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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方案】2015年全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全文)

发布时间:2023-06-04 16:33:01 来源:网友投稿

2015年全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加强全县冬春防火安全工作,深入开展冬春季防火安全大检查,大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切实做好灭火救灾准备,有效降低火灾事故危害,保持全县火灾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方案】2015年全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全文),供大家参考。

【消防方案】2015年全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全文)



2015年全县冬春火灾防控

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全县冬春防火安全工作,深入开展冬春季防火安全大检查,大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切实做好灭火救灾准备,有效降低火灾事故危害,保持全县火灾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总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督促社会单位全面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大力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积极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加强城乡消防安全工作。针对冬春火灾特点和存在问题,排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建立和完善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切实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十八届五中全会,2016年全国、省、市、县“两会”及重大节日期间,全县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县政府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宋晓虎 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赵玉福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具体负责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调度、协调沟通、情况汇总、督导检查。办公室主任由县消防大队大队长孙继斌担任。

三、时间安排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从20151029日起至2016年全国“两会”结束。

四、主要工作任务

()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人员密集场所。

(1)社会福利机构、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弱势群体聚集场所。公安、教育、民政、卫生计生部门要积极发挥行业主管和监管职能作用,依据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养老院、福利院、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整治无行政许可、违规开办的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和医疗机构以及上述场所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安全规范要求,消防设施、器材未按规定配置或未保持完好有效,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未制定,消防演练未定期开展等问题。对存在无行政许可的,行业主管部门要坚决依法取缔;对于存在消防设施损坏、疏散通道封堵等严重隐患问题的,公安机关要采取临时查封、“三停”等行政强制措施,督办整改到位。

(2)商贸市场、旅游餐饮、文化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公安、住房城乡建设、服务业、文化、旅游部门要依据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整治关闭消防设施,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取暖炉,在门窗处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灯箱、广告牌等障碍物,营业期间违规进行室内装修、电气焊施工等问题。对隐患整改不力或逾期未改的单位,有关部门要依法撤销其营业或开办证照,降低或取消星级评定。

(3)劳动密集型企业。按照市消安委《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对照前期排查确立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档案台帐和隐患清单,开展“回头看”工作。对整改完毕的企业,重点检查隐患问题是否出现反复、安全管理是否存在漏洞;对已关闭取缔的企业,暗访抽查企业是否擅自恢复生产、违规运营;对重大隐患久拖不决、整改迟缓的企业,要组织媒体跟踪曝光,坚决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对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综治部门要予以警示,综合治理。

2.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安监、市场监督管理、环保、公安等部门,要切实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专项整治工作。主要检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储备灭火药剂,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建立专职消防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重点整治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生产工艺和设备防火检查制度不落实,危险品露天堆放、违规存放,未按要求建立专()职消防队伍等问题。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结合石化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专题调研工作,制定《全县石化生产储存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灭火设施器材、灭火药剂储备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集中约谈石化企业责任人、管理人,督促企业加强管理,有效开展对生产工艺流程、安全操作规程等方面的自检自查,切实消除隐患。

3.高层地下建筑和大型城市综合体。重点整治高层、地下建筑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不到位,防火防烟分隔、避难走道、安全疏散设施、登高作业面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高层建筑外保温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等问题。对商业、办公、居住混合设置的大型城市综合体,重点检查多产权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不明确,餐饮厨房未按要求设置防火分隔,内设错时营业的影院娱乐及儿童活动场所疏散设置不规范、管理缺位等问题。

4.重大隐患和区域性隐患。主要检查重大火灾隐患专项活动期间的基础台账,包含整改方案、整改时限、重大隐患的挂牌督办情况以及整改销案情况。在冬春火灾防控专项活动期间,对发现的严重影响公众安全但停产停业对当地经济生活影响较大的,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报告程序,本地政府无力解决的报上一级政府或有关部门督办解决。

()加强消防基础建设工作。

1.开展消防安全评估。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认真研判消防安全形势,切实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坚持科技支撑,积极推进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研究提出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对策意见,形成消防安全形势评估报告。

2.制定落实消防规划。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科学编制“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新型城镇化等各级各类规划体系。组织编制和修订城乡消防规划,科学规划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消防教育培训基地和消防力量等内容。

3.加强行业标准化管理。民政、教育、文化等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家民政部、教育部制订下发的行业单位消防管理标准,其他行业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快推动行业单位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2016年全国“两会”前,具有监管主体职责的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都要制订本行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办法,有效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

4.落实“六加一”措施。重点单位严格落实“六加一”措施,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烟道,开展一次全体员工集中培训。在此基础上,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确保3分钟内到场处置。年底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落实“六加一”措施。

5.加强网格化防控。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与县综治办信息共享,细化工作标准,落实基本保障。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并组织召开现场会指导基层单位落实。年底前,全县各乡镇网格化建设达标率要达到90%

6.推动建设“微型站”。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和单位已有的消防组织,在城区建立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微型站”,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划定最小灭火单元,建立相应的快速指挥调度体系,加强初期火灾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城市建成区乡镇和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年底前,要有50%建成“微型站”;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结束前100%建成。

7.建立健全区域联防机制。推动区域联防制度建设,明确区域牵头单位,组织开展单位互检互查、交流学习、定期会商和协同演练等活动。年底前,要按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位置相邻”或“行业相近”等原则,建立本地区域联防工作机制。

8.推广安装简易消防设施。各地要结合冬春火灾防控实际,积极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技术,将养老院、福利院和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等弱势群体聚集场所及“三合一”场所集中密集区域作为重点对象。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推广应用简易喷淋、烟感报警器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棚户区改造和养老、助残等项目,落实专项资金,通过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免费安装、维护。

9.推进“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公安消防部门的“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要针对冬春季节火灾形势特点,策划主题活动,每日发布信息,开展宣传教育。针对平安夜、圣诞节、春节、元宵节和“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向目标人群推送消防安全提示性内容;11月底前,将目标人群采集数据导入新开发的手机短信发送平台;年底前,完成平台目标人群关注任务,注册登记任务达到50%;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结束前,各地注册登记率达到80%

10.加强基层消防组织及专职队伍建设。按照《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组织住建、人社等部门摸清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实际情况,逐项制定补建计划。推动落实消防站、装备、水源、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等建设任务,确保消防水源、消防通信和消防车道维护保养及时到位、设施完整好用。

()提升灭火救援实战能力。

1.开展冬季执勤岗位练兵工作。公安消防部队要强化执勤官兵体能和技能训练,强化全勤指挥部、整建制力量实战化训练。强化季节性实战练兵,新兵在投入执勤前必须进行真火、模拟训练和安全训练。

2.强化执勤备战制度落实工作。强化高层、地下、石化等重点单位及“两会”涉会场所和代表驻地的“六熟悉”演练工作,完善修订各级、各类型预案,结合实地实装实战演练开展装备性能测试。强化部队日常执勤战备,严格落实火警和应急救援分级规定,在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举办期间提高相应的战备等级,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和全勤指挥制度。

3.开展高危单位灭火救援能力评估工作。对县内危化品单位、石化企业、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商场市场、大空间大跨度厂房等高危单位进行摸底式调研排查,为全县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能力的提升和消防工作总体发展方向提供理论基础。

4.强化灭火救援战勤保障工作。认真做好新购车辆装备的测试和投入使用,第一时间形成有效战斗力。扎实开展巡检巡修。2016年春节前,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车辆装备检查,落实防冻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在用装备完好率达到100%。按照基础物资储备标准和辖区灾害事故特点,重点加强灭火、救援、防护、侦检、洗消等器材和泡沫、干粉等灭火药剂储备。加强社会联勤保障,与交通、卫生、水电、大型商场超市等社会联勤保障单位,逐一重新确认联保协议,定期开展联勤演练,完善本区域和跨区域战勤保障预案,确保第一时间联勤联动。2016年春节前,全县开展不少于两次的战勤保障演练,锻炼保障队伍,提升保障水平。

()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开展新闻媒体宣传。公安机关和广电部门要联合部署消防宣传工作,在有线电视台开设一个消防专栏,在主流门户网站开辟一个消防专题页面,报道火灾防控动态;共同策划消防宣传活动,采取记者体验、专家解读、群众互动等形式,吸引公众关注消防安全;发动主流媒体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剖析典型火灾案例,警示社会单位和群众;对曝光的火灾隐患进行跟踪回访,宣传推广相关单位在火灾隐患整治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对拒不整改的隐患进行二次曝光,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督促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在有线电视台、广播电台高频次播出消防安全提示和消防公益广告,向观众、听众宣传冬春季节家庭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常识,普及火灾逃生自救方法。

2.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开展消防宣传“进机关”工作,组织机关干部到消防部队参观体验,强化消防责任意识和法治理念;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工作,在寒假期间组织开展小志愿者消防体验与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工作,组织社区()消防督导员、小区(村民小组)消防管理员、楼道(联防组)消防宣传员,重点针对社区、农村弱势群体家庭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消防宣传“进企业”工作,确保人员密集场所提示性宣传工作落实到位;开展消防宣传“进网站”工作,利用网络媒体、微博微信平台开展消防部队形象宣传和消防常识普及工作;开展消防宣传“进交通工具”工作,在候车室、公交站点、火车站台设置消防宣传牌,播放消防提示短片。消防部队面向群众开放,组织开展消防常识宣传和互动体验活动。

3.开展消防培训。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组织专家讲师团、技术服务队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下基层、进单位”服务活动,建立政府购买消防安全培训公共服务机制,依托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和住建、人社、安监等部门的培训平台开展消防培训,拓展培训渠道,拓宽培训覆盖面。大力开展针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农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人,农民工和保安员等群体的消防安全培训。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督促单位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实现70%持证率的目标。

()突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十八届五中全会,2016年全国、省、市、县“两会”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各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节庆活动场所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边防)派出所要深化消防监督“错时工作制”,科学部署警力,切实加强火灾高发重点时段的消防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春节、元宵节期间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的管理,大力宣传“禁放”、“限放”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加强对节日期间居民棚户区以及仓库、易燃易爆单位周边治安巡逻,依法处置违规存储、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五、工作步骤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

()部署阶段(20151210日前)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逐级动员部署,落实工作任务、责任、措施。

()组织实施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调度会,印发工作简报、通报,统筹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灭火救援拉动演练、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总结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后2日内)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将通报各乡镇工作情况。

六、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冬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将冬防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进行周密部署。要认真分析研究本地、本部门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对涉及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各乡镇和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协调解决,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工作、检查督导,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涉及消防工作的重点、难点工作给予大力配合与支持。

()落实责任,形成强大合力。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开展经常性的联络协作机制,充分发挥职能,形成监管合力。教育、人社等部门要担负起中小学生、进城务工人员、特殊工种人员的冬季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任务;文化部门要大力开展消防安全义务宣传教育工作;住建部门要密切配合公安消防部门严把建筑工程审核、验收关;民政部门要督促社区委员会落实对消防弱势群体人员的监护责任;市场监督管理和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消防产品生产、销售和使用质量的监督检查。此外,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监督本行业系统各单位做好冬春季节消防安全工作,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强化沟通,及时反馈信息。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强信息反馈,确定专人联系,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为全面准确掌握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各乡镇制定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请于1215日前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消防大队,联系人景士春,传真电话:5123836),即日起每月23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内上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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