想工作。(责任单位:市县两级政工部门)

  3、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要在本单位内网网站上设立局长信箱、交流专栏,为民警与主要领导随时沟通提供平台,了解民警所需所想,倾听民警意见、建议和诉求,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为他们排忧解难。(责任单位:市县两级政工部门)

  二、从“五个方面”入手,为民警有效履行职责创造必要条件。

  4、加大硬件建设的投入,做好交警、巡警、特警、警官培训基地及派出所等单位的办公场所建设工作。加强各类警用装备的管理,加快装备的配备进度并相应的提高配备标准。努力为民警创造良好的办公环境及工作条件。(责任单位:装财处)

  5、推行“轮训轮值、战训合一”的训练模式,解决工训矛盾、战训脱节等问题,增强公安教育训练的质量和效能,提高民警的综合素质,减少民警在执法执勤活动中发生不必要的伤亡事故。(责任单位:政治部)

  6、出台在职教育奖励制度,引导激励全市公安民警加强文化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提升民警政治、文化、业务素质和执法工作水平。凡民警提出的正当学习要求,所在单位要尽量提供方便,对取得第二学历、学位的民警要拿出专门的经费进行奖励。(责任单位:市、县二级装财、政工部门)

  7、加强民警维权协会建设,完善民警维权机制,解除民警不必要的执法心理压力。聘请、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检两院、律师、警风警纪监督员和社会知名人士等参与到民警维权活动中来,加大民警维权工作力度。对一些

篇五:全面推进尊崇优待制度建设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全面推进制度体系建设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

  ?

  【字

  号】闵府发〔2016〕63号

  ?

  【施行日期】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全面推进制度体系建设的通知

  闵府发〔2016〕6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为推进政府系统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现就加强我区政府系统制度体系建设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工作实际,通过对区政府、委办局、街镇(工业区)各层级各项工作制度的全面梳理、修订完善、持续优化,形成科学合理、具体完备、切实可行的制度体系。通过制度体系建设,使区政府系统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做到公开公正,高效运行,充分发挥各项规章制度在工

  作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实现政府工作管理制度化。

  二、工作内容

  1.全面梳理:区政府层面重点梳理汇编区政府发文的各项制度;各单位梳理汇编本单位议事决策、工作管理制度、部门及人员岗位职责、工作流程规范等各项制度。

  2.修订完善:针对工作管理、具体运行中还存在的“真空、盲点”,原有制度不合理、不完善的环节进行修订完善,修订完善的制度一并纳入本次汇编。

  3.持续优化:结合具体工作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今后每年要进行一次制度的“立、改、废”工作。

  三、工作分工

  1.区府办:负责梳理区政府层面的各项工作制度,重点是本届政府2012年以来制定的制度,形成制度汇编(政策类文件的梳理汇编另行由区委政研室负责)。

  2.各委、办、局,街镇(工业区):负责梳理汇编、修订完善本单位、部门各项工作制度,形成单位制度汇编。

  3.时间节点:2016年11月底前,各单位完成本单位工作制度的梳理、修订完善工作;12月20日前完成制度的汇编工作,并将制度汇编报送区府办;今后每年3月底前完成制度的年度修订完善工作。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通过政府系统制度体系的建设,可以促进工作观念转变、工作方式创新、工作流程优化,不断提高行政效能、提升工作效率。各单位要深化对制度功能的认识,加大制度体系建设的推进力度。单位行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亲自指导;要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要指定牵头部门,组织工作班子具体落实、按节点抓好推进。

  2.建立体系,突出重点。着眼于建立科学完备的制度体系,努力实现制度在更

  高层面的系统整合。通过制度的梳理,修订、优化,构建一个闭合的、关联的、科学的制度系统,发挥制度的整体功效。同时要结合地区特点、单位职能,突出议事决策、内部管理、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等重点环节、关键部位的建章立制工作。

  3.注重质量,动态优化。提高制度质量是保证制度执行的前提和基础。在内容上,要按照“精简高效”要求,该简化的简化、该优化的优化、该固化的固化。在方法上,可采取集体讨论、交流研讨论证等方式,建立大多数人接受的制度体系。同时,制度建设是一个以终为始、与时俱进的过程,该新建的新建,该修订的修订,该废止的废止,每年度抓好制度的修订完善、动态优化工作。

  4.抓好宣贯,强化执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本次制度修订汇编后,各单位都要精心组织,搞好制度的学习宣传工作,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要强化问责,对违反制度行为的,坚持“零容忍”,该告诫的告诫,该处分的处分。要强化监督,运用信息化等多种手段,公开制度内容,在加强制度执行内部监督的同时,强化外部监督。

  各单位要参照本通知要求,督促下级部门逐级推进制度体系建设。

篇六:全面推进尊崇优待制度建设

  中国老年优待制度的发展定位与政策建议

  优待老年人,让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是全面建成

  小康社会、和谐中国的重要内容。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老年优

  待事业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早期的老年人优待项目主要散见于

  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制度中。虽然没有出台老年优待专门政策,但是老年人优待也已经超越乡规民约的“软法”范畴.被纳入经

  常性的制度保障。

  这一时期,国家越来越多地介入到老年人优待

  工作当中来,老年人优待的责任主体开始从社会向政府转移。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借鉴某些发达国家对老年人在住房、医疗、旅行、交通等方面给予特别优待的做法基础上,中国开始探索制

  定老年人社会福利政策。

  截至目前,中国已经初步建立起老年优

  待制度体系。已有研究对老年优待制度着墨不多。冯威(

  2012)

  从老年人社会优待政策法治化的角度论及了建设全面、完整的老

  年人社会优待法律制度体系及老年人社会优待内容的更新和完

  善。杨立雄(2012)则将老年优待放置在整个社会优待制度中,论及了老年优待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发展老年优待制度的原

  则、优待项目和方式设计以及老年优待制度改革措施等方面内

  容。在此基础上,本文将着眼于2012年《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修订后特别是全国老龄办等24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

  优待工作的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发布后老年优待制度面

  临的一系列新形势、新问题,重点对该制度未来的发展定位及具

  体政策措施进行较为全面、深入的研究。

  一、中国老年优待制度的发展状况

  目前,中国老年优待制度主要由

  全国和地方两个层面的法

  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来规范。在全国层面,老年人社会优待工

  作开展和制度建设主要依赖于2012年修订后的《老年人权益保

  障法》、2013年全国老龄办联合其他24个部门发布的《意见》

  以及2011年国务院印发的《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

  划》。修订后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在法律中首次明确了老年

  人“有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并专门设置“社会优

  待”一章对老年人享有的社会优待权利予以较为详细的规定,而2013年颁发的《意见》是目前我国老年人社会优待领域最全面、最具体的全国性专项文件。在地方层面,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也相继出台了老年人优待的实施意见和专项规定。

  由于2013年《意见》新近才出台,各地按照2005年《关于加强老年

  人优待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出台的老年人优待政策措施还未更

  新。2013年《意见》规定的6个方面的优待项目,涵盖了目前

  各地老年人优待政策涉及的所有内容。其中,31个省份均有规

  定的优待项目共有

  4项,20个以上省份都有规定的优待项目共8项(见表1)。

  考察各地老年人优待政策实施机制发现:大部分省份将60岁以上老年人作为基本优待对象,并对不同年龄区间的老年人给

  予不同的优待项目和优惠幅度,上海和陕西规定基本优待年龄为

  70岁;湖北、贵州、宁夏、青海等四个省区对外埠老年人实行

  同等优待,广西和海南惠及常住外埠老年人;

  大部门省份规定凭

  本省优待证享受优待,广西、贵州、云南规定也可以凭身份证、离休证、退休证、户籍证明等有效身份证件享受优待;大部分省

  份规定由省级老龄委或老龄办负责优待证的制作和优待工作的

  日常管理,北京为老龄协会,上海为市退休

  职工管理委员会;广

  西和陕西规定地方规定和省级规定不一致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

  则实施;一半以上省份要求相关实施优待服务的场所具有优待标

  志;海南、福建等少数省份规定了对承包单位政策性亏损的财政

  补偿机制,或者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优待;7个省份对违规

  处罚有明确规定。

  二、中国老年优待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优待政策规定较为粗疏,具体项目界定不清晰

  在全国范围内仅有少数规范对老年人优待政策有所规定,不

  仅效力层级不高,可操作性也不强。在地区层面,各地制定的老

  年人具体优待措施也没有超出《意见》规定的范围,基本上都是

  根据地方实际能力与意愿选择其中若干种加以规定,部分地区内

  容缩水还比较严重。此外,由于概念不清,老年人优待与其他社

  会保障项目存在相交叉和重叠的现象,一些与老年人优待无关的

  项目也被纳入优待政策范围,如要求社保基金按时发放等。

  (二)优待政策地域局限性强,全国通用存在障碍

  当前,中国老年人优待政策的地方性规定多与行政区划相结

  合,以户籍制度为基本管理依据,享受范围也多限定在户籍在相

  应辖区的老年人。

  这样就无形中将老年人划分为两种类型:

  有权

  享受本地优待的老年人和不能享受优待的老年人,使得老年人优

  待政策不断“碎片化”。

  这就是说,老年人优待在性质上更多地

  是作为一种“地方粮票”而存在的,在全国范围内通行存在着许

  多体制上的障碍,造成不同地区老年人在享受优待时权利不对

  等。

  (三)优待政策内容在地区间、城乡间、人群间差异较大

  一些经济

  条件较好的省市,优待服务项目多达十多条,一些

  经济欠发达省市的老年人优待措施受众面小、水平较低,还有一

  些地方将主要优待范围限定在使用公共设施与公共服务等事项

  上;大部分优待项目只有城市老年人才能实际享受,从而成为城

  市老年人的“专利”;2013年《意见》规定的带有普惠性的老

  年人优待以及失能老年人、失独老年人优待项目与离休老年人优

  待项目之间在水平上存在着明显的差距,在不同老年人群间造成

  了待遇不公。

  (四)老年人优待政策在实践中难以落实

  由于给予老年人社会优待并不属于强制性的法定义务,许多

  没有接受财政补助的义务主体在提供老年人优待这类公共品或

  准公共品时积极性普遍不高,经常会找借口拒绝提供社会优待服

  务。各地在执行优待规定的过程中,经常有个别负有优待义务的

  行业或单位对服务项目、内容打折扣。对此,各地由于缺乏行之

  有效的处罚措施,使得各项老年人优待规定缺乏实际约束力。

  如

  果老年人优待政策仍然主要依靠社会主体自身的道德责任感,继

  续走“政府请客、企业买单”的老路,必然会导致许多老年人优

  待项目难以落实。

  三、中国老年优待制度定位与发展原则

  (一)关于制度发展定位

  优待的本质在于群体间待遇的比较,老年人优待即在同一项

  目上给予老年群体较其他群体更多的经济补贴、优先优惠和便利

  服务。这些内容不是通过现金或物质给付就能完全替代的,也不

  同于单纯的服务提供,而是要确保老年人在接受这些福利给付时

  能够享有补贴、优先、优惠和便利。与社会救助相比

  .老年优待

  制度保障水平较高、保障项目较为广泛(包括政务服务、卫生保

  健、交通

  出行、商业服务、文体休闲、维权服务等)、保障灵活

  性较强(可高可低、可多可少)。与社会保险相比,老年优待制

  度并不需要受益人为之缴纳费用,一般只需要年满

  60周岁就有

  权享受这项待遇。不管是社会救助制度,还是社会保险制度,均

  属强制性制度安排,其保障内容和保障形式比较统一,而老年人

  优待项目在达到立法要求的最低水平后,则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

  密切相关,保障水平相差较大。因此,从性质上来说,老年优待

  制度应当归入老年人福利的范畴。

  从法理上来讲,老年享受社会优待首先源于社会主体权利的

  平等性。在现代社会,对一些特殊群体(如老年人)给予适度的

  特别对待或侧重保护,已经成为实现权利实质平等的重要方式。

  在这个方面,罗尔斯的实质正义观能够为它提供理论注脚和逻辑

  基础:罗尔斯提出的“差别对待”法则中规定,在实现形式平等

  的基础上,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该有利于社会中的“最不利成

  员”或“最少受惠者”;正义原则所要求的各种(可允许的)不

  平等,“都应该使某种功能性分配有利于最不利者的期待”。

  因

  此,在本质上,老年人社会优待不是赋予老年人特权,而是给予

  其倾斜性保护,非但没有破坏正义原则.相反恰恰正是为了实现

  权利平等和社会公平正义。

  更进一步讲,老年人享受社会优待属

  于复合型社会权利,“兼具福利权、(实质)平等权与物质帮助

  权的多重特性以及人身权与财产权的双重属性”。

  不同于以避免

  来自国家或他人的侵犯为要旨的传统型权利,作为积极权利的老

  年人社会优待权,其实现依赖于国家和社会的积极作为,需要国

  家和社会为之

  制政立法、为之出资出力、为之克己让利。这也就

  决定了国家在老年优待制度中的主导地位和社会在老年优待服

  务提供中的主力军作用。

  (二)关于制度发展原则

  1.

  坚持“普惠性”和“选择性”相结合。

  老年人对于社会优

  待既存在普遍性需要,也存在特殊性需要。因此,未来老年优待

  制度发展,应当坚持“普惠性”和“选择性”相结合:

  既需要建

  立统一的“全国粮票”,也不排斥“地方粮票”;

  既需要适用于

  全体老年人的项目,也需要面向特定老年人群体的个性化优待项

  目。具体而言,“普惠性”老年人优待项目主要针对老年人一般

  性的各种优待需要以及应当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政策的各类优待

  需要,旨在让所有老年人普遍享受;

  “选择性”老年人优待项目

  主要针对老年人特殊优待需要以及各地根据自身经济社会发展

  实际情况而附加的福利待遇,旨在照顾特殊群体以及满足“地方

  特色”需要。除此之外,老年优待制度也应当在经济补贴、优先

  优惠和便利服务等三类常见的优待方式中做好相应定位和分工。

  鉴于经济补贴主要由政府和公共财政来负担,并考虑到老年人的

  实际经济状况,本类优待项目应向贫困老年人等经济困难老年群

  体倾斜,而优先优惠和便利服务项目主要由社会主体、市场主体

  以及社会成员来承担,应向高龄和失能老年人倾斜。

  2.

  坚持“政府主导”和“多方参与”相结合。

  像其他社会福

  利制度一样,老年优待制度也应当遵循“福利多元主义”的发展

  趋势,将政府、社会主体乃至社会成员都纳入责任主体,实现“政

  府主导、多方参与”。这其中,政府在老年优待制度中承担主导

  责任。当然,政府不可能

  包办老年人优待政策,其主要提供的是

  政务服务优待。

  由于老年人优待涉及的主体多为利用公共资源发

  展起来的公益性主体或者是获得公共资源管理经营权的市场主

  体,它们理应承担向老年人提供优待服务的社会责任。

  还有一些

  纯粹的市场主体,政府也可以通过提供对价补偿的方式将其纳入

  到老年优待制度中来。

  此外,普通社会成员也有尊老敬老的社会

  伦理责任。

  3.

  坚持公平的价值理念。

  作为一项老年福利政策,老年优待

  制度的未来发展还应遵循老年福利政策乃至社会保障政策一贯

  追求的公平原则。

  在老年优待制度中,公平原则的最充分体现就

  是建立覆盖全体老年人的优待项目体系,让老年人普遍享受优待

  福利。具体而言,公平原则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老

  年优待制度设计中,必须打破各种身份限制,公平地对待每个老

  人并确保其享受到相应的优待。

  同时,老年优待制度设计既要考

  虑个别老年群体的特殊性,还要兼顾考虑权利的实质平等,尽量

  将不同老年人群体间特别是离休老年人与普通老年人之间的优

  待水平差异控制在适当的、可接受的范围内。

  在老年人优待实践

  中,为实现结果公平,还应对贫困、失能、高龄老年人等“弱势

  群体中的弱势群体”予以倾斜关照。

  此外,老年优待制度还应平

  衡好老年人权益与其他社会群体利益之间的关系.对老年人过度

  使用乃至违规不当使用老年人优待服务的行为进行合理限制。

  四、完善老年优待制度的政策建议

  (一)明确老年人优待方式和项目

  老年人优待方式是类型化了的老年人优待方法。

  一是经济补

  贴。这主要是指政府在老年人接受服务过程中给予他们的资金补

  贴。在实践中,经济补贴既可以直接给予作为服务需方的老年人,也可以拨付给承担服务的供方。

  通过经济补贴,能够减轻老年人

  支出负担,有利于缓解贫困,使得老年人更有能力购买特定服

  务,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提高生活质量。二是优先优惠。这是指

  社会服务和特定的市场服务提供方给予老年人的优先服务权和

  经济优惠。给予老年人优先待遇基于社会价值认同,是公民权利

  的一种自觉让渡,是社会公认的机制规范,是社会文明的重要表

  现。服务优先的适用场合主要有排队等候、资源有限和发生拥挤

  以及维权服务时。服务提供方给予老年人经济上特别是服务价格

  上的优惠并不违反市场公平交易原则,而是服务提供方履行社会

  责任的表现。三是便利服务。这主要是服务提供方采取给予老年

  人以区别服务的方式为老年人购买产品、些便利待遇的形式通常有设立老年人专座、等。

  接受服务提供方便。这

  专门窗口、专用通道

  至于老年人优待项目,则应当在分析、厘清现有老

  年人优待项目的基础上进行筛选。

  未来老年人优待项目主要应当

  包括:一是政务服务优待,这是指政府在提供社会保障和基本公

  共服务时给予老年人的各种优待及对老年人承担的义务,也包括

  在老年人无法或者很难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和责任时对其进行

  豁免。这方面的责任不同于指向其他义务主体的责任,是不容推

  卸的“硬任务”,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二是卫生保健优待。这

  主要是指在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的过程中,针对老年人实行的经济

  补贴、优先优惠、便利服务等措施。三是交通出行优待。这是指

  公共交通及其他交通设施乃至全社会为老年人出行以及参与社

  会生活提供的优先优惠、便利并为之创造的无障碍环境。四是商

  业服务优待。这是指各商业机构、社区服务组织等在为老年人提

  供商业服务的过程中给予他们的优先、优惠及便利。五

  是文体休

  闲优待。这是指政府或社会针对老年人在享受文化体育休闲服务

  时给予的服务优先、经济优惠等,以鼓励其参与社会活动。六是

  维权服务优待。

  这是指司法机关、法律服务机构在给老年人提供

  服务的过程中给予优先或减免费用的待遇。

  (二)建立全国基本老年优待制度,统一优待对象和凭证,破除地域限制

  为克服目前老年优待制度实行属地化管理带来的种种弊端,需要建立全国基本老年优待制度,将部分基本老年优待项目、优

  待内容、优待方式、优待标交由国家层面进行规定,做到全国适

  度统一。具体言之.可以将20个以上省份都规定了的优待项目先

  行上升为全国层面的老年优待项目,再视情况逐步扩展基本老年

  优待制度的项目范围。经过清理,这些优待项目包括:医疗机构

  提供就医优先、优惠及便利;

  商业性机构提供优先、优惠及便利;

  公共交通、长途客运、铁路、水路和航空客运提供优先、优惠并

  设专座;

  免费使用公厕;

  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或优惠开放和提供

  服务;公园、园林、旅游景点提供门票减免:优先、优惠使用公

  共体育场馆和设施;法律援助的优先受理、审核和指派;提供司

  法救助和涉老案件的优先立案、审理和执行;

  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减免服务费用。

  另外,我们还应通过立法统一优待对象,使更多的老年人优

  待项目能够被60岁以上老年人平等享有,在此基础上适当照顾

  贫困、高龄和失能老年人。同时,改变目前各地分别制作和管理

  优待证件的做法,对全国基本老年优待项目实行全国范围内“一

  证通”或凭居民身份证即可享

  受。

  此外,还应逐步消除地域限制。

  使外地老年人同样能够享受本地老年人所享有的优惠待遇。

  (三)完善政府和社会共同承担机制

  在优待政策的制定、执行、监督方面,各级政府不仅应该根

  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要求制定行政区域内老年人优待政策

  措施,还应该将老年人优待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并建立监督管

  理机制,促进管理水平的提高。在经费投入方面,建立稳定的经

  费保障机制,对部分老年优待项目或直接财政补助或给予税收优

  惠。具体而言,对于因承担优待服务义务而影响自身效益的行业

  和单位,政府应通过直接经济补贴或给予优惠政策等予以合理补

  偿,帮助减轻其政策性亏损。同时,降低公益性行业的准入门槛,简化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的设立条件。

  对提供

  优待服务且符合资助条件的主体,不论其出资来源、所有制性质

  都应给予补贴,以政府财政投入调动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

  老年优待服务提供中来。应当看到,实行老年人社会优待可能会

  对这些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带来不小负担,这既需要它们有履行

  社会责任的意识,也需要政府通过政策优惠、购买服务或给予补

  贴等形式加以补偿。此外,老年人优待制度还需要全民参与和支

  持。例如,在乘坐公交车时其他非老年人群体就不应占据老年人

  专座:公民个人可以志愿者身份参与到优待老年人工作当中去,为老年人优待工作提供资金或物质帮助,或自行开设非营利性老

  年人社区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免费或低收费的相关服务等。

  (四)

  老年优待制度应与其他相近制度或政策衔接

  老年人优待制度应该与社会救助、社会保险乃至其他老年人

  福利制

  度相区分开来,避免混同不清。但是,也需要做好该项制

  度与其他相近制度或政策的衔接、配合。例如,老年人优待政策

  应当与家庭税收政策相配合,如对赡养、优待老年人的家庭实行

  所得税减免或者直接发放经济补贴等;在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制

  度中对老年人享受相关待遇提供便利条件,优先保障老年人合法

  权益。再如,各个地方可以将高龄津贴和老年人优待支付系统相

  连通,允许老年人使用高龄津贴支付相关服务费用。

  (五)

  完善老年人优待服务实施技术手段

  除了老年优待制度设计以及相关工作机制的健全,完善老年

  优待制度还离不开老年人优待服务实施手段的技术支撑。例如,针对前述老年人过度使用乃至违规不当使用老年人优待服务的

  情形,有必要米取技术措施(如通过在优待证或身份证上的电子

  芯片识别并限制老年人享受公共交通优待服务的时段或次数等)

  对老年人过度使用优待服务进行合适限制。

  再如,医疗服务机构

  可以尝试允许老年人通过电话或网络优先挂号、预约等。

  五、结语

  目前,中国老年优待制度体系虽然已经初步建立,但还呈现

  粗疏零散、高度政策性、碎片化的特征,存在优待项目界定难、优待福利流动难、优待政策落实难、优待差距缩小难、政策效力

  层级不高和可操作性不强、对违规行为缺乏有效的处罚措施、无

  法限制老年人过度使用优待服务等问题。未来.中国老年优待制

  度应当在做好正确定位的基础上,坚持“普惠性”和“选择性”相结合、“政府主导”和“多方参与”相结合以及公平原则,明

  确老年人优待方式和项目,建立全国基本老年优待

  制度,促进老

  年优待立法,建立政府、社会共同承担机制,做好与其他制度的

  衔接、配合,完善老年人优待服务实施技术手段等。

篇七:全面推进尊崇优待制度建设

  区县老人优待规章制度

  1、区县老人优待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促进老龄事业的快速发展,做好老年人优待服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权益保障法》、《省老年人优待办法》和《市老年人优待规定》及省、市建立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制度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老年人均指户籍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60周岁以上的公民。

  第三条凡户籍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老年人,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县老龄办办理《市老年人优待证》(以下简称老年优待证)或《省敬老优待证》(以下简称敬老优待证),凭证享受本规定的优待、优惠服务。

  第四条凡户籍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75周岁以上老年人,均享有生活保健费。具体标准为(一)75周岁至7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年享有360元的生活保健费(由县财政承担)。(二)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年享有600元生活保健费(其中省财政承担20%,县财政承担80%)。(三)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年享有1200元的生活保健费(由省财政承担)。(四)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年享受2400元生活保健费(由省财政承担)。高龄老人的生活保健费由本人或家属申请,填写《省高龄老人补贴申请登记表》,并附当年二寸免冠生活近照三张,报行政村或社区居会。行政村或社区居会经过认真审查核实,进行评议,并在辖区内张榜公示7日,接受群众监督,无异议后统一上报乡镇老龄办。乡镇老龄办按报表、照片、身份证、户籍证明经过初审并统一以红头文件、电子板上报县老龄办。

  县老龄办负责按照省、市财政承担比例和要求报市、县财政局和市老龄办,按市、县下拨的老年人各年龄档次建立高龄老人信息数据库,并按标准将89周岁以下的高龄老人生活补贴下拨到各乡镇老龄办,由乡镇老龄办负责通过基层信用社建卡发放。各基层信用社要积极配合,不得推诿。9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保健费暂由县老龄办直接送在老年人手中,属于本县承担的老年人生活保健费由县财政列入年度预算。

  第五条各乡镇要把老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快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逐年增加老年事业发展经费,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县财政按本县老年人总数每人每年4元标准预算,下拨县老龄办,由县老龄办具体协调支配。

  县财政每年按总人口人均1元标准预算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下拨县老龄办,由县老龄办统一协调支配,用于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组织、老年公寓、养老院、敬老院、爱心护理院等养老服务设施。

  第六条民政部门对老年人应当优先支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有赡养人但无赡养能力的对象,应当优先纳入城乡救济。

  第七条老年人不承担各种社会集资。农村老年人可免交乡村公益事业金,不承担村级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的出资、屯的义务。

  第八条各村民员会应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可将部分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果园、水面、荒坡等作为养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养老。有条件的村民员会,可在村集体收益中提取一定的资金,作为养老补助金,根据不同年龄档次确定标准予以补助。

  第九条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需要法律援助时,司法部门应当

  免费给予咨询,需要诉讼的,可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

  第十条各级医疗机构应设立老年病专科或门诊,对持有老年人优待证(离休干部荣誉证)的老年人免收挂号费,实行就诊、治疗、交费、取药、住院“五优先”原则。县老龄办每年要力争为80周岁以上老年人安排免费体检一次。

  第十一条各交通运输站、售票窗口优先给老年人办理售票手续。县城各公共交通车辆应对60周岁至69周岁老年人凭老年人优待证实行半票优惠,70周岁以上老年人凭老年人优待证件实行免费乘坐公共车。所免票款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具体票款数额由县财政局牵头会同老龄办、公交公司商定,由财政局兑付给各公交公司。县城各类商业网点,应设立老年人购物休息点,其他服务行业也要对老年人给予优惠服务和照顾。

  第十二条孤寡、居老年人和养老服务机构,如老年公寓、敬老院、养老院等需要安装有线电视和微波电视及固定电话的,凭村、社区证明以及养老服务机构的申请,经县老龄办审核后,可享受有线电视入网建设费和配置微波接收及固定电话设备费可实行半价优惠(已安装的不再享受优惠)。

  第十三条老年人凭老年人优待证或敬老优待证到适合老年人锻炼身体的文化馆(社)、俱乐部、公园、体育场可免收入场费;到旅游景点可免收门票费;到影剧院观看戏剧、影视片时,影剧院要实行半价优惠;可免费使用收费公共厕所。

  第十四条民政、文化、教育、体育等行政部门应当积极组织和指导乡镇社区开展老年人文化、教育、体育等娱乐活动,助老年人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和提高健康水平。各乡镇人民政府,村、社区居会和行政村会应当积极为老年人提供活动场所,经常组织老年人开展各种活

  动。

  第十五条广播、电影、电视、报刊等舆论宣传媒体应当积极宣传老年人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加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尊老、敬老、养老社会氛围。

  第十六条各部门特别是涉老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切实采取措施,做好老年人优待项目的落实工作,保证涉老经费的专款专用。对不落实老年人优待项目的单位和经营业主,其上级主管部门应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

  第十七条对刁难、侮辱、幅、虐待老年人情节严重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外地老年人前来观光旅游探亲友的,凭当地敬老优待证或者本人身份证,可享受本规定的有关优待、优惠服务。

  2、区县老人优待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促进老龄事业的快速发展,做好老年人优待服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权益保障法》、《省老年人优待办法》和《市老年人优待规定》及省、市建立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制度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老年人均指户籍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60周岁以上的公民。

  第三条凡户籍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老年人,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县老龄办办理《市老年人优待证》(以下简称老年优待证)或《省敬老优待证》(以下简称敬老优待证),凭证享受本规定的优待、优惠服务。

  第四条凡户籍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75周岁以上老年人,均享有生活保健费。具体标准为(一)75周岁至7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年享有360元的生活保健费(由县财政承担)。(二)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年享有600元生活保健费(其中省财政承担20%,县财政承担80%)。(三)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年享有1200元的生活保健费(由省财政承担)。(四)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年享受2400元生活保健费(由省财政承担)。高龄老人的生活保健费由本人或家属申请,填写《省高龄老人补贴申请登记表》,并附当年二寸免冠生活近照三张,报行政村或社区居会。行政村或社区居会经过认真审查核实,进行评议,并在辖区内张榜公示7日,接受群众监督,无异议后统一上报乡镇老龄办。乡镇老龄办按报表、照片、身份证、户籍证明经过初审并统一以红头文件、电子板上报县老龄办。县老龄办负责按照省、市财政承担比例和要求报市、县财政局和市老龄办,按市、县下拨的老年人各年龄档次建立高龄老人信息数据库,并按标准将89周岁以下的高龄老人生活补贴下拨到各乡镇老龄办,由乡镇老龄办负责通过基层信用社建卡发放。各基层信用社要积极配合,不得推诿。9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保健费暂由县老龄办直接送在老年人手中,属于本县承担的老年人生活保健费由县财政列入年度预算。

  第五条各乡镇要把老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快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逐年增加老年事业发展经费,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县财政按本县老年人总数每人每年4元标准预算,下拨县老龄办,由县老龄办具体协调支配。

  县财政每年按总人口人均1元标准预算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下拨县老龄办,由县老龄办统一协调支配,用于鼓励、引导和支

  持社会力量兴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组织、老年公寓、养老院、敬老院、爱心护理院等养老服务设施。

  第六条民政部门对老年人应当优先支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有赡养人但无赡养能力的对象,应当优先纳入城乡救济。

  第七条老年人不承担各种社会集资。农村老年人可免交乡村公益事业金,不承担村级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的出资、屯的义务。

  第八条各村民员会应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可将部分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果园、水面、荒坡等作为养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养老。有条件的村民员会,可在村集体收益中提取一定的资金,作为养老补助金,根据不同年龄档次确定标准予以补助。

  第九条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需要法律援助时,司法部门应当免费给予咨询,需要诉讼的,可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

  第十条各级医疗机构应设立老年病专科或门诊,对持有老年人优待证(离休干部荣誉证)的老年人免收挂号费,实行就诊、治疗、交费、取药、住院“五优先”原则。县老龄办每年要力争为80周岁以上老年人安排免费体检一次。

  第十一条各交通运输站、售票窗口优先给老年人办理售票手续。县城各公共交通车辆应对60周岁至69周岁老年人凭老年人优待证实行半票优惠,70周岁以上老年人凭老年人优待证件实行免费乘坐公共车。所免票款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具体票款数额由县财政局牵头会同老龄办、公交公司商定,由财政局兑付给各公交公司。县城各类商业网点,应设立老年人购物休息点,其他服务行业也要对老年人给予优惠服务和照顾。

  第十二条孤寡、居老年人和养老服务机构,如老年公寓、敬老院、养老院等需要安装有线电视和微波电视及固定电话的,凭村、社区证明以及养老服务机构的申请,经县老龄办审核后,可享受有线电视入网建设费和配置微波接收及固定电话设备费可实行半价优惠(已安装的不再享受优惠)。

  第十三条老年人凭老年人优待证或敬老优待证到适合老年人锻炼身体的文化馆(社)、俱乐部、公园、体育场可免收入场费;到旅游景点可免收门票费;到影剧院观看戏剧、影视片时,影剧院要实行半价优惠;可免费使用收费公共厕所。

  第十四条民政、文化、教育、体育等行政部门应当积极组织和指导乡镇社区开展老年人文化、教育、体育等娱乐活动,助老年人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和提高健康水平。各乡镇人民政府,村、社区居会和行政村会应当积极为老年人提供活动场所,经常组织老年人开展各种活动。

  第十五条广播、电影、电视、报刊等舆论宣传媒体应当积极宣传老年人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加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尊老、敬老、养老社会氛围。

  第十六条各部门特别是涉老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切实采取措施,做好老年人优待项目的落实工作,保证涉老经费的专款专用。对不落实老年人优待项目的单位和经营业主,其上级主管部门应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

  第十七条对刁难、侮辱、幅、虐待老年人情节严重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外地老年人前来观光旅游探亲友的,凭当地敬老优待证或者本人身份证,可享受本规定的有关优待、优惠服务。

  3、区县老人优待规章制度

  敬老、养老、助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建设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为了贯彻落实《中共、xx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中发〔xx〕13号)精神,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权益保障法》,适应我x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形势,根据《xxx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权益保障法〉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持有x人民政府制发的"《xxx老年人优待证》的老年人,在我x行政区域内享受下列优待服务;

  (一)国有各类公园、风景名胜区、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纪念馆等场所,免购门票进入,但上述场所举办型经营性活动期间除外;

  (二)国有体育场(馆)、游泳池、影剧院周一到周五,购半票入场;

  (三)在县级以上医院就医,优先半价挂号、优先就诊、优先取药、优先住院,同时享受医院实行的其他优待规定;

  (四)优先购买火车票、飞机票、长途汽车票,优先上下火车、飞机,乘坐城市公共交通车辆按起步票价购票;

  (五)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或者按有关规定,提供法律援助;

  (六)免费使用收费公共厕所;

  (七)其他优惠政策和优待服务。

  为老年人提供优待服务的单位、场所在对外进行承包经营时,应明确规定对老年人实行优待的相关条款,承包经营者不得以承包为由拒绝执行。

  第二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百岁及其以上的老年

  人,政府每人每年发放1000元的特殊生活补贴;对9599岁的老年人,每人每年发放不低于500元的生活补贴;对9094岁的老年人,每人每年发放不低于300元的生活补贴。对89岁及其以下的城乡特别困难的老年人,应优先给予资金和物资的救助。财政困难的地区,省财政在专项资金中给予适当补助。

  第三条农村70岁以上老年人不承担村级兴办集体公益事业出资义务。6069岁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适当减免村级兴办集体公益事业出资义务。

  第四条因丧失劳动能力,纳税确有困难的农村老年人,经本人申请,村会签注意见,乡镇征收机关审核,报县级征收机关批准后,可减征或免征农业税。

  第五条符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农村生活特别困难的70岁以上的城乡老年人到医院就诊时,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

  第六条凡对老年人实行优待的单位、场所,都应当在入口处、收费处、营业室等适当位置为老年人提供优先服务、凭证优惠及免费等内容的明显标志。

  第七条商业、饮食、维修、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电信、银行等各类服务行业及其他与老年服务有关的企业事业单位,应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情况,做出优先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并给予优待照顾的承诺。

  以上部门就服务项目及条款与省老龄工作员会办公室签约,新闻媒体应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并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

  第八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民,都应当按照本规定履行优待老年人的责任和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取消老年人应该享受的各项优待。对不按本规定履行优

  待老年人义务的,由当地政府责令其改正,并进行批评教育;对不履行优待老年人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4、规章制度会议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我家整理的规章制度汇编会议制度,欢迎家分享。

  一、总体要求

  1、xxx市xxx管理处会议包括处例会、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业务学习会议、领导办公会议等。

  2、各种会议必须充分发扬,坚持集中制原则,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的基础上,由会议主持人决策。暂时不能统一意见,又不急办的事项应在下次会议再议后决策。

  3、凡决定重事项的会议,与会人数应在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确属紧急事项可不受人数限制,由主持工作的领导研究决策后执行,事后相互通气,并在处例会上通报督办执行情况。

  4、所有需提交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均须以书面形式提前向处领导提交议题,由具体负责同志收集汇总,安排上会,明确会议的范围、内容及会议主题。所有非紧急事项,均不得临时开会。

  5、所有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必须会前向办公室或会议主持人请假。参会人员应关闭手机,集中精力,认真思考,积极发言,陈述观点看法应抓住主题,言简意赅,切中要害。

  二、例会

  1、例会是我处重要决策会议。主要涉及全处性事情和单位具体

  业务相互配合的工作。

  2、例会由处领导主持,必要时也可托具体业务负责同志主持。要有专人通知会议并纪录、整理、会议纪要,如会议有重决定或事项时,要印发会议纪要。

  3、例会实行会议议题制度。凡房产管理处的.重业务事项及行政管理的重要决定,都应在会前安排业务分工职责提出议题,报处领导,由处领导统一主持会议审定。

  4、例会的主要内容

  (1)研究审定月、季度、年度工作总结,提出下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2)审定上报有关工作计划,落实各类目标责任,以及涉及全单位性的工作计划。

  (3)汇报审查各类资金安排、使用计划。

  (4)检查上阶段各项重要工作的完成、落实情况。

  (5)处领导确定的其他即时工作事项。

  三、全体工作人员会议

  1、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原则上一季度举行一次,必要时经处领导决定,可临时决定召开。

  5、厨房规章制度管理制度

  一、个人卫生

  1、厨房部员工坚持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进入厨房必须做到工装鞋整洁。

  2、在工作时间内,当班人员不能随意离开工作地点,更不能迟到早退。

  3、不准用勺子直接用口尝味,不抽烟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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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不得在厨房内躺卧,也不许随便悬挂衣服及放置鞋子,或乱放杂物等。

  5、在厨房工作时,不得在食物或食器的附近咳嗽、吐痰、打喷嚏。

  二、环境卫生

  1、保持地面无油渍、无水迹、无卫生死角、无杂物。

  2、保持瓷砖清洁光亮,勤擦门窗。

  3、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工作台面、地面清理干净。

  4、下班前应将冰箱、炉灶、配菜台、保洁橱等清理干净。

  5、厨房、冰箱等设备损坏应及时报修。

  6、地面、天花板、墙壁门窗应坚固美观,所有孔洞缝隙应予填实密封,并保持整洁,以免蟑螂、老鼠隐身躲藏或出入。

  7、垃圾桶和馊水桶身需基本保持干净、标识明确并加盖,按时清理。

  三、冰箱卫生

  1、冰箱有专人管理,定期化霜。

  2、保持冰箱内外清洁,每日擦洗一次。

  3、每日检查冰箱内食品质量,杜绝生熟混放,严禁叠盘,鱼类、肉类、蔬菜类,相对分开,减少串味,必要时应用保鲜膜。

  四、食品卫生

  1、认真做好原料的检疫工作,变质、有毒、有害食品不切配、不烧煮。

  2、食物应保持新鲜、清洁、卫生,并于洗清后,分类以塑胶袋包紧,或装在有盖容器内,分别储放冰箱或冷冻室内,鱼肉类取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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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要迅速,以免覆解冻而影响鲜度,要确实做到勿将食物暴露在生活常温太久。

  3、凡易败饮食物品,应贮藏摄氏零度以下冷藏容器内,熟的与生的食物分开贮放,防止食物气味在冰箱内扩散及吸收箱内气味,并备置脱臭剂或燃过的木炭放入冰箱,可吸净臭味。

  4、食品容器清洁、炊具做到刀具不锈、砧板不霉,加工台面干净,配菜盘与

  熟菜盘有明显区别。

  5、食品充分加热,防止里生外熟,隔顿、隔夜、外购熟食要回烧后再供应。

  6、按政府有关规定,禁用不得销售的食品。

  7、蔬菜不得有枯叶、霉斑、虫蛀、烂、如卫生不合格,要退回粗加工清洗。

  8、干货、炒货、海货、粉丝、调味品、罐头等,要妥善储藏,不得散放,落地。

  五、餐具卫生

  1、切配器具要生熟分开,加工机械必须保持清洁。

  2、熟食、熟菜装盆、餐具不得缺口、破边,必须清洁,经消毒后,无水迹、油迹、灰迹、方能装盆出菜。

  3、不锈钢器具必须保持本色,不洁餐具退洗碗间重洗。

  六、切配卫生

  1、切配上下必须保持清洁、卫生、整洁。

  2、砧板清洁卫生,用后竖放固定位置,每周清洗,定期消毒。

  3、不锈钢水斗内外必须保持清洁,光亮。

  4、遇有下水道不通或溢水要及时报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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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炉灶卫生

  1、灶台保持不锈钢本色,不得有油垢,市头结束后清洗干净。

  2、锅具必须清洁,排放整齐。

  3、炉灶瓷砖清洁、无油腻,炉灶排风要定期清洗,不得有油垢。

  4、各种调料罐、缸必须清洁卫生并加盖。

  八、冷荤间卫生

  1、非冷荤间工作人员不得无故入内。

  2、冷荤间操作人员,必须做到两次更衣,戴帽子、口罩。

  3、操作前必须消毒、擦洗工作台、刀具砧板、餐具等,保持清洁卫生。

  4、冰箱每日清理,每班擦洗一次,隔夜剩菜必须回炉加工。

  5、冰箱内食品必须排放整齐,加用保鲜膜。

  6、冰箱如损坏要及时报修。

  7、冷荤间严禁放私人物品及杂物,包括茶杯等。

  8、冷荤间餐具不得混用,专间使用。

  9、罐头食品启用后,当日用余必须倒入有盖玻璃器皿,放置冰箱内。

  6、规章制度管理制度

  一、遵守公德

  第一条公司员工必须遵纪守法、做维护社会公德的模范,公司绝对不允许违背公德、违法律的现象存在。

  二、爱岗敬业

  第二条爱岗敬业:热爱自己的工作,勤奋努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三条尽职尽责:要求员工必须做到三负责,即对社会负责,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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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负责,对自己负责。全力以赴地完成工作任务和履行职能,对自己的失误承担责任。

  第四条服从领导: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安排,与领导保持一致把工作做好,不与领导背道行事。

  第五条逐级上报:员工有事应向所属直接领导汇报,除直接领导有重失误或特别情形下,不得越级汇报。

  三、团结协作

  第六条紧密团结,精诚合作,工作中相互协调,相互支持,建立起融洽的人际关系。

  第七条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相互关心,相互尊敬,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八条不搞小团体、小派,倡导同事间密切和谐的关系。

  第九条不拨弄是非,无中生有,挑拨离间,说不利于团结的话。

  第十条保持积极的生活态度和工作态度,以积极包容的心态对待公司管理中的问题,主动提出改进性的建议和意见,以成熟的方法解决问题。

  四、遵守纪律

  第十一条下级服从上级诗司管理的基本原则,员工应自觉服从领导的安排和工作调动,不得公开顶撞领导,不得无故拒绝、拖延、敷衍或擅自终止领导安排的工作。

  第十二条遵守公司制定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上下班要打考勤卡。

  第十三条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上班下班时间不擅离职守,不串岗及私自外出、不聊天、听音乐、吃零食、嬉闹、声喧哗。未经他人允许,不得翻阅他人文件、资料,动用他人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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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工作时间要专心工作、精神振作、紧张有序,不用办公电话打私人电话、上班期间不在公司岗位接待亲友、不办理个人私事,不在禁烟区吸烟,不阅读与工作无关的杂志书刊和不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

  五、诚实自律

  第十五条遵守职业道德,不污受,自觉抵制社会上的不正之风。

  第十六条不得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向他人索取钱财和为个人亲友谋私利。

  第十七条不得挪用公司财物,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财务占为己有或转送他人。

  第十八条对于其他有业务往来的公司和个人赠送给公司或个人的礼品、财物,必须上交到公司办公室、财务部。

  六、安全保密

  第十九条要随时随地地注意防火安全,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处理。每个员工都要熟知防火设施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第二十条注意公司现金和贵重物品、财物的安全存放,办公室无人时要随手关门。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公司的保密制度,严守公司秘密。

  七、仪表方

  第二十二条员工必须仪表端庄、整洁。

  一、头发:职员头发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男职员不留长发。

  二、指甲:应经常注意修剪指甲。

  三、胡子:不留胡须,保持面部清洁。

  四、口腔:保持清洁,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异味食品。

  五、女职员化妆应给人清洁健康的印象,不能浓妆艳抹,不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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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味浓烈的香水。

  第二十三条工作场所的服装应清洁、方便,不追求修饰。办公室男员工在工作日内要求穿西装打领带,女员工应穿正装。其他按照公司岗位安排着工作装。

  一、衬衫:无论什么颜色,衬衫的领子与袖口不得有污垢。

  二、领带:外出前或要在众人面前出现时,应佩带领带,并注意与西装、衬衫的颜色相配。领戴不得肮脏、破损或歪斜松弛。

  三、鞋子应保持清洁。

  四、女员工要保持服装淡雅得体,不得过分华丽,不穿过于露的衣服,不带装饰品。

  八、言行文明

  第二十四条在公司内职业应保持优雅的姿势和动作。

  一、站姿:会见客户或出席仪式站立场合,或在领导、上级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

  二、坐姿:坐下后,应尽量端正,把双腿平行放好,不得傲慢地把腿向前或向后伸,或俯视前方。

  三、公司内与同事相遇时应点头行礼表示致意,以职务称呼上司。

  四、握手时用普通站姿,并目视对方的眼睛,脊背要挺直,不弯腰低头,要方热情,不卑不亢。

  五、出入房间的礼貌:进入房间,要先轻轻敲门,听到应答再进。

  进入后,回手关门,不能力、粗暴。进入房间后,如对方正在讲话,要稍等静候,不要中途插话,如必须要打断说话,也要看准机会,而且要说:“对不起,打断一下您们的谈话”。

  六、递交文件:如递文件等,要把正面、文字对着对方的方向递上去,如是笔、小刀、剪刀等,要把尖锐的一面对着自己,使对方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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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接。

  七、走通道、走廊时要放慢脚步。无论是在自己公司还是问的公司,在通道和走廊里不能一边走,一边声说话更不能唱歌或吹口哨等。遇到上司或顾客、客户要礼让,不得抢行。

  九、待人礼貌。

  一、在规定的接待时间内,不得缺席;有客来,马上起身接待,并让坐,接待时要主动、热情、方、微笑服务。

  二、直接见面介绍的场合下,应先把地位低者介绍给地位高者。若难以判断,可把年轻的介绍给年长的。在自己公司和其他公司关系上,可把本公司的人先介绍给别的公司的人。

  三、一个人介绍给很多人时,应先介绍其中地位最高的人或酌情而定。

  四、男女间的介绍,应先把男性介绍给女性。男女地位、年龄有很差别时,若女性年轻,可先把女性介绍给女性。

  五、名片应先递给龄长或上级,把自己的名片递出时,应把文字向着对方,双手拿出,一边递交,一边清楚的说出自己的名字。

  7、员工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我为家收集的员工管理制度规章制度,欢迎家分享。

  一、遵守公德

  第一条、公司员工必须遵纪守法、做维护社会公德的模范,公司绝对不允许违背公德、违法律的现象存在。

  二、爱岗敬业

  第二条、爱岗敬业:热爱自己的工作,勤奋努力,不断提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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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三条、尽职尽责:要求员工必须做到三负责,即对社会负责,对公司负责,对自己负责。全力以赴地完成工作任务和履行职能,对自己的失误承担责任。

  第四条、服从领导: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安排,与领导保持一致把工作做好,不与领导背道行事。

  第五条、逐级上报:员工有事应向所属直接领导汇报,除直接领导有重失误或特别情形下,不得越级汇报。

  三、团结协作

  第六条、紧密团结,精诚合作,工作中相互协调,相互支持,建立起融洽的人际关系。

  第七条、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相互关心,相互尊敬,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八条、不搞小团体、小派,倡导同事间密切和谐的关系。

  第九条、不拨弄是非,无中生有,挑拨离间,说不利于团结的话。

  第十条、保持积极的生活态度和工作态度,以积极包容的心态对待公司管理中的问题,主动提出改进性的建议和意见,以成熟的方法解决问题。

  四、遵守纪律

  第十一条、下级服从上级诗司管理的基本原则,员工应自觉服从领导的安排和工作调动,不得公开顶撞领导,不得无故拒绝、拖延、敷衍或擅自终止领导安排的工作。

  第十二条、遵守公司制定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上下班要打考勤卡。

  第十三条、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上班下班时间不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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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职守,不串岗及私自外出、不聊天、听音乐、吃零食、嬉闹、声喧哗。未经他人允许,不得翻阅他人文件、资料,动用他人物品。

  第十四条、工作时间要专心工作、精神振作、紧张有序,不用办公电话打私人电话、上班期间不在公司岗位接待亲友、不办理个人私事,不在禁烟区吸烟,不阅读与工作无关的杂志书刊和不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

  五、诚实自律

  第十五条、遵守职业道德,不污受,自觉抵制社会上的不正之风。

  第十六条、不得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向他人索取钱财和为个人亲友谋私利。

  第十七条、不得挪用公司财物,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财务占为己有或转送他人。

  第十八条、对于其他有业务往来的公司和个人赠送给公司或个人的礼品、财物,必须上交到公司办公室、财务部。

  六、安全保密

  第十九条、要随时随地地注意防火安全,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处理。每个员工都要熟知防火设施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第二十条、注意公司现金和贵重物品、财物的安全存放,办公室无人时要随手关门。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公司的保密制度,严守公司秘密。

  七、仪表方

  第二十二条、员工必须仪表端庄、整洁。

  一、头发:职员头发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男职员不留长发。

  二、指甲:应经常注意修剪指甲。

  三、胡子:不留胡须,保持面部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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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口腔:保持清洁,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异味食品。

  五、女职员化妆应给人清洁健康的印象,不能浓妆艳抹,不宜用香味浓烈的香水。

  第二十三条、工作场所的服装应清洁、方便,不追求修饰。办公室男员工在工作日内要求穿西装打领带,女员工应穿正装。其他按照公司岗位安排着工作装。

  一、衬衫:无论什么颜色,衬衫的领子与袖口不得有污垢。

  二、领带:外出前或要在众人面前出现时,应佩带领带,并注意与西装、衬衫的颜色相配。领戴不得肮脏、破损或歪斜松弛。

  三、鞋子应保持清洁。

  四、女员工要保持服装淡雅得体,不得过分华丽,不穿过于露的衣服,不带装饰品。

  八、言行文明

  第二十四条、在公司内职业应保持优雅的姿势和动作。

  一、站姿:会见客户或出席仪式站立场合,或在领导、上级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

  二、坐姿:坐下后,应尽量端正,把双腿平行放好,不得傲慢地把腿向前或向后伸,或俯视前方。

  三、公司内与同事相遇时应点头行礼表示致意,以职务称呼上司。

  四、握手时用普通站姿,并目视对方的眼睛,脊背要挺直,不弯腰低头,要方热情,不卑不亢。

  五、出入房间的礼貌:进入房间,要先轻轻敲门,听到应答再进。进入后,回手关门,不能力、粗暴。进入房间后,如对方正在讲话,要稍等静候,不要中途插话,如必须要打断说话,也要看准机会,而且要说:“对不起,打断一下您们的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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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递交文件:如递文件等,要把正面、文字对着对方的方向递上去,如是笔、小刀、剪刀等,要把尖锐的"一面对着自己,使对方容易接。

  七、走通道、走廊时要放慢脚步。无论是在自己公司还是问的公司,在通道和走廊里不能一边走,一边声说话更不能唱歌或吹口哨等。遇到上司或顾客、客户要礼让,不得抢行。

  九、待人礼貌。

  一、在规定的接待时间内,不得缺席;有客来,马上起身接待,并让坐,接待时要主动、热情、方、微笑服务。

  二、直接见面介绍的场合下,应先把地位低者介绍给地位高者。若难以判断,可把年轻的介绍给年长的。在自己公司和其他公司关系上,可把本公司的人先介绍给别的公司的人。

  三、一个人介绍给很多人时,应先介绍其中地位最高的人或酌情而定。

  四、男女间的介绍,应先把男性介绍给女性。男女地位、年龄有很差别时,若女性年轻,可先把女性介绍给女性。

  五、名片应先递给龄长或上级,把自己的名片递出时,应把文字向着对方,双手拿出,一边递交,一边清楚的说出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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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全面推进尊崇优待制度建设

  老人优待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促进老龄事业的快速发展,做好老年人优待服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权益保障法》、《省老年人优待办法》和《市老年人优待规定》及省、市建立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制度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老年人均指户籍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60周岁以上的公民.第三条凡户籍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老年人,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县老龄办办理《市老年人优待证》(以下简称老年优待证)或《省敬老优待证》(以下简称敬老优待证),凭证享受本规定的优待、优惠服务.第四条凡户籍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75周岁以上老年人,均享有生活保健费.具体标准为(一)75周岁至7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年享有360元的生活保健费(由县财政承担).(二)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年享有600元生活保健费(其中省财政承担20%,县财政承担80%).(三)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年享有1200元的生活保健费(由省财政承担).(四)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年享受2400元生活保健费(由省财政承担).高龄老人的生活保健费由本人或家属申请,填写《省高龄老人补贴申请登记表》,并附当年二寸免冠生活近照三张,报行政村或社区居委会.行政村或社区居委会

  经过认真审查核实,进行评议,并在辖区内张榜公示7日,接受群众监督,无异议后统一上报乡镇老龄办.乡镇老龄办按报表、照片、身份证、户籍证明经过初审并统一以红头文件、电子板上报县老龄办.县老龄办负责按照省、市财政承担比例和要求报市、县财政局和市老龄办,按市、县下拨的老年人各年龄档次建立高龄老人信息数据库,并按标准将89周岁以下的高龄老人生活补贴下拨到各乡镇老龄办,由乡镇老龄办负责通过基层信用社建卡发放.各基层信用社要积极配合,不得推诿.9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保健费暂由县老龄办直接送在老年人手中,属于本县承担的老年人生活保健费由县财政列入年度预算.第五条各乡镇要把老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快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逐年增加老年事业发展经费,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县财政按本县老年人总数每人每年4元标准预算,下拨县老龄办,由县老龄办具体协调支配.县财政每年按总人口人均1元标准预算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下拨县老龄办,由县老龄办统一协调支配,用于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组织、老年公寓、养老院、敬老院、爱心护理院等养老服务设施.第六条民政部门对老年人应当优先支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有赡养人但无赡养能力的对象,应当优先纳入城乡救济.

  第七条老年人不承担各种社会集资.农村老年人可免交乡村公益事业金,不承担村级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的出资、投劳的义务.第八条各村民委员会应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可将部分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果园、水面、荒坡等作为养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养老.有条件的村民委员会,可在村集体收益中提取一定的资金,作为养老补助金,根据不同年龄档次确定标准予以补助.第九条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需要法律援助时,司法部门应当免费给予咨询,需要诉讼的,可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第十条各级医疗机构应设立老年病专科或门诊,对持有老年人优待证(离休干部荣誉证)的老年人免收挂号费,实行就诊、治疗、交费、取药、住院“五优先”原则.县老龄办每年要力争为80周岁以上老年人安排免费体检一次.第十一条各交通运输站、售票窗口优先给老年人办理售票手续.县城各公共交通车辆应对60周岁至69周岁老年人凭老年人优待证实行半票优惠,70周岁以上老年人凭老年人优待证件实行免费乘坐公共车.所免票款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具体票款数额由县财政局牵头会同老龄办、公交公司商定,由财政局兑付给各公交公司.县城各类商业网点,应设立老年人购物休息点,其他服务行业也要对老年人给予优惠服务和照顾.第十二条孤寡、独居老年人和养老服务机构,如老年公寓、敬老院、养老院等需要安装有线电视和微波电视及固定电话的,凭村、社区证

  明以及养老服务机构的申请,经县老龄办审核后,可享受有线电视入网建设费和配置微波接收及固定电话设备费可实行半价优惠(已安装的不再享受优惠).第十三条老年人凭老年人优待证或敬老优待证到适合老年人锻炼身体的文化馆(社)、俱乐部、公园、体育场可免收入场费;到旅游景点可免收门票费;到影剧院观看戏剧、影视片时,影剧院要实行半价优惠;可免费使用收费公共厕所.第十四条民政、文化、教育、体育等行政部门应当积极组织和指导乡镇社区开展老年人文化、教育、体育等娱乐活动,帮助老年人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和提高健康水平.各乡镇人民政府,村、社区居委会和行政村委会应当积极为老年人提供活动场所,经常组织老年人开展各种活动.第十五条广播、电影、电视、报刊等舆论宣传媒体应当积极宣传老年人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加大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尊老、敬老、养老社会氛围.第十六条各部门特别是涉老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切实采取措施,做好老年人优待项目的落实工作,保证涉老经费的专款专用.对不落实老年人优待项目的单位和经营业主,其上级主管部门应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

  第十七条对刁难、侮辱、诽谤、虐待老年人情节严重的,公安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八条外地老年人前来观光旅游探亲访友的,凭当地敬老优待证或者本人身份证,可享受本规定的有关优待、优惠服务.

篇九:全面推进尊崇优待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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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优抚政策工作的实施方案/落实方案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优抚工作的政治责任感

  主要是由于抚恤补助规范低,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差别相对拉大;烈属、伤残军人、乡老复员军人等重点保证对象生活、住房、医疗难问题日益突出;

  一些相应的政策没有跟上,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有待进一步保证。对此,各级政府要从巩固国防、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坚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平安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大局动身,充分认识做好优抚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对优抚工作的领导。

  重视做好优抚工作。特别是近几年来,优抚对象是革命战争时期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为建立革命政权、捍卫祖国、建设祖国做出特殊贡献的社会群体。省委、省政府历来十分关心优抚对象。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

  省军人抚恤优待方法》坚持思想教育、扶持生产、群众优待、国家抚恤的工作方针和国家、社会、群众三结合的优抚制度,保证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维护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提高优抚对象的社会政治地位方面取得了较大成绩,为巩固国防,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两个文明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优抚工作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要广泛深入开展国防教育和卖国主义教育,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拥军优属意识。要按照“”计划和

  年远景目标确立的社会保证体系,将优抚保证作为重要内容,作出具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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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达到或略高于当地群众的平均生活水平,依法维护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拥军优属职责,将拥军优属工作列为本部门的目标管理内容,齐心协力,抓好落实。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把各项优抚政策落到实处。

  二、建立健全优抚保证制度

  保证优抚对象的生活,为做好新形势下的优抚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优抚工作的新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确定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多层次、多形式的优抚保证制度。当前应重点建立和健全以下四项制度:

  (一)抚恤补助规范与社会生活水平相适应制度。对国家重点保证的烈属(包括牺牲、病故军人家属)革命伤残军人、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包括红军失散人员)执行中央制定的抚恤补助规范。由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统一的抚恤补助规范,给予定期定量补助,保证他生活达到当地农村居民平均生活水平。

  对苏区老干部、乡老复员军人人数较多、财政困难的革命老区贫困县(市)由省、地(市)两级财政在安排转移支付资金时给予照顾。

  今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各级政府要适当增加对优抚事业经费的投入,使优抚对象的生活与当地人民生活水平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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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优待金社会统筹制度。群众优待社会统筹。要制定严格的管理方法,做到专款专用。财政、审计部门对优待金的筹集和使用情况实行审计监督。

  (三)孤老保证制度。优抚对象中的孤老(包括孤儿)原则上由光荣院集中供养。

  (四)社会扶持制度。要发动党员、干部、基干民兵、青年志愿者等积极分子及学雷锋小组、送温暖小组、帮战友小组、拥军优属服务小组等基层服务组织。建立临时服务关系,协助优抚对象学习和掌握生产实用技术,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等服务,为优抚对象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对通过社会捐赠和助等方式筹集的拥军优属保障资金,各地要加强管理,确保用于解决优抚对象的特殊困难。

  三、认真落实优抚政策

  把优抚工作中的医疗、住房、生活等难点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各地、各部门要依照国办发〔

  〕7号文件精神。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切实解决好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实行医疗平安制度改革的地区,要认真落实医疗政策。建立职工医疗平安制度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要按有关规定对优抚对象给予照顾。未实行医疗平安制度改革的地区,凡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优抚对象,其医疗费按有关规定报销,不得定额包干给个人;对烈属、带病回乡复员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要按政策规定实行医疗减免。凡符合医疗减免的对象,由县级卫生部门负责减免。

  各地在实行住房、用工制度改革中,要继续贯彻对重点优抚对象实行优先、优惠的政策。对烈属、二等以上伤残军人、乡退伍红军老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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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士、老复员军人以及优抚对象中孤老和特困户,要减免各类提留、社会集资和义务负担。建立最低生活保证制度中,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不计入其家庭收入,体现对他特殊保证。各级政府要积极扶持优抚对象发展生产,工商、信贷、生产资料供应等方面给予优待。

  四、积极推进优抚事业单位建设与发展

  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各级政府要将其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优抚医院、光荣院和烈士陵园等是履行优抚保证职能的重要优抚事业单位。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要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和多渠道筹集资金的方法,不时完善优抚事业单位的设施。

  要力争用3至5年的时间对光荣院的危房实行全面改造,改善光荣院老人的居住、生活条件。烈士纪念建筑物要做到环境幽雅,陈展科学,布局合理。优抚事业单位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组织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要充分利用有利条件,积极开展创收活动,以弥补自身建设经费的缺乏。

  重视做好优抚工作。特别是近几年来,优抚对象是革命战争时期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为建立革命政权、捍卫祖国、建设祖国做出特殊贡献的社会群体。省委、省政府历来十分关心优抚对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

  省军人抚恤优待方法》坚持思想教育、扶持生产、群众优待、国家抚恤的工作方针和国家、社会、群众三结合的优抚制度,保证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维护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提高优抚对象的社会政治地位方面取得了较大成绩,为巩固国防,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两个文明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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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优抚工作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主要是由于抚恤补助规范低,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差别相对拉大;烈属、伤残军人、乡老复员军人等重点保证对象生活、住房、医疗难问题日益突出;

  一些相应的政策没有跟上,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有待进一步保证。对此,各级政府要从巩固国防、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坚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平安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大局动身,充分认识做好优抚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对优抚工作的领导。要广泛深入开展国防教育和卖国主义教育,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拥军优属意识。

  要按照“”计划和

  年远景目标确立的社会保证体系,将优抚保证作为重要内容,作出具体规划。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达到或略高于当地群众的平均生活水平,依法维护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拥军优属职责,将拥军优属工作列为本部门的目标管理内容,齐心协力,抓好落实。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把各项优抚政策落到实处。加强优抚政策工作的实施方案

篇十:全面推进尊崇优待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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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优抚政策工作的实施方案

  姓名:

  XXX

  部

  门:XX部

  加强优抚政策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优抚工作的政治责任感

  主要是由于抚恤补助规范低,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差别相对拉大;烈属、伤残军人、乡老复员军人等重点保证对象生活、住房、医疗难问题日益突出;

  一些相应的政策没有跟上,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有待进一步保证。对此,各级政府要从巩固国防、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坚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平安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大局动身,充分认识做好优抚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对优抚工作的领导。

  重视做好优抚工作。特别是近几年来,优抚对象是革命战争时期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为建立革命政权、捍卫祖国、建设祖国做出特殊贡献的社会群体。省委、省政府历来十分关心优抚对象。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省军人抚恤优待方法》坚持思想教育、扶持生产、群众优待、国家抚恤的工作方针和国家、社会、群众三结合的优抚制度,保证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维护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提高优抚对象的社会政治地位方面取得了较大成绩,为巩固国防,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两个文明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优抚工作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要广泛深入开展国防教育和卖国主义教育,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拥军优属意识。要按照“”计划和年远景目标确立的社会保证体系,将优抚保证作为重要内容,作出具体规划。

  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达到或略高于当地群众的平均生活水平,依法维护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拥军优属职责,将拥军优属工作列为本部门的目标管理内容,齐心协力,抓好落实。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把各项优抚政策落到实处。

  二、建立健全优抚保证制度

  保证优抚对象的生活,为做好新形势下的优抚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优抚工作的新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确定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多层次、多形式的优抚保证制度。当前应重点建立和健全以下四项制度:

  (一)抚恤补助规范与社会生活水平相适应制度。对国家重点保证的烈属(包括牺牲、病故军人家属)革命伤残军人、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包括红军失散人员)执行中央制定的抚恤补助规范。由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统一的抚恤补助规范,给予定期定量补助,保证他生活达到当地农村居民平均生活水平。

  对苏区老干部、乡老复员军人人数较多、财政困难的革命老区贫困县(市)由省、地(市)两级财政在安排转移支付资金时给予照顾。今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各级政府要适当增加对优抚事业经费的投入,使优抚对象的生活与当地人民生活水平相适应。

  (二)优待金社会统筹制度。群众优待社会统筹。要制定严格的管理方法,做到专款专用。财政、审计部门对优待金的筹集和使用情况实行审计监督。

  (三)孤老保证制度。优抚对象中的孤老(包括孤儿)原则上由光荣院集中供养。

  (四)社会扶持制度。要发动党员、干部、基干民兵、青年志愿者等积极分子及学雷锋小组、送温暖小组、帮战友小组、拥军优属服务小组等基层服务组织。建立临时服务关系,协助优抚对象学习和掌握生产实用技术,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等服务,为优抚对象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对通过社会捐赠和赞助等方式筹集的拥军优属保障资金,各地要加强管理,确保用于解决优抚对象的特殊困难。

  三、认真落实优抚政策

  把优抚工作中的医疗、住房、生活等难点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各地、各部门要依照国办发〔〕7号文件精神。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切实解决好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实行医疗平安制度改革的地区,要认真落实医疗政策。建立职工医疗平安制度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要按有关规定对优抚对象给予照顾。未实行医疗平安制度改革的地区,凡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优抚对象,其医疗费按有关规定报销,不得定额包干给个人;对烈属、带病回乡复员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要按政策规定实行医疗减免。凡符合医疗减免的对象,由县级卫生部门负责减免。

  各地在实行住房、用工制度改革中,要继续贯彻对重点优抚对象实行优先、优惠的政策。对烈属、二等以上伤残军人、乡退伍红军老战士、老复员军人以及优抚对象中孤老和特困户,要减免各类提留、社会集资和义务负担。建立最低生活保证制度中,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不计入其家庭收入,体现对他特殊保证。各级政府要积极扶持优抚对象发展生产,工商、信贷、生产资料供应等方面给予优待。

  四、积极推进优抚事业单位建设与发展

  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各级政府要将其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优抚医院、光荣院和烈士陵园等是履行优抚保证职能的重要优抚事业单位。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要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和多渠道筹集资金的方法,不时完善优抚事业单位的设施。

  要力争用3至5年的时间对光荣院的危房实行全面改造,改善光荣院老人的居住、生活条件。烈士纪念建筑物要做到环境幽雅,陈展科学,布局合理。优抚事业单位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组织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要充分利用有利条件,积极开展创收活动,以弥补自身建设经费的缺乏。

  重视做好优抚工作。特别是近几年来,优抚对象是革命战争时期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为建立革命政权、捍卫祖国、建设祖国做出特殊贡献的社会群体。省委、省政府历来十分关心优抚对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省军人抚恤优待方法》坚持思想教育、扶持生产、群众优待、国家抚恤的工作方针和国家、社会、群众三结合的优抚制度,保证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维护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提高优抚对象的社会政治地位方面取得了较大成绩,为巩固国防,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两个文明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优抚工作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主要是由于抚恤补助规范低,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差别相对拉大;烈属、伤残军人、乡老复员军人等重点保证对象生活、住房、医疗难问题日益突出;

  一些相应的政策没有跟上,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有待进一步保证。对此,各级政府要从巩固国防、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坚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平安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大局动身,充分认识做好优抚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对优抚工作的领导。要广泛深入开展国防教育和卖国主义教育,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拥军优属意识。

  要按照“”计划和年远景目标确立的社会保证体系,将优抚保证作为重要内容,作出具体规划。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达到或略高于当地群众的平均生活水平,依法维护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拥军优属职责,将拥军优属工作列为本部门的目标管理内容,齐心协力,抓好落实。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把各项优抚政策落到实处。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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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一:全面推进尊崇优待制度建设

 “尊崇、维护、执行制度建设年”工作开展情况自查汇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关于尊崇、维护、执行制度的重要论述,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彰显制度指引方向、规范行为、提高效率、维护稳定、防范化解风险的重要作用,自称多县“尊崇、维护、执行制度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我镇严格按照《称多县“尊崇、维护、执行制度建设年”实施方案》称发办【2022】6号文件要求,高度重视,严格落实,现将工作执行情况自查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

  为将此次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专项工作做细、做好、做到位、镇党委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担任组长、镇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开展制度执行年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相关的各项工作。同时要求全镇各科室、各直属单位、村社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按时完成摸底清查、学习、执行和落实工作。

  二、认真开展梳理,建立健全制度

  一是摸底清查、抓好制度梳理。依据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相关重要制度机制,以及对照省、州、县有关制度进行全面细致梳理,梳理出我镇十九大以来出台制度执行情况台账和十九大以来珍秦镇出台制度清理情况统计表。

  二是认真自查,抓好制度完善。在全面梳理和审查的基础上,对梳理出的问题进行补缺补差,不断完善制度。按照体系建设的要求,制度不健全的,抓紧建立健全;制度内容不完善的,抓紧修订完善;制度规范过于原则、不便操作的,抓紧细化配套措施,形成覆盖全面、内容完整、相互衔接、易于操作的制度体系。

  三是加强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学习工作。熟知管理制度才能遵守管理制度。加强制度宣传和学习,支部坚持每周一次集中学习,把有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大家认真学习,同时充分发挥镇微信群的优势,常常把一些制度学习材料

  放到群共享中,让全镇干部职工利用业余时间根据各自实际有针对性、灵活地选择学习。

  三、是建立健全制度,抓好制度落实

  在制度梳理的基础上,我镇对不健全的制度抓紧建立健全,对制度规范过于原则、不便操作的,及时细化配套措施,制定并下发了《珍秦镇机关干部管理制度》、《珍秦镇公章管理制度》、《珍秦镇财务报账制度》、《珍秦镇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珍秦镇公务接待制度》、《珍秦镇“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制度,并认真加以落实。同时,制定制度落实流程,确定岗位职责,明确投诉举报方式,严格责任追究,切实提高执行各项公开制度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通过制度来保障制度执行年工作的有序规范开展,推动制度执行年工作深入开展。

  四、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整改方向:

  存在的问题:

  (一)对制度的学习、认识、理解不到位。主要表现在组织人员学习制度的时间不多,存在重学习形式,轻学习内容,对学习的制度理解不深。

  (二)制度执行不力。不到位的现象。虽然制了重要岗位定期轮岗制度等管理制度,但由人员编制紧张、工作量大等因素执行中存在一些畏难情绪,导致执行力度不够。

  (三)对制度的执行指导监督检查存在不到位的情况。

  整改方向:为认真开展好制度执行年活动,全面提升全镇各项制度执行力,要求各社认真做好以下工作:(一)建立定期学习制度,补充完善现有制度制度执行年要求,对各项制度存在的缺陷要尽快补充完善,使每个岗位有规可依。

  (二)加强学习,提高理论知识,业务技能水平。通过强化自身对基本制度以及法律规知识的学习,不断增强制度和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三)加大对基本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力度。针对过去制度执行不到位的环节进行重点督导检査。今后为确保各项制度的规范性、合法性,我镇将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并把制度的学习宣传、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从源头上预防违规违纪现象的行为的发生。

  共

  页3

篇十二:全面推进尊崇优待制度建设

 延安时期抗日军人优待和抚恤制度建设

  作者:李红刚

  李云辉

  来源:《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科版》2021年第12期

  摘

  要:延安时期,陕甘宁边区政府为解决好边区抗日军人及抗属的生活,从边区的实际情况出发,针对抗日军人、伤残牺牲军人及抗属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优待和抚恤制度,从物质保障和精神抚慰两方面入手,切实保障抗日军人和军属生活待遇,取得了显著成效,实现了优抚工作制度化。优抚工作的开展还增强了政府公信力,巩固和发展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增进的军民关系,为巩固边区政权和争取全国抗战的胜利发挥了积极作用。

  关键词:陕甘宁边区;抗日军人;军属;优待抚恤;制度建设

  一、延安时期建立抗日军人优待和抚恤制度的背景

  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实施的积极抗战政策,加之第二次国共合作的实现,延安成为中国革命的另一个中心和抗战的后方基地,陕甘宁边区政府就成了抗战的中心和大后方。随着抗战的全民爆发,越来越多的边区青年参军进入抗战前线。据统计,抗战时期边区政府动员参军人数高达44957人,占到边区人数的3%,边区青年人数的比例更高。从事脱产抗战的人数有7-12万之多。150万人口的边区抗属人数就达到2万多人[1]。青年劳动力参战上了前线,农业生产出现了劳动力严重缺乏的局面,出现了大面积的撂荒现象,严重影响了边区军民粮食安全和生活,导致有的家庭生活异常困难。战争就意味着牺牲或伤残,抗日军人和军属优待问题以及残废、退伍军人安置问题成为边区政府的重要工作。优待和抚恤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状况对于稳定人心、产生新的革命力量至关重要。边区政府曾指出:“抚恤和优待牺牲战士和残废战士,是每个人民和政府的责任”。[2]

  二、延安时期抗日军人优待制度

  (一)抗日军人服务期间的优待措施

  抗日军人服务期间的优待措施主要规定在1937年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布的《抗日军人优待条例》。条例序言部分表明制定立法的宗旨和目的,首先通过描述性的语言,讲述了中华民族对日作战之惨烈状况,对抗日将士大无畏的革命精神进行褒扬,提出为了激励抗战将士之志,特颁布本条例。《抗日军人优待条例》第一条明确优待的对象是凡参加抗日战争将士和家属。第三条规定了抗日军人在服务期间可以免纳特区一切捐税。军人享受公家商店百分之一的优待,当必需品缺乏时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抗日军人乘坐轮船、火车、汽车的费用由公家发给,抗日军人的子女读书免纳一切费用。

  (二)抗日军人家属的优待措施

  《抗日军人优待条例》中不仅规定了对抗日军人进行优待,还规定了对抗日军人的家属也实施优待。条例第二条规定家属所居住的房屋免纳租金,军属同样享有和军人一样的免纳捐税和购物优待权。第五条规定在抗日军人家属缺乏劳动力耕种土地时,特区人民应尽代耕代收之义务。

  1943年1月15日,边区政府委员会公布了《陕甘宁边区优待抗日军人家属条例》(以下简称为《军属优待条例》)。《军属优待条例》共十六条,另有附则五条,专项规定了对抗属的优待制度。《军属优待条例》对抗日军人和抗属的概念进行了界定,抗日军人包括直接参加抗日国防正规军、地方警备部队、保安团、县区警卫队以及脱离生产的自卫军干部。抗属范围不再局限于配偶,将直系亲属的、祖父母、父母、子女和旁系血亲的未成年弟妹也纳入抗属范围,享受优待的主体更加宽泛。《军属优待条例》明确了抗日军人和抗属的范围有利于明确优待的对象,避免产生理解上的分歧。《军属优待条例》还规定了优待的基本原则,要求应尽力保障军属在物质生活上应达到普通生活水平,在待遇方面要优于抗日工作人员家属。在具体的优待措施方面规定在优先购买、承租权方面规定公有土地、房屋、物品等出賣或者租赁、借用时,军属具有优先的承领、承借、承租和承买权。在公营的事业、公共机关雇用人员时,军属享有优先权。军属的子弟享有优先入学权和享有优先贫困救济金的权利,同时规定在小学阶段免费供给书籍文具。军属在公共卫生机关看病时予以免费。军属在公营商店和合作社购买物品时可以享受九五折的优惠,在物品缺乏时还享有优先购买权。军属还享有在政府和银行的贷款优先权。同时条例在保证军属物质优先权的同时还提出要在精神上予以优待,在精神上予以安慰,提高军属的政治地位。

  《军属优待条例》除了物质和精神优待以外,还规定了劳动力优待措施,最主要的是代耕制度。《军属优待条例》第八条之第十四条对代耕制度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代耕制度是指由边区政府组织动员群众组成义务代耕队,为没有劳动力或劳动力不足的抗属,包括抗日工作人员家属及退伍军人进行代耕、代种、代管、代收的制度,是抗战初期陕甘宁边区优抗的最主要方式[3]。《军属优待条例》第八条对代耕条件做出明确规定,规定有土地而劳动力不足维持普通生活的,可以为半代耕或者辅助代耕。对土地较少全无劳动力,无法谋生者,为全代耕。无资产无土地无劳动力或尽其力但不足以维持生活的,由政府拨给公地代耕。同时对代耕还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代耕的土地必须按时耕种收获,收成不得低于一般标准,在军属无力储积肥料,由代耕队负责调剂,代耕者的凡事自行解决。如因代耕不力造成歉收的,还需承担补偿责任。这些措施的出现,使得代耕制度的权责明确,防止懈怠和推诿,使这一切实保护军属生活的措施能够有效实施。另外还对代耕制度规定了监督和补偿措施。监管方面要求以县政府为单位负责实施,并采取备案制,明确监管责任和各自权责。对抗属耕地因遭遇自然灾害歉收的,还规定予以救济。代耕在边区优抗工作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充分保障和改善了抗属生活。据统计,1939年延安、安塞、甘泉等19县共组织义务耕田队66347个;1942年吴堡全县有36个代耕总队,101个代耕分队,429个代耕小组,代耕队员有4308人。1943年,边区政府民政

  厅对延安、固临、富县、米脂等21县优抗工作进行统计,共有抗属13114户,抗属占总户数的6.6%,享受代耕的抗属共4848户,占抗属总户数36.9%[4]。代耕制度解决了抗日军人和抗属的后顾之忧还获得了社会的尊重。代耕制度提高边区军民的参军抗战热情,在物质和精神得到充分保证的鼓励下,纷纷鼓励前线的军人奋勇杀敌,对部队人心稳定,兵源补充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退伍军人的优待措施

  《抗日军人优待条例》第五条规定,抗日军人服务五年以上,年满四十五岁者可退职修养,公家补助其终身生活,本人不愿意退伍,应享受特殊优待,由民政厅发给特别优待证书。1940年颁布的《陕甘宁边区抚恤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为《抚恤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抗日将士服务满五年以上年满四十岁者,发给抗日战士年老优待证书,在职者每年发给优待金十元,退伍者每年发给优待金五元。第十条还规定持有优待证的老战士退伍而家在边区以外的,除给予路费外,还给付优待费。相比《抗日军人优待条例》,《抚恤暂行办法》降低了退伍年龄,并且增加了优待证和优待金。

  1942年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布了《抗日军人退伍及安置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为《安置暂行办法》)第八条对退伍军人优待制度再次进行规定。该办法规定退伍军人中全无劳动力而不得谋生者,视身体情况,由群众实施全代耕、代耕和辅助耕种。无谋生能力的退伍军人可以享受和抗属同等优待政策。免除退伍军人三年内的一切义务,同时规定如果退伍军人死亡还可享受死亡抚恤待遇。

  (四)牺牲或伤残军人遗属和家属的优待措施

  《抗日军人优待条例》第六条规定,抗日军人在对于在战争中牺牲的,应当享受优待待遇。为了表示对牺牲烈士的人格尊重和怀念,还规定应当汇集公布烈士的死亡时间、地点、战役、功绩;收集遗物;收殓并建立纪念碑。第七条规定抗日军人死亡或者残废的,子女弟妹幼小的可以免费在政府设立的抗日军人遗族学校就读,年满18岁后可以由政府介绍职业。

  以上措施的实施,为抗日军人及其家属进行优待提供了政策和法律依据。对抗日军人和抗属的优待,体现了对浴血奋战在抗战前线的军人的尊重,增强自信心和自豪感。

  三、延安时期抗日军人抚恤制度

  陕甘宁边区政府把应享受抚恤的抗日军人分为三种:第一是退伍军人的抚恤制度:二是伤残军人抚恤制度,三是牺牲军人抚恤制度。

  (一)退伍军人的抚恤制度

  1.退伍军人的安置措施

  《安置暂行办法》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了退伍条件,凡是在战争中残疾或者年老力衰不能继续工作的,身体已成残废不能服务的,身体患慢性病无法医疗不能工作的,年满45岁以上精力衰弱不能继续工作的。安置方式为农业安置、非农安置和集体安置。农业安置主要措施是划定安置区,安置区分为陇东分区、关中分区、三边分区、延安分区四块。农业安置的土地由地方政府负责调剂解决,规定每人3垧至5垧土地。农业生产所需要的耕牛、农具、种子等物品由地方政府发动群众调剂解决。针对边区土地贫瘠的状况也鼓励退伍军人在边区以外自行解决,鼓励自由合作和与群众换工等方式解决安置问题。非农安置主要方式是从事商业活动或者自行揽工。边区政府给予扶助,从事商业活动的,政府发给资本,每人发给资本500-1000元,并发给一个月的粮食。自愿揽工谋生的,由边区政府帮助介绍。有技能愿意进入工厂或商店的,由政府介绍。愿参加集体生产的,由政府安置到生产部门工作,边区政府还专门设立了退伍军人新村用于集体安置。

  2.帮助退伍军人建立家务

  帮助建立家务是由边区政府保证抗属有足够的土地,各地政府帮助抗属调剂粮食,边区群众帮助置备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的情况下,积极参加生产,通过辛勤劳动逐步过渡到有家当、有余粮、有房屋乃至娶妻生子,成家立业,最终实现丰衣足食的目标[5]。1944年颁布的《陕甘宁边区抚恤优待条例(草案)》第十二条规定,凡抗日军人及抗日工作人员退伍者,除享受本条例优待外,并由政府设法帮助建立家务安定生活。边区政府根据实际制定了帮助退伍军人建立家务的措施,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一是帮助退伍军人制订生产计划,使他们有计划进行生产,并且定期检查和督促,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有力的调动退伍军人的生产积极性。据统计,延安市在全市103户抗属和147户退伍军人中,已订计划的抗属79户,退伍军人73户。新市乡全乡22组,18个抗属和退伍军人,已全部订了计划,并一一开过讨论建立家务的小组会议,依据他们所提的物质困难,群众样样都给了完满的解决,使抗属和退伍军人苏才清等,感动得流泪[6]。二是帮助解决土地问题。土地是从事农业生产首要问题,面对陕甘宁边区土地的稀缺的问题,由地方政府和农户调剂以及鼓励开荒等方式解决土地不足问题。同时对于无劳动能力的军人实施代耕,保证建立家务活动正常开展。三是解决生产工具和畜力的问题。边区政府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政府尽力解决建立家务活动中物资缺乏的问题。各地政府积极响应号召,退伍军人很快就得到了农业生产所需要的物资和畜力。边区政府因地制宜的发展了纺织、畜牧养殖、养蚕等。定边五区三乡抗属吴建帮、康红才两家最困难,就在乡动员大会上,区委书记自己提出送一只母羊,乡长王兆祥也送一只母羊。在他二人的模范作用影响下,群众共自动送了口轻的母羊十七只,谷草一千三百斤,边币五千五百元。并给两家买了两只母猪娃,给吴建帮买了一头好母牛”。[7]四是帮助退伍军人解决婚姻问题。边区政府帮助退伍军人建立家业物质基础的同时也关注到人的需求,将退伍军人婚姻问题也纳入工作重心。将帮助退伍军人解决婚姻问题作为拥军的一项重要工作,发动群众对退伍军人提供婚姻上的帮助,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二)伤残军人保障制度

  对因革命致残者的,陕甘宁边区政府主要从发放抚恤金、入住残疾院和帮助建立家业三个方面进行抚恤。

  1937年2月1日,中央内务部颁布了《关于残废牺牲老病等抚恤的规定》,规定凡红色战士因革命战斗而成残废者,发给残疾证并且发放抚恤金。还对伤残等级作出明确划分,划分为四个等级,每个等级列明了具体的伤残认定的标准,并且规定了不同的抚恤金发放标准。一等残废抚恤金标准为每年大洋30元;二等残废抚恤金标准为每年大洋20元;三等残废抚恤金标准为每年大洋12元;四等残废抚恤金标准为每年大洋10元。并且给因伤痛需要休養的红军机关工作者发放不同程度的休养费,一般在大洋2-5元不等。

  (三)退伍军人的优待措施

  《抗日军人优待条例》第五条规定,抗日军人服务五年以上,年满四十五岁者可退职修养,公家补助其终身生活,本人不愿意退伍,应享受特殊优待,由民政厅发给特别优待证书。1940年颁布的《陕甘宁边区抚恤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为《抚恤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抗日将士服务满五年以上年满四十岁者,发给抗日战士年老优待证书,在职者每年发给优待金十元,退伍者每年发给优待金五元。第十条还规定持有优待证的老战士退伍而家在边区以外的,除给予路费外,还给付优待费。相比《抗日军人优待条例》,《抚恤暂行办法》降低了退伍年龄,并且增加了优待证和优待金。

  1942年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布了《抗日军人退伍及安置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为《安置暂行办法》)第八条对退伍军人优待制度再次进行规定。该办法规定退伍军人中全无劳动力而不得谋生者,视身体情况,由群众实施全代耕、代耕和辅助耕种。无谋生能力的退伍军人可以享受和抗属同等优待政策。免除退伍军人三年内的一切义务,同时规定如果退伍军人死亡还可享受死亡抚恤待遇。

  (四)牺牲或伤残军人遗属和家属的优待措施

  《抗日军人优待条例》第六条规定,抗日军人在对于在战争中牺牲的,应当享受优待待遇。为了表示对牺牲烈士的人格尊重和怀念,还规定应当汇集公布烈士的死亡时间、地点、战役、功绩;收集遗物;收殓并建立纪念碑。第七条规定抗日军人死亡或者残废的,子女弟妹幼小的可以免费在政府设立的抗日军人遗族学校就读,年满18岁后可以由政府介绍职业。

  以上措施的实施,为抗日军人及其家属进行优待提供了政策和法律依据。对抗日军人和抗属的优待,体现了对浴血奋战在抗战前线的军人的尊重,增强自信心和自豪感。

  三、延安时期抗日军人抚恤制度

  陕甘宁边区政府把应享受抚恤的抗日军人分为三种:第一是退伍军人的抚恤制度:二是伤残军人抚恤制度,三是牺牲军人抚恤制度。

  (一)退伍军人的抚恤制度

  1.退伍军人的安置措施

  《安置暂行办法》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了退伍条件,凡是在战争中残疾或者年老力衰不能继续工作的,身体已成残废不能服务的,身体患慢性病无法医疗不能工作的,年满45岁以上精力衰弱不能继续工作的。安置方式为农业安置、非农安置和集体安置。农业安置主要措施是划定安置区,安置区分为陇东分区、关中分区、三边分区、延安分区四块。农业安置的土地由地方政府负责调剂解决,规定每人3垧至5垧土地。农业生产所需要的耕牛、农具、种子等物品由地方政府发动群众调剂解决。针对边区土地贫瘠的状况也鼓励退伍军人在边区以外自行解决,鼓励自由合作和与群众换工等方式解决安置问题。非农安置主要方式是从事商业活动或者自行揽工。边区政府给予扶助,从事商业活动的,政府发给资本,每人发给资本500-1000元,并发给一个月的粮食。自愿揽工谋生的,由边区政府帮助介绍。有技能愿意进入工厂或商店的,由政府介绍。愿参加集体生产的,由政府安置到生产部门工作,边区政府还专门设立了退伍军人新村用于集体安置。

  2.帮助退伍军人建立家务

  帮助建立家务是由边区政府保证抗属有足够的土地,各地政府帮助抗属调剂粮食,边区群众帮助置备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的情况下,积极参加生产,通过辛勤劳动逐步过渡到有家当、有余粮、有房屋乃至娶妻生子,成家立业,最终实现丰衣足食的目标[5]。1944年颁布的《陕甘宁边区抚恤优待条例(草案)》第十二条规定,凡抗日军人及抗日工作人员退伍者,除享受本条例优待外,并由政府设法帮助建立家务安定生活。边区政府根据实际制定了帮助退伍军人建立家务的措施,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一是帮助退伍军人制订生产计划,使他们有计划进行生产,并且定期检查和督促,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有力的调动退伍军人的生产积极性。据统计,延安市在全市103户抗属和147户退伍军人中,已订计划的抗属79户,退伍军人73户。新市乡全乡22组,18个抗属和退伍军人,已全部订了计划,并一一开过讨论建立家务的小组会议,依据他们所提的物质困难,群众样样都给了完满的解决,使抗属和退伍军人苏才清等,感动得流泪[6]。二是帮助解决土地问题。土地是从事农业生产首要问题,面对陕甘宁边区土地的稀缺的问题,由地方政府和农户调剂以及鼓励开荒等方式解决土地不足问题。同时对于无劳动能力的军人实施代耕,保证建立家务活动正常开展。三是解决生产工具和畜力的问题。边区政府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政府尽力解决建立家务活动中物资缺乏的问题。各地政府积极响应号召,退伍军人很快就得到了农业生产所需要的物资和畜力。边区政府因地制宜的发展了纺织、畜牧养殖、养蚕等。定边五区三乡抗属吴建帮、康红才两家最困难,就在乡动员大会上,区委书记自己提出送一只母羊,乡长王兆祥也送一只母羊。在他二人的模范作用影响下,群众共自动送了口轻的母羊十七只,谷草一千三百斤,边币五千五百元。并给两家买了两只母

  猪娃,给吴建帮买了一头好母牛”。[7]四是帮助退伍军人解决婚姻问题。边区政府帮助退伍军人建立家业物质基础的同时也关注到人的需求,将退伍军人婚姻问题也纳入工作重心。将帮助退伍军人解决婚姻问题作为拥军的一项重要工作,发动群众对退伍军人提供婚姻上的帮助,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二)伤残军人保障制度

  对因革命致残者的,陕甘宁边区政府主要从发放抚恤金、入住残疾院和幫助建立家业三个方面进行抚恤。

  1937年2月1日,中央内务部颁布了《关于残废牺牲老病等抚恤的规定》,规定凡红色战士因革命战斗而成残废者,发给残疾证并且发放抚恤金。还对伤残等级作出明确划分,划分为四个等级,每个等级列明了具体的伤残认定的标准,并且规定了不同的抚恤金发放标准。一等残废抚恤金标准为每年大洋30元;二等残废抚恤金标准为每年大洋20元;三等残废抚恤金标准为每年大洋12元;四等残废抚恤金标准为每年大洋10元。并且给因伤痛需要休养的红军机关工作者发放不同程度的休养费,一般在大洋2-5元不等。

篇十三:全面推进尊崇优待制度建设

 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率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也就是规章制度,是我们应该遵守的,用来规范我们行业的规则、条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有助于部门科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可靠保证。为进一步加强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我们要加强制度建设,形成一整套办事效率高、运转灵活的管理机制。

  1.加强制度建设的必要性。加强制度建设,可以很好地规范单位的各项工作;可以有效地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可以有效地提高干部的民主意识、监督意识、管理意识,通过制度的学习与交流还可有效地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增强他们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可以有效地加强人与人之间的团结与协作,增强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可以有效地推动各项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可以有效地使单位执政能力建设得到不断的巩固与加强;可以很好地解决很多监督乏力或不到位的地方。总之,加强制度建设,对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率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加强制度建设必须提高学习力。学习是我们干好一切工作的保障,是我们工作的源泉,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我们的自身素质,才能够提升我们的工作水平。我们要学习先进的管理理念和工作理念,通过学习不

  断丰富我们的知识水平,不断开拓视野,不断提升境界,从而更好的做好工作。

  3.制定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科学、合理、有效的制度是协调人与人关系的最有效手段,也是管理的最有效手段。所以制度不在于多,在于科学、规范,在于能够被更好地遵守执行。衡量的标准有:制订制度是否有明确标准、制度是否具有实用性、制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与上级要求是否合拍。

  4.用规范的程序制定制度。既然是制度就必须规范,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凌驾或超越国家法律法规。要规范制度的制订程序,制度的发布应规范、透明。及时完善补充各项规章制度,从加强制度管理、突出操作实效、强化学习理解、狠抓执行落实等方面入手,抓实抓细机关制度建设,切实做到边学边查边改,以制度管人管事,积极推进局机关规范化建设,树立机关良好形象,保证机关高效运转,努力打造一支素质过硬、业务精良、廉洁自律的邮政管理干部队伍,确保局机关各项工作的有序、有效、有力开展。

  5.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加强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我们要牢固树立法制意识、制度意识、纪律意识,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行为。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教育,对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党内法规的执行,完善权力机制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有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坚持和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不破规矩、不越低线、不触高压。

篇十四:全面推进尊崇优待制度建设

 加强制度建设全面推进机关规范化建设

  加强制度建设全面推进机关规范化建设

  2017年***成立以来,全面推进机关规范化建设,狠抓机关软硬件建设,完善制度,强化管理,改善机关面貌,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树立了市政部门的良好形象,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完善考核制度,激发内在动力

  为完成全局各项工作目标,我们注重科学地运用目标管理考核机制,让每名干部职工在适当的工作压力下工作,强化工作责任心,充分体现自我价值。在个人考核中实行“四三三”制,即个人平实工作业绩占考核40%,领导评议占考核成绩的30%,干部职工评议占考核成绩的30%。同时实行“五不让”制度,即不让上级交办的事项在我这里延误、不让上情下达的渠道在我这里堵塞、不让工作失误在我这里发生、不让外来群众在我这里受冷落、不让市政形象在我这里受到损害。

  在具体实施中注重工作落实。首先,科学制定目标。每年年初,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制定全局的总目标。然后按照股室担负的职责、人员素质能力等情况,将总目标分解到各股室,再由股室细化分解到个人。其次,制定《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将目标分为工作纪律部分和业务部分两大类,按照科学标准转化

  为相应的分值,实行量化考核。第三,落实一岗双责,实行“三定”,即定目标、定责任、定效果。从局领导、股室负责人直至每一名普通干部职工,层层签订责任状,坚持月讲评、季汇总、半年考核等跟踪制度,从目标的制定到任务的分解,直至责任考核,环环紧扣,环环相联。

  二、建立健全工程内控制度,保证工程质量

  区***是政府为居民提供市政公共服务的部门,一行一动都要动用大量资金。在工程建设中如何加强工程项目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建设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保证工程运行是一项重要工

  作任务。我局在工程内控制度方面,经过几年的摸索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

  首先,规范工程项目立项。由职能股室根据实际写出报告,由局综合计划股审核,报局长审定后,予以上报。零星维修工程项目,由职能股室填写申请单,综合计划股和督查室现场核查后提出审查意见,经局长批准后实施。任何股室和个人未经立项不得擅自安排工程项目。

  其次,严格实行工程招投标制。综合计划股负责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工程项目勘察、测绘及施工图设计、图纸会审等工作由综合计划股负责组织实施,职能股室配合。根据政府采购要求,5万元以上工程项目报政府采购办,采用竞争性谈判或公开招标等形式确定中标单位。5万元以下工程项目由本局自行组织招标确定中标单位。无需招标的零星工程项目由综合计划股会同相关股室根据工程要求对施工队伍进行考察,报局领导批准后,组织

  实施。

  第三,严格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施工前由施工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报综合计划股审批后,方可实施。重点工程由局成立专门建设班子负责管理,其它项目均由综合计划股按照局里的要求组织管理。对在施工过程中管理不力造成质量隐患,或施工单位弄虚作假,管理人员未及时纠正者,一经查实,追究管理当事人行政责任、经济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第四,工程项目验收从严要求。政府立项工程的竣工验收,由综合计划股牵头,根据政府有关规定组织验收。本局安排的零星工程验收由综合计划股根据计划安排组织督查室及职能科室验收。原则上所有零星工程的验收要随报随验,涉及比较复杂或有隐蔽工程的零星工程,综合计划股及时跟踪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三、严格落实市政设施监督管理制度,全面提高市政管护质量***负责河口城区公共设施的`管养维护工作,主要包括道路保洁、绿地管护、路灯管理、道路维护、城区排水等五大项。为进一步强化对河口中心城区市政公用设施管护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管养施工标准,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各项管理办法和管养施工承包合同的落实,促进管

  理、养护、施工质量的全面提高,我局制定了《河口区市政设施管养督查考核办法》、《市政设施定期巡查制度》以及各项市政设施管养办法,通过各项制度的落实全面提高市政管护质量。

  一是建立市政设施管养督查考核办法。严格对业务职能股室处的督查考核,一查工作有无计划。业务职能股室处的周计划、月

  计划、年计划是否及时制定并严格实施,工作计划是否及时抄报总督查室。二查业务职能股室处的日常工作,有无因管理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受到督办,已受到督办的事项是否改进。三查问题是否及时整改,对职责范围内存在的管养施工方面的问题及有关企业受到督办的事项,是否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按照标准和要求督促整改完毕。

  二是建立市政设施定期巡查制度。组织人员每天对市政设施进行定期巡查,重点对卫生保洁、垃圾清运、绿地卫生、市政设施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属于管护企业管养存在的问题,要根据各项管养管理办法责令其限期整改,属于我局直接管理的项目要及时安排整改。

  在加强制度建设工作提高机关规范化建设工作中,我们的做法还比较粗浅,与先进单位相比还很不成熟的地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努力工作,开拓创新,把机关规范化建设再推向一个新台阶。

篇十五:全面推进尊崇优待制度建设

 2021年加强优抚政策工作的实施方案与2021年

  加强作风建设方案

  2021年加强优抚政策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优抚工作的政治责任感

  主要是由于抚恤补助规范低,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差别相对拉大;烈属、伤残军人、乡老复员军人等重点保证对象生活、住房、医疗难问题日益突出;

  一些相应的政策没有跟上,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有待进一步保证。对此,各级政府要从巩固国防、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坚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平安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大局动身,充分认识做好优抚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对优抚工作的领导。

  重视做好优抚工作。特别是近几年来,优抚对象是革___战争时期和___建设时期为建立革___、捍卫祖国、建设祖国做出特殊贡献的社会群体。省委、省政府历来十分关心优抚对象。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省军人抚恤优待方法》坚持思想教育、扶持生产、群众优待、国家抚恤的工作方针和国家、社会、群众三结合的优抚制度,保证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维护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提高优抚对象的社会政治地位方面取得了较大成绩,为巩固国防,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两个文明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优抚工作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要广泛深入开展国防教育和___主义教育,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拥军优属意识。要按照“”计划和年远景目标确立的社会保证体系,将优抚保证作为重要内容,作出具体规划。

  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达到或略高于当地群众的平均生活水平,依法维护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拥军优属职责,将拥军优属工作列为本部门的目标管理内容,齐心协力,抓好落实。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把各项优抚政策落到实处。

  二、建立健全优抚保证制度

  保证优抚对象的生活,为做好新形势下的优抚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优抚工作的新情况,依照《___宪法》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确定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健全与___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多层次、多形式的优抚保证制度。当前应重点建立和健全以下四项制度:

  (一)抚恤补助规范与社会生活水平相适应制度。对国家重点保证的烈属(包括牺牲、病故军人家属)革___伤残军人、乡___红军老战士(包括红军失散人员)执行中央制定的抚恤补助规范。(范本)(范本)由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统一的抚恤补助规范,给予定期定量补助,保证他生活达到当地农村居民平均生活水平。

  对苏区老干部、乡老复员军人人数较多、财政困难的革___老区贫困县(市)由省、地(市)两级财政在安排转移支付资金时给予照顾。今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各级政府要适当增加对优抚事业经费的投入,使优抚对象的生活与当地人民生活水平相适应。

  (二)优待金社会统筹制度。群众优待社会统筹。要制定严格的管理方法,做到专款专用。财政、审计部门对优待金的筹集和使用情况实行审计监督。

  (三)孤老保证制度。优抚对象中的孤老(包括孤儿)原则上由光荣院集中供养。

  (四)社会扶持制度。要发动党员、干部、基干民兵、青年志愿者等积极分子及学雷锋小组、送温暖小组、帮战友小组、拥军优属服务小组等基层服务___。建立临时服务关系,协助优抚对象学习和掌握生产实用技术,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等服务,为优抚对象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对通过社会捐赠和赞助等方式筹集的拥军优属保障资金,各地要加强管理,确保用于解决优抚对象的特殊困难。

  三、认真落实优抚政策

  把优抚工作中的医疗、住房、生活等难点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各地、各部门要依照___〔〕7__文件精神。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切实解决好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实行医疗平安制度改革的地区,要认真落实医疗政策。建立职工医疗平安制度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要按有关规定对优抚对象给予照顾。未实行医疗平安制度改革的地区,凡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优抚对象,其医疗费按有关规定报销,不得定额包干给个人;对烈属、带病回乡复员___军人等优抚对象,要按政策规定实行医疗减免。凡符合医疗减免的对象,由县级___部门负责减免。

  各地在实行住房、用工制度改革中,要继续贯彻对重点优抚对象实行优先、优惠的政策。对烈属、二等以上伤残军人、乡___红军老战士、老复员军人以及优抚对象中孤老和特困户,要减免各类提留、社会集资和义务负担。建立最低生活保证制度中,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不计入其家庭收入,体现对他特殊保证。各级政府要积极扶持优抚对象发展生产,工商、信贷、生产资料供应等方面给予优待。

  四、积极推进优抚事业单位建设与发展

  也是___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各级政府要将其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优抚医院、光荣院和烈士陵园等是履行优抚保证职能的重要优抚事业单位。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要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和多渠道筹集资金的方法,不时完善优抚事业单位的设施。

  要力争用___至___年的时间对光荣院的危房实行全面改造,改善光荣院老人的居住、生活条件。烈士纪念建筑物要做到环境幽雅,陈展科学,布局合理。优抚事业单位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___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要充分利用有利条件,积极开展创收活动,以弥补自身建设经费的缺乏。

  重视做好优抚工作。特别是近几年来,优抚对象是革___战争时期和___建设时期为建立革___、捍卫祖国、建设祖国做出特殊贡献的社会群体。省委、省政府历来十分关心优抚对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省军人抚恤优待方法》坚持思想教育、扶持生产、群众优待、国家抚恤的工作方针和国家、社会、群众三结合的优抚制度,保证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维护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提高优抚对象的社会政治地位方面取得了较大成绩,为巩固国防,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两个文明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优抚工作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主要是由于抚恤补助规范低,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差别相对拉大;烈属、伤残军人、乡老复员军人等重点保证对象生活、住房、医疗难问题日益突出;

  一些相应的政策没有跟上,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有待进一步保证。对此,各级政府要从巩固国防、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坚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平安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大局动身,充分认识做好优抚工

  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对优抚工作的领导。要广泛深入开展国防教育和___主义教育,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拥军优属意识。

  要按照“”计划和年远景目标确立的社会保证体系,将优抚保证作为重要内容,作出具体规划。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达到或略高于当地群众的平均生活水平,依法维护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拥军优属职责,将拥军优属工作列为本部门的目标管理内容,齐心协力,抓好落实。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把各项优抚政策落到实处。

  2021年加强作风建设方案

  一、海事作风建设现状及原因分析

  当前海事工作在作风建设中还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主要表现在:因为对工作作风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有些单位和部门领导抓作风建设抓得不够坚决,有的执法人员对作风建设不以为然,视工作作风为小节;一些执法人员___思想严重,对群众感情不深,执法为民观念淡薄,执法方法简单粗暴;在工作理念上,重管理、重收费、轻服务,对船舶单位、对船员、对群众依然存在"冷、硬、生、推"的现象,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基层一线、服务中心工作的措施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在工作方法上,作风不够扎实,工作不够细致,工作拖拉,办事时效性差,工作质量不高,工作程序不规范,开拓创新不够,存在过得去和凭经验办事等;在管理机制上,科学性不够,各种活动层出不穷,各种检查、汇报、评比疲于应付,工作效率不高。

  现阶段执法人员存在作风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观念因素。意识决定行为,受社会不良风气特别是传统政治文化心理的影响,少数执法人员有着浓厚的"官本位"意识,动辄以"管人者"自居,没有明确"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存在行政即管理的认识,服务意识淡薄,对自身的服务型角色定位不清,甚至还有一定的抵触情绪。二是管理因素。领导决策的科学化、制度建设的规范化和队伍管理的正规化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在___和职责划分上还存在交叉和重叠的情况,在用人机制存在一些弊端,激励程度不足,影响了部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同时,目标责任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不能很好落实,责任追究还存在滞后的情况,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给作风建设带来不利的影响。

  二、加强和改进海事作风建设的途径

  改进海事工作作风必须与时俱进,按照"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创新要有新格局、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的要求,大胆创新,要从体制、机制、制度改起,从领导作风改起,既要给基层压力,又要给基层减负。本人认为,主要措施有:

  (一)以人文环境和海事文化建设为依托,营造作风建设的良好氛围。

  人文环境是软环境,它包括社会或单位内人员在共同生活中长期积淀的思维模式、价值标准、群体心理和行为方式乃至道德风尚和行为准则等,人文环境无时不刻不在潜移默化中对个体乃至群体的态度、行为和作风产生重大而深刻的影响。因此,良性的人文环境是优良作风的"孵化器",对作风建设起事半功倍之效,从人文环境着手,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建设,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作风建设上的许多问题,进一步打牢作风建设思想基础。

  长江海事局正在开展的海事文化建设活动,就是使海事文化建设贴近安全管理,融入中心工作,把海事文化建设活动渗透到安全管理,四化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内部管理等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海事文化的影响力。给我们的思想观念、执法理念和职责任务带来新的思维,给人文环境注入新的因子。为此,我们要把握机遇,在当前开展的“牢记党的宗旨

  主动做好服务”主题实践活动中,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继续加强思想、道德、信念教育和"三观"教育的基础上,用先进文化创新人文环境,将道德、理想和信念作为文化核心,以德育人、文化育人,提升海事文化和精神境界,把宗旨意识、服务意识、诚信意识、纪律意识和效率意识固化为海事的内在观念,带动职工把“三个服务”的要求落实到长江海事的各项工作中去,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加快发展。

  (二)建立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当前,海事作风建设存在的问题除了思想观念、环境因素、人员素质、工作基础等因素外,突出体现在管理的科学性不够,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等方面存在不足和缺陷,只有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管理才能克服"一阵风"的憋端,才能真正建立起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1、改革考核检查制度。要转变检查考核方式、基层疲于应付的局面,要紧紧抓住中心任务,以确保效果,提高效率和为基层减负的原则实行科学的检查考核制度,要改大包大揽的考核方式,推行各单位和部门二级考核,把“现场管理、廉政勤政、高效服务、保障有力”作为二级考核基础,局推行体系管理及监控,对基层单位和各部门把工作程序,须知作为一级考核的依据,使每位海事人员在工作中按照体系的工作程序和须知开展各项工作,对出现行风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制,促进各单位各部门抓好行风建设,提高海事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推行以岗定责,执行岗位责任追究制,健全以绩效考核为主要内容的考核机制,做到考核对象全面广泛、考核标准科学合理,通过考核,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部竞争激励机制,激发海事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完善监督机制。转变工作作风不能希望毕其功于一役,只有充分发挥督察的作用,才能长期坚持。要通过特邀监督员、"开门纳谏"等多种形式,开展行风评议和执法评议,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同时,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把船舶港务费、违章处罚、船舶登记船员发证等各项收费标准、行为规范、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及服务承诺等全面上墙公开,并设立___电话和投诉信箱,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批评,对群众投诉___

  经查实的要坚决查处,决不姑息,并及时反馈调查处理情况,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3、完善服务机制。要继续深入开展创"文明窗口"、"青年文明号"等活动,健全窗口管理,完善并落实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减少办事环节,落实"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效能建设制度,真正做到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结合,预防预控和快速反应相结合。

  4、完善学习教育制度。要制定海事执法人员中长期思想政治业务教育计划,落实学习签到考勤制度,定期___海事执法人员学习各种法律法规、行为规范、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光盘和先进典型人物,深入讲解剖析"为谁用权、为谁服务、为谁谋利、为谁执法"的思想根源问题,进一步端正海事执法思想,转变工作作风,在灵魂深处真正打牢"人民海事为人民"的思想,真正做到行政执法一面旗,树立起执法为民,服务社会的海事新形象。

篇十六:全面推进尊崇优待制度建设

 实施四项举措扎实推进制度建设___市白庙___年___月___日

  ___市白庙___实施四项举措

  扎实推进制度建设

  按照省局《全省劳教(戒毒)系统规范化管理年实施阶段工作安排》__通知要求,___市白庙___行动迅速,务求实效,制定了所规范化管理阶段性工作安排,通过四个步骤扎实推进建章立制工作,在全所掀起规范化管理活动新___。

  一是清理规范规章制度。该所把规范制度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根据活动中八个方面的内容要求,按照部门职责,对原有规章制度逐一梳理、学习,提出修订完善意见和建议。

  二是学习领会规章制度。该所建立了规章制度年度审核、循环改进机制,对以前的制度常“回头看”,及时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利用各种教育活动___警察职工学习规章

  1制度,深刻领会规章制度。

  三是贯彻落实规章制度。牢固树立“严、细、快、新、实”的执行理念。养成职业习惯,融入工作实际,照章办事,令行禁止。严格督办、考核、奖惩。

  四是增强警察执行能力。加强执行力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的保证。该所针对不同岗位、不同人员,以提高执行力为目标,以岗位职责为取向、以能力提升为重点,实行差别化培训和岗位职业教育,坚持做好“大讲堂”、“小培训”等多种形式教育活动。

  该所将规范化管理渗透到工作的各个环节,建立起“思想教育有效、制度措施完善、执行责任明确、监督检查到位、责任追究严格”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有力促进了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中的制度建设。

  第二篇:盐津国税局四项举措扎实推进宣传工作盐津国税局四项举措扎实推进宣传工作

  近年来,盐津县国税局认真落实精简简报的要求,注重采取四项措施,努力减少数量,提高质量,使税收新闻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强化责任意识,扎实有力推进。积极树立“宣传也是服务”的理念,强化“宣传促发展”、“宣传促和谐”、“宣传树形象”等责任意识,形成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文秘暨信息员、相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宣传工作格局。

  纳入年度计划,加强检查督促。将税收宣传工作与___税收收入中心工作和优化纳税服务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努力完成市局和县委下达的宣传工作任务。

  严格审核把关,提升稿件质量。切实落实精简简报的要求,___年全局撰写税收宣传稿___篇,比___年减少___篇,却被各级(不重复)采用___篇,仅比___年少___篇。___年上半年撰写税收宣传稿___篇,同比减少___篇,已被各级采用___余篇,稿件质量进一步提高。

  坚持内外宣传,树立良好形象。除将税收宣传稿件报送市局和县___宣传部外,还主动在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进行宣传,并积极向昭通日报、昭通新闻网等媒体投稿,通过系统内采用进行相互交流,通过报刊、网络媒体刊发达到对外宣传税收政策、反映国税工作动态(范本)、树立国税人勤政务实良好形象、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更加理解和支持国税工作的目的。

  ___年和___年,县局的税收宣传和信息工作除获得市局表彰奖励外,县局于___年___月获得县委、县政府表彰的___年度宣传文化思想工作暨精神文明建设“优秀单位”,通讯员郑友军获得___年度“网络新闻宣传三等奖”,在今年___月___日上午召开的盐津县___年新闻宣传工作会议上,又获得___年度“网络新闻宣传二等奖”和“优秀通讯员奖”。

  第三篇:四项举措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最终版]___采取四项举措扎实推进整改落实

  建章立制工作

  ___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立说立行,上下衔接,合力推进,以钉钉子的精神持续用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采取四项举措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着力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明确整改目标,两张清单突出整改重点。一是列出“整改清单”,着力抓常抓细促整改。将查摆出来的问题清单转化为整改清单,围绕群众___关心的问题,如党员干部作风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和整改情况向基层和群众反馈。积极向群众作出承诺,做到边查边改、即知即改,全力以赴助推进,上下联动抓落实。二是列出“制度清单”。结合我局实际,根据局整改方案提出修改建议,全面梳理、重新调整局工作规则、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内部管理制度,列出“制度清单”,开展清、废、改、立工作,扎紧制度的“笼子”。共梳理各项制度___项,修订、完善___项原有制度,明确新增___项制度,并由局党委成员分别牵头落实,有效改善了我局制度环境。

  以突出问题为导向,专项整治抓落实。深入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积极开展中央确定的___项专项整治、省委“八项专项整治”,市委“21+3专项整治”,认真制定领导班子整改方案、专项整治方案和

  1制度建设计划(“两方案一计划”),突出抓好窗口单位工作程序、制度落实、政务公开、监督机制以及工作人员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的整改,及时有效解决保障性住房管理、房地产市场监管、城市建设管理等领域存在的问题。围绕美丽临海建设,强化工作落实,积极开展城乡污水治理行动。深化开展“民生建设年”主题建设活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行权力清单、积极清理职权,加大放权力度、明确精简权力事项目标,集中精力助推经济发展。

  实行开门整改,严格执行验证销号机制。局党委班子将重点在3大方面、___项具体工作上提出整改任务和具体措施,在整改方案中逐条明确改什么、怎么改、责任人、任务书和时间表。围绕城市规划发展、“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主动认领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条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并及时公布局整改措施,定期公示整改情况,实行评议问效机制,接受群众的监督,由群众评判整改成效。进一步细化制定了“整改路线图”,确定整改时限、措施,并在实际工作中抓好落实,形成推进问题整改的“推动力”。同时对查摆的问题分门别类梳理,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台账,逐一落实整改、验证销号。严格执行“三个不销号”,对问题解决不彻底的不销号、成效不明显的不销号、群众不满意的不销号。

  加大督促整改力度,确保整改落实见成效。加大“___”抓活动力度。坚持开门抓整改,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注重通过基层看问题、通过群众看干部、通过民意看差距、通过工作看作风,2督促各级“___”认真履职,一以贯之把活动牢牢抓在手上。加大督导督查力度。局督导小组要坚持督导工作从严把关,全程督导联系部门的整改落实情况,做到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解决的不放过,行业不正之风不纠正的不放过。继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集中宣传报道一批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营造良好氛围,并在媒体上公布,接受监督。积极整改落实临海论坛、12345热线等反馈的问题,强化___推动,加速解决群众___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形成教育实践活动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

  第四篇:四项举措扎实做好工商联工作___四项举措扎实做好工商联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非公经济人士的思想教育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上党课主题教育活动。请老党员讲党的光荣传统;读红色经典,永葆先进本色,重温历史,同心同行;请优秀建设者讲艰苦创业,爱党爱国,奉献社会的先进事迹。两年来,举办非公经济人士培训班___期___多人次,教育非公经济人士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信用观和法制观,把企业自身的发展与金明区的发展结合起来,把民营企业的蓬勃发展与助推中原经济区的建设结合起来。二是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积极开展“走出去”、“引进来”活动,大力宣传___的各项招商引资政策和区位优势,___部分企业到国内、外发达地区开展招商引资考察活动,拓宽视野,挖掘商机,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招大商,大招商,以情招商,以商招商。几年来,引进项目___个,引进资金___亿元。三是发挥优势积极为非公企业服务,深入开展“树信心、保稳定、促增长”活动。加强对企业的走访调研,摸清我区民营企业生存、发展现状,从企业最关心、最根本的问题入手,为企业提供多方位的服务。积极开展开封市经济大讲堂活动,提高非公经济人士的经济理论素养和经济管理水平,掌握市场经济发展规律,规范内部管理,做大做强企业;通过与开封市国泰投资担保公司合作,积极服务非公经济的发展,为企业担保资金___多万元;积极开展“送法律、送信息、送管理到企业”活动,进一步改善我区非公企业的发展环境。四是深入开展“百企帮百村”、“百企帮百生”双百活动。区工商联___辖

  区内的民营企业积极投身___,爱心回报社会,对口帮扶品学兼优的困难学生和一些村庄,大力实施“百企帮百村”、“百企帮百生”双百活动。几年来,参与“百企帮百村”的民营企业固定使用的农民工达___多人,支持新农村建设打机井45眼,修路___公里,修建房屋130间,帮扶资金达___万元;参与“百企帮百生”的民营企业先后出资达___万元,使___名品学兼优的困难学生得到资助。此外,积极为灾区人民伸出援助之手,捐款捐物___多万元,体现了我区民营企业关爱社会、感恩社会的奉献精神。

  第五篇:强化四项举措推进依法信访强化四项举措推进依法信访

  ___市___、监察局

  近年来,我市___积极探索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求主动、求深入、求具体,把信访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通过明确责任、超前防范、标本兼治、严肃纪律,使各类信访矛盾纠纷得到了积极预防、有效控制和妥善处理,连续多年未发生___赴省___访。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明确责任,提升执行力

  (一)领导负责。我市在纪检监察系统建立了信访责任体系。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乡镇、市直部门“___”和农村党支部书记为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完善了发案责任制、执法责任制、属地责任制、保障责任制等四项责任制,并逐级签定了《信访工作年度目标责任书》。形成了“领导抓、抓领导”的信访工作格局。今年以来,纪检监察系统共排查出的___个信访问题,分包给___名科级领导、___名包村干部和___个村的党支部书记办理。

  (二)领导处访。一是实行领导接访制。每周二由市___常委轮流接访。二是实行领导信访调研制。市___副科级以上干部每月___次深入到乡镇信访服务中心或所包的村街,广泛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性、全局性的问题。三是实行领导直

  1办制。对于一些重大疑难信访问题,___领导亲自批转、亲自过问、亲自解决,一办到底。我市___村村民施占库因涉法涉诉问题多次到___,形成多年久拖未结的“老大难”。市委常委、市___书记___同志多次与其促膝长谈,积极协调法院、乡政府及村两委班子,使问题得到圆满解决,___人息诉罢访。

  (三)领导督办。对一般性信访案件经主要领导审阅签批后,由信访室按常规程序进行办理,并建立督导台帐;对重大典型信访案件,主要领导___召开专题协调会,实行定期通报和重大问题报告制度。___年,一位外商___在___镇谢庄村投资建厂,因与村民发生纠纷,该村村民不再让其使用村内的变压器,致使台商工程停工,台商投诉到优化环境投诉中心。___常务副书记、监察局长___同志了解到此事后,立即协调乡镇政府、供电所、派出所和村委会,在第一时间召开协调会,现场办公,并于当天晚上逐户拜访村民代表,逐一做好说服、劝解工作,使问题很快得到解决,台商对我们的工作非常满意。

  二、超前预防,提高防范力

  (一)广泛宣传,规范信访行为。我们把宣传信访法规知识和普法教育结合起来,认真开展“依法信访宣传月”活动,通过媒体造势、舆论引导、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信访条例》、《规定》和《解释》,营造规范信访、依法治访的良好氛围。

  (二)构建网络,发现信访苗头。充分发挥市___投诉中心和各乡镇信访服务中心的作用,并将信访信息网络延伸到村级。在全市___个行政村聘请了___名信访信息员,作为我们的“___”和“___”,对信访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汇报、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处置,将问题解决萌芽状态。

  (三)强化下访,排查信访隐患。通过定期不定期地___干部下访,变群众___为干部下访,及时发现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在重大节日、重要会议、重大政治活动前,进行重点排查。去年以来,共___名纪检监察干部下访___次,排查苗头问题___个,及时处置矛盾纠纷___起。

  三、标本兼治,增强实效力

  (一)以“情”接访。我们积极改进工作作风,对信访群众以诚相待,带着深厚的感情做好接访工作,努力将解决问题的过程变为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

  (二)政策引访。一是我们___司法部门以及发改局、民政局、农工委、土地局、财政局等___个部门组成若干政策咨询组,对群众反映的企业改制、土地承包、低保发放等问题,进行解答和咨询。二是注重对信访人员的引导,利用每

  一次接访的机会,对___群众进行法律和政策方面的教育,规范群众___秩序,使无序___成为有序理性的群众代表___。

  (三)合理办访。一是一般问题,超前解决。我们充分发挥信访信息员和村纪检小组的作用,将涉及群众切身利

  益、可能引发___的问题及时发现,提前化解。去年___月份,___镇___村干部在帮助几十户村民办理补登户口手续时,每户收取___元费用,群众极为不满,准备___。在接到信息员的反映后,我们与镇___一起及时了解情况,立即处理,将多收款项退还村民,事态得以平息。二是疑难问题,听证解决。对一些涉及部门多、长期得不到解决的___老户的疑难问题,我们启动信访听证程序,引进法律援助进行解决。如___村___,有十年以上的___经历,涉及村财务、宅基、村干部___、法院执法人员违法施政等问题,为此,市___组成信访听证领导小组,___召开信访听证会,由信访人、信访调查人和被反映人分别进行陈述和辩论,由法律援助人员进行司法解释,最后由信访听证领导小组做出听证结论,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三是受理范围外的信访问题,协调解决。对不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信访问题,我们坚持站在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的角度,“不分份内份外”,充分发挥___的___协调作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促使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四)依法治访。对各种无理访处置不力,是影响当前信访秩序的突出问题。工作中我们本着“先处理违法行为、后解决信访问题”的原则,加大了对无理访的处置力度,引导群众合理有序依法___。对于无理取闹、煽动闹事、___人心等严重违法行为,坚决严厉制裁。去年国庆期间,我市共对___名违法___人员,进行了行政拘留,对___名因___煽动___的党员给予了党纪处分,有效维护了正常信访秩序。

  四、严肃纪律,强化向心力

  (一)强化工作考核。我们把信访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信访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去年,中行___支行辞职人员___多次___访,由于中国银行___支行重视不够、稳控措施不到位,给我市造成不良影响,市___对___支行进行了通报批评,取消其年内各项工作评优资格。

  (二)严肃双向追究。双向责任追究是做好依法信访工作的一把“双刃剑”,我们在追究违法信访人员责任的同时,按照《规定》和《解释》,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对工作不利造成群众___的单位,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不深入实际解决问题,敷衍塞责的责任人进行责任倒查,一并进行处理。去年“国庆安保”期间,我们共对___起典型信访案件的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对___个责任单位给予了黄牌警告;一名乡镇党委书记受到党内警告处

  分,对___名乡镇党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有___名乡镇、市直部门副职受到了党纪处分。

  以上是我们在做好依法信访工作的一点体会,不妥之处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篇十七:全面推进尊崇优待制度建设

 加强优抚政策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优抚工作的政治责任感

  主要是由于抚恤补助规范低,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差别相对拉大;烈属、伤残军人、乡老复员军人等重点保证对象生活、住房、医疗难问题日益突生;

  一些相应的政策没有跟上,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有待进一步保证。对此,各级政府要从巩固国防、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坚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平安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大局动身,充分认识做好优抚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对优抚工作的领导。

  重视做好优抚工作。特别是近几年来,优抚对象是革命战争时期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为建立革命政权、捍卫祖国、建设祖国做由特殊贡献的社会群体。省委、省政府历来十分关心优抚对象。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省军人抚恤优待方法》坚持思想教育、扶持生产、群众优待、国家抚恤的工作方针和国家、社会、群众三结合的优抚制度,保证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维护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提高优抚对象的社会政治地位方面取得了较大成绩,为巩固国防,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两个文明建设作曲了重要贡献。

  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优抚工作也由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要广泛深入开展国防教育和卖国主义教育,增强全

  民国防观念和拥军优属意识。要按照计划和年远景目标确立的社会保证体系,将优抚保证作为重要内容,作由具体规划。

  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达到或略高于当地群众的平均生活水平,依法维护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拥军优属职责,将拥军优属工作列为本部门的目标管理内容,齐心协力,抓好落实。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把各项优抚政策落到实处。

  二、建立健全优抚保证制度

  保证优抚对象的生活,为做好新形势下的优抚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优抚工作的新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确定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多层次、多形式的优抚保证制度。当前应重点建立和健全以下四项制度:

  抚恤补助规范与社会生活水平相适应制度。对国家重点保证的烈属革命伤残军人、乡退伍红军老战士执行中央制定的抚恤补助规范。由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统一的抚恤补助规范,给予定期定量补助,保证他生活达到当地农村居民平均生活水平。

  对苏区老干部、乡老复员军人人数较多、财政困难的革命老区贫困县由省、地两级财政在安排转移支付资金时给予照顾。今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各级政府要适当增加对优抚事业经费的投入,使优抚对象的生活与当地人民生活水平相适应。

  优待金社会统筹制度。群众优待社会统筹。要制定严格的管

  理方法,做到专款专用。财政、审计部门对优待金的筹集和使用情况实行审计监督。

  孤老保证制度。优抚对象中的孤老原则上由光荣院集中供养。

  社会扶持制度。要发动党员、干部、基干民兵、青年志愿者等积极分子及学雷锋小组、送温暖小组、帮战友小组、拥军优属服务小组等基层服务组织。建立临时服务关系,协助优抚对象学习和掌握生产实用技术,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等服务,为优抚对象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对通过社会捐赠和赞助等方式筹集的拥军优属保障资金,各地要加强管理,确保用于解决优抚对象的特殊困难。

  三、认真落实优抚政策

  把优抚工作中的医疗、住房、生活等难点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各地、各部门要依照国办发07号文件精神。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切实解决好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实行医疗平安制度改革的地区,要认真落实医疗政策。建立职工医疗平安制度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要按有关规定对优抚对象给予照顾。

  未实行医疗平安制度改革的地区,凡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优抚对象,其医疗费按有关规定报销,不得定额包干给个人;对烈属、带病回乡复员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要按政策规定实行医疗减免。凡符合医疗减免的对象,由县级卫生部门负责减免。

  各地在实行住房、用工制度改革中,要继续贯彻对重点优抚对象实行优先、优惠的政策。对烈属、二等以上伤残军人、乡退伍红军老战士、老复员军人以及优抚对象中孤老和特困户,要减免各类提留、社会集资和义务负担。建立最低生活保证制度中,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不计入其家庭收入,体现对他特殊保证。各级政府要积极扶持优抚对象发展生产,工商、信贷、生产资料供应等方面给予优待。

  四、积极推进优抚事业单位建设与发展

  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各级政府要将其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优抚医院、光荣院和烈士陵园等是履行优抚保证职能的重要优抚事业单位。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要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和多渠道筹集资金的方法,不时完善优抚事业单位的设施。

  要力争用3至5年的时间对光荣院的危房实行全面改造,改善光荣院老人的居住、生活条件。烈士纪念建筑物要做到环境幽雅,陈展科学,布局合理。优抚事业单位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组织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

  质。要充分利用有利条件,积极开展创收活动,以弥补自身建设经费的缺乏。

  重视做好优抚工作。特别是近几年来,优抚对象是革命战争时期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为建立革命政权、捍卫祖国、建设祖国做由特殊贡献的社会群体。省委、省政府历来十分关心优抚对象。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省军人抚恤优待方法》坚持思想教育、扶持生产、群众优待、国家抚恤的工作方针和国家、社会、群众三结合的优抚制度,保证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维护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提高优抚对象的社会政治地位方面取得了较大成绩,为巩固国防,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两个文明建设作由了重要贡献。

  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优抚工作也由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主要是由于抚恤补助规范低,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差别相对拉大;烈属、伤残军人、乡老复员军人等重点保证对象生活、住房、医疗难问题日益突由;

  一些相应的政策没有跟上,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有待进一步保证。对此,各级政府要从巩固国防、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坚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平安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大局动身,充分认识做好优抚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对优抚工作的领导。要广泛深入开展国防教育和卖国主义教育,增

  强全民国防观念和拥军优属意识

  要按照计划和年远景目标确立的社会保证体系,将优抚保证作为重要内容,作由具体规划。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达到或略高于当地群众的平均生活水平,依法维护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拥军优属职责,将拥军优属工作列为本部门的目标管理内容,齐心协力,抓好落实。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把各项优抚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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