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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谈心谈话制度9篇

发布时间:2023-07-31 14:44:01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领导班子谈心谈话制度

  

  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在现在社会,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干部谈心谈话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干部谈心谈话制度1为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及时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动态,打造和谐型机关,不断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凝聚力、战斗力。经研究决定,建立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

  一、谈心谈话对象及分工

  谈心谈话对象:全局干部、职工。

  谈心谈话分工: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原则上采取一级对一级,分级负责的办法。班子成员及各科室、稽查队、检验检测中心主要负责人由局长负责谈话,中层其他人员由分管局长负责谈话,一般职工有由中层负责人负责谈话。

  二、谈心谈话内容及要求

  (一)谈心谈话内容

  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的内容可根据不同对象,不同情况而定,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

  1、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

  2、肯定谈话对象的基本成绩,对谈话对象提出希望、要求和努力方向;

  3、听取谈话对象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4、其他认为必须谈话的事项。

  (二)谈心谈话要求

  1、思想重视。把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作为“争先创优”活动的重要环节,作为加强沟通、增进团结的有效手段,自觉开展相互谈心活动,当面征求意见和建议,查找差距与不足,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和处理

  意见,为今后工作的开展打好基础。

  2、目的明确。谈心谈话活动目的就是“摸实情、出实招、求实效”。要本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积极态度,营造“开诚布公纳诤言、畅通言路征良策”的良好氛围,坦诚地提出意见、措施和建议,为今后工作出谋献策。

  3、力求实效。把谋求实效作为谈心谈话活动的落脚点,一是加深干部职工在各自工作中开争先创优、唯旗是夺的争先意识;

  二是强化中层以上干部抓好职工队伍建设,在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责任意识;

  三是进一步密切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与干部职工之间的关系,做到沟通感情、增进团结、互相提醒、共同进步、找准问题、形成共识。

  对谈话中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谈心谈话的同志要及时向组织汇报。

  三、谈心谈话方式

  谈心谈话采用定期谈心谈话与随机谈心谈话相结合,集中谈心谈话与个别谈心谈话相结合的方式。定期谈心谈话半年进行一次,分别于每年的6月份、11月份进行。必要时局领导可随时找干部职工谈心,主动征求意见。干部职工可以主动向局领导反映情况,汇报思想。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干部职工之间也要互相开展谈心,沟通思想,融洽关系,形成团结实干的良好氛围。

  四、谈心谈话制度落实

  本制度有局办公室负责解释和实施,并保证落实。

  干部谈心谈话制度2为进一步加强市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完善监督约束机制,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一)实事求是原则。从实际出发,本着对党负责、对组织负责、对工作负责、对干部职工成长负责的态度,既要肯定成绩,也要指出存在问题,明确努力方向。

  (二)以诚相待原则。开诚布公,坦诚交流,注重通过真挚的感情交流解决思想问题,通过坦诚的"工作交流解决实际困难,促进干部健康成长。

  (三)教育疏导原则。本着防微杜渐、治病救人的态度,适时提醒、告诫、引导谈心谈话对象,耐心说服教育,帮助其提高思想认识。

  (四)增进团结原则。以人为本,关心干部职工,讲究谈话方式,注意营造谈心谈话的民主氛围,通过增加彼此沟通,增进和谐团结,夯实干事创业基础。

  (五)及时高效原则。把谈话融入日常工作、日常相处中,干部职工出现工作偏差或者问题时,要及时谈话,讲究实际效果,避免形式主义,促进纪检监察队伍健康发展。

  二、谈话种类

  (一)日常谈心谈话

  日常谈心谈话是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和分管(联系)工作,对纪检监察干部分级开展经常化、常态化和全覆盖的谈心谈话。谈话一般以个别谈话为主,也可采取集体谈话的方式。有约谈意愿的干部职工也可主动向相关领导提出谈话要求。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两次。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谈心谈话:(1)在理解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精神以及市纪委监委的决策部署出现偏差的;

  (2)应对重大事件、完成重大任务不力的;

  (3)情绪低落或者工作、生活遇到重大困难的;

  (4)个人或者家庭遇有重大变故的;

  (5)在申请出国(境)或外出休假时;

  (6)在准备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

  (7)其他需要谈话的情形。

  2.谈话内容

  了解下属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及市纪委监委有关决策部署的情况,岗位职责情况和主要工作实绩情况,以及在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有关情况;反馈组织掌握的有关情况,提醒或者告诫下属存在的问题,明确改进的方向及整改措施,听取下属的意见建议等。

  3.组织实施

  日常谈心谈话按层级负责与分管联系负责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

  (1)谈话对象是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和各县(市、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的,由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作为谈话人。

  (2)谈话对象是县(市、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的,由联系的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作为谈话人。

  干部谈心谈话制度3开展谈心谈话,是发扬民主、增进团结、促进廉洁从政、推动质监事业和谐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为促进此项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特做如下规定。

  第一条谈心谈话的范围

  (一)领导班子成员之间。

  (二)班子成员和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之间。

  (三)班子成员和工作人员之间。

  (四)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之间。

  第二条谈心谈话把握的原则和主要方式

  (一)按照领导干部所分管的部门,实行一级抓一级、分级负责谈。县局主要负责人每年与县局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谈心谈话一次;县局其他领导成员每年与分管的科室、直属单位谈心谈话一至二次;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每年与工作人员谈心谈话一至二次。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也要适时谈心沟通。

  (二)集体谈与个别谈相结合。一般采用“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也可采取”一对多”、“多对多”的方式。

  (三)工作变动时必谈,受到表彰或处分时必谈,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出现矛盾和意见分歧时必谈,群众对廉政有不良反映时必

  谈,干部主动要求时必谈,退休时必谈。

  第三条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

  (一)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本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二)执行廉洁自律规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等情况。

  (三)提出廉洁从政要求、转告群众对其遵守廉政规定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反映、评议情况,对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行为,提出纠正和整改要求。

  (四)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意见,并结合实际,共同研究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对策措施。

  (五)了解和掌握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发现存在的缺点和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正的办法和要求。

  (六)征询对自己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帮助自己查找存在的问题,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

  (七)交流思想,倾听谈心对象呼声,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沟通彼此的思想和感情。

  (八)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化解相互间的分歧和矛盾,增进彼此间的熟知和信任。

  第四条谈心谈话的具体要求

  (一)区别不同对象谈。谈的重点和方式方法要因人而异、因势而异。对部门负责人开展启发式谈,对普通干部职工推行鼓励式谈,对缺点明显的干部职工进行诫勉式谈,对受到误解的干部职工采取慰问式谈。

  (二)带着问题谈。要选择适当内容,讲究谈心谈话方式,引导其说出真话、实情。要增强针对性,做到有的放矢,避免不着边际的空谈。

  (三)领导干部带头谈。领导干部要主动与干部职工谈,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讲实话,带头落实整改措施,为干部职工作表率。

  (四)做到三个结合。

  一是与提高认识相结合。通过谈心谈话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上来,统一到贯彻落实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中央的一系列重大决策上来。

  二是与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相结合。在着力解决问题的同时,为干部职工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进一步增强全系统的凝聚力,增强实效性。

  三是与推动工作相结合。要紧密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办公室负责落实谈心谈话的协调工作,并负责掌握领导干部开展谈心谈话的情况。每年年底,各级领导干部要把执行谈心谈话制度的情况作为年终述职(总结)的一项内容。

篇二:领导班子谈心谈话制度

  

  领导干部谈心制度

  为了更好地发挥谈心在统一思想认识、增进班子团结、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增强班子的整体合力中的作用,使领导成员之间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补充、互相谅解、特制定本制度。

  (七)干部在遵纪守法、廉政建设、思想作风方面出现问题或群众对干部在这些方面有反映时;

  (八)对领导干部考核、考察或民主评议后,需向干部通报情况、反馈意见时。

  三、对干部职工提出的谈心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安排时间,热情接待,及时了解干部职工所想、所愿、所盼。也可以深入到干部职工中,通过座谈会等形式进行____谈心。在谈心中要善于换位思考,以诚相待。要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思想政治工作原则。对思想认识问题,要循循善诱,耐心说服教育;对实际困难,要在政策和规定允许的范围内积极帮助解决。

  四、要把谈心做思想工作纳入领导干部述职中和部门、单位的年度考核中,检查落实情况。

  领导干部、党员谈心制度

  一、目的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开展广泛的谈心活动,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和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党员实践宗旨意识的重要体现。为更好地联系群众,沟通思想,交流感情,增强合力,服务群众,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三门峡矿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之间;领导干部对联系单位、分管的车间、科室领导和工作人员之间;党员之间、党员和群众之间。

  三、谈心活动的原则

  (一)真诚原则。通过围绕人生、信念相互坦诚地谈心交心,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二)务实原则。谈心活动要围绕本职工作,通过谈心统一认识,协调工作,了解体贴群众生活,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热情原则。谈心要主动、热情,以诚相待,不回避矛盾和问题,要讲真话、讲实话,做到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四、具体要求

  (一)矿____带头开展谈心活动,与党总支成员每半年至少谈心一次。

  (二)班子成员之间及对分管的科室、车间负责人要主动谈心。

  (三)发现问题或特殊情况及时谈:

  1、党员、干部在遵纪守法、廉政建设、思想作风方面出现问题或群众对干部在这些方面有反映;

  2、干部工作变动、职务升降;

  3、受到表彰、奖励或批评处分;

  4、在工作中遇到困难或挫折;

  5、家庭发生特殊情况;

  6、对领导干部考核、考察或民主评议后,需反馈意见等。

  (四)党员之间、党员和群众之间开展经常性的谈心活动,对谈心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做好解释、疏通工作,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通过正当渠道及时向上级汇报。

  领导干部谈心制度(三)

  开展谈心谈话,是发扬民主、增进团结、促进廉洁从政、推动质监事业和谐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为促进此项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特做如下规定。

  (一)按照领导干部所分管的部门,实行一级抓一级、分级负责谈。县局主要负责人每年与县局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谈心谈话一次;县局其他领导成员每年与分管的科室、直属单位谈心谈话一至二次;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每年与工作人员谈心谈话一至二次。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也要适时谈心沟通。

  (二)____谈与个别谈相结合。一般采用“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也可采取”一对多”、“多对多”的方式。

  (三)工作变动时必谈,受到表彰或处分时必谈,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出现矛盾和意见分歧时必谈,群众对廉政有不良反映时必谈,干部主动要求时必谈,退休时必谈。

  (七)交流思想,倾听谈心对象呼声,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沟通彼此的思想和感情。

  (八)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化解相互间的分歧和矛盾,增进彼此间的熟知和信任。

  一、公司领导干部要结合分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区的划分范围,在保持共产党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过程中,加强对所联系部室及单位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检查和指导。

  二、联系工作内容:

  1、指导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2、调查研究,监督检查,使联系点成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示范点。

  3、帮助联系点进一步找出工作差距,理清工作思路,解决实际问题。

  4、对联系点的基层单位生产经营状况,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交流分析。

  5、了解联系点职工的思想动态,困难职工的生活状况,以及存在的不稳定性因素,并予以研究解决。

  三、有关要求:

  1、公司级党员领导干部与基层党支部挂钩,做到参加基层党支部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学习讨论、心得交流一次,主讲党课一次,参加互评一次。

  2、科级党员领导干部与基层党小组挂钩,做到参加党小组组1织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学习讨论、心得交流一次,主讲党课一次,参加批评与自我批评(互评)。

  3、为保证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收到实效,凡挂钩的党员领导干部应定期深入现场和基层进行调查研究,了解情况,并及时将掌握的情况向公司党组织报告。

  四、挂钩单位

  领导干部谈心制度(六)

  一、参与联系点挂钩的人员

  参与联系点挂钩的人员由处、科级党员领导干部组成。

  二、联系工作的内容:

  1、指导开展保持____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2、调查研究、督促检查,使联系点成为保持____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示范点。

  3、帮助联系点进一步找出工作差距,理清工作思路,解决实际问题。

  4、对联系的基层单位生产经营状况、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交流和分析。

  5、了解联系点职工的思想动态、困难职工的生活状况,以及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并予以研究解决。

  三、有关要求:

  1、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与车间党支部挂钩,做到参加车间党支部组织的保持____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中心组学习讨论、心得交流会一次,主讲党课一次;参加互评一次;参加党支部组织的保持____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知识竞赛一次;参加党支部组织的保持____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演讲会一次。

  2、科级党员领导干部与基层党小组挂钩,做到参加党小组组织的保持____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中心组学习讨论、心得交流会一次,主讲党课一次;参加党小组组织的保持____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知识竞赛一次;参加党小组组织的保持____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展示一次;参加批评与自我批评(互评)。

  3、为保证保持____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收到实效,凡挂钩的厂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每阶段深入现场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掌握活动进度不少于二次,并及时将掌握的情况向党委报告;挂钩的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对上级党组织做到每周有工作反馈,每阶段有情况报告。

  四、挂钩单位:

  1、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至少挂钩一个基层车间级党支部。

  2、科级党员领导干部至少挂钩一个本单位基层党小组。

  2、科级党员领导干部与基层党小组挂钩,做到参加党小组组织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中心组学习讨论、心得交流会一次,主讲党课一次;参加党小组组织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知识竞赛一次;参加党小组组织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展示一次;参加批评与自我批评(互评)。

  3、为保证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收到实效,凡挂钩的厂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每阶段深入现场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掌握活动进度不少于二次,并及时将掌握的情况向党委报告;挂钩的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对上级党组织做到每周有工作反馈,每阶段有情况报告。

  四、挂钩单位:

  1、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至少挂钩一个基层车间级党支部。

  2、科级党员领导干部至少挂钩一个本单位基层党小组。

  [1]在百度搜索: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三、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对联系点支部党建工作的指导,提出工作建议,推进工作落实,促进支部党建工作的开展。党员领导干部每年指导支部党建工作不少于____次。

  四、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与联系点支部的党员开展谈心活动,交流思想、沟通情感、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对谈心发现的问题,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妥善加以解决。党员领导干部每年与支部全体党员开展谈心活动不少于____次。

  五、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争当表率,带头履行党员义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联系点支部的党员树立榜样。

  领导干部谈心制度(七)

  为了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抓联系点的意识,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的督促检查,提高联系点活动水平,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积极参与联系点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的全过程,统筹兼顾,分类指导。

  (二)严格落实“五个一”的要求,做一次专题辅导报告,上一堂党课,撰写一篇调研报告,交流一次学习心得体会,进行一次访贫问苦活动。

  (三)参加联系点党员____,认真听取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和民主评议的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群众进行通报。

  (四)督促联系点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解决突出问题。

  (五)掌握联系点党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各个环节的进展情况,认真负责地做好小结转段及最后总结工作。

  (六)帮助联系点党组织搞好建章立制工作,建立健全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

  (七)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帮助联系点理清工作思路,协调解决至少一件以上的突出问题,总结至少一个先进典型。

篇三:领导班子谈心谈话制度

  

  班子成员谈心制度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干___伍素质,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苏木乡镇、旗直各部门班子中科级领导干部。

  二、目的要求

  建立谈心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开展谈心活动,促使领导班子成员沟通思想,消除矛盾,查找差距,明确方向,团结协调,努力工作,更好地完成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谈心的形式和内容

  1、班子主要领导对部属的谈心。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正职之间至少每季要谈一次心。如有特殊情况,可根据情况随时随地谈。主要是部属在工作中出现问题要谈;发现部属存在缺点错误时要谈;部属之间产生分歧或矛盾时要谈;部属与自己意见发生分岐要谈,要通过谈话,使上下级班子成员之间消除隔阂,放下包袱,振奋精神,努力工作。

  2、班子成员对主要领导谈心。班子成员在工作中遇到困难、问题时,要找主要领导谈心,自己与主要领导意见不一致时,要找主要领导谈心,发现班子中其他成员存在问题,认为有必要同主要领导交换意见时,要将自己的想法向主要领导反映。

  3、班子成员之间谈。班子成员之间在工作中产生分岐意见、误会或矛盾时,要从大局出发,积极主动地找对方谈心,敞开思想,说明情况,互相交换意见,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中。

  四、谈话的方法

  1、一般情况下,谈话要采取个别谈话的形式。这样有利于消除顾虑,说话时,对方都能讲真话、讲实话,提高谈话的质量。

  2、有准备地谈。在谈话前,要把谈话时所要涉及到的问题调查了解清楚,做到心中有数。防止对同一问题的评价再次出现偏差,这样才能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

  3、先从自己身上谈。无论是主要领导还是下属都要先从自己身上查找原因,进行自我反思,要敢于主动承担责任,表明自己的态度,阐明自己的观点,最终

  达到互相帮助,互相信任,共同提高的目的。

  五、明确责任,加强督促检查

  1、班子的主要领导是谈心活动的主要责任人,因此,要带头开展谈心;带头通过谈心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解决班子成员中出现的问题;带头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促进谈心活动的深入开展。

  2、班子其他成员要积极主动地参与谈心。对主要领导和其他成员存在的问题,通过谈心,诚恳地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开展认真地互相帮助,对其他同志给自己提出的意见,要虚心接受,并认真改进。

  3、要将谈心制度的落实情况做为衡量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内容定期督促检查,对不认真开展谈心活动,不通过谈心认真解决班子成员中的矛盾问题,给工作造成影响的领导班子,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要通过开展谈心,使班子形成一个生动活泼,团结向上的良好局面,促进事业的全面发展。

  班子成员交心谈心制度

  为进一步关心爱护员工,了解员工的思想情绪,不断加强对员工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促进党支委和员工队伍的政治思想建设,增强员工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现制定员工干部谈心制度如下:

  一、谈心的范围

  1、党支部成员之间;

  2、党支部成员与员工之间;

  3、站长、副站长、见习站长之间;

  4、站长、副站长、见习站长与员工之间。

  二、谈心的原则和基本内容

  1、开展谈心活动要突出“四风”问题,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针对存在着不符合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问题,通过相互交心,坚定党的群众路线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开展谈心活动要紧密围绕公司的中心工作、党的建设、综治工作等多方面的主题。通过谈心,统一认识,协调工作,明确任务,从而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3、开展谈心活动要坚持实事求是、一分为二的原则。襟怀坦白,坦诚相待,既肯定成绩又不回避矛盾,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言者无罪,闻者足戒。

  4、开展谈心活动要注意把执行上级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和措施的情况作为重要内容。通过谈心,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有效地抵制___、___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腐朽思想的侵蚀。

  三、谈心的具体分工

  1、主要负责人要做到全年与场站其他领导干部谈心至少___次;

  2、班子成员之间开展谈心,每年不少于___次,结合每年一次的___会进行。

  3、班子成员和每个员工每年谈心不少于___次;

  4、主要负责人与每个员工每年谈心至少___次。

  四、谈心的要求和基本方式

  1、遇到下列情况时,应及时进行谈心和谈话。干部工作变迁、职务升降、退休时;干部受到表彰、奖励或批评、处分时;干部在工作中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干部家庭发生特殊情况时;干部在遵纪守法、廉政建设、思想作风方面出现问题或群众对干部在这些方面有反映时;对领导干部考核、考察或民主评议后,需向干部通报情况、反馈意见时;干部主动要求谈心时。

  2、谈心是领导干部之间的平等交流,重点应在相互征求意见、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上下功夫。

  3、领导干部在谈话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根据掌握的情况突出重点、有的放矢,要力求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

  4、要讲究谈话的艺术,和风细雨,注重效果,营造宽松的谈话氛围。谈话对象应端正态度,主动、真实地反映自身的思想状况和工作实际,虚心接受谈话中提出的缺点和不足,提出下一步打算和改进措施。

  5、谈心中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不使问题积累、矛盾扩大。对被谈话人提出的正确意见和建议,要积极予以采纳,在谈话中要求作出书面回复的事项应尽快回复。

  6、一般情况下,谈心采取个别谈的方式,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采取___谈的方式进行。

  7、主要负责人要积极带头开展谈心谈话工作,干部职工也可主动向有关领导提出谈话要求,努力使这项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五、谈心制度的落实

  班子成员交心谈心要填写好相应的谈话记录,每年底,要对领导干部开展谈心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领导干部要把执行谈心制度的情况作为年终述职的一项内容。

  班子成员交心谈心制度

  为进一步关心爱护干部,了解干部的思想情绪,不断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促进领导班子和干___伍的政治思想建设,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现制定领导干部谈心制度如下:

  一、谈心的范围

  1、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之间;

  2、班子成员之间;

  3、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负责人之间;

  4、班子成员与不少于___名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及群众之间;

  5、党支部书记与每个党员之间。

  二、谈心的原则和基本内容

  1、开展谈心活动要突出“讲政治”这个核心。通过相互交心,进一步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___的信念,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开展谈心活动要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党的建设、发展改革工作等多方面的主题。通过谈心,统一认识,协调工作,明确任务,从而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3、开展谈心活动要坚持实事求是、一分为二的原则。襟怀坦白,坦诚相待,既肯定成绩又不回避矛盾,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言者无罪,闻者足戒。

  4、开展谈心活动要注意把执行上级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和措施的情况作为重要内容。通过谈心,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有效地抵制享乐主义、拜金主义、___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蚀。

  三、谈心的具体分工

  1、主要负责人要做到全年与学校其他领导干部个别谈心至少___次;

  2、班子成员之间开展谈心,每年不少于___次,结合每半年一次的___会进行。

  3、班子成员和分管处室负责人每年谈心不少于___次;

  4、班子成员与不少于___名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及群众每年谈心至少___次;

  5、党支部书记与每个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至少___次。

  四、谈心的要求和基本方式

  1、遇到下列情况时,应及时进行谈心和谈话。干部工作变迁、职务升降、退休时;干部受到表彰、奖励或批评、处分时;干部在工作中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干部家庭发生特殊情况时;干部在遵纪守法、廉政建设、思想作风方面出现问题或群众对干部在这些方面有反映时;对领导干部考核、考察或民主评议后,需向干部通报情况、反馈意见时;干部主动要求谈心时。

  2、谈心是领导干部之间的平等交流,重点应在相互征求意见、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上下功夫。

  3、领导干部在谈话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根据掌握的情况突出重点、有的放矢,要力求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

  4、要讲究谈话的艺术,和风细雨,注重效果,营造宽松的谈话氛围。谈话对象应端正态度,主动、真实地反映自身的思想状况和工作实际,虚心接受谈话中提出的缺点和不足,提出下一步打算和改进措施。

  5、谈心中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不使问题积累、矛盾扩大。对被谈话人提出的正确意见和建议,要积极予以采纳,在谈话中要求作出书面回复的事项应尽快回复。

  6、一般情况下,谈心采取个别谈的方式,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采取___谈的方式进行。

  7、主要负责人要积极带头开展谈心谈话工作,干部职工也可主动向有关领导提出谈话要求,努力使这项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五、谈心制度的落实

  班子成员交心谈心要填写好相应的谈话记录,每年底,要对领导干部开展谈心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领导干部要把执行谈心制度的情况作为年终述职的一项内容。

  班子成员谈话谈心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巩固“三讲”教育成果,增强领导班子内部

  团结,融洽干群关系,形成班子的强大合力和凝聚力,特制定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制度。

  1、班子成员应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从互相关心、互相爱护的角度出发,开展积极的谈心谈话活动。通过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活动,及时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加强沟通,融洽感情,消除隔阂,密切关系,从而推动班子成员克服自己的不足,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班子的合力。

  2、谈心活动主要在各领导班子内部进行。班子领导要带头找本班子成员谈心,班子成员相互间也要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主要在上下级之间进行,由党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成员也可主动找领导谈心,提倡成员间开展谈心活动。

  3、领导干部谈心活动一般每年开展一次,可在年底结合班子生活会进行。谈话活动可根据需要随时开展。遇有以下情况,必须及时找有关人员谈话:

  (1)工作岗位和职务发生变动及退休时;

  (2)在理解和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上级指示精神出现编差时;

  (3)接受重大工作任务,受奖励和法律处分时;

  (4)个人遇有重大事项时;

  (5)班子内部出现不团结苗头时;

  (6)班子工作被全面考察和年终考核后;

  (7)群众对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有反映,有必要给予提醒时;

  (8)遇到其他需要谈话的情况时。

  4、领导干部开展谈心谈话要抓住重点,讲求实效,敢于暴露思想,体现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精神。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开诚布公,既肯定成绩,又有针对性地指出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帮助的帮助。同时,双方应认真听取对方的陈述、意见、建议和要求。

  5、加强班子的内部监督和互相配合。各班子的正职要抓好谈心谈话制度的落实,加强检查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必要时提醒正职开展谈心活动。做到取长补短,相互配合,共同进步。

  西一社区

  班子成员交心谈心提纲

  一、“___”管理方面存在哪些问题,“八项规定”落实上存在哪些问题。

  二、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建议。

  1、在___方面、___主义方面、享乐主义方面、奢靡之风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2、在“四风”方面及中央八项规定和十项规定、十二条规定方面,还存在哪些问题。

  三、对搞好本次教育实践活动有哪些意见建议。

  四、对我的工作、生活上有哪些建议。

篇四:领导班子谈心谈话制度

  

  一、谈心谈话的范围1、主要领导与班子其他成员之间;2、班子成员之间;3、班子成员与局直各单位、各科室负责人之间;4、班子成员与一般干部之间。

  二、谈心谈话的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从讲政治的高度,对党负责、对组织负责、对事业负责、对干部成长负责。

  2、坚持以诚相见。开诚布公,推心置腹,通过真挚的感情交流解决思想问题,同时注意倾听谈话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3、坚持教育疏导。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谈心谈话,交流学习、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善于发现问题,及时告诫、提醒、引导干部,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谈心谈话的内容

  谈心谈话的内容可根据不同对象、不同情况灵活掌握,既突出重点,又兼顾全面,注重掌握思想动态、听取意见建议、疏导思想情绪、坦诚提醒帮助。

  1、日常沟通谈心谈话。了解班子成员的学习、思想、工作、生活情况;相互沟通思想,征求意见建议,就重点工作达成共识;解决干部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帮助其增强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

  2、告诫提醒谈心谈话。领导干部在承担重要工作任务时,提醒其保持头脑清醒,严于律己,再接再厉。对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防微杜渐。领导干部个人及家属遭遇重大事项,给工作和生活带来重大困难时,局领导班子要及时了解情况,给予关怀,帮助解决困难。

  3、任前谈话、诫勉谈话、干部考核考察谈话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谈心谈话的要求

  1、谈心谈话通常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进行。对涉及干部个人隐私或不宜公开的内容,要注意保密,不得泄露。

  2、主要领导与班子其他成员、班子其他成员之间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2次,班子成员每年与分管单位、科室负责人谈心谈话2次、与一般干部谈心谈话至少1次。遇特殊情况,可随时进行谈心谈话。

  3、领导干部要主动开展谈心谈话,听取意见建议,谈心谈话前要做好计划安排和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做好记录。要以对组织、对工作、对谈心谈话对象高度负责的态度,带着感情、带着目标、带着问题谈,真正体现对干部的关心爱护,促进干部健康成长。

  4、讲究方式方法,把从严要求与关怀激励结合起来,把沟通思想与协调工作结合起来,把普遍要求与有的放矢结合起来,把解决问题与听取意见结合起来。

  5、对谈心谈话中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应认真梳理

  归纳,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应着力予以解决,属其他领导分管的应主动协调解决,属涉及全局且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须及时向局党组报告。对于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或落实有困难的意见,应做好疏导解释工作。

篇五:领导班子谈心谈话制度

  

  领导干部谈心谈话暂行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省委组织部《关于建立领导干部谈话制度的试行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开展谈心谈话旨在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体现市委对领导干部的关心、爱护,营造和谐工作氛围,增强领导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调动干部积极性,促进干部健康成长。

  第三条

  谈心谈话要坚持以人为本,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要求、热情关心”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谈心谈话,包括任职谈话、免职谈话、退休谈话、日常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以及其他谈心谈话。

  第五条

  谈话对象为市委和市委委托市委组织部管理的干部,以及其他需要谈心谈话的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级谈心谈话。

  第二章

  任职谈话

  第六条

  在领导干部提拔、交流、轮岗等职务发生变动时,党政正职由市委或者市委组织部主要领导在组织决定任职后一周内同其谈话,其他班子成员由市委组织部有关领导负责谈话。

  第七条

  任职谈话的主要内容:

  (一)组织决定及任职的主要理由;

  (二)组织对谈话对象的基本评价和群众的反映;

  (三)新任职岗位的基本要求;

  (四)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政勤政方面的要求及需要注意的问题;

  (五)听取干部本人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需要谈话的内容和要求。

  属于交流任职的,还应当介绍任职单位及其领导班子的主要情况。

  第三章免职谈话

  第八条

  领导干部因工作需要、达到任职年龄界限、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受到组织处理、辞职、身体状况等原因免去现职,在组织决定免职后一周内由市委或者市委组织部有关领导同其谈话。

  第九条

  免职谈话的主要内容:

  (一)组织决定及免职的主要理由;

  (二)组织对谈话对象的基本评价和群众的反映;

  (三)对谈话对象提出要求和希望,听取干部本人的意见和建议等。

  第四章

  退休谈话

  第十条

  担任党政正职的领导干部在办理退休手续前一周内由市委或者市委组织部有关领导同其谈话;其他领导干部可委托其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谈话。

  第十一条

  退休谈话的主要内容:

  (一)介绍干部退休的政策规定;

  (二)对谈话对象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

  (三)鼓励谈话对象继续学习,关心党的事业;

  (四)说明组织上关于退休干部从业的有关规定,提出希望和要求;

  (五)听取本人意见和建议等。

  第五章

  日常谈话

  第十二条

  领导干部遇到下列情况由市委或者市委组织部有关领导及时谈心谈话。

  (一)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不够团结协调时;

  (二)领导干部个人有思想问题时;

  (三)考察考核或民主评议情况需向干部本人反馈时;

  (四)干部学习培训和出国(境)时间较长时;

  (五)干部受到表彰奖励时;

  (六)干部本人遇有重大事项或生活上遇到困难时;

  (七)干部本人要求向组织汇报思想或反映问题时;

  (八)其他因工作需要时。

  第十三条

  日常谈话的主要内容:

  (一)听取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汇报以及对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二)了解有关情况;

  (三)及时解决有关问题和干部的实际困难;

  (四)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出希望和要求等。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经常与班子其他成员开展谈话活动,沟通思想、交换意见、提出要求。

  第六章

  提醒谈话

  第十四条

  工作中发现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方面的苗头性问题,或信访举报反映的一般违纪违规问题,以及其他应予重视的问题时,市委或者市委组织部有关领导要及时进行提醒谈话。

  第十五条

  提醒谈话的主要内容:

  (一)指出谈话对象存在的问题及可能产生的后果;

  (二)提醒谈话对象在履行职责和廉政建设方面应负的责任;

  (三)提出谈话对象应当及时纠正或整改的具体要求;

  (四)听取谈话对象的意见和说明。

  第七章

  诫勉谈话

  第十六条

  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出现问题尚未构成纪律处分,按照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决定给予诫勉的,市委或者市委组织部有关领导要及时与其谈话诫勉。

  第十七条

  诫勉谈话的主要内容:

  (一)宣布诫勉决定,明确指出需要整改的问题;

  (二)帮助干部分析原因,查找问题根源;

  (三)听取干部本人对有关问题的说明及表态;

  (四)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时限等。

  第十八条

  对党政正职的诫勉谈话,由市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或者市委组织部主要领导负责。对其他班子成员的诫勉谈话,由市委组织部有关领导负责,也可以委托其所在党委(党组)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第十九条

  诫勉谈话一般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

  第二十条

  诫勉谈话前,由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提前将谈话时间、主持谈话人、谈话主题和要求等通知谈话对象。谈话时,应当作书面记录。谈话记录(需经本人核实)由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留存。

  第二十一条

  诫勉谈话后,需要谈话对象进一步作出情况说明或书面检查的,谈话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第二十二条

  市委组织部负责对谈话对象的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谈话对象经诫勉谈话后6个月内无明显改进或仍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第八章

  组织实施

  第二十三条

  建立组织部长夜谈制度,每月固定1个工作日晚上接待干部进行谈心谈话。

  第二十四条

  谈话领导在谈心谈话前,要详细了解被谈话人的基本情况、性格特点及谈心谈话重点。谈心谈话时要注重思想性、原则性和针对性,讲究谈心谈话艺术,提高谈心谈话效果。

  第二十五条

  谈心谈话对象应端正态度,主动、真实反映情况,虚心接受谈心谈话中提出的缺点和不足,对在谈心谈话中要求做出书面回复的事项应及时按要求回复。

  第二十六条

  谈心谈话的内容应当保密,对谈心谈话中反映的重要问题要及时汇报。相关谈心谈话组织机构要做好谈心谈话记录的收集归档工作。

  第二十七条

  对谈心谈话中涉及干部个人工作和生活上的实际困难,要尽力解决,对被谈心谈话人存在的问题,要跟踪了解改进情况。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各乡镇(场)、街办、开发区,市直各部、办、委、局要参照本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分级分层与本单位干部职工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篇六:领导班子谈心谈话制度

  

  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五篇

  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五篇

  【篇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一、谈心谈话对象范围

  (一)校级领导班子

  1.党委书记与校长之间;

  2.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之间;

  3.校长与班子成员之间;

  4.班子成员相互之间;

  5.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或联系院系党政负责人之间。

  (二)中层领导班子

  1.中层领导班子党政正职之间;

  2.中层领导班子党政正职与班子成员之间;

  3.中层领导班子成员相互之间。

  二、谈心谈话原则

  (一)坚持党性原则。坚定政治品质和职业准则,不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原则问题应是非分明,既不因政绩而迁就错误,也不因错误而否定政绩。

  (二)坦诚相见原则。要营造良好的谈心谈话氛围,坚持以心交心,开诚布公,敞开思想,畅所欲言。

  (三)有的放矢原则。谈话内容要有针对性,要针对不同的对象、不同的特点、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注重实效。

  (四)教育疏导原则。对在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提醒、早纠正,防微杜渐,治病救人。

  (五)耐心细致原则。坚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通过真挚的感情交流解决思想问题。

  三、谈心谈话形式

  (一)领导班子内部谈心谈话。结合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定期或不定期在领导班子正职之间、正副职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谈心交心,沟通感情,增强团结,促进工作。

  …………………………此处隐藏部分文章内容…………………………………………

  (三)对干部个人提出的实际困难,要从关心、爱护干部的角度出发,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尽可能帮助解决。

  (四)对谈话中反映的共性的、普遍性的问题,要进行认真分析、找出原因,通过建章立制予以规范。

  (五)对谈话中反映的班子和干部个人存在的一般性问题,要采取适当方式予以指出,责成有关班子或干部认真整改。

  (六)对谈话中反映的涉及违规违纪违法的线索信息,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篇七:领导班子谈心谈话制度

  

  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从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关心爱护干部,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实行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坚持一级抓一级,分级负责的办法。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正副调研员一般由局主要领导负责谈心谈话;局机关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一般由各分管局领导负责谈心谈话;一般职工由科室站负责人谈话。

  第三条

  谈心谈话内容主要包括:向干部转达组织的关心和问候,了解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情况,肯定工作成绩,反馈有关群众评价和社会议论,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听取干部本人的情况说明,征求干部的有关意见和建议等。

  第四条

  谈心谈话可根据工作需要灵活开展,每年不少于1次,但遇下列情况必须及时找干部谈心谈话:

  1、干部在理解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指示精神和局党组工作部署出现偏差时。

  2、干部职务发生变动和退休时;干部个人遇有重大变故事项时;在人事调整中,干部进入考察范围,但没有任用时。

  3、领导班子内部出现不团结苗头时。

  4、年终考核进行民意测评,干部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之和超过三分之一时。

  5、发现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有不健康苗头时;有重要信访反映时。

  6、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活动,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满意、基本满意两项之和不足三分之二时。

  7、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前。

  8、遇到其他需要谈心谈话的情况时。

  第五条

  谈心谈话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体谈心谈话、个别谈心谈话等方式进行,干部个人也可主动向有关领导提出谈心谈话要求。

  第六条

  领导同志在谈心谈话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详细了解被谈心谈话对象的基本情况、性格特点,把握好谈心谈话重点,因人而异开展谈心谈话。

  第七条

  谈心谈话对象应端正态度,在谈心谈话过程中主动、真实反映客观情况和个人想法,虚心接受被指出的缺点和不足,对需要作出书面说明的事项应及时按要求说明。

  第八条

  谈心谈话的内容应当记录存查并按规定保密,对谈心谈话中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谈心谈话的同志要及时向领导和党组织汇报。

  第九条

  对谈心谈话中涉及干部个人工作和生活上的实际困难,要尽力解决,对被谈心谈话人存在的问题,要跟踪了解改进情况。

篇八:领导班子谈心谈话制度

  

  党组织谈心谈话制度

  党组织谈心谈话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组织谈心谈话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党组织谈心谈话制度

  篇1目的:

  对党员干部应当注意的问题给予提醒,已经出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明确提出改进意见的监督教育制度。

  本谈话制度,是我校根据工作需要,对谈话对象进行的思想政治工作,是对党员干部应当注意的问题给予提醒,已经出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明确提出改进意见的监督教育制度。

  1、实行谈话制度的指导思想,是从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情况出发,针对党员和党员干部中发生的一些情况和问题作实事求是的调查和分析,区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着眼于防范,立足于教育,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反腐化关口前移。

  2、谈话对象的确定,采取分级谈话,各负其责的制度。

  3、谈话的内容

  (一)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情况,落实执行上一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情况;

  (二)本单位、部门反腐化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

  (三)对纪律检查工作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化斗争的意见和建议;

  (四)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情况;

  (五)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个人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情况;

  (六)其他需要通过谈话了解的情况及问题。

  4、根据谈话内容,谈话形式区分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谈话和诫勉

  类谈话两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谈话,侧重了解和掌握党组织在作风建设方面的情况,加强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诫勉类谈话,侧重了解和掌握党员干部个人的思想、作风、纪律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和监督。

  5、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谈话,围绕第3条所列(一)、(二)、(三)款内容有计划进行。通过谈话,监督各级党组织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处理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反腐化斗争深入开展。

  6、诫勉类谈话,围绕第3条所列(四)、(五)、(六)款内容,根据举报反映出来的问题开展谈话。通过谈话,了解和澄清事实真相;对于确有问题需要纠正的,提出纠正意见;构成错误的开展批评,帮助改正错误。从而化解矛盾,保护教职工举报反映问题的积极性,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7、谈话对象确定后,须提前将谈话的时间、地点、内容通知到谈话对象本人。必要时,书面通知谈话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谈话对象必须按通知的时间、地点接受谈话,无特殊原因,不得变更。

  8、谈话结束后,要整理出谈话记录,或由谈话对象写出说明材料并签字或盖章。谈话记录或说明材料经领导审阅后,由校长办公室立卷归档、党党支部负责妥善保管。

  9、通过谈话认定的谈话对象需要纠正的问题以及需要改正的错误,由谈话人跟踪督促。谈话了解到的谈话对象的思想、作风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组织人事部门通报,必要时向谈话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

  党组织谈心谈话制度

  篇2在党内广泛开展谈心活动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团结、推动党的事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对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具有重要意义。建立并逐步完善定期谈心制度,是在近年来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取得的成功经验,也是构建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长效机制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把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规范起来,转化为我局经常性、长期性党组织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一、范围对象

  1、领导班子成员之间。

  2、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

  3、领导干部与党员群众之间。

  4、党员与党员之间。

  二、方式方法

  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领导干部所分管的处室,实行一级抓一级、分级负责谈的办法。

  2、集体谈与个别谈相结合。既可采用“一对一”面对面的交流方式,也可采取“一对多”、“多对多”的方式。

  3、一般在领导班子成员内部和支部内进行。

  4、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原则上至少每月谈心一人次。领导班子成员与各自分管的部门负责人至少每月谈一人次。领导干部与党员群众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谈。

  5、工作变动时必谈,受到表彰或处分时必谈,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出现矛盾和意见分歧时必谈,考察干部或民主评议领导班子时必谈,群众有不良反映时必谈,离退休时必谈。

  6、对因公出差一时不能回来的党员要约定时间、地点进行面谈。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则实行上门谈。

  三、主要内容

  1、了解和掌握谈心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

  2、发现谈心对象存在的缺点和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正的办法和要求。

  3、征询谈心对象对自己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帮助自己查找存在的问题,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

  4、交流思想,倾听谈心对象呼声,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沟通彼此的思想和感情。

  5、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化解相互间的分歧和矛盾,增进彼此间的熟知和信任。

  6、其他认为必须谈心的事项。

  四、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领导干部要放下架子,以平等的心态和人性化的方式与谈心对象进行交流,不得居高临下、盛气凌人。对谈心对象对自己提出的批评意见,必须采取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不得压制批评,严禁打击报复批评者。

  2、诚恳原则。谈心者彼此间要心无芥蒂、开诚布公,敞开思想、坦诚相见,真心实意、推心置腹,虚心接受对方对自己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3、求实原则。评价他人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带任何个人偏见,做到有根有据、实话实说,不得无中生有、任意夸大事实。开展自我批评,必须联系自己的思想、工作实际和廉洁自律情况,勇于正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讲实情、说真话,反映真实情况、暴露真实思想。对存在误解的问题,要如实说明情况,及时消除误解。

  4、党性原则。要有坚持真理的勇气,切实掌握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思想武器。要摒弃私心杂念,打消思想顾虑,本着对同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把问题摆上桌面,把意见提在当面,不文过饰非、敷衍塞责。开展批评要敢于打破情面,展开健康、积极的思想交锋。坚决反对各种庸俗的市侩作风。在原则问题上必须亮明态度,不采取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自由主义态度,不奉行明哲保身、患得患失的处世哲学,不搞姑息迁就、一团和气那一套。

  5、与人为善原则。开展批评必须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坚持与人为善、以理服人,不得言过其词、恶语中伤,不得借机攻击和诬陷他人。

  6、实效原则。开展谈心活动,必须注重实效。要通过努力,使谈心真正谈出正气、谈出和谐,谈出感情、谈出团结,谈出干劲、谈出进步。

  7、尊重信任原则。谈心一方出于对另一方的信任,将自己不希望让别人知道的一些心里感受、情感秘密谈了出来,另一方必须尊重其对自已的信任,注意为其保密,不要随意将其个人隐私泄露给他人。

  五、具体要求

  1、区别不同对象谈。谈心对象有职务、岗位、阅历、年龄和受教育程度的不同,存在工作、学习、思想、生活状况的差别,谈心的重点和方式方法要因人而异、因事而异。

  2、带着问题谈。跟谁谈、怎么谈、谈什么、解决什么问题,需谈心前要有精心准备,做到胸中有数。要选择适当内容,讲究谈心方式,引导谈心对象说出真话、实话,提出过去不愿提、不便提的意见。要增强针对性,做到有的放矢,避免千篇一律、不着边际、不解决任何问题的空谈。

  3、领导干部带头谈。领导干部要自觉放下架子,主动与其他同志谈心,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吐真情、讲实话,带头落实整改措施、改进工作,为党员群众作出表率。

  4、注意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提高思想认识相结合,通过谈心把认识统一到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上来,统一到和谐晋梅中学建设和教育事业发展上来。二是与转变教风和师德建设相结合。切实改进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进一步关爱学生、树立为家长服务的理念。三是与关心党员教师的工作生活相结合。在着力解决思想问题的同时,还要切实关心党员教师的`工作生活,为他们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增强谈心活动的实效性。四是与推动各处室、各人实际工作相结合,与推动黄梅教育事业发展相结合,用推进各项工作的发展来检验谈心活动的成效。

  拓展

  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以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提高党组织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能力为主要目的的组织活动。

  一、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形式及召开时间

  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形式有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以及党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要求,在一般

  情况下,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应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半年一次党课。

  二、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

  1、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的情况;

  2、检查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检查坚持党性原则、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检查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检查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组织生活会的基本要求

  1、会前,要提前3天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组织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及议题,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组织党员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提高思想认识,为开好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通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开展调研、个别谈心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党员之间开展谈心活动,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坦诚交流思想;组织党员根据组织生活会的议题,认真撰写发言提纲,深刻进行自我剖析。

  2、会上,每个党员都要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亮出自己的缺点和不足,真诚开展同志间的相互批评。能把组织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3、会后,党组织和党员要认真制订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党员在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个人整改措施,并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督促落实,主要领导加强督促检查。生活会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内外群众通报,接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4、上级党组织应加强对下级组织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对问题较多、群众意见较大的,可以提前介入,加强具体指导;对组织生活会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可以责令重新召开;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若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及时报告并经上级党组织同意。

  5、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即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和党委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学校党组织生活会制度

  支部组织生活,是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支部对党员进行管理教育、监督的重要形式。党章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和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严格遵守这一规定,使每个党员都在党的一个组织中过组织生活,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进模范作用的一项组织保证,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这种组织生活会制度,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一种是支部委员的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可以采取支部大会的形式,也可以采取党小组会的形式。究竟采取什么形式,这要以党支部的党员人数的多少而定。支部人数少,就采取支部大会的形式;支部人数多,就采取党小组会的形式。它与党小组会和党支部大会不完全等同,党小组会和党支部大会的内容很多,党员组织生活会只是其中众多内容之一。

  党员组织生活会召开的时间。一般是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内容。主要是:由每个党员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了提高党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生活会的内容要相对集中,有针对性地解决几个问题。

  二、支部委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支部委员作为党员,除了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外,还应作为支部委员参加所在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支部委员必须过双重组织生活。

  党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召开时间。每个季度召开一次。

  党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的内容。主要内容:同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内容大体相同,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党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组织生活会要坚持“有话摆到桌面上”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原则性。在会上,对人对事要开诚布公,揭矛盾,摆问题,查根源,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达到统一认识、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的要求。会前要做好准备工作;会议由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召集或主持;召集人或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要向上级党委汇报。党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可以根据会议内容扩大到党小组长。列席会议的人员可以发言,可以对支部委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党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的纪律。党支部委员必须自觉地参加组织生活会,因故不能参加者,要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生活会上检查出来的问题,应由本支部解决的,要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委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在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党支部没有及时研究解决和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的,应追究会议主持人或召集人的责任。

  三、组织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学习学校各项规章制度;2、认真传达和学习上级党委的文件精神,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的指示和决议;3、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努力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保持党组织及党员的先进性;4、讨论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5、讨论发展党员工作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等;6、总结和报告工作,听取党员意见,讨论决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7、汇报党员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

  评,分析党风现状,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等;8、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四、具体要求

  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是提高党员素质、调整党员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制度,所以要坚持思想性、政治性和原则性,独立负责地解决好本组织内部的问题。

篇九:领导班子谈心谈话制度

  

  领导干部学习谈心谈话制度细则

  5篇领导干部学习谈心谈话制度细则

  【篇一】

  在党内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团结、推动党的事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对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完善定期谈心谈话活动,使之转化为经常性、长期性党组织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一、谈话目的及时了解领导干部的学习、思想、工作、生活情况。既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又明确方向,鞭策鼓励;

  既虚心听取意见,又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引导,防止矛盾积累激化。

  二、范围对象

  1.领导班子成员之间。

  2.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联系村负责人之间。

  3.领导干部与党员群众之间。

  4.党员与党员之间。

  三、方式方法

  集体谈与个别谈相结合。既可采用“一对一”面对面的交流方式,也可采取“一对多”、“多对多”的方式。

  一般在领导班子成员内部和支部内进行。

  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原则上至少每月谈心一人次。领导班子成员与各自分管的部门、联系村负责人至少每月谈一人次。领导干部与党员群众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谈。

  工作变动时必谈,受到表彰或处分时必谈,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出现矛盾和意见分歧时必谈,考察干部或民主评议领导班子时必谈,群众有不良反映时必谈,离退休时必谈。

  四、主要内容

  1.了解和掌握谈心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

  2.发现谈心对象存在的缺点和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正的办法和要求。

  3.征询谈心对象对自己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帮助自己查找存在的问题,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

  4.交流思想,倾听谈心对象呼声,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沟通彼此的思想和感情。

  5.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化解相互间的分歧和矛盾,增进彼此间的熟知和信任。

  6.其他认为必须谈心的事项。

  五、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领导干部要放下架子,以平等的心态和人性化的方式与谈心对象进行交流,不得居高临下、盛气凌人。对谈心对象对自己提出的批评意见,必须采取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不得压制批评,严禁打击报复批评者。

  2.诚恳原则。谈心者彼此间要心无芥蒂、开诚布公,敞开思想、坦诚相见,真心实意、推心置腹,虚心接受对方对自己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3.求实原则。评价他人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带任何个人偏见,做到有根有据、实话实说,不得无中生有、任意夸大事实。开展自我批评,必须联系自己的思想、工作实际和廉洁自律情况,勇于正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讲实情、说真话,反映真实情况、暴露真实思想。对存在误解的问题,要如实说明情况,及时消除误解。

  4.党性原则。要有坚持真理的勇气,切实掌握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思想武器。要摒弃私心杂念,打消思想顾虑,本着对同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把问题摆上桌面,把意见提在当面,不文过饰非、敷衍塞责。开展批评要敢于打破情面,展开健康、积极的思想交锋。在原则问题上必须亮明态度,不采取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自由主义态度,不奉行明哲保身、患得患失的处世哲学,不搞姑息迁就、一团和气那一套。

  5.与人为善原则。开展批评必须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坚持与人为善、以理服人,不得言过其词、恶语中伤,不得借机攻击和诬陷他人。

  6.实效原则。开展谈心活动,必须注重实效。要通过努力,使谈

  心真正谈出正气、谈出和谐,谈出感情、谈出团结,谈出干劲、谈出进步。

  7.尊重信任原则。谈心一方出于对另一方的信任,将自己不希望让别人知道的一些心理感受、情感秘密谈了出来,另一方必须尊重其对自已的信任,注意为其保密,不要随意将其个人隐私泄露给他人。

  六、具体要求

  1.区别不同对象谈。谈心对象有职务、岗位、阅历、年龄和受教育程度的不同,存在工作、学习、思想、生活状况的差别,谈心的重点和方式方法要因人而异、因事而异。

  2.带着问题谈。跟谁谈、怎么谈、谈什么、解决什么问题,需谈心前要有精心准备,做到胸中有数。要选择适当内容,讲究谈心方式,引导谈心对象说出真话、实话,提出过去不愿提、不便提的意见。要增强针对性,做到有的放矢,避免千篇一律、不着边际、不解决任何问题的空谈。

  3.领导干部带头谈。领导干部要自觉放下架子,主动与其他同志谈心,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吐真情、讲实话,带头落实整改措施、改进工作,为党员群众作出表率。

  【篇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密切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联系,营造积极向上、团结奋进、求真务实的干事创业氛围,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并完善日常谈心谈话制度,是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团结、推动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运用“四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抓早抓小的重要抓手,对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

  要把日常谈心谈话作为了解党员、关心党员、爱护党员、联系群众的重要手段,开展经常性、多层次的谈话谈心活动,达到沟通思想、扬长抑短、促进工作的目的。

  第四条

  党工委班子成员、街直各部门或内设机构领导干部之间,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同时,坚持党内谈心谈话全覆盖,党组

  织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要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第五条

  党工委班子成员、辖属部门单位或内设机构领导干部中出现以下六种情况时,党工委书记必须及时约谈:

  ①工作变动,主要是指按照管理权限,在领导干部离任、退任或岗位职务发生变化、调整情况时必谈;

  ②不良反映,主要是指在党员、群众中出现有关党员干部不良反映情况时必谈;

  ③履职不力,主要是指履行岗位职责不到位、执行上级部署不坚决、推进各项工作不得力,工作进度滞后、任务完成不理想时必谈;

  ④违规违纪,主要是指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被上级通报批评或受到组织处置、纪律处分时必谈;

  ⑤遇挫遇难,主要是指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特别是加强队伍建设、推进重点攻坚任务中遇到困难时必谈;

  ⑥生活困难,主要是指党员干部自身或家庭成员生活遇到困难、发生变故,思想、情绪出现波动时必谈;

  第六条

  党支部班子成员和普通党员中出现以下六种情况时,党支部书记必须及时约谈:

  ①先锋作用缺失,在完成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支持配合中心工作等方面不够主动,未起到模范带头、先锋表率作用时必谈;

  ②组织观念淡薄,在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参加组织生活等方面存在问题时必谈;

  ③党员意识不强,党员出现参与封建迷信、无理上访、越级上访、集体性事件、打架斗殴、参赌涉赌等情况时必谈;

  ④违反规章制度,存在违反党纪国法,社会主义道德,受到批评教育、组织处置、纪律处分时必谈;

  ⑤群众反映较多,党员义务履行不够到位,党员作用不够明显,群众反映比较突出,被评为不合格党员时必谈;

  ⑥思想情绪波动,党员在家庭、工作、生活中遇到具体困难,出

  现思想波动、情绪低落情况时必谈。

  第七条

  谈心谈话要按照“见人见事见思想”的原则,不以一般性沟通代替谈心谈话、不以谈具体性事务代替思想沟通、不以谈自己代替谈对方,敞开心扉、打开心门、摆开事例、说开话语,达到消除隔阂、诫勉提醒、帮助提高的目的,重点突出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时每位党员要毫不隐瞒地亮明自身问题,并虚心诚恳地征求对方对自己的批评意见,多方面听取和分析自己的缺点,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②诫勉提醒,本着对同志负责的态度,真心实意指出对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坦诚地提出意见建议,帮助同志改进提高。尤其是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党员,党组织书记要当面严肃认真地指出问题,及时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帮助改正;

  ③交流思想,谈话中要深入沟通交流,谈出真实心声,说出真心话语,不拐弯抹角,不遮遮掩掩,尤其是对存在的意见分歧和思想疙瘩,要深入交换意见,反复沟通,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增进相互间的理解和感情;

  ④了解困难。党组织书记与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与党员群众谈心谈话时,要注重了解对方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对发现的实际困难主动给予帮助,体现党内关心关爱。

  第八条

  谈心谈话采用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一般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深入沟通交流,涉及共性谈话问题时,可采取“一对多”的方式,进行集体谈话。

  第九条

  要认真制定谈心谈话方案。区别谈心谈话对象职务、岗位、阅历、年龄和受教育程度的不同,因人而异、因事而异,精心组织实施,同步做好谈话记录。

  第十条

  谈心谈话的时间安排。符合第五款或第六款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组织约谈。其他谈心谈话的,也可结合***或组织生活会进行。

  各社区党委参照执行。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篇三】

  第一条

  为规范辅导员工作记载,提升辅导员谈心谈话

  的职业能力,根据《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试行)》(教思政[**]2号)有关要求,特制订此制度。

  第二条

  谈心谈话是辅导员收集学生基本信息、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引导和管理服务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

  辅导员员应根据工作职责和具体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与学生个体、学生群体或与学生个体、群体相关的其他人(群)进行谈心谈话,并做好谈话备案工作。

  第四条

  辅导员应通过工作实践不断提高谈心谈话技巧和水平,从而提升谈心谈话效果。

  第五条

  谈心谈话根据内容的不同可以包括但不仅限于:思想政治教育、学业指导(预警)、工作能力提升、优秀(进步)典型激励、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心理健康辅导(危机干预)、实际困难帮扶、违纪批评教育等。

  第六条

  谈心谈话根据形式的不同可以包括但不仅限于:单独面谈、分组谈话、集体谈话、班级会议讲话、年级会议讲话、活动现场演讲、电话(短信)沟通、图文传真沟通、邮件沟通、新媒体沟通等。

  第七条

  谈心谈话的备案方式一般包括:谈话现场的图文记录、谈话(电话)录音、视频拍摄以及谈话对象撰写提交心得体会、思想认识、整改措施等,如需照相、录音、录像均须以适当方式告知谈话对象。

  第八条

  谈心谈话后应填写《辅导员谈心谈话记录表》(见附件),根据需要请谈话对象签字确认。

  第九条

  辅导员应妥善保管《辅导员谈心谈话记录表》

  和其他备案资料,并根据具体情况做好谈心谈话内容的保密

  工作。

  第十条

  备案资料将作为学生奖惩、危机干预、研究决策、事件处理等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

  谈心谈话的备案和统计情况将作为辅导员履行工作职责的佐证材料和开展工作考核的重要参考。

  第十二条

  该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密切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联系,积极营造健康向上、团结奋斗的政治环境,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央、省、市、区委有关规定,结合宿城区水务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并完善定期谈心谈话制度,是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团结、推动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

  各支部要把定期谈心谈话作为了解党员、关心党员、爱护党员、联系群众的重要手段,开展经常性、多层次的谈话谈心活动,达到沟通思想、扬长抑短、促进工作的目的。

  第二章

  谈心谈话的范围对象

  第四条

  局党委班子成员之间,必须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同时,坚持党内谈心谈话全覆盖,各支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也要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第五条

  局党委班子成员,各科室、各单位负责人中出现以下八种情况时,党委书记必须及时约谈:①工作变动,主要是指按照管理权限,在党员干部离任、退任或岗位职务发生变化、调整情况时必谈;

  ②不良反映,主要是指在党员、群众中出现有关党员干部不良反映情况时必谈;

  ③履职不力,主要是指履行岗位职责不到位、执行上级部署不坚决、推进各项工作不得力,工作进度滞后、任务完成不理想时必谈;

  ④违规违纪,主要是指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被上级通报批评或受到组织处置、纪律处分时必谈;

  ⑤遇挫遇难,主要是指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特别是加强队伍建设、推进重点攻坚任务中遇到困难时必谈;

  ⑥生活困难,主要是指党员干部自身或家庭成员生活遇到困难、发生变故,思想、情绪出现波动时必谈;

  ⑦精神不振,主要是指在工作中精神萎靡、干劲不足、状态不佳、作风不实、组织纪律散慢时必谈;

  ⑧出现矛盾,主要是指在党员干部之间存在矛盾纠纷或重大意见分歧,团结协作

  可能会受到影响时必谈。

  第六条

  局各支部班子成员和和普通党员中出现以下六种情况时,支部书记必须及时约谈:①先锋作用缺失,在完成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支持配合中心工作等方面不够主动,未起到模范带头、先锋表率作用时必谈;

  ②组织观念淡薄,在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参加组织生活等方面存在问题时必谈;

  ③党员意识不强,党员出现参与封建迷信、无理上访、越级上访、集体性事件、打架斗殴、参赌涉赌等情况时必谈;

  ④违反规章制度,存在违反党纪国法,社会主义道德,受到批评教育、组织处置、纪律处分时必谈;

  ⑤群众反映较多,党员义务履行不够到位,党员作用不够明显,群众反映比较突出,被评为不合格党员时必谈;

  ⑥思想情绪波动,党员在家庭、工作、生活中遇到具体困难,出现思想波动、情绪低落情况时必谈。

  第三章

  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

  第七条

  谈心谈话要按照“见人见事见思想”的原则,不以一般性沟通代替谈心谈话、不以谈具体性事务代替思想沟通、不以谈自己代替谈对方,敞开心扉、打开心门、摆开事例、说开话语,达到消除隔阂、诫勉提醒、帮助提高的目的,重点突出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时每位党员要毫不隐瞒地亮明自身问题,并虚心诚恳地征求对方对自己的批评意见,多方面听取和分析自己的缺点,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②诫勉提醒,本着对同志负责的态度,真心实意指出对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坦诚地提出意见建议,帮助同志改进提高。尤其是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党员,党组织书记要出于公心、严肃认真地指出问题,及时地帮助提领子、扯袖子、醒脑子;

  ③交流思想,谈话中要深入沟通交流,谈出真实心声,说出真心话语,不拐弯抹角,不遮遮掩掩,尤其是对存在的意见分歧和思想疙瘩,要深入交换意见,反复沟通,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增进相互间的理解和感情;

  ④了解困难。党组织书记与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与党员群众谈心谈话时,要注重了解对方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对发现的实际困难主动给予帮助,体现党内关心关爱。

  第四章

  谈心谈话的方式方法

  第八条

  谈心谈话采用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一般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深入沟通交流,涉及共性谈话问题时,可采取“一对多”的方式,进行集体谈话。

  第九条

  与分管成员之间的谈心谈话每年至少一次,另外,在召开***之前、组织生活会前,要广泛进行谈心谈话。遇到特殊情况,要及时开展谈心谈话工作。

  第十条

  党组织书记认为必要时可随时找党员干部谈心,主动征求意见和及时了解思想工作情况;

  对党员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应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党员干部可以主动向有关领导反映情况,汇报思想。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领导干部与普通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开展谈心谈话。

  第十一条

  因公出差或流动党员要约定时间、地点进行面谈,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实行上门约谈。

  第五章

  谈心谈话的基本原则

  第十二条

  相互平等原则。党组织书记要放下架子,以平等的心态和人性化的方式与谈心谈话对象进行交流,创造良好谈话气氛,解除彼此思想顾虑,使谈话双方能够敞开思想,推心置腹,坦诚相见,讲出真话,讲出心里话。

  第十三条

  诚恳诚实原则。谈心谈话者彼此之间要心无芥蒂、开诚布公,敞开思想、坦诚相见,真心实意、推心置腹,虚心接受对方

  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

  实事求是原则。谈心谈话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明确指出缺点和不足。对原则问题要分清是非,不能因其工作做出成绩而姑息其错误,也不能因其错误而否定其成绩。

  第十五条

  突出实效原则。谈话内容要有针对性,力戒空泛。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谈话对象的不同特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第十六条

  教育疏导原则。谈话要善于启发谈话对象自己教育自己。通过谈心谈话重点解决思想上的问题,特别是对于一时思想不通或有抵触情绪的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说服教育,帮助提高思想认识。

  第十七条

  治病救人原则。对犯错误的党员干部,不要轻易下结论,要引导他们认真分析犯错误的原因,剖析其错误的性质、危害,指出改正的办法。重点是提高他们对错误的认识,帮助他们从中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振作精神,轻装前进。

  第十八条

  尊重信任原则。谈心谈话一方出于对另一方的信任,将自己不希望让别人知道的一些心里感受、情感秘密谈了出来,另一方必须尊重其对自已的信任,注意为其保密,不要随意将其个人隐私泄露给他人。

  第十九条

  经常及时原则。要把经常性定期谈话与有针对性的不定期谈话结合起来,发现问题的苗头,应及时告诫、提醒。要善于发现问题,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第六章

  谈心谈话的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

  谈心谈话开展情况纳入党支部目标考核,各支部要做好谈心谈话的台账记录,局党委每半年对各支部谈心谈话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被动、敷衍了事、态度不认真的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予以严肃处理,确保谈心谈话活动长期、有效的开展。

  【篇五】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从严治警、从优待警方针,进一步加强对民警的教育管理,提升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根据上级机关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谈心谈话对象为全局在编在职民警。以家访慰问等形式进行的谈心谈话对象扩大至民警家属。

  第三条

  谈心谈话可专题进行,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

  可个别面谈,也可以***、座谈会、集体谈心、随机交流等方式进行。

  第四条

  谈心谈话原则上分级实施。各单位负责人负责与本单位民警谈心谈话;

  局班子成员负责与所分管、挂钩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并视情况需要与所分管、挂钩单位的民警谈心谈话;

  局主要领导负责与局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必要时可直接与各单位负责人及民警谈心谈话。

  第五条

  各单位负责人每半年至少与本单位民警谈心谈话1次;

  局班子成员每半年至少与所分管、挂钩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1次;

  局主要领导每年至少与局班子成员谈心谈话1次。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谈心谈话:

  (一)民警新录用、调入时;

  (二)民警岗位、职位、职级变动时;

  (三)民警受到表彰、奖励时;

  (四)发现民警对自己要求不严、不能认真履行职责或有违纪苗头时;

  (五)民警受到举报、投诉、问责、处分时;

  (六)民警工作、生活遇到挫折或家庭不和、家中遇到特殊情形时;

  (七)民警遇到意外事故或执法执勤受到侵害时;

  (八)单位领导班子出现不团结苗头、产生重大意见分歧或工作

  不协调时;

  (九)民警退二线或者退休时;

  (十)遇有其他需要及时谈心谈话的情形时。

  第六条

  谈心谈话由谈话人自行组织。局班子成员开展的谈心谈话活动,视情由分管部门或纪检、督察、政工等部门派员参与。

  第七条

  谈心谈话内容包括思想交流、工作沟通、听取意见、提醒诫勉、慰问安抚等方面。

  第八条

  谈心谈话要形成记录,建立档案,为掌握民警思想动态和队伍状况提供可靠信息,为加强干部人事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

  第九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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