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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阶段允许收入差距的客观原因是什么3篇

发布时间:2022-11-13 18:50:05 来源:网友投稿

我国现阶段允许收入差距的客观原因是什么3篇我国现阶段允许收入差距的客观原因是什么  一、改革开放以来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  在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收入分配均等化程度很高,改革之初基尼系数比世界上大多数发展中国家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国现阶段允许收入差距的客观原因是什么3篇,供大家参考。

我国现阶段允许收入差距的客观原因是什么3篇

篇一:我国现阶段允许收入差距的客观原因是什么

  一、改革开放以来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

  在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收入分配均等化程度很高,改革之初基尼系数比世界上大多数发展中国家都要低。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采取的是渐进的方式,即

  “增量改革”。增量改革实现了改革和增长的同步进行,国民经济高速增长,克服平均主义和做大“馅饼”两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收入分配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

  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可以分为三个阶段。1970年代末至1980年代中期,收入分配主要倾向还是计划经济时期遗留下来的平均主义。农村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功,但无论是农产品收购价格的提高还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其经济利益的分配都比较均衡;城市的改革还没有全面推开,收入分配基本上还是沿用计划经济体制的传统做法。从1980年代中后期到1990年代初期,收入分配方面的主要特征是计划体制内的平均主义与体制外和体制间的收入差距扩大并存,这是双重体制的并存和摩擦初现时的矛盾在收入分配上的反映。从1990年代中后期以来,尽管平均主义问题在某些部门和企业内还存在,但从全社会来看,收入差距过大已经成为主要倾向。居民收入来源多元化,除了劳动收入以外,还有财产性收入,财产分布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一个新焦点。

  概括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一是总体收入差距明显扩大,二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呈先缩小后扩大的趋势,三是区域间居民收入差距较明显,四是垄断部门和竞争部门之间的工资差距在扩大,五是因财产分布的不平等而引起的收入差距正在突显。

  二、正确认识收入差距扩大的原因

  对于收入差距的扩大,我认为应该分为三个不同层次来看待。第一层次是属于有利于提高效率的激励部分,这部分属于克服平均主义的成果,应加以肯定。第二层次在一定限度内属于经济改革必须付出的代价。第三层次属于不应该付出的代价,例如腐败、垄断、寻租和设租等活动,这是应该防止和避免的。

  在分析收入差距扩大的原因时,有人认为是经济高速发展的必然结果。我认为问题并不这么简单。我们并不否认经济增长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范围内会引起收入差距的扩大,例如改革开放初期,农村非农产业的较快发展和城市多种经济成分的较快发展就曾引起收入差距的扩大,但仅就经济增长来解释持续许多年的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是缺乏根据的。首先,经济发展难免在初期出现收入差距扩大,但即使按照某种流行的理论假设,收入分配差距应有一个先扩大后缩小的趋势,而在我国迄今还没有看到这种趋势。其次,一些经济发展比我们先走一步的国家和地区,当年收入分配的差距并未达到我们今天的程度。

  有人认为市场取向的经济改革必然带来这样大的收入差距。我认为,在分析收入差距扩大同经济改革的关系时,有两种倾向需要防止。一种是把收入差距的扩大以及出现的问题都简单地归咎于经济改革本身,另一种是把收入差距的扩大简单地归结为经济改革所应该付出的代价。我们并不否认市场机制在促进效率提高的同时会带来公平缺失的问题,因此强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宏观调控对实现公平的促进作用。然而,目前我国既面临市场机制失灵的问题,也存在市场发育不足的问题。计划经济时期遗留下来的垄断因素、转型期产生的新的垄断因素,包括部门垄断、地区封锁、行政性分割以及同工不能同酬的问题,都成为收入差距扩大的重要原因。

  三、深化改革是解决收入分配问题的根本途径

  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原因复杂,解决的根本途径在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要通过推进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来深化初次分配改革。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的行政性分割仍十分突出。例如,国有企业中的工资形成机制很难说是市场化的,广大工人在工资形成过程中很少有通过谈判来进行博弈的权利;企业高管也不是竞争上岗,他们的收入水平还不是市场竞争的结果。因此,完善市场分配机制,是初次分配领域改革的重要任务。再分配领域的改革必须通过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来实现。应当通过税收和转移支付来缩小收入差距,使再分配真正成为

  “抽肥补瘦”的社会政策的有力工具。还应加大再分配的力度,特别是要在社保、医疗、教育等领域对贫困人口、农村地区和西部地区加大转移支付的力度。

  要通过强有力的行政手段整顿分配秩序,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近年来财产分布不平等越来越成为收入差距扩大的重要因素。国家要求党政干部不仅要申报收入而且要申报财产,这是一项重大举措,应当切实执行。要通过加大反腐败的力度,加强制度建设,杜绝权钱交易和官商勾结,确保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致富。要通过相关信息的公开化和明细化来对收入分配的过程进行监督。要逐步提高国家财政预算的透明度,使政府的财政再分配更加公平、合理、有效。

  “提低控高”推进收入分配改革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研究员

  苏海南

  一、梳理思路,形成共识

  对于收入分配,主要有三个问题:劳动报酬和居民收入两个比重持续下降;分配关系不合理,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不合理不公平的收入差距拉大;分配行为不规范,分配秩序混乱,灰色收入、非法收入数量大。

  对于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可以概括为直接原因和深层次原因。前者是指收入分配体系不健全,包括初次分配、二次分配制度政策不完善,宏观调控乏力,三次分配办法不规范,以及收入分配基础工作漏洞多等;后者是指经济社会体制和经济发展方式、经济结构等的制约及影响。经济社会体制存在的一些问题强化了收入分配的不公平;经济发展方式、经济结构不合理,放大了由生产力不平衡、自然资源等客观条件形成的收入差距;还有某些依靠行政权力、垄断地位、资源独占、社会身份等条件获得不合理、不公平收入的部门或群体,加大了解决分配问题的难度。

  要改变这一局面,只有通过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来实现。改革的基本思路可以概括为“统筹规划、标本兼治、重点突破、配套改革”。核心是三条,一是标本兼治,把改革收入分配体系与深化经济社会体制改革、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结构调整紧密结合起来;二是抓主线,“提低、控高、扩中、规灰(规范灰色收入)、打非(

  打击非法收入)”;三是抓重点,从涉及面最广且能够在一定时间内取得成效,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的收入分配问题入手启

  动改革,从而扩大支持收入分配改革的群众基础。

  二、抓住重点,推进收入分配改革

  低收入群体收入低和部分人员不合理、不公平收入高,是目前收入分配中最突出的问题,因此,收入分配改革的重点是“提低、控高”。

  “提低”,涉及农民、城乡困难居民、企业退休人员和低收入工薪劳动者收入的提高。其中农民人数最多,其收入低始终是中央高度重视的问题。从近期看,主要通过一系列扶农措施包括农产品价格补贴,家电、农机下乡特别是农民外出打工等提高收入,但问题的根本解决要靠城镇化和普遍实行农业规模化、现代化生产经营方式,因而需要短长结合、常抓不懈。城乡困难居民收入低,一般是由家庭成员病伤、鳏寡孤独、失业等原因造成,政府和社会对其救助责无旁贷,需要通过提高标准并发放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失业保险金、医疗救助费以及帮助就业等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企业的退休金明显低于机关事业单位,中央对此非常重视,已连续七年提高,今后还需要通过统筹改革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待遇制度和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待遇来平衡。低收入工薪劳动者主要是外向型企业、私营企业、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的一线职工、农民工、劳务派遣工等,总量达上亿人,提高这部分人员的工资是解决问题的重中之重。一是督促相关企业建立健全薪酬管理制度,切实保证员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二是通过发布行业劳动定额标准并通过劳资平等协商,合理确定企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保障员工工资权益。三是适时适度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四是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员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五是对建立员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遇有困难的企业相应减免税费,支持企业给员工加薪。六是引导和促进企业提高效益,引导劳动者提高素质,在企业发展的基础上可持续地增加员工工资。

  “控高”,主要是调控不合理、不公平高收入。一是调控部分企业高管的偏高过高收入。要规范央企负责人薪酬管理,规范地方国企负责人收入分配,使其收入与职工工资保持在合理倍数之内;要严格规范国企负责人职务消费,查处违规增加个人收入行为。还要研究建立适应非国有上市公司的高管薪酬监管制度,健全上市公司内部制衡机制,防止公司高管实质上自定薪酬。二是调控垄断行业的偏高过高收入。要对其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以及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等进行全面调控,完善并实施对垄断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政策,尤其要从源头上加强调控,通过健全并实施资源占用税和利润上缴制度等控制其收入来源。还要调整垄断行业内部薪酬分配关系,纠正同工不同酬等问题。三是调控社会某些群体的过高收入,加强“规灰”和“打非”。要规范公共部门的制度外收入。强化股市监管,强制上市公司分红,研究对炒股暴富者征税的问题。要加强打击非法收入,严厉查处行贿受贿等行为。

  三、推进配套改革,加大治本力度

  要抓紧出台收入分配改革整体方案。要深化经济社会体制改革,包括进一步打破城乡分割的管理体制,规范资源配置制度;进一步改革和规范行政管理体制,加强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防止权力寻租;继续打破垄断,加大扶持非公经济和第三产业发展力度;改进完善财税体制,协调中央、地方政府事权与财权关系,推进社会诚信制度建设等,有针对性地消除收入分配不公的体制弊端根源。同时,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把合理提高居民收入作为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内容,控制并逐步消除扩大不合理收入差距的经济根源。

  政府对初次分配大有可为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

  宋晓梧

  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是着重使用行政手段还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用行政的办法,例如强令企业给职工涨工资,制定工资倍增计划等,可能在一段时间内奏效,但是否不适当地干预了企业的经营自主权?那么,政府在初次分配中是否还有作为呢?

  一些人认为,中国劳动力长期供大于求,劳动报酬低是市场供求规律决定的,政府不能干预初次分配。这种认识只看到了劳动力市场的数量特点,忽视了劳动力市场的体制特点。分析近年来初次分配的情况,不难发现劳动报酬过低,很大程度上正是劳动力资源配置转型不到位,市场机制未充分发挥作用的结果。

  第一,初次分配中农民工工资长期被压低。从事同样的工作,城市职工比农民工工资高一倍甚至两倍。所谓“第二代农民工”问题,关键在于城乡户籍制度以及与此密切联系的城乡公共服务体系的行政分割。积极稳妥地推进一系列行政分割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制度改革,政府责无旁贷。

  第二,初次分配中行业收入差距过大。这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市场准入方面的多种限制带来的。分析行政性垄断行业的利润形成,还涉及资源税、资源产品价格等问题。打破行政性垄断,合理调整行业间的收入水平以及推进相关改革等,是政府的责任。

  第三,初次分配中的工资集体谈判机制不健全。在供大于求的条件下,一般劳动力价格会被压低,工资水平相对较低有其部分合理性。但是,现代劳动力市场中的工资水平不仅受到供求关系的影响,还要受到劳资集体谈判的影响。政府在合理维护劳资双方权益进行工资集体谈判方面,也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第四,规范初次分配的法律法规不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的颁布,初步规范了劳动力市场秩序,但许多涉及初次分配的法律法规执行力度和监管力度都不够。例如最低工资、节假日加班费、高温补贴、各种劳动保护条件等,虽然有规定,但都有待于加强落实和监管。一些地方政府过分追求招商引资,对那些无视劳动法律、法规的雇主疏于监管。政府严格监管收入分配、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的执行,对于规范初次分配至关重要。

  可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政府可以有所作为,而且必须有所作为。要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上下功夫。要加快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建设,加大行政性垄断行业的改革,健全工资集体谈判机制,完善规范劳动力市场运行的法律法规并严格执行,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加大再分配调节公平分配的力度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杨宜勇

  一、当前再分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收入税存在一定程度的跑冒滴漏。大型企业收入税征缴情况普遍好于中小企业,一般工薪阶层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普遍好于高收入户。二是现行财产税体系不健全。目前开征的财产课税税种较多,但征税范围过窄,在整个税收收入中的比重一直很低,对转移财产缺乏相应的税种调节,而且减免税过多,收入再分配功能弱化。三是社会缴款不规范。社会缴款指居民为失业保险、退休保险、医疗保险等所缴纳的款项。主要问题是覆盖面不全,缴费标准太多,地区之间的可转移性差;覆盖面正规就业部门与非正规就业部门之间差别大。四是社会福利水平偏低。没有形成与国民经济发展相联动的机制,社会福利项目水平的调整,一事一议的比较多,缺乏系统的考量。五是其他转移收支亟待规范。富人与穷人之间的转移收支力度不够,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之间的转移收支力度不够,城市与农村之间的转移收支力度不够。

  二、加大再分配调节公平分配的力度

  继续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中小企业税负和中低工薪收入者的税负水平应该进一步降低。一要适当延长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执行期,并尽可能常态化;二要降低个人所得税的各档征缴税率。同时,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和非税收入管理,严厉打击偷骗税行为,做到应收尽收。

  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财政要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大力压缩公用经费,把钱花在刀刃上。继续向“三农”、民生、社会事业等领域倾斜,支持节能环保、自主创新和欠发达地区的建设。

  继续实施积极的劳动就业政策。中央财政要不断加大用于促进就业的投入。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和退伍转业军人就业安置工作。利用财税杠杆努力拓宽就业、择业、创业渠道,鼓励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等多种形式的灵活就业,以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带动就业。要健全公共投资带动就业机制,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劳动力输出输入地区协作机制,引导劳动力特别是农民工有序流动。

  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扎实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和推广,积极推进农民工参加各种社会保险。加大财政投入,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逐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待遇,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增加社会保障投入,多渠道增加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同时鼓励和支持慈善事业发展。把住房保障体系纳入公共财政范畴,大力建设保障性住房,加快各类棚户区住房改造,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范围,形成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和“两限”房的多重住房保障体系,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

  加大财政对医疗卫生和义务教育的投入。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的财政补助标准,进一步完善支持村卫生室建设和乡村医生发展的政策措施,大规模开展适用人才的培养和培训。公共财政要加大教育投入,增加职业教育经费,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篇二:我国现阶段允许收入差距的客观原因是什么

  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及其原因分析

  摘要: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在1990年之后,我国城乡之间、区域之间、行业之间的居民收入差距迅速扩大,已成为当前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收入分配状况恶化对社会公正和经济发展提出了严重的挑战,将会导致社会矛盾增加,影响经济发展。本文试图探析这种差距及其变化的原因。

  关键词:基尼系数

  收入差距

  分配

  在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实行的是按劳分配制度,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收入分配格局呈现出严重的平均主义,因而收入差距很小。在改革开放之后,计划经济体制下遗留下来的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随着我国实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政策,人们参加生产的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生产效率不断提高;与此同时,居民的收入差距不断拉大。目前,这已经成为一个无可争辩的事实,也是当前国内外人士所普遍关注的一个重大经济与社会问题。

  一、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现状

  1.收入分配差距的理论及测度方法

  (1)库兹涅兹的“倒U型曲线”理论。在1955年,美国经济学家西蒙?库兹涅兹主要基于美、英、德等国历史数据的分析提出了一个著名的论断:随着经济的发展,发达国家的收入分配不平等状况经历了首先扩大而后逐渐缩小的趋势。这意味着收入差距和经济发展水平之间存在着倒u形曲线关系,该曲线被称为“库兹涅兹曲线”。

  (2)基尼系数。基尼系数。意大利经济学家基尼在洛伦兹曲线的基础上提出了基尼系数及计算基尼系数的方法。基尼系数的经济含义是在全部居民收入中用于不平均分配的百分比,以表示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程度的大小。基尼系数越大表示收入分配差距越大,反之越小。一般而言,基尼系数在0.2以下就被认为是绝对平均,0.2~03之间被认为是比较平均,0.3~0.4之间为比较合理,0.4~0.5表示差距较大,0.5以上就被认为差距悬殊。国际上通行的是把0.4当作市场经济国家收入分配差距的警戒指标。

  2.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表现

  (1)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总体状况。综合各阶段情况来看,关于中国居民总体收入差别的研究,我国学者采用了多种收入分配差别指标,普遍认为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并呈现出恶化趋势。

  由图1数据显示可见,我国的基尼系数在改革开放初期,有下降的趋势;但在1985年之后,呈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在1978年以后,计划经济体制下遗留下来的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1979年已经达到了0.33。从1985年开始,我国居民收入差距开始扩大,到2000年已经达到了0.437的高水平,从此中国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开始超过国际公认的0.4警戒线,进入了收入分配差距较大区间;在

  2007年,基尼系数已经高达0.49。

  (2)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问题。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实行区域发展战略,将有限的资源配置到发展条件比较好的东部各省市,使本来就存在的地区收入差距问题表现得更加突出。由表2可以看出我国各省之间的收入差距呈不断上升趋势。2005年,全国31个省市区中,城乡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的五省市是:上海、北京、浙江、广东和天津,收入总计达80000元,而最低的是五省市是海南、宁夏、甘肃、青海和新疆,收入总计才40000元,前者是后者的2倍。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地区差别更大,2005年上海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8248元,而贵州的是1877元,前者是后者的4.39倍之多,较2004年的4.1倍也有上升。

  (3)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问题。①城镇和农村内部收入差距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内部的基尼系数从1978年的0.16上升到2006年的0.36,单从目前我国城镇居民的收入差距仍处于国际公认的合理范围之内。相比而言,我国农村内部的基尼系数从1978年的02l上升到2006年的0.39,贫富差距问题突现。②城乡收入差距高于城镇和农村内部收入差距。从城乡居民收入来看(见表2),在近30年来,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是农村居民人均收入1.8~3.4倍之间。尤其是自2000年以来,城镇居民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农民收入增长幅度,这进一步拉大了城乡收入差距。

  (4)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问题。行业间收入分配差距主要是指城市内部不同行业从业人员的收入差距。从行业看,垄断行业职工工资远高于竞争性行业职工工资,如2004年,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烟草等垄断行业职工平均工资与全社会职工平均工资的倍数关系为1.41至2.48倍;到2007年,二者的比例上升到1.52至2.53倍。而农、林、牧、渔业、批发零售、餐饮业和制造业在各时期基本上都位居低收入行业之中。这些行业基本都属于竞争性行业(或垄断程度低于其他行业),特别是农、林、牧、渔业从业人员的相对工资收入持续下降,与高收入行业的差距越来越大。如果再加上工资外的优厚的福利待遇,不同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还会更大。

  二、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原因分析

  对于我国收入差距扩大原因的分析,理论界观点众多,得出的结论也不尽相同。各种分析大都涉及到体制、政策、经济发展等方面,但对最深层的原因普遍认为是由于生产要素参与了收入分配。

  1.初次分配格局不合理

  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主要通过市场机制得以实现,即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通过市场价格来体现。如果只从要素分配的过程本身来看,收入分配差距是经济活动的正常现象,然而,收入分配差距的不断扩大正是通过这一合理的过程完成的。

  (1)市场竞争的负面作用。市场经济是竞争性经济,竞争的必然结果是各市场主体的收入趋于分化,因而市场经济本身并不能消除贫富分化,相反有可能扩大这种差距。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市场化改革使农村与城市都引入了竞争机制,导致农民之间、城镇职工之间和城乡之间的收入水平出现差异。

  (2)要素市场价格的非客观性。目前市场机制的多种不健全因素,致使要素的

  市场价格,特别是劳动力要素的市场价格不具有客观性。另外,我国目前的市场体系不完善,各种市场还未能形成决定要素合理价格的充分竞争,这进一步加剧收入两极分化。

  (3)劳动力的非均等培育。劳动力要素的质的差异,对收入分配差距的扩大具有深远的影响。目前绝大多数社会成员都以劳动力要素报酬作为个人收入分配的主要构成,但劳动力要素本身存在差异,会主导性地决定着非劳动力要素能否在市场运行中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2.二次分配缺乏公平与力度

  国民收入的“二次分配”,主要是指政府通过税收、政府支出、社会保障等机制实现收入的再分配。在理论上,初次分配主要研究要素参与分配的市场机制问题,而再分配主要研究政府与市场关系问题。

  (1)经济体制改革和二元经济结构的影响。在改革开放之初,我国政府为了利用东部沿海地区的经济优势,采取了重点支持沿海地区经济发展的政策,使东部地区经济优先发展起来,并且经济发展的累积性造成了不同地区居民收入差距的进一步拉大。同时,国家为了实现工业化,在政策向城市倾斜,实行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土地价格剪刀差、农民工资剪刀差以及户籍制度等扩大了城乡贫富差距。

  (2)我国税收再分配功能较弱。税收再分配在过去的中国农村基本上是无效率的,这已成为拉大收入差距的一个重要因素。各种农村税费都是按人头分摊,或者按照土地面积征收,其结果往往是穷人和富人都缴纳大致相同的税费额,只是不同的税率。

  (3)社会保障功能弱化。城市体制改革,尤其是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企业的保障职能退化,同时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又未能及时建立起来,导致部分下岗分流职工的福利恶化,引起城镇内部收入差距扩大。另一方面,由于广大的农村居民普遍地缺乏基本的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阻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向城镇的进程,也终止了20世纪80年代初期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的趋势。

  (4)其他因素。①垄断因素。处于垄断地位的垄断部门容易产生超额垄断利润,其中的一部分又转化为这些行业职工的过高收入,加剧了我国收入分配的差距。②制度转型中存在的“潜规则”。改革开放这些年,因为监督机制缺位,导致一部分人暴富;政府的寻租行为泛滥,很多地方产生严重的收入不平等。

  3.三次分配格局没有形成

  国民收入的第三次分配主要是指社会的富人运用捐赠、资助慈善事业等行为回报社会,实现更深层次和更大范围内的收入分配调整。目前,我国的慈善捐赠制度不够完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特别通过税收的调节,在鼓励个人和企业回报社会、投身慈善事业等方面给予的税收优惠政策的支持力度不够。由此使得第三次分配在中国并没有起到扶贫助困和实现社会公平的社会作用。

  参考文献

  [1]张晖.从基尼系数看我国的收入分配[J].特区经济,2006(9):323―324

篇三:我国现阶段允许收入差距的客观原因是什么

  浅谈我国收入分配差距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一、引言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居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都有了很大提高。但居民收入在提高的同时,收入分配差距却越来越大,尤其是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阶层之间的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在不断的扩大。某种程度上说,收入分配差距的扩大已成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领域越来越突出的问题。在中国,造成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原因十分复杂,有收入分配制度的因素,有腐败、市场失序等非正常因素,也有社保和税收方面的因素。发展经济学先驱,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瑟·刘易斯认为:“收入分配的变化是发展进程中最具有政治意义的方面,也是最容易诱发妒忌心理和混乱动荡的方面。没有很好地理解为什么这些变化会发生,以及它会起到怎样的作用,就不可能制定出切实①可行的政策。”因此本文通过分析我国现阶段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现状、影响和原因这几个方面,从而提出缩小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政策建议,进而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

  二、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现状分析

  近年来,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呈现加速扩大的趋势,其差距不仅反映在基尼系数这个总量指标上,而且也体现在城乡、地区、行业、阶层等各个方面。在一定意义上说,收入分配差距拉大不可避免,这是改革和发展必经的阶段。

  (一)我国基尼系数总的来说呈现一种上升的趋势

  国际公认的社会收入分配差距衡量指标为基尼系数。一般认为,基尼系数在0.2~0.3之间时,收入分配差距较为合理;0.4是收入分配差距的警戒线;0.5以上说明收入分配差距悬殊过大;0.6被认为是两极分化的标志。据世界银行的

  ①

  林秋玲:“关于缩小我国居民收入差距的若干思考”,《泉州学林》,2004年第5期。

  统计数字,我国的基尼系数已由改革开放前的0.16上升至2009年的0.48,这不仅超过了0.4的国际警戒线,也超过了世界上所有发达国家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水平①。

  (二)城乡居民之间收入分配差距越来越大

  城镇居民年收入增速为8%~9%,农村居民年收入增速在4%~5%。农业部副部长危朝安介绍,2010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已经讲了,2009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5000元,实际增长比上年增长8.5%。但尽管如此,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差距仍然很大,并且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城乡收入比为3.33:1,达到了自1978年以来的最大水平②。

  (三)地区之间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拉大

  我国的改革开放,采取的是先沿海、后内地层次推进的战略。在此过程中,东部沿海地区享受了各种特殊的优惠政策,这些客观上都起到了扩大东西部经济收入分配差距的作用。改革开放之初,国家实施了对外开放的倾斜政策,沿海地区优先开放,从而使其获得了优先发展权,并且沿海地区率先享受了很多的优惠政策,如财税优惠等。良好的政策环境使沿海地区获得了快速发展,并形成了自我良性循环。但内地在这一时期的发展却显著缓慢,并在东部地区业已形成的吸纳效益下,担当了东部地区要素供给的任务,使中西部大量的人、财、物流向沿海。在要素流动过程中,伴随要素价格体制的不合理,西部地区失源损益。由此东西部地区经济差距日益拉大。

  (四)行业之间收入分配差距进一步上升

  随着企业改制的不断深入,国民经济各行业间工资水平参差不齐,差距越来越大。从人均年工资看,全国机关约1.6万元;事业单位约1.5万元;企业约1.4万~1.5万元;垄断行业约6万元以上。可见一些垄断性行业与其他行业之间收入分配差距是如此的明显,在2010年两会中,有政协委员提供材料显示,“石油、电力、电信、烟草等垄断行业的员工人数不到全国职工人数的8%,但其收入相当于全国职工工资总额的60%左右”③。

  叶祝颐:“收入差距扩大呼唤分配制度改革提速”,《中国网》,2010年3月8日。

  ②

  “农业部:城乡收入差距仍大,今年会保农民增收”,《中国证券网》,2010年3月10日。

  ③

  匡贤明:“垄断企业是收入分配改革的突破点”,《新京报》,2010年3月11日。

  ①

  (五)不同收入阶层居民之间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

  不同收入阶层收入增速呈阶梯式格局,财富积累的“马太效应”正逐步显现,穷人越穷、富人越富的状况加大了缩小贫富差距的难度。据调查,1988-2007年,全国最高收入的10%家庭对最低收入的10%家庭收入分配差距从7.3倍上升到23倍,其中10%的家庭占有45%的社会财富①。可见社会贫富悬殊明显,且贫富阶层稳定性越来越强。原因在于财富对于收入增长的影响越来越大,特别是近几年的房地产和股市,给富人提供了更多的赚钱机会,富人依靠自身财富投资,赚钱越来越快。

  总之,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已经过大。缩小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是社会稳定发展的需要,也是创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三、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影响和原因分析

  (一)我国收入分配差距拉大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

  1.积极影响

  市场经济条件下收入分配差距的存在是必然的,也是社会经济发展所需要的。适当范围之内收入分配差距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要素在市场中按贡献分配。要素所有者决策的差异以及要素配置合理性的差异所形成的收入分配差距,是市场合理配置资源的有效激励机制。二是改革的先行推动者和早期实践者,他们可能会得到较高的收入。这种收入是他们投入产出的直接体现,也是社会对改革创新者的激励,这收入分配差距的存在是合理的,是符合社会需要的。三是收入分配差距的存在可以形成多层次的消费结构和多层次的购买力,可以推动市场需求,引导企业生产的投向,促进产业结构的升级和优化,有利于提高经济增长的速度和质量。四是收入分配差距的适度扩大可以让金融资本在少数人手中集中,形成更大的社会投资规模,从而增强资本积聚能力,推动社会经济更快地向前发展。

  2.消极影响

  ①

  周慧兰、曹理达:“收入分配扩大凸显分配机制不足”,《21世纪经济》,2010年3月20日。

  合理的收入分配差距有益于社会经济的发展,然过大的收入分配差距却必将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障碍。多方面显示,我国现在的基尼系数已经达到世界的高水平,已经超过了国际公认的警戒线,必须引起我国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具体说来,过大的收入分配差距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消极作用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扩大会加剧劳动力市场的不公平竞争,降低工作效率。劳动力素质差别的存在会导致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中竞争的不公平。这种不公平是居民经济机会不平等的重要方面,并且劳动力市场的不公平竞争所引起的收入分配差距可能会产生收入分配分化的“马太效应”。①再者,收入分配差距过大也会导致个人权力和发展机会的不平等,而在市场经济中,权力和金钱常常是可以互换的。收入分配差距一旦扩大,高收入者很可能获得更大的权力,而权力的不均等又能成为收入和财富进一步扩大的源泉。这就是说,结果的不平等会导致和加深起点的不平等,起点的不平等反过来又会加深结果的不平等,形成一种恶性循环。这就意味着收入分配差距扩大后,收入和财富的多寡往往不能取决于人们的努力程度,人们付出的努力经常得不到应有的回报,当这种情况普遍发生时,劳动者的工作热情就会大打折扣,经济效率的降低就成为必然。

  二是收入分配差距拉大必然导致需求不足并容易形成经济萎缩。消费需求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最终力量,已经并将进一步对我国经济产生越来越重要的影响。我国城市人口中的20%富人拥有金融资金的66.4%,而20%的穷人仅拥有金融资产的1.3%。从消费零售额看,2007年县和县以下10亿人以上消费品零售额仅占GDP总量的11.7%,而县以上城市3亿人以下的消费品零售额则占GDP总量的25.5%,按人均计算,相差10倍左右。②正是由收入分配差距的过于悬殊,造成多数财富集中于少数人的手中,大多数人需要消费、想要消费但无能力消费,这才是国内市场消费比例甚低,内需难以启动的根本原因。

  三是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扩大损害社会稳定。社会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对社会政治生活也会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高的收入分配差距,会使部分社会成员心理失衡,产生不满情绪,一些人甚至会铤而走险,走上犯罪的道路,从而引发社会震荡和冲突,危及社会稳定和安全,使经济发展缺乏一种良好有序的社会环境,①②

  郭聪:“关于我国收入差距的社会现状探析”,http://law.hubu.edu.cn/mz/a01/lw04.htm。

  “国务院参事:中国收入差距太悬殊导致内需难启动”,《中国经济周刊》,2009年第3期。

  最终不利于经济效率的提高和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特别是由于收入分配不公现象的出现,使群众产生了强烈的不满情绪,影响其对经济建设的参与程度,甚至对政府的信任度也会下降,使政策措施的实施在实际工作中大打折扣。而且这种不稳定的情绪极具传染性,将对整个社会的稳定和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产生极大的不良影响。

  由此可见,在当代经济条件下,我们必须警惕收入分配差距的扩大,正视由此带来的种种弊端,尽快解决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问题。

  (二)我国现阶段居民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原因分析

  造成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历史原因,又有现实原因;既有体制原因,也有政策原因。认真分析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原因,有助于针对性地寻找缓解和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政策措施。

  1.按劳分配的公平原则没有得到充分贯彻

  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按劳分配被看成是我国个人收入分配的唯一原则。改革开放之后,我们逐步放松了对其他分配方式的限制,个人分配原则超越了单一的按劳分配,而先后经历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同时并存”、“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的改革过程。其改革的真正用意不仅在于使分配原则不断接近市场经济通行的分配法则,而且更在于它承认了非劳动收入的合法性,从而极大地调动了不同阶层经营的积极性,促进效率提高。①但同时,这种改革也使得非劳动收入在居民个人收入中的比重迅速膨胀,而非劳动收入的获取是有条件的,诸如居民选择职业的自由度、经营能力的大小、文化程度的高低等,这些条件并不是每位居民均等拥有的,因此,每位居民得到的非劳动收入的多少也不均衡,拥有条件相对教多的居民收入就多一些,反之则少一些,甚至没有。由于拥有获取非劳动收入条件的差异性,从而造成收入的多寡不一,无疑拉大了居民收入分配差距。

  2.国家政策效应

  政策效应在任何时候都是显而易见的。例如改革开放以后的“东靠西移,梯度推进”政策效应。国家在实施这一政策时,对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和沿海经济开发区等东部地带,在税收、信贷、投资等方面,实行了区别于中西部地区

  ①

  杨柳:“中国收入差距扩大的现状、原因及对策”,《浙江金融》,2008年第11期。

  的优惠政策,加之该地区的经济和地理优势,使这一地区率先引进国外资金和技术,吸引内地人才和资源为其所用而迅速发展起来,因此东部地区的人均收入也远远高于中西部地区。除此之外,一些地方政府迫切追求经济增长,为吸引投资,对资本采取了相对优惠的政策,在整个制度和政策上,更多地偏向资本而非劳动力。

  3.非法收入和腐败因素加剧收入分配差距

  一部分人为了个人利益或者局部利益或偷税漏税、制假售假、走私贩毒,从而获取暴利;或欺行霸市、黑心宰客,从而暴富起来,形成了被社会关注的高收入群体;或一些掌握着行政权力和稀缺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利用手中的公共权力为自己谋私利,寻求在行政定价与市场价格之间产生的巨额政策“租金”,从而导致腐败现象的蔓延。①这突出地表现在国有土地和国有资产的划拨与交易、贷款及各种许可证的发放、稀缺资源的调配、上市指标和各种投资项目的审批等方面。虽然这部分人在总人口中比重不大,但其危害性不可低估,人们对分配不公的痛恨,很大程度上就是对非法收入者的反感,非法收入的产生和发展,不仅削弱了人们对分配制度改革的信心,也加剧了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扩大。

  4.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秩序还未完全形成

  市场经济要求在等价交换的基础上,根据平等的权利进行公平竞争,这就是通常所说的机会的平等或起点的平等②。但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存在这样的问题:行业垄断促使收入分配差距进一步扩大。某些特殊行业和特殊企业掌握着垄断性的权力和垄断性的资源,它们与其他一般的行业和一般的企业处在不平等竞争的地位,并且垄断行业在缺乏适当约束机制的条件下将垄断收益大量分配给职工个人,以致形成这些行业不合理的高收入,如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和房地产等行业。这不仅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更导致了收入分配差距的不合理扩大。

  5.保障面狭窄

  社会保障是国家依法建立、具有经济福利性的国民生活保障和社会稳定系统。社会保障的功能在于它通过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等方面运作,具有相对缩小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的作用,然而,目前我国的

  ①②

  王小鲁:“灰色收入与居民收入分配差距”,《财经》,2007年第11期。

  江秀平:“我国收入分配政策问题的分析”,《管理世界》,2001年第2期。

  社会保障面狭窄,只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部分集体企业职工享受,而私营企业、乡镇企业,外资企业的中方职工却很少享受,尤其是占我国人口75%以上的农民几乎不能享受,城乡居民在享受社会保障方面的非均等性,使国家长期执行工业偏向政策而形成的城乡居民间、党政机关、全民企事业与其他企业职工间收入分配差距进一步扩大①。

  6.税收调节不力

  税收对收入分配可以起一定的调节作用,特别是个人所得税可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差距,防止贫富分化过分悬殊。但目前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情况并不乐观,高收入行业和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漏洞很大。部分单位私设小金库,账外账,用来发放工资以外名目繁多的各种补贴、奖金,以及各种财务制度不允许的开支,未在工资表中体现的个人收入,税务部门很难对其征收,部分高收入者,如私营企业主、从事第二职业的兼职人员、自由职业者等,其收入缺乏有效的监控,也常漏征个人所得税。据有关方面统计,2001年中国7万亿的存款总量中,人数不足20%的富人们占到储蓄总额的80%,但其所交的个人所得税仅占总量的不到10%。②低收入者如工薪阶层,由于其收入简单明了,却成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有人把这个现象概括为个人所得税“管住了工薪阶层,却管不住新兴贵族”。富人大量逃税,不仅造成了国家税收的巨额损失,还使得个人所得税的调节作用失效,富者更富,贫者更贫,导致了“逆向调节”的后果,贫富差距由此进一步拉大。

  上述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原因中,有一些是合理的,今后应继续坚持和不断完善。如分配原则的渐进改革,它承认非劳动收入的合法性,既符合市场经济分配法则的要求,也是对过去长期存在的平均主义思想的否定。中央在改革中采取的许多政策也是合理的,只不过今后应随情况变化,及时调整政策的着眼点。还有一些原因,如法制不完善、竞争起点不公平、社会保障非均等化、税收调节不力等,是不尽合理的,需要我们通过体制改革和健全法制来逐渐解决。

  四、缩小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政策建议

  ①②

  何莉:“库兹涅茨倒U假说与我国城镇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分析”,《国外财经》,2001年第4期。

  常兴华、张文兵:“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现状分析”,《中国物价》,2002年第7期。

  适当的收入分配差距对经济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但居民收入分配差距过分悬殊,两极分化,则不利于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因此,应采取积极措施,防止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继续扩大。

  (一)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理顺分配关系、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是当前我们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在经济转型过程中收入拉开差距具有一定的必然性,但同时一定要处理好严重的社会不公等社会问题。应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要建立健全收入分配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规范社会分配秩序,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的监督和管理,强化收入分配税收调节功能。要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改变目前所得税征收与家庭消费脱钩的状况,建立普遍的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制度。

  (二)消除政策性因素,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首先,消除政策性因素,努力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重点在农村,最大的难点也是在农村。增加农民收入是当前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应推进城市化,使农民向城市转移,从根本上解决农民收入问题。其次,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政府可以加大对地区之间的转移支付和阶层之间的转移支付。地区之间的转移支付是指沿海地区向内陆地区、东部地区向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加强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外地投资者到中西部投资,通过各种形式增强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实力,以经济发展带动中西部居民收入的增长,缩小与东部发达地区居民收入的差距。阶层之间的转移支付是指把富有阶层的部分收入无偿的转移给贫困阶层,采用的基本方法有直接发放实物,支付补助金,发放购物券等。

  (三)加强法制建设,健全和完善市场体系

  加强法制建设,健全和完善市场体系,促进收入分配公正。法律本身的稳定性,带来了社会规范的滞后。因此,加强法制建设,及时修改涉及收入分配的法规,是重要的对策。在目前情况下需要建立或完善以下几方面的法律规范,为实现收入分配的公正提供法律依据。首先,是关于政府对收入分配进行宏观调控的法规。要使政府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效地进行合理调控,既能避免企事业单位

  自主分配的盲目性,又能限制政府干预的过宽。其次,是关于分配制度。规范分配类型,杜绝非法收入,创造公平、清洁的创收环境。通过具体制度安排,真正体现“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及“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再次,是关于税收与社会保障的法规。现行的税收制度与当前的经济发展不相适应,改革势在必行。而社会保障近年来发展不太适应,需要通过法规巩固成绩、改革不适应和谐社会要求的薄弱环节。

  (四)加强对垄断行业的监管,取缔非法收入

  当前,政府对垄断行业高收入的调节,只限于个人所得税,这既不会取消大大高于平均利润的垄断行业,也不会对职工的高收入发生较大的影响。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借鉴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以法律和规则的形式,对政府垄断的范围和垄断价格等等加以限制。按照国际惯例提高一些垄断行业的市场准入程度,引起竞争机制,缩小国家垄断性行业的范围,减小垄断行业与非垄断行业之间收入分配差距。①对少数必须由国家垄断经营的行业,要加强对其收入分配的控制和管理,防止该行业与其他行业收入分配差距过大。非法收入是贫富差距扩大的重要根源,因此,对于一些违法行为引发的个人收入分配差距应坚决取缔,依法惩处。要加强市场监督和管理,严厉打击走私贩私、假冒伪劣等违规违法的经营行为,要强化对权力的约束,增加执行公务的透明度,制止各种乱收费、乱摊派现象,要严惩贪污腐败、整治非法收入。

  (五)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维护低收入“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扩大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的覆盖面,并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小康的发展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迅速发展,目前已基本建立起与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对保障人民基本生活需要,保持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到2008年3月底,全国各类保险参保人数,基本养老保险达到2.05亿人,基本医疗保险达2.34亿人,失业保险达1.18亿人,工伤保险达1.24万人,生育保险达到7988

  ①

  周慧兰、曹理达:“收入差距扩大凸显分配机制不足”,《21世纪经济》,2010年3月20日第3版。

  万人,分别比上年底增加1061万人、107万人、232万人和213万人①。中国新制定的2006-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强调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积极促进社会和谐,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预期今后5到15年,适应人口老龄化趋势和城镇化进程加快的要求,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将会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全力支持,基本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将逐步建立起来。

  (六)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

  一是灵活界定起征点。2008年3月实施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中国公民凡月收入在2000元以上的,都应依法纳税。但我国各地区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个人收入差异较大,因此在界定征收标准时,不要搞一刀切,应因地区而异,才不会导致征收的困难。二是改革税率。现行个人所得税不同项目的应税收入税率不同,不仅使之复杂化,而且造成税负不公平,应本着简化税制、公平税负的原则加以改进。三是改进征管手段。从实际操作情况看,个人所得税改革难点是有效征缴。如何改进征管手段,完善社会外部环境,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我国应尽快健全信用体制,减少现金流通,给每个公民设立一个终身的税务号码,将公民所有的收入、支出都记录在案。在强调自行申报基础上,建立专项稽查制度,侧重高收入阶层,对偷税等违法行为依法严惩,以点带面,以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规范引导纳税人的行为。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居民收入分配差距问题是收入分配领域中最为显著的问题。通过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现状、影响以及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进行探析,有助于提出缩小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对策。可见,收入分配差距是由现行分配制度的缺陷、政策倾斜、不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社保覆盖不全等原因所引起的,市场的失灵和政府税收调节的不力使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日益扩大。因此,应深化分配制度的改革,加强法制建设,完善社保体系和个人所得税制度。只有这样,才能缓解我国现阶段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矛盾,推动“共同富裕”的早日实现。

  ①

  杜宇:“3月底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05亿人”,《新华网》,200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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