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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的义利观有什么现实意义20篇

发布时间:2022-11-13 13:30:06 来源:网友投稿

孔子的义利观有什么现实意义20篇孔子的义利观有什么现实意义  儒家的义利观及其价值  儒家学说是入世的哲学,其关注的人生、社会问题很多,义与利便是其中一个重大的伦理问题,而其价值所在也能引发我们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孔子的义利观有什么现实意义20篇,供大家参考。

孔子的义利观有什么现实意义20篇

篇一:孔子的义利观有什么现实意义

  儒家的义利观及其价值

  儒家学说是入世的哲学,其关注的人生、社会问题很多,义与利便是其中一个重大的伦理问题,而其价值所在也能引发我们对当今社会的思考。何谓义?何谓利?义者,“事之所宜也”,是某种特定的伦理规范,道德原则,是儒者们心中至高无上的道义。利者,“人之用曰利”,后世多指物质利益。如何看待二者的关系,便形成义利观。

  首先可以明确的是,儒家并非不讲利,否定利,而是先肯定了利的客观存在和合理性,这点在儒家代表人物的言语、论著中皆有揭示。

  孔子认为追求富贵是人的本性,“富与贵,人之所欲也”,认为君主在主持国政时应把解决人民的物质生活放在首位,他说:“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而要“因民之利而利之”。子贡问政时,他回答:“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可见孔子比较看重人民的物质生活,不过他存着“死生有命,富贵在天”的思想,并对义给予了更多的关注,故“罕言利”,对利持谨慎保守的态度。推崇“民为贵”的孟子,也强调人民的物质生活利益,“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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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足以蓄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岁免于死亡”,指出君主治国应以民利为重。荀子也肯定了利的客观存在性,指出“义与利者,人之所两有也。虽尧舜不能去民之利,虽桀纣不能去民之好义”。董仲舒也肯定了义与利相互依存的关系:“天之生人也,使人生义与利。利以养其体,义也养其心。心不得义不能乐,体不得利不能安”。儒家集大成者王夫之也说:“出利入害,人用不生”,指出人离开物质利益就要陷入危害境地,不能充分发挥人的作用。可见在儒家义利观中,讲利与否并不是最重要的问题,义与利的关系,即二者孰轻孰重,才是义利观的核心所在。

  义与利的关系,包含着两重内涵。首先,二者是一种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中国古代社会结构的基本模式是家国一体化,家庭是国家赖以建立的基础,国家其实是家族的扩大,在国家这样一个大家族中,秩序的稳定、矛盾的调和具有极重要的意义。在君臣父子上下尊卑之间,儒家强调一种整体精神,家族、国家的利益成了至高无上的义,个体须对这种义负责任、有义务,应限制自我私欲。儒家强调个人利益对集体利益的绝对服从无疑很对历代统治者的胃口。其次,二者是一种物质利益与道德原则的关系。儒家的伦理思想中,“居仁由义”可说是道德的理想境界,儒家有种种的道德原则和规范,个人追求物质利益之时,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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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背义,要受义的制约,孟子说“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正是此意。

  儒家之于义利,一直是重义轻利。孔子赞颜回“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也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其中体现的是一种重义轻财的态度,是在贫乏的物质生活中寻求精神富足的心态,强调道德上的幸福感。儒家就是讲利也要落到义上。彭更曾问孔子:“后车数十乘,从者数百人,以传食于诸侯,不以泰乎?”孟子回答:“非其道,则一箪食不可受于人;如其道,则舜受尧之天下”。可见,孟子并不在乎利大利小,关键在于是否有义,有则利再大不为过,无则利再小也不能受。到了朱熹,更是指出“利是从那义里面生出来,凡事处置得合宜,利便随之,所以‘利者义之和’盖是义便兼得利”,可见儒家主张的是见利思义,以义导利,强调人的主体利益意向要与道德的价值取向一致。孔子说:“富与贵,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人之所恶也,不易其道去之,不去也”。求富贵去贫贱都应以义为准绳,以义导利,以义去恶,否则将适得其反。董仲舒要求以利导义:“圣人之制民,使之有欲不得过节;使之敦朴不得无欲。无欲有欲,各得以足,而君道得矣”。这说的正是通过义的引导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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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达到义利兼得,而这正是儒家的理想境界。

  当这种理想境界不可得,即义利不能两全之时,儒家做出了先义后利、舍利取义,甚至舍生取义的选择。在儒家看来,义与利不是独立的关系,而是一种价值选择关系。孟子关于鱼和熊掌的比喻就很能说明这种价值选择。“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辞也”。在此,孟子极大地强调了义的重要性,为了义,生命都可以舍去,更不用说一己之私利了。董仲舒提出“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要求人们超越功利,保持道义和人格上的完满。朱熹极力宣扬“不谋利,不计功”的思想,在义与利的选择上,强调“必以仁义为先,而不以功利为急”,利永远在义后,选择义,淡化对物欲的追求,取得道德上的满足感。王夫之“生以载义,生可贵;义以立生,生可舍”,人生因行义而可贵,也可为义舍去生命,是对孟子“舍生取义”精神的继承和发扬,将义的重要性提到生死的高度。义是抽象的,又是具体的,渗透在儒者的日常生活、人生追求与选择中。儒家思想中,义占据着举重若轻的地位,对利的追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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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取,不仅要受义的制约,必要的时候,因义而要放弃利,这就是儒家重义轻利的价值取向。

  儒家的义利观,与其产生发展的时代社会密切相关。作为历代统治者所沿用的统治思想,儒家对义利的看法顺应了统治阶级的要求。一方面维护了社会秩序,君臣父子上下尊卑的等级有了“合理”的存在;另一方面,深受儒家学说熏陶的志士仁人们又“义之所在,不倾于权,不顾其利”的“兼济天下”的人生追求,体现了对社会深切关注的入世精神。对于经济活动与道德伦理之间的关系,儒家的义利观也做出了价值判断。从孔子奠定的君子谋道不谋食,忧道不忧贫的思想始,义始终占有更重要的位置,制约着经济追求。这种制约对约束人们内心的物欲膨胀是有效的。孔子“饭蔬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体现了对物质享受的淡泊对精神享受的追求,避免因对金钱物质的过分追求而导致的人的异化。就算是“君子爱财”,也要“取之有道”,这对社会正常经济秩序的稳定无疑有良好的约束作用。

  儒家的义利观是一个并不新鲜的话题,但在今天,却不是一个只属于过去的话题,对我们仍有启示意义。现代社会的人们自是不安于“一箪食,一斗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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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境况,求富是人的本能欲望,贫穷也不是社会主义,关键在于如何去求?取儒家义利观的精华就是:以义去求。在求利的同时,以义为准绳,不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就会为社会的利益做各种事。这种人生理想鼓励人们超越功利境界,追求完善的道德人格。本着这种精神,我们可以做出正确的价值判断与选择,在今天的义与利的问题上如此,在人生与社会的其它问题上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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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孔子的义利观有什么现实意义

  儒家的义利观及其价值

  儒家学说是入世的哲学,其关注的人生、社会问题很多,义与利便是其中一个重大的伦理问题,而其价值所在也能引发我们对当今社会的思考。何谓义?何谓利?义者,“事之所宜也”,是某种特定的伦理规范,道德原则,是儒者们心中至高无上的道义。利者,“人之用曰利”,后世多指物质利益。如何看待二者的关系,便形成义利观。

  首先可以明确的是,儒家并非不讲利,否定利,而是先肯定了利的客观存在和合理性,这点在儒家代表人物的言语、论著中皆有揭示。

  孔子认为追求富贵是人的本性,“富与贵,人之所欲也”,认为君主在主持国政时应把解决人民的物质生活放在首位,他说:“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而要“因民之利而利之”。子贡问政时,他回答:“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可见孔子比较看重人民的物质生活,不过他存着“死生有命,富贵在天”的思想,并对义给予了更多的关注,故“罕言利”,对利持谨慎保守的态度。推崇“民为贵”的孟子,也强调人民的物质生活利益,“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蓄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岁免于死亡”,指出君主治国应以民利为重。荀子也肯定了利的客观存在性,指出“义与利者,人之所两有也。虽尧舜不能去民之利,虽桀纣不能去民之好义”。董仲舒也肯定了义与利相互依存的关系:“天之生人也,使人生义与利。利以养其体,义也养其心。心不得义不能乐,体不得利不能安”。儒家集大成者王夫之也说:“出利入害,人用不生”,指出人离开物质利益就要陷入危害境地,不能充分发挥人的作用。可见在儒家义利观中,讲利与否并不是最重要的问题,义与利的关系,即二者孰轻孰重,才是义利观的核心所在。

  义与利的关系,包含着两重内涵。首先,二者是一种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中国古代社会结构的基本模式是家国一体化,家庭是国家赖以建立的基础,国家其实是家族的扩大,在国家这样一个大家族中,秩序的稳定、矛盾的调和具有极重要的意义。在君臣父子上下尊卑之间,儒家强调一种整体精神,家族、国家的利益成了至高无上的义,个体须对这种义负责任、有义务,应限制自我私欲。儒家强调个人利益对集体利益的绝对服从无疑很对历代统治者的胃口。其次,二者是一种物质利益与道德原则的关系。儒家的伦理思想中,“居仁由义”可说是道德的理想境界,儒家有种种的道德原则和规范,个人追求物质利益之时,不能违背义,要受义的制约,孟子说“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正是此意

  儒家之于义利,一直是重义轻利。孔子赞颜回“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也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其中体现的是一种重义轻财的态度,是在贫乏的物质生活中寻求精神富足的心

  态,强调道德上的幸福感。儒家就是讲利也要落到义上。彭更曾问孔子:“后车数十乘,从者数百人,以传食于诸侯,不以泰乎?”孟子回答:“非其道,则一箪食不可受于人;如其道,则舜受尧之天下”。可见,孟子并不在乎利大利小,关键在于是否有义,有则利再大不为过,无则利再小也不能受。到了朱熹,更是指出“利是从那义里面生出来,凡事处置得合宜,利便随之,所以‘利者义之和’盖是义便兼得利”,可见儒家主张的是见利思义,以义导利,强调人的主体利益意向要与道德的价值取向一致。孔子说:“富与贵,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人之所恶也,不易其道去之,不去也”。求富贵去贫贱都应以义为准绳,以义导利,以义去恶,否则将适得其反。董仲舒要求以利导义:“圣人之制民,使之有欲不得过节;使之敦朴不得无欲。无欲有欲,各得以足,而君道得矣”。这说的正是通过义的引导调节,达到义利兼得,而这正是儒家的理想境界。

  当这种理想境界不可得,即义利不能两全之时,儒家做出了先义后利、舍利取义,甚至舍生取义的选择。在儒家看来,义与利不是独立的关系,而是一种价值选择关系。孟子关于鱼和熊掌的比喻就很能说明这种价值选择。“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辞也”。在此,孟子极大地强调了义的重要性,为了义,生命都可以舍去,更不用说一己之私利了。董仲舒提出“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要求人们超越功利,保持道义和人格上的完满。朱熹极力宣扬“不谋利,不计功”的思想,在义与利的选择上,强调“必以仁义为先,而不以功利为急”,利永远在义后,选择义,淡化对物欲的追求,取得道德上的满足感。王夫之“生以载义,生可贵;义以立生,生可舍”,人生因行义而可贵,也可为义舍去生命,是对孟子“舍生取义”精神的继承和发扬,将义的重要性提到生死的高度。义是抽象的,又是具体的,渗透在儒者的日常生活、人生追求与选择中。儒家思想中,义占据着举重若轻的地位,对利的追求与获取,不仅要受义的制约,必要的时候,因义而要放弃利,这就是儒家重义轻利的价值取向。

  儒家的义利观,与其产生发展的时代社会密切相关。作为历代统治者所沿用的统治思想,儒家对义利的看法顺应了统治阶级的要求。一方面维护了社会秩序,君臣父子上下尊卑的等级有了“合理”的存在;另一方面,深受儒家学说熏陶的志士仁人们又“义之所在,不倾于权,不顾其利”的“兼济天下”的人生追求,体现了对社会深切关注的入世精神。对于经济活动与道德伦理之间的关系,儒家的义利观也做出了价值判断。从孔子奠定的君子谋道不谋食,忧道不忧贫的思

  想始,义始终占有更重要的位置,制约着经济追求。这种制约对约束人们内心的物欲膨胀是有效的。孔子“饭蔬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体现了对物质享受的淡泊对精神享受的追求,避免因对金钱物质的过分追求而导致的人的异化。就算是“君子爱财”,也要“取之有道”,这对社会正常经济秩序的稳定无疑有良好的约束作用。

  儒家的义利观是一个并不新鲜的话题,但在今天,却不是一个只属于过去的话题,对我们仍有启示意义。现代社会的人们自是不安于“一箪食,一斗羹”的境况,求富是人的本能欲望,贫穷也不是社会主义,关键在于如何去求?取儒家义利观的精华就是:以义去求。在求利的同时,以义为准绳,不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就会为社会的利益做各种事。这种人生理想鼓励人们超越功利境界,追求完善的道德人格。本着这种精神,我们可以做出正确的价值判断与选择,在今天的义与利的问题上如此,在人生与社会的其它问题上也如此。

  孔子之义利观

  义,“义者,宜也”(《中庸》),便是"适宜"的意思,后来则代指人类社会活动和人际关系中应当尊循的最高原则和应当追求的最高道德;利,是指能满足人类生活需要的利益和功利,这概念出现得很早

  义利问题是中国古代道德理论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如何处理好两者关系,对国家、政治、经济、伦理及社会风尚都具有十分重创要的作用。

  几千年来,历代思想家对它进行了反复讨论。诸子中,法家提出了“贵利轻义”主张;道家以既超道义有超功利的态度来看待义利;而墨子既不是重义轻利,也不是重利轻义,而是义利合一,志功双规;而儒家创始人孔子提出了“重义轻利”(或者说“先义后利”)思想。

  孔子提出了“君子义以为上”(《论语·阳货》),孔子一方面继承了春秋中期晋国大夫丕郑、里克的观点,也认为“义以生利”,所不同的是孔子强调行义要符合礼的规定,孔子说:“礼以行义,义以生利,利以平民,政之大节也。”(《左传》)认识到利益是使老百姓安定的重要因素,治国安民不能忽视利益的取得。就社会而言,孔子并不否认功利是其发展的重要基础。《论语·子路》里,孔子在进入卫国时,曾和冉有说过一段在“庶”(人口兴旺)、“富”(生活富裕)、之后进行“教”(教育)。由此可见,孔子肯定了实际功利对于社会发展是不可缺少的。

  另一方面,在义利关系上,孔子又明显表现出以义制利,先义后利的思想,孔子说“见利思义”(《论语·宪问》)。符合道义,取之无妨,这叫做“义然后取’(《论语·宪问》。在孔子在与子贡谈论食、兵、信、三者孰为重时,孔子以信为第一,认为“民无信不立"(《论语·颜渊》)。足食和足兵体现了功利追求,而民信则属于道德追求的范围,这段话是子贡以非此即彼的极端形式,要求孔子在义利之间做出选择。在这种对立下,孔子将道德追求置于优先于利的地位。

  一言以蔽,我们不难发现"重义轻利"是适合我们现在社会的义利观。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道德和金钱的关系问题明显的凹现出来了。正确看待和处理义和利的关系问题,是一个很大的社会问题也是关系到做人、立身的大事,我们应当高度重视。孔子所说的"见利思义",有助于启迪社会成员在这方面做出正确的道德取向。

  尽人皆知,当今社会“拜金主义”蔚然成风,“物欲横流”势不可挡。那么我们现在要做的应是去规范,也就是如何让它"理性"。而我们完全可以鉴借孔子的“重义轻利”来进行调节。

  孔子的义利观显然是大题目,不才所学甚浅,故再引卫君翰兄一文,该文观点新颖,见地颇深,今摘录如下——

  举一些论语中的例子,简要说明一下孔子思想中的义及义与利之间的关系。

  里仁篇,子曰: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于比。君子对于天下的事情没有一定的主张非要怎样不可,也没有一定反对的事情,一切行事只求合于义。

  这章直接说明了义是君子对于一切天下事物的行事衡量标准,而且这个标准不是固定的,而是会改变的。

  述而篇,子曰:德之不修…闻义不能徒…是吾忧也。知道义了之后,还不能修正自己的言行以求合于义,是我害怕忧虑的啊。

  颜渊篇,子张问崇德辨惑…徒义…知道义了之后便修正自己的言行,以求合于义。

  以上这两章说明义由知而来,而且因为知有所增加改变,义也会随之变化。

  里仁篇,子曰:放于利而行,多怨。一切行事以求利为目标的话,宪问篇,子路问成人….见利思义…利益当前必须要想到义。(亦即义然后取)

  季氏篇,孔子曰君子有九思…见得思义。见有所得必须要想到义(亦即义然后取)

  宪问篇,子问公叔文子于公明贾…义然后取,人不厌其取。子曰:其然?岂其然乎?公叔文子对于合于义的东西才拿取,所以别人不觉得他真的有拿取。孔子说:这样吗?真是这样吗?言下之意为孔子不太相信公叔文子已经真的做到此一境界了。

  述而篇,子曰饭疏食…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经由不义而来的富贵对我而言只像是天边的浮云一般。意为看看就算了,怎么也不可能会想要去拥有它的。

  里仁篇,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君子了解义,行事也以义为标准。小人了解利,所以行事易追逐利益。

  卫灵公篇,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君子固然也有穷困之时,但不至于像小人一样,一旦穷了就放滥横行。意为君子重义,不像小人一般因穷困便无所不取。

  以上七章说明义与利之间的关系。

  子路篇,子夏为莒父宰。问政。子曰:…无见小利…见小利则大事不成。子夏问为政之道,孔子说不要只注意小利,只追逐小利就难成大事。意为不因取小利而失大事能带来的大利,这是义。

  泰伯篇,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天下有道,就应该表现自己的才能(是义);天下无道,就应该隐藏起来(是义)。在有道的国家里,贫穷且地位低下是一种耻辱(也是义);但是在无道的国家里,大富大贵也是耻辱的啊(还是义)。此章充分点出君子应该要能掌握义的原则来决定个人的进退,而非一昧地追逐富贵及利益。请注意孔子并未指出隐之后要作什么,至少他自己就不是单纯的隐居起来,因此这里也还隐藏了一个义。

  宪问篇,宪问:耻。子曰:邦有道谷,邦无道谷,耻也。原思问孔子何谓耻?孔子回答:在有道的国家里为官领俸,在无道的国家里也还是为官领俸,就是耻了。此章指出在有道的国家里为官领俸是无可厚非的(是义);但要是国家无道,为官者必须尽全力改变形势,期使无道转回有道(也是义);如果实在无力回天,则不应继续为官领俸了(还是义)。否则就是耻辱了。

  卫灵公篇,邦有道则仕,邦无道则可卷而怀之。国家有道时出仕为官,国家无道便引退而隐居起来。

  先进篇,所谓大臣者,以道事君,不可则止…所谓的大臣,应该是能以正道辅佐君主(这是义),若发现无法做到这个境界,就应该请辞(这也是义)。

  季氏篇,陈力就列,不能者止…在职位上必须全力以赴,如果实在做不到就应该请辞。

  以上六章说明现实生活中义与利的配合。基于以上的观察、了解,应有下列四点结论:

  1.义是君子对于一切天下事物的行事衡量标准,而且这个标准并非一成不变而是会改变的。

  2.须由知来得到义,且因为知有所增加改变,义也会随之改变。

  3.合于义的利一定当取,但不合于义的利虽贫不取。

  4.义和利之间并不是谁轻谁重的问题。义乃是君子对于一切天下事物的行事衡量标准。义对利而言,是衡量在这个时间点上,应不应该取这样的利的标准。二者是根本无法比较的。

  儒家的理想是辅佐明君经邦治国平天下。因此儒家学说中经济思想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综合和总揽经济与政治的义利观必然又在经济思想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义利观在儒学几千年的历史中传承不息,是值得我们批判地借鉴或继承的宝贵思想遗产。

  孔子和孟子在儒学形成之初便开创性地、比较完整地提出了自己的义利观,其核心观点义主利从成为汉以后各封建朝代的主导思想和绝大多数儒家学者及朝廷重臣的圭臬。生值春秋末期的孔子出身贫寒,经历困顿,也曾短期为官,晚年复归于平民;生于百多年后战国时期的孟子同样出身平民,一度在朝廷中任无甚实权的卿,晚年命运几乎和孔子相同。

  从总体上看,他们终其一生是凭自己的脑力劳动,主要是教育维持生计的。这使他们的义利观具有后来多数儒家人物所难以具备的平民性、质朴实在、坦率而又有坚定原则性的理论风格。

  孔孟思想的核心是仁,“仁者爱人”,其政治目标是德政、仁政。它表现在义利观中最有历史价值的精髓是在基本治国方略上重视百姓的利益,明确提出“养民”、“富民”、“教民”的政策思想,主张统治者应给百姓以利益。孔子赞赏郑国大夫子产是贤君子,其四条理由之一是“养民也惠”,即给老百姓实惠。(《论语·公冶长》)子贡问孔子:如果能广施恩惠于民众并帮助他们,使之富足,这能称为仁吗?孔子回答:那何止是仁,肯定是圣德了,就连舜也难以做到呀!(《论语·雍也》)他还简明扼要地答复学生子夏关于如何从政的问题:“因民之所利而利之”。(《论语·尧也》)孔子对(鲁)哀公说:“政之急者,莫大于使民富且寿也。”哀公进一步问这又须如何做呢?孔子提出了儒家的治国纲领:“省力役,薄赋敛,则民富矣;敦礼数,远罪疾,则民寿矣。”(《孔子家语·贤君》)力役赋税,是财政经济;礼教罪疾,则涉及制度规范、文化教育、治安和关注百姓疾病健康,均为重大经济社会问题,即民生问题,比较明显的反映了孔子义利观中的民本思想。

  在富民养民谋民利这一点上,孟子说的比孔子还深

  刻。孟子

  的“仁政”是对孔子“德政”的继承和发展,其核心是制民产、保民利、养民生,教民善。这比孔子的“爱人”大大前进了一步,已经触及到产权这一维系利益的根本制度层面的问题了。他说,“若民,则(如果)无恒产,因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己。……是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然后驱而之善,故民之从之也轻(容易)。”(《孟子·梁惠王上》)战国时期,提出解决农民私产的主要是法家、儒家两大学派的两个代表人物,一是先行一步的商鞅,再就是孟子。孟子的具体方案是把无人耕种的荒地按古老的井田制分配,这就是“经界”,所以孟子又说:“夫仁政必自经界始”(《孟子·滕文公上》)。而商鞅则利用他所掌握的组织实施变法的权力,实行奖励耕战的政策,使有功的士民即新兴地主阶级中下层人士和平民通过战功和农业贡献获得土地、财物和爵位。商鞅的方案很具体,更因有政府行政力量推动而有很强的操作性和激励性。秦国按商鞅方案变法,富国强兵,吏治高效,终于兼并天下;而孟子以经界方案制民产的设想则显得迂阔,脱离当时现实,难以为各国采纳,终成一纸空文。

  孔孟富民、制民产的根本目的和宗旨是通过富民而富国,实现王道、仁政,维护统治阶级政权的长治久安。他们理论的深刻性在于,看到了富国和富民的关系,因民之利而利之,才能保住君王的根本利益。孔子说:“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论语·颜渊》)孟子说得更明白:您(齐宣王)如果喜欢钱财,那就应该让百姓也分享一些,百姓因此便会拥护您,统一天下就没什么困难了。如果您以民众之忧为忧,以民众之乐为乐,则百姓就会以王(您)的忧乐为自己的忧乐。天下就必然归服于您。(《孟子·梁惠王下》),这就比管仲的仅提出富国、富民的概念更具理论性;但比之于法家,一方面,更具有鲜明的民本性,远非法家的“刻薄寡恩”可比;另一方面,则又缺乏可操作的政策性,还有待进一步结合实际,加以充实。后者是在汉朝以后才逐步解决的。

  中国古代几个强盛的朝代都是得益于养民、富民

  、教民的“仁政”、“德政”,如西汉的“文景之治”、唐朝的“贞观之治”、“开元盛世”,清初的“康乾盛世”等。但是,更多的则是封建统治阶级的贪得无厌、穷奢极欲、横征暴敛,导致民不聊生。古代的中国又是农民起义、政权更迭频繁的国家之一。当然,“仁政”、“德政”并不是古代所谓太平盛世的唯一原因。汉朝的窦太后曾对年青的继任者道出了汉家的统治秘笈:“霸王道杂之”,算是我国最早的“两手都要硬”的治国方针。

  其次,孔孟义利观的基本观点是义高于利,义主利从,但并不排斥谋取正当利益。孔子提出“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论语·卫

  灵公》)“见利思义,义然后取”(《论语·宪问》),明确以义作为谋利的准则;倘不符合此准则,则“君子固穷”,宁肯饿饭也不取。孔子因此对饿死首阳的伯夷叔齐评价很高;对安贫乐道的大弟子颜回称赞有加;他自己在陈绝粮,处于困境,仍“讲诵弦歌不衰。”(《史记·孔子世家》)孔子是言行一致的。

  孔子认为,义字当头还是利字当头,结果是大不一样的。“放于利而行,多怨”(《论语·里仁》);“见小利,则大事不成”(《论语·子路》。利字当头,争权夺利,必然激化矛盾,积仇积怨;不利于解决全局问题和大局问题。

  我们应如何看待义主利从呢?“天下攘攘,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从本源和终极的意义上说,利是物质存在,而且是与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的经济存在;义是意识形态。存在决定意识。在存在是既定的前提下,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就是最重要的了。一事一物当前,不同人有不同的态度;对于人类社会,尤其是阶级社会,更有个“应该持什么态度”的问题。人总是按自己的价值判断、价值取向行事的,任何人也不能回避。利是经济,义是政治,政治是经济的集中体现,而政治的集中体现又在法规制度。统治阶级的决策者无不懂得这一点。如周公,便以礼制的形式即政治制度的形式把君主、贵族的利益关系和社会利益关系明确下来、固定下来;维护它,就是义,利就在其中了。所以孔子说:“义以生利,利以平民,政之大节也。(《左传·成公二年》)。这本来是没有争议的。照此办理,各自的利益就有保障了,没必要再嚷嚷,所以孟子则干脆对梁惠王说:“王!何必曰利?亦(祗)有仁义而已矣。”但春秋以还,这种局面被破坏了。王权衰微,诸侯纷争,陪臣执国命,根本的是权力、利益之争。以捍周礼为己任的孔子自然不肯寂寞,反对改变既定原则,既定原则就是既定秩序即周礼,“犯上作乱”是从根本上破坏既定利益关系,是“乱臣贼子”。他们破坏“公”利,讲的是“私”利,这是不该讲的,“何必曰利?”其实,各个诸侯国国君自有自己的目的,即行为准则。所以,在义利关系上,确定一个基本原则是正确的、必然的;作为一个思想家,孔子提出“义然后取”、“见利思义”是很自然的;任何统治阶级在处理义利关系上,都必然从本阶级和政权的大局出发,在从政治制度上确保整体利益的基础上,兼顾局部的、个体的利益,这就是义。即使现在看来,一个人,一个单位,一个政党和国家,不也是如此吗?以大局和大义为重,孔子以来的历史无数次证明这是一个正确的原则。义主利从,其有普遍性和必然性的意义。当然,在不同时代、对于不同的阶级,其义与利的本质和历史内容是有区别的。

  在坚持义主利从原则的同时,孔子和孟子也很务实,对于获取正当利益持积极的态度。

  儒家的特点就是积极入世、积极争取参政机会。终孔子孟子一生,凄凄惶惶,周游列国,希望得到各国君主的赏识和重用,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这里自然的也包括实现个人合理的正当利益的最大化。但他们都坚定地固守自己的义利观和从政原则,合则留,不合则去。孔子的态度很实在也很坦率:我岂能像匏瓜那样,挂在那里喝西北风?(《论语·述而》)。“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论语·述而》)。若能求富,给人家驾驭马车当随从也干,否则,我还是回到我喜好的老本行吧。孔子承认,“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但是,必须“以其道得之”,“以其道去之”(《论语·里仁》)。孟子更坚定更明确地提出,不义之利“不苟得”;大义面前连死都不怕,更不会贪利避祸。(《孟子·告子上》)孔子孟子所倡导的“杀身成仁”、“舍生取义”哺育了中华民族几千年历史中无数志士仁人、民族英雄;成为中国人民最为宝贵的精神财富和优秀传统。中国革命前辈和烈士,为了中国人民的利益,面对流血牺牲而勇往直前!所以,对于义主利从,不应该全盘否定,而应该予以充分肯定,在抽掉其具体历史背景的普遍性意义上,我们应当坚持、继承和发扬。

  再次,也必须指出,在义利观上,孔子价值判断的阶级倾向是十分明显的,这就是“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上层社会不都是君子,但君子肯定属于上层社会、统治阶层,“君子而不仁者有矣夫,未有小人而仁者也。”(《论语·宪问》)君子们的利益有制度保障,只须懂得义,恪守利益关系原则就可以了,所以孟子把这个意思说到底了:“何必曰利?亦(祗)有仁义而已矣。”君子的利益有保障,这是只须喻于义的前提,存而不论的。而小人、野人无利则无法生存,他们的利是没保障的,他们只知关心“利”,况且“义”也不属于他们。所以要“因民之利而利之”,要“养民也惠”,则就是孔子的“爱人”。小人、野人不懂、也无需懂得利益关系的大道理、大原则“义”,下愚之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论语·泰泊》)这样对统治者有好处。当然,对小人、野人也是要进行教育,使之学道理,因为“小人学道则易使”(《论语·阳货》)。

  尽管孔子一生无冻馁之苦,但也并不富裕;虽然清贫,却不属于体力劳动者阶级。尽管他年轻时“多能鄙事”,但在感情上同劳动人民还是格格不入的,他念念不忘自己的殷人贵族出身;精神归属仍在上流社会,自身职责定位仍在为贵族统治谋利。出身没落贵族的孟子“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天下之通义也”;“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孟子·滕文公上》)同孔子“唯上智与下愚不移”一脉相承。

  孔子的义主利从论、君子喻义小人喻利带有明确的针对性。第一,孔子要做的是“兴

  灭国,继绝世”,“克己复礼”,这显然是针对当时的经济政治形势。周朝的政治秩序(“礼制”)已经被严重破坏(“失政久矣”),诸侯叛天子,大夫叛诸侯,少欺长,下凌上;各谋私利,相谐成习。孔子对此深为忧虑,奔走呼号,企图挽狂澜于既倒。孟子则说得更为透彻:如果国君、大夫、士人、庶人都利字当头,不重义礼,那就必然“上下交征(谋取)利而国危矣。”(《孟子·梁惠王上》)所以,君子必须首先喻于义,而且也只有君子即统治者和贤士才能够喻于义。孔子孟子没有明白的是他们所向往的奴隶制下的利益关系已经不适应新时代的阶级关系了,新生的封建制度只有打破旧的秩序(“义”)才能够获得更大的利益。这正是诸侯纷争的实质。

  第二,孔孟的义利观也是针对“君子”阶层尤其是国君而言的。打破旧的统治者的是新的统治者,新的统治者也是、甚至是更残酷的剥削者。这些封建新贵为谋取自己的利益无所不用其极,遭殃的是普通百姓,长此以往,这些新贵也难以保持其经济政治权利。孟子比孔子晚100多年,对诸侯之间混战,诸侯国对百姓的劫掠,看得更为全面和充分,所以孟子比孔子更富于批判精神,孟子的仁政也比孔子的德政的理论性更深刻。孟子完全没有孔子的“为尊者讳”的软弱卑微意识,他把残害压榨百姓的暴君称之为“独夫”、“民贼”(《孟子·梁惠王下》),孟子认为,杀了他们,更换政权是合乎仁义的,不是犯上作乱,这就大大超越了孔子。孟子当面批评梁惠王、邹穆公实行的是吃人政治,痛斥梁惠王的残酷掠夺剥削为“不仁哉,梁惠王也!……以土地之故,糜烂其民而战之。”(《孟子·尽心下》)针对各国统治者嗜战、嗜杀成性的现实,他在理论上提出以“性善论”为核心的人性论,表达了对民众疾苦的深切关怀;在政治上提出了“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著名民本思想(《孟子·尽心下》)。

  性善论和民本论为其义利观奠定了深厚的理论基础。这是孔子远没有达到的高度,在整个中国封建社会,只有清初著名启蒙思想家黄宗羲超越了这一水平。民贵君轻思想使农民出身的集权皇帝朱元璋极为反感,他说:这老家伙要是活到现在,非把他严办了不可。他下令把孟子牌位从孔庙撤掉,并大肆删削《孟子》一书。《孟子》触及到了皇帝的要害处。

  孔子和孟子的重点是倡导主导性的义利观,但是他们也在一定程度上考虑了普通百姓的利益。尤其是孟子,在倡导国君、士大夫重仁政,淡化利益意识的同时,对大多数人则主张义利兼顾:既不要象杨朱那样拔一毛而利天下也不干,也不一定都象墨子那样,摩破了头,走破了脚,专心去利天下;最好象鲁国贤人子莫那样,中道而行、坚持原则又有灵活性,兼顾而不偏执。否则,就会损害仁义之道(《孟子·尽心上》)。这话说得中肯而又深刻。

  孔子和孟子之所以能在义利观上达到较高的认识水平和层次,是当时的客观条

  件决定的。他们处在中国封建社会的萌芽时期和中国传统文化形成初期,正当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之时,儒家作为主要学派之一,具有朝气蓬勃的特点;孔孟二人均不属于统治阶级的领导核心和决策层次但又从这一层次考虑问题,身为平民,接近底层,在一定程度上尚能体察民情,反映民意。

  儒家义利观在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方面,义利观逐渐分化为官方的主流派和非主流派,义主利从的主流派具有明显的跨朝代连续性。当然,两派并非总是截然对立,在某个时期也有互相渗透的现象;而非主流观点并不根本上否定“义”,只是更强调“利”,反对的是偏执于义。另一方面,主流和非主流思想的理论风格和功能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主流义利观越来越强调义而贬低利,演变为重义轻利、以义抑利、贵义贱利;其批判精神已丧失殆尽,几乎完全变成了御用的思想工具。而非主流义利观则表现出旺盛的批判精神和务实作风,并在宋朝、尤其是南宋一度“甚嚣尘上”,产生了专讲功利的“浙学”。

  西汉以后,主流义利观的发展出现了两个高峰,这两个高峰恰恰同儒学的两次重大理论改造和发展紧密依存。一次为西汉著名经学家董仲舒创造新儒学体系,把孔孟的义主利从发展为贵义贱利,其著名观点有:“正其谊(义)不计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利者,盗之本也”;以贵义贱利教化百姓就是筑防盗之堤(引自《前汉书·董仲舒传》和《春秋繁露》)。另一次为宋朝形成的程朱理学,尤其是南宋道学家朱熹的“存天理,灭人欲”,把贵义贱利推向极至。这正适应了封建制度走下坡路,思想文化日趋僵化和腐朽的历史趋势。此时上距孔孟倡导义主利从已近1800年了。

篇三:孔子的义利观有什么现实意义

  论儒家以义制利观及其对商业伦理构建的现实意义

  内容摘要:儒家以义制利观的思想内容非常丰富,而“义以为质、义为根本”,“见利思义、循义获利”和“上重义则义克利、上重利则利克义”是其基本思想和主要内容,这些思想内容对调整社会的利益关系、引导价值选择、规范商业行为以及构建商业伦理价值体系有着极其深远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义利观

  以义制利观

  商业伦理

  现实意义

  义与利,是中国传统伦理学中两个重要的伦理学范畴,儒、墨、道、法诸大流派都有其自成体系和特色的义利论。其中,准确地概括儒家义利观的实质和全貌,体现孔子和荀子义利思想的是以义制利观。以义制利观的思想内容非常丰富,本文拟从以义制利观的实质、义与利的辩证关系、义与利各自的指称对象展开探讨。同时强调,以义制利观无论在古代还是在现实社会中都有着十分旺盛的生命力。以其崇义不斥利,主张人们取利以义、见利思义的主导思想,对调整社会的利益关系、规范商业行为以及构建商业伦理价值体系有着极其深远的现实意义。

  以义制利观的基本思想和主要内容

  (一)以义制利观的实质是“义以为质、义为根本”

  孔子提出“义以为质”的命题,这是儒家在义利问题上所坚持的实质立场。《论语》载:“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孙以出之,信以成之,君子哉!”(《论语?卫灵公》)。“君子义以为上,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论语?阳货》)

  孔子认为,利虽为人生所必需,但并不是人之所以为人之道,不能作为人生的第一原则。人之为人,在于人能遵从于道:人类社会之所以不同于鸟兽之群,也在于它是依义的原则运行。舍弃道义,无以成为真正的、高尚的人,而只能成为一个犯上作乱的人;舍义,无以组织社会,即使能组成社会,它也会在社会成员对利的相互争斗中走向毁灭。所以,孔子主张“义以为上”,即把义作为人生的第一原则,尤其对于以平治天下为己任的“君子”来说应当如此。

  荀子虽然持“义与利为人之所两有也”观,但他认为有本末、先后、轻重、第一和第二的分别。他从现实社会出发,指出不同的人在这一问题上有不同的态度和立场,而其所取的态度和立场决定了人的不同的道德品质和境界。他说:“为事、利,争财货,无辞让,果敢而振,猛贪而戾,然唯利之见,是贾盗之勇。……义之所在,不倾于权,不顾其利,举国而与之不为改视,重死,持义而不桡,是士君子之勇

  也。”(《荀子?荣辱》)“言无常信,行无常贞,唯利所在,无所不倾,若是则可谓小人矣。”(《荀子?不苟》)

  在这里,荀子做了两种区分:唯利是求,把得利作为人生的第一原则,不讲辞让,不讲道德,不讲信用,是小人、俗人、贾盗;虽亦好利,但能把义放在第一位,为了义而能不倾于权,不顾及对己是否有利,甚至把一个国家都给他也不能使其改变立场,杀害他也不能使其变节,这就是君子。荀子坚持义第一,利第二,褒扬君子,贬低小人,其态度非常鲜明。

  伦理意义上的“义”及相应的以义制利观等思想的生成,是人文精神的一次巨大升华,它显示了人规范自身和提升自身的道德能力和理性力量。“君子义以为质”、“君子义以为上”的思想奠定了儒家以“义”为至善的人生价值追求,贵义的价值观此后长期居于主导地位。

  (二)以义制利观的义利辩证关系肯定了义与利的统一

  孔子对于义与利的辨证关系有着深刻的理解,肯定了义与利、道德与物质利益都是人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当遇到利益的时候,孔子既不主张一概拒之,也不主张一概取之,而是主张以义为标准来决定取舍。他提出:“见利思义”(《论语?宪问》)。其弟子子张也说:“见得思义”(《论语?子张》)。他们都主张一利当前,先要想一想是否合乎道德,是否合乎应当。如果合乎应当,合乎义,那就取之;如果不合乎应当,不合乎义,那就舍之。孔子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孔子重义,强调道德价值,但他同时又明确肯定了追求物质利益是人的天性,每个人都希望过富足舒适的生活,即使圣人也不例外。他主张用道德原则作指导去追求物质利益,不能为了满足个人私利而损害道德原则。(《论语?里仁》)又说:“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无欲速,无见小利。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论语?子路》)因小利而忘记了大的原则,是难以有辉煌业绩的。一个人如果在利益面前能够坚持以义定取舍,合乎其义的利则取之,不合乎义的利则如看天上的浮云一样毫不动心,那么,他虽然舍却了一定的利益,但他舍却的是会带来害的利益,他所得到的利益则是无害的利益。以义制利,则利不变害。可见,在孔子的义利观中已经包含了义利并存、相互作用的辩证关系。

  荀子在义与利的概念上,与孔子一样,是把义看成是道德、伦理之标准,把利限定为满足个人生活的物质利益。荀子认为,义和利这两类东西,对于人类来说,是一样都不可缺少的。他说:“义与利者,人之所两有也。虽尧、舜不能去民主欲利,然而能使其欲利不克其好义也。虽桀、纣亦不能去民之好义,然而能使其好义不胜其欲利也。”(《荀子?大略》)荀子从人的生理本能和需要出发,论证人人都有欲利的本性,无论在圣王统治的社会还是在暴君统治的社会,无论是在过去还是在现在和将来,它都是不可磨灭的。他又认为,后天的社会生活需要使得人不得不结成人群;而要结成人群,就不得不有社会等级和职业上的分工;要使分工能够实行,就不得不依据义。所以说,义也是为人类所永恒喜好和追求的。义和利对于人来说,是缺一不可的。即“义”作为内在的规范,需依“利”而存;“利”作为外在的实体,需依“义”而行。以义制利观虽然是重义轻利的,但并不排斥或以义来否定利,而是肯定

  义与利、道德与物质利益都是人们所不可缺少的因素。这些观点,反映了荀子在对待义与利的关系上也是持辩证统一的态度。

  (三)以义制利观对义与利各自的指称对象作了界定

  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其真实涵义为:君子喻于义是为合其德,小人讲利也可以说是合其德。荀子继承孔子这一思想,他说:“以从俗为善,以财货为宝,以养生为己至道。是民德也。”(《荀子?儒效》)在荀子看来,利不是洪水猛兽,重利、以财货为宝、以养生为第一件大事,就是平民百姓的德;要求平民百姓都成为君子那样重义轻利的人,是不现实的。百姓虽然重利、宝财,但其尚能“从俗为善”,如果君子能够把天下治理得好,推崇礼义道德,平民百姓也会靡然向善。

  荀子不但继承“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的思想,还将这一思想精髓发扬光大。荀子认为,掌握国家的一定权利的人,如果讲私利求私利,势必与民争利;而当权者与民争利,必定是一种极不平等的竞争,民众不能得利是显而易见的。民众不能得到利益,为生活计,势必也要用不合礼法的手段去谋取财富,这样,相互倾轧、盗贼蜂起也就是必然的了。如果社会的统治者不去讲利求利,而专心于自己的本职和社会的治理,那么民众的利益不被豪夺,自然也不会困于财。上讲私利、求私利,则民贫;上讲义、尚义,则民富。

  以义制利观对商业伦理构建的现实意义

  目前,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维护,私利和公利实现及其关系的妥善处理等问题显得十分突出。特别是经济活动的趋利性刺激强化了人们的利益意识和利益追求。同时,人们价值取向的多元性,决定了道德价值追求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由此导致市场主体的利益价值追求与道德价值追求之间的矛盾变得更加复杂、激烈,甚至发生冲突。因此,正确理解和批判继承先秦儒家的以义制利思想,充分发掘其合理的内核,对商业实践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原则(即商业伦理价值基础)的构建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以义制利观有利于确立商业经营指导思想和根本原则

  以义制利观在价值取向上强调义高于利、义为根本。有利于抵制利己主义,纠正见利忘义之时弊,规范商业行为,并以此确立商业经营指导思想和根本原则。孔子、荀子主张“义以为上”,坚持义第一,利第二,褒扬君子,贬低小人,其态度非常鲜明。反观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人的趋利、逐利行为,不但不合于道德(义),甚至不合于法。在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日渐抬头,物欲横流,浮华、躁动和虚伪盛行的今天,很有必要以“义以为质”、“义以为上”、“持义而不桡,是士君子之勇”来洗涤人们的心灵,营造人们的精神家园。

  市场像一块巨大的凸透镜,放大着市场的交换价值,正是在市场利益最大化的驱动下,功利化的价值取向得到强化甚至“独化”。一些人把个人利益无限放大,见

  利忘义,采取反伦理反社会的方式,不择手段地去掠夺黑色利润;一些人产生“金钱万能”、“有钱便有一切”的幻觉,把金钱看成财富、地位、幸福、快乐的化身,崇拜金钱,疯狂地搜刮聚敛金钱。对于这些现象,人们在产生忧虑和厌恶之余不禁要问:难道金钱真的就是一切?人除了金钱就不应有别的甚至更高尚的追求吗?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是什么?人性、人的尊严、人的价值的支撑点是义,还是利?在迅速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中,对物质的追求可以短暂地给人们生活赋予意义,但从长远来看,人们需要一些根本的东西摆脱精神空洞,走出心灵迷茫,构建向上(善)价值观。

  任何社会都存在着社会与个人的关系问题。这一问题的核心即是社会整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以义制利观倡导个人私利应服从社会公利的原则是合理的,符合社会要求的。任何一个社会要保护社会秩序的稳定以求得发展,都要求社会成员的个人利益服从于社会利益,即使以个人主义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社会,也不容许破坏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自由存在。一言蔽之,私不得害公,个人利益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短期利益不得危害长远利益。因此,“以义为上”、“公利至上”的思想具有普遍的意义,也是需要大力提倡的商业道德原则。要求商人在有利于满足顾客需求和欲望的前提下,获得合理的商业利润,以至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均不能以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受损为代价,这是一个基本的前提条件;同时,商业贸易活动以增进社会福利为己任,讲求利国、利民,遵纪守法,不做违背社会公德、有损于公共利益的事情。

  (二)以义制利观有利于建立完善现代商业伦理和信用经济

  以义制利观在处理义与利的关系上持辩证统一的思想,既推崇道义又不拒斥利益,要求人们见利思义、循义获利,对于现代商业伦理和信用经济的建立完善有着很强的现实价值。以义制利观的义利关系的辩证思想对当前我国重建信用经济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信用是市场经济与生俱来的准则,因为商品交换以等价交换为基础,交换双方是以信用作为守约条件构成相互信任的经济关系。随着交换关系的复杂化,日益扩展的市场关系逐步构建起彼此相联、互为制约的信用关系链条,维系着复杂的交换关系和有序的市场秩序,任何一方不守信(义),违义取利,不但破坏市场关系,扰乱市场秩序,最终还将自食其果。事实反复证明,无序的、毁信的获利行为如“走私”、“造假”、“骗税”不可能维持长久的繁荣,违背信义的短期行为可能获益于一时,但最终必定以长远利益受损为条件。信用经济的实质在于以信(义)制利,从事经济活动的主体要遵循契约、诚信的商业伦理规范。孔子的“以义制利,则利不变害”,“义然后取,人不厌其取”(《论语?宪问》)思想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契约原则、诚信原则有着契合性和直接相关性,可为商业道德伦理的重建所借鉴。人不能不重视利(物质需要),又不能不讲义(道德),只不过要分轻重缓急,要“义以为重”,“先义后利”,反对“先利后义”,“见利忘义”。商人(业)要实现组织商品流通、商品交易的社会职责,要成功地经营商业,最重要的是要确立体现商业经营指导思想的商业经营理念,而商业经营理念中最主要的是如何正确处理好“义”与“利”的关系。

  孔子以“先难后获”,“先事后得”,“敬事后食”来丰富“义”的内涵,指出“义”是通向利的义,而非隔绝了利的义,表明孔子推崇劳动、做事,以劳动、工作而求利的纯朴的道德观。孔子的“义”与孟子“何必曰利”的思想不同,它具有现代意义。“义”

  不应是虚无的,而是应体现每个人价值的实现,应该照顾个人正当利益的满足的“义”。因此,人们获得的“利”只要不是无偿占有或非分所得,而是在法律、政策和道义允许的范围内,个人在为社会贡献力量的同时,从经济上得到相应的补偿,这乃是对自己创造的社会价值的合理肯定,从道德上无由指责,非但如此,循义获利,还是功在国家、利在社会之举。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物质资料的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任何社会都不能忽视物质资料的生产和财富的积累,更不能忽视人们对正当利益的欲求。片面高扬“义”、“理”,以致牺牲社会成员的利益,其实质与单向度的逐利行为是一样的,都是十分有害的,都不利于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道德建设,也应用辩证统一的态度对待“义”与“利”的关系,建立一种合乎人的发展、社会的发展的道德观。

  (三)以义制利观对政府及其行为具有伦理道德的约束和导向作用

  以义制利观强调“上重义则义克利,上重利则利克义”,对于规范重要的市场主体—政府及其行为具有强烈的伦理道德的约束和导向作用。孔子的“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和荀子的“上重义则义克利,上重利则利克义”的观点,与现代市场经济体制对政府及政府官员行为的规范和要求十分吻合。

  首先,政府应承认个人的物质利益、政治利益以至精神利益存在的合理性,社会要肯定通过正当劳动及通过让渡生产要素使用权而获利的致富行为,保护和发展个人的正当的合法的权益。这里关键是要通过制定政策、建立机制,真正重视、维护、发展社会成员的个人利益。在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原则的统驭下,经济运行道德的基本准则是个人和国家之间的“互利”,经济交往道德的基本准则是社会成员之间的“利他”。一切侵犯个人正当利益的行为如同一切化公为私、侵吞社会公共利益或国家利益的行为一样都是违法的,反道德的,都应无例外受到法律制裁与社会道德舆论的谴责。

  其次,治理国家的机构、官员应当追求“义”(突出公义、公利),以对公共利益、整体利益、长远利益的关注和提高为己任。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制定政策要符合帕累托最优原理,亦即以部分人收益的提高不以损害社会其他人实际收益下降为前提的原则,立足于国民的共同富裕(当然,其前提是允许先富);二是政府应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协调、处理社会各阶层、各行业的利益关系,以及中央和地方的利益关系;三是建立有效、灵活的机制杜绝权利寻租活动。权利寻租是指政府或当权人物,把权力资本化和内部人控制所产生的腐败。内部人控制是指控制企业的内部人(董事长、经理人等)以权侵吞出资者的利益。无论哪一种情况,其实质都是“上好私利”、“与民争利”,且不择手段转移财富,中饱私囊。荀子之“上重利则利克义”论,对人们从伦理意义上理解政府转变职能的重要性,有很深的启发作用;而“上重义则义克利”,则为人们从制度安排、机制建立、道德倡议上解决权利寻租的腐败行为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参考文献:

  1.论语译注.中华书局,1980

  2.荀子简注.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

  3.荀子集解.中华书局,1988

  4.四书集注.岳麓书社,1987

  5.中国伦理学通论(上册).山西教育出版社,1997

  6.中国哲学史.人民出版社,1964

篇四:孔子的义利观有什么现实意义

  儒家义利观的现实启迪

  高德文

  【期刊名称】《管子学刊》

  【年(卷),期】2001(000)002

  【摘

  要】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关于义利问题多有论述且影响深远。孔子说:“礼以行义,义以生利,利以平民,政之大节也。”(《左传·成公二年》)因此,孔子主张见到利的时候,首先要想一想是否合乎义,要做到“见利思义”,如果符合义,那就可以获取,“义然后取”(《论语·宪问》)。如果不合义,即使能使人富贵的大利,也不应要,“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总页数】3页(P78-80)

  【作

  者】高德文

  【作者单位】淄博学院,齐文化研究院,山东,淄博,255013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B222

  【相关文献】

  1.论社会主义义利观对儒家义利观的承接与扬弃[J],姜吉星

  2.神圣化的义利观转向平民化的义利观——儒家义利观的现代诠释[J],刘丽琴

  3.还孔孟义利观本来面目--兼论市场经济下对儒家义利观的批判与继承[J],杨树森

篇五:孔子的义利观有什么现实意义

  作者:刘志强[1]作者机构:[1]山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济南250000出版物刊名:现代交际

  页码:242-243页

  年卷期:2019年

  第13期

  主题词:孔子;义;利;价值

  摘要:孔子义利观的基本观点是"重义轻利""唯义是从",是在不违背"义"下,可以追求"利";同时孔子又提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把对义利作为衡量君子小人的标准,从而把义利提高到道德层次上。孔子义利观对于当今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不仅提高人们的道德水平,还可以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篇六:孔子的义利观有什么现实意义

  孔子“义”“利”观及现代意义

  摘要:在当今物质纵横交织的社会背景下,经济、文化全球化的现状对我国人们的传统思想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和影响。甚至对人们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产生了了这样或那样的作用。如何将我们优良的传统文明文化在这般的冲击中继续闪烁其智慧与文明的火花,在历史的长河中继续发展壮大。这也是新时期我们所面临的重要问题,孔子的儒家思想作为传统思想的光辉典范,对弘扬传统文化精神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因此,我们有必要了解和学习孔子”义”“利”观及现代意义。

  关键词:义利观;意义;现代

  一.孔子义利观

  在对孔子义利思想既往的考察中,人们普遍认为孔子在义利问题上的基本立场是重义轻利。其实,孔子并非是只要义而否定利,而是以义为先、义利并举、以义制利。正确理解和客观阐释孔子的义利观,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实,应明确利是义的前提和基础,把人民之利作为最高的价值目标,用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人们的求利行为,树立符合时代和社会发展要求的新型义利观。

  义利问题是中国传统道德理论的核心问题,历代思想家对它进行了反复讨论。。先秦诸子中,法家提出了”贵利轻义”主张;道家以既超道义又超功利的态度来看待义利;墨子既不是重义轻利,也不是重利轻义,而是义利合一,志功双规;而儒家创始人孔子的义利观,被后人概括为”重义轻利”或者说”先义后利”。

篇七:孔子的义利观有什么现实意义

  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从《论语》看孔子的义利观

  作者:尚子惟

  来源:《卷宗》2019年第12期

  摘

  要:“义利之辨”是中国思想史上一个重要的争论命题,发端于孔子,在《论语》中多次出现“义”与“利”的关系探讨。本文试从《论语》出发,论述孔子的义利观,并以孔子的观点为借鉴,旨在提出现代生活中“义”与“利”应当相辅相成,达成一致与兼容。

  关键词:义利之辨;论语;义;利

  1引言

  “义利之辩”自古有之,是我国思想文化的一个核心命题,许多思想家都对其做过阐释。之所以如此受重视,是因为它涉及到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两个基本准则,即如何对待道义与利益,二者发生冲突时如何舍弃,这实际上就反映了一个人或一种文化的整体道德观念和价值选择。

  孔子把“义”视为君子行为的根本准则,借此来区分君子和小人。在周礼的整体文化影响下,孔子对义利观做出相对系统阐释,其核心主张就是“重义轻利”或“见利思义”。

  2“义利之辨”的背景

  义利之辨兴盛于春秋末期,是由当时的社会背景和经济文化造成的。从政治背景看,春秋末期诸侯并起,西周时期的礼仪文化早已分崩离析,由于没有一个相对统一稳定的政权,礼仪根本无从谈起,社会动荡不安,经历前所未有的变革和更新。从经济上看,由于铁具的大量使用,生产力得到了有效提高,诸侯国唯利是图,纷纷抢占土地和人力,利益至上的观念逐渐占据主导。从文化上看,诸侯国早已摒弃原来的周礼文化,自成一家,朝令夕改,使得社会文化无秩序无章法,人们的价值观念也发生了极大变化,社会政治极不稳定。

  面对深刻而又复杂的社会背景,孔子进行了深入思考,提出了自己的主张,这些观点主要散见于《论语》,为数不多,但极为精炼,成了我们后世“义利观”的主要参考和来源。

  3《论语》中的“义”“利”的主要内容

  3.1关于“义”的论述

  孔子很尊崇“义”,他把义理解为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修养形成的的道德自觉和行为规范。《论语》全篇涉及“义”的阐述有20处,除了6处讲“义”“利”关系,剩下都是将“义”作为一种理想的君子人格品性。

篇八:孔子的义利观有什么现实意义

  孔子人生价值观及其现代意义

  目录

  一、孔子人生价值观的现代意义..........................................................1(一)积极进取的生活态度和奋斗不息的追求精神........................................11.孔子的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12.孔子的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的现代意义..............................................2(二)以义求利的利益观..............................................................21.孔子的利益观....................................................................22.孔子利益观的现代意义............................................................2(三)和谐、宽恕、温和的处世态度....................................................21.孔子的处世态度..................................................................22.孔子处世态度的现代意义..........................................................3(四)述而

  不作的慎言观..............................................................31.孔子的慎言观....................................................................32.孔子的慎言思想的现代意义........................................................3二、当代大学生应学习孔子价值观........................................................4(一)中国高校要加强国学经典教育....................................................41.有针对性地教育大学生掌握、践行国学经典中的文化精髓..............................42.要营造传统文化氛围,让大学生接受国学经典的熏染和洗礼............................4(二)孔子学院大力推广孔子的人生价值观..............................................5参考文献..............................................................................5英文摘要............................................................错误~未定义书签。60孔子人生价值观及其现代意义

  学生姓名,侯晓东

  指导老师,孙英芳

  内容提要

  孔子的人生观价值观体现了儒家的经典思想~它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对中国历史文化产生了无与伦比的巨大影响。孔子致力于社会和谐安定的政治主张~重义轻利的道德价值取向~奋斗不止的求学精神~积极进取的生活态度及其宽容大度的处世风格~始终是中华民族行事为人的标杆。因此~对孔子的人生观及价值观进行解读~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孔子

  人生观

  价值观

  现代意义

  作为儒学的创始人,孔子的思想被传承了两千多年,他对人生提出了很多富有哲理的见解,对人生追求、人生态度、人生理想,以及苦乐观、生死观等都作了独特的阐述。他一生都把自己作为践行这些人生哲理的楷模,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影响和教育着后来者。孔子的人生学说,奠定了中国古代合理人生观的基础,对现代社会人们的人生观的形成和确立亦具有积极的导向作用。本文从理论和现实的角度,试图解读孔子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以期为人们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提供合理的参照。

  一、孔子人生价值观的现代意义

  ,一,积极进取的生活态度和奋斗不息的追求精神

  1.孔子的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

  孔子的一生,始终保持一种奋发向上的人生态度和坚持不懈的奋斗精神。他“知其不可而为之”(《论语?宪问》)他“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云尔”,更反对一些人的“群居终日,言不及义。”(《论语?卫灵公》)“饱食终日,无所用心”(《论语?阳货》),强调一个人要做到“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论语?子路篇十三》),要“敏于事”,“敏于行”,要有远大的志向,并为之奋斗不息。就孔子个人来说,他早年就“志于学”,“志于道”,“志于仁”,“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规。”(《论语?为政》)并为其“志”终身奋斗,始终

  不渝。即使在周游列国,屡遭冷遇,四处碰壁的情况下,也能够毫不退缩,坚信自己的理想和事业的正义性,并为之不断努力。他处在一个社会政治动乱的时代,竭尽已力去改造世界,周游列国,与各种各样的人交谈。虽然一切努力都没有效果,他从不气馁,“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这是一种至高境界的执着和追求精神。到了“甚矣吾衰也”的晚年,当意识到自己的理想和抱负在有生之年已不能实现时,仍能满怀“自见于后世”的饱满热情,编书立说,授徒讲学,寄希望于未来。王安石有言:“尽吾志而不能致者,可以无悔也”可说是对孔子矢志不渝精神的最好写照。’人的一生中,不管做什么事,无论结果怎样,只要尽心尽力就无后悔的叹息了。积极进取既是一种生活态度,也是一种宝贵的道德品质。一个人,要有所创造,有所成就,对社会对人民有所贡献,就必须具有积极进取、勇于创新的精神。历史上,那些为人们所敬仰的创业者,那些对人类做出贡献的人,都是一些不甘现状、积极进取、勇于创新的人。

  12.孔子的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的现代意义

  这种积极进取的生活态度,在现代社会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一场史无前例的伟大事业。我国国情复杂,经济基础薄弱,管理体制和管理方法落后,科学技术水平不高,要在这样的基础上,完成现代化的伟业,如果没有全国人民不甘落后,积极进取,拼搏创新的精神是实现不了的。我们必须坚决克服因循守旧、不思进取、知足常乐的思想观念,以生气勃勃的积极进取精神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为祖国的现代化建设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有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就能为实现崇高的人生目的而拼搏,闯出一条闪光的人生之路;反之,抱着消极无为的人生态度,就会导致上进心失落,或者在困难和挫折面前消极悲观、畏难退缩,进而遁入歧途、一事无成。抱有积极进取人生态度的人,一般都热爱生活、珍视生命,选择和确立较高的人生价

  值目标。人生价值目标一旦确立,就需要发扬百折不挠、坚忍不拔的精神,始终保持蓬勃朝气,为他人谋福利、的同样是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它可保证主体将远大的理想寓于具体的行动中,为社会作贡献,这里仰赖

  始终以豁达的心态和务实的精神,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实现人生目标。

  ,二,以义求利的利益观

  1.孔子的利益观

  在义利问题上,孔子承认人人都有追求财富的欲望,“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论语?里仁》)同时他又说,虽然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但是“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孔子把行义看成人生的最高价值,在贫富与道义发生矛盾时,他宁可受穷也不会放弃道义。他提倡以利从义的义利观,要人们“见利思义”,“义然后取”(《论语?宪问》)在他看来,道德品质高尚的人懂得义的重要,道德品质不高的人只懂得个人利益,即所谓“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君子怀德,小人怀土。君子怀刑,小人怀惠”。(《论语?里仁》)他所提倡的义,其本质是一种社会整体价值。正是从这种社会整体价值出发,在个人对他人、社会、群体的关系上,他强调“君子义以为上”、“先义后利”,主张“见利思义”,反对“见利忘义”。这反映了孔子从义利原则出发在人生问题上的价值取向。

  2.孔子利益观的现代意义

  孔子的年代与我们相距如此遥远,在物质极度匮乏的古代,他的这种对“义”和“利”的正确态度,在当下是值得每一位人反思的,为什么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物质和精神文明均较富足的今天,像“问题奶粉”“拐卖儿童”“暴力犯罪”“瘦肉精”等等这类与文明背道而驰的词语还频频出现在各类媒体面前,制造这类事件的根源是什么,很明显,这些人,在谋求个人利益的时候不走正道,道德

  失范,价值滑波,为了谋取个人利益铤而走险、不择手段。孔子倡导的重视精神生活的道德价值取向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在人们已不为“温饱”问题而发愁的今天,从价值观方面看,重视精神生活以满足人的更高层次的需要,是更值得大力倡导的价值观。于丹说得好,只有真正的贤者,才能不被物质所累,才能始终保持心境的那份恬淡和安宁。借鉴这一思想的积极意义,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要大力倡导和形成社会主义新型“利益观”,努力营造全民崇廉的社会氛围。要坚持把塑造和形成这种新型社会主义利益观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把儒家“义利”思想贯穿于经常性的廉政文化建设。在党员干部中,强化奉献精神,坚持利为民谋。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价值追求上,淡泊名利,甘于奉献,“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在道德修养上,坚守清白,保持本色,“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在执政一方时,鞠躬尽瘁,先人后己,与百姓同甘共苦,“意莫高于爱民,行莫厚于乐民”。同时,在全社会宣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注重发挥戏曲、书画等艺术形式对儒家廉政思想的传播、感染作用,通过丰富多彩的形式,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步伐,拓展廉政文化建设领域,达到熏陶感染、滋养渗透、潜移默化的效果。

  ,三,和谐、宽恕、温和的处世态度

  1.孔子的处世态度

  在全球化日益推进的今天,国与国之间,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更加密切,矛盾也是无时不处不在的。2如何对待和解决这些矛盾,有不同的态度和方法。孔子提倡人与人相处时要互相克制、谅解、关怀、友善、以达到互利互惠的目的。“礼之用,和为贵”(《论语?学而》),作为待人处世、管家治国的基本原则,“和”既是处理人际关系的价值尺度,又是人际交往的目标所在。以诚信宽厚仁爱待人是为了“和”;各守本分互不干涉、“井水不犯河水”是为了“和”;“和为贵”是中华传统文化中最有代

  表性的思想。在个人和家庭生活中,中国人讲求“家和万事兴”;在商业行为中,中国人相信“和气生财”。这几句老话绝不是口号,而是亿万中国人的信念及行为准则。孔子主张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颜渊篇》)“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以直报怨,以德报德。”(《论语?宪问》)这些理念来协调自我与他人、社会的关系,试想如果人人都以一种恶意、一种怨恨去面对别人的不道德,那么这个世界将是恶性循环,永无休止。那么和谐从何而谈?没有和谐,发展也就成不无稽之谈。他怀着与人为善的理念孔子创立了以仁为核心的道德学说,他自己也是一个很善良的人,富有同情心,乐于助人,待人真诚、宽厚。他认为“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小人反是”,强调“克己”、“修身”、“躬身厚而薄责于人”,主张“温良恭俭让”,“君子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论语?卫灵公》)讲忠信,反对虚伪、狡诈和花言巧语等等,都是他的做人准则。

  2.孔子处世态度的现代意义

  奥地利心理学家阿德勒说得好:“人类所有对价值和成功的判断,最后都是以合作为基础的。这是人类种族最伟大的共同点。”阿德勒的观点也正是强调人与人在交往中的团队合作精神,它的前提必定是在“和”的条件下实现的,可见,在社会分工日益细化,技术、管理日益复杂的时代,个人的力量和智慧更显得单薄无力,即使是个天才,也需要他人的帮助,才能成就辉煌的事业。当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的主题,孔子的这种温和的处世哲学,实际上已成为当今人类和平共处的最基本的原则和保障。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瞻远瞩、明察秋毫,提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这是我们党对近三十年改革实践最实际、最正确的理性思考。当今中国的“天下为公”,主要就是我们党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

  律己之心,真正经受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强化民主集中制,将反腐防变的斗争进行到底。我们要实现的“大同”,就是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妥善解决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这和孔子的处世态度不谋而合。

  ,四,述而不作的慎言观

  1.孔子的慎言观

  所谓“慎言”,“慎,谨也”就是说“慎”本义是指谨慎小心。我认为孔子所说的“慎言”有以下几种涵义:首先,“慎言”是言时的一种态度即谦虚谨慎的态度。例如子张在向孔子学求官职俸禄的方法时,孔子就说:“多闻阙疑,慎言其余,则寡尤;多见阙殆,慎行其余,则寡悔。言寡尤,行寡悔,禄在其中矣”(《论语?为政篇》)孔子认为即便对于我们足以自信的事情也应该小心谨慎的说出来,而非夸夸其谈,这就表明了我们说言时的态度应是小心谨慎的。其次,我认为孔子所说的“慎言”也指言语不轻易出口,要少言。孔子说:“古之言之不出,耻躬之不逮也。”《论语?里仁篇》)也就是说言语不要轻易出口,要少说多做,先行而后言。子曰:“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论语?宪问篇》)这些都说明了言语不轻易出口是孔子“慎言”的另一涵义最后,我认为孔子“慎言”也指思而后言。只有思之后才能做到慎言,这也是“慎言”的关键。孔子虽然反对夸夸其谈但是也不主张不言,而是要思考之后在谨慎的说出来。孔子曰:“君子有九思,视思明,听思聪,色思温,貌思恭,言思忠,事思敏,疑思问,忿思难,见得思义”(《论语?季氏篇》)就说明慎言就要在言前思考我们所说的是否忠于信,是否忠诚老实。

  2.孔子的慎言思想的现代意义

  ,1,“慎言”有利于增强我们的亲和力

  3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竞争越来越激烈,很多人认为这是一个张扬个性的时代,为了彰显自己总是夸夸其谈,言而无信总是说的多而做的少,孔子的“慎言”要求我们要谦虚谨慎,思考我们所要说的是否符合忠信之后在言,这样才能取信于人,而且现在有很多人说话不分时间、场合。孔子的“慎言”思想要求我们在不同的场合、不同的对象采用不同的言语策略。一个言而有信,言语得体的人必定会受到人们的欢迎,因此“慎言”有利于我们增强亲和力。

  ,2,“慎言”有利于提高个人素养~促进人际和谐

  孔子说:“巧言令色,鲜矣仁”(《论语?学而篇》)言语就反应了一个人有没有仁德,反应了一个人的个人修养,有修养的人就懂得慎言,不该说时不说,该说是也不隐藏不说,说话要顾及到别人的感受,不能只顾自己说的痛快。慎言慎行来减少我们的过错。在现在人际关系复杂,人与人之间相处变的已不在那么简单,这就更要求我们应该懂得“慎言”掌握说话的艺术,提高个人修养,促进人与人的和谐相处。总之,孔子认为言论关系到个人的成败,国家的兴衰,关系到个人的修养所以孔子主张“慎言”,在我们说话时应保持谦虚的态度,对于我们要说的话要想一想是否符合忠信。“慎言”在当代仍然有重要的意义,所以我们要使自己的语言符合当时的历史条件,现实的语境等使自己的语言得体,努力做到“慎言”。

  二、当代大学生应学习孔子价值观

  ,一,中国高校要加强国学经典教育

  国学经典是文化之根,民族之魂,自立之基。国学经典教育是现行学校教育的重要补充,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高校应该不断加强对大学生的国学经典教育。

  1.有针对性地教育大学生掌握、践行国学经典中的文化精髓

  养浩然之气,是培养大学生健全人格的关键。我们要有目的地教育、指导大学生培养浩然之气,同时让他们知道这对于一个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重要性。浩然之气的培养,需要心胸坦荡,需要仁义道德,需要坚持不懈,需要问心无愧,也只有做到这些才能够使他们积极地对待世界和人生。

  立君子之德,是培养大学生健全人格的基础。只有具备了高尚的道德品质和修养才能有健康的心态和健全的人格。“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谦谦君子,用涉大川”,“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人而无信,不知其他”这些君子之德的标准都有利于培养大学生良好的道德修养,使他们诚信、谦和、尊重他人。

  树和谐之念,是培养大学生健全人格的保证。只有牢固地树立和谐的观念,才能更真诚、更从容、更坦然地面对他人、社会和自然,真正地实现和谐相处。也只有牢固地树立和谐的观念,才能真正使大学生提高道德修养,转变价值观念。

  2.要营造传统文化氛围,让大学生接受国学经典的熏染和洗礼

  中国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国学经典涉及面较广,涵盖了哲学、艺术、文学等多个领域。国学经典教育不仅仅要依靠课堂讲授,更要把其融入生活的点滴和细微之处。

  发挥课堂教学优势,系统学习国学经典。据调查显示,30%的大学生是通过教师课堂教授了解国学经典中的传统文化的。学生在课堂教学中学习到的中国传统文化知识比较系统、准确、深入。因此,要针对不同专业开设不同程度的关于中国传统文化的课程。通过必修和选修结合的方式,使学生能够根据自己的兴趣有所选择地学习。在对大学生进行传统文化教育的同时,要注意方式方法,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有一些是不符合时代发展潮流的,我们要去其糟粕,取其精华,以免使学生进入另一个误区。同时要看到,传统文化教育绝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它对大学生的健全人格培养作用也不是在短时间内能够显现的,需要的是持之以恒、坚持不懈。

  结合校园文化建设,营造浓厚的传统文化氛围。校园物质文化建设是传统文化教育的重要载体,高4校管理者要充分考虑渗透传统文化因素。比如,树立孔子雕像和四大发明雕塑,在教室长廊内悬挂古语名言,在公共读物区设经典读物,建设传统文化专题网页等。在精神文化建设方面,要开展丰富多彩的关于传统文化的课余活动,让大学生精神愉悦地接受传统文化的教育。通过这些校园文化建设,使大学生透过五千年的历史,感受、领悟国学经典的深刻内涵,让他们在不知不觉中接受传统文化的熏染和洗礼。

  ,二,孔子学院大力推广孔子的人生价值观

  为发展中国与世界各国的友好关系,增进世界各国人民对中国语言文化的理解,为各国汉语学习者提供方便、优良的学习条件,中国国家对外汉语教学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世界上有需求、有条件的若干国家建设以开展汉语教学为主要活动内容的

  “孔子学院”,并在中国北京设立“孔子学院总部”。

  孔子学院是在借鉴国外有关机构推广本民族语言经验的基础上,在海外设立的以教授汉语和传播中国文化为宗旨的非营利性公益机构。它秉承孔子“和为贵”“和而不同”的理念,推动中外文化的交流与融合,以建设一个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为宗旨。这样孔子的人生价值观才能更广泛的被世界所认可,才能更好地推广孔子的人生价值观,提高我国的文化软实力。

  在历史的长河中,孔子只是众多教师中的一位,但他的许多至理名言、为人处世哲学,历久弥新,永远闪烁着智慧的光芒。真正的贤者不会端起架子、板着面孔说话。他们把活泼的人生经验,穿越沧桑,传递到今天,让我们仍然觉得温暖。他的平实的语言、朴素的道理,却始终蕴涵着大量的人生哲理,让历代后人在他的言论中受益,这也是孔子的智慧所在,魅力所在。在这个被称为“后现代”的时代,“我们的痛苦不是没有选择,而是选择太多。这是一个繁荣时代带给我们的迷

  惑”,我们应该选择一种什么样的生活才能求得内心真正的宁静,才能不被物质所累,才能过上我们心录所需要的那种快乐的生活?在人生的不同阶段,孔子给了我们不同的答案,记住他的话,身体力行,让智者的光芒照耀着我们轻松前行。

  参考文献

  [1]杨泽宇(孔子人生观在现代社会中的价值[J](云南教育学院学报,1999(1)([2]于

  丹(论语心得[M](北京:中华书局,2007([3]阿德勒(挑战自卑[M](李心明译(北京:华龄出版社,1996([4]席广辉(论语经典百句[M](合肥:黄山书社,2007([5]余仕麟(孔子功利思想辨析[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3(7)([6]张芳霖,等(孔子的利欲观及其现代价值[J](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3(2).Confuciuslifevaluesanditsmodernsignificance5AbstractConfucianschooloftheclassicalthought,extensiveandprofound,andithasalonghistoryofChinesehistoricalculturefromthehugeinfluenceofincomparable.Confuciusdevotedtosocialharmonyandstabilityofthepoliticalviews,valuingmoralvalueorientation,strugglemorethanstudyspirit,positiveenterprisingattitudeoflifeanditstoleranceoflifestyle,isalwaystheChinesenationlivetheindustry.Therefore,Confuciusoutlookonlifeandvaluesofreading,withprofoundrealisticsignificance.KeywordsConfuciusoutlookonlifevaluesmodernsense6

篇九:孔子的义利观有什么现实意义

  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儒家思想中“义利观”的现代阐释

  作者:杨恩泽

  张春艳

  来源:《活力》2009年第16期

  [摘

  要]本文从儒家思想中的“义利观”出发,论述了孔子“重义轻利”、孟子“贵义贱利”的伦理道德思想,“重义轻利”,“先义后利”强调义重于利,但孔子所强调的是人们要通过劳动等正常手段谋利,致富。阐释其在当今市场经济中道德建设的重要现实意义。

  [关键词]义;利;道德;市场经济

  在孔子的伦理道德论述中,以“义”作为评判人们的思想、行为的道德原则。“义”即行为适合于“礼”。“利”则指的是对人的衣、食、住、行有直接好处的利益。孔子首以义为价值准绳,而他本人很少谈到利的问题,从孔子的言行中可以知道,有利还是无利不是他所强调的,而合不合义则是重要的。儒家学派另一个代表人物孟子继承并发展了孔子的“义利观”,而且在贵义贱利的程度上,着重论述孔子的义利观。儒家的道德伦理思想已经成为中华文化价值标准系统的基本准则,并对市场经济的建设与发展起到正反两方面的作用。

  改革开放虽然给我国市场经济带来了史无前例的繁荣,同时也刺激了人们伦理观的转变。某些企业只看到眼前利益,而将传统美德抛到九霄云外去了。例如:“三鹿奶粉”事件,从层层剥开的事实来看,令人震惊的是一些企业职业道德的沦丧。2008年9月12日至17日8时,各地报告临床诊断患儿一共有6244例。这说明婴幼儿奶粉中出现三聚氰胺这种有毒化学物质不是一两天的事了。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往蛋白粉或饲料中加入三聚氰胺,成了行业“潜规则”。在“潜规则”的纵容下,不法分子为了节约成本,扩大销售,竟然拿婴幼儿的安全健康作赌注,铤而走险。4年前的阜阳“大头娃娃”事件,使人们对不知名的劣质奶粉有了警惕,本次奶粉事件则使消费者对众多知名品牌奶粉产生了质疑,使奶粉行业面临史无前例的危机。“三鹿奶粉”事件再次提醒我们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受“问题奶粉”影响,消费者对奶粉质量安全的信任度骤降,不仅奶制品企业产品销量大幅滑坡,生产经营陷入困境,广大奶农也因企业减少原奶收购面临损失。沉痛的教训告诫企业家们:在追逐利润的同时,必须坚守住自己的道德底线,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以牺牲道德和消费者利益换取利润,最终必然付出沉重的代价。所以笔者特别呼吁,现代企业,特别各个行业的企业主,太需要读读有关我国传统儒家文化的著作了。本文就中国传统儒家文化中“义利观”伦理道德蕴涵作如下阐释:

  一、孔子“重义轻利”

  孔子主要用“义利”来提醒人们对待物质生活的不同态度。首先,从道德观上他认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说的是君子以坚持道义为行为准绳,小人以追求眼前利益最大化为终极目标;在经济关系上,“义”在物质利益关系层面是最高的行为准则,有道德的人要遵守,

篇十:孔子的义利观有什么现实意义

  “君子爱财”与“君子固穷”:孔子“义利观”的现代启示

  李继兵;宁德鹏

  【期刊名称】《社会科学家》

  【年(卷),期】2013(000)002

  【摘

  要】孔子即不反对“君子爱财”,但又主张“君子固穷”,这两种看似相悖的观点如何在孔子那里共存?这实际上就会涉及到孔子的“义利观”,在孔子看来,“君子爱财要取之有道”,若非,君子宁可固穷,也不愿取非“义”之财.孔子合理取财以及安贫乐道的君子风范和“见利思义”思想,在物欲横流的社会可作为人们的座右铭和清醒剂.不仅有利于协调市场经济,发展义利关系,还对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都有着重大的启示和推动作用.

  【总页数】4页(P25-28)

  【作

  者】李继兵;宁德鹏

  【作者单位】广西大学政治学院,广西南宁530004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B8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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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一:孔子的义利观有什么现实意义

 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儒家的“义利观”及其当代价值

  作者:陈秀平

  来源:《人民论坛》2012年第17期

  【摘要】儒家并不否认“利”,而是主张“先义后利”、“以利制义”。在当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需要树立正确的“义利观”,一方面必须充分肯定“利”,另一方面必须在遵循“义”的前提下逐“利”,“见利思义”。

  【关键词】儒家

  义利观

  当代价值

  儒家的“义利观”是一个历久弥新的话题,在当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仍然有它的重大价值。

  儒家“义利观”的主要内容

  春秋战国时期随着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提高,出现了新型的封建制生产关系。各阶层社会分化加剧,如何看待义与利的关系也成为“百家争鸣”的一个热门话题。

  孔子并不否认人们对“利”的追求,反而肯定其合理性。孔子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论语·里仁》)。“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论语·述而》)孟子也十分强调人们对物质利益的追求,他说:“明君治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岁免于死亡。”(《孟子·梁惠王上》)可见,对老百姓来讲,基本的物质利益追求是每个人都有的。荀子也肯定义与利的客观存在,他说:“义与利者,人之所两也。”(《荀子·大略》)汉代大儒董仲舒也承认义与利是一对相互依存的范畴,“天之生人也,使人生义与利。利以养其体,义以养其身。心不得义不能乐,体不得利不能安。”(《春秋繁露·生之养重于义》)义与利的存在是符合天理、人情的,是人类生存发展必不可少的条件。儒家注意到物质利益的重要性,并且认为追求物质利益是人们的正当欲望和要求。

  既然义与利都是客观存在,那么义与利二者的关系如何?归纳起来,儒家在此问题上有以下主张:

  第一,“见利思义”,不得“不义之财”。儒家主张生财有道,富贵有道,即“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孔子说:“见利思义,见危授命,久要不忘乎平生之言,亦可以为成人矣。”(《论语·宪问》)儒家是主张获利、主张发财的,但是不能见利忘义。孟子坚决主张不接受任何不义之财,他认为不符合“义”的“利”,是为天下人所不齿的。违背“义”这个大原则,“禄之以天下,弗顾也;系马千驷,弗视也。”(《孟子·万章上》)只有行“义”,才能心安理得地享受相应的“利”,“安富尊荣”(《孟子·尽心上》)。荀子也说:“保利弃义,谓之至贼。”(《荀子·修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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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先义后利”,“义然后取”,“利不克义”,不“放于利而行”。孔子赞赏颜回在贫乏的物质生活条件下持有自得其乐的精神生活心态,体现了孔子重义轻利的人生态度。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这句话证明在义与利的对立关系中孔子认为义重于利。他还意识到人人都一味地逐利而不顾义,社会必定混乱一片。“放于利而行,多怨。”(《论语·里仁》)孟子也非常重视义,孟子曾有关于鱼和熊掌的比喻,“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辞也。”(《孟子·告子上》)孟子强调在义利发生冲突必须作出取舍时,必须舍生取义,取义舍利。荀子也主张“先义后利”,“以义制利”。他说:“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荀子·荣辱》)他主张先义而后利,功利的获得以“义”为前提,“正利而为谓之事,正义而为谓之行”(《荀子·正名》)。荀子这里讲的是“正利”、“正义”。总之,“以义制事,则知所利矣。”(《荀子·君子》)汉代大儒董仲舒提出:“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谋其功”(《汉书·董仲舒传》),就是要求人们在道义、功利二者中更注重道义。董仲舒谈到,义利是人与生俱来的东西,利是养身体的,义是养心的,心在身体里面是最重要的,所以要重义轻利。宋儒朱熹也强调“必以仁义为先,而不是以功利为急”,仁义总在功利之前。

  第三,公利大于私利。儒家强调兴天下之利,与民兴利。孔子说:“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费乎?”(《论语·尧曰》)孔子提倡符合大众利益的公利。孟子强调的利也是普天下大众的公利,而不是君王一己之私利。孟子给君王提出的“制民恒产”、“发展教育”等建议都是以人民大众利益为中心的。荀子说:“循其道,行其义,兴天下同利,除天下同害,天下归之。”(《荀子·王霸》)从孟子的民本思想到荀子的公义思想,都把国家整体利益即把“公权利”放在第一位,公权高于私权。董仲舒把公利提升到“义”的高度来认识,“量势立权,因势制义,故圣人之为天下兴利也,其尤春气之生草。”(《春秋繁露·考功名》)他反对食禄者为一己之私利而与民争利,前文提到他对江都王刘非所讲的“正其义不谋其利”就是在提醒江都王不要为一己之私利而侵害天下之公利。

  第四,在人际关系上,贵义轻利。切不可“怀利以事”,亦不可“怀利以相接”,否则,一切人际关系包括君臣关系、父子关系、兄弟关系和朋友关系都将不复存在。“为人臣者怀利以事其君,为人子者怀利以事其父,为人弟者怀利以事其兄,是君臣、父子、兄弟终去仁义;怀利以相接,然后不亡者,未之有也。”(《孟子·告子下》)

  第五,治理国家要“务张其义”。“挈国以呼功利”而“不务张其义”,认为“唯利而求”,只会“上下交相诈”。孔子把行义生利看作是“政之大节”。他说:“礼以行义,义以生利,利以平民,政之大节也。”(《左传·成公二年》)荀子说:“义胜利者为治世,利克义者为乱世。”(《荀子·大略》)

  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树立正确的“义利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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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儒家“义利观”的精华与糟粕,继承和弘扬其积极因素,批判和剔除其消极因素,树立正确的“义利观”,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全面健康发展。

  一是见利思义,先义后利,义然后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经济主体活动的主要目的是追求经济利益、获利盈利。求利本身是无可非议的,但求利的方式正当与否则关系到合义与否的问题。在市场经济发育不完备,法制不健全的情况下,有些个人、企业为了求利而见利忘义,可能会以坑、蒙、假、骗等方式不择手段地去获取经济利益,以违法手段去获取不正当的利益。不过,市场经济也是一种法治经济,是一种规范经济,企业、个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只有符合法律、规范,其所追求的经济利益才能受到保护、得到保障,否则只会损人又不利己。“义然后取”才是获利之正道。

  马克思曾指出:“劳动产品一旦作为商品来生产,就带上拜物教性质,因此拜物教是同商品生产分不开的。”①这就揭示了商品经济社会容易滋生拜金主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扩大,市场经济自身的一些消极方面如拜金主义、个人主义、享乐主义、见利忘义等,也会趁机显露出来。为克服这些消极方面的影响,我们必须大力弘扬儒家“见利思义”、“先义后利”、“义然后取”的精神,在遵循“义”的规则的前提下追求“利”。当然,不同时代,不同社会,有不同标准的“义”,我们力求在现代文明社会指导下实现义与利的统一。

  二是公利大于私利。儒家所说的“杀身成仁”、“舍生取义”以及“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礼记·礼运》)实质上都是在强调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国家利益发生矛盾时,应当放弃甚至牺牲个人私利而成就集体、国家公利。虽然,他们所说的公利与我们所说的集体、国家、人民的利益性质上不同,但他们强调“公权至上”的原则,这对于我们处理个体与整体、公与私等关系上还是具有指导意义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我们应继承儒家“重公利”的思想成果,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坚持以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为重,克服市场经济中的利己主义、小团体主义以及地方保护主义等不良倾向。邓小平同志曾指出:“每个人都应该有他一定的物质利益,但是,这决不是提倡抛开国家、集体和别人,专门为自己的物质利益而奋斗。”②在社会主义社会里,社会整体利益离不开每个社会成员的个人利益,相应地,每个社会成员的个人利益也离不开社会整体利益。

  在当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必须深入发掘儒家“义利观”的积极因素,消除儒家“义利观”的消极因素的影响。一方面,充分肯定人们的正当利益需求;另一方面,一定要有所节制地追求利益,“以利制义”,严格遵循社会主义伦理道德规范,“先义后利”。这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才能健康、有序地迅速发展,进而才能建立起完备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

  (作者为三峡大学法学院讲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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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89页。

篇十二:孔子的义利观有什么现实意义

 儒家的“xx与利”以及其时代意xx“义与利”是中国思想史上一种值得重视的文化现象,中国思想史上关于“义利之辨”的讨论,从春秋时期至今延续了两千多年。在今天,义利关系问题仍然是在现实生活中起重要作用的问题,它不仅属于伦理学问题,而且还涉及人们在利益与道义、物质生活与精神追求、个人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等一系列矛盾关系问题上的道德观念和价值选择等领域。对待义于利的态度,是儒家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人们对儒家义与利的态度在认识上存有很大分歧,对于儒家是否一概排斥、否定利的积极意义也有完全不同的认识,但在认定儒家“重义轻利”方面,还是比较一致的。我国当前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需要在全社会形成社会主义的科学义利观,对广大社会成员的价值选择和行为方式加以正确引导。

  这也就恰恰使得儒家的义利观,体现其在当今社会的时代意义。

  一.xx古代的义与利

  “义”是中国传统文化中重要的价值观念之一,义利之辨是儒家思想中的重要内容。“义”注重整体利益、道德诉求;“利”则强调个体私人利益。因此义利之辨是一种道德和利益何者为重的抉择。义利问题各家都有论说。在义与利孰先孰后、孰轻孰重、孰为本孰为末的问题上,儒家“重义轻利”,主张“义以为质”、“义以为上”,提倡“见利思义”、“见得思义”、“先义后利”,反对“重利轻义”、“见利忘义”、“以私废公”。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是否讲利、求利,而在于是否“放于利而行”、“惟利是求”。实践经验一再告诉人们,一味追求个人利益会引起各种社会问题,激化社会矛盾,与人、与己不仅无益而且十分有害。

  孔子、孟子对此都有充分的论述。孔子主张“君子义以为上”(《论语·阳货》),自述其志为“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他以重义还是重利作为区别君子与小人的标准,“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他把对义利关系的判断作为是否成人的标准:

  “今之成人者何必然?见利思义,见危授命,久要不忘乎平生之言,亦可以为成人矣”(《论语·宪问》)。他面对君主则劝诫“义然后取,人不怨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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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子》开篇即讲“王亦曰仁义而已矣,何必曰利”。他认为,自然生命是人的“小体”,精神生命是人的“大体”,物质利益只能满足人的“小体”需要,道德仁义才能满足人的“大体”需要。孟子更认为,如果人与人之间处处以私利来计算,惟利是图,“为人臣者,怀利以事其君;为人子者,怀利以事其父;为人弟者,怀利以事其兄;是君臣、父子、兄弟??怀利以相接”,结果是“终去仁义??然而不亡者,未之有也。”(《孟子·告子下》)“惟利是求”的行为方式、价值选择不仅会加剧人际关系的紧张,而且还会造成“上下交征利”并导致“国危”。

  到了汉代,董仲舒着重宣扬义利之辨。《汉书·董仲舒传》记载说:

  “夫仁者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义利之辨所蕴含的基本问题有两个方面:

  一是公利与私利的问题;二是物质生活与精神的问题。儒家反对言利,其所谓利即指私利。孟子说:

  “王曰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其利皆指私利。

  事实上,儒家所言“轻利”,并非不重视利,而是反对“见利忘义”、“因利害义”、“保利弃义”。孔子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论语·里仁》),还说“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论语·述而》),他一点都不掩饰自己“求富”,“恶贫”的观点。关于人的利欲问题,孟子的观点也是现实的。齐宣王接见孟子时,说他自己有“好货”和“好色”的毛病,对此,孟子认为,一般来说,这都不算什么毛病,他还引用周之先祖公刘也曾“好货”、太王也曾“好色”,举例加以说明贪财好色的人也未必不能行仁义。另一位儒家集大成者荀子,更充分肯定“饥而欲食,寒而欲暖,劳而欲歇,好利而恶害,是人之所生而有”(《韩非子·荣辱》)这一任何人也不可否认的客观事实。因此,儒家的重义轻利,其主旨绝非轻利,更不是反对利,而是主张在合乎义的前提下,去取得正当的、更大的、长远的利益。在当今社会下,“义利之辨”涉及各个方面,影响深远。

  三.“儒家义利观”对现代企业管理的启示

  孔孟的这种“儒家义利观”经营价值理念运用于现代企业管理中,作为企业经营的核心原则,对于企业的长远发展,仍具有十分重要的启迪与借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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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企业作为一种经济组织,其经营行为带有明显的创利的目的,这是无可非议的。企业如果没有利润,就无法维持生存和扩大再生产,经营活动也就失去了意义,但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怎样赚钱,赚什么钱,必须要有个规范作为基础和前提,这个规范就是社会的利益、群众的利益,还有自然的利益。人都有活下去和活得更好的愿望,但并不能因此就去损害他人的生命和利益,这是道德和法制所不容的。因此,当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群众利益、国家民族利益发生矛盾时,前者必须要服从后者。从企业经营的角度来讲,道理也是一样的,企业必须本着“义以为上,以义统利”的观念处理好与社会、他人、国家甚至还有与自然的关系。

  企业必须处理好企业盈利与社会发展的关系。企业盈利必须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为社会发展作贡献,不能为了追求短期利益而做出一些危害社会的事情,因为社会是企业的利益之源和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社会环境如何,与企业能否健康生存、发展息息相关。企业和社会的关系就如同自我与他人、个人与群体的关系一样,求义则两利,求利弃义则两败。从根本上说,一个企业的发展与壮大不在于是否拥有雄厚的资金,也不在于能否获得一时的高额利润,而在于拥有一个富有、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因此,有责任感的企业,尤其是东方国家的企业在自己取得成功时都不忘回报国家和社会,许多企业家把孟子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作为自己的座右铭,表现出了“以义当先,以义为上”的高尚情怀。

  三.儒家传统义利观对xx外交的影响

  外交决策中重视“义”与“利”的统一。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政府在外交决策上更重视“义”。随着时代演进以及国际关系现实的变化,“义”具有了更为丰富的内涵,既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根深蒂固的道义、正义观念,又有对国家主权独立、民族尊严的捍卫与维护,以及反对霸权主义、强权政治,维护世界和平与地区稳定;既有民族大义之“义”,也有国际主义之“义”。当今世界的国际竞争,已经超越国家间竞争,成为区域集团间的竞争。与北美及欧洲地区相比,东亚地区的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尚处于初级阶段,原因是多方面的,从非物质层面而言,东亚各国区域意识淡薄,民族意识反而及其强烈。这表现在各国注重维护本国利益,但缺乏与其他国家合作的精神。

  中国要在21世纪和平崛起,成长为一个全球大国,仅靠自身力量是不够的,还需要整合亚太地区力量,推动和构建亚洲地区主义。这更需要中国高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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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字大旗,在与周边国家的交往中,着眼于长远发展,不计较一时得失。在国际社会中不仅要维护本国利益,也要维护国际关系中的公平与正义,维护第三世界发展中国家的合法权益。事实上,中国政府的外交决策也是这样做的,例如,在南海岛屿争端问题上,中国政府主张“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在与周边国家的领土领海纠纷中,并不以大欺小、以强凌弱。在与第三世界国家关系问题上,强调无论中国怎么发展,中国都属于第三世界国家,永远和第三世界国家站在一起。

  可以说,只有由“义”而非“利”出发,中国才能在国际社会赢得更多的支持者,发出更强大的声音,也才能更切实有效地维护与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在目前中国外交的基本布局中,周边国家是首要,以实现亚洲特别是东亚地区的和平、安全、合作、繁荣为政策目标,中国政府提出了以邻为伴、与邻为善的主张以及睦邻、富邻、安邻的思路。这与儒家王道外交”亲仁善邻、以德行仁、以大事小、协和万邦、悦近来远”可谓不谋而合。

  四.大学生xx与利的探析

  中国传统道德价值的主流取向是重义轻利,但也存在义利并重、重利轻义的非主流价值取向。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潮中,各种意识形态、文化现象、价值观念相互碰撞,对当代中国大学生义利观的选择产生了一定的困惑。在对当代大学生的义利观教育中,要积极汲取中国传统义利观思想中的精髓,引导大学生正确处理义利关系,树立起社会主义义利观。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

  “要对学生进行集体主义为核心的价值观教育,要教育学生明确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仍需倡导集体主义”。在保证社会整体利益的前提下争取和实现个人利益。“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是彻底的唯物主义者,我们从来不忌讳言利,而且要使人们认识到自己的利益并且团结起来为自己的利益而奋斗”。要在整体利益的前提下争取和实现个利益,利要合理合法,社会主义义利观主张取利要合义,义利要统一。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义利观,要注意反对重利轻义和见利忘义的错误倾向,要引导他们合理合法地取利。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说的就是这个道理。理论上要坚持把党的领导和民主法制,实践上坚持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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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灌输与实际相结合。结合新形势下大学生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强教育,注意激发和保护他们的爱国热情,帮助他们历史地、辩证地、全面地认识社会现象。认真把握大学生的政治方向、思想认识、心理素质和实际生活等不同层面的问题。

  通过营造良好的思想教育氛围,引导青年积极主动地融入社会实践活动,以有理有据的说服劝导,来提高广大青年的文明素质,还可以集中建设一些规模较大且有影响作用的思想政治站,及时与青年沟通,把握它们的思想导向,有效开展思想教育活动。

  五.坚持重义轻利”的价值原则

  儒家的“义利观”既是中国传统思想论争的一个核心议题,也渗透入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从经济到外交,从国家到我们自身,都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社会意义。因此深入考察和发掘传统义利文化的合理内核并进行现代转换,对于我们在现代化社会转型时期构建社会主义新型义利观,实现正确的社会价值导向,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那么,我们怎样才能做到践行儒家的“义利观”改变“惟利是求”的价值追求,消除、克服“放于利而行”的危害?儒家认为依循“重义轻利”的价值原则,在义利发生矛盾和冲突时能够“义以为质”、“义以为上”、“见利思义”、“见得思义”、“先义后利”,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最理想的方法和途径。因为“义然后取,人不厌其取。”(《论语·宪问》)在处理义利问题时始终遵循道义原则,“利”合于义则取之,违于义则去之,“富与贵,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论语·里仁》)追求富贵、消除贫贱都应诉诸道德理性,以义为准绳,以义导利,以义去恶(厌恶)。不仅如此,儒家认为“义未尝不利”(朱熹:

  《朱子语类》卷五十一)、“惟仁义则不求利而未尝不利”①,“循天理,则不求利而自无不利;循人欲,则求利未得而害已随之。所谓毫厘之差,千里之缪。”(朱熹:

  《孟子集注》卷一)在现实生活中,为了有效地避免人为的矛盾和冲突,儒家提倡“与人同利,无侵于人”,即使是“自损以益于人”也不为过,认为只有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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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样才能使人们和睦相处并各得其利,“理者天下之至公,利者众所同欲。苟公其心,不失其正理,则与众同利;无侵于人,人亦欲与之。若切于好利,蔽于自私,求自益以损于人,则人亦与之力争,故莫肯益之,而有击夺之者矣。”(程颐:

  《周易程氏传》卷三)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孟子说:

  “义,人之正路也。”(《孟子·离娄上》)一个国家、社会在价值导向上只有以义为本,才能保证社会秩序的稳定、和谐,也才能从根本上避免出现“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的危局。“为人臣者怀仁义以事其君,为人子者怀仁义以事其父,为人弟者怀仁义以事其兄,是君臣、父子、兄弟去利,怀仁义以相接也。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何必曰利?”(《孟子·告子下》)荀子也表达了相同的看法,他说:

  “上好羞则民暗饰矣!上好富则民死利矣!二者,乱之衢也。民语曰:

  ‘欲富乎?忍耻矣,倾绝矣,绝故旧矣,与义分背矣。’上好富,则人民之行如此,安得不乱!”(《荀子·大略》)君主是人民的表率,爱好义,民众就会暗自整饬,爱好财富,民众就会为利而死,引致天下大乱。因此,“义胜利者为治世,利克义者为乱世。”(《荀子·正论》)义与利何者为胜,是一个关系到国家治乱兴衰的大问题。荀子提出,遏制人们“唯利之求”(《荀子·王霸》)价值追求的最有效办法就是“制礼义以分之”(《荀子·王制》),用礼义把人们划分为不同的等级,用礼义制约人们的物质欲望,要使人们“欲利而不为所非”(《荀子·不苟》),懂得“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荀子·荣辱》)的道理。《大学》指出,德为本,财为末。小人治国,过分地贪婪聚敛,就会使人民铤而走险,结果是“灾害并至”。而如果君子以仁义治国,实施轻徭薄赋政策,就会获得人民的亲附及社会的各种财富。“是故君子先慎乎德。有德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财,有财此有用。德者本也,财者末也。外本内末,争民施夺。是故财聚则民散,财散则民聚。是故言悖而出者,亦悖而入;货悖而入

  者,亦悖而出。《康诰》曰:

  ‘惟命不于常。’道善则得之,不善则失之矣。”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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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仁者以财发身,不仁者以身发财。未有上好仁而下不好义者也,未有好义其事不终者也,未有府库财非其财者也。”推行仁义,即可有人、有土、有财、有用。以义求利,即可以获得大利;以利为利,则会丧失一切。所以,《大学》的结论是:

  “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国家与社会的价值导向不应该以财货为利,应该以仁义为利。董仲舒认为:

  “圣人之制民,使之有欲不得过节;使之敦朴不得无欲。无欲有欲,各得以足,而君道得矣。”(《春秋繁露·保立权》)也就是说,只有通过义的引导调节,才可以达到义利兼得的理想效果。然而,社会的现实问题是:

  “天下之人惟利是求,而不复知有仁义。”(朱熹:

  《孟子集注》卷一)“富者愈贪利而不肯为义,贫者日犯禁而不可得止,是世之所以难治也。”(董仲舒:

  《xx·度

  制》)“身宠而载高位,家温而食厚禄,因乘富贵之资力,以与民争利于下,民安能如之哉!??富者奢侈羡溢,贫者穷急愁苦;穷急愁苦而上不救,则民不乐生;民不乐生,尚不避死,安能避罪!此刑罚之所以蕃而奸邪不可胜者也。”(《汉书·董仲舒传》)这说明,儒家之所以倡言“重义轻利”,主张“义以为质”、“义以为上”,提倡“见利思义”、“见得思义”、“先义后利”,反对“重利轻义”、“见利忘义”、“以私废公”,有其深刻的社会原因,不是什么“欺世眩俗,而苷受祸哉”的“迂阔无用之谈”,而是基于“惟利是求”的社会现象极其所引发的诸多社会问题,力图从根本上改变人们的价值取向以利于社会的健康发展而发的,“故孟子言仁义而不言利,所以拔本塞源而救其弊,此圣贤之心也。”

  五.总结

  从历史经验与社会发展的要求来说,“义利”关系总是辩证的:一方面,“义”的产生源起于制“利”的需要。“利”的获得必须以“义”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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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方面,在“义”的前提下,必须努力促进“利”的实现。不能离义而言利,也不能离利而讲义,把义利统一起来强调道义与利益的一致性和兼容性,这一点是贯穿于“义利”关系的根本精神所在。义与利,作为不同的概念。有其相互矛盾的一面,但这种矛盾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对立关系,而是可以通过融合而达致统一。

  这种辩证统一的义利关系要求在义利价值取向上,既要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并以此为根本性和至上性的道义予以优先考虑和重点考虑,又充分尊重公民个人合法利益。做到兼顾二者的关系。使其共同发展。以义取利,义利统一,这是构建社会主义新型义利观的根本内容。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在当代中国,能够把人民的价值观念和利益追求真正引向有益于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共同目标,并由此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强大的民族凝聚力、向心力和创造力的,只能是社会主义新型义利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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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三:孔子的义利观有什么现实意义

 孔子义利观的现代启示

  芮海田;杨琦

  【摘

  要】采用文本分析法,着重分析了《论语》中的孔子义利观,并将其与当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构建问题相联系,发现孔子义利观在很多方面契合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并在此基础上对当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设提出了若干思路.

  【期刊名称】《西安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13(022)004

  【总页数】4页(P72-75)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孔子;儒家;义利观

  【作

  者】芮海田;杨琦

  【作者单位】长安大学杂志社,陕西西安710064;长安大学社会科学处,陕西西安710064;长安大学杂志社,陕西西安710064;长安大学社会科学处,陕西西安710064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B222.2

  1孔子的义利观

  义利观或者说义利之辩是先秦思想家讨论较多的问题之一。先秦时期,道家倡导无欲弃利,“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孳;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

  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老子·第十九章》)而杨朱主张以一毛利天下而不为,“人人不拔一毛,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列子·杨朱》)。他们的观点各执一端,未免有失偏颇。而孔子能够比较合理地对待义利问题,并被孟子、荀子所继承,中经隋唐,到宋明时演化为理欲之辩。

  《论语》中有关孔子义利观的表述,共有24章。孔子虽然较少提到利益,“子罕言利,与命,与仁。”(《论语·子罕》)但是并不反对利益,“子曰:不仁者,不可以久处约,不可以长处乐。仁者安仁,知者利仁。”(《论语·里仁》)“子曰:无欲速,无见小利。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论语·子路》)具言之,孔子肯定个人的正当利益追求,“子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论语·里仁》),主张富民,“子曰: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费乎?”(《论语·尧曰》)同时,他认为,要是把利益作为价值取向,“子问公叔文子于公明贾曰:‘信乎夫子不言、不笑、不取乎?’公明贾对曰:‘以告者过也。夫子时然后言,人不厌其言;乐然后笑,人不厌其笑;义然后取,人不厌其取。’子曰:‘其然,岂其然乎?’”(《论语·宪问》)以此指导人生选择,会给人生带来无数的麻烦,也会给人世间带来祸端,“子曰:放于利而行,多怨。”(《论语·里仁》)因此,只有坚持义利结合、先义后利、义高于利,才是个人和整个社会的正确而有益的选择,从而可以克服和避免种种弊端。[1]19-20整个孔子的思想体系,可以简要概括为“与命与仁”的世界观、“学思”并重的认识论以及“执两用中”的中庸之道。[2]70-87那么义与孔子整个思想体系是什么关系?换言之,义在孔子整个思想体系中占据什么位置?也可以说,义与其他重要范畴,如仁、命、礼等的关系。

  第一,对于义,孔子将“义”与“为仁”结合起来,“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论语·述而》)“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论语·颜渊》)仁,作为人的

  最高道德品质,并不是遥不可及的东西,需要你真情实意地亲近它。此即“为仁”要靠自身的努力,不能依赖他人,也不能期望天的恩赐。孔子认为,只要是依仁由义的事情,即使明知不可能成功,还要勤勤恳恳、尽心尽力地去做。孔子被人称为“知其不可而为之者”。这就是说,道德行为不能由天命来注定,它完全是一种个人行为,它的动力来自于“道义”,而不是神。[3]18第二,孔子将“义”与君子人格及其养成结合起来,这是孔子论及“义”时着墨最多的地方,例如:“子曰: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论语·里仁》)“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子谓子产,“有君子之道四焉:其行己也恭,其事上也敬,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论语·公冶长》)“子曰: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孙以出之,信以成之。君子哉!”(《论语·卫灵公》)“子曰:群居终日,言不及义,好行小慧,难矣哉!”(《论语·卫灵公》)孔子曰:“君子有九思:视思明,听思聪,色思温,貌思恭,言思忠,事思敬,疑思问,忿思难,见得思义。”(《论语·季氏》)子曰:“君子义以为上。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论语·阳货》)此处的君子有时候是指统治者,但是在广泛意义上又可以指有道德的和思想高尚的人。在治理国家或日常生活中,君子或者志向于养成君子人格的人,一定要把道义放在第一位;决定各种取舍或选择时,不图利益,更不谋私利,而追求道义的高尚。不论穷困或者显达,君子或者志向于养成君子人格的人都追求和捍卫道义,在任何情况下都与道义同在;当面对道义和利益的两难选择时,要把道义放在第一位,见利思义;哪怕生死关头,也不惜牺牲个人最宝贵的生命,杀身成仁,舍生取义。

  孔子将义利观与培养仁智统一的理想人格,也就是“成人”之道结合起来。但是,在孔子看来,现实中的全人也不一定这样面面俱到,只要看见利益便能想到该不该得,遇到危险时肯付出生命,经过长久的穷困日子也不忘记平日的诺言,也可以算是“全人”了[4]24。曰:“今之成人者何必然?见利思义,见危授命,久要不忘

  平生之言,亦可以为成人矣。”(《论语·宪问》)子张问崇德、辨惑。子曰:“主忠信,徙义,崇德也。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既欲其生,又欲其死,是惑也。”(《论语·颜渊》)第三,孔子认为,君子或者志向于养成君子人格的人,在协调处理各种人伦关系时,要把捍卫和追求道义作为最高目标和最终目的:对于君主,要乐于事奉和献身,孔子主张做官,为的是要实现君臣之义。“子路曰:不仕无义。长幼之节,不可废也;君臣之义,如之何其废之?欲洁其身,而乱大伦。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道之不行,已知之矣。”(《论语·微子》)至于道的不能实行,他已经知道了,这就是“知其不可而为之”[5]173。同时,君主本身也要重视修德、积善、养义和去恶。“子曰: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夫如是,则四方之民襁负其子而至矣,焉用稼?”(《论语·子路》)“子曰: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论语·述而》)“樊迟问知。子曰: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论语·雍也》)第四,孔子重视士的品德。士一般是指读书人,由于孔子出生于士,所以他很重视士的品德及其养成。“有子曰: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论语·学而》)子曰:“见义不为,无勇也。”(《论语·为政》)子张曰:“士见危致命,见得思义,祭思敬,丧思哀,其可已矣。”(《论语·子张》)士在隐居时,要保全其志向,实行仁义来贯彻自己的理想。孔子曰:“隐居以求其志,行义以达其道。”(《论语·季氏》)综上,孔子确立了先义后利的价值取向的传统,以道义作为行为标准,并将其作为君子一切行为的准则,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

  2孔子义利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党的十八大报告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概括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三个不同层面,各有实践主体的指

  向。其中,“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立足于国家层面,“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立足社会于层面,“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立足于公民层面,它们共同反映了国家、社会、公民核心价值观的三维统一。

  在义利观中,孔子很少言及利,但是并不意味着孔子不重视或者反对利,并且主张富民而教之。这不仅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而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孔子重视或者不反对利,主张富民,在一定程度上暗合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家层面的“富强”与“和谐”价值,因为只有普通民众富裕起来,才有真正意义上的国家强大以及社会和谐。但是,民众实现富裕,只有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反对一切不正当的途径和方式。那么推演开来,对于国家,我们每个公民都要热爱自己的祖国;对于从事的职业,我们每个公民要喜爱自己的职业,遵守职业道德;对于父母和兄长,要尽心竭力地加以孝敬和尊敬;与朋友交往,言而有信,诚恳友善;对待老师,尊敬而又当仁不让;教育学生,要求他们孝敬父母、尊敬师长、谨慎守信、热爱民众、乐行仁义。这样,每个人的行为符合公民基本道德素质,这样的社会就和谐了。为此,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当下,如何实现和建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第一,必须要有足够的耐心,不能急功近利。无论是社会主义事业还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成或者达到,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必须正视而不能超越这个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从1956年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起,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在我国基本实现为止,至少需要一百年的时间。这种长期性是由历史前提、现实国情和世界经济发展趋势决定的。同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成也将经历一个比较长的阶段,不可能一蹴而就。对此,我们的国家、社会、普通民众必须深刻地认识到这一点,这对我们的事业会有好处。

  第二,尤其要重视政治伦理、社会伦理和生态伦理的建设。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共同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共同理想和美好前景,凝聚了中华民族对国家发展进步和国际形象塑造的追求和向往。以上五种建设的协同发展与进步有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建成。因此,当前要重视与此五种建设相对应的伦理和价值,尤其要重视政治伦理、社会伦理和生态伦理的建设和发展。

  第三,无论是和谐社会的建构,还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成,都蕴涵着以民为本的理念或价值取向,但是也许约翰·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所提出的最不利阶层的利益“差别原则”问题很是值得深思。“社会结构并不确立和保障那些状况较好的人的较好前景,除非这样做适合于那些较不幸运的人的利益(见随后的差别原则的讨论)。”[6]76因此,当前要重视和践行以民为本的价值理念,在实际生活中尤其要培育关注处于不利地位的民众之民生问题的价值理念和思维方式。

  3结语

  本文从孔子义利观出发,并将其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比,发现孔子义利观在一定意义上来说暗合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些基本价值内容。因此,我们建设社会主义事业,包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成不仅应着眼于整个人类文明的发展,吸收人类文明的共同优秀成果,也要关注中国传统文化中所蕴藏的许多宝贵的价值智慧和文明理念。

  [参

  考

  文

  献]

  [1]

  张国均.先义与后利:中国人的义利观[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99.

  [2]

  萧萐父,李锦全.中国哲学史:上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3]

  单正奇,甘会兵.听冯友兰讲中国哲学[M].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4]

  丁祯彦,臧宏.中国哲学史教程[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

  [5]

  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上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

  [6]

  [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何包钢,廖申白,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篇十四:孔子的义利观有什么现实意义

 孔子义利观的现实意义

  孔子的义利观是中国传统哲学思想中的一个重要道德观念,曾对中国社会的和谐稳定产生过重大的作用。今天时代虽然变

  了,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构建和谐社会仍然会碰到义利问题,并

  且与传统社会相比,此问题变得更为突出。因此,传统的义利观

  仍具有其现代的价值,它不仅有助于市场经济发展中义利问题的

  解决,而且对构筑和谐社会也具有现实意义。

  一、孔子义利观的基本内涵

  孔子提倡的是以义为上、见利思义与取之有道相统一的义利

  观。孔子认为,君子要以义为重,把人的道义价值看做高于物质

  利益的准则。孔子讲:“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把君子通

  达于仁义、小人通达于财利当做君子与小人对待物资利益与道义

  原则的标准。他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

  金

  钱和地位,这是人人所想要的,若不用正当的方法得到它们,君

  子不接受。贫穷和下贱,这是人人所厌恶的,若不用正当的方法

  摆脱它们,君子不为。

  在孔子看来,求富贵、避贫贱是人的本性,但要合理、合义、合道地求之与避之。他教育人们在物资利益诱

  惑面前要见利思义,临财不苟。同时,孔子并不否认“利”的重

  要,礼以行义,义以生利,利以平民,政之大节也。要把人们趋

  利求富的本能引导到为公和道德的正道上来,御利,以义统

  用义利,物质财富能让百姓安居乐业,维持社会安定,这是社会的关’

  键。孔子说:“足食,足兵,民信之矣。”说明孔子注意到了物

  质利益在人们生活的重要地位。

  利,要取之有道,取之有理。

  二、孔子义利观的现实意义

  正

  一方面,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发扬孔子的义利思想。我国但谋处于从传统计划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的转型时期。

  各种不和

  谐现

  象、各种社会失衡甚至社会冲突时有发生。

  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

  已经不能有效运转,新的市场经济体制虽然已经建立起来但还极

  不完善。

  市场的整合作用还有限,市场经济的各种弊病开始产生,社会失范也开始产生。

  在市场经济影响下,多元的利益主体开始

  产生,其追求利益的欲望被激发出来。

  一些个体或小团体开始不

  顾道德和法律规范的约束,段地进行原始积累。

  人们的收

  不择手入差距和社会差别在迅速扩大,带来了群体间心理的冲突和人们

  的行为失范。

  过分看重物质利益,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有所滋长;

  以权谋私、落现象日重;

  伪劣;

  钱权交易的腐败堕良知泯灭、假冒见死不救、甚至偷扒抢杀屡见不鲜。

  这些都损害了社会的公平和

  正义原则,造成了社会秩序的混乱,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

  发育和完善。

  如果一个社会经济发展的主体道德好、好、但是品质

  乐善好施、济的持续稳定

  发展。

  扶危济困,那将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另一方面,弘扬孔子义利观的精神价值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

  在要求。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

  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明确提出:“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

  平和正义,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团

  注重激发增强全社会的维护社会安定结。”建设和谐社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

  康社会目标的根本需要。柏拉图最早提出“公平即和谐”的理

  念。而要真正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高度重视社会公平和正义;

  重视对多样化利益的整合和调节。

  更重要的是作为行为主体的人

  们应树立正确的义利观。

  三、学习和借鉴孔子的义利观,树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

  会主义新义利观。

  首先,“明辨义利”“分清公私”是树立与社会主义市

  场经

  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新义利观的理论前提。

  在中国传统的义利观

  中,“明辨义利”是十分重要的。

  “辨义利”就是要分辨出什么

  是“义”,什么是“利”,以及两者的关系如何,不能义与利不

  分。

  孔子说:

  “义者,宜也。

  ”这里的“义”是相宜、合宜之意。

  孟子讲:“义,人之正路也。”这里的“义”是指正确的道路。

  朱熹说:“所谓利者,岂必殖货财之谓

  ?以私灭公,适己自便,凡可以害天理者皆利也。”在朱熹看来,利不仅是物质上、经济

  上的财利,而且也是人的一种利欲、利心。义与利的范畴,经过

  长期的历史演变,“义”则引申为道义、道德、正义、公德等。

  “利”则引申为利益、功效、利欲、私利。现代人对义和利以及

  两者之间关系的理解是多重的,但义利关系中最基本的一个层面

  是如何处理不同利益关系,即涉及到个人对他人、个人对集体、个人对国家与社会的利益关系以及企业对国家、社会的利益关

  系。儒家指出害义之利就是私利,和义之利就是公利,公利重于

  私利,人应当以“为天下兴利”为务,而不是谋个人或少数人的

  私利。而今某些当权者公私不分、义利混淆。经常打着“为公家

  办事”“工作需要”等幌子,干着损公肥私、假公济私的勾当。

  老百姓也养成占公家便宜、钻国家空子、不占白不占等恶习。其

  实,贪不在贫,廉不论富,而在于是否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

  能移,威武不能屈”的高尚品质。

  只有做到公私分明、义利有别,才可能杜绝“以权谋私”的现象,顺利地倡导廉洁清正、不徇私

  情、不贪不腐。如果以私夺公,民众是不服的,那么人际关系也

  就不可能和谐。

  所以,在义与利面前,百姓能“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以国家利益为重,摆正个人利益与群体利益

  的关系;领导者能:“苟利国家生死矣,岂因祸福避趋之”,以

  民众利益为重,摆正公仆与百姓的关系,廉洁行政,这将会有力

  地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

  其次,“以义谋利”“有故之利”是实现社会主义新义利观

  的有效途径。孟子说:“富,人之所欲。”孟子认为物质欲求是

  人的本性。孔子讲:“不义而富且贵,与我如浮云。”在儒家看

  来,人们要想获取富贵,应采取合乎“义”的手段,用非法的、不仁不义的谋利手段获得的富与贵,是不足取的、可耻的。如果

  仅仅以利为一切活动的出发点,而不用义约束、规范人的行为,将会导致不良后果,使利走向不利,即“放于利而行,多怨”所

  以,要兴合义之利,除背义之害,主张谋利要取之有道、取之有

  理、取之有故。当取而取,当得而得。诚如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

  《决议》中明确指出的那样,“引导人们正确处理竞争和协作、自主和监督、效率和公平、先富和共富、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关系,反对见利忘义、惟利是图,形成把国家和人民利益放在首

  位而又充分尊重公民个人合法利益的社会主义义利观,形成

  健康

  有序的经济和社会生活规范。

  ”就是说,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

  展相适应的新义利观,最根本的一点就是在对目前多样化的义利

  观“扬弃”的基础上,达到义和利的统一。

  当然道德要求如果还

  只依靠社会的宣传、说教、道德榜样,依靠个人的道德修养,效

  果肯定不尽人意,而且在运作方式上目前明显地暴露出缺乏有力

  的制度保障。因此,在加强道德建设的同时,还必须重视法制的

  建设,这样才能使义利和谐统一。

  再次,“贵义兴利”“义利并重”是社会主义新义利观的时

  代要求。

  中国传统的义利观提倡“贵义兴利”“义利并重”的唯

  物主义道德原则,设小康社会过程中,济

  对于全面建加强人的经行为中正直、正当、正义的品德,注重国计民生的实际效益,使

  百姓富足安乐、社会稳定,有着强大生命力的价值意义。在现实

  生活中,道义不能脱离功利,天理不能脱离人欲。正如管仲所

  说

  的“仓禀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反对空谈义理的教条

  主义和压制百姓生活欲求的禁欲主义。

  如果我们把孔子的义利观

  转化为适合市场经济发展的一种新的价值观,我们必须分析和超

  越传统,如果我们空谈道德性命,或者将道德原则同个人福利对

  立起来,抽象地宣扬存理去欲,就会挫伤劳动生产者的工作积极

  性,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

  人福利,不顾社会正义,置公共利益于脑后,义引向个人利己主义,手

  段地牟取暴利,的混乱,危害社会和谐与安定。

  构建社会主义新义利观,总结传统经验

  如果只求个将功利主甚至不择势必造成市场经济具体来讲,就是在借鉴和基础上,要以国家和人民利益为重,但又尊重和保障公民个人的

  合法利益,坚决反对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侵犯和损害他人与社会的

  利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个人和社会利益和谐统

  一地增长。

  当代西方思想家罗尔斯强调“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

  ”在商品生产和市场经济

  大潮中,必须正确处理义利关系,既要用反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需要的道德原则去引导、利益的追求,保障和促进各

  调节人们对种正当利益的发展;又要以经济发展和调节人们利益关系为手

  段,保证现代社会道义原则的实施和更新。因此,必须站在本民

  族的优秀文化传统之上,对古代“义利观”进行理性评判和现代

  转换,实现价值重构和规范创新,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社

  会主义新义利观。

  建设小康社会提供道德

  理论依据和精神动力。

  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

篇十五:孔子的义利观有什么现实意义

 浅谈先秦儒家义利观与现实社会

  摘要:先秦儒家思想在我国传统文化中占据重要位置,以孔子、孟子、荀子为代表的先秦儒家所提出的义利观是我国传统伦理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塑造中华民族精神产生过深远影响。然而在当今社会,儒家的义利观仍旧有重要借鉴价值。本文浅析儒家义利观的主要内容,探讨它的内涵,并且从积极与消极两方面研究作为传统伦理道德思想的儒家义利观对当今社会的影响。对于传统伦理道德思想的伟大传承,也要注意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关键词:先秦儒家

  义利观

  现实社会

  正文:“义利之说,乃儒者第一义。”义利关系在中国传统文化上占据重要地位。以孔子、孟子、荀子为代表的先秦儒家,主张“义以为上”“见利思义”“义利两有”等,是我国传统伦理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天,对提升公民道德境界、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协调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必将产生积极作用。

  一、先秦儒家义利观的含义、内涵

  (一)义利观的含义

  所谓“义”,引申为道义、道德、公正、正义。

  “利”,是利益、功力的意思,利益又有“公利”和“私利”之分,“公利”和“私利”是相对的,但与“义(公平合理)”相对应的“利”应该理解为私利。

  义利观就是关于伦理道德(义)与物质利益(利)的关系及人们如何看待这二者关系的观点。孔子、孟子、荀子是先秦儒家的代表,他们的义利观构成了先秦儒家义利观的主要内容。

  (二)义利观的内涵

  首先,二者是一种物质利益与道德原则的关系。“居仁由义”可说是道德的理想境界,儒家有种种的道德原则和规范,个人追求物质利益之时,不能违背义,要受义的制约,孟子说:“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正是此意。先秦儒家主张

  “利”的获得必须符合社会道义,无论是孔子的“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还是孟子的“非其义也,非其道也,禄之以天下,弗顾也;系马千驷,弗视也。非其义也,非其道也,一介不以与人,一介不以取诸人。”都说明了“利”是“义”存在的客观基础,而“义”又是取得“利”的前提原则,二者不可偏颇。没有“利”的“义”是不符合人性的,是不能教化人民的,是不足取的;没有“义”的“利”是君子所不屑的,是造成社会混乱的根源。

  其次,二者是一种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利”有“公利”与“私利”之分,“公利”在某种程度上又可转化为“义”。儒家文化植根于小农经济的土壤中,家庭作为大河流域农业生产的基本单元,是“君君臣臣”的王权国家赖以建立的支柱,是“父父子子”的宗法社会得以运行的基础。在国家这样一个大家族中,秩序的稳定、矛盾的调和具有极重要的意义。在君臣父子上下尊卑之间,儒家强调一种整体精神,家族、国家的利益成了至高无上的“义”,“私利”(个人利益)须服从“公利”(集体利益),也就是“利”要服从

  “义”。

  二、先秦儒家义利观的主要内容

  明确了义利观的含义,就要概括出义利观的内容都包括些什么。但是,先秦儒学中没有专门针对义利观的单独论著,其主要思想散落于《论语》、《孟子》、《荀子》等经典著作中。所以我们可以从这些直接或间接反映义利观的篇章中概括出如下几点:

  1、义以生利

  “义以生利”这是孔子提出来的命题。

  据《左传·成公二年》记载:卫侯派孙良夫等人伐齐,战败后得到仲叔于奚的帮助,仲叔于奚拒绝卫侯给予城邑的赏赐,而要求佩戴诸侯的繁缨以朝见,卫侯答应了。孔子听了这件事,便发表议论说:“这样做真可惜啊,还不如多给他一些城邑呢!”接着孔子进一步论述到:“义以生利”,孔子认为道义用来产生利益,或者说道德追求产生物质利益。

  2、见利思义

  所谓的“见利思义”是孔子回答弟子子路问什么样的人是完善高尚的人时的答语。

  子路问成人。子曰:“若臧武仲之知,公孙绰之不欲,卞庄子之勇,冉求之艺,文之以礼乐,亦可以为成人矣。”曰:“今之成人者何必然?见利思义,见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为成人矣。”“见利思义”就是在获取利益时要考虑到道义原则、社会规范。在孔子看来,一个道德完善的人,最起码的要求就是“见利思义”。

  3、义然后取

  孔子赞赏“义然后取,人不厌其取”这一行为准则。他说:“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这些话,说的就是“义然后取”或“取之有义”的行为准则。

  4、先义后利

  明确提出“先义后利”观点的荀子。《荀子·荣辱》曰:“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

  荀子把义与利谁先谁后的问题提高到国家强弱的高度,他说:

  “国者,巨用之则大,小用之则小”,“巨用之者,先义而后利”,“小用之者,先利而后义”。所谓“巨用之”,就是立足于大处,也就是“先义而后利”;所谓“小用之”,就是立足于小处,也就是“先利而后义”。对待义利的做法不同,取得的治国效果就大不一样,儒家主张的自然是“先义而后利”。

  5、重义轻利

  孔子不否定利,还主张义中取利,但是在义利发生冲突的时候,就必须去利守义,追求利必须以义作为前提,重义轻利。

  孟子提出性命和道义都是人生的最大利益,二者都是健全的人生所必需的,但二者发生矛盾、不可兼得的时候,孟子主张牺牲生命而保存道义,可见孟子也是“贵义”的。

  荀子曰:“请成相,道圣王,尧、舜尚贤身辞让,许由、卷善重义轻利,行显明。”传说尧要把天下让给许由,舜要把天下让给卷善,他们都不肯接受。荀子认为,这表明了他们的行为是“重义轻利”,光明正大。

  6、以义制利

  “以义制利”这是荀子明确提出来的命题。

  荀子认为“利”是人们不可缺少的利益需求,“义”也是人们不可或缺的精神需要,义与利具有客观存在的必然性。但道义与利益之间,也存在着不可避免的冲突。当人们面临两难选择时,只有“以义制事,则知所利矣”,即只有“以义制利”,使人人向善的方向发展,才能保证国家和社会的稳定,从而使整个社会的各行各业包括每一个人都得到真正的利益。

  三、先秦儒家义利观对现实社会的意义

  先秦儒家的义利观,作为中华民族精神家园里一朵耀眼的思想火花,和先秦儒家思想一样在华夏民族的历史天空里放射出它永不消逝的流光溢彩。时至今日,传统伦理道德仍旧与当今社会产生共鸣。对当今社会起着较大的作用,有着深刻的意义。然而,事物都是两面性的,它给当今社会带来的不仅仅只是积极意义,当然,也伴随着消极的意义。

  (一)积极意义

  1、在现实社会的今天,先秦儒家义利观启示我们,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提高人们物质生活水平。

  先秦儒家认为,义利是辩证统一的,义是在利的基础上产生的。一般来说,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为人的道德发展和精神生活的丰富提供了物质保障。不讲利,义就会失去物质基础,对利益的追求和向往,是任何时代国家的人们的普遍心态。先秦儒家认为追求富贵、追求物质利益是人的天性,人们应该保持一种进取精神,大胆地追求物质利益。社会要重视经济发展,个人也要积极地区创造和获取财富,这样做,于国于己,利莫大焉。

  2、在现实社会的今天,先秦儒家义利观启示我们,必须注重思想道德建设,是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协调发展

  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由社会经济关系所决定的,它对社会经济具有

  巨大的反作用,它能促进经济基础的形成、巩固和发展,也能对物质利益的创造和获取起抑制作用,是影响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精神力量。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使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协调发展,并不是要我们放弃自己合理的物质利益,单纯去追求高尚的精神境界和道德的自我完善,而是让人们对待物质利益问题上树立一个正确的取舍标准,做到以义取利。当前,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物质文明取得了令人瞩目的进步,道德领域却出现了不少令人担忧的现象,唯利是图,见利忘义以及极端的自私自利等现象干扰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因此,正确处理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关系,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十分迫切的任务。

  3、在现实社会的今天,先秦儒家义利观启示我们,必须正确解决个人利益和整体利益的矛盾,妥善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

  先秦儒家主张,当义与利发生冲突的时候,应该舍利取义,甚至要做到舍生取义。历史上,多少志士仁人在民族危亡、国难当头之时,舍生取义,维护了国家和社会的利益,这种不惜牺牲个人性命而维系社会整体利益的精神,今天仍需肯定、弘扬。

  4、在现实社会的今天,先秦儒家义利观是指导人们追求合法利益的普遍原则,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

  先秦儒家义利观,不在于谋利本身,而在于谋利的手段。在他们看来,人们要想获得财富必须采取符合义的手段。如今的社会,个人和局部利益的实现,必须在国家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获得,即从仁中取物,从利中取利。而如今的社会冲突集中表现为利益的冲突。先秦的见利思义的义利观,可以帮助处理不同利益者之间的关系,规范自己的行为。才能够从根本上正确处理人民之间的矛盾,利于社会稳定。

  (二)消极意义

  1、在中国的经济发展当中,素来有“本末之分”,即农业为本,商业为末,所以,历朝历代的经济政策大都“重本轻末”。反映在义利价值观上,大都认为农民的劳作所满足的“人欲”合乎天理,是义。而商人通过交换活动而获利就被视为不义之举。商人被鄙视,社会地位低下,所以也就导致了中国历史商品经济发展缓慢,以至于远远落后于其他国家。

  2、历朝历代统治阶级,打着“以利为上”的旗子,往往把自己的私立合法化为公利。导致历朝历代统治阶级骄奢淫逸而劳动阶层饥寒交迫。二当今社会,某些社会现象,如发挥“权”的优势,行业特权,权钱交易,形成的“官商”“官企”

  不择手段的捞取,挖集体,坑国家。

  我们清醒地看到“重义轻利”、“以义为上”的思想固有阻碍社会发展的一面,但如矫枉过正,“完全重利”而弃“义”于不顾,或只作点缀作用,其祸不堪设想。在当今中国迅速发展的时候,中国急需一批具有敏锐的现实意识,充满大胆创新精神的优秀人才和高度社会责任感的贤才。对义利观的研究,特别是儒家义利观,必须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对当今正确分析和认识形势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篇十六:孔子的义利观有什么现实意义

 简论先秦儒家的义利观及当代价值

  李亚宏;杨洪

  【期刊名称】《《华夏文化》》

  【年(卷),期】2019(000)003

  【总页数】3页(P4-6)

  【作

  者】李亚宏;杨洪

  【作者单位】云南省普洱市普洱学院人文学院665000

  【正文语种】中

  文

  所谓义利观就是关于伦理道德(义)与物质利益(利)的关系及人们如何看待这二者关系的观点。如何处理义与利的关系,集中体现了人们不同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可以说,不论中外,只要涉及到伦理和道德问题,就无法撇开义与利的关系问题。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义利之辨由来已久,而且贯穿于整个中国文化的始终。就儒家而言,朱熹在《与延平李先生书》中曾说:“义利之说,乃儒者第一义”(《朱子文集》卷二十四)。以孔子、孟子、荀子为代表的先秦儒家,主张“义以为上”、“舍生取义”,确立了儒家义利观基本的思想观点,对后世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

  一、孔子的义利观——义以为上、见利思义

  义利关系问题虽然不是由孔子首先提出,但孔子是把义利观纳入道德范畴的第一人。在孔子的言论中,义就是适宜、合乎情理,所谓“义者宜也”(《中庸》),“义”含有适宜、正直、合理、合法、公正、公平的内涵。而“利”就是利益、功利,在

  与“义”相对应时,孔子之“利”特指“私利”。由于孔子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因此,他有关义利关系的言论,对儒家义利观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首先,孔子承认追求私利是人的本能欲望。他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论语·里仁》,以下凡引《论语》只注篇名)孔子认为,嫌贫爱富是人的本能,关键是获取富贵或摆脱贫贱都要走正道,要符合道义。所以,接下来他提出追求私利要以合乎“义”为前提。他说:“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述而》)意思是通过行不义之事得来的富贵,如同飘忽即逝的浮云不值一提。显然,孔子赞同和支持人们通过正当的手段,合理合法地去获得财富和利益,并不是只讲义不讲利,把义与利完全对立起来。

  其次,孔子认为如何取舍义利是区分“君子”与“小人”的重要尺度。在孔子看来,一个人究竟能不能成为有道德的人,要看他在面对个人私利,特别是不正当的利益时,是否能够坚持普遍的社会道德原则、恪守职业道德。他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里仁》),认为君子与小人的差别不在于是否取利,而在于是否深明大义,能不能用“义”来约束自己的取利行为。所以他说:“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里仁》)君子是儒家的理想人格,君子不仅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修养,言谈举止文质彬彬,而且唯义是从。“义”是君子的立身之本,他说:“君子义以为上”(《阳货》),“君子义以为质”(《卫灵公》),君子把义看作是最高的道德修养,为人处事的根本。当然,君子也要生存,也要发展,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面对利益,君子首先要考虑的是符不符合义的规范和要求。因此,孔子主张“见利思义”(《宪问》),“见得思义”(《季氏》),“义然后取”(《宪问》)。用义来制约人们的求利行为,是孔子义利观的核心内容。

  从以上的分析来看,孔子承认求利是人的本性,赞同在合乎“义”的前提下追求正当的私利,义与利不是对立排斥的关系,在看待义利两者孰轻孰重、谁先谁后上,孔子强调“见利思义”,“先义后利”,“以义制利”。

  二、孟子的义利观——义利共存、舍生取义

  孟子继承和发扬了孔子的义利观。首先,他认为人们都有追求私利的欲望,并且肯定了这种需求是合理的,他说:“欲贵者,人之同心也。”(《孟子·告子上》,以下凡引《孟子》只注篇名)明确指出:希望尊贵,是人们的共同愿望。这种对财利的欲求是与生俱来的,属于人的天性,所以孟子说:“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声也,鼻之于臭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尽心下》)认为人的这些欲求都出于天性,无可厚非。孟子没有把人们的利欲之心和逐利行为看成是恶的东西,而是把它归为人的天性,这实际上肯定了人们求利行为的合理性和正当性。

  其次,在孟子看来,义与利是一对互为依存的统一体,“义”是内在的行为规范,而“利”是外在的实际行为,义因利而存在,求利必须依义而行。他主张把是否符合道义作为是否应接受物质利益的前提。《滕文公下》中说:“非其道,则一箪食不可受于人;如其道,则舜受尧之天下,不以为泰。”孟子认为,只要符合义的原则,那怕得到的是“天下”这样的大利,也应该问心无愧,欣然接受,但如果不符合义,那么即使是一篮子饭这样的小利,也不应该接受。此外,孟子还对利义关系进行了初步的探讨,他说:“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滕文公上》)阐述了物质利益(利)和道德水平(义)的关系问题。他认为物质利益和道德水平有内在的必然联系,人们道德水平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物质利益的增长,后者是前者的前提和条件。如果没有稳定的财利作为生活保障,那么,就很难有道德水平的提高。因此,他极力劝告统治者要使民众“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梁惠王上》)只有这样,百姓才能形成稳定的道德观念,才会愿意用道义来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行为。

  其三,孟子认为追求道义是人生的最高价值。当利与义发生尖锐冲突时,孟子主张舍生取义。他说:“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

  也。”(《告子上》)当生命和大义无法同时兼顾时,孟子主张宁可抛弃生命,也要坚守大义。由此可见,孟子把义提高到了超越生命的地位,也由此确立了义在道德体系中的终极价值。

  三、荀子的义利观——义利两有、先义后利

  荀子在义利关系上对孔孟的义利观既有继承,也有新的发展和突破。首先,他认为好利恶害是人的本性,人既有“好利”的本能,也有“好义”的本能。他说:“夫贵为天子,富有天下,是人情之所同欲也。”(《荀子·荣辱》,以下凡引《荀子》只注篇名)肯定人欲是正当的,是人必然的需要,不论天子庶民,还是君子小人,都概莫能外。在此基础上,他进一步指出:“义与利者,人之所两有也。”(《大略》)荀子不仅把“求利”看成是人的本能,同时也把“好义”看作是人的本能。这一点,较之孔孟只单纯地强调“求利”是人的本能欲望,显然更进了一步。

  其次,在义利的关系问题上,荀子主张先义后利,求利要服从道德原则,所以他说:“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荣辱》);“义胜利者为治世,利克义者为乱世”(《大略》)。对于如何才能做到“先义后利”“以义克利”,荀子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种理论,这就是权衡比较。所谓权衡比较,就是在决定对“利欲”的取舍时,必须考虑其所产生的两种影响和后果,一是对社会到底是有利还是有害;二是对自己到底会带来荣誉还是羞辱。他说:“见其可欲也,则必前后虑其可恶也者;见其可利也,则必前后虑其可害也者;而兼权之,孰计之,然后定其欲恶取舍。如是则常不失陷矣。”(《不苟》)很显然,荀子反对损人利己、损公肥私的求利行为,强调利人利己,主张在不损害别人利益、不危害社会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

  其三,荀子把如何处理义利关系视为衡量品行优劣、区别君子小人的重要尺度。认为品行高尚的君子,一举一动都符合义的行为规范,在利益面前能够做到“以义制利”、“以公义胜私欲”。而品行卑劣的小人,一切以求利为目标,他们唯利是图,无视道德,也无视法律法规。他说:“好利恶害,是君子小人之所同也;若其所以

  求之之道则异矣。”(《荣辱》)认为君子和小人虽然天性相同,但谋利手段和途径不同,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小人爱财,不择手段。君子把仁德作为恪守的原则,以道义作为一切行为的准则。又说:君子“畏患而不避义死,欲利而不为所非”(《不苟》)。君子也希望获得利益,但决不为非作歹。由此,我们不难从中体会荀子在对待利义问题时的鲜明态度。

  总之,以孔子、孟子、荀子为代表的先秦儒家的义利观,认为义利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他们重义而不轻利,主张义然后取,反对不义之富,提倡以义取利、利不害义,肯定人们合理的物质欲望,热情支持人们正当的物质欲求。从先秦儒家义利观中,我们或许可以得到这样的启示:义和利,就像车之两轮,鸟之双翼,缺一不可,只有义利合一,两不偏废,社会才能和谐,才会进步。义利,合则两利,分则两伤。义与利同等重要,我们既不能“重义轻利”,也不能“重利轻义”,而应该义利兼顾、义利并重。当义利发生重大冲突,两者无法兼顾时,则要有“舍利求义”、“舍生取义”的勇气和境界。

  四、儒家义利观的当代价值

  儒家义利观所倡导的公平、公正、守法、重义的理念和原则,对我们今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塑社会主义新型的义利观,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调和各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等多方面仍具有重要的启迪和借鉴价值。

  儒家义利观认为,义利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义是在利的基础上产生的伦理道德。一般来说,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为道德的发展和精神生活的提升提供了物质保障。不讲利,义就失去了物质基础,成了空中楼阁。对利益的追求和向往是任何时代、任何国家的人们的普遍心态。先秦儒家认为追求富贵、追求物质利益是人的天性,人们应该保持一种进取精神,大胆地追求物质利益。社会要重视经济发展,个人也要积极地创造和获取财富。这样做于国于家、于人于己,都是有益的。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富民是基础。要构建和谐社会,必须要贯彻以人为本的科

  学发展观,加大经济发展的力度,满足社会求富的基本愿望,使人民得到实惠。事实上,个人的求富心理,是整个国家及民众利益的基础,所以,我们必须支持和肯定个人在符合“义”的前提下,去追求个人应得的利益。构建和谐社会,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并不是要人们放弃自己合理的物质利益,单纯地去追求高尚的精神境界和道德的自我完善,而是让人们在对待物质利益时,树立一个正确的取舍标准,做到以义制利、义中取利。

  儒家在强调义利统一的同时,也指出了义对于利的优先地位,认为义高于利,应该“义以为上”(《阳货》)、“义然后取”(《宪问》)、“见得思义”(《季氏》),义是利的思想保证,对利的追求需要义的指导和调节,只有物质利益的追求与正确的道德价值导向相结合,利的追求才会是正当的、合理的。当前,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物质文明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但道德领域却出现了许多令人担忧的现象,唯利是图、见利忘义以及极端的自私自利等恶劣行为扭曲了整个社会的价值观,干扰了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因此,正确处理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关系,摆正义与利的关系,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十分迫切的任务。

  先秦儒家的义利观,不在于谋利本身,而在于谋利的手段。在儒家先贤看来,人们要想获得财富必须采取符合义的方法和手段,要取之有道,取之有理。用不义的手段获得财富是不足取的,也是可耻的。当今社会,违背国家政策法规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坑害国家、残害百姓的事件屡屡发生;大搞权钱交易,巧取豪夺而非法谋利的事件也时时见诸报端;偷税漏税、坑蒙拐骗、损公肥私的现象更是随处可见。要消除这些危害社会的毒瘤,儒家义利观主张的仁中取物、义中取利,无疑为我们提供了可资借鉴的途径和方法。

篇十七:孔子的义利观有什么现实意义

 孔子、墨子义利观之比较--兼论两种义利观的现实意义

  张宗磊

  【期刊名称】《广西社会科学》

  【年(卷),期】2001(000)002

  【摘

  要】本文通过对孔子重义罕言利和墨子尚利贵义的两种义利观的分析比较,指出孔子的义利观统一在义上,义为核心;墨子的义利观是以利为本,义利并举;同时指出两种义利观在中国人观念上的影响.对如何处理现实生活中的义和利的关系,提出几点建议:义和利都要兼顾;把义和利有机地结合起来;重视和发挥义的内在价值功能.

  【总页数】4页(P17-20)

  【作

  者】张宗磊

  【作者单位】山东工程学院党委宣传部,山东,淄博,255012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B222.2;B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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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八:孔子的义利观有什么现实意义

 孔子义利观的现实意义

  摘

  要:孔子主张的是以义为上、见利思义与取之有道相统一的义利观。孔子的义利观仍具有现代价值,有助于协调市场经济中的义利关系;有利于利益主体树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新义利观,这对构建和谐社会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现实意义。

  标签:孔子义利观;见利思义;和谐社会

  孔子的义利观是中国传统哲学思想中的一个重要道德观念,曾对中国社会的和谐稳定产生过重大的作用。今天时代虽然变了,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构建和谐社会仍然会碰到义利问题,并且与传统社会相比,此问题变得更为突出。因此,传统的义利观仍具有其现代的价值,它不仅有助于市场经济发展中义利问题的解决,而且对构筑和谐社会也具有现实意义。

  一、孔子义利观的基本内涵

  孔子提倡的是以义为上、见利思义与取之有道相统一的义利观。孔子认为,君子要以义为重,把人的道义价值看做高于物质利益的准则。孔子讲:“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把君子通达于仁义、小人通达于财利当做君子与小人对待物资利益与道义原则的标准。他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金钱和地位,这是人人所想要的,若不用正当的方法得到它们,君子不接受。贫穷和下贱,这是人人所厌恶的,若不用正当的方法摆脱它们,君子不为。在孔子看来,求富贵、避贫贱是人的本性,但要合理、合义、合道地求之与避之。他教育人们在物资利益诱惑面前要见利思义,临财不苟。同时,孔子并不否认“利”的重要,礼以行义,义以生利,利以平民,政之大节也。要把人们趋利求富的本能引导到为公和道德的正道上来,用义御利,以义统利,物质财富能让百姓安居乐业,维持社会安定,这是社会的关’键。孔子说:“足食,足兵,民信之矣。”说明孔子注意到了物质利益在人们生活的重要地位。但谋利,要取之有道,取之有理。

  二、孔子义利观的现实意义

  一方面,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发扬孔子的义利思想。我国正处于从传统计划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的转型时期。各种不和谐现象、各种社会失衡甚至社会冲突时有发生。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已经不能有效运转,新的市场经济体制虽然已经建立起来但还极不完善。市场的整合作用还有限,市场经济的各种弊病开始产生,社会失范也开始产生。在市场经济影响下,多元的利益主体开始产生,其追求利益的欲望被激发出来。一些个体或小团体开始不顾道德和法律规范的约束,不择手段地进行原始积累。人们的收入差距和社会差别在迅速扩大,带来了群体间心理的冲突和人们的行为失范。过分看重物质利益,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有所滋长;以权谋私、钱权交易的腐败堕落现象日重;良知泯灭、假冒伪劣;见死不救、甚至偷扒抢杀屡见不鲜。这些都损害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原则,造成了社会秩序的

  混乱,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育和完善。但是如果一个社会经济发展的主体道德好、品质好、乐善好施、扶危济困,那将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

  另一方面,弘扬孔子义利观的精神价值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明确提出:“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注重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建设和谐社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根本需要。柏拉图最早提出“公平即和谐”的理念。而要真正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高度重视社会公平和正义;重视对多样化利益的整合和调节。更重要的是作为行为主体的人们应树立正确的义利观。

  三、学习和借鉴孔子的义利观,树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新义利观。

  首先,“明辨义利”“分清公私”是树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新义利观的理论前提。在中国传统的义利观中,“明辨义利”是十分重要的。“辨义利”就是要分辨出什么是“义”,什么是“利”,以及两者的关系如何,不能义与利不分。孔子说:“义者,宜也。”这里的“义”是相宜、合宜之意。孟子讲:“义,人之正路也。”这里的“义”是指正确的道路。朱熹说:“所谓利者,岂必殖货财之谓?以私灭公,适己自便,凡可以害天理者皆利也。”在朱熹看来,利不仅是物质上、经济上的财利,而且也是人的一种利欲、利心。义与利的范畴,经过长期的历史演变,“义”则引申为道义、道德、正义、公德等。“利”则引申为利益、功效、利欲、私利。现代人对义和利以及两者之间关系的理解是多重的,但义利关系中最基本的一个层面是如何处理不同利益关系,即涉及到个人对他人、个人对集体、个人对国家与社会的利益关系以及企业对国家、社会的利益关系。儒家指出害义之利就是私利,和义之利就是公利,公利重于私利,人应当以“为天下兴利”为务,而不是谋个人或少数人的私利。而今某些当权者公私不分、义利混淆。经常打着“为公家办事”“工作需要”等幌子,干着损公肥私、假公济私的勾当。老百姓也养成占公家便宜、钻国家空子、不占白不占等恶习。其实,贪不在贫,廉不论富,而在于是否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高尚品质。只有做到公私分明、义利有别,才可能杜绝“以权谋私”的现象,顺利地倡导廉洁清正、不徇私情、不贪不腐。如果以私夺公,民众是不服的,那么人际关系也就不可能和谐。所以,在义与利面前,百姓能“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以国家利益为重,摆正个人利益与群体利益的关系;领导者能:“苟利国家生死矣,岂因祸福避趋之”,以民众利益为重,摆正公仆与百姓的关系,廉洁行政,这将会有力地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

  其次,“以义谋利”“有故之利”是实现社会主义新义利观的有效途径。孟子说:“富,人之所欲。”孟子认为物质欲求是人的本性。孔子讲:“不义而富且贵,与我如浮云。”在儒家看来,人们要想获取富贵,应采取合乎“义”的手段,用非法的、不仁不义的谋利手段获得的富与贵,是不足取的、可耻的。如果仅仅以利为一切活动的出发点,而不用义约束、规范人的行为,将会导致不良后果,使利走向不利,即“放于利而行,多怨”所以,要兴合义之利,除背义之害,主张谋利要

  取之有道、取之有理、取之有故。当取而取,当得而得。诚如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中明确指出的那样,“引导人们正确处理竞争和协作、自主和监督、效率和公平、先富和共富、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关系,反对见利忘义、惟利是图,形成把国家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而又充分尊重公民个人合法利益的社会主义义利观,形成健康有序的经济和社会生活规范。”就是说,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新义利观,最根本的一点就是在对目前多样化的义利观“扬弃”的基础上,达到义和利的统一。当然道德要求如果还只依靠社会的宣传、说教、道德榜样,依靠个人的道德修养,效果肯定不尽人意,而且在运作方式上目前明显地暴露出缺乏有力的制度保障。因此,在加强道德建设的同时,还必须重视法制的建设,这样才能使义利和谐统一。

  再次,“贵义兴利”“义利并重”是社会主义新义利观的时代要求。中国传统的义利观提倡“贵义兴利”“义利并重”的唯物主义道德原则,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加强人的经济行为中正直、正当、正义的品德,注重国计民生的实际效益,使百姓富足安乐、社会稳定,有着强大生命力的价值意义。在现实生活中,道义不能脱离功利,天理不能脱离人欲。正如管仲所说的“仓禀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反对空谈义理的教条主义和压制百姓生活欲求的禁欲主义。如果我们把孔子的义利观转化为适合市场经济发展的一种新的价值观,我们必须分析和超越传统,如果我们空谈道德性命,或者将道德原则同个人福利对立起来,抽象地宣扬存理去欲,就会挫伤劳动生产者的工作积极性,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如果只求个人福利,不顾社会正义,置公共利益于脑后,将功利主义引向个人利己主义,甚至不择手段地牟取暴利,势必造成市场经济的混乱,危害社会和谐与安定。构建社会主义新义利观,具体来讲,就是在借鉴和总结传统经验基础上,要以国家和人民利益为重,但又尊重和保障公民个人的合法利益,坚决反对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侵犯和损害他人与社会的利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个人和社会利益和谐统一地增长。

  当代西方思想家罗尔斯强调“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在商品生产和市场经济大潮中,必须正确处理义利关系,既要用反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道德原则去引导、调节人们对利益的追求,保障和促进各种正当利益的发展;又要以经济发展和调节人们利益关系为手段,保证现代社会道义原则的实施和更新。因此,必须站在本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之上,对古代“义利观”进行理性评判和现代转换,实现价值重构和规范创新,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社会主义新义利观。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道德理论依据和精神动力。

  编辑/佳忠

篇十九:孔子的义利观有什么现实意义

 浅析孔子的:“义利观”与现代企业经营理念的构建

  论文关键词:义利观

  企业经营理念;道德规范

  以人为本

  论文摘要:孔子“义利观”的核心内容为“见利思义”、“因民之所利而利之”、“义以生利”等。孔子的“义利观”对现代企业构建遵守道德规范、讲求诚信、以人为本、完善激励机制、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经营理念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孔子以自己的思想体系为基础,对商、周以来的经济思想资料,尤其是春秋时代的经济思想成就,加以广泛的吸收和改造,形成了自己的经济思想体系。他的经济思想特别是“义利观”的核心内容“见利思义”、“因民之所利而利之”、“义以生利”,逐步成为中国传统企业经营的指导思想。在提倡诚信经营、重构社会信用体系的今天,孔子的“义利观”思想对构建现代企业经营理念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见利思义

  孔子的“义利观”认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在义利关系上,义比利更重要,利应该受义制约。孔子所说的“义”是指道德规范,“利”是指“经济利益”。一个道德完善的人,最起码的要求就是“见利思义”(《论语?宪问)》;人们从事经营活动,一定要“见利思义”,即首先要想一想,这种利以及求利的方式是否符合道德规范。如果合乎道德规范,那就当仁不让,心安理得地获取,这就叫做“义然后取”(《论语?宪问》);如果不合乎道德规范,那就宁可“君子固穷”(《论语?卫灵公》)。如果不是“见利思义”,而是“放于利而行”(《论语?里仁》),即一味追求利而不问其是否合于义,那就是“君子而不仁者”(《论语?宪问》)。可见,按照孔子的观点,经商办企业必须遵循职业道德,要光明正大赚钱,不发不义之财,不做伤天害理的生意。

  孔子的“见利思义”经济思想,对于现代企业构建遵守道德规范、讲求诚信的经营理念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要成功地经营企业,最重要的是确立企业经营指导思想的经营理念,而经营理念中最主要的是如何处理好义与利的关系。企业经营“见利思义”则成功,“见利忘义”则失败。世界上一些长寿企业的发展史证明,遵守社会道德规范,拥有良好的企业信用是企业价值和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注重信誉是企业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必需素质,增强社会责任,也是现代企业持续发展和成功的必备条件。美国的安然公司、世界通信公司等企业虽然曾经创造过辉煌,但由于违背了社会道德规范和诚信经营的理念,很快就导致危机和破产。中国的一些大企业,尤其是一些上市公司,热衷于在资本市场上的违规操作,虚报利润,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或者采取恶意担保、’借款等违背道德规范的做法,虽然短期获得了利益,但这种建立在损害社会公众利益上的利益,是不可能持久的,最终企业自食恶果。相反,那些“见利思义”守法经营的企业却能长期健康地发展。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洛阳春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不同的经营理念产生的不同结果就是很好的例证。这两家公司原本经营条件极相似,上市后经过短短几

  年的经营,现在的经营状况却截然不同,其主要原因就是两家公司经营理念的差异。双汇公司把企业改制上市作为企业发展的契机,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严格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作,树立了“见利思义”遵守社会道德规范的诚信经营理念,惜守信用,将募集的资金投人到所承诺的项目上,实现了企业发展与投资者获益的良性互动。春都公司改制上市后,并没有真正按现代企业制度运作,在经营理念上,没有做到“见利思义”,而是违背承诺,募集的资金长期被大股东和关联企业占用,致使公司运营资金严重不足,经营陷入困境,连续三年亏损后退市。可见,企业树立讲诚信、守法经营的理念对于企业经营发展至关重要。

  二、因民之所利而利之

  孔子认为在使用、管理人的过程中,不可一味用暴力强制,而要“因民之所利而利之”(《论语?尧曰》),即允许他们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使他们对劳动或工作较感兴趣,从而使劳动或工作能取得更好的效果,达到“惠则足以使人”(《论语?阳货》)的目的。可见,孔子的“义利观”非常重视运用激励机制来发挥人的劳动积极性。孔子认为喜富恶贫是人的本性,“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论语?里仁》)。因此,应利用人的这种本能进行正确引导,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孔子的“因民之所利而利也”的观点对于现代企业构建以人为本、完善激励机制的经营理念具有指导意义。中国企业要做大、做强,最缺乏的是人才,企业竟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竟争。因此,企业应树立以人为本的经营思想,重视人力资本投资,开发人力资源,以新的观念、眼光和要求去选拔、评价和配置、使用人才。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应加大职工培训投入力度,切实搞好员工特别是研究与开发、营销等员工的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素质。尊重员工,给员工提供发挥才能的机会,使人的显性智能和隐性智能更多地发挥出来,使员工的个人发展与企业的发展融为一体。企业应不断探索有效的以人为本的管理方法,最大限度地激发人的创造潜能,建立和完善企业员工发展带动企业发展的激励机制。大力推行年薪制,加大效益年薪的比重,实行以股票期权和技术人股等方式取酬。同时,应创造良好的组织氛围,让员工有成就感,以激励其经营管理的积极性。

  三、义以生利

  孔子继承了春秋时代义利关系论的基本思想,并从多方面论述了义和利的相互联系。孔子的“义利观”一方面承认对经济利益的追求是合乎情理的;另一方面,又认为这一追求必须符合社会道德规范,做到取之有道。孔子强调“义”但并不否定人们对“利”的追求,孔子不是要人们不要财利,而只是要他们不可在道德规范之外去言利。同时,孔子认为“义以生利”(《左传》鲁成公二年)即道义可以用来产生利益,或者说守法经营能产生经济利益。孔子的“义以生利”是要先义后利而不应是先利后义。先利后义,职业道德低,只注重眼前利益,目光短浅,必定没有发展前途,甚至走向坑蒙拐骗的末路;先义后利,以国家、民众利益为上,胸怀宽广、高瞻远瞩,必定会取得理想的经营效益,既利国、利民又利己。

  为什么“义”可以生“利”呢?首先,“义”可以提高企业经营收人和市场份额。如果企业遵守道德规范、讲求诚信就能赢得大批的忠诚顾客,这无疑就拥有了稳定的市场份额。忠诚顾客还会对企业及其产品做非常有利的宣传,从而使企业不

  断地增加营业收人和盈利。其次一,“义以生利”表现为企业经营费用降低。企业以“义”赢得顾客的忠诚感可以降低企业为顾客支付的服务费用。一般来说,保证一个老顾客的费用只相当于开发一个新顾客费用的六分之一。企业为熟悉的常客服务,可以提高效率,降低费用。第三,“义”能使员工忠诚感增加,从而增加企业收益。企业从忠诚顾客那里获取更高的营业收入可以用来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经济待遇,提升员工的工作满意感和忠诚感,并且有助于减少员工培训费用,提高劳动生产率。同时,忠诚员工可以通过为熟悉的顾客提供更多的服务来进一步强化顾客对企业的忠诚感,从而实现企业与顾客之间的“诚一忠”良性互动,并最终增加企业收益。

  遵守社会道德规范,讲求诚信是一项重要的无形资产,它可以提升企业品牌,转化为企业的竞争优势,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因此,企业应构建以道德规范和诚信为原则,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经营理念,正确处理好企业利益(“利”)与社会道德要求(“义”)的关系,做到先义后利,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

篇二十:孔子的义利观有什么现实意义

 儒家“义利观”与现实意义

  一、何谓“义利观”?

  “义利观”是关于伦理道德(义)与物质利益(利)的关系及人们如何对待这二者的观点。儒家义利观的基本倾向是重义轻利,尚义贬利。

  二、古代儒家思想中“义利观”的发展

  (一)先秦时期:

  Ⅰ“义利观”的早期记载:

  早在《周易》中就有“利者,义之和也”的说法。认为一定的道德行为必然获得一定的功利,“义”与“利”是统一的。《国语·晋语一》中讲:“民之有君,以治义也,义以生利,利以丰民。”同书《晋语二》中有:“废义则利不立”。

  可见,在先秦时期,关于义利二者的关系已有较明确的观点,即义利统一,义是利的根本。

  Ⅱ春秋时期:孔子的“义利观”

  1、整体感知孔子“义利观”

  孔子所言之“利

  ”与今天所说的“利益

  ”范畴相近,它是指主体对一定对象如物质财富、权力等的客观需要

  。孔子的“义利之辨

  ”中的利是指个人私利,在公利层面上,孔子无义利之辨,“因民之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费乎?”(《论语

  ·尧曰

  》)所谓“民之利”即公利也,孔子一贯主张“利之

  ”。对于私利,孔子不完全否认,他毫不讳言自己有求利之心,“富而可求,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论语·述而

  》)可见,在私利方面,义和利也是可以相通的。但要“见利思义”(《论语·宪问篇》),即在考虑获得个人的物质利益时

  ,必须考虑其是否符合“义”,必须考虑所得是否正当合法。2、读材料释义孔子“义利观”

  在《论语》中,曾有24次提到“义”。其内容大体可分以下三个方面

  :(1)“

  义”是君子的美德:(列举数例)

  ①子曰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篇》)②子曰“:

  君子义以为质

  ,礼以行之

  ,孙

  (逊)以出之

  ,信以成之

  。君子哉!”

  《论语·(卫灵公篇》)

  ③子曰

  :“

  夫达也者

  ,质直而好义

  ,察言而观色

  ,虑以下人

  。”

  (《论语·颜渊篇》)④子曰:“

  主忠信

  ,徙义

  ,崇德也。”

  (《论语·颜渊篇》

  )⑤子曰:“

  群居终日

  ,言不及义

  ,好行小慧

  ,难矣哉!”

  (《论语·卫灵公篇》)

  ⑥子曰:“

  见义不为

  ,无勇也

  。”

  (《论语·为政篇》)⑦子曰:“

  君子义以为上

  ,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

  ,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

  (《论语·阳货篇》)

  以上数例中

  ,孔子把“义”视为君子必备的美德,“义”作为认识人

  、评价人的重要标准之一,是与“仁”、“礼”、“智

  ”等一样重要的儒家思想道德准则。

  (2)“

  义”是为政的要领之一:(列举数例)

  ①子路曰:“

  不仕无义。

  长幼之节,不可废也;君臣之义

  ,如之何其废之?欲洁其身,而乱大伦。君子之仕也

  ,行其义也

  。”

  (《论语·微子篇》)②子谓子产:“

  有君子之道四焉

  :其行己也恭

  ,其事上也敬

  ,其养民也惠

  ,其使民也义。”

  (《论语·

  公冶长篇

  》)③子曰:“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

  ,可谓知矣。”

  (《论语·雍也篇》)

  孔子认为为政之道

  ,就是要让人民走向“

  义”,使为官者行其义。

  (3)正确对待并处理好义与利的关系

  ,见利思义

  :(列举数例)

  ①子曰:“

  见利思义

  ,见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

  ,亦可以为成人矣。”

  (《论语·宪问篇》)②子曰:“

  富与贵

  ,是人之所欲也

  ;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

  去也。君子去仁,恶乎成名?”

  (《论语·里仁篇》)③子曰:“

  饭疏食饮水,曲肚而枕之,乐也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

  《(论语·述而篇》)④子曰:“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

  (《论语·述而篇》)

  3、认识升华:孔子“义利观”主要内容

  综合上述17个示例,可以较为客观地概括出孔子的义利观

  :

  第一,是主张“见利思义”,“见得思义”,即在考虑获得个人的物质利益时

  ,必须考虑其是否符合“义”,必须考虑所得是否正当合法。第二,是强调“

  义以为上”,同时肯定正当途径获得的利。在义与利产生矛盾时,强调以义为上

  ,鄙视不义之财。第三

  ,孔子把能否惠民、义民作为君子的重要道德标准和为政成功与否的衡量尺度。还把个人的利与国家社会政治相联系,主张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的统一。这种思想,体现了朴素的整体价值观。

  孔子这种“

  见利思义

  ”、“义以为上

  ”、“

  义以为质”、“

  重义轻利

  ”、“

  使民也义’、“

  因民之所利而利之”的观点。构成了儒家义利观的基本理论框架,并与“

  仁”一起

  ,成为孔子整个儒家思想体系的一个重要部分。后来的儒家常常强调“义利之辨”,认为这是道德学说中最重要的一点。

  Ⅲ战国时期:孟子对孔子义利观的继承和发展

  孟子强调孔子的“仁”,并且强调“义”,经常“仁义”并举

  。“义”在《论语》出现24次,而在《孟子》中现了108次。孟子对于孔子的义利观

  ,给予了丰富和发展

  ,其主要表现有以下四个方面:(1)“义”的人性基础——“性善说”(例文如下)

  在《孟子·公孙丑章句上》中,对“性善说”的阐释,体现了“义以为上”是人性使

  然的结果:

  “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外授)我也,我固有之也。”

  (2)强调民本思想

  ,主张制民之产

  ,在解决民众温饱的基础上治礼义

  孟子认为国君当制民之产

  ,使百姓先解决温饱问题

  ,能养家糊口

  ,然后再在此基础上“谨库序之教,申之以孝梯之义”,实现王道。这种安定民生,制民之产,富而后教,“

  保民而王

  ”的观点

  ,在客观上有益于广大百姓,也符合社会的需要,是积极可取的。但其从“

  性善

  ”说出发,认为凡有“不忍

  ”之

  心的统治者皆可赖此推行仁政,显然失之唯心;认为“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

  若民

  ”,则“放辟邪侈

  ,无不为已

  ”,也反映了孟子的阶级局限性。(3)强调统治者应仁义

  ,在义利问题上起表率作用

  。(列举数例)

  ①《孟子·离娄章句上》“

  君仁

  ,莫不仁;君义

  ,莫不义

  ;君正

  ,莫不正。一正君而国定矣

  。”

  ②《孟子·

  梁惠王上》记载了孟子与梁惠王关于义利的一次对话。引录如下

  :

  孟子见梁惠王。王曰:“叟!不远千里而来

  ,亦将有以利吾国乎?”

  孟子对曰:“

  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

  。王曰,‘何以利吾国?’

  大夫曰,‘

  何以利吾家?’

  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

  ……

  苟为后义而先利

  ,不夺不屠。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也

  ,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王亦曰仁义而已矣,何必曰利?”

  此段记载鲜明地表明了孟子重仁义轻私利,反对“

  上下交征利”

  的观点。孟子认为,如果国君

  、大夫和士子、百姓都只重私利而轻公义

  ,国家就会危险

  ;而如果重公义而轻私利

  ,国家就会长治久安。③《孟子·

  梁惠王下》记载了孟子与齐宣王关于“民为贵

  ,社稷次之,君为轻。”的一次对话。引录如下

  :

  齐宣王问曰:“汤放桀,武王伐纣,有诸?”

  孟子对曰:“于传有之”。

  曰:“臣弑其君可乎?”

  曰:“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

  此段记载体现孟子把是否行仁义

  ,作为评价衡量国君的最基本的标准。在孟子看来,“君有大过则谏

  ;反复之而不听

  ,则易位。”当君王变成失去民众的一夫时,甚至可以诛杀。这比起孔子的君君

  ,臣臣

  ,父父

  ,子子”之说

  ,可谓前进了一大步。

  (4)提出“

  舍生取义

  ”的观点

  《孟子·告子上》中有一段名言:“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

  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

  ,故患有所不辟也。

  ……

  ”

  此段记述

  ,孟子运用对比阐明了必须坚守正义的道理

  ,指出义之价值高于生命,赞扬舍生取义的贤者

  ,批判见利忘义贪图富贵享乐之人,引出舍生取义的重要命题

  ,是对孔子义利观的一大发展。

  (二)南宋时期:

  ——以“理欲观”为基础的“义利观”新释义

  在《论语集注·里仁章句》里,朱熹对“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的注文是“义者天理之所宜。利者人情之所欲。”“义者,天理之所宜”在朱熹的思想中,“义”即顺应天理之行为,“利”则是人欲的表现。

  以理欲观为基础的义利思想,反映出朱熹认为,凡是维持生存所需之外的利,都是应该被批判的,“天理人欲,不容并立”。

  (三)明清时期:儒贾

  ——儒家“义利观”之下的名利双收

  明清时期具有儒家理念的商人们,在把获取商业利益作为个人事业成功标志这一点上,与其他商人一致,然而在获取之道上,他们与其他商人却有很大不同。

  他们遵循“利以义取”的原则,在“义”、“利”之间做出明确地抉择,诸如重义轻利,以义获利、非义之财不取。

  1、明清时期商人的行业指导原则多是出自儒家的理念

  在明清时期随着商业的发展,出现了很多商书,在这些商书中,有相当多的内容是关于商贾自身的道德修养和价值判断的。如《士商类要》、《客商一览醒迷》:(例文如下)

  如要求商人“处财治事,须宽弘大度,……怀人以德”;要“存心合乎天理,正三纲,明五伦,拯困苦,解冤讼,行方便,息是非,恤孤寡,宽贫穷,不妒不奸

  ,毋虐毋强。”

  ——《客商一览醒迷》

  “贸易之道,勤俭为先,谨言为本”

  “凡人作事,先须克己无私,为客经营,勿以贪小失大。”

  “‘恕’之一字,固为求仁之要,‘量’之一字,又为行恕之要,未有能恕而无量者,亦未有有

  量而不恕者。是故恕当勉,量当学。”

  ——《士商类要》

  2、明清时期商帮重视儒家“义利观”在商业经营中的规范作用。(例文如下)

  “夫以父母之赀,远逐万里,而能一其利以操利,是善谋利也,以为利,子知之,吾取焉。抑以乡里之俦,相逐万里,而能一其利以同利,是善笃义也;以为义,子知之,吾重取焉。然而利与义尝相反,而义与利尝相倚者也。人知利之为利,而不知义之为利;人知利其利,而不知利自有义,而义未尝不利。”

  ——《明清以来工商会馆碑刻选编》

  山西票号要求入店徒弟们必须牢记:“重信义,除虚伪,节情欲,敦品行,贵忠诚,鄙利己,奉博爱,薄嫉恨,喜辛苦,戒奢华。”

  ——《传统文化与山西商人》

  3、明清时期儒商通过实践儒家的“义利观”来实现自己的理想。

  明清时期具有儒家理念的商人们透过大行义举等方式来表达自己对于社会的关怀。他们购义

  田、建学校、办赈灾、置义冢、施棺木、立祠堂,在闹灾荒时平价售粮、烧毁无法偿还的债券等等。在商品经济比较发达的苏南、皖南、闽粤等地

  ,多有这样的情况发生。

  三、儒家“义利观”产生的原因

  1、维护以忠君、孝父为核心的封建宗法等级秩序与伦理原则。

  2、儒家重义轻利观念的经济根源是小农经济下,生产力水平相对较低。

  3、儒学思想家通过道德规范来解决生产与需要的矛盾,以维护社会的稳定。

  4、儒家把树立群体意识作为调节处理个人与社会关系的基本准则

  四、儒家“义利观”的现实意义

  1.重义重德,重视发挥道德对社会稳定、发展的功能作用,对今天以德治国具有借鉴意义。

  2.重义轻利、尚义贬利实质是轻、贬个人对物质利益的追求,而强调维护社会、国家整体利益。

  3.仁义治国,规劝统治者不要与民争利,有益于人民休养生息与社会发展。

  4.重义讲德,诚实守信,有利于当今市场经济经营秩序的规范。

  5.重勤俭节约,重人格精神追求,有利于促进社会精神文明与个人道德精神的退步。

  五、模拟训练

  (原创)1、“义利观”是关于伦理道德(义)与物质利益(利)的关系及人们如何对待这二者的观点。阅读下列材料,完成相关问题。(25分)

  材料一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论语·里仁》

  “君子义以为上。”

  ——《论语·阳货》

  “君子谋道不谋食,君子忧道不忧贫。”

  ——《论语·卫灵公》

  “仁义而已矣,何必曰利”——《孟子·梁惠王上》

  (1)根据材料一,概括先秦时期,孔孟“义利观”的特点。(6分)

  特点:义是衡量人的品德高下的尺度;

  义是人的行为的最高准则;(义以为上)

  把义与利相对立,重义轻利。

  材料二

  “仁、义

  、礼、智岂不是天理?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岂不是天理?”

  ——《朱子文集》

  “义者天理之所宜,利者人情之所欲。”

  ——《论语集注·里仁章句》

  “饮食者,天理也;要求美味,人欲也。”

  ——《朱子文集》

  “天理人欲,不容并立。”

  ——《孟子·滕文公上注》

  (2)根据材料二,概括南宋时期理学家朱熹“义利观”的特点及实质。(9分)

  特点:朱熹的义利观以其理欲思想为基础,把仁义上升到社会、宇宙本体高度;

  追求维持生命以外的物质欲望视为与“仁义”相对、与天理不容;

  用体现“天理”的封建伦理“仁义”来节制人的欲望。(每点2分)

  实质:重义实质是重礼,是维护以忠君、孝父为核心的封建宗法等级秩序与伦理原则。

  (3分)

  材料三

  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形态的特征是以个体家庭为单位的自然经济。这种小农经济,生产规模狭小、分散,工具落后,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弱,生产力水平低,它创造的物质财富在首先保证地主、官僚统治阶层的消费之外,难以满足人民的基本生活需要。……由于在封建的经济、政治领域不能根本解决这一问题,因此须借助道德的力量,……儒学思想家努力从伦理道理上探讨解决的办法,主张以义抑利,要求人们不要追求物质利益的满足,努力节制自己的欲望,通过伦理原则、道德规范来解决生产与需要的矛盾,以维护社会的稳定。

  ——《辩证分析儒家义利观对市场经济的双重影响》

  (3)根据材料二、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儒家“义利观”产生的原因。(10分)

  原因:维护以忠君、孝父为核心的封建宗法等级秩序与伦理原则。

  儒家重义轻利观念的经济根源是小农经济下,生产力水平相对较低。

  儒学思想家通过道德规范来解决生产与需要的矛盾,以维护社会的稳定。

  (原创)2、阅读下列材料,完成相关问题。(40分)

  材料一

  植根于封建政治、经济土壤中的尚义贬利、以义抑利的“义利观”,经儒学思想家演绎,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经济观念:

  “不患贫而患不安”

  ——《论语·季氏》

  “不患寡而患不均”

  ——《论语·季氏》

  “

  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

  ——

  《论语·里仁篇》

  人们选择职业按“士、农、工、商”为序,商人即使致富,往往采取“以末致富”、“用本守之”的方法,大商人经商致富后须购买土地成为大地主,才能取得社会地位而步入仕途。

  ——《辩证分析儒家义利观对市场经济的双重影响》

  (1)根据材料一,概括儒家以义抑利的“义利观”在经济观念上的具体表现,并分析其产生的影响。(14分)

  具体表现:“安贫乐道”、“均平”观念、“利以义取”“重农抑商”。(任三点6分)

  影响:积极:利于保护小农经济;维护封建统治秩序;“俭以修身”,重人格精神追求。

  (6分)

  消极:抑制商业、手工业的发展。强化“士、农、工、商”的四民等级。

  (任1点2分)

  材料二

  宋朝南渡以后各种思想相继而起,用朱熹的话说即是“世衰道微,异论逢起”。学派中

  一度呈现“事功学派”(因兴起于浙江永嘉,又称永嘉学派)、“理学派”、“心学派”鼎足而立。“事功学派”的主张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第一,强调实践的重要性;第二,提出义理不能脱离功利;第三,主张“农商一体”;第四,主张“富国强兵”。朱熹曾不惜笔墨同“事功学派”的代表人物陈亮进行了长达数年之久的辩论,成为南宋思想史上有名的“王霸义利之辨”。

  ——《朱熹义利观评述》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事功学派”兴起的原因。(8分)

  原因:

  南宋始终与少数民族政权并立;

  经济重心南移,江浙地区经济发展水平高;

  南宋时商品经济发展水平提高,市民阶层获得发展;

  佛、道、理学、心学等流于空谈。

  南宋时期相对宽松的文化氛围。

  材料三

  山西票号要求入店徒弟们必须牢记:“重信义,除虚伪,节情欲,敦品行,贵忠诚,鄙利己,奉博爱,薄嫉恨,喜辛苦,戒奢华。”

  ——《传统文化与山西商人》

  著名徽商吴鹏翔曾经在湖北汉阳从事粮食买卖,当地发生严重灾荒之时,刚巧他从四川采购来的大米数万斤运到。

  然而,吴鹏翔并没有唯利是图,加价出售,而是坚持“悉减值平粜,”使“民赖以安”。因此,他获得了人们的广泛赞誉,“自大吏至郡县咸与嘉奖”,有口皆碑。

  明代有些商人“襟度旷达,乐施好义,当其意气所激,所挥置千金不顾”。捐资办学、兴修书院是徽商最乐于进行的义举,徽州盐商世家鲍氏宗族为当地府学重修提供资助,捐银达13000两之多。而鲍氏对紫阳书院的捐资,更是居于两淮商人之首。

  (3)根据材料三,概括明清时期商业发展呈现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成因。(12分)

  特点:诚信重义(或“利以义取”)是商人职业道德教育的中心内容;(6分)

  商人关怀社会(或商人捐赠经营所得回报宗族,回报社会)

  儒学的伦理道德与经营牟利有效结合;

  原因:“利以义取”的儒家“义利观”有利于建立良好的商业信誉;

  (任3点6分)

  明清时期商品经济发展水平高,竞争激烈;

  商帮的发展;理学的影响。

  (4)综合上述材料,概括在古代商业发展中儒家“义利观”作用的变化?对此你有何认识?(6分)

  变化:对商业发展从起到“抑制”作用,到促进商业发展。

  认识:儒家的伦理道德和价值体系具有普世性的特征,其在中国社会和文化中所具有的生命力就在于能够因时而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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