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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一读书心得感悟范本10篇【完整版】

发布时间:2022-10-17 19:25: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新大一读书心得感悟范本10篇【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新大一读书心得感悟范本10篇【完整版】

读书,从古至今,都是永恒的话题,读什么样的书,能够间接的看出一个人的品格,因此,读书体现品格,品格决定书的品质,然而品格又影响着人的一生。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新大一读书心得感悟,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新大一读书心得感悟1

艾米丽朗特是一位才华横溢但却英年早逝的才女,《呼啸山庄》是她生前写的的一部小说,这部小说在饱受万人争议后,最终散发出特有的光芒,这光芒令无数的读者为之折服。

在一片被野风肆虐的平原上,故事开始了,呼啸着的,常年不曾中断过的北风,把人带进了不可逾越的深谷,弯曲着的树木,就像这里的人,被摧残、扭曲。这里注定发生了什么,好奇心牵引着我继续往下看。

西斯科立夫一个被呼啸山庄主人带回来的孩子,在老主人死后,饱受打骂和侮辱。只有老主人的小女儿凯瑟琳不难为他,他深爱着凯瑟琳,但是由于自己的身世,在他们从小产生的美好感情上也因此蒙上了一层无法忽略的阴影。命运捉弄人,凯瑟琳最终嫁给了画眉田庄的青年埃德加,西斯科立夫气愤而又伤心的离开了这里。三年后他赚了一笔钱后回来,从此开始实施自己疯狂的报复计划。

在文章的后半部分,着重写了西斯科立夫的报复,他恨凯瑟琳,发誓要让她痛不欲生,但是当凯瑟琳一死,这仇恨就像火山般爆发出来,可以看出他对凯瑟琳的爱,这种成为了复仇的动力,它不仅报复了凯瑟琳一家,让埃德加在痛苦中死去,还霸占了他的财产,让埃德加的家人在痛苦中挣扎,多么变态的复仇啊。

似乎这一切都是冷酷无情的进行着,可我们仍然可以从这样的生活中看到人类不灭的希望与深挚的爱情缠绕在人们周围。文章的最后,饱受折磨的西斯科立夫在临死前放弃了对下一代的报复念头,人的本性回归善良。主人公像大自然一样野性无常深邃无边的爱深入人心,强烈的震撼着每一个人的灵魂。

一个受尽偏见和折磨的人用一生复仇的悲剧结束了。死前他在凯瑟琳生前住过的小房子里,呼唤着凯瑟琳在荒野上“孤单的飘荡了二十多年的魂魄”,带着笑离开了人世,到另一个世界与凯瑟琳携手而游。这也许是对他们爱的的延续,这也是他一直期待的一种与自己所爱的人长期的无忧无虑的相处下去,没有世俗的各种条规约束他们,更没有别人的冷言冷语与白眼,只有彼此的真爱在一起,心与心的结合。

生活需要我们认真把握,去体会,现实的生活也许并不像小说中的那样黑暗。人心是肉长的,人性是善良的,生活中的挫折本应是磨砺魔力我们的工具,我们应让挫折丰富我们,完美我们,而不是要让挫折打破我们前进的希望,也不要因为“敌人”的打击而永远活在恨之中,让我们怀着一颗热忱的心去拥抱美好的未来吧!

新大一读书心得感悟2

一本散发着油墨香的《呼啸山庄》很快就读完了。看着它静静地躺在我面前,竟欲罢不能。再重读,却又是满怀遗憾地合上了书本,不论我再读多少遍,却都是同样遗憾地合上书本,恨不得自己为主人公铺设一条完美的幸福之路。

希斯克利夫和凯瑟琳的爱情是起于平淡之中,又在疯狂中谢幕。可是,一曲终了,站在一旁谢幕的只有希斯克利夫一个。当舞台上显示全剧终的时侯,希斯克利夫在萦绕着凯瑟琳气息的环境中合上了他的双眼,而一对小的凯瑟琳和希斯克利夫的甜蜜爱情又再一次上演。

也许,只是在狂风暴雨中的爱情才够激烈,才真正令人难以忘怀,可是平淡中的甜蜜又何尝不夹杂着淡淡的哀愁与彷徨?身份的悬殊,主人的阻挠,希斯克利夫难以与自己相爱的人过自由和无拘无束的生活。如果不是变故,如果不是爱情的挫伤,如果不是这仇恨的力量,希斯克利夫又怎么会生长到这般强大?

也许是上天的造化弄人,让这对热恋中的情侣因误会而分开,却又在近似痴狂的爱与恨中艰难地找寻着对方爱的痕迹。希斯克利夫用自己自私的爱毁了凯瑟琳,毁了自己至爱的尤物,也毁了自己苦苦想要找寻的爱的足迹,毁了他用爱构筑起的仇恨而坚定的信念。他想向凯瑟琳复仇,但是,当凯瑟琳的躯体渐渐冰冷的时候,在他的心里,是宁愿她痛苦地醒来。他蓦然回首,爱人已悄然远去,尽管明知生也不能在一起,因为她已是别人的妻子,但却远比天人永隔来的更好些。活着的时候,像刺猬一样竖起了全身的刺想要伤害对方,却在天人永隔的那一刹那选择原谅。对将死的人来说,死是一种多么大的解脱,死了,所有的爱和误会都不存在了。可是她有没有想过,死是对对方的一种的自私。而他啊,在她死了之后,没有顽强的抗击,永远只能寂寞地品尝着相思的味道,却永远无法触到自己的爱人。

这爱情啊,究竟是谁犯了错,当一切阻隔都黯然退去的时候,又不敢相信,这才是真正的爱情的结局。爱像狂风来袭,涌入心底;恨却像骤雨,把梦击碎了一地。爱情,不在乎谁是谁非,谁对谁错,一切,都像是上天的安排。再强烈的抗击也无法撼动既定的事实,岁月是的磨合剂,能够渐渐抚平人内心的忧伤,愈合伤口,但却永远消不了心中的那块疤,到恰当的时候,它还是会慢慢地裂开,给人以彻骨的痛。

可是,这都是为爱情所受的伤。尽管受伤,希斯克利夫还是不能放下对凯瑟琳的爱,可能这就是沉醉入迷的爱吧,唯有真爱才能做到如此。有人说,为爱情所受的伤都是甜蜜而难以忘却的,可能这就是希斯克利夫不断想着凯瑟琳,寻找着凯瑟琳,深受着它的折磨却始终不肯也不舍得放手的原因吧。

呼啸中,爱与恨交织,却,紧拉着不肯放手。

新大一读书心得感悟3

《呼啸山庄》以一个陌生人闯入山庄为序幕,拉开一段故事的讲述。故事经历了大致三个阶段:人性的崛起,人性的堕落,人性的复苏。这本小说,以三个人的恋爱为主体,横纵发展。

如果当初女主人公遵从自己内心的想法,与彼此相爱的地位低下的玩伴结合,也不会有后来的悲剧。女主人公在有钱的文雅的好看的绅士的儿子的追求下,迷恍了双眼,陷入了苦恼。每把这两个不能相提并论的男子对比一番,就觉得自己应该而且只配嫁给绅士的儿子。但是她还是会无端的忧郁,另一个声音时常响起:“我是爱他的,虽然他肮脏粗鲁贫穷,是的,我是爱他的,我们是这样的相似。”"我们是一个人,他就是我。他就是我。""即使我想嫁他也是不可能的,哥哥不会同意,所有的人都不会认同,他是那样的穷,不可能给我幸福。"我嫁给我文雅的朋友,我就可以帮助他,是的,我成为女主人,我就能够帮助他。"最后的想法似乎淹没了她,她决定接受求婚。就在那晚,他的玩伴消失了。

婚后生活是很幸福的。他很爱她,尽一切能力爱好她保护她。虽然她在内心里,还是时时惦记着她的玩伴,想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可她怎么也找不出不爱她现任的丈夫的理由。他实在太好了。这十多年也许是她人生中最平静最美好的日子了。

多年后的某天晚上,她所盼望的伙伴回来了,现在就在她的楼下正要来看她。据说他赚了很多钱,成为了富人。她不知道,对于将要面临的一切苦难她是毫无准备的。他们重逢了,激动兴奋责备哀怨,占拒了彼此的胸膛。无视她丈夫的感受,她在大厅里接见了他,爆发的感情弥漫整间房,她是那么的高兴。而她丈夫却感到不幸即将到来。

积压多年的感情,在两人之间迅速的膨胀。在接下来的一段日子里,相互感情的倾泻已严重的引起了她丈夫的不满,以至不得不提醒她深爱的妻子。

一开始面对她已有的婚姻,双双就陷入了痛苦之中。在他玩伴的眼里,她丈夫是个可恶的人,复仇的心理开始萌生。她夹杂在两个男人之间,两个男人的怒视争吵打斗,已让她痛苦不堪。爱情的双方折磨,沉重的压在了肩上。不久,纤细的身体更加孱弱,苍白的面孔更加苍白,加上有孕在身,一病不起了。为了更好的保护她,她丈夫觉得只有一个办法就是不许她和那个可恶的家伙见面。不然那个人会害死他深爱的妻子。

死亡悄悄来临。趁她丈夫外出的当儿,他来到了她的面前。这一次会晤,两人表现得都很温柔缠绵。她躺在他怀里,他紧紧的拥着她,在花园里一起看日落。丈夫的脚步声已迫近,仆人的提醒声已越来越焦急。此刻,他们什么都不管了,也不怕了,就这样拥着。她睡着了,嘴角挂着幸福的微笑。呼吸平息了,她晕了。突然一切轰闹起来,一时慌乱的他正正的立在那儿,看着他丈夫把她抱进卧室,安排一切拯救措施。这两天他一直躲在她家的树林里,察看着一切动静,没日没夜的担心着焦急着,基本上不吃也不睡。他不知道,那次的见面竟会是永别。她走了,留下了一女婴。

后来他无数次在深夜来到她的坟前,呼唤她的名字,还扒过坟,一切都完了。在他心里,只剩一个念头就是疯狂的复仇。开始了人性的堕落。把他的愤怒全发泄在他们的下一代,完全没有了人的血性。虐待,压制,殴打,啸山庄变成了可怕的地狱,布满了阴霾。直到他死后,一切又变得活泼愉悦起来。

一切美好的,不美好的似乎都因爱而生。能够说什么呢?

新大一读书心得感悟4

读完《呼啸山庄》,合上书本,心生一种感慨:心怀仇恨的人是永远得不到快乐的。

对于希刺克厉夫,到底是应该怀着一颗怎样的心来读他呢?是可怜,可恶,还是可气?可怜的是他这样一个吉卜赛的弃儿在呼啸山庄里备受冷眼和唾弃,就连和他相恋的凯瑟琳最后也要离他而去。我觉得,造成希刺克厉夫那种阴险、冷峻性格的原因,和他从小所处的那种毫无人情味的环境有很大关系。可恶的是当他外出支付再次回到山庄时,他去对周围的人开展一连串的报复,令人不寒而栗。他对凯瑟琳极端的爱转变为极端的恨,他恨林惇,恨辛德雷,他想尽一切办法是他们遭受痛苦,甚至无辜的凯蒂也要卷入这场可怕的无休止的复仇中来,成为希刺克厉夫复仇的工具。可气的是希刺克厉夫对自己的亲生儿子也没有尽到一丝做父亲的责任。他只是把小林惇当成自己豢养的小兽,得到了画眉山庄之后,他爱的人或许只有他自己,又或许,他连自己也不爱。他的一生,只是活在无休止的仇恨当中。他的残酷与执著换来的只有孤独终老这个结果。希刺克厉夫死了,他和凯瑟琳的灵魂终于不再孤独,而在黑夜的旷野上,山岩下散步。

作为小说的女主人公,在凯瑟琳的身上,我看到了她的踌躇和疯狂。面对希刺克厉夫和埃德加,究竟是选择带给她无尽快乐和烦恼的他?还是选择文雅沉静的他?我觉得凯瑟琳最终的选择是对的,希刺克厉夫的性格过于阴险冷酷,他极强的自尊心下面掩盖的是可怕的自卑。他不容许任何人和他分享凯瑟琳。但是,凯瑟琳不属于任何人,她是一个完完整整属于自己的人。所以,希刺克厉夫和凯瑟琳悲剧的结尾像一杯烈酒,而埃德加则更像一杯醇厚的茶。他的性格要平和许多,我觉得只有他才能包容凯瑟琳飞扬跋扈的性格,而且,他们俩的社会地位,所接触的人和事、对事物的看法都有很多相同的地方。只有这样,爱情才能走得更远。

凯蒂在埃德加的呵护下健康的成长,在她的身上,同样具有凯瑟琳那种敢爱敢恨、反压迫、争幸福的精神,她是一只自由不羁的野马。敢于追逐自己想要的幸福,喜爱林惇,她就想尽一切办法和他见面、通信。当发现胆小懦弱、永远寄生在父亲的温室中的林惇并不适合她时,便勇敢的放手。她小小年纪便遭遇那么多的变故:父亲离世、被迫嫁给林惇。画眉山庄也被希刺克厉夫抢走,随后林惇也死去,但这些遭遇并没有将她打垮,她仍然坚强乐观的活着,认真过好每一天。最后,她和质朴善良的哈里顿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故事在女仆的回忆中开始,又在回忆中落下帷幕。只要我们乐观坚强的过好每一天,相信每一个故事都会有一个幸福快乐的结局。

新大一读书心得感悟5

距离上次初读钱钟书老先生的《围城》已经过去了一年多的时间了。回忆起当时,我大概总共花了四十三天才读完这本书,其间我有放下过很多次,自然也重新拿起过很多次。《围城》给我留下的最深印象不是书中所讲的爱情道理,而是钱老先生笔尖的灰色幽默,以及全书好似阴暗角落那潮湿不已的环境氛围。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句话一点不假,对于一本名著来讲,每个人读出来的感觉自然也是不同。比如,有过婚姻关系的人看过这本书之后,会感慨于其间对于婚姻关系的剖析是否到位;又比如,像我们这种二十左右的青年在面对所谓感情的选择时,或多或少每个人都有的胆怯和冲动。我其实不知道怎么去确切形容出这种感觉,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个胆小鬼吧。比如方鸿渐在丈人的资助下出国留学,却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没得到毕业证。他因为心中的胆怯,害怕回乡之后脸面全无,倒落个把柄,便挖空心思在办假证的人那里买了个“德国克莱登大学”的假文凭。现在的人又何尝不是这样呢,为了得到那其实似有若无的尊敬,而昧着自己的良心去做一些莫须有的事情。我从来都认可一句话:“一个谎言从出现开始,便就需要无数个谎言来圆了。”不知道那时候年轻的方鸿渐又是否会知道自己竟会用一生的幸福为代价来逃避这个谎言呢。

再者,我想到了方鸿渐乘船回国途中遇见的鲍小姐。那位鲍小姐可真是个尤物,用现在网络上的话来讲,就是那种“很会撩人”的女人。在船上的风情万种,热情又抗拒,自然是让男人欲罢不能的。鲍小姐代表肉体和诱惑,在方鸿渐自以为是的世界里,以为自己就可以得到自己梦寐以求的东西了,可是鲍小姐却匆匆道别,给他冷不丁地留下了一个决绝的背影。其实,这个时候,另一个女人也早已经出场,那便是苏文纨。方鸿渐假文凭的秘密在她眼里便是一眼就能看穿的事,可恰恰好,是她这样优秀的女性没有看懂的是:就算握住了一个人的把柄,就算自己优秀至极,该不会喜欢你的人,还是不会为你动情。而赵辛楣作为苏小姐的仰慕者,我也丝毫看不出他的真情。似乎,也就好像对一个感觉自己永远得不到的东西的贪恋,一旦有了白玫瑰,红的便也是墙上的蚊子血了。不过,有一点我是十分赞同苏小姐所说的:“长期的认识不会日积月累地成为恋爱,好比冬季每日的气候罢,你没法将今天的温度加在昨天的上面,好等明天积成个和暖的春日。”她和赵辛楣之间的朋友之情,永远不会再有什么别的变化了。有好感其实是一瞬间的事,日久生情的情其实很少是爱情,日久不能生的情便就像一池秋水了。后来,方鸿渐阴差阳错地遇见了唐小姐。在他眼里,唐小姐是完全不同于鲍小姐的火热,也不同于苏小姐的清高。唐小姐是可爱的,就像一团火点燃了方鸿渐心里爱情的导火索。但是,他又害怕,害怕自己的付出会无疾而终。最终,因为他的胆怯,而让洞察事理的苏小姐从中作梗,让这段感情无疾而终。在唐晓芙眼里的另一半,应该是空白的。她有权利占有他的过去、现在和将来,这未免对男人来讲太不公平了。唐小姐未免也是少了思量,多了一丝冲动,但若不是她这么直白和敢爱敢恨,自然也少了方鸿渐的青睐。可是钱老先生又说了:“爱是曲折又伟大的情感,绝非那么轻易简单,假使这样就会爱上一个人,那么,爱情容易得使自己不相信,容易得使自己不心服了。”

有人说,男人是先暗恋过白莲花,亲吻过红玫瑰,最后选择了康乃馨。在三闾大学任教期间,方鸿渐认识了孙柔嘉,孙柔嘉其实给我印象并不很深刻,有的便是她在婚前婚后的变化。也许那句人们认为所谓写爱情与婚姻的金句“城外的人想进来,城里的人却想出去”就是从这里发掘的吧。孙柔嘉在婚前的楚楚可怜、不谙世事,都在婚后变成了精明与算计。那流泪沾湿的枕头,是她的不甘和不安以及占有。从恋爱到确定关系到结婚,他们一切都进行的太快了,后来的后来,方鸿渐才渐渐看清了她的本性,其实我不怀疑方鸿渐真的喜欢过孙柔嘉,因为孙柔嘉最后的扔梳子,一定是伤了他的心。可惜,方鸿渐根本没来得及审视自己,没来得及懂得什么叫soulmate的意思。伴侣,在我心中,不应该只是会过日子的。更重要的在确定终生之前_不离十地了解,以及精神的平等和契合。我不了解婚姻,这实在是一门很大的学问,可我相信爱情。更愿意相信这个世界上会有因为爱情而结合在一起的婚姻。也许钱老先生想说的是:要想一个人永远爱着你就千万不要与其结婚,结婚就如同身陷围城,娶到的总不是自己的意中人。

所以,“一些人总想看看这座山的后面是什么,然后翻过了这座山才发现后面不过又是一座山,而且那边似乎还没有这边好。”

而,“我们一生对最亲爱人的想念,加起来恐怕还不到一分钟,此外,不过是年头在他身上瞥过,想到而已。”

城里城外,各色行人匆匆。我们有理想,不知道理想会不会归于现实。钱老先生把几十年归于方鸿渐的几年里,就好像一个人的灵魂死在了三四十岁的时候一样。这样的灰色幽默,其实我是暂时不怎么懂的。就好像我在城外,真的很想进城去看一看。而进城之后,我会不会又想出来了呢,又不可知了。人真的是很孤独的动物,会虚伪得说不出完全的真话,会为了生活而隐忍委屈只为不丢了脸面,会为了陪伴而仓促地以为自己爱上了一个人。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方鸿渐,每个人心里也会有一个苏文纨,每一个人心里都住了个唐晓芙,每个人也有着孙柔嘉,这就是人性。虚伪胆怯,嫉妒强势,直白任性,精明算计。每一样都逃不过钱老先生的眼睛,太深刻了。

欲望,对于我们而言也许真的太虚妄了,有时候你的得到就是另一种失去。这样无止境地追逐,我们总该是会付出一定的代价。也许我们看透的越多,会变得更脆弱。沙盘里的城,置身其中自然难以进进出出,但若是抬起头俯瞰全局,自然就更容易找到那所谓的路了。

欲望不可怕,可怕的是你不知道你的欲望究竟是什么,你看不透,自然会害怕。看清看清自己的心吧。

一切都很好,星星的陨落也会有光,第二天还会有太阳的升起。一切都很好,此起彼落太正常,一切都有着希望。

我一直都很想再看一遍,因为每读一遍,我相信都能有着不一样的感触。

可我又想再等久一点。

新大一读书心得感6

很早就听说过这么一句话: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来。但是,很可惜,总是没有机会拜读这句话的出处——钱钟书先生的《围城》。

前些日子,终于鼓足了勇气,翻开了这本心仪已久的著作。这本书给我留下了两大映象。首先就是书中处处可见的比喻,在者就是那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正是这两点,让我对此书着迷不已。先来说说此文中到处可见的比喻吧。这可是我对这书着迷的一个重要的因素。真是不知道钱钟书先生脑中还有多多少少这种巧妙的比喻。他总是可以把两件看似毫不相干的事情联系在一起,而且是那么的贴切。用好水果比喻女孩子的脸,用政治家的大话比喻女人的大眼睛,用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比喻那张假文凭,新鲜!也正是这些不失时候的恰当比喻才给了书中这个本为尔虞我诈充斥着的世界一丝光点。这些比喻中有许多的典故,也许只有向钱钟书先生这种学贯中西,博古通今的文人,才能把典故用的那么得心应手,用的那么生动幽默吧?!这人物当然是一本好书不可或缺的因素之一。

《围城》中涉及的人物可谓是“种类繁多”啊,简直是五花八门,什么教授、司机、银行经理、妓女、助教等等等等。但是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特点。比如满口道德,却又满腹封建半旧遗老的李梅亭;虚伪庸俗,在情场上耍尽手段让众多男子拜倒于她石榴裙下的苏文纨;俗不可奈的胖子“大诗人”曹元朗……正是这各色人物,真实再现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知识分子灵魂的空虚和精神上的病态。但在这众多的配角中,主角的个性是最鲜明突出的。此书中的主人公方鸿渐可是给我留下了及其深刻映象,似乎他的每一次出场都会给我一种新的认识。

读过此书的人都知道,方鸿渐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但是他为人不求上进,游戏人生,最要不得的就是此人极度虚伪。买了假文凭,却从来不向别人炫耀;明明不愿和苏小姐白头偕老,却又扭扭捏捏,屡次给苏小姐希望。似乎每一次的谎言,他都会因为自己良心的谴责而为自己量身订作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来说服自己,而且他总是能够那么成功的将自己骗过来。说谎就是说谎,但又偏偏和良心扯上了关系,真是有点不伦不类的。要不索性就是不要讲良心了,干脆就把那些不光明的事给发扬光大了吧,免的自己弄的两边都着不到边。

但也许这就是他玩世态度的表现吧,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会被一圈一圈的“围”起来。但是,在这种种的缺点之中,他还是有那么一些可称道的正直。尽管他是出国国的“先进知识分子”,但他对外国侵略者对中国带来的破害也是直言不讳的。在阴差阳错的演讲之中,他强烈批判了外国侵略者向中国引入的鸦片和梅毒,说这是最不合理的,这样一来,显的他还有那么点让人赞同的地方。

总之,这写让人不满却又不缺一丝可爱的人物正如钱钟书先生在序言中写到的:在这本书里,我想写中国社会的某一部分,某一些人,写这些人,我也没忘记他们是人类,只是人类,具有两足无毛动物的基本根性。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正在此吧,这书中的主人公不光是三四十年代知识分子的缩影,也是现在,甚至是将来,社会中某些知识分子的预见。而书中的社会也正是不论什么年代的人都不愿正视的社会。

新大一读书心得感悟7

何谓“围城”?钱钟书的夫人杨绛曾给黄罗芳一张纸条,阐明了“围城”的丰富内涵,上面写道:《围城》的主要内涵是:围在城里的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大都如此。主人公方鸿渐从欧洲留学回国后,进出事业、爱情、家庭三座”围城”,屡屡抗战,最后仍免不了失败的命运,书中还塑造了另一些“归海派”人物和国内的知识分子,如空虚无聊的赵辛楣,矫情浅薄的苏文纨,纯真可爱的唐晓芙,巧于心计的孙柔嘉,虚伪卑鄙的李梅亭。钟书先生对于人物的描写刻画深入人心,运用心理描写与讽刺的语言和巧妙的比喻,入情入理的发掘了人物的隐秘心理。

性格决定命运,我想是这样的,书中的主人公方渐鸿就是这句话的真实写照。他虽然善良,但又有些懦弱,缺乏原则,甚至还带有一丝玩世不恭的态度,正是因为这种性格,使他身陷“围城”。其实,“围城”都是自己创造的,他想成为大人物,这出发点是好的,但他只想去改变环境,并没有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在那个时代,作个大人物不容易,必须有高尚的品质和情操,要具备很多优点,用自己的人格魅力赢得他人的尊重。或者利用旁门左道,利用手段,做一些自己都觉得对不起自己的事情,让自己成为一个“坏蛋”,成为一个臭名昭著的人,也是成名的方法,可是又怎么样呢?而方鸿渐,他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面对自己的欲望,他有些亦正亦邪,他一直在两者交界处游荡。正是这种性格,使他身陷自己为自己创造的“围城”。

再看一下我们现在的社会,何尝不是与围城相似。在竞争愈加激烈的今天,更多的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和虚荣所困。这本书恰巧揭示了人的心灵最深处的罪恶。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躲在黑暗的角落里,或攻于心计,明争暗斗,甚至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人们在贪婪和欲望的驱使下变得可怕。这本书,更是我们清楚地认识到欲望和利益的可怕。

其实,有时我们也会身陷“围城”,但更多都是我们自己为自己创造的。“如果你失败了,就说明你还不够强大,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吧!”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想要成功,只能改变自己。只能是我去适应环境,环境并不会来适应我。想要打破自己身边的“围城”很简单,凡事应更多地站在客观的角度去考虑,多找找自身的原因。

作为学生,在我们现在习以为常的学习和生活中,时代赋予我们的激情与梦想,都被禁锢了。人们的想象力呢?更早就在小学的时候就被扼杀了。我们所拥有的快乐呢?激情呢?难道被牢牢地压在书本的下面了吗?难道已经被老师和父母禁锢在了为我们所见的小屋里?我们从小不就已经住进了“围城”了吗?

中国式的教育就像一堵无影的墙,强化了我们的生活模式,禁锢了我们的思想。但是千万不能偎依在它的怀抱中,要学会摆脱,冲开这堵无影的墙。那么,才不会成为被层层筛选剩下的畸形心理的学习机器,成为所谓的“国家栋梁”,这样才不会被束缚住,才可以追求自己的梦!成为真正的祖国的未来,成为新的希望。

《围城》已读,生活仍在继续,围城如社会,故事如生活,但愿:我的社会不是围城,我的生活也不仅是故事。

新大一读书心得感悟8

在读的过程中,很多次面对“围城”这两个字时,想用两个更明快的词进行诠释,偶尔看到孙琮先生曾通过联系钱钟书先生的一生的遭遇用“困境”二字作“围城”的解释。我仔细品味觉得很有道理。因为当你进入围城之后,你就似乎陷入了困境,一切完全不在你的意识支配之中。

《围城》写的是一群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留洋回国的男女学生,在婚恋的围城里冲进去又逃出来,逃出来又冲进去。但是,他们在复杂的婚恋角逐中,却又陷入了命运浮沉的人生的围城中,不得不在生活职业的角逐中勾心斗角,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大围城”的禁锢中展开了一场又一场慑人心魄的心灵的角逐。从而更深地陷入了“灵魂跌宕”的精神的围城。这重重叠叠的围城编织成一种超越时空的现实。这些男女学生中最为典型的奔波于围城内外的应是男主人公方鸿渐。他是一个并不高大也不渺小的普通的读书人。他不同于其他小说中的主人公,要么善良要么丑恶,他的性格充满了矛盾。他作为青年知识分子,主要的生活是在学校度过的,由于涉世未深,他的性格中又有正直的乃至天真的一面。他对李梅亭的嫌恶,对韩学愈的怀疑,他和赵辛楣在谈话中显露出来的真知灼见,都表现出他正直的一面。但在另一方面,在学习中获得的知识在他的虚荣心的推动下,也萌发出他性格中虚假的一面,面对别人对自己这个假博士的吹捧,他感觉“身心庞然膨胀,人格伟大了好些”。他对待鲍小姐采取玩世不恭的态度,“他们的交情像热带植物一样飞快的生长”。

但从另一方面看,他对爱情又采取非常认真的态度。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方鸿渐的性格中很自然的有知识分子常有的那种清高和孤傲,但也有自卑懦弱的一面。在和孙柔嘉闹矛盾后,知道李妈已打电话去叫柔嘉的姑姑来,便决定离家。柔嘉见丈夫这样退却,嘶声说:“你是个coward(胆小鬼)。”这样一个性格复杂矛盾的人也尝透了处于围城状态的滋味:不断地追求走出生活的空虚,追求变为现实之后随之而来的不满足和厌烦,又出现了新的更大的空虚。他因为未婚妻的死而从包办婚姻中逃出来被送往欧洲留学。但他却荒废了学业,以至于最后不得不从爱尔兰人手上弄了个假文凭回国,之后他陷入了爱情和事业的双重围城中。在这座围城中挣扎的他最终选择了平实的婚姻和事业,然而最终又再次陷入困境,这次他未能逃出来,变得一无所有。

看完之后,轻轻地把书合上一个人坐在偌大的静寂的图书馆里深思。其实这座围城和围城中的人们的心态,不只属于方鸿渐和他的同时代的人,它属于生活在现代文明中的每一个人当然也包括现在的我们。一直以来我们都在奋斗,渴望进一所重点中学,渴望考上大学,渴望找一份薪水高的工作,渴望拥有幸福的家庭。每一次进入所期待的目标时,又仿佛陷入了新的困境,充满空虚,又向更高挑战,希望逃出过去的一切。周而复始我们筋疲力尽。但我在看完《围城》之后告诫自己决不能像方鸿渐那样被困在围城之中,应该像更多的一生不断的奔波于围城内外的人一样,尽管城墙上满是荆棘,也决不退缩,正如路遥《平凡的世界》中的孙少平一样虽也奔波于一个个围城内外,但最终恪守自己的信念,寻找到一个朴实的归宿。

新大一读书心得感悟9

走进我校恬静的图书馆,脚步下意识地停留在世界名著一栏前,一本红色的“书脊”映入我的眼脸,情不自禁的拿出这本书,轻轻地抚摸,《红与黑》三个字豁然在封面的中央,脑子里一下闪现出于连的影子,这个在中外文学长廊人物画像的“向社会宣战的不幸儿”,怎样与红色和黑色两种颜色联系在一起呢?也许是书的题目吸引了我,还是什么原因,我只借了这本书便匆匆离开,只想一口气读完,好明白为什么,然而读书是一件“谋心”的事,急是不可取的,归根结底,是要让我们的灵魂得到安顿,心智得到开启,精神得到寄托,情操得到陶冶。这本书我读了三遍大约用了一个月,才体会到一点味道,品得对不对味,我自己一点感受而已。

我首先了解名著的背景,这样有助于我更透彻地理解原著的深刻内涵。《红与黑》起初的标题为《于连》,1830年定名为《红与黑》,并有副标题“1830年纪事”。称之为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奠基作,是因为它最早体现了这一流派的基本特征。小说直接吸取现实题材,反映现实斗争。1827年的《法院公报》上登载一个27岁的青年家庭教师枪杀了自己的女主人的案例,启发了司汤达,但小说的故事已与生活中的案件有了很大的不同,作者用他长期以来对复辟王朝时期生活的观察,联系当时的实际,注入他对社会矛盾的认识,使《红与黑》成为一部反映复辟与反复辟斗争的形象历史。作品中的“红”代表了充满英雄业绩的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特别是拿破仑皇帝;“黑”代表了教会恶势力猖獗的复辟时期,还有的认为“红”与“黑”,代表着军装与道袍,宝剑与十字架,军人的荣耀与僧侣的黑暗,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__年左右的历史,探其历久不衰的缘故:大概为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吧!由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同时受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抗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现实夭折了。

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的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圣经》背得滚瓜烂熟,作为踏入上流社会的敲门砖。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由一个叛逆者到忠实走卒,更深刻地突显了于连在不可抗拒的大环境洪流中的浮沉挣扎。这个大环境就是一八三○年的法国:叱咤风云的拿破仑一蹶不振,激动人心的革命风暴成为过眼烟云;封建贵族又卷土重来,建立了复辟王朝。那时候的法国,想要出人头地的年轻人只有两条路可走,一个是从军,一个是当神父。于连真可谓:成败一本书,生死两女人。或许每个时代都有这样的年轻人吧!我觉得没什么,什么样的社会造就什么样的人,人人都想小资,都想有所建树,无可厚非。我最喜欢的一句名言,就是司汤达的"活过,爱过,写过"。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说“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新大一读书心得感悟10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著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爱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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