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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陕西住房保障中心半年工作总结【3篇】

发布时间:2023-08-16 15:33:01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陕西住房保障中心半年工作总结【3篇】,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3年陕西住房保障中心半年工作总结【3篇】

陕西住房保障中心半年工作总结3篇

第一篇: 陕西住房保障中心半年工作总结

住房保障科2010年工作总结及

2011年工作安排

2010年已经接近尾声,现将住房保障科负责的物业管理、住房保障、房屋安全鉴定和办理农民进城购房优惠证4项工作的完成情况以及2011年的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物业管理

随着泗水县城市化的发展和新版《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以及物业管理中各项矛盾的日益暴露,2010年建设局成立住房保障科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物业管理活动进行专门管理。

1、物业资质申报和物业管理监督、指导工作。

截止目前城区内各住宅区均已进驻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内的共有物业和私有物业进行管理,经过1年来的努力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均已办理物业资质、取得物业经理人上岗证,外来服务企业全部登记备案,标志着我县的物业管理工作进入规范化阶段。其中,九巨龙物业公司服务的行政中心项目已经成功申报省级优秀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全市唯一。

2、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

我县的专项维修资金收取工作始于2009年8月。经过多方努力,最终与山东惠智科技公司和中国银行泗水支行建立合作关系,实现了对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存储、专项管理的智能化,全年收取1100万元,截至目前共收取专项维修资金1500万元。

3、社区建设工作

目前社会各界对小区内发生的各种矛盾均认为是物业管理问题,属于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忽视了我县新建住宅小区的诸如计划生育、户籍管理、社会保障、治安等一系列社会问题的不稳定因素多元化的存在。即使没有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介入,物业仍然存在,矛盾还会发生。对此县委、县政府出台泗政发[2010]20号文,加强和改进社区建设工作。县住建局、民政局协助县委组织部进行社区建设中的前期准备和社区划分工作。目前全县划分为十三个社区,住建局提出了一些合理的建议,并落实了临时的社区中心用房和永久性社区中心用房,并已向办事处办理了交接手续。

4、各小区投诉处理情况

2010年共协调处理因小区业主与开发建设单位、业主与物业、业主与专营公司、物业与专营公司发生的矛盾纠纷13起,经过现场调查取证、入户调解、信访答复和网络回复等方式,全部和谐解决。

(二)保障性住房工作

1、经济适用住房:
2010年我县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任务是开工2万㎡,完工1万㎡。此项工作仍然由前期工作完成较好的永胜房地产开发公司实施,上半年开工了1万㎡已经进入竣工验收阶段,剩余1万㎡正在建设施工。

2、廉租房建设及廉租补贴。

(1)廉租补贴。2010年,我县的廉租补贴任务是260户,现在已经完成260余户廉租补贴发放任务的前期统计等准备工作和入户调查工作,已经进入公示和资金核申阶段,计划本月下旬完成发放。

(2)廉租住房。2009年,在珍珠泉花园小区开工建设的1万㎡200套廉租房已经竣工,正在进行室内装修装饰,预计2010年底交付。泗水县正在进行旧城区改造建设,住房保障政策已经纳入补偿安置政策,对无房户和低于45㎡的住户无偿补偿45㎡, 45-60㎡按成本价补齐。2010年布置的0.5万㎡,100套廉租住房已在旧城区改造中配建,主要集中在“原广电局片区”、“原经贸局片区”、“原果品公司片区”、“原粮食局片区”和“原政府招待所片区”等棚户区改造片区中建设。我县住房保障科工作因局党委的重视,是较快完成廉租房建设任务的县市之一。

3、根据省、市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有关文件精神,成功协调海螺水泥投资9000余万元,建设0.62万㎡的职工公寓,完成了泗水县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任务。

4、2010年共争取省市各项资金392万余元,目前资金全部到位财政局专项账户。

至此,十一五期间住房保障规划建设全部如期完成。

(三)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为了有效控制城乡乱搭滥建,局里规定房屋翻建必须达到危险房屋D级才能够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10年对我县64处危旧房屋进行了现场勘查、取证,严格按照鉴定规范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截止现在,已累计做出安全鉴定报告2百余份,没有出现1例工作失误和投诉。

(四)农民进城购房优惠证办理工作

为了鼓励农民进城购买商品住房,县政府出台了农民进城购买商品房的优惠政策。住房保障科联合房产开发管理科利用中秋季、春节、国庆节、劳动节等假日期间到各乡镇进行宣传,全年办理优惠证1000余份,自2009年9月份至今累计办理优惠证1400多份。

(五)旧城改造建设工作

县城区的旧城区改造建设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利益,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关系到泗水县未来的发展,泗水发展人人有责,按照城乡建设指挥部和住建局党委的统一安排,住保科全身心的投入到旧城区改造工作一线,参与3500亩土地上31万㎡房屋的拆迁工作,完成了既定任务目标。

(六)档案建设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省、市和局里各种工作数据报表的统计、整理上报和建档入档工作。固定报表填写和档案工作人员,实行互补工作制,做到了上报数据准确无误,按时上报,及时入档。对全县城区内低收入困难家庭、物业公司、专项维修资金和房屋安全鉴定全部建立了实名制住房文字和电子档案,并设专橱、专机、专人管理。为加强下一步经济适用房及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物业管理和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科学编制十二五期间安康居住工程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低收入家庭住房救助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工作中的主要做法

1、严格按照与局党委签订的目标责任状和《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危险房屋鉴定标准》等有关规定开展住房保障、物业管理和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2、在实际工作中发扬我局“真抓实干、团结奉献、创新实践”的“一线工作制”工作精神,加强先进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学习,敢于负责,能解决的当时解决,不能当时解决的到一线现场调查后解决。一年来没有休过任何双休日和节假日,春节假期仍然坚守在工作岗位。

3、互相配合,互相补位。一年来为顺利完成各项管理工作和交付的任务,按照局党委和领导班子“互相补位”的要求,在具体工作中能够与兄弟科室、兄弟单位和相关单位及其他组织相互学习、密切配合、互相补位,充分发挥集体的智慧和力量共同完成了上级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难点和问题

1、各项管理工作的科技含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泗水县还是一个经济欠发达地区,在工作系统建设和对网络技术的掌握方面与周围发达县、市区相比较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政府对住房保障工作和物业管理工作的认识和投入不够,造成开展管理工作有很大的局限性。

2、当前我县城区范围内的情况来看物业管理工作依然是举步维艰。这不仅体现在小区物业管理难,物业公司经营难,而且体现在小区居民群众对物业管理消费不适应引起的矛盾日益加深。近几年来这诸多问题给我们住建局的管理工作带来不小的负面影响,同时也给工作人员带来很大的压力。

3、有待成立物业协会组织,建立行业自律。各住宅小区处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物业企业多为开发建设单位聘用,管理水平良莠不齐。为了进一步规范其行为,可以在日常监督管理的同时,成立泗水县物业协会,提供行业之间相互比较、学习、交流、激励自律的平台。

4、还没有向开发企业收取物业保证金。为保证业主的住房耐用年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开发企业必须缴纳物业保证金。随着我县城市建设的日益完善,实行物业保证金制度,向开发建设单位收缴物业保证金势在必行。

5、泗水县还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因城市功能化的落后正在掀起划时代的改造建设高潮,保障性住房建设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廉租住房建设任务只能在旧城区改造中落实。

6、缺少工作人员。住房保障科作为我县住房保障、物业管理和房屋安全鉴定的主管科室,目前只有3名工作人员。随着社会住房保障需求的不断增加、物业管理矛盾的日益凸显,工作量巨大,任务艰巨,目前的人员配备难于全面、到位的处理和完成各项工作;
另外旧城棚户区改造和开发工作牵扯了科室85%以上的精力。建议配备1-2名工作人员、再配备或提拔一名副科长,一是能够帮助科长开展工作,二是如一旦发生人员调动时可以迅速完成业务的衔接和继续。

三、2011年的工作打算

1、物业管理工作

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市里的相关办法,学习先进县市的管理经验,建立物业服务质量半年和全年考核制度;
建立物业质量保证金收缴制度;
继续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
指导成立物业协会,建立行业自律制度;
建立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
加强对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培训;
时机成熟,指导和配合各社区成立业主委员。

2、住房保障

根据十二五期间我县即将出台的《泗水县城市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出符合泗水特色的《泗水县城市住房保障“十二五”规划和年度计划》;
抓住县城区改造建设的契机,合理配建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最大限度的解决城区内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的居住需求;
我县第一批实质性的廉租住房即将上市,现在急需做的是出台可行的申请、审核、公示和分配方案,以及租金标准;
协调完成公租住房的建设任务。

3、继续严格按规定做好房屋安全鉴定和农民进城购房《优惠证》的发放服务工作。

今后我们会紧密结合即将出台的《泗水县城市住房保障“十二五”规划和年度计划》,认真贯彻党的住房保障精神,不断加大住房解困工作力度,根据具体年度情况进行适时调整,确保规划总体目标的实现;
严格按照《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开展物业管理工作;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全力打造文明生态新泗水。为促进全县房地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拉动区域经济增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做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泗水县住建局住房保障科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七日

第二篇: 陕西住房保障中心半年工作总结

20XX年住房保障股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根据我县与xx市签订的18年度《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中,本县住房保障的目标任务为:一、城市棚户区改造开工307(套)户。二、基本建成棚户区改造住房144套。三、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一)18年底政府投资开工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1180套,原则上18年底前90%要完成分配入住,应分配数不少于1062套;
18年政府投资开工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72套,原则上18年底前85%要完成分配,应分配数不少于61套;
(二)基本解决竣工验收备案一年以上未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问题;
(三)基本解决因配套设施不全影响交付使用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问题。
(一)《责任书》内任务的完成情况。
1、城市棚户区改造开工307(套)户。
此目标任务已落实到位。原来我县申报并经自治区批准的项目为2个,即xx县江滨园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和xx县教育园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根据城市规划和节约用地的原则,我县对项目进行了调整,将xx县江滨园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并入xx县教育园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总套数不变,继续为307套。该项目已完成了选址,业主xx县博鑫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项目的前期工作,截止目前,《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已完成,正在准备组织专家会进行审定。估计年内可完成开工任务。
2、基本建成棚户区改造住房144套。
该任务的对应项目为xx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系18年新开工、18年续建的项目,建设规模为三栋,260套,总建筑面积34334平方米,计划总投资7210万元。截止5月31日,该项目已完成主体施工,正在装修,完成投资4630万元,估计11月份可完工验收。
3、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
(1)18年底政府投资开工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1180套,原则上18年底前90%要完成分配入住,应分配数不少于1062套;
18年政府投资开工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72套,原则上18年底前85%要完成分配,应分配数不少于61套。
我县18年底政府投资开工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为9个项目,1180套,截止3月31日,已分配入住1116套。虽然已超额完成了任务,但还有64套公共租赁住房空置,本着“充分利用、应保尽保”的原则,目前,我局正在按轮候制度,对申请人进行复审,准备进行实物配租前的公示(即第二次公示),计划今年5-6月份分配完毕。18年政府投资开工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为3个项目,72套,系乡镇教师周转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截止5月31日,已全部分配入住。
(2)基本解决竣工验收备案一年以上未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问题。
竣工验收备案一年以上未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我县尚有64套。目前,我局正在按轮候制度,对申请人进行复审,准备进行实物配租前的公示(即第二次公示),计划今年7-8月份分配完毕。
(3)基本解决因配套设施不全影响交付使用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问题。
截止5月31日,我县还没有出现因配套设施不全影响交付使用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即便这样,我县仍将继续努力,按区、市的要求,不断地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基础配套设置的建设,让广大公共租赁住房住户生活在一个安全、舒适的环境。同时,加大力度,争取于年内将空置的公共租赁住房全部分配给符合保障条件的困难家庭。
(二)《责任书》外任务的完成情况。
1、租赁补贴发放工作。
我县在18年度没有新增租赁补贴发放目标任务的情况下,于4月在xx电视台公示了11户申请保障家庭,获通过,从5月份开始正式发放补贴。
2、租金收取工作。
截止18年5月30日,本年度共收到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人民币贰万叁仟柒佰伍拾元正(¥231750.00元)。
3、其他工作。
(1)顺利地通过了18年度区、市两级绩效考评工作;

(2)密切配合xx市审计局,完成了18年度xx市跟踪审计工作;

(3)根据区、市的部署,会同县财政局参与了18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形成并上报了《xx县18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量化考评自评报告》;

(4)按区、市要求,我县于3月底前将2552套政策性住房的相关信息导入全区系统平台中,自此,本县干部职工政策性住房信息系统也正式建立了。同时,继续完善《xx壮族自治区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及《民生资金监管系统》的相关资料;

(5)与县发改局联合报送《xx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表》,符合上报条件的项目8个,系本县18年度、18年度棚户区改造项目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共向上争取资金约9000万元;

(6)上报了18年度两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计划,共307套(户),其中:江滨园区棚户区改造项目80套(户)、教育园区棚户区改造项目227套(户);

(7)协助县纪律委员会监查室调查本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的发放情况;

(8)与县财政局、县物价局联合开展18年度市场平均租金的测算工作,为我县全面实施《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象政办发〔2015〕99号)添砖加瓦;

(9)开始着手草拟《xx县18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对象复核清退工作实施方案》工作;

(10)根据《关于加强和规范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保【2014】33号)的规定,继续完善18年度和18年度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相关材料,确保中央的补助资金能够及时、合法地发到各建设单位;

(11)实地摸准五个公共租赁住房小区住房闲置的数量,并相对应地依据轮候制度拟定分房人员名单,将报局班子会讨论后再按程序进行后面的工作;

(12)组织本股工作人员系统、认真地学习住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方面的政策、法规,作为今后能够依法行政的理论依据。
二、下半年计划。
18年下半年,我股将继续在局班子的正确领导下,团结一切力量,开拓创新、勇于担当、全力以赴、共同努力,除有序地开展本股日常业务和认真管理小区外,着重完成如下几点工作:
1、2016、2017两个年度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是我县与xx市签订的18年度《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的重头戏,分别涉及到新开工、基本建成两大考核指标,为我股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鉴于这种情况,下半年本股将集中一切精干力量,加大各项目(含18年度的项目)申报材料的完善力度,并密切跟踪、督促各项目的进度,争取按时保质地完成《责任书》中各个时间接点的工作任务;

2、按自治区10月份验收的要求,继续完善本县初步建立的《干部职工政策性住房信息系统》,同时也包括《xx壮族自治区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及《民生资金监管系统》;

3、确定18年度市场平均租金,力求在第二季度全面实施《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象政办发〔2015〕99号),并将闲置的公共租赁住房全部分配入住,完成《责任书》的另一项指标任务;

4、继续组织本股工作人员系统、认真地学习住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方面的政策、法规,作为今后能够依法行政的理论依据。

第三篇: 陕西住房保障中心半年工作总结

2016年住房保障性住房工作情况

自2008年至今,祁连县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抓实住房保障,抓强保障房工作力度,抓牢保障房管理,抓好作风建设,全力促进全县保障房工作稳步健康发展。

一、主要工作任务完成及建设情况

1、完善廉租房管理体系,改善低收入家庭人居环境

加快解决全县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逐步形成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得到改善,居住水平明显提高。截止目前,我县新建、改造廉租共计1989套(户),投入资金2.16896亿元,建设面积216896平方米,入住1989套,入住率为100%。其中2008年原老医院住院部大楼改造廉租房16套,分别是:2009年分别在中庄加油站、种子站、老汽车站、玉林大厦南侧、慕山丽景南侧共建6幢300套;
2010年分别在石棉矿旧址、八宝家园共建5幢312套;
2011年分别在新城区元通小区、卓尔嘉苑、福康小区共建23幢1215套。2013年在林场原草原站共建4幢165套。

2、加快公租房建设工程及管理力度,改善外来务工人员及全县职工居住条件。

随着我县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外来务工人员随之增加,各企事业职工住房条件有待改善,为改善其住房条件我县2011年起实施公共租赁建设项目,截止目前全县新建公共租赁房1767套,投入资金1.466532亿元、建设面积110912.51平方米,入住1121套。入住率63%,在建646套。分别是:2011年在七一路集中新建400套、玉林矿业公司配建45套、永固建安公司配建160套、飞羽公司配建84套、教育系统配建225套。2012年分别是s检察院45套、法院60套、八宝镇62套、扎麻什20套、默勒镇20套。2014年在原冷库家属院旧址新建3幢6层170套。2015年公租房1幢6层70套。在水磨路新建公租房1幢6层72套,在原林业站新建公租房1幢6层96套,在八宝镇邮政家属院新建公租房1幢3层66套,在水务局院内新建公租房1幢3层30套。在阿柔乡政府院内新建公租房1幢3层50套。在峨堡镇政府院内新建1幢3层56套,在八宝镇冰沟村新建祁连自热保护区公租房1幢3层36套。

3、全面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美丽祁连,提升全民居住环境。

为了全方位打造祁连“天境祁连 东方瑞士”旅游名片,提升城市品位,优化人居环境,彻底改变城中村供水排污、供暖供电、道路路灯等基础设施严重滞后的现状,清除脏、乱、差现象和卫生、治安、社会管理死角,提高城乡人民生活环境,我县启动峨堡高原美丽新城建设暨旧城该项目。到目前全县共完成房屋征收30片区,征收1267户,支付征收经费及奖励金2.309亿元。征收面积10万平方米。

在实施征收工作的同时为妥善安置被征收户,将被征收户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实行货币安置和房屋安置两种补偿方式,截止目前我县棚户区改造共计2889套(户)建设安置房1810套,货币补偿1079户。投入资金3.446787亿元。建设面积225865平方米,入住953套,入住率为53%。分别是:2010年棚户区改造50户,实行货币补偿,2011年棚户区改造500户,实行货币补偿。2014年投入资金1.67506亿元收购全县商品房共计809套,面积143394.15平方米,入住439户,2014年投入1.256252亿元新建748套,面积62230.85平方米入住261套。分别是:2014年在县城原老一完小旧址新建育才小区4幢6层住宅楼180套,面积为65-116平方米。在老医院旧址新建丹霞小区4幢6层住宅楼120套,面积为72-116平方米。在民族南路原干部坑新建睦和小区2幢6层住宅楼120套,面积72-123平方米。在团结路东侧鸿福体育场新建依山雅居小区1幢6层商住楼48套,面积为93-116平方米。在原兽医站旧址新建祁韵小区2幢6层住宅楼90套。面积为92-170平方米。在福康小区新建二期2幢6层住宅楼面为90-110平方米。在原种子站旧址新建康兴小区1幢6层住宅楼.面积为94-108平方米。

2015年棚户改造共计783户,面积20240平方米,投入资金3871.55万元。其中默勒镇城市棚户区及煤矿采空区棚户330户,实行货币补偿。原国营亩产城市棚户区253户,建设安置房253套。户均面积为80平方米。八宝镇城市棚户区200户,实行货币补偿。

2016年城市棚户区改造352户,现已完成59户,剩余正在评估、拆迁动员阶段。

4、全力推进游牧民定居工程,落实各项工作,着力改善牧民群众居住条件。

自2009年牧民定居工程建设全面启动以来,我县严格按照县党委、政府的决策要求和安排部署,紧紧抓住“安居乐业”这个切入点,全力抓好以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截止2014年,我县共实施2547套(户),其中2009年共计582套,分别在县城钢材城新城区八宝镇南侧共建2幢170套,在各乡镇集中定居244户,分散定居168户。2010年共计680套,分别在县城林业小区共建4幢190套,在各乡镇集中定居110户,分散定居380户。2011-2012年共计630套,分别在县城卓尔嘉苑、林业小区共建11幢430套,在各乡镇集中定居84户分散定居116户。2013年共计300套,分别是扎麻什乡200套。峨堡镇100套。2014年共计255套,分别是扎麻什乡135套。峨堡镇120套。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保障性住房由于年限及已超过保修期,现大部分小区出现屋面漏水、散水下沉、地坪开裂、墙面漆脱落及下水等现象急需维修。

2、县城南环路安置小区是2013-2015年城市旧城改造中被安置的征收户共计120户,现小区房屋建设已完成,但基础设施还未完善,急需完善该小区的基础设施。

3、由于房屋征收办以前抽调人部分已回原单位,现房屋征收工作确人员4-5名。

4、2014年竣工的安置房1-8号楼共计300套,分配入住158套,空房142套。为防止上下水管冻裂,我单位经过与一期供暖公司商议后按50%收取暖气费。该费用仍未支付

5、峨堡镇高原新城建设,拆迁商铺16户,过渡费原预期为24个月,现已发放30个月,目前新建商铺由于水电暖滞后仍未分配到户,继续产生过渡费,资金缺口较大。

6、安置房建设项目已完成,按工程建设合同支付工程建设款。

7、保障性住房的档案管理及信息录入方面,缺少办公设备,打印机2台,电脑4台。

8、2016年各乡镇教育、农牧、政府、公安、卫生系统公租房共需求463套。

9、2016年城市棚户区改造352户,现已完成59户,剩余正在评估、拆迁动员阶段,急需拆迁补偿款。

在中央及省州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在祁连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保障房建设、棚户改造、游牧民定居各类惠民工程稳步推进,截止目前全县共建成各类保障房共计9659套,中央投资、省级补助及地方筹资18.827亿元。建设面积达85.11万平方米。保障房项目的实施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也使广大低收入群众得到了实惠,相信在祁连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我县的保障房工作会更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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